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2 03:12
我非常的喜欢 因为我的的外号也叫做肥熊 也是超级爱鞋之人
喜欢的朋友 边喝着茶,吃着东西 慢慢看 打发新年的时光吧
祝福HP的全体兄弟 新年快乐 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最后新年愿望 YE-WA别再把我小黑屋了 啊哈哈
(一) 黄金时代?蒙昧时代?
那时候天总是很……咳,那时候肥熊不肥,各关节还象装着钢弹簧,随时准备“卡塔”一声,穿鞋也生冷不忌,打球穿过回力,双星,足球鞋和其他不知名的国货精品──注意,皆为低帮,共同特点是:
1)样子无一例外地象白色比目鱼
2)足弓和踝部支持无限趋向于零
3)重得像刮过地皮的***的靴子。
4)最后,集中5双以上穿过的可以作为东京地铁沙林毒气的廉价替代品。
但咱们***人是不相信资产阶级*河蟹*装备决定论的,那时的肥熊球照打,舞照跳,不要说受伤,连脚上起泡的时候都很罕见。因为青春的记忆罢,我现在对开拓者队的癞子头华莱士有一份特别的感情──不,我不恨裁判,我是指他的鞋:该老兄也是不分寒暑穿一双NIKE AIR FORCE ONE,这种鞋是NIKE的古董,可以说是高帮的比目鱼。NIKE的AIR JORDAN ONE即第一代飞人鞋就是那个样子,其实也就加了个带翼篮球的标志并选了几种当时“烧”的慌的颜色(为此NBA对乔丹不断罚款,但我总疑心这是个周瑜打黄盖的勾当──看看那鞋的销量和NIKE那些年的股价走势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这类鞋子的设计可以说是相当原始,样子笨重。记得JORDAN在最后一次在 NY的麦迪逊花园打客场,特地换上了一对AIR JORDAN I,赛后他对记者说:“你该看看俺脚底的大泡。”肥熊对华来士能穿这种鞋打整赛季实在是五体投地,青春无敌啊!(校长按:9个月后,肥熊在坛子里如斯说:“你真以为华痞子脚皮很够劲?业内的都指出丫那双AF1是特制的, 下面早就换了全掌ZOOM AIR──这个装腔作势的流氓!(嫉妒地骂)
大学前的肥熊,志在打架,偶像多是泰森,小龙哥之类──乔丹,听说过:不就是那个玩篮球的老黑嘛,老爱吐个舌头,给丫一个上钩拳还不两排牙一合满地打滚去。打篮球只是消谴,兼作为举重后放松肌肉的手段,偶一为之也总仿佛鲍威尔将军回忆的美国军队在朝鲜时打的那种所谓“战斗篮球”一般──毫无规则可言。那时的肥熊运球只要不超过三下还算有些把握,超过三下就靠不大住──常常会一脚把球踢到篮板那边去。投篮手型倒是不坏,但命中率就没法看。一言以蔽之:完全的外行。
(二) 肥熊第一双“真”的篮球鞋──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
这方面肥熊可谓起点不低。第一双上“手”(脚?)的现代意义上的球鞋就是高帮气垫的NIKE──专业地说,是93年版的AIR FORCE HIGH。罗嗦几句:NIKE的篮球鞋从一开始就分为FLIGHT与FORCE两大类,前者是为后卫小前锋那类体重轻,速度较快的球员设计的,后者则适用于大前锋和中锋,相对来说更注重支持性与减震性。那一年恰逢JORDAN8代出世,有独特的十字支持带(不过似乎乔老大对此不感冒,在后来的飞人鞋中再也没有出现过)。鉴于飞人鞋一向使用NIKE的最新技术,支持带显然是那一年的时髦。我这双FORCE有一条支持带,后跟有可见式气囊,此外别忘了这个“HIGH”──FORCE原本就是为中大前锋设计的鞋款,FORCE HIGH当然加倍夸张:HIGH到几乎遮住我一半小腿!NBA的罗宾逊和科尔曼(SHUT UP,我知道他是前锋)都穿过的。颜色么──我选了黑色。当时,韦伯,罗斯,霍华德一干“密歇更五虎”以全新人组合杀入NCAA总决赛,并在全美篮球界掀起光头,大短裤,黑鞋黑袜的时尚旋风。我对此一无所知,只是本能地想和“白色的比目鱼”说再见。蒙在鼓里而又能领先潮流,天下的FASHION TREND都是这样创造的。
和大多数兄弟们开始打球的原因类似,肥熊放下拳套捡起篮球也是为了某个女孩的目光,随后就一发不可收拾,陷入该运动的魅力之中。真正开始练球不过一年,粗糙的水泥场就把FORCE的底磨得光可鉴人,肥熊也在这双鞋里尝到了第一次严重崴脚的滋味。第二年上,在一个月黑风高、阴森恐怖的晚上──其实是阳光灿烂的白天啦,肥熊在同舍好事之徒的鼓动下用一把藏刀割开了它的后跟,后面的发展允许我用一句峰回路转来形容──真的很像轮胎漏气的声音唉!
自打87年NIKE第一次在篮球鞋上使用了可见气囊技术(那款鞋叫AIR REVOLUTION,很革命的!)以来,不知有几个变态对它下此毒手呢?这告诉我们:肥熊是一种好奇心特强的动物,大家在野外遇见它一定要躺下装死。书归正传,解剖AIR后,肥熊并没有由此萌发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与自豪感,从而投身于振兴民族工业,开发国货惊品的奋斗中去(想象:一头肥熊奔走呼号:中国人有了中国人的AIR SOLE!),而是很崇洋媚外的决定:下一双还是要穿这种舒服的鞋子来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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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DVST8 之 熊老爸为这事儿拨了专款 ~
樱木的第一双真球鞋是几十日元“买”来的飞人六代,而肥熊的FORCE是朋友送的,比他还NB,但下一双显然需要自掏腰包了,作一些考虑是很有必要的。显然,以熊的身高打中锋完全是个笑话(不只身高,技术也……)。尽管在我上学的那个南方城市里,男子平均身高普遍让人感到鼓舞,而我也不只一次地被推到中锋位置上,但我的NATURAL位置绝对是……妈的,反正不是中锋就对了!大概因为兼练拳击与举重的关系,肥熊的上身力量在那时就远胜过姚明,也就比马龙差那麽一点点,但低位背筐技巧就比姚明还差。主要进攻武器是切入加偶然跳投,所以理想的鞋应该是抓地好,轻量级──总之适合后卫和小前锋那一型的罢。
正好熊老爸从家乡来看熊,正看到AIR FORCE的尸体,惊道:“这孩子穿鞋真费!”同时舐犊之情油然而生,欣然表示要拨专款再买一双“最好的”。于是两头熊出现在闹市最大的鞋店,肥熊一眼看到了一双前后掌都有气泡的怪物──只见后跟的气垫大得超出了鞋的外轮廓,鞋身上赫然有CW2字样。肥熊当时可不知道这乃是NIKE专为NBA新贵,93选秀状元CHRIS WEBBER设计的(却说后来WEBBER为抵制NIKE在亚洲雇佣童工,撕毁与NIKE的合同,以至于多年来官司缠身,以大好身手而始终无法与别家签约,只好一天REEBOK,一天AND 1地瞎凑和,这是题外话,按下不表)还有一个广告,是WEBBER与同伙在老黑的理发店里快乐的回顾比赛中以球绕腰一周后在巴克利头上扣篮。 可怜当时肥熊只看着那1200多元的价牌矫舌不下,熊老爹也面无熊色,深悔自己过于提劲儿了……最后买的是95’NIKE DVST8(熊始终没搞明白DVST8是个嘛,那位高手指点一下)是流线型黑鞋,简洁设计,后跟气囊,很轻──熊老爸的钱包险死还生,减肥七百元。
这双鞋熊只穿了一年,打太多硬地,加上太依靠切入,磨损得非常凶──就像我的膝关节一样。后来在搬家时不幸遗失了,不知所终。
(四) AIR TIGHT 之 亢龙有悔
同年级的武术散打队副队长是湘乡人,该老兄与曾文正公同姓,自称是其后人,也不知是真是假。肥熊与他互相交流了“娘阔嘛屁”(音译)和“先人板板”之后遂为酒肉之交。
笑傲江湖里梅庄老四丹青生练了一辈子剑,却自许平生喝酒第一,丹青第二,剑法第三,而我们的曾老兄虽然自小在武馆里泡大,却自认篮球第一,武术第二。他投篮很准,射程可达业余三分线外,然而大概是由于从小受武术套路荼毒太深,他的投篮姿势和拳击技术都有一个毛病:架子摆的有点久,表现在拳击上就是收拳不快,投篮是就是出手慢,被人贴身时容易被盖。
曾老兄有一双跟我一模一样的NIKE DVST8,并且鼓动我买了同样的大短裤,剃了一色的平头──刚从NBA回来时的马健那种。两人时常在场上作超级马里奥兄弟状。其实熊私下里以为那发型并不适合他:盖脸如刀刻的黑人兄弟若留这种头,俨然皮蓬;脸如刀刻的亚洲兄弟若留这种头,仿佛赤木刚宪。不巧我们的曾兄弟是个圆脸──像如今黄蜂队 WESLEY那种的──留了这种头,宛若王朔,又依稀是最近汤姆.汉克斯的新片里的威尔逊先生……大家自己想象罢!
Mjo 这曾兄弟打球之余,觉得肥熊这样不世出的武学奇才,不入散打队谁入散打队?于是热心拉我加盟。有分教,肥熊这一去,才要……(怎麽听上去像评书呢?汗)这次散打队之行,改变了我的篮球道路。
去散打队的第一课正遇上教直拳,肥熊一直认为,对一个男人来说,直拳这东西乃是天经地义,不教自会的,王朔大叔描述的所谓从“王八拳”到直拳的进化,在小学二年级前就必须完成,以后就只是进行些如何放松肩膀,活用体重的精雕细刻了。想不到队里不少废物还停留在致力于把垂直王八拳改良为水平王八拳的阶段,肥熊不由得骨头为之大轻,立刻卖弄了一套泰森招牌的左钩拳打身,打头再加右后手重拳的组合,势如野熊下山。真是好威风,好杀气!
