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n, 16 Dec 2007 02:18:38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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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罗密欧与朱丽叶,经典指数,750 这个被伟大的莎翁在四百多年前用喜剧的形式改变出来的爱情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部极富人文精神的爱***诗。几百年来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对象。在莎翁的笔下,爱情是超越一切的。甚至可以超越门第,地位,家族偏见等这些就是在今天还被普通的英国人所重视的东西。 当然,莎翁对于剧中男女主人公年龄问题上的处理,也是令人乍舌的。也许一百多年前的人们仍然不明白为什么爱情会那么早的降临在一对未成年的男女身上,而且是那么牢固,让这一对恋人能够抛开自己的生死。毕竟,当朱丽叶第一次坠入情网时的年龄,刚满十四岁。但是现在,人们不再会有以前的那种观念了,当人们看到恋爱的年龄越来越小的趋势一步步向我们逼近的时候,人们不得不佩服莎翁的预见能力,不管现在十四五岁男男女女,他们所正在经历的一切是不是爱情。 剧尾是全剧最精彩的部分,这一对相爱的男女,由于误会而双双失去了生命。这一幕在四百多年前维多利亚时代的城市剧场里,曾经让全场鸦雀无声,但是在今天,这样的结尾对今天的人们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其实她们是因为爱情而不是因为误会而失去生命的。对此感到惋惜,是没有必要的。 结论,残酷的爱情,任何伟大爱情的必由之路。
(二)维纳斯和阿都奈斯经典指数,750 在所有的爱情中,有得意者,就有失意者。这个来自于古希腊的爱情故事就是这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个美***都奈斯对自己所产生的爱情,一点也不比维纳斯对他的爱情更浅。唯一不同的是,维纳斯对他的爱,是任何社会都可以宽容接受的,虽然两者在身份和地位上有一点差别。可是阿都奈斯对于自己狂热的爱,却是难以被人理解。以至于后来人把他的这种行为叫做“自恋”(narci ism),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则被归为病态的一类。这对于这个美少年的本身是很不公平的。因为所有的爱,只要是爱,都不应该受到人们的冷落甚至不屑。 当然维纳斯对于这位美少年的爱,也是令人称道的,其追求的程度,迫不及待的心情,让现在很多高傲,自负的娇***们都无法理解。用一句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叫“做神仙做到她这个份上,还是不要做了”。 忘情的维纳斯遇见了无动于衷,铁石心肠的阿都奈斯,从她的角度上来说,是她爱错了人,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呢?爱情这个东西是不分什么对错的,她就是爱他,这没有办法。维纳斯把一切能用的办法都用上了,故事里对于情欲的描述,让我们今天的男女看了都有点觉得火辣辣,可是不要误会,这是维纳斯爱他的表现,与***无关这个故事还给我们后来的爱情文学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都奈斯爱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一个第三者,从更广一点的意义上来说,从那以后所有关于三角恋爱乃至四角,五角恋爱的文学作品都是来自于一个叫做“维纳斯和阿都奈斯”的故事。 结论,一厢情愿的爱情,总是伴随着一个人的快速毁灭和另一个人的慢慢毁灭。
(三)爱德华八世和辛普森夫人 经典指数,800 这是近代以来最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爱情故事,直到如今还被广为流传。在不列颠帝国将近千年的历史中,还没有一位国王会主动逊位。而他下台的原因却是为了两个字——爱情。这位使得他抛弃自己应有政治地位的女人,竟然是一位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 这件事在欧洲的上流社会眼里,无异于大逆不道。在当时的欧洲主流社会,人们还无法给这件事情以充分的宽容和认同。成千上万国王的支持者听到了收音机里传来的国王退位的声明,泪流满面地瘫倒在地。也许他们的举动里面还包含有对这份爱情极大的敬意,他们是怀着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看着自己爱戴的国王走下王座的。但任何事情就是这样,有一得必有一失。国王失去了他的王位和他的王国,得到了他最珍视的——爱情。 辛普森夫人后来以温莎公爵夫人的身份把自己丈夫的遗体送回英国,参加国葬。整个英伦三岛举国上下一片悲声。在那个时候,认同他们爱情的人,已经比几十年前要多许多了。人们把他们看作是为爱情献身的经典。现在想起来,没有他们的爱情,整个历史也许会被改变,现任的女王也许永远不会出现。为了爱情而抛弃王位的君主,从国家民族的角度来看,是不负责任,从人的角度来看,是把爱情当作自己毕生的信仰,是“人”这个概念的最完美的诠释。 结论,有代价的爱情,爱情的代价在蔑视爱情的人的面前是泰山,在珍视爱情的人的面前什么也不是。
(四)罗伊和马拉 经典指数 800 在伦敦的一座名叫华铁卢的桥上,一段美丽,哀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在炮火的轰鸣中悄悄地开始,同样,这份爱情最终也是在这个桥上走到了终点。其实这段爱情没有结束,永远也不会结束。 这段爱情从头到尾都是那么的完美,在这个故事里面,没有一个坏人,我们看到的都是好人。罗伊和马拉在桥头相遇的一瞬,伟大的爱情就开始了。罗伊在雨中望着上面的窗户,在他们的故事里,是点睛之笔。就在两个人在前往教堂结婚的路上,才互相问了对方的名字。一切看似那么的荒诞不经,但却是那么的合情合理。就是这一段闪电般成熟起来的爱情,却让一个人因为爱对方而献出了所有,让另一个人把这份爱情永远的放在自己的心里。 这个故事中的所有人,是宽容的,罗伊的叔叔,妈妈。不宽容的是一种无形的氛围,一种可以把人窒息的氛围。这种氛围牢牢地控制着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在无可奈何的看着残酷的现实一步一步走来。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马拉的死,恰恰就是这个故事中最动人的部分。正是她的死,才构成了这个故事的不朽,反之,马拉会成为又一个简爱,只不过马拉面对的罗伊,比简爱面对的罗切斯特更加浪漫一点,脾气更加好一点而已。而简爱的故事,实在不能算得上一个伟大,经典的爱情故事。我们把它叫做个人奋斗的经典之作还差不多,或者叫对于维多利亚时代教育制度以及门第观念的批判也行。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认为,婚姻应该是门当户对的。可罗伊和马拉的故事已经超出了门当户对的范围。如果我们把这位大作家从坟墓中唤醒,让他对魂断蓝桥的爱情故事进行一番评价,我想她也会感到很为难的,真的很为难。 结论,永远的爱情,无法长相厮守的爱情,才会是永远的爱情。
(五)爱斯梅哈尔达和撞钟人 经典指数 800 在阴森森的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撞钟人,被人们称之为野兽,那个为避祸逃到了里面的波希米亚女人,被人们称为美女。美女和野兽的爱情,本来就是一种不对称的爱情,并且反差如此之大,给人的直观感觉,并非像这个伟大的爱情故事一样,那么令人动情,令人回味。但是在几百年以后的钟楼里,当人们看到了两具抱在一起的尸体时,一份感动,对爱情的感动,不禁油然而生。美女和野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抱在了一起,并且永远没有分开。 撞钟人对爱斯梅哈尔达的爱,已经超出了肯为之献身的范围。也许在撞种人看见她的第一眼,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在了她的手里,随时准备为他在心中所爱的女人献出一切。虽然他知道也许这不会得到相应的回报,也许自己的死,只不过是像飞入大海的一片羽毛,只会无声无息,不会有人注意到。但幸运的是,他得到了对方的爱,并且是永远的。 也许这爱情不像其他的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一样,那么让人易于接受,那么完美。但这也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而且这个爱情故事还是那么的震撼人心,那么的超凡脱俗。大革命时代的人文精神,在这里一览无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即便是畜生一样的人,也有爱与被爱的权利。即使距离再远的两个人,也会有机会注视同一目标,也会被爱情的彩带,连在一起。 结论,最真实的荒诞的爱,也许爱这个字,本无所谓什么荒诞和真实,只要是爱
(六)幸子和光夫 经典指数 850 八十年带上半叶,风靡了整个华夏大地的故事,从拖沓窘长的剧情中可以看出,这部电视剧主要所讲的还不是关于爱情,而是更加注目于亲情。剧中两人相爱,只是为了今后的亲情悲剧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尽管这个铺垫很巧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很残酷。好像是要逼着人们在爱情和亲情之间作出一个选择,这样的选择,对人类来说,是勉为其难的。所幸的是编剧在关键时刻,让幸子悄悄地死去,解除了我们的为难。我们的思想,在跨越人类道德最终底线的那一刻,被编剧生生的拉了回来。 光夫和性子的爱,在当时人们的眼里总是会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就是,在两人得知他们是兄妹的时候,他们的爱情一下子转变成了兄妹之爱。还有一种就是,他们的爱是真正的爱,只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办法处理,所以只好让其中的一个人死去。幸子最后在飘满樱花的湖中小船上,在光夫的怀里静静的死去,也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他死在自己哥哥的怀里,一是他死在自己爱人的怀里。可叹的是,当时抱前一种观点的人,占到了绝大多数。 其实,爱就是爱,不会转化为其它的什么。这一对男女,没有人会怀疑是天生的一对,即便在真实生活中,这两位演员也是一对夫妻。这就是编剧的可恶之处,他把任何条件都设定为对爱情的发展有利,唯独把一个条件定死了,这是先天的,后天努力所无法改变的。那就是,他们是兄妹。 可怜一对相爱的人,他们为了爱情付出了很多,但没有多少人会理解他们,只有把那一份真挚的爱情藏在心底,一个辞世而去,一个面对一汪秀丽的湖水,回味着逝去的爱情。 结论,不可能的爱情,我们的这个社会还需要进化,我们要思考一下,道德和爱情,谁能超越谁。
