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用地图坐标与福建省国土测绘院局测绘坐标不同时,方案设计应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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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采购规划和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业务电子政务系统项目采购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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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采购规划和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业务电子政务系统项目
(第一次)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采购规划和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业务电子政务系统项目
项目在国内以
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规划和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业务电子政务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CG
(三)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1个品目,本次采购1个品目。具体情况是:
第001品目: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1)商务要求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必须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采购内容
规划和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业务电子政务系统
项目范围:沈阳市辖区
1、项目内容: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作为负责沈阳全市规划、国土资源和测绘工作的管理部门,“十一五”期间,在规划、国土和测绘信息化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库建设、软件应用系统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进展,有了一定程度的积累,为当前以及以后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2011年,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的信息化建设,开展了一张图及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快速的推进了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步伐。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一张图”(二期)建设的目标是:依托计算机网络、地理信息系统(GIS)和数据库技术,针对规划、国土实际业务审批需求,进行统一的数据库结构设计,集中处理和建库管理基础地理、规划专题、国土专题数据建库,从而实现对多源数据的集成管理和无缝集成。
建立高度集成的信息化办公平台;实现与现有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规划和国土业务的办公自动化审批;建设数据共享和交换接口,实现局内外数据共享和交换;建设分局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市局、分局业务审批一体化。
2、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服务承诺文件。
(1)实现本项目各项技术的承诺,针对本项目的补充技术解决方案;
(2)完成项目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时间表和组织机构;
(3)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4)免费培训;
(5)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免费现场服务和维护期限自验收合格起不少于 1 年,响应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投标文件的响应需要明确说明兑现服务承诺的相关保障措施。
3、建设内容
3.1 数据库建设内容
3.1.1 市局数据处理
(1)基础数据包括:
1)地形图方面:三环市域及于洪区范围内,共包含1:500地形图7861幅,1:1000地形图1700幅,辖域面积约920平方公里。在项目一期建设中已经完成约455平方公里,二期新增市全覆盖面积约465平方公里。除军用范围地形图为空外,其他区域均有地形图覆盖。
2)管线方面:三环市域范围,辖域面积约920平方公里。在项目一期建设中已经完成约455平方公里,二期新增市全覆盖面积约465平方公里,包含工业、燃气、排水、电信、电力、热力、给水和不明全部八种管线类型。
(2)业务数据包括:
1)规划数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共36个规划片区,辖域面积约920平方公里。在项目一期建设中已经完成约455平方公里,二期新增市全覆盖面积约465平方公里。
2)国土数据,地籍数据分为农村地籍和城市地籍数据,包括行政区、街道、街坊、宗地、界址点、界址线、地类图斑、基本农田等图层。市辖域面积约920平方公里。在项目一期建设中已经完成约455平方公里,二期新增市全覆盖面积约465平方公里。影像数据为数字航空影像,空间分辨率为0.48米,覆盖了指定市域范围。
