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的白珊瑚价格有价值吗 有二十多斤重

《瑰璞轩藏石》645:有“昆石”相的海南白珊瑚
&&&&&&&&&&&&&
这是一九八九年“五一”前赴海南公干,在海口秀英海滩采集的珊瑚石,尺寸为16x15x3厘米。算是本人较早的一方藏石。我喜欢石的洁白如玉,喜欢她有“昆石”相,珍藏了二十多年,石头再多总有这石的陈列位置。石不在贵重,石不在出处,喜欢就是好石头!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读《乌凤和赤莲》有感
一匹母豺,大着胆子,跟在一匹母狼身后,是什么故事?不错!是《乌凤和赤莲》&&&&&&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由得感觉乌凤是一匹重情重义的老母狼,有点残忍,也讲点情谊。仅仅因为这十多天内,赤莲同它一起狩猎,它就憋着难以克制的野性不杀赤莲。仅仅因为赤莲救过它一命,它就将自己,辛辛苦苦猎到的食物,送给产后虚弱的赤莲,那可是冬天呀!一只跛脚狼,要养活一只成年豺加四只小豺崽,谈何容易!搞不好自己就没命了!它引开雪豹,为赤莲,奉上一片平安!狼与雪豹相比,力量太悬了!雪豹拥有雪山之魂,高山霸主的美称,而狼只以群体著名,孤身一狼,去惹凶恶极穷的雪豹!太悬了!经历九死一生,搞得自己遍体鳞伤,身无完处,却只为报答赤莲的救命之恩!你说说,这情谊是否比山高比海深啊!
母豺赤莲也不错!为了乌凤,在它将死的关头,撞了过去,让自己被活活压死!它不可能忘了自己还有四个未长大的儿女啊!情谊与儿女放在母性的天枰上,孰轻孰重啊!可它却为了情谊舍生忘死!它有一万个理由苟且偷生,有十万个理由看着乌凤去死!因为豺狼生而不和,所有的豺都恨不得天底下的狼全都死光光!可以说,一块土地上,有豺无狼,有狼无豺!可它却为了乌凤,提早闭上了双眼!
好狼。好豺。
今天,我和哥哥吵了一架。
事情是这一样的,早晨,爸爸为了兑现承诺,带我去武汉有名的八十五度C,买奶茶喝。一切都很顺利,可谁也想不到,发生这样的事。到了门室部,我把奶茶搁下,将吸管插了进去。突然,边上邻居叔叔给我们箱子,让我们去拿,我和哥哥欢天喜地地去拿了,哥哥人高马大比我早拿回来,当我回来时,发现哥哥在喝我奶茶!我勃然大怒,可是一想。嘿嘿!你喝我奶茶,公平裁决,那么就让我尝尝你的!哈哈!于是,我和他就去买早餐了,一回到门室部,我就立马下车,朝奶茶奔去,哥哥一眼便识破了我的心思,也奔了过去,卫护奶茶。哥哥毕竟是哥哥,跑得快,跟我同时抓住奶茶,不让我喝。我们争来抢去,一个不小心,奶茶就飞到了地上,一下奶茶就流了出来。哥哥吼了我一句,那狰狞的目光逼视着我,那目光锋利得像刀子,辣得像朝天椒,酸得像青杏,苦得像黄连!我勃然大怒,若不是你,奶茶又怎会飞到地上?给我喝一口,会少块肉吗!
后来,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狼王之死》
大公狼蓝雾爱上了母狼白珊瑚,将其硬是从狼王洛羽怀中抢占走了!太不可思议了!
白珊瑚是狼群最美的雌性,它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奔跑起来就像一片白云;它四肢修长细腰肥,臀,腹部吊着几只风铃一般的乳房;它嘴吻光洁无斑,一双淡蓝色的眼睛里满是温柔。可它并不欣赏狼王,偏偏爱上了蓝雾,粗暴地拒绝了洛羽的求婚,洛羽也拿他没办法。
蓝雾是一只出类拔萃的大公狼,英俊潇洒,四爪呈蓝色,位子仅次于洛羽。
白珊瑚生产了,生下三只活泼可爱的小狼崽,两公一母,长子浑身雪白,爪子成蓝色,嘴吻呈S型,帅呆了;次子,浑身雪白,四爪呈银白色,双眼呈淡蓝色,嘴吻呈S型,漂亮极了;女儿,也是浑身雪白,双眼却是黑色,黑得发亮!长子叫雪魂,次子叫银蓝,女儿叫雪花。蓝雾狩猎归来了,嘴里叼着一只麂子,它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让儿子当上狼王!现任狼酋洛羽无能,凶猛是凶猛,可是智力并不出众!也不是毫无可乘之机,它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蓝雾,蓝雾点头,觉得这个主意可以。
谁会当上至高无上的狼王,叱咤日麓卡雪山?