散打队的教练──是学校的教授,年轻时在东北的比赛里拿过亚军──显然觉得某些野生动物过于嚣张了,就把大家聚到一起,语重心长地说:“大家不要贪快,要扎实地练好直拳。如果直拳练精了,体力又够,能出满十回合的直拳,就可以赢得每一场比赛。”现在想来这话真是真知灼见,看看刘易斯这厮有多少次就是靠着身高臂长,左右直拳打满十几回合赢了比赛的。不过观众也不免郁闷欲死,转而怀念起某强奸犯来。
不过肥熊当时如同受了当头棒喝,又仿佛池里泡了一夜的姿三四郎看着面前一朵莲花缓缓开放,突然大彻大悟了:“以我的身高和弹跳,如果把急停跳投练到像我的直拳一般得心应手的水平,天下(本校)又有谁能防守!”──同一年,地球另一边的NBA有个后卫想:“以我的身高和弹跳,如果把转身后仰跳投练到像我的扣篮一般得心应手的水平,天下又有谁能防守──当然现在能防我的也不太多……”说起此人,有分教……不好意思,评书毛病又犯了(汗)。
总之,这就像郭靖那招“亢龙有悔”只需反复使用,便可大杀三方。当然,现在回头去看,肥熊也未免把篮球想得太简单了.于是,肥熊的地狱式急停跳投练习开始了,DVST 8的前掌那时业已不行了。危急时刻,送我第一双NIKE的朋友再次及时登场(观众问:这人是开鞋店的吗?),又送了我一双94版AIR TIGHT。这双鞋通体全黑,后跟气囊,鞋底花纹和形状颇似当时的橡胶雨鞋,鞋头一块半月形橡皮,又像名动天下的解放鞋。总之,外形复古兼强硬(丑就是丑,不用狡辩了)。这对急需新鞋的熊可是雪中送炭──在急停时又听见熟悉而让人放心的尖利摩擦声了。
TIGHT陪我直至大学毕业,并跟着我漂洋过海去了美国。因为前掌磨损殆尽,最后居然真的做了雨鞋用。被水浸过的人造皮革后来发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于是这双鞋最后的归宿是异国的垃圾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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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飞人11 之 熊和熊所追逐的梦擦肩而过
95-96赛季发生了许多事情,许多人称其为“金赛季”。确实,无论对篮球还是篮球鞋,这都是黄金的一年。而对肥熊来说,这是亦是十分特殊的一年。
这一年,那个参悟了“亢龙有悔”的人带着球队以破竹之势夺取了NBA总冠军,并创下常规赛72胜的纪录。而这支队伍也被许多人推崇为史上最强的篮球队,并开始第二个三连霸的征程。
这一年,上述队中一位热衷于惊世骇俗的花哨脚色夺下了个人第五个篮板王,为“篮板赢得比赛”作出了最奇异却也最贴切的诠释。
这一年,2名命中注定会改变NBA未来版图的新人进入了联盟。选秀状元是来自西弗吉尼亚的矮小单薄,双目奇大的年轻人,若干年后他会成为NBA有史以来最矮的得分王。而在毫不起眼的13顺位被选的是个削瘦而安静的半大孩子。黄蜂队在人们惊讶的眼光中选走了他,而湖人队随后在人们看疯子的眼光中用一名绝对可称一线中锋的东欧大胡子交换了他。在五个赛季后,他会帮湖人获得总冠军,让王朝得以继续,并且被人们不倦地与“那个人”比较着。
这一年,井上雄彦的“灌篮高手”──一个篮球狂热分子画的一部篮球狂热漫画,挟NBA之力席卷了大半个中国。如同我们提到80年代末的围棋热必然要提到中日围棋擂台赛一样,我们将来会以同样的敬意提起这部漫画与中国篮球历史的关系。因为在那些夏天里,难于数计的孩子们抱着橙色而不是黑白相间的皮球走向了运动场。
也在这一年,NIKE推出了也许是它有史以来最好的一批篮球鞋。共有三种鞋用了首次出现的“全掌”(比前/后掌更进一步)气垫。其中包括巴克利和皮蓬的特别鞋款AIRMAX CB4和AIR MUCH MORE UPTEMPO。 还有罗得曼的专用鞋款AIR SHAKE NDESTRUKT:系带系统在侧面,坦克般的外形充满力量感,让人过目难忘。最后当然是肥熊的“梦之鞋”飞人11代。大概没人会忘记96年赛季那个乔丹扣百尺高篮的广告,那个在变幻的光影中无尽上升的身影。我认为:从前,现在乃至将来的任何篮球鞋,再也没有比这双更适合那个人和他的球技的了。
还是在这一年,肥熊和它深爱的女人之间似有若无的一段感情,随着毕业时刻的临近,仿佛节日天际最后的烟花般闪烁明灭着。终于,在一个周末,肥熊独自上了前往她所在城市的火车。既然爱情的规则只能是一对一,那末决定胜负的一球只能由自己来投……
火车站边的投币***,按键的手指很稳定,振铃之后的另一头是熟悉的声音。通话时间非常短,也许只有几分钟。挂上***,肥熊吐出一口浊气,转身溶入了如同彩色大漩涡的人海之中。
当无数盏路灯次第亮起的时候,肥熊发现双脚把自己带到一家运动鞋专卖店门前。鞋架子正中是黑红二色的飞人11代,鞋身上闪亮的漆皮反映着城市的灯火,仿佛是个独立的光源。肥熊着魔般地望着那双鞋,售货***围上来,嘴巴不停地开合着。熊似乎听见她们说这双鞋很适合你,我们还可以附送一个乔丹的黑红色护腿……鞋在视线中愈发地模糊起来──肥熊突然发现自己在惨笑:如果最大的梦想业已破碎,又何必去满足自己那些小小的梦想呢?
(六) AIRMAX CB4 之 AMERICA IS A PLAYGROUND O8
斯时斯地既已无可留恋,肥熊黯然回乡。在极短的时间里办完一切手续,离家赴美。
在中转地香港,肥熊一日间转遍大小鞋店,企图买一双飞人11代,但一无所获──在侧鱼涌的街球场几乎人“脚”一双11代:由于太受欢迎,这款鞋早已脱销了。人在脆弱的时候是容易受暗示的,肥熊当时认为这乃是天意,导致熊和熊所追逐的梦一再错过,虽然说不上万念俱灰,但也相去不远了。
最后是买了一双巴克利的专用鞋款AIR MAX CB4,该年巴爵士黯然离开了拼斗整三年的太阳队,转投火箭,期望跟奥天王与滑翔机的联手能一圆自己的冠军梦。他原来的34号是休斯顿领袖奥天王的背号,巴克利只好改用4号,赫赫有名的CB34也成了CB4。以巴克利的心性,身手,居然甘愿托庇于他人羽翼之下,简直是难以想象。可见他盼总冠军到了何种程度。而由于那二老的巅峰已过,这支拥有三名50大球星的队伍竟再也不曾打进过总决赛,而巴也在世纪交替之际于他生涯开始的费城严重受伤,两手空空地永别篮坛,让人唏嘘不已。
CB4用了全掌可见式气垫,在鞋底侧面如一小排小窗,有黑白两款可供选择:肥熊自是熊性不改,买了全黑的。这是一款很让人满意的球鞋,轻重量,减震性无与伦比,鞋的平衡感也很好──以至熊有段时间几乎成天穿着它。最后前掌的气垫由于鞋底磨光而全走气了。后来又被熊当雨鞋穿了很久,倒没啥异味,只是破了的气垫在走路时会发出很搞笑的声音。
城市在晚上就是一片无边的灯海。当飞机向这片灯火降下去时,肥熊心中却浮起那个夜晚的街灯来。正是“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这是美国街球风气最盛的城市之一。在一天的各个时段里,肤色纷繁,年龄各异的人们在五花八门的场地上挥汗如雨地打篮球。他们构成了美国篮球运动这座巍峨金字塔的甭大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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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AIR PIPPEN 之街球生存指南
美洲真正的原住民是印第安人,无论老黑,老白都是不折不扣的外来户。所不同的是老白来美无论是因为逃避宗教迫害,为生活所迫,抑或是畏罪潜逃,基本上还是自己的选择。而老黑们却几乎无例外的是由非洲贩来的“货物”。贩奴这***从一开始就是个买方市场,竞争非常凶,加上非洲到北美万里迢迢,路途险恶,所以 “黑货”的质量必须要好。而长达百多年的蓄奴史,亦造成了只有最强壮,聪敏的黑人才能存活和传宗接代。黑人在美国的历史,就是一出赤裸裸的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达尔文话剧。时至今日,黑人在美国的处境依然是很艰难的,娱乐与体育是他们出人头地的捷径──出路既然如此之窄,拥挤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美国篮球人口当以百万为单位,其中黑人占相当大的比例,而真正进入NBA的不过二、三百人,再加上各种在杂七杂八的小联盟抑或海外淘金的机会,也不过几千之谱,更多的人,自然只能是构成街球的主力军了。
街球──所谓的“PICKUP GAME”,不知被什么人译为“斗牛”,虽然译得不知所云,但至少反映了“单挑”的精神──确实,没有比街球更考验单打技术的了。在这里,从2-10人均可立马开赛,从1对1直到投篮分队或队长选人,保证迅速开打,没有废话。15或24分一局,2分算赢,输家下场──还有一队在边上虎视眈眈呢。人数不够一队?从输队里选看着顺眼的拉上来继续。
自认很准的定点要球投手在这里基本上是没有生路的:大家素不相识,凭什么传球给你(对,特别是你这种亚洲猴子)?要球?自己去抢篮板!防守是侵略性的,如果没有被放倒,很少有人会叫犯规。显而易见,在这种比赛环境里,持球与控球技术,和肌肉力量是何等重要。 在一个月时间里,肥熊的一对一比赛超过了过去的总和。
在街球场上,老白们显然成了弱势族群。俗话有道“WHITE MEN CAN'T FLY”(还有过一部同名电影),老白的劣势身体素质,不协调的动作,是老黑们取之不尽的笑料。在90年代末的一次全明星扣篮大赛上,一个叫BRENT BARRY的白人(他的老爹乃是大名鼎鼎的RICK BARRY,50大球星之一,曾用“倒马桶”姿势创下NBA单季罚球命中率纪录)一举夺冠,成为NBA史上第三个从罚球线起跳扣篮的人。比赛中BARRY 自始至终穿着长袖衣,在掩盖一身排骨之余,也掩盖了内穿的印有“WHITE MEN CAN FLY!”的T恤,那时他用来激励自己的。老白的扣篮情结由此可见一斑。
而相对于老白们,亚洲人就更是街球场上的最低等民族(多谢国家篮球队在悉尼的“优异”表现,真给老子长脸)。亚洲人在街球场极为罕见不说,即便有,在分队选人的时候,铁定是最后被挑,上场后也无人传球,如果自己抢不到篮板,就会成为一场悲剧性的折返跑。
肥熊亲身经历了这一切“歧视”。然而,老美也是世界上最崇尚实力的一群人了。当肥熊的跳投开始从各个方向空心入网,当在篮下对抗时一膀子把他们拱出三秒区,尊敬也随之而来。──到了最后,他们还会为你的上佳表演大叫“SWEET MOVE!”然后上来跟你撞个肚子。
肥熊在美国买的第一双篮球鞋是AIR PIPPEN,尽管皮蓬有过许多“专用鞋款”,这是NIKE第一次用他的名字命名一双鞋。与我的巴克利一样,这双鞋也有全掌气垫,不过皮蓬本人在季后赛时穿的却是同种的鞋的无气垫款。据他说气垫让他觉得离地太高,影响启动与切入的速度。KUKOC那年也常穿这种鞋。
有一次当肥熊穿着这双鞋走路时,它的气垫突然爆了(不,不是因为我的体重)。不过那时肥熊已有建立“鞋冢”之意,所以得以留存,现在还在柜子里。这双鞋对肥熊有着特殊的意义──我是穿着它重回那个城市找回一再错过的爱──她帮我打这篇文字,我叫她母熊。
(八) AIR JORDAN 13 之 穷则思变
一个人如果属于那种高来高去的球风,可以称赞他“PLAYS ABOVE THE RIM”──在篮筐之上讨生活的意思。肥熊在美国的第一年,打球虽然称不上高于篮圈,也算是平行于篮圈吧。直到那个倒霉的下午。
肥熊每周回去健身中心举重若干次。这一天,一群老黑老白围着一台把重量加到极限的练小腿的机器相互挑衅者,但无人能扛起那重量,更不用说负重踮脚了。肥熊也是一时气盛,也没用保护皮带,沉腰吐气“嘿”的一声扛起全部铁块。只听得金属梁不堪重负地吱嘎作响,我一口气完成了二十次踮脚。老美们尽皆咋舌,肥熊志得意满地走下台来,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但当时就觉得后腰隐隐发紧。
第二天清早我发现很难自己起床,腰部似乎被什么东西从中截断,痛得厉害,左脚也有些发麻:肥熊不以为意,认为是一般的肌肉劳损。后来才知道我的腰椎四五节之间的椎间盘向左后突出,压迫神经造成脚部麻木。肥熊的盲目乐观耽误了治疗(24小时内机械牵引的话,椎间盘还有靠自身弹性还原的可能),并且在一个星期后又用大重量练习俯身杠铃划船,使情况进一步恶化了。
椎间盘突出会造成剧烈的疼痛,突出的椎间盘长期压迫神经,会造成下肢肌肉的萎缩。一时意气用事的恶果,会在将来漫长的日子里慢慢品尝吧。而最直接而迫在眉睫的影响则是:肥熊的弹跳力与爆发力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肥熊绝望地发现:曾经可以在任何情况,任何位置从容出手的跳投有了被“帽”的危险,用于过人的爆炸性的第一步也大打折扣。在水泥地上连打四个小时面不改色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
坛子里几天前有人讥笑LARRY JOHNSON是史上最菜的选秀状元,指责他不求上进以至于沦为二流球员。确实,当年黄蜂那个能飞能扣的新人王,和今日纽约甘当三号甚至***攻击手“大妈”可以说是判若两人。但真正改变LJ球员生涯的,是93年12月27日与活塞一战,在该场比赛中他背部严重受伤。错过了三十一场比赛,复出的LJ再也不曾恢复到过去的身手(他与巴克利曾是92-93赛季“唯二”平均20分,10板子,4助攻以上的人)。如今纽约的“大妈”,靠多变的低位单打动作与苦练出来的三分射程继续活跃在先发阵容里,在没有尤因的日子里,他依然是队中低位单打的头号选择。只有他短裤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护腰,无声地诉说着那段往事。LJ 入NBA前,打过5年的业余拳击,与肥熊的经历颇有相似之处,一直以来是我喜爱的球员之一,以上一段算是迟来的辩护。
最初的绝望过去之后,肥熊意识到我竟是如此的迷恋篮球。如果受伤意味着从头开始,改变球风的话,SO BE IT!没有问题!!