3.1.2新增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入库
市辖域面积约27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入库,覆盖三环范围。
3.1.3分局历史数据入库
2007年至2011年每分局约历史地籍数据4000宗、用地审批1000宗,选址审批800宗,供地数据1200宗。
3.1.3数据库建设要求
(1)数据处理要求
在已有数据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数据规整、转换、检查、处理、入库等工作,建立市局及分局数据库,以支持业务应用系统。
(2)数据建库结构要求
规定数据的图层结构、属性结构与系统预设匹配,不缺失图层、不存在未定义图层、不缺失属性、不存在未定义的属性。如库体检查存在异常,系统能将检查结果保存在本地日志中,供作业人员确定修改。
(3)数据库建库要求
制定数据入库标准、数据库建库标准、数据更新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整理数据库,以满足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信息化系统等应用系统的使用要求。
3.2. 系统建设部分
3.2.1 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系统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应当能够满足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对土地利用规划图件和属性数据以及计划指标进行建档、备案、查询、分析,实现规划和建设用地审批图形数据的灵活编辑和全面查询,可以对规划和计划进行修订,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辅助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规划和计划进行建设项目预审和用地审批,并且可以输出有关规划和计划的各种图件和属性数据等。
3.2.2 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系统
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系统的具体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编制和实施建设用地计划,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
合理确定各类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建立较为合理的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有计划、按比例、均衡、协调地发展。
制定实施建设用地计划的各种政策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节控制手段,确保建设用地计划的顺利落实。
3.2.3 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管理系统
(1)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等合同内容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包括:改变土地用途、增加容积率、变更土地使用权人、统一土地使用年限等。
合同调整系统的建设目标为形成合同调整信息录入,审批与签发一体化的网络系统,从而将合同调整业务规范化、电子化、现代化,实现信息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合同调整系统主要任务为:对供地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主要判断是否需要转征收耕地开垦费,评估出让金和合同变更,最后由用地科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2)收回、收购土地使用权
由新的用地申请人提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用地科根据规划许可证核定范围,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该请示经市政府批复后,可核发《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和《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后实施的通知》。
(3)处置闲置土地
用地单位曾经预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回闲置土地的《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或《注销用地批文决定书》发出后,用地单位3个月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或者以书面方式承诺自愿全面履行注销用地批文决定,或者生效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裁定、判决维持原注销批文决定的。涉及房屋拆迁已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已履行拆迁补偿安置义务或恢复房屋原状的。
(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系统的建设目标为形成土地交易信息录入,审批与签发一体化的网络土地出让系统,从而进一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规范化,电子化,现代化。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提供网上公开地块交易信息,实现信息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系统主要任务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裁定转让等。
