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发(2014)60号中央企业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中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浏览次数:字号:[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中远集团进行了巡视。6月12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向中远集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远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着力推进专项治理,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努力构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8月12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中远集团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截至目前,对巡视组直接指出的13个问题线索已核查并处理完毕7个,其他6个问题线索正在处理,巡视组转交83件信访件已完成或基本完成调查核实75件,其余正在调查核实中;现依法依规依纪处理35人,其中移送司法处理8人、已判决6人、党纪处分21人、撤职7人、免职4人、降职1人,正在立案查处的6人;系统梳理出各业务板块廉洁风险点789个,已经整改640个,建立完善制度和业务流程483项。
  一、坚决履行&两个责任&,义无反顾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
  巡视组通报反馈意见后,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落实。一致认为:巡视组指出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原因分析实事求是、中肯深刻,所提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关键是要勇敢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担在肩上,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集团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马泽华任组长、总经理李云鹏和党组纪检组组长宋大伟任副组长,党组成员任组员,严格履职尽责,深入抓好整改;成立由监督部/纪检工作部和有关责任部门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巡视整改任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完成清单,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中远集团对中央第九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巡视整改工作重点和29项整改任务,既把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又对企业可能聚集腐败风险的业务板块进行系统梳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深入解决。同时,指导集团8个巡视整改责任部门和24家境内外单位细化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定目标任务、定责任分工、定具体措施、定完善制度、定完成时间,分别把两个月内完成和年内计划完成的任务建立台账,着力在解决问题、健全制度上下功夫。
  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集团党组和党组纪检组约谈二级单位负责人20余次,推动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成立集团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责任部门参加的5个巡视整改督导组,共召开32次专项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深入15家重点单位开展梳理各业务板块廉洁风险、坚决斩断利益链条专项治理现场督导检查。成立由党组纪检组长任组长、纪检监督部门处室经理以上人员参加的执纪问责组,先后召开20余次专题会议,研究有关监督执纪问责问题。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公开报告制度,已编发《中远集团巡视整改工作简报》9期,并在《中国远洋报》刊登巡视整改工作动态和做法34篇。
  在巡视整改期间,为了解决巡视组提出的履行&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集团党组重点抓了四件事。一是7月3日,集团党组在《中国远洋报》刊登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等&六带头&、坚决恪守不准无组织、无纪律等&十不准&的承诺,自觉接受集团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二是7月17日,召开2015年党委书记例会暨巡视整改推进视频会议,四家直属单位汇报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做法,集团党组书记马泽华、总经理李云鹏分别对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实现八个突破和四项具体要求。三是七月上旬,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党组纪检组长与境内外26家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各直属单位同下级单位对口逐级签订《主体责任书》224份,《&一岗双责&责任书》241份,《监督责任书》205份,明确责任内容,强化执纪监督,逐级落实到位。四是7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系统开展对照廉洁从业规定检查专项活动。编印并发放《中远集团廉洁从业手册》35000本,境内外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人手一册,要求必须如实向组织申报并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集团总部由直属党委、纪委具体负责实施,集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带头对照检查并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二、深入总结反思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失误教训,认真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巡视组深刻指出中远集团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廉洁风险问题,要求认真总结反思重大决策失误的深刻教训,深入查找原因、厘清责任,推进企业尽快走出低谷。集团党组深刻反思,从业绩观上深挖思想根源,从决策水平上寻找差距不足,从制度机制上弥补薄弱短板,并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相关工作。
  一是层层总结反思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失误的深刻教训。根据巡视组要求,集团党组在专项巡视期间先后召开了2次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生产经营决策失误的深层次原因,深刻总结集团应该吸取的沉重教训,并向全系统进行了通报。巡视整改中,集团党组切实把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失误作为重中之重,要求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总结,从思想根源、市场研判、风险管理、战略制定和制度执行等方面深刻反思,已形成专项报告上报。
  二是召开深入剖析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失误专题研讨会。8月10日,集团党组召开由集团境内直属单位、部分境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总结吸取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失误教训专题研讨会,有关单位总经理做了发言。集团党组书记马泽华全面总结了近几年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失误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造成的恶劣影响和需要认真总结吸取的深刻教训,重点针对牢固树立正确业绩观、努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切实选好用好管好干部进行了部署。集团总经理李云鹏强调要把握好科学决策的六个要素,处理好总部和分部、效率和效能、做大和做强做优三个关系,树立严的正气和锤炼实的作风。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的态度,厘清责任,吸取教训,严肃问责。
  三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集团党组认真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近年来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失误开展责任追究。党组纪检组已经启动调查核实工作,10月底前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如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堵塞各种潜规则和管理漏洞
  针对中央巡视组明确指出的&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利益输送,是企业最为突出的廉洁风险&问题,集团党组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从全面清理关联公司、整顿第三方代理业务、加强合资合作公司管控&三管齐下&开展专项整治,以强有力的措施彻底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严明经营纪律和廉洁纪律。
