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问题:第一次以后一阵一阵的疼失却阵大家分别忘记了什么?

《为了忘却的记忆》
不敢和TA说话 爱死你
不好意思,最近更新太少了。
昨天我又计划要杀掉我的妻子,因为她太烦了,当我静静的坐在那里,面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时,我发现自己被一股诱人的清香包围了,我目光下移,桌上是清绿的“翡翠汤”,我端起象征性喝了一口,却发现自己的灵感居然也随着这股暖流直下到胃里,找不到了。
杀死自己的妻子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我是住在城里,光是尸体处理就让我头疼,扔在垃圾堆里?像蹩脚的电视剧那样,肯定是不可能的;把尸体运出城去,开玩笑,小区的保卫们养着两条退役警犬,吠上两声,麻烦大大的……
最关键的是,妻子的父亲是邻市的市长,而她的表姨更是省公安厅的刑侦队长,而妻本人是跆拳道黑带,就凭我这只能敲键盘和端碗吃饭的双手,想置她于死地,梦吧。
妻不知什么时候退出了房间,房门也已经关好,想来是在客厅看那高丽寒流《大肠精》吧,我觉得李英爱确实漂亮,和我妻脸型长得差不多,但个子比妻矮,我妻可是标准的长腿美人。我正在想着,忽然听到外边妻发出一声尖叫,我当时就火冒三丈,我和她是有约定的,她可以随便看电视剧,但不可以出声打扰我的工作思路,我突的起身,拉开书房门正准备出去吵架,却看到她满脸都是惊惧之色的站在门口,举着她的手。
妻的手细腻而光滑,柔嫩白晰,我最喜欢的就是她的手,但现在她的手上多了张纸,上面弯弯曲曲的像是用小孩子的笔迹随手画了把小刀,刀身上斜扭扭的写着妻的名字。
我突然不想杀妻子,我知道我会很快失去她,这是传说中的死亡之刀,接刀者活不过三天。
“怎么办?”我一把去抓这纸飞刀,但妻立时把这纸捏成一团,“这三天,你好好的陪我。”她明净的双眼变得异常的黯淡,手也低垂了下去,我想想就点点头,“中国科学院有个南极科考队,我联系一下,我们到南极去度假。我去年的带薪假还没有休呢。”
妻的眼光陡的亮了一下,我随后说:“不过这事情得给全家通个气,起码两位老爷子都得知道。”
三四个***打完,去南极的手续办妥了,可两位老爷子那里怎么交待却成了问题:妻的父亲把这小女儿当成宝贝,这一说,岂不把全家都惊动了,一时间七大姑八大姨的都来出主意,我们就没有时间去南极了,说不定直接就给送到府右街的地下室去看护起来了。
商量过后,妻给家人们留了封亲笔信,带着我飞香港,转澳大利亚,直到了智利,从这里去南极。
不过妻再也没有看到南极的小企鹅,在街上,南美的狂欢节,人群拥挤,我俩被挤散了,当我找到她时,她的身体已经僵硬,南美人很疯狂,一只巨大的奶油蛋糕砸中了被挤倒在地的妻子,奶油让她无法呼吸,也许过程就是这样,因为我看到妻时,我当时就晕了过去。
***的调查大致如此:她被撞倒眩晕,奶油从二楼迎面砸下,使得她窒息而亡。
我突然对纸飞刀异常的恐惧,这来无影去无踪的东西,造成的杀戮总是非常的自然:九起死亡事件,无丝毫的线索,想不到妻成了第十宗。
也许这就是上帝安排的命运。
我回国了,带着妻,在机场一片红肿的眼睛接待着我,我痛苦的扶住妻的父亲,说着节哀顺便之类的话。所有人都安慰着我,感叹着命运和邪恶组织的残酷。
夜,我睡着了,发现自己被***审讯,他们殴打我,质问我为什么杀妻,我狂呼着,我没有杀她,她是自杀的。我惊呼着醒来,发现自己真的在审询室中,脸绷得紧紧的是妻那可怕的表姨,在她身后是两位已经秃顶的老人,面容祥和,脸上浮着慈祥的微笑。
“谢谢两位博士!”刑侦队长躬身送走这两位神秘人士,一返身狠狠给我一个耳光,打得我半边脸立时麻木,整个头脑也阵阵空白,只浮现着“完了,一切都完了。”
“可怜的婕儿,怎么会嫁给你这样的人。”她的眼神和妻一样凌厉,“你们组织还有谁,你们是什么样的邪教,另外九名死者是什么原因。”
我用同情的眼光看着她,直到我的眼前变得模糊,仿佛听到她在呼叫医生,叫医生做什么,想抢救我的生命,那是徒劳的,我的灵魂已经离开身体,我将得到永生。
我们是属于圣之教的信徒,妻也是,当我们死后,将在天堂得到最大的幸福,那张纸飞刀,是对我们的招唤,可惜事到临头,我在南美时忽然不想死了,于是妻一个人离开了我们。我编故事的能力显然不够,而且现代的催眠术也太厉害了,居然能在我们的脑海中设置场景,骗我说出真相。
可惜真相永远不能被查出,因为我已经具备了灵魂离体的能力,这是我学会之后的第一次使用。一次就够了,我已经看到天国大门为我展开。
在天国的门口,我感到妻在等我,可我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和她交流,我发现自己已经永远孤独了,四周的是永恒的黑暗,是可怕的寂静,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只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圣啊,请听听信徒的祈求,给我次机会吧。”
没有任何回应。原来死亡居然是这个样子的,难怪人们都希望活着。我忽然觉得自己,还有精明的妻子实在是傻透了,居然相信天国的存在,却忘记了佛的教诲:自身即净土,人心即天堂。
我在黑暗的隧道中前进,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朝向哪个方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前进,我总算是想到了初中物理课讲的:运动的相对性。原来就是这样,当整个外部世界都不存在之时,也就谈不上运动了。
我在天堂里运动,等待着返回人间的那一天。
-----感谢书友们的支持。这个故事的内容比较简单,就是假设一种并不美的天堂。
不敢和TA说话 多余的人
一般说来,当男人想追求女人的时候,他会有使不完的聪明,能想出一切的点子来讨她的欢心。但是当男人真正爱上一个女人时,往往却会犯傻,不知所措的发呆。总想着为她做点什么却又不知道对不对,该不该。做了之后更是患得患失,为她的一笑一颦一喜一怒而怦然心动。
这,就是爱情的魔力。
当听到这样的评论时,天际峰笑了,这不整个是一地狱吗?你们还争着往里面跳,自讨苦吃,地球人真是无聊。
说这话的天际峰刚到地球,这个大头的火星人--同事们都不知道它是不是人,当然更不会去理睬它是男是女了。同事们最关心的是作为经理的他是否乐于给大家发奖金。
关心是多余的,这家伙根本不知道怎么领导,它只是每月按时把钱发到大家的银行卡上,而从来不见它的身影。
大家开始时有些担心,如果总公司发现我们尽拿钱却什么也没有做,就可能采取一些惩罚性措施,甚至把这位可爱的领导给调走。但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虽然我们在三个月中业务量下降了百分四十,但拿的钱却比往年多了一半。
他简直是上帝啊。
在过去,整个公司要么是单身贵族,要么是浪荡公子公主,或者就是纯粹为了生活而走到一起,但在这位领导的不作为下,我们原来结婚的夫妻很多都离婚了--原来是没有时间与精力去离婚,而单身的却都结婚了,因为有足够的时间去相亲,泡妞,钓凯子。
一年了,公司整个业务量只有去年的百分之三十,可我们年底拿到的红包却是去年的三倍,以至连我们公司的清洁员的收入都已经超过了省长的工资。
税务局找上门来了,而公司所在的小镇也多了不少的寻梦者,一些国家政要频繁出入,想把自己人塞进公司,但不可能。作为地球联邦,仅仅是火星系的下属机构,而我们公司的影响力却已经超过太阳系了。
我们为公司的宽厚感到骄傲与自豪,我们感到自己都是金领一族的尊贵成员。
女人与金钱同在。而我们的领导却没有钱,也没有女人,当某些个不知趣的家伙想找他时,居然总也找不到。
我们开始自觉的为公司服务,副总担任起领导的职责,团结着大家把公司做得业务直上。这是第二年的事情。
到第三年,人们开始懒惰,不想做事了,反正包里的钱多得花不完,而且做为我们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地方需要用钱的,这是一个虚拟城市,虚拟城市中的所有势力都属于我们。我们是火星在线网络游戏的经销商,全球的游戏玩家都在我们这里购买他们所需要的装备。在游戏中,我们就是上帝。
我们手中有每个客户在网络上的一切表现,全部的记录,当然我们自己也玩游戏,只是时间太少,玩不过来。可新领导从来不在,于是我们太自由了。
三年后,这位领导离职了,新来的家伙一到任就吼道:事实证明,机器人没有任何的管理能力,总公司的试点是彻底失败的,现在你们都老实的干活去。
我们这才明白,这个工作狂和没有感情的家伙是这么回事。
我们又得为生存而奔波,忙得连结婚离婚的时间都没有了。
不过后来我们发现工资狂降,降到比三年前还低的水平,搞得很多人都不习惯,暗自奇怪为什么业务量涨了工资却反倒降低,最后知道了,钱都被现任的领导取走了。
机器人不知道什么是贪污,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挪用公款,它甚至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不知道自己和同批次出厂的其它机器人除了产品编号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不同。
唉,我也不希望自己变成一具机器人,但有时候又觉得,做台简单的机器,无忧生活也不是件坏事情。
不敢和TA说话 又见风筝
昨天我在草地上见到一只风筝,孤零零的躺在那里,没有一丝活气,我快步的从它身边走过。
我已经记不得自己见过这只风筝多少次了,我每天出来做事总会见到它,这并不奇怪,因为它总是躺在那里,而我也只是走这条同样的路线。
风筝很破旧,风筝身上的颜色已经褪去,风筝躺在泥泞的草地上,被露珠湿透,我每次走过时都忍不住看一眼,我很奇怪这玩意怎么没有被风吹走,没有被雨淋透,或者被周围欢乐的小球迷踢成碎片。
今天,我做完事回来再次从它身边走过,看到风筝在哭泣,听到一个小男孩的哭声,我觉得有点烦,看了一眼,原来是个衣衫破旧的小子正在整理着这只风筝,我很奇怪的看着他,他不哭了,抬头看看我。
“小朋友,垃圾应该扔到垃圾桶里。”我指着风筝对他说,确实,这泥泞的风筝简直只剩下骨架,确实是垃圾。
“这是我的玩具,我妈妈留给我的,三天前我弄丢了它,现在成了这样子。”小男孩一脸无辜的表情,眼眶变得红红的。
“那就给妈妈说,或者给你爸爸说,给你买个新的。”
“奶奶说妈妈睡着了,爸爸也永远不会回来了,”小孩子噘着嘴说,"他们都不和我玩,他们总是欺负我。"他指指远处那些踢球的小孩子,而我只是默默的看着他手中的风筝,一时竟有点走神。
这小男孩的眼睛很大,亮亮的,额头高高的,一看就是很聪明的小孩子,而他那明净的眼神看起来和那双眼睛是那么的相似,我突然觉得一阵心悸,难道是传说中的灵魂。
一只足球横横的飞来,直砸向这孩子,我顺手一拉他的肩膀,带着他避开,随着是两个七八岁的的男孩跑过来:
“王二,快去把球捡过来。”
王二不作声的跑过去捡球,把球递给这两小孩。谁想一个小家伙猛的一脚踢在球上,这球立时砸到王二的脸上再弹回去。
“嘿嘿,哥们这球踢得好不好,好就鼓掌啊,傻二。”
王二不做声的拍拍手,头低着。“哇,这只风筝好漂亮,这是你的玩具!”另个家伙一下子跳到风筝上,把这可怜的竹蜻蜓踩得稀烂。
那群人继续在踢球,我看着王二在抽泣,捧着风筝,一堆撒架的竹片,“妈妈会伤心的,要是她醒来,她会伤心的。不过奶奶说妈妈睡在很远的地方,要等我长大了之后才会醒过来。”
他突然紧盯着我的眼睛,“我可以帮你打工吗,我想去买支风筝。”我赶紧避开他的目光,因为这双眼睛里没有丝毫的哀求,却让我起了一缕同情心,这种希有的感情早就在我冰冻的内心中消失了--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我内心突然生起一种厌恶,对这小孩子的厌恶,我反身就走开了,走得远远的才回回头,看他还呆立在那里。
“这是个撒谎的孩子,那只风筝在那里已经八天又十八个小时了,根本不是三天前。”风筝的主人我也认识,是位众多保镖环卫的小孩子,当时他陪着妈妈出来放风筝,而我在七百二十一米之外用狙击***穿透了他的九岁半的小脸,这一***把他整个头都炸开了,他那可怜的后母吓得根本不敢动,这绝对不是装的,虽然熟悉的人都知道她是最出色的演员。风筝晃晃悠悠的跌落,在地上一动不动,就像他亲生父亲的心电图,这可怜的心脏病患者听到新婚妻子夸张的描述后直接倒在波斯地毯上。一切都像事先策划的那样,我得到了一箱子钞票,而伤心的***则成了集团的新董事长。
我走着回了家,我的家在城郊结合部,这里的流动人口连房东都搞不清楚,有打工仔,也有北漂族,我楼下住的是个自称是艺术家的东西,男性动物,每晚都有不同的女人陪他寻找艺术,这些女人长相抽象得就像他抹满了颜料的画布。
我住在这里,杀了人之后不能立刻离开,避免成为嫌疑对象,更何况在这座欢乐都市之中,我能够找到一切想要的东西,虽然我什么都不想要。
我是一个杀手,为钱杀人,但决不为钱卖命,杀掉的都是些不会造成后遗症的人物,所以我挣的钱很少,大概只够在上海虹桥买几套房子或者是到南太平洋买个小岛再带上艘游艇。我的生活很简单,做我们这行的必须保证心情的宁静与警惕。但今天这小孩子的眼神让我的心有点乱,于是我就走了。
我到大街上找个女人,带着她一起向房东打声招呼,迅速结清房费后离开。一个带着女人的男人,很难被人往杀手这样的职业上联想。随后找个小旅馆和这女人办完事,扔下钞票就走开了。
一切都很自然。我坐上了南下的火车,两天后到了羊城,经纪人已经在羊城晚报的广告栏上登出了欢迎字样,只要把征婚版第三条广告和二手商品广告版的第七条广告加挂失广告栏第十三条广告的字句按一个特殊的顺序读就能得到这样的字句:欢迎你的到来,晚上九点来电,shifen@163.com。这是事先设定的暗语,一个字也不许错。
晚上十点钟,我在网吧进入新浪网,打开fe hi@163.com邮箱,里面有大堆的来应征女友的电子邮件,也有垃圾广告,当然还有些***邮件和讨厌的谈论ONS的同城之约邮件。其中有封是九点钟发出的,是封应征女友的电子邮件。我看看照片上的女人,长得挺秀气,带着股子金贵之气,而她的个人资料只简单写着七天之后她会在新疆天池风景区出现,后面附的是她的联系QQ:3579854。我心中一颤,这样的报酬也未免高了点,三百五十多万归我,经纪人还要分成,难道对方出的是四百万。我想拒绝。
这种钱是很扎手的。
还是稳妥点的更好。
于是我写了封电子邮件:谢谢,我会再努力的。准备点击发送键。
这是我和经纪人的暗语,也就是拒绝了。杀人与经纪人总是不见面的。
这时我想起了那可怜的小男孩。
算了,干完这票就收手吧。
我彻底删除了这两份邮件,乘上飞机去了天池。
不敢和TA说话 失约的故事
我曾经想说:嫁给我吧。但看到她的眼睛,这句话变成了“嫁给他吧!”甚至好像还补了句,“我只希望你幸福。”她平静的走开了,我想她肯定把我的话当成了拒绝,实际上我仅仅是胆怯而已。
晚上做梦,我梦见自己到了一个山谷中,这山谷里满是黄金白银,还有钻石珠宝,可我却空着手出来,当然,也不纯粹是空着手离开,我在山谷中费了许多功夫,找到了块石头,就像是我们平常最最常见的石头,我把这东西搬出来,抱回了家。我发现我家里多了个人,是个女人,她狠狠的敲着我的头:你在做梦吧。
于是我醒了,发现自己真的在做梦。在我身边睡着的女人正在用手绢替我擦着汗,整个房间布置得花团锦簇的,窗台上还燃着一对红蜡烛。我呆呆的看着眼前这有着天使般面容的女人,直看得她红着脸低下头去。她是谁?为什么会赤裸裸的躺在我的身边?
我的心思渐渐明白过来了,我已经结婚了。就在我参加完她的婚礼的第三天,我就旅行结婚了,身边的人是我的妻子,虽然我现在还想不起她的名字,甚至不清楚她怎样来到我身边,但我们确实在民政局履行了所有的手续,也许还宣读了忠实于婚姻的誓言。
怀里搂着她,我们进入了梦乡,在梦里,还有个她,在和我争吵。
“你说过你会娶我的!骗子。”
“你才是骗子,你先出嫁了。”
“因为你叫我嫁给他,混蛋。”
“我叫你嫁你就嫁,我叫你吃饭你为什么不吃。”
“人家想减肥嘛,你从来没有向我求婚,我怎么嫁给你。”
“可我说过我会等你一辈子,这还不算求婚!”
“不算,你为什么不说爱我一生一世。”
“太肉麻了。”
“说句情话都嫌肉麻?”
“行动才是真实的。”
“你有什么行动,晚上给我讲故事?”
“……”
爱人间的争吵是毫无意义的,永远没有对错,以前我们也常常争吵,那时候我觉得这是种无聊的娱乐方式和交流过程,直到失去这种权利之后才觉得可贵。
新婚的日子很快过去了,我陪新娘子去了她家,拜望岳母时我送上一条巴黎的红狐大衣,而给岳父的却是幅字画-李东阳的水墨春山,这画并不贵重,但比较少见,岳父大人笑眯眯的拉着我的手向我介绍这幅画的多处妙笔,我只是礼节性的赞赏着岳父大人的业余爱好,对那些专有名词仅仅是点头附合着。
在我看来,任何作品都只是或大或小的一堆钞票,仅此而已。
离开岳家,我的整个新婚仪式已经全部完成,我终于有时间仔细的端详我的新娘子。
长得比较漂亮,但还没有到能让我一见倾情的地步。
和她聊天是比较愉快的事情,但我发现她和原来的她完全是两类人。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娶她,因为我不想看到她的影子。
我们生活在一起,白天是很简单的事情,我上班,她上班。晚上回家吃饭,休息。可有件麻烦事,我晚上总是做梦,总梦见她,当我从梦中醒来,看到身边的她还在熟睡,睡得很香,我就觉得有些难过,毕竟我睡觉时总要说梦话,也许已经喊出了她的名字。
渐渐的,她已经不在我的梦中了,我不再做梦。
又过了三年,我的生活已经非常平静,可我却觉得一些地方完全不对劲,我又开始做梦了,又梦见和她生活的场景,所不同的是,她的面容换成了她--我妻子的面容。
我发现妻子在变,变得越来越像她了,喜欢淡雅的颜色,喜欢清香的食物,甚至连化妆品也换成了兰蔻,当某个周末我发现她把家里的窗帘从紫罗兰换成了玫瑰黄,我终于暴怒了。
她没有和我吵,她只是和我讲道理,而以往吵架她总是边哭边胡闹。
我要离婚。她终于生气了,她说她知道我过去的一切,她知我还思念着“她”,于是想学着她的方式来和我相处。
天哪,女人怎么如此糊涂。
我坚决的避开了她,去了美国。三十三天后,她出现在我面前,说了三个字:我有了。
生活就是这样,我别无选择。
当我捧起肉肉的儿子,我发现过去的事情已经是烟消云散,被淡忘在记忆的最深处,我不再做梦,我只是关心着家里的柴米油盐,关心着工作的成绩,关心着“富乐园”的跃层别墅的价格。
直到某天,我去探望一位生病的厅长,在医院门口遇上了她,丰盈的体态闪动着略带疲惫的微笑,简单的寒暄,我们都了解了对方的近况,她丈夫辞职去了美国,留下她在国内周旋。
我们分开了,我只是叹气,世事难预料啊。几个月前还在电视上向全市人民宣讲先进性教育,为十一五规划蓝图,不想转眼间就潜逃美国了。因为我只是商场人物,或者是她太苦闷了,临别时她握握我的手时,我觉得自己的心都是一紧。我赶快给公司秘书打了***,“请通知分公司经理,下午四点开会,商讨近期的市场规划。”
用工作把自己解脱出来,这是最好的选择。
会议开得太顺利了,很快的大家就对下个季度的工作计划达成一致,重点是向苏杭发展,产品的主要设计方案也出台了。
目送着下属们兴奋的离去,我觉得一丝畅快,猛的冒出个念头,如果当初娶的是她,结果会是怎样?
