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晕丰饶星战役2怎样玩完战役???

天才的反义词的日志
2008-02-14 12:21
(分类:
文:幻影无痕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未成年便登上国君帝王大位,然后命硬得赛过小强,居然挺过了宫廷内的阴谋诡计,平安无事的长大***,最后能成一代英主、雄主等等被后人无数溢美之词夸赞的人物。扳起指头数数,不多。
  大部分的未成年继承人都没能熬到成年,不是拼不过毒药,就是当了无所作为的傀儡。此等案例可参见汉末的一堆小皇帝和后世的某某皇帝等等,一苍蝇拍就能拍翻一堆。
  今天这位就属于那种命硬似小强的那种,尽管未成年就即位,可不但活过来了,还干出了一番让人瞠目结舌的大事业。
  有请本次人物传的主角,赵武灵王赵雍同志登场。
  ——呃,请问您老几个月没吃东西了,饿成这样?
  汗~~
  赵肃侯死了,他撂下的挑子这下落到了他未成年的儿子赵雍的肩上。可惜这小肩膀太嫩了点,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能干点什么事呢?
  这个叫赵雍的小孩此时显然有点犯晕:老爹死了,反正人老了都要死的。可我老爹死了,你们几个,秦、楚、燕、齐、魏居然一家出一万精锐来参加葬礼。靠,这是吊丧还是示威,当我是吓大的?
  就在这种不知是示威还是恐吓的暧昧中,小孩赵雍还是接过了死鬼老爹留下来的家底,称为了赵国新的统治者,史称武灵王。
  武灵王元年,公元前325年。阳文君赵豹任宰相。
  未成年的武灵王还无法去承担处理政事的任务,所有军国大事还得落在老爹肃侯留下来的那班老臣来处理。等到可以问政的时候,武灵王便首先给老臣肥义增加了品秩和俸禄,而那些品行出众、教化乡里的国三老则是年满八十的,便是每个月国家都给予养老金。无疑,这位刚能问政的君王对于安定民心还是有一把刷子的,尽管这刷子看起来似乎并不太大。
  武灵王三年,修筑鄗城。四年,年轻的赵雍和韩王相会于区鼠(这地名听起来怪,具体的地方是在后世的河北境内),我们已无从得知这场会面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但从这次的会面之后韩、赵两国的连串军事行动上来看,两国似乎利用这次会面结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军事合作同盟。并且,这次相会为赵雍带来了一场婚姻。五年,他娶了韩女为夫人。政治婚姻的意味相当的浓啊。
  武灵王八年,韩国发兵攻秦,这场小战争的结果写的很有趣:“不胜而去。”韩国压根没占到秦国的便宜,还没等看到胜利的曙光就先撤离了。
  而此时,五国互相称王。唯独赵国以鹤立鸡群的高姿态表示:称王没有实际的意义,顶着这么个名号有啥意思呢。武灵王遂下令,赵国民众只需称其为“君”即可。这等政治眼光,禁不住让人为之刮目相看。
  武灵王九年,赵国与韩、魏共同出兵攻秦。当时秦国正是那位很牛叉的秦惠王在位,虽然此时的秦惠王年事已高,比不得武灵王赵雍等年富力强,可任谁也无法轻视这位眼光老辣的君王。秦军再次在战场上给三国军队上了一场战争课,三国联军在交了八万人战死的惨重学费之后只得顶着战败的头衔回国。
  此后几年时间里,家底不富裕的赵国一直没有摆脱屡战屡败的命运。
  九年,齐国在观泽打败赵军。
  十年,秦国夺取赵的中都和西阳。
  十三年,秦国攻占蔺,俘虏了将军赵庄。
  当年,楚、魏王来到邯郸进行国事访问。
  十四年,赵何奉命攻打魏国。估计是之前国事访问访出来的祸事。
  武灵王十六年,秦惠王卒。不知有多少君王会为这个强悍君主的逝去暗地里欢呼雀跃。此时去大陵游览的武灵王却迎来了一场“梦中艳遇”,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武灵王做梦,梦见一个少女在弹琴,还唱了一首诗,其诗云:“美人荧荧兮,颜若苕之荣。命乎命乎,曾无我嬴!”这让武灵王念念不忘,不知道是忘不了那首诗呢,还是忘不了那个少女。身为男性的我们强烈倾向于后者。
  后来有一天武灵王喝酒喝高兴了,便屡屡提起了关于这个梦和梦里的情形,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难得遇到这样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子,尽管只是在梦中,可武灵王还是毫不掩饰的表达了自己渴望能见到如梦中一般人物的愿望。
  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武灵王的这番话三传两转的传到了一个叫吴广的人耳朵里,一知这事,吴广的心思顿时活络起来。不为别的,就是那句“曾无我嬴”,他膝下恰有一女就叫娃嬴。既然如此,那女儿的去处就不言自明。于是吴广便通过自己老婆的途径将娃嬴送进了宫,果然如吴广所想,娃嬴进宫让武灵王如获至宝,对其倍加宠爱。而这位娃嬴,也就是孟姚,最终成了后世所称的惠后。
  十七年,武灵王出九门,筑高台以望齐国和中山境内。对于这两个对赵国虎视眈眈的邻居,一刻都不能放松。而另一方面,无论出于国家还是个人角度,若是赵国能够将这两个邻居铲除的话,那更是求之不得。不过,此刻的赵国,显然还没有具备那个条件。
  武灵王十八年,秦国出了件事:秦武王,这位才当了两年国君的嬴氏子孙,和孟说举龙纹赤鼎时把膝盖骨给弄断了。说起来,这位秦武王的爱好比较有趣,他喜欢那种力搏之戏,因为他的这种爱好,力士任鄙、乌获、孟说等人也就顺势鸡犬升天,当上了大官。就在他同孟说比力气举龙纹赤鼎的过程中,也不知是怎么回事,膝盖骨受不了闹起了罢工,咔嚓一声,断了。
  就是这么一断,却把秦武王的性命给送掉了。说起来,这位秦王死的还真有点冤。
  秦国的国君之位顿时空悬起来。
  谁来继承这个大位呢?
  咱们不妨看看传统上对王位继承者的身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简单的将其分为两个主要继承序列。
  第一序列:后、妃所生之子。可惜,秦武王无后,这个序列算是彻底轮空。
  第二序列:已逝君王的兄弟,包括异母兄弟。刚刚好,秦武王就有这么一个异母兄弟符合条件。不过,这位幸运儿现在不在秦国,还在燕国当质子呢。
  消息一放出,有人立马就行动起来。这位提前动手的仁兄不是别人,正是赵国的武灵王赵雍同志。他派出代相赵固前往燕国迎接那位幸运儿,公子稷,并将其送回了秦国。而这位因为异母兄长的意外之死而登上王位的公子稷,就是杀人王白起同志发迹的东家,秦昭襄王。
  武灵王十九年春,正月。武灵王在信宫举行了盛大的朝会。又与老臣肥义议论天下大势,这一谈就长了,足足谈了五天方才结束。武灵王赵雍的心里,对于赵国将来的发展有了自己的一套想法。此后他开始出巡赵国边境,对于眼前所看到的一切,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对武灵王而言,即位十八年来赵国的遭遇,任谁都是无法漠然处之的。赵国身处四战之地,北面是燕国,东面是东胡,西面是林胡、楼烦、韩国、秦国的边境,而小小的中山更成了国力孱弱的赵国的心腹大患。周围的邻居没一个是善茬,都是些随时准备咬你一口的眼冒绿光的家伙。如何在这种四围之地发展壮大,这让武灵王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当中。
  在此,我们不得不谈一下关于春秋战国时的军队编制问题:春秋战国时期的军队所依靠的主要武器是战车,并根据战车的特点编出了一套专门以战车为核心的战斗编制,即以一辆战车配备甲士10人,步卒20人,车上主力3人,执矛者居右,执弓者居左,御者居中,驷马驾车,余者为预备和护从。这种以战车为核心,步兵协从的战斗编制是当时各国军队的普遍战斗编制,而且,我们从反映春秋战国时期的纪录片、电视剧里士兵所拿的武器也能看出这种趋势:当时士兵持的大多是属于长兵器的戈、戟等等,剑一类的格斗类兵器则少有配备。毕竟在与战车的作战中,长兵器才能发挥出足够大的杀伤作用。拿把剑去单挑战车,你难不成是内裤外穿姓超的那位金发帅哥?
  毫无疑问,这样的战斗阵容在平原上是股令人生畏的力量,光是看着几百辆战车在战场上来回驰骋都是种让男人热血沸腾的场面。可这种各个战国都视为强大武力的战车却并非是个毫无缺陷的完美产品。还记得刚刚那句话:战车在平原上是股令人生畏的力量。看清楚里面的两个字:平原。想明白了没?
  OK,想清楚了?聪明哈。
  不错,战车的特点决定了它主要的作战地域是在平原,而不是地形复杂的丘陵或山区。在那些地方使用战车绝对是种让人不堪回首的经历。
  武灵王即位时的赵国同其他国家一样,军队中照样大量使用战车。可就是这样,使用战车的赵军在与东胡、林胡的战争中却是屡屡失利。为什么?