(5)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系统的建设目标为形成土地交易信息录入,审批与签发一体化的网络土地出让系统,从而进一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规范化,电子化,现代化。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提供网上公开地块交易信息,实现信息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系统主要任务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裁定转让等。
(6)划拨用地改出让、转让(含企业改制土地处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系统的建设目标为形成土地交易信息录入,审批与签发一体化的网络土地出让系统,从而进一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规范化,电子化,现代化。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提供网上公开地块交易信息,实现信息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系统主要任务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裁定转让等。
3.2.4 集体土地管理系统
集体土地管理系统的任务主要是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有效的管理,实现按规划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不突破计划控制指标,并规范办理审批手续,为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支持。
3.2.5 临时用地管理系统
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针对此情况对临时用地进行管理。
3.2.6 土地评估管理系统
土地评估管理子系统主要包含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的业务,包括国有土地出让金评估业务、国有土地出让金变更评估业务、国有土地公开出让底价评估业务及国有土地转让地价评估业务。
(1)国有土地出让金评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系统的建设目标为形成土地评估信息录入,审批与签发一体化的网络土地价格评估系统,从而进一步将国有公开出让底价评估业务规范化,电子化,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国土局内部政务工作的效率。
(2)国有土地出让金变更评估
协议出让后,如果发生规划调整、实测面积调整、用途变更、用地面积调整、一拆多、多和一等情况,则需要对现有出让合同进行变更,签订补充合同,并进行出让金变更评估。属于“整合案”流程中变更情况的一个子流程。
协议出让后,如果发生了建筑面积调整或建筑性质调整的情况,不需要变更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则可以直接到用地科的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单独进行出让合同的变更和出让金的变更。
本系统主要为解决上述任务而建设,旨在解决多方面信息割据的局面,能够对评估信息进行统一的采集和管理。
(3)国有土地公开出让底价评估
国有土地公开出让底价评估系统的建设目标为形成土地评估信息录入,审批与签发一体化的网络土地价格评估系统,从而进一步将国有公开出让底价评估业务规范化,电子化,现代化并将估价信息进行统一的采集管理。
(4)国有土地转让地价评估
国有土地转让地价评估系统的建设目标为形成土地交易信息录入,审批与签发一体化的网络土地价格评估系统,从而进一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规范化,电子化,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的效率。
进行国有土地转让之前,由用地科对转让地价进行评估。当转让地价低于用地科的评估价格时,则转让成功后收取税费的金额要按照用地科评估的价格进行计算。此流程属于交易中心转让业务中的一个子流程。
3.2.7 数据交换系统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数据交换主要有两大块组成,一是市局和分局之间的业务审批数据和办公文流数据之间的交换,二是局内与局外数据之间的交互,包括局内数据共享、局内信息发布和公示、局外来文等情况。
目前,由于市局和分局采用不同的业务审批和行政办公方式,在发生业务往来,产生数据交换时,通常以磁盘拷贝或纸质文档的形式进行。
确保纵向上实现市和区(县)区四级智能化业务审批系统之间数据交换;横向上支持与外部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数据提取、数据发送、数据接收、数据转换、数据传输等方面的功能。
3.2.8 分局电子政务平台开发
根据分局业务需求开发业务审批系统并且与市局的电子政务系统无缝结合。
3.3第三方软件采购部分
3.3.1企业级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
(1)开放性要求
1)必须是采用当前最成熟技术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产品,并符合未来数据库技术的发展潮流;
2)支持当前最流行的数据库技术标准,如:ANSI/ISO SQL99(或ANSI/ISO SQL89、ANSI/ISO SQL92E)、ODBC3.0、X/Open、CLI、JDBC、XQuery等;
