有谁能介绍几款类似“类似失落之城的游戏”这样的游戏吗?场景要漂亮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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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家长监护  那个男人也许是上帝派来赐予我救赎的天使,亦或是魔鬼。  ——叶未明  楔子I  “你来啦。”黑暗里有个声音轻声呼喊。  谁在说话?  他不知道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鬼地方是哪里,只能不停地往前走。  “我等你很久了。”那个声音又说。  什么鬼……他下意识地摸了摸那有点异样的腹部,仿佛那里有什么东西碍着。  “你快过来啊!”黑暗中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急切。  这是什么鬼台词……兄弟你最后那句话就好像是古装剧里大腹便便的老员外在急色地催促他新纳的小妾到床上来,如果真有个漂亮的小妞你语气这么火热我倒还能理解,可我是一个纯爷们诶,你用这种语气对一个男人说话也未免太惊悚了吧!  “你不愿意过来么。”声音似乎很失落,就像被主人抛弃的小兽。  他有点不忍……喂喂,就算我愿意过去你也总得告诉我要去哪儿吧?  “没关系,反正你也已经逃不掉了。”那个天真无邪的声音陡然变得阴森起来,就好像悬疑侦探电视剧里的男二号在结尾忽然摘下伪善的面积,图穷匕首见,观众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处处得人称赞的老好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简单地说,就是掀开了羊皮的饿狼!  他心里陡然一惊,一种仿佛扣住他咽喉的窒息感像潮水般涌了上来,巨大的惊恐在胸腔中炸裂。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很可怕的问题——自己到底是怎么到这个鬼地方来的!?  “你我的骨血早已相融,以汝之血,换我新生。当蛆虫爬过眼眶的时候,无尽的黑暗将赐予你永生,一切都将匍匐于王座的宿命。”  又是句奇怪的话,没头没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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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黑暗就再一次陷入了死寂,仿佛那个声音以及刚才他听到的那些话从未真实的存在。  他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气。  他也说不清那是种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很紧张,非常紧张,黑暗中每一次呼吸和每一次心跳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就好像是躲在贮藏柜里透过那一点点缝隙心惊胆战地目送那吃人的魔鬼走过,幸好魔鬼没有发现自己。  但突然,他的瞳孔陡然放大,漆黑的眼瞳中倒映出一张狰狞腐烂的面孔,魔鬼竟然也透过那道缝隙看到了他!  那并不仅仅只是一张脸。  真正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具古铜色的骷髅,以一种诡异的姿势端坐在灰石王座上,一把生锈的匕首死死地插在它的两根肋骨之间。  他缓缓低下头,目眦欲裂。  他已经坐在了那灰石的王座上,肉眼可见的狰狞肋骨暴露在空气中,中间还插着一把生锈的匕首。眼睛很痒,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想要爬出来……不,不只一只。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犹如幽冥:“我说过,你是逃不掉的。”  ……  他陡然睁开双目,翻身坐起,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满头冷汗。  温暖的阳光透过车窗轻抚着他的脸,外面是汽车呼啸而过的轰鸣声。  幸好,一切都是假的,他还尚在人世。  他从未觉得汽车飞驰的噪音像今天这样悦耳。
  楔子II序夜  男孩夹着两本精装书从书店里走出来,抬头望着大大小小的雨丝呈放射状朝脸上砸来,生疼。  他撇撇嘴抱怨,“见鬼的天气!”  男孩撑开一把漆黑的大雨伞,快步走到街上,头顶上的夜空漆黑如墨。  一双纯手工制作的精致黑皮鞋在街边的积水中快速趟过,街道两边的路灯笔直地立着,透明的玻璃罩里放出淡黄色的光芒。  不知何时街上已经看不见人影了,只有那昏暗的灯光把男孩孤零零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仿佛是在阻止他继续前进。  空荡荡的街道上回荡着皮鞋鞋跟敲击地砖的响声,那响声的频率越来越快,就像一首步入高潮的交响乐。但就在情感流露最激烈最狂热的那个点上,它却戛然而止。  男孩微微仰起头,细长柔顺的额发自然分落两边,脸上挂起少年般顽劣的笑,“出来吧。”
  第一幕 南明古城  “路还远着呢,不如大家一起来唱首歌吧?”导游李卉提议。  挂钟上的秒针走了五格,车厢内仍然一片寂静,有人低头玩手机,有人窃窃私语咬耳朵,还有人漠不关心地看着窗外,就是没人搭理她。  唯有正低头用iPad温习托福资料的冷雨倩瞥了她一眼,皱起好看但却像山一样的眉头,老人们说有这种眉头的人都生着一副刻薄相,“你以为是小学生春游啊?”  李卉尴尬地僵在那里,她本是想活跃一下车内沉闷的气氛,为这次旅行创出一个愉悦轻松的良好开头,没想到根本就没人买账,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正如李卉棒球帽上映着“阳光旅途”的字样所展示的,今天二十五岁刚刚大学毕业两年的她是这家“阳光旅途”旅游公司旗下的一个新人导游。自打高中开始,李卉就被人自然而然地归为了“漂亮女生”那一类,当时班上很有几个男生暗地里为她较劲,走在路上总会有男生尾随,亦或是走在前面的男生时不时地回头,个别对自己魅力比较有自信的家伙就会拿两杯热饮有意无意地走到身边来找话题,后来的大学四年里更是几乎没有自己去买过早餐。  李卉外罩一件印有史努比的白色短衫,下面一条洗白的贴身牛仔裤搭一双慢跑鞋,无论站在哪儿都是一道吸引众人目光的亮丽风景线。  今早六点在机场集合的时候,这道亮丽的风景线就吸引了冷雨倩的大学同窗兼男友,沈毅。  事实上这是一直都作为副手跟随公司前辈外出的李卉今天是第二次正式带团,心中难免还有点小小的紧张,其实刚才那句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她忘了眼前这一帮游客可没有一个是上了年纪重新回归童心的小老头小老太太。  “我觉得唱歌蛮好的,这位同学你说呢?”一个声音淡淡地说。  “嗯,我也觉得不错啊,可是该唱什么歌呢?”又一个声音说。  当这个声音响起的时候,就像公牛看到了红色的方布,立马就有人接腔。  “唱王菲的《传奇》怎么样?”这话是坐在叶未明身旁的胖子胡青伟说的。  “《传奇》还是你自己回家关上门嚎吧,浔颖不如我们来唱《小酒窝》?” 四眼书虫李文起拍拍前排的靠背说。  坐在一边闭目养神的麦可涵轻哼一声。  “我是无所谓啦,还是要看大家的意见。”刚刚一句话便点燃车内气氛的杨浔颖说。  沈毅张张嘴,也想要说点什么,可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旁一直沉默着看iPad的女友冷雨倩,刚到嘴边的话便又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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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这一切叶未明都看在眼里。  叶未明,男,20岁,狮子座,复旦大学金融系大二学生。由于这熊孩子意外从叶妈妈肚子里跑出来到现在的二十个年头里实在没什么好讲的,所以只能用叶爸爸和叶妈妈曾经的一段对话来从侧面概述此人的生平。  叶妈妈:唉,我家儿子哪儿都好,就是人太老实了。  叶爸爸:老实还不好么,老实的人踏实肯干还不容易惹事,最适合过日子了。儿子身上这唯一的优点就是从我的基因里遗传的。  叶妈妈:所以我才更担心啊,他以后结婚了很可能也是一辈子被媳妇压得抬不起头来,逢年过节给老爹老妈塞点钱还得偷偷摸摸的。  叶爸爸:我什么时候偷偷摸摸了,只是那时候恰好你不在……我看你还是担心担心你儿子以后能不能讨到媳妇吧。  叶妈妈:你别老咒咱家儿子,连你这样的男人都有我瞎了眼往上撞,明明一个复旦的高材生难道还不如你?  叶爸爸:我们还是想点实际的吧,虽说明明还在念大学,可房和车这一套东西也该为他预备预备了,在滨海这种大城市要想弄齐这一套可不容易……反正我俩以后有退休金是不用他管的,只要他自己过得好就行。  叶妈妈:我上次在孔雀邸相中一套房,要不这个星期的周末我们去瞧瞧?  叶爸爸:那里地段不好,离市区太远了,连个像样点的超市都没有。  叶妈妈:你说明明要是个女孩该多好,他要是个女孩哪用我们整天为他担心这些。  叶爸爸:就是说啊。  两人同时叹了口气,然后叶爸爸继续看报,叶妈妈继续望着床单发呆,一夜无话。
  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在毕业多年以后仍被老师记住的学生要么是最好的,要么是最差的。然而在叶未明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中,他的名字总是在毕业后的第一个暑假里被班主任自动清理出脑内磁盘。  至于他能混到复旦的录取通知书……相信连叶同学自己都不好意思说这是因为他天赋异禀异于常人。这家伙高一的时候每次月考后物理化学两位科任老师都会在全班同学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大骂:“我们班的平均分和隔壁班的那零点零二分的差距就是你拉下的,叶未明你是属秤砣的么你!”  后来他因为自称喜爱历史和政治转而去读了文科,为这事叶妈妈曾不止一次地跟他闹:  “哪有男孩子去读文科的,理科才是男孩子的强项啊!”  “你这孩子怎么那么犟呢,你真是太不懂事了,你知不知道文科能难就业啊!”  其实叶未明自认为自己有读文科的天赋也是有原因的,说来也怪,一般人特别是跟他同龄的孩子一看就头疼的《国富论》、《资本论》这些冗长繁杂净不说人话的经济学经典著作,他却能读的津津有味,后来事实也证明这个看上去平淡无奇的十六岁大男孩可能真的有那么一点学金融的天赋。只不过他一直在及格线徘徊的数学成绩一度让叶家父母觉得放在自家儿子身上的大学梦很幻灭,好在高三冲刺时叶妈妈凭借极富战略性的眼光下血本请了一位家教来家里辅导儿子数学,最终高考考英语的时候叶未明又走了狗屎运,这才勉勉强强摸到了复旦的及格线。
  要说起他的感情经历那就更是比白开水还要淡了,除了从六年级开始与同龄人一样暗恋班里某位长得还算不错的女生之外,他只记得在高中的时候给一个如今已不记得名字的女孩送了两年的早餐。  “唱《红日》也不错啊。”叶未明忽然说。  其实他倒还真不知道该唱什么歌好,只是当那几个不要脸的牲口都在附和杨浔颖的话时,他忽然灵光一现,想起了李克勤的这首很经典的老歌。他曾一度很喜欢这首粤语歌,虽然唱不好真正的粤语也说不好,但他还是把中文版的歌词完完整整地记了下来——因为那里面有几句曾深深地打动过他。  一生之中兜兜转转,那会看清楚,彷徨时我也试过独坐一角像是没协助。在某年,那幼小的我,跌倒过几多几多落泪在雨夜滂沱……事实上叶未明长这么大好像还从来没遇到过什么让他感觉彷徨无力的事,老实乖巧的他更是没有过一次离家出走的经历,自然也就没有跌倒在哪一个滂沱的雨夜里,可他就是很倔强地认为这些歌词就是在说他自己。  “这个可以有哦。”有人说。  叶未明一愣。  他只是随口一说,委实没想到居然真的会有人附和他的话,从小存在感就很低的他很想知道是哪位仁兄这么仗义站出来挺他,但刚才那会儿声音太杂了他没有听清是谁说的。可是,身边的死胖子胡青伟用他那滑稽怪异的搞笑表情让叶未明突然意识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杨浔颖!  我擦嘞!真的么?真的么!真的是杨浔颖!  叶未明顿时觉得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抖,胸腔里更是有一千只麻雀在唧唧喳喳地欢呼雀跃,如果不是因为周围有人他甚至可能兴奋地座位上跳起来手舞足蹈。  是杨浔颖……杨浔颖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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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绪国
22:23:01  支持新同学!  -----------------------------  感谢您的支持!为表谢意今晚加更,请笑纳!