  一是全面清理关联公司。集团对关联公司调查统计和全面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和督导。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与集团所属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存在经济业务往来的关联公司以及集团离职人员(含辞职、辞退、开除)投资开办、实际控制的企业,以及集团各级退休人员本人及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投资开办、实际控制、担任高层管理职务并同集团所属企业发生业务关系、进行业务往来的私营企业作为特殊关联公司进行清理。在清查过程中,集团各单位对特殊关联公司逐个深入调查核实,已对5名违纪违规人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人被行政开除。集团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立即全面终止与特殊关联公司的经济业务往来,对正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关联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其续约或清除出供应商库,禁止产生新的交易。8月19日,集团再次下发通知,将特殊关联公司的清查范围扩大到经组织任命的集团各级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开办、实际控制或从事经营业务、与本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存在经济业务往来的企业,和集团离职人员(含辞职、辞退、开除),以及集团各级退休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开办、实际控制或在其中从事经营业务、与集团所属各级单位存在经济业务往来的企业,要求各单位在初步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特殊关联公司的兜底清查,确保不留死角,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集团将认真分析全面清查结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清查过往交易中违规采购、利益输送问题。对于违纪违规问题,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部门严肃处理;对于违法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着力整顿第三方代理业务。集团重点对所有航运、物流和修造船业务板块使用合作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底。相关单位对近三年使用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经详细核查,查明了属于禁止项的第三方中介公司数量,明确要求除了正在履行合同的业务外,已不再开展新的业务。与此同时,集团有关部门根据摸底情况,制定了《关于与经纪人、代理商和货运代理公司等中介公司业务合作的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了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的交易准入制度,明确选用者的资质和准入要求,提出了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4条禁止项:(1)中远集团及各单位(含海外企业)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的人员,在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担任企业领导人员、投资入股,或者在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从事、代理与中远集团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2)中远集团及各单位(含海外企业)企业领导人员、企业任命的各级业务部门负责人员,其本人退休、离职后在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担任企业领导人员、投资入股,或者在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从事、代理与中远集团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3)中远集团及各单位(含海外企业)企业领导人员、企业任命的各级业务部门负责人员,本人在岗或退休、离职后,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担任企业领导人员、投资入股或实际控制该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或者在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从事、代理与中远集团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4)与各单位业务合作中发生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的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相关单位已据此制定了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实施细则; 9月中旬在完成对第三方中介公司全面梳理和整顿后将形成《中远集团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等第三方中介公司禁止项名单》并在全系统内通报,严格禁止集团所属各公司与名单内的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对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各有关公司将与经审查合格的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1月下旬,集团将对下属公司经纪人、代理商和货代公司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严肃处理,今后这种检查将定期进行。
  三是加强合资合作公司管控。集团下发了&关于加强合资合作公司管控的通知&,对集团下属合资合作公司近年来发生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对合资合作公司发生的违纪违规违法案例逐一进行了分析,主要有&职务侵占、受贿、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利益&等四类廉洁风险问题,以及&监督制度不健全、董监事会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等管理缺陷。各公司正在按照集团要求落实整改,采取完善制度建设、开展专项审计、规范董监事会管理、强化经营业绩考核、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加强派出人员廉洁教育等多项措施,强化廉洁风险防控。集团正对现行《中远集团合资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强化廉洁自律、反腐败、反贪污的有关内容,细化合资公司董、监事会运营管理制度,规范派出人员的述职述廉制度,做好合资合作公司管控的顶层制度建设,将于10月底前完成。同时,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分级管理体系,督促各级公司对过往已发生问题的进行整改并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涉及违法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
  根据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领导干部亲属在集团内存在违规任用、执行退休政策不严格、一些领导人员长期不交流等问题,集团党组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已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的相关制度10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查处,从制度上切实堵住违规选人用人的漏洞。
  一是调查核实领导人员亲属在系统内从业情况,对违规安排作出处理。对集团领导和集团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亲属在系统内从业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经核查确系违规安排的,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今后,将继续高度关注领导人员亲属在系统内从业情况,对违规安排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范有关问题重复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到龄退休制度。结合集团生产经营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正按计划推进到龄领导人员退休工作,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关于领导人员退休制度,对到龄人员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三是加大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力度。根据集团新制定下发的《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工作规定》,明确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任职满9年必须交流。今年以来,集团党组已交流领导人员10人次,其中,集团总部与下属单位之间交流6人次,主要领导岗位交流6人次,海内外岗位交流4人次。今后将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交流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防范领导人员长期任职同一岗位可能带来的廉洁风险。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7月初,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增设了干部监督室,进一步明确了干部监督的职责,强化了干部监督工作力量。对今年一季度组织的156名集团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重点抽查;对今年以来新提拔的16名领导人员进行了&凡提必核&工作;对58名已提拔的二、三级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了补充核查,对33名漏报、错报的领导人员责令其重新补报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对海内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室副经理以上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了集中保管。扎实做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工作,对7名&裸官&进行了约谈,其中4人不符合任职条件,有1人与配偶离婚、1人的配偶放弃了国(境)外永久居留权、1人被调离组织人事岗位、1人由正职降为副职。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塑&艰苦奋斗,爱国奉献&的企业精神