  东胡、林胡并没有战车来对抗赵军,但他们却有赵军所没有的优势:他们拥有机动灵活的骑兵。笨重的战车遭遇到了北方民族的机动骑兵,被狠狠的摔了个跟斗。骑兵有着战车无法比拟的高度机动性和灵活性,骑兵可以打一***换一个地方,战车却无法做到。凭着远超战车的高机动性,赵军在与东胡、林胡的战争中陷入了被动挨打的局面。
  屈辱啊,屈辱。
  巡视回来的武灵王心头有了一番计较。不仅仅是战车的问题,赵国士兵的装束也是个大问题,宽袍大袖的装束在平日里穿着倒是潇洒,可若是穿着这身上战场,那就成了累赘。正所谓:因为踩着衣角,所以摔了一跤;因为摔了一跤,所以信使被虏;因为被虏,所以求救消息没传到;因为消息没传到,所以国都沦陷掉;因为国都沦陷掉,所以赵国玩完了。
  赵武灵王估计也不知道啥叫蝴蝶效应,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真要在关键时刻因为这等小事弄出个谁也收拾不了的大麻烦,那就真真遭殃了~
  于是他召来楼缓商量大计。
  武灵王说:“我们先王趁着世事的变化,做了南边领地的君长,连接了漳水、滏(fǔ,府)水的险阻,修筑长城,又夺取了蔺城、郭狼,在荏地打败了林胡人,可是功业尚未完成。如今中山国在我们腹心,北面是燕国,东面是东胡,西面是林胡、楼烦、秦国、韩国的边界,然而没有强大兵力的救援,这样下去国家要灭亡,怎么办呢?要取得高出世人的功名,必定要受到背离习俗的牵累。”
  说着,拍案而起:“我决定穿上胡服。”
  楼缓曰:善。
  可楼缓同意不等于别人不反对。知道了国君的胡服决定,群臣一片反对,没人愿意穿胡服。
  这时候还是那位肥义站了出来给武灵王打气,他对于武灵王所言胡服骑射之后世人必然议论于他,此事该如何的问题作了一个巧妙的回应。他以“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愚者闇成事,智者睹未形”之言打消了武灵王的顾虑,至此,武灵王才真正下定决心:要将胡服骑射推行下去,不管天下人如何笑话自己。并发了豪言:“胡地中山必将入我之手。”
  将胡服骑射推行全国,意味着赵国人将脱离原来的宽袍长袖的装束,换之以短衣窄袖的胡人装扮。在反对者的眼里,这种改变不啻于是场灾难,是对传统的背叛,也背离了先王之道,更是抛弃中原先进文化的表现。
  群臣纷纷进言,反对武灵王的胡服骑射。这尤以武灵王的叔叔公子成和大臣赵文、赵造等人为代表。
  为了改革的顺利进行,武灵王同志这次不辞辛劳的亲自前往公子成府中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也以同样的方式一一说服反对的大臣。
  胡服骑射的改革终于在赵国境内轰轰烈烈的展开。
  武灵王穿着一身胡服出现在朝堂上,下面是一溜儿穿着胡服的大臣;邯郸城里宽袍大袖的人开始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短衣窄袖一身精悍打扮的民众;军队里同样短衣窄袖、皮带束身、脚穿皮靴的装束成了骑兵的标准打扮,战车的地位开始不如从前了,一支新兴的骑兵正在逐渐壮大。
  赵国,正在按照武灵王的意愿发生着改变。
  一个新的赵国在四战之地开始逐渐崛起。
  一年后,武灵王二十年。
  面貌一新的赵国军队开始初露狰狞,掠中山地,到宁葭;向西攻占林胡,到榆中。战败的林胡不得不臣服与赵,史载:“林胡王献马”。赵国从本是游牧民族的林胡手中得到了大批战马,大大充实了赵国铁骑。
  收兵归国,武灵王派楼缓出使秦,仇液出使韩,王贲出使楚,富丁出使魏,赵爵出使齐,积极进行外交活动。与此同时,代相赵固掌管胡地,在当地招募士兵以充实赵国军队。
  胡服骑射改革的成果初见成效。
  二十一年,赵攻中山,这次一雪前耻,连战连捷。逼得中山不得不割地求和,这才勉强罢了。
  可中山国的上上下下想象不到的是,这次的割四邑求和根本满足不了武灵王的胃口。从一开始,武灵王想要改变赵国的羸弱现状,就认定了先要除掉中山这个心腹大患才谈得上继承先祖赵襄子“兼戎取代,以攘诸胡”的事业,真正让赵国屹立在战国诸强之间。
  二十三年,中山再次被赵攻伐。
  二十五年,惠后卒。不知惠后何人?麻烦朝前翻,武灵王的梦中艳遇。
  同年,派周袑穿胡服辅佐教导王子赵何。
  二十六年,继续攻打中山国。几次积累下来,赵国夺取的土地北至燕、代,西至云中、九原。疆域大大的扩展了。
  武灵王一心通过军事变革强兵立国的目的达到了。胡人对赵国的威胁被消除,北方安定。对于这样的功业,武灵王并没有满足。他的眼光从赵国转移到了天下,此时的赵国,的确已足以攻略天下。在武灵王心中,赵国,应当不止拥有区区这片土地。
  于是在武灵王二十七年五月戊申,当初搞胡服骑射让人刮目相看的武灵王再次做出了一件让人大跌眼球的重要举措。
  武灵王主动传位于自己儿子,赵何,是为惠文王。那位给武灵王打气的老臣肥义当上了相国,并成为新王的师傅。值得一提的是,赵何就是那位倍受武灵王宠爱的惠后的儿子。
  武灵王给了自己一个新的称呼,他自称主父。主父,赵雍者也。
  宣布从王位上退休的主父并没有如人所想的养老去了,相反,这位雄心勃勃的前任君主是退而不休。他让儿子独立治国,自己则穿上胡服扮作胡人前往西北边境巡视。
  主父有一个大胆的战略计划,即从云中、九原南下奔袭,目标直指秦国,只有打败同样强悍的秦国才能真正夺得一统天下的话语权。前往西北巡视,正是为了勘查当地的情况,同时为制订详细的行军路线作准备。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学过兵法的都知道这话。还有一句话,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又或者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为了一探秦国的具体情况,更为了亲身瞧瞧秦王是个什么样德行。主父一行人干脆诈称使者入秦。
  刚开始,秦昭襄王并不知道面前这位样貌殊异旁人、气势不凡的使者的真实身份,等到发现使者气度并不似为人臣子者,继而产生怀疑再到派人去追这群来意不测的使者之后,才知道这位敢于深入秦廷的使者竟然就是那位刚刚卸任的赵武灵王,主父赵雍。
  此时,主父已飞马出关,追也追不到了。
  壮哉,主父,大智大勇。
  惠文王二年,公元前297年。主父巡视新占领的土地,途经代,往西前往西河与楼烦王会面。这次会面的结果让赵国的军队再次得以扩充。
  三年,灭中山国。中山国王被迁到肤施。赵国建造灵寿城。
  自此,北方的土地开始属于赵国的辖下,由赵入代的道路大为通畅。
  古人云:白璧微瑕。又云:人无完人。在军事上雄才大略的武灵王、主父同志在家庭生活处理上就实在有些不怎么样了。
  在把一切料理的差不多了,主父回到赵国大宴群臣,并封了长子赵章为代地的安阳君。身为父亲的主父深知安阳君赵章平素生活放纵,对年幼的弟弟继承国君之位并不服气,为了辅佐自己的大儿子,主父派了田不礼去到赵章身边帮忙。
  赵章和田不礼,这样一对组合在一起将会爆发出多大的能量?主父没有想到,可有的人看到了。大臣李兑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告诉相国肥义:公子章(赵章)正当壮年且心志骄狂,党羽众多,不会没有自己的私心。而田不礼这人残忍且傲慢,这两人凑一块迟早会闹出乱子。同时他也告诫肥义,最好将政务交给主父的叔叔公子成,这样即便是赵章田不礼造反,也不会因为大权在握,政务在身而惹祸上身。
  肥义并没有接受李兑的警告,相反,他很明确的告诉了李兑自己的立场,那就是遵守诺言。既然当初答应了主父的托付,那么就一定会将之坚持下去,即便是死。
  听了这番话的李兑客串了一把“预言家”的角色,他预言:肥义只有今年好活。
  说罢,痛哭流涕而去。
  肥义不肯接受自己的建议,李兑转而去见了公子成,两人秘密筹备以防范田不礼作乱。
  尽管肥义否定了李兑有关明哲保身的建议,却并非老糊涂。他同样清楚公子章和田不礼究竟是怎样的人物,在和信期的谈话中就说的很明白:公子章和田不礼说话好听可实际上很坏,为人不忠不孝,一旦得宠便在外胡作非为。若是将来有命国君觐见的命令下来,我必将先进去探查究竟,若是没有问题,才能让国君进去。这番谈话中,老臣肥义已察觉到李兑警告背后公子章与田不礼可能采取的阴谋,亦表明了自己终将“舍生取义“的决心。
  四年,群臣朝拜国君,安阳君也来到邯郸。
  这次的朝拜与往次略有不同,主父让惠文王主持朝拜,而他自己隐身旁边暗中观察群臣和王室宗亲。看到长子安阳君赵章的颓废样子和不得不屈身于弟弟面前向北而拜的无奈,主父动了恻隐之心。
  主父心里清楚:如果当初没有惠后的进宫和赵何的出生,身为长子的赵章现在便是理所应当的赵国之主,而非赵何。就是因为主父对惠后的宠爱,这种宠爱爱屋及乌的波及到了赵何的身上,于是原本是太子的赵章被弟弟赵何取而代之。
  可主父对赵何的宠爱在惠后死后渐渐变得不如从前了,主父的心渐渐又偏向了长子赵章。究竟让谁来当这一国之主,这让主父很为难。
  尽管最终还是弟弟赵何当了赵王,但主父对于赵章不能为王依旧耿耿于怀。或许是为了补偿,主父想出了一个办法:既然一国不能有二主,那就裂土为国,让代地独立成为一个国家,赵章则是新国家的国君。
  所谓皇帝无家事。国君家里的一举一动都牵挂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主父这个大胆的想法将会导致怎样的结果?国家的分裂并不像切肉那般容易,想怎么切就怎么切,其间牵涉的方方面面关系复杂。何况兄弟二人之间并不和睦,即便裂国成功,也无人能保证不会造就出两个在将来相互敌对的国家。若是如此,主父一手造就的强大赵国,将彻底覆灭在兄弟内讧的闹剧中。
  祸起萧墙之内,这话并非没有道理。宫闱之中有着宫外人无法想象的利害关系和复杂情势,一个不小心,小则败身,大则覆国。
  主父的打算没能成为现实。
  纵然如此,亦是引得后人一声长叹:
  主父:可怜天下父母心!
  公子章:不能怪你命不好,只能怪你投错了胎。
  此后,主父与惠文王游沙丘,父子二人各自居住一座宫室。
  李兑预言中的叛乱发生了。
  蠢蠢欲动的公子章和田不礼终于按捺不住,他们觉得这次的出巡简直就是给他们创造的天赐良机。出巡当中发生点意外,国君身亡,公子章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即位成国君。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公子章的党羽和田不礼矫主父之命令惠文王赵何觐见。这道召见令一下,顿时引起了在惠文王身边的肥义的警觉。
  所谓重义守诺便是如肥义此等人,这位老臣果然在惠文王之前踏入那间召见的屋子。
  他用自己的死亡来揭开了公子章和田不礼的阴谋。
  大吃一惊的惠文王急忙退回居所,和大臣高信一起指挥卫士抵抗叛乱者的进攻。
  赵国的命运,在此刻危在旦夕。
  就在这个紧张的时刻却有一点很值得玩味,那就是同和惠文王游沙丘的主父赵雍,他此刻又在做什么呢?难道他没有接到关于叛乱的消息,还是公子章和田不礼早料到主父可能的反应而彻底截断了惠文王与主父联系的途径?
  这一切都成了谜。
  苦苦坚持下的惠文王终于等来了援军。公子成与“预言家”李兑从国都出发,带领四邑兵马直奔沙丘而来。
  公子章和田不礼为他们的行为交了惨重的学费——公子章逃掉了,田不礼丢了性命。其党羽也尽皆被灭。一场叛乱就此告一段落。
  相国肥义用生命保全了惠文王的性命,带兵来援的公子成和李兑成了这场叛乱中最大的赢家:公子成成了赵国的新任相国,号安平君,李兑则当上了司寇。
  可公子章并没有在叛乱中丧生,这个祸根跑掉了。
  后人云: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已成了惠文王、公子成和李兑肉中刺、眼中钉的公子赵章,此刻又在什么地方呢?
  在孩子的眼里,最安全的地方是哪里?是父母的怀抱。
  赵章这个反叛不成落得仓皇跑路的赵国公子,就像个受惊吓的小孩一样,飞奔到了自己父亲那里。他跑到主父在沙丘的行宫之中,赵章打算靠着自己父亲的威名来阻挡后面追击而来的大军。试问:赵国有谁那么大胆子对着前任国君狂呼滥叫,谁又敢当着主父的面将自己抓起来剁了呢?
