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送进强制戒毒所可以转社区戒毒吗自己进去戒毒?还是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进去?

吸冰毒半年,不想去戒毒所,熬多少天不吸才算戒毒成功
19:47&&&&&&浏览10472次
病情描述:吸冰毒半年,不想去戒毒所,我已经四天没吃了。我想问只要我熬过多少天才算戒毒成功,戒毒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病情分析:吸食冰毒会给身体带来巨大伤害,多靠坚强的毅力戒毒。
指导建议:只要坚持到不想再去吸食,并且身体的不适也逐渐消失就可以了,但是以后还是要靠毅力坚持不再碰冰毒。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病情分析:你好,吸毒上瘾后戒毒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心瘾比较大,需要坚强的毅力才能戒断,你的决心我很佩服,这不是数天的限制天数的,要看你的症状和表现,各项指标都正常才行。
指导建议:有的人意志脆弱,很容易半途而废,建议你还是去正规戒毒所强制治疗。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病情分析:戒毒是需要很长时间的,有生理成瘾和心理成瘾,生理成瘾有时需要药物控制。心理成瘾需要意志力,远离毒品,找份相对固定的工作,充实自己,远离毒友,更换QQ和手机号,不接触任何毒品类的朋友,戒毒是长期过程,不是一个月2个月就说戒断的事,从心理意识到毒品的危害性。
指导建议:戒断毒品要远离毒友和毒品,找份固定的工作做,不让自己精神空虚,结识积极向上的朋友,与毒友彻底断绝来往,更换手机号和QQ号,不接收毒友任何信息,同时控制自己不沾一次毒品,必要时去戒毒所找医生开戒毒药,必需要天天上班做有意义的工作,参加文体活动,交良师益友,认识到吸毒是条不归之路,损害身体,危害社会家庭。半年不吸也有复吸的,所以戒毒是长期过程。祝你彻底戒掉毒品,身体心理健康!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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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抚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揭秘戒毒学员的日常生活(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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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学员进行列队训练  中国江西网讯 吴炜、记者王旭欢
  报道:今天正是第28个“国际禁毒日”,今年的主题为“远离毒品、健康生活、拥抱美好人生”。就在国际禁毒日前夕,中国江西网记者走进江西省抚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戒毒学员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记录下他们一段段发人深省的经历。戒毒学员  走进戒毒所
  揭秘戒毒学员的日常生活
  在抚州市临川大道中段,有一座特殊的房子。从外表看来,它高墙森严,铁网环绕,这里就是抚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戒毒所门口,不少前来探望戒毒者的群众,正急切地等待亲情会见时间。
  走进戒毒所,“珍爱生命,拒绝毒品”8个大字引入眼帘,显得格外醒目。据工作人员介绍,戒毒所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860平方米,分为脱瘾区、劳动康复区、生活区等,目前共有80余名戒毒学员在此戒毒。
  在院内训练场,中国江西网记者看到,民警正指导几十名戒毒学员进行操课训练。这些戒毒学员步伐整齐、精神抖擞,看上去与普通人没什么不同。在生活区一间训练房,几名女学员正在练习瑜珈,灿烂的笑脸让人忘记了她们曾深陷毒海的深渊。
  在民警引领下,记者走进戒毒室内,地面一尘不染,豆腐块式的被子统一叠放在床上。每人的毛巾、衣服等生活用品朝着一个方向摆放。在一些戒毒室里,记者注意到,还有戒毒学员种养一些绿色植物,室内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新型毒品危害强于传统毒品”
  在医务室,狱医周军泉正在给一名学员看病。
  众所周知,毒品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有鸦片、海洛因等,新型毒品有冰毒、麻古、摇头丸、K粉等。“近年来,新型毒品越来越泛滥,新型毒品损害的主要部位是人的大脑和中枢神经,吸食者常常会在意识清晰的状态下出现丰富的错觉或幻觉,常常伴随着被害妄想或夸大妄想,并有相应的暴力倾向行为。”
  周军泉介绍,吸食冰毒等新型毒品,将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结构性损害,对人体的伤害,甚至“远强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
  戒毒所内的一名学员小林,在吸毒后产生幻觉,以为家里进了贼,他就从楼上到楼下,反复跑了两个多小时,一直到筋疲力尽瘫倒在地。经过戒毒后,小林对自己曾经的行为感到十分惊讶。戒毒学员进行瑜伽练习戒毒学员下象棋  第一口毒品的滋味……
  戒毒学员回忆吸毒经历
  小于今年17岁,初一辍学后跟随父亲在石场开铲车。一次偶然的机会,小于与朋友前往宾馆聚会。现场,一位朋友吸食了冰毒,并主动邀请小于一起参与。“我知道毒品不能吸,开始是拒绝的,”小于回忆,但经不住朋友的劝说,小于“盛情难却”了。第一次吸毒后,因为没发现异常,小于便主动去吸食了第二次,随之持续了2、3年时间,最终成瘾。
  因为吸毒,小于的父母吵架,小于也经常与人打架斗殴。2014年8月,小于进入戒毒所戒毒。他表示,戒毒结束后,老老实实跟着父亲去上班,与那些“毒友”再也不联系了。
  今年29岁的小莉原本有个幸福的家,丈夫长年在外打工,儿子由公公婆婆帮忙抚养。日子一久,小莉觉得空虚寂寞,于是结交了一些狐朋狗友。在一次在KTV聚会时,小莉喝了不少酒,这时有朋友说吸食冰毒可以解酒提神,于是她借着酒劲吸了一口,“吸毒后就像变了一个人,眼中只有毒品,没有别人。”戒毒后的小莉说起自己的过去,很是后悔。
  阿光曾经是个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因为身体偏胖,睡眠不足,听朋友说吸毒可以提神、减肥,于是走进毒海。“吸毒让我家破人亡,财产散尽,现在后悔已是来不及了,”阿光说,经过这次戒毒后,他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把失去的东西找回来。
  “戒毒所不仅是戒毒的地方,也是把戒毒学员与外面的吸毒环境隔离开的最重要场所,让戒毒学员彻底摆脱毒魔,走向新生,还需要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抚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叶宏生说。(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作者:王旭欢
  (来源:中国江西网)
本文来源:大江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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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投诉人反映双港西大街的万科金域小区,今天早上八点开始一股恶臭味。投诉人认为处理结果中没有明确哪家企业偷排,没有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南昌市经开区
经核查,欧菲光科技、费森尤斯卡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中均无H2S、NH3等臭味气体产生。2018年6月26日,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南昌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麦园垃圾处理场场区门口进行了监测,预计7月5日出监测结果。2018年6月29日晚,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南昌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万科金域国际小区周边进行监测,预计7月6日出监测结果。2018年6月30日下午,经开区蛟桥镇环卫所所长、上罗村干部对万科金域国际小区居民进行调查询问,反映刺鼻味道类似垃圾堆积味道,应该来源于麦园垃圾填埋场,同时对枫林大道周边的几家饲料厂进行巡查,均已停产,不存在偷排现象。2018年7月2日晚9点,经开区蛟桥镇环卫所所长、上罗村干部至万科金域国际小区周边进行巡查,发现有恶臭味,来源于麦园垃圾填埋场方向,同时对枫林大道周边的几家饲料厂进行巡查,均已停产,不存在偷排现象。2018年7月4日上午,经开区副调研员、经开区蛟桥镇环卫所所长、上罗村干部再次到万科金域国际小区周边进行巡查,发现有恶臭味,来源于麦园垃圾填埋场方向。经与小区及周边商铺的居民交谈,得知在有西南风的情况下,恶臭味就会由从麦园垃圾填埋场方向随风飘来,天气炎热的时候更加浓烈。同时对枫林大道周边的几家饲料厂进行巡查,均已停产,不存在偷排现象。
处理措施:1、经开区管委会、南昌市环保局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巡查与监管。2、市城管委加强对麦园垃圾填埋场的监管。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昌市新建区西霞镇石咀村管辖范围内有5、6家养猪场,气味难闻,粪水直排西霞水库的水渠,影响赣江和鄱阳湖水质。
南昌市新建区