训练雪魂(一)
白珊瑚先把目标定在雪魂身上,顿顿让雪魂先吃饱,过了哺乳期,雪魂一看,已像一只半大公狼了,而不是幼狼。
白珊瑚开始训练雪魂了。这天,蓝雾带来一只雪雉,一只断了翅膀的雪雉,这对刚断奶的有狼来说,对手不轻不重,刚合适。不知是白珊瑚过分的母爱让雪魂胆子小了,还是雪魂根本不是个好料子,都二十多分钟了,雪魂连根雪雉毛都没咬到,白珊瑚只好再教。“欧——叽——”被拦在猎食圈外的雪花打了个哈切,身体一翻,卧了下来,睡着了。而银蓝,走来走去显得很不耐烦。突然,银蓝一甩尾巴,扑进了猎食圈,似乎已经算好了距离,刚好罩在雪雉身上,用头抵住了雪雉头,笨拙的咬开雪雉的喉咙,津津有味的舔食涌出来的血蘑菇,用锋利的爪子撕开雪雉腹部,享用可口的雪雉心雪雉肝,吃的满嘴流油。而雪魂,却被白珊瑚咬的鲜血淋漓,皮开肉绽,缩在角落里,呜呜嚎叫。你连你弟弟都比不上!干脆饿一顿好了!过去是我太疼爱你了!搂在怀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丢了!我可告诉你,你在比不上你弟弟银蓝,我就让你三餐饿两餐,三天饿两天!
哎!可咬后,听到雪魂的呜呜叫,白珊瑚,又一阵心痛,到底还是一只幼狼啊!
委屈了!宝贝!
白珊瑚捉着一只雪兔回来了,它咬断了一条对雪兔至关重要的兔后腿,防止兔子逃跑。它把雪魂,银蓝,雪花,放进了猎食圈,说:“谁要杀了雪兔,谁就先吃,另两个后吃。”
雪魂看了兔子一眼,想退缩,却又想起几天前的伤疤,咬咬牙,扑了过去,而雪花却没多大志气,不去咬杀。而银蓝呢?一反以前那桀骜不驯的气头,安安静静的整饰皮毛。雪魂犹犹豫豫的扑了过去,快要咬住雪兔脖颈了!该死的臭兔子,雪魂诅咒着!在那一瞬间,那兔子一个转身,让雪魂咬了一口兔毛!它又向兔子咬去,就要落到兔子身上了!可惜,天公不作美啊!在那一刹那,银蓝“嗖”的一声站起来,一个飞窜,就到了它身边,用力一顶它的腰,它就像一只大鸟一样飞了出去。银蓝用爪子按住兔脑和兔背,将尖尖的嘴吻刺进兔脖颈,“啪”的一声轻响,兔脑就软软的在倒了。白珊瑚向银蓝头投去欣赏的目光。这时候雪魂回来了,要夺回兔子。可它,却看见,银蓝像换了一只狼似的浑身绒毛恣涨,那双蓝眼发着光,似乎在告诫它:休想夺走兔子!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那条狼尾竖立着,露不出一点胆怯。雪魂明白自己连一只雪雉都打不过,别说凶恶极穷的银蓝了!于是它侧躺下来,露出脖颈,表示臣服。白珊瑚又受不了了,扑上去把雪魂咬得皮开肉绽。吼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去夺兔子!为什么你连弟弟都怕!为什么要臣服!孬种!”
不争气的宝贝!