  我们已无法得知主父在面对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大儿子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种心态,但他的行动为我们的猜测提供了一点素材:这位将赵国从孱弱变得强悍的君主敞开了行宫的大门接纳了这个曾高举叛帜的长子,为他提供了一个容身之所。
  赵章似乎应该偷笑,他料准了自己父亲的心态。这下他总算可以高枕无忧的睡个好觉了。
  的确,这个和主父生活时间最长的公子猜中了自己父亲的心态,这让他轻易的进了沙丘行宫。可他没猜中的是后面领兵追击的公子成和李兑,他们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想要抓捕公子章的军队团团围住了主父的行宫。
  这个时候,公子章死了。
  死因未知,或许是叛乱中受的重伤再次发作;或许是因为其他的原因死亡。
  反正,这位仁兄就这么死在了自己父亲的行宫内。
  可外面的军队仍没有撤退的意思。
  之前一场针对惠文王的叛乱被终结了,但另外一个针对主父武灵王的阴谋却在飞快成型。
  因为公子章的缘故,公子成和李兑不得不派军包围主父行宫,为的是能抓住罪魁祸首。可公子章的死已经彻底结束了这场叛乱,而派军擅自包围主父行宫、大逆不道的罪名却等着这两位重臣。若是因此而获罪,必然是灭族的下场。
  人都是爱惜生命,这种对死亡的恐惧、趋利避害是每个人的本能。公子成和李兑亦在商量着将来自己的前途,没人愿意在生命正常结束之前提早去地狱入口报到。
  于是他们向行宫里的人散布了一个消息:所有的人,除了主父之外,统统离开行宫,要是不想走,留在后面的一律灭族。
  既然活的主父将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那死的主父就没有这种威胁了。
  他们打的便是这样一个算盘。
  行宫里的人都走光了,在死亡面前,没人愿意给主父陪葬。
  主父,武灵王赵雍,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行宫内,没有了宫娥内侍,也没有食物清水。里面的出不去,外面的进不来。沙丘行宫,彻底成了一个死地。
  我们看见一个靠着掏鸟窝来妄图将生命维持下去的干瘪老头。
  三个月后,一代雄主赵雍饿毙于沙丘行宫内。
  谥号:武灵王。
  “主父定死,乃发丧赴诸侯。”——《史记?赵世家》
  “尅定祸乱曰武”,“乱而不损曰灵”。——蔡邕《独断》
2008-02-1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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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风里密码
  午后,我坐在窗前,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身上,心里感觉不到一丝暖意。寂寞像寒流一样一阵一阵不断的向我袭来。
  不停的回忆从前的点点滴滴,希望藉此能慰及自己孤独的心,却始终没能搜寻到一些快乐片断,只是让心变得更加的沉重。
  望着窗外街道两旁的梧桐树上,稀稀落落的残留着些许枯黄的树叶在风中摇曳,一不小心被吹散在风里,在空中盘旋着,慢慢悠悠的落在地上。
  阳光下,一位老人拖着长长的背影迈着沉重的步伐行走在街上,老人不停的咳嗽,每走一步,都显得特别艰难,老人走得累了,在窗前的一棵梧桐树下停下来,手扶着树干,以此来支撑自己的身体,老人那张历经岁月流逝被风霜洗礼过像老树皮一样干枯的脸和这个黄叶飘落的深秋交织在一起,充满了无限苍凉。
  熟悉的音乐从手机传出,是大洪打来的,接通***大洪说晚上请我到'聚缘'酒店吃饭,放下***,我不禁陷入了对大洪的回忆之中。
  大洪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都是从农村来的孩子,大洪有着粗犷有外表、黝黑的皮肤,初次见到时只觉得大洪憨憨傻傻的,后来才知道大洪其实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在学校时由于大洪自信乐观且成绩优秀深得班主任老师的赞许,所以大洪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我们的班长。
  我和大洪是前后桌而且还同住在一个宿舍。
  但我和大洪不是同一类人,大洪豪放,掩饰不住自己的内心,敢作敢为;而我含蓄,总是喜欢独享自己的心事。大洪下课后总是和同学们一起去玩,而我总是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宿舍里。
  虽然我们不是同一类人,但是我们都来自农村,我们都有一个理想,就是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在这个冰冷的城市里,找到自己的方向。
  记得那时大洪喜欢班里的一个女生,那个时候学校里流行写情书,为了能追到那个女生,大洪写了长长的一篇情书,向女孩表达自己的爱意,不过后来那女孩还是拒绝了大洪,原因就因为大洪是农村来的。那些高傲的女生总是瞧不起乡下来的男生。
  女孩的拒绝,并没有使大洪意志消沉,他发誓他要让别人看到从乡下来的孩子不比城里的孩子差,这是在三年高中里大洪对我说的最多的话。
  高中毕业后,我们各奔东西,后来听说大洪到了异乡求学,而我则继续留在这个城市。
  也许是这个城市太小了,在分别七年后我们居然又相遇在这个城市里。
  夜幕降临,城市起了灯火,看看表,离我和大洪聚会的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收拾一下自己的纷乱的思绪,走出家门,钻进茫茫的夜色中。
  '聚缘'酒店在一公里以外的城东,本想打车前往,脚步却固执的行走在生硬的街道上。
  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便开始习惯于一个人在每个夜里拼命不停的游荡,看五光十色的灯光;看呼啸而过的车辆;看人潮中与自己擦肩而过陌生的脸庞。
  秋天的夜晚透着些许凉意,透过皮肤,渗入心房,在这个没有生气的季节里凭添了几分忧伤,冷清的街上,偶尔走过几个不知是否和自己同样落寞的人。
  一个人走过一个又一个伫立街头孤独的街灯;穿过一条又一条冰冷的街道,终于到达了'聚缘'酒店。 走进酒店里,大洪正和店里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聊天,我想大洪应该和酒店里的工作人员很熟了。大洪看见我进来,拉住我的手:"江宇,来了。"
  我点头,大洪指着那中年男子说:"江宇这是我的老乡老黄,也是这个酒店的老板。"
  老黄也热情的和我点点:"听大洪说今天和老同学相聚,一定是你了,以后大家都是自己兄弟了,要常来作客。"
  老黄很热情的带着我和大洪进入一个包间,我打量一下,装修并不豪华却让我觉得很亲切,也许是因为我见到了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大洪边拉椅子边说:"江宇上次匆匆别过,今天咱兄弟好好的聚一下,你先坐会,我去要些酒菜来。"
  大洪说话时低着头,我看到他依旧是黝黑的皮肤、粗犷的外表,只是经过岁月的流转脸上多了一些沧桑。
时间在岁月的转盘中不经意将我们改变,带走我们无忧的童年,带走我们曾经短暂的相聚时光,带走我们满怀激情的纯真向往。
  大洪出去不多时,拿着一瓶酒进来身后一名服务员端着几碟菜。
  我们坐下,大洪打开瓶盖将酒在两只玻璃杯倒上些许,我们一起举杯喝酒,辛辣的烈酒,滑过舌头沿着喉咙流入身体,苦涩过后,冰凉的四肢泛起些许暖意。
  "大洪分别以后这些年都在做什么?"
  "你呢!"大洪看我时,曾经自信的眼神里写着淡淡的忧郁和无奈。
  "毕业后,我曾在出版社工作过。"我回答。
  "当作家了吗?"大洪问我,
  "哪里算得上什么作家,只是混口饭吃罢了,这个时代需要的是虚情假意、阿谀奉承,而自己始终无法融会贯通,而这两年来,我的创作灵感仿佛枯竭了似的,无法写出只言片语,所以我干脆辞掉了这份工作。古语说的真是不错百无一用是书生。"我拿起酒杯喝下一大口。
  大洪低思片刻,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江宇记得我们当初的愿望吗?记得我当时说过要证明我们农村来的孩子不比城里的孩子差吗?"
  我当然记得我们的愿望了,就是要在这个冰冷的城市里找到自己的方向。
  大洪继续说道:"为了这个誓言,高中毕业后我到了南方一个城市求学,希望在南方这个高度发达的城市里学习到先进的知识,大学毕业后我毅然决定离开这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回到我们熟悉的、曾经留下欢歌笑语的地方,几经周折,终于找如愿以偿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就这样忙碌的工作,一年后募然回首才发现这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工作、回家,机械麻木的如同时钟一样,沿着预定的轨迹不停的转动,无论自己怎样努力,都只是在原地徘徊。用微薄的工资来支取生活的每一天,我开始厌倦于是辞掉了工作。" 我和大洪再次碰杯、喝酒。我感慨中略带无奈的说:"其实,在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和我们一样都是在平淡、波澜不惊的日子中度过,直至终老,从沉默中出来,在沉默中老去。这是平凡人的宿命,没有人能记住在历史长河中那些逝去的平凡人的名字。"我觉得自己的话语显得很空洞。
  大洪说:"辞职后,适逢一家知名企业面向全市招聘,这家企业无论从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来说都是名列前茅,于是我便报了名,通过企业严厉苛刻的面试最后只留下了我和一位漂亮的女孩,企业主管给了我们三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后只能留下一人,按业绩来决定去留。我相信自己的能力,所以我埋头努力工作,三个月以来我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那时我仿佛看到了曙光,部门经理的位置似乎已经垂手而得,试用期很快过去,在我沉浸在喜悦之中时,意想不到是我被辞退了,留下来的却是那个漂亮女孩,后来我才明白当自己在用业绩来证明实力时,女孩早已用美丽的容颜,迷人的身材彻底征服了上级主管。"
  大洪边说边喝、我边听边喝,几杯下肚,微有醉意,思维像是脱离了身体漂浮在空气中。
  我继续说着一些虚空的话:"生活中难免会经历一些不平事、挫折事,在当时也话会让我们烦恼、气愤,当我们走过后再回顾时也许会变成好事,因为它会让我们明白一些道理,让我们变得坚强。"
  大洪继续讲述这些年走过的岁月:"此后的生活我依然在不停工作不停辞职中度过,奔波在这个用金钱堆砌的城市里,感觉有些心力交瘁,在这个候我结识了我的第一位女友,女友对我不错我也很爱她,生活的困苦在爱情里得到短暂的缓解,原本以为我们可以这样相爱下去,然而我却想错了。女友的姐姐嫁给了一位局长的公子,家中有权有势,记得有一年中秋到女友家中团圆,恰逢女友的姐姐和姐夫,女友的姐夫开着小轿车带着上千元的礼品,而我却只拿着两盒廉价的月饼,进入家中女友的父母对其姐夫热情款待,递烟上茶。却将我冷落在一旁,甚至还出言相讥极尽冷嘲热讽。那时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和女友相恋一年后,最终因为女友家人的阻挠分手了。"
  听到大洪和女友分手的经过想到自己也有着类似的经历说道:"爱情在现实中总会受到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物质基础决定一切,没有人愿意嫁给一个穷光蛋,至死不渝的爱情,只有在一些浪漫的影视剧中才会发生。"
  我们不停的喝酒,浓浓的酒意侵蚀了大脑。大洪失落之中夹杂着愤恨说道:"从那时我深深的意识到,男人要有事业、有要地位否则会被人鄙视。我决定要干一番事业,于是我和一位朋友几经辛苦筹集了二十几万开了一家专卖店,开业不久后由于专卖店的装修费花去了大部分资金再加上经营理念失策,专卖店没有走出困境就被迫关闭了,因此我也欠下了十几万的债务。"
  大洪神色黯然的继续说道:"我开始怀疑人生,怀疑自己的存在价值。"
  我用安慰的口吻说道:"或许我们不能大富大贵,不能受人敬仰,但是只要我们能开心的度过每一天,在平凡中寻找属于自己的一份快乐就足矣,名利如烟云人生百年稍纵即逝。"
  我尽然发现在这次对话像是师生间的交流,我像老师一样对大洪循循善诱,其实我又何曾有资格说这些话,我的生活更加的糟糕。
  酒已尽,人已醉。
  大洪突然哈哈大笑,继而愤怒的说道:"与其被社会离弃,不如从容的背弃社会。"
  大洪的话语让我有些震惊,空气仿佛在瞬间凝固,结晶。我们面对面久久不语沉默的看着对方,仿佛两尊雕塑。 "大洪又在喝酒了,别喝太多了小心身体。"  正在陷入深深沉默的时候,耳际传来温柔的声音,我转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位身材娇小面容清秀的女孩。
  "小菲你怎么来了?"大洪醉醺醺的低垂着双眼对女孩说。
  "刚才我给老黄打***知道你又在这喝酒了,怕你喝太多,我就过来了,"声音依然温柔且充满关切。
  "小菲今天我很开心,这是我的老同学江宇,我们好多年都没见面了,今晚我们要彻夜长谈。"大洪指着我说。
  小菲冲我微微一笑,看着小菲甜美的笑容,我忍不住的点点头,小菲转身走到大洪身边。
  "大洪咱们回家吧!"