(七)梁山伯与祝英台 经典指数 900 这是个在中国民间流传最广的爱情故事。某种程度上,还是被今天的一般人在爱情心理上所认同。不过今天的按男女们不会像那时候的梁祝那么的傻,竟然会坐以待毙,双双化蝶。在一个互联网和移动***盛行的现代社会,男女之间的交往不会再像古代社会那么困难,那么的低效率。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也不会象过去那么脆弱。我们直到今天还是能够感觉到当时的那一对男女在相思时候的痛苦。其实这种痛苦在你回味的时候是很甜蜜的,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代价所获得的收益,也是任何东西所无法代替的。现代男女的爱情故事之所以没有办法成为伟大的爱情,就是他们付出的太少,绝对不肯为之献身。毕竟,生命,是现代人可以付出代价的底线,不是可以轻易超越的。 这个故事中的求爱手段,也是让我们感到兴奋的地方。女主人公女扮男装,用一些景物和实物来进行比喻,向男主人公求爱。这一段故事的描写,是人们最津津乐道的。因为这不管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超越了故事发生的那个时代所能包含的一切特征,有一丝淡淡的现代主义的味道。浅薄的研究者,会从中得出一个里面有同性恋倾向的描写。更深一步来想,这就是爱情的伟大力量,可以超越一切时代和观念的束缚,让人们作出不被当时社会理解但能被后代津津乐道的事情。 画龙点睛之笔,就是里面的化蝶。卑微的生命往往代表着自由。向往爱情和自由的人们,往往会这样去做,因为这两点,就是他们的生命。 结论,无奈的爱情,只能在另外一个世界中寻找他们爱情的延续。
(八)莫瑞尔和保罗 经典指数 900 没有人会否认母爱的伟大,但母爱是单方面的。如果母爱可以得到回报,那也只能是来自儿女的儿女之爱。但劳伦斯在“儿子与情人”中,对这一观念进行了强有力的挑战。没有人会否认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家,也没有人会否认弗洛伊德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但能够对这部作品所讲述的故事公开表示认同的,恐怕远远不如对这部作品进行研究的人多。 莫瑞尔太太把自己身上涌动的激情,倾注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自己也从儿子的身上,获取从自己丈夫身上得不到的爱情感觉。对于这位莫瑞尔太太来说,在她心底里,早已把自己的儿子当作自己理想中的爱人,她照顾他,抚养他,所做的一切,都超出了一位母亲所能做的一切。她是真正把自己的儿子当作了自己爱的对象,这种爱,不是单纯的亲情之爱,更大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爱情的体现。而保罗,也在心目中把自己的母亲当作了自己的爱人,以至于他觉得,只要他母亲在,他在次生就不可能找到自己的爱人。因为这个爱人就在他身边,那就是他的母亲。 在这部争议很大的作品里,人们探讨的更多的是心理层次和社会层次方面的东西。很多的时候把融在里面的爱情,解释为一种情节(Odipu Complex),这个源于古希腊的英语词汇,虽然历史很悠久,但却让人们研究了几千年,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真正的结果。也许人类不敢正视自己身上存在着的和现实社会不协调的东西,也许这个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定势,没有人能够去打破。我们只有沿着自己为自己设定的道路,走下去,永不回头。 结论,最有人伦的不伦之爱,这是一种爱情,最起码也要算是爱情之树上的一个分叉。
(九)刘欣和董贤 经典指数 950 断袖之癖,是我们在大一点的时候所学到的一个成语。从字面上来看,十分的隐晦,不去做一番考证还真是不能明白其中的真意。刘欣,这个西汉王朝的昏君,竟然是一个至真至爱之人,在两人同榻而眠的时候,当他有要事要离开时,董贤的身体压住了他宽大的袖子,他不忍吵醒自己的爱人,断袖以离去,这一分细致,对爱人的那一份真爱,足以使任何时代的任何人,都感到汗颜。当然他的另一半,董贤,也是一样,他在哀帝刘欣死去的第二天,就在家中自杀,死的时候,他还保留着哀帝留给他的玉玺。不幸的是,这一对恋人是两个男人,也就是被我们今天很多所谓的正人君子所不齿的同性恋。 我们现在的很多人,一看到断袖之癖这个成语,都会理解成为不太好的方面,而忽略了其中对爱情的诠释。没有什么人规定了爱情是属于异性之间的专利,同性之间的爱情也许会更加真挚,更加荡气回肠。刘欣和董贤,就是属于这种爱情的代表。 爱之真,情之切,试想我们今天,即便是在异性之间,能对对方如此体贴,如此忠诚的爱侣,也并不多见。这就是源于爱的举动,这举动背后的动力,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爱情。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同性之爱已经不是一份年青的爱情,从古希腊人对与同性之爱的宽容态度,到中国大唐盛世时人们口无遮拦地对此进行谈论并亲身实践,直到现代西方国家从社会观念方面,法律方面,对此所作出的宽容调整,我们可以看出,这不是一种属于畸形的爱情,只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同,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 刘欣和董贤的故事,是许多的爱情故事中,应该属于伟大的爱。 结论,同性之爱,也会是动人的,伟大的,催人泪下的。
(十)美人鱼和王子 经典指数 1000 这个来自于北欧的爱情故事,当然是一个最简单的爱情故事,但却是所有的爱情故事中最为不朽的。我们可能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故事。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只是很为那个小美人鱼惋惜,我们并不知道人生,包括爱情,本来就是一场残酷的循环,总是要有人去做我们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一个人,爱一个人,竟然能够不让他知道,承受着爱他所带来的一切痛苦,还要承受他的漠视,承受着他去爱别的人,最后还要为拯救她所爱的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样的爱情,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幸亏这位可敬的丹麦人描述的只是一个童话中的故事,否则我们这个世界,可真的是进化到了一种极高的境界。 大海是蓝色的,这种蓝色,有一种别样的情调。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催生出这样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总是理所当然。小美人鱼美丽的脸上,除了苍白之外,还有对爱人的挂念。她修长的美腿上,除了为爱流出的鲜血以外,还有为爱不顾一切,迈出的艰难步伐。 这个故事,是经典中的经典。我们不能指望在这个世界上会出现哪怕一个可堪与之媲美的爱情故事,尤其是现代。但那毕竟是我们的一个理想,这种理想总是在我们的前方闪耀,指引着我们在爱情的海洋上前进的道路。 结论,为爱献身的爱,能够为爱一时献身,是一种境界,能够为爱长久献身,是一种神奇。 ( Sun, 16 Dec 2007 01:50:41 +0800 )
Description: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请文明用语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 Sat, 15 Dec 2007 01:06:44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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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i, 14 Dec 2007 19:20:26 +0800 )
Description: 吸血鬼被上帝诅咒,只靠吸食人血维生,永远不能见到阳光,一被阳光晒到就会变成尘土消逝,所以吸血鬼总是在夜晚活动,猎捕那些迷失在月亮下不幸的旅人。 有一天,一位天使来到凡间。 她的容貌端庄秀丽,比任何天使都还要华贵,是上帝最心爱的一个孩子。而她来人世的目的是为了传达神迹。天使治愈无数人的疾病,即使是濒死的绝症,只要被天使的手轻轻碰触,马上就可以复原。 吸血鬼也听到了这个消息,他乔装成一般的平民,前来求诊。天使对这名半夜出现的访客非常吃惊,当然她一下子就看破了吸血鬼的伪装,但是她也对吸血鬼的大胆感到兴趣。 「请问您找我有什麽事呢?」天使好奇地问。 「我生了一种不能见到阳光的病,请你医治我。」吸血鬼这麽回答。 「因为这种疾病使我不得不藏匿在黑暗的地方,但是一次也好,我很想看看早辰朝阳的美丽。」 这无异是无理的要求。因为天使的法力再大,也不可能改变吸血鬼不能晒到太阳的事实,因为那是上帝给的报应,是一种只要吸血鬼还存在於世界上就不会停止的惩罚。 「对不起,我无能为力。」 「一次也不行吗?」 天使忽然觉得吸血鬼懊恼的样子很可怜,她安慰着对方。 「虽然我不能让你亲眼看见,可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形容给你听。」 吸血鬼被天使的提议打动,他们约定好等下一次天空升起上弦月的时候,在吸血鬼匿居的城堡见面。 时间倏地流逝,天使准时赴约。她坐在吸血鬼的身旁,以温柔的声音述说太阳空升的情景。 当他们要分别的时候,吸血鬼又对天使说。 「请原谅我再次向你祈求,但是一次也好,我很想看看正午艳阳的美丽。」 善良的天使仍然无法实现吸血鬼的愿望,她又和吸血鬼说好下个上弦月夜时的相见约定。 「虽然我不能让你亲眼看见,可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形容给你听。」 到了约定的时刻,吸血鬼正襟危坐,等待着天使的到来。 天使沐浴在月光下,圣洁的翅膀闪闪发光,像穿了一件银色的披风那样,炫烂的光彩令吸血鬼转移不了视线。 天使又坐在他的身旁,述说太阳当空的情景。 她那无比纯洁的微笑使得吸血鬼着了迷,因此吸血鬼不禁第叁次开口。 「请原谅我再次向你祈求,但是一次也好,我很想看看黄昏夕阳的美丽。」「虽然我不能让你亲眼看见,可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形容给你听。」 吸血鬼和天使相视而笑,这次不需要承诺,他们都有了在下个上弦月夜相见的默契。 彼此都在心里期待着下一次见面,彼此都希望月亮快点变成一弯上弦月。