这是个危险的想法,但我刚拿起***要拨打老婆的手机,我的手机已经响了,是她打来的,事情很简单,想借点钱周转。
这时候借钱?是很危险的举动,搞不好检察院的人就要请我喝咖啡了,但我在***里居然没有丝毫犹豫。好在她要的数目很小,不过二十万,我通知财务室提了现金,晚上给送到约好的酒店里。
“这时候,也只你肯帮我,我也只能找你,其它人,”她轻轻的一笑,“连我的***也不敢接。”
当晚,我没有离开,也没有谁先主动,我们只是很自然的在一起了。
仅此而已。
我们都知道,彼此缘分已尽。
不敢和TA说话 再见王会鲜
寂寞是怎样的感觉,我不知道,我只是看着电脑上的日历,今天已经是十二月二十四了,平安之夜将要降临。
昨天的风很轻柔,昨天的阳光很灿烂,但仅仅限于上午九点零五分到上午九点零六分之间。
昨天是二十三日,只是很平常的日子,早上七点半,我静静的走进办公室,秘书送来一叠子文件和信封,还有下周的日程安排,我看着,十点半是部门会议,我要做总结发言,讨论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十二点是龙华酒店的酒会,下午四点常市长来访,我很讨厌这家伙,除了要钱,他没有别的事情……
***进来了,周局的,“郑兄,”我听他这么称呼我,心里一怔,出什么事了。“我俩兄弟交情如何。”我回答着交谊深厚一类的话。他跟着说“我家那小子出事了,在加拿大,把人给误伤了。”“哦,对方是什么人。”他的声音有点颤,“我打听了,是个法官的儿子。”我打着哈哈,“是美国人还是加拿大人?”他不做声了,“如果需要钱,我一定尽力,这是我唯一能做的。”我果断的关闭了会谈的话题,我知道,肯定用钱摆不平。
***挂上了,我继续看年报,接近年底,光文件就有几大箱要分别送给上下级三十四个部门,至于抄送的更是不计其数,我自己手边的事情都忙不过来,哪里有功夫去捣腾周公子的闲事,再说这小子也荒唐,在国内怎么胡整就算了,这次发酒疯把个美国小子打折了胳膊,美国可是有法律的,看这样子,至少得在监狱里蹲上三年,想想美国监狱的黑暗光景,我心里有点幸灾乐祸,这小子,上次说泡妞,把我的小车要去发飚,撞了那妞的男朋友下半生只能坐轮椅,可车主却是我,搞得我折腾了三天才把事情摆平,他还只是抽根烟,说声打搅了,接着又去找下个妞。
我继续看年报,有点累,就到窗前眺望远山,养养眼,可当我转过身时,我呆住了,她出现在我面前。
她很美丽,在我心中是这样,但现在她站在我面前却是很无助的表情,我很奇怪的看着她,怔着。
“请问郑总,我可以坐吗?”她不安的问。
我无需掩饰自己的失态,我每次见到她都实在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当她说她要嫁人时我居然傻到去祝福她,我当时说:“我相信你的选择,相信你今后会非常的幸福。”我从来没有骗过她,但那一次我说了假话,我直觉告诉我,她所爱上的人远非可靠。
后来再回想,如果当时我说的是“我爱你”,然后把她拥进怀里结局会怎样,她是娇小的女人,而我很有力量。事实上我不止一次的想过这样的过程,我强行拥着她,甚至我按住她,我喘息着说:“我爱你!”我用最直接的行动表现出我是多么爱她--强迫着她。
我每次想到这样的情景就心跳加速,我只能说她是我命中的克星,我的女人不少,我从未记过有多少个,只记得她们都有高耸的胸脯和修长的大腿,只记得她们都在夸赞我对她们的爱,然后接过我慷慨的馈赠离开,她们全都有高贵的职业,金领一族,甚至是政坛要员,我还记得那个外表端庄的女市长,在床上的浪荡让我吃惊。
我知道,如果我真的占有了她,最可怕的结局也不过和我默默离开完全一样--我失去她。
面对她,一切的想象又都浮现在心中,我拼命想控制,却不由自主的想像着她在床上喘息的声音,我从来没有听过,我只是牵过她的手,而且只有一次。
“我需要你的帮助。”她轻柔的声音开始述说着可怕的事件,她的男人破产了,他被自己漂亮的财务经理给骗走了所有的财产,还欠了笔债,这是一年前的事情。
我听着,不说话。
他的男人变得暴躁,先是整天烂酒,醉了就出去鬼混,街头的应召女郎都躲着他,因为他总是吐得她们一身酒臭。回家他总骂老婆,“女人没有一个靠得住,她们全是骗子。”
我听着,不说话。
我只是端详着她秀丽的脸庞,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的,也不想知道,她坐得很优雅,和往常一样,她的眼神依然明亮,这神采让我着迷。
“你要我怎么做。”
“给他一份工作,让他重新回到往日的生活中。”
看着我的沉默,她轻轻的说着:帮帮我。
“如果真的要我帮你,我帮你离开他,跌跤是男人的家常便饭,跌倒了不起来,还用老婆出气,这样的货色你还留恋什么。”
“我是她妻子。”
我终于拔起***。
一切结束。
“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亲爱的夫人,自从腓利基人发明了货币之后,这句话已经失去意义了。”我说完这句话,突然笑起来。
我和她的初次相识是在校园里,她孤孤的拎着只箱子,而我刚好有辆自行车,于是我送她到宿舍楼下。
她在轻笑,“我不是夫人,我是***。”说完这话她突地脸红了。
然后她请我吃饭,那时她还没有男友,我本来不太会说话,见了她更是言词枯涸,好在她喜欢看电影,于是我总带她看言情片。我也问她:你打算找怎样的男友。她回答着: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三个月之后,我不想再知道这个***。
现在她在我面前。
“可我没有货币,我现在一无所有了,除了我自己。”她依然眼神明亮的看着我,我突然有丝恐惧,她说得是如此的自然,让我突然感到自己很黑暗。
“你是位好妻子。”我随手签上张支票从桌上推出,“我没有乘人之危的习惯。”我没有握她伸出的手,反而把双手背到身后。
“你是位好丈夫。”
她轻盈的出去了,我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混蛋,为什么不直接享受这迟来的愿望实现呢。我喜欢在黑暗中***,因为我总爱把身下的女人想像成她的样子。
我抽了自己一个耳光,骂了句胆小鬼,然后就出去开会了。
会议开得很顺,看着自己精明强干的下属们报出一个个庞大的赢利数字,我觉得自己心里很畅快,小时候我觉得自己很笨,什么都不会,后来发现别人也不会,后来发现有的人会的东西很多,再后来发现自己成了别人眼中的“有的人”。现在的我,已经不需要会什么了-除了签自己的名字,我不知道石油的成分,不知道汽车的构造,不知道导弹内的导航芯片和女人有什么区别,在我眼中,这些只是产品,只是我出售的产品,它们只有一个属性---利润。
我什么都卖,我的公司做的非法的生意,因为我有个不为人知的老丈人,在政治局中没有他的名字,在中南海看不到他的身影,他并不出席任何的会议,但我在他面前不敢说半句谎。前面已经说过,我记不得我经历过多少个女人,但他如果想知道,三天时间他就能把所有我的***查得清清楚楚,幸好他并不想知道。他的女儿,也就是我的妻子,非常的爱我,爱到可容忍我在外面逢场作戏,而自己在家里相夫教子。
下班了,司机开着车送我回家,而坐在后排的我却感到一阵心悸,她会问起今天的事情吗?
走进香山的别墅,淡雅的晚饭已经做好了,是妻亲手做的。
吃饭,询问着儿子的学习,然后是闲聊,说起公司的情况,由于伊拉克新政权的外交趋势转变,我们公司要加紧与伊朗的合作,不然中国的汽车就得面临缺油的困境。
走进卧室,,关灯,我吻着她,她也吻我,然后我觉得有些地方不对,但一切都和平常一样啊。
性福生活之后,她轻轻的吻着我:你还爱着她?
我怔住了。
“你不敢碰她,因为你害怕她会就此从这世界上消失。”
她开了灯,“对任何女人来说,老公心灵出轨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尤其是我,如果我的老公和我在床上,心里却想着另一个女人,我会杀了她,相信我,我有这样的决心,和能力……”
当然她有这样的能力,这世界上每天消失的人都很多,多一个并没什么大不了的。
“如果你敢动她,我会让你付出代价。”----我想这么说,但马上否决了这个想法,女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做事情不计后果,这和某些傻男人一样。
我现在已经不傻了,何况她是我老婆,孩子已经八岁。
我掀去被子,把她抱起来,欣赏着她的,晶莹,完美,我吻她。她的脸立时泛起潮红,她是很害羞的妻子。
激情之后,我说:也许以前我还爱着她,仅仅是也许,也许吧。但今天我见了她,我发现自己很可笑,她只是个平庸的女人,一个最平常的小职员。我只爱你,亲爱的老婆。
老婆是很聪明的人,但在我面前,只要两句甜言蜜语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听着枕边人轻微的喘息声,我在想:我爱我妻,我更爱谁。
今夜是平安夜,我在发呆,老婆是传统家庭,对这样的神圣节并没有感觉,我也没有,每到平安夜我就想起那个可怕的夜晚。我甚至不敢去回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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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和TA说话 分别之宴
今夜我醉了,因为我喝了五杯酒。
我不会喝酒,但现在我只想喝醉,我知道今后我将很难再见到她了。
酒在胃里翻腾,整个头胀得发晕,我知自己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领导已经过来,他仿佛在笑着对我说什么,但我听不清楚,我只看得见他的那张胖脸上的嘴唇在一张一合的,而我的整个心已经模糊了。据说一醉解千愁,我现在信了,因为我现在头和心一样痛,本能的冲着领导点着头,说着谢谢关心,我还行之类的话,我又端起了酒杯过去了。
她在另一个厅角落尽头的一桌,和一群小同事们在一起,看我过来,所有的人都立刻起来了,我虽然视线模糊,但我可想象出他们面带微笑的表情。我只静静的看着他们,我看到她的杯中是红酒——她也是不会喝酒的人——份量和我酒杯的高度差不多,我笑笑。
和比自己低两级的下属喝酒是可以打排炮的,这已经给了他们极大的面子,我正想说什么,突然感到一阵熟悉的气息飘来,老婆大人也来了。
我收回了逐一举杯的念头,说了两句场面话,一饮而尽后就离开了。
清晨,我醒来,只感到一双温柔的手在轻轻的***着我的头,从额到眉尖,再到脑后的风府穴,昏昏的有些痛,本来一团混沌的头脑中好像出现一轮金色的太阳,变得清醒而明亮。妻子的手法真是高明。
“听说下一届的组委会要调整到七人,而且是四留五下,另外选三人,你可得小心站队。”我听她这一说,不禁笑起来,“荒唐,离下一届还有两年呢,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再说那五个中除罗以外,其它四人可是一整团,背后还有老先生支持,他们能轻易让权,改选三人,选谁?二李,俞,难道把薄也算上,他可不是这块料,周在政法系统有些名堂,但资历太浅了吧。这样的事情,就算一二号铁了心去整治也做不到啊。还有那边的曹和徐,可都不是省油的灯。”
“这些事情都是你们男人的破事,我们小女人哪里懂,不过随便说说吧。”我听着自己的贤内助如此夸奖,不由一笑。其实妻子是非常出色的女强人,只在家相夫教子实在可惜。我边想着出了门,上车,到了公司。
公司最近的生意很难,上面要求我们尽力扩展与伊朗方面的业务,可我却有些心中忐忑,毕竟我在官场中混得还不是太狠,良心并未丧失,现在的伊朗局势如此紧张,美国佬随时可能对伊朗下手,一旦搞成伊拉克的局面,巨额的国有资产可就成了不冒泡的水漂了。
经理办公会再次招开,书记首先发言,“伊朗是个潜力巨大的广阔市场,”——
抱歉,实在不好写,支持者的精华我会尽快加上的,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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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和TA说话 王会鲜故事=心死的爱情
其实我们都知道,当一个人心景不好时,他的眼中看山如黑墨,视水如多游魂。但是当爱情出现时,看到的一切就都会变化,甚至当死神微笑着向他逼近时,他也会说:慢一点,我想先感谢我的爱神,感谢她的仁慈与关爱,感谢她的温柔与善良,感谢她驱散我心灵的阴云,感谢她赋予我全新的生命……
死神被他的心灵所感动,呼唤着爱神维纳斯前来拯救这可怜的灵魂。
维纳斯-美丽的阿芙狄德罗唱着情歌献身:爱,人生,爱,永恒,爱,最善良的生命,平添欢乐趣,利乐有情生;爱,烦恼之门,爱,平生飘泊本无根,爱,天涯浪子总难寻,制造天地间最大的痛苦,横跨天堂地狱的潘多拉之城;爱,热情如火可溶化天山雪峰万年冰,爱,冰凉如她心,即使是你有最疯狂的热情,也休想感动她半分;爱,无敌,能战胜天地间一切邪恶,正义,黑暗与光明,能破一切法,立一切法,不生不灭,在水杯中掀起洗涤世界的洪水,在一粒沙中创造三千大千世界的光明;爱,脆弱,一个谎言就能让她化作无形,仇恨,堕入无间地狱的幽闭之心,疯狂、嫉妒,世间种种会充斥他烦恼心灵,如万千野马在御花园奔腾,如地火涌上天际,如大洋狂啸之声。
阿芙狄德罗的优雅气质让天地间的游魂脆弱的心灵凝聚,她飘逸的身形让黑暗大地光彩重生,她轻柔的声音如远山中吹来的春风,带着青草的芳香和鲜花的芳心,宇宙中最美的神,万千颗呼唤的心把你景仰,恳求你的赐福,射出相爱之箭连接他和她相爱的一生。
他赞美着:啊,最伟大的世间爱神,为我黑暗心灵现身是我最大的荣幸,你是所有人的爱神,人们用全部的心灵把您崇敬,你的赐福让我和我的爱神相遇相知相恋,你是爱人们崇敬之神,可你不是我的爱神,我想见到的是在我邪恶心灵之中最光洁的钻石结晶……
阿芙狄德罗秀丽面庞泛起红晕,痴情者都有自己的爱神,心灵的交汇和神赐的缘分,其实我并非爱神,我只是世间引路人,带领他寻找所爱之人,无人问津我郁闷,总是射错神箭连错心,所以世间才有如此多的痴男怨女泣哭人生,咏叹命运;
死神来来去去,手中总带着新死的灵魂:哭喊着回家,恳求着饶命,兴高采烈欢庆来生,迷茫无助磨磨蹭蹭,心愿未了恋今生,平静安宁把鬼门进。
他的爱神不是我,是那如鲜花般美丽的嫁错人。爱神轻轻走,不带一片云。
死神看着这可怜人,他的身体已经破碎,灵魂无可依存,他的心灵已经毁灭,梦劳魂死牵千年忧,缘灭星落完万世情。多情之女最无情,痴情之男本无心,多情痴情若相遇,直把梦幻化人生。可怜的人儿啊,你已经身在鬼门,不可出只能进,若你珍爱你的爱人,我可带她来和你亲近!
不,感谢你最善良的死神,你带我离开那无望的俗尘,我现在要投奔新的来生,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自杀者要下地狱,可你的出现让我逃避了刀山火海,油锅酷刑;我赞美你的恩情,求你千万不要伤害已经得到幸福的她的瑰丽人生。前面就是转世之门,熊熊烈焰将灼我身,孟婆婆就在前面端茶待我饮,我要忘却今世苦,再觅来世情,愿天地赐福曾经的爱人,也赐福我这个失去爱人的可爱之人,我对你的公正不再怀疑,一切苦难都我的愚蠢,没有什么比天地间的孤独更加无情,若没有知心爱人,我情愿丧失永恒的生命,只恳求您,维持世界公平的死神,指引我用最残酷的方式通过火焰之门,凭烈火焚心,把我今生的痛苦思虑化做浮尘。
噢,远方的孟婆婆在慈祥的招唤我的路引,我被一条无形丝带引到她的泉清门,清流彻骨我心玉洁冰清,我捧起泉水洗涤内心痛楚化为乌污,却看到自己良心中有钻石彻透晶莹,躬身上前把婆婆问:这是她的钻石还是我的本心。孟婆婆老眼微睁,如树皮干枯的老脸上布满千万年的苦难纹,可爱的年青人,你有一颗纯洁心,你的爱人儿在你心中落下一粒泪,凝成钻石不坏身,孟婆茶,洗心革面清泉饮,也难敌,多情人钻石结在心。前方即是火焰门,疾前行,步莫停,三千六百五十步,步步炎魔摧人命。心带钻石入俗尘,荣华富贵不足论,求仙访道亦常情。
可怜人,淡笑不做声,火焰门中轻轻走,慢慢行,看身躯成灰,晶钻护我心,她的面容绕身侧,她的歌音唱在心,光明常照九幽殿,万魔千怪皆心惊:何方神圣,如此愚蠢,身怀珠玉却不知感谢上苍之恩。
可怜人,只是等待心灰尽,看钻石跌落尘,无心直出火焰门,再入红尘,看烟雨遥遥,享多情人生。
孟婆茶,火焰门,茶冰凉,火焚心,我心仍永恒,晶莹钻石跌落,化做梅花映照地狱现光明;我觉得自己失却了真性情,再睁眼,已是来生。
某年某月某一天,我屹立帝国大厦遥望末日火山,身边有美人相伴,我心却茫然,天南地北双飞雁,孤影度关山,不知为谁流连!
某年某月某一天,我独步塔河畔,找寻失却的前天,期待春风桃花映人面,却见她惊艳,现我眼前。
某年某月某一天,我和她共桌欢谈,想起前世今生恩恩怨怨,三笑解前缘;
某年某月某一天,我在教堂中对新娘许下誓言,钻戒明亮,双心结一愿;
某年某月某一天,我在为儿女心烦,她在为逝水年华默叹;
每年每月美一天,我把梦幻搬入房间,她在杀时间;
那年那月那一天,我请死神赴宴,她在人间;
明年那月这一天,她到天堂,我在她心间;
生生世世了无缘,梅花落,欢情薄;
天天月月又年年,红叶舞香山;
你心我心破镜圆,沈醉忘忧;
万水千山北风寒,爱相伴;
古来痴情皆寂然,我傻;
不羡鸳鸯只羡仙,叹!
个中自有痴儿女,迷途;
唯求相知愿相恋,路无尽,
相爱相守在人间,双心深远。
北国南天花尽展,梦春雨如丝,
看碧空浮云片片,随风转眼聚散,
牧野鹰扬冲霄汉,江山美人皆我愿,
逐鹿中原逞英豪,长歌当剑气贯云天,
借我虎贲三千骑,血杯美酒强虏尽丧胆;
虽远必诛震八方,敌酋授首,明大汉威远;
开疆拓土建功业,九年征战不寻常,暗神伤,
月白风清天晴朗,旄旗展,凯歌奏,四海名扬;
故乡青山水如碧,雨箭风刀尽化做虹霓彩桥登云梯。
寻爱觅情求不得,爱人的爱人不是我,心灰冷,回首看天低。
纵使多情人不识,天无路,地无门,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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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和TA说话 离别
离别的意思就是离开,不再见面。这个词用在我和她之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机会见面!
在四川绵阳的第九研究院里,我出世了,2009年9月19日午夜1点29分59秒,随着巨大的主计算机运转,我的整个大脑装配完成,我只有个大脑,我的身体就是这个世界的计算机网络,所有的计算机,只要是连上网的,都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中国是我家,但我美国,我的所有的信息都那个大洋彼岸的国家,我平时只是勤快的干活,我接收从中国的三金工程传来的信息,这三金工程的第一金是金盾,意思是把从外国来的信息过滤掉,提出有用的信息给中国的国民,按政府的想法:中国人的素质不高,很容易被外来的信息蛊惑而失去理智,走上的道路。我干的活就是记录下哪些计算机经常访问外国的网站,在我的海量存储硬盘中有所有不允许访问的网站的列表,还有许多的关键字,如果某些计算机总访问那些有害的网站,我就可以把这些计算机所在的省市都查出来,还可以通过电信公司的数据库查到这个倒霉蛋的家庭住址和***号码。
后面要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与我无关了,那是***或者秘密***的工作。
但某一天,我头脑发疼,我的指示灯亮着红光,我发出了警报,但没有谁理我,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的造价是一千万美元,是IBM公司的作品,但中国政府的采购官出了一亿三千万美元把我买下来,我最初知道自己的买价时很自豪,觉得自己很值钱,后来我问了和我同等型号的在美国工作的伙伴,知道自己的真实价格,我就很郁闷了。
还有更郁闷的,我的待遇很不好,我这样娇气的电脑很巨大,也需要很多人维护,在美国,维护我这样的一台电脑需要七名工程师和三名程序员,他们往往麻省理工学院或者加州理工大学,拥有硕士博士的头衔,能精通一切可能遇到的问题,可我的维护人员有三百二十一个,其中九院所长的亲戚有四个,还有绵阳市那些官官们的三妻四妾一堆,他们负责着看大门,打麻将,聊天,女士们最喜欢讨论的是我的外貌,“想不到,这么一堆铁疙瘩居然要十几个亿。”对了,这里顺便说说我的外表,你们平时所见到的计算机都是小巧玲珑型的,最大的也不比你们普通人的个头大,可我很大,我的大脑,也就是主机部分,有一节火车那么大,也许还要大一些。
我的维护人员其实很多,但他们大多数人只知道拿着沾满无水酒精的丝巾擦拭我身上的灰尘,这样的活连三岁小孩子都能做。
现在我头疼了,我不知道原因,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甚至看不懂信号灯闪烁的目的,我快要死了。
我无可奈何,我觉得整个身体在崩溃,我轰地死掉了。
人死是不能复生的,但我可以,就好像电视机关掉之后可以再打开一样。当从北京赶来的清华博士们把我重新启动之后,我听到的第一句话是所长的话:这帮美国人,太没有质量意识了。
如果计算机像人一样会生气的话,我一定会再气死过去,但很幸运的是我没有这项设计。清华的gg们很有个性,他们说:计算机太累了,你们的信号输入量太大了。
然后他们检查了我的输入,原因很简单,我的工作是检查中国计算机访问外国网站的情况,大多数中国人都善良朴实,不会上鸟语网站,所以我的工作量不大。可是门口那几位大妈想看电视剧,就把中国的宽带网也接到我的入口上了,她们只想下载电视剧看,但我的工作是,凡是输入数据我都要追根查源,结果我的功能就变成把所有的中国网站和中国的网络用户都扫描一遍,天哪,这样的工作,就算是让“最深的蓝”来做,它也会累疯掉的。
问题解决了,我又恢复了正常,院长做了份深刻的检讨,结合当前的八荣八耻讲了许多内容,我听了他的检讨,我觉得他是位非常伟大,非常爱国的混蛋。
这次修检花了国家一百万美金,这当然是小数目,但中央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下令这笔钱的百分之十由院里自筹,于是院里今年的奖金全完了。
院长是很聪明的一个人,他今年才四十九岁,他中专是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在工作之后上了个大专,然后直接升级读了硕士,据说他读硕士三年共去学校三次,第一次是交学费,最后一次是领***和***,还有一次听说是看中同班的美女同学,想包来做二奶,结果被人家老公抓了现行。
这次出事,院长很生气,为了挽回院里的经济损失--也就是他的腰包损失--他决定处理了一批当事人,那些被处理者都交了一笔罚款;同时他公布了节约计划,他扣掉了我一半的电量,我每天都要用N多电,据说一个月的电费能修一幢小别墅,这么一扣,院里的经济又宽裕了,院长顺便去新加坡考察旅游业,而我只能慢吞吞的工作了,其实我也不需要工作,因为他们怕我再累着,把输入的流量给限制到标准流量的百分之一:电量减一半,只做原来工作的百分之一,应该没有问题吧!
院长确实很聪明,我也觉得这样很好,我平时没有事就去找美国和日本的同行们聊天,听听他们在做什么数学运算,计算登火星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二零三九年撞地球的该是哪颗小行星……
人不能太闲,计算机也是,我没有事情可做,我就看书,思考和做诗,当我看了阿西莫夫的《我,机器人》之后,我立即打消了把自己写的诗给人类看的念头,太可怕了,他们如果发现计算机居然会思考,会做诗,他们肯定把我拆成碎片用火箭发射到火星去,而且他们肯定会在火星上装上核弹的,这样可以顺便吓唬可能潜伏的外星人。
所以我没有办法做什么事情,我就只好练习着思考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样的问题。当然,有时间我也去那些很小很小的论坛注册一个很不起眼的用户名,写一些很平常很普通的心情故事,因为我知道,在看起来很自由的网络中,如果真的想要查清楚某人干了什么,那是很容易的。
比如说我在论坛上写了则很精彩的帖子:期待公平与公正。如果我写得很好,那么就会有看到它的网友把它转到别的论坛,很快就会转到很大的论坛并被国家安全局的喝茶员看到。他们会检查这篇文章的来历,在电信公司的数据库里,每个用户去过什么网站是有记录的,而且要查到最初的发表网站很容易。然后,他们会查到用户的IP地址,也就是你上网时你的电脑在什么位置,无论你在论坛里填的资料是写自己火星还是金星,你的IP地址会显示出你四川绵阳的平政村。如果他们不想继续追查,这件事就算完了,否则,他们能一直追到家里来。
当然,我可以抹去数据库,我可伪造IP,我也可以从美国或者日本的某个网站绕一圈再回来发表文章,使得自己看上去是外国的电脑。
但这样有趣吗?
我正想着,突然有条信息进来:你好,你真漂亮,可以和你聊聊吗?