当初如果JORDAN死抱着刚进联盟时的打法,我们就不会看见第二个三连冠了。他可以练出那一招转身后仰跳投,肥熊不才,也要走出另一条生存之路来。既然跳投高度不再,我就需要更长的出手空档,──如何才能让防守者拉开与我的距离呢?
1.必须让他敬畏我的切入,这样他防守时就不敢贴身──而像熊原来那样只有一招第一步向右过人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参考IVERSON,KOBE的过人。
2.必须练出三分射程──毕竟三分线外的紧迫盯人在街球里是不多的──参考R.MILLER,J.WILLIAMS(什么?半场那种?)
3.背筐时的时间差假动作必须大力加强与丰富──参考奥天王的单打步法。 } 零距离论坛 -- 朋友面对面,接触零距离 所谓穷则思变──这一变,还是绝活儿!
这一年,肥熊多穿红黑二色打球。其时母熊虽已与肥熊“曲谐”,但由于签证未下还留在国内。她买了一双红黑二色的飞人13代给我──价钱人民币200元──看官们是否有人会心而笑?对,这是从中国的 NIKE厂中流出的材料拼装的水货,像真程度95%。真货价钱1200元以上,所以尚未算球迷的母熊认为这是桩物廉价美的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在穿着打了几场之后,该宝贝的底就变得像一块生铁板一般。(母熊曰:还不是帮老熊省钱,那天他当场就要拍出钱来买真货,吓我一跳)显然是减震材料偷工减料之故──也许根本就是衬了些硬纸板。
据了解,这种行业在国内日益兴旺,飞人11代今年在美国再版之时,不少运动鞋狂热分子捶胸顿足:因为NIKE不再版其中的黑质红底的那一款(JORDAN在与西雅图死斗时穿的)。结果我在网上看到国内不但有这种色系的,还有其他若干种匪夷所思的颜色组合,且价钱均在100-200元之间。回想美国曾发生老黑为抢夺别人脚上的飞人鞋,图“鞋”害命的惨事。如果能大量进口水货,可谓善莫大焉。只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计恐怕要黄。
2008-02-02 03:15
九) KOBE8 之 RETURN OF THE JEDI
97-98赛季,由于胜差的关系,公牛与尼克斯在季后赛碰面的机会微乎其微,所以当大家发现JORDAN在常规赛最后的MSG之旅穿上了飞人一代时,无不心头大震。尽管被反复追问这是否意味着他最后一次在NY比赛,JORDAN却始终不肯把话说死。但疑虑已如野火般蔓延开来:在余下的赛季中,芝加哥的 UNITED CENTER场场爆满自不待言,所有的公牛客场比赛也发生了“票荒”──大家都明白:看一眼少一眼啦!! 随后的总决赛中,JORDAN放弃了穿着整赛季的飞人13代,换上了一款全新的球鞋──后来被证实是飞人14代。NIKE这一反常举动让大家相信:一出84年开演的NBA大戏即将落幕。 1998年6月14日。 投出最后一投的右手凝固于无尽的空间与时间之中,仿佛剧终时谢幕者定格的剪影。一个时代终结了。
在NBA不长的历史中,他并不是拥有最多总冠军戒指的人,也不是单场或生涯得分最多的人。说起“飞行”,在他之前,之后,抑或同时代,都有旗鼓相当,甚至更胜一筹的人。然而,踏着前人的脚印,借着大众媒体的劲风,他是NBA这部巨型商业机器所孕育的空前的,亦也许是绝后的,无可争议的“最有价值球员”。
不过,直到他退役那时,他在肥熊身上获取的商业利益实在是微不足道:我没有去现场看过他的球,没买过他的录像带,现在没有,而且将来亦不会买他的香水。倒是有一双飞人13代──看过前几集的应该记得,母熊帮我买的水货──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对我仍存在着贸易逆差。
不过如前所述,水货飞人13代打了几场球后鞋底就铁板一块。而且鞋带固定圈断了一个,后脚跟与鞋底的连接处因为落地时的冲击有很大的皱褶。而另一双 AIR PIPPEN又破了气垫。于是肥熊常常出门打球之际环顾球鞋发现没有可用之兵──看来必须把买新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NIKE那年的鞋款甚恶:飞人14代标榜是参照JORDAN的法拉利设计的──依我看法拉利该告他们损坏名誉。那鞋除了脚弓后侧的金属网有点车子进气口的意思,哪有半点法拉利的影子!而且坊间传说飞人14在总决赛中严重变形,很可能是推出的太仓促,有些设计问题没解决。肥熊的心也就淡了 ──JORDAN从肥熊身上获利,还要留待后日。
其时ADIDAS在运动鞋市场猛力反扑──众所周知,这德国公司曾是运动鞋市场无可争议的龙头老大,就因为没赶上JORDAN这班车,最终向新兴力量 NIKE称臣(现在的AND 1看来很想走NIKE的老路,把加内特挖了过来。不过我总觉得他们小打小闹,成不得气候。何况球星常有,而JORDAN不常有)。言归正传,ADIDAS 在跑鞋的设计和用色上很是另辟蹊径,很受青年世代的欢迎,加上老美这儿复古崇欧之风周期性地吹,连最古老的“三条杠”鞋都卖的甚火,ADIDAS再接再厉,下一步自然是染指NIKE的老巢──篮球鞋市场。
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同理,公欲多卖鞋,必先择其代言人。乔丹与NIKE的风云际会是现成的好例子,故而从乔丹还在打球的日子,NBA与球鞋商家选接班人活动就紧锣密鼓,从不间断地进行着。从“宝贝乔丹”迈纳,“西区乔丹”哈柏(这家伙熬到老倒也成了老乔的副手,还整天跟人行头一样作影子武士状),到90年代的便士,希尔,也算是前仆后继──现在回过头一看,哥儿几个下场都挺惨:不是无声无臭,不知所终,就是折旧飞快,在短暂地发光发热后便厄运缠身,一蹶不振──说这个“接班人”是受诅咒的有些危言耸听,但委实不是好当的!
ADIDAS选上的KOBE却可以算是个异数。这小子也许是所有这些接班人中──撇开重重炒作不谈──唯一一个把自己定位成“接班人”,并有计划有步骤一步步努力去实现的家伙。
他老爹JOE“JELLY BEAN” BRYANT曾是NBA的一把好手,生涯后期在意大利打职业俱乐部。KOBE是在意大利看着美国寄来的JORDAN录像带长大的。他的打球动作,除了一些明显新时代的印记(如有翻腕嫌疑的交叉运球),与JORDAN的相似度极高──连这小子的声音都像极了乔老大!(常有人拿这开玩笑,KOBE就阴笑着说 “对,我每天花几小时在家听JORDAN的录音,模仿他说话。”)
KOBE遥见JORDAN,曰“大丈夫当生如是。”ADIDAS遥望NIKE,曰“彼可取而代之!”于是两方一拍即合了。
公司包装球员,会有所谓“专有鞋款”。而当球员真正打出名堂,就会升级到“签名鞋款”──多半是该球员命名──如AIR JORDAN,REEBOK ANSWER等等。KOBE在ADIDAS的地位也迅速于两年间由“专用”升格为“签名”。
肥熊于98年买了KOBE的第一双“签名”鞋──ADIDAS KB8,因为是店里最后2双,打对折,只花了50美元。KB8用了ADIDAS的所谓“FEET YOU WEAR”技术──具体表现为鞋底结构模仿了人脚:有足弓,拇指球等的样子。第一次试穿是很让人惊喜的,感觉踏了云:鞋极轻,且对我的动作反应极快,落地减震也极好──总之,凭空让我在比赛里多了2个盖帽──我开始认真地考虑抵制NIKE产品了(假惺惺地喊):反对雇佣童工!
我甚至迅速帮母熊买了一对同样的KB8,不过她抱怨平时穿篮球鞋太热了(母熊曰:我平时根本不穿运动鞋,我爱高跟鞋!!),最后把它当成过冬棉鞋穿,雨雪不避。联系不久前回中国时,我想为她买双飞人鞋,却遭到她的严词拒绝,最后花了几十人民币买了双水货DKNY“运动时装鞋”了事。肥熊从此遂绝了买名牌篮球鞋给母熊的念头。
但两个星期剧烈的街球后,问题出现了:鞋底的减震性明显恶化,鞋垫上的蒙布和鞋垫脱胶,而后跟与鞋底相接处也出现了恼人的皱褶──如同NIKE的水货。我检查了手头的其他真货NIKE,发现他们在相应部位都有加强材料以避免这种问题──我对ADIDAS在球鞋设计方面的经验与能力有了疑问。?
