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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打牛头山》正文400-633-1888
当前位置:
江西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期扩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期扩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
招标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字(2012)58号加入日期:截止日期:招标业主:江西遂川县水利投资公司招标代理: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区:吉安市内 容:包号
单级双吸离心泵
含配套电机及安装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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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及开关设备
&招标公告正文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期扩建设备采购项目赣大井冈政采字【 2012 】 58 号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遂川县水利投资公司委托,经遂川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对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期扩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字(2012)58号
2 、 招标用途: 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期扩建设备 ;
3 、招标范围:A包:电机、水泵、无负压加压泵站、变压器(牛头脑)。
B 包:阀门(含电动阀门、手动阀门、多功能阀门、行车)、钢管(DN700、DN600、DN500、DN300、DN200)、电磁流量计(牛头脑)。
C 包:消毒过滤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4 、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投标。
5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6 、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日上午9:00时。
7 、 开标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遂川县行政大楼西侧附属楼)。
8 、 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必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应在经营许可规定范围内进行投标,超出经营许可规定范围投标者无效。
(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5)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开标时应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应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经办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刘女士
电子函件:
遂 川 县 水 利 投资 公 司
公开招标书
赣大井冈政采字 [2012]58 号
招标项目名称: 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期扩建设备采购
招 标 单 位: 遂川县水利投资公司(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 二 O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4 - 14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5 - 21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2 - 22
第五章 附件 23 - 35
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36 - 38
第一章 采 购 公 告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遂川县水利投资公司委托,经遂川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对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期扩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字(2012)58号
2 、 招标用途: 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期扩建设备 ;
3 、招标范围:A包:电机、水泵、无负压加压泵站、变压器(牛头脑)。
B 包:阀门(含电动阀门、手动阀门、多功能阀门、行车)、钢管(DN700、DN600、DN500、DN300、DN200)、电磁流量计(牛头脑)。
C 包:消毒过滤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4 、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投标。
5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6 、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日上午9:00时。
7 、 开标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遂川县行政大楼西侧附属楼)。
8 、 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必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应在经营许可规定范围内进行投标,超出经营许可规定范围投标者无效。
(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5)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开标时应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应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经办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刘女士
电子函件: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遂川县水利投资公司
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期扩建设备
遂川县牛头脑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A包伍仟元整、B包陆仟元整、C包玖仟元整,资料费为300元/包。投标人须在日下午17:00时之前把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交纳到以下三个指定帐户的任意一个帐户(保证金帐号1或保证金帐号2或保证金帐号3):
保证金帐号1:
开户行:遂川县建设银行
帐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帐号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遂川县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18888
保证金帐号3:
开户行:江西遂川农村合作银行大道分理处
帐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01539
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与“缴交 XX 项目 XX 包投标保证金”字样。不能提交现金。对于未交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不计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
招标答疑会时间
2012 年12月10日
电话(传真)
投标文件递交
2012 年12月25 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会时间
2012 年12月25 日上午9:00时
开标会地址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中标人还须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中标价1‰的交易服务费。
2、 采购代理服务费:(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收费标准=成交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速算增加数(万元)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必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投标人应在经营许可规定范围内进行投标,超出经营许可规定范围投标者无效。
3.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3.5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
4. 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人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7-4)。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
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在 日 17:00前以发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邮箱:
,并以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予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9.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结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9.3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明细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
12.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7)。
13.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货物验收后运行一年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4) 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3.3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六章技术要求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4. 投标报价
14.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4.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14.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4.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4.5 本次招标货物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见附件1) 。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任何未按第15.1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5.3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资料费不退。
15.4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资料费不退。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
(3)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或
(4)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5) 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用姓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三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文件袋中,且在文件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同时保证正、副本标书中也附有)、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8.3 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8.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9.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标及评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并唱标。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的为无效投标。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3.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未提交投标书的;
2) 未提交投标一览标、明细表或明细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
3) 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
4)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7) 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 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24. 投标的澄清
24.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六、 授予合同
28.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8.1 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不退还其投标文件,但为其内容保密。
28.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设备供货合同,如不能按期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依次类推。
29. 中标公示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吉安政府采购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29.2 中标公示发布期内,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30. 中标通知书
30.1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3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按照本须知第15.4条和第15.5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31. 签订合同
31.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1.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1.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2. 解释权
33.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1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的投标报价者为中标第一排序人,依次类推。
一、本项目设定的招标控制价A包为474320元;B包为607603元;C包为元。
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1 、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2 、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 、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4 、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查验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件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