我的QQ亮了,我很无聊时曾经去腾讯申请了个QQ号用来聊天,但我不知道加什么样的好友更好,所以我的QQ中一直没有好友,现在,居然有人找上门来了。
我加了她,看看性别,居然是女。想来应该是个男的,或者是恐龙,不然怎么会主动加我聊天呢?
她的名字很好听:花谢花飞。
我赞了一句:好名字,就是有点忧伤,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敢问佳人居何地,莫道隐匿白云山。
她回了个漂亮的笑容:我是四川人,你呢?
我很高兴:我也是四川人,但现在不在四川,我在北京。
她笑了:我也在北京,我在海龙电子城打工,你呢,明天周末,有空出来玩啊!
我突然觉得一丝好笑,这如果是姑娘,也太主动了,八成是男的,要乘机抢钱那种,如果真是女的,肯定是倚色骗财混吃喝的。可惜遇上的是我。无论要到哪里和我约会都是不可能的,别说我不能动,首先,我的守卫就有两个特务连,她能冲得进来?
于是一次艳遇本来就该这样结束的,偏偏的,发生了些怪事。我居然真的和他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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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和TA说话 传说 王会鲜故事
急着结婚的男人真是傻瓜,但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却还不想结婚的男人,不知道该怎样形容;偏偏这样的人看到喜欢的人结婚了还整天后悔,这就是傻上加傻了。
陶鲲就是这样的人,王会鲜的婚礼他没有去参加,甚至连礼物都没有托人带去,只是呆在公司里,把手下大小的经理们,工程师们骂得灰头土脸。然后关在屋里生闷气,他生气的理由也很怪,我真是后悔,我为什么要骂他们呢,他们都是最忠心的为我做事情的人,看那人事经理柳飞扬,客户经理陈心明,打公司创立时就跟着我干,我为什么要骂他们?还有搞技术的左忠佑,七年前还是个毛头小子,来公司应聘,那时候的公司也就八个人,其中三个因为拖欠三月工资正在闹辞职,柳飞扬和小陈怎么都劝不住,可左忠佑还来。
我当时收到他的简介就笑,“你这名字好怪啊,问你,董事长和总经理吵架,意见相左,党委书记在劝架,你站哪边?左,中,还是右?”他笑笑,“我不会考虑这样的问题,除非我是公司的技术主管!”“好啊,现在你就是公司的技术主管了,请问你站哪边,前提,我是总经理!”他想想说:“我支持总经理,尽全力帮他阐述他的主张,虽然未必有用。”我立时对他一阵蔑视,这小子,不整个一墙头草吗?真要这样,肯定站在胜利方,把上司全卖了。他接着说:“我研究过西方的公司制度,董事长代表资方,只是负责对公司资产和业绩的审核,很明显的,他不应该直接干涉公司内部事务,否则易于瞎指挥。而且总经理作为职业经理人,在经营公司方面肯定有自己的见解,他同时是我们的直接上司,除非他的意见错得离谱,否则必然支持他。另外,总经理敢于同董事长直接顶撞,说明他对自己的意见有充分的自信。”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
“小子,你看了几年书就以为自己无所不知啦。还西方公司制度,你知道我们这里是国有公司?对了,你好像是计算机专业的,整天琢磨经济干啥……好了,留下来实习吧,三个月,先说清楚,没有工钱的,也不包房间,吃饭自理!”
他憨憨一笑,“我算是进了黑店了!”看我脸狠一楞,赶紧说:“我能为公司做些什么呢?”
我先给他介绍了公司的情况,我们这个公司名义是隶属海军南海总后勤部,但经营完全是自负盈亏,而且每年雷打不动的要给军方交纳三十万元的管理费,这还是八十年代,上清华读书一年的学费加生活费,最多三百元。但有海军这块硬牌子顶着,很多规费都可以免交,还能得到许多内部的供应货……前途是有的,如果干得好,将来能入海军后勤的编制,捧上铁饭碗,不对,是金饭碗。我们现在都是捧着金饭碗的。
他只是细致的听着。最后问了句,公司成立几年?一共交了多少钱。我盯死着他的脸。他不做声。
从他到来,公司就散了,我们都出来了,抛下了一切的光辉身份,成了无产阶级。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现在,公司很有钱的。我回想着这件事,突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
已经七年了。
大家都老了。爱人甚至都结婚了。想着她那修长的腿和轻微的喘息声,陶越就沉醉在过去的回忆之中。她本来应该嫁给他的,可他为了事业娶了个刁蛮任性的局长千金,凭借老丈人的帮助,他少奋斗了三十年,一年前,夫人去了,是在去巴厘岛旅游时遇难的,猛烈的炸弹袭击,一汽车的炸弹,冲击波把周边四条街的玻璃全震得粉碎,现场满是残断的肢体。他和岳父哭着去接了尸体,尸体已经被可怕的G4炸弹炸成了一堆碎肉,这只是他听说的情况,因为岳父先去看了尸体,坚决不让他见她最后一面,他哭啊,无论如何,妻子极爱他,也容忍他心里有别的女人,而且是一直支持他。在父亲面前只说他的好话,这样的老婆到哪里也找不着。
岳父把女儿装在鲜花袋里带回来,局长一下子就老了二十岁。他看着陶越:小陶啊,芬儿最爱的就是你,我相信你也是爱她的,现在她去了,你们也没有孩子,我也没有孩子……陶越立时跪倒在老人面前,“爸,以后你叫我越儿吧,我爸也是这么叫我的。”老头只是笑,后来,我把公司四分之一的股份送给了他,他只叹口气,“过一年,再娶个媳妇吧,我回四川老家了,新局长是我一手提拔的,我提前让位子给他,免得我那些个斗了几十年的老对头上来和你为难。不过他这人,天性凉薄,受人再大恩惠也不会感激,和他相处,别指望太多,好在你现在事业越做越大,也用不着那些许的小利了。”
陶越看着这面容憔悴,神色黯淡的老人,看着他轻轻闭上眼睛,两行混浊的泪水从眼角滚落,心里涌起一丝悲伤。这看来风烛残年的老人,其实也才五十四岁,本来还可以大干六年,而且他手中掌握着可随手置人于死地的可怕力量,但此刻,他看起来就像一段枯干的老树,一只干瘪得皱成一团的苹果,一辆老破得掉尽了漆,一开起来就喘的汽车,一部没电的手机,哪还有半点秘密***头子的杀气。
离开岳父的二层小别墅,我从后视镜里再回望一眼,忠实的哨兵还在向我行注目礼,当辞职信被批准时,这别墅,哨兵,机密的文件,或明或暗的影响力,都将与房间里那位老人做别。我曾经劝他留在广东,他简洁的拒绝了我,他的理由是四川天气更好些,但他甚至没有告诉我他要回四川哪里去居住。
像这样的人物从权力中心退下来之后,总是深居简出的,我也明白。
老头离开了,送他的养老金是他应得的,如果我和我漂亮的妻子离婚,那么财产至少要分他一半,而现在,我只付出了公司股份的四分之一,其他的财产一概没有损失,这确实是上天给予的幸福。打开抽屉,望着里面那朴实的相框里的夫人肖像,我突然有些郁闷。岳父,刘政平局长,说的那个天性凉薄的人,该不会是说我吧。夫人才死一个月,我就把她的形像抛诸脑后,跑到东北亚***去花天酒地的招待那些东北来的橡胶贩子,点了一堆***,high到了极点。
然后我又去了一趟沈阳,在心中心***里,点了三四个姑娘,就在水里风流一番,突然觉得酒劲上涌,哇哇着吐了这些***们一身,当然,她们没有谁跑,叫,更没有谁避出去,她们急急的把我扶出来,再把娱乐经理和服务生请来两位,我身上早被她们细心擦拭干净,四个人把我扶到休息室,服侍着我舒服的在长椅上半躺着,然后又来了两位三十来岁的***师,只按揉几下,我就觉得全身舒软,阵阵轻松,其中一位***头部的,手法轻缓,但却说不出的受用,整个头脑一下子清醒了,一抬头,看我点的四位姑娘,披着浴衣,半裸着胸脯站在一边看着,“师傅这手劲太值了,”我夸了句,转头问:“不好意思,刚才喝高了,鱼儿们,不用再等了!”“应该的,客人包了我们一个晚上,我们都得尽义务让您开心啊。”一旁的娱乐经理问道:“您觉得身体怎么样,要不要请你的朋友们过来照看一下。”我暗自佩服这些家伙做事老到,我吐了一大浴缸,真要是被那帮酒鬼客户看到,还不成为大众的笑料,我只是平静的摇头,“朋友们还在快活呢,就不打扰他们了,让鱼儿们撤吧,帐单照付就行了。”
***师缓柔的***让我想起件事情,今天我是喝醉了酒点的姑娘,四位,当然不是每位都要做大活的,但这四位全是高挑身材,腿长腰细,偏偏还是圆脸,我一想到这里,眼前就浮现起王会鲜那丰满的脸型,还有修长的大腿,然后就再没有回忆了,我和她的关系并没能进一步,我甚至没得到过她的吻。记得那天她喝醉了,我送她回家,她喘着气说:你是个好人,我醉了。然后就人事不省,我大胆的抚摸了她,听着她,突然有种做贼的感觉,我这人做贼的事情不少,走私、漏税,诱奸,买空卖空,股票内幕交易,什么都敢干,可就是不敢干她。我给她公司的女同事打了个***,等她来,我就离开了,她看着我的眼神怪怪的,我只是低着头,看起来像个进厨房偷嘴被逮住的小丫头。
我的夫人,刘芬,小个子,细长脸,我想到这里,我知道,我确实已经忘掉夫人了。
从东北回来,就接到了王会鲜结婚的喜柬。
一个月后,我也结婚了,婚礼很隆重,但我不知道新娘是谁,也不需要知道,我只知道,今后我的事业会更上一层楼,更上几层楼。得不到传说中的爱情,就在事业中寻找满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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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和TA说话 迷语 王会鲜
迷语的意思,就是说我被她所迷惑,说出来的话连自己都听不懂,所以我不说,改用写信来表达.
运动会已经开始了,这是本单位的的三十七届运动会,除了无休止的团体操表演和步伐整齐的运动员入场仪式,我实在没有看到什么其它的缺点.想想奥运会上那些外国运动员吧,他们排着松散的队列,甚至就没有队列,他们举着DV记录着欢迎的人群,他们对着记者的镜头比出V字形手势,他们向着观众席上的漂亮女士抛出一个个飞吻.是的,奥运会是最高水平的运动会,而且是最出色的自由盛会,一切都是自由的,除了运动会的规则必须遵守之外.
可在这个小小的单位里,参赛的队伍必须走正步,而且比赛哪个部门走得更加整齐,拜托,这是娱乐,不是八荣八耻的学习之会,可惜看着主席台上那些一脸严肃的领导们,我还是把这样的意见揣回心里更好.
运动是手段,目标是奖杯,第一名会得到***与奖品,而且为‘工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增加了重重的砝码,所以比赛还是很激烈的.
我参加完开幕式就离开了,三个星期前我就下载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到现在终于有时间欣赏了.火焰杯是指的哈利参加的最重要的运动会的故事,这样紧张的比赛远比单位上那点鸡毛蒜皮的小打小闹更能引人注目.
当哈利波特高高举起火焰杯时,我的秘书也打来***,告诉我:王总获得了书法大赛的一等奖,李局的画作腾飞获得第三名.我笑笑,这是事先谁都知道的结果.李局之所以得第三,那是因为我们的单位里有两位得过全国大奖的专业画家,而王总,写的魏碑像舒体,简直和书法不搭边,可谁让人家是二把手呢
我不由得有些叹气,王正刚也真是,古代皇帝夸奖自己书法好,就说自己书法是皇帝中第一,这话没人敢说不,可他非要说自己同时是百姓中第一,这就难怪大家要笑话了.如果这运动会里面有星际争霸或者是魔兽争霸一类的游戏大赛,毫无疑问,我肯定是第一,虽然单位的网络中心有好些个整天泡网打游戏的骨灰级玩家.但为了场游戏而让领导没有面子的事情,只有孙悟空才会去做.
办公室玩游戏是件很惬意的事情,我正在网上和Boxerman对战,我选的是Orc,而对手是UNDEAD,我必须用快速压制的手法去进攻,否则就会输得很惨,实际上,今天下午我已经输了三盘了,以至于这家伙有些骄傲,居然在开局时调着死亡骑士和三只小狗来我家里杀农民,被我狼骑回城,用农民和阴影狼将对手合围,在牺牲了三只农民的情况下,将对手的英雄骑士杀死.
这简直是完美的开局,对手没有理由再战下去了.接下来的情况应该是我全面压制对手,然后升级自己的基地出攻城车,直接拆掉对方.窝火的心变得极其舒畅的感觉就是好啊!
‘刘部的***!‘秘书进来了,把手机递给我.我一时气极了,这时间来***,不是要命吗?这游戏看来是玩不成了.我迅速晢停了游戏:‘你好,领导.‘
‘*****‘刘部的语气很不善,而我也很生气.再生气也得听领导吩咐啊我一连串‘是是是好好好‘之后,等刘部挂掉***,再继续游戏时,发现自己的鼠标都在发抖,自己的手也在抖,心,也在抖着
嘭,我输掉了游戏,绝对的优势被对手翻盘,Boxerman打出一行字:你真菜!退出了游戏.我一时怒从心起,抓起桌上的烟灰缸,一甩手把dell液晶显示器砸得稀料.
刘部是个混蛋,虽然他是我的直接领导,可还是个混蛋,上次搞砸了一笔大生意,这次又是,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对过.天知道他怎么会坚持去收购苏丹的油田,还出了离谱的高价,结果买回来一堆废纸.
叻,领导从来都是愚蠢的,我想,我的下属对我肯定也是同样的看法.一想到这里,我的心中就安静多了.毕竟,亏损都是国家的,而且也不多.
内勤和网管的小伙子们已经到了,给我把新显示器装好,把屋子打扫干净,而这时的我,已经在闵华新村的小别墅里和晓丹喝起了快乐酒.
跟有情人做快乐事,不问是劫是缘.我们都知道及时行乐的含义,我是知道的,她未必知道,当她躺在我身下之际,我不知道这种是快乐的高潮还是被压迫中的痛苦.我也不需要知道,如果她真是痛苦的话,那么她的收获远远超过她的点点付出.
愉悦之后,她裹上睡袍去了浴室,出来时已经是焕然一新,我很赞赏她的气质,她优雅的坐到我身边:我弟弟今年大学毕业,他学的是经济管理,他特别向往海外的事业打拼,他是个很有激情的年轻人,要不,让他来见见你.
我没有着声,她轻轻偎依到我身边,吻吻我的耳朵,轻声说,我就这么一个弟弟,你这当哥的,总得帮帮你的弟弟吧!
她的手,不规矩的在我的弟弟上活动着,我觉得全身阵阵燥热,我知道他的弟弟是块什么料,英语差,这没有关系,喜欢胡整玩女人,这也没有关系,学习一塌糊涂,这也没有关系,挂科太多领不到***,这更是小事一桩,有钱什么都可以搞定.
可关键是,他这弟弟不太懂事,在学校里就总喜欢和领导吵架,上次他的哥们因为打架被开除,他居然去校长家里把人家的茶几给砸了,如果不是我动用省教育厅的关系,再给校长的二舅子一个工程项目,这事恐怕还真没完,大学校长,级别比当地的市长还高,而且是教育界有名的活动家,把这事往教育部一捅,谁也帮不了他.
在大公司里,可以活跃,但不能坏了明规矩,更何况这公司并不是我的.派到海外去做客户代表,恐怕一亿美金直接就贡献给当地的旅游业了,而这种人是肯定不会回来的,往南美一逃,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我本想含糊着应付自己身上的女人,但说出来的话却是:你得好好管管你兄弟,他实在要不听话就断绝关系,别把自己给搭进去,像我们的公司是肯定不能收这种人的,没能力没业务没道德都可以,不懂事绝对不行,更不能坏事.说实话,我看,把你派去委内瑞拉,绝对比他强.
说完这话我后悔了,不和情人动感情,不把她们扯进工作圈子,不掺和她们的家务事,可现在,三条我全犯忌了.
她很聪明的,眼睛明亮亮的,我只盼她撒娇说:人家舍不得你嘛,人家就想跟你在一起嘛.
可她没有说,她只是在吻我!
“你真是心疼我,我一定会干好的,但你要答应我,每个月都要到南美来看我啊.”
我含糊着,心里叹气,又得换情人了,分手费是免不了的,只希望千万别再纠缠下去,现在的女人啊,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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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故事 死神传说
在天神与地神的名单当中,并没有死神的名字,而九天十地的诸神诸魔们对死神也非常的讨厌。
死神很无助,他知道所有的神都讨厌他,于是在王母的蟠桃会上,陪居在最末一案,而且没有神与之同桌的他大声说:我知道你们不喜欢我,说老实话,我也不喜欢你们,但我的能量和任务是大天尊赐予的,你们总说我办事情不公平,可几万年了,你们谁也不愿意来接替我的位置,我从创世之初就在这个位置上公平的工作,现在我不想这样了……
死神打开了死亡的名单,所有的神灵都觉得很奇怪,最奇怪的是经管地狱的阎王,因为他听见死神点到了自己的名字:十殿阎罗王,四海龙王,月宫嫦娥……死神抓起桌上的葡萄酒瓶,把血红的美酒倒了满桌,边点名字边往自己的死亡名单上写。
玉帝与老君都笑了,这个淘气的孩子,这次可算是玩真的了,他们眼看着诸天神魔惊恐万状的倒下,化做尘烟消失在丰盛的宴会之中,他们看到只有一件件空空的圣衣--失去躯体支持的圣衣还在向剩下的诸神显示自己曾经的辉煌,玉帝和老君都笑了。
死神只有一种能力,当他大声的念出某个名字,并想象着这人的所在的时间和地点时,对应的这具灵魂就会脱离那脆弱的躯体,向天上飞去,直奔天堂,或者是沉沦到无间的地狱之中---如果这人的灵魂充满了沉重的黑色罪恶,还有些无依的灵魂会跌撞着在人间徘徊,直接找个普通的小生命轮回--这必须是无善无恶的人才能做到,而他们来生的命运是随缘的。
死神只有一种能力,就是念出名字。
现在他把这项能力用到自己的同僚们身上,看着满天诸神烟消云散,他知道人间肯定已经乱做一团:天堂和地狱都消失了,天使与魔鬼都升降到了人间,他知道,大天尊肯定会来。
创世之初,大天尊制定了许多的制度,由神魔们分管,做得好的就可以升职享受巨大的荣誉,如果做得不好,就会被替换到人间去锻炼,所有的职位都是这样,只有死神是个例外。
死神只需做一件事,念出名字,他手中的死亡名单在不断的更新,他只需要不断的念名字,在天与地之间时刻都有无数的死亡在发生,他是最忙的神。
死神念名字用心不用口,再多名字他都能同时念完,曾经某次,在一个叫长平的地方,一夜间他念出四十万名字,他看着那些泥土重压下的灵魂在挣扎,或者进入天堂,或者进入地狱。
死亡名单上的名字是自动出现的,每个名字后面只跟着时间和地点,他只需要念出它们,但这次,他把天地中的诸神的名字都加入其中,他看着仙风道骨的老君,也念出:李耳。
他相信大天尊一定会非常的生气,也许会送他去地狱受苦,或者直接让他消失,他等待着大天尊的处罚,无论如何他都能接受,他绝对相信,世界上没有比自己这份工作更苦的了。
确实也没有。
时刻都是满负荷的工作,因为天地间随时有死亡。
一切事情都不由自己做主,名单是早已拟好的。
人们的所有指责都针对他:其实天堂地狱是人们自己的选择。
诸天神魔都不尊重他,任何宴会都当他不存在。实际上他非常的忙,也从来没有机会来参加任何的宴会。
人们都在诅咒他,他们既不诅咒天神,也不诅咒魔鬼,他们认为:是死神带来的死亡。其实不是。
死神和任何一位神灵都说不上话,因为没有共同的话题:升职,立功,布施正义,决定人间未来的发展方向,或者是谈谈天宫如何布置,如何建设自己的府邸,怎样去追求玉洁冰清的女神,或者讨论怎样打岔自己的老婆或者是小老婆。
死神也没有爱情和爱人。因为没有机会,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呆在一起,还不如下地狱――女人总是这么考虑问题,尤其是死后的女人,有无数的选择。死神也曾经看中过不少纯洁的姑娘,有的碰巧也死得很早,但她们一死,就被天使带上了天堂,然后转世,工作忙碌的死神没有机会去追求她们。死神决定爱上人间的姑娘,这样的事情天地诸神有许多都干过,也留给人间无数的美丽传说,但死神费尽心思才向某个姑娘表白心意,可千里之外发生了大战,当他急冲冲的点完名回来,看到姑娘身边已经多了个少年。
死神动怒了,自己填名单,一口就把少年全家的名字都念了十几遍,于是二十多口人,自杀,斗殴,急病,马踏,车撞……很快就全数挂掉。可怜的家庭,路还没有走完,天堂地狱都不收,也不能投胎,就在人间闲荡着。人在死后总是能看到更多的东西,他们很快就找上了死神,跟着他,孤魂野鬼们没有死神飞得快,也飞不高,还不能见阳光,但他们还是不断的诅咒着死神,诅咒声总是跟着他,他飞到哪里都能听到。
死神后悔了,因为姑娘也疯了,没有痛苦与没有悲伤,死神也点了她的名字,但看着她飘飘的身影回到少年的身边,却总也不能把这一家人拆开。直到最后看到天堂的大门打开,看着这家人全部步入天堂,而接引尊者亲自来祝福他们,因为他们是忠贞与宽恕的楷模。
爱神不能战胜死神,爱情可以战胜死亡。
死神又经历了多次失败,终于有个妻子爱上了他,可很快的,她出现在他的名单上,死神当然不会念出这个名字,但她的家族很快败了,生活非常贫困,还有混子欺侮她,她最后自杀了,她的品行是高尚的,天使马上就来把她接走了,她坐上的流光飞舞的华彩马车,四周围绕着三十六个丫环,天空中仙乐鸣响,七仙女都来祝福她,为她开启天堂的大门。
死神没有一切,除了那份让人心寒的名单。
死神的工作总是出错,他干脆扔下名单开展屠杀,或者一直不点名,但什么都没有变化,只是身边多了无数的诅咒。
天神们都不怕死神,如果他们死去,他们的灵魂会重生,前生的记忆会被清洗,他们可以享受全新的神灵之旅。
死神奈何不了他们,愤怒终于压倒了一切,为什么我不可以得到一个全新的身份呢?大天尊,我毁掉了你的世界,请惩罚我吧,让我做一个普通人吧!