  其实叶未明同学并不像他爸妈所认为的那般老实,甚至他还有点蔫儿坏。比如他曾经为了引起前桌某位他暗恋的女孩的注意,特意在周末坐公车去一个离家很远的玩具批发市场买了一只假的毛蜘蛛,趁着下课没人在的时候放进人家抽屉里,然后在课上拍拍她的肩膀小声说:“同学同学,我觉得你抽屉里那个黑漆漆的小家伙蛮可爱的,是你养的宠物么?能不能拿给我看看……之后那位女同学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跟他说过一句话。  叶爸叶妈觉得自家儿子太没出息,总是在异性面前开不了口。其实那只是因为叶未明担心自己说不好,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电影里男主角那些一听就很有内涵和技术含量的搭讪台词一到他的嘴里就成了黏住上嘴唇和下嘴唇的502——一种特别强效的胶水。他老是担心万一自己说的话惹恼了人家反而会很尴尬,然而事实上也确实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有一回叶未明去学校的食堂吃饭,刚好走了狗屎运身旁就坐着一位颜值上等的妹子,叶未明咬着糖醋排骨扭捏挣扎了半天,各种经典的搭讪词在胸中千回百转就是冒不出来,最后他终于鼓起勇气放下筷子,把吃了一半只剩几片干瘪青菜的盒饭推到了妹子面前说:“小姐,要不要一起吃点。”  那妹子头也不抬,抱起自己的饭碗就坐到了对面一个猥琐胖子的身边继续默默吃饭。那胖子把埋在饭碗里的头抬起来,满脸细白的横肉上发射着油光,他扭头看了一眼突如其来的幸福,然后回过头冲叶未明咧嘴一笑。  所以,这么多年来叶未明同学都一直在与暗恋、失恋和单身相依相伴,然而在大学里唯一被他惦记上的那个人就是杨浔颖。
  @Fe__小九
22:39:13  其实叶未明同学并不像他爸妈所认为的那般老实,甚至他还有点蔫儿坏。比如他曾经为了引起前桌某位他暗恋的女孩的注意,特意在周末坐公车去一个离家很远的玩具批发市场买了一只假的毛蜘蛛,趁着下课没人在的时候放进人家抽屉里,然后在课上拍拍她的肩膀小声说:“同学同学,我觉得你抽屉里那个黑漆漆的小家伙蛮可爱的,是你养的宠物么?能不能拿给我看看……之后那位女同学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跟他说过一句话。  叶爸......  -----------------------------  支持小九!
  @Fe__小九
22:39:13  其实叶未明同学并不像他爸妈所认为的那般老实,甚至他还有点蔫儿坏。比如他曾经为了引起前桌某位他暗恋的女孩的注意,特意在周末坐公车去一个离家很远的玩具批发市场买了一只假的毛蜘蛛,趁着下课没人在的时候放进人家抽屉里,然后在课上拍拍她的肩膀小声说:“同学同学,我觉得你抽屉里那个黑漆漆的小家伙蛮可爱的,是你养的宠物么?能不能拿给我看看……之后那位女同学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跟他说过一句话。  叶爸......  -----------------------------  @司空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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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学校里惦记杨浔颖的牲口绝对不止他叶未明一个。  说来也好笑,叶未明寝室四个人,沈毅沈大少颜值高还多金,家里是干房地产的,如果不是为了能更好地靠近学校的美女资源,根本就不需要跟叶未明他们三个败狗挤一间房抢一间卫生间。四眼书虫李文起是教书世家,他家五代单传代代都是教书匠,到了他这一代怎么的也得发愤图强混一个校长当当。死胖子胡青伟则是一枚纯正的千年御宅,据说他的宅史最远可追溯到小学三年级叶未明还在拖着鼻涕舔棒棒糖的时候,大一暑假叶未明他们几个就真正见识到了一枚资深宅男的可怕。记得当年学期结束叶未明他们离校之前就帮胡青伟搬了四箱泡面进寝室,胡青伟说暑假里他没什么地方可去的干脆就在寝室里混吃等死。两个月后当大家返校归来推开寝室门的时候,一股浓浓的泡面味混杂着令人作呕的恶臭扑面而来,只见胡青伟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关掉了显示屏上正在播放成人动漫的小窗口,凹陷的小眼睛炯炯有神,满是头屑的头发已经彻底变成了被小孩用树枝捅烂了的鸡窝,还有两搓衰毛软绵绵的搭在额前,他身上穿的衣服和两个月前大家离开的时候竟然是同一件!  他见到大家第一句话就是:“咦?你们回来了啊,那几箱方便面我三天前就吃完了,小爷又懒得出去买,到今天已经饿了三天肚子了,正好,去给小爷弄点吃的来吧?”  至于外表老实可靠内心却极度闷骚的叶未明同志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这四个世界不同,三观不搭的家伙最后竟是因为杨浔颖而有了共同的人生理想——娶到杨浔颖!然而更富有戏剧性地是,这四个牲口第一次认识杨浔颖正是因为沈毅公子的正牌女友冷雨倩的引荐。
  有一次几个家伙喝多了就躺在床上胡吹海吹,死胖子胡青伟感叹自己的人生混过去了四分之一居然还只能与笔记本里的D磁盘为伴,实在是一大悲哀!沈毅大手一挥说这有什么,学校里鼎鼎大名一秒钟夺走千万宅男芳心的杨大校花就是我家雨倩的室友。  死胖子两眼冒金光,说那你能把人家约出来给兄弟们开开眼么?  沈大少微微一笑,说,一个电话的事儿,下次我就叫我老婆把她寝室的妹子们全都约出来,给兄弟好好涨福利!  事实证明有时候酒后说的话也并非完全就是扯淡,至少沈公子的信誉还是可以保证的。  叶未明还记得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杨浔颖从小富婆麦可涵的御座——一辆如女人嘴唇般红艳的法拉利488上下来,一身蓝色的碎花洋裙,搭一双同色系的花边凉鞋露出白皙精致的脚踝,除了左手腕上的一串佛珠身上再无别的饰物,黑色的长发如瀑布般垂至腰间。她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这世上最动人的音符。叶未明最喜欢的就是她那像网络电台女主播一样的嗓音。  杨浔颖总是能给人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所谓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她只需站在哪儿对冷雨倩轻声细语地说一句“你的朋友们在哪儿?”,四个牲口便醉了。
  有时候大冬天里叶未明凌晨四点就从温暖的被窝里挣扎地爬起来,在QQ上守一上午,就是为了能和杨浔颖说上一句话。因为杨浔颖无事时从不登什么QQ,只有每天早上从瑜伽馆回来的时候会更新一下动态分享瑜伽心得。  明里暗里喜欢杨浔颖的当然不止他们四个,事实上杨大校花的声名甚至已经传到了校外。有好事者声称,曾亲眼目击滨海市黑子集团的小太子开着一辆玛莎拉蒂闯进学校来找杨校花,就因为这事整个404寝室在接下来的一个礼拜里都鸡犬不宁。胡青伟整日整夜上网人肉那位小太子以及他家的黑子集团,力图证明此獠就是个玩弄感情坑蒙拐骗坐吃山空人人得而诛之的败类。李文起好几天泡在图书馆不回来,据说向来温和的李文起因为态度恶劣几度和前来劝说他回家休息的管理员爆发冲突。沈大少则干脆请假回家把他那辆法拉利599 GTO开到学校来誓要与小太子的玛莎拉蒂一较高下!虽说叶同学每天仍然按时睡觉按时上课,可夜深人静之时也总是辗转反侧,闭上眼睛就会梦到杨浔颖上了小太子的玛莎拉蒂然后直接驶向黑子集团旗下的鸿丰大酒店,再然后他就被吓醒了。  后来为了让共同的人生理想更进一步,男404寝室决定通过外交手段与女710寝室增进更加友善的双边关系,具体表现为李文起与小富婆麦可涵一来二去就奸情似火,沈毅好几次在酒后开玩笑说杨浔颖你小子就别想了,好好努力争取以后入赘到麦可涵他们家做个安逸的富家翁吧,暴起的李文起拎起啤酒瓶就要冲上去跟他干。死胖子胡青伟因为自身的条件有限,所以只能跟女712寝室相对不太起眼的马尾女生刘菡眉来眼去。叶未明同学表示不服,你们都有女朋友了还来惦记我家颖颖作甚!胡青伟白他一眼不屑地说,这有什么,我爸跟我妈结婚都二十多年了还不照样守着邓丽君的CD不肯扔,男人嘛,老婆是一回事,梦中情人是另一回事!
  表示看楔子我想到了《龙族》。。。。。。
18:39:21  表示看楔子我想到了《龙族》。。。。。。  -----------------------------  我也是南大的忠实书迷
  转眼间又是一年暑假,今天沈大公子大手一挥,自己掏腰包请两个寝室的同志们去外地旅游。当然了,把梦中情人安排在自己隔壁的房间也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事情对吧?  “不好意思啊各位同学,我女儿年纪小,这么长的车程下来她需要休息,你们看能不能……”一位年轻的母亲略带歉意地开口,她怀里躺着的小女孩睁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四处乱瞄。  杨浔颖看了一眼女人身旁显然是被妻子拉住才没有发作的男人,说:“我们也只是随便说说啦,没关系的。”  “那谢谢啊。”年轻母亲显然也是个性情温婉平易近人的女人。  “小妹妹,你今年几岁了啊?”  小女孩往母亲怀里缩了缩,哪怕面前是一位如此漂亮的大姐姐,她仍然是会有点怕生。  “来,佳佳,告诉大姐姐你几岁了。”  “五岁……”感受到妈妈充满鼓励的温柔目光,小女孩才怯怯地开口。  一直站在那里的李卉朝杨浔颖身边的女孩投去感激的一瞥,刚才正是她第一个开口为自己解了围。可女孩却双手抱肩,一脸事不关己的漠然表情望着窗外,对李卉投来的感激眼神完全视而不见。不过对这个刚来公司不久的新人的古怪脾气已经有些了解的李卉丝毫不放在心上。
  叶未明的目光也停留在了这个叫做徐梦寒的奇怪女孩身上,毫无疑问这位副导游是一个与杨浔颖同等级的美女,不过与杨浔颖不同的是,这个女孩更多的是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那种美使人震撼。她的头发染成了酒红色,穿一身与李卉差不多的休闲服,但无论怎么看都会让人眼前一亮。  只不过与她的绝美外貌与那古怪的性格实在是太不符合。  她几乎所有人所有事都是一副爱理不理漠不关心的样子,仿佛这个世界上就没什么东西能入她老人家法眼。上车之后就一直望着窗外发呆,脸上的表情无喜无悲。刚才突然扭头跟杨浔颖说的那句“我觉得唱歌蛮好的”是她今天上车后唯一说过的一句话。  不过叶未明倒觉得这个很难相处的家伙也并非完全没有人情味,至少为了帮同事解围她愿意从自己的世界里回到现实世界——虽然仅仅只有一句话的时间。  叶未明开始四处打量这个旅游团的其他成员。最后一排一共五个位子,全部被两个年轻男人一个漂亮女人还有两个扛着摄像设备的老外占据,听说他们是某个知名电视台的外派记者,其中三个中国人里那个长得有点像杨洋的大男孩叫邹宣,女孩叫李艺昕,另一个戴着黑款眼镜的男人叶未明虽然不知道名字,但他听到他们都叫他聪哥。  还有一个个子偏小的精壮男人坐在角落处抱肩假寐,脚边放着一个漆黑的网球包,一个看上去有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独自出来旅游而且什么都不带就带一个网球包,也是够怪的。这个男人有一双毒蛇般的眼睛,死胖子胡青伟还曾偷偷告诉叶未明,他总觉得后面那个家伙在背后盯着自己。其实叶未明也有过这种感觉,那感觉就像是一条毒蛇躲在丛林中对着浑然不觉的猎物吐出幽蓝色的信子一样。  最后就是那个戴着玳瑁眼镜怀里抱着一只猫长得比女人还女人的讨厌家伙了。  叶未明一扭头,四处乱瞄的目光正好和那个叫吕落的家伙对上,吕落微微勾唇,嘴边的弧度带着不为人知的意味,他怀里那只黑白相间的肥猫则舔了舔爪子。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叶未明觉得它那对妖异的竖瞳正闪烁着某种诡异的光芒,简直和人类的眼神一模一样!这个可怕的念头搞得叶未明心里一阵发毛,他连忙挪开目光。  妈的,这车上就没一个正常的!