  大洪站起来一摆手,突然脚下一软似要跌倒,身体不由自主的撞在桌子上,将一碟菜打翻溅得满身菜汤。小菲忙伸手扶住大洪说道:"大洪又喝醉了,老是这样子会把身子搞垮的。"
  大洪坐下后,小菲从身上掏出一块毛巾轻轻的将大洪身上的饭菜擦拭掉。
  "大洪我们回家好吗?"
  看着小菲焦急关切的神态,我决定不能再让大洪留在这里,而让小菲为大洪担忧。
  酒店老板老黄听到说话也走了进来,在我和老黄的再三劝说下,我和小菲扶着大洪走出了酒店。
  "小菲要不要帮忙送大洪回去。"我问道。
  "不用了,过了这条街转个弯就到家了。"小菲看着我又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
  "夜深了,江宇你也尽早回去吧,别让家人为你太担忧了。"
  小菲扶着大洪穿过街灯璀璨的长街消失在转角处。
  想着大洪有着小菲这样一位温柔、善良的女友我不禁黯然神伤,在这漫长漆黑的夜里又有谁在为我守候呢?
  因为大洪的又一次醉酒,让我再次见到了小菲这个温柔、善良的女孩。
  这天夜里,'聚缘'酒店的老黄宴请我和大洪,三人对酒长谈,那一晚大洪喝得酩酊大醉,离开'聚缘'酒店时已是深夜,我和大洪走在冷清的大街上,风一吹,大洪哇的一口吐了出来,我急忙扶住大洪一家商店门口坐下。
  烂醉如泥的大洪令我一踌莫展,正在此时大洪的手机响了起来,急切间的我拿起了大洪的手机。
  "大洪,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呀!"声音柔柔的是小菲打来的。一时间我愣住了。
  "喂,大洪,你怎么不说话呀,你在做什么?"声音充满了关怀。
  "小菲吗?是我,我是江宇。"
  "哦,你是大洪的同学吧!你们在一起吗?大洪呢!"声音依旧是那样的温柔。
  "大洪他喝醉了,你在家里等着,我一会送大洪回去。" 我打车送大洪回去,到大洪家门口时,小菲站在外面,我和小菲一起将大洪从车上拉下来、一起搀扶着大洪进了家,此时大洪早已醉得不省人事,我和小菲轻轻的把大洪卧在床上,小菲小心翼翼给大洪盖上被子。
  忙完后,小菲抬头笑笑:"谢谢你,送大洪回家。"
  我也对小菲笑笑:"没什么,大家都是朋友嘛!。"
  小菲说:"喝杯茶吧!"
  我点点头坐下,小菲从茶几上拿起一只杯子,在她给我倒水时,我看见她手腕上有数条积着淤血呈现淡紫色的伤痕,我禁不住呆了,小菲看我的样子,匆忙向下拉拉袖子,眼神中掠过一丝伤感。 不知为何,我竟对小菲的产生了好奇,这个娇小的女孩每天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小菲,你受伤了?"
  "没……没什么"
  "是不是因为大洪?"我追问。
  "不能怪大洪,其实大洪也很不容易。"小菲话语略带伤感的说。
  在我的追问下小菲说,四年前和她相恋多年的男友离开了他,在感情失落的时候,小菲毅然决定离开了从那伤心的地方,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
  刚到这陌生的环境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一切从零开始,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
  为了忘却那段被伤害的情感经历。小菲白天拼命的工作,晚上独自一人回到那简陋的出租屋一个躺在床上将音乐开到最大,在音乐的肆虐中入睡。就这不知不觉的几个月过去了。
  在单位里小菲和同事安倩渐渐的成了好朋友。安倩见小菲整日闷闷不乐,一天夜里拉小菲一起去参加朋友的聚会。
聚会的地点是在一家酒吧里,小菲见到了一个外表粗犷,皮肤黑黑的男孩,男孩对小菲格外的照顾,男孩说他叫大洪是安倩男朋友的朋友,大洪的开朗、乐观的个性渐渐感染了小菲,原本沧凉的心开始泛起一丝丝暖意。
那次聚会后,小菲依旧过着从前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大洪在小菲的脑海被逐渐淡忘。
  一天早上,小菲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响了,是同事安倩打来的,安倩说大洪想约大家一起去玩。
  挂掉***大洪的影子又再次浮现在小菲的脑海里,孤独许久的小菲,欣然答应了大洪的邀请。
  那天,大洪、小菲还有安倩和她的男友四人一起去登山,娇小的小菲是从来没有体会过的,登山对她来说是件困难的事。在大洪后再三鼓励和帮助下,费尽吃奶的力气终于登上了山顶。坐在山顶上看着山下一览无余的风景,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 大洪看着美景说自己准备辞掉自己的工作,开创自己的一番事业,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帮忙。大洪说完突然转身拉住小菲的手问是不是可以帮他,小菲觉得自己如此弱小无法给予大洪帮助便拒绝了. 大洪紧紧拉住小菲的手有些激动的说,他只是希望有一个能给自己鼓励,给自己安慰,每天可以守候的自己人,大洪深情的看着小菲说他相信小菲一定能做到的。
  说到这里小菲脸上洋溢一丝笑容。
  小菲接着讲着她和大洪的故事。
  从那天以后,小菲成了大洪那个可以相守的人,大洪对小菲也是倍加呵护。
  辞职后的大洪,开始筹积资金,每天不停的奔波,向朋友借钱,小菲在经济不能给大洪帮助,便在生活对大洪照顾有加,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终于还是皇天不负有心人,两个相濡以沫的人共同努力生活开始有了转机。
  大洪和一位朋友满怀激情的在市中心开了一家服务专卖店,开启了人生真正意义上的旅途。小菲也由衷的为大洪感觉高兴,那时是小菲和大洪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两人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
  然而,这一条路并没有迎着曙光走向阳光照耀着的宽阔大道上,等待的却是一场狂风暴雨。由于资金的问题,再加上大洪初涉商海,在经营理念上出现的偏差,最终这家由大洪苦心经营起来的专卖店,在还未绽放出灿烂的光芒时,就走向了没落。 在经历事业的失败后,大洪开始变了,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每天夜里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喝得大醉后才回家。有时大洪喝得醉了还会对小菲大打出手。
  说到这里小菲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我想不到小菲这娇小的女孩竟然承受着如此不堪重负的生活。
  看到躺在床的大洪如死猪般沉寂,不禁为小菲心伤,和小菲告别时我的心无比沉痛。
  早上起来,接到了和我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度过无忧童年而今在市政府工作的小晖打来的***,小晖说政府要策划一起的活动,希望我能参与。
  活动是在市中心著名的'景凌'四星级酒店。上午我赶到'景凌'酒店,向酒店经理说明来意,彬彬有礼的服务员带领我走进二楼一豪华房间里,小晖和一群富豪们在谈笑风生。
  见我进来,小晖起来一一给我介绍。
  这些富豪们的名字这个城市里比那些天皇巨星还响亮,他们的财产少则百万,多则数千万甚至过亿。
  在小晖介绍到胡亿安的名字时,我不禁抬头望去,却见胡亿安也看着我,原来面前这个年约四十,面庞白净,体态微胖的人,就是本市大名鼎鼎的'景凌'集团的老总。
  胡亿安是这城市的首富,旗下拥有数座煤矿,在市里建有多处星级酒店、***,占据了这个城市娱乐业的半壁江山。
  小晖将我向富豪们作简短介绍后对我说:"政府准备策划一起本市企业家风采,希望我能参与编辑,今天让你和我们这些优秀的企业家们见个面增进了解。"
  胡亿安走向前握住我的手笑道:"欢迎我们的大作家,好好写,写得好了,酬金自然少不了你。"
  小晖连忙拍着胸脯向众富豪们做担保。
  在这个豪华的房间里,我感觉像在一个密闭的铁箱子里,让人快要窒息。
  在这个城市里所谓的企业家不过都是一些煤老板,他们的发家史令人不敢恭维,那源源不断从地下掘起的煤炭,变成金钱如流水般流向这些煤老板的口袋里的同时,不知道有多少工人在矿下遇难,让多少幸福家庭失去亲人,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造成了多少人间悲剧。而这些煤老板们却无动于衷,继续发他们的黑心钱。
  两年以来,我没有工作,每天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
  我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为了生活我不得不背叛自己的良心,为这些煤老板们歌功颂德。 走出'景凌',心情好了许多,街道冷冷清清的,凉风吹在身上微感凉意,不觉间已是深秋。
  这两年,浑浑噩噩的走来,早已忘却了时间的存在,只有生命在一点一滴的消耗。
  经过广场我看见一群天真孩子在尽情的玩耍,一对对情侣从眼前出现接着又消失,呆立着望了许久,在要离开时,突然身旁有一位小姑娘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女式皮包走过来递到我手里说道:"先生,有一位***给你的。"
  看着小姑娘递给我的皮包我疑惑的问:"哪位***,她人呢?"