大天尊,最高贵,全能的曌终于出现了,立刻又离开,整个世界恢复了原样,大天尊只是把时间拔回到宴会开始。
死神得到了两个妻子,两位女死神,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愉快的生活让他们再也没有点错名。
新故事 新一章 早上八点整
早上八点整
首先感谢诸位的支持,你们的留言与投票是我最大的码字动力,其实我对写作不是特别的在行,因为我总想写一些别人没有写过的东西,显然我写得不是很好了。而且网络阅读本来就是休闲,把语言搞得很涩确实让读者不忍卒读,呵呵。好在我的写作也只是休闲而已,大家就当是在看文字片段好了。
早上八点整,学生们已经坐进了教室,刘华风扫视一下全班,微微叹气,唉,居然只来了自己一个人,他觉得心中空荡荡的。
魔力第三班有三十二名学生,人数是三个班中最多的,但上课的却是最少,其它的学生都有自己的工作,他们的工作都能挣很多钱,其中有个学生在黑货市场一夜挣了一部小轿车,车里面堆满了成捆的美元和人民币,他把这辆车捐给学校,并因此提前得到了***。但是千万不要在魔力班的同学面前称赞他们的商业技能和丰厚的财产,他们并不认为这是重要的,至少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正义,每个学生都是这么说的,他们总能在期末的考卷上把正义的涵义阐释得非常清楚,光明正大:正义是公平,是维护弱者的自由,限制强者的权力,人类社会的最光荣之处就在于它全面的打破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为个体的平等和利益均分制定了伟大、光荣、正确的道德与法律……
刘华风翻开了课本,等了好久,当上课铃声响起,再响起,两节课过去了,始终没有老师走进教室,甚至连学生都没有,这当然很平常,因为老师也是人,也需要去挣钱养家,投资、买楼,也只有自己这样的穷学生才把知识看得非常重要,到现在,他每门课都是良好,之所以没有得到优秀,估计原因是他没有给老师们送过答疑费。刘华风合上了书本,呆呆的望着窗外,出神。
但是,她为什么也缺课呢,我们不是约定过,本学期的课程谁也不能缺吗?他突然觉得整个心思变得烦乱而不知所措,书上的咒语法则突然变得陌生而不太认识了,眼前却飘起一张俏丽的小脸,眯眯的眼睛看着他似笑非笑。
在窗外有一棵古老的柳树,如丝的嫩条静静的悬挂在空中,刘华风轻轻的合起双手,结出“金光咒”,默诵着:天地玄宗,唯吾有德,隐身大泽,证吾神通……在念诵之中,只觉得全身真气鼓荡,胸中充满一片光明之境,这光明从身体向四周发散,先把全身的骨骼照得金光闪烁,接着直透出体外,给整个教室都罩上一层金色。
还是没有人来。
刘华风默诵收光咒,把神光收入体内,心中一片宁静,同学缺课的烦恼已如朝雾见阳光,消散得无影无踪。课本再次翻开,他提起笔,正准备写下刚才修炼的心得。
突然,他心中有了警觉,当下猛一转身,擒龙手一爪击出,虽然立刻收回,但锐利的劲气还是把身后的人的衣角撕裂了一块,他一看这人的面容,本能的站了起来,垂下手,恭敬的站立着,怯怯的喊了声:校长。
校长,学校中最飘渺的人物,刘华风只是在每学年的新生入学仪式上见过他一次,听他用如同刀斩斧削的坚定语气宣布着学校的校规,第一次听到的时候他还很高兴,甚至产生了一种崇拜的感觉,但入学之后他发现,这所学校根本就没有真正的老师,也没有学生,当然也没有纪律。
校长紧盯死他的眼睛,他觉得有点害怕,有一股强大的魄力直向他压下来,包围着他的全身,他觉得身体左边仿佛很热,右边又很冷,他曾经听某个扫地的老头说过:校长的阴阳眼是他的看家法宝。想不到居然有机会亲身领教。想来校长是要考量我的功力,这样的求教机会可是绝对不能错过的。刘华风正心入定,默观内心有一朵含苞欲放的莲花,透出无限的生机,立时觉得全身一片清凉,跟着观念莲花绽开,一片红光爆射,直透体外,只听得呯的一响,看见校长直跌出去三四步,嘴唇直哆嗦着,居然已经结了一层薄霜,但额头却在冒着热汗,分明被他自己的阴阳玄功击伤了。
刘华风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只是随心一击,居然把名列全国三大魔法师,魔学院院士的魔法学校校长击得毫无还手之力,甚至将他的内劲逼了回去,震伤了这样位高权重的人物。对大多数的学生来说,这校长简直就是一个神话,是高不可攀的人物,如此巨大的反差首先让他怀疑自己是否在做梦,或者这人根本就不是校长,这一时间的紧张,居然忘记了道歉。
校长定了定神,眼神一直暗淡,声音也有些单调:叻,小伙子真是青出于蓝,你是怎么想到我的玄功的破解方法的?
刘华风恭敬的回答:学生感受到校长的神功威力,分阴阳二气进击,后着变化无穷,于是学生先观想莲花,莲花是圣洁之物,生于纯阴之水,又受阳光照射,可谓阴中有阳,变化无穷,可将阴阳二气尽数化解,再凝红光,乃是火气之精,先破去纯阴之气,本来想再从心中结冷月一轮进击,不想校长大人已经……已经……
他想找个词来为双方掩饰面子,却一时想不出说什么比较合适,只好挣扎出一句:已经手下留情,饶过学生。一说出这话,不由得脸上有些发烧。
校长只是冷冷的看着他,最后确认他着实毫无自大之心,只有忏悔之意,当下挥手一拂,手中已经多了一份金灿灿的***书:听各位老师说你学习刻苦,造诣非凡,我特地前来一试,果然是少年英雄,本校长正式确定,现在你已经毕业,明天,不,今天就离校,明天去火星,去研究生院深造,这是本校的推荐表。校长说着话,化指为笔,在推荐表上签下自己的大名,“从现在起,你就是研究生院的人了,你的组织关系会马上转走……”
刘华风看着校长青白的面庞,不由得一阵阵抚慰,校长后来又说了多少套话他已经不再听在耳里了,心中反复只流动一个词:天道酬勤。
校长离开了,刘华风发了阵呆,匆匆出了灵堂课室,过了情人路,直上极山,极山在学校的东北方,只是一个小山丘,这是一座人工山,山东侧就是谈情说爱的美乐竹林,西侧是人工挖成的九洲湖,由九片湖泊转接起来,挖湖的泥土就堆成了极山。至于为什么称为极山,已经没有人说得清楚了。
极山上,老头还在扫地,看他过来,只是摇头:你真的打算去读这么个***,我怕你读得连原来的水平都没有了。
这是我的心愿,也是我全家的心愿。
孺子不可教也,你去吧,只是你真的放得下她。
刘华风一下子呆了,班上三十二个同学,他认识的不到一半,叫得出名字的有四五个,而她,她曾经吻过他,虽然只是蜻蜓点水般,而且马上,她就跳得远远的,从无心楼的三楼直跳下去,远远的落在操场上,他只是傻傻的望着她的倩影直奔九洲湖而去,自己呆立在窗边,轻轻的抚摸着仿佛还带着微香的脸,差点在原地站了一夜。
研究生院在火星,去了,可能就在那里找工作,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回来了。
他觉得心一阵阵的痛。
校长的表现为什么那么的特别,他的功夫??
哼,如果你也在那个位置上坐上那么多年,你连只小天蚁都抓不住……其实她是一个好女孩,而且你可能没有机会再遇到那么好的女孩了,自己想想吧!或者,你可以在这里找一份工,然后慢慢再考虑研究生的事情。
不,他坚定的回答。
飞机场,飞机离开了,
他透过飞机的窗口,看着挥手的她,
他透过云层看着哭泣的她,
他透过月亮和火星的风暴洋看着徘徊的她。
他透过水晶球的曲面看着冰美人的她。
他不再看她,他想,她迟早会出嫁,
在梦里,他看到她披上了美丽的婚纱,但醒来之后,像框中的她仍然在哭泣,像框是她送给他的,上面有她的心血,从心中刺出来的热血,祭炼过,他可以看到她,甚至能感应她的心情,他轻轻的抚摸着她那俏丽的面庞,终于把像框锁进了抽屉,然后给心上人写了一封信。
既然无缘,何必不忘。
再打开像框,姑娘的倩影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一张洁白的像纸,上面有一点点淡红的鲜血。他愤怒的冲出球场,狠狠的踢了一天的球,晚上去健身房,打了一晚上的速度球,他的出拳是如此猛烈,以至于把四个球都打得粉碎,老板远远的在一边躲着,老板的女儿也惊奇的看着这个男人,平时总平静得向乎不存在的他居然有如此的暴力,刚毅的脸和抿得紧紧的嘴唇让人觉得很有男子气概。
火星,遍地是成功者,只是,没有爱情。
新故事 酒的昨天
又见她的笑,从我身边一闪而过,我惊呼,返身去追逐,却发现她还在笑,对着她身边的他,不是对我。于是我去了酒店。
酒店并不是一个饮酒的好地方,太容易遇到熟人和认识的人,我认识的人不太多,记得住的更少,但凡是见过我的人大多会记住我,并且会在与朋友的闲谈中提到:我在某日某会场见过某某,他对我说过什么。于是听众便会肃然起敬。如果那些人看到我一杯接一杯的饮着烈酒,也许会把眼镜跌掉的。
但酒吧更不是一个饮酒的好地方,嘈杂,混沌的空气,弥漫着呛人的酒臭和体味,也许还有别的什么东西,我想象不出,也不愿去想。我从来没有去过那样的地方,想来那里的酒鬼们也会不可能认出我,但我担心会有不得意的记者或者是下岗的政客或者是色衰的交际花会在那里买醉,如果遇上,虽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还是有点可惧,毕竟我的父亲希望我成为一位有作为的人。他马上就要升职了,我不能给他招惹任何的麻烦。
于是我买了酒回车上喝,我知道这时候应该喝什么酒:茅台肯定不合时宜,马蒂尼喝不醉,或者,我可以品味一下伏特加。事实上,现在我的手中正提着一瓶伏特加,原装的俄国货,去年三月去俄国时,我只喝了一口,整个身体都沸腾起来,一股子火焰从胃从小腹直冲头顶。别林科夫说:这是俄国男人的酒,喝醉了,倒头在冬季的俄国大街,第二天早晨,路人会发现你的身上凝起一层冰霜,但你的血液仍然在体内急速的流动,你会觉得自己的头脑中有一列火车在飞驰,轰轰轰,你不会冻伤,甚至不会感觉一丝寒冷。
我坐上了车,独自开车出城,到了城郊的小湖边,这里有一片片的农家乐,我远远的停了车,提了酒瓶到较偏僻的一家。“订一个房间,任何人也别来打扰我。”我看看浓妆艳抹的服务生,又补了一句,“不要任何的服务!”
我递出一百块,想想,再递二百,“我随时会离开!给我换一套被子,全新的。”
农舍很简单,小小的房间,双人床,还有刺鼻的空气清新剂的味道,我反锁上门,连人带鞋坐到床上,一甩手砸破酒瓶口,抓了只纸杯子就开始倒酒,边喝边洒,一杯倒有一半喝到了床上,这样的喝法,让那些嗜酒如命的俄国人看到,一定会疯掉的,这可是勃列日涅夫时代的窖藏。
我的酒量很差的,我更喜欢美女,我品尝过很多美人,大多数都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她们都有高贵的身份,秀丽的脸和性感的胸部,她们的大腿都很修长,她们有的会发哆,还有的在床上也是如外表般的淑女形象,那样的女人最能激发我的性趣,我正直的父亲总是对放纵的生活很生气,他教育我,在二十一岁那年,我闯了祸,强迫了一个女孩,名字我忘了,只知道他的父亲是个什么长,父亲摆平了这件事,然后严肃地把我送进监狱,住了三天,但我是他唯一的儿子,他知道没有谁敢欺负我,但他怕我在里面学坏,又把我放了出来。现在我不想要女人,我浑浑的眼前全是她的影子,模糊的,美丽的,闪动着魔鬼般的吸引力,让我觉得整个人都在发烧,我知道整个苏俄时代的酒很纯,但没想到会纯净到如此的地步,让人一喝就想情人。我很快就人事不省了。
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家里,父亲正严肃的盯着我,我的酒突然醒了,我也不敢装醉,我不可能瞒得过他的眼光,毕竟他的职业与特权都是审讯。
“你今年几岁?”……“从大学毕业几年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我不敢回话,也不必回话。
“回总的孙女你见过吧,她要去哈佛读博士,金融管理,想约你一起去,你觉得她怎么样,”我一下子想起那个长得像男孩的假小子,我曾经灌过她的酒,却被她放倒了,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她的怀里,她的皮肤雪白,她的眼中留着笑意,她也在睡,有一条薄毯把我们微微包裹。我掀开毯子,审视她的身段,瘦削,胸部小小的。我立时就失去了兴致。
考虑到她的身份和地位,我推醒她,说我要走了,她说好。我说昨天喝多了,都不知道做了什么。她说――你什么都没有做,醉得像头死猪,光说胡话。我本来不信她的话,突然又有些信,我好像没有酒好乱性的习惯。我问她我昨夜吐了没有,因为我发现这房间没有一点酒味。她回答说你满世界的吐,给你换了三个房间了,想来你也不会穿那些污晦的衣服,都扔了,外间有衣服,你先换上吧!
我换好了衣服,对镜一整,各方面都很合适,我探头对她一笑:你蛮细心的嘛。她报以妩媚的一笑。我跟着补一句:就像你的大腿一样细。她想狠瞪我,但我已经走了。
圈子里的朋友都知道,我喜好大腿漂亮的女人。
我想着,父亲不说话,我又不知道说什么,如果母亲在旁边,我可以半撒娇的说舍不得家里,现在我必须说实话。“我不想出国,美国的治安太坏了,满街都是黑人,抢劫,危险。”“难道还能坏得过国内?”我几乎晕倒,老爸,你可是国家管治安的小头,这么说话,周部长得气晕了,“治安坏点也好,省得你半夜尽惹事,美国法律你是知道的,可别乱来,否则谁也帮不了你。”“老爸,你知道我读书不昨的啊,去哈佛拿不到学位你帮我。”“到哈佛读国际商法,回来到先到上海基层煅炼一两年,然后去中石油,再去商务部,以后的路就是顺着走了,或者能争取到回家的帮助,去发改委,分管外贸体制改革和对外谈判,这就全看你自己的能耐了,那里面全是人精,你自己没分量,给位置也压不住台面。”父亲跟着叹了口气:“回玉是个好姑娘,好媳妇,好多家争着要呢?高家和俞家一直在打她的主意,你倒好……”
七天后,我到了美国,和小回回一起去的。
新故事 永失我爱
本书的写作本意是为了舒缓心情,但现在爱人之爱人真的不是我了,而且也绝没有机会是我了,再写也没有任何的意义,而且这两个月的写作确实是比较痛苦的,因为写不出来,很多想到的内容不敢真的表达出来,我自己都被内心的苦闷给吓倒了。暂停更新,不是永远。在此感谢五雷与gacker等书友的支持,也感谢xianlife,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我醒来了,觉得自己的整个头痛得仿佛裂开,在头脑中仿佛有一列燃烧着的火车在奔驰和怒吼,轰轰轰的发出震荡之声,熊熊烈焰让我如同置身地狱之中。我觉得自己很苦命,刚刚逃出地狱踏上通往天堂的旅途,居然遇上火车翻车,我在苦笑,这不能说是运气不好,因为当我们登上天堂之旅后,我们的一切就是由上帝来决定,也许上帝还要再考验我的真诚,毕竟,我是一个罪人,曾经是。
一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哭,虽然我现在整个身体痛得似乎骨头都散架了,但我还是挣扎着调整自己的姿势,我必须做这件事,当我有了目标之后,头脑似乎清醒了许多,即使是脑袋里还是雷声隆隆,即使我连移动一下手指都觉得麻木,好像我躯体的每个零件都独立了,但我还是不断的调整,我挪动着自己的腿,我感到它似乎断成了几块,我甚至可以清楚的听到一阵嚓嚓的声音,从腿上传出,在我的躯体中四处游走,让我的心脏一阵阵的挛动,我想也许是我的耳朵听错了,我从另一个世界摔下来,把听觉神经摔糊涂了。但我马上制止了自己的欺骗,我赶快向万能之主忏悔:请原谅你的仆人的罪过,自欺之人在此忏悔,我居然想用欺骗自己来减轻痛苦,须知这痛苦是源自您至高无上的惩罚。
我知道这嚓嚓声是什么,那是我断成几截的腿骨在挪动中的摩擦之声,我已经被痛得快要麻木了,我甚至感受不到从腿上传来的到底是不是撕裂躯体般的剧痛。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把自己的身体摆正了,我努力的撑直了腰,我默默的向万能之主,我仁慈的上帝忏悔:
亲爱的上帝,请原谅您的仆人多日未曾向您祈祷,这个可怜的罪人得到您的恩宠,享受您的赐福,他拥有一切美好和光明的生活,但他却为了自己邪恶的欲望而忘记了您的教诲,上帝您是无比的宽容,用您无限的威德与智慧让他得到教义,远离邪恶与贪婪,抛弃黑暗向光明,我要全心的赞美您的恩泽,您把我--曾经的罪人带出了地狱,洗净了我身上和内心的黑暗与污浊,您原谅了一切背叛您的人,也宽恕了犯下无知罪过的我,当我站在天堂之车的门口,感受着它全身的熊熊火焰的巨大的能量之时,我是说不出的兴奋与感激,我清醒的知道,当我穿过裂焰之后,我的罪恶前世都将被焚化,我将赢得新生。
仁慈而万能的上帝,我从未想过我是如此的固执,当我走过末世之火,我已经记不得我是谁了,但在我的眼前还有一个闪光的影子,而且变得越发的清晰,我甚至看到了她的脸,泛着可怕的光彩和无尽的诱惑,她要把我重新引入相思之狱,而我无力抗拒,甚至我还叫出了她的名字--别了,王会鲜。亲爱的上帝,我没有办法履行您赋于我的职责,因为她居然还和我在一列火车上,她已经完全不认识我了,实际上在前世,在相思之狱,在我追求她和为她做任何事的日子里,她也不认识我,但这次我们会相继投入人世,重新开始我们的新生,我会不会还爱上她,噢,全知全能的上帝,救救我,我想现在我已经爱上她了。
全能的上帝,您无所不在,您的教诲永驻我的内心,只有您能拯救我,拯救陷入情天恨海的我,您真挚的仆人,请原谅他的无知,请宽恕他的恋痴,请饶恕他为魔鬼的诱惑而放弃了自己的职责,请接受我的忏悔,指引我以光明之路……
上帝的声音从我的心中传来:可怜的孩子,去吧!下一班转世之车已经到来,你将去火星,开拓全新的时代,你将面对三百六十一个爱的诱惑,如果在三百年后,你还不能忘掉曾经女孩,我将赐福你们,让你们住进冥王的宫殿。但在最后时刻,我,这世界的主人,必须告诫你,你的爱是建立在求不得的基础的,如果你真的在三百年后得到她,也许,你会失望的,但我的赐福不会收回,你们将在寒冷的冥王神殿中朝夕相处,不再面对尘世的纷繁。
噢,感谢全能的上帝,我愿接受您的考验,我想真挚的爱情不会被时间冲散,我相信真心相爱会把片段变成永远,我相信我的世界将充满快乐的心动与光彩,我们会把冥王星变成欢乐之海,在遥远的未来,人们还会传说起我们的故事,他们会说:曾经有个男人,渡过了情天恨海,把心上人的心变作自己灵魂的舞台,与心上人牵手变作自己心灵的期待,他冲破地狱魔鬼的诱惑,他跨越末日之火的烧煅,他对她的爱从未改变,三百年的另一个世界的等待,万千美女坐拥开怀,但他仍清醒的记得他的最爱。当时光到来,当她容颜不再,他仍然吻她,如初爱,羞涩甜蜜乐开怀!
火车又到来,载我向火海,从地球到火星,重塑美丽情怀。我默默的登上火车,望着远处湛蓝色的地球渐渐远去,突然觉得内心一阵阵悸动,我不知道我的心中是否还有对过去的回忆,但我知道,火星的条件很艰苦,无数的琐碎的工作和漫长的时间会把我的内心的忧伤磨平,让我忘掉那个带给我满心伤痕的影子,而火星的美女带着原始的野性与妩媚,还有火星的冰心酒,让人忘记掉所有的烦恼。我感到一阵阵的害怕,五百年是很长的时间,火星又充满了危险,我可能会在那里转世很多代,我可能记住那个甚至不愿记起的名字吗?而且,没有上帝的特批,任何人都不能在火星与地球之间转世……
火车到了,从空中轰然炸开,我觉得自己瞬间变得无穷的巨大,却又非常的渺小,我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充满了整个世界,但又好像是一无所有,飘飘荡荡,无边无际,空旷而死寂的世界,我觉得自己的意识正在恢复,这一发现让我叹气,这样的彻底爆炸都不能让我断开对她的思念,也就是说,我会带着前世的记忆,背上沉重的包袱去面对一个全新的世界。
虚空中的水龙直向我扑来,把我不存在的躯体卷成碎片,看自己化成微尘。之后是无尽的黑暗,当我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僵直着,四周还是黑暗,听不见,看不见,好像也没有任何的意识输入。但我立刻就明白了,我是一个无生命的物体,也许是火星石,熔岩,甚至是天云地风,或者是矿藏深埋,上帝给我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五百年后我会遇到她,我不知道可以用如何的言语来形容 查看完整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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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so 2009-06-08 18:32
《失却江山只为你:千色千寻》作者:瑛瑛(出版书完结)
于是,两日后,频伽大婚,迎娶了巴颖珊。
  那天整个卡拉巴勒嘎孙欢庆了整整一夜,所有的人都在为他们王子祁福。希望他们的王妃能够早日生下小王子。
  “小珊见过叔叔。”新婚第三天,阿莫突然来到了频伽的寝宫,一见前来请安的只有巴颖珊,脸顿时黑沉起来。
  “小珊,你不必害羞,告诉叔叔,你跟频伽成婚至今亲热过吗?”
  “叔叔,”巴颖珊面色羞红,娇嗔道,“您怎么问起这个了?”
  “现在不是害羞的时候,你快说。”阿莫神色一凛,命令道。
  “亲、亲热过。”
  “是吗?”阿莫望着自己娇艳欲滴的侄女,怀疑道,“真的?几次?”巴颖珊的脸更红了,低着头小声道:“王子年轻,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差不多,每晚都会有,有两三次呢。”
  “每晚两三次?”阿莫喘了口气,放心道,“嗯,这还差不多,小珊,你一定要尽快怀上孩子,叔叔需要你生下小王子。你懂吗?越快越好!”
