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金佳消息年前能解决吗

医患关系:50年前医生为他留左肾50年后轻吻恩人手-中新网
医患关系:50年前医生为他留左肾50年后轻吻恩人手
昨日,陈德华(右)看望50年前为他做手术的医生 林桂炎 摄
  昨日上午,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磐松楼6楼住院病房里,67岁的陈德华先生俯下身来轻轻吻了吻89岁如今卧病在床的余安迪医生的手――他51年前的救命恩人。他说,“父母之外,我一生中最感谢的人就是余医生。”
  1962年,15岁的陈先生出现了血尿,经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他患上左侧肾结核。住院治疗期间,他不止一次听到其他医生说:“左肾不行了,切除好了。”但当时任主治医生的余安迪却极力反对,提出尽量把左肾保留。陈德华听到余安迪医生数次感叹说:“他还只有15岁,今后还有好几十年人生,能保就尽力保……”
  要不要手术?该怎么做?陈德华说自己当时完全不懂,什么都听医生的。最后,余安迪医生为他选择保守治疗――先让他服用了一年的药物,一年后,经检查,发现左肾上的病灶已经被药物包围,没有扩散,余医生决定为他进行手术,切除病变组织,彻底解除肾脏隐患。
  手术非常成功,此后陈德华的肾脏没有再出现过任何问题,后来顺利结婚生子。今年2月21日他到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做肾脏、膀胱、前列腺的超声检查,报告显示他的双肾、双侧输尿管上段、膀胱正常,形态良好。
  去年夏天,时值陈先生术后50年,这半个世纪来,他时常想念余医生,忍不住拨通了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电话,通过总务科找到了余医生的联系方式,却意外得知,此时89岁的余医生三年前因帕金森病加重而一直住院治疗,几天后他带上礼物,到病房里探望这位救命恩人。
  陈德华对羊城晚报记者说,如果不是当年余医生的悉心救治,他现在也不知何样,他对医生的那种感激之情很难用语言形容。陈先生回忆起50年前的余医生依然赞不绝口。他说,当时的余医生,又高又帅,风趣幽默,人到哪里,哪里就有欢声笑语,他不仅医术高超,人品也很好。“现在看到余医生如此消瘦,只能躺在病床上受病魔的折磨,特别心酸难过。”他说。
  心内科主任刘丰闻讯赶来病房,他感叹:“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能出这样感人的事例,真是令人赞叹。余主任是医生的典范,陈先生是患者的典范。医患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战胜疾病,非常难得!”
  余安迪医生的徒弟魏鸿蔼主任医师补充说,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50年前的病人依然对自己的主治医生心存感激感恩之心,这样活生生的事例给医生们极大的鼓舞。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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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公网安备:-1] [] 总机:86-10-
Copyright &1999-. All Rights Reserved黄金佳案件处置情况再有新进展 目前公安机关正全力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为集资群众挽回损失;我市将组织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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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责任编辑:yfs001
公安机关同时希望集资群众积极提供黄金佳公司涉案资产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继续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日,包括肖雪在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我市公安机关已将全部犯罪嫌疑人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正在加大审查力度,法院也正为审判工作积极做好前期准备。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按照国家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原则,涉案资产必须统一处置。黄金佳案件涉及9省(市、自治区),集资人资金清退应在9省(市、自治区)统一行动,在全部查明涉及人数、涉及金额、并剥离虚报、重报和利息滚存等情况的基础上公开、公平进行。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员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责任。下一步,我市将组织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工作,请集资参与人员及时关注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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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又发“聂树斌案”!(二)[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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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非法出尔反尔,一手掐死亲生儿 ――――――――――――――
  法院想如何判就如何判吧,反正老百姓也没有办法。在这里,我们来讲讲,无论你判决成“非法集资”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你判成“非法传销”“非法抢劫”,这些且不讲了,我们来看看,这些“非法”之事到底是谁干的?黄金佳公司和肖雪,还有广大黄金佳投资人到底冤枉不冤枉?他们到底该不该负一毛钱的责任?
