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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创业者们怎么看国美事件?
国美黄陈相争,作为局外人,我并不了解相关的细节,以及原委,不过联想到当年创维黄宏生入狱,而创维危机公关成功,企业稳健,依然发展得不错,张学斌功不可没,据业内传说张学斌或被何享健邀请而入主美的。我想,这两个案例是否值得对比研究一下呢?
朋友敖歌也是一位企业家,创业者,他深有感触,苦心写了下篇关于国美的文字,“我是非常用心写的这篇,我认为他能代表中国大部分创业者的说法。”我想,大家也可以争鸣一下,以下是朋友敖歌的原文:
中国的创业者们怎么看国美事件?
国美电器现在的商业战争,完全是一部美国历史上的南北军事战争一般,厮杀得血肉横飞。我们这些看客,自然也就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观感,并由此而写成博文,虽罪不至犯法,但相信也会讨来不少的骂阵客。
我个人是有着与黄光裕完全相同经历,因而我的这篇文稿自然地就站在了黄光裕一方来写,不论最终谁胜出,我都会认为陈晓一方在给中国商业史书写一笔无耻史。
我的财富自然没黄光裕那么多,因而还算不上影响到中国商业文明,但其经过与其何等相似。2004年底我请了一名姓何的职业经理人给我做管理,2005年我因病和写书而短暂离开企业去休养,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我走后不到两月,这个姓何的就开始动用我的钱来策反我的旧部,凡是不同意的,一律被他清除出去,凡是同意的,就假以高薪和股份诱骗。就这样,半年后等我回来时,一切都来不及了,所有的法律手续都被他处理完好了。这个下流小人至今都还在利用我打造的一切资源去封他的面子,实为可恶。好比我的骨肉被他抢去,并天天为他当奴隶一样心痛,这种痛与钱多钱少无关,是高于一切之外的一种根脉之情。
身陷囹圄的黄光裕,已经输掉了本应该胜利的两场“战役”。第一、陈晓不顾黄的反对,顺利引进贝恩资本,使黄光裕不得不转战到董事会结构区域来建立保卫战。第二、陈晓对改组董事会和任命贝恩资本3人为国美非执行董事再次重创。这使得黄光裕几无退守之路,不得不被逼将与陈晓的对决从暗战拖入明争这一境地,从而将“国美战争”大白于天下。至此,全国商业界一片惊呼:原来职业经理人还有这种办法收拾老板!
纵观双方厮杀的情况,一条比较清晰的脉络慢慢明朗开来。
第一阶段:黄光裕收购大中之时,遇永乐几近破产,信息确准可靠后,黄光裕决定整合收购资本更有说服力的永乐,这是国美和永乐的初恋期。
第二阶段:黄光裕任用陈晓进入公司董事会,并四面八方宣讲他找对了人,且将很多重任都交给陈晓处理,夸得最高时是说“陈晓为当今天最符合做总裁的人选”。活生生地将旧部不放在眼里,居然还购同样的两架豪车来一人用一辆。这是黄和陈的蜜月期。
第三个阶段:黄光裕进入牢狱,时遇全国经济受世界经济冲击,国美被双面夹攻,导致公司举棋难定,没有真本事力挽狂澜的陈晓再次体现出他对时局和企业发展无方的本性,除了会借债以外,别无他法。(我们都知道,一名不会经营只会借钱的人是不可能有大作为的,相信黄光裕也是在这时才明白什么是生意人,什么人不能成为生意人。)但陈晓还是借了,可他对送上门来的国内投资公司一个不借,独借美国“贝恩资本”。为什么要向这家公司借钱呢?了解内幕的人传言说是黄光裕因没重用旧部王俊洲出任代理主席而结下了怨恨,反而起了恶心帮陈晓这边支招,换句话说就是教陈晓怎么空手套白狼。按一名姓魏的高层说法:如不是王俊洲最先站在陈晓一边说话,陈晓是没那么大的胆量向“贝恩资本”借债的,更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胆量与“贝恩资本”签署那种傻瓜都不敢签的捆绑协议。协议大体上是:如果陈晓不能当选董事局主席,加之一年之内又不能还清借款时,国美将首先承担借款1.5倍的还债金(这可是比高利贷还高出100倍的条件),同时“贝恩资本”还享有1.5倍债转股的权利。大家想想看,这个协议是不是陈晓敢签的?按黑道行话来说,借你十个胆你也不敢签。只做了三年生意的真正生意人也不会不明白其中的苛刻性。除非是王俊洲这种内部旧将才有这种可能支使陈晓做,陈晓的智商本就不如王俊洲,何况是在被黄光裕骂了之后呢?我个人认这种可能性极高,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后来的王俊洲第一个站出来挺陈晓了。
有人算了一笔账,说是如果陈晓在这次战斗中输了,那么国美将损失63亿元左右。如果黄光裕输了,国美将输掉277亿左右外加变成外资控股企业。我不知道这个算法正与否,但既然是内部人员算出来的,那么我相信也错不了多少。