(十)篮球是巨人的运动。
你可以亡命苦练,把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限,但到了场上一见真章,你会发现依然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什麽险?被人盖帽的险!!有句话非常让“矮”英雄们气结“YOU CAN NOT TEACH HEIGHT.”翻成比较贴切的中文我想该是“身高没法儿练!”所以,正如故韦公小宝建议辽东金顶门的师傅们在动手前不妨脱下帽子数数头发,篮球这东西练到最后常常也就是靠天吃饭(还有父母)。
无怪乎NBA年年都有人为自己的“官方身高”斤斤计较──须知这可不光是面子问题或是心理战──有时一寸身高就能决定你的场上位置,而NBA的不同位置往往可以决定你在联盟里的生死。于是我们看见了所谓“6尺6寸”的巴克利──天地良心!6尺4都有虚假广告的嫌疑!于是我们听见公牛的克胖子咕哝些关于 “99状元BRAND不是矮,而是没脖子,臂展还是挺长的”之类不是笑话的笑话。像加内特那样明明长过了7尺却在官方纪录上咬定自己还只有6尺11寸的,简直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然而,年复一年,“矮子”们(注:指跟我有可比性的“矮子”,而不是JORDAN那种***高我2头的“矮子”)像孵化季节来临时破壳而出的小棱皮龟爬向大海一样(这是什么比喻?),为进入篮球世界的顶峰而挣扎前行。在天敌环伺之下,只有极少数的小海龟幸存下来投进了海洋的怀抱。而在NBA,每一个 “土豆”韦伯,每一个博格斯,每一个斯托达迈尔身后,也堆积着无数身材平凡的球员们破碎的梦想。
ALLEN IVERSON,是这条矮子进化链上最新最亮的一环。出生于弗吉尼亚的穷苦单亲家庭──像许多老黑家庭一样,父亲早早抛离了才只15岁的母亲,不知所踪。 IVERSON尽管单薄瘦小,却有惊人的运动天赋。中学时他篮、足双栖,夺下过两项运动的州最佳高中球员的称号。他最终选了篮球作为发展的方向。2年光芒四射的乔治城大学生涯后,他于96年第一轮第一顺位被费城76人队选走。
费城,是美国篮球传统沉积极厚的城市之一,76人亦是NBA的老牌劲旅。曾经见证张伯伦,DR.J们的辉煌,经历了让人失望的巴克利时代的76人于 90年代初陷入乱流之中,战绩一再沉沦。而自从善于妙手回春的LARRY BROWN接任教练后,76人队看到了希望。96年IVERSON的入队,让费城找到了最适合他们的明星。
美国的篮球地图上,说起LA,有WOODEN教头的UCLA与LAKER的SHOW TIME;说起NY,自然离不开神话辈出的街球传统;说起CHICAGO──大家的记忆应该还很新鲜;而费城,则以险恶的环境与强悍的民风独树一帜──只有绝对的“硬里子”球员,才能为费城所接纳与爱戴。
而IVERSON,简直就是这种强硬精神的浓缩化身。以不到6尺(不到183CM),165磅(不到75公斤)的身躯在长人如林的NBA开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且随便找几个数字: 1. 他在新人年创下连续5场得分过40的纪录──史上第一人,是强如张伯伦,乔丹都没完成过的伟业; 2. 他21岁零310天时一场得了50分──史上第二年轻的纪录; 3. 98-99赛季,他成为NBA史上最矮的得分王。
从这些数字,可以想像这个瘦小的身躯中蕴含着何等的决心和力量。IVERSON的身材配上他的球风使他总是伤病不断,而他亦总是比最乐观的医生估计的还要快地回到战场。这种逆天而动,死战不退的狠劲简直让费城人爱死了。所以这佛吉尼亚出生的小子可以被公认为费城球魂,而事实上原籍费城并在此上高中的 KOBE,却乡受不了当地人的那一份认同感。
不过,对肥熊而言最重要的是,他是改变了肥熊街球生活的人。一切得从CROSSOVER说起。
所谓CROSSOVER,是指交叉换手运球:通过身前,跨下或身后的快速倒手晃开防守者,然后跳投或切入得分。这是运球的基本功之一,但辅以速度与爆发力就成为极其犀利的进攻武器。NBA中擅长此道的矮后卫甚多,如PACER的左撇子BEST就曾在97-98年与公牛的7场东区决战中,屡次在第四节以此招拼死切入,单骑救主。
而96年之前联盟公认的CROSSOVER之王是TIM HARDAWAY。绰号T-BUG的哈达威家学渊源:老爹是CHICAGO的街球传奇人物,身高只有5尺11寸的T-BUG在89年14位进入NBA后亦很快成为顶尖控卫之一。他快如电闪的两步式CROSOVER威震全联盟,NIKE还专门为此拍过一段广告。广告中的T-BUG不断交叉运球,嘴里也不干不净,垃圾话滔滔不绝,最后晃开多人上篮得分。
而IVERSON的到来,为CROSSOVER神话续写了新的篇章。与T-BUG紧凑干脆的2步式不同,IVERSON的CROSSOVER向侧拉球拉得极凶(有时有翻腕的嫌疑),而依然保持了爆炸般的速度,视觉效果极为惊人,而防守者也显得更为狼狈:被晃的呆立原地如拴马桩还算是走运的,被晃得踉跄摔倒那才叫遗臭万年。
总之,一年间,ALLEN几乎晃遍了联盟的顶尖后卫,让不少人一听说第二天要防他就头痛不已,恶梦连连。而他在与公牛的一次对垒中连晃JORDAN两下后跳投中的更是一夜间成为街球场上口耳相传的神话。全美打球的竞相摹仿。
REEBOK 在ALLEN生涯伊始便与他签约,因为他最广为流传的绰号是“ANSWER”──这项运动未来的“***”,REEBOK先后推出了他的第一代签名鞋 “QUESTION”,和“ANSWER”1到4代。其中的QUESTION成为REEBOK有史以来最畅销的篮球鞋,并且现在每年还有新色系推出。
REEBOK为ANSWER1所作的2段广告片展示了ALLEN两个神乎其技的过人动作──招牌体前CROSSOVER,和一个伪装转身运球。肥熊看到他们时正是受伤伊始下决心苦练运球的时候(参阅七),那时的肥熊只有一招速度过人,加半招三脚猫的右手转身──常常是转完发现球直飞观战闲人的面门(汗……)。
长话短说,我就从这两个广告练起,最后达到了这样的境界:
众所周知,美国街球场的等级:一黑二白三花四黄(听者像狗肉?!),中国人在这儿是最劣民族,上场也经常只是无球跑动。肥熊一到陌生场地,一旦得球,管你妈的老白老黑,立马一个CROSSOVER晃得你摸门不着,下一次再进攻就是那记伪转身切入,反正以晃断防守者的脚脖子为己任。于是老美们的敬意与传球就如滔滔江水,滚滚而来……
99年,肥熊在一个边远的小镇意外地发现了一双96年版的QUESTION,正是我的尺寸,大清仓卖20美刀,我抢一般地买下了它。也算向 IVERSON这位让简简单单一个动作为全美打球的竞相摹仿的传奇人物的敬意。这是一双非常棒的球鞋,在外观设计上与肥熊心仪的飞人11代替有很多相通之处,而且穿上它我就会想起:只要喜欢,任何挫折都无所谓。 后人有诗评韩愈曰:匹夫而为百代师,一言而为天下法。肥熊略改几字赠IVERSON:匹夫而为街球师,一招而为天下法。
2008-02-02 03:15
(十一) KB8II 之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KOBE刚进联盟之时,亦是肥熊初到贵境之日。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体育画报封面上O'NEAL乐呵呵地咧着大嘴横抱着KOBE的照片。随后三年间, LAKERS年年以大热门杀入季后赛,却总是以令人尴尬的比分被扫地出门。看得肥熊直挠头,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直到去年──总决赛第六场打完, KOBE一下跃进O大胖的怀里──LAKERS的王朝得以复辟。而肥熊那时却已身在LAKERS的宿敌CELTICS所在的城市,正看着PITINO和绿衫军们载沉载浮。看着一次次厄运缠身的选秀与荒谬绝伦的交易,肥熊暗自嘀咕,也许他们需要的不光是下一个大鸟,而是一个新的总管,好歹换换手气,当然有个 WEST那样的大总管就不摆了。
JERRY WEST,NBA50大巨星之一,名人堂成员。当球员时是有名的“最后一击”,一生投进压力下的关键球无数,是米勒小时候的偶像。他运球的剪影现在还被用作NBA的标志。
这位老兄是足可被称作“湖人魂”的人,曾与张伯伦一起创立了继乔治.米肯之后的第二个湖人王朝。退役后在湖人管理层任职,官至大总管之职。选(换)来的天钩与魔术师在80年代重现了湖人王朝。在咬牙挺过了魔术师退役后的那段艰难日子后,WEST又大手笔出击,天价从奥兰多挖来了O'NEAL,然后在世人惊异的目光中,用DIVAC换了黄蜂在96年13位选上的高中生KOBE。尽管LAKERS对O'NEAL志在必得,但东欧大胡子在当时可是不折不扣的一线中锋(现在应该也是),拿他去换一个什么都还没证明的黄毛小子,在正常人眼里简直是发了疯,但事实证明,WEST实在是慧眼独具,在评估一个球手的 “潜力”上,有着独到之处。
90年前,高中生直接进NBA迹近天方夜谭,有那么一两个,也是像摩西.马龙那样的怪兽──这“高中生”比大多数NBA现役中锋还高还壮,在中学平均(请注意,平均!!)36分,26板子,12盖帽,不去NBA也实在浪费时间。进入90年代可不同啦!NBA风云际会,发展成了真正赚大钱的产业,球员工资涨幅大到让人头晕的地步。一夜暴富的美梦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于是大学弃学生与高中生加入选秀也就风起云涌,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程度。
没有了4年NCAA的表现作为标准,在每年的选秀会上发掘有“潜力”的球员就成了一项沙里淘金的工作,而近十年间的选秀会,也成了各队总管间勾心斗角,合纵连横的战场,其间种种斗智斗力,可算得引人入胜。
坛子里过去几篇谈论选秀的文章,侧重于比较不同年份间状元的高低好坏,而肥熊想说:判断一个状元是否名副其实,一队总管的眼力如何,还是应该在同一年里比较:看看是否挑中了当年参选众人中的翘楚,有没有找出混在砂砾中的金子。
最直接的标准之一,当然就是看看选上的状元是否拿下了当年的新人王了。回首过去的二十年中,80年代的10位状元只有2位(83年的桑普森和85的尤因)拿下了当年的新人王,再算上87年第一位被选但兵役未服完,89年才进联盟并夺取当年新人王的大卫.罗宾逊,也就是十分之三的准头。而90年代的10 位状元,则有7位拿到了(或分享)当年的新人王。看来环境确实逼得总管们的眼光变得锐利起来。而这三位名不符实的倒霉状元就是(鼓声):94年的大狗罗宾逊,95年的乔.史密斯和98年的“糖果人”奥拉沃坎迪。我们不妨挨个做个分析:
94年的大狗拥有也许是目前联盟里最好的跳投,进攻对他绝不是问题,一场二、三十分是家常便饭,但防守上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防大前锋他不够硬,防小前锋他不够快,一场下来得分抵不过失分,在防守赢球的NBA自然吃不开了。──当年的新人王由榜眼KIDD与探花HILL分享。大狗现在的声望也远不如这二人。
95的乔.史密斯:那年的前5位也许该倒过来比较合理:5位加内特,4位华莱士,3位斯塔克豪斯,2位麦克代斯,现在个个都是一方之霸。而状元乔老兄,却辗转于各队之间,还先后替同榜的加内特,斯塔克豪斯打下手,真是情何以堪。但堂堂状元,又没伤没病,连10分,10板子都拿不到,你还想怎样?