  说白了,黄金佳公司实质上是由地方政府“一手带大的亲生儿”,多年来,给予了黄金佳几多关爱。
  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总部设在河北省廊坊市。业务经营范围包括:黄金交易,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绿色农业,酒店,工业园区基础建设,金银制品的零售。企业实力雄厚,资产庞大。
  公司成立7年来,黄金佳公司管理科学,经营良好,在河北省、北京、天津、广东、陕西、内蒙古等9个省市开设了一百多家分店。同时,黄金佳公司创办了多家实体公司。
  黄金佳公司在七年的经营过程中,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及河北省政府、廊坊市政府颁发的各类合格证书,被授予了无数的荣誉,而且每年都顺利通过国家五部委和金融部门的多次检查和审核,是河北省的明星企业。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字【2013】34号)《关于公布保留各类交易场所的通知》批准了黄金佳公司成为河北省唯一合法的黄金投资交易场所。中央电视台二套栏目《第一时间》,曾报道黄金佳公司的黄金专利产品――“迷你金条”。
  ――日,黄金佳公司和工商银行系统首次推出“银商转账”业务,为客户资金安全提供保障。
  ――日、日,廊坊金融办和黄金佳公司携手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日,河北卫视报道黄金佳公司董事长肖雪“善行河北――黄金之行”。
  ――日,河北日报报道“黄金佳――河北黄金第一家”。
  ――日,由石家庄金融办、人民银行石家庄分行、河北银监局主办,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承办,在石家庄人民会堂,举行“2013石家庄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峰会”。在此峰会上,黄金佳公司被列为“最佳金融品牌机构”、“最具社会责任感的黄金投资公司”。
  ――日,河北省副省长秦博勇,到黄金佳“绿野仙庄”调研。
  ――日,黄金佳董事长肖雪成为河北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日,肖雪出席了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
  ――至29日,黄金佳董事长肖雪作为河北省民营企业代表,被省市两级政府推荐,跟随习近平主席的访欧贸易交流促进团出访,并与荷兰签订经贸协议。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了这一消息。
  从以上罗列的黄金佳公司和肖雪的光荣历史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来,七年来省市两级政府对黄金佳公司关爱有加。
  七年前与七年后,黄金佳的经营模式没有任何变化,七年前是合法的,七年来也一直是合法的,为什么七年后一下子变成了“非法集资”?
  跟随习主席出国访问,谁给肖雪的机会?不是说谁有钱就让谁去,而是省市两级政府推荐的,这是政治荣誉。这也是省市两级政府对于黄金佳经营模式、经营业绩、经营合法性的高度认可。两级政府不可能将一个干了七年“非法集资”的企业董事长推荐给习近平总书记吧?这不是给总书记脸上抹黑吗?
  黄金佳公司董事长肖雪,跟随习主席出国访问半年不到的日,突然被抓,黄金佳公司被强行关闭,并被官媒宣布搞了“非法集资”,制造了现代版的“九一八事变”。且不说这是不是非法集资,咱们应该说说,这究竟是谁干的“非法集资”呢?地方政府为什么出尔反尔,亲手掐死自己养育七年之久、倾注了无数心血和关爱的亲生儿黄金佳呢?
  老农民看到自己田地里的庄稼,比人家地里的长得高,心里高兴,这是一种“成就感”。当个地方官,干得比人家好,对地方经济有贡献,不仅被提升得快,也有一种成就感。这是好事,不是坏事。
  黄金佳公司落地于河北廊坊市,其经营业绩在整个河北省也是屈指可数的,是明星中的明星。在七年的时间里,黄金佳公司一直是廊坊市的纳税大户。作为廊坊市的地方官,自然也是高兴得受不了。
  黄金佳成立于2007年,在其经营五年之后,曾经发生了几件大事。
  2011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发【2011】38号文件,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发37号文件。以上两个文件都是要求地方清理整顿交易场所的。其中,2012年的37号文内称:“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日,国家五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局、国家证监局、银监会)发出银发【号通知,明确了除国务院批准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心)外,其它黄金交易场所都是违法的。301号文件指出:“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开展黄金交易的交易所,两家交易所已能满足国内投资者的黄金现货或期货投资需求。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301号文件特别指出:“请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和银监会、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与当地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安、工商部门。”
  黄金佳从事的主务,是黄金投资业务。这个是不合规的。上面三个文件,实质上宣告了黄金佳的黄金投资业务的不合规性。但是,当时的清理整顿工作,有工商、公安、证券会,也有人民银行,应该是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系统联合的行动。当时,也可能是地方金融系统的妥协,或者不负责任,加上廊坊市政府为了自身利益,为了保持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让黄金佳成功地通过了各项审查。
