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省吴桥县宋门乡东宋门鄉埝高村村民我父亲高平金刑事拘留的情况做一下反映!请给予关注!谢谢各级领导们!过程:1995年年底,我村通过大队广播的形式号召村民承包我村的砖厂,由于砖厂经营不好无人承包,我父亲于1996年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了砖厂,承包期六年到期后继续经营,2004年我父亲通过法院拍卖的方式取得了砖厂的所有权2002年,我父亲又承包了砖厂南侧和东西两侧的废土坑和水塘合计575亩废地50亩,共计625亩汢地承包期25年,2027年12月底到期承包费共计15000元,分三年交清由于在我父亲经营砖厂期间,为村里归还了不少欠款村里欠我父亲的钱多於承包费,一直没有归还也就折抵了承包费。在我父亲承包经营期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养殖经营,2010年吴桥县宋门乡搞工业园区建设,需要对砖厂拆迁、平整村里和乡里与我父亲达成了协议,赔偿我父亲元并承诺于2010年内付清,我父亲依据协议进行了拆除和平整但村、乡却分文赔偿未给我父亲,2012年我父亲提起了诉讼但在政府的干预下,判决迟迟不发直到2017年我父亲才收到做出日期为2013年5月22日的判决书,而且在我父亲被羁押期间法院自认为判决有误决定重审宋门乡政府的领导骗我父亲把砖厂扒了以后就不给钱了,乡政府的领导通过四处活动给公安局施加压力强行让公安局人员插手经济案件,2018年9月18日公安机关突然将我刚刚从苏州回来两天的父亲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竟然是寻衅滋事这让人匪夷所思,我父亲没有事实违法行为凭什么平白无故就抓人,拘留期间我委托律师多次会见了我父親,通过律师了解公安机关在多达五次的提审中,只字未提如何的寻衅滋事而是围绕承包的土地不厌其烦的讯问.综上情况看来,宋门鄉政府的领导有违法行为希望上级领导可以严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谢谢各级领导我誓死也要给我父亲还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