  巡视组指出的集团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集团党组深刻认识到其对涣散人心士气、影响企业发展的严重危害,对公款打高尔夫球、高标准召开会议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一是全面清理高尔夫球会员卡。集团党组要求,境内外各单位要在去年集中清理高尔夫球卡的基础上,对所有公款购置的球卡要统一封存、择机转让。目前,已全部封存,并进入转让程序。在具体转让操作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规定中远系统内部职工及职工亲属不得参与购买,中远系统关联企业不得参与受让。集团党组明确划定&红线&,提出严禁以公款支付打高尔夫球的各种费用。中外理公司所属深圳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林铁升,2014年以来不收手,不收敛,仍继续用公款打高尔夫球,中外理公司依纪依规给予其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责成其全额退赔相关费用,扣除其年度绩效薪金,集团党组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同时,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要求各单位对日以来每笔公款打高尔夫球情况进行核查并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加强对全系统的会议管理。严格要求各单位制定年度预算时,根据会议的级别、规模,依规确定会议预算的住宿、餐饮、场地的费用标准上限,只能在标准线以下填报预算;优先选择内部酒店或会议场地,并严控会议数量;计划外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计划内会议严格按预算审批;严格会议审批和报销程序,对于到旅游景区开会、利用开会名义组织旅游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报销时需提供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日程、情况说明和费用明细清单等,超出预算的费用不得报销,严禁向下属单位转嫁会议费用。年底前将对下属单位会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严格履职待遇管理。制定下发《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费、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费用等事项。着手制定《中远(集团)总公司总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中远集团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加强对海外区域公司监管力度,重点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公务接待进行规范,总结十八大以来履职待遇和公务接待情况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和上报,并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执行履职待遇和公务接待标准。
  六、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核实,严肃查办巡视组转交的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
  对于巡视组转交的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集团党组要求党组纪检组按照分类处置原则,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集团党组纪检组正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有关案件,正依纪依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集团党组先后3次听取专题情况汇报,对移交信访件处置工作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党组纪检组逐件分析梳理,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召开6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核查工作。按照分类处置原则,通过签字背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相关直属单位和职能部门细化方案,明确时限,深入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在核查中不仅查清问题,对发现的制度缺失、管理缺位等问题,认真整改,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
  七、立足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堵塞廉洁风险的漏洞,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集团党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从源头堵塞廉洁风险漏洞。重点加强在强化履行&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
  (一)坚定不移地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修订《中远集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将落实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纳入党组会议内容;修订《中远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远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办法》和《中远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制定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切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强化纪委书记对人事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在企业重要人事安排过程中,纪委书记从初始酝酿阶段参与研究并实行全程监督。修订《中远集团巡视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巡视配套制度。
  (二)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范决策风险。在完善议事规则方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授权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对集团党组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审批规章制度及流程文件进行梳理和完善。在优化业务决策流程方面,修订《中远集团投资决策授权管理细则(暂行)》,优化简化内部投资项目的审批。在完善风险管理方面,成立了法律及风险管理部,对《中远集团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等4个制度进行了修订,起草完成《中远集团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单位风险闭环管理情况的督导,并将启动风险专项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修订《中远集团买造船工作程序》,规避长期租入船的决策风险。在建立健全&四资一项目&决策制度方面,对《中远集团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中远集团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中远集团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开展市场预测、预算管理、优化流程、风险防控四项专题研究,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三)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集团对4个关键业务板块8家重点企业开展层层对口约谈,各单位围绕揽货、箱管、订舱、租船、运价、备件采购、买造船、船舶处置、经纪人、工程物流等60 多项业务,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目前,共梳理廉洁风险点789个,已经整改640个;建立完善制度和业务流程483项,待完善的制度98项。年底前,将继续对排查出的廉洁风险点进行分类整改,重点抓好清理关联公司、整顿第三方代理业务、规范合资合作企业管控三个方面专项治理,进一步树立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一旦触碰必将严肃处理。
  (四)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规章制度,加强对领导人员监督管理。根据巡视组提出的整改建议,着眼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和集团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重新修订下发了集团《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同时配套下发了9个关于后备人选、谈话函询、年度测评、干部交流、退出机制、年轻干部培养、严格管理、考察对象公示、&一报告两评议&等方面相互衔接、内容完备、科学规范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分析研判,严格对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做好领导人员兼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配偶移居任职岗位管理、公务回避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人员到龄退休制度,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从领导人员整体建设全局出发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