说了这么多的费话,我得再来整合一下思路。战争打到陈方在香港控告黄光裕有欺诈行为,而黄方反告陈方盗取公司财产。这算是第四个阶段吧,结果还没出来,胜负难测。
但是,就目前而言,我个人认为黄光裕的胜算要大些。理由如下:
首先:放在历史的高度上看
1、陈晓在处理国美经营危机的2009年,不当使用了欺上瞒下的办法,没做到一名代理人应该尽的忠诚之志。更谈不上力透纸背的努力,反而使用了“中英南京条约”式的办法——勒索黄光裕同意,不同意就自硬签。
2、跟进的又是将“贝恩资本”和自己和公司的生死定格在一起,这与“中美望厦条约”有什么区别,直接放美国兵舰进入中国海港,还非常有道理地吃中国嫖中国。
3、一月不到,陈晓就开始了放“贝恩资本”人员进入公司董事会,进行管理表态操作,这让世人怎么看都是“天津条约”的翻版。
4、到了2010年3月,陈晓就开始与王俊洲等高层要求向各高层派发股权,在没经得黄光裕同意的情况下,活生生地将公司公有财产进行分割,这一看就是“北京条约”、“马关条约”割让东三省、割让九龙的一个样本。到了现在,陈晓能否完成历上中国血泪泡出来的“瑷珲条约”、“伊犁条约”“中法新约”、“旅大租地条约”、“辛丑和约”、“辛丑条约”、“穿鼻草约”、“中英烟台条约”呢?从目前的去黄化、修改公司章程、转移视线、猎杀忠诚、夺走所有权、割让国家利益这方面上看,要完成这些步骤是相当的难。因为,无论你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企业还是一个家庭。总会有人站出来反对这本就是一个错误的行动条约。何况国美还算是代表着一个中国民族企业在经营着他的亿万百姓,怎么可能由几个人能左右的呢?
其次,放在国家政治的高度来看
1、陈晓在下野老板后就不服从老板指挥,完全符合“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军界从军大忌。而不是“君要我死,臣不得不死”的信念。
2、陈晓通告,要求全体国美员工站位,清理老臣,这完全符合“拉帮结派”的企业发展大忌。而不是“风雨同舟”的铁壁铜墙团聚作风。
3、陈晓几天前拉着黄光裕的旧部在媒体面前表决心。这完全符合“篡党夺权”的党派章程之大忌。而不是“中流砥柱”的革命精神。
4、陈晓带头向香港法院起诉黄光裕操控股市。这完全符合“落井下石”的小人之举,而不是“有福同享,有难共担”江湖之道。常言“得饶人处且饶人,百年之后做巨人。”但陈晓没悟出来。
5、陈晓的“去黄化”口号由来已久,这完全符合“蛇与农夫”的故事,而不是像小平同志那样“坚决拥护毛泽东的形象和思想”。
其实,无论你陈晓有多苦多累多操心,这都是你应该做的,好比医生医病人一样,你好意思说你多伟大吗?
第三,放在企业的高度来看
1、黄光裕对陈晓是有知遇之恩的,无论从那个角度出发,陈晓是不可否认的。做人不能忘本,这是中华民族美德之一。不要老是动不就说国美不黄光裕个人的,而是全国股民的。这个大家都知道,可谁又能否认国美不是黄光裕创造出来的呢?永乐快死的时候你怎么不去找马云、刘永好收购呢?负债40多个亿啊,这是一个可以轻描淡写的小数目吗?
2、黄光裕不论用什么手法养大国美,也不论他用什么把戏搞到钱,你首先得承认是他将国美拉扯大的吧?至于他的手法犯了国法,那是由国家去用法律处理他,应该用不着陈晓去批判吧?何况你还正在他的门下做事。就算离开了,对待这种造反的事情,也不应该是你陈晓这种有过商业失魂落魄的人去做的,而是一旦发现企业里其它人有这种苗头时,得赶快去帮主人处理好。这才像个男人,才像个做男人的长者应该做的。
3、作为一名领军人物,那能没点个性和脾气?黄光裕骂了陈晓一顿,那就得一定去记仇?这是那本书上写的怪事?骂不得下级?怎么可能老是以黄光裕脾气怪来说明问题呢?你受不了可以辞职嘛。谁又能说史玉柱就不骂人呢?不是他手下他还骂呢!
4、企业出现了资金断流,是任何一家企业都会出现的正常现象,难道黄光裕不犯法就会永远不断流吗?换句话说,黄光裕不入牢,陈晓又有机会坐正吗?既然坐正了,坐实了,就应该将企业的任何责任担起,而不是推卸责任,没有资金可以通过大家共同商量最好的借资方案,可以商量最安全的融资路径,而不是出卖企业资产和拿股权这个超大风险金去抵押资本回来,也不是关店减慢企业正常发展布局,更不是偷黄光裕的钱来收买人心,你要收买人心无可厚非,但那些钱一定是你陈晓自己腰包里的钱才合天道之理。然而,陈晓却是拿的黄光裕和广大股民的钱来收买人心的,这好比“将你的骨头煎你的油”一样,无耻又下流。
第四:放到家庭这个高度来看
1、黄光裕对国美的情感绝对不是钱的问题,好比自己的老婆,在家生活得好好的,却被一名江混混给骗去睡觉一样,痛苦难以言表。关键是还有一伙曾经参加婚礼的朋友一起睡,请问这是个什么滋味?虽然取老婆时自己穷,是靠朋友借钱取回家的,但你们这些朋友总不能说现在黄光裕有钱了,要不是因为大家帮忙,就取不成这个老婆,从而得出一个无耻的结论:你老婆是我们大家的。想想这些人多可怜?