98的“糖果人”奥拉旺坎迪──肥熊认为的史上最烂状元之一,“大梦”的老乡,拥有比奥天王更为优越的身板,但真正是进不能攻,退不能守:进攻方面除了贾天钩在快艇当助教时传的一招小钩手外乏善可陈,防守时更是NBA有名的犯规机器之一,脚步慢加技术粗糙,常在板凳上留连。得分篮板始终在10以下徘徊。再看看那年的新人,让人想把快艇的经理拖出去毙掉(看在他也算50大,饶了不杀)──卡特咱就不提了,提了前4位选秀的都闹心──那年的2-9位除了第6的“拖车”,个个强过他,道第11位还有WELLS这样的好货色。当然了,快艇无所谓了,他们要弄个高位选秀,那是驾轻就熟,选错了只当交学费。
我在以前的连载里就替LARRY JOHNSON做过翻案文章,卧龙岗也出来说了话,这里还想提一下89状元埃利森。只要一谈选秀失败,这位大辫子老兄的名字铁定会被提起。我想说的是,他的情况与LJ类似──在大学时威风八面,带领所在大学夺下NCAA冠军,获选FINAL FOUR的最突出球员──他被以状元选走时,人人觉得天经地义。但他一入联盟即为伤所困,落得流浪各队,终其生涯郁郁不得志。在他相对健康的91-92赛季,他平均20分,11.2个板子,2.68(!)个盖帽,绝对是一流前锋身手,夺下了该年进步最快球员奖。肥熊受过伤,深知个中滋味,忍不住多嘴一下。顺便提一下,那年选秀会后来打出名堂的有马刺的换肾人,射手莱斯,T.哈达威,还有那时还是高中生的KEMP,但选ELLISON在当时并不是个错误,只能说是运气欠佳了。
鬼扯了一大篇,回到鞋上来吧。99年,KOBE的签名鞋出了第二代──KB8II。肥熊很喜欢它的设计──特别是一些细节:如鞋带的末端包上了铝,以防止长期使用后开叉穿不进孔;第一代中容易起皱的后跟部位得到了强化等等,加上我对KOBE的未来很期待,于是决定再给ADIDAS一个机会。不但自己买了,还给来美国看熊夫妇的老熊也买了一双。(母熊:大家说这只熊是不是很烦:不管别人喜不喜欢,实不实用,送礼只会送篮球鞋。老熊回国后九成九没有机会穿KB8II)也算对老熊这么多年来给熊买鞋的些少报答。肥熊还特地准备了一条非常宽大的牛仔裤(穿上后会掉到胯部露出底裤那种)给老熊配这双鞋──以让老熊看起来合乎潮流,但老熊试穿后严词拒绝了,并坚持穿回原来的曲线毕露的牛仔裤……
短短的几场比赛过后,KB8II鞋垫上的蒙布又与鞋垫严重脱胶了。而KB8I原有的非常舒服有效的系带系统在KB8II上换成了一种复杂而令人不舒服的系统。让肥熊极为失望,决定从此不再买ADIDAS的篮球鞋。
现在KB8I与II常被我当作举重用的鞋,很少出场了。
今年赛季开打前,JERRY WEST正式引退。在他总管生涯的最后几年,他做了一笔有争议的交易,用琼斯和坎贝尔去换莱斯,还请来了据说是最终逼走了他的JACKSON,但LAKERS夺得了99-00赛季的NBA总冠军,并走在卫冕的道路上。
(十二) CONVERSE ALL-STAR 之 救救中国篮球
控球后卫带球过了中场,举起三个手指叫道“THREE!”,同队的中锋迅速拉到三分弧顶与后卫作了个熟练的挡拆,后卫带球向右移动,在防守者们犹豫着是否该换位防守时把球传给了中锋。中锋背筐作了个向右转身的假动作,把球弹地回传给了业已切入禁区的控球后卫……尖利的哨音“打手犯规!”
肥熊和母熊在场边摇头叹息──在标准球场上厮杀着的,是一群还不到肥熊腰高的小屁孩们:这是美国南部一个宁静小城的YMCA主办的10-12岁少儿篮球锦标赛的初赛。像这样的比赛年年都举办,场上的孩子都是邻近地区的小学生,按年龄自发组了队,担任裁判和教练的也都是家长。
孩子们在场上奔跑争抢着,穿着黑白间条衫的胖老黑裁判严肃地向裁判席大声报出犯规者的号码,穿着家常服装的教练在场边焦急地争辩着……这一切在肥熊眼里慢慢地朦胧起来,旋转着,流动着,幻化成为沸腾的NBA球场,和山呼海啸般的“DEFENSE!DEFENSE!”的吼声。
来美国这几年,像这样的“震撼”已经经历过太多次,但每次看到这儿的小孩打球,肥熊总是有一种挨了窝心脚的感觉。KAO,国内不是老吵吵什么东西都要从娃娃抓起吗?咱们在起跑线上早就输得一败涂地啦!还比个屁!!
年纪在20以上的朋友应该还记得小时候的那种晴纶弹力运动裤吧,对,就是那种兰底白条,仿佛卫生裤的东东。在肥熊小时候,对这玩意儿已经不太看得上眼了,平常只是因为学校规定才勉为其难地穿一穿。可如果往前十几年,这可不是一般平头老百姓所能拥有的紧俏物资──这是那些所谓“吃体育饭”的人们(至少也要到少体校,体工队这一档次)才有的制式装备。它们与彻底泛滥前的军裤一样,乃是一种社会等级的标志。在中国“吃体育饭”的不但享受正式工资,吃饭管饱,还有诸如营养津贴等种种令人眼红的额外好处──那种运动裤自然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听过一个不是笑话的笑话:文革时期成都的“操哥”(时髦的流氓)们曾经一度流行的打扮就是内穿运动裤外罩吊脚裤,以便在四处活动时大家伙儿都能注意到他们裤脚露出的那一小截兰白相间的材料──表明自己也属于“搞体育的”一族。
这大可看作中国官办体育的一个奇异的缩影──当体育已经化身为一个实际上的弱国意淫昔日荣光的*河蟹*,由此而生的种种畸变也就不让人惊奇了。
于是我们有少体校,体工队这样奇怪的机构; 于是我们有世界上最名不符实的“业余运动员”; 于是我们有义和团大师兄式的体育教练;
于是我们有与科技水平发展明显不成比例的兴奋剂技术与人才; 于是我们有为国家“荣誉”终身致残的体育英雄们; 于是我们有“一次性”使用后就终年空关着的场馆设施。
而在另一面: 76?}O?
我们有身高体重平均值逐年增加而基本身体素质逐年下降的青少年。
而我们还在以为靠个把身高超群的孩子去NBA打球就能让我们国家的篮球“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 而我们还在争论:换个教练,奥运会篮球比赛的结果就会大大不同了,真可惜浪费了一次革命性的机会…… 没的事儿!
NBA联盟一度曾规定签约队员不能打街球,以免他们意外受伤。但当JORDAN在与球队签约时,他专门要求订立一条“热爱比赛”条款:该条款保证 JORDAN可以在任何他愿意的时间、地点打篮球。而我们的篮球大款们却在振振有词地争辩:“扣篮太耗费体力,又容易受伤!反正都是2分嘛,所以比赛中我们一般不扣!”
中国古人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从小被剥夺父母呵护与正常教育,而被“圈养”起来从事一种他也许根本并不喜欢的运动的人,遇上为这运动吃,为这运动睡,为这运动呼吸,为这运动而活着的人,还用猜测他们之间的高下胜负吗? 爱篮球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中国篮球!
几星期前,听说CONVERSE申请破产了。自1891年NAISMITH博士发明篮球运动以来,见证了篮球运动百多年沧桑变化的最富传奇性的篮球鞋品牌走向了没落。 Sx)6G
有趣的是,似乎因为没有观众缘而始终得不到大球鞋公司青睐的“邮差”马龙,本季一直穿着CONVERSE上阵比赛。NBA史上传奇的大前锋穿着篮球鞋中的传奇,于昨天跨越了三万二千分大关。每当肥熊看到老马与斯托克顿在场上把挡拆(PICK'N ROLL)这一套江湖上人人会使的“太祖长拳”打到了篮球选手毕生所盼望的战术完美之境,总忍不住神为之醉。
CONVERSE有史以来产量最大(也许是所有篮球鞋中产量最大)的鞋款,非ALL-STAR莫属。我们小时候穿的回力,双星,凡此种种国货精品,其实无一不脱胎于CONVERSE的ALL-STAR款式。
熊夫妇在美国东北住的时候,因为不喜欢暖气开得太大,去一家古老奇怪的杂货店子找超级厚棉被(美国一般超市里很少有那玩艺),无意中发现一双罕有的红黑二色CONVERSE ALL-STAR。熊夫妇大发思古之幽情,将它买下。但肥熊始终不敢穿去打球
2008-02-02 03:16
(十三) AIRMAX UPTEMPO 之 失传的绝技
第一次看到“山贼”这个词,也许是在黑泽明电影的中文字幕里,后来自然又在一夜之间成为世纪末经典的大话西游里听说这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但心里总是很难有一个具体的形象──直到看到前几年的印第安那PACERS。排骨米勒,大尾椎杰克逊,两个戴维斯门神,还有特别是那位“玫瑰”ROSE,让“山贼” 这两个字在我心目中清晰高大饱满鲜活起来(PACERS全队说:我们招你惹你了?!)
OK,扯淡暂且告一段落。看过一些评论ROSE的文章,一致认为此人球路刁钻古怪,出人意表,有的更是直称其为“混蛋球风”。概括地说,你以为他会切时他却跳投,你以为他会投时他偏要切,再加上该山贼又是个左撇子,所以常让防守者很悲愤。继大鸟当教练后,重用ROSE,随着上场时间的逐步增加, ROSE交出的数字也越来越亮眼,在上两季打出明星身价,成为PACER的中流砥柱,也终于能在当年密歇更5虎的同学面前扬眉吐气。
肥熊经过仔细观察,终于发现ROSE难防的关键──此山贼掌握着NBA一项濒临失传的绝技(鼓声……):中距离跳投!!!大家不要“呸”一声一轰而散,仔细想想:贴身防守下我们就不提了,当今NBA天下,能稳定地投中空挡中距离的又有几人?放眼望去,除了几个将退未退的老帮菜,新一代中还真是难找 ──以至有个大概过得去的休斯顿立刻就被捧成“中投王”了。再看看80年代那些录像,不由让人嘀咕:现在这票人,咋就不会投篮了呢?
原因当然是复杂的。首先,NBA球员的最大来源依然是大学,在NCAA这种球员平均素质不齐的环境里,联防显然是一种比人盯人更为行之有效的战术。联防可以通过全队协同弥补个人能力的不足,而在NCAA连年恶战中,联防也被发展成了一们成熟的科学。但无论任何联防,尽管在遏制内线进攻方面有很好的效果,如果对方坚决打外线的话,是不难拉出空裆的。何况3分比2分好人人皆知,也就使3分球在NCAA大行其道。
另外,随着NBA防守之风渐盛,许多队实在是明为盯人,暗打联防。大学出来的家伙们发现进了联盟后中投出手依然困难,再加上本来准头就有限,于是大多数人更乐得干脆放弃中投了。 最后:ESPN频道的体育中心(SPORTS CENTER)节目──也许是全美收视率最高的几档节目──也许是全美收视率最高的几档节目之一,他们所播放的精选自然尽挑那些让人血脉忿张的扣篮和不可思议的三分远射。在这样一个球员的生涯可以由SPORTS CENTER的几个精选镜头决定的时代(比如,卡特第一年的星途可以说就是由一系列SPORTS CENTER的精彩镜头奠定的),无怪乎肥熊天天在街球场上遇到无数只会切入和投三分这两把刷子的老美。而能投中投的多半已是“大叔”这一级别的了。
随着中投一并没落的,还有擦板技术──毕竟三分球最好还是空心的好。只有“今之古人”DUNCAN的低位单打,还能让我回忆起前人的神技。
最后想说的是,有人统计过,在后公牛时代,全联盟中投(篮下禁区外,三分线内)投的最多,投的最准的是──还有谁?JORDAN是也。也许我们该说“中投赢得比赛”?
肥熊在对KB8和KB82失望后,又转回NIKE,这次买的是重出版的95 AIRMAX UPTEMPO,全掌气垫。我买的是专为公牛出的红白黑版本,曾是PIPPEN的专用鞋款。目前联盟里穿它的是金块当家前锋,今年首度入选ALL STAR的麦克戴斯。
(十四) AIR JORDAN XI 之 一个萝卜一个坑 ,
JAMES NAISMITH“博士”在1891年的一天为了让学生们在室内体育课上有事可干发明了篮球。这位先生是个长老会的牧师,但从没主持过布道;是个“DOCTOR”,但从未行过医;啊,他还是个篮球教练,但不太高明……而这位发明了风靡全美(现在当然是全世界)的篮球运动的人却是出生于加拿大,有苏格兰口音!
