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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头阿杰
正文 地区:东北。 东北地区四十年代称满洲,古代称辽东。 公元前九世纪,满族的祖先就已经在东北地区生息繁延,从那时一直到十七世纪族名为女真,清太宗皇太极把族名女真改为满洲族简称满族。 十二世纪初到十五世纪中期有满族自己的文字,后来因金朝的覆没以至于第一次满族文字消失,后多借用蒙古文书写。 清太祖在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命尔額德尼和噶盖尔第二次创造新满文延续至今。 ——摘自《走遍天下、吃遍天下》 ****** 嗨!各位好,知道凯市最近最大的新闻是什么吗? 对,回答正确。是悬赏五百万现金的黑道追杀令。 呵呵,看来,大家对这个家喻户晓的重大新闻已经都不陌生了。 悬赏五百万追杀两个人,不但在我们凯市称得上是爆炸性的新闻,就算是在全国,也称得上是一等一的特大号的新闻。 现在,发布追杀令的龙标和被追杀的孙兴凯和水鲜红,已经是凯市有史以来最有名的人物,妇孺皆知,怕是再过几千年也不会再出现如此有名的人物。 你说什么?被追杀的那对狗男女已经被剁成了肉馅,包成了肉包子,在城西门菜市场的老字号包子铺给卖了,让千人嚼万人咬? 什么?你说那对奸夫淫妇已经被灌进水泥沙浆中,浇铸在刚刚修建好的郊区公路里,让千人踩万人踏? 错错错! 绝对的错误,这是谣言,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 关于孙兴凯和水鲜红这两名被追杀者下落的各种传言,在凯市有不下百种版本之多。 有的版本说被追杀的孙兴凯和水鲜红已生了孩子,并且还是双胞胎——龙凤双胞胎;有的版本说这场因情而引发的追杀是龙标为了报当年龙门之战的仇;还有的版本说孙兴凯和水鲜红这对狗男女已经被装在猪笼里,丢进了白龙江…… 我非常严肃地、郑重地、绝对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所有这些谣言,所有这些传言,所有这些风言风语、所有的这些推测,统统的不对,是错误的。 我为什么敢这么说? 我有什么资格说你们错了? 我当然有资格说你们说错了,我当然敢这么说。我可是有内部人,有内部的情报员,嘿嘿,他为我提供追杀孙兴凯和水鲜红的第一手的内部资料,绝对的真实可靠。 我可以透露一点的是:逃亡的不仅仅是孙兴凯和水鲜红,还有一个人,具体这个是谁,我会慢慢告诉你们的。 我的情报员可不是一般人,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凯市龙头老大龙标的得力手下,只有他知道龙标最多的事情和内幕,是他将秘不外泄的内幕资料透露给我的。 你们想知道这个情报员是谁呀? 对不起,这个我可不能透露,绝对不能透露,否则他非得被龙标活剥了皮不可。 龙标发起脾气来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可要为朋友的身体负责,身上若没有一层皮的话,可是没办法在这个世界混的呀。 我只能告诉大家的是:我的情报员是龙标最最亲信的人之一,龙标的重要事情都不瞒他的,他给我的情报是绝对的真实可靠。 你们知道吗?为了能得到内部的真实资料,我可是花了大把的钞票。 我请了情报员几十次客,全市有红烧肥肠和小鸡顿蘑菇这两道菜的酒店几乎让我俩吃了个遍。 晕,也不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这么喜爱吃红烧肥肠和小鸡顿蘑菇。 从早晨睁开眼睛开始,这个家伙就打***拉我去吃通杀的两样菜,从早晨一直吃到晚上,一日三餐,外加宵夜,都是如此。 最后,在一家饭店再次吃红烧肥肠和小鸡顿蘑菇的时候,这个家伙打了个饱嗝,立刻,从他嘴里喷出的大粪和鸡毛味充满了整个餐厅。餐厅内所有的食客被突如其来的气味薰得逃亡般飞奔而出,从此听到有人打饱嗝就条件反射地百米冲刺地逃跑。 饭店的服务员因为工作职责的原因,不能立刻就擅离阵地,比食客们多忍受了片刻时间,可结果却是只多停留了不过两秒钟的时间,就都被薰到马路中央,趴在水泥路上大吐特吐,造成了凯市有史以来的最大一次交通堵塞。 还是伟大的金牌记者与众不同,见多识广,经历过大风大浪,没有被这小小的意外击倒。 我只用了一条湿巾,就顶住了这杀伤力巨大的人体制造出来的毒气弹,没有象其他人那样被薰跑、薰倒、薰晕——这点小菜算什么,某工地挖出小鬼子当年埋藏的毒气弹,我都面不改色地第一个冲上去做新闻采访。 人体制造出来的毒气弹,在我眼里太小YS了。 唉,别说他了,我现在一张嘴,都是大粪和鸡毛的味。 啊,呸呸。 我得先嚼块口香糖再和你们聊…… …… ……对了,我说到哪里了……哦,想起来了,我俩是在喝了足有一桶上等剀市特产的白龙小烧以后,这家伙终于将追杀孙兴凯和水鲜红这对狗男女的起因和随后发生的故事讲述给了我。 一个字:精彩。 古人有句话叫什么来的? 哦,想起来了,叫红颜祸水。 意思就是说太漂亮的女人就是惹祸的根源。 