3)支持多语种,如英文、中文、日文、法文等,支持UNICODE标准满足中文及多字节编码,必须完全支持中文国家标准(GB)的中文字符的存储处理;
4)应支持主流厂商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平台,如IBM RS6000/AIX、HP (PA/IA64)/HP-UX、SUN/Solaris、Linux(x86-32/x86-64 /PPC/S390)及64位Unix、Windows等;
5)应支持异种平台上异种数据库的良好互联,实现对文件数据和桌面数据库数据、文件系统的访问;实现对大型异种数据库的透明访问和复制;支持高可靠性数据复制技术;能够将原有异种数据库向本数据库无损失移植等;并具有智能查询优化技术(function push down)和功能补偿技术;
6)投标的数据库产品应支持主流的网络通信协议,如:TCP/IP、DECnet、SPX/IPX、SNMP、X.25及混合协议等;
7)应支持易用并具有广泛适应性的开发语言和工具,如C、Cobol、.NET、JAVA开发工具等;
8)支持当前流行的应用拓扑结构,如终端/服务器、客户机/服务器、浏览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处理模式等;
9)支持对象数据库及多媒体的存储管理;
10)支持各种基于XML的数据交换标准。支持PureXML数据的灵活处理与存储,支持同一字段存储不同schema的xml数据, 支持XPath访问XML数据,支领灵活的XML Schema的变更和校验,支持XQuery与SQL的混合查询,支持XML高效索引的创建与存取,优化器能够自动根据查询代价判断索引的使用,无需用户手动指定与定制; 对xml索引的建立不应有长度限制,对xml数据的更改应支持XQuery标准。
(2)海量数据处理和高性能要求
1)数据库应有强大的处理能力,应支持大到PB级数据量的存储管理;
2)能够支持多CPU系统并行处理,同时可以提供并行服务机制,用于多机Cluster系统下的并行处理支持;应能在系统资源低负担的条件下提供最高的并发度和最大的吞吐量;在集群环境中支持节点内和跨节点并行处理技术;
3)应支持大数据量处理的数据分区等优化大数据量处理的技术,支持数据库分区,表分区、多维数据分区等分区技术,分区方式不受CPU数量、节点数量等影响;
4)应支持存储过程机制、触发器机制、预编译优化机制,支持存储过程与触发器的并行处理;
5)支持数据库表级数据压缩功能,支持数据字典自动生成,数据在表空间、日志以及内存缓冲池中均以压缩形式存在,实现存储与内存的高效使用。该压缩功能应无须用户手动干预即可灵活支持对已有数据及新插入数据的全面压缩,同时实现高效的压缩比。
6)应支持超大规模并发连接用户,内置连接管理器;
7)提供基于成本的优化机制,支持静态SQL的预先优化能力
8)应支持行/表等不同级别的锁机制,有良好的死锁处理机制和锁升级机制。
(3)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
1)应支持在UNIX环境数据库集群和双机热备份机制;
2)应支持7x24不间断的运行处理;
3)应支持数据的在线备份与恢复,支持多级增量备份;
4)支持灵活的数据备份/恢复功能,当系统需要重新定义数据库的存储设备、路径等内容时,数据库系统应能支持自动生成数据库恢复脚本帮助DBA重新定义新数据库的存储路径;
5)应提供软件容错机制,包括数据库、日志镜像、自动恢复和集群机制,具有高度的数据可靠性、容错能力、完整性和有效性;
6)具有多种数据复制方式,支持异种数据库复制;复制技术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小对于生产系统的额外压力,具有基于消息队列的数据复制机制。
7)应内置异地容灾功能和客户端应用的自动重路由功能。
(4)可扩展性要求
1)应支持从单CPU系统到SMP多CPU系统或SMP多CPU系统到双机甚至多机集群系统的线性扩展及应用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无损失移植;
2)最大可扩展节点数目应大于256个, 有大于32节点的测试结果或大于4个结点的应用实例可参照。
(5)安全性要求
1)应达到C2级安全标准和多级安全控制,支持数据库存储加密、数据传输通道加密;
2)应支持随意存取控制、身份识别、角色划分、追踪审计等安全机制;
3)支持基于标签的数据安全控制策略,支持集合,层次和树状等多种标签定义控制机制;
4)支持多种用户认证方式,包括服务器端认证,客户端认证以及外部认证方式等。
(6)易管理型要求
1)提供统一的图形化数据库管理工具,可对网络上不同硬件平台和版本的数据库进行集中式的统一管理;
2)可以提供图形界面的数据库性能监控和动态性能调整等功能,具有系统自动参数调优功能。完成诸如启停数据库、备份、恢复、扩充空间、建表、建用户、复制管理等几乎所有的数据库管理工作;
3)应提供良好的对应用程序的性能分析工具,支持具有成熟的基于成本的优化机制技术;
4)提供数据库管理的API接口,支持用户定制数据库管理功能;
5)数据库系统应具备支持DBA日常工作的自动化执行机制,具备自动收集统计信息、自动执行表重组等功能;
6)数据库应该支持高效的内存管理功能,支持数据库核心参数根据系统负载情况自动调整,支持内存缓冲区、排序内存、并发控制内存等内存对象之间的动态分配,更好的适应负载的动态变化,同时简化DBA的日常优化工作量;
7)支持在一个实例下,针对业务分类建立多个数据库。方便DBA对数据库的管理。
(7)产品成熟度要求
要求解决方案所建议的产品为市场成熟产品。
(8)兼容性要求
要求保证投标产品为当前主流产品,并保证未来至少5年的持续研发能力和扩展能力,并提供与未来替代产品的平滑迁移能力。
(9)应用要求
不能改变和影响现有应用系统。
3.3.2 地理信息系统软件
(1)桌面GIS
1)能够支撑运行我局已有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
2)GIS桌面软件功能平台代表当今国际领先技术水平,在大多数主流计算机平台上都能运行,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如WindowsXP//Vista/windows7等;
3)具有强大的分析功能和制图功能;提供对Coverage、E00、Shape、Geodatabase数据格式的直接读取和编辑能力;
4)支持时空数据类型NetCDF和带时间属性的矢量、栅格等数据,并提供时间控制器,实现对时态数据的动态显示控制;