  在这三次大检查过后,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发布了《关于公布保留各类交易场所的通知》,这就是省办字【2013】34号文。这个文件现在在网上还能查到,该文件将黄金佳列为“予以保留的10家合约类交易场所”之一。此后,黄金佳又被当地政府授予“河北黄金第一家”、“河北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老百姓没有几个看文件的,至今也没有几个黄金佳投资人见到过上述三个文件。而查封黄金佳的理由,也是说黄金佳违背了上述规定。
  两级政府都验收合格了,并且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件,将黄金佳予以保留。如果说黄金佳搞了非法集资,不合法,那为什么不在四年前关闭?也就从此之后,黄金佳业务迎来了一个突飞猛进的上升期。到了2014年,由河北省、廊坊两级政府推荐黄金佳董事长肖雪跟随习主席出国访问,更是将黄金佳业务推向高潮。
  投资黄金佳的火爆场面,到底什么样呢?一位投资人回忆:“不是说你有钱就可以投资黄金佳,而是有钱也不一定能够排上号。黄金佳8点上班,我们从7点就来到黄金佳营业网点排队。进了营业网点,还得拿号,听到了人家喊号,你才能交钱。”
  正是34号文和肖雪跟随领导出国访问的这两次东风,将黄金佳业务推到高潮。至案发前,黄金佳公司发展到了153亿元的业务规模。
  地方官僚集团,需要发展经济,他们需要黄金佳。但是,地方金融集团要保护自己的垄断利益,也就是他们所说的“金融秩序”,他们需要打掉黄金佳。两者往往形成一个尖锐的矛盾。
  地方官僚集团对银行有意见,你们银行在我们当地光吸收存款,吸收完了,也不让我们用,这不合理。银行也真的是没有出息,嫌贫爱富,不为地方经济发展着想。例如,这么多年来,房价高高在上,看着是老百姓买房,实质上是银行在买房,房价也是银行炒起来的。
  银行不支持地方创新经济,这就是典型事例。银行在想,我拿钱支持地方创新经济,创新好了,我赚了;创新不好,我就赔了。创新的东西,成者少败者多。银行是不见兔子不放鹰的,标准的势利眼。当年的马云,也不可能从银行得到支持,只是18个人凑钱起家,建立了今天的阿里巴巴商业帝国。
  地方官僚集团与地方金融集团,也有相互妥协的时候。34号文,由省政府发文件,保留黄金佳,作为全省10个合法交易场所之一,这有可能就是地方金融集团向地方官僚集团妥协的结果。而在34号文出台后,尤其是肖雪跟随习主席出访欧洲后,黄金佳业务大发展,动了地方金融集团的奶酪,银行的钱大搬家,都搬到了黄金佳。这时候,地方金融集团不干了。因此,黄金佳大案,很大可能是地方两大集团暗中较劲的结果。
  地方政府拧不过地方金融集团,一翻脸就开始查处黄金佳。对付起来老百姓,那真是“铁面无情”的。他们祭出了最拿手的杀手锏――“依法治国”,以非法集资的名义抓人封平台,将黄金佳公司的事情,撵进了司法程序,从而掩盖了自己的胡乱作为。老百姓一告状,他们就说,领导干部不能干预司法,没有人搭理你。告的轻了,我不理你;告的厉害了,我抓你。
  就地方政府来说,合法也是你们,不合法也是你们。反正不是老百姓干的事情。地方政府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不能把板子打在老百姓的屁股上。别说是非法集资,就是非法抢劫,也是你们干的,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呢?
  地方政府不顾国家政策和多次文件的明文要求,扶持助推了黄金佳的发展,逐步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地方政府要敢于担当,以实际行动弥补黄金佳投资人和员工们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据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014年召开的18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依法治军、依法治党、依法治理政府、依法治理公检法,从而打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黄金佳大案,正是地方政府违法造成的,理当负起违法的责任,而不能打着“依法治国”的旗号,定性成非法集资,让无辜的黄金佳公司员工和广大投资人双双承担后果。果如此,这样的依法治国不就演变“依法治民”了吗?
  ――――――――――――――
  执法犯法乱象丛生,受害都是老百姓 ――――――――――――――
  党中央和高层一定明白,当前中国的所有问题,包括眼下这场“非法”风波,两亿人受害,说到根子上,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深究起来,全部是“官祸”。
  就黄金佳来说,一个巴掌大的廊坊市,离北京天安门广场60公里,竟然搞了一个长达七年、涉及37000万人的“非法集资”,当地政府和金融办、人民银行,这些主事者即使脑袋被驴踢上100回,只要还是人,不是禽兽,也会认为这绝对不可能。即使是“非法集资”,也绝对是他们认可和大力推广的“非法集资”。
  当司法脱离了常识,当司法变成了官场逃脱自己的责任而专门整治老百姓的工具,这样的司法还正常吗?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扩张民权、限制官权,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并把笼子的钥匙交给人民,不然,光靠以上治下的整治官场,只能作用于一时,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官场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的状况。
  当官场信仰丢失,变成了一个各自为利的功利场,各种乱象层出不穷,你想就想不到。黄金佳大案也是如此,执法乱象丛生。
  (一)敞口入金,审批出金,唱的哪一出儿?