  (五)巩固深化巡视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中远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的任务十分艰巨。整改报告上交不是整改工作的结束,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后续整改工作的落实,把上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作为推进集团巡视整改工作新的起点,提出了下一步更高的巡视整改要求,制定了更加详细的整改措施。集团党组决定于10月底前,认真组织、扎实推进领导人员亲属在系统内从业、整顿第三方代理业务、到龄退休、关联公司清理、公款打高尔夫球、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六项专项整改。11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视整改&回头看&活动,对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真正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使巡视整改工作真正落地。同时,着眼长远,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不断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一要突出两个重点。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二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处理,继续深化对关联交易、经纪人、合资合作、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要把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与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狠抓各项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特别针对六项专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思想根源,健全制度规范。四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垂直监督体制改革、计算机审计试点、深化&检企共建&、内部巡视督导等工作,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
  总之,集团党组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中远集团改革发展和战略落地提供有力保障,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干部职工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10-;邮政信箱:北京市100031信箱88分箱;电子邮箱:。
  中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党组中央企业集团级团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群团干部队..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中央企业集团级团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
&&|&&&&|&&&&|&&
&&|&&&&|&&&&|&&&&|&&
&&|&&&&|&&&&|&&&&|&&&&|&&&&|&&&&|&&&&|&&&&|&&&&|&&&&|&&
&&|&&&&|&&&&|&&&&|&&
&&|&&&&|&&&&|&&&&|&&
&&|&&&&|&&&&|&&&&|&&&&|&&
规范性文件
当前位置:&&&&&&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黑国土资发〔号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文件
黑国土资发〔2015〕210号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
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国土资源局,厅驻农垦、森工、友谊、哈铁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和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法治国土”建设为契机,切实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不折不扣、迅速坚决地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全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结合实际,强化落实措施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判断“法定途径”的具体标准,认真梳理本行政区域国土资源领域信访投诉请求,在国土资源部下发清单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具体职能和本地区国土资源信访投诉请求类型,突出实效性,强化操作性,细化明确处理问题的法定途径,认真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细则,制定本部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处理清单和制度,并通过来访接待场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
三、依法依规,严格分类处理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准确甄别群众信访投诉请求,要根据信访人诉求主体、具体目的,做好正常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与信访、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能够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与一般信访的区分,厘清信访受理范围。对群众提出的信访投诉请求,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把法定途径作为应选项和必选项,及时导入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防止因为工作中出现困难和阻力而把法定途径作为可选项、备选项的问题;不能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作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完善机制,加强衔接配合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增强依法办访意识,进一步健全信访途径与其他法定途径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内部分工协作,明确信访工作机构与业务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信访工作机构要负责做好分流、引导工作,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积极推动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凡是导入法定途径的信访事项,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承接好后续分类处理工作,依法及时充分履行好国土资源部门职责,坚决防止信访投诉请求在部门内部空转,确保依法办事的路径畅通高效。要加强系统上下协调联动,特别是基层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首问负责制,从初信初访入手,做好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引导办理工作,让群众的合法诉求能够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处理。要加强与本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司法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对涉及多个部门、疑难复杂的信访投诉请求,健全完善会商、转送、跟踪反馈等相关工作机制,共同配合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避免群众投诉无门导致矛盾积累和激化。
五、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针对长期以来群众形成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和说服劝导工作,不断强化法律在群众心目中化解矛盾的地位和权威;要通过宣传手册、视频、张贴流程图等简明易懂的形式,宣传投诉请求的提出途径、依据的法律规定、解决问题的程序,让群众明白“该找谁、怎么办”,形成学法用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自觉自愿按照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分类处理的工作要求,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国土资源信访反映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考核督导,强化跟踪推进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这一重要信访工作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对履职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要密切关注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及时向省厅反馈。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完善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做法,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省厅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推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贯彻落实。
附件:《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
&&&&&&&&&&&&&&&&&&&&&&&&&&&&&&&&&&&&&&&&&&&&
&&&&&&&&&&&&&&&&&&&&&&&&&&&&&&&&&&&&&&&&&&&&&&&&&&&&&&&&&&&&&&&&&&& &&&&&&&& &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 & &2015年11月27日
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
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
一、申诉求决类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土地征收补偿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申诉求决事项
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异议,如: 对被征土地地类、人均耕地面积、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认定有异议;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异议等