5)提供高级制图技术Representation,能够对同一套数据进行多种地图表达,并同时保持在该数据内部;支持基于数据驱动的排版地图自动生成,包括标题、报表的布局和分幅地图册的自动生成;
6)支持数据视图和地图视图的动态切换,提供比例尺,指北针,图例,对象,动态文本等地图整饰元素,支持地图输出为EPS、SVG等矢量图像格式,且支持具有地理坐标参考的PDF格式输出;
支持基于数据驱动的排版地图自动生成,包括标题、报表的布局和分幅地图册的自动生成;
7)空间处理的可视化建模工具提供用户界面交互的方式建立,修改和维护模型;可以方便把多个工具组织成为模型,运行结果可以直接添加到工作窗口,且模型可以导出为脚本;
(2)服务器GIS平台(含空间数据引擎技术和地图服务发布平台)
1)能够支撑运行我局已有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
2)空间数据引擎技术支持长事务处理功能、版本管理功能和历史归档管理功能,能实现历史信息回溯功能;
3)空间数据库引擎技术同时支持Oracle、SQL Server、DB2、InfoMix及PostgreSQL等数据库,并能支持在不同的物理数据库上进行空间数据同步;同时提供底层C和Java 的API支持直接访问;
4)地图服务发布平台应具有多种操作系统环境支持,支持发布二三维的地图、地理编码、空间数据、网络分析、地理处理、要素服务及OGC标准服务;
5)软件应具有开放性特征,能用国际上通用的多种主流开发语言实现应用的开发,支持COM、.NET、J2EE、Flex、Silverlight;GIS平台应提供多种开发框架,例如Java、.Net、以及基于REST的开发模式,提供诸如Flex 、Silverlight 、Javascript等REST API;提供Web应用构建工具或向导以及客户端框架,能通过向导方式以及配置框架方式快速构建WebGIS系统;
6)支持动态地图缓存技术以提高服务性能;支持“紧凑型”的地图缓存打包技术,能够快速迁移和部署地图缓存;支持PNG和JPG混合模式的地图缓存;
7)支持当前主流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如WinPhone、IOS、Android,提供相应的开发API用以构建手持端GIS应用;
8)地图服务发布平台支持主流云计算平台,并有成熟的公有云部署案例;
9)支持发布具有时态的地图服务,能在浏览器客户端展示时态数据。
(3)组件式GIS工具
1)能够支撑运行我局已有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
2)模块化设计,伸缩性强,支持应用功能的扩展(如空间分析、网络分析、数据互操作、三维分析等);
3)支持对Coverage、E00、Shape、Geodatabase、WMS、服务器GIS服务平台发布的服务等数据格式的直接读取/调用;支持调用python脚本;支持调用GP模型;
4)支持连接和调用各类标准地图(如WMS、WFS、KML、REST)服务。
4、技术要求
4.1 软件质量要求
(1)软件开发和运行的基础架构环境应采用.NetFramework。
(2)GIS基础平台应选用ArcGIS,数据库管理平台应选用Oracle。
(3)空间数据库的设计应遵循OpenGIS标准。
(4)同时支持B/S和C/S应用的软件体系架构。
(5)OA、MIS、GIS一体化集成技术。
(6)提供多种形式的二次开发接口,满足不同层次的系统扩展要求。
4.2 系统运行软硬件环境要求
(1)硬件环境
最低配置: CPU:Core 2.4G以上
内存:2G以上
硬盘:可用空间100G以上
显示:系统显示模式设定为的分辨率、256色以上,32M。
(2)软件环境
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包括Windows XP、Windows 7等。
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包括 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Windows 2003Server、Windows XP、Windows Vista和Windows 7等。
4.3 系统运行指标要求
在合理设计显示比例尺的情况下,地图浏览漫游单次操作的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一般图形查询及浏览响应时间小于5秒,非空间数据操作响应时间小于3秒,数据量较大、响应时间超过要求时间的,必须有响应进度指示标志。
4.4 文档要求
(1)软件过程文档要求:
过程文档至少应包括程序(软件)的基本信息(如所包含的文件数、代码的总行数,对公用数据库、数据表的访问说明、对表的读写等)、调用外部公用服务和组件的接口说明(主要说明)、使用的外部或第三方的函数库的简单说明和版本信息、程序的开发环境和开发工具、程序开发中遵循协议标准,数据格式标准和算法等。
(2)产品文档要求:
产品文档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
1)系统需求分析与总体设计书。
系统结构设计与详细功能设计书。包括软件的功能和主要结构说明书、图和文字说明,整个软件的大致运行环境,如系统环境、数据条件和其他外部条件。
数据分类与编码系统文档;数据组织、建库及数据更新方法的说明文档;
数据库结构设计详细文档。包括各类数据的库表设计、数据项与字段定义;库表、文件、不同数据库之间的关系定义,元数据设计说明等内容。
处理流程,软件主要模块的结构图(包括静态的功能说明);极限使用情况说明。
2)数据格式的说明。
3)软件测试方法与说明文档。
详细的安装说明和使用说明,安装环境、操作步骤、参数配置、错误提示等。
用户手册、管理员手册(手工备份、系统维护方法)
5、质量控制
针对项目建设的特点,建立项目监控制度和保证措施,制定软件质量保证计划;对阶段性的软件产品进行评审;对最终产品进行验证和确认,确保软件产品的质量。
(1)质量监控
由监理公司负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设计、人员安排、技术实施、时间进度、质量保证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项目的质量、周期和价格进行全面监控。
(2)第三方软件测试制度