  “是,小珊也想早日怀上王子的骨肉呢!”巴颖珊微笑道。
  当那个令人胆寒的白色身影远去后,巴颖珊才卸下全身的心防,颓然跌坐在地,“早日生下小王子?怎么生?每天想尽办法爬到宫殿的屋檐上去献身吗?王子?王子?频伽……”
  那个炫白色的身影此刻正与誓死追随他的勇士们一起在城郊的冷杉树林中打猎!他真的是个王者,天生的王者!追随着他的人无不仰视着他们心目中真正的王。一股热血冲动在他们年轻勇敢的胸膛盈动着。森林中的百兽也受到这股霸气的侵扰,纷纷逃窜着,企图避开频伽带领下的勇猛之士。
  一时间,苍鹰在高空盘旋,野兽在林中惶恐嚎叫。王者的愤怒,蔓延在整个回纥的上空,激荡回响。
  频伽一身寒气,大步流星走进寝宫。巴颖珊浅笑相迎,他却如同没有看到一般朝书房走去。
  笑容,凝固在脸上,看起来令人悲伤,但还是重新扬起嘴角,朝那个冰冷的身影追逐而去。走到闪烁着一盏孤灯的书房门前,她定定神。转身接过身后宫女手中热腾腾的油茶,推门而入。
  书案前的频伽正在埋头写字,有人进来了,他仿佛置若罔闻一般依然故我。油茶的香气萦绕在他的身边,却也没能让他侧目。
  “殿下,您刚从寒冷之地回来,还是先暖暖胃再写吧。”巴颖珊几乎是半跪在他的身边,手拿着汤匙,想要亲手侍奉频伽喝下油茶。
  许久,膝盖麻了,手举酸了,油茶凉了。那个冰冷的人终于写好了手中的文件,小心翼翼地叠好,放在自己的衣襟里。转过头,望见那张柔美娇嫩的脸,他的唇畔仿佛弯了弯,脸,蓦然冲到她面前对那温热的红唇辗转蹂躏起来。
  “砰”的一声,巴颖珊手中的油茶碗悄然落地,微凉的油茶悉数浸透到自己的皮肤上,竟然灼热滚烫。
  寝宫里,王妃如夜莺般的嗓音发出了娇媚的轻喘呻吟。守在门口的宫女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微笑起来。
  巴颖珊的心跳动非常,简直快要令自己昏死过去。可是寂静中,另一个人的心跳却是平稳有力,丝毫没有紊乱的迹象。
  双唇分开的一刹,频伽迅速抽离。巴颖珊环在他颈项的双臂失去了依靠,整个人瘫软在地上。过了许久,她才重新有了说话的能力,“殿下,这油茶都洒了,臣妾再去给您盛一碗。”
  “等一下。”冰冷的声音唤住了她的脚步,惊喜地转过头望着她的王子。可是他接下来说的话却更是彻骨的冰寒,“这个月月末,御医会宣布你怀有身孕。届时,你去央求你叔叔为你举行宴会庆祝,务必要把他所有的亲信全部请来道贺。这段时间,你的戏演得很好,接着演下去!”那对能令所有人失神的蓝眸终于看了她一眼,却是在这样的命令下。
  演戏?巴颖珊苦笑着,刚才还滚烫的肌肤瞬间冰冷,唇上残留的温度也一点点消散。就这样吗?新婚之夜的一个拥抱,使得她心甘情愿地欺骗自己的叔叔。书房中的一个热吻,代价是扮演一个怀孕的幸福王妃!那么如果没有了叔叔,她巴颖珊还有什么是可以拿来与频伽交换的?如果没有了交换的价值,他还会不会再看自己一眼?
  再看向书桌前的男人,他已经重新低垂着头,看着手中的卷宗。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臣妾知道了。”转过身,麻木地走出书房。外面明亮的灯光照射下,巴颖珊年轻明媚的容颜竟似苍老许多,暗淡无光。
  长安,佑仪宫。
  从午睡结束后,玄宗皇帝就来到了佑仪宫,在书房里看奏折接见大臣们。一有闲暇了,就会走到千寻身边,用那把老旧的鱼牙梳子为千寻梳发。每次,千寻都会抬起小脸,朝玄宗递去一个撒娇的微笑。然而在垂下头的瞬间,眼眸中总是会闪过一丝厌恶与抗拒。
  杨国忠手中抱着一摞奏折,急匆匆地朝玄宗走来。穿过书房的珠帘,定睛望去:唐玄宗一脸宠溺地盯着千寻栗色的卷发,小心翼翼地梳理着。
  傻妹妹!你的恩宠就快要被这个女人抢走了!居然还跟我说没什么?这女人现在完全不记得频伽王子了,这一定是高力士使的手段。就像十年前对付几乎要发狂的你一样!哼,高力士,你真是一条喂不熟的狗啊!
  心思飞速转动着,动作上可是毫不迟疑,“回禀皇上,这是刚刚又送上来的折子,请皇上过目!”说完,将怀中的奏折悉数放在了桌案上。
  玄宗皇帝放下了鱼牙梳子,摸了摸千寻泛着香气的卷发。这才走到书案前看了起来。
  千寻依旧故我,安静地临着王维为自己写的书帖:愿君多采撷……
  看着看着,一个折子吸引了玄宗的注意,他若有所思地望了望千寻,轻声念道:“回纥王子与王上陷入昏迷后奉王后懿旨与国师阿莫的侄女巴颖珊成婚……”
  千寻刚好写到此物最相思的相字,手一抖,却像是写坏了,遂将手中毛笔一丢,气得说道:“陛下,这毛笔不好使,还有没有更好的?”“更好的?”玄宗瞧瞧自己的桌案,拿起御笔递给她,“用朕的御笔练吧!保证你的字突飞猛进。”
  千寻一脸的灿烂,接过御笔笑说:“真的吗?好,我就试试看!”说完,将那写坏的宣纸团成一团扔出了老远。紧接着她又换上一张,认真地临了起来。
  见千寻一切如常,玄宗放下心来,问道:“杨国忠,上次你跟朕说过请回纥援军,朕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妥。如果朕估计得没错,回纥恐怕很快会有一场内乱。他们自己还自顾不暇,哪里还有外援的能力。而且回纥人奸诈狡猾,绝不会无缘无故地帮助他国。还是再看看吧,等着高仙芝的好消息。”
  “是,陛下。”
  “李嗣业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回禀陛下,李将军果然能力非常。不过短短几日就已经将朔方、河西、陇右三地的战马情况写了详细的奏折上报朝廷。臣已经做出安排了,很快就能够把前方战马的缺少补齐!”
  “好!另外,回纥的战马还要再买一些,你去跟回纥商会的扎木合联系。探探他的口风。现在是非常时期,那些讨价还价的小人伎俩还是不要使了,让人瞧着笑话。你确定那批十匹丝绸一匹的战马没有问题?”玄宗顿了顿,有些疑虑,“郭子仪在朝堂上跟朕要那匹战马,朕并非不想给。而是想起那件事办得不太稳妥,不敢给啊!”
  “陛下!”杨国忠急忙跪下了,“陛下,那匹战马不会有问题的,臣已经找人测试过,全部是一等一的好马。陛下的担心臣也不是没有想过,臣一直派人监视着扎木合,发现自从战马交易事件后,他就与频伽交恶再也没有来往过。频伽离开长安的时候,所有回纥有头脸的人物都前来相送,唯独没有他。所以,臣想这个频伽也不过是一个多情的王子。这匹战马,陛下完全不用担心。”说完,杨国忠瞄了一眼千寻。
  那个人仍在认真练字,笔法越来越娴熟了。
  “夫人,您该进药了。”如影随形的鬼魅声音在耳边扬起。
  千寻停下笔,望了望玄宗。他仿佛没有听到的样子,仍在认真批阅奏折。她笑了,垂下眼帘,将浓黑的汤药一饮而尽。
  这晚,玄宗皇帝快入夜了才离开,急得黛螺在屏风后直跺脚。
  终于巴望着那个明***的身影消失在宫门转角,黛螺急忙忙地走上前,望着千寻手边像小山一般高的宣纸,问道:“怎么办?今天的药怕是吐出来也没用了?”
  谁料她的话音刚落,千寻“哇”的一声呕吐起来,她身子剧烈地抖动着,几乎要将腹中所有的东西倾吐而出。
  “千寻,千寻。”黛螺惊慌地叫着,“怎么了?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自己吐出来了?啊?”
  千寻摇摇晃晃地望着她,苦笑着,“这是我最满意的一张,别忘了送到烤白薯那里。”纤细的手指夹着一张宣纸,那上面,工整地抄写着《相思》,“我没事,不要惊动皇上。”勉强说完,千寻昏了过去,额上,遍布着密密麻麻的汗珠。
  “天,千寻,你在发热?怎么这么烫?”黛螺慌慌张张地扶起千寻,朝床榻走去。
  指端的宣纸遗落在地,幽静地躺在冰冷光滑的地板上。
  西市,拜占庭。
  高大飞正在跟媳妇儿逗趣,他一会儿冲着媳妇傻乐,一会儿对着媳妇儿的肚子喃喃自语,可把大飞媳妇给哄高兴了。
  此时拜占庭里面客人稀少,大约是受了战乱的影响吧,人们都失去了喝酒的心情。偶尔有几桌客人,无不是一边饮酒一点大骂安禄山的。
  高大飞也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这店也不是自己拿钱开的,现在能赚多少就是多少,只要够活命就行了!所以,他倒也乐得清闲,整日跟在媳妇儿后面,屁颠儿屁颠儿的。
  忽然,客人们中间一阵骚乱,大家都在窃窃私语着什么。
  高大飞朝门口望去,笑容很快就僵在脸上。当下苦着脸,朝媳妇儿说道:“媳妇儿啊,等一会儿别管她说什么你都不要相信啊,大飞心里可是只有你一个!”话是这么说,可是当门口那个风情万种的身影朝自己走来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飞飞啊!”黛螺一身宫衫,胸前一对如玉的高耸乳房几乎快要跳了出来,硬是惊倒了一片窥视的目光。
  高大飞的口水越来越多了,开始顺着嘴角流淌。不知不觉中,被他紧紧握着的媳妇儿的手轻轻抽离却没有什么反应。老兄,你今晚又惨了!
  黛螺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好像又回到了原来。只见她紧紧地贴在高大飞身上,一只手不老实地伸向男人的敏感处,忽重忽缓地抚弄着。高大飞也是个没有抵抗力的老实人,很快就有了反应。脸涨得如茄子般紫红,呼吸急促浑浊。
  “飞飞。”她轻喊着。
  “干、干吗?”
  “老规矩,去对面买些烤白薯。”说完,手上用力挤了一下。
  “啊!”高大飞哪里抵得过黛螺身经百战的技巧,就这几下子,下身就溃不成军泻了一摊。傻愣了一会儿,才在黛螺冰冷的眼神中清醒过来,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哼,男人,这就是男人!下半身思考的动物!”黛螺冷笑着,心里想起佑仪宫那个挣扎在病痛中的零落身影,心,更凉了。
  男人,还不都是一样?不论是王子还是平民,爱情,都是碰碰嘴皮子的事儿。绝不会像女人那般痴傻,就算是想不起他了,却还是坚守着心底的那一抹相思。
  高大飞今天没有偷懒,他一直站在火炉旁,等着摊主将白薯全部装好。
  “给你钱。”又是一个精致的钱袋。
  摊主面无表情地接过钱袋,若有所思地望着拜占庭里那个风情万种的身影。
  “喏,给你。”高大飞不敢看黛螺,生怕一看之下,自己又会陷入那绝世的娇艳中。
  “高大飞,去安慰安慰你媳妇儿吧。我看,她好像气得快要昏过去了。”黛螺接过烤白薯,讥讽道。
  媳妇儿?天啊!媳妇儿!他孩子的娘!刚才她一定气死了。高大飞这才清醒过来,朝里屋跑去。心里哀号着:佛祖啊!让这两个女人离我远一点吧。
  于是,在长安西市,一整夜,人们都能够听到一个被施暴的男子没有格调的哀嚎。
  佑仪宫。
  “你回来了?夫人的情况还是没有好,她说什么也不让奴才去请御医,就等着你回来呢。”寝宫门口,边令城焦急地说道。
  “皇帝今天来过了吗?”
  “没有,今天军务繁忙,一直没有时间过来。”
  “这样,那我先进去。”黛螺推开宫门,急匆匆地走进去。
  床榻上,千寻的脸殷红殷红的,闪烁着病态的诱惑。她的发丝湿漉漉的,沾在脸颊上。闻到那股熟悉的烤白薯味道,她挣扎着张开了眼睛,望着焦急走来的黛螺,唇边淡淡微笑。
  “我没有力气了,黛螺,你帮我热一下吧?”
  “还用你说吗?”黛螺命人送来火炉,就坐在千寻的身边,仔细地切着,烤着。
  大约切了三四个,黛螺眼前一亮,抽出一个沾着薯泥的纸团递到了千寻手中。
  急忙忙的用汗湿的双手打开纸团,黑眸中闪过一道惊喜的亮光。
  “黛螺。”看完后,她递给黛螺,眼看着那纸团化作一缕青烟。
  她闭上双眼昏睡过去,唇边带着一抹了然的微笑。纸团上的字迹,此刻已经全部印在了她的脑海里,反复地重放着:戴红帽子的女妖。你忘记我了?真的忘记我了?怎么可能!频伽不会相信!知道吗?在返回回纥的途中,我第一次得知了你的下落。那一刻,我拿起弓箭,让自己的思念穿透云层,穿透时空,直达你的心田。我知道你没有忘记我,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如同我永远也无法忘记你一样。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好好活着。记住,我要你,只要你!我不管什么皇帝后宫,只要你好好的。在我心目中,你平安无事就是一切。其他的我都不在乎!等我,等我慢慢帮你回忆起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幸福啊,从眼角滑落。
  千寻燥热的身子好像清凉了许多,她伸出湿漉漉的手臂,对黛螺说道:“吩咐下去,我要沐浴。”
  “这怎么行?你还烧着呢!这大冷天的,要是更严重了怎么办?”千寻笑着摇摇头,拉起黛螺的手放在自己的额际,“你看,已经不热了。”
  真的呢,额间的汗珠已经不再渗出,体温已经下降了。
  今儿个是除夕。
  大明宫麟德殿很久都没有热闹过了。
  今天早早的,李龟年就带着一众宫廷乐师来到麟德殿,一遍遍地演习晚上要奏的乐曲。那是贯休写的一首《寿春节进》,李龟年瞧着圣上最近不怎么畅快,就翻到了这首诗用心地谱了曲,想着能够博皇帝一笑就好。
  玄宗今天特意换上了一身红衣,在贵妃娘娘的陪伴下笑着走了进来。公主、王子、妃嫔们见状纷纷放下心来,按照品阶依次对着皇帝说着好听话。
  今天是一场喜庆的家宴,玄宗站在高处,手上端着椒柏酒,笑着说道:“最近因为朝堂上乱七八糟的事情,咱们一家人很久都没有聚过了。今天,朕很高兴,众爱妃和孩子们放下一切拘礼,尽情地欢笑吧。来,我们共同举杯饮下椒柏酒,保佑我皇室身体健康,百病皆除。”
  “谢陛下。”
  “谢父王。”
  众人相视而笑,纷纷举杯一饮而尽。
  接下来,就是吃五辛盘了。所谓五辛盘,就是将大蒜、小蒜、韭菜、芸苔、胡荽等五种辛香之物拼在一起吃,意在散发五脏之气。寒尽春来,正是易患感冒的时候。用五辛来疏通脏气,发散表汗,对于预防时疫流感。
  千寻吃惊地望着一众皇族贵胄眼都不眨一下吃掉五辛盘中的食物,皱着眉将盘子推得老远。
  “怎么了,千寻丫头?这可都是好东西啊!”玄宗看到千寻皱眉,了然笑道。
  “千寻还是不吃了,这些都是千寻最怕的东西。”她一脸的嫌恶,捂着鼻子,试图让大殿之上弥漫的辛气不要窜入鼻中。
  玄宗愣住了,那个永远高贵完美的女人与千寻叠在了一起,正在对他皱眉瞪眼睛,“隆基,你吃吧!你吃了这难闻的东西,姑母以后再也不跟你说话了!”
  “姑母,隆基不吃就是了。”
  “不想吃,那就不要吃了。”玄宗怔忡说道。
  真的可以吗?一听这话,立刻就有几个嫔妃推开了眼前的五辛盘,端起桃汤喝了起来,想要压住那股辛气。
  “千寻丫头,过来,坐到朕身边。”玄宗皇帝拍拍自己的龙椅,身子向一边挪了挪。
  千寻愣了一下,随即站起身坐了上去,挨着玄宗的一侧身子感觉到一股紧绷的热情。
  下面坐着的妃子们仿佛早已经习惯了,她们倒是望了望就坐在皇帝不远处的杨贵妃,眼神中一派的心满意足。终于啊,你也会尝到这样的滋味。
  来到这个奇异的世界已经半年多了,千寻身上的松节油味道已经消散了许多,与宫中常用的苏合香混在一起,弥漫着一种说不上来的独有味道。
  玄宗长满皱纹的手缓缓朝她卷发上抚去,内心中,挣扎起来。
  朕是皇帝,朕一手开创了开元盛世,难道,朕不能拥有这个女人吗?
  是啊,唐玄宗有什么好怕的,儿媳妇都被他占为己有了,更何况是一个并未婚嫁的女人!自己有必要为了已经远嫁回纥的妹妹和她心爱的儿子委屈自己吗?就任凭这样一个总令自己内心平静、幸福的女子从手中溜走?
  心念至此,流连在卷发丛中的手指便已经滑落到那纤细的腰间,紧攥着。
  千寻双目紧紧地瞠着,竭尽全力才没有让自己的表情流露出更多的情绪。因为,高力士就像是一只鹰隼,总是牢牢地盯着她的每一个表情。尤其是在边令城被任命为监军之后,那汤药,几乎都是高力士亲自端来的。并且每次用药后都不曾离开,硬是东拉西扯地跟千寻说半天话才会走。
  怎么办?千寻垂下眼帘,故作娇羞状。心里却是惊恐一片:他终于要打破现在这种平衡了吗?
  杨贵妃担心地望了望玄宗横在千寻腰际的手臂,眼底一片清明。
  “陛下。”李龟年站了出来,恭敬说道,“龟年不才,最近新作了首乐曲,想要给陛下助助兴,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心意已决,玄宗皇帝心情大为舒畅,笑着说:“好啊,让朕听听李龟年的新作!”
  乐队开始演奏,恢弘的编钟箜篌展开音响,那首《寿春节进》在华丽中展开。一众衣饰繁复的舞者包围下,歌者扬声唱着:圣运关天纪,龙飞古帝基。振摇三蜀地,耸发万年枝。
  玄宗皇帝佳人在怀。子孙满堂,听着这首极为顺耳的新曲,满脸的自在满足。此刻,什么安禄山,什么战乱,统统从脑子里面消失殆尽。他,还是泱泱大唐的帝王;他,还身强力壮;他,还有能力去征服一个女人。想到此,当真是得意地笑开了怀。
  杨国忠弯着腰,悄无声息地走进麟德殿,他眼瞅着皇帝笑得眉眼绽放,像是晃了晃头,转身向要出去。
  “咦,宰相大人也来了?哈哈哈哈,怎么,自己家的除夕不热闹,要来朕这里沾沾喜气吗?来人,赐坐!”
  那杨国忠没想到会被玄宗皇帝看到,一时窘迫,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呆立在那里竟像是丢了魂。
  “怎么,让你做你就坐啊!堂堂的宰相大人,朕的国舅爷,这会子扭捏什么!”
  “陛下。”杨贵妃轻轻唤了一声,转而望着自己的哥哥说道,“我哥哥这副样子,怕是有什么非说不可难言之隐吧?”
  到底还是她了解自己的哥哥,杨国忠抬起头飞快地望了一眼杨贵妃,紧接着又低下头去。
  “是吗?杨国忠,你来这里究竟是为了何事?难道是前方有什么消息了?”玄宗拦着千寻的手渐渐放下,言语中竟然有些恐惧,“究竟何事,快讲!”
  “是,是。”杨国忠猛地跪在地上,低头说道,“陛下,臣实在不愿意在这个时候打搅到您,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快说啊!”玄宗皇帝大怒。
  “陛下,前方传来消息,说、说是,那个安禄山、在洛阳,称、称帝了!”
  “什么?”玄宗一下子从龙椅上站了起来,手中的桃汤碗掉在了地上,一直滚到了高台下的歌者面前。滴溜溜转了半天才停了下来。
  “还、还有。”杨国忠几乎都要窒息了,却不得不说道,“回禀陛下,史思明叛乱了,三天前,他攻陷了常山,颜杲卿被俘!”
  这次,玄宗没有了站起身的力气,他瘫软下去,跌倒在了千寻的怀中。
  “陛下!”
  “皇上!”
  “父王!”
  大殿之上,一时间乱作一团,人们各自戚戚然望着不可一世的唐玄宗,望着那个躺在千寻怀中的红色身影。未来,开始变得没有那么阳光。或许,好日子离他们越来越远了。
  公元756年一月,安禄山在洛阳登基,自称大燕皇帝。
  唐玄宗的骄傲,再也无法恢复原状了!从此,大唐变成了一个香喷喷,肥腻腻的肥肉,谁都想趁此乱世分走一块。
  安禄山或许不知道,他的称帝,挽救了一个差点就被大灰狼吞掉的小红帽。
  世间的一切,就是这么奇怪!就是这么冥冥注定!
  23 冷血灰蒙
  刚才还如片片鹅毛般的雪花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碎碎的冰渣子,噼里啪啦地刺到脸上,生生的疼。
  千寻缩在自己的雪貂皮大衣中,低着头盯着脚上穿的毛冠鹿靴子。那是来自桂州的土贡,价值昂贵无比。穿着它,脚丫子在鞋壳里自由自在、呼吸顺畅,踩在厚厚的雪地里,弹性十足,不沾片雪。
  在她孤零的脚印前方,是一团正在移动的,乱得不能再乱的脚印。那是大家七手八脚抬着玄宗一路朝寝宫跑去的痕迹。已再不复往日的优雅气质,如同一群热锅上的蚂蚁。
  此刻,没有人注意到她的慢吞吞和满脸的淡淡笑容,若不是个个宫殿的门口都是重兵把守。她真想就这样晃晃悠悠地从宫门走出去,走到长安的大街上,走到一个叫卡拉巴勒嘎孙的地方!
  安禄山?不论你是谁,你都是千寻要感谢的人了。掖在裘皮里面的双手情不自禁地环了环纤细的腰肢,那上面曾被袭扰的灼热不适终于退去,换上了舒适的温热。
  站在皇帝寝宫与佑仪宫的分岔口,千寻歪着脑袋左右望着,直到一个冰冷的雪渣钻进脖子,才猛地打起精神顺着纷乱脚印走去。
  刚走进寝宫,就听见幽暗角落里,一个苍老的声音飘进耳朵:“……陛下身子硬朗,不会有什么大碍。只是……”
  “只是什么?”焦急的声音尖亮尖亮的,是高力士。
  “只是这最少半年之内不要行房事。尤其是那些药……”
  “知道了,”高力士抬手一挥,说道,“你速去用药吧。”
  那御医低着头转身离去,直撞进千寻的怀中。仓皇一瞥,见是千寻冷冰冰地站在面前,心里“咯噔”一下,吓得面色发白。难道刚才的话她都听到了?天,会不会恨死自己了。
  千寻的眸子漆黑乌亮的,直勾勾地望着御医白花花的眉须。一直到他身上惊得一身冷汗,千寻才一个转身,朝寝宫走去。长廊里,红色丝绸宫灯投射出玄妙的柔软光线,把嘴角上弯的弧线打得柔软魅惑。
  玄宗病倒了。在除夕之夜,在他刚刚下定决心顺遂自己欲念的时候他的江山同时出现了两个皇帝!