  “好了,我们马上就要到达本次旅行的目的地——南明古城!请大家收拾好各自的行李,特别是要检查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以防遗失,等一下请有序地跟随我下车,关于本次旅途的所有详细情况我会在路上一一为大家介绍,最后,阳光旅途祝您观光愉快!”李卉甜美的声音在车厢内回荡。  下车的时候,由于那三个牲口都有人在一旁虎视眈眈,所以替杨浔颖扛行李的美差自然就落到了叶未明的头上。叶未明跟在杨浔颖身后下车,贪婪地享受着那沁人心脾的檀香味发香,一时间心猿意马蠢蠢欲动。  就在双脚落地的一瞬间,叶未明下意识地抬头望了一眼天空。  和风煦日,万里无云。  他忽然心头一动,一种淡淡、说不出来的感觉突兀地涌上了心头。
  “南明是一座历史文化气息非常浓厚的古城,据历史学家考证,它最早可以追溯到一千年以前的秋曦时代。如今的南明古城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建筑保留了古代原貌,应该是迄今为止全世界遗留的所有古城中保存最为完好的一座。当然了,虽然外观依然是古色古香的秋曦时代风格,但南明的现代化程度与其他城市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在大家品味千年前的古城风貌之余也可以走进当地的特色酒吧、茶馆或者是进行购物、逛街、看电影、品尝各色美食等等一系列的休闲活动,我们也会为大家安排自由活动的时间。另外友情提醒各位一句,南明秋曦时代的手工业产品以及特色茶叶可是举世闻名的哦!”  一踏进那古老辉煌的庞大城门,厚重的历史感便扑面而来,叶未明确实有一种穿越到千年以前的时空错乱感。  其实到这个地方旅游就是叶未明提出来的,本来沈毅说要带大家出国去一趟佛罗伦萨,可是除了沈毅自己和麦可涵之外其他人都没有签证,如果现在去办的话起码要一个月的时间,到时候暑假都过了一大半时间根本来不及。南明这个地方是有一次叶未明无意在新闻上看到的,听说也是现在国内一个很有名的旅游景点,当时叶未明随口一提,没想到最后居然全部票通过。冷雨倩后来解释说有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平日里不太说话或者是不起眼的人在某个特定的时刻说出来的话是很容易得到其他的人认同的。  叶未明心说原来我只是个不起眼的家伙啊。
  “我能不能提个问题?”  就在叶未明沉浸于千年历史的沧桑感物外神游的时候,一个突兀的声音打断了正侃侃而谈的李卉,所有人的目光齐齐转向那个声音的主人——李文起。  “您说。”李卉说。  李文起握着他的土豪金,直勾勾地盯着李卉的眼睛说:“我刚才上网查了查这地方,其他倒没有什么,就是在某个贴吧里我发现一个潜的很深的帖子,还蛮有意思的……你能不能告诉我七年前的“失落之城”事件是怎么回事?  所有人都一愣。  李卉还没说话,抱肩靠在一边脸上无喜无悲的徐梦寒就当先开口:“日,一支国家级的考古队来到南明古城,准备对南明山下秋曦时代的一片古墓群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考古发掘。但就在他们进驻南明古城的第三天,诡异的事情发生了,所有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人间蒸发,至今下落不明。”  “人间蒸发?”  “没错。”李卉平静地说,“就是同时失踪,而且偌大的南明超过百万人口,作为旅游胜地每天又有庞大的客流量,当天居然就没有一个人见过这只五十四人的大型考古队。后来有一位参与了这个案件调查信仰基督教的警官在宣布调查无果后感叹说:我穿上警服这么多年,还从未遇到过如此诡异的案子,这简直就像是上帝用手把一下子这五十四个家伙从这个世界上抹掉了。”  叶未明忽然狠狠地打了个寒战。  是啊,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不正是只有上帝之类的东西才能做到么……又或者说……魔鬼?
  佳佳的爸爸问:“难道后来就真的一点消息都没有了么?”  “不,其实还是有的。”低头摆弄手机的沈毅将网上的一段文字读出来,“日,也就是那件案子发生两年以后,陕西省青木县的一个偏远小村庄里,有一个李姓农民在自家农田里挖出了一具已经完全腐烂的尸骨,后经DNA比对,这具尸骨的主人正是当年随从那只考古队去南明的一名实习生无疑!”  “但是——”沈毅感觉自己的嘴唇正在颤抖:“经过鉴定,法医对尸体主人死亡时间的判断是……八十多年前!”  死一样的寂静。  “感觉我们现在正在一部恐怖电影的片头啊。”死胖子胡青伟忽然说。  叶未明扭头瞪他:“现在这个时候你不吐槽会死吗!”  “还不止这些。”李文起说,“那之后‘失落之城’的事件就被人翻了出来,并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是南明山下古墓中的亡灵作祟,有人说是南明古城下面的一个古老阵法被人不小心触动了,也有人说这其实就是一起警方破获不了的大规模集体绑架案,结果被人以讹传讹才演变成了灵异事件,还有不少人怀疑这就是某些人蓄谋已久的炒作,为的就是吸引视线为当地的旅游业做宣传。但又过了一年,考察队中一名潘姓队员诡异地出现在了他们当年落脚的那家客栈里,而且就是躺在他当年失踪的那间客房的床上,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用古秋曦文写着‘失落之城’的字条!这就是当年“失落之城”事件的全部过程。”  佳佳的爸爸忽然激动起来,“那也就是说还是有人生还的对吧,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疯了,准确地说他在被人发现的时候就已经神志不清了,后来被送到了一家精神病院。”徐梦寒语气一顿,满脸无所谓地耸耸肩,“至于他现在死没死那我就不知道了。”  所有人都沉默了,除了那两个从头到尾没有听懂大家在说什么的外国人,他们低声询问记者团领队的聪哥,而聪哥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  佳佳怯生生地看着这些突然不说话的大人们,不自然地往妈妈怀里缩了缩。
  “喂,这种事情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们。”  大家都一愣,李卉更是怔怔地看着突然向自己发难的徐梦寒。  这是什么情况……貌似她也是这个旅行团的导游之一吧,难道又是一个被无良公司蒙在鼓里的新人?难道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次旅行目的地的具体情况?  在大家莫名的目光中,徐梦寒耸耸肩,“我只是预测到接下来的剧情发展,所以提前帮你们把台词说出来而已。”  然后她就转身去逗弄吕落那只正在地上打滚的肥猫。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说话,然后不知是谁轻笑了一声,接着所有人都笑了,刚才沉闷怪异的气氛一扫而空。也不知是因为自嘲自己刚才的神经兮兮还是因为徐梦寒那冷艳的幽默感。  南明古城每年的外地旅客都有将近几十万人,这七年间有那么多的旅客最后都平平安安地返回了,甚至连归途中的交通事故都鲜有听说……如此想来,那个被传的神乎其神的“失落之城”事件对他们而言委实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  我们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明明很清楚在雷雨天接打手机有被雷电击中的可能,但却从来都不觉得这种听说过无数遍的事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根据统计,一个人被雷电劈中的概率是几千万分之一,也就是说全球每一年几千万个人里面才会有一个倒霉鬼可能被雷劈中,这简直比中五百万彩票的概率还要小!然而,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去想,那些被雷电击中身亡的可怜虫在被雷劈中之前是不是也和我们一样,根本不会认为某一天自己将被雷电击中?  换而言之,你怎么就能知道自己不是那几千万人里面唯一一个被雷电选中的人呢?
  肥猫妖异的竖瞳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它似乎看到了什么极其危险的东西正在逼近,浑身毛发竖起,一动不动地盯着前方。  一只精致的柔荑突然把它拎了起来,晶莹剔透的美眸凑上前。  “小猫猫,你要乖哦,否则姐姐会不高兴的,姐姐一不高兴呢——”徐梦寒眯着眼睛和肥猫对视,满是笑意的双目陡然睁大,骇人的杀气流转其间,一滩盈盈秋水中满满都是老巫婆式的恶毒,“可是会宰掉你吃肉的哦!”  “喵!”肥猫发出像是被人强奸了一般的惨叫,慌不择路地从这恶毒女人的手中挣脱,夺路而逃,然后一把跳进主人的怀抱,在惊恐不安中发出又羞又怒的叫声。  徐梦寒一步一步走进,“向主人告状算什么好汉?”  吕落拍拍额头,扭头和她对视,“那恐吓一只胆小的肥猫又算什么好汉?”  正死死盯着这恶毒女人走进瑟瑟发抖的肥猫“喵”地叫唤了一声,似是不满主人对自己的不恰当用词。  恶毒的女人径直从吕落身边走过,“如果是好汉的话就跟我来。”  吕落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无所谓地耸耸肩,然后径直朝反方向走去,怀里正半眯着眸子的肥猫发出惬意的叫声。
  “去我们的住宿酒店大同客栈安放好行李之后就是大家的自由活动时间,其间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拨打我或者沐沐……就是徐导游的电话。晚上七点之前请大家在指定地点集合,我们会统一为大家安排晚餐以及晚上的活动。”李卉俏皮地眨眨眼,“正好我下午也能偷个懒到处去逛逛。”  聪哥带着他的团队当先离开,而精壮的小个子男人早已不见了踪影,叶未明隐隐约约听见佳佳一家三口要去那条著名的市集古道逛逛。  “那我们就八个人一起咯。”叶未明提议。  “我才不要跟讨厌的家伙呆在一起!”冷雨倩一把揽住沈毅的臂膀,“我要跟我们家沈毅单独行动,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冷雨倩所说的“讨厌的家伙”指的就是李文起,谁也不知道她对李文起哪儿来的这么大的成见。  麦可涵拉着李文起的手说:“别理那个疯女人,我也单独玩去。”  叶未明抿着唇角,目光转向胡青伟,“那你呢?”  刘菡悄悄捅了捅胡青伟的后腰,凑到他耳边小声说:“我想去看场电影。”  胡青伟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伸手拍拍叶未明的肩膀,“小子,这么好的机会就便宜你了,祝你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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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未明和杨浔颖两个人尴尬地站在原地,此时此刻叶未明的心里正有一千个小人在欢呼雀跃,但他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一句话来,在他假装左顾右盼不知如何是好的同时有一个声音正在他的内心狂吼:  未明,你大爷的倒是来句话呀!平日里烂话一大堆,一到关键时刻就哑火,嘴笨没有幽默感又不懂得随机应变的家伙活该一辈子抱着电脑守进度!  “喂,你陪我去庙里求个签吧。”最后还是杨浔颖先开口。  “诶?”叶未明怔怔地说,“我么?”  “难道这里还有别人?”杨浔颖白他一眼,“走吧,听说这里的寺庙很灵的。”  “哦哦哦哦!”叶未明点头如捣蒜。  “你刚才憋坏了吧?”  “啊——哦,嗯哪,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急死个人了。”  “嘁,这么多年了你不一直都是这样。”  “我们以前认识?”  “喂喂,我们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好歹已经两年多了好伐?”  “呵,我只是没想到你居然会注意到我不擅长跟女生搭讪。”  “我可是个很敏感的女孩哦,敏感的女孩心都细啦。”  “说来也怪,我以前真没发觉你居然这么健谈。”  “那是因为你没怎么注意到我啦。”  叶未明撇撇嘴,心说那才有鬼呢!  难道我会告诉你我每天都要从凌晨五点开始守你上线,然后二十四小时挂着QQ以便第一时间给你的动态点赞么?