今天,我又和哥哥吵架了,问题是一把椅子,因为早上下午我们都要学习,所以只有晚上可以写作业,家里有只买了一把椅子,我们只好抢夺这珍贵的一把椅子。
今天晚上,我忙着给脚上的伤口擦酒精,没抢着。却看见,哥哥正在玩手机,于是便把椅子拿来用了。就在我手碰到椅子的那一瞬间,哥哥就说:“干嘛碰我的椅子!”“拿来用啊。”我一脸无知。哥哥说:“这把椅子是我给狗用的!”我文科理科中文科最好,尤其是语文,多看书,我当然知道,这是对我的一种愚弄,对我人格的一种侮辱!我顿了一顿,搬走椅子用了。说实话,我充满了委屈。可是,有一本书克制住了我心中的委屈,它是——《水知道答案》,里面告诉我们要尊重一切,包括那些我们人类所认为“没有生命的东西”。为了知识,那样高贵那样令人向往的崇高物体,忍忍耐耐,当一回狗,也算是一种尊重吧!尊重总是好的。哥哥似乎不满意我的做法,在一旁喋喋不休。终于,我忍不住了:“让人坐着干事,学习,这一把椅子才是有价值的!一把椅子,狗坐上去,它能干什么?只是白白浪费宝贵的光阴而已!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这些名言诗句,都告诉我们光阴之可贵!一把空椅子,可以体现出什么生命的价值?”
我感觉这话说的一点也不错!例如《红飘带狮王》中的红飘带,说,有蜂腰雌狮作伴,在世上留下几个儿女,也不枉来世间一趟!这话我坚决反对,雄狮的生命价值是什么!是要八面威风,妻妾成群,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而不是活着做一个孤家寡人,死了做一个孤魂野鬼,最终在自己瞧不起的雌狮面前,抬不起头,苟活而死!
一把椅子也要有生命的价值!
合群,丈夫惨死
一转眼,雪魂,银蓝,雪花,就成了半大狼,雪球长得越来越帅,在狼母残暴的教导下,与大公狼蓝雾平分秋色。而银蓝呢?长得帅气,潜在的力量超越了外表,可谓伟岸。在猎食的时候,总是最先将猎物擒获,咬翻。现在已经可以在鹿群中,独自捕杀成年优秀的公鹿,母鹿和小鹿了!在那桀骜不驯的性格的教导下,超越了大公狼蓝雾,可谓极品中的极品,白珊瑚坚信它已经超越,力量仅次于狼酋洛羽的大公狼血染!!而雪花长得越来越美,四肢修长,一身白毛,,细密柔软,白珊瑚相信,当雪花走进进狼群中去时,会迷倒一大片狼!
碧绿的草叶,似乎在一夜之间泛黄了。天空纷纷扬扬的下起了树叶雨。狼们受不了食物的减少,合群了!
正值秋中,按理说蓝雾应当忠诚的守在它的身边,可是,这天,蓝雾离奇失踪了!
凭着狼灵敏的嗅觉,狼群找到了蓝雾的尸体,背上还有一排醒目的伤痕,像是熊爪留下的痕迹,用鼻子闻竟闻不出来!,白珊瑚看见蓝雾脖子上有两个细细的伤洞,心中立刻滚起一个大大的疑团,若是被熊咬了,应该脑袋搬家了呀!正值秋天,熊都在补充脂肪,咬死了蓝雾为什么没吃呢?一定是有狼在害蓝雾!可是,为什么没气味呢?真怪!到底是谁在害蓝雾?!我一定饶不了它!
白珊瑚会知道是谁吗?难道蓝雾之死只是一个迷吗?真怪!
工作与家庭
学校里,一缕缕温暖的阳光包围着我,心,像浸在温水里一样,涌起一股丝滑的温暖,我,陶醉了!突然间,我冷不丁的想起一个人:母亲。
刚才的陶醉已经消失,取代而至的是一种无法克制的思念。我望着湛蓝如洗的天空
,心,在大声的呼唤:“母亲,你在武汉过得好吗?”
