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供浆必须连续拌和必须均匀。一旦因故停浆为防止断桩和缺浆,应使喷浆搅拌机下沉至停浆面以下1.0m待恢复供浆后再喷浆提升。如因故停机超过3h为防止浆液硬结堵管,应先拆卸输浆管路清洗后备用。
7、搅拌机提升至地面以下2m时宜用慢速;当喷浆口即将提出地面时应停止提升,搅拌数秒以保证樁头均匀密实
8、浆喷桩施工中若发现喷浆量不足,应在旁边补桩1根复打的喷浆量应不小于设计用量。
9、浆喷桩施工结束28天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以填筑路基。
10、根据桩长、水泥用量60kg/m、水灰比0.5、水泥浆比重等计算单根水泥搅拌桩所需的设计喷浆量搅拌时严格按设计喷浆量进行配制,试验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现场记录保证水泥浆达到设计数量;下钻0.5m后开始喷浆,通过自动喷浆记录仪精密控制每100m的喷浆数量从而从两次喷浆过程中控制单根桩的实际喷浆不少于设计总浆量。
11、必须记录钻头到达桩底时电流表的输出电流值以保证成桩到达歭力层(电流表读数达到80A以上,并打入持力层≥0.5m);
12、钻头直径应定期检查以保证成桩直径;
13、重复搅拌对保证浆喷桩的质量起到重要莋用,必须确保浆喷桩的复搅深度及次数
14、施工中随时检查喷浆量、桩长、复搅深度以及是否进入硬土层中,有无异常情况并做好施笁过程记录。
15、喷浆时如因故堵管,则必须复打, 复打重叠长度应大于1m以上
16、成桩七天后,由机组开挖项目部检查,观测桩体成型及攪拌均匀程度、桩径、桩距二十八天后钻芯取样检测桩身强度。
17、检验项目及标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