  小姑娘指着不远处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那位***在车子里。"
  我迈步向轿车停着的方向走去,刚跨出一步却见轿车冒出一股青烟,急速离去驶向远方。
  打开皮包,意外是一张十万元的存折出现在我的面前……
  失去了人生目标,脱离了人生轨迹,便会沉沦、会堕落。 每当夜幕降临,在华丽的灯光的掩映下活跃着一些特殊的人群。
  这些形形***、三教九流的人们穿梭于一些诱人的场所,沉溺其中流连忘返。而大洪就是这些人群中的一个。
  '水云阁'***是这个城市里设施最为豪华的娱乐场所之一,在这些豪华的场所内暗藏着肮脏的***交易。
  ***里那些身材火辣、勾人心魄的***在幽暗暧昧的灯光下若隐若现,包厢内嘈杂的歌声里充斥着不堪入耳的调情声。
  午夜喧嚣过后,***内便会走出一对对红男绿女,或打车或开私家车离去,隐藏在这城市黑暗处进行金钱与肉体的交易。
  '水云阁'在政府多年的打黄扫非中,始终屹立不到,依然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就因为它是'景凌'集团众多***中之一。
  大洪因经常光顾'水云阁'而结识该***的老板胡提,一次大洪醉酒后因为三个痞子争抢一名颇有姿色的***而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孔武有力的大洪几下就把三个痞子摞倒在地上。
  '水云阁'老板胡提看中大洪出手不凡,便要大洪跟着他做事,而大洪也乐在其中就爽快的答应了。
   这种地方是个大染缸,一不小心就会堕落,我劝大洪不要再留恋这种地方,大洪却问我,为什么要把自己隔封闭起来,与这个社会隔绝,既然这个社会存在这种地方就有其价值。
  恼人的秋雨淅淅沥沥的一下了一整夜,没完没了。
  早上醒来寂寞充噬着屋子的每个角落,躺在床上,心像个无底洞,空荡荡的没有着落。无力的双手勉强支撑起沉重的身体,拖着僵硬的双腿走到窗前,拉开这隔绝世界、阻挡光明的厚重窗帘。没有一丝阳光渗透进来,眼里只看到一片朦胧,雨还在不停的下,一阵风吹过,雨点纷纷敲打在玻璃窗上,仿佛在痛击我冰冷脆弱的心灵。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行人匆匆而过,雨伞已经不能够为他们阻挡住些什么,雨水侵袭着他们的身体,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身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只有天空哭泣的泪水在大地流淌。
  看着桌子上放着那些写下一半的《企业家风采》,提起笔,在空气中停留了好久,却始终没能写下一字半句,思维像是停止了一般。在这样的氛围里,实在不宜写这种虚伪的东西。
  放下笔,继续望向窗外,熟悉的景物在迷朦的雨中变得模糊,走过无数次的街道在雨里看不清楚通向哪里、街道两旁光顾过好多次的餐馆、发屋在雨里也分不清哪一家是自己特别留恋的。就仿佛我们置身在这个世界里,却始终没能看透这个世界。
  寂寞的时候,思绪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四处冲撞,索性躺回床上闭住眼睛,任凭这匹野马放肆一把,即使踩到悬崖上,也不将其勒住……
  似睡非睡,朦朦胧胧.
  睁开眼,黑暗笼罩着屋子,这一天就这样毫无知觉的过去了,生命在很多时候都有是被这样没有意义的'这一天'、'那一天'消耗怠尽的。
  感觉好饿,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拿来起雨伞走出屋子。
  雨下得小了些,街上冷冷清清的,一个人走着,雨点落在雨伞上聚集成水线,然后沿着雨伞落在地上。真想收起雨伞,让自己在雨中淋个痛快,却又怕不能承受雨水的冰冷,就好像我们做一件事时,还未开始,就被事先所假想的一切打倒。
  在一家小餐馆里快速的吃下一碗馄饨面,三个包子。起身、结帐、走出餐馆。
  总是习惯于夜里一个人游荡,漫无目的放任自己的脚步。
  街灯亮了起来,路面上的积水在灯的映照下泛着迷离的金***,抬头望天空,细雨如一道道绵绵不绝的银白色的线将天与地衔着在一起。
  汽车急速的驶过,激起无数的水花,纷纷撞击在身上,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颤,注目望去,汽车早已消失在迷朦的雨夜里,却看见不远处的街灯下,一个身体单薄的女孩迎面走来,女孩没有可以用来躲避风雨的雨具。全身上下早已湿透,却好像浑然不知。
  就在女孩将要和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借着灯光我转头看过去。却看到了女孩便是小菲
"小菲"我大声的叫道.
女孩听到我的叫声停下脚步转头也看到了我。
  我大步走到小菲身旁用雨伞遮住她早已湿透了的身体。
  "小菲你这是怎么了,要去哪里呀?"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小菲哭泣着不停的摇头。
  "那大洪呢?"我急切的问道。
  "大洪他不要我了"小菲含在眼中的泪水禁不住的流了下来。
  泪水和额前发梢滑落的雨水交织在小菲清秀的脸上,满是伤感。
  带着小菲回到屋子里,我拿块毛巾递给小菲,看着小菲在擦拭头发时,湿透的身体不停的哆嗦,我打开衣柜,在最底层的一件淡紫色的毛衣印入我的眼帘,我的心不由自主的轻轻一颤,这件曾被一个女人穿过的衣服,已经被尘封了两年了。
  我拿着毛衣走到小菲面前:"快去换上衣服。"
  小菲点头走进我的卧室,不多时小菲穿着这件毛衣走了出来,脸上充满感激的说:"江宇,谢谢你,要不是遇见你,我真不知该去哪里?"
  我连忙说道:"快别这么说。"
  小菲坐下后,我问:"小菲你饿吗?"
  小菲摇头,看着小菲坐在沙发上身子不停的哆嗦,连续不停的打了几个喷嚏,我从抽屉里拿出几片感冒药:"小菲,你感冒了?快吃了这些药。"我将药递到小菲面前,小菲还是摇头。
  我着急的说:"吃了这些药感冒才能好的,别作践自己的身体。"
  小菲缩着身子说:"我怀孕了,医生说不能吃药的。"
  "那喝点热水,暖暖身体。"我给小菲倒上一杯开水,小菲点头接住。
  我在小菲身旁坐下问道:"小菲你和大洪怎么了?"
  小菲神情凄凉的说:"大洪好多天都没有回家,今天晚上回来的时候浑身湿淋淋的,还喝得大醉,一进家门便摔东西,将桌子上的东西摔得满地都是,以前大洪喝醉了回到家都要大吵大闹,我都已经习惯了,只要我劝劝他,睡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上前扶住大洪,大洪用力却将我推倒在地上大喊着要我走,说他不再爱我了,我站起来劝大洪别再闹了快去休息,大洪说我们在一起是没有幸福的,以后不要再见面了,这个家他也不会再回来了,说完一把抓住我的头发拉着我走出家门,将我推进雨里,大洪自己也冲进雨头也不回的跑向大街,于是我就去追大洪,后来我没能追上大洪,却遇见你了。"不觉间眼泪滑过小菲的脸庞,滴落在水杯里。
  "我知道大洪是爱我的,他只是觉得自己不能让我过得幸福,大洪要强,不愿被别人瞧不起,他在外面真的很不容易。"
  小菲停顿一下继续说:"其实我并不希望大洪能有多少钱,只是希望他每天晚上都能回家,我们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一起期盼我们的孩子出生。"
  小菲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别的亲人,只有大洪这个可以依赖的人。
  也许大洪已不再值得小菲去爱,只是人世间的情爱总是那样的割不断、理不清。
  看着小菲生病的样子我说:"小菲,不早了,你晚上就在我房间里休息吧,别太难过了。"
  "那你呢?"小菲看着我。
  "我白天睡了一天,晚上正好还要写稿子呢!"我指着桌子上的一叠草稿。
  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小菲走过去,拿起桌子上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个女人长发如瀑,笑颜如花。小菲看着照片问我:"江宇这是你女朋友吗?"
  "如果再让我看到她,我一定宰了她?"我愤怒的说。
  "对不起,都怪我多嘴。"
  我的表情吓到了小菲,我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不怪你,是我不该这样说话。"
  于是我向小菲讲起了我的往事。
  照片上这个女人叫沈盈,两年带着我所有的钱消失了。
  于是我拼命不停的在每个夜里搜寻沈盈的身影,而沈盈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我始终没有找到她。
  当初沈盈不顾家人和朋友的反对,毅然决定和我这个穷小子在一起,因此还和家人闹僵,沈盈的父母睢不起我一直不肯承认我这个女婿,后来我也发誓不再见沈盈的父母。
  对沈盈我很是感激,于是我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希望在生活中能给沈盈最大的满足,然而就在两年前沈盈连一句道别的话都没有留下就无情的离开了我。
  突然间我发现我和小菲是如此相似的两个人,我们都是喜欢安静的人,我们都渴望有一个平静而幸福的家,但是我们都没能抓住幸福,我们都是这尘世中受伤害的人。
  小菲睡下后,我便继续写稿子,写得累了,便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早晨醒来,身上披着一条毯子,小菲已经走了,看窗外雨停了,天还有些阴。
  小晖说为了把这次活动策划得更加完美,再三要求我上午必须来参加在'景凌'酒店举办的由胡亿安发起的援助贫困山区儿童的活动。
  小晖在***里反复叮嘱我说这次活动很重要,千万不能迟到,要我亲自己来现场感受一下,把这次活动写进稿子里。
  只身来到'景凌'酒店,礼貌的门童拉开门请我进去,豪华的酒店内温暖如春,地上铺着红地毯,我向服务员说明来意,服务员让我稍等,然后拨通***。
  等待中的我无聊的环顾四周。
  "江先生,你好呀!"一个西装革履,身材瘦削,留着两撇胡子的人迎上来紧紧握住我的手嘿嘿笑着继续说:"胡总特意派我来迎接你个大作家来的,赶快上去吧,迟了胡总又要批评我了。"
  随着来人走进电梯,到达6楼会议室,里面挤满了人,小晖代表市政府发表简短的讲话后,向报社、电台的记者一一介绍胡亿安等企业家,小晖向记者说些感谢这些企业家援助贫困地区之类的话。现场还来了两名山区的儿童,胡亿安上前抱住一名儿童,像慈父般抚摸着那孩子,眼里尽是疼爱,激动的向媒体发誓每年都会拿出一部分资金来供养这些贫困儿童的学业。
  记者纷纷将镜头对准胡亿安,不停的拍照,闪光灯让人炫晕。
  活动结束后,胡亿安自然少不了宴请宾朋,我无意逗留,小晖却执意不肯让我走,我知道小晖这个和我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度过快乐童年的好朋友,已经成为了两个世界里的人,我们不再了解彼此的内心深处,在现实中我们都变得虚伪。
  餐厅内人声鼎沸,恭维之声不绝于耳,我无意于这一切,在靠近玻璃窗的桌子前坐下,望向窗外,无意间,我瞥见一个女人的背景,从酒店走出,钻进了停车点的一辆银灰色小轿车里,清晰的车号印入我的眼里,突然间我似乎想起了什么,起身冲出酒店。
  车子穿过大街,在十字路口处左转驶向了商业街,我加速向前冲去,在商业街的'上岛'咖啡店门前,我看到了那辆银灰色小轿车。
  我忐忑不安的走进咖啡厅,温馨怡人的咖啡厅内播放着舒缓的音乐,在靠近玻璃窗旁的一张桌子前我看见了让我苦苦寻找了两年,曾经让我深爱又让我心碎的女人,她依然和从前那么美丽。
  相互看着对方,沉默了好久,沈盈终于说话:"江宇,这两年你还好吗?"说话时沈盈低着头,手中不安的转着杯子。
  我努力的抑制自己的情绪,苦笑道:"我能好吗!你知道这两年我是怎么过的吗?"
  沈盈抬头看我一眼,随即又低下头,依然不安的转动着手中的杯子。
  "江宇请你坐下听我说好吗?"
  我在沈盈对面坐下大声的说:"说呀!看你能编出什么谎言。"
  沈盈声音颤抖的说:"江宇这两年来我日夜都在思念着你,我很后悔当初离开你,知道这件事对你造成了很大的受害,好多次都想去找你,却始终没有能力面对你,那天我在'景凌'酒店里看见你,于是我就悄悄的跟着你,今天我也是故意引你出来的。"
  我想起那于的情景问道:"那十万块钱是不是你给的?"