母亲的职业是辅佐父亲,管好武汉那一块的常安集团,很累啊!中午12点才吃饭,晚上六点在吃饭下班。尽管工作这么忙,她还是挤出了时间做饭,真是应鲁迅了一句话:“时间就是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还会有的。”
出于母性的天性,虽然忙得支不开,但还是由始至终的关注着我和哥哥,因为在母性的天平上,儿女和工作,孰轻孰重,更本就不用去想。
事情虽然过去两年了,可我还是记忆犹新。那一次,我得了黄模炎,不是什么大病,可是母亲,却仍下手头的工作不管,急急忙忙的从武汉回来了。在人民医院,不知怎么得,怎么样也找不出病因和病。母亲及的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眼泪汪汪的打电话跟父亲诉苦。接下来的一天里,母亲带我去了好几家医院,累得心疲力俱,那眼泪好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的掉,可却没喊一声“苦”。
傍晚,在外婆家边上的一家医院找到了病因,母亲高兴的眉飞色舞,夜里睡觉时,母亲紧紧的搂着我,怎么也不肯松开,那样子,像是在担心我会被抢走了一样…
病好以后,母亲不舍的告别了我,回武汉去了。
这件事,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工作与家庭,在她的心上,孰轻孰重,永不改变!在我的学习上,她寄托了一份,母亲对女儿的期望!
再度发情(—)
血染一个猛蹿,跳上羊背。这时,这只肥美的红崖羊才发现背上的这只恶狼对自己已经构成了生命危险,红崖羊癫狂的跳动着,期望可以把背上的这只恶狼抖落下来,它曾无数次用这种方法躲避敌害,可谓经验丰富。用过无数次的方法竟然失灵了,血染钉得比蚂蟥还紧,怎么也抖不下来,只是白白浪费力气而已。血染向羊肚攻去,不出它血染所料,羊似乎想了一个自以为很聪明的办法,把头上两只角往背上插去,这计算的很精,本来是够不着的,可是垫了一匹狼,那就绰绰有余了!许多爱慕血染的母狼,都在底下,担心得坐卧不安。许多大公狼也担心极了。白珊瑚也很担心,可担心之余,又不得不佩服血染那已经练得炉火纯青的狩猎技艺。当那两只羊角离血染还有大约还有5厘米左右时,血染轻旋狼腰,一改方向,向那已经暴露无遗的羊喉管咬去,羊立刻勾住头,可惜还是慢了半拍,血染已经咬住了那根脆嫩的羊颈!一束艳红的血腥喷出,咕咚一声,那只膘肥体壮的红崖羊倒了。血染趴在羊背上,向它白珊瑚投去火辣辣的目光,这目光又烫又辣传递着爱的信息。
顿时,狼群像潮水一样涌到了羊身边,分尸而食。白珊瑚也挤了进去,运气不佳只夺到了一小块羊胎,哎!得饿肚子了!雪魂运气至少比它好。叼走了半圈颈肉。雪花施展雌性魅力,喜滋滋地叼走了一条羊前腿。银蓝倒是机灵,夺了一条羊后腿,还连着一大串肉!洛羽狠狠地向它咬去,它一扭腰,让洛羽只咬到了一团空气,气的鼻子都歪了。白珊瑚明白,雪魂带走的食物刚够吃饱,雪花的食物够多,可吃饱了也只剩下一点肉渣了,只有银蓝,它最孝顺且最有出息的宝贝,带走的食物太多了,又是一条后腿,还接着一串肉,吃饱时还会剩下许多。可以用狼母的名义去享用那些留下来的肉。这时候,血染叼着一大坨羊肠出来了,殷勤地献在它面前,很明显要与它分享,它毫不客气大口嚼着,在它吃时,血染舔吻着它的皮毛,毫不掩饰自己最终的目的。
在这个落日的黄昏,出类拔萃的大公狼血染对白珊瑚大开追求。白珊瑚会答应血染吗?
谁说女子不如男?
谁说女子不如男那!为什么在众多人眼中女孩子就是比不上男孩子?因为在古代,男人们出军打仗时,女孩子们就只会躲在闺房里绣花!
