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复合地板责任追究破解典型问题频繁出现的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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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细化管理如何破解十大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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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基层实际 着力破解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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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基层实际
着力破解顽症——湖北鄂州市公安局以执法规范化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鄂州市公安局以开展“固理念、强素质、抓整改、促规范、创满意”主题活动为载体,针对基层执法中易出问题的环节和困扰民警的难题,通过抓初始环节、抓精细标准、抓流程监督、抓服务实战,深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明显提升,涉法信访申诉案件明显下降;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纠正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没有发生民警因重大执法过错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案件,没有发生因公安执法引起的涉警群体事件。一、抓初始环节,解决接警立案不实、受案查处不结的“不作为”问题接警立案不实、受案查处不结,既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影响基层规范执法的难题。鄂州市局针对接警处警、受理立案、查处结案、组卷归档等缺乏衔接、责任不明,造成立案不实、查案不结的原因,对症下药实行了三项制度:一是首接负责制。在全市派出所推行了首接负责制,明确规定本班内的警情由当班民警全程负责,一办到底,较好解决了接警不立案、立案不办理的问题,减少了应立未立案件的问题。二是对照互查制。市局法制科联合指挥中心、督察支队、财务科等单位每月对各基层所队的接警处警与受理立案数进行对照检查,看是否有未立案件;对各办案单位的罚没款项进行对照核查,看是否有对应办理完结的案卷,对群众信访事项进行对照倒查,看是否有办而未结的情形。三是逐案录入制。要求所有民警将日常接警处警、办理案件等工作作好记载,该受案查处的要及时查处,处置完毕的要进行组卷,要逐案录入办案通。二、抓精细标准,解决自由裁量不公、运用措施不当的“乱作为”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乱用强制措施导致执法结果不公正,既是影响群众对执法满意度的问题,也是影响执法公信力的原因。鄂州市局结合实行月考季评制度,狠抓执法规范标准,较好解决了此类问题。针对执法量罚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适用标准规定》等规定,细化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适用条件和具体幅度,大力压缩民警的执法弹性。针对行政拘留不规范的问题,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行政拘留人员入所和出所管理的暂行规定》,对行政拘留人员请假离所、提前解除拘留、因病出所治疗的审核审批条件程序以及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促使执法单位从严把关,离所、出所人员的比例明显减少。针对取保候审不规范的问题,对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全市取保候审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取保候审案件206件236人,涉案保证金875600元。整改案件16件,其中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人,移送审查起诉21人,上网追逃5人,解除取保13人,撤销案件4件,按照规定退还保证金87000元,涉及17名当事人,多名当事人表示感谢,有力地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三、抓流程监督,解决运转效率不高、服务效能不强的“慢作为”问题针对办案运转不快、审核审批较慢、案件久拖不决、人犯超期羁押、行政服务松驰等问题,鄂州市局坚持统筹兼顾执法的公平与效率,推出了四项举措:一是依托“办案通”,实现快流转。所有案件必须录入“办案通”,对未及时录入的案件,每周下发督办通知,保证案件进入快速办理传递程序。二是推进“议案制”,实现快审批。健全了集体议案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及时作出审批,缩短办案时间,既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又提高了审批的准确性。今年有72起重特大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审批审核。三是多开“联席会”,实现快捕诉。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16次,就重大疑难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捕诉工作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快审快结,未出现超期羁押现象,也减轻了看守所的监管压力。四是实行“直通车”,实现快服务。针对行政执法服务窗口的“四难”问题,推出了减少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时间、延时预约办事等14条行政执法服务举措,没有发生群众对行政服务窗口办事办证投诉问题。四、抓服务维稳,解决方式方法不活、现场处置不妥的“怕作为”问题基层民警70%的时间要用于调处矛盾纠纷和处置群体事件,特别在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中,一些民警“怕作为”,不会疏导群众情绪、不会现场调查取证、不会适时采取措施,执法时畏手畏脚,怕导致事态升级,矛盾扩大、引火烧身。鄂州市局法制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出台了处置群体事件的调查取证、法制宣传、采取措施等现场处置执法规范,指导基层用活用足法律,服务基层排忧解难,特别是对多发性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要求不是命案当命案来办,摸索了一套处置方法得当、规范有序的作法。①会临场疏导。处置中注意语言表达方式,多用认同性、安慰性语言,不用刺激性、伤害性语言,充分了解事情经过、死者亲属诉求,对受害方温情安慰,表示同情,耐心疏导情绪。②会调查取证。市局法制科出台了处置群体事件的调查取证规则,民警做到介入“快”,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秩序维护等工作,第一时间将尸体运往殡仪馆保存。③会法制宣传。法制科将与处置群体事件相关的治安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编写成法制宣传要点手册下发民警,使民警熟悉有关法律规定,现场进行法制宣传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④会善后调处。积极会同劳动、司法、乡镇等部门和基层组织组成善后处理小组,对死者家属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协调解决。⑤会适时打击。坚持因事制宜、因人而异,对有滋事意图的挑头闹事人员适时带离现场,事后依法打击处理到位。(鄂州市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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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
06:22:20 来源: (北京)