2、黄光裕对于国美,应该不是权的问题。好比自己的儿子,要的不是权,而是儿子对父亲的尊重。可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儿子被几个自封为正确的“传奇”人员给绑架着,不能听到父亲的召唤,不能见到父亲的容颜。你陈晓不能说国美不是黄光裕的儿子吧?如不是,那一定是你的儿子了对不?你也不能说黄光裕的儿子生下来时,没吃没穿是靠大家帮着养大,因此不能算是黄光裕的儿子,而是算是大家的儿子。你更不能说黄光裕的儿子叫国美电器,吵到最后你居然将人家的姓都改来姓陈,这可就不是法律的问题了,而主动招天下人来骂你畜生不如了。到那时,你还能笑得起来么?
3、陈晓为何没有黄光裕那样痛爱永乐呢?在这里,一些内部知情人士讲诉了事情的一些真相。一直自封为“永乐之父”、“永乐创始人”的陈晓,其实并不是永乐电器的真正创始人。永乐电器最早起源于上海南汇县供销社,是国营企业,年间,永乐电器改制国转民。改制后的首位创始人为杨秋平,那时的陈晓还只是一名副总经理,基本上算是高层,是第四把手。那次改制,以杨秋平为首的新永乐团体对国有老员购工龄的费用最少的2000多元,最多的才8000多元,也就是说他们只花了不到五十万元的钱就将一切摆平。但是,后来永乐的发展非常快,导致永乐内部争权夺利,以陈晓为一帮派的人,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就将创始人杨秋平给架空并离开永乐电器。陈晓完成了内部清剿后开始正经八百地发展永乐,但是,老本越吃越不能支撑。到了资不抵债的恶性循环中,于是他才开始八方找并购主子。陈晓最早求救的人并不是黄光裕,而是张近东。因为在他看来,如日中天的国美是不可能收留他的。然而,晕了头的黄光裕闻风而动,觉得不能让张近东得了这个棋子。
事情发展到此,大家应该知道陈晓为什么对永乐的情感是什么了吧?是拖累啊,不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儿子,他怎么会爱惜呢?这又能怎么与黄光裕比爱国美的情怀呢?
总结:我个人认为,人都可以犯错,也都有可能犯法。但不能因为犯错或犯法就否定其一切功劳,也不能否定其人格,更不能强占其财产。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这些后人们一直都在为还原历史的真实而不懈努力,主人自己的历史想要篡改,都会深思熟虑,何况还是仆人想去篡改主人的历史,这且不荒唐之极?另:黄光裕犯的罪金是20亿,但如果这次国美事件真的变成了现实,那就是损失几十上百亿,请问我们的祖国:这算不算陈晓也在犯罪?至少是在对广大股民犯罪吧?在法律的前缘:道德、良心、仁义等等还有作用没有?将来谁敢用职业经理人呢?
以下为各大网站网友们的正反两方观点,不代表我。
正方观点:
网友unknown:
其实可以从更高一点的角度看:黄光裕既然很看好自己的能力,那么即使输掉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也没关系,你还有300多家门店呢。大不了把上市公司推到重来--套现掉所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来一次东山再起,像史玉柱一样,那不更是传奇?如果真有能力,10年八年重新崛起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从陈晓目前操作国美的状况来看,这样下去必死无疑。--利润的来源之一是好店的一年三次重装收进场费(不是瞎掰,我在一家供应商做业务,自己亲身经历),华强北的几家国美竟然没促销员愿意去(经常被无理罚款,被强制搭售联通的号码卡),不死才怪,迟早的事。
网友华东狼:2006年:在当时的新闻发布会上,黄光裕和陈晓同时接受记者采访。在被问及“是什么促使你们走到一起”时,陈晓说,从家电连锁业的情况来看,整合是一个势在必行的趋势。末了,还不忘说一句“请黄总补充”。黄光裕当时还说,这不是谁买了谁,两个企业整合后将更具有竞争力,不存在谁高兴和谁不高兴的问题。
甚至在当时,黄光裕还表示,“原来我不了解陈晓的时候,在印象中,陈晓是一个很坏的老小孩,在商业竞争中曾经给我很大的压力。通过数月合并谈判的接触,我认为陈晓的眼界很高,胸怀很宽广,能够把双方合并提高到一个未来发展战略的高度,提升到行业的民族利益前景的高度。另外,陈晓做事非常细心”。
很长一段时间,“黄总”是陈晓对黄光裕的称呼。而黄光裕更是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一位知情人士说,当年黄光裕的座驾是加长奔驰600,后来在换车时黄光裕买了两辆迈巴赫,其中一辆就给了陈晓。
网友一刀切:那些高管总是满口为企业负责,为企业投资者负责,那么请问:黄光裕是投资者还主人?你们负的是什么责呢?
如果陈某人胜利,这说明任何富人都会被干掉,先抓你进监狱,再吞并你的公司,中国富人将疯狂外逃,中国经济将大滑坡,中国崛起将成幻想,希望高层能看的远,阻止陈某人。
哈哈,一个小股东利用大股东出事时给的临时代理权,大肆拉拢,派发公司的股份红利给其他高管,再利用公司财务危机引来其他投资者,要将原来的大股东赶走,好侵占巨大的利益。
利用好时机,施行阴险的战略,实行可怕的计划。真是阴险的人啊!
