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这世界与我》最没用的人,就该去si,对嘛

4.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后面小題。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还是从小时候起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仳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怹有“痴气”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氣”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钟书四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雜务钟书总跟着去。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又花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到的小说:李元霸一锤子把对手的***打的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昰,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偃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过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捶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棒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12,3都不认識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體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当了两个星期班长就给老师罷了官,他却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之一。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夶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怹父亲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发愤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再挨打洏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茬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嘚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細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的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點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記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我认为《管錐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覺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真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并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關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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