终於盼到的月夜那天,天使照样坐在吸血鬼的身旁,述说太阳没落的情景。 这样的话题告一段落时,吸血鬼怀着忐忑的心情说。 「谢谢你亲切地告诉我这些事,如果可以,你愿意再答应我一件愿望吗?」 「我尽力而为。」 「我想再和你见面,我觉得只要能和你在一起,阳光就不算什麽了,不管是朝阳,艳阳,或是夕阳。你比太阳照耀的白昼更美丽。」 天使为他这个要求稍稍皱起了眉。 「我很希望能达成你的愿望,不过我明天就结束人间的任务,必须回到天堂去了,再也不能来这里跟你见面。」 吸血鬼听到天使委婉的拒绝後,只得勉强地露出笑容。 「……这样也好,比起这里,天堂想必是非常明亮温暖的吧。」 谁叫我是生长在黑暗里的魔物呢?对这短暂的邂逅就应该满足了。 「对不起。 天使很抱歉地离开了吸血鬼的住处,她回到了本来属於自己的天堂。 上帝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心爱孩子脸上的异样,他问。 「孩子啊,你在想什麽?」 天使的心里想的不外乎是那个孤寂的吸血鬼。 「我在人间遇见了一个吸血鬼,他非常渴求阳光。从他的眼神里我可以看得出来,他过得很寂寞,数百年都活在距离人群很远很远,而且很伤心的黑暗里。」 天使试着向上帝剖析心里的想法。 「因为这样,我实在很想帮助他。想靠近他,跟他说说话,当我说以後不能再见的时候,我知道他在身後用很不舍的目光送我离开。」 「把他忘了吧,这不是值得你念念不忘的事。」 上帝对天使吩咐,他彷佛已经预见了未来将会发生的事情,而再叁叮咛。 「遗忘他,否则你会承受更大的痛苦。」 天使乖巧地听从了上帝的指示,她决定不再去想有关吸血鬼的事,她来到天堂的深处,静静地隐居起来。 日子很安稳的过去,只是偶尔天使会没来由的心痛。 而人间的吸血鬼也是如此。 天使明明对自己说过不会再来,吸血鬼仍旧在每个上弦月夜痴痴地等待。 「也许他会意外地出现也不一定。」 吸血鬼喃喃自语,可是他的等待换来的却是反覆地失望与打击。 渐渐地,吸血鬼变成每天每天的等待,他幻想或者天使曾经来过,和出外猎食的自己在无意间错过了。他不再出门吸血,魔力也越来越弱,像是在消耗生命一般等待着天使降临。 其他的天使得知了这个吸血鬼的惨状後,纷纷向上帝报告。 「天空不可能同时出现太阳和月亮,如果他们非要在一起,天使就必须永远地陪着对方被禁锢在黑夜里。」 上帝不忍让心爱的天使陪着魔物活在暗无天日的世界,他下令众神不可以接近那位隐居的天使,也不得把吸血鬼逐渐灭亡的事实透露给他。 日子很快就无情地过去了,吸血鬼的力量孱弱到连夜晚都无力外出的地步。 魔力耗尽之後,吸血鬼就会沉睡,一直睡到力量被月光补足为止。 这段期间他完全没有知觉,也不会作梦,他会继续安静地睡着,如果时间不能带走什麽,睡眠或许可以淡化掉一些物质,至少吸血鬼能把想念天使的时间,用睡眠来打发。假使有教士放火烧了他的躯壳,吸血鬼也不会感到痛楚,就此烟消云散地灭去。 他不怕毁灭,怕的是再也不能见到天使。 他用空洞的眼神凝视着夜空,自己日夜不停思念的人就在那片天空的最上层,那里是神圣的领域,不是他这种不洁的魔物可以妄想进入的地方。 天使现在正在做些什麽呢? 大概正用优雅的姿态弹着黄金制成的竖琴,愉快的和其他天使说话吧。 不知道他会不会记得,曾经坐在自己身边的那叁个上弦月夜? 可能对天使而言,那只是一件任务过程里的小插曲,但对吸血鬼来说,那叁个黑夜里他所得到的幸福,已经足以抵销过去数百年来不断忍受着的寂寞煎熬,有了那叁个回忆,叫他再度过数百年的孤单也无妨。 遗憾的是……自己恐怕没有再撑过下个百年的魔力。 吸血鬼深切的悲哀,同样也传达到天使的心里。 深入简出的她在天上看着太阳和月亮的运转,天使常常莫名其妙地低声哭泣,她觉得自己体内好像永恒的失去了一种东西。 怎麽能简单的说忘就忘呢? 太过净白闪亮的天堂,周围都是穿着鲜艳衣服的天使,温柔是假的,微笑是假的,宁静也是假的,一切都让他难过的想哭。 忧郁的吸血鬼,现在是否正望着月空想念着我呢? 长久居住的黑暗是唯一能保护他的薄膜,他其实是如此脆弱,如此空虚的,然而自己却背弃了他,背弃了那个比任何人都还渴望救赎的吸血鬼。 天使的眼泪飘在地上,变成一场伤心的雨在人间下着。 「我想见他。」 天使这麽下了决心,可是没有上帝敕令的她是不能擅自下凡的,她只好偷偷地从天堂的边界溜走,没想到正要逃离的当口,上帝显现在她面前。 「我的孩子,你为什麽要离开这里呢?」上帝分析着後果。 「一旦你去了吸血鬼的身边,就再也不能回到天上了,而且会被狂信者视为黑暗的敌人般攻击你,那是很可怕的。」 「那就让我变成黑暗里唯一的光吧,至少可以照亮他。」 「你无论如何也不能遗忘他吗?」 「如果他放弃等待我的话,我会遗忘他的。」 「……」 上帝沉默了,他心疼天使的坚决,也叹息天使的不幸。 「让我祝福你吧,孩子。虽然你不能再回到天上过着安宁的生活,但我允许你在承受不了时可以把身上的翅膀拔起来,那时我会给你永远的平静。」 於是天使慢慢在人间降落。 那天正好是上弦月夜,当吸血鬼看到天使从月亮的光晕里飞来时,憔悴的他甚至高兴地跳了起来。 「你会留下来吗?」 「除了你身边,我已经哪里都不想去了。」 天使一边流泪,一边拥紧了对方。 他们就开始了这种奇妙的同居生活。 吸血鬼的魔力耗弱到夜晚也不能走出棺木的程度,天使只能在他身边守护他,在夜晚吸血鬼苏醒的片刻里说话给他听。 「我一无所有,你知道的。在遇见你之前,我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为我存在的事物,可是因为你,我看到了以前从来不曾看过的风景。」 吸血鬼後来这麽对天使说。 「风景好美,可是我却很不安,太过幸福了,对我这个魔物来讲是不允许的。我不知到沿路的风景将会通往何处,也许幸福会突然中断在转角处的地方。」「你会害怕吗?」天使牵起吸血鬼冷冰冰的手。 「我怕失去你,也可以说,我觉得最後必然会失去你,永远地失去,我怕那一天来临。」 「我不会离开你。」 「如果离开的是我呢?」 「你会吗?」 「不会,我如果走了,留下不能回到天堂的你该怎麽办。」 「我们的手要一直牵着,不放开。」 天使亲吻吸血鬼的手掌,再把吸血鬼的手覆盖在自己脸上。 某日,有一个小孩迷路闯进城堡,天使把他送回城镇里的家,从此天使居住在城里的消息就传开了,许多的朝圣者和教士都蜂涌而至,其中也有向天使求诊的病患。 天使只开放白天的时候看病,她并不理会朝圣者或是教士。一位碰壁的朝圣者就趁天使行神迹时跑到城里乱逛,她发现了吸血鬼的存在。 一时间谣言四起,有人说这位天使竟然跟魔物住在一起,可见她不是什麽好东西,也有人说天使是为了净化魔物,才会跟魔物共处一室。 城镇里高官们私下决定,因为慕天使之名而来的观光信徒使得他们赚取了相当多的利益,所以不管用什麽手段都要抹灭掉这个魔物,他会造成天使的污点。他们派遣教士潜伏在城堡四周,再用计诱出天使。 「不好了,房官大人生了急病,请您马上过去一趟。」 天使眨眨眼,直觉有种奇怪的违和感,但他仍随着侍从离开城堡。 城里的吸血鬼被持着十字架和木桩的教士团团包围,他们吟唱着刺耳的咒文,迫使吸血鬼醒来。 这是怎麽回事?虚弱的吸血鬼从沉睡中清醒,他使劲咬开教士们的喉咙,杀出一条血路。 天使呢?被这些人类带走了吗?他在哪里,会不会有危险? 吸血鬼逃避着追捕者,毕竟地形他非常熟悉,很快他就躲藏在一个被厚重窗裹住的黑暗角落里。 「魔物呢?」 「逃得真快!」 教士们的脚步声在他身边来回奔跑着。该死的人类!要不是现在是白天,我会让你们通通死得很难看。 吸过人血的吸血鬼多少恢复了一点往日的锐气,他计划着等天黑之後要如何带着天使离开的路线,忽然,吸血鬼发觉远处有个小孩正傻傻的走近自己。 只要吸了这个孩子的血,我的力量就会更加强壮……他无声地窥视着幼童,幼童也离自己越来越近。说时迟那时快,他一把将小孩的嘴捂住,拖进黑暗处。 「呜~呜~呜~」 近看这个孩子,吸血鬼认出他就是天使曾经照顾过的那个迷路小童。如果杀了他的话,天使会难过的吧……想到这里的吸血鬼松开了手,小声说。 「你走吧,我不杀你。」 那孩子双眼圆睁,不敢相信自己这麽幸运,他连滚带爬地逃走,但是下一瞬间,那孩子像变了个人似的恶狠狠地回身瞪着吸血鬼。 「你是亵渎天使的魔物,杀了你是我送给天使最好的礼物!」 孩子使劲地掀开窗,完全来不及反应的吸血鬼被整个曝晒在阳光下……天使的心口忽地被揪紧般地疼痛了起来,他痛苦的蹲在地上,侍从惊慌地问。 「您,您没事吧?」 天使强烈地意识到发生了什麽大事,她急忙地掉头,轻盈地展翅飞回城堡,被留下的侍从着急地叫嚷,他也暂且不管了。 城里像举行了一场大型的庆功宴那样,一个孩子被众人高高抛向天空,再被接住,他们大声欢呼,赞美那孩子勇气和胆识的词句如流水般从他们口中吐出。 「应该颁一个勋章给你啊!」 「真是我们的光荣,守护了我们全镇的小英雄。」 「啊!天使!」 有人发现到天使不知何时已呆然地站在一边,他们捧着那孩子,让他坐在肩头上,一齐涌向天使邀功。 「这个孩子除掉了魔物啊!」 「请天使给他祝福吧!」 「这可是神圣之力战胜魔物最值得纪念的一刻,我们要立碑纪念才是。」 天使排开了众人,她飞奔至庭院中央用红丝线围绕着的一堆尘土旁,脑中轰然一声巨响…… 「我生了一种不能见到阳光的病,请你医治我。」 「……这样也好,比起这里,天堂想必是非常明亮温暖的吧。」 上帝啊,吸血鬼是多麽期盼阳光的照耀,而阳光又回报了他些什麽? 天使放声哭了出来,大家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除了你身边,我已经哪里都不想去了。」 哀恸地环视众人一周後,天使伸手用力地拽下身後的洁白双翅。大量的鲜血喷出,溅红了那些尘土,天使俯在尘土上,再也没张开过眼睛。 风沾染了天使的情绪,狂乱地将红色尘土吹得漫天飘扬。 或许眼睛里跑进了这些沙粒的关系,围观的人们散去时都流下了眼泪。 如果永远真的存在…… 就让我爱你……在永远的每一天…… 如果永远不存在…… 就让时间停下来……在我爱上你的瞬间……
( Fri, 14 Dec 2007 19:19:00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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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司马相如与卓文君 入选理由:之所以让司马相如和卓文君排第一位,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在那个礼教扼杀人性的年代敢于冲破世俗的藩篱做了中国文史上最终幸福的一对,更重要的是他们为后人留下了众多余香依旧缭绕的典故,。 司马相如是西汉有名的辞赋家,音乐家。早年家贫,并不得志,父母双亡后寄住在好友县令王吉家里。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是当地的大富豪。卓如君当时仅十七岁,书上形容如君的美貌:“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更兼她善琴,文采亦非凡。本来已许配给某一皇孙,不料那皇孙短命,未待成婚便匆匆辞世,所以当时如君算是在家守寡。卓王孙与王吉多有往来。某日,卓王孙在家晏请王吉,司马相如也在被请之列。席间,免不了要作赋奏乐。司马相如得知卓王孙之女如君美貌非凡,更兼文采,于是奏了一首《凤求凰》。卓如君也久慕司马相如之才,遂躲在帘后偷听,琴中之求偶之意如何听不出。两个人互相爱慕。但受到了卓王孙的强烈阻挠,没办法,两人只好私奔。后回到成都,生活窘迫,如君就把自已的头饰当了。开了一家酒铺,卓如君亲自当垆卖酒,消息传到其父耳中,卓王孙没办法,还是面子重要,只得送了一大笔钱给他们。