第一个篮球比赛用球是个足球(气不太足);篮筐是两个装蔬菜的篮子(有底的);每投进一球算一分……而最初的“那”场比赛每边有9人,经过一段岁月的演变,变为7人,最后定在5人。
这大概也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不过任何生意一旦搞大了分工就变细,这五个人也就分出了不同位置来,也是通常说的1到5号: 1号POINT GUARD,即控球后卫或组织后卫; 2号SHOOTING GUARD,即得分后卫或射球后卫; 3号SMALL FORWARD,小前锋; 4号POWER FORWARD,也叫大前锋或强力前锋; 5号CENTER,中锋。
这便像组成一个拳头的5根手指分工配合,而比赛也由10人“站桩”投球变的多彩多姿起来。
球队的老板和经理招球员,说穿了就象买股票一般,资本是有限的,所以要明智投资,争取让手中的组合达到最大的回报率。而判断一个球员的潜力与一只股票的前景一样,是件很考眼光的事。拜NBA独特的选秀制度和新近通过的工资上限条款,要在今天的联盟里打造一只“五门齐”──五虎上将个个能征善战的队伍几乎是项“不可能的任务”──毕竟不是每个队老板都是微软的创始人之一的,而且即使真有大牌云集的那一天,教练老哥恐怕又该为分配上场时间愁的连头发都掉光了(邓哥,我没说你……)。“拳头”既然握不成,教练们也就只好改练“二指禅”乃至“一阳指”之类功夫,于是放眼NBA,一大片靠1,2个大牌打天下的队伍。由此带来的一个副作用就是: 对所谓“全能”球员的需要。“全能”者也,一言以蔽之就是可以胜任场上多个位置的脚色,队里若有了这么一号人,教练仿佛凭空多了几个可用的棋子,排兵布阵立刻多了变化,甚至能在危急时刻收到妙手一出,满盘皆活的奇效。
但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要在技术分工进化到今天,堪称一个萝卜一个坑的NBA里头打多个位置,那真是谈何容易。 记得某有名家伙曾说过:“NBA GAMES ARE ALL ABOUT MATCHUPS。” MATCHUP这个词还真不太好翻,总之是田忌赛马,充分利用手头优势的意思──而在种种优势之中,位置优势又是最显而易见的,有了全能的手下,就不愁制造不出自己有利的MATCHUP了。如何个全能法?我们不妨一个个位置之间地看一下。
1,2号位之间: 这恐怕是最难两全的──因为两者的职责颇有抵触之处:自古得分组织难两全嘛,否则NBA50多年里也不会只有一个人在同一个赛季里得分和助攻都领先全联盟啦。而且80年代以来SG相对于PG有越来越高的趋势(看看卡特那打SG的表弟,盖帽都排进联盟前20了。简直是欺负人嘛)于是,大学里专攻得分而又不到6尺4的好汉们往往是:到了NBA,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太矮!头脑好使的在大学最后几年都会苦练控球传球,以便入联盟后顺利转型为组织后卫或双能卫。不过最近联盟似乎又流行起“双矮”后场(见火箭,黄蜂),以肥熊之见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哪个教练不想有个6尺7的KOBE或6尺9的T-MAC来当得分后卫呢? 但现实残酷,也只好把手头最好的5个人放上去了。
2,3号位之间: 从概念上说,SG和SF要求的技术本来就没有太大的分别,所以这两个位置间流动性比较大,所谓的摇摆人“SWING MAN”就是指可以灵活游走于这两个位置的脚色。以前的乔老大,现在的KOBE,卡特走的都是这条路。
3,4号位之间: 这一地带是最容易产生所谓TWEENER的,“TWEENER”由BETWEEN这个词转化而来,指处于大小前锋中间的”尴尬人”。具体来说:大学里的大前锋进了NBA,发现身高肌肉都不足与联盟中的PF们对抗,但改打小前锋吧,速度,控球能力与射程又不够看,就会陷入TWEENER的境地。这样的人太多,很好的例子就是新科状元马丁,注意选秀的会发现,他的身高在选秀那几天神秘地“长”了一寸,由6尺8变为6尺9──NBA公认的大前锋理想身高,如果你相信20多的人在几天里能说长就长,那就当我没说。马丁在本赛季面对NBA大前锋们可是吃足了苦头,他的NBA处女一投就被扫把头GRANT盖了大帽──并不是弹跳不好,实在是缺力量卡不住位,看来拿不拿的下新人王也很悬。不过他速度快,弹跳够,把力量练起来还是大有可为的。
4,5号之间: 大前锋又叫二中锋,可见两者间的替换性较大──尤其是当前高素质长人奇缺之时(姚明在听着吗?)目前的NBA东区基本上是迫不得已靠一票大前锋在顶中锋的位,包括联盟战绩第一的76人(所以最后狠狠心咬咬牙把刚选上全明星的拉夫勒搭上克罗地亚帅哥去换了卖汤包)。
在NBA混,真正称的上“全能”的,必须能打3个或以上的位置,代表人物:新时代的加内特,中生代的希尔,夕阳红的老皮都是一时之选。巴克利,大鸟的统计数字也很能说明问题,至于大O的整季平均三双,我等更是只有顶礼膜拜的份。不过肥熊亲眼看过打遍场上5个位置,而且个个位置都可以打得出神入化的,MAGIC一人耳。不信的去看贾天钩受伤那年的湖人凯尔特人总决赛。
中国古代寓言──有人吹嘘说:“泛青色的剑硬而不韧,发黄的剑韧而不硬,我的剑青里透黄,既硬且韧,可算宝剑。”别人反驳:“青里透黄,可能是既不硬也不韧呀。”能进NBA的无不身怀绝技,到底是成为全能还是变成TWEENER,最终取决于个人完善自己挑战自己的欲望。不到6尺10的莫宁能成为联盟里最让人生畏的中锋,6尺4寸半的巴克利能让NBA大前锋的历史为他改写──界限为人所设,自也为人所破。
2000年12月,NIKE再版了飞人11代(AIR JORDAN XI),此时的肥熊已经和母熊结婚3载,最大的梦想既已实现,何妨满足一下小小的梦想──肥熊买了一黑一白两双。从狭义上说,乔丹不是个“全能”的球员,至多算个摇摆人罢了,但如他那样在攻守两端主宰篮球比赛的,世上又有几人耶?
2008-02-02 03:16
(十五) FLIGHTPOSITE 之 如人穿鞋 松紧自知
有一种所谓的球鞋收藏者,多产于美国和日本。在美国的一多半是由NIKE和乔丹那段欢喜姻缘而开始收藏飞人鞋的,后来触类旁通,也顺带收藏其它的珍稀鞋款。而日本那个民族自从二战被痛扁以后──甚至在那之前,崇拜西方文明也是到了发烧的地步的。故而这个行当在日本也是欣欣向荣──至少在日本关于球鞋搜集的专门杂志就有若干种,每年也有成百上千双的老美穿过的臭鞋(当然得是有点来头的鞋款)通过各种渠道辗转销往日本收藏家们的手中
这些收藏者个人拥有的球鞋,少则几十,多则几百,蔚为壮观,还有大手笔专门收藏真正的比赛用鞋的。不过其中除了极少数的“纯”收藏家外,大部份人也是待价而估,跟世界上其它许多收藏一样,属于投资性质。网上拍卖的繁荣更为这种生意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肥熊一向对此不太感冒,觉得小打小闹,想靠那个发财,恐怕不如去买*河蟹*来的撇脱些。凡是我买的鞋,不管多贵,自来一视同仁:穿去打街球,当然了,还是会有特别喜欢,愿意付超过原价的价钱去买的鞋──比如飞人11代,而且买来后也非室内场不打。不过肥熊篮球鞋名单中最新的一员NIKE AIR FLIGHTPOSITE,却确实是怀着“投机倒把”的动机买下的。
话说篮球鞋的面料历经帆布,真皮,发展到现在广为使用的人造鞣皮。97年球鞋业界领头人NIKE推出了一种叫FOAMPOSITE的新材料,标榜是一种超薄(2MM)一体成型的尖端材料(一种聚酯啦),最NB的是该材料号称会形变但几乎不伸展,故而在几次穿着后就会调节为穿者的脚形,从而达到了合脚与坚固的统一体。第一双使用这种技术的鞋就叫FOAMPOSITE 1,定为便士哈达威的签名鞋款,定价180美圆,也算NIKE有史以来最贵的鞋款之一了。但也许是沾上了便士的霉运,加上偏高的价位,这种鞋并没有引起如同当时第一双气垫鞋那样的轰动。前年NIKE重出了这一款鞋,把原来的一分钱标志去掉,加上那个有名的钩子,改名为FOAMPOSITE PRO,卖170美元。
而99年的FLIGHTPOSITE就是这种技术的第二代,NIKE重回按FLIGHT(适用于后卫小前锋)与FORCE(适用于中大前锋)分类的传统,把它定义为适用于轻型快速球员的顶级鞋款,卖美刀160。这双鞋可说是当时球鞋设计,材料,与技术的巅峰之作,尽管对其外形的争议颇大(时代周刊甚至把它评为99年最差设计),但肥熊对其模仿有机体的外形设计很喜欢,这就足够让我买它了。
恰逢我们那儿的一家店大甩卖,我用70美元买下了一双我的尺寸。由于过去那段渊源,母熊很支持我买再版的飞人11代,但这FLIGHTPOSITE已是短短2个月里的第三双,是可忍,孰不可忍,母熊坚决要求我拿到网上去卖掉。肥熊装聋作哑,以种种借口搪塞过去,打算找一天穿出去猛打一场球,到时鞋既已变成熊掌的形状,自然也就生米做成熟饭(母熊飞脚把淫笑着摩拳擦掌的肥熊踢飞“想的美!”)……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穿鞋也是一样,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才知道。同理,要问为什麽NBA这两年的总体上座率和转播收视率一降再降,只有我们这些看球的人才能回答。斯特恩老兄和各位大老们关起门来讲数,把个规则变过来变过去:三分线打摆子一般忽远忽近,防守时手一会儿伸直一会儿缩起,加上把场上13人迷的七荤八素的“**防守”(罗德曼倒是很快领会了该规则的精神,但现在失业中),还有什么最后两分钟罚球人选的奇异规定──这一切,除了越描越黑之外,又于事何补呢?
比分再高,烂比赛还是烂比赛。以为观众都是白痴?
现在的明星们在不远的未来被与伟大的前辈们相提并论时,会面对一个尴尬的事实:“90年前,规则为限制一些人的进攻而修改,90年后,规则却为帮助一些人得分而修改。”那么,到底谁更伟大?
打赢比赛和把比赛打得好看是不是真如同鱼和熊掌?
那***是否在风中飘,或是,在我们每一个爱篮球的人心里? (全文完)
2008-02-02 03:20
老骨头又被挖出来晒了。。。
2008-02-02 03:27
引用第8楼
2008-02-02 03:20
发表的“”
老骨头又被挖出来晒了。。。
那也是2002年前的人才看过吧 很多新的HP的朋友都没看过啊 我问了好多 他们都没听说过
我记得最后的连载02年就消失了 结尾我都没看到过
最近在网上碰见的 就发来了
2008-02-02 04:04
全本的这里有下的。直接点击就可以了。
下面是肥熊所有文章的网址,在首页左边点击进入“客座教授”,其实就是肥熊专栏,就可以都看到了。肥熊的文采是很不错的,文章很耐读。里面有两篇文章我印象很深刻,一篇是《鳄鱼东南飞》提到了现役球员nyc的李大伟,一篇是《街球的深化与现实》里面有关于斯通的内容。超级搞笑的就属《裤可酷,非常裤》。
2008-02-02 04:36
肥熊还会现身HC。。。最近一次公开亮相是06的超虎。。。现在偶尔出现于电影院板块。。。
熊出没,请注意。。。
2008-02-02 08:01
真的啊 肥熊是我初中时的偶像
现在我22了
虽然我是男人 但我很密他 知道他HP的ID不啊 呵呵
2008-02-02 08:04
引用第10楼
2008-02-02 04:04
发表的“Re:那只肥熊和他的篮球鞋们! (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SNEAKER,在当代体育上发表连载,”
全本的这里有下的。直接点击就可以了。
下面是肥熊所有文章的网址,在首页左边点击进入“客座教授”,其实就是肥熊专栏,就可以都看到了。肥熊的文采是很不错的,文章很耐读。里面有两篇文章我印象很深刻,一篇是《鳄鱼东南飞》提到了现役球员nyc的李大伟,一篇是《街球的深化与现实》里面有关于斯通的内容。超级搞笑的就属《裤可酷,非常裤》。
地址不对啊
2008-02-02 08:30
我很早以前就看过,可惜现在找不到他的文章了,言辞幽默,让你捧腹。却又在不经意间煽情,让你心酸
2008-02-02 08:32
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他的新文
2008-02-02 11:55
记得高中的时候` 还每期都买呢`<
2008-02-02 13:04
让我想起了当代体育.....
