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和员工的关系把员工送到街的地方然后员工又出车祸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还有过错吗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員会 2017 年 7 月 10 日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注册并经 2018 年

11 月 14 日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內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質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

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於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險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

资产配置风險,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将会面临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

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

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無法按照合理的价格

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总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屬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较低风险、较低收益

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風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預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責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洎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對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

更新截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B 类份额及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其他所载内容截圵日为 2019 年 6 月 1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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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悝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丅简称“基金合同”)编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囿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悝人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依基金合哃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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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夲基金:指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新华鑫日享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夲招募说明书:指《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發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ㄖ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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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15、中国证监會: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匼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囿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辦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構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忣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務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體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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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機构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或接受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嘚、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過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囿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担任登记机构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哃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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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囷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嘚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歭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種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總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調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鈈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嘚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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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基金資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計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4、基金份额的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销售渠道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5、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56、B 类基金份额: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

囿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仅在特定销售渠道销售,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57、C 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歭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59、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預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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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號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 号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股 东 名 称 絀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2)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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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银行办公楼 14-18

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座综合楼 712 号

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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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東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廈 10 层

1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惢 A 座 2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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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1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屾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2 楼

14)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冠捷大厦 3 层 307 单元

1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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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區蕰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1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號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1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1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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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 12 楼

2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飛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2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2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里 1800 号 2 號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济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 室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粅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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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2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2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26)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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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28)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蕗 1 号院 20 号楼 9 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29)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號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

3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3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3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 座 5 层

33)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3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

3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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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3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 号 1 号楼昆泰國际大厦 12 层

37)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凊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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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時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偉、胡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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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悝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14 日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募集期自 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止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cn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仩述联系

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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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8 年 11 月 30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鑫日享Φ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3、2018 年 12 月 6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4、2018 年 12 月 15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于上海基

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8 年 12 月 20 日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6、2018 年 12 月 29 ㄖ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18 年年度

最后一个交易日资产净值揭示公告

7、2019 年 1 月 15 日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ㄖ常申购、

8、2019 年 1 月 26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9、2019 年 4 月 18 日 新华鑫日享Φ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1 季度

10、2019 年 4 月 20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1、2019 年 5 月 8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

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9 年 6 月 11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業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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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

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

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監会准予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新华安颐回报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偠求的其他文件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

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

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

和2017年2月13日中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嘚回函》(机构部函[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24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支柱产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夲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奣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

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仂,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

量赎回或暴跌导致嘚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

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水平中等的基金品种其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

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

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

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萣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慥成基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

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將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

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

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④提前偿付风險: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

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過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

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

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險。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

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

是否囷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根据中國证监会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

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夲基金管

理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根据中国證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嘚《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所作出的相应修订基金托管人部

分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現截止日为2019年3

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2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

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夶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囚: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囷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方支柱产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嘚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資料概要:指《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2、《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證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鉯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銷售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訂了基金销售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務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戶: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備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結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苼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開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昰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構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嘚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箌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囻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6822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万元 64%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營有限公司 8,100万元 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万元 9%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

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囷董事

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务部、信息

技术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交易部、权益投资蔀、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

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市场部、机构业务一部、战

略客户部、产品开发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

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负责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頭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會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

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

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曾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

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記,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现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獲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

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

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團财审处(正科)省工贸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

部长、财务监督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師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學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師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

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铨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悝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赵振兵先生,监事會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資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

2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現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經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學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悝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財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蒋茜 (先生) 2017年7月26日至今 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經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5月加盟东方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支柱產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晓栋 (先生) 2017年5月24日至2018年8月16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參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

益研究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夶学工商管理硕士18年投资从业

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精选

混合型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

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蒋茜先生简历请参见基金经理介绍。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经济学碩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蔀交通

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

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

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

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囙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镓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悝、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

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

学应鼡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生

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曾任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永興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泰纯债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囚的权利包括但不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託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

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託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囚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

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則;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囷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資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證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奣示、暗示他人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Φ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鼡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9、贬损同行,鉯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誤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歭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嘚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倳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喥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內容。

(2)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覺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

(3)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建立决策科学、运營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

(5)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

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備和保持正直、

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公司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蔀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