2018年7月2日,溪霞镇政府、镇农综站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经查:1.南昌石咀种养殖有限公司,法人李家充,现有生猪存栏1300头左右,能繁母猪120头,猪舍面积约8000平方米,办理了工商营业许可证,动物检疫证等,未办理环保手续,建设了沼气池3个,其中两个为2008年建设,一个为2010年建设,大小约300立方米,沉淀池3个约40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1个约900平方米,未建设雨污分流设施,采取了干捡粪措施,收集堆积于干粪池内用于农业利用,但由于污水量大,且未采取雨污分流,有部分污水直排入水渠,造成污染。2.新建区溪霞杨银养殖场,法人陈杨银,现有生猪存栏300头左右,现仅养肥猪无母猪,猪舍面积约900平方米,办理了工商营业许可证,动物检疫证等,未办理环保手续,建设了沼气池1个,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约60立方米,沉淀池1个约2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1个约35平方米,未建设雨污分流设施,采取了干捡粪措施,收集堆积于干粪池内用于农业利用,但由于未采取雨污分流,仍有部分污水直排入水渠,造成污染。3.新建区溪霞家欢兴旺良种猪场,法人李家欢,现有母猪8头,公猪3头,存栏约60头,属原种猪,猪舍面积约1000平方米,2004年上半年建成并投产。办理了工商营业许可证,动物检疫证等,未办理环保手续。建设了沼气池1个约100立方米,沉淀池1个约10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1个约200平方米,未建设雨污分流设施,采取了干捡粪措施,收集后堆积于干粪池内用于农业利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猪场连接至沼气的管道有裂缝,现场有溢漏现象,但量很小,未发现有未经处理的废水向环境直排。4.新建区溪下顺发养殖场,法人陈远初,现猪场租给章爱平和张华刚在养,现有生猪存栏500余头,猪舍面积约600平方米,猪场于1998年初建设,同年中旬建成并投产。办理了工商营业许可证,动物检疫证等,未办理环保手续。建设了沼气池1个约120立方米,沉淀池2个约150立方米。干粪堆积池2个(其中一个无棚),未建设雨污分流设施,采取了干捡粪措施,收集堆积于干粪池内用于农业利用。现场调查时发现该猪场沼气池未投入使用,至使污水直排严重。5.新建区溪霞李家模猪场,法人李家模,现猪场存栏约300头,仅养肥猪无母猪,猪舍面积约800平方米,于2009年上半年建设,同年底建成并投产。办理了工商营业许可证,动物检疫证等,未办理环保手续。建设了沼气池1个约100立方米,沉淀池1个约10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1个约200平方米,未建设雨污分流设施,采取了干捡粪措施,收集后堆积于干粪池内用于农业利用。该经营户与李水平苗木基地签订了废弃物处理协议。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未经处理的废水向环境直排。综上,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立案处罚整改措施:1、责令新建区溪霞家欢兴旺良种猪场和新建区溪霞李家模猪场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减少用水冲栏,废弃物做到全部农业综合利用增加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必须达标排放。2、责令新建区溪霞杨银养殖场,增设符合规定要求的沉淀池,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减少用水冲栏,废弃物做到全部农业综合利用,增加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必须达标排放。3、责令新建区溪下顺发养殖场污染设施立即投入使用,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减少用水冲栏,废弃物做到全部农业综合利用,增加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必须达标排放。4、责令南昌石咀种养殖有限公司对沉淀池进行硬化,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减少用水冲栏,废弃物做到全部农业综合利用,增加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必须达标排放。5、上述养猪场于2018年7月17日整改到位,若在2018年7月17日后还存在废水超标排放行为,将全部清栏处理。6、对养殖污水直排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对南昌石咀种养殖有限公司拟处罚2万,对租养溪下顺发养殖场的章爱平和张华刚拟分别处罚1万,对溪霞杨银养殖场拟处罚1万。7、7月底之前完善环保网上登记备案手续。
投诉人反映:在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三联村,青山湖区罗家镇楼付李村、黄村、濡溪村,交界处存在多家塑料破碎、造粒厂。污水直排水渠,汇入赣江,生产气味刺鼻。多家木炭加工厂、炒货厂、炼铝厂,扬尘大,烟大,气味刺鼻,废水直排。均未办理环评手续,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投诉人表示督察组进驻江西以后有些作坊晚上生产,白天停工。
南昌市高新区、青山湖区
1、高新区:2018年7月2日,昌东镇对三联村进行排查。发现在三联村内没有木炭加工厂、炼铝厂。但有一家三联塑料厂和一家熊俊炒货厂。三联塑料厂位于化工学校东面,主要从事塑料破碎造粒,无证照、无环评手续,废水直排。2018年开始生产。熊俊炒货厂坐落于三联黄村,主要从事瓜子加工生产,无证照、无环评手续,废水直排。现场调查时瓜子厂未生产,无锅炉,炒瓜子烧少量无烟煤,属实。2、青山湖区:7月2日,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会同区环保局对涉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发现3家塑料加工厂,分别为王学伟塑料厂,2处无名塑料厂,1家炼铝厂,名为殷中鸿炼铝厂。4家企业无工商营业执照及环评审批手续,无任何环保处理设施,废水、废气直接排放。区环保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形成了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并责令4家企业立即停产。罗家镇政府对4家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并要求企业搬离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
高新区:处理措施:关停取缔责令熊俊炒货厂和三联塑料破碎厂于2018年7月5日前自行关停,逾期未关停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封。青山湖区:处理措施:责令停产、关停取缔。1、青山湖区环保局责令4家企业立即停产。2、罗家镇政府对设备进行查封,责令企业搬离生产原料和生产设备。3、罗家镇政府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发现继续生产,将移送公安处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青云谱区华东博览城,里面商铺卖旧机械,旧机械和废机油占城随地堆放,废机油流到地上,污染环境。
南昌市青云谱区
6月30日-7月3日,青云谱镇、广州路社区、青云谱区执法局、青云谱区市监局、青云谱区环保局会同华东物业公司到市场内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市场内旧机械占道经营的商户主要集中在市场的E区,位于市场的西北方向,以买卖、修理旧机床的商户为主,共43户。市场内存在部分经营户将旧机械占道经营,地面机油污渍的情况。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整改情况:1、7月3日下午,青云谱区政府副区长况灯明约谈华东物业公司负责人余文及上级博泰集团副总何炳洪,确定市场整改工作由华东物业公司负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市场环境立即进行整改。2、由华东物业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商户的思想工作,提升商户环保意识,同时对华东市场旧机床营业户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旧机械、油桶一律禁止露天摆放。3、7月3日至4日,青云谱区青云谱镇牵头组织青云谱区市管局、青云谱区执法局、青云谱区环保局督促商户将废旧机械、油桶限时搬离市场。不听劝阻的商户,由华东物业公司统一组织将占道的旧机械全面进行清理。4、华东物业公司及时清理市场内所有排污口,调集全体保洁员配合旧机械撤出整改后遗留的地面污渍并进行处理。5、集中整治的同时,华东物业公司重新制定市场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各部门持续跟进,加强市场长效规范管理。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坪岭区康洁餐具消毒厂,曾经封厂7天,现在解封,环保设施不达标,废水通过洗碗机旁边的暗管直排到河里,污染环境。
南昌市青山湖区
7月2日,京东镇镇政府至现场调查,桃胜村147号无康洁餐具消毒公司,此公司已于2012年搬迁走,目前此147号租住的是农民工,情况不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村委会对以后搬迁来的公司要了解其动态,要求以后注册在村里的公司都要做好登记工作,方便了解信息。
投诉人大概半个月前来电反映塘山镇永红李村,李金平、李冬根将南昌市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永红李村占了一百多亩菜地,投诉了这么长时间,依然没有执法人员过来处理,垃圾依然是每天都在倾倒。
南昌市青山湖区
该转办件为重复转办件,自6月9日接到第一件转办件后,塘山镇政府到现场核实此事,发现海亮尊园正对面的水泥路下去300米和满庭春楼盘西北角,银志服务城对面有建筑垃圾。当时塘山镇政府落实三项措施防止偷倒建筑垃圾,一是责令永红村在民营大道沿线砌围墙防止偷倒行为,并将所有建筑垃圾用防尘网覆盖全封闭;二是在进出永红村李家自然村的道路设置了道路障碍,防止运输车进来倾倒建筑垃圾;三是安排专人在永红村李村和满庭春西北角,银志服装城对面巡逻防止有人倾倒建筑垃圾.7月2日,塘山镇政府至现场核实,没有发现偷倒建筑垃圾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1、加强宣传,对周边居民进行宣传,禁止倾倒垃圾。2、加强对永红村李村和满庭春西北角,银志服装城空地巡逻,防止有人倾倒建筑垃圾。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昌市进贤县胜利南路洪桥农庄进去一百米处污水横流,该处没有铺设市政管网。
南昌市进贤县
在接到信访件后,2018年7月2日上午,进贤县城管委副主任科员何斌、市政所所长程晓春、县综管办吴屹和民和镇云中路社区书记刘雪琴到现场察看,现场发现水沟内有水流动,水面离路面尚有约半米距离,没有漫出路面。该水沟为自然形成,最后流入了附近的市政排水管网。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县城管委已联系县住建规划部门,要求规划部门抓紧对该地段区域的排水管网完成规划,我委拿到该区域排水规划后,依法报请政府上会研究,然后对该处排水建设工程进行项目立项、设计、造价咨询及施工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由中标方进行施工,争取在一年内完成该处的市政排水管网建设任务。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方大特钢在今天早上9点至10点,排放有毒气体.