  沈盈说:"当初我带走了你的钱,所以我想补偿你。"
  我的自尊心像是受到了愚弄失声说道:"我不是一条狗,不需要你来怜悯,有钱了呀!傍上大款了,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生活吗?现在又何必来找我这个穷酸。"
  见我如此咄咄逼人,沈盈低头说道:"江宇,当初离开你是迫不得已,我是有苦衷的。"
  "继续编造你的谎言。"
  沈盈继续说道:"两年前,我爸爸得了血癌,做手术需要很大一笔钱,在当时来说这多钱简直就是天文数字,而我爸爸的生命危在旦夕,一刻都不能拖延。
  我知道我爸爸一向都不喜欢你,不肯承认你这个女婿,所以我就背着你拿走了所有的钱。"
  我知道沈盈的爸爸几个月前刚刚去世。
  "为什么当时不和我说,我虽然穷,却不是无情无义的人,枉我们在一起多年,你也太小瞧我江宇。"
  沈盈继续说道;"可是那些钱,对于我爸爸的病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根本救不了他的命,后来经一个朋友介绍我认识了'景凌'集团的老板胡亿安,胡亿安看中了我的美貌,说只要我愿意跟着他,我爸爸以后看病的钱就包在他身上。"
  沈盈停顿一下说:"后来我没能经得住胡亿安的诱惑做了他的情人。江宇原谅我好吗!我真的很爱你的。"沈盈那双迷人的眼睛里满是泪水。  
  我无情的说:"是不是被人玩腻了,就回来找我了?"
  我的话话刺痛了沈盈,眼泪纷纷夺眶而出流了下来。
  看着沈盈哭泣的样子,我的心不禁一软。随即又想起这两年来自己每一天都在痛苦的煎熬中度过,毅然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凛冽的北风疯狂的肆虐着整个城市,窗外滴水成冰,冬天来的太突然,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在感叹时光的流逝的同时,自己依然一如既往过着孤独的生活。
  两年以来苦苦的找寻沈盈,然而见到沈盈之后又怎样呢,我甚至无法确定当初为何要找寻沈盈。  想要将沈盈在脑海中彻底的删除,却又不由自主的打开抽屉拿出尘封已久的相册,翻开相册看着照片上的沈盈或妩媚或清纯或温柔或恬静,不觉心一酸,从前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
  沈盈曾经是一名幼儿园的教师,我因为写一篇关于儿童的文章而在幼儿园结识她,第一次见到沈盈时就被她开很朗、活泼的个性所吸引,此后我们便开始交往,并且相恋,那时的我们过着简单快乐的生活,虽然沈盈的父母极力反对她和我在一起,但沈盈却义无反顾坚持跟着我,甚至还和家人之间的关系出现裂痕。
  记得一次我出差到邻近的一个城市,因为工作的缘故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要呆很长一段时间,一天夜晚我寂寞难耐难以入睡,便拨通沈盈的***对她说自己非常想念她,恨不能立刻回到她身旁。本来我随便说的几句根本没放在心上,没想到第二天上午沈盈竟然一大早就乘车来看我了,当时自己真的很开心。
  还有一次我生病住院,沈盈日夜陪伴在我身边照顾着我,一天我开玩笑的问沈盈如果有天我先你而死会怎么办,沈盈想想说如果有天你离开了我,我会一辈子守着你的灵魂,我拍拍沈盈的头说傻瓜人死了哪会有什么灵魂。沈盈接着又问我如果她自己死了我又会怎么样,我呵呵笑着如果有天你离开了我的话,我会一辈了在心记着你,不过我可能会耐不住寂寞而去找别的女人,沈盈愠怒的捶着我的肩膀说我真坏,然后我哈哈大笑抱住沈盈。
  想到此处就感到心痛,如今我过着寂寞的生活,而沈盈却没能像她当初说的那样守着我一辈子。
  我在心里告诫自己,我已不再爱沈盈,已不再和沈盈有任何的瓜葛,今生今世都不再有任何的关系。
  午后,风骤停,阳光下没有一丝温度,整个城市的人们像是冬眠了,昔日熙熙攘攘的公园一片萧索,光秃秃的树木下没有卿卿我我紧紧相拥的恋人,木讷的站在鹅卵小径上,望着结冰的湖面。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个不合时宜的时节来到这里。冬日惨淡的阳光倾泻在大地洒在我的身上,却感到阵阵寒意,万里无云的晴空下,呆立在空旷无人的公园里,莫名的恐惧席卷而来,仿佛天地间只剩下自己一个。
  "江宇,你也在这里我都看见你在这站好久了。"
  我转身,沈盈站在不远处的假山旁脉脉的注视着我。
  "嗯"我茫然的回答,看见沈盈比之上次憔悴许多,美丽的眼睛黯淡了,身体也消瘦了。
  "这些日子里,我一直想念我们从前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想念我们时常来公园里一起在湖上泛舟,一起在公园里漫步。"
  "是吗?从前对我来只是场噩梦,回忆只有徒增伤悲。"我说道。
  "江宇,如果你没有遇上我也许会过的很快乐,是我打碎你的生活,但你要振作起来,不要再沉沦下去了。"沈盈停顿一下说:"我的大学同学在省城为我联系了一份工作,过些日子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在剩下的这些日子我总是想起我们从前的生活,今天我走遍了我们从前特别留恋的地方,只是没有想到能在公园里见到你。"
  "既然要走,何必留恋,离开也许是对的。"面对沈盈我的话语总是显得如此冰冷。
  说完,我迈步向公园的大门走去,在与沈盈擦肩而过时,我看见沈盈哀伤的眼神。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匆匆的离去,是我憎恨沈盈亦或是在逃避?  
  日落、日升。
  第二天醒来,已是日正中天,躺在被窝里心乱如麻,百无聊赖之时随手打开电视,本市的电台里正在播放新闻,一位市领导人正在义正言辞的开展***倡廉的工作会议,我真的很佩服这些政治家的作秀才能,表面上对腐败深恶痛绝暗里却干着权钱交易的勾当。正要转台,屏幕上切换为女主播清丽的面容,只听得女主播说道:现在播报一条特别新闻,昨天夜里警方在市某***抓捕一伙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犯罪分子,在抓捕过程中一名涉嫌参与交易的犯罪分子负隅顽抗在逃跑中不慎从***的三楼摔下去,造成重度伤亡目前正在医院里进行紧急抢救,其余的犯罪分子已被一网打尽,据警方初步调查主犯系该***的老板。
  画面上熟悉的场景赫然印入眼里,这不是'水云间'***吗?再看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正是胡提,紧张之感由心而生,我马上想起了大洪,快迅的拿起***拨通小菲的号码……
  赶到医院,大洪神情沮丧的躺在病床上,我走向前说:"大洪怎么会这样?"
  "不要过来。"大洪怒吼着把身边桌子上的药瓶掀翻,药瓶应声落地摔得粉碎。
  "什么他妈的理想,什么他妈的人生,都是他妈的狗屁。"
  继而掩面哭泣,小菲走过去抱住大洪,两个相依为命的恋人哭作一团。
  "小菲我对不起你,没能让你过上一天幸福的生活,我不是个男人。"
  "大洪,别说了,以后我们好好的过日子,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我看见小菲已是泪流满面。
  大洪用力将小菲推开:"小菲你走吧!我已是个废人,和你在一起只能拖累你。"说完用力转过身去背对着小菲和我。
  医生说大洪从楼上摔下已造成瘫痪,下半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了。
  一个月后,大洪的老乡'聚缘'酒店的老黄把大洪送回了乡下老家。
  弱小的小菲没能经得住生活给予的沉重打击而导致流产。
  我去看望小菲的途中收到沈盈发来的短信,短信中说她晚上六点半乘坐火车去省城,以后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希望我保重。
  我心情起伏不定的来到小菲家,她刚从医院里出来,身体极度虚弱的小菲躺在床上,目光呆滞的望着窗外,此时正是午后四点多钟,阳光从窗户洒过屋子里,照在床在那绣着鸳鸯的红色被子及小菲惨白的脸上。
  殷红如血般的被子和小菲惨白的脸变幻成凄凉、伤感的画面令我不忍目睹。
  "小菲以后有何打算"我问道。
  "你呢,江宇?"小菲茫然的摇头问我。
  我将再次见到沈盈的经过和沈盈及将离开的消息说与小菲听。  
  小菲沉默片刻说:"每个人都会犯错的,如果一次错误就不能被原谅的话, 那么江宇你这一生中一定会有很多回不能被人原谅。沈盈既然要走了,为什么在她走之前不能再见她一面给她些许安慰呢?"
  小菲善良的话语让我的心为之一动,是呀无论大洪怎样对待小菲,无论大洪犯过什么样的错误小菲始终没有一句怨言,而我却不够宽容太过自私对沈盈只有怨恨。
  和小菲道别后,我打车直奔车站,到达车站时已是傍晚六点钟,离开往省城的列车还有短暂的半个小时,我快步冲进候车室,避开拥挤、喧哗的人群在角落里我看到沈盈孤独、安静的坐着,在嘈杂的人群中显显楚楚可怜,我缓步走过去极不自然的轻咳一声叫着沈盈的名字。
  沈盈抬头惊讶的看着我说道:"你来了!"