选择具有经验和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软件测试,对项目开发的平台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具体内容包括软件功能测试、软件稳定性测试、软件性能测试等。通过软件测试可以保证项目成果能按照系统建设技术设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保证项目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6、项目实施要求
(1)在本系统的实施开发实施中,要求成交投标人的系统开发技术人员到甲方做必要的前期开发需求调研,在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和总体技术设计方案。
(2)提供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开发技能的项目小组进行全过程的实施开发工作,项目组必须熟悉国土管理业务,核心成员必须在实施过同类项目。
(3)具有快速实施能力,能够在要求的时间能完成系统建设目标。
(4)整个项目的实施分为项目准备、项目实施、试运行、项目验收、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几个阶段,针对定制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必须完成下述过程:用户需求项目的开发前调研;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详细设计;编码;调试;系统集成及试运行;测试与验收;交付及合同期内的维护。
7、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维护期
所采购的软件产品维护期为一年(产品维护期从通过验收之日算起)。在产品维护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的产品维护、版本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对于产品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提供免费补丁。
(2)培训计划
要求具备多样化培训方式,避免"讲完就算,讲完就走"的呆板的培训方式,走"减少讲授、提倡研讨、丰富实习"的多角度培训趋势,让系统使用和维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准确地掌握系统的操作运行方式和内核思想。
8、项目成果提交
本项目成果以电子文档或者软件形式交付:
(1)设计分析文档
(2)项目管理文档
(3)完整的系统安装程序
(4)系统安装手册
(5)系统运行手册
(6)用户使用手册
(7)项目管理文档
注:1、版权归双方共有;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要保证是合法的商品软件,若由此引起的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3)合同款支付
待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收款及履约验收凭证后,分期支付。具体付款顺序、条件和比例如下:
在中标供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将服务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及其复印件和经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0%。
合同价款的10%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十二个月后且无服务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将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二、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如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供应商加入其供应商库,请投标供应商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请投标供应商于即日起在沈阳政府采购网免费
五、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1.时间:日14时00分。
2.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
(1)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实物件和电子文档。其中,电子文档为RAR格式文件,并且电子文档的版式与实物件完全一致。
2.开标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1.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条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2.投标文件中需标注投标产品是否为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3.若招标文件与采购公告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
4.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人: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人:那国锋
电 话:024-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人:耿丽芝
电 话:024-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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