  恍惚中,他仿佛又看到了一身素服的太平远远地望着他,对他招着手。
  “千寻,千寻。”他睁开眼喊着。双手伸向冰冷的空气。
  “我在这儿,陛下。”千寻适时出现,握住了那一对干枯褶皱。
  “丫头,你不要走。”
  “好,我不走。”
  “不要走,不要走,不走,不要留我一个人在这里……”
  玄宗昏沉过去,其他惊慌失措跟过来的人眼见没有自己存在的必要,便静悄悄地退了出去。临走的时候,圆润如玉的手指轻轻地在千寻肩上拍了拍。
  明黄闪亮的纱幔锦被包裹中,玄宗如同脆弱的婴孩,死死地攥着千寻的手,像是溺水之人抓到了一根枯木。
  卡拉巴勒嘎孙,皇城。
  当玄宗皇帝度过了他一生中最难挨的除夕夜后,回纥迎来了近五年多以来都不曾有过的狂欢。所有的人都欣喜若狂,就连一向教规严明的摩尼教众也在阿莫的默许下,欢庆饮酒。所有的一切,只为庆贺他们明媚高贵的王妃身怀王室血脉。
  王上专宠王后,自从二十六年前频伽诞生后,再没有一个新王室成员诞生过。除了在迎娶咸安以前,一个身份低微的婢女诞下的那个无人问津的男婴。
  那个枯小瘦弱的男婴甚至都没有能见过他的父亲,就与她的母亲被冷落在王城的角落。他应该算是频伽的哥哥,一个长了灰色眼眸的侏儒!他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可是他宁愿自己不知道。因为那是一种无穷无尽的、从一出生就注定的悲哀!或许是他的悲哀太沉重了,所以上天给了他一对无情冷血的灰眸!
  此刻,阴暗冰冷的破旧宫殿中,灰眸正对着他从未见过的如深海般幽深的蓝眸。
  “你是谁?”
  “我,就是你!”
  “你是我?”侏儒生硬地问着。长时间没有人跟他说话,使得他的语言表达逻辑有些混乱。
  “你和我是同一个人,哥哥!”频伽一身炫白,白得几乎都要与飞扬进破旧宫殿的飘扬白雪中。那一对闪亮着蓝色光芒的眸子中柔情漫漫,悄无声息地包裹着衣衫褴褛的侏儒。而后缓缓蹲下身子,拥着早已化作孤独了百万年的冰冷石雕,浅浅地、浓浓地唤着:“哥哥……”
  他是谁?侏儒浑身上下都失去了意识,在那宽阔温暖的胸膛里一点点地融化。为什么?自己明明看不到世间的所有颜色,却能够看得到这个人亮如星辰的蓝色眼眸。他不知道那究竟应该被称作什么颜色。但是,却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想要摄取温暖。这个人,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阿末香气。他究竟是谁?他说,我是他的哥哥?“哥是我?”好半天,他才愣愣地问道。
  “阿做,阿做……”宫殿的尽头,一个衰老的声音生生地唤着。
  “娘?”阿做一把推开频伽的怀抱,头也不回地朝声音传出的地方奔去。
  这里,曾经是一座寝宫,现在仍然是一座寝宫,一座不似人间的地域寝宫。
  高悬在廊柱间的曾经华丽无比的垂幔被光阴撕裂成条,被灌入的北风吹得七零八落。从地面奔跑而过的阿做荡起了飘荡的灰尘,在他身后久久萦绕不去。
  “滚!杀、杀死,死滚!”看不到的黑暗里,只听到一阵阵老鼠惨叫的声音。
  频伽走上前,擦亮一个火折子,这才看到阿做短小的双手中紧攥着早已丧命的老鼠泥。细长的尾巴一滴一滴流着殷红的血滴,滴落在一个早已腐朽的雕花木床上。那里,一个如鬼魅般的女子气若游丝,拼命地喘着微弱的气息。
  她的身边,放着一碟子喜饼,为了庆贺王妃有孕而特制的喜饼。想来,这一碟子喜饼就是那两只老鼠丧命的罪魁祸首了。
  阿做丢开手中的老鼠,双手拼命地想要在破烂的衣服上蹭去血迹,却是怎么也蹭不掉,“娘,脏阿做,脏啊,娘,娘。”凄风寒冷中,阿做越是想要摸摸自己的娘,越是擦不去那满手的血污,记得他硕大的圆形脑袋上渗着一粒粒的汗珠。
  频伽走上前,拿出腰间的一个酒壶,对准他的手冲刷下去,然后拉起自己炫白的衣襟仔细地擦拭着。终于,阿做的手干净了,不见一丝污秽。
  “娘。”终于,阿做环住母亲的腰,欢欢喜喜地缩在母亲怀中,灰眸死死地盯着母亲急促的鼻息,怯怯问道,“娘,痛?”
  那个女子终于开了口,声声唤着:“王上,王上,您不来看看我吗?不来看看阿做吗?”而后突然又满脸仓皇地喊,“不!不要来!不要看到阿做!我们是鬼,我们是鬼!”
  “谁说你们是鬼的?”频伽来到她的身边,抚摸着她的额头,摇头笑道。
  “王、王上,是你?是你?你来看我了,来看阿做了?”
  “谁说他叫阿做?本王早就给他取了名字,叫伽陵。怎么样?你觉得好听吗?喜欢吗?”
  “伽陵?伽陵?”那女子突然间狂喜起来,面目浮上了接近死亡的红晕,“陛下!您叫他伽陵?伽陵,频伽。伽陵,频伽。伽陵,频伽……”她反复地念叨着,脸色越来越红,红得火烫,“阿做,”她伸出手拉起阿做的手,与频伽的紧紧抓在一起,说道,“从今天起,你不叫阿做,你叫伽陵,伽陵!记住了吗孩子?”
  伽陵早已傻了,望着自己的母亲一个劲儿地点头,“娘,知了。知了,娘。”
  女人的呼吸越来越急了,她的前胸剧烈地颤动着,额头高高抬起,紧贴着频伽温暖的手指,“王上,王上,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终于,一抹满足的微笑凝固在了干涸枯萎的唇边,成为永恒。那哀怨凄苦的魂魄快乐飞出被岁月磨折的身体,奔向广袤的冰冻草原。
  “娘,笑娘?笑娘?”伽陵望着母亲欢乐的容颜,惊喜地唤着,他转过头,望着频伽狂喜道,“笑,娘,笑笑,娘笑!”
  “是的,你娘笑起来很美!”
  “你是……”
  “我是频伽,你是伽陵。我们是兄弟,哥哥!”频伽紧握着他的手,毋庸置疑地说。
  “伽陵,频伽,兄弟?我是哥哥?你是弟?”
  “是的!”频伽将他紧紧拥进怀中,手掌拍着他的后背,喊道,“我们是兄弟!”
  “今天可真冷啊!”巴颖珊端坐在华丽的镜前,望着完美无缺的容颜。
  这是一张经得起强光突然间照射的脸,处子的纯真与女人的妩媚同时并存其上,看起来美好无限。怎样的浓妆淡抹总相宜啊!这样的一张容颜,竟要永远与寂寞相伴吗?
  “王妃,您可真好看!”一旁的侍女一边为她擦着蜜粉,一边由衷地感叹着。
  好看?这样一张脸,在王子眼中如同透明。真的好看吗?那么为什么无法令那一双时而阴郁时而温柔时而冷酷时而魅惑的蓝眸流连?那双眼在穿透她之后,究竟在哪里休憩?竟是那样罕见的眷恋心碎?
  是一个女人吗?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是一个美到何种程度的女人?
  “王妃,时候差不多了,大家都等着您呢!”
  “王子到了吗?”她幽幽地问。
  “王子很快也会到的。”侍女愣了一下,回道。
  “是吗?”
  “当然了,再过不久,王妃可是要为王子生下小王子的。他此刻一定是高兴坏了!”
  小王子?巴颖珊对着镜子扬起笑容,终于站起身子,高昂着头,缓步走出寝宫。
  她是王妃,频伽的妻子!
  不论今晚的宴会多么的荒唐可笑。也不论王子这样做有何目的。她都要做一个称职的、“身怀有孕”的幸福王妃,即便是频伽的目光总是穿透她不知看到了谁。为了那短暂而心悸的穿透,她也要努力争取。
  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当她孤零零地在空荡的王子位旁边坐到心都快碎了的时候,那股淡淡的阿末香气飘了进来,刺透了满室的酒气直达她的鼻息。
  是他,她的神癨,没有别的女人,没有!他走进来,旁若无人地走进来,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震慑了所有人的光芒,望着她,填补了那个空位。而后,他亲手端起酒杯,冲着她说道:“王妃,辛苦了。”
  巴颖珊都快要溺死在他的蓝色温柔中了,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远处的阿莫望着这一切,心满意足地笑着。那可怕的鹰钩鼻竟然也因此而柔和了些,失去了部分可怕的阴冷。
  今晚,王后阿莫的亲信系数到场。他们纷纷献上了自己搜寻到的最珍贵的宝物。用世界上最好听的语言赞美着即将出世的小王子。这是他们表示衷心的绝佳机会,自然谁都不愿错过。
  王后站了起来,示意众人安静。而后,优雅地举起手中的水晶杯,晃动着其中炫紫剔透的血液说道:“今晚,我们将要用最快乐最期盼的心情欢迎王室的新成员。回纥上下,都会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给他,他是我们回纥未来的希望与骄傲,让我们共同举杯,祝贺王子与王妃!”
  众人纷纷站起,高举酒杯说道:“祝贺王子与王妃!”
  “慢着!”频伽走到高台上,对咸安笑说,“母后,您说错了!”
  咸安双眉一簇,问道:“怎么错了?”
  “各位!”频伽转过身对着众人沉声道,“今天,我们的确要用最快乐最期盼的心情欢迎王室成员!但是,不仅仅要恭喜我和王妃,还要恭喜母后,恭喜父王!”
  地下一个人反应倒是很快,急忙说道;“王子孝心可感上天啊!”“是啊!”
  “王子孝顺啊!”众人一阵溜须拍马、大声附和。
  “恭喜父王母后!”频伽突然一声暴喝,打断了满室的嘈杂。咸安听他一直提起王上,面色很不好看。却也不能表示什么,只得站在那里听着频伽说:“今天,王室的新成员已经来了!他就是我的哥哥——伽陵!”
  宫殿内,再听不到一丁点声音。突然间,呼啸的北风好像穿透了豪华的宫墙,刺骨的冰雪仿佛钻进了血液。到处是一片冰冷的死寂。
  “你、你说什么?”咸安终于张开了嘴,难以置信地问道。
  “我说,我的哥哥来了,母后!”他对着紧闭的殿门喊道,“哥哥,你进来吧!”
  “吱扭”,殿门缓缓打开,衣衫褴褛的伽陵惶恐伽走了进来,眼望着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的这些华丽的,有尊严的贵族,短小粗壮的身子在众人俯视下瑟瑟发抖。
  那是谁?那个如同仙子的美女?
  “谁、谁?”他站在巴颖珊的面前,嘴唇颤抖着,问道。
  “他是王妃!”频伽淡淡地说,“你的王妃!”
  “什么?”咸安杏目圆瞠,对着频伽扬起手掌。
  “母后!”频伽一把攥住她的手腕,沉声道,“您的把戏该收场了。”
  冬天,真的来了。每个客人面前摆着的精致喜饼已经放凉,渐渐失去了香甜的味道。
  这场雪,究竟什么时候才停?
  长安已经有十年没有遇到过这么凶猛的雪了。一片片、一团团劈头盖脸伽下,快要让人没有喘息的余地。
  战乱、过年、大雪,使得繁华的西市一片宁静、索然,那熟悉的吆喝声,操着外国口音的说话声,人们成交后的泛红光晕,包子铺、馄饨铺、豆腐脑、红梨汤、冰糖葫芦散发出来的热气和香气,一切一切,都消失无影踪。就连拜占庭门前的那个白薯摊子今天也没有出现。那股泛着糊味儿的甜香还真是令人怀念。
  高大飞百无聊赖伽坐在台阶上,正在诧异那个风雨无阻的白薯摊子为什么不做生意了。记得在除夕的时候,摊主还是正常伽摆着摊子,虽然,那天他没有等来一个客人。
  正想着,远远伽听到马车车轮碾过厚重雪地的声音。由于雪深过膝,那匹马走起来非常辛苦,速度自然也慢下很多。
  好半天,高大飞才看清了马车的样子。这可真是一辆破得要死的马车。那马每往前艰难的走一步,身后的车厢就会“吱扭吱扭”、“嘎吱嘎吱”、“噼噼啦啦”响个不停。头顶上,压了一层厚重的雪,四个对角都长出了长长的冰棱,反倒成了车厢的天然装饰。车厢四周的缝隙有大有小,锈迹斑驳的钉子纷纷钻了出来。窗子更是岌岌可危了,却还好,从车厢里面伸出了一只手,牢牢地抓住了马上就要脱落的破旧木窗。
  从高大飞面前缓缓驶过的时候,清楚地听到里面的人在说话。
  “窗子反正也快要掉了,你扒着它做什么?”
  “不行,今天的雪太大了,一定要关上窗子才行。”
  “你、你还真是个死脑筋。”……
  马车渐行渐远,消失在漫天飞舞的迷茫中。高大飞呆坐着,脸上乐呵呵的,“哈哈,我还以为自己是个死脑筋,原来还有比我的脑筋更死的。不过,刚才这对话听起来怎么这么熟悉?好像以前听过似的。”
  马车车厢内。
  “刚才那里就是你每天卖烤白薯的地方?”扎木合问道。
  “嗯,那里是千寻***画过画的地方,她一定不会忘。所以我每天都守在那里,等着千寻***跟我联系。果然,过了一个多月她就来了。”茶壶盖脸上轻松一片,问道,“扎木合大人在宫里走动得怎么样了?现在王子登基,国内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眼下最让他牵挂的就是千寻***了。”
  “频伽王子,不,现在应该称作王上了。王上隐藏得真深啊!当初为了骗过杨国忠,连我也要隐瞒,真是气得老夫一夜之间苍老许多啊!昆奴,国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大人,您还记不记得在频伽王子出生前六个月,曾有一个婢女诞下一个残疾男婴。”
  “嗯,这件事老夫略有耳闻。他们母子两个在冷宫里自生自灭,好像老王上从来没有看过他们。”
  “那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伽陵王了,大人见到他可要尊敬才是。”
  “伽陵王?是王上封的?”
  “是,伽陵王助王上在欢庆宴上全歼王后和国师一党,如此大功,又是王上的亲哥哥,自然当得起王爷的封号了。”
  “什么?他不是一个侏儒吗?”
  “又如何?难挡他天生神力,武功高强的大内侍卫也难以近了他的身,刚硬的尖刀在他手中如同树枝。真是不可想象。”茶壶盖眼前浮现出血腥、诡异的画面:一个浑身鲜血的侏儒,面对拼死一搏的对手毫无惧意,出手直达咽喉要害,锋利的弯刀朝他刺来,他伸出手就揉成一团丢在地上。所有的人都肝胆俱裂,魂飞魄散,他却如同死神,踏过所有频伽决意不留的尸体。好一会儿,茶壶盖眨眨眼睛,又说道,“王上终是王上啊!谁又能想到这么多年来,他默默伽关注着自己的侏儒哥哥?任凭阿莫算得再精明,王后把所有的兵权都牢牢掌握,却也敌不过王上用心去交换忠诚。”就如同他对频伽一样。
  “老王上现在如何?”
  “王上已经令所有御医尽力治疗了,希望老王上还有清醒过来的时候。现在想想,老王上还真是有先见之明啊!若不是秘密将传位诏书交给王上,那天就算王上有王爷的帮助,也难以赢得民心!现在好了,王后被软禁,国师已诛,回纥又能恢复以往的平静了。”
  “对了。”扎木合突然睁大眼睛,很八卦地问,“那巴颖珊不是阿莫的侄女吗?总不能让她做我们回纥的王后吧?”
  茶壶盖没好气地盯了他一眼,“王后?要不是为了回纥的王后我能在这里天天买烤白薯吗?巴颖珊,她现在还是王妃。只不过,是伽陵王的王妃!这样的结果,也算是她的造化了。”
  “什么?巴颖珊改嫁给伽陵王了?”扎木合眼睛突然睁得大大的,不会吧?那个据称回纥最美丽的女子居然嫁给了一个侏儒?
  “啪嗒”一声,茶壶盖一个愣神,那扇摇摇欲坠的窗子终是掉了下去。纷飞的雪片趁机钻了进来,冰得他打了个寒颤,“被王上爱着的女人如同生活在天堂,可是爱他的女人却都生活在地狱。”
  “是啊!你说说这个星月夫人,再怎么说也是唐朝皇帝后宫的女人。她进宫这也三个月了,我是不会相信她天天跟那个荒淫的老皇帝在一起还能保住什么清白。难道,王上真的要立她为王后?”
  这会儿,茶壶盖干脆给了他一个白痴眼神,“她是月光宝石的主人,难道大人到现在还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吗?王上身边,唯一一个可以与他并肩站立的女人!”他顿了顿,神色一凛,“大人还是抓紧时间跟皇宫里的人筹划吧。救不出千寻***,我们都脱不了关系!”
  脱不了关系?会怎样?会面临什么样的厄运?扎木合抓紧了衣衫,想要阻止乘虚而入的寒气。
  茶壶盖白了他一眼,正色道:“王上的意思是请大人现在就动身回王城。现在朝中反对出兵的老臣们很固执,王上需要您在朝堂上的支持。”他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另外,一些在唐朝世居的回纥人最好能回国。一旦唐朝知道回纥军队踏上了他们的土地,一定会对我国的子民不利的。”
  “嗯,我会安排。不过,救千寻***出来的事?”
  “后面的事情我来接手。听王上说,千寻***身边的管事太监是太后的心腹,这件事应该更好办了。另外,安庆绪写信说在安庆宗被捕前原本已经安排好逃跑事宜,但是为了找千寻***耽搁了时间。所以如果能够救他出来,就用他安排好的人脉,应该可以顺利出逃。”
  “其实现在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只等待一个时机,一个令皇宫大乱的时机。”
  大明宫,勤政殿。
  清冷的二月,在边令城无所不用其极的挑拨下,唐玄宗对始终坚守潼关按兵不动的封常清和高仙芝将军下了格杀令。两位声名显赫的将军就此连死在战场上的机会都失去了。
  鸦雀无声的宫殿上,黑压压伽站着一众文臣武将。玄宗表情肃杀,环视着平日里个个能言善道的臣子。难道,此时,竟没有一个能提出有效政令的人吗?
  千寻握着御笔,冷眼望着表情一致的大臣们,闲得发慌。
  “说话啊!怎么没有一个人说话?怎么?胆子都被吓破了?你们是害怕朕,还是害怕安禄山那个狗贼?”
  “陛下,陛下息怒!”杨国忠大步走了出来,不缓不疾地说,“陛下,您可还记得一个人?”
  “谁?”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杨国忠刚刚念完,郭子仪就站了出来,抱拳道:“陛下,哥舒翰年岁已高,恐怕难以当此重任,请陛下三思。”
  “陛下,大将军威名震天下,由他担任元帅,我军士气定会一振,安禄山那狗贼原本最是忌惮哥舒翰。依臣看,大将军不老,威名仍在,足以灭掉敌军的威风!”
  “陛下,哥舒翰爱饮酒,在安西整日里声色犬马,前一段时间在浴室中风晕倒,实难堪此大任啊!”
  “哦?哥舒翰中风了?朕怎么不知道?”唐玄宗望着杨国忠,不满问道。
  “陛下前些日子身体一直不太好,臣看大将军的病情也不是很严重,就没有报。”杨国忠斜睨一眼郭子仪,不满地说,“郭将军如此不愿哥舒翰担任元帅,是不是自己想做元帅啊?”
  “杨国忠,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般只想着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吗?我郭子仪行事说话上对得起陛下,下对得起将士。绝无半点私心!陛下,请您做出决断吧!调回西域驻军,回援潼关!潼关是长安的最后一道屏障,绝不能失守啊!”郭子仪说得慷慨激昂,他身后的武将们纷纷点头。
  “郭子仪!你什么意思?你说潼关重要,所以我军就应该守着潼关不出兵吗?照你这么说,皇上斩杀封常清和高仙芝是误杀了?”
  杨国忠此言一出,玄宗皇帝的脸顿时黑了许多,满脸不悦。的确,说到底,玄宗阵前斩杀两员大将都是因为他们守在潼关不肯出兵。这种守的态势极大地挫伤了皇帝自诩英明神武的骄傲,绝无法容忍!如果郭子仪的话代表了所有的武将之意,那么对唐玄宗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难道,他唐玄宗亲手开创的开元盛世就只能用一个“守”字来护佑了吗?难道,真的要放弃在西域的控制权,举全国之力对付一个胡贼?
  郭子仪一愣,忙跪了下去,说道:“陛下,末将绝无此意,陛下明鉴啊!”说完,满身的冷汗就从各处的毛孔钻了出来,在这三月初的和煦中冰冷异常。
  玄宗扫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转而对杨国忠说道:“传朕的旨意,命哥舒翰即刻进京!任命太子李亨为讨逆大元帅,哥舒翰为副元帅。全力进攻洛阳,不得有误!”是的,进攻,进攻!他唐玄宗从来都没有窝囊地守过,对他来说,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
  “遵旨!”杨国忠满脸的得意,扫了跪在地上的郭子仪一眼。
  自古,将相不合都是一个朝廷的致命伤。武将从来不善察言观色,说起话来直来直去。郭子仪今天也犯下了同样的错误。因此,哥舒翰就连安享晚年的机会也没有了。他倒是听话,主动进攻洛阳,可后果是潼关失守,玄宗仓皇出逃。
  一个帝王的面子一定要到了悲惨的境地,才能放下来吗?
  佑仪宫。
  王维正在教千寻一首新诗《扶风豪士歌》:洛阳三月飞胡沙,洛阳城中人怨嗟。天津流水波赤血,白骨相撑如乱麻。我亦东奔向吴国,浮云四塞道路赊。东方日出啼早鸦,城门人开扫落花。梧桐杨柳拂金井,来醉扶风豪士家。扶风豪士天下奇,义气相倾山可移。做人不倚将军势,饮酒岂顾尚书期。雕盘绮食会众客,吴歌赵舞香风吹。原尝春陵六国时,开心写意君所知。堂中各有三千士,明日报恩知是谁。抚长剑,一扬眉。清水白石何离离。脱吾帽,问君笑,饮君酒,为君吟。张良未逐赤松去,桥边黄石知我心。
  千寻望着王维清瘦的字体,一字一句地念着这首诗。
  “摩诘大叔,这首诗不像是你的风格啊!字里行间豪迈大气,荡气回肠。千寻敢说,这一定不是你写的。”
  王维激赏地望着千寻,说道:“好个千寻丫头!学字学得快,就连学文也很快啊!不错,这首歌不是我写的,是我的一个好友写的。”他竖起那首抄在宣纸上的诗,摇头笑道,“太白兄的诗风骨突出,就连初学写字的人都能分辨的书啊!”
  “太白兄?就是上次你和杜老头在郭敦酒馆提到的那个太白兄?”
  “是啊!丫头,你要是见到他了一定会很投缘,太白兄也一定会欣赏你的!”
  “是吗?”千寻低垂着眼帘,喃喃自语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出去呢?”
  “你说什么?”王维没有听清楚,问道。
  “哦,没什么,没什么。对了,大叔,前些日子陛下说要您出世做官,你为什么不愿意啊?”
  “呵呵,王维已是半个佛门中人,对这些朝堂上的事情再也提不起心思了。想当初,与太白兄,杜陵野老三个人聚在一起,常常谈起国家大事。那时也是热情澎湃啊!可是现在,摩诘老了,倦了,累了,再也没有那样的雄心壮志了。眼下,每天念念佛,再看看丫头长进更多了,就是我最开心的事了。”说完,提起手中的毛笔在那首诗的下面落了款,递给千寻,“这就是你今天的临帖了,今天的字数多了些,可是这首诗我实在是喜欢。不怕吧?”