南昌市青山湖区
6月17日晚11点,区环保局对方大特钢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有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废气情况。7月3日,南钢街道会同区环保局对方大特钢相关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核实。现场了解企业生产排污、处理环节和工艺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及安装自动监测情况。该企业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烟囱排放白色烟气,在现场未发现方大特钢浓烟四起的情况。并多角度对排放的白色烟气进行观察,发现在不同角度,会看到白色烟气呈现灰色情况。
处理措施: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青山湖区,1、罗家镇昌东大道与光谷大道交界的地方,向光谷大道东走两公里,上坡右拐走30米,有2家加工塑料颗粒加工厂(其中一个老板叫夏新泉),旁边有个小商店,排放废气污染环境。2、昌东工业园里,昌东大道与昌运路交界处绿路灯旁边,有一家塑料管道加工厂(老板姓熊),噪声污染,污水乱流,还流到马路上。3、佛塔派出所沿沈桥路往东走不到1公里,丽丽平价超市对面有个塑料管加工厂,噪声污染,污水乱流,还流到马路上。
南昌市青山湖区
水,大气,噪音
1、7月1日,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会同区环保局对涉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3家塑料加工厂无任何手续,现场废水、废气直排,区环保局根据现场情况形成了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3家塑料加工厂立即停产。罗家镇对3家塑料加工厂生产设备进行查封,责令3家塑料加工厂搬离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2、7月1日,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管委会会同区环保局及胡家村、沈桥村工作人员到涉及问题的两家塑料管加工厂进行现场查看,2家塑料加工厂无任何手续,现场废水、废气直排,噪音巨大,区环保局根据现场情况形成了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2家塑料加工厂立即停产。昌东管委会对2家塑料加工厂生产设备进行查封,责令2家塑料加工厂搬离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关停取缔。1、青山湖区环保局责令5家塑料加工厂立即停产。2、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昌东工业区管委会分别对5家塑料加工厂生产设备进行断电、查封,责令企业搬离生产原料和设备。3、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昌东工业区管委会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发现继续生产,将移送公安处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
投诉人反映1.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的冬升大道跟育坊路交界,往东大概一公里半有个昌东华兴菜市场,斜对面从沙子路走进去100米,有个非法加工厂(老板姓魏),加工装化工原料的蓝桶和汽车保养的汽油桶,废水排入河流。2.青山湖区罗家镇枫下村的加油站,斜对面有个非法加工厂(老板姓熊),旁边是枫下村卫生所,加工厂是加工房子的排水管,废水排入地表,影响地下水,噪音污染,粉尘污染。
南昌市青山湖区
水,噪音,大气
1、7月1日,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管委会会同区环保局及义坊村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机器破碎噪音巨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区环保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形成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厂立即停产,立即停止排放废水、废气。情况属实。2、7月1日,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会同区环保局对涉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现场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机器噪声大。区环保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形成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厂立即停产,立即停止排放废水、废气。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关停取缔。1、青山湖区环保局责令2家塑料加工厂立即停产。2、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昌东工业区管委会分别对2家塑料加工厂生产设备进行断电、查封,责令企业搬离生产原料和设备。3、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昌东工业区管委会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发现继续生产,将移送公安处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新城一期9栋前后有两个变电箱,使用塑料壳子,朝9栋居民开了一个散热窗,有噪声、辐射污染。投诉人诉求:使用铁盒,特别是南边的变电箱(更靠近9栋楼)的散热窗不能对着居民楼。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1、7月2日,红谷滩新区凤凰洲管理处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经核查,9栋前后的变电箱并非私人搭建,均为国家电网。变电箱有两层外壳,外层是塑料外壳,内层为铁质外壳,现场未发现明显噪音。7月4日晚,红谷滩新区环保分局协同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变电箱进行噪音监测:监测值为49.6(因周围绿化较多,夏季蝉声较大,对监测环境有较大影响,变电箱实际分贝应低于此数据),未超过二类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符合国家标准。2、红谷滩新区丰和新城一期2000年楼盘建设时期,在设计单位的电力建设布局是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在丰和新城一期9栋楼下附近设置两个变电箱。电压等级均为高压侧10kV、低压侧380V,变压器外壳材质已使用铁质并加装塑料隔音层。按照环境保护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100kV以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可免于管理。小区内变电箱是100kV以下,属于豁免管理范畴。综上所述,居民反映有噪声、辐射污染问题不属实。
处理措施:无。
紫云路的红原星城小区,12栋2单元的楼下“樊氏汤店”和“新疆烧烤店”,烧烤油烟和噪音扰民,占道经营。曾向12345反映过,问题未解决。
南昌市东湖区
7月2日,东湖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杰、东湖区董家窑综合执法队派出执法队员范伟、万承刚到达紫云路的红原星城小区12栋2单元的楼下“樊氏汤店”和“新疆烧烤店”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东湖区董家窑综合执法队于今年5月底开始对辖区夜宵摊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不但加强了整治力度,更加派了队员对问题多发处实施严密监控整治。辖区紫云路的红原星城小区12栋2单元的楼下“樊氏汤店”和“新疆烧烤店”在近1个多月中未曾发现有出店经营、噪音扰民行为,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东湖区董家窑综合执法队的督促下,该2店于6月份将烧烤炉更换至最新的无烟环保炉,要求两家业主到第三方检测部门进行油烟检测。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东湖区董家窑综合执法队于2018年5月底开始对辖区夜宵摊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本次整治行动不但加强了整治力度,更加派了队员对问题多发处实施严密监控整治。辖区紫云路的红原星城小区12栋2单元的楼下“樊氏汤店”和“新疆烧烤店”在近1个多月中未曾发现有出店经营、噪音扰民行为,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中队督促下该2店于6月份将烧烤炉更换至最新的无烟环保炉,责令两家业主在7月8日前完成噪声、油烟检测。
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金城村,金中华的养猪场、孙武生的养猪场、金五飞的养猪场、小名“幼平”的养猪场、小名“小建”的养猪场,全都在村庄上游,养猪废水废渣一部分排入了水库,另一部分随意排放,影响了村民的饮用水。
南昌市新建区
2018年7月2日,石岗镇政府、镇农综站、镇建保所工作人员和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核查5户养猪场均无环评手续,存在部分污水直排,具体情况如下:1、金小建养猪场位于金城村雷公头山上,于2007年从事生猪养殖,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检验合格证,存栏298头,其中能繁母猪28头,年出栏量360头;无雨污分流和沼气池,明沟排污,粪污部分直排。2、孙武生养猪场位于金城村雷公头山上,于2012年从事生猪养殖,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检验合格证,存栏196头,其中能繁母猪20头,年出栏量400头,有沼气池,沼液外流,明沟排污,综合利用不完全。3、金五辉养猪场位于金城村雷公头山上,于2007年从事生猪养殖,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检验合格,存栏328头,其中能繁母猪28头,年出栏量640头;无雨污分流和沼气池,明沟排污,粪污部分直排。4、金幼平养猪场位于金城村石岗至金城公路旁,于2006年从事生猪养殖,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检验合格,存栏488头,其中能繁母猪38头,年出栏量580头,有沼气池,沼液外流,明沟排污,综合利用不完全。5、金忠华养猪场位于金城村石岗至金城公路旁距村委会办公楼约100米,于2007年从事生猪养殖,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检验合格证,存栏320头,其中能繁母猪20头,年出栏量440头,有沼气池,沼液外流,明沟排污,综合利用不完全。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限期拆除。整改情况:1.5户养猪场立即停止污水直排水,目前已整改到位。2.5户养猪场限9月30日前完成清栏。3.5户养猪场限12月31日前完成拆除。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将工地渣土堆放在如下3个地方,祥云大道和320国道交界的地方(主要是湾里区的渣土),九龙湖生米镇里的空地,九龙湖大道两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建区
2018年7月1日下午,新建区组织镇党委副书记刘洋,建保所所长李世件,保洁公司经理刘健生,三联村干部闵喜生等干部立即赶到实地核实处理。经调查核实,2018年6月30日晚,有人在此地偷倒渣土。7月1日红谷滩新区组织区执法局、红角洲管理处、九龙湖管理处、生米镇对辖区内所涉区域进行排查核实。1、来件所涉祥云大道和320国道交界的地方(主要是湾里区的渣土)的基本情况:经过现场核查,该处属双溪村银色山庄,2016年拆迁后成为拆迁空地有出现偷倒渣余土现象,红角洲管理处和双溪村委会进行多次劝阻。当地派出所、区城管执法局、红角洲城管执法中队也进行多次执法,阻止乱倒渣余土的行为,在2017年双溪村已将入口道路进行了封堵,此后未出现偷倒渣余土现象。红角洲管理处、执法中队加强了对周边的巡查。2、来件所涉九龙湖生米镇里的空地渣土基本情况:经过现场核查发现问题(1)南龙蟠街与九龙大道交叉口西北围墙边;(2)九龙大道与萍乡街向南100米西侧;共两处有建筑垃圾堆放。3、来件所涉九龙湖大道两边渣土基本情况:经过现场核查,堆土存在已久,为历史遗留问题。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对祥云大道和320国道交界的地方,属新建区管辖的,由新建区清运倾倒的渣土,目前工地渣土已清走,并用水冲洗干净,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增乱倒情况发生,严查违规车辆;属红谷滩新区管辖的,由红角洲管理处执法中队加强了对周边的巡查,未出现偷倒渣余土现象。2、按照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关于完善我区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的意见》洪新发【2014】2号文件,由红谷滩新区执法局下达督办单至红角洲执法中队、九龙湖执法中队、生米执法中队,要求中队及时向管理处(镇)报告,并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建议属地加强对当地村民宣传教育工作,严禁私设堆土场。3、对九龙湖生米镇里的空地堆土问题,7月2日,在生米镇组织执法中队安排人员及车辆、机械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安排执法队员对其进行巡查,防止反弹。4、对九龙湖大道两边堆土问题,红谷滩新区已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九龙大道周边堆土进行清运,预计2个月内完成,计划7月份开始清运。九龙湖执法中队制定日巡查工作台账,强化对余土清运日常监管。
投诉人反映:红谷滩新区华南城小区,被附近的农民在公共绿化草地种菜,华南城一期和二期工程之间的人工河,夏天臭气熏天。臭气的原因是:1、人工河是条死水河,2、居民生活垃圾乱扔3、上游可能有企业排放了废水。小区有条高压线不符合国家安装规定,可能存在辐射问题。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1、7月3日,红谷滩新区城环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华南城水渠是地表自流水渠,水源发源于南昌市湾里区,途经新建区、曹家桥水系,进入红谷滩新区华南城一、二期水渠。因2017年4月份之前华南城水渠周边汇入水源为城市污水管网覆盖之外,主要是市警校、市戒毒所、市警犬基地、市第一看守所等单位排放的污水通过简单收集后散流进入华南城水渠,对水渠造成污染;同时由于华南城小区1期与2期周边明渠存在污水乱排等问题,导致水质情况较差。在2017年4月份之前华南城水渠由于周边汇流雨污水,水质较差,存在臭味问题;2017年4月份之后红谷滩新区进行了积极整治,现在华南城水渠水质能见度较高,无明显味道,水质得到一定改善。2、7月1日,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管理处组织城管办、祥荣社区(华南城小区)、华南城物业前往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华南城小区附近的公共绿地上有居民在此种菜,华南城一期和二期工程之间的人工河旁边存在一些生活垃圾。3、7月3日,经红谷滩新区城环局工作人员核查,红谷滩新区范围内无排污企业排污至华南城水渠。4、7月3日,红谷滩新区环保分局及南昌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核查,该输电线工程于2008年9月28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环督字[号),于2011年8月1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赣环辐字[2011]53号),其中验收调查报告表内对输电线路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进行了监测,输电线路周围工频电场、磁场强度主要与距线路的距离相关,随着距线路距离的增加,工频电场强度逐惭下降,各输变电线路及变电站附近的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从0.18~298 V/m,远低于4000 V/m的标准值,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磁场强度均极低,最高值只有2.58 T,一般均远低于100T。该输电线路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2017年4月,为解决其污水排放问题,红谷滩新区加大整治力度,对华南城周边市政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污水管“跑冒滴漏”进行了整治,对市警校、市戒毒所、市警犬基地、市第一看守所等5个点位雨污混接进行了整治;对该水渠旁的一根污水管道的漏点进行封堵。2、建设了一处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一体化泵站37千瓦,临时泵站18.5千瓦)和约700米长截污管道,拉通了华南大道污水主管道,总计投入约260万元。污水最终进入九龙湖污水处理厂,现水质情况得到一定改善。3、加强水渠岸线的管理,严禁向水体及岸坡倾倒各类垃圾。4、红谷滩新区将委托专业水质检测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质恶化。5、南昌市水务局正在委托南昌市水投公司进行前湖水系全流域整治,已经启动了湾里区、新建区、红谷滩新区全流域水系的统筹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含华南城水渠),红谷滩新区正在积极配合当中。6、7月1日下午,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管理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整治,对菜地及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及清运,因菜地数量比较多,生活垃圾也需要时间清运,预计7月10日清理完毕。
投诉人反映:二十四号到这投诉过广南大道洁尔餐具消毒厂污染的问题,一个星期过去了,到现在该厂还在生产.