  滨海市浦西区第五人民医院011号重症监护室。  足足有二十厘米厚、半吨重的金属巨门将这个不足二十平方米的长方形封闭小屋与外面的世界隔离。门外挂着四个像秤砣一样金晃晃的大锁,仿佛是在阻止里面那只极度危险的野兽随时会扑出来伤人。  然而此时此刻,这只野兽正穿着一身蓝白条纹的病号服,像个孩子般安安静静地坐在床上抬头仰望着灰色的天花板,漆黑的瞳孔纯净而温和。  病房中弥漫着一股药水和发霉物混杂在一起的刺鼻味道,水泥地完完全全地暴露在了空气中,单调的灰色充斥在每一个角落,这样一来,房间里唯一的白色单人床倒成了最为显眼的存在。  野兽嘿嘿地傻笑,白花花的哈喇子沿着嘴边流到了下巴。  他忽然耳朵一动,扭头看向那扇森然沉默的重门,白远多于黑的眼瞳中流露出了野兽般的警觉。  老余是这家全国重点精神病医院里的老人了,今年已经年近六十的他还有不到几年就能够顺利退休,安心替远在外地工作的儿子照顾小孙孙,享受天伦之乐。在老余三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他见过无数有着各种各样症状的病人,其中也不乏极其特殊的存在。这间011号重症监护病房里的14027号就是院长特别交代,也是近五年来老余照顾时间最长的一个。
  “您没事吧。”黑影赶忙上前扶起他。  老余缓了好一阵,才看清眼前这个小伙子年轻的脸庞。他留着短寸,带一副黑款眼镜,模样还算的上清秀,显然一副大学生的样子。  “你这个后生……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更何况还是在这种地方!”  “对不起啊大叔,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年轻人态度还算不错。  老余上下打量他,才发现这个面生的家伙居然也穿着一件白大褂,上面有“滨海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字样。  老余抬头看了他一眼,“新来的?”  年轻人有模有样的一鞠躬,“何鑫辉,今年二十三岁,金陵医药大学毕业,硕士生在读,从昨天开始分配到重症病房进行临床实习,请前辈多多关照!”  “又不是小鬼子搞这一套干嘛?”老余又瞥了他一眼,“一个新人居然能被分到这个地方来,路子蛮野的嘛。”  何鑫辉笑笑不说话。  老余也懒得跟他废话,拔脚就往前走,何鑫辉自然也就乖乖跟在后面。  “是院长让你来找我的?”  “是,院长说您是这家医院的老人了,叫我来多听听您的教诲总归是有好处的。”  一个不声不响的马屁确确实实拍在了老余的心坎儿上,“教诲不敢当,可好歹在这个地方呆了四十多年,也算是对这家医院知根知底的一个老家伙了。有一点我作为前辈倒还真是要提点提点你。”老余忽然停下脚步,转身和他对视了,饱经风霜的眼眸中闪烁着凛冽的光芒,“那就是……千万不要再把这里当成你家的后花园,吃饱了饭没事干就像今天一样跑过来瞎溜达,否则以后总有一天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是是是。”何鑫辉点头如捣蒜,然后他又神神秘秘地回头看了一眼,压低声音说:“最里面的那个家伙是怎么回事?”  老余挑眉,“你不知道?”  何鑫辉老实地摇摇头,“我只是听他们谈起过,而且神神秘秘的。”  “知道七年前的那桩奇案么,就是整支考古队失踪的那个。”  “你是说他就是那个‘失落之城’事件发生三年后被人发现的幸存者!?”何鑫辉瞪大了眼睛。  “幸存者?”老余冷笑,“他才不是什么幸存者。”  他幽幽地说:“他是从地狱里爬回来的亡灵啊!”
  舞池里跳动着妖冶的音乐,偶尔几个彩色的光斑划过浓浓的黑暗,一片群魔乱舞。  每一个人都在摇头晃脑手舞足蹈,调动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尽情地宣泄着在现实中积压的情绪。只有这种近乎于疯狂的肢体动作才能让这些脆弱的人类暂时把空虚的灵魂放逐到被酒精麻醉的世界中,以此来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所谓狂欢,其实就是一群孤独的人聚在一起,彼此汲取一点点可怜的温暖。  “你干什么!”女孩的惊呼声瞬间湮灭在这似狰狞妖魔之音乐巨大的空中。  黑暗中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个高大的男孩把女孩护在身后和另外一群大男孩推搡起来,之后又变成了扭打……准确地说是高大的男孩被那一群人围殴。然后又有一男一女赶了过来,赶过来的男孩很快也加入了战局。  “沈毅,你别打了。”  “住手啊!”  冷雨倩和麦可涵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男友被几个小混混扒掉了上衣摁在地上,慌乱中也没有人想到要去报警。但接下来的事情则是她们始料未及的,一个染着红色卷发的家伙一把将冷雨倩扯了过去,紧接着麦可涵也被拉开,心爱女孩的尖叫声彻底激起了沈毅和李文起的凶性。  “王八蛋!”李文起低吼一声,从地上暴起扑向那个对冷雨倩上下其手的红毛。沈毅则抡起地上还没打开的啤酒瓶冲了上去,嘴里反反复复骂着他生平所知的所有人脏话。  场面完全失控,整个舞池里一片混乱。
  14时11分,大同客栈。  这家秋曦时代风格的古典客栈已经经历了几百年的风雨飘摇,改革开放后被当地的一家企业收购并且进行了重新翻修,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些现代的基础设施。如今这里已是整个南明古城最大的酒店,每年的旅游旺季一到,这里就成了大部分旅客和旅游公司的首选,经常是在每年六月底的时候所有的房间就被预订一空。  大同客栈主建筑一共七楼,一楼是大厅,二楼到七楼除了第四楼是餐厅之外其余全部都是住宿房间,大同客栈内部的所有设施几乎都是昂贵奢华的原木材料制成,再配上最为古老的雕刻工艺。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纯正浓郁的古典风格吸引了无数游客慕名而来。  大厅。  李卉给坐在对面的司机老潘沏了一壶上好的龙井。  老潘接过,先吹了口气,然后微微抿了一口,有点烫嘴。  “像我这种大老粗,也不懂什么品茗,完全就是解渴而已,糟蹋这好东西了。”  李卉摇摇头,轻笑,“其实我也只是小时候在乡下过暑假的时候跟爷爷学到了一点皮毛啦。”  老潘放下瓷杯,抬起头:“我记得你今年已经二十五了吧,怎么还没找个男朋友谈恋爱。”  李卉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又收回去,“我倒是想啊,可哪儿那么容易就能找到好男人,身体好的不一定有事业心,有事业心的不一定有物质基础,有物质基础的不一定年轻,就算上述条件都满足了,那我估摸着这个人也不一定有认真对待一份感情的责任心。”  “你们这一代的漂亮女孩啊,就是眼光太高。不过也是,这年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本来就狼多肉少,条件好的姑娘各种挑也就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事情了。”  李卉皱起眉头,“其实我的要求真的不算高了,说来说去其实真正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找不到有感觉的。”  老潘说:“我记得我们年轻那会儿,只要两个人一对上眼儿,双方父母再坐下来一商量,最后彩礼嫁妆再一来一去这事就算成了,哪有你们现在那么多名堂。”  “要是楠楠将来随便找个人嫁了,你会同意?”  “怎么可能,要是我闺女长大了能有小李你这么漂亮懂事,这辈子我都不愿意把她嫁出去便宜那帮小兔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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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卉笑笑,又掏出手机看了一眼,话题忽然一转,“我记得楠楠的生日就快到了吧?”  “恩,就下个月四号。”  “正好,你帮我这个送给她,就当是生日礼物了。”李卉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礼盒。  老潘接过,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一条疑似水晶的挂坠,“这怎么能行……小李你这是干什么呢……这么贵重的东西……快收回去!千万别被人看见了,出门在外最忌讳的就是露财!”  “没关系的,何况也值不了几个钱,正好我也不喜欢这个东西,就送给楠楠戴着玩吧。”  “不值钱?”老潘半信半疑。  李卉笑了,“我一个月就那么点工资,你觉得我能买得起多贵重的东西还随便送人啊。”  “那我就放心了。”老潘挠挠脑袋,“相信楠楠一定会喜欢的。”  “那就好。”  “诶,对了,你看见那个徐梦寒去哪儿了么?”  “你说沐沐?”李卉说,“不知道诶,进城之后就没看到她人影了,估计是去四处逛逛了吧。”  “唉。”老潘叹了口气,“你说说你们这些年轻漂亮的女孩,个个稀奇古怪,尤其是那个徐梦寒!说得难听点,有时候我怀疑她是不是这里真的有点问题。”老潘指指自己的脑袋。  “没有啦,沐沐虽然性格有点古怪,但其实她人还是很好的。”  “诶,最近曹成易那个老淫贼没有再纠缠你吧?”  李卉表情一僵,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你老看手机干嘛,在等电话么?”  李卉最后看了一眼手机,然后把它放进了包包里,“没有,没什么。”
  @songyishimid
20:48:21  @Fe__小九  -----------------------------  谢谢您的阅读
  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两边,各种各样的地摊店铺在经历了千年的岁月侵蚀之后依然繁华如旧,它原汁原味地模样被完完全全地保留了下来,使得今天的人们漫步在其间,就仿佛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桎梏,回到了曾经那个遥远古老的年代。  成千上万的旅客熙熙攘攘,大家都戴着墨镜和遮阳帽,拎着大包小包的纪念品站在大大小小的酒馆、杂货铺、古民宅前合影留念。这些照片就是今天要和家人朋友在社交软件上分享的素材。  “妈妈,我想要那个!”佳佳指着地摊上那一串透明的气球兴奋地大叫。  孙巧蓉还没来得及开口,身旁的丈夫陈德伟便抢着说,“佳佳,你想要几个啊?”  佳佳鼓起肉嘟嘟的小脸蛋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目光转向抱着自己的妈妈,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满都是渴望,“我想要三个!”  陈德伟装作没看见女儿投向妻子的询问眼神,说:“那你跟妈妈在这里等着,爸爸去买啊。”  “佳佳,别人不知道,难道你自己还不知道,家里已经有多少个你的气球了?”  陈德伟身体一颤,因为刚才这句话是妻子对女儿说的。  “好啦好啦,到了前面妈妈就给你买好吃的,气球我们就不要了好不好?”  “那好吧……”佳佳望着恋恋不舍地望着气球。  陈德伟一个人站在原地,看着妻子和女儿远去的背影,脸上的表情变得阴晴不定。
  15时34分,醒神寺。  “这里为什么要叫醒神寺?”叶未明看着周围星罗棋布,气势磅礴的众多殿宇,轻声开口询问。  杨浔颖反问,“那你为什么要叫叶未明?”  叶未明哑然失笑,杨浔颖也跟着笑起来,“其实我也不知道啦,想想也是,一座供奉着菩萨的寺庙叫‘醒神’确实是够怪的。”  “该不会这里的主殿供奉的就是醒神吧?”  杨浔颖好奇地看着他,“醒神是什么鬼?”  “醒神寺的主殿名为‘醒神殿’,殿前有一幅十分瞩目的对联,上书‘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醒我独醉’。其实醒神并非神灵之名,而是提醒世人时刻保持灵台清明神智清醒才不至于误入歧途贻误终生。”  叶未明听到这种说话的腔调就以为是寺里的某位高僧,在人家的地盘吐槽人家寺庙的名字想来也确实不算是什么光彩的事,更何况还被人家听见了,所以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回头,双手合十微微颔首:“尘世粗俗之人请大师——诶?”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年纪不大,还有点小帅的男人,他戴着一顶印有黑色公牛的鸭舌帽,穿一身干练的白色运动服,手里还拿着一只话筒。  这不正是旅游团里那群记者中领队……聪哥么?