不管成不成功,我想一定在商业史上开创了经典案例: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里小股东或临时代理人把大股东干掉的先河。
还有一个问题:一个只为自己利益而无所不用其极的经理人能为公司的远大前途着想吗?他能把股东得利益放在第一位吗?
陈晓和王俊洲做的事情,早晚都会被供出来的.天道如此.天下所有落井下石的人都是这种做法.就算最终陈和王胜了黄.国美也终将走不了多远.因为,陈和王是一直在用黄的血去支付内部管理股,从而获得管理层股东的支持.这种做法显然是对国美犯法.如果有良心的话.那应该是通过外来资本增配管理股权.陈和王老是以为天下人都不懂这些企业的内部玩意儿.到时找报社说黄走时公司大亏损就行了.真是这样的吗?谁不知道黄走时国美正是巅峰时节?何来大亏损呢?呵呵,还老是写些黄爱赌的事情来让天下人都去骂黄.而谁又不知道陈和王是黄的赌场老师呢?陈的当年业内人员那个不知道他常年在赌场混?想蒙世人,真那么容易吗?
这里面最坏的是王俊洲.他现在是将陈和黄搞来瞎斗.不出三年,大家看吧.这个王俊洲的嘴脸才会真正露出来.现在,如果黄输给了陈,那么三年后陈会输给王.如果这次黄胜了陈,那么.黄必须要以最快的办法处理掉王,否则三年后必然会再起大风浪.国美会再次被灾难性打击.
陕西网友:一位建国伟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已坐在牢里,你可以小看我的个人力量,但你别小看人民的力量.
[祸国殃民的]:自从小陈当上董事后我们常州的国美天天装修天天开业。。。。难道这就是为了做报表讨好投资者???这样的董事
国美能好吗?
网友张飞说了算:我是永乐老臣,永乐当年内部会议谈到离破产只有两月不到了,陈晓主动找到黄光裕谈收购一事,最后居然谈成了,但那时我别的不担心,就担心黄光裕重用陈晓,那样国美也可能会出大事,今天看来果然是事实.因为那时我上书陈晓改革永乐经营战略,却被骂成是无知.现在回想起当年陈晓的经营方针更是多么的落后和无知.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查一下当年陈晓准备破产永乐这方面的资料,百分之一百是真实的,要不是黄光裕救陈晓一把,现在谁还知道他陈晓这个人呢?
北京网友字红人不红:黄光裕做事一向公私分明,从他个人和公司对慈善事业的捐资就可以看出他的为人和对股东负责的作风,海啸事件他个人捐款700万元,公司捐款300万元.中国教育业他个人在三年内捐款1000万元,公司捐款300万元,中国敬老院事业他个人捐款达1000万元,公司捐款100万元,5.12地震他个人捐款5000万,公司捐款700万元,国美员工集体捐款1000万元。从这个普通的数据可以看出,黄光裕这个企业家不像中国很多企业老板那样将公司和员工的捐款算到自己名下去充数,捞名又捞利,更不会动用公司之名乱捐,这是对广大股东最负责的态度,由此请问陈晓,你个人都捐了些什么呢?你也算是富翁人物吧.
广东网友:国美电器2010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当季公司收入同比增长20.2%,达117.82亿元,实现净利润3.33亿元,同比增长3.4%。每平方米销售和平均单店销售额较2009年同期分别增长38.8%和39.6%,较去年四季度环比亦出现10.7%和13.0%的增长。你们这些闲的蛋痛的,买了国美的股票,才知道应该支持谁。
上海网友:陈晓公开拉管理层“站队”,虽然是一大败笔,但他是为了解禁苦难中的国美,而不是为了他个人。要是他为了个人,大量发展外资注入比这样做更安全。
湖南网友:黄犯国法,天理难容,权力之争,当让能人。
武汉网友:怨不得别人,你姓黄的既然选择把这个公司上市,那这个公司就是一家公共公司,不是你姓黄的一个人的,你黄光裕只是一个大股东而已,既然是一家公共公司,那争夺控制权据很正常了,既想利用股民和其他投资者的钱,又想在锒铛入狱的情况下仍然保持控制权,天下的好事也太多了吧?
成都网友:陈晓不是什么黄光裕的嫡系手下,原来也是一代枭雄,只不过他的公司被黄给强行收购了而已,现在黄锒铛入狱,陈晓就更没有理由不争夺控制权了!
西安网友:呵呵,这黄家,也真不择手段,到处收买人,就连一个网友跟帖也不忘收买。我是国美小股东,不希望看见坐在监狱里,还不好好改造,唯恐公司不乱。争那么多又能做什么?在监狱里还想不开?
广东网友:黄光裕坐牢,其中一条罪行就是坐庄股市。他通过国美欺压供应商获得大量现金流,从而积累到大量银弹操纵股价,宰杀了许许多多中小散户老百姓。他如果没这黑心,他也不会轮落到如此地步。我是网民,但是我是绝对不会站在黄那边的。我相信全国人民也不会站在他那边。
上海网友:一个坐桩操控股市的小人,一个打压厂家价格的坏人,一个拖欠供应商款的恶人,一个只准自己富有而不准员工有钱的奸人。这种人居然还有那么多的人为他说话,天真的中国人啊,黄光裕惟一做得对的就是帮中国解决了几个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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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创业者们怎么看国美事件?
