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三不让

咨询内容:我于2010年在江苏磊达钢帘线工作,于2013年10月份辞职,递交辞职报告时,所有的领导声称公司有规定,不允许签字审批,在2015年3月份,磊达公司同意了我的辞职,并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退还当初进厂的押金。我于3月18号在磊达办理了辞职手续,磊达退回了押金(原交3000,他们声称扣除保险,只退了1365元)。我提出月份两个月的工资一起结算,但是他们拒绝了,说工资怎么可能拿到,押金拿到就不错了,我在2015年5月到东台市劳动局监察大队反映了这个情况,劳动局答应调解,但是已经一个多月了,磊达集团处理该事情的人员一直回避不见,电话打通了说是忙,等有时间帮我去查点,但是已经一个多月了,迟迟没有答复,我想请问我的工资可以拿到吗?我该找谁去维权?
答复单位:盐城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12333服务热线)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请向当地劳动监察或仲裁部门投诉解决。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公积金为什么不能取】- 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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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1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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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168期)
15年(180期)
16年(192期)
17年(204期)
18年(216期)
19年(228期)
20年(240期)
25年(300期)
30年(360期)
贷款利率:
15年10月24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8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10月24日基准利率
15年8月26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8月26日基准利率
15年6月28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6月28日基准利率
15年5月1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5月11日基准利率
15年3月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3月1日基准利率
14年11月22日利率上限(1.1倍)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85折)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7折)
14年11月22日基准利率
12年7月6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7月6日基准利率
12年6月8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6月8日基准利率
还款方式:
计算结果:
房款总额:
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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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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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及频次
【购房提取】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实时消息: 1月29日起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连续缴存三月即可提取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提示:根据1月28日发行实时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北京相应细则暂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房屋类)【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1月28日起)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全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2015: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购房提取】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租房提取】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
3.房屋租赁合同;
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发布,根据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租金发票等,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相应细则尚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非房屋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4、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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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50-8888举报邮箱:今年3月6号经人介绍认识前夫,刚开始时前夫对自己疼爱有加,接触两个月这样,他们说村里征地分钱,两人如果没有什么疑义就先领证迁户口,当时我也是觉得他人好可以托付终身就答应了,5月19号领证,6月9号迁户口,后来领证迁户口以后他对我的态度180度大转弯,不闻不问,再也没有昔日的温情,冷战大半个月我选择了离婚于8月8号离婚,这两天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是今天我得到消息,说他们家早已经把户口报上去了,也就说今天不管我离不离婚迁不迁户口他们家都可以拿到这笔钱,我现在户口没有迁走,就想确切的知道我到底能不能拿到这笔钱,就算拿不到我也不想让他们家拿到,我离婚迁户口走就是不想他们家分到钱,当初我就不是为了钱才领证的!
你好,已经回答你了,你可以分到的呢,你没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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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生气全部都删除了,没有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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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一直没有联系,问他什么问题他都是沉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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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就可领这本不动产登记证 房产证土地证可能合一,但不得要求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仍不予登记
原标题:3月1日就可领这本不动产登记证 房产证土地证可能合一,但不得要求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仍不予登记
国土部公布的不动产登记证样本。
  中国江苏网2月27日讯 (记者马祚波)不动产登记今年3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国土资源部于昨日首次公开了不动产登记簿证的样式。首度亮相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分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且不得强制要求产权人更换。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不过,之前无法取得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依然无法取得登记证明。
  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与现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从外观上看基本相同,在内页上,《房屋所有权证》的文字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而《不动产权证书》的文字表述则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在详细的登记信息上,除了“权利人”一栏代替了“房屋所有权人”,其他信息基本类似。南京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不动产权证书》推出后,原来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将合二为一,不过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最终明确,预计近期会有说法。
  这4大问题很多人会关心
  1、多套房产拥有者会不会抛售?房价会不会降?
  “不动产统一登记马上要实施了,你说,有多套房子的人会不会抛售?如果抛了,房价会不会因此而降下来呢?”这个问题颇具代表性。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这一政策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重要标志性事件。”
  中国房地产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认为,不动产登记和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最基础内容,但房价主要还是由供求、预期等因素决定,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不会对房价产生太大影响。
  2、房地产税那只“靴子”会不会随之落地?
  针对房地产税山雨欲来的报道,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由国家依法决定。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飞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脚步日益临近,对于商品房投机者将是很大打击,会逼迫部分空置房进入市场。”
  立法是目前房地产税改革的路径。这项改革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强调研,扎实推进。房地产税征收将主要取决于立法进程,取决于取得改革共识、减少阻力、协调关系的进程。不会一蹴而就,但会在预期轨道上前行。
  3、“小产权房”怎么办?
  这次国土部明确“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可能通过合法登记&漂白&”。也就是说,这次不动产登记制度,没有给小产权房留下哪怕一点点空间。
  国土部早就声明过,不动产登记制度将为小产权房“洗白”是一种误读。“小产权房”最为缺乏法律依据在产物,目前来说是无法得到合法身份的。
  但是,小产权房又确确实实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专家分析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倒逼小产权房解决方案出台。小产权房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不能一拆了之。
  专家认为,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应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前提,与土地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城镇和农村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和统一管理,为集体土地入市提供了前提。未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小产权房的土地成本优势不复存在,可从根本上遏止小产权房,也有利于制定分类治理办法,统计和清理各地存量小产权房。
  4、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是否能解决?