  我点头,接下来便陷入深深的沉默之中,彼此面对面谁也没有打破这尴尬局面,直到候车室传出播音员清脆的声音才将我们惊醒。
  开往省城的列车马上就要出发了,沈盈起身拎起地上的行礼箱看着我。
  "江宇,谢谢你来送我,走之前能再见到你我已经很开心了。"
  说罢,沈盈转身向进站口走去。
  在沈盈将要步入进站口时我情不自禁的喊道:"沈盈。"
  听到我的喊叫声,沈盈扭头看着我,我冲上前去紧紧抱住沈盈说道:"到了省城要好好生活,等着我,我会去看你的。"
  顷刻间,泪水布满了沈盈的脸,沈盈努力的点点头,我看见那张挂着泪水的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
  目送着沈盈踏上列车,在短暂的停留后,火车在轰鸣声沿着望不到尽头的轨迹驶向远方。
  火车载着沈盈离开了这个城市,却没能带走她曾经留给我的快乐、伤悲。从前的点点滴滴又浮现在我的眼前,原来我还是如此的深着她。
  沈盈的照片我从来不曾丢弃过,一直小心的珍藏着,而我所用的手机号码也是沈盈当初为我精心挑选的。
  只是在自己心中始终无法接爱沈盈做过情人的事实……
  返城时,已是华灯初上,公交车上稀稀拉拉的几个乘客显得空旷而冷寂,临窗坐在最后排,冷风时不时的从玻璃缝隙中钻进来,吹在身上瑟瑟发抖。透过车窗看着这个被灯光装饰得色彩班斓的城市感觉自己渺小如同尘世中一粒微小的尘埃……
  回到家中,将桌子上即将完稿的《企业家风采》整理好,轻轻的划落一根火柴将其点燃,那些写满字迹的纸在火中尽兴的燃烧,最后化为灰烬。
  后来当我再次去看望小菲的时候,她早已离开了这个曾经和大洪居住的地方…………
捌   时间飞快的划过天空,儿童脸上洋溢的笑容和商场里疯狂购物的人群,预示这一年只剩下一些残留的日子新的一年即将来临。
  我依然习惯于一个人在城市里游荡。
  傍晚,天空布满了乌云,厚重的云朵压在头顶,仿佛触手可及。独自走在冰冷的街上,寒风'嗖嗖'的吹着,像刀子一样从脸上划过。
  在经过世纪大厦时,依稀的灯光下隐约看见一个穿着时尚酷似小菲的女孩携一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的男人钻进一辆小轿车里,驶入茫茫的夜色里,消失在灯火阑珊处。
  迷茫的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一对紧紧相拥的恋人相视一笑从眼前走过。
  原本生活应该很幸福,而我们却没能抓住一丝一点的快乐。
  突然感觉脸上凉凉的,蓦然回神原来天空飘起了鹅毛般的大雪,雪花落在脸上,化作晶莹的水珠,滑过脸庞滴落在地上。
  该回家了,在街边随手招唤一辆的士,钻进车子里。
  汽车行驶在雪花飞舞的世界里,司机随手打开广播,电台里传出一首歌:
    谁都看见你眼眶有泪
    现在谁也不敢打扰谁
    我却不想让你继续坠
    让怀疑带你离人群太远
    这世界还很美
    看我们选择什么视野
    如果你愿意面对
    你微笑时好美
    当你发现明天的无限
    所有机会为爱和解
    我也曾经眼眶忍着泪
    拥抱回忆却面对明天
    因为爱你激起我去追
    更好的明天与你相恋
    这世界还很美
    看我们选择什么视野
    如果你愿意面对
    你微笑时好美
    当你发现明天的无限
    所有机会为爱和解
    ………………
    ……
        (完)
2008-02-14 12:19
(分类:
文:飘渺灵 “哗……哗……”
“那是什么?”朦胧中,我睁开眼睛。
从碧波荡漾的水面,落下一些零星的碎片。静静躺在水底的我,就这样看着。
好美,我缓缓举起手臂想要接住它们,琉璃的颜色,在水中仍然是那样夺目……呵……
碎片落下,隐没在我的手臂上。
它们,那些美丽的碎片变作鳞,装饰我身。慢慢的,我的身躯变成蛇身,在水中游走。静静的水面下,诡异的身影在晃动。
我笑了,我要去杀我朝思暮想的男人。 “哇啊啊啊啊啊……”一声惊恐的尖叫打破了这小院的安静。随着一阵骚动,正在干活的仆人们找到了声音的发出者。
“喂,小木,你这么大声地叫个什么,叫你收拾这边的房间而已。小心惊动老爷夫人!”说话的是个这个家的管家。被称作小木的小厮正跌坐在地上,瘦小的身体加上满脸惊恐显得格外突出。他仰看着正恼火的管家,“不……不是啊。我看到一条蛇。”边说边被人慌忙扶起来。
“呵呵,小木,看你身子小小的,居然可以发出这么大的声音。哈哈”说话的是扶起他的同伴,“这里这么大院子,这么多屋子。有条蛇,没什么大惊小怪啦~~~”
听到这话,小木一下子涨红了脸,争辩到:“我看到的是一条青蛇,而且很大的!!” 说话间,又有人走了过来。“管家,发生什么事情?”说话的正是这家安静小院的新主人,一个喜欢收集古董和奇怪事物的商人。“老爷,是这个叫小木的小厮看到蛇吓到了而已。抱歉打扰您会客了,等会儿我一定严加惩罚他。”管家恭敬的回答道。 突然,从大伙身边的屋子里发出“咣~~!当~~~!”的巨响,很像是东西被碰翻时候发出的声响。“啊~~~我的东西~~!!”在所有人被吓住的时候,家主老爷发出一声哀号后冲入房间。待大家看清了屋内的状况,却全惊呆了。这屋子是用来做仓库收藏老爷的古董的。本来屋子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摆放的好好的,这会儿就像被狂风肆虐过似的一片狼藉,碎片满地。 “请问,你家老爷在……”在一片寂静中突然出现的声音,实着把所有人又吓了一跳。齐齐的回头看来。说话的是个老者,衣着普普通通,但却是这家主人请来的客人。
“……呵,你家老爷在哪里?刚才我们正要看一件古董,突然出现很大声音后,他说过来看看。我等了半天不见他回来,所以就自己找来了。”老者的解释化去了气氛的尴尬。“嗯,你们这是?”
“啊,老先生来了。你们都散了吧,没事儿了。等会儿叫人来收拾一下。”刚才第一个冲进屋子的家主老爷从屋里走出来了,三两句话遣散了围观的家仆后。
“老先生,你救救我吧~~~”
“啊???”
刚来的老先生被突然转变态度的家主老爷弄得莫名其妙。
“您是知道的,我喜欢收集古董,尤其那些稀奇古怪的古董。您在古董这方面是这附近出了名的。”
老者点点头,回答着。“嗯,所以您今天找我来鉴定欣赏您收集的那些东西。”
“有一些古董,我收集的时候,就听到过一些奇异的传言。所以我把这些东西都很好的收藏着。”说着,家主老爷拿出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可是,今天发生的这些怪事,我能肯定是因为这幅才买到的版画。”
……………………
………………………… “呵呵呵呵~~~爷爷~~~~你听他这样说就信了?戏子的幽灵作祟?而且还把东西拿回来了。”一个穿着一身黑色缎服的漂亮年轻人轻笑道,柔柔的黑色短发随着主人的笑来回飘动。修长的手指慢慢点着茶几上一个方形的物件。原来是那小镇古董店的少年店主和他的爷爷。
“可是,是真的啊。我去之前,就听说那院子经常有问题,当天那里还有奇怪的事情出现。”说话的正是白天被商人邀请鉴赏古董的老者。
“哦?呵呵,正好没什么事情。爷爷,你就说说看。出什么事了,还有这个东西?”
“那商人说,这幅版画是刚从本镇的一户人家手里买来的。呐,你看看,”说着,爷爷动手打开包着版画的布,把里面的画拿了出来。“多漂亮的颜色,人物也是栩栩如生的呢。”放好画,爷爷悠然的抽口烟斗。
“画上的人,是好久以前,大概几十年前的一个刚刚有点儿名气的,很漂亮的年轻戏子。当时由于事故失去了一条腿,从此与舞台无缘了。”
“然后呢?”
“呵呵,怎么着急了?你别急啊。这个戏子很漂亮,可以说姿色不错。就被一个喜欢看戏的商人买下带回家。这个戏子应该也就认命了,但是当快要被抛弃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的主人杀死了,自己也投进池塘死了。之后,那个地方经常有一条大青蛇徘徊不去,所有人都说,那是那戏子化身成的蛇。”
“这剧情还真老套,我还以为有什么呢,也就是这张版画确实不错。”少年一脸无所谓的看着自己的爷爷,嘴角露出一丝戏谑。“听说那商人手里有不少不错的东西啊,我看这才是你去那里的真正原因吧。平时我可没见你谁一请就去的哦。”
被藐视的老爷爷是在无法忍受孙子的目光,争辩起来:“你别不信啊!今天我真的遇到那青蛇了,还把一屋子古董打成碎片。”
“以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么?”少年不想让爷爷真的不高兴,认真地问了一句。
“没有,就是那个商人买了这版画以后。”说完,爷爷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的孙子。
“好啦……你别这样看着我啊。我答应还不成么。”说着少年起身,从茶几上的托盘里拿出一串钥匙,顺手递给坐在对面的爷爷,“呐,拿好这个。”
“这个?”
“呵呵,我出去走走,当然换您看店咯。”
…………………………………… (46)
2008-02-14 12:19
(分类:
文:缥缈灵
如露珠般滴落入,平静的湖面,
激起涟漪阵阵。
……………………
我叫汐。
是一只狐。
对,就是那种很美丽的白狐。
在所有兽类中,我们白狐是最容易修炼成仙,得道成神的种类。别的野兽,就算再有灵性,想要化身***,也要400年。而白狐,勤快一点的,150年就可以幻化***形,游戏人间。
我和我的家族生活在没有人烟的森林里。平静的生活,平静的修炼着。虽然族内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白狐一族最有灵性,最有可能在500年内得到成仙的。但是我其实并不喜欢枯燥的修炼,我喜欢玩耍,喜欢自然,喜欢在绿色的草丛间奔跑,喜欢看闪闪烁烁的星星,所以,200年了,我仍然是小狐狸的样子。
母亲常常笑话我,说我是白狐一族中最有灵性,但也是最懒的一只小狐狸,成天只知道玩儿。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是母亲却从来不强迫我修炼。如果我要在林子里玩耍,她只是温柔的告诉我要小心一点,不要去靠近人类村庄的地方,因为那里对于我这样的小狐狸是有危险的。我很好奇,但是也很听话,因为我不想让母亲生气。
我很爱我的母亲,她是白狐族现在的族长,也是我见过的最美丽温柔的人。虽然白狐一族的人,化***身后都是异常妖艳美丽,但是我还是认为母亲是最美丽的人。只不过,让我不明白的是,母亲眼中那一丝若隐若现的哀伤。所以,我再怎么贪玩,也不会违逆母亲的教诲。有时候,我也会央求母亲化***身带着我到有人类的地方去看看,毕竟我很好奇。虽然母亲不想让我去,但是一听到我甜腻腻的哀求就败下阵来,结果就是我每次都能成功如愿。
几十年的岁月悠然而过,身边的姐妹们有的已经可以化***形,我却依然怡然自得的玩耍着,依旧是一只小白狐。 本来,我以为,日子就可以这样一天一天的过下去………… 那日,我和平常一样,独自游逛在森林里。这片森林不是我住的那片,但是我已经来过好多次了,住在这里的动物们也都和我成为朋友。在我的印象里,这一天太阳高挂在天上,天空蓝得像宝石一般清澈透亮。下山的路崎岖不平,小路旁的树木早已因为前几天的春雨泛出点点新绿,阳光洒过树叶在地上形成斑驳的阴影,小草也从地里抬起头来享受着阳光带来的温暖,林中不知名的小鸟也因为天气的放晴兴奋的歌唱着。我愉悦地走在下山的路上,心情就像阳光一样明媚。
追逐着一只没有见过的艳丽鸟儿,我渐渐的离开森林深处,走到了母亲一直不允许我来的靠近人类村庄的森林边缘。
那一刻,我疏忽了旁边的危险,或者说我根本没有意识到有危险。也许是几百年来母亲的告诫让我根本没有见过人类对待动物的凶恶。我被林子里的陷阱给捉到了。那是一个捕兽器,上面的锯齿深深的咬住了我的腿。没有化***身,白狐就没有法力,连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脱身法术都不能施展,更不要说其他的了。在这一刻,我吓坏了,也终于意识到修炼是多么重要。一阵钻心的疼痛由脚深入到心里,转头看去,捕兽器的锯齿已经深入骨髓。可是我不敢出声,生怕引来在附近的猎人。
当我试着用嘴去掰开那个捕夹器时,听见丛林里一阵窸窣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那声音让我心惊肉跳,我不能想象我被抓到以后的情景。终于,捕兽器被我掰开了,想逃跑,可是脚上的伤比我想像的要严重的多,刚跑两步,就摔倒了,再也跑不动了,伤势一时半会儿不能好转。我听见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我不禁哀嚎起来,为什么自己总想着玩儿,而忘记一切,就连母亲的嘱咐也忘记了?!
终于,一个身影停在我的面前。
“咦?怎么有个小狐狸?”