南昌市经开区
2018年6月24日经开区蛟桥镇范家村干部至现场核查情况,该厂餐饮垃圾每日清扫拖至垃圾站,在现场并未闻到难闻气味,但确实存在废水排入黄家湖上游现象。2018年6月28日经开区包案领导带领区城环局、区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分局、区消防大队及蛟桥镇等单位对现场进行查看,蛟桥镇范家村对该厂进行断水断电处理,目前处于关停状态。2018年7月2日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已停产,现场无工作人员。2018年7月4日上午,经开区包案领导组织区环保分局、蛟桥镇对该厂突击检查,该厂已停产,设备已经拆解,不具备生产条件。
处理措施:洁尔消毒餐具配送中心现已停产,设备已经拆解,不具备生产条件,并要求该厂尽快异地搬迁。
投诉人反映:高新区创新二路,路通沁园小区周边经常闻到刺鼻味道,投诉人到周边查看,发现瑞龙公司和双胞胎集团废气偷排。排放时间是下午四五点,晚上十点持续到凌晨。
南昌市高新区
2018年7月2日,高新区城环局、环保分局会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等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1、江西瑞龙建筑防水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生产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6点。基本属实。现企业已新增两台废气治理设备,24小时持续开启使用。2、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生产正常,生产线布袋除尘器处运行状态,车间大门外可闻到轻微异味。属实。经检测,氨最大浓度0.36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17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处理措施:江西瑞龙建筑防水有限公司废气无监测报告。要求企业提供企业废气臭味监测报告,视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投诉人反映:高新区创新二路,路通沁园小区周边经常闻到刺鼻味道,排放时间是下午四五点,晚上十点持续到凌晨。
南昌市高新区
2018年7月2日,高新区城环局、环保分局会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等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1、江西瑞龙建筑防水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生产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6点。基本属实。现企业已新增两台废气治理设备,24小时持续开启使用。2、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生产正常,生产线布袋除尘器处运行状态,车间大门外可闻到轻微异味。属实。经检测,氨最大浓度0.36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17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3、江西雅丽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整改,厂区内无油漆味。生产时有油漆异味,属实。4、南昌艾精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在生产,厂区内有轻微香精气味。属实。
处理措施:停业整改1、江西瑞龙建筑防水有限公司废气无监测报告。要求企业提供企业废气臭味监测报告,视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2、南昌艾精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瓜子香精异味影响。6月15日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废气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最大值为14(无量纲),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建改扩建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加强日常监管。3、江西雅丽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已责令停产整改。
投诉人反映:塘南镇西连村罗田自然村村内的西连桥旁边有一家养猪场(私人养殖场,张水保)废水直接排放入小河当中,味道难闻。
南昌市南昌县
1.2018年6月29日,南昌县环保局监察人员胡绍辉、吴克峰、塘南镇环保所高道炳、塘南镇畜牧兽医站胡新华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张水保养猪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粪污废水直接排入水沟。2.2018年7月2日,塘南镇畜牧兽医站和南昌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该养殖户正在联系生猪出售,下一步将对猪场进行关停。因此,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塘南镇在2018年7月15日前将该养猪场关停到位,并对周边水沟粪污进行清理。
投诉人反映:麦园垃圾厂味道难闻。上个周末到现在味道一直持续。
南昌市经开区
接到信访件后,市城管委组织委环卫处、委属固废处理监管中心和运营企业立即进行排查。麦园垃圾填埋场采取了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并发电上网,有效减少填埋气体外溢,采取膜覆盖,并缩小垃圾暴露面,减轻异味溢出。同时,利用固定雾炮机、移动雾炮车在填埋场库区和场区周边巡回喷洒生物除臭剂。但在气候条件不利情况下(静风、气压低等不利于扩散的气候),垃圾填埋场库区填埋气体散发造成异味污染环境,对周边居民造成间歇性影响。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措施:(一)已采取的七项措施1、对部分达到填埋标高的实施终场封场作业。已完成70米标高平台封场,正实施80米标高平台封场,以减少填埋气体外溢和美化环境。2、购置道路清洗机,对进场道路进行清洗。已购置3台道路清洗机,由运营企业定期对场(厂)区道路进行清洗,以清洗道路上污渍,减轻异味外溢。3、实施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和预处理氧化沟的加盖除臭。已完成调节池和氧化沟加盖,正实施除臭调试。以减少调节池和氧化沟垃圾渗沥液异味外溢。4、完善麦园垃圾处理场冲洗平台建设,对出场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彻底冲洗,确保垃圾运输车辆干净整洁。已完善了车辆冲洗平台建设,每天对出场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以减少垃圾运输车辆轮胎夹带垃圾沿途污染路面,造成异味外溢。5、完善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负压和除臭系统,对预处理车间卸料口实施封闭作业。已完成了对餐厨垃圾处理厂预处理车间封闭,对卸料实施了二层封闭,通过负压抽气,并进行生物除臭,达标后排放,以减少餐厨垃圾异味外溢。6、加强气体收集管道漏气巡查,全面布设作业区气井。已完成填埋气体收集管理补漏,增设收集气井,以防止填埋气体收集管道的泄漏。7、淘汰不密闭运输车辆。实施了垃圾清运全密闭运输,杜绝遗撒滴漏,污染路面。(二)进一步提升5项措施1、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南昌市麦园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2400吨,投资13亿元,力争2019年11月建成投产,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彻底解决异味污染这一问题。该项目已立项、实施三通一平,主体工程正在报建报批。2、实施库区膜下取气发电。采取新技术,加快实施库区膜下取气项目。通过提升膜密闭性能,加大抽气量,增加利用填埋气体发电量方式,有效减少异味外溢。投资7000万元,2018年5月底完成布管,并收集气体燃烧,9月底前完成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并网发电,增加一倍气体利用和发电量。目前,已完成7万㎡膜修复,消除膜体溢气现象。3、实施填埋库区逐步封场。按照终场封场、中间封场和预留填埋作业区实施填埋库区逐步封场,投资7500万元,2020年底完成。目前,该项目已取得项目立项批复,待依据填埋作业情况逐步实施。4、加大除臭、消杀药剂喷洒。采取各项落实措施,缩小库区暴露面,缩短填埋作业时间,实施药剂喷洒处理,增加无人机一架、雾炮车3台、移动雾泡机6台,复合立体除臭,并建立填埋区,场区、场外三道除臭防线,加强库区异味消杀、灭菌、除臭。5、加强环保监测。引入第三方环保监测机构,加大对麦园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特别是加大厂界恶臭气体的监测。
投诉人反映:南昌县象湖新城象湖明珠楼下尊味虾皇,虾大厨两家餐饮店,油烟直排,晚上时期在外经营烧烤,油烟呛鼻,油烟烟囱放在小区二楼的平台上。
南昌市南昌县
2018年7月4日20时,南昌县城管委八月湖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尊味虾皇、虾大厨排烟管均位于商业街二楼楼顶,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均已申请有资质监测机构对油烟排放监测,监测结果合格。针对信访件中“晚上时期在外经营烧烤”问题,2018年7月5日凌晨0时,南昌县城管委八月湖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未发现出店经营情况。尊味虾皇油烟扰民问题已于2018年6月7日基本整改完毕,但油烟虽经净化后仍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加强监管南昌县城管委将进一步加强出店经营、油烟排放的监管,督促餐饮店排放的油烟达标排放,同时对周边居民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
投诉人反映:东阳镇洪安化工有限公司和中迅农化有限公司还在排放难闻的气味,前段时间没有排放废气,昨天就开始又排放有毒的气味,非常难闻。
南昌市安义县
接到信访件后,7月1日,我县立即派出两个调查小组对两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安义县畜牧水产局主任科员易耀俊(借调到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安义县农机管理局主任科员帅式湖(抽调在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张鸿鹏、安义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杜文超联合对洪安化工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洪安化工车间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在运行,废水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正常,尾气洗涤装置和尾气焚烧RTO处理装置正在运行。根据6月20日园区委托第三方江西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洪安化工废水、废气、地下水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洪安化工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地下水水质符合标准。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废水处理池中有少量的异味,但检测结果显示达标。同日,安义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抽调在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龚声龙、安义县环保局执法大队副队长王斌、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建科长余海强、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干部王亮、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干部张晓联合对中迅农化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中迅农化车间正在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未发现有废水、废气偷排情况。综上所诉,诉求人反映的洪安化工、中迅农化环保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洪安化工因设备更新,正自行停产,在此期间,我县要求其对所有输气、排气管道及其他可能的漏气点再次进行排查整改。
投诉人反映:解放西路211号阀门厂内有一家厂家(不知道具体厂家位置,不知道具体名字)有刺鼻的油漆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南昌市青山湖区