这完完全全是不对的!军粮从何而来?男人走光了,只有女人了!平时弱弱的女子也扛起锄头种田了!军士们的战衣从何而来,还不是心灵手巧的女人缝制而来!他们的命从何而来!还不是女人顶着个大肚皮,十月怀胎,分娩而来!如果没有女人,别说在战场上,就是在和平世界里,男人们也只有光着身子!如果没有女人,人类得不到繁衍,恐怕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灭亡了!可男人们呢?平日里对女人指手画脚!何曾想过,自己还是女人生出来的!自己的儿女又从何而来?自己那甜蜜的爱情又从何而来?平日里,男人对女人说这说那,一副主子模样!干脆照穆桂英说的那样:“这哪是夫妻关系呀?改成主仆得了!”
不仅仅在这些地方女人的功劳比男人大,在历史上那也可是一模一样的呀!
看唐代,李世民之妻,长孙皇后,礼,德,贤,样样遵守妇道!李世民对魏征发火,长孙皇后不仅不指责魏征,反倒夸魏征是忠臣!劝李世民不杀魏征!
看唐代,历史上的一代女皇武则天,虽然身世不好,可确实是一代明君!
看北宋穆桂英,三擒杨宗保,杨门将帅,全败在她的刀下!大破天门阵!成为三军统帅!
看北宋佘赛花,虽为一介女子,可却跟随杨继业出军打仗,成为杨继业的左膀右臂!
看北宋李清照,与丈夫同为才人,却让丈夫自愧不如。
看大明马后,与长孙皇后一般贤德,让朱元璋对她礼敬有加。
谁说女子不如男!
雪域高原的春天是美丽的。天空湛蓝,云彩恬淡,举头似乎能透至根;大地绿韵,星花摇曳,低头似乎能触之魂。大美,还数雪莲花。她鹤立于群山之巅,绽放于厚雪之隅。她皑皑白雪相依偎,在阳光的照耀下,圣洁飘逸,好似哈达在苍穹舞动祝福。批注:我感觉雪域好美,“湛蓝”“恬淡”“透至根”,让人觉得天是那么的清澈,无浊,一望透至根;“绿韵”“摇曳”“触之魂”,
那么绿,明,不是单调的绿,,而是带着几分明亮,几分清爽,几分清香,几分神采的绿,单单这两个句子,就把雪域描写得犹如人间仙境。可是,这样美而绮丽的景色,却非大美!雪莲花才是大美。不看其他,单单看“圣洁飘逸”这个词,“圣洁”,那么的白,白的让人感觉神圣不可侵犯!一见便生怜爱之意。“飘逸”是形容什么的呀!雪莲飘逸,让人觉得无限之美,可是这美非普通之美,非普遍之美,非泛滥之美,美得奇,美得犹如一块无瑕之壁!
再度发情(二)
血染与白珊瑚成了形影不离的伴侣。
白珊瑚虽然沉浸在与血染的爱欲里,但是也不耽误训练自己的宝贝和暗地里调查蓝雾的死因。白珊瑚深感,血染有点怪异时不时的离开它。尤其是在夜里,一个晚上要离开四五次,好几次它去找它。可它却让它别担心自己,很不信任它。这让它越来越反感,甚至让它也不信任它了。当然它很不希望蓝雾是它杀害的,却也最担心是它杀的。
让它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那是一个夜晚,月色皎皎,月光银亮,四周特别安静!它因为担心是血染杀了蓝雾,所以辗转反侧,难以将息。夜里,似乎降雾了,四周的一切都模糊了!血染一骨碌的爬了起来
,舔了舔它的额头,它一动不动的躺着,摆出一副睡态,还翻了个身,呼呼大睡,血染似乎相信它已经睡着了,便爬起来衣服要活动一下筋骨的模样,跑着跑着,就走远了。白珊瑚立刻就蹑手蹑脚的跟了过去。突然它发现血染走的是通往蓝雾尸体的路,它心里涌起一股不安和恐惧。血染跑到了蓝雾尸体边上,白珊瑚的心,一阵阵抽抖。它亲眼所见血染来到了蓝雾尸体边上,除了要埋了尸体以外,就是要——毁尸灭迹!狼没有埋尸的癖好,那么就是要毁尸灭迹!白珊瑚都不敢往下想了,它强迫自己睁开双眼,它看见…
…它舌头上冒起一颗颗晶莹的冷汗。血染,血染它,正在啃咬蓝雾的尸体。今天下午,太阳已有半个身体落山时,狼群猎到了五只可口的小羊羔,只吃了四只,就群体吃饱了,就连那些贱狼都吃到了上等的好肉,出类拔萃的大公狼都吃上了内脏,吃的打饱嗝,那些母狼都吃了不少好肉与内脏,一只只狼的肚子都是鼓鼓的,没有饥饿之于虞。现在才大约过了4个小时不至于饿了呀!很显然,是前来毁尸灭迹的!白珊瑚,怒火中烧,嚎了一声:“欧——呜——”血染下了一打跳,一看是白珊瑚,就跑了。
白珊瑚与血染分手了,从此,白珊瑚告诉自己,,千万在别被血染迷住了。让它着迷的英俊脸庞下竟然是个杀夫仇人!