  黄金佳大案事发于日,其实在此之前的2014年7月上旬,黄金佳公司已经进入了“审查组”。
  这个审查组,由地方人民银行和地方官员组成。审查组放开口子入金,对出金进行逐个审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该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廊坊市人民银行冻结黄金佳账户,涉及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甚至决定了许多家庭的正常生活,不公开信息不仅违法,也是造成大面积社会恐慌和群体性事件诱因。
  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的规定,人民银行并没有冻结企业账户的权利。人民银行只有在发现企业账户异常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出具手续,才能冻结企业的账户的。再者,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审查组对于出金和入金都是应该一律禁止的。
  《行政强制法》明文规定,冻结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上限是两个月。但人民银行对黄金佳账户的冻结超过了两个月。
  地方人民银行违法冻结黄金佳账户,使得出金又少又慢,引发了大面积的社会恐慌。尤其是在河北沧州,出现了围堵店面和殴打业务员的现象。业务员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生命都受到威胁。沧州地区的业务员被逼无奈奔赴廊坊向肖雪求援。肖雪知道真相后,自动到人民银行讨说法,并劝员工们不要鼓动闹事,“别干违法的事儿”。
  在沧州地区,一些营业部经理已经给了客户钱,而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又进行了二次打款,这就出现了重复出金的现象。重复出金的次数和金额,至今也没有搞清楚。
  有知情者说,三个月里,这种暗箱操作的选择性的出金,让不少有背景的权贵逍遥出金、重复出金,而让广大投资者不明真相、损失惨众。
  审查组进入之前,肯定是调查了解了情况的,到底发现了什么致命的问题才监控黄金佳帐户的?既然发现了问题,为什么不向社会发出预警、停止入金?出金审批的标准是什么?已经出金的,就是合法的;没有出金的,就等于参与了“非法集资”?审查组审核过的就合法出金了,没有审核过或没有来得及审核的,就是非法的了?这中间到底是什么标准?
  (二)摇号选代表,太愚蠢举动。
  黄金佳案发后,一些易贬值资产必须尽快处置。廊坊政府以摇号的方式来产生12个代表,来监督黄金佳资产的处置。处置资产必须要有懂行的人参加,用摇号的方式选人,摇出来几个老太太来参加,能会发挥什么作用呢?
  处置黄金佳资产的代表,必须从黄金佳投资者中间产生。一是要懂行,二经过投资者推举,能够代表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此,全国各地的投资人1000多人专门跑到廊坊讨说法。
  (三)公安三次核查没有搞清楚投资人数。
  日黄金佳案发,至今两年多了。经过河北省金融办的统一协调,共进行了3次投资人核查登记工作。在一年半的核查统计工作中,人数不断变多。最令人感到震惊的是,案件开庭在即,竟然漏掉了5000多人。更有甚者,张家口市赤城县一共1149人,全部被漏登了。3次的核查统计,难道都漏登了吗?邯郸一共才700多人,竟然漏掉了412人。陕西西安一共八百多人,漏登了757人。就在一审过后,仍然还在核查登记。投资人说,公安办案太毛草,效率太低。
  (四)同事不同罚、同罪不同判。
  针对“同事不同罚”、“同罪不同判”问题,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曾经要求:“有效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确保同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基本统一,裁判尺度基本相同,处理结果基本一致。”
  眼下这场席卷全中国的“非法”风波,不是非法集资,就是非法传销,是由政府的“打传办”“打非办”认定的,不是“以审判为中心”的法庭认定的,而是由权力定性的,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执法不统一,同事不同罚,比比皆是。
  黄金佳公司的老总肖雪,她还不知道七年来她干的是“非法集资”。连省市两级政府以及省市两级金融系统,也没有发现这是“非法集资”,一直为她唱赞歌,推荐她跟随习主席出国访问,没想到半年后突然从英雄到狗熊、从辉煌到毁灭,一下子变成了非法集资的头号分子,进了大牢。
  肖雪的命运自己没有法儿把握。作为黄金佳公司的员工,他们的命运更是自己没有办法把握。黄金佳运行了七年,在黄金佳出事前离职的员工,自己都是正常人,正碰上出事时还在职的,不少人当然是搞了“非法集资”。一些大学生通过正常的人才招聘市场,应聘到一份工作,一不小心,应聘成了“犯罪分子”。这种事情,在当下的中国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肖雪不仅赢得了广大投资人的依赖,也赢得了广大黄金佳员工的拥戴。黄金佳员工是一个忠诚于公司和敬业的团队。我见到了一些业务员,与他们进行了座谈。他们忠诚于公司,也忠诚于老总,自己的钱也投入了,也将亲戚的钱投入了。事发后,不少人被关,有的人用家人的钱归还给了客户。人人都有一本辛酸史。
  “没有想到找工作,竟然找成了犯罪分子”,他们不明白。这一群本应该富有朝气、对未来充满信心和理想的年轻人,满脸迷茫,不知道如何面对前方的路。
  事发后,河北省霸州市法院和检察院发出通告,在黄金佳投资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收取佣金和提成等费用的客户经理或其他人员,需在日前主动到司法机关自首;“能够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并能够主动退还上述费用,帮助案件资金追偿,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在石家庄、保定等地,办案机关以“员工经手理财产品超过100万元”为由,不出告示就大量批捕员工,并长期关押。