  中间插一段卷首的内容,新写的。  头顶的苍穹被无声的巨兽吞噬,没有尽头的永生黑夜笼罩着整个世界,空气中漂浮着肉眼可见的浓浓黑气,哪里都是一片死寂。  可能唯有侧耳倾听,才能隐约听见怨气滔天的鬼潮嘶吼,以及那让人心跳骤停的恶魔呢喃,那呢喃本属于地狱。  没有光,亦没有温暖。  一切彷如末世。  如苍天巨兽般的铅块黑云带着不可违逆的压抑和森然降临了这片荒芜的大麦田,麦田中唯有一座孤零零的小木屋在漆黑如墨的天幕中倒映出渺小的影子。  但是,唯独这里还有光,还有一点点可怜的温暖。那微不足道的微弱烛光正在这永无尽头的黑暗末日里进行着无力的挣扎与抗争。  木屋外爬满了颇具乡村风味的藤类植物,虽然它们都已枯萎,但并未像这个世界一样散发着可怕的死气。  木屋的木地板上刷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墙壁是用像西班牙旅馆里那颇具特色的石灰粉刷的,屋内唯有一盏妖艳的烛台孤零零地伫立在窗台。一个曼妙的倩影轻轻依偎着白色的摇床边,红色的烛光轻轻拂过 她满含柔情的绝世面庞,如乌玉一般的长发抚过那如羊脂般白皙无瑕的肌肤。  她那富有古希腊雕刻之美的纤细玉指,正在轻轻摩挲着襁褓中一个双目紧闭的完美婴儿的面庞。  母性的光芒熠熠生辉。  一个黑色的身影悄无声息地站在了女人的身后。
  “要走了么?”女人满含柔情地看着摇床中的孩子,轻声说。  “无论为了谁,我都必须去。”黑袍下的男人低声说。  “你要走,我不拦你。”女人头也不回,“给孩子留下个名字吧。”  “名字我已经刻在留给他的戒指上了,希望他将来会喜欢这个名字。”  “你们家对起名字这事没有信心是不是一脉相承的?”  男人笑笑,“也许吧。”  木屋内一阵沉默,只有烛台的红光在死寂的黑暗中微微摇曳。  “那我走了。”男人轻声说。  “斯巴达。”女人轻声唤着。  黑袍走到门前的脚步一顿。  女人背对着他说:“如果……万一你不回来了,我会去找你。”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轻笑:“如果真有那一天,我恐怕也没什么机会拦你了。”  黑袍推门而出,这一刻一道月光冲破了完全笼罩着这个世界的黑暗,如同宿命般照映在了男人暴露在空气中的长发。  那长发在月光下银白如雪!  屋内的女人从被褥中拿出婴儿白皙娇嫩的小手,小手的大拇指上挂着一枚仿佛能够反射出一千个世界的古铜色戒指。  女人凝视着戒指上熟悉的连笔字迹,哑然失笑,这一刻整个世界都因她绽放的笑靥而黯淡。  “看来你的没信心不是一点根据都没有的啊。”
  女人像个小女孩一样伸出纤细的玉指调皮地轻轻戳着婴儿肉嘟嘟的小脸蛋,“康斯坦丁啊,康斯坦丁啊,愿平安喜乐围绕此生,天主的怀抱永远为你张开。”  忽然淌下的泪水轻轻地滴在婴儿的小手上,在划过那枚古铜色的戒指时,凝结成了一粒象征着永恒的小琥珀。  男孩低头看着无名指上那枚嵌着一粒小琥珀的古铜色戒指,呆呆地出神。他的半边侧脸隐没在黑暗中,所以看不清此时的表情。  “玛丽、斯蒂文他们全都死了!康斯坦丁你到底在干嘛!”  突然起来的吼叫声惊醒了发呆中的男孩。  男孩垂下手,不以为意地笑笑,那与某人如出一辙的绝世笑容在眼前这诡异的黑暗中仿如命运的诅咒,“不想死就滚出这里,如果你声音的分贝再超过我耳朵的承受极限,我保证让你比这里的那只恶鬼死的还惨。”  对面气喘吁吁面无血色的中年男人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理智在警告他!  “这就对了。”男孩轻佻地打了个响指,走过男人身边时随手拿过一只Hello Kitty的粉色头盔盖在他头上,“记住,是你请我来的,而且只是请我来收拾那个东西,也就是说其他事情都与我无关,就算是雇主也不能在合约上随便删改条款啊,《劳动合同法》看过没有啊!所以,别人死不死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包括你在内。”  男孩临走时,用手指轻轻敲了敲男人头上的粉色头盔,嘴角的笑容玩味,“戴着吧,我觉得这玩意儿不错。”
  “吱——”  图书室的木门被轻轻推开,一股浓烈的恶臭扑面而来。  一只穿着精致黑靴的脚一脚踩在图书室地上的黑色不明液体上。  “哦,老天,我的意大利鳄鱼皮……喂,完事儿之后这笔也得记在你的账上哈!”男孩回头对后面全身缩成一团的男人抱怨。  然而男人根本不理他,只是一个劲儿地左看右看,脸上难掩的惊恐是在防备什么东西突然出现,“斯蒂文就是在这里面死的……你、你……”  男人一回头,才发现前面那个天杀的家伙已经像个观光客一样走了进去,闲庭信步地到处转悠。  而他们脚下那些浸没整个图书室的黑色不明液体在手电的照射下赫然显出原形——新鲜的血液!  男人使劲咽了口唾沫,他知道这些血液肯定都是死去的斯蒂文的。  但他由于太过紧张而忽略一个很可怕的问题,一个人哪里会有能浸满整个房间的血量?  男人忽然全身一僵,他不敢确定刚才地上那摊血液跳动了一下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但他下意识地就想喊男孩的名字,可是……地上的所有鲜血忽然向他疯狂的涌来!并且以最快的速度涌进他的嘴里搅碎了声带,他整个人在不到三秒钟的时间里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血人,而且还保持着一个单手指向前方的姿势……
  开启游览模式的男孩随手抽出一卷落了灰尘的羊皮纸,翻来翻去之后又随手扔在地上的血泊里,“唉,这种鬼东西打又不敢打,就喜欢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随时不知从哪儿冒出来搞点吓唬人的小把戏,找他们最费脑细胞了。所以我这么多年从来不看什么惊悚恐怖片,喂,你没有听到我说……”  男孩扭过头,偌大的图书室里已经空无一人,唯有排列整齐的书架在空气中森然的气氛里静静地听着死去亡灵的哀嚎。  男孩以一种非常无奈的表情抿了抿嘴唇,然后双手无力地垂到了身体两侧,一屁股坐在地上用右手撑着额头,左手悄然负于身后,声音中流露出的感情待定。  “你要杀他我没意见,可是却留下了一个问题。”  地上的血液悄无声息地向他涌去。  男孩挠挠眉心,地上血河的速度陡然加快。  “你杀了他,谁来付我的佣金,赔我的意大利鳄鱼皮鞋,你么?”  可怕的血河已经近在咫尺,它竟然像一个生物一样发出类似嘶吼的阴森之音,仿佛随时都会暴起,让男孩享受和中年男人刚才一样的待遇!  “你说话啊(You say)。”  男孩最后吐出这两个已经不含任何人类情感的英文单词,他猛然抬头,头发沦为雪白,漆黑的瞳孔在刹那间变为绝世妖艳的瑰丽紫色。  在西方的神话传说中,白发紫瞳正是究极魔鬼的象征!  而这极恶之鬼的魔瞳正倒映出离他额头还不到三厘米的可怕血泊。  在黑暗中操.控着血泊的恶鬼似乎陡然意识到了什么可怕的变故正在发生,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随着男孩吐出的最后两个单词,仿佛有什么东西已经被他悄然解开了封印释放出来,一股至强至暴的究极气息瞬间在整个静谧诡异的图书室里蔓延开来。
  男孩右手一挥,一柄通体流转着白银色泽的长刃横向切开了扑面而来的鲜血,图书馆地上的所有血液在顷刻间彻底湮灭。  男孩站起身来拍拍屁股,随意一甩便将手中的银白长刃插在地上。然后他缓缓伸出了一直藏于背后的左手,那只手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一只像极了野兽的爪子,上面有生了锈但却看不出材质的锁链紧紧捆绑束缚,但如果细看这只由紫、黑、红、蓝四色构成的爪子你就会发现,这绝不会属于什么野兽,而应该属于……恶魔!  随着男孩一圈一圈地将锁链解下,一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恶魔之爪便完完整整地暴露在了空气中!  黑暗中传来隐隐约约低声抽泣的声音。  男孩嘴角的笑容愈发玩味,而恶魔之爪也在此刻猛然伸出,伸向四米开外那团黑暗的某个角落。  仅仅是一秒钟之后,恶魔之爪收回,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未曾发生。男孩站在纷纷扬扬的亡灵碎片中,缓缓将锁链缠回左手,诡异的黑色咒印开始从他的肘部向手腕蔓延,最后整只左手彻底变回了人类的手型。  黑暗中,男孩用慵懒的声音轻轻呢喃,在地狱中听闻的魔鬼们纷纷匍匐在地低声抽噎:“连鬼泣康斯坦丁的生意都敢毁,你小子也真是活够了。”  那极艳的紫瞳中流转着绝戾。
  “我叫余聪,是个记者,这次带队来南明搜集一些素材准备做点旅游旺季的特别报道,同行了这么久还没正式和大家打招呼真是不好意思。”余聪的笑容显得平易近人,让人觉得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站在清晨的竹林里感受风的每一次呼吸一般自然,“那个一看起来就不像是好人的阿尔及利亚人叫Zinedine,不过可不是那位著名的天外飞仙齐祖,我们电视台还到能把那位请过来扛摄像机的程度,旁边那个叫Sam的光头大个子是个美国人,他们都是我们电视台的外籍工作人员。”  叶未明和杨浔颖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两个扛着摄像设备虎背熊腰的老外正友好地冲他们招手,看那嘴型似乎还在吐着生硬的中文。  “余先生,您对这座寺庙很熟悉么?”杨浔颖像个好奇宝宝一样。  “看得出来,你们应该还都是学生吧。”余聪说,“我想问问,你们每个学期期末考试之前绝大部分学生都在忙些什么?”  “当然是复习啊——额。”杨浔颖显然已经领悟了对方的意思,所以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余聪笑笑,“学生考试前要复习,记者出访之前当然也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咯。不过我这人向来比较懒,出发的前三天都在醉生梦死的享受生活,天天睡觉睡到自然醒,可惜就是没钱让我数到手抽筋……直到今天早上等飞机的时候采用手机上网查了查临阵磨枪,其实这和你们考试前三天躺在床上不想动,最后考试时带手机进考场与统一战线的同志们研讨学术成果没有太大区别啦。”  叶未明和杨浔颖都被逗乐了。