对土地征收程序有异议,如:对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有异议;对征地过程中公告、登记程序有异议等
对土地征收决定有异议,如:对批准土地征收部门的审批权限有异议;对批准征收土地文件的真实性有异议;对批准文件涉及征地面积和范围有异议等
2.法定途径: 行政裁决&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2010年修正)第八条、第十五条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5号)。
(二)权属争议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申诉求决事项
国有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
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
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争议
宅基地使用权争议
矿区范围争议
2.法定途径: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第五条、第九条、第三十一条。
(三)不动产登记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申诉求决事项
认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登记错误、不当履职、泄露登记资料信息等行为,损害申请人利益
对本人或他人不动产权证登记内容有异议,如认为登记的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登记事项有错误
2.法定途径:国家赔偿& 行政确认&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申诉求决事项
认为矿业权人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以及由于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给申请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
2.法定途径:民事诉讼& 行政处罚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五)人事劳动争议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申诉求决事项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考核结果、人事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2.法定途径:申诉& 仲裁& 民事诉讼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9号),《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8〕2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等。
二、揭发控告类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的行为。
(一)破坏农用地
1.具体举报事项
违反法律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
违反法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
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碱化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2.法定途径:行政监察& 行政处罚& 立案侦查&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二条、第三十七条。
(二)违法批地
1.具体举报事项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
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
违反有偿用地政策规定供应土地,违反招拍挂规定供应土地,违法低价供应土地,违反国家供地政策供应土地等
2.法定途径:行政监察& 立案侦查& 国家赔偿&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第五条、第六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第四条、第十条,《划拨用地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系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三)违法占地
1.具体举报事项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超过批准的数量或标准违法违规占用土地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
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
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造物
2.法定途径:行政监察& 行政处罚& 立案侦查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七条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第十条。
(四)违法转让土地
1.具体举报事项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未经依法批准,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违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法定途径:行政监察& 行政处罚& 立案侦查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三十八条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第十一条。
(五)违法审批发放矿业权证
1.具体举报事项
违法审批发放勘查许可证
违法审批发放采矿许可证
2.法定途径:行政监察& 立案侦查&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三条、第四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
(六)违法勘查和违法开采
1.具体举报事项
无证勘查和越界勘查
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
破坏性采矿
(1)无证勘查和越界勘查主要包括: ①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②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而继续进行矿产资源勘查;③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等违法行为。
(2)无证采矿主要包括:①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继续采矿;③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注销、吊销后继续采矿;④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采矿(共生、伴生矿除外);⑤持勘查许可证采矿;⑥非法转让采矿权的受让方未进行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⑦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⑧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⑨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的行为。
(3)越界采矿指采矿权人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含平面范围和开采深度)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破坏性采矿指采矿权人违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取不合理的开采方法、开采顺序等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2.法定途径: 行政处罚& 立案侦查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二条,《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第二十七条,《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
(七)违法转让矿业权
1.具体举报事项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以承包等方式擅自转让采矿权
注: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允许他人开采依附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土地上或地表下的矿产资源,从中牟利的行为。
2.法定途径: 行政处罚&&&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四十二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四十二条。
(八)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
1.具体举报事项
检举国土资源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检举国土资源部门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2.法定途径:立案侦查& 纪律检查& 行政监察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条、第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干部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
三、信息公开类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某些信息。
1.具体申请事项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法定途径:信息公开& 行政监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
技术支持:黑龙江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央纪委信访室地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