本报北京1月8日电(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各地检察机关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促指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
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安徽、广西等省级检察院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查摆的重点和突破口,实事求是地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为整改落实打好基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一项一项盯紧抓实。河南省检察院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建议,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和方向。重庆市检察院通过个别约谈、组织座谈、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把脉问诊”,建立整改台账制度,实行销号管理。
这位负责人介绍,各地检察机关不断加大督促指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海南等省级检察院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并进行通报警示。北京市检察院对于律师会见难、阅卷难问题,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于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江苏省检察院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责令相关地方认真加以整改,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点名批评。广东、贵州等省级检察院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新进展新举措,让群众看到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
据了解,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破解制约规范司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重点解决司法办案制度规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甘肃省检察院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合理调整、完善监控节点和管理方式,强化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北京市检察院通过“检立方”及时发现司法办案中的问题,推进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各层级权限。海南省检察院切实提高证据意识和证据标准,用确实、充分的证据来保证规范司法。山东省检察院注重“大数据”的运用,实现信息技术对司法行为的全覆盖、硬制约。浙江省检察院加强对干警证据审查能力、出庭公诉能力、职务犯罪初查能力、审讯突破能力、诉讼监督能力的针对性培训和锻炼。
作者:戴佳
本文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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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工作调研
如何正确破解城市流动摊点顽症
作者:[张国防]& 转贴自:[]  浏览:[165]
&&& 众所周知,“流动摊点”与“城市管理”一直是一对矛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对矛盾日益突出,整治流动摊点过程中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加之教育布局的调整,进城读书学生的陪读人员也越来越多。他们中的不少人一不向国家伸手,二不向政府施压,三不向社会求助,而是靠摆地摊、卖烧烤进行自我就业、自谋出路,这就等于为国家减压、替政府分忧。但是,随着这一群体的不断发展壮大,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困难,使得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日益突出,客观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城市管理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  &&&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破坏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和服务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  &&& 三是多数群众对城管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中,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城市管理者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和处罚的。  &&& 四是流动摊点给居民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就能买到必需的生活品,而且价格便宜,因此得到部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 要改变这种现状,需要推动四个创新:  &&&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  &&&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城管执法工作中粗放式、突击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长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转变,努力实现精细化、长效化和人性化管理。  &&& 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计划地放开地摊管理,有条件地增加弹性市场,不断强化管理疏导,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有效发挥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资源,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  &&& 要有效化解矛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破题:  &&& 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的重要性。  &&& 二是文明执法。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取证,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城管接受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 三是“疏堵结合”。为了满足当地群众购物需要,同时也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可考虑在局部地区设置疏导点,制作便民货亭,但是需要登记申领许可证,并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同时搞好责任区内卫生环境。另一方面,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摊点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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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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