国美电器现在的商业战争,完全是一部美国历史上的南北军事战争一般,厮杀得血肉横飞。我们这些看客,自然也就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观感,并由此而写成博文,虽罪不至犯法,但相信也会讨来不少的骂阵客。
我个人是有着与黄光裕完全相同经历,因而我的这篇文稿自然地就站在了黄光裕一方来写,不论最终谁胜出,我都会认为陈晓一方在给中国商业史书写一笔无耻史。
我的财富自然没黄光裕那么多,因而还算不上影响到中国商业文明,但其经过与其何等相似。2004年底我请了一名姓何的职业经理人给我做管理,2005年我因病和写书而短暂离开企业去休养,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我走后不到两月,这个姓何的就开始动用我的钱来策反我的旧部,凡是不同意的,一律被他清除出去,凡是同意的,就假以高薪和股份诱骗。就这样,半年后等我回来时,一切都来不及了,所有的法律手续都被他处理完好了。这个下流小人至今都还在利用我打造的一切资源去封他的面子,实为可恶。好比我的骨肉被他抢去,并天天为他当奴隶一样心痛,这种痛与钱多钱少无关,是高于一切之外的一种根脉之情。
身陷囹圄的黄光裕,已经输掉了本应该胜利的两场“战役”。第一、陈晓不顾黄的反对,顺利引进贝恩资本,使黄光裕不得不转战到董事会结构区域来建立保卫战。第二、陈晓对改组董事会和任命贝恩资本3人为国美非执行董事再次重创。这使得黄光裕几无退守之路,不得不被逼将与陈晓的对决从暗战拖入明争这一境地,从而将“国美战争”大白于天下。至此,全国商业界一片惊呼:原来职业经理人还有这种办法收拾老板!
纵观双方厮杀的情况,一条比较清晰的脉络慢慢明朗开来。
第一阶段:黄光裕收购大中之时,遇永乐几近破产,信息确准可靠后,黄光裕决定整合收购资本更有说服力的永乐,这是国美和永乐的初恋期。
第二阶段:黄光裕任用陈晓进入公司董事会,并四面八方宣讲他找对了人,且将很多重任都交给陈晓处理,夸得最高时是说“陈晓为当今天最符合做总裁的人选”。活生生地将旧部不放在眼里,居然还购同样的两架豪车来一人用一辆。这是黄和陈的蜜月期。
第三个阶段:黄光裕进入牢狱,时遇全国经济受世界经济冲击,国美被双面夹攻,导致公司举棋难定,没有真本事力挽狂澜的陈晓再次体现出他对时局和企业发展无方的本性,除了会借债以外,别无他法。(我们都知道,一名不会经营只会借钱的人是不可能有大作为的,相信黄光裕也是在这时才明白什么是生意人,什么人不能成为生意人。)但陈晓还是借了,可他对送上门来的国内投资公司一个不借,独借美国“贝恩资本”。为什么要向这家公司借钱呢?了解内幕的人传言说是黄光裕因没重用旧部王俊洲出任代理主席而结下了怨恨,反而起了恶心帮陈晓这边支招,换句话说就是教陈晓怎么空手套白狼。按一名姓魏的高层说法:如不是王俊洲最先站在陈晓一边说话,陈晓是没那么大的胆量向“贝恩资本”借债的,更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胆量与“贝恩资本”签署那种傻瓜都不敢签的捆绑协议。协议大体上是:如果陈晓不能当选董事局主席,加之一年之内又不能还清借款时,国美将首先承担借款1.5倍的还债金(这可是比高利贷还高出100倍的条件),同时“贝恩资本”还享有1.5倍债转股的权利。大家想想看,这个协议是不是陈晓敢签的?按黑道行话来说,借你十个胆你也不敢签。只做了三年生意的真正生意人也不会不明白其中的苛刻性。除非是王俊洲这种内部旧将才有这种可能支使陈晓做,陈晓的智商本就不如王俊洲,何况是在被黄光裕骂了之后呢?我个人认这种可能性极高,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后来的王俊洲第一个站出来挺陈晓了。
有人算了一笔账,说是如果陈晓在这次战斗中输了,那么国美将损失63亿元左右。如果黄光裕输了,国美将输掉277亿左右外加变成外资控股企业。我不知道这个算法正与否,但既然是内部人员算出来的,那么我相信也错不了多少。
说了这么多的费话,我得再来整合一下思路。战争打到陈方在香港控告黄光裕有欺诈行为,而黄方反告陈方盗取公司财产。这算是第四个阶段吧,结果还没出来,胜负难测。
但是,就目前而言,我个人认为黄光裕的胜算要大些。理由如下:
首先:放在历史的高度上看
1、陈晓在处理国美经营危机的2009年,不当使用了欺上瞒下的办法,没做到一名代理人应该尽的忠诚之志。更谈不上力透纸背的努力,反而使用了“中英南京条约”式的办法——勒索黄光裕同意,不同意就自己硬签。
2、跟进的又是将“贝恩资本”和自己和公司的生死定格在一起,这与“中美望厦条约”有什么区别,直接放美国兵舰进入中国海港,还非常有道理地吃中国嫖中国。
3、一月不到,陈晓就开始了放“贝恩资本”人员进入公司董事会,进行管理表态操作,这让世人怎么看都是“天津条约”的翻版。
4、到了2010年3月,陈晓就开始与王俊洲等高层要求向各高层派发股权,在没经得黄光裕同意的情况下,活生生地将公司公有财产进行分割,这一看就是“北京条约”、“马关条约”割让东三省、割让九龙的一个样本。到了现在,陈晓能否完成历上中华民族用血和泪泡出来的“瑷珲条约”、“伊犁条约”“中法新约”、“旅大租地条约”、“辛丑和约”、“辛丑条约”、“穿鼻草约”、“中英烟台条约”呢?从目前的去黄化、修改公司章程、转移视线、猎杀忠诚、夺走所有权、割让国家利益这方面上看,要完成这些步骤是相当的难。因为,无论你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企业还是一个家庭。总会有人站出来反对这本就是一个错误的行动条约。何况国美还算是代表着一个中国民族企业在经营着他的亿万百姓,怎么可能由几个人能左右的呢?