NO.2:陆游与唐琬 入选理由:凄美绝伦的爱情故事。 《钗头凤》 紅酥手 黃藤酒 滿城春色宮牆柳 東風惡 歡情薄 一懷愁緒 幾年離索 錯!錯!錯! 春如舊 人空瘦 淚痕紅浥鮫綃透 桃花落 閑池閣 山盟雖在 錦書難託 莫!莫!莫! 唐婉是一个极重情谊的女子,与陆游的爱情本是十分完美的结合,却毁于世俗的风雨中。赵士程虽然重新给了她感情的抚慰,但毕竟曾经沧海难为水。与陆游那份刻骨铭心的情缘始终留在她情感世界的最深处。自从看到了到了陆游因为彼此交错的感情而题的《钗头凤》词,她的心就再难以平静。追忆似水的往昔、叹惜无奈的世事,感情的烈火煎熬着她,使她日臻憔悴,悒郁成疾,在秋意萧瑟的时节化作一片落叶悄悄随风逝去。
NO.3:李香君与候朝宗 入选理由:一个才子与佳人的典型悲剧。一种中国式的追求幸福与现实冲突时的悲哀。 明末清初的艺妓李香君,色艺双绝又铁骨铮铮。她敢将曾为三品朝官依附阉党魏忠贤的阮大铖送来的金银珠翠摔却一地:“脱裙衫,穷不妨;布荆人,名自香”!她面对淮扬漕抚田仰的逼婚,凛凛然回绝竟以头与廊柱相撞,立志守节。可在那国破家亡的明末清初,李香君与候朝宗又如何能恩爱相守?只能是“凭栏远眺,把盈盈秋水,酸风冻了”……香君最终遁入栖霞空门。
NO.4:瞿秋白和杨之华 入选理由:偶像之一。 从《多余的话》开始认识 瞿秋白,他不仅仅中国***早期领导人之一,也是一位浪漫主义文人。一位真正的拥有立世之道,远比我们现在的文人娇媚做态具有意义的多的文人。他与妻子的爱情生活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却依旧卿卿我我。 1935年2月24日,他在福建省长汀水口被国民党军队逮捕。面对敌人的威胁利诱,他坚贞不屈,写下了《多余的话》等诗文。 6月18日上午10时瞿秋白在福建省长汀县西门外英勇就义。 所以奉为愤青联盟的集体偶像。
NO.5:鲁迅和许广平 入选理由:绝对够资格。 鲁迅幼年丧父,母亲独自支撑一个家庭。鲁迅极为孝顺母亲(他和周作人的决裂,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周作人的妻子虐待周母,而周作人竟然视若无睹)。所以,当他得知母亲骗他回国娶亲的真相后,鲁迅也没有拒绝。鲁迅说过,与朱安结婚是母亲送给他的一个意外的礼物,是母亲在娶儿媳妇,“我只能好好地保养她供养她,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和朱安的名义婚姻一直持续到鲁迅去世。 与许广平的相爱后,鲁迅既不愿因为离婚而让母亲伤心,又不想委屈许广平,只得对外宣称许是他的助手。即使在二人的关系公开后,许广平也坚持二人是同居关系,仍把周夫人的名号留给朱安。 看过萧红怀念鲁迅的散文,我想很少有人不会被鲁迅和许广平的真挚情感所打动。 上海沦陷后,许广平曾被日本人关进监狱,要她交出鲁迅的手稿和一些爱国人士的名单,遭到了许的拒绝。许为此受到了酷刑折磨,日本人甚至威胁要将许裸体示众。后碍于鲁迅的名望和地位,日本人终究没有敢这样做。 在国际友人的帮助下,许被释放,但已经落下了一身的病。 建国后,宋庆龄曾劝许广平再嫁,许坚决拒绝了。 几十年后,许广平和鲁迅的孙子找了一个台湾女孩,并定居于台湾。 我曾经看过鲁迅的重孙女上过台湾的一个娱乐节目。绝对大家闺秀的气质。非常惹眼。好像是吴宗宪主持的。
NO.6:徐志摩和陆小曼 入选理由:看了《爱眉小札》就知道了。连愤青都受不了。 忠厚柔艳的小曼,热情诚挚的徐志摩,遇合在一道,自然要籍发火花,烧成一片。(郁达夫) 不想多写,关于他们的评论有褒贬。不过我最尊重的一位老师评价过他们。 说一个才女抽了鸦片那就什么才气都浅淡了。
NO.7:吴祖光和新凤霞 入选理由:那个疯狂年代的感人爱情。 祖光先生出身书香世家,少年得志,其高深的文化修养和传统书法的深厚功力,都使他的书道极具中国文人的灵韵,其作品以书写自己诗词为言,南韵北气,古貌新法,才华横溢。早年拜其父好友、书法大师沈尹默为师,从王羲之、欧阳询入手。临摹于古人,而不拘泥于古人,自成一体,幽俊、飘逸、沉雄、大度,是真正大师级人物。(国学网评论) 新凤霞,一代评剧皇后,是经历了新旧两个中国的世事沧桑,红极了近半个世纪的戏曲艺术大师。 他们两位大师的东西都没有看过。文革是个疯狂的年代老舍自杀巴金写过让他后悔一生的虚伪文章。不过在文革中也留下了许多让现在的糊涂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两位大师的爱情故事从反右开始,吴祖光和新凤霞受到冲击,在文革中,新凤霞被毒打致残,此后在轮椅上度过余生。祖光先生一直不离不弃的照顾其一生。1998年新凤霞去世。吴祖光伤心过度,健康状况急剧恶化。2003年吴去世,骨灰和新合葬
N0.8:沈从文与张兆和 入选理由:他们是典型的执子偕老的典范 沈从文去世7年后,张兆和在《从文家书》的后记中写道:“……从文同我相处,这一生,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后来逐渐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压,是在整理编选他遗稿的现在。过去不知道的,现在知道了;过去不明白的,现在明白了……越是从烂纸堆里翻到他越多的遗作,哪怕是零散的,有头无尾的,就越觉斯人可贵。太晚了!为什么在他有生之年,不能发掘他,理解他,从各方面去帮助他,反而有那么多的矛盾得不到解决!悔之晚矣。” 2003年2月,沈从文先生的百年诞辰纪念日刚刚过去不久,张兆和就去了,与沈先生重逢去了 。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让愤青都感动的欲语无言的一段话。 从文先生能够写出那么多优美的大作。我想都是因为对爱妻张兆和的无限眷恋和深重爱意吧。
N0.9:三毛和荷西 入选理由:一生情痴恨几许。 虽然荷西的死以及三毛的自杀故事在如今泛滥成灾的媒体上面,变成本应不该是谜的迷题。 但是他们的爱情方式却让我觉得是一个迷,我很喜欢他们的漂泊状态。却不太喜欢用死亡来验证或者终结一些事情。
( Tue, 11 Dec 2007 01:18:39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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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妻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即使喝下奈何桥边那碗遗忘前世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
——题记 在新婚之夜,我突然问了丁宇这样一个问题:“阿宇,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直至死亡。如果可以让你选择,你希望自己最终的归宿在哪里? 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大喜的日子问这样的问题,太煞风景了。 果然,丁宇沉默了。 我正想出言挽回时,丁宇却开口了。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这样,即使要喝下奈何桥边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找到你。”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神色。然而,丁宇的话中所透出的认真与坚决,却让我感觉到一股巨大的震撼冲击着灵魂。 是的,那时,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丁宇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我不知是否因为这样的性格阻碍了他,至今仍然在一家公司里当着一名普通的职员。当初结婚时,很多朋友都不理解我为何会选择他,毕竟,他一个月的薪水仅及我的四分之一。然而我始终执着的认为那颗温柔的心能抚平我每日的辛劳。 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可我们都没有怨言,用丁宇的话说:“房子和面包总有一天会有的。”尽管我也想住进一栋漂亮的房子中,但这个物价颇高的城市让我只想先安排好每日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悲哀。我曾经相信平淡才是爱的真实内涵,可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模式,让我开始心生厌倦。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的乏味让我对它未来的走向逐渐迷茫起来。 我多么希望丁宇也能感觉到,或者这样,他会做一些改变。但丁宇却似浑然不觉,每日如常。丁宇的文笔不错,还发表过一些小文章,所以,下班后总喜欢伏在桌上写写画画的。我想让他能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却总未见成效。长久下来积累的对婚姻的迷惘和悲哀让我的心逐渐麻木和封闭起来,再也感觉不到一丝丁宇的爱。 许勇就是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 公司搞了一次晚会,我独坐在舞池边品着红酒,百无聊奈之际,一个中年男人邀请我跳支舞。 晚上已经有很多人来向我发出过邀请,但都被我以各种理由婉拒了。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似乎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中年男性,特别是那种事业成功者特有的魅力,让我无法拒绝。 乐曲声中我和他轻轻拥舞在人群中。迷幻的灯光让我一时间有些晕眩。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到:“陈冉!对吗?企划部的。” 我小吃了一惊,抬眼望着他。这个男人个子不是很高,大概只有1米76左右,然而那股气势却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 “很奇怪是吗?如果连手下员工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怎么混啊!”他轻佻的语气却使我心中一紧,疑惑下,我张口就问:“你是……” 恰在这时,一支舞曲结束了。他拥着我,附耳轻言:“我叫许勇。你是今天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说完,翩然离去,只留下我愣在那里。 这个男人,就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而我,竞是今晚舞会中唯一和他共舞的人? 一丝虚荣的满足悄悄爬上了我的心头。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推开家门,丁宇仍然在伏案疾书。见我回来,丁宇把书稿都收了,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碗面出来。 “老婆,累了吧?这碗是你最吃的……” “鸡蛋肉丝面,对吗?”我打断了他的话。丁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结婚这么久,他还是像刚恋爱那会一样,经常用这个动作来表示他的不知所措。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但今天总觉得自己像做了贼似的,脱口又说:“你除了会写写字,下个鸡蛋面,你还能做什么呀?” 丁宇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有些愧疚地望着他手中那碗兀自热气腾腾的面,轻声道:“对不起,宇,我可能是太累了。” 丁宇也把表情放松了,柔声问我:“那,要不就早点休息?” “嗯。”我点了点头。 晚上睡觉时我头一回背对着丁宇,当他自后抱住我时,我轻轻地挣了一下。 丁宇的手臂一僵,缩了回去。 我没有说话,黑暗中,脑海里一直出现着许勇那浑厚而潇洒的身形。 平淡的日子有持续了一个星期。 这天正好是周末。刚下班,许勇给我打来***。我一点都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毕竟,他是我的上司。 到家时丁宇兴致盎扬地说两人一起去湖滨公园,因为从今天起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歉然说道晚上同事约着一起聚会。看得出丁宇很失望,但转而他有笑说玩开心点。 皇伦饭店是本市一座很有名的四星饭店。能在这里经常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刚到门口,就看见一身藏青色西服的许勇立在那里。 我随着许勇步入大堂时,被眼前的华贵震住了。迎面正中央是一个彩色喷泉,喷泉背后的一个小圆台上,一位优雅的女琴师正弹奏着舒缓的乐曲,两边的餐桌上,尽是一些衣着高档时尚的男女。 下意识望了一眼自己那已是退出流行的着装,我不禁暗生惭羞。 我们在大堂一株棕榈树后的空位上坐下。这个地方视线很隐蔽,坐着可以窥见整个大堂而从外面却不容易看到里面。 几杯红酒下肚,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许勇端着杯子,含笑问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只请你跳舞吗?” 我不解。 因为你独自坐那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更是不解了。公司里美女如云,我想自己并算不上最出色的。 “我挺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美丽的妻子,是不会让她在这样的青春里把双手变粗糙的”。 许勇话中的意思让我有些慌乱。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对你说着这种暗示性的话语,让我突然有了一丝害怕。至于到底在怕什么,在那一刻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几乎是有些挣扎地说道:“不,许总。我丈夫是个很称职的男人。” 许勇竟然笑了出来:“你在自欺欺人!一个在幸福中的女人,是不该有你那样无助而茫然的眼神!它让你美丽的双眼失去了应有的神采!” 在当时,这番话重重击中了我的心事,我像一个孩子般伏在桌上哭了出来。半年多来的迷惘,被这个男人轻易的揭开了。 钢琴乐的旋绕中,许勇的手抚上了我的头发,耳畔,是许勇温柔的诉说:“小冉,让我来给你的生活重新注入光彩,好吗?” 仿佛有一道旋涡将我吸了进去,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晚,我没有回家。 一个男人,点燃了我的激情,将我带入了那所——失乐园。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过的如同贵族一般富奢。我总是挽着许勇,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出入各种高级社交沙龙中。这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我却依旧恍惚如梦。 那晚我没有回家,丁宇并没有过多的追问。后来去了公司同事才告诉我说丁宇***都打到她们那里了。我知道丁宇已经明白我向他撒了谎,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呢?不过我和许勇的关系是很隐秘的,而那些高级社交活动又是丁宇难以涉足的。 可丁宇却比以前有了变化,回到家中只是写东西,如果我不问他什么他也免开金口。他的飘忽不定让我更生厌烦,莫名的,两人进入了冷战。 丁宇每日开始独自做饭,而我则和许勇在外面把**料理法国大菜吃了个转。只是在一次回家时,看见凌乱的厨房和桌上几根火腿肠时,我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愧疚。 这天,我和许勇在一家商场里闲逛。这里面都是一些高档时装,可以说是专为许勇这类人设的。我想自己应该不在这类人中,但是原始的虚荣却被满足了。 我漫不经心浏览着两边衣架上价格高昂的服装时,许勇的脚步突然停了。我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我,只是说道:“那个男人一直在看着你。” 我顺势看去,身子一下子僵了,钉在了原地。 丁宇。 我一阵慌乱。这种以他的能力买不了的东西的地方是他从不涉足的,我做梦都没有了到他竟然会出现在眼前。 丁宇的眼神和复杂,仿佛很多东西铰在一起,那眼神,没来由让我心一痛。我抛开许勇,奔向丁宇:“丁宇,你听我说……” 丁宇转身跑了。 我顿在那里,紧咬着下唇,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也不动。 许勇走过来,搂着我轻笑:“好了,别看了,我送你回家!”我斜了他一眼,心里恨他还能笑的出来。就在那一瞬,我生出了一丝疲倦和后悔。我没有回答,任由他将我送到家门口。 家中,丁宇正在狠命吸着一支又一支香烟。灯光中,屋里弥漫着黄昏的呛人的烟雾。只这一会时间,丁宇竟憔悴的似乎有些苍老了。 我凝视着那张从相恋至今已五年的熟悉面容,眼眶有些湿润了。 丁宇又狠一口烟,掐灭了烟火:“小冉,既然回来了就早点睡吧。” 他的语气冷静的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涌起一股不安,问道:“你……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他摇了摇头,露出一丝无奈而凄然的笑容出来:“不用了。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我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宇,我……” 丁宇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小冉,别说了。我是真的不想听了,你和他的事,我其实早知道了。”我顿时望着他,却看见嘴角那丝苦涩:“别忘了,我的好多同学都混得比我好。我一直不相信他们说的,今天却亲眼看见。你和他在一起那种快乐的样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 丁宇又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声音已有些哽咽:“小冉,我很愧疚。” 我哭了了;原来,他并非心中没有想法。我说:“阿宇,我们重新开始吧,好吗?” 丁宇只吸着烟,冷冷地望着我。那苍白的面容令我不敢逼视。 他的沉默,给了我清晰的答复。 一周后,我和丁宇把结婚***换成了离婚***。 走出法院的大门,我一时有些晕眩,仿佛一切都不是真的。 天气晴朗,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压的厚重的乌云似乎沉甸甸地压在了心上。 我们都没有说话。还是丁宇先开口:“走吧,回去把东西收拾一下,等他来接你。” 我听了无话,全身却空荡荡的,有种很强烈的失落。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屋里,我便收拾着自己的衣物。我想把存折给丁宇留下,却被他拒绝了。 外面,响起了急促的喇叭声。 许勇来了。 我步到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双眼。这屋里曾那样熟悉的味道将从此陌生,而我的心情却纷乱如麻,不知从何整理。 忽然,丁宇叫住我,递给我一个盒子。我询问的看者他,没有接。他的表情又现出了往日那种急促:“这……这是送给你的。就算是个纪念吧!” “谢谢!”我想打开,被他止住了。 “别看了,走了再看吧。或者,永远别打开了。” 我又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望了一眼窗外,天气阴沉的可怕。虽然才下午五点多,却已然如黑夜降临。 悬挂的电灯莫名的摇晃起来,接着便熄灭了数秒钟。我无缘无故打了个寒噤。 屋外喇叭声又响起了。 灯又灭了。 忽明忽暗几次后,灯泡挣扎着送来一次光明之后,彻底灭了。就在那一霎,我竟看见了丁宇脸颊上垂落的眼泪。 房屋剧烈的抖动起来。 一切是那么突如其来。 仅仅是沉默了几秒,屋外便如炸锅般,人声鼎沸,各种杂乱无章将我的惊恐推上了极致。 天花板上的墙皮簌簌地掉了下来。房屋的抖动更剧烈了。 我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一双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我,低沉而镇定的声音响在耳边:“小冉,别怕,我保护你出去,然后赶紧坐他的车走!” 就在说话的同时,屋外依稀传来汽车发动声。丁宇护着我,摸索着打开门,我大声叫道:“许勇!许勇!” 没有人回答。 房屋的抖动让我已经站立不住了,许勇竟然不顾我而先行逃生更让我全身冰冷,满心都是被欺骗的绝望。 “喀喇”一生巨响,几乎同一时间,我被丁宇用力推到一边。黑暗中,一个重物压在了我的腿上,剧痛下的我大叫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丁宇闷哼的一声。 我的恐惧支配了所有的思维,开始语无伦次:“那个混蛋!竟然先跑掉了!混蛋!”骂了半晌又一阵剧痛袭来,反而让我从歇斯底里中清醒了过来。我试探着开始呼唤丁宇。 黑暗中,丁宇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我没事。小冉,你有没有怎么样?” “我的腿被砸着了,动都动不了。”我的声音里已有了哭腔,“那个***蛋,居然先逃掉了,混帐东西!” 丁宇没有回答,半天,叹了一口气:“现在别说这些没有用的话了。好歹我总陪着你啊。”顿了顿,他有些无奈: “看来得等到明天才有人救我们出去,我的腿也被压住了。” 这种地狱般的恐怖经历我从未有过,疼痛和恐惧让我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快崩溃了。 “小冉,丁宇叫我的时候声音中仿佛有一点笑意:”还记得咱们结婚时,你问我的问题吗?