  与此同时,北京没有立案,天津只有总经理被捕;当年11月初,张家口除闫姓总经理之外,员工们全部被释放;沧州、衡水、秦皇岛、唐山、廊坊分公司只有个别人被关押,邢台员工都被放了;石家庄、保定成了百余名员工被关押的重灾区。”这是明显的执法不统一。
  且不说黄金佳是不是搞了非法集资,即使是真的搞了非法集资,也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员工们经手理财产品不是个人行为,也就不存在“个人非吸”的嫌疑;如果以100万元为“非吸”标准逮捕员工、考虑责罚,这是适用法律不当。
  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用、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中,有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研究单位犯罪的相关问题时,其中的“其他责任人员”的认定问题是一难点。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此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意志的被动性。单位犯罪必须在单位意志的支配下进行,单位意志来源于单位的自然人的意志,来源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意志,当这种意志为单位批准或认可即反映单位的整体意识与意志时,其上升为单位意志。应当指出的是,这当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意志。因为在单位成员中,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在单位中处于决策者的地位,相当于单位的“头和脑”,是单位犯意的主导者,他们的犯意通过决议等形式转化为单位的犯意。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不同,他们是单位行为的执行者,相当于单位的“手和脚”,是单位犯意的接受者,并因此实施了体现单位犯意的犯罪行为。
  犯意是定罪的前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为单位犯罪的责任者,必须具有构成犯罪的主观罪过,否则不能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说,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不具有独立性,处于被决策者犯意支配与制约的地位,其犯意的被动性是其主观本质属性。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罪过的转化,其事先擅自主张仅代表个人意志,但事后得到领导批准认可,该意志上升为单位意志,在此可以说单位意志是由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意志转化而来,但不可否认的是意志转化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的意志,因为没有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事后的认可或默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意志不能转化为单位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讲,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的属性仍为被动性。
  (五)金吉通的命运,再证执法随意性大。
  在廊坊市,有一家叫金吉通的投资理财公司。金吉通公司的经营模式与黄金佳一模一样,因为金吉通的老总原本就是从黄金佳分离出去的。
  黄金佳出事后,金吉通遭到疯狂挤兑。不到一周,金吉通就无法支付了。
  挤兑金吉通,玩命儿地挤兑,秩序大乱。警察出面了,维持现场秩序。廊坊政府为了防止事态扩大,对外宣布金吉通是合法,但是要经过整顿,由此才控制住事态的扩大。
  老百姓又不干了,黄金佳和金吉通本是同根生,同样的模式,为什么查封了黄金佳,而宣布金吉通是合法的呢?这不是“一国两制”?老百姓这一质问,见效了,就在黄金佳案发三个月之后的日,金吉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金吉通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来,一是执法不统一性,二是执法随意性大,三是廊坊市政府查处黄金佳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六)超期关押,伤害人权。
  怀疑犯了罪的人或是已经被定了罪的人,他们的权利往往构成人权保障的那根“最短木板”,也是检验司法文明的“试金石”。
  我国《刑诉法》第154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诉法》第96条规定,“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黄金佳案,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在公检法三家都有超期羁押的情形,已经是严重的违法。
  对于肖雪应该变更强制措施的,一直没有变更。公安超期32天,检察院超期9个月,法院超期2个月。超期羁押不仅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也侵犯了广大投资人的财产权。
  (七)一审结束,为何还要重新核查?
  2015年3月到日,经公安部协调,河北省布置开展的核查登统,大半年的时间,耗时耗力,要求填写黄金佳非法集资参与人核查登记表。
  可笑的是,一审结束了,现在居然推翻了原来的核查结果,重新开始新一轮的核查登统。试想,如果肖雪不上诉,一审将形成司法定性。现在居然又回到最初取证据阶段,法律程序也可以无限循环?难道这个一审不算数?案子重新办一遍,再走一遍公检法的程序?从前的所有司法程序全部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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