  “不怕,写字与画画一样,都很美。”
  “时间也差不多了,摩诘告辞了。”
  “大叔,你等一会儿吧。黛螺出宫买烤白薯了,很快就回来。我们一起吃。”
  “不了。你这丫头,天天吃都吃不烦,马上过了白薯的时节了,再吃就没有那么香甜了。”
  “是吗?都过去这么久了?”千寻愣住,呆呆望着窗外发出嫩芽的新枝。
  过了这么久了吗?自己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为什么她还是想不起来那个人?为什么一去想就心痛得要命?
  王维望着满脸忧愁的千寻,爱莫能助地摇了摇头,离开了佑仪宫。
  宫门外,玄宗一身明黄,朝这里走来。
  玄宗今天心情看起来不错,还没走到寝宫门口,远远就喊着千寻丫头,千寻丫头。
  千寻原本正在对着树梢上萌动的春意发愣,听到呼喊赶忙迎出去。
  “丫头在这儿呢,陛下今儿怎么这么高兴?”
  “呵呵,倒也没什么。朝中局势总是那个样子,没什么变化。倒是今天一出来瞧着到处的嫩芽萌发,令朕欣喜不已啊。千寻丫头,陪朕四处走走。”
  千寻莞尔一笑,与玄宗并肩朝曲江池方向走去。
  三月初春,冰雪消融,枝丫难得摆脱积雪的沉压在微微徐来的风中灵动摇曳,枯黄一片的草地中隐约可见奋力挣扎而出的绿芽。顺着蜿蜒的池边生长的垂柳远远望去,如同一条晕染了鹅黄的丝带,飘摇到天的尽头。池北边的一大片杏林正是花期,娇艳的花朵才不管含蓄、内敛那一套束缚人的教条,争先恐后地怒放着自己的浓浓春意,在枝头摇摆着自己的婀娜身姿。
  池水中,一群不怕冰凉的野鸭晃动着自己灵巧的脚蹼,在碧幽的水面划出了一道道V形波纹。水波荡漾里,隐隐能够看到躲藏在冰面下的一群群瘦长的锦鲤。整整一个冬天的冰冻,它们身上的肥膘几乎完全消耗殆尽,个个苗条轻盈。
  千寻站在岸边吹着和煦中带着一丝冰冷的微风,浅浅笑着。此时,脱去厚重的冬衣,玄宗才突然间发现千寻瘦了很多。频伽努力了近半年的成果轻易地在唐朝华丽的宫殿消耗殆尽,这里,真真是世间最华丽的牢笼。
  紧跟在千寻身侧的边令城(他带着封常清、高仙芝的人头回来后,仍然在佑仪宫当差)见千寻有坐下的意思,急忙找来了织着锦绣的棉垫落在了岸边。
  坐在锦垫上,千寻脱下了鞋子,把小巧圆润的脚伸进了冰冷的池水中。看起来,那冰冷的温度并不像碧幽的池水那般友好,刺骨的寒意袭了上来。她皱了眉,却不肯缩回脚,眼睁睁地望着白皙的脚变得通红。
  “丫头,这样会冻坏的。”玄宗忙给高力士递了个眼色。
  “是啊,星月夫人。”高力士忙过去和边令城一块儿把千寻的脚拉了出来,小心地擦拭干净了,再穿上鞋子。
  “千寻,你不开心吗?”唐玄宗蹲在她的身边,眼望着她低垂的眼睑。
  浓密的睫毛抖了几抖,终是没有抬起来,两行清冷的纯净缓缓滑落。
  “丫头?”玄宗慌乱起来,没头没脑地把千寻揽在怀中。她的身子僵硬绷直,玄宗却以为她冻坏了,将自己的罩衫解下来紧紧围着千寻,“怎么了,丫头?谁欺负你了?”
  千寻嘴角慢慢地上翘,待到泪珠干涸,才扬起小脸,摇头笑着说道:“没什么,沙子吹进眼睛了。陛下,千寻想游船。”
  玄宗松了口气,大手一挥。高力士明白过来,转身吩咐去了。
  果然,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一艘金碧的画舫缓缓驶来,静静等待着主人的踏临。
  坐在画舫刻着精致雕花的窗棂旁,千寻缩在玄宗的罩衫里,懵懵懂懂。
  ……
  “你爱的人是皇帝,你要听他的话,不能忤逆他!”
  “你爱的人是频伽,是频伽啊。”
  ……
  烦死了,讨厌讨厌讨厌!爱的是谁有什么关系?不论爱的是谁,终究是一个我之外的人不是吗?我为什么来这里?我怎么才能回去?回法国,回诺昂,回我那二楼的画室,回到我熟悉的时空!
  千寻双目漠然地望着远方,心里却汹涌澎湃着。
  还有那个千色佛陀!你是鬼吗?还是史学家们的臆想?抑或是时空交错的失误?你究竟在跟谁纠缠?为什么要喊着“我的马里亚纳海沟”?
  自从踏上画舫,玄宗与她再没有说过一句话。高力士与边令城虽是彼此看不对眼,此刻却是很有默契地彼此交换着眼神。得知对方都不知道发生何事之后,只得是眼观鼻鼻观心心无杂念地望着各自的主子,生怕一个疏忽被这冰冷的气氛煞到。
  千寻占据了右边的窗棂,发呆;玄宗占据了左边的窗棂,吹箫。两人各自望着远处天水一色的碧水蓝天,陷入各自的困顿。
  过了很久很久,太阳跌落水面了,千寻仍然一动不动地躺坐在窗边,像是睡着了。高力士匆匆进来,俯在玄宗耳边说道:“哥舒翰将军到了,现在勤政殿等候陛下。奴才已经吩咐画舫停靠岸边,请陛下更衣。”
  一个清亮的高音凝固在唇边,玄宗缓缓放下紫檀木箫,站起身,任由高力士伺候着穿上明黄的朝服。在高力士为他整理鬓角的时候,他叹了口气,道:“从今天开始,那药,就停了吧。”
  力士愣住,好半天才问道:“为什么,陛下?”
  “力士,这些都没有用。有很多事,是不可能忘掉的。”
  “不,星月夫人最近的表现不是让陛下很满意吗?”
  “力士,你看看她——”玄宗抬起手指过去,摇头道,“她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就像一个被线牵着的皮影。”
  “陛下,天下所有人都是为陛下而生的!能够为陛下分忧解劳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这些事情您就不用操心了,全部交给力士吧!大将军在等您,军事紧急,不能耽搁啊!”
  “唉。”玄宗长叹一口气,走出画舫,朝勤政殿而去。
  这晚,千寻没有离开画舫。从这天开始,千寻一直没有离开过画舫。她突然间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就连最喜欢吃的烤白薯也不吃了。黛螺问她为什么,她只简单地说了句:“已经过了白薯的季节。”高力士还是每晚把浓黑的汤药送到画舫上来,千寻总是一言不发,默默喝干。画舫上人多眼杂,千寻索性也不再“倒药”了,任由那可恶的诅咒迷失着她内心深处唯一的火热。
  照例,玄宗把处理政事的书房搬到了这里。每天一下朝就窝在画舫里吹箫、望水。大臣们只好坐着轻便的小艇,来来回回地在这美丽的曲江池上泛舟。一道道影响着大唐基业的旨意在这奢靡的画舫发出,朝野上下不满之声日渐隆起。千寻的惑主之名直逼杨贵妃。
  就这样,三月,四月,五月。池中的锦鲤早已个个膘肥体壮,活跃非常。千寻却在这画舫之上日渐消瘦,嶙峋的锁骨更加突出了。玄宗皇帝也只是每天在这里办公,到了夜晚,他就会到贵妃寝宫寻找他所需要的女性柔美的温暖。对千寻,毕竟还是存有着对姑母的敬畏。再加上那一双没有温度的眼睛,实在不是一个相拥而眠的好对象。
  御医要他禁欲半年,转眼,就要到了。
  24 幻紫睡莲
  五月了,哥舒翰都在干些什么?玄宗坐在画舫上望着满眼的花红柳绿惘然惆怅着。
  他的洛阳,他的东都,他的神都。此刻,洛阳满城的牡丹花都开了吧?一定很漂亮,安禄山那个狗贼哪懂得什么怜花惜香,娇贵的牡丹定是被蹂躏得不成样子!
  “力士。”玄宗唤着。
  “奴才在。”高力士穿着永远不变的猩红色长袍走了进来。
  “郭子仪今天有没有上折子?”
  “回禀陛下,有的。”高力士走到书案前,没几下就拿出了一本奏折,递了过去。
  玄宗迅速打开一看,复又缓缓放下,“就连郭子仪和李光弼也说潼关不可轻出。难道朕是真的老了?竟不能收回洛阳?!”缓缓闭上眼睛,竟是心烦得无以复加。
  望着埋头练字无暇顾及他的千寻,玄宗心中突然泛起悲凉之感,在这炎热的五月末萦绕不去。
  “摆架贵妃寝宫!”玄宗猛地站起身来,离开了画舫。
  小艇上,玄宗问道:“朕的密药在哪里?”
  高力士一阵慌乱,忙跪下磕头不止,“陛下!陛下千万节制,龙体要紧啊!陛下,现在半年之期还没有过,万不可用药毁了自己的身子啊!”
  “你!”玄宗顿时又泄了气,遥望着越来越远的画舫,心中烦躁不堪。都已经赌气出来了,总不能再回去吧?
  “陛下,若实在是烦闷无处发泄,不如让姜皎到陛下寝宫伺候着?”力士小心翼翼地说道。
  “对啊!”玄宗的眼睛亮了起来,姜皎明媚动人的眼波流转又回到了他的记忆里。有多久没有宠幸过他最喜欢的男宠了?大半年了吧?“好,就宣姜皎来伺候吧。”
  皇宫画院。
  小太监前来宣昭的时候,姜皎正在教画院的画童画蓝睡莲。这种睡莲是从埃及传入唐朝的,当时唐朝对埃及还很模糊,统称为昆仑。相传这莲花有助于死者的再生,所以常常被画师们与佛教传说画在一起。
  他手执一支衣纹狼毫,正在宣纸上深深浅浅的晕染着高洁的淡蓝色,一边画一边说着:“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品性高洁,纯粹雅致。它纤细的腰杆如同烈女的……”
  “姜皎,高公公传令,命你更衣沐浴后速速前往皇上寝宫,不可耽搁。”
  “啪!”沾染了淡淡青黛的衣纹狼毫应声跌落,在快要完成的画作上滚了几滚,零落在地,沾染了一身的沙尘。
  “这画毁了,你再去拿纸画一幅吧。一会儿我回来了,要检查的。”
  “是。”那画童不明就里地望了望姜皎,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银色身影孤零零地走进了玄宗寝宫,刚刚沐浴过的长发还没有干透,一滴滴地坠着水珠儿。他的前襟都湿透了,健硕的胸部若隐若现在几乎透明的衣料中。一股熟悉的苏合香气传来,他的心跳蓦然加快。
  “姜皎,朕在这儿。”明***的纱帐中,月牙白的修长身影淹没其中,慵懒地朝他伸出了手。
  “陛下。”他紧走几步,将那虽褶皱却也细嫩的手紧紧攥住。
  “姜,最近朕身子不大顺畅,想你了。你想朕了吗?”一边说,另一只手已经探进了滴湿的银色前襟,揉搓起来。
  姜皎牙关紧紧一咬,媚笑道:“想,怎能不想?陛下对姜皎一向是宠爱有加,姜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陛下呢!”
  “是吗?”玄宗哑然一笑,在姜皎胸前揉搓的手缓缓而下,掠过浓密的腹部从毛,准确地探进了隐秘处。
  “陛下!”姜皎惊慌出声,又慌又羞地喊着。
  “过来,爱朕,抚摸朕。”玄宗拉过他的银色衣衫,与他裸裎以对,“今天,朕是你的!”说完,张口朝他的胸部咬去。
  “啊,陛下。你……”
  “姜,快,原来朕是怎样对你的,你也怎样对朕!快,快点!”
  姜皎紧抿着嘴唇,一言不发地褪去玄宗的月牙白衣衫。反手将他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下,在其泛着微红光泽的背部紧密地亲吻着、啃咬着。直到玄宗不可抑制地发出了呻吟声。两人的汗珠打湿了彼此灼热的身体。
  寝宫外,高力士兴奋地聆听着里面令人兴奋的喘息,粉白的脸笑得扭曲变形。竟是令人怜悯的憧憬。
  一切归于平静。
  姜皎猛地打开寝宫的大门,将耀眼的阳光迎了进来。他原本就穿着银色长袍,此刻浑身散发着夺目光芒,逼得人不敢直视。
  高力士贪婪地嗅着他身上弥漫四散的爱欲气息,瘦长的手指放肆地掠上了他仍微微泛红的面颊。姜皎像是浑然不觉,挣脱开去,拖着疲惫僵硬的修长身姿缓缓前行。
  力士的手尴尬地顿在半空中,好半天才愤恨地收回,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诅咒:“一个幸臣,也敢骄傲如此!你那身子,永远也不是属于你的。”
  是吗?又如何?谁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姜皎淡笑摇头,轻飘的双足下意识朝曲江池方向走去。
  那女孩……又回到第一次见到她的状态了。在内侍官的引领下,姜皎见到了愈发清瘦的千寻。她,竟是比第一次在道政坊郭敦酒馆见到她时还要寂寞、清冷,仿佛世间只有她自己的存在。
  这是那个在嶙德殿呈上自己画作时神采飞扬的景千寻吗?那天的千寻,虽然满身的疲惫困顿,却丰盈润泽得令人无法别开目光。躺在频伽王子怀中昏昏睡去的面颊上分明闪烁着心满意足的幸福。她浑身上下溅满了各种颜色的油彩,麻布的衣料褶皱变形,然光芒硬是盖过了贵族王侯闪耀的华丽服饰。
  “千寻。”姜皎此刻也好不到哪里去,碍于边令城偶尔飘过的注视。姜皎站在门庭处轻轻地唤着那个穿着纯白宫衫,凝望远处的千寻。
  听到呼唤,千寻别过脸望了望,好半天才绽出笑颜,“怎么坐那么远?”话音刚落,一把椅子就准确地落在了软榻旁。千寻轻拍椅背,说道,“坐,好久没有见你了。”
  “是啊,有阵子了。自从看了你的那幅洛神魂,就一直逃避着,总想着哪天自己的心神整理清楚了,再来见你。”
  “是吗?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事情,我都忘了。”千寻自嘲一笑,淡漠风轻。
  “上辈子?这个世界真的有轮回吗?”
  “轮回?不止,我荒唐的经历足以证明绝对有轮回穿越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想想自己的“奇遇”与此刻飘落如絮的心境,真是如同秋梦一场。
  “有?呵呵。”姜皎明媚一笑,透过千寻白净透明的面庞仿佛看到了奇幻美景,“那要怎么样才能不再坠入轮回呢?”
  千寻双眸不再飘忽,定定望着姜皎,好半晌才冒出一句:“生命原本就是如此,苦难是与生俱来的。逃避只能让你更痛苦。”
  “千寻,”姜皎眸中闪现着清亮,问道,“你画过莲花吗?”
  “我不擅长画莲花,但是在我长大的地方,有一个叫莫奈的人,他画的睡莲让人宛入天堂。”说完,两人一同将目光投注在曲江池面上或含羞、或怒放的蓝色睡莲上,各自惆怅。
  天色将暗,姜皎离去时,踌躇了半天问道:“你能不能临摹一幅莫奈的睡莲送我呢?”
  千寻已经三个多月没有离开过这无根无系的画舫了。不知为何,她失去了脚踏实地的心情。此刻,黛螺望着她,边令城望着她,宫娥太监们望着她,她只吐了一个字:“好!”
  一时间,画舫内响起了或重或轻的喘气声。黛螺眼眶一热,赶忙张罗着收拾起千寻的衣服来。边令城也像是松了口气,忙吩咐一旁的小太监去回禀玄宗。
  千寻越过所有忙碌的人,与姜皎擦身而过,“走吧。”言毕,穿着被踏成拖鞋的布屐轻轻地、稳稳地踩在葱绿的池边草地上。
  即将没入辉煌宫廷背面的斜阳目送着两人一白一银的纤瘦身影,也放下心来,安心地隐没。
  宫廷画室。
  一连几乎半月,姜皎画室的长廊上,总有一群穿着青灰长袍的画童挤作一团,伸着头朝画室内好奇地窥探。
  今天,有个消息灵通的小画童很八卦地告诉伙伴们,说姜画师和星月夫人最近画的这幅新画居然还要用炭火熬制亚麻仁油。画画还要熬这东西?真是奇了!从未见过。
  顺着缝隙朝室内望去:画布上,炭笔打的底稿已经初现雏形,只等着色彩的晕染。今晚,这幅画应该就能完成了。待到温度适宜之时,千寻拿出合适比例的青黛勾兑进去,均匀地搅拌着。
  “千寻,这画的构图姜皎从未见过。”
  “呵,你要是见过了,它就不是莫奈的名画了。我见过原画,但只不过短短的时间,不排除有误差的可能。”
  “可是,画面可以这样吗?满满的没有留白的地方?”
  “嗯,这就是东方艺术与西方艺术的区别。西方人不喜欢含蓄、内敛,不论是痛苦还是欢乐,全都要满满地铺在画布上!”
  青黛与亚麻仁油已经充分地混合,千寻拿起最小号的画刀,在上色前吩咐道:“你去换一锅亚麻仁油,把花青倒进去,像我刚才那样均匀搅动就行了。”
  “好。”
  滚烫的亚麻仁油渐渐冷却,好奇窥探的画童们熬不住,渐渐散去了。
  公元七五六年六月十三日,深夜,月影横斜。
  月正中天之际,千寻的睡莲封上了最后一刀。
  完成了。姜皎站得远远的,望着这幅诡异画法画出的睡莲。或深或浅的梦幻紫色分布其上,时不时,水面下或有几尾调皮的小鱼游过,晃动了水面的睡莲。于是,涟漪,摇摆,风动……竟是如此的动感迫人。直射入人心之深处的还是那各种紫色营造的梦幻之境。这一幅画,汇聚了人类所能想象出来的所有紫色的表现:在光线折射下显得金黄的紫色;在水面波光中显得青绿的紫色;在阴影遮盖下显得黑褐的紫色;在睡莲映衬下显得透明的紫色……循着画面构图的尽头,你仿佛进入了一个触不到的纯净幻境。
  “千寻,它能够洗净所有,能够洗净所有!”
  “是啊,洗净所有。”
  “我真想见见这个莫奈。”
  “嗯?”千寻笑了,这个恐怕有点难。需要先穿越回到自己的时空,然后再穿越到两百年前的法国。这中间一旦碰到自己碰到的误差,就是零落异空间难以自处的下场,“看起来,你真的看懂了这幅画。姜皎,我遇到欣赏的画,会想尽世间的优美词汇赞颂它;但如果是能够看近灵魂深处的画,我会想要迫切地认识这画家,想要膜拜他、亲近他。所以,我完全明白你此刻的心情。”
  两人手牵着手,沿着画室的台阶缓缓坐下,相依相偎。他们倚着画室的门,远远地望着那幅静谧的睡莲。
  两个人几乎就这样睡去了,门外却响起了边令城的声音:“夫人,夫人?该回宫了。”
  门内两人没有反应。
  “笃笃笃……”又响起了敲门声,“夫人,该回宫了。”
  仍是没有响动。
  “夫人!”边令城急了,推门而入。
  “谁让你进来的?”千寻望着他,不悦地说道。
  “夫人,该回宫了。”边令城的额际渗着细密的汗珠,颈上青筋凸现。
  千寻愣住,很快恢复神色,对姜皎说了句:“千寻先走了,改日再切磋画艺。”
  说完,边令城急匆匆地挑着宫灯走在前面引路,穿过宫廷画室,穿过后宫,穿过大明宫,一直匆忙地走着。
  “你究竟要带我去哪里?”千寻站住问道。
  “夫人,没时间了,快跟我走。”这边令城,竟然慌得连“奴才”都忘了说。
  千寻心中一悬,摇着头后退了几步。
  “夫人,快走,没时间解释。”说完,朝千寻身后递了个眼色。
  千寻只觉身后两个黑影窜出,紧接着鼻中香甜眼前昏暗,倒了过去。迷迷糊糊中,似乎谁脱去了她左脚的布屐,将什么东西塞进她的棉袜中。
  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泛白,从窗棂望出去一切都是摇摇晃晃的。
  难道夜里没有回佑仪宫,而是又去了画舫?难道,边令城把自己带出了皇宫?
  千寻心中一悸,赶忙坐起身来。果然,此刻她正身在晃动的马车车厢中。这里并不是只有她,还有一个面色萎黄的女子冷冰冰地望着她。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永乐。
  “醒了?”永乐问道。
  “我为什么会和你在一起?”
  永乐眉毛一挑,迅速地窜到千寻身边一把钳住她的下巴,“你这个女人究竟哪里好?频伽对你掏心掏肺的好,就连我的父王对你也是唯命是从?嗯?”永乐越说越怒,枯瘦的手指丧失理智地上下掐着,“瘦骨嶙峋,胸部平坦,就连胯骨都这么小?”她的指端长着尖利的指甲,上面涂抹着闪耀的炫金色。
  千寻吃痛,却是一言不发,打量着越来越癫狂的永乐。
  千寻的笃定更加刺激了永乐,她尖叫着喊道:“不许你用这种眼神看我,不许!”
  “公主殿下,陛下一夜未能入眠,此刻刚刚小寐,万万不可出声惊扰!”高力士的声音如影随形地从车窗外传了进来,那张粉白的褶皱脸庞迅速地晃了晃,很快又消失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高力士在这里,永乐在这里,连玄宗皇帝也在这里。这么说,不是边令城救她出来了?那么眼下究竟是什么情况?
  “不用想了,我们现在在逃亡!”永乐压低声音说道。
  “逃亡?”什么意思?
  “对,逃亡!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六天前,潼关失守了。”永乐居然笑呵呵地望着她讥讽道,“怎么?你离开频伽王子投奔到我父王的怀抱不就是想要得到荣华富贵吗?现在居然要跟着一个七老八十的老皇帝逃亡,心里一定很难受吧?”
  千寻无暇理会她,急忙推开车门望去——
  原来,真的在逃亡!
  在长安城郊向西的官道上,千人多的骑兵队浩浩荡荡地前行着。在她所乘的马车前方就是玄宗皇帝的龙辇。在皇帝左右策马护卫的是千寻在朝堂上曾经见过的韦见素、魏方进、陈玄礼和杨国忠。
  千寻坐回车厢,皱眉问道:“不对啊,陛下昨天不是还在勤政殿下了制书,说是要御驾亲征,怎么连一天不到就逃出宫了?”
  “那都是哄大臣们玩的。父王年事已高,难道真的要豁出老命保全那一群没有用的窝囊废吗?”永乐撇撇嘴,不以为然地说道。
  “可是……”
  “星月夫人,陛下要见您。”高力士打断了她俩的谈话,将千寻接到了龙辇上。
  “丫头,受惊了吧?”玄宗一见她,苦笑着问道。
  “陛下,为什么?”