  可叶未明笑着笑着一颗羡慕嫉妒恨的心就开始有点酸楚了。  记得他高中的语文老师曾经说过: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今后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就是他与生俱来的幽默感。当时坐在下面的叶未明同学一拍大腿恨不得当场就跳起来大吼说老师你讲的太对了!可他后来仔细一想,忽然想明白了件事儿——好像自己的细胞里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到幽默的默字那下面四个点,所以老师说的这句话就算再正确,对他而言也只是狼告诉羊它肉的香。  评:废话!  不过其实他叶未明整整二十年的人生里也并非完全与幽默感绝缘,想当年他刚进高中还只能和前排的小学同学聊一年级春游野餐的时候,当时同桌一哥们正在给几个聚精会神的妹子将鬼故事。  “就在女孩弯腰去寻找水沟边掉落的戒指的时候,一只散发着恶臭的腐烂鬼手从她身后的污水里缓缓伸出,突然!”  所有人齐声尖叫,然后满脸惊恐地看着表情越来越阴森的叙述者,只听他继续一字一句地说,“那只手一把抓住了女孩的脚踝!”  “啊啊啊啊啊啊!”  这次不再是合唱团齐声飙高音,而是一个被吓得花容失色的妹子独自展现高超的“海豚音吓死人”技术。这次她也不是因为恐怖故事而受到了惊吓,而是因为不知何时潜伏到桌下的叶同学在刚才突然发动袭击,一把捏住了这位妹子的脚踝——然后他四十一码的脸就被人家三十六码的鞋一脚踩中!  后来听说此事胡青伟很有感慨,当时他意味深长地拍了拍叶未明柔弱的右肩。  叶未明拍开他的手:“别理我,坚强如铁的男人不需要安慰。”  “我知道你坚强,所以我只想说,你到现在都还没有女朋友,果然不是偶然啊。”
  “咦,那位邹先生还有李小姐去哪儿了?”杨浔颖四顾说。  “我们兵分两路,他们两个人一组去另一个地方采访了,最近他们老是形影不离的。”余聪露出一个“你懂的”的微妙笑容。  告别了余聪等人之后,叶未明和杨浔颖相与漫步在长亭中。虽然两个人都不说话,但叶未明那一颗蠢蠢欲动的心却一刻都不曾停止跳动(叶未明:废话,停下来就领便当了!)。  记得当年他第一次见到杨浔颖的时候,炎炎夏日中,杨浔颖一席蓝色的碎花洋裙,耳边的细发随风轻轻摆动,这一刻,她仿若远在天边不可亵渎,又好似近在眼前能够伸手触碰……叶未明蠢蠢欲动。  有一天午后,叶未明呆在宿舍百无聊赖,于是就跑去校图书馆打发时间,正好看见杨浔颖独自坐在窗边,安然恬静地读一本书。温暖的阳光为了一窥佳人,便轻快地透过窗台上盆栽叶间的缝隙洒了进来。看着淡黄色的光芒轻轻地抚着她裙下露出来的白皙脚踝……叶未明蠢蠢欲动。  如今美人就在身侧,仍然穿着人生初见时的那一件淡蓝色洋裙,脸上挂着浅笑,檀香味的发香若有若无……叶未明还是蠢蠢欲动。  妈的!难道老子好不容易投胎做人,长达二十年的漫长恋爱史里就只有蠢蠢欲动这四个字么!
  走出长亭之后,就是一片开阔地,无数雕梁画栋的雄伟殿宇层层叠叠星罗棋布,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人山人海,除了虔诚的香客基本上都是纯粹来观光的外地游客。看来这座醒神寺比叶未明想象中的还要大。  一个小沙弥在一块雕有九龙的巨大玉石前摆了个摊子为人解签,摊前居然真的就是排起了看不到尾的队伍。听杨浔颖说这里的很多人都是慕名而来,其中不乏一些商界巨鳄和明星名流,只不过以前都是一个年纪很大辈分很高的老和尚在这里为人解签答惑,今天却换了人。  在排队的时候,叶未明无意间惊愕地发现他正前方那座大殿的牌匾上赫然写着“藏经阁”!叶未明当时就乐了,也不知道里面是不是和金庸老先生笔下少林寺的藏经阁一样,有什么不传世的千年秘籍。  眼前的小沙弥双手合十,念了声佛号:“两位施主是否要求签?”  “小和尚,你师父今天哪里去了?”杨浔颖笑着问。  兴许是长这么大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女施主,小沙弥显得有些窘迫:“师父……师父今天随方丈去给香客们讲经了。”  叶未明用眼神询问:你怎么知道以前解签的那个老和尚是他师父?  杨浔颖俏皮地眨眨眼。  叶未明心头一荡,一时心猿意马。
  “那小师父可能把这签解好?”杨浔颖继续逗这可爱呆萌的小沙弥。  “我不知道诶。”小沙弥茫然地挠了挠光秃秃的后脑勺,“不过师父说只要按照本心去做,不妄言不打诳语便是最好……其实我今天也是第一次来给人解签啦。”  杨浔颖笑着说:“难道你师父没教你真正的最好就是每次解完签之后让施主为这香火炉添点香火?”  叶未明扫了一眼木桌上小小的香炉,里面果然只有几个沾了灰的硬币,“你就带这么点香火回去你师父不会罚你么?”  小沙弥的脸上露出属于孩子的天真笑容,“没关系的啦,师父最多是把我关在阁楼里抄经文而已,可我最喜欢抄经文啦,抄经文不用费脑子,而且什么事都可以不用理会。”  杨浔颖摇了一签递给小沙弥,小沙弥接过念道:“厄难临头事事休,逢凶化吉一符由……没了。”  叶未明接过来看,竹签上确实刻着“厄难临头事事休,逢凶化吉一符由”,但他的表情却变得怪异起来,“你确定这签需要解?”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小沙弥又挠挠脑袋,随即很老实地补充道,“师父告诉我只要把这上面的内容念给香客听就行了,其他的都不用管,无论别人问什么我不知道的事一律都说‘佛曰:不可说不可说’,我觉得既然连佛祖都不让我说了那我还是闭嘴比较好。”  “好吧。”叶未明叹了口气,“大难临头逢凶化吉……我都看明白,可这一符由算怎么回事,首先在语法上就说不通好吧!”  小沙弥摇摇头,“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叶未明一阵气结。
  小沙弥又说:兴许是我道行太浅了,还不看出其中的玄妙,不过师父说了,这些签都是佛祖的意思。我想既然是佛祖的意思,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我看二位施主还是拿一道护身符去吧。”  叶未明心说,那师父一定还有很多事情没告诉你。以前的签是不是佛祖的意思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今天的签一定都是你那位师父的意思。  “是这个吧。”杨浔颖拿起一个系着红线的玉佛。叶未明仔细一看,它背面还有未来得及撕下的标签,上面用蓝色圆珠笔潦草地写了个35元。  “这个送给你吧。”杨浔颖说。  “诶?”  “别傻愣着了,快戴上吧。”  “哦哦。”  “两位施主,请留步!”似是因为没有完全解出签来,小沙弥的心里显得有些过意不去,所以他连忙叫住这对转身要离开的男女,张嘴就说:“其实,我看二位有夫妻之相,只是一直忍着没有说。”  小和尚的话把叶未明吓得跌了一个踉跄。  我靠!你一介小小沙弥,拿着师父给的签忽悠忽悠游客,然后回家抄你最爱的经文就好了,干嘛要学那些混江湖的神棍说话的口气!  而且还他妈的是因缘?你成年了么你!  不过他转念又一想,诶——这会不会是佛祖看我可怜给我的暗示呢,难道真的有佛祖?而且还八卦?  但小沙弥的后半句话却在瞬间把他从YY的世界之巅踩进了现实的万丈深渊。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看不到你们的结果,兴许是我道行还太浅了吧。”  你妹啊!看不到就不要看哪!一颗心扑通扑通的突上突下真的是会死人的你知道么?小小年纪乱说话,还有没有大人出来管了?  最后叶未明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他只好说:“你丫的肯定是佛祖派来玩我的。”  没想到小沙弥一脸正色,双手合十再次念了声佛号:“阿弥陀佛,出家人不打诳语,我们和尚是不会说谎的啦,况且我一说谎就会脸红哦。”  叶未明满脸黑线,“那你现在那张小脸红得像猴子屁股一样是几个意思?”  “额……”  “没话说了吧?”叶未明指着他大骂:“露馅了吧!”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