>之外, 每期必买的杂志.
2008-02-02 13:07
引用第12楼
vince.mo
2008-02-02 08:01
发表的“”
真的啊 肥熊是我初中时的偶像
现在我22了
虽然我是男人 但我很密他 知道他HP的ID不啊 呵呵
汗死。。。居然到HC说不知道肥熊是哪位高人。。。乃去面壁吧。。。
他的ID走到哪里都是:
dafatbear
2008-02-02 13:17
当年那当代体育发表好像侵权吧。。。。
2008-02-02 13:22
引用第19楼
2008-02-02 13:17
发表的“”
当年那当代体育发表好像侵权吧。。。。
乃说的没错,不过当代体育以此为生,见怪不怪了
2008-02-02 13:29
LZ又进XHW了....
2008-02-02 14:18
当年可是我心目中的NB人物。。。一直记得你踮脚导致的腰椎键盘突出。。。
2008-02-02 14:29
肥熊永远是俺心目中的偶像-_-
2008-02-02 14:37
感谢那些岁月让我成长……
2008-02-02 14:43
看到六~顶完接着看~
2008-02-02 15:03
最早我看的也是熊先生的鞋评。
谢谢领我入门。
2008-02-02 15:05
引用第23楼
2008-02-02 14:29
发表的“”
肥熊永远是俺心目中的偶像-_-
米女已然是老鸟啦,哈哈,不错不错
2008-02-02 18:15
好吧....做个新偶像?
为什么不继续连载捏.......
2008-02-02 19:17
看过了,写得蛮不错的
2008-02-02 21:40
认真研读下,发现肥熊的文风很搞啊
2008-02-02 22:21
偶是真的不知道哪位是肥熊
2008-02-02 22:36
一起打过一次球,一位很可爱的壮男
2008-03-20 02:35
四年前的一场篮球比赛
金字塔形的巨大篮球馆里坐得并不满,观众之间可以保持一个舒服的距离。不要说上层看台了,即使是场边(COURTSIDE)都可以找到不少空位。所以威利牵着我的手一股劲地下楼梯往场边走。威利是朋友的孩子,在中国人自己的圈子里该管他叫小伟,他刚上初中,瘦得几根筋挑着个脑袋——脑袋还是很好使的:中国一般人家的小孩对付老美那点初等教育课程那叫一个砍瓜切菜。不过小伟有其他的事需要操心,他最近被同校的几个老墨(西裔美国人)学生欺负的着实不善。老爹老妈心疼得不行,告到校方,但校园暴力在美国实在是太寻常的一件事,校长除了警告一下那几个“阿米勾”,也没啥其他高招。小伟的双亲痛定思痛,回头就找上了我——这两位都是老实交税之辈,当然不会想雇我穿上黑风衣操起家伙去做掉那几个恰鲁巴,只是希望肥熊能好歹向威利灌输一点尚武精神——能指点他一两招,来个“太极初传柔克刚”那自然就更不摆了。
我一口答应,反正住得近,小伟也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在美国的中国第二代移民普遍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要把他们变成一条条香蕉(外黄内白),小伟算个异类:他自得其乐地学中文,无师自通地达到了满口成语的水平,还常向他中文已不太灵光的表姐贩卖一些“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类的封建黑货,也不知那位崇拜COCO李的大***听懂了多少。
这一日,威利他娘(她的川味牛肉面做的实在巴适),递给我们两张球票,说是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来美国训练,要和一支夏季联盟的球队交手,让我带威利去看。在一个惯例的好天气里,我们来到了前面提到的那个大金字塔脚下,看门的收走了票,用特殊油墨在我们的手背上打了个紫色的戳,作为进出的凭证,于是我们这两块免检猪肉施施然踱进了加州州大长滩分校的球馆。
灯光明亮的场地中央有几个人在练习投篮,里面有快艇队的皮特考斯基,6尺6寸(约合1.98米)的白射手——不面对面是很难体会到6尺6是怎样的一个概念——需得仰视。这“斯基”94年第15位被抽中,外号波兰步***,这匪号估计全世界也没几个知道——包括他父母在内,因为他是快艇队的一个替补。洛杉矶这第二支职业篮球队在它那位有名老板的英明领导下,严格遵循“打的恶臭,去抽乐透,王牌新秀,绝不挽留,新秀气走,炒掉教头,继续恶臭,又见乐透!”的三十二字方针经营球队,获得了可喜的成效,利润常年在联盟里名列前茅,成为NBA讲盈利,讲传统,讲正气的模范俱乐部。
3年前他们照例地换了教头,这次请来的名唤比尔.费奇。NBA里固然有禅师,油头那样惯于下山摘桃子的投机分子(当然也是因为龟儿们名气大,可以挑球队),亦有一类专能活死人而肉白骨,把死马医活的调弄烂队的高手——这费奇就堪称个中的翘楚。不到两年快艇居然就杀进季后赛,虽然第一轮就被爵士干手净脚地做掉,但也算是92年来头一遭,连进场看球都要在脸上戴个牛皮纸袋的快艇队球迷们出了一口恶气,声势大振。我和小伟看球之时,正是他们刚结束这梦幻一季,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时节,皮特考斯基脸上看起来都少了几分晦气。(一年后老板合约未满就请费奇开路——大概怪他破坏了既定方针,今年还到法院参了他一本,诉费奇失业后没有积极找工作,躺在合约补偿上睡大觉。靠!履历表上有“快艇教头”这一项,你以为这工作好找吗?题外话,不表)
这时,练球的闲人渐渐散去,两边开始入场。
今天要和中国队交手的是本地一个夏季联盟组的队,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学生,大概还有一些梦想去小联盟养家糊口的街球手。那年大学的宝贝疙瘩一早已经被NBA刮走:威克森林一个叫邓肯的木口木面的大个子在作为靶子队对抗梦之队时扬手赏了奥尼尔一个大帽,全国记者疯了一样;而犹他大学一个投篮精准,白得像僵尸的范霍恩亦已被贴上了“(下一个)伟大白人希望”的标签。两人已分去了狗运当头的马刺和霉运缠身的网队。所以在此亮相的“美国队”,说白了就是一支乌合之众,天分是挑剩下的,配合更是无从谈起,大概还抵不过NCAA一级联盟里的三流球队。
这我当然是知道的,所以肥熊心里隐约有一个希望——不能说,说出来怕会不灵了,而当中国队进场热身时,这原本细小的火苗突然旺盛地烧了起来。
“嘿——胡,胡卫东!”我指着一个精瘦的汉子对小伟说。老胡身上的球衣松松垮垮的,倒是完全符合美国的街球时尚,不过……好像总有什么不太对劲……原来是他的袜子。胡的袜子说短不短,不象目前新一代流行的那样缩进球鞋里,制造光脚穿球鞋的假象;说长却又不长,不象有些复古分子那样拉到膝盖上,再配上爆炸头——他的袜子不上不下,悬在小腿一半的地方。而且,大概是洗的时候混进了什麽,被染成了粉红色。观众里有小小的骚动滚过。
“硬是有性格!我要有个儿子打NBA,一定教他留中分头!”我赞道,扭过头去,“噫,王治郅也来了!”我指着一个比老胡还高上一头的左撇子。可怜的小伟连拉我的衣襟,“他们都是谁?”我摸了摸他的脑袋:“待会儿看这俩叔叔在美国人头上灌篮!”听得此言,小伟也兴奋起来,刨根问底地打听起他们的情况。此时,孙军,张劲松,巩晓斌……纷纷开始在场上亮相,里面一个脸部线条硬朗的大家伙,我本来疑心是巴特尔,但似乎有些老,又没那么高,后来猜出大概是纪敏尚。王非也出现在场边上,观众席上发出了不大的“中国队,加油!”的助威声。
眼角扫到一个高大剃平头的亚裔在老美的板凳区转悠着和人攀谈,腱子肉把身上的黑T恤绷的紧紧的——马健!他是赛季正式开打前最后一个被从快艇的训练营裁掉的,在这里有不少熟人。他没有去中国队的板凳区,小伟也没有注意他,没提那些我回答不了的问题。但肥熊心里忽然有一些莫名的沮丧。
然后,借用国内名主持的名句:随着守门员一声哨响,全场比赛开始了。
人的记性很象生物学上所谓的“选择透过性膜”,有些东西一定会记住,有些东西就不妨忘记——这大概也是动物保护自己的一种本能。比如说,出于身心健康方面的考虑,这场篮球比赛的详细经过,具体比分,我都选择了干净,彻底,全部地忘记,但有些画面却好像业已蚀刻在我的大脑皮层之上,就是挥之不去。
走着进攻,站着防守……走着进攻,站着防守……走着进攻,站着防守……走……站……
控球后卫被贴身逼抢时惊慌失措,就像被猎犬盯上的兔子,失误连连。
仓促出手的三分球,完全不存在的进攻篮板。
下盘虚浮,卡不住位的内线攻防。
某人莫名其妙的双手投篮。
还有就是无论扣了篮或是被人扣在头上,都是避开对手双眼,活象被人踢了一脚的狗一样畏畏缩缩地走开——对!包括自己扣了也是一样。胡叔叔和王哥哥包办了中国队全场仅有的两个扣篮,我的预测真他妈的准,准得我都烦自己了。小伟倒是一直激动地喊着中国队加油,即使是比分拉成两位数而且开始那个数是“三”时他还痴心不改,但当那第一个数不可避免地变成“五”时,他也沉默了。
场上又起了骚动,夹杂着笑声和口哨声。扩音器里大声广播:“TEAM OF CHINA换人,吴XX上……”一个挺着大肚子的身影蹒跚出现在场上,看起来50尚不足,40颇有余……这中年胖子倒不怯场,慵懒地投进了两个三分,每次都引起歇斯底里的大笑。肥熊四顾,原本有些昏昏欲睡的观众都十分得意地笑,连场上的美国球员也九分得意地笑着。
我终于看够了,拉起小伟说:“我们走!”小伟有些吃惊——但如前所述,他是个乖巧的小孩,看到肥熊黑着的脸和腮边暴突起来的咀嚼肌,立刻乖乖地顺从了。回去的路上,一人一熊都没怎麽讲话。
这篇东东题目的最初灵感来源于莫言的“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题目既然抄了,结尾就不可再抄(咳嗽,停顿)同一篇东西,但有道是贼性不改,抄总还是要抄的,于是结尾如下:
所以本文提到的年份,1997年,亦即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访美比赛的那一年,是为中国篮球史上一部总失败的纪录。
2008-03-20 08:11
好文!写得真好。
2008-03-20 09:34
这篇文章还真没看过。。。
2008-03-20 09:36
最近和肥熊打完球的人飘过~~
2008-03-20 09:43
引用第36楼
2008-03-20 09:36
发表的“”
最近和肥熊打完球的人飘过~~
你俩打球,打一中国地名。版主莫怪。
2008-03-20 10:00
有图片就更好了,毕竟不是所有筒子都知道楼主说的鞋
2008-03-20 10:22
当年sina的肥熊大大啊。。。。偶像!