7月2日,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会同区环保局对阀门厂区周边调查。通过调查,发现油漆味是在宏达力车机械厂生产制造搅拌机后对搅拌机进行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宏达力车机械厂生产车间无防尘设施,无喷漆房,车间内有排风扇两台对外排风,喷漆无组织排放。区环保局根据现场情况,形成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关停取缔。责令企业停产,关停取缔,搬离生产设备。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前湖徐村,前湖实业公司136号隔壁30米处的原拉丝厂里有两家造薄膜颗粒的企业,融化过程中烟气很臭,到处乱排,废水也是直排到水沟,流入农田。拉丝厂对面一条沙子路走100米的两家造粒厂,废气废水污染都很严重。拉丝厂往村庄走100米,付春根在里办了一个造颗粒厂污染严重。
南昌市青山湖区
7月2日,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会同区环保局对转办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4处塑料造粒厂,海源塑料厂、徐姿华塑料厂、2处无名塑料厂,其中海源塑料厂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余3家无任何手续。现场废水、废气直排,区环保局根据现场情况形成了现场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4家塑料造粒厂立即停产。罗家镇对4家塑料造粒厂生产设备进行查封,责令4家塑料造粒厂搬离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关停取缔。1、青山湖区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产。2、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对设备进行查封,责令企业搬离生产原料和生产设备。3、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发现继续生产,将移送公安处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
投诉人反映:西山镇梓塘村,鹿甘村村内有十来家养猪场,废水直排。
南昌市新建区
6月24日西山镇政府牵头,西山农业综合服务站、梓塘村委会现场进行核查,18户养猪场均无环保手续,存在污水直排农田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1、程海林养猪场现存栏360头,其中能繁母猪35头,无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2、程家洪养猪场现存栏500头,其中能繁母猪33头,无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3、程安保养猪场现存栏340头,其中能繁母猪30头,无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4、程晓里养猪场现存栏357头,其中能繁母猪17头,无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5、程华民养猪场现存栏175头,其中能繁母猪15头,无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6、程生林养猪场现存栏595头,无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7、程国龙养猪场现存栏161头,其中能繁母猪11头,无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8、程响根养猪场现存栏161头,其中能繁母猪10头,无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9、程水平养猪场现存栏360头,无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10、万俊光养猪场现存栏260头,无雨污分流,沼气池基本不能使用,粪污直排。11、胡国平养猪场现存栏216头,其中能繁母猪16头,无雨污分流,沼气池基本不能使用,粪污直排。12、程火金养猪场现存栏约159头,其中能繁母猪17头,无雨污分流和沼气池,粪污直排。13、胡金呆养猪场现存栏151头,其中能繁母猪1头,无雨污分流,无沼气池,粪污直排。14、程小林养猪场现存栏310头,无雨污分流和沼气池,粪污直排。15、饶利民养猪场现存栏235头,无雨污分流和沼气池,粪污直排。16、程党许养猪场现存栏16头,其中能繁母猪2头,无雨污分流和沼气池,粪污直排。17、程木红养猪场现存栏260头,无雨污分流和沼气池,粪污直排。18、程任根养猪场现存栏140头,其中能繁母猪20头,无雨污分流和沼气池,粪污直排。六、存在问题18户均未做到雨污分流,9户沼液外流,综合利用不达标,2户沼气池基本不能使用,粪污直排,7户无环保防治设施,粪污直排。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责令无环保防治设施的程火金、胡金呆、程小林、饶利民、程木红、程任根、程党许七家养猪场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退养。2、责令有环保防治设施的程海林、程家洪、万俊光、胡国平、程安保、程晓里、程华民、程生林、程国龙、程响根、程水平等十一家养猪场立即整改,实现雨污分离,封闭式暗沟排污和干湿分离,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实现废水综合利用,做到零排放。若在2018年11月30日不能达到整改要求,将全部清栏处理。
位于南昌县蒋巷镇山尾村的江西省翔进医用物资回收再生有限公司回收医院的医疗垃圾,生产废水未经处理外排,污染地下水。
南昌市南昌县
1.2018年6月29日,蒋巷镇环保办副主任王敏光、南昌县卫计委傅洪明、杨卓和南昌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蒋巷中队中队长胡绍辉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号)和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赣卫医字[2008]38号)的规定,“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翔进医用具备定点回收处理资质,回收的医用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该企业从各大医院回收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进行粉碎加工,未发现有回收废旧药瓶和针管的情况。回收的医用输液瓶(袋)来源为省市大型医院,已签订合同,有进货明细,但不完善,未在南昌县医疗机构收购医疗废品。6月27日调查时,还对其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发现其化学需氧量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二级标准。2.2018年7月2日,蒋巷镇党委委员杨纪国、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吴克峰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翔进医用正对废水沉淀池进行整改。因此,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蒋巷镇人民政府和南昌县环保局已责令翔进医用加强厂区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回收销售台账,完善污染物治理设施。2.对翔进医用外排废水超标行为,南昌县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提出处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行为。3.整改期间,蒋巷镇将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黄家村(瑶湖以北、凡尔赛宫以东),村民私自在瑶湖边用推土机推出堤坝,把瑶湖湿地围出100多亩水池,破坏瑶湖湿地生态环境和候鸟栖息之地。
南昌市高新区
2018年7月2日上午9:00,社发局会同昌东镇相关人员经现场核查,黄家村原30亩水池,其中10亩尚未使用,20亩作为鱼池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风浪原因需要修复,于今年上半年将水池底部淤泥进行了清理,并把原来的堤面加高加固,加高堤面时瑶湖的管理单位瑶湖水产场分管副场长和其他领导都到了现场查看,确认未占用瑶湖水面,不存在围湖造鱼池的现象。所诉不属实。
处理措施:无。
投诉人对西湖区国贸春天油烟污染问题的处理不满意。1.认定“辣椒炒肉”“春天味道”两家餐饮店是违法的,予以关停取缔,而同个小区的其他餐饮店确实合法的。2.国贸小区未配备专用烟道,按法律规定不允许新建餐饮店,而从答复情况看,这些餐饮店自建的烟道就堂而皇之的变成合法的。3.西湖区环保局违规审批,在国贸春天不具备凯餐饮的条件下,依然给刘老记常德土钵菜馆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且该餐饮店5月1日就开业,而填表日期确是2018年6月22日,未批先建,环保局也未处理。4.曾致电市长热线12345和南昌市城管委电话,均答复称国贸春天的餐饮店已经违反了《大气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而且南昌市城管委曾经明确要求西湖区关停国贸春天的餐饮店,而本次的回复却是部分违反。5.餐饮店老板对维权业主进行恐吓。
南昌市西湖区
6月29日至7月2日,西湖区执法局会同西湖区环保局至现场调查,经查:1.常德土钵菜馆,营业面积为270平米左右。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于2018年5月提供了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407-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专用烟道已改造。2.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2018年4月8日开始装修,现已停工。3.春天味道餐馆,营业面积为50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无油烟检测报告。4.家乡小灶餐馆,营业面积为103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取得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468-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5.米酒鸭餐饮店,营业面积为190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并取得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342-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6.堕落小龙虾餐饮店,营业面积为120平米左右,属于二类餐饮,已安装油烟净化器。7.针对投诉人反映餐饮店空调外机放在小区里面,噪声污染的问题,西湖区邀请第三方江西省天成监测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监测。经检测,项目声环境监测值为55dB,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表1环境噪声限值I类昼间55dB(A)要求。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按照《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国贸春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洪环审批【2013】350号〕文件精神,“国贸春天商业C栋不得引进餐饮。商业A栋、商业B栋若引进餐饮,应预先建设餐饮油烟专用烟道,餐饮项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2018年6月4日,西湖区遵照文件精神,依法依规责令该地常德土钵菜馆、家乡小灶餐馆、米酒鸭餐饮店3家餐饮店停业整改,并对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春天味道餐馆2家餐饮店进行依法取缔。2.依法取缔餐饮店基本情况: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处于装修期间,西湖区桃花镇等相关部门已将告知餐饮店主,现阶段停止施工;春天味道餐馆目前已停止营业。3.堕落小龙虾餐饮店属二类餐饮店,经营过程中不会产生油烟,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4.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精神,餐饮业自行在网上登记备案,不存在环保部门前置审批。5.关于餐饮店老板对维权业主进行恐吓,建议投诉人报警处理。
投诉人反映九江市都昌县苏山乡陂垄村委会李家嘴自然村,李卖苟(养龙虾)破坏自然村生态环境.