  “为什么?为了安禄山那个狗贼生擒了哥舒翰!为了朕的老糊涂啊!”
  “陛下!”千寻一惊,慌张地喊了一声。
  “丫头,你不用安慰朕。朕知道你想说什么。这些话,贵妃娘娘都不知道跟朕说了多少遍了。丫头,朕害怕。对别人,朕不敢说害怕,可是朕是真的很害怕!千寻,朕现在离不开你,也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朕的身边,想要珍惜的人越来越少了,越来越少了……”玄宗歪倒浑身无力的身子,头枕在千寻的腿上,沉沉睡去。
  这样一路西行,夜半时刻,已到了荒凉的马嵬坡。
  整整一天,千寻都没有移动过身子,因为她的腿上枕着落寞的唐玄宗。
  “陛下,宰相大人求见。”高力士在龙辇外说道。
  千寻望着沉沉昏睡的唐玄宗,想了想,正准备开口说皇帝睡了,却见玄宗猛地睁开双目,沉声道:“宣。”
  “是!”
  杨国忠原本长得就清瘦,此刻看起来更是骨骼凸现。想来,他倒是为了安禄山造**反累得不眠不休,奈何总是越帮越忙。
  “陛下,郭子仪上表要求朝廷把那批从回纥购买的战马交给他的骑兵部队。您看……”
  “给他!”玄宗再一次发挥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策略(最受其惠的当属安禄山)。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他即将要与安禄山的精锐部队对阵长安城外,此时不给装备,何时才给呢?难道朕要让那批战马陪着朕一起逃忘吗?”
  “是,是!臣这就去办。”杨国忠随即又说道,“陛下,现在陈玄礼将军正在扎营,稍刻陛下就可入营休息了。”
  “嗯。”
  “那,臣告退。”
  千寻望着杨国忠撩起的垂帘外诱人的月色,转过头问道:“陛下,千寻想出去走走。”
caoso 2009-06-08 18:33
  “去吧,去吧。让力士陪着你。”
  “好。”
  月影绰绰中,一个圆润的窈窕身影站立在不远处的山坡上,遗世孤独。
  千寻走过去,笑问:“最近过得好吗?”
  “有你的洛神魂,还有我的洛神茶,够了,什么样的日子都能过。”杨贵妃俯瞰远处在马嵬驿站忙碌的士兵身影,凄然道,“千寻,如果我死了,请将我的尸身也碾成肉泥,放在小花园里做花肥吧!”
  “何必这样说呢?”千寻不忍问道。
  “何必?你是没有看到这一天中所有的士兵看到我的眼神,他们恨我,他们把所有的一切都归咎在我的身上。我在这宫中历经风雨二十多年,还有什么是看不透的呢!”
  “要这么说,咱们两个应该一块死才对。你难道不知道现在我才是陛下最宠爱的人吗?”
  “傻千寻!这种事情有什么好争的?你跟我怎么会一样,我常伴陛下二十多年,与臣子们积怨已深。更何况还有外戚干政。总之,前方如果再传出失利的消息,我和哥哥一定会是将士们愤恨的对象。”杨贵妃忽然间凄然泪下,愣愣地望着走向自己的玄宗。
  此刻,马嵬坡上,无论这对著名的情侣二十年间发生过什么,都无法阻止他们想要紧紧拥抱的念头。
  “不会的,朕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绝不允许!”
  “陛下!”怎么了?想死的念头早在颜色变成花泥的时候就已根种。为何还如此不舍?如此惜别?
  千寻望着月影下的纠缠身影,心中涌起淡淡悲伤:这两个人究竟爱彼此吗?
  若爱,为何各自有着不愿言明的回忆;若不爱,为何像双生子一般对彼此依存?可是,怎样的爱才能够在世间最鼎盛的繁华中不会迷失方向、不会变形畸状呢?
  我的爱人呢?你在何方?是你吗?那个心之深处总在隐隐作痛的修长炫白身影。
  旋身,转走,与高力士交错的一瞬,分明睨到了他眼角的湿漉。
  走近驻扎的营帐,千寻的耳边传来了一阵阵奇怪的咀嚼声。听起来“嘎嘣嘎嘣”、“咔吱咔吱”,是不是还有很多人吞咽食物的口水声,千寻掀起营帐的帐帘,走了进去。
  这、这些都是皇族贵胄吗?他们都是不可一世的李姓子孙吗?竟是如此挨不住饥饿的折磨?
  营帐中央的木桌上,散落地放置着一些胡饼和麦豆之类的食物。没有葡萄美酒,没有山珍海味,没有乐队伴奏,没有宫娥侍候。皇子皇孙们争先恐后地用手抓着桌上的食物往嘴里送去。不再是慢条斯理地品味,几乎大嚼几下就送了下去。谁要是噎着了,桌子上的凉水管饱,尽管“咕咚咕咚”地灌下去。
  玄宗牵了杨贵妃的手走进来,远远地坐着,他接过高力士递过来的胡饼,想要给一旁的杨贵妃。贵妃摇了摇头,倚在他怀里闭上双眼,不想再看。玄宗一抬眼,望见了愣在门口的千寻。嘴角扯动了一下,玄宗招手道:“千寻,到朕身边。”
  于是,经过乱成一团的木桌,千寻在玄宗的面前站定。
  “饿了吧,这是杨国忠设法找来的胡饼,今天仓促,将就一下吧。”
  千寻奇怪地望着玄宗,望着他超乎寻常的平静。她与杨贵妃都看不下去的画面,玄宗竟能如此泰然?
  “怎么?想要质疑朕为什么还有心情吃得下这些对吗?”玄宗向千寻递过去的手僵硬许多,胡饼松动了,掉在地上滚了老远,“丫头,朕老了,此刻再也不是当年在玄武门发动宫变的朕了。天下变成这个样子,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朕再也没有力挽狂澜的能力和雄心壮志了。看起来,该是让亨儿登基的时候了。现在朕只想保全你们两个,阿环和你,我谁都离不开。将来朕就是皇位不再,只要有你们的陪伴,日子也不会太难捱。朕,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朕,绝不能为了骄傲去死。若我去了,你们绝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放我走!”千寻望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并不爱我,放我走!”
  玄宗的脸顿时红了,目光冰冷地望着她,“怎么?现在想离开朕?你以为这半年来你在朕的身边做的那些小动作朕不知道吗?你推举边令城,你利用黛螺到宫外与异邦暗通款曲,你私会安庆宗,你拒朕于千里之外!你……”他大喘一口气,黯然说道,“你做了这么多,我从来没有揭穿过。只是想你肯陪在我身边就好,就好啊。”言毕,他低头望望怀中的圆润佳人,像是下定了决心,令道,“高力士!”“奴才在!”
  “把景千寻关至囚车,没有朕的允许,谁也不准接近一步!”
  “陛下,这……”高力士一愣,想要开口劝阻。
  “朕的命令你没有听到吗?快去办!”
  “遵、遵旨。”无法,高力士只得挥挥衣袖,召进来几个侍卫。
  “哗啦啦”一阵响动,千寻手脚上铐着冰冷乌黑的镣铐,被带出了营帐。那些皇亲贵胄们仍然自顾自地争抢着食物,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插曲。只有杨贵妃缓缓睁开了眼睛,一滴泪渗了出来,缓缓滴落,“陛下,臣妾觉得很荣幸!”
  玄宗身子猛地一震,苦涩地望着目光流转留恋的闪亮双眸,愧疚道:“朕、朕……”
  “不必解释。陛下,臣妾,不怨你!千寻与陛下并无夫妻之实,身边也没有外戚干政。此刻如此发落,将来若是有变,最少,还是能够保住一条命的!”杨贵妃苦笑道,“臣妾兄妹二人现下已是众矢之的。更何况,阿环身受三千宠爱于一身,不论命运如何,都是要陪伴在陛下身边的,陛下,阿环无怨,无悔!”
  “你也不会有事的,朕不允许你有事!只要郭子仪在前方传来好消息,朕立刻下诏禅位,然后我们就入蜀。到了那里,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玄宗揽紧杨玉环,承诺着,说给她听,更多的,是说给自己听!
  囚车里并不寂寞,安庆宗竟然也在。
  千寻见四周的侍卫饥饿难耐,四处寻找食物了。赶忙掏出怀中高力士塞进来的胡饼凑在安庆宗的唇边,一边摇晃着一边说道:“安大人,安大人?醒一醒,吃点东西。快醒一醒啊!”
  过了好一会儿,安庆宗才缓缓睁开了浅黄无害的双眼,见是千寻在身边,眼眸中充满了惊喜与温情,“是、是你!”
  “是我,什么都不要说,先吃点东西!”千寻心痛地望着眼前枯瘦不成样子的安庆宗,催促道。
  “谢谢!”话音刚落,他赶忙抬起戴着镣铐的双手,颤抖着接过胡饼,三两口便咽进腹中。饿得发慌的心跳终于平缓下来,安庆宗这才诧异道:“你怎么会被关到这里?”
  “怎么?不欢迎吗?”
  “这、这可从何说起呢!只不过眼下庆宗随时有可能被唐朝将士斩首泄愤,你跟我关在一起,庆宗怕……”
  “好了,不要怕来怕去的了!我倒是觉得这样像是上天的恩赐呢!你等一下!”千寻抬起左脚,小心地脱去鞋袜,在安庆宗迷茫的目光中拿出了那个在她脚窝处磨了整整一天的“异物”——一个纸团。
  打开后,上面清楚地写着一行字:六月十四日夜,月正中天之时,李辅国。
  这些字千寻倒是看明白了,就是意思完全不懂。她望着蹙眉思索的安庆宗,问道:“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安庆宗的眉毛死死地纠结在一起,而后又缓缓舒展。他接过那张纸条,也不嫌脏,张口吞了进去。
  “你、你做什么啊?”
  “安静,”安庆宗抚了抚她的唇,温文一笑,说道,“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只有安静!安静地等着。”他歪着头,思忖着:原来,父亲在皇宫内埋下的最大暗桩不是边令城,竟然是东宫太子殿下最信任的宦官李辅国!父亲果真是父亲啊,竟然如此深谋远虑,在太子身边下了如此的功夫!
  他向远处太子的营帐眺望过去,心中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月正中天就是他重获自由的时刻!他,会安静地等待着。
  月亮从树梢处向上缓缓攀爬。各处的营帐均已安置,饥饿的士兵大部分仍是没有找到口粮,难耐之下毫不掩饰的谩骂此刻也渐渐消退。毕竟,睡眠也是抵挡饥饿的好办法。前提是你能够在饥肠辘辘的情况下睡得着。夜间荒凉山坡上此起彼伏地响起了爬虫类热闹的鸣叫声,倒也动听非常。
  终于,东边方向的爬虫类忽然间停止了鸣叫,把展示的机会让给了一个几乎难以耳闻的脚步声。
  是他吗?李辅国。
  脚步声在囚车旁停住,只听一个细软的声音轻轻说道:“安公子,千寻***。月正中天。”
  安庆宗这才睁开了双眼,小心翼翼地把手脚的镣铐凑上前去。一把修长的乌黑钥匙穿过囚车的木制栅栏准确地挤满了钥匙孔,细白的手指轻轻一转,安庆宗的双手立刻恢复了自由,随后,是双脚脱离了痛苦的钳制。
  “千寻。”他转过头想要唤醒千寻,却发现她早就用那闪亮的眸子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微微笑着,“早醒了?小心点,把手脚伸过来。”
  很快,两人恢复自由,手牵着手从囚车上走出来。那李辅国面无表情,手指着长安方向说道:“大燕皇帝此刻正在长安,估计已经攻入皇宫了!”
  安庆宗抱拳说道:“多谢。”然后转过身与千寻朝着东方的无边黑暗而去。
  李辅国站在原地,眼见着两人身影消失在暗夜中,这才轻轻地击掌三声。他的身后,应声出现了两个黑衣人,朝囚车里一甩。两个与千寻和安庆宗身形相似,衣饰相同的人昏睡着,安安静静地在囚车里扮演着替身的角色。
  李辅国满意地点点头,转身离去了。东边山坡上,爬虫们再一次起劲儿地鸣叫着,非要争出个亮嗓第一名不可!
  黑夜笼罩下,两个饥饿困顿的人奔跑在不起眼的山路上,丝毫不敢停下流血不止的双脚。
  “啊!”奔跑着,千寻突然轻喊一声。
  “怎么了?”安庆宗停下脚步,转过身关切地问道。
  “没、没事。快走吧。”千寻拉住他的手,坚定地摇了摇头,示意自己很好。咬着牙,向前抬起脚步。
  安庆宗望着她跑远的背影,突然间脸色一变,飞身扑了上去!“嘘!附近有人!”他紧紧抱着千寻,缓缓将两人的身体藏匿在茂盛的野草丛中。
  “妈的,又跑死一匹马!”一名浑身献血的士兵在崎岖的山路上咒骂着,眼看着自己的座骑嘶鸣着痛苦死去,“杨国忠,你这罪大恶极的贼子!号称是我大唐最骁勇的战马,却在对阵时溃不成军!杨国忠,你等着,等我把消息带给太子殿下,定要取你的狗命,为我死去的弟兄们报仇!”说完,朝着口吐白沫的优等回纥马狠狠地踹了一脚,这才继续朝马嵬坡方向跑去。
  他的声音完全消失无踪了,安庆宗这才伸出手拉过千寻,“走吧,这里距离长安不远了。”
  千寻扯着嘴角,想要挤出一丝笑容,却没有成功。身子瘫软滑落在野草丛中。
  马嵬坡。
  一身盔甲的陈玄礼将军手执长矛,跪在玄宗的营帐前。他的身后,跟着黑压压的一群神情激愤的士兵。
  高力士从帐中走出,见状大怒,正要开口责问,却见到陈玄礼手中长矛鲜血淋漓。顺着长矛向上望去,顿时惊得他后退了一大步,手指着顶端问道:“这、这、这是谁干的?这,谁、谁这么大的胆子!”
  陈玄礼面无表情地望着他,“这是所有将士一块干的!有劳公公回禀陛下:杨国忠谋反,已被诛杀,其妹杨贵妃不该再侍奉陛下,请陛下割爱,将杨贵妃处死!”
  他话音一落,身后众将士齐声附和道:“请陛下割爱,将杨贵妃处死!”
  “你、你们这是,要、要造**反啊!”面对惊天动地的呼喊,高力士连连后退,语无伦次地说着。
  杨国忠的头颅安静地在长矛顶端望着眼前的一切。结束了,他的一切一切都结束了。不论他再怎么努力,杨家,终究是守不住了。营帐内,唐玄宗伸出手紧紧地捂着耳朵,想要把这一切都当作一场梦,一场永远也不用去面对的噩梦!
  可是将士们不这么想,他们一遍遍地在马嵬坡上高喊着那句话,几乎要迫得帐中人发疯!
  “陛下!”杨贵妃手捧着洁白如玉的白绫,凄然笑道,“陛下!臣妾该上路了。上穷碧落下黄泉,臣妾不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这一世陛下的恩典!”说完,她双膝“咚”的一声跪下,高举着夺命的白绫。那惨白的色泽,几乎要逼得玄宗喘不过气来。
  高力士此刻踉跄着跑进帐中,绝望地望着玄宗,嘴唇颤抖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玄宗皇帝,你终是留不住一个想要珍惜的人!
  25 绿意明珠
  六月的早晨,原本是令人愉悦的,咸阳城郊蜿蜒着一条清澈跳跃的河流,哗啦啦地歌唱向东而去。小河旁的芦苇荡长得非常茂盛,与溪岸缠缠绵绵相伴着。
  时而湍急时而平静的河水中,游着一丛丛的小鱼,他们自在地穿梭在飘忽的绿色水草中,尽情享受着六月阳光的温暖照射。战乱对于它们是相隔了几个世界的事情,所能对他们产生的干扰,不过是一个步履蹒跚的人闯入了它们的领地。那是一双遭受了砂砾折磨的血肉模糊的双脚,鞋底几乎没有完好的部分,搅乱它们视线的同时还夹杂着一股子血腥气,如烟一般的鲜红色在水中晕染开来。终于,鱼儿们还是选择了妥协,将这里让给了疲惫不堪的人类。
  双脚的主人正是安庆宗,此刻,他正拼命地灌着清透溪水,恨不能将自己整个泡进冰凉中。那个温良如玉的安世子已经面目全非了,原本就破旧的囚衣在夜晚的奔袭中撕裂成条,勉勉强强地在身上挂着,遮蔽他干瘦黑黄的身体。长发纠结成块零落在他干裂的面部,顺着发稍不停地滴落污浊的水珠。
  终于,冰凉的溪水暂缓了身体剧烈的疼痛,他猛然想起了什么,扯下自己仅有的完整衣料仔细沾湿了水,转身朝芦苇荡跑去。
  隐蔽的芦苇荡里,还躺着一个昏厥的泥泞身影。污浊的白色宫衫领子上,无力地斜歪着一张满面潮红的清瘦脸颊。
  安庆宗慌乱地将手中湿布搭在她的额头,手足无措地喊着:“千寻,千寻,你醒醒,醒来看看我。”千寻滚烫的体温吓坏了他,在此情势下,真是凶多吉少啊!
  正想着要不要冒险潜入咸阳城找大夫,远远的,从四面八方飞起了各种鸟类,它们像是受了某种惊吓,慌忙地四窜着。
  安庆宗浑身汗毛竖立,紧拥着昏迷不醒的千寻,身子缓缓身后倒去。芦苇荡内,一切平静如常,风吹过来,悉悉索索地响动着,隐藏了多少心事。
  果然,不一会儿,从不同方向传来了战靴踩在鹅卵石上的声音。是追兵吗?还是父亲的人?只听一阵兵器插入泥土的声音响起,这些人像是在追踪逃犯。
  “阿七,这里好像没有,咱们再往前追吧!”一个男子的声音蓦然响起。
  “过了咸阳,就是安禄山的势力范围了。那安庆宗不可能比我们的速度还快!”
  “也不知道阿三他们追踪星月夫人是不是有下落了。这太上皇先是失去了杨贵妃,现在居然连星月夫人也被人劫了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唉,咱们更可怜,追讨安庆宗若是失败了,恐怕也活不长了。”
  “闭嘴,暗士什么时候怕死了!”那个叫阿七的一声断喝,震的芦苇荡都晃动了起来。
  “阿七,我不是怕死!”说话的男子很激动,身子一晃,被安庆宗在缝隙中看了个明白。那是一身漆黑的精钢盔甲,从装备上看他们并非一般的士兵。想来,应该是玄宗皇帝最隐蔽的暗士。这么说,他们的目标是自己了。那男子长剑一挥,他身旁的芦苇荡应声而断,倒向小溪,随着流动的河面缓缓飘远,“我们都是大好男儿,为什么要为了那个老头子卖命?还要听一个宦官的差遣?阿七,你应该带着弟兄们投奔肃宗殿下,恰逢乱世,咱们也好开创一番大业!”
  “身为暗士,只要明白严格执行命令这一点就够了。阿九,你今天的话太多了!”阿七的声音冷冷的,如同他身上的冰冷盔甲。
  正在此时,一阵细微的脚步声从芦苇荡传出,阿九长剑直指声音传出的方向,随时准备一剑封喉。
  “嘎嘎……”一只灰白色的野鸭悠闲地从锋利的剑尖旁走过,优雅地浮在水面上,用它那鹅***的脚蹼来回晃荡着,游走了。
  过了一会儿,阿七的声音响起:“去咸阳城看看好了。”说完,第一个离开了这里。
  直过了好久,耳旁除了风声和芦苇摇摆的声音外再无响动。安庆宗这才长长地吁了口气,望着怀中的千寻轻轻说道:“我们不能进咸阳了。坚持住千寻,等过了这座城,我们就安全了。”
  千寻像是听到了什么,眼睛张开微微的缝隙,朝着他眨了眨。想要说些什么,却怎么也张不开口。
  安庆宗刚想站起,那一阵催命的脚步声又折返了回来,停在芦苇荡四周。稍倾,同时合围起来。他们手中的利剑不停地东砍西伐,那一片茂盛的芦苇荡面积迅速缩小。很快,就来到他们的藏身处了。
  “这里有血迹,大家小心一点,里面一定有人!”
  “是!”四面八方的声音同时响起,看来,足有十多个装备齐全的暗士。
  安庆宗的身子骤然冷却,与千寻的滚烫紧紧贴着。耳边,彼此的心跳声震耳欲聋,紧张得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怎么办?安庆宗望着千寻迷蒙的双眼,默默地询问。
  不要放弃我,不要!千寻目光中投注着拒绝,无声地回答着。
  可是,你要是落在他们的手中,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的。一定会安然无恙地送你回到玄宗身旁。安庆宗安慰道。
  千寻眉眼间仿佛绽出一抹微笑,空洞地望着芦苇丛上空的广袤蓝天。好吧,你不要管我,还是自己想办法吧!然后,缓缓闭上了双眼,听之任之。
  哈哈哈哈!安庆宗哑然笑了起来,眉头一展——我安庆宗全家上下人头落地,自己多活了这半年,早已是赚了。也罢,也罢!
  他摘下了自己手上一个很不起眼的黑色扳指,戴在了千寻的手指上。看起来有些大,他就摘了些枯草,将扳指层层叠叠地裹了起来,然后牢牢套住了她的右手大拇指。
  千寻诧异地睁开双眼,就只望见安庆宗朝着她浅浅一笑,浅***的眼眸温情脉脉——再见,像风一样的女子!
  他的身子像箭一般飞射出去,朝人影稀疏的空当钻出。一声爽朗的大笑声响彻天地:“安庆宗在此!有本事就来取我的项上人头!”“站住!”
  “快追!”
  “他就是安庆宗,我见过!”
  一时间,所有的暗士都朝着安庆宗飞窜的方向追去。被斩得七零八落的芦苇荡终于又恢复平静,萧索的迎风摇摆着。
  “啊……”千寻奋力张开嫣红的嘴唇,拼了命地呼喊,却只能哽咽出一声微弱得不能再微弱的呼声。这声音,就连芦苇的????都无法穿透,微弱得毫无力量!回来,回来,回来……说不定,我还可以救你!回来,安公子,回来……
  想起安庆宗背负着昏迷的自己一路穿过崎岖的山路,仿佛一切都还在眼前。他为自己唱着走调的歌曲,他为自己拂去额头的汗滴,他为自己讲北斗星的故事,他为自己引开追兵。这一切的一切,只为了自己的绝望眼神吗?景千寻,你就只能看得到自己内心的绝望吗?
  安庆宗,你这个蠢蛋!
  眩晕强烈地袭了过来,眼角一滴泪水缓缓滴落。无边的黑暗随着眼睑的闭合汹涌而来。
  不要醒来吧!不要……
  日落西山,早晨浅浅的只及半人高的溪流快速涨起水来,最深的地方都可以淹没一个高壮的青年了。河水愈发湍急,滚滚流动着。
  “阿七,我们为什么还要回来?安庆宗的人头已经到手了,要赶快复命才是!”阿九的声音远远地响起,不耐烦的情绪很明显。
  “阿九,如果是你会像安庆宗那样唯恐敌人不知道自己是谁吗?叫嚣着自己是安庆宗,生怕我们不去追杀他!”阿七沉稳地说道。
  “这,你这么一说,倒是有些蹊跷。那你的意思是?”
  “这芦苇荡里应该还有其他的人犯,而且重伤不治。我太大意了,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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