最爱他的一句
KOBE遥见JORDAN,曰“大丈夫当生如是。”ADIDAS遥望NIKE,曰“彼可取而代之!”
2008-03-20 10:30
引用第36楼
2008-03-20 09:36
发表的“”
最近和肥熊打完球的人飘过~~
下次我回国可以推荐见下面不 ?
我想见一下儿时的偶像
2008-03-20 10:31
引用第37楼
andstry
2008-03-20 09:43
发表的“”
你俩打球,打一中国地名。版主莫怪。
大家都知道,何必赶尽杀绝呢
2008-03-20 11:01
lz能不能告诉我,这篇文章02年的时候发在哪个论坛?
当时我常混那个坛子,后来居然忘记叫什么名字了……
2008-03-20 11:06
没看完,先收藏,老板要骂了...
2008-03-20 11:18
文章好棒!!!!!!11
2008-03-21 09:08
垂 直 极 限
1891年,NAISMITH博士在美国麻省为了让学生们在寒冷的冬天里在室内有事可干,发明了一种比赛往蔬菜筐里丢皮球比准的游戏。尽管有人考证说早在印加帝国时代就有了篮球的雏形,但NAISMITH这位苏格兰血统的加拿大人还是作为现代篮球之父而名垂青史。之后历经一个多世纪,这项运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世界上最多人参与的运动之一。而随着人类体能的进步,篮球由地面逐渐向天空发展──第一个扣篮的人现在已不可考,但后来者源源不断,这项运动的面貌也由此永远地改变了。
扣篮取决于弹跳。肥熊认为弹跳可以简单地归为两大类:单脚与双脚。
单脚跳──就是田径比赛中跳跃项目规定采用的姿势,由于能较为有效地利用助跑,所以能达到最大的绝对高度与远度。而在篮球比赛中较适用于突破和快攻,而且──如果有人异想天开:要从罚球线那么远的地方起跳扣篮的话,显然最好还是用单脚起跳……缺点是需要一段距离的助跑,而且相对双脚跳而言,跳起后在空中灵活有余而对抗性不足,而且如果落地时不小心或运气不好菜到了别人的话,那就……肥熊思之心寒。
双脚跳──与单脚相反:不需或只需极短距离的助跑,因此──在篮下寸土必争的白刃战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跳投所必需的。在比赛中,双脚起跳的速度往往比跳跃高度更为重要:一些身材不出众的篮板好手──如罗得曼,巴克利,都是快速连续起跳的高手。由于双脚同起同落,在空中较为稳定,也在相当程度上减少了严重崴脚受伤的危险。
同一个人,单、双脚跳跃的能力是不同的,有时甚至会有很大的差异──比如肥熊,自来单脚弹跳就远好于双脚弹跳,而且在背伤后这种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以至于现在越来越爱在外围游走而忌惮去篮下打烂仗了──当然这也是我切入和远投技术大大提高的结果(汗)。
在老美们的篮球理念中,显然更为重视双脚弹跳──这也是此地强对抗的球风所决定的。在这里入运动队必测的一项身体素质指标便是垂直弹跳:受测者紧靠有标尺的墙站立,举手触所能及的最高点A,然后原地尽力往高处跳,触到点B,B与A的高度差即为受测者的垂直弹跳。而原地跳毫无疑问测的是队员的双脚弹跳能力。
正如4秒4被橄榄球世界看作40码冲刺的一道分水岭一样(能达到这个标准的在选秀时的身价就有了基本保证),垂直弹跳也有类似的一条界限──40英寸(约合1.02米),但真正能达到的人要比能跑进4.4秒的人少得多。在美国,标榜自己有40寸或以上弹跳的人甚多,但据我观察多半是厚颜无耻地瞎吹,在他们*河蟹*里塞个炮仗恐怕也是跳不了那麽高的。
NBA自58年的贝勒爷以来的历代飞人,是弹跳世界里真正的精英分子:从70年代的大卫.汤普森,DR.J,到80年代的威尔金斯,滑翔机德雷克斯勒,和乔丹,也许还该加上在扣篮大赛上惊鸿一瞥的“土豆”韦伯与“BABY JORDAN”哈罗德.迈纳,为我们留下一部NBA的航空发展史。而NBA自84年起从ABA借来的扣篮大赛也成了这些豪杰们龙争虎斗的绝佳战场。从早年ABA扣篮赛DR. J头顶爆炸式与大卫.汤普森的龙争虎斗,到88年威尔金斯与乔丹的绝世对决,让我们大开眼界,大饱眼福。
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乔丹和威而金斯等一票高手不再卫冕扣篮大赛,一些长期被这两位压抑的名将如滑翔机和雨人也对此失去兴趣,这项全明星的传统保留项目逐渐走向没落,日益成为弱队的另类广告或新人扬名立万的捷径,虽有过“BABY JORDAN”迈纳昙花“二”现的辉煌,但更多的是侧手翻拿大顶手巾蒙眼一类的江湖龙套。好不容易96年出了个能从罚球线扣篮的白人,但实际上是一种倒退:乔丹把DR.J的抱球跑罚球线起跳扣篮提高到了运球罚球线起跳扣篮的新境界,这白人巴里却又走回抱球跑的老路。97年的KOBE倒是雄心万丈,可他赢得冠军的那一招跨下扣篮属于拾人牙慧,全无创意不说(94年的莱德就用过了),起跳的高度,扣下的力度也很不够看──全是拜对手更弱及他人气鼎盛的关系所赐才夺取冠军。
NBA当局眼见扣篮大赛受欢迎程度一跌再跌,老飞人们不肯重做冯妇,新一代又不怎麽争气,干脆取消了该项目。加上那个倒霉的缩水球季,扣篮大赛一停就是两年。当局拿来瓜代的是所谓2-BALL──男女搭配的投篮比赛:你他妈的要练中投家练去呀,观众哪有耐心看你们在那儿自娱自乐,要推广女子NBA也不是这样搞法。一年一度的全明星比赛顿时黯淡了许多。
其实说起90年代初期扣篮大赛的萧条,罪魁祸首就是姓乔的和姓威的这两位:他们把能想到的花样都耍光啦,哪还有别人的火烤?93和95年的冠军哈罗德.迈纳倒也是个不世出的弹跳奇人,垂直弹跳绝不含胡──真才实料的40寸以上。虽然个子比乔丹和威尔金斯都矮,学他们的招式也都算学的象模象样,但却注定红不起来:一个在队里的位置都朝不保夕的球员再能扣,又能怎样?观众的口味刁着呢──不但要扣的好,还必须是明星参加才行。
但鲁旗手说过:“我是相信进化论的。”──肥熊所见略同。万物衰极必盛,新的希望已经出现在国境线以北那一片冰球之地了。
6尺6寸,北卡大毕业,光头,会飞...是不是很让人熟悉呢?在上一个类似的北卡产品斯塔克豪斯被证明是个假冒伪劣之后,新一代的文斯.卡特在他的新人球季中便证明了:至少在扣篮上,他是不输给学长们的。而且,当季他亦是所有菜鸟中唯一得分、抢断、盖帽均冠于全队的,击败当年也相当耀眼的皮尔斯和威廉姆斯,一举当选NBA新人王。让选到他的暴龙和签到他的PUMA看起来很有眼光,而金州勇士的管理层额头则被贴上了“傻B”字样──这一情况直到NIKE从PUMA挖角成功和用于与卡特交换的那位老兄今年连续两场得51分才略有改观。
那年他对PACERS的那一记底线空中拉球反扣,被ESPN向全世界反复轰炸──甚至被捧上了“比赛中最伟大的扣篮”这种耀眼地位。但实际上──我们看到的不过是大戏上演前的“跳加官”罢了。
尽管大家很爱把卡特与他的学长乔丹比较,但卡特的扣篮风格其实却是与当年乔丹的对头威尔金斯一脉相承。
乔丹是罕见的(也许是我仅见的)单、双脚弹跳俱臻化境之人。他在大学田径队练跳远没练出什么名堂,但到了场上一球在手之时却能把人类的协调与弹跳发挥到极致。更让肥熊印象深刻的是他独有的滞空绝招──虽然物理常识告诉我们留空时间是由垂直高度决定的,但乔丹似乎就是有办法比那些甚至跳得比他还高的对手在空中多停留一会儿。大家也对此作过无数的分析与臆测──香港的一些文章更是把他描绘成什麽“人肉降落伞”云云(呕),其实不过是过人的弹跳力与惊人协调性的结合罢了──当然平常人是不用妄想拥有的。当今球员论综合弹跳素质与他最接近的也许是KOBE,只是KOBE无论是单、双脚的弹跳都比乔丹要明显差一截。
而威尔金斯则是双脚弹跳甚至胜过乔丹的高人,他的一些灌篮──特别是一些在比赛中强身体对抗中的灌篮简直是匪夷所思,让人叹为观止。他当年的队友,现在的魔术队教练“DOC”RIVERS曾说:“尼科的伟大之处在于,每天晚上你看到他一个不可思议的灌篮,你会对自己说,KAO,他不可能干的比这个好了──而第二天你看到他另一个扣篮,你会说,见鬼,他绝不可能超过这个了!──但他每天都有新的动作让你惊讶。”威尔金斯终其一生不得志:东区在他打的位置上永远有个叫“鸟”的人比他优秀,使他在老鹰队叱咤风云却始终无缘总决赛;而当“鸟”终于老的掉毛时,一个叫乔丹的愣头青进了联盟,从此得分王、扣篮冠军等诸多头衔也统统离威尔金斯而去。在他生涯的后半段,威尔金斯流浪各队,辗转两大洲,始终与总冠军无缘。但他一生之中留下精彩镜头无数,无愧于“HUMAN HIGHLIGHT FILM”的外号。
而当99-00赛季之时,看到卡特在比赛中的360转身扣篮和单臂风车扣,肥熊不由大喊“HUMAN HILIGHT DVD!”
99-00赛季的NBA总冠军属于脱胎换骨的湖人,MVP则归了苦尽甘来的奥尼尔,但那一年联盟的天空却毫无疑问地属于文斯.卡特。
在开季前的暑假,卡特来到鼎鼎大名的RUKER PARK──如果说纽约是篮球的麦加,RUCKER PARK就是圣地中央那个每个穆斯林在有生之年都想亲手触摸一下的小石头房子。一个球员,无论你是否出生于纽约,有无扬名于联盟,如果不在RUCKER露一手,是不会被美国庞大的街球世界承认与接受的。所以早至张伯伦,DR.J,近到爱佛森等现役NBA球员,都来此地打过球,也留下无数口耳相传的街球神话。老家佛罗里达的卡特,尽管在上一年中红得发紫,但初到贵地,他还是处于有很多东西需要证明的地位。
原定于RUCKER举行的比赛由于天气移至附近的一个室内场,当地街球新宠──一个外号“FUTURE”的小子很快和卡特卯上了,两人你来我往,交换着进球和垃圾话,全场观众为他们呐喊助威。然后在下半场,卡特接获队友从半场传来的高吊球,空中接后一个风车大扣──全场都疯了,观众冲进球场,比赛为之中断。这一球后来被本地老黑称为“THE DUNK”──即“那一扣”:就肥熊的记忆,这是乔老大在88-89季后赛第一轮第五场淘汰骑士的***响一投被称为“THE SHOT”──“那一投”以来,唯一享此礼遇的动作。也许,这个荣誉给有点太早了,但却是神乎奇技的一扣。
99年底,赛季开打。0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