九江市都昌县
都昌县虾办副主任、县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余澄清、苏山乡常务副乡长袁凯、党委委员副乡长付文峰、环保站余金山、坡垅村委会万盛欣、余新泉采取现场勘查、询问、拍照的方式于6月26日再次前往李卖苟的养殖基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李卖苟按照技术要求改造了田块,并将产生的泥土将原机耕道路部分加高,导致该路面狭窄,一定程度上影响机动车通行,造成依赖该道路通行的汪墩乡新妙村委会新洲自然村村民出行受到了影响。目前暂未发现其养殖行为对周边环境有污染。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立即整改。经苏山、汪墩两乡村多次调解及当事人协商商议,李卖苟已经人工恢复了路面,现在可以通车。
苏山乡石材开发区以及袁多公路两旁的84家矿山和石材加工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已经有十五年了,废水排入水库,粉尘、扬尘污染和噪音扰民。
九江市都昌县
水大气噪声
7月2日,都昌县石材办副主任江峻青、苏山乡政府副乡长袁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天助、党组成员徐良煜、执法大队长黄国爱、县环保局副大队长丁剑、苏山乡政府副乡长袁凯采取调阅资料、现场勘查、询问等方式到达实地进行调查核实:采石场和石材加工厂都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所产生的污水都是循环利用零排放,企业周边河流没有出现乳白色水质,石材加工企业厂内清洁卫生状况较好,经常冲洗场地抑尘;厂矿企业去年环保专项整改以后,石材商会购置了洒水车,在非雨天坚持园区道路洒水抑尘,苏山环境大为改变;生产期间,确实存在噪音,按照环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围蔽厂房、设置隔音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周边群众在环保整改验收时均做了公众意见调查并签了字,属于噪音轻度影响。大雨天采石场因安全因素基本上停止作业,偶遇连续特大暴雨有部分泥石流流入矿山周边的凹地或者水库,但不存在有数万方泥沙流入鄱阳湖。整个采石场未规划统一废料堆放场,闭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未完成,渣土废料场面凌乱,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投诉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立即改正;1.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从重从快从严打击。2.开展矿山整治整合。对所有矿山变压器实施拆除;针对苏山花岗岩矿,采取分类处理方式进行处置,促进花岗岩石材产业转型发展。3.做好矿区生态修复。对矿山裸露的山皮进行修整,播撒草籽,覆盖防尘网;对2家废弃矿山,并按照方案进行治理,实施复绿;对完成整治后的矿山,实行联审联批,且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
投诉人反映:位于九江市永修县虬津镇坡畈村,原村委会处开设了一家洗衣房,老板姓汪,该厂有一个20吨的污水处理池,但每天产生废水大约上百吨,废水没有达标排放流至农田边的沟渠,污染了农田灌溉用水。
九江市永修县
2018年7月2日,永修县环保局执法大队长淦克胜,干部吴晓清、罗崇,虬津镇余德森和虬津镇农经站蒋建国、徐建强对佳洁洗涤坊进行了突击检查,采取调阅资料、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了现场核实:该洗涤坊正在生产。佳洁洗涤坊建有一处理能力为30m3/d的污水治理设施,每天用水量在16 m3左右,处理后通过管道外排至农田下方港沟(水位明显低于农田);除废水排放至农田边沟渠情况属实,其余情况均不属实。
属实(部分)
1、责令佳洁洗涤坊必须加强管理确保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并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2、永修县环保局、虬津镇政府会强化监管,不定期对该洗涤坊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投诉人反映:九江市永修县虬津镇鄱坂村,有人租村部开洗衣厂,废水排到农田里,导致庄稼长不好。
九江市永修县
2018年7月2日,永修县环保局淦克胜、吴晓清、罗崇,虬津镇余德森和虬津镇农经站蒋建国、徐建强对佳洁洗涤坊进行了突击检查,采取调阅资料、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对佳洁洗涤坊进行了现场核查:该洗涤坊正在生产,洗涤坊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治理后通过管道排入农田下方的港沟(水位明显低于农田),未排入农田;经虬津镇农经站核实,该区域周边未发现农作物生长不好的情况。反映不属实。
属实(部分)
1、责令佳洁洗涤坊加强管理,确保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并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2、永修县环保局、虬津镇政府将强化监管,不定期对该洗涤坊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投诉人反映:九江市瑞昌市洪一乡,洪一砖厂(距洪一双港小学不到100米),烟囱排放的烧窑废气刺鼻难闻,产生粉尘污染,污染周边环境。
九江市瑞昌市
2018年7月2日,瑞昌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余锦锋、柯予阳通过现场勘察、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页岩砖厂生产正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厂烟囱到双港小学教学楼的距离为200.46米。执法人员在双港小学实地勘察,未闻到刺鼻气味,因学校放假,电话联系了双港小学校长王义友,王校长表示平时未闻到异味也没有粉尘污染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属实。
1.瑞昌市洪一双港页岩砖厂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大对瑞昌市洪一双港页岩砖厂的巡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九江市金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长期超环评生产(环评批复产量只有10吨氧化钽氧化铌,实际产量超300吨,可从海关矿数据核查);生产废水利用暗管直通涵洞进入长江;大量矿渣去向不明。
九江市浔阳区
废水、危废
7月3日浔阳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陈晖、谭斌、张沪江三人前往现场进行核实:1、该公司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扩大生产规模情况属实。2、私设暗管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查封扣押排污设施并且责令停产。3、近三年该公司矿渣产生量为约230.0714吨,目前约160.0714吨存放该公司,其中有70吨已转运至九江市华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已在2017年10月被彭泽县环保局查封扣押至今)。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部分)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浔阳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尽快补办环评手续。同时,对该公司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庐山市横塘镇以环境整顿之名,要求限期拆除蓼温公路沿线从事石材加工经营的厂房和工棚,且补偿标准极低。长期以来,镇政府委托专职人员从青石加工企业的净化池中抽取泥浆,并倾倒在和平况家山谷,如今已堆满山谷,由于没有防护措施,一下雨就直流鄱阳湖。
九江市庐山市
7月2日,庐山市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曹任金、查红平,横塘镇政府分管副领导刘超一通过调阅资料、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1.横塘镇环境整治情况。自2018年5月中旬开始,正在对蓼温公路(属于G532国道)沿线144家石材加工企业(加工点)进行清理整顿,已清理拆除118家石材加工企业(加工点)。同时,为鼓励企业自行清理拆除,出台奖励措施。补偿标准是统一实施的,但被拆厂家认为标准较低。2.关于废青石泥浆处置情况。2009年,横塘镇政府按照原星子县政府关于青石开采加工的“绿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将横塘镇和平村石咀熊村民小组一处较为合适的山坳作为青石废浆暂存地,经过9年的堆放,储存量较大,现已基本饱和,目前已经停止使用。该行为符合当时的产业发展需求,横塘镇政府只是负责组织协调,从未进行任何行政和经济干预,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属实(部分)
限期整改;1.按照通盘考虑,分段推进,务实操作,依法依规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散乱污”工作。妥善解决企业安置和补偿问题;2.进一步加快园区规划建设进度。将所有已取得环保手续的企业整合入园,计划在2019年初开始,结合山上开采矿权设置,同步推进企业搬迁入园工作。3.对青石废浆暂存场所进行风险管控。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泸洲路129号,人旺超市的空调外机每天七点开始就噪音扰民。投诉人要求八点后开启空调。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经调查,人旺超市二楼中央空调冷却塔距居民楼相隔较远,一楼中央空调冷却塔与居民楼相距直线距离约20米,风机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有较大影响。该超市中央空调运行时间为每年6月-9月。
根据信访诉求,宜阳新区管委会已责令该超市重新调整空调开启时间。该超市已提交承诺书,承诺将空调开启时间推迟至每天8:30,关闭时间为21:30。
投诉人反映:高安市石脑镇闻家大队马埠村有6家养猪场,味道难闻,污水直排流到遍地都是,污染土壤导致地下水不能饮用。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经调查,高安市石脑镇闻家行政村马埠自然村辖区内6家猪场分别为陈宝平猪场、罗长根猪场、陈大云猪场、陈指挥猪场、陈钢荣猪场、陈大林猪场。该6家养猪场均未办理环保手续,均存在治污设施建设不规范、不完善、年久失修等问题,导致养猪场沼液部分直排至外环境。
1.现场调查组要求6家养殖场限期在7月9日前将所有能繁母猪清栏,7月13日前将所有育肥猪清栏,7月15日前将所有栏舍拆除到位。2.石脑镇政府在2018年7月2日与6家养殖户签订猪场拆除协议,若7月15日后未自行拆除,石脑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强行拆除。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润达国际小区工地,没有环保手续,未批先建,经常施工到凌晨,并且早上5点多开始施工,噪声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润达国际小区
经核查,润达国际小区建设单位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取得了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宜春市黄颇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评字[2016]44号),建设单位于2016年8月份开始施工建设。举报反映没有环保手续,未批先建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调取施工单位2018年1-6月份的施工日志,该工地开工时间一般在早上6点半左右,有时因工艺需要确实存在夜间施工到凌晨的现象。
袁州区环保局已对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禁止在夜间22:00后进行产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因工艺需求必须连续施工的,需事先向袁州区环保局报备,并张贴公告告知周边居民。同时,将加强对该工地日常监管,如再发现施工方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夜间施工超过22:00,将依法对施工方进行处罚。