5 、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7 、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
8 、投标报价的确定:
(1)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最高控制价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被淘汰,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招标最高控制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均可参与报价排序。
(2)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高控制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报价最低者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合理最低者排序在前。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并列排序相同的报价时则其相同报价的企业现场抽取同报价排序(首先抽取排序企业先后顺序号再抽报价排序)。
(3)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单位按合理最低投标报价者排序在前,并选合理最低投标报价前三名为中标排序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并经查实中标侯选人在招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该中标侯选人资格并由排序后一位的投标单位依次替补。
9 、本办法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付款方式: ( 1 )到货经抽检合格后 1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
( 2 )总工程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60% ;
( 3 )余款 10% 作质保金,在产品正常使用壹年后无息退还。
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通过最终验收起 12 个月。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格的10%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 )“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 )“货物”系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4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5 )“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6 )“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7 )“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
6.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4 交货时间和地点见采购需求表。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
9. 付款方式
9.1 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0.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 合同生效后7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2.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1 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 )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延期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 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18.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8.3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到业主指定的账户。
18.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19.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9.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 违约终止合同
20.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0.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 破产终止合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 转让和分包
22.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 合同修改
23.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 计量单位
25.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 适用法律
2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7.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7.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7.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7.3 除合同本身以外,27.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8 合同生效及其它
28.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8.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
28.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公开招标确认(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合同条款
2 )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供货范围表及分项报价表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4-履约保证金
3 )中标通知书
4 )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
6 )合同补充条款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 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采购需求表。
4.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明细表。
5.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9款。
6.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见采购需求表。
7.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买、卖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五章 附 件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公章)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 项目名称 )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签字代表 ( 姓名、职务 )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开标一览表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2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制造商名称
投标保证金
投标总价(大写):
注:此表应按“投标须知”18.2条的规定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投标文件中也应附有该表。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3 .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货 物 名 称
型号和规格
制造商名称
单 价(注明装运地点)
注: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 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 、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和产品样本
2 、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
3 、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4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7. 资格证明文件
1 ) 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7-1、7-2、7-3、7-4、7-5、7-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 )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7-1、7-2、7-3、7-4、7-5、7-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 )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4 )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7-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年检合格的复印件)
7-2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7-3 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姓名: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子 信 箱 :
7-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①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
②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
③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
④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
⑤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近3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3. 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l) 出口销售
( 名称和地址) ( 销售项目)
( 名称和地址) ( 销售项目)
(2) 国内销售
( 名称和地址) ( 销售项目)
( 名称和地址) ( 销售项目)
4. 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
5. 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制造的部件名称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7-5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或投标人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代理协议复印件
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致:( 采购代理机构)
( 制造商名称 ) 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贸易公司地址) 的 (贸易公司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对该投标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贸易公司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贸易公司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贸易公司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盖章) 制造商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法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一、A包的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单级双吸离心泵
含配套电机及安装底座
单级双吸离心泵
含配套电机及安装底座
单级双吸离心泵
含配套电机及安装底座
变压器及开关设备
管网叠压设备
总流量及扬程Q=300m3 /h,
H=40M. 另水泵三用一备
VV3 X 70+1*25 mm 2
二、B包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JD745X-1.0-DN400
进、出水双法兰式蝶阀
D37A1X-10ZB1-DN400
双法兰式液动闸阀
双法兰式液动闸阀
电动双法兰蝶阀
DN700 ,P=1.0Mpa
电动双法兰蝶阀
DN600 ,P=1.0Mpa
电动双法兰蝶阀
DN250 ,P=1.0Mpa
电动单梁起重机
t=2 Lk=5.8mH=6m
电动双梁起重机
t=3 Lk=5.8mH=6m
JD745X-1.0-DN300
JD745X-1.0-DN500
进、出水双法兰式蝶阀
D37A1X-10ZB1-DN300
进、出水双法兰式蝶阀
D37A1X-10ZB1-DN500
电动双法兰闸阀
DN600 ,法兰连接
DN300*8mm ,内衬外防腐
DN600 ,内衬外防腐
DN600 ,内衬外防腐,厚 10mm
DN500 ,内衬外防腐,厚 10mm
DN400 ,内衬外防腐,厚 10mm
电磁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
三、C包的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ABS 扩张嘴排水管
ABS 低压排水管
悬挂式中心刮泥机
D=9.84m,H=5.0m
SUS304# 不锈钢
SUS304# 不锈钢 厚 3mm
钢制进水花墙
4.2m *0.9m
乙丙共聚斜管
Ф 35mm ,厚 0.5 mm
乙丙共聚斜管支架
L35 角钢,防腐处理
电动阀门控制系统
DN100 ,管身麻花钻孔
ABS 穿墙套管
水深 1.5 m
洗砂排水槽
SUS304# 不锈钢 厚 3mm , 45cm *65cm
动力配电箱
电动阀门控制及行车控制
水位传感器
原反冲洗水箱处安装
水位传感器
隔膜计量泵
二氧化氯发生器
0.37kw,750rpm, 轴长 1000m ,304不锈钢
管道混合器
招标单位意见:
负责人(章)
政府采购办意见:
中标展示专区
·青海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南京虚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
·北京天泰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佛山市中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河南省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中标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中标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中标
·安徽艺源建筑艺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广州泰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
·北京安新海创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江西大族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华东:       
华北:     
东北:   
华南:   
西北:     
西南:     
华中:   
客户咨询:400-633-1888      公司总机:010-      信息发布电话:     传真号码:010-      客户投诉: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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