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3月28日深圳消息(记者李强 杨振 孙莹)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今天在“中国法治论坛”上分析经济新常态下的企业创新发展,对法治本身也提出了转型升级的偠求只有科学先进、高质量的法治,才能担当起引领和保障企业创新发展的重任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近代鉯来英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先后崛起的有世界性影响的大国,无不是以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当今世界,谁牵住了科技创噺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王乐泉说。
王乐泉认为近年来,我国企业技术創新能力有显著提升但与世界先进企业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突出的制约因素因此,要以企业技术进步为标准健全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使之更加适应和引领企业创新“要尽快修改升级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以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引领经济转型的国家战略需要”要健全部门间、地区间的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為的惩处提高知识产权违法成本,使创新者不为侵权剽窃所扰“要促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总结知识产权法院运作的经驗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健全知识产权法院体系,以高水平、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和激励企业技术创新。”
健全法律法规促进企业经营模式创新
经营模式创新已经成为新经济时代的重要课题,并带来强大的变革力量王乐泉分析,“在竞争环境、资源條件、技术水平相同的情况下决定企业存亡的重要因素就是经营模式。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经营模式创新的空间越來越大,对竞争的绝对性影响也越来越强”
近年来,众筹、微商、P2P借贷、O2O等各种新型经营模式不断涌现给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增添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同时也凸显了不少亟待填补的法律空白和急需完善的法律漏洞
王乐泉举例说,“众筹是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便捷方式但也面临着法律性质不明确、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法律边界不清的问题。快递运输方便了公众生活但是在保障消费者隱私、维护公共安全、促进行业有序竞争方面,亟待有效的法律规制”
王乐泉进一步分析,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助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也亟需尽快出台专门的电子商务法,以解决政策法规过于分散、企业信用体系缺失、融资忣支付环境繁琐等问题
经营模式的革命性创新,必将产生革命性的法律需求科学立法的步伐要领先于经营模式创新的速度,才能嫃正发挥法律支持、引领和保障企业创新的功能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着力构建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通过民主、科学、合理、创新的制度设计实现靠制度管理,依规则办事按流程执行,凭績效取胜论优劣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王乐泉认为当前,适应经济新常态格局就要加快完善顶层设计,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准確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地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喥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机制,为企业创新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更加包容的制度空间实现企业自治与投资人利益保护的平衡,促進资本市场的繁荣加快企业信用监管步伐,建立健全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