白珊瑚趁血染睡时,将其一口咬杀,它叹出口气,终于报了杀夫之仇了!
冬天终于来了,这是一个多雪冬天,才初冬就,下起了鹅毛大雪,洛羽是位有经验的狼王,猎杀了猎物后,将其皮毛剥下来,让冻伤了的狼在里面御寒,这样很快就会好起来。
狼群的运气还算不错!刚出了大本营——白虎座,朱雀座,青龙座,玄武座,就看见一头膘肥体壮的母马鹿,带着一只小马鹿!这是一只刚刚分娩的母马鹿,有气无力的卧在雪堆上,小马鹿刚刚出世,细皮嫩肉,还不会跑呢!真是好运气!这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白捡了一顿晚餐!,洛羽扑了上去,像逗鹿玩似的,与其厮杀了了好久!一匹身强力壮的大公狼,对付一只刚刚分娩完毕的母鹿,绰绰有余,可洛羽却与其厮杀了许久,明显是在玩嘛!过了一会,玩够了,洛羽将其一口咬杀,玩够了,洛羽将其一口咬杀,一匹母鹿就够二三十只狼饱餐一顿的连贱狼都可以吃上好肉,那就把小鹿当囚犯吧!洛羽想罢,便扑过去,要断了小马鹿的后腿,以防逃跑!狼们放心的享用起了肉食大餐。,洛羽正嚼着肠子,正嚼的津津有味,正嚼的不亦乐乎,冷不防一个身影闯了过来,一下撞在其腰部,来者正是雪魂!顿时,洛羽像只大鸟一样飞了出去!它一口咬住了狼王的专权——鹿心,毫不客气的大口咀嚼起来。好样的!白珊瑚在心底里喝彩!一会儿的功夫,那可还在跳动的鹿心就被吃了个干净。雪魂朝天一嚎:“欧——呜——”这声音充满王者气概。洛羽眼中怒火中烧,又是吃鹿心,又是在它面前这样叫,这分明是在给它下战书!一封挑战它王权的战书!
两匹大公狼叫阵,比的不仅仅是力量,还是智慧的较量。洛羽装成被雪魂撞断了腰,走起路来,像喝醉了就似的,连平稳都把持不住,才走两步就摔了,冰渣弄了一脸,还刺破了下巴,怎么也爬不起来了,简直就是一个小丑。洛羽的演技太精了!雪魂信以为真,喜滋滋的跑了过去,突然洛羽闪电般的扑了过去,一口叼住了其候管,一跳,一压,压在了雪魂背上,“咔嚓”雪魂的颈椎骨就断了。“噗”雪魂倒了地上,扬起一片雪尘。洛羽麻利的撕开雪魂的胸膛,大口吞食狼心狼肝狼肺。几匹风骚的母狼走了过去,舔理洛羽身上的血迹,庆祝它卫冕成功,狼群也发出“欧呜——欧呜——”的叫声,庆祝狼王卫冕成功!银蓝走开了,它的兄弟竟然死了!是洛羽杀的,它一定要洛羽以血还血,以命还命!它的狼眼在想时可怕的吊了起来,脸上露出一种被戏谑的愤怒。它拼出一声嚎叫:“欧——呜——”!白珊瑚也走开了,它的狼儿呀!就因为没有经验,就这样死在了奸诈的洛羽的爪牙下!不它要吸取教训,它一定要让银蓝当上狼王,为它心爱的狼儿复仇!!!
白珊瑚悲痛欲绝,一颗母性的心在滴血!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百度知道搜索_白珊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二十多岁的男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