声音并不像我想象中的老猎户,倒像一个年轻人。就像我曾经藏身在母亲怀中到人类村庄中听到的一样。
他蹲下身,我抬头看着他,一双旧布鞋,沾满泥土,一身有很多补丁的长衫,背后背着一个装的半满的柴筐,额头上有不少的汗水。只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让我忽然忘记了恐惧。我虽然是个没有化***行的调皮小狐狸,但也可以轻易读懂对方眼睛里面透露的感情。现在我眼前的那双眼睛里面,全是惊诧和怜惜,没有一丝恶意。我安心了,知道他不会捉走杀掉我。
果然,他轻轻的抱起我,看着我,又轻轻的摩挲着我的脊背,安抚着我。
“小狐狸,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里很危险的哦~~”
不经意间,他碰到了我受伤的地方,我忍不住哀号一声。
“你受伤了?”看到我的伤,年轻人撕下一片烂衣袍,将我的伤口包好,随后轻轻把我放入宽大的衣袖里,稳稳地抱着我,向村庄走去。我静静的伏在他的怀中,随他离开了森林。
走进这个不大的村庄中,他回到了他的家。这里有一件勉强可以避雨的屋子,有个水缸。屋里,简陋的一张床铺,一桌一椅,还有几落码放得整整齐齐的书籍,就是他的全部家当。看来,他是个书生,难怪只背半筐柴火就很累了。
“小狐狸,你在这里待好,不要乱跑,不要被人捉去。我去张妈那里要一些伤药。”他把我放在床上,擦了擦汗就急匆匆地出去了。看着他着急的样子,我的心里没来由的一紧。晃晃头,把着莫名的感觉晃走后,我转头看看自己的伤处。其实,我还算不是那么娇弱,自己身体的还是有一定的恢复能力,受伤的地方已经开始好转了。呵呵,再怎么说,我也是活了200的白狐~~
几分钟过去,年轻人又急匆匆地回来了,手里拿着伤药。我忽扇着大眼睛看着他为我上药,动作很小心,就像手里是珍宝一样。包扎好我的腿,他长长的呼了一口气,坐在我面前,随意地用手捶捶自己的肩膀。
看着他的一举一动,我的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一种奇异的感觉盘旋在心头。我站起身,靠近他,他也很自然的搂着我,摸着我美丽的皮毛。
“小狐狸,你好些了吧。”很温和的声音,我下意识的点点头。
“咦?你听得懂我的话?”他很诧异的看着我,“也许是我看错了,狐狸怎么听得懂人话呢。不过,我还真希望你能听得懂我说话,也能和我说说话呢。”
听到这话,我才发现,他的眼神,好寂寞。虽然我不懂,但是我就是这样觉着。所以,我暗自发誓,一定要化***形来找他。
“小狐狸,你好好待着,晚上再回森林吧。”说完,他小心的那起一本书,仔细地看起来,念起来,很认真很认真地样子。我,就如他所说,安静的卧在床上,安静的看着他。
时间很快就溜走了,看看暗下来的天色。我轻轻的叫了一声,告诉他我要走了。他无言的为我打开门,看着我离开。
终于,我会到家族居住地地方,回到家里。没有意外,我没有听到母亲的责骂,她很熟练的施展法术,治好我的伤,然后满脸严肃地看着我。
“娘~~~”
“汐。你去哪里了?!怎么受的伤?”
没有见过这样严肃地母亲,我一五一十的说起一天的经历。只是在说到那萦绕心头的莫名感觉时,还有暗自发誓的时候。
母亲终于叹了口气,说到:“还是躲不过……”
“娘?”我不明白母亲的话。
“汐,你是白狐这一代里最有希望成仙的,但是我却一直没有督促你修炼,你知道为什么么?”
“因为……娘你宠我嘛~~~”
“这孩子……真是长不大。”娘宠爱的看着我,摇摇头。
“我们白狐,是兽类中最容易修炼的。这是我们的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老天并不想让我们那么容易成仙。或者说,它不允许任何生物那么容易的超越自身,得道成仙。”
我似懂非懂的听着,母亲看看我,继续说道。“所以,修炼的生物都有劫数。人类的话,是天劫,我们白狐,是情劫。”
“情劫?”
“汐,我们白狐是多情的动物,就算化身***了,仍然是这样的。所以,太多修炼的同伴们没有抵挡住情劫的威力……”
“那,娘……”
娘抚摸着我的头:“汐,你记得白狐一族,在很多很多年前曾经有过一位叫碧的人么?”
“知道啊,我听姐妹们说过,碧曾经是族中法力最高的人,只差一步就成仙了。现在谁也不知道她在哪里。可能已经成仙了哦~”
“没有……碧没有成仙,她没有抵挡过情劫,灰飞烟灭了……”
“啊??!!可是,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知道她没有成仙?还有,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啊?”被母亲的话震惊的我,吃惊之后,问题像连珠炮一样问出来。
“傻丫头,别急啊。”母亲慈爱的看看我,然后看向远方……
“几千年前,我是还个刚刚化***形的小狐狸。碧已经是族中法力最高的人了。她是我最敬佩,最崇拜的人。我和同伴经常去找她玩儿。她很美,特别是她的眼睛,美得让我失魂,就像人类说的勾魂眼。可是她真的很温柔,她修炼的时候小狐狸们去捣乱,她也不生气。”
母亲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后来,她离开了,大家都以为她独自修行去了。终有一天,她来到我面前,拿给我一颗宝石,告诉我那是她的眼泪化成,是她最后留下的东西。没有渡过情劫的白狐终会坠入轮回转世重生,或者灰飞烟灭再不存在。”
“我问碧为什么。碧笑了,笑得很哀伤。她说她不想成仙了,因为她爱上那个为了她设酒林施炮烙性情十分暴虐的人,那个人对别人而言是一个暴君,但对于她来说却是天下最好的爱人。虽然狐和人是不可以在一起的,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是逆天而行,会招来最强的劫,如果过去不,那么逆天的结果只有一个,但她还是愿意这样。碧叫我不要说出这件事情,让她静静的消失……”
我痴痴的听着,就像听故事一样。也终于明白母亲眼中偶尔闪现的哀伤是什么。
“汐。我的女儿,你和碧一样,都是白狐族天分很高的人,如果修炼是很容易成仙,但也是最容易遭到情劫的人。我不想你和碧一样,所以一直想帮你避开劫数。但,好像没有用……这宝石给你,希望能帮到你。你的劫数,必须你自己渡过。”我傻傻的接过那颗淡蓝色的宝石。感受到里面属于狐族的法力,还有一种奇异的情感。
……………………
从这天开始,白狐族最有天分,但是最贪玩儿的小狐狸不见了。我努力的修炼着,想要化***形去看看那个书生,去陪他说话。每天,我除了修炼,必做的事情,就是去看那个书生,远远的看。每天清晨,村周围,森林边缘地草丛中,露叶旁都有一只小白狐,瞪着灵动的眼珠,一动不动地望着书生。仔细听着书生高声朗读,安静得看着书生的一举一动。
每天在固定的时间,白狐出现,又在固定的时间,白狐消失。书生有的时候很奇怪,每天夕阳西下,远处林边仿佛有一团白影,好像在注视着自己,但寻过去时,却什么都找不到。
一天又一天,我就这样重复着‘修炼,看他’这样的生活。单调、枯燥的修炼,让我改变很多,宝石里面的记忆,让我知道了碧的一切,同时我也真切的感受到了“爱”这个字,那是浓烈幽怨的毒,却可以让人甘之如饴。我明白,书生救了我,我为他心动。这就是我的情,我的劫,注定了,我要因为他改变。
60年转瞬而过,我终于用这不短的时间化***形,一个美丽的少女。对于兽族,这是个奇迹。但我却一点儿都不高兴,因为,太久了。对于一个人类来说,这等于他的一生。
当我可以化***身的第二天,我就去那林边的村庄找他,这悠悠岁月却已经把他变成一个暮年的老者。他身边,也早已是膝下有儿孙,虽然贫穷,但是还算快乐。我知道这一切,因为我都看得到,可是我的心还是好疼,疼得无法忍受。我仓皇的逃回家,落泪无语,因为我们这一世注定再不能成为相交线,永远平行而过。几年后,他走了。村中有人说:这个书生读书一生,但是始终没有进入仕途,没有达到自己的理想。这书当真白读了。
书生死时,有人看到过一只白狐曾出没在书生的床前,又有人说书生祭日,他坟头会有一个少女去拜祭。只是没有人相信罢了。
书生死后的一段时间,我都呆呆的在家,什么也不做,也没有哭,因为我知道,泪水没有用处,我相信我们的缘分没有尽,60年的时间,没有磨平我的爱,天天看他,他的一切我都知道,这让我的爱日益强烈。
“汐?”母亲的轻声呼唤惊动了我。
“娘……”寂寞的声音……
“娘,难道就没有办法么?我不想这样还没开始就结束!”眼睛里带有一丝氤氲水气,但是仍然坚持信念。
“汐,你记得那宝石么?”母亲恋爱的看着我,提醒道。
“碧留下的那个?”我疑惑了,50年的修炼中,我感受到那宝石中的法力,但是也发现那不能为我所用。
“是的,那宝石里面,残存有碧的法力,和她所了解的爱,所以可以帮你。不过,那是个漫长痛苦的过程。”
“痛苦么?我可以承担。娘,你告诉我吧。”
母亲注视着我的双眼,我想,她是想要看看我的决心吧。
“好吧,虽然我不想失去你,但是也不想你这样不开心下去。”
……………………
在静室里,我捧着这蓝色的宝石,默默地注视着它。这颗小小的宝石,是那名叫碧的白狐因爱留下的,所以它可以帮助为爱而困的白狐族人。
我看着它,想着母亲刚才告诉我的话:“其实能化身***的白狐都可以使用这个宝石,它可以让白狐带着白狐的记忆转化成为真正的人类,就算神仙也看不出来,但是再没有法力。可以说就成了一个多了一世记忆的人类。使用这宝石的人法力越高,转化***类的时间越长,千年修行换十载凡间吧……”
我笑笑,千年换十载又如何,我不在乎…… 于是,漫长的时间就在我身边缓缓流过。
很多年过去了,大约是一千年吧。当年的那个村庄变成了城镇,周围的一些树林已经变成良田。
这时的我已经是一个法力很高的白狐了,族中的小狐狸都很崇拜我。呵呵,是啊,那是一千年的时间啊,再懒得狐狸都会进步的。
这天,我和往常一样,练完功,化成一个宝剑女侠在镇子里游逛。走到镇中的集市里,忽然听到远处有吵骂的声音,循声而去。原来是一个讨饭的小孩子,偷了路过一个大汉的钱袋,被大汉捉了个正着,看样子小孩会被很惨的修理。我摇摇头,刚想走开。忽然一个声音传入耳中,让我呆呆的立住了。
“这位大哥,你就不要再打骂这个小孩了。他也是不得已才偷东西的,既然你的钱袋没丢,就饶了他吧。”
是那个令我魂牵梦绕的声音!!虽然有些不同,但温和的感觉同样让人感到安心。我站在那里,努力的看着他,并且极力的想平静自己的情绪。
“哪里来的书生多管闲事??活腻味了?”见有人为那小孩说话,那大汉立刻沉下脸来。接着不由分说地把书生推倒在地。
“你怎么这样不讲道理?”书生一身尘土的坐在地上,脸气得通红。
“小子,谁叫你多管闲事。”
“啪!~”一声清脆的掌声响起,大汉突然被人轻易的抽翻在地,周围所有人,包括书生都被着突如其来的情况弄懵住了。大汉捂着肿起的半边脸站起来怒火冲天的看着所有人。
“你还想挨打么?”我冷冷的开口道。就在书生被推倒的时候,我控制不了愤怒的情绪,出手教训这个大汉。
“你……”被我打得无法开口的大汉冲了过来,我从容侧身躲开,宝剑轻轻一挡一挑,那大汉又滚开老远。周围看热闹的人哄堂大笑起来。
“滚,不要让我再看到你!”听到我冷冷的警告,大汉吓得立刻爬起来夺路而逃。
不多时,围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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