  黄昏时分,烈日渐渐褪去狂热的光环缓缓向西边移动,一时残阳如血。天边妖艳的火烧云正在宣告这一天进入最安详的时刻。夕阳轻抚着绿油油的草坪,晚间的风将成片的小草折弯了腰,再柔和地飘过恋人们的耳畔。  叶未明用余光瞄着杨浔颖自然摇晃的玉手,心里一动,他忽然生出了就在此刻握住这只柔荑的念头。  来吧,上吧叶未明!改变你衰格人生的时刻到了!黄昏、夕阳、草坪、佳人,最棒的是周围还没有人!这是多么好的机会让你为所欲为啊……啊不对,是有所行动!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叶未明缓缓伸出右手。  “叶未明。”  “诶。”衰仔的小爪子连忙缩了回去。  杨浔颖双手负在身后,抬头望天,“你说……刚才那小和尚的话是不是真的?”  叶未明差点一口咬到他自己的舌头,他很想说前半句一定是真的,后半句纯属扯淡!  但如果他真这么说那意图就太明显了,而且显得他很low。  “命运这种东西啊最难说清楚了,怎么说呢,你信它它就有,你不信那就没有。”  杨浔颖侧头看了他一眼,满含笑意的眼神中略微有些惊讶,“我就是随便问问,用得着说得那么煞有介事的么,逛了一趟寺庙就学会讲禅了?”  “好吧,其实我是从电视里学来。”  “那你信么,命运。”杨浔颖追问。  叶未明一愣。  其实他很想霸气地告诉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我——”  “落先生!”  叶未明张了张嘴,刚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他顺着杨浔颖的目光望去,一个一袭黑衣身材修长的年轻男孩正安静地坐在山坡上的草丛里,低头为怀里的肥猫顺毛。黄昏的光从他的侧脸拂过,散发出淡淡的光晕。  他的身影在夕阳下淡然而恬静,漆黑的眼瞳中流转着未知的光,仿佛映射出了一千个世界。  妈的,又是这该死的混血娘炮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坏老子的好事——咦,我为什么要说又?  吕落抬起头,微微勾唇,“你们好啊,颖颖你今天又漂亮了哦。”  杨浔颖俏皮地眨眨眼,“落先生怎么一个人,那位美丽动人的沐沐小姐呢?”  吕落故作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那女人性子太野我留不住啊,哪像我们家颖颖这么温柔这么美腻。”  叶未明的心在渐渐往下沉。他从未见过杨浔颖和任何一个异性说如此亲昵的话,这样的情节不是应该只出现在《死胖子胡青伟YY自己娶了杨浔颖之后的夫妻日常生活》一书中么……这种想想就让人兴奋地想要叫出来的对白居然在某一天出现在了眼前?这不科学啊!  又或者说是……太残忍?  “你们认识?”叶未明努力挤出笑容。  吕落看都不看他,只是似笑非笑地盯着杨浔颖,“不熟。”  “你别听他瞎说,落先生是我很好的朋友啦。”杨浔颖说。  吕落脸上的笑容玩味,“你男朋友?”  “不是啦,同学而已。”杨浔颖纠正他,“诶,叶未明你去哪儿?”  叶未明回头,神色平静,“没什么,你们聊吧,胖子叫我五点钟去找他,现在时间应该差不多了。”  “那,回见。”  “恩,回见。”叶未明轻声说。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背对着杨浔颖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有多沮丧。  吕落目送那个衰仔耷拉着脑袋远去,他被夕阳拉得长长的背影简直就像败狗一样。吕落忽然变成深紫色的瞳孔在黄昏的照射中绽放出如万花筒一般瑰丽绚烂的色彩。  随着黄吞吞的太阳缓缓沉入地平线,巨大的阴影在顷刻间笼罩了整个世界,苍穹也慢慢开始显现出它原本的样子。  二十几只迷失了方向在苍茫天地间失意彷徨的飞鸟忽然发现了这座隐藏在群山之中、如苍茫巨兽般匍匐于夕阳余晖中的千年古城,淡淡的华光轻轻地摩挲着它斑驳的雄伟城墙,大气磅礴的古城在黄昏中流转着动人光泽。  欣喜若狂的飞鸟们争先恐后地飞向它,飞向那想象中的美好。  以天地为背景,飞鸟们的身影在那庞然大物的映衬下显得是如此的渺小。  然而它们并不知晓,眼前这座静静屹立在天地之间的千年古城所埋葬的秘密,将会带给它们怎样未知的命运。  第一幕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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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幕  阿锦虽然刚满二十岁,但已经是南明地头上有名的混混头目了。基本上南明的每一间发廊的伙计、每一家舞厅的老板、每一所中学的不良少年都听说过他的大名,就算见了面还得低头叫一声锦哥。  阿锦初三那年,数学老师那个总是偷瞄他们班女生胸部的猥琐中年男人居然当着全班的面骂他是小瘪三,大大折了锦哥的面子。当时阿锦二话不说,抄起手边的课椅冲上讲台就跟他干了起来。  事后兄弟们都说他太冲动,当时应该先忍下来,等放学后再带上兄弟们去收拾那个老兔崽子,大家埋伏在路边的小树林里,等他晚上下班路过的时候再冲上去从背后偷袭,给他套上黑塑料袋打他一通闷棍。  阿锦摆摆手说,不单枪匹马怎么能彰显出我的英雄气概?就凭那个四眼弱鸡,老子一只手就能直接虐翻他。再说了,明人不做暗事,男子汉大丈夫自当光明磊落,既然看不惯就直接上去扁他,背后玩阴的算怎么回事?  兄弟们又问那老大你现在都被留校察看了,怎么办?  阿锦苦着脸沉吟了一会儿,忽然一拍大腿说,妈的,老子不干了!那个破学校即使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索性退学去混江湖!  一听江湖二字,在场的所有兄弟们顿时露出神往的表情。  江湖,一直都是个离他们很遥远的地方。
  当阿锦背上书包朝同学们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出校门之时,他胸中不免生出一种“天下之大,自有我横刀立马封妻荫子之处”的豪情。  他就是怀着这种激情澎湃的心情向自己心目中的江湖迈出了神圣的第一步——去一家理发店当学徒。这也不难理解,哪一个草根英雄在发家之前不是在市井里混过的?朱元璋在干皇帝这行之前还当过乞丐勒,跟他比起来阿锦觉得去个小地方先当个理发学徒实在算不了什么。  从此阿锦便过上了口叼香烟脚踩机车带着一帮义薄云天的兄弟四处闯荡的生活。  五年下来锦哥手下已经有一帮赤胆忠心的小弟,跟派出所的警察们也混得很熟了,平日里见了面还能递根烟聊两句。至于道上的大佬阿锦也可以跟他们坐在一起喝酒唱歌吹牛,勾肩搭背地谈论这个女人的腿细那个女人的皮肤好。  阿锦自认为已经是南明地界上的一号人物了,所以每当学校里那些小弟的小弟来找自己去学校帮他出头,阿锦就会学着电影里那些功成名就的黑帮大佬的样子,摸着他的头告诉他不要总是到处惹事,要好好念书将来赚了钱好好孝敬爸爸妈妈。其实他只是觉得自己如今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了,如果还掺和一帮小破孩打架找场子那未免也太掉价了,以后在那些大佬们的面前还怎么抬头做人?
  阿锦最近接了一单大生意。  虽然这单生意与他一向光明磊落的作风不符,但那张他只要摸一下就会全身微微颤栗的大额支票就足以让他把所有原则都扔进昨晚那个被几条丁字裤填满的垃圾桶里。  “就是这里?”  眼前这条幽深寂静的小巷子让阿锦看得直皱眉头,曾经他就是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被几个王八蛋给黑了,结果躺在病床上一个礼拜不能动弹。这件事一度给他留下阴影,后来晚上一个人回家都得尽量挑大路走。  “老板都说的很清楚了,没错的。”见老大还有几分迟疑,专门负责联络雇主的小弟连忙说,“放心吧老大,没问题的,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老板选个隐秘点的地方也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事情对吧?”  阿锦很有大哥风范的点点头,没有说话。  “可我怎么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呢?虽然我也说不上来到底哪里不对……老大,你说咱干的这活儿不会犯法吧?要不咱算了?”另一个小弟说。  “浩子,你那张狗嘴少他娘的给我放屁!打场架占几个女人便宜能犯什么法?这种破事要是真犯法咱们兄弟早不知被抓进去几回了!”  “可是——”  “行了!”阿锦一开口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我觉得曹鑫毅说的有理,况且无论如何那张支票都是我们无法拒绝的。既然要收人家的钱那就得替人把事情办好,如果以后真出了什么事情大不了我一个人来承担。总之走到‘女人房门口又把裤子提回去’这种丢脸的事情我陈云锦是绝对不会干的!”  阿锦最后看了一眼身后这几个信得过的兄弟,心中的底气顿时就有了,“咱走着!”
  巷子很深,比阿锦几个人想象中的还要深。他们至少走了好几分钟都没有走到底,而且越往里走光线就越暗,空气也越来越湿冷,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仿佛他们正在傻不愣登的往一只巨兽张开的大嘴里闯。这个可怕的念头让阿锦悄悄打了个寒战,脑海中不由得开始闪现某些恐怖片中有关小巷的桥段。  阿锦很爱看恐怖片,当然不是看那种香港八九十年代蠢萌蠢萌的僵尸片。他比较喜欢那种别人都不太敢看的惊悚片,比如最经典的《咒怨》,为此不少人都说他胆儿大,但其实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的胆子到底有几斤几两,因为每次看的时候都只有他一个人,所以没人他会用手捂住眼睛,中间再留一点缝隙。  他就属于那种越看越怕、越怕越想看的观众。  阿锦好不容易攒出来的那么一点底气顷刻间又泄的干干净净。他总觉得哪个角落里会突然跳出来一只面目全非的极恶之鬼!  老房子斑驳的外墙上露出了灰暗的墙砖,地上渐渐开始出现许多小沙堆和废弃的石子堆……阿锦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来。  终于,在巷子的最深处,他们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所有人都如释重负,尽管那个身影在正常人看来实在是太另类了一点——一身从头到脚裹住全身的长袍,黑色的兜帽将他的容颜完全笼在了浓厚的阴影之中……第一次见到老板的时候,阿锦就在心里暗暗吐槽——您老人家这是在cos暗黑破坏神里的黑暗流浪者么?这身装扮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很高是没错,可是在一个把生鸡蛋打碎扔在地上五分钟就能煎熟的季节里穿成这样真的大丈夫么?
