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为藏语“舒适村”、“欢樂村”之意寓。吉隆之得名传说是公元 8世纪后期,赤松德赞从印度迎请莲花生大师入藏时大师一行途经吉隆沟(今吉隆镇一带),曾茬此住了一宿大师见此地山清水秀,风景明媚不胜感概,又溪谷中的河水洁白如乳溪底的卵石光润如玉,更是赞叹不已于是,在翌日临行之前,欣然命名此地为“吉隆”以表达其无限赞誉之情,“吉隆”之称谓遂流传至今在旧文中也写作“济咙”、“济隆”、“吉仲”等。
元朝时曾有官员到吉隆处理要事 1778年到1781年间,清朝中央政府曾派兵到吉隆抵御廓尔喀入侵西藏西藏和平解放前有宗嘎上宗、下宗、吉隆东宗、西宗共四个宗。1960年7月宗嘎上、下宗吉隆东、西宗合并成立吉隆县人民政府。属日喀则地区
2014年7月,日喀则撤地设市吉隆县属于日喀则市。
1961年底建立了吉隆区、宗嘎区、南扎尔区、东岸区4个区公所,尔后陆续建立了18个乡人民政府
1963年南扎尔区改名为贡当区、东岸区改名为差那区。
1976年分置上迈马公社和扎巴公社、卡帮公社;1978年建乃夏公社;1980年卡帮公社更名莎勒公社
1987年吉隆区改吉隆镇、宗嘎区改宗嘎乡、贡当区改贡当乡、差那区改差那乡、莎勒公社改莎勒乡、乃夏公社改扎乡。
1988年上迈马公社囷扎巴公社社合并建折巴乡
1995年,吉隆县辖1个镇、6个乡2个社区、40个:吉隆镇、宗嘎乡、贡当乡、差那乡、折巴乡、莎勒乡、扎乡。
1997年吉隆县辖1镇6乡,县政府驻宗嘎乡距日喀则市490公里。
1998年吉隆县辖2个镇、3个乡:宗嘎镇、吉隆镇;差那乡、折巴乡、贡当乡。
吉隆县全县轄2个镇、3个乡:宗嘎镇、吉隆镇、折巴乡、贡当乡、差那乡共有3个社区、40个村。县人民政府驻宗嘎镇
辖1个社区、6个村:宗嘎;普拉村、加木村、贡普村、拉龙村、夏村、沃马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