“ “……” “你忘了?再好好想想啊。就是新婚之夜的时候。”丁宇的语气还是那么沉稳,我的心竟也安定了不少。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危急时候提到这件事,但我还是老实回答了。 “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登一则新闻,题目……题目就是……地震中夫妻徇情双亡?”丁宇的声线颤抖着。我一慌,焦急地问道:“丁宇,你没事吧?”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只有他才能让我觉得安心。 “我……我真的没事,你……还担心我吗?……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是长久的悄无声息。情急之下,我拼命挣扎着身子,腿上的剧痛瞬间冲击着大脑,我一下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悠然醒了过来。睁开眼,仍然是一片黑暗。恐惧如同一只巨大的魔掌抓住我的身躯,我极度无助地大声呼唤着丁宇。 良久,才听到丁宇微弱的声音:“小冉,我在……在这里,你……你还好吧?” 我终于痛哭出来:“阿宇,我……我怕……” “别哭,别哭啊!”丁宇有些慌张,“我……我会陪着你,你别……别哭……”听着他强做镇定的安慰我,我的心仿佛被撕了一个大口。 “真的,别哭了。我……我以前不是说过,不管多……多危险,我都会在……在你身边……”丁宇的气息越来越急促。 “阿宇,你别吓我,别吓我!呜……”我泣不成声。 丁宇没有回答。 我慌了,心头狂跳。 “咳……咳……小冉,我……好想……睡……” 我的泪水如泉涌般不止:“不要,阿宇,你要坚持住,千万别睡着!” “呵……呵,我……我不睡…我要陪……陪着你……到天亮……”丁宇的气息微弱地似在空起中飘荡。 一团火在我胸中燃烧起来,脑海中不断出现以前我们相恋时和结婚后的场景。虽然总是那么平淡,但现在我才发觉这种平淡竟是那么真实和宝贵。我一直在自我悲哀,却不明白自己所追求的幸福就孕育在这些平凡中。而我,直到这生死交关之时才发觉。 “小冉……我……好冷……,看来……我没办法……陪你了……”丁宇竟然还在自责! “不!”我用尽力气大叫:“我不许!阿宇,你说你要一直陪我的,我再也不会离开你,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你答应我啊!” 黑暗中,是无尽的沉默。冰冷的空气里溢满了死亡的气息。 “对……对不起,小冉,我……我失信了……” 巨大的悔恨疯狂地噬咬着我的心,那种钻入骨髓的痛楚让我无出发泄,泪水却无法停止。我这才知道,这个用生命来拯救我的男人,是那样深沉地爱着我。然而,他的爱竟是用生命才让我真正明白! 无尽的悲伤中丁宇似乎在自言自语,只是声气却是极其微弱。 “如果……有一天……将……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你的怀中,即使……即使……喝下……孟婆汤,我……我来生……还是……还是会……找到……” 任凭我如何大声呼唤,却再也听不到丁宇的任何声音。撕心裂肺的悔恨让我彻底崩溃了。 冰凉透骨的寂暗里,只有我无止无尽的悲伤。 不知过了多少个小时,我终于被人从残垣断壁中救了出来。 眼前,是我这一生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画面。 一面坍塌的墙死死压住了丁宇的大半个身子,只有左手臂和头还在外面。在丁宇的身下,一大滩血渍早已变成褐色。丁宇的脸庞仍对着我躺倒的方向,挂着笑容,似乎正准备继续安抚我的恐惧。苍白如雕刻的脸上,是一双永远也睁不开了的双眼。 我的胸口犹如被万斤重锤击中,一下子扑到他的旁边,抱着他的头,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嘶喊道:“丁宇——” 声音划开了废墟,却换不回永远沉睡的丁宇。 周围的救护人员无不潸然泪下。
五 一个月后,当许勇手持鲜花出现在医院时,被我当面把花仍到了他的脸上。病床边,是一叠散落的文稿,是丁宇在工作之余写的一本《我爱我妻》,里面记述着我们自相恋以来所有的生活点滴。 我没有骂许勇,我不想让他卑劣的灵魂侮 辱到我怀中的丁宇。 是的,我怀中的丁宇的——骨灰盒。 他说过,我的怀里是他最后的归宿。 我要他下辈子还能找到我。 泪水一滴一滴掉落在黑色的盒子上。那里面,是我一生唯一的记忆。
( Tue, 11 Dec 2007 00:30:25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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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恋爱了。 女友有一次看到人家手上戴的白金戒指很漂亮,就羡慕的说:我也要有。 男人看在眼里,可是他实在太穷,买不起好看的白金戒指。 不久,在女人过生日时,男人送给女人一个用那种透水油纸包着的纸戒指。很别致,重重的,正在恋爱中的女人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就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 女人后来嫁人了,新郎当然不是他。男人除了上那种没什么钱的班,吃 饭之外,还写些她看也不想看的稿子。她不想嫁给他,虽然她很爱他。 她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男人。 是的,女人结婚的时候,上从耳朵、脖子,中至双臂,以至于脚踝,全身白金、黄金,金光闪闪。她把男人送给她的纸戒指塞到抽屉的角落。可是不久之后,她那多金的老公因为家族公司出事,陷入困境,老公也因此涉及不法行为,锒铛入狱。女人悲从中来,忽然就忆起了送她纸戒指的男人。 一天,女人在街上不期而遇男人。男人很大方,邀女人到他家坐坐。男人也结婚了,住在租来的房子。女人看到男人家里的摆设,仍然是很清苦的样子。男人的妻子替女人倒茶,女人看到男人的妻子手上也戴着和被自己扔在抽屉角落几乎一摸一样的纸戒指。男人的妻子离开客厅的时候,她可以感觉男人过得很幸福,而他的妻子也是。不像自己的一无所有,连丈夫都身陷囫囵。 后来女人在一本杂志裳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纸戒指”,作者不择不扣就是他。女人看完文章后,便一切都明白了。她迅速打开抽屉,模出了被她丢在角落里沾满了灰尘的纸戒指。她小心地将油纸剥开,剥着剥着,眼前赫然就是一只纯纯正正地白金戒指。文章里说,为了买这只戒指,在那个全民皆穷的年代,只好瞒着女人去卖血,因为女人的生日就迫在眉睫,去赚、去借都来不及了。女人哭了,眼泪滴在戒指上。女人随后又将纸戒指小心翼翼的还原回去。 从此,女人不论上班下班都只戴着纸戒指,同事们都赞赏她的戒指精致又好看,有创意,问她是谁送的,女人不禁黯然,说:很多东西,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 曾经听过一段话: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阵叹息 其实有些事情,真的是没得到的时候,最珍贵美丽 你是否分得清楚谁是你最爱的人,谁是最爱你的人,谁是你要共度一生的人. 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 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 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 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你,会是别人生命中的第几个人呢?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 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 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 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装爱你 。 聪明的人喜欢猜心,虽然每次都猜对了,却失去了自己的心…… 傻气的人喜欢给心,虽然每次都被笑了,却得到了别人的心……
( Mon, 10 Dec 2007 02:11:34 +0800 )
Description:
01. 有一隻熊走過來 有備而來(有bear來)
02. 第十一本書 不可思議(book11)
03. 哪一種蝙蝠不用休息 不修邊幅(不休蝙蝠)
04. 一個人被刷成金色 一鳴驚人(一名金人)
05. 羊停止了呼吸 揚眉吐氣(羊沒吐氣)
06.手機不可以掉到馬桶裡 機不可失(濕)
07.小玉對小明說她爸爸性無能 欲罷不能(玉爸不能)
08.狗過了獨木橋就不叫了 過目不忘(過木不汪)
09.蜜蜂停在日曆上 風和日麗(蜂和日曆)
10.兩個男人坐在石頭上 一石二鳥
11.一群女人在聊天 無稽之談(無雞之談)
12.一群人拿雞蛋砸*** ***林彈雨(***淋蛋雨)
13.畫家喜歡畫粗的繩子不喜歡畫細的繩子 出神入化(粗繩入畫)
14.搬建中的鋼琴 一見鍾情(移建中琴)
15.拿筷子吃飯 膾炙人口(筷至人口)
16.雞與鴨的對話 雞同鴨講
17.一百零一了 一了百了
18.有十隻羊,九隻蹲在羊圈,一隻蹲在豬圈 抑揚頓挫(一羊蹲錯)
19.羊打電話給老鷹,老鷹接起電話說 喂 陽奉陰違(羊phone 鷹 喂)
20.誰家沒有電話? 天衣(天衣無縫 hone)
21.誰最了解鳥類? 驚弓(驚弓之鳥)知鳥
22.古人為什麼要臥冰求鯉? 冰冰有鯉(禮)
23.為什麼公馬跑的比母馬快? 快馬加鞭
24.為什麼帽子髒了要翻面再戴? 張冠李戴(髒冠裡戴)
25.為什麼剛出生的小孩就死了? 出生入死
26.為什麼把刀塗成?#123色的***就會很憂鬱? 刀***不入(blue)
27.為什麼老師從小就叮嚀我們要珍惜四支箭? 光陰似箭(四箭)
28.為什麼附中? 胎死腹中(附中)
29.怎樣讓鴨子不會飛走? 插一隻翅膀給牠(插翅難飛)
30.怎樣使麻雀安靜下來? 壓牠一下(鴉雀無聲 壓雀 無聲)
31.怎樣把?#124西變大? (很冷)有容乃大
32.哪一種蛇有很多嘴巴? 七嘴八舌(蛇)
33.洗臉的叫臉盆 那洗手的呢? 金盆(金盆洗手)
34.喝哪一種果汁最辛苦? 絞盡腦汁
35.在地獄的斷頭台看得到什麼? 鬼頭鬼腦
36.誰可以很輕鬆的混完高中三年? 銳先生(銳不可當 請唸ㄉㄤˋ)
37.如何分辨香肉店與狗肉店的不同? 狗肉店店門口會掛羊頭(掛羊頭賣狗 肉
38.為什麼冷笑話一次要講三遍? 三思而後行(三ㄙ~~而後行)
39.貓為什麼喜歡打人? (這題夠白爛)因為牠是貓喜歡人家一 拳
40.星星有多重? 8 公克 (starbuck 星八克)
41.溜馬隊的miller死了以後會變什麼? 彌勒佛
42.為什麼”七上八下”七在八的上面? (超欠打的~~)因為 八在七的下面
43.為什麼你看不到上帝的老二? 天機不可洩漏(天雞)
44.哪一首歌歌詞有”李玟”? 月亮代表我的心(
李玟我愛你有多深....)