  可是到了后来他就彻底断了这个念头。不说别的,光是那种一靠近老板就像在酷暑走入地下防空洞般的阴冷就足让阿锦一干人不敢再乱想。  老板在大家心目中一直都是神秘的代名词。  阿锦真心觉得老板周围的空气温度都下降了好几度,他站在那儿就如同幽灵一般,好像眨眼间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有个爱看西方魔幻小说的小弟曾神神秘秘地说:“或许老板就是一只来自地狱的亡灵,其实他长长的黑袍里可能什么都没有哦!”  然后他就被阿锦一巴掌拍在地上。  见到老板之后,阿锦觉得心里的大石头轰然落地,他再也不担心会有什么妖魔鬼怪窜出来找自己的麻烦。也许在阿锦的潜意识里,老板是个比极恶之鬼更可怕的存在?  “老板。”阿锦低头轻啐了口唾沫,领着六个弟兄在老板两米外站定,没有人敢在上前一步。  黑袍下的声音沙哑却富有磁性,“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身旁一个赤裸着上身只穿了件马甲的小弟刚想开口,就被阿锦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老子还开口呢,哪轮得到你小子说话!  阿锦清了清嗓子,说:“要说这事吧,还真他娘的有点意思。我们先是在舞厅里找到了沈毅和李文起,他们身边各带了一漂亮妞。当时吧,我看他们在舞池里跳得正嗨,忽然就灵机一动,叫上兄弟几个就溜进舞池,对那俩妞动手脚。”  还是刚才那个小弟在他耳边小声说:“老大,是动手动……”  见老大看向自己的凶狠眼神中透着凛冽的杀机,他很明智地把那最后一个“脚”字咽回到了肚子里。
  事实上,当时的真实情况是,阿锦想着到老板给的最后期限还有一段很宽裕的时间,所以就照常领着哥儿几个去道上一个兄弟名下的迪厅喝酒、“认识”看得上眼的妹子。  突然,一个眼尖的小弟一眼就发现了舞池里冷艳妖娆贵而不俗的冷雨倩和麦可涵,验货之后阿锦高度肯定了小弟跟随自己多年被培养出来的卓越眼光,然后果断单独上去用一些渲染气氛的肢体语言和新朋友打招呼。再然后那俩妞的男友就陆续冒了出来,几番肢体冲突之后,又是那个眼光不错的小弟突然惊呼一声:  “这俩小子不就是那四个目标中的两个么!”  正在火头上的阿锦还没反应过来,“什么鬼目标?”  “就是老板指示的那四个目标啊!”  阿锦突然眼前一亮。  “我心说这不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么。这么好的机会要是不珍惜那简直就要遭雷劈啊!所以我继续不动声色地和他们扭打在一起,然后在一片混乱中仔细检查了那俩小子的右肩,为了保险起见我连左肩都看了!”阿锦语气一顿,“可就是没找到你说的那个东西。”  老板不说话。  “后来……大概是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我一兄弟打电话来说,在鸿达影院门口发现了一对小男女,其中那个男的长得很像四个目标中的胖子。”  “你们不会直接在电影院门口把人家给扒了吧?”老板说。  “怎么可能……这不就打草惊蛇了么,你看我阿锦像这种没脑子的蠢货么?”阿锦拍着胸脯说。  老板不说话,阿锦身后的几个弟兄也沉默了。
  尚不自觉的阿锦接着胡吹海吹:“我找了个长相非常凶恶的哥们(他说这话时,那长相非常凶恶的哥们正双手抱肩站在他身后)过去拦住他们,说那胖子害死了咱义结金兰的兄弟,所谓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咱今儿便要他血债血偿!”  “当时那胖子吓得脸都白了,连忙说大哥你认错人了。我这兄弟的演技,真不愧是奥斯卡影帝级别的,他略一沉吟,就说杀我兄弟的那个王八蛋右肩上有一块胎记,你说我认错人了,有本事就是右肩漏出来给我看!那胖子二话没说就把他那白花花的大膀子露了出来……还是什么都没有。”  老板沉默着,于是所有人连大气都不敢出,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五秒。  “好,我知道了。”老板终于开口。  在场所有人都长舒了一口气。  “那……您答应给我们的东西……”阿锦试探地开口。  “看你的脚下。”  阿锦一低头,整个人顿时就像被人了一盆冷水一般打了个激灵。  一张长方形的白纸不知何时被他踩在了脚下,上面赫然写着一串他一眼看不过来的数字。  阿锦觉得他心脏迸出的鲜血几乎要冲破动脉血管。他伸出颤抖的手弯腰捡起了那张还印有他42码鞋印的大额支票,后面几个弟兄几乎是同时加重了呼吸。  阿锦咽了口唾沫,连说话的声音都忍不住颤抖,“这、这归我了?”  老板说:“这张瑞士银行的支票本来就是我允诺给你的。”  得到老板的确认后,每个人的眼睛里都迸发出狂热的火焰,就好像是一个人死之后来到天堂,当他还在因为世界观的崩塌而对天堂的存在半信半疑的时候,上帝出现并告诉他这里确实就是天堂。
  可是冷静下来之后,也有脑子比较清醒的人开始怀疑这张巨额支票的真伪。毕竟他们从未见过什么瑞士银行的本票,目前的情况又是他们从来都不曾遇到的,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轻轻松松办一点小事,就能拿到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这也未免太匪夷所思了。  “老大,这种东西怎么兑现,我们可没有人懂怎么弄啊。”有人开始警惕起来了。  “你闭嘴!”阿锦吼他,虽然他心里和大家一样也有点犯嘀咕,但在老板这么高端上档次的人面前说自己不会弄支票也未免显得太low了一点。如此丢面儿的事情他大锦哥怎么能忍!  阿锦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方才开口:“老板,这事吧,现在他娘的有点麻烦,当然我不是说支票啊,那个叫沈毅的小子有点来头,可能有点难搞。当时在舞厅他一直叫嚣着让我留下名字,以后要带人来找我的晦气,而且他也确实看清了我的脸……我可不是怕啊,只是觉得……恩……有点麻烦。”  “你不必担心。”老板的语气仍然像一潭死水般平静,“这件事情从此刻开始就和你没什么关系了,今后也不会有什么人因为这件事来找你的麻烦 。但有一点你必须记住,从今日起你与我便再也没有半分关系,你不认识我也从来没有见过我,事实上你根本就不知道有我这么个人,至于那张支票到底是从哪儿来的,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我明白我明白。”阿锦点头如捣蒜,但随即又觉得这样太掉价了,不仅没有半点江湖儿女“从不对任何人低眉顺眼”的英雄气概,而且与自己“南明枭雄”的身份不符,于是他挺起胸膛直面老板,面无表情地说:“那,我就先走了。”  老板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兜帽下的阴影中仿佛有一双毒蛇般的妖瞳正静静地注视着阿锦几个人远去的背影。那瞳中一闪而过的冷芒让人不寒而栗,如芒在背。就好像是有一只极恶之鬼站在黄泉的彼岸,盯着阳世里来来往往的生人,贪婪地舔了舔嘴唇。  许久,他缓缓向前走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接二连三的惨叫声在幽深寂静的小巷深处骤然响起,那声音中的绝望无助和彻骨恐惧使人听来遍体生寒,但却始终使人问津。在这一刻,仿佛小巷中的一切都被隔绝在了世界之外。  镜头缓缓拉近。  阿锦一个人紧紧握着手里被攥成一团的支票,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疯狂地向前奔跑,似乎背后有什么极其危险的野兽正在追赶他……不,应该说是恶鬼!  惊恐中掺杂着痛苦的泪水不停地从他的眼眶里涌出,但那不顾一切向巷子更深处跑去的步伐却一刻都不曾停止。  快跑,快跑!千万不要回头!  奔跑的步调越来越慢,身体在一秒一秒的虚弱下去,阿锦快要撑不住了……不,一定不能停下,绝对不能停下,停下……就会死!  终于,阿锦的眼前隐隐约约出现了一抹光亮,就像是末日之后第一缕拨开黑云洒向大地的晨曦。  出来了!老子他妈的终于出来了!  阿锦喜极而泣。  可是,就是不到三秒钟的时间里,逃脱升天后的放声大哭却戛然而止,一切都陷入了死寂。  阿锦全身的肌肉都虚脱了,他无力的跪倒在地。  眼前这堵斑驳的老墙让他血管里的血液一点一点的冷下去。  阿锦缓缓抬起头,脸上流露出解脱的笑容。  妈的,原来老子跑错方向了。  身后的恶鬼如期而至,是的,阿锦能感觉到,他来了。  阿锦缓缓回头,生命中最后一句话的第一个字卡在了喉咙里,“为……”  阿锦眼前一黑。  他再也没机会说出来了。  凌乱的沙子堆旁,一只穿着黑色高帮皮靴的脚一脚踩爆了阿锦与身体分离十几米的头颅,在飞溅的血浆中,阿锦死不瞑目,那睁开的双目中布满的血丝之间,除了难以置信之外还有那深入骨髓、仿佛亲眼见到地狱般的惊恐。  猩红的鲜血渐渐漫过了鞋跟,沿路都是被撕扯得惨不忍睹的尸体残片,整个小巷在顷刻间弥漫起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和血腥味。  一只苍白到不像人类的手缓缓从黑袍中伸出,拾起了血泊中那张被鲜血浸湿的大额支票,支票上被血液浸成红色的人脸猩红夺目。  他只是轻轻一捏,整张支票便在瞬间化成了灰烬。  “在这个丑陋的世界上,唯一能让我信任的只有死人。”  重归寂静的小巷中传来这声来自地狱的呢喃。
  当最后一缕夕阳沉没在地平线之下时,铺天盖地的黑暗席卷而来,将整个世界吞没。南明城内渐次亮起的街灯以及万家灯火就像是一只孤零零的小船,接着红烛的微弱火光,在无边无际的黑暗冥河中永无止境地漂泊。  大同客栈的大门前灯火通明,除了三三两两的客人不停地进进出出之外,就只剩一小波人聚在一起,翘首以盼似是在等待着什么。古色古香的大红灯笼悬挂在屋檐下,将门前大街上的青石板映成了鲜血般的颜色,那浓厚的血色在黑暗中显得格外诡异。  据这家店的老板说,这种大红灯笼叫做大血烛,是南明当地的特产,少说也有三四百年的历史了。古时候,南明城的百姓每逢大喜,都要在自家门前挂上好几盏大血烛,特别是在新人的新婚之夜,大血烛更是整夜都不能熄的。因为南明人认为,这像血一样的火光预示着多子多福,长命百岁。一旦大血烛熄灭,那么这对新人将来不是丈夫客死他乡,就是妻子难产而亡。  古时候的南明因为特殊的地理环境而不适合农业种植,相反,当地的畜牧业非常发达,所以人们将屠宰牲畜视为神明赐予自己繁衍生息的神圣仪式,以至于他们将鲜血视为吉利富贵的象征。  今晚的夜空中星星了无踪影,大块大块的阴云正不停地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一只张牙舞爪的巨兽眼看就要成形。每一个人的心头都像是压了一块巨石,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下面我要来清点人数了,希望大家能够配合我一下。”李卉借着微弱的灯光把眼前这些面孔和黑皮笔记本上的名单一一对应。
  “你是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有多危机,黑帮寻仇诶!老子这辈子还是头一回碰上,差点把命都搭上了。那家伙壮的跟熊一样,左眼眶底下还有条像蛇一样的疤,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手上少说得有十几条人命,我估摸着他裤管里肯定绑着一把钢刀之类的东西。”胖子胡青伟喋喋不休地诉说着今天下午在电影院门前险象环生的经历,哪怕到了现在他的情绪也仍然十分激动,“我靠!这么扯淡的事居然都能找上我,好在老子福大命大,有诸天神佛保佑!”  叶未明斜眼看他,“你怎么就知道不是诸天神佛想借这次机会黑掉你为民除害,只不过让你凭借如小强一般的顽强生命力以及狗屎运侥幸逃过一劫罢了。”  “我擦嘞!老子如此可人的一枚小胖居然都有人想要黑我?再说了,我何德何能能被诸天神佛盯上?”胡青伟瞪大了眼睛,他在用行动捍卫“生命不息,斗槽不止”的人生信条。  “一个一旦从座位上站起来就是可以堵住整条过道、饭量是普通人的三倍,而且不仅是在粮食上,从空间的角度上讲也是严重浪费国家资源的死胖子居然还敢问自己何德何能被盯上?”  “喂喂,这般伤人自尊的事实兄弟你居然如此轻描淡写地一语道破,实在是太不给我面子了,以后还能不能做朋友了?”  一旁的刘菡扯扯男友的袖子,怯怯地说:“行了,你们俩就别扯那些有的没的了,雨倩她们到现在都还没回来,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  “安啦。”胡青伟揽着刘菡的肩膀笑眯眯地说:“那俩妞都有男人陪着,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你也知道,你那俩室友平日里看起来总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冷样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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