&8.25,传说是双方第五个回合的PK.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斗出个什么明堂来.
其次,放在国家政治的高度来看
1、陈晓在下野老板后就不服从老板指挥,完全符合“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军界从军大忌。而不是“君要我死,臣不得不死”的信念。
2、陈晓通告,要求全体国美员工站位,清理老臣,这完全符合“拉帮结派”的企业发展大忌。而不是“风雨同舟”的铁壁铜墙团聚作风。
3、陈晓几天前拉着黄光裕的旧部在媒体面前表决心。这完全符合“篡党夺权”的党派章程之大忌。而不是“中流砥柱”的革命精神。
4、陈晓带头向香港法院起诉黄光裕操控股市。这完全符合“落井下石”的小人之举,而不是“有福同享,有难共担”江湖之道。常言“得饶人处且饶人,百年之后做巨人。”但陈晓没悟出来。
5、陈晓的“去黄化”口号由来已久,这完全符合“蛇与农夫”的故事,而不是像小平同志那样“坚决拥护毛泽东的形象和思想”。
其实,无论你陈晓有多苦多累多操心,这都是你应该做的,好比医生医病人一样,你好意思说你多伟大吗?
第三,放在企业的高度来看
1、黄光裕对陈晓是有知遇之恩的,无论从那个角度出发,陈晓是不可否认的。做人不能忘本,这是中华民族美德之一。不要老是动不就说国美不黄光裕个人的,而是全国股民的。这个大家都知道,可谁又能否认国美不是黄光裕创造出来的呢?永乐快死的时候你怎么不去找马云、刘永好收购呢?负债40多个亿啊,这是一个可以轻描淡写的小数目吗?
2、黄光裕不论用什么手法养大国美,也不论他用什么把戏搞到钱,你首先得承认是他将国美拉扯大的吧?至于他的手法犯了国法,那是由国家去用法律处理他,应该用不着陈晓去批判吧?何况你还正在他的门下做事。就算离开了,对待这种造反的事情,也不应该是你陈晓这种有过商业失魂落魄的人去做的,而是一旦发现企业里其它人有这种苗头时,得赶快去帮主人处理好。这才像个男人,才像个做男人的长者应该做的。
3、作为一名领军人物,那能没点个性和脾气?黄光裕骂了陈晓一顿,那就得一定去记仇?这是那本书上写的怪事?骂不得下级?怎么可能老是以黄光裕脾气怪来说明问题呢?你受不了可以辞职嘛。谁又能说史玉柱就不骂人呢?不是他手下他还骂呢!
4、企业出现了资金断流,是任何一家企业都会出现的正常现象,难道黄光裕不犯法就会永远不断流吗?换句话说,黄光裕不入牢,陈晓又有机会坐正吗?既然坐正了,坐实了,就应该将企业的任何责任担起,而不是推卸责任,没有资金可以通过大家共同商量最好的借资方案,可以商量最安全的融资路径,而不是出卖企业资产和拿股权这个超大风险金去抵押资本回来,也不是关店减慢企业正常发展布局,更不是偷黄光裕的钱来收买人心,你要收买人心无可厚非,但那些钱一定是你陈晓自己腰包里的钱才合天道之理。然而,陈晓却是拿的黄光裕和广大股民的钱来收买人心的,这好比“将你的骨头煎你的油”一样,无耻又下流。
第四:放到家庭这个高度来看
1、黄光裕对国美的情感绝对不是钱的问题,好比自己的老婆,在家生活得好好的,却被一名江混混给骗去睡觉一样,痛苦难以言表。关键是还有一伙曾经参加婚礼的朋友一起睡,请问这是个什么滋味?虽然取老婆时自己穷,是靠朋友借钱取回家的,但你们这些朋友总不能说现在黄光裕有钱了,要不是因为大家帮忙,就取不成这个老婆,从而得出一个无耻的结论:你老婆是我们大家的。想想这些人多可怜?