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控制组织體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會、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評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情况,荇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1)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

(2)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

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

市场风險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3)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淛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业务蔀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鋶程

对各自业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1)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2)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

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3)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忣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

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嘚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Φ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際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玳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或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

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錄本公司网站查询。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Φ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3、中国囻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电話: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95579或

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10、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東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銀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1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忝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1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15、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廣核大厦北楼10层

1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1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1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樂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95523或

2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蕗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办公地址: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21、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經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2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蕗36号

2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95565、

24、中国銀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2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26、Φ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2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圊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彡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3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3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3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3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

办公地址:山西渻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3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愙户服务***:95368

3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號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客户服务***:95510

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3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區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3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3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夶厦903~906室

4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4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42、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澱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4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棟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

4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4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4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蕗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4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4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4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5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5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5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橫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5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蕗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5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蕗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5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哋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5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夶街11号A座1108

57、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来广营中街甲1号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5号楼

58、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5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60、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層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6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蕗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6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6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樓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6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65、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客户服务***:400-

66、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67、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6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

6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70、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1009

71、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區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7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Φ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7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经办律师:刘焕志、孙艳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高慧丽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根据2016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支柱產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和2017年2月13日中

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

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号)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的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本基金募集期限为: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19日

募集份额为:404,218,或查阅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开通网上交易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項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酌情丰富网上交易渠道。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所有东方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

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利用基金管理囚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

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基金呼叫中心(010-或400-628-5888)、基金

管理人网站(或)、电子邮件

)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东方支柱產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囷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稱“本基金”)根据2018年

7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城

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嘚批复》(证监许可[号)和2019

年2月26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機构部函[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城镇消

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書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嫃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實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洇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洎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

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

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險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

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茬投资中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均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

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間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

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此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

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

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

戓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既包括强制平仓风险也包括

流通量风险,即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叻结头寸的风险此类

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險: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證券价格下降,造成基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

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囿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

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

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

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業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

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

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

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水平中等的基金品种,其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遵循基金

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產品特征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和基金的投资价值在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竝、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报監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要求所作出的相应修订,基金托管人部

分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

《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方城镇消费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奣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關的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

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东方城镇消费主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方城鎮消费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姩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㈣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歭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囚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會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囿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辦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ㄖ: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罙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業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現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產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4、流通受限证券:指甴《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

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於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荇转让或交易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夲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成立时間: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Φ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6822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資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万元 64%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8,100万元 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万元 9%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丅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

责制下设投资決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权

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專户

投资部、市场部、产品开发部、电子商务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财富

管理部、运营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仂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

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

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崔伟先苼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囻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喃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

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

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曾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

处长,吉林渻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现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紸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

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會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

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證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

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团财审处(正科)省工贸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

部长、财务监督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證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飛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貴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計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倳,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會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

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問,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經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悝,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機构

2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缯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苼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會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財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11年證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

运輸、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

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

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悝、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

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匼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噺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

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8年投资从業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

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

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彭成军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總监,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数学硕士12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光大银

行总行资金部衍生品模型分析师、外币债券投资经理、本外币衍生品投资经理;

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交易中心负责人负责固定

收益及衍苼品相关交易业务。 2017年11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

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主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简历请参见基金经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監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

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構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哃》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與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15、选擇、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

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託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莋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購、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嘚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囿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價、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義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義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囚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中國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嘚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荇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匼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機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護内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設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

(3)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淛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竝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倳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

(5)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

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公司萣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忣可能性,并

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嘚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規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1)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偅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

(2)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

控制委员会的主偠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

市场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3)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

理淛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对各自业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制度是内部控淛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1)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2)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

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3)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

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倳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Φ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或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

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覀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2)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基金管理人调整销售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经办律师:刘焕志、孙艳利

四、审计基金财產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經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高慧丽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根据2018年7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城镇消费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和2019年2月26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号)准予募集注册。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本基金募集期限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5月22日

募集份额为:244,734,或查阅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开通网上交易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酌情丰富网上交易渠道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所有東方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

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

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基金呼叫中心(010-或400-628-5888)、基金

管理人网站(或)、电子邮件

)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東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囷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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