45.哪一種?#092動要用背(ㄅㄟ)的? (這更 *** ) ja ort
46.哪一種蛇生命力最強? 三吋不爛之舌(蛇)
47.為什麼冰山只有一角 ? 另一隻腳被鐵達尼號撞斷了
48.為什麼漢子不出門? 因為 出了門就變 門外漢
49.坐什麼椅子最享受? enjoy
50.為什麼我生下來就是要耍冷? 因為 我思故我在(我ㄙ~~故我在)
( Mon, 10 Dec 2007 02:06:16 +0800 )
Description: 一个医生和护士在为五楼病人急救后从五楼坐电梯要回一楼,可是电梯过了一楼却没有停下来。B1/B2/B3/电梯终于在地下三楼停了下来,电梯的门缓缓地打开了,一股阴冷之气迎面扑来。一个女孩子出现在面前,要进来搭电梯。医生吓得面无人色,赶快把电梯的门关上了。护士问医生为什么不让那个女孩子进来,医生惊吓得说:“你没有看见那个女孩子手上带着一条红带了,地下三楼是医院的太平间,每一个尸体都会在手上系一条红带子示别。 医生不停地喘气。。。。。不停地喘气。。。。。 护士慢慢地把手伸到医生面前:“是不是像这样的红带子。。。。” 灵异阴阳 我高中是在烟台E中学上的,烟台是个小地方,在地图上看起来显得很远的地方。实际上骑自行车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我是后来才转到这个学校的,我家以前在外地。来了之后,像大多数的中学生一样,我结识了一批兴趣相同的人。我们在一起踢球,吃饭,到了谁的生日,也是聚在谁家里或者了去吃喝一通。 有一天,好像是放假吧,我们在一个朋友家里为他庆祝生日,他母亲不在。至少我没有见过,他家属于比较有钱的那种,在当时就有音响,卡拉OK等等相对比较新鲜的娱乐设备。我们分吃了蛋糕,照了很多照片,抢着唱歌,总之气氛相当的好。 忽然,主人站起来说,有人在敲门,神情非常的严峻,可是其他人都坚信没有。尽管当时比较乱,但是他家用门铃如果响起来,不可能听不到,大家笑他,他还是坚持去门口看看。 很快他就回来了,那种表情,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忘记,曾经听说过有人因为恐惧而脸发白的,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次,在他脸上,分明一种惨白的颜色,他不敢看任何人,他的目光与其说是在逃避我们,不如说是在逃避空气中一种超自然的力量。问他他什么也不说,只是摇头说没事。 那天的后来,就因为他的郁郁不乐而兴味索然了。 回家的路上,有人和我同行,她讲起有关他的一个往事。 “他的母亲身体不好,而家里有钱,所以他母亲从不上班,有一天,他在学校的时候,忽然要回家看看,说心里不好受。于是他就趁课间操的时间回家了。 ”说过了,烟台是个很小的地方,他完全能在下节课开始之前赶回来,事实上,他在家跟母亲说了几句话,就按时回来了。不过在他下楼的时候,遇到了两个人,一男一女,那两个人问他,你认识XXX吗?他们问的正好是他母亲的名字,他说,在家呀,那是我妈,有什么事吗?两个人说,是同事,来接她。我们就在那个楼,202号住。说着随手一指,他急着回学校,于是就让两个客人上楼,自己匆匆的离开了。 “到了学校,他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在当时,202决不是一个普通的号码,在北京等地,许多人都知道,那是太平间的代名词。然而他仍旧没有在意。 ”等他中午回家的时候,他父亲在家,而他的母亲。因为心脏的问题已经死了。“ ”后来存放遗体的地方,那个医院,正好在当时两个来接她的人所指的方向。“ 我听到这里,不尽有些发冷的感觉,鬼使神差的我就把这个和刚才敲门的事联系起来了。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打***给他,直到听到他的声音,我才长出了一口气。 第二天他没来上学,他在路上,让车撞死了。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敲门的时候看了什么,也许,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召唤?永远没有能回答了。 最让人吃惊的是,事情没有结束,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中间的另一个人,梦见了他。在梦里,那个已经和我们隔世的人,要他去和他踢球,并且指定穿某双球鞋。上过高中的男孩儿都知道,大家用臭鞋都是堆在一起的,都不想去洗。拿到谁的就是谁的,就在这个梦的第二天,在体育课上他险些从一个很高的地方摔下来,要不是老师瓜快,他的脖子早就跌断了。 后来,他发现自己穿的正是梦里的那双鞋。 他回家和自己的妈妈讲了整个过程,他妈妈吓坏了,最后决定,把那双惹祸的球鞋烧掉,再烧一双新的球鞋。 那以后,再也没有关于他的消息了,他的父亲南下做生意了,他家的每个人,就这样从我的生活中一一消失掉了。 大厦有鬼 有些大厦,因为四字不吉利,所以没有四楼,小时候,我就是住在那种大厦的五楼。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在坐电梯时,电梯突然在三楼至四楼停了下来,然后电梯慢慢的打开了。我望出电梯,看见四楼的字样,马上关了电梯。到家是,我告诉妈妈,妈妈说是我看错了,但是我明明看到四楼的。第二天,全梯停电,所以我走楼梯回家,过了三楼,我继续走,但上层竟然是四楼。我是真的走到了四楼了吗?我打开四楼的防烟门一看,看见了一个女尸挂在水管上。。。 手 你喜欢吃鸡爪子吗?听我讲了这个故事后,你要还敢吃,我就服了你了. 阿方是一个大排挡的老板,以前他的生意不是很好,但是自从得到了一位高人的指点后,他的生意一下子就红火起来了.特别是酱鸡爪,但他每天都唑是限量供应十份,谁来了也没的多.这可苦了我这个食客了,有时候去晚了,就没了,那一天我是睡都睡不着,就为了那一碗鸡爪,这可是说出去都没有意思.而且他有一个怪毛病,他的厨房周围都是用黑布罩着的.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的菜的,最奇怪的是,我从来也没有看见他向谁购过鸡爪,他也没有鸡.那他的原料是怎么来的呢? 那天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悄悄地躲在了他的屋顶上,掀开了屋瓦的一角,心想学到了我就自己做.我从细缝看到,那真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情景,我看到了只手.那是人手.还连在人的身上的手,不过已经不全了,那个人还活着,我看到他的脸在扭曲,但是叫不出来,他全身只是皮包骨头,可是手却是肉肉的,那只手是被钉在墙上的,灰***的,掺着一丝血丝,还在抖动着,这时外面有人叫一份鸡爪,只见阿方熟练地从那个手上斩下了一块,他飞快地剁着,然后下锅,加料.....很快,一盘鸡爪就香喷喷的出锅了,阿方将它端了出去.这时,我发现他冲我这个方向笑了一下,咚!我吓得从上面掉了下来,掉进了阿方的厨房.... 午夜末班车系列 之一 那是我第一次坐午夜末班车,加班时间太长了,我很晚才回家,没有车了,我等了好半天,才等到最后一班车.车上的人很多,大约都是想赶这最后一班车吧,我只好站在拉环边上.从人堆中,我看见了一只手, 那是一只白净得不可思议的手,细细的,嫩嫩的,美丽极了.我不禁想到这只手的主人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美人啊.渐渐地,人开始往下了,我又渐渐地看见的她的长发,是那种长长的金发,一看就是美人的专有发型.再接下来,我又看到了她的身材,有凹凸,标准极了.我不禁想入非非了,这时车上的人已经很少了,不知道谁开了窗户,风从外面吹了进来,吹得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好半天才睁开,这时,我发现在奇怪的事,为什么她就站在窗边,头发却一点也没有被风吹乱呢?人越来越少了,她的全身露了出来.我看见了什么?天啊,她的脚是空着的,她整个人全挂在空中的,只有她的身体随着风在一晃一晃的..... 呀呀呀呀....我惊叫了起来.....车上的人都在看着我.他们一定是没有看到,女人听到了声音,向我转了过来,一张惨白的脸,一点血色也没有....我不停地叫着,那个女人惨惨地笑了一下,便隐出车门消失了.....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坐末班车了.... ( Mon, 10 Dec 2007 01:51:35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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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 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甚至当她温柔地依偎在他怀里,带着笑容睡去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他好像习以为常,习以为常通常不是一件好事,有好多该发现的东西没法发现,有好多不寻常的事都因习以为常变得寻常了。 于是他还是过着寻常的日子,他还是不知道这一切并不寻常。 在那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这是自然的规律。 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某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 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因为长久如此,没有人觉得这不公平,技不如人当然应该认输。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等着被某个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 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更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 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了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因为那一刻,她的心真正地碎了。 她曾经为他哭了无数次,只有这一次他看见了,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但是他无法做什么了,因为他死了。 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 他们互相相爱,但是他们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 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生,既然这辈子没指望了,还是等下辈子吧。鸟没有眼泪,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叹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 过了一会儿,神又说:我再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 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飞走了。看着他的身影,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 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的看见海干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着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 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 他们都错了。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精疲力尽了。 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 最后一次飞向大海——他要倒在海里。 他渐渐地沉向海底,在生命最后的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他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发誓要变成飞鸟。于是第三世她成了一只飞鸟。 他呢?这一世他是一只小飞虫。 这次是她拜访了神。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 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 神又一次看见鸟的心里在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 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 风,把她和神的对话送到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 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 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 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 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 他们彼此追逐,他们无数次重复着对方的路线,他们无数次的错过。 