高安市筠阳街道辖区内市四中旁(裕荣建筑公司的店铺)很多餐馆油烟直排,造成周边乌烟瘴气,居民常年不敢开窗开门,出门经过这一带都要捂着鼻子跑,学校师生和附近居民深受其害(可现场感受),多次反应无果。而且他们还涉嫌严重做假,就是环保部门直接要他们自己去搜集一些电话号码作为电话抽查用,餐馆老板就全部收集了自己亲朋好友的电话报上去,并告之电话问到就说没污染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1.经核查,裕荣建筑公司的店铺位于高安市市河路以东和朝阳路以北,该公司一楼为餐饮店,二楼以上为住宿楼层。该公司一楼靠近市河路和朝阳路的店面共有6家餐饮店,分别为高安市蓝坊公社饭店、高安市兄弟酒楼、高安市回味屋早餐店、高安市江鹏饭店、高安市德兴酒店、高安市周大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家餐饮店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及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并在2017年4月20日前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自从2017年4月安装后从未清洗,且烟道都向下接入筠阳街办地下排洪一港,有部分油烟从高安四中南侧围墙外排洪港口冒出来,影响了四中和周边群众生活。2.经核实,2017年2月17日高安市环境保护局曾接到高安四中办公室对这6家餐饮店的投诉,对投诉情况进行了受理,有记录可查,2017年3月27日对6家餐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整改后6家餐饮店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而且把整改结果于2017年4月20日电话告知了投诉人。举报反映多次反应无果情况不属实。3.经核查,高安市环保局城南三产执法人员从未要餐饮店老板自己去搜集一些电话号码作为电话抽查用。平常工作中,对办理餐饮项目的环评登记表备案申请对象提供的周围居民电话,只是进行抽查。7月5日,高安市环保局对德兴酒楼、兄弟酒楼、回味屋早餐店3家餐饮店提供的电话进行了补充调查,并当场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经调查餐馆老板提供的电话均是周边真实的居民电话;周大虾餐饮、江鹏饭店、蓝坊公社饭店3家餐饮店的备案申报表原始资料无法查找到,故而无法对其提供的电话进行核实。2018年7月5日,周大虾餐饮、江鹏饭店提供了油烟整治方案和油烟整治公众调查表,上面有各自楼上10多户居民的签名认可及电话,其他餐饮店也正在开展油烟整治工作。
2018年7月4日,高安市环保局对裕荣建筑公司一楼的6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进行整改,安装油烟管道并高于周边的建筑物;在整改完成前一律不准营业;在整改完成后,须报高安市环保局备案,并提交油烟监测报告,同时取得周围环境敏感对象的书面认可后方可营业。
高安市村前镇西龙陂至上游方里水库,河道两旁有几十家养猪场、养鸡场,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环境;西龙陂上游河道河道淤塞,河床太高,堆满生活垃圾,一下大雨就会淹没农田。处于新庄镇龙溪村的万国矿业的尾矿库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村前镇西龙陂至上游芳里水库共13公里,高安境内2公里为苏溪河,宜丰境内11公里为兰溪河。1.经高安市排查,苏溪河河道两边没有养猪场和养鸡场。经宜丰县排查,兰溪河河道两旁有18家猪场,其中在养12家,6家空栏,全部处于限养区,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有1家散养小型鸡场。在养的猪场2014年建有三级沉淀池等排污处理设施,目前存在一定的破损,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猪场废水虽然经过三级沉淀,但外排废水仍超过养殖排放标准。1家散养小型鸡场为家庭林下散养,没有建设鸡舍,大约350只左右,主要是可降解的鸡粪,无废水外排。2.经高安市排查,高安市锦北灌区管理局正在对西龙陂闸改造重建,因为工程还未完工,旁边堆有一些开挖出来的土方,并非是生活垃圾,该土方在工程完工时还将利用回填。高安市村前镇在今年7月1日开始对全镇范围内灌溉渠道进行清淤,截至7月3日,西龙陂河道清淤已经完成,其它渠道清淤工作基本完成,现在的苏溪河水流顺畅。在清淤过程中,会对河道的畅通产生一定的影响。经宜丰县排查,宜丰县新庄镇自2015年12月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各村保洁员按时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兰溪河段无生活垃圾入河,没有堆满生活垃圾问题;同时分别于2014、2016年对河道淤泥进行清理,没有河道淤堵情况。3.经查,万国矿业阳坑库水经过沉淀、曝气、澄清后溢流至阳坑库消力池,再进入沉淀池通过废水总排口外排至狮子河;阴坑库水经过沉淀、曝气、澄清后溢流入排水井,经过排水涵洞,流入消力池,再进入坝下沉淀池(截渗池),再经抽水泵抽至阳坑消力池,再进入沉淀池通过废水总排口外排至狮子河。现场检查时发现尾沙坝阴坑库溢流水部分通过消力池泄洪道溢流口外排,部分进入沉淀池中后经抽水泵抽往废水排放口(因2018年6月22日晚上8点到12点下暴雨,阴坑库水满溢出,根据环评要求消力池泄洪道的设计是在排水涵管出口处,平时从排水涵管渗出的水流至坝下沉淀池,在有洪水的情况下,洪水经消力池消能后通过泄洪道溢流口外排至浅溪再流入狮子河)。6月23日,宜丰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于对该企业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正外排)、生活水池排口、井下水池各取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COD排放数据超标,其他取样点位监测因子都达标。6月25日上午宜丰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尾矿库污水排放口、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未外排)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尾矿库污水排放口监测因子数据未超标,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COD数据超标,其他取样点位监测因子达标。
1.高安市河长办已督促村前镇加快实施河道清淤工作;2.宜丰县畜禽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兰溪河河道两旁的18家养猪场下达了拆除通知书,要求在9月30日之前拆除到位;3.宜丰县环保局已责令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尽快完善选矿生产区雨污分流系统,并更换在线监控设施;对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外排水妥善处理,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同时针对该企业阴坑库消力池溢流口外排水COD数据超标的情况,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肆拾壹万元罚款。
丰城市林业局破坏森林,采取毁灭性的方式割松树油脂,造成大面积松树死亡。尤其是曲江镇店下村委会问题最为严重,上千亩的松树被割。林业局以每棵松树12元的单价收取费用。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1.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采割松脂山场四至界限为:南至上塘镇坪湖村,北至同田乡新联村,东至藉塘村小组,西至坪湖村,土地所有权为曲江镇店下村集体,总面积508亩。2003年3月20日,该村委会与卢某(个体经营户)签订《土地合作开发协议》,由卢某出资金,店下村委会以山地入股,共同种植、经营湿地松至今,所得收益按4:6比例分成。2017年2月18日,经营双方与何某国(个体经营户)签定《松枝采脂承包合同》,将种植14年的松树林以9元/株的价格承包给何樟国采割松脂,承包期8年,共采割松树20000株。经现场查看,已割脂的松树60%以上胸径在14公分以下,割面普遍超过树围三分之一以上,违反了《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中树龄达16年以上、胸径达14公分以上、割面不得超过树围1/3比例的技术规定。采割现场仅有少数几棵松树歪倒,未发现大面积松树枯死现象。2.丰城市林业局作为林业主管部门,一直致力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的森林屏障。为加强对松脂采割工作的管理,2013年,丰城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割采松脂管理的通知》,且每年联合丰城市森林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对非法采割松脂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丰城市政府每年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书,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根据行政管理“权责清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林业主管部门没有采割松脂的行政许可权,采割松脂不需到林业局办理审批手续,丰城市所有采割松脂项目也从未向丰城市林业局报告,丰城市林业局更未收取任何费用。信访反映“林业局以每棵松树12元的单价收取费用”与事实不符。
1.丰城市林业局已责成曲江镇店下村委会取消与何某国签订的《松枝采脂承包合同》,停止采割松脂行为;同时,于7月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采割松脂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切实规范和加强松脂采割管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2.2018年7月3日,丰城市林业公安已对何某国采脂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立案查处。
位于高安市独城镇邹家村外围河道边上的一家生产化工树脂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共工商登记,化工产品储罐随意堆放,燃煤锅炉烟气直排,废水直排地下,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被举报对象为高安市和兴科技有限公司。经核查,该企业原为高安市厚普磨料有限公司。2013年4月高安市厚普磨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碳化硅微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宜环评字[号),2015年初因经营不善,企业停产。2018年5月高安市厚普磨料有限公司业主与浙江客商郑某和签订租赁合同,郑某和随即注册成立高安市和兴科技有限公司,准备利用废旧塑料、有机玻璃等废品加工生产亚克力板。该公司目前尚未进行项目核准,也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审批,但厂房已经立起钢架,还未封顶,厂区内堆放部分原厚普磨料有限公司二手生产设备,部分生产原料加棚布遮盖,四个储罐安装在钢构车间内(尚未封顶的),二手设备有异味散发,投诉反映的无环评审批,化工产品储罐随意堆放,臭气难闻等问题基本属实。但因企业尚在建设中,举报反映燃煤锅炉烟气直排和废水直排地下情况不属实。
高安市环保局对高安市和兴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停止建设,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立即移除原高安市厚普磨料有限公司二手生产设备,消除臭味。
高安市祥符镇杉林机砖厂,违规变更耕地性质建设砖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污染环境。高安市人力资源局贾海刚、国土局贾爱华参股砖厂。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1.经查,该砖厂最早建于2005年,原采矿许可证号:C,矿区面积0.0224平方公里(33.6亩);原工商营业执照号:548;窑体种类为露天开口窑;根据相关产业政策、生产经营及环保、安全等相关需要,该砖厂在2017年年初在原老砖厂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2017年12月,《高安市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该砖厂列入11家保留升级改造砖厂名单。2018年2月9日,经高安市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正式列入升级改造砖厂。经核查,该砖厂实际使用土地69.9亩,其中窑体23.94亩(含耕地)依法办理了用地报批手续并依规进行了变更(根据赣国土资征[2017]98号变更);其他临时附属设施用地45.96亩,2018年4月27日依规办理了临时用地备案手续。经查,该机砖厂已办理环评手续,目前正在试生产验收阶段,举报反映无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不属实。6月14日,高安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机砖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标准限值。6月22日江西致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检测的无组织废气监测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2.针对高安市人力资源局贾海刚、国土局贾爱华参股砖厂的问题,2018年7月2日至7月3日,高安市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经查,贾爱华因检查等工作原因到过几次杉林空心机砖厂,贾海刚因朋友多次到杉林空心机砖厂参观过,但杉林空心机砖厂股东和贾爱华、贾海刚本人均否认贾爱华、贾海刚存在参股杉林空心机砖厂的情况;调查中,没有发现贾海刚、贾爱华直接或间接参股杉林空心机砖厂的证据,也没有发现贾海刚、贾爱华和杉林空心机砖厂及其股东之间存在经济往来。