2、黄光裕对于国美,应该不是权的问题。好比自己的儿子,要的不是权,而是儿子对父亲的尊重。可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儿子被几个自封为正确的“传奇”人员给绑架着,不能听到父亲的召唤,不能见到父亲的容颜。你陈晓不能说国美不是黄光裕的儿子吧?如不是,那一定是你的儿子了对不?你也不能说黄光裕的儿子生下来时,没吃没穿是靠大家帮着养大,因此不能算是黄光裕的儿子,而是算是大家的儿子。你更不能说黄光裕的儿子叫国美电器,吵到最后你居然将人家的姓都改来姓陈,这可就不是法律的问题了,而主动招天下人来骂你畜生不如了。到那时,你还能笑得起来么?
3、陈晓为何没有黄光裕那样痛爱永乐呢?在这里,一些内部知情人士讲诉了事情的一些真相。一直自封为“永乐之父”、“永乐创始人”的陈晓,其实并不是永乐电器的真正创始人。永乐电器最早起源于上海南汇县供销社,是国营企业,年间,永乐电器改制国转民。改制后的首位创始人为杨秋平,那时的陈晓还只是一名副总经理,基本上算是高层,是第四把手。那次改制,以杨秋平为首的新永乐团体对国有老员购工龄的费用最少的2000多元,最多的才8000多元,也就是说他们只花了不到五十万元的钱就将一切摆平。但是,后来永乐的发展非常快,导致永乐内部争权夺利,以陈晓为一帮派的人,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就将创始人杨秋平给架空并离开永乐电器。陈晓完成了内部清剿后开始正经八百地发展永乐,但是,老本越吃越不能支撑。到了资不抵债的恶性循环中,于是他才开始八方找并购主子。陈晓最早求救的人并不是黄光裕,而是张近东。因为在他看来,如日中天的国美是不可能收留他的。然而,晕了头的黄光裕闻风而动,觉得不能让张近东得了这个棋子。
事情发展到此,大家应该知道陈晓为什么对永乐的情感是什么了吧?是拖累啊,不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儿子,他怎么会爱惜呢?这又能怎么与黄光裕比爱国美的情怀呢?
总结:我个人认为,人都可以犯错,也都有可能犯法。但不能因为犯错或犯法就否定其一切功劳,也不能否定其人格,更不能强占其财产。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这些后人们一直都在为还原历史的真实而不懈努力,主人自己的历史想要篡改,都会深思熟虑,何况还是仆人想去篡改主人的历史,这且不荒唐之极?另:黄光裕犯的罪金是20亿,但如果这次国美事件真的变成了现实,那就是损失几十上百亿,请问我们的祖国:这算不算陈晓也在犯罪?至少是在对广大股民犯罪吧?在法律的前缘:道德、良心、仁义等等还有作用没有?将来谁敢用职业经理人呢?
以下为各大网站网友们的正反两方观点,不代表我。
正方观点:
网友unknown:
其实可以从更高一点的角度看:黄光裕既然很看好自己的能力,那么即使输掉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也没关系,你还有300多家门店呢。大不了把上市公司推到重来--套现掉所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来一次东山再起,像史玉柱一样,那不更是传奇?如果真有能力,10年八年重新崛起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从陈晓目前操作国美的状况来看,这样下去必死无疑。--利润的来源之一是好店的一年三次重装收进场费(不是瞎掰,我在一家供应商做业务,自己亲身经历),华强北的几家国美竟然没促销员愿意去(经常被无理罚款,被强制搭售联通的号码卡),不死才怪,迟早的事。
网友华东狼:2006年:在当时的新闻发布会上,黄光裕和陈晓同时接受记者采访。在被问及“是什么促使你们走到一起”时,陈晓说,从家电连锁业的情况来看,整合是一个势在必行的趋势。末了,还不忘说一句“请黄总补充”。黄光裕当时还说,这不是谁买了谁,两个企业整合后将更具有竞争力,不存在谁高兴和谁不高兴的问题。
甚至在当时,黄光裕还表示,“原来我不了解陈晓的时候,在印象中,陈晓是一个很坏的老小孩,在商业竞争中曾经给我很大的压力。通过数月合并谈判的接触,我认为陈晓的眼界很高,胸怀很宽广,能够把双方合并提高到一个未来发展战略的高度,提升到行业的民族利益前景的高度。另外,陈晓做事非常细心”。
很长一段时间,“黄总”是陈晓对黄光裕的称呼。而黄光裕更是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一位知情人士说,当年黄光裕的座驾是加长奔驰600,后来在换车时黄光裕买了两辆迈巴赫,其中一辆就给了陈晓。
网友一刀切:那些高管总是满口为企业负责,为企业投资者负责,那么请问:黄光裕是投资者还主人?你们负的是什么责呢?
如果陈某人胜利,这说明任何富人都会被干掉,先抓你进监狱,再吞并你的公司,中国富人将疯狂外逃,中国经济将大滑坡,中国崛起将成幻想,希望高层能看的远,阻止陈某人。
哈哈,一个小股东利用大股东出事时给的临时代理权,大肆拉拢,派发公司的股份红利给其他高管,再利用公司财务危机引来其他投资者,要将原来的大股东赶走,好侵占巨大的利益。
利用好时机,施行阴险的战略,实行可怕的计划。真是阴险的人啊!
