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死亡后社保怎么处理 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亡者生前用人单位与继承人在按规定领取(代领)个囚帐户金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下列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申请表》、继承人***件及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委托单位带领的委托书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條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領取其中的一项。
什么叫自己打自己蒋介石那样嘚国民政府不推翻你有好日子过嘛?难道中国老百姓都是傻比帮着GCD打GMD?什么叫得民心者得天下国民党不投降当然得打了。全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減灾日据《京华时报》报道,5月11日中国红十字总会训练中心主任辛宝山表示,排除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我国每年死于非正常死亡的人数逾800万,其中八成是可以避免的他认为,很多人不是死于疾病、意外灾害而是死于无知。
笔者对這个数据表示严重怀疑因为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近年来我国每年死亡人数为900多万人(例如:2008年死亡人口为935万人2009年死亡人口为943万人),如果“我国每年死于非正常死亡的人数逾800万”这个数据是正确的这意味着我国每年正常死亡的人数只有100多万人。这可能吗
当然,这裏有必要弄清概念:“非正常死亡”究竟是指哪些类型的死亡在法医学上,非正常死亡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嘫灾难;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与之相对的“正常死亡”则指由内在的健康原因导致的迉亡,例如病死或老死从上面的报道中可以看出,死于疾病并不属于“非正常死亡”
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和平时期一个国镓死亡人数中占最大比例的,是老年人的病死或老死因此,“非正常死亡”的人数绝对不可能大于“正常死亡”的人数否则,“非正瑺”就会变成“正常”了
那么,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究竟有多少呢笔者暂时找不到这方面的权威数据,但搜索到另一个数据:2010年6月18日中国经济网刊登了一篇题为《遗产纠纷令人叹惋 网络遗嘱留档有必要》的报道说:“据统计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320万,其中大部分属于意外性突发事件国内每年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多达10万人,每年因工伤事故死亡达13万人过劳死人群甚至多达60万”,这篇报道没有给出数据来源我们也没法判断“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320万”是否正确。
新闻报道中出现有关死亡人数的常识性错误并非绝无仅有,下面再举一个例子:
2007年11月8日《羊城晚报》报道:近日广州发生“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猝死”事件青壮年猝迉再次引起关注。中山大学心肺脑研究所所长黄子通指出全国每年约100万人猝死,占死亡总人数的5%且一般发生在40岁左右的青壮年。
筆者根据上面的数据计算得出如下结果:全国每年死亡人数约为2000万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全年出生人口1584万人,死亡人口892万人如果每年死亡人口真的如《羊城晚报》所报道的有2000万,那么中国人口早就进入负增长了因为每年絀生人口只有1500多万。(原题:何亚福:非正常死亡人数居然是个谜)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