宜春市不顾国家法规,在中央及有关部委三令五申严禁新增产能、全力化解过剩的大背景下,批准同意红狮水泥集团在袁州区柏木乡新建一条4500T/d熟料生产线。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经核查,江西省工信委于2012年11月函复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我市袁州区年产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函》,同意宜春市袁州区按照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开展年产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前期工作。随即该项目开始前期工作,2013年4月取得了《关于对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意向性意见》;2013年5月取得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3年4月宜春市工信委按照淘汰落后产能、不增加宜春市水泥产能的原则,向江西省工信委报送了《关于调整我市水泥工业存量结构支持袁州区年产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请示》,2013年5月取得了江西省工信委《关于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及配套余热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企业后期陆续办理了用地、用电、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等手续,目前手续齐全,正在建设当中。该项目2014年列入江西省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调度,2015年以后作为续建项目继续调度。统计部门2014年12月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2016年投资统计报表改革,该项目2017年2月纳入企业一套表调度单位库,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开始投资统计报表。因此,该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投诉人反映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花古山,花古山洗煤厂,无证无照,粉尘污染,废水随意排放。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7月1日,渝水区政府办、区环保局、区工信局及区环境管理大队和下村镇政府等单位派员,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和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调查核查,该公司洗煤厂取得了环保完善备案手续,投诉无证无照情况不属实;举报洗煤厂粉尘污染,废水随意排放情况属实。
1.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立即配备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且确保正常运转,对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予以处罚2.行政处罚6万元。
投诉人反映:位于新余市渝水区分宜县高岚乡下塘村,英歌矿业公司(老板姓敖)土窑无环保手续,占用林地,越界开采,粉尘污染,废气直排。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
7月2日,县政府办、县政府督察室、县环保局和监察大队、高岚乡政府等单位派员,通过实地勘察、查阅资料、委托第三方检测和现场执法等形式进行调查核查,该企业窑炉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获得林地审核同意书、采矿许可证、环保审批手续,开采边界清晰,未越界开采,举报无环保手续、占用林地、越界开采和废气直排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厂区路面和车间粉尘较大,举报粉尘污染情况属实。
是(部分)
1.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安装喷淋设备,对过往车辆进行洒水,对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并安排人员对路面进行定时清扫;2.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万元。
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江东村委,兴岩矿业的大概3、4座窑,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7月1日,渝水区政府办、区环保局、区工信局、区环境管理大队、下村镇政府等单位派员,通过阅资料、查看现场和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调查核查,该公司已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且取得了环评批复,举报无环评手续情况不属实;该公司没有配套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5座石灰窑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举报情况属实。
是(部分)
1.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立即配备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且确保正常运转,对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予以关停取缔;2.对该企业行政处罚8万元。
新余市渝水区新钢洋坊车站(运输和生产金粉),无环评手续,运输车辆卸载金粉时粉尘污染严重。
江西省新余市市辖区
7月2日,渝水区政府、区政府办、区环保局、区工信局、区环境管理大队、袁河办和王坑管理处等单位派员,通过阅资料、查看现场和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调查核查,该公司已在江西省环保厅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且取得了环评批复,举报无环评手续情况不属实;举报粉尘污染严重情况属实。
1.行政处罚5万元;2.责令禁止物提装至火车车皮上时直接使用铲车及装载车作业;立即采取有效的围挡、遮盖、覆盖、清扫、洒水等防扬尘措施,防止车站堆放货物在传输、装载等环节的扬尘外排;3.建议由有关权限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竣工环保验收;4.建议按规范建设货物传输系统。
投诉人反映:城北办岭泉村委会樟坑村水坝旁边的五层的建筑物内有一家玩具厂,喷漆产生的味道刺鼻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江西省新余市市辖区
7月1日、2日,城北办事处、岭泉管理处等单位派员调查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责令关停取缔,于7月3日到位。
新余市恒欣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废水、烟尘直排,所用原材料铁尾矿污泥重金属超标。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
生态,水,大气,土壤
7月2日,分宜县政府办、县政府督察室、县环保局、县环保监察大队和钤山镇政府等单位派员通过通过阅资料、查看现场和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调查核查,该企业已获得江西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用林地合法,举报非法占用林地情况不属实;该企业正在生产,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第三方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废水废气排放达标,举报废水、烟尘直排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厂区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灌溉水渠,所用原材料铁尾矿污泥重金属含量不明,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建设沉淀池;2.责令该企业委托第三方对原材料铁尾矿污泥的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于7月10日出具;3.对该企业行政处罚8万元。
莲花县六市乡西坑村采石场爆破、加工废石产生很大灰尘,水泥路被压坏,离村里的河流不到10米,下雨天的泥石把河流填埋。曾向乡政府、村里、市环保局、县环保局反映过,问题未解决。
萍乡市莲花县
经调查核实:该采石场生产期间,爆破、加工时只采取简易的洒水降尘措施,确有灰尘排放;西坑村水泥路面确实损毁严重;采石场以前设置的挡土墙高度不够,雨天时泥石确实有冲入小溪的现象,后经加高挡土墙,对小溪清淤疏浚,目前小溪流水通畅,无堵塞现象;4月初西坑村村民陆续向村委会、乡政府、县环保局投诉采石场环境污染等问题,但未向萍乡市环保局反映。调查发现其它问题:1、该采石场未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2、未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3、该采石土场存在久试未验的违法行为。4、该采石场道路未硬化,未设置运输车辆冲洗平台。5、该采石场物料堆场未覆盖,破碎、筛分工序未安装密封集尘装置和除尘设施。6、该采石场存在未批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1.由莲花县国土局依法责成该采石场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措施,限期于2018年9月30日前治理完成复绿;2.莲花县水务局责令采石场于3个月内按照水土保护方案要求完成整改;3.莲花县环保局依法对该采石场下达《行政处罚事行(听证)告知书》,责令该采石场停产整治,并拟处伍万元罚款;4.由莲花县林业局对该采石场长期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5.莲花县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组就莲花县林业局对莲花县六市乡西坑村采石场监管缺失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萍乡市芦溪县,芦溪县工业园,芦溪县仁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格法平板玻璃,是已经淘汰的生产工艺,没有环保设施,污染周边环境。
萍乡市芦溪县
(一)关于投诉人反映的“生产格法平板玻璃,是已经淘汰的生产工艺”的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的生产线为超白太阳能特种玻璃生产线,不是格法平板玻璃生产线。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和现场核实,该公司的玻璃生产线属于国家鼓励类[建材类:电子工业用超薄(1.3mm以下)、太阳能产业用超白(折合5mm厚度可见光透射率>90%)、在线镀膜玻璃和低辐射等特殊浮法玻璃生产线;现有浮法生产线采用纯氧燃烧技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玻璃熔窑用高档耐火材料;玻璃深加工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并通过芦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不属于已经淘汰的生产工艺。(二)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没有环保设施”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并按照环评“三同时”要求配套建设了SCR脱硝+双碱法脱硫塔+静电除尘设施对玻璃熔窑产生的烟气进行处理后经5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经查阅环评文件,该公司配料、投料、混料工序需配套建设集气罩+袋式收尘装置,但7月1日现场检查时未配套建设该收尘装置。(三)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目前正在调试生产设备,未投入生产。不存在废气排放污染周边环境的行为。
处理措施:责令改正2018年7月5日芦溪县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责令该公司:1、按照环评要求完善配料、投料、混料工序收尘装置;2、安装在线监控设施;3、完善危废暂存间。在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
萍乡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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