不管成不成功,我想一定在商业史上开创了经典案例: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里小股东或临时代理人把大股东干掉的先河。
还有一个问题:一个只为自己利益而无所不用其极的经理人能为公司的远大前途着想吗?他能把股东得利益放在第一位吗?
陈晓和王俊洲做的事情,早晚都会被供出来的.天道如此.天下所有落井下石的人都是这种做法.就算最终陈和王胜了黄.国美也终将走不了多远.因为,陈和王是一直在用黄的血去支付内部管理股,从而获得管理层股东的支持.这种做法显然是对国美犯法.如果有良心的话.那应该是通过外来资本增配管理股权.陈和王老是以为天下人都不懂这些企业的内部玩意儿.到时找报社说黄走时公司大亏损就行了.真是这样的吗?谁不知道黄走时国美正是巅峰时节?何来大亏损呢?呵呵,还老是写些黄爱赌的事情来让天下人都去骂黄.而谁又不知道陈和王是黄的赌场老师呢?陈的当年业内人员那个不知道他常年在赌场混?想蒙世人,真那么容易吗?
这里面最坏的是王俊洲.他现在是将陈和黄搞来瞎斗.不出三年,大家看吧.这个王俊洲的嘴脸才会真正露出来.现在,如果黄输给了陈,那么三年后陈会输给王.如果这次黄胜了陈,那么.黄必须要以最快的办法处理掉王,否则三年后必然会再起大风浪.国美会再次被灾难性打击.
陕西网友:一位建国伟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已坐在牢里,你可以小看我的个人力量,但你别小看人民的力量.
[祸国殃民的]:自从小陈当上董事后我们常州的国美天天装修天天开业。。。。难道这就是为了做报表讨好投资者???这样的董事国美能好吗?
网友张飞说了算:我是永乐老臣,永乐当年内部会议谈到离破产只有两月不到了,陈晓主动找到黄光裕谈收购一事,最后居然谈成了,但那时我别的不担心,就担心黄光裕重用陈晓,那样国美也可能会出大事,今天看来果然是事实.因为那时我上书陈晓改革永乐经营战略,却被骂成是无知.现在回想起当年陈晓的经营方针更是多么的落后和无知.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查一下当年陈晓准备破产永乐这方面的资料,百分之一百是真实的,要不是黄光裕救陈晓一把,现在谁还知道他陈晓这个人呢?
北京网友字红人不红:黄光裕做事一向公私分明,从他个人和公司对慈善事业的捐资就可以看出他的为人和对股东负责的作风,海啸事件他个人捐款700万元,公司捐款300万元.中国教育业他个人在三年内捐款1000万元,公司捐款300万元,中国敬老院事业他个人捐款达1000万元,公司捐款100万元,5.12地震他个人捐款5000万,公司捐款700万元,国美员工集体捐款1000万元。从这个普通的数据可以看出,黄光裕这个企业家不像中国很多企业老板那样将公司和员工的捐款算到自己名下去充数,捞名又捞利,更不会动用公司之名乱捐,这是对广大股东最负责的态度,由此请问陈晓,你个人都捐了些什么呢?你也算是富翁人物吧.
广东网友:国美电器2010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当季公司收入同比增长20.2%,达117.82亿元,实现净利润3.33亿元,同比增长3.4%。每平方米销售和平均单店销售额较2009年同期分别增长38.8%和39.6%,较去年四季度环比亦出现10.7%和13.0%的增长。你们这些闲的蛋痛的,买了国美的股票,才知道应该支持谁。
上海网友:陈晓公开拉管理层“站队”,虽然是一大败笔,但他是为了解禁苦难中的国美,而不是为了他个人。要是他为了个人,大量发展外资注入比这样做更安全。
湖南网友:黄犯国法,天理难容,权力之争,当让能人。
武汉网友:怨不得别人,你姓黄的既然选择把这个公司上市,那这个公司就是一家公共公司,不是你姓黄的一个人的,你黄光裕只是一个大股东而已,既然是一家公共公司,那争夺控制权据很正常了,既想利用股民和其他投资者的钱,又想在锒铛入狱的情况下仍然保持控制权,天下的好事也太多了吧?
成都网友:陈晓不是什么黄光裕的嫡系手下,原来也是一代枭雄,只不过他的公司被黄给强行收购了而已,现在黄锒铛入狱,陈晓就更没有理由不争夺控制权了!
西安网友:呵呵,这黄家,也真不择手段,到处收买人,就连一个网友跟帖也不忘收买。我是国美小股东,不希望看见坐在监狱里,还不好好改造,唯恐公司不乱。争那么多又能做什么?在监狱里还想不开?
广东网友:黄光裕坐牢,其中一条罪行就是坐庄股市。他通过国美欺压供应商获得大量现金流,从而积累到大量银弹操纵股价,宰杀了许许多多中小散户老百姓。他如果没这黑心,他也不会轮落到如此地步。我是网民,但是我是绝对不会站在黄那边的。我相信全国人民也不会站在他那边。
上海网友:一个坐桩操控股市的小人,一个打压厂家价格的坏人,一个拖欠供应商款的恶人,一个只准自己富有而不准员工有钱的奸人。这种人居然还有那么多的人为他说话,天真的中国人啊,黄光裕惟一做得对的就是帮中国解决了几个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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