  随着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全面启用,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房产、地产统一登记突显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问题。
  “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我国经济发展的很多问题,核心就是土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重光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要求。而物权法还有许多要求有待落实。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显化。“随着不动产登记推进,登记这一技术问题背后的产权问题会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务也会更明确。”新华社
  原标题:3月1日就可领这本不动产登记证 房产证土地证可能合一,但不得要求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仍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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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就可领这本不动产登记证 房产证土地证可能合一,但不得要求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仍不予登记
日 07:09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原标题:3月1日就可领这本不动产登记证 房产证土地证可能合一,但不得要求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仍不予登记
国土部公布的不动产登记证样本。
  中国江苏网2月27日讯 (记者马祚波)不动产登记今年3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国土资源部于昨日首次公开了不动产登记簿证的样式。首度亮相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分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且不得强制要求产权人更换。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不过,之前无法取得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依然无法取得登记证明。
  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与现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从外观上看基本相同,在内页上,《房屋所有权证》的文字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而《不动产权证书》的文字表述则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在详细的登记信息上,除了“权利人”一栏代替了“房屋所有权人”,其他信息基本类似。南京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不动产权证书》推出后,原来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将合二为一,不过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最终明确,预计近期会有说法。
  这4大问题很多人会关心
  1、多套房产拥有者会不会抛售?房价会不会降?
  “不动产统一登记马上要实施了,你说,有多套房子的人会不会抛售?如果抛了,房价会不会因此而降下来呢?”这个问题颇具代表性。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这一政策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重要标志性事件。”
  中国房地产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认为,不动产登记和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最基础内容,但房价主要还是由供求、预期等因素决定,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不会对房价产生太大影响。
  2、房地产税那只“靴子”会不会随之落地?
  针对房地产税山雨欲来的报道,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由国家依法决定。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飞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脚步日益临近,对于商品房投机者将是很大打击,会逼迫部分空置房进入市场。”
  立法是目前房地产税改革的路径。这项改革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强调研,扎实推进。房地产税征收将主要取决于立法进程,取决于取得改革共识、减少阻力、协调关系的进程。不会一蹴而就,但会在预期轨道上前行。
  3、“小产权房”怎么办?
  这次国土部明确“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可能通过合法登记&漂白&”。也就是说,这次不动产登记制度,没有给小产权房留下哪怕一点点空间。
  国土部早就声明过,不动产登记制度将为小产权房“洗白”是一种误读。“小产权房”最为缺乏法律依据在产物,目前来说是无法得到合法身份的。
  但是,小产权房又确确实实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专家分析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倒逼小产权房解决方案出台。小产权房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不能一拆了之。
  专家认为,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应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前提,与土地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城镇和农村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和统一管理,为集体土地入市提供了前提。未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小产权房的土地成本优势不复存在,可从根本上遏止小产权房,也有利于制定分类治理办法,统计和清理各地存量小产权房。
  4、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是否能解决?
  随着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全面启用,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房产、地产统一登记突显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问题。
  “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我国经济发展的很多问题,核心就是土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重光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要求。而物权法还有许多要求有待落实。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显化。“随着不动产登记推进,登记这一技术问题背后的产权问题会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务也会更明确。”新华社
  原标题:3月1日就可领这本不动产登记证 房产证土地证可能合一,但不得要求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仍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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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962007农村房产证下发,不是人人都能拿,这3种情况下的农民领不到
农村房产证下发,不是人人都能拿,这3种情况下的农民领不到
如今土地确权进入冲刺阶段,从国家出台政策开始,截止到目前,全国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完成大半。今年剩余时间以及明年则是收尾部分。其实,不少地方都已经颁发相关的证书,这也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近段时间陆续听到不少农民反映,没有听说过要确权、没见过相关的证书等等。其实,只是确权工作还没有开展到。还有不少农民担忧,土地确权了,房产证设什么时候发放,据了解不少地方都发放了第一批房产证,其他地方只是早晚的问题。不过,也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能拿到房产证的。其中,这3种情况下农民领不到。1、未经审批私自建房农村建房不但要得到审批,而且还要有相关的建房手续。如果在建房没有经过审批,甚至还在耕地上建房,这是不允许的。这种情况下,很难拿到房产证,严重的地方将会予以拆除。2、新宅基地上建房、老宅基地未拆除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如果在新宅地基上建房,老宅基地房屋并未拆除,或者老宅基地没有退还给集体,那么新房屋无法领到房产证。但可以通过将宅基地分配给子女,这样就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了。3、城市居民购买宅基地建房城市居民是不允许购买宅地基,更不允许在农村建房,一旦发现不但不发放房产证,宅基地也将面临被集体收回。另外,户口迁出本村,不属于本集体成员,无宅基地使用权,就不能办理房产证。其实,以上3种情况还是极少数,大多数农民宅基地使用和建房都是合规的,也都能拿到相关证书。但如果有不合规定的,尽早进行调整,以免领不到房产证,就得不偿失了。毕竟未来农村土地潜在价值很大,农民要按照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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