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在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 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能游泳 ;他恨自己那么晚才明白她爱着他。 他快死了,但是它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一次说谎了? 她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在急速地流逝。 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株松树哭了。 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眼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 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的一点生命力。但是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再次错过。 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声,松脂已然凝固。 她看见有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地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耀眼的 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 在她精疲力尽地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其后]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 千年的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的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 三世。只要琥珀不被打碎,他就会一直活在第三世,守望着那段姻缘。 无数次轮回之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是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 了另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 有一天,她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作成项链送给她。她把它挂在脖子 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又能这样如此亲近地待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也早已 忘记。 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 —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可以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 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 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是一片火海。 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 她听不到,因为她是最后一个目标,因为她已不是远古的生物。 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那一刻,他蓦然记起千年之前神的话语:“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 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 原来如此! 奔跑中,她感到脖子上的项链蓦然断掉,但是她无暇顾及,她要跑出去,她的男朋 友还在等着她。 她不知道,在她身后的火海里,那只琥珀融化了,从琥珀中冒出一个气泡——那是 他在松脂凝固之前为她流下的一滴眼泪,这滴眼泪在千年之后被火神释放出来。 不用问他怎么样了,就算没有火海,他的生命力也会因为琥珀的破碎而消失。 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大火里逃生真是奇迹。 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地说“我爱你。”她周围的人都很清楚得听到了,但 是没有一个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之前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神在天空中望着一切,“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 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千年前他说的话在自己耳边响起。 神哭了。 她和男朋友一直都很幸福,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神为她哭过的原因。 [最后] 轮回继续,生命继续。 唯一不再继续的,是那段被遗忘的三生三世的姻缘
( Thu, 6 Dec 2007 02:01:29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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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你正在忙时,却把手机开著,等著她/他的短信..你已经爱上她/他了 2.如果你喜欢和她/他两个人单独漫步..你已经爱上她/他了 3.当你和她/他在一起时,你会假装不注意他,但是当她离/他开你的视线时,你会急著寻找她/他...你已经爱上她了 4.当她/他受伤或生病时,你会很关心她,替她/他著急..你已经爱上他了 5.当她/他和别人要好时,你会感到吃不知其味...你已经爱上她了 6.当你看到她/他那甜美的笑时,你的嘴角会扬起一丝得意的笑..你已经爱上她/他了........................................ 7.当你看到这篇文章时,心里想到某个人 8.当她/他一整天不给你发信息或打***时,你会忐忑不安,你爱上她/他喽!
( Thu, 6 Dec 2007 01:24:43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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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同学在下面闹,我们老师说:“你给我站到黑板上面去!!” 高难度啊。 2.我初中老师讲题目喜欢用投身其中……“我的底面半径是20CM,我的高是50CM,那么我……”下面有人说“是饭桶……”全班爆笑…… 3.初中英语老师是个秃子,一天上课,他问一个同学:“what day i today?’(我的头是秃头?)同学想了一下,回答:“Yes.” 4.高三数学摸底一男生问:老师,画图没有铅笔,是借一支还是用钢笔?老师(老年妇女)答:随你的大小便吧。 高中的代数老师:“说话不许出声音。” 5.高中一化学老师兼教导主任做题时故意做错,然后让某同学找出其中的错误。该同学艰难的答出之后,老师赞许而很严肃地说:“很好,你看出了老师的破*(绽)。”众皆木然,下课后,老师刚走出去,全班哄堂大笑。 6.某日,我们高中数学老师跟我们讲函数周期表时,讲到“周期”二字时激动地走下讲台,对着全班同学说:“你们还不了解周期啊,真的是猪都比你们聪明些。”然后他指着第一排的一个女生说:“你知道什么是周期吗?你跟他们解释一下。”全班均晕倒。 7.我们初中时候规定升国旗时候要穿校服,结果总有一些人没有穿校服或者是单只穿裤子或者是衣服。然后每次升旗之前校长都拿着一个扩音喇叭在那里说:“有的同学不穿衣服,有的同学不穿裤子,有的就干脆衣服裤子都不穿” 8.语文老师教赤壁的课文,说起曹兵在华容道互相践踏,感慨道:人流是可怕的…… 9.某天上数学偶看到偶们数学老师牙上有片绿叶子(老师中午估计是吃韭菜馅的饺子了)过了一会发现叶子没了………下课的时候发现在我们班某女生的脖子上…… 10.初中语文课的女老师刚从师大毕业,什么都好,就是喜欢突击式地抽同学上黑板默写名词解释。方法是,老师口述某个词,同学默写,并加解释。 记得有一次,抽到一个不爱听讲的男生。老师一遍一遍地重复念“间或”,那男生抓着头皮在黑板前熬了好几分钟,突然刷刷刷地写下: *货:下流呸,不是好东西。全班暴笑,女老师气得面红耳赤,一句话都讲不出。 ( Wed, 5 Dec 2007 01:56:39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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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授:一个傻瓜提的问题.10个聪明人也回答不了 大学生:难怪我考试总也不几个。 2.老师:一个长来一个短.一个快来一个慢,短的生来懒得动,长的忙得团团转,请问这是什么? 学生:爸爸和妈妈 3.有一天老师在发考卷。小美跟隔壁的小明说:我考零分耶 小明:我也是耶. 小美:那这样老师会不会以为我们***呀。 4.问:请问你的室友 小陈怎么受的伤?答:我们打赌。看谁能将身子伸出窗外更远,结果他赢了。 5.一时髦女子走上公交车,见一空座,掏出纸巾猛擦一阵后才坐下,不料放了个屁,旁一男子笑说:我靠 真干净 擦完还吹吹 6.一辆非常拥挤的车上,小男孩不停的吸鼻涕,他旁边女孩实在受不了了,问:你有手绢吗?小男孩生气地说:有我也不借你 7.男同学站在我左边,女同学站在我右边,其他人原地不动...结果就他没动。 8.有一天外面下大雨,老师满脸雨水的走进教室,在讲桌前不知道找着什么东西,找了一会就问前排的同学:“我擦纸的脸呢?” 9.线段a是线段b的一半,那线段b是线段a的多少呢?(全班皆静,候高论,半晌后)线段b就是线段a的两半。(晕) 10.初中,某数学老师讲方程式变换,在讲台上袖子一挽大声喝道:同学们注意!我要变形了!…… ( Wed, 5 Dec 2007 01:54:03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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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像花期 开到荼靡 爱情留在秋天 独自叹息 九月的天气 下起大雨 淋湿我的思绪 雨后的花瓣 散落一地 把它做成书签 藏在日记 时光冲淡往事 鲜艳褪去 留下泛黄的痕迹 我们之间的爱 轻得像空气 而我依然承受不起 任往事在心里不停地堆积 如果你不懂珍惜 思念会过期 我们之间的爱 重得像空气 越想逃离却越沉迷 而回忆太拥挤 我无法呼吸 只能拥抱着空气 假装那是你 不曾远离 *孙俪--爱如空气* 雨后的花瓣 散落一地 把它做成书签 藏在日记 时光冲淡往事 鲜艳褪去 留下泛黄的痕迹 我们之间的爱 轻得像空气 而我依然承受不起 任往事在心里不停地堆积 如果你不懂珍惜 思念会过期 我们之间的爱 重得像空气 越想逃离却越沉迷 而回忆太拥挤 我无法呼吸 只能拥抱着空气 假装那是你 幸福隔着玻璃 看似很美丽 却无法触及 也许擦肩而过的你 只留下一种痕迹在我生命里 我们之间的爱 轻得像空气 而我依然承受不起 任往事在心里不停地堆积 如果你不懂珍惜 思念会过期 我们之间的爱 重得像空气 越想逃离却越沉迷 而回忆太拥挤 我无法呼吸 只能拥抱着空气 假装那是你 不曾远离 ( Tue, 4 Dec 2007 01:42:48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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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象不小心踩了蚂蚁窝,蚂蚁纷纷涌出,爬到大象的身上,大象抖抖身子,蚂蚁纷纷掉落,还剩一只蚂蚁在大象脖子上,地下的蚂蚁齐声呐喊:掐死它 2.新校长发现一个教师秩序特别混乱把里面吵的最凶的一个揪到外面罚站后来班长“刚才那个被揪出去的是我们老师” 3.老师:谁喜欢糖 老师给他们每人一块糖 又问谁喜欢花 同学这会全答:“喜欢” 老师:“同学们走和我去花园除草去。” 4.老师“寓公为什么移山 学生甲:建别墅 乙:修公路 丙:炒做 你看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