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若不是水鲜红长得漂亮的话,怕是也不会惹出这场轰动黑道的追杀令。 在见到水鲜红之前,我就曾听过很多男人边流口水边讲水鲜红的美,不论这个人的文化程度有多高,是胸前挂着学士、硕士、博士的牌子,还是额头刻着只有高小、初小、小小、幼小的印记,都会搜肠刮肚地将自己所会的能描述美丽、漂亮、可爱、妩媚、妖娆、性感和渴望、失望、绝望、失魂落魄、伤心、沉沦的形容词一股脑地用上,到了结尾,都毫无例外地咽着口水,一脸的渴望,两眼的泪雨滂沱说: 唉,要是我能和水鲜红睡一觉,就算少活十年都愿意。 假如水鲜红能吻我一下,啊……我愿意奉献我所有的家产。 如果我能娶水鲜红为老婆,宁可少活一百年…… 我靠……现在的男人都怎么啦?这么没出息!没见过美女呀?大街上到处都是,剀市的女孩子一个赛一个漂亮,还满足不了你?若实在觉得大街上的不够漂亮,弄几张明星照片贴满家里的墙壁,站着看、坐着看、躺着看、趴着看、搂着看,就是别出来丢我们男人的脸就可以了。 真是一群没有见过世面的人。 我怎么总是遇到这种没有见过世面的没出息的长女人志气丢我们男同胞脸面的男人? 晕。 人心不古啊。 直到我见过水鲜红以后,才终于明白这些人的感受。 水鲜红的确漂亮、非同一般的漂亮。 那次见到水鲜红是在她的婚礼上,是朋友拉我去的,是要我见识一下凯市黑道老大龙标的超豪华婚礼。 对于黑老大龙标,我早有耳闻,可惜一直没有机会接触,既然我的朋友是龙标的朋友,那我也可以借此良机认识一下剀市的黑道大哥。 嘿嘿,说不定以后能从龙标嘴里弄出一些关于黑道密闻什么的,那可就赚了,发达了。 那天我是带着漂亮而可爱的妻子一同去的。 说起我妻子呀,那可是超一流的漂亮,要个头有个头,要体型有体型,该高的地方绝对高大,该低的地方恰到好处的低下去,走在哪里,都象磁石一样吸引眼球。妻子当年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花,美丽如花。若是在古代,我妻子一定能成为四大美女之一,把西施或者是貂禅的名字给踢出四大美女榜……唉,可惜,生不逢时呀。 当年,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费了几百斤的口水,也不知道唱了几千首赞歌,说了几万句虚伪、肉麻的情话,才将美丽的校花追成老婆,那种辛苦,可不是语言和文字所能形容出来的。 我现在的口才,就是那个时候锻炼出来的。 我能成为凯市最伟大的金牌记者,真的是有老婆一半的功劳。 可当我见到水鲜红后,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美女。 水鲜红皮肤白润细腻,看不到半点瑕疵,如同婴儿的皮肤一样,水样润滑。她的一双水汪汪的勾魂眼,似乎在对每一位来宾展露万般风情。 微动的红唇,性感而妩媚,浅浅一笑,足可以令低血压者瞬间变成超级高血压患者。 纤纤玉腿,迈着轻柔的脚步,比T型台上迈着猫步的模特更有魅力。 她的头微向上抬,下巴微微上翘,显得高贵而骄傲。 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如此的优雅。 她是男人们梦中的情人,不,是天使,不,是女神。是男人愿意用生命、用自己的所有金钱和生命,丢掉廉耻心,丢掉一切的一切,去追求的女神。 什么传说中的沉鱼落雁、四大美女,什么波姬小丝、麻辣鸡丝,统统盖下去。 美女。 什么是美女? 水鲜红才是真正的美女! 据说水鲜红是东胜镇人,有句话叫“东胜的女,大岭的郎”。 东胜盛产美女,水鲜红是东胜镇代表人物。而大岭的男子则特别的帅气、英俊。嘿嘿,我就是大岭人,怎么样,名不虚传吧,我可是这句话的绝对证明者。 看了水鲜红第一眼后,我立刻有了原始冲动。 我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妻子,比起水鲜红来,简直就成了传说中的丑女无盐。 唉,老天不公平呀,怎么不让这个有素质、有文化、有品位、有绅士风度的精英中的精英早点时间遇见水鲜红?让我得到她? 唉,如果我能娶水鲜红为妻,宁可…… 嘿嘿,不好意思,我也是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 ****** 凯市星级酒店香格拉大酒店的经理黄维原本想趁着龙标的超级豪华婚礼狠狠地大赚一笔。 这是人之常情,谁不想多赚点钱呀,尤其是龙标的钱,好赚得很,凯市不想赚龙标钱的人怕是不多。 龙标不但是凯市的黑老大,还是凯市第一富翁。 龙标控制着凯市及周边几个市县的所有粮食南运的交易以及将近一半的长、短途客、货运输市场。 乖乖,凯市可不象南方的那些城市,一个市县只有巴掌大小的土地。凯市的土地可大着呢,随便一个小小的村子,就有上万亩土地。每到春播和秋收的时节,就能看到大量的农机车在广阔无限的田地中忙碌的景象,那场面,相当的壮观。 土地多,粮食自然就多,能把持这些粮食的对外销售,其中的利润可想而知了。 据说,龙标只用了不到五年的时间,就从一个收保护费度日子的黑帮头头变成了可以左右全省粮食价格的超级大亨,其发展速度和实力令人咋舌。 手中有花不完的钱的龙标对于钱从来都不在乎,买东西从来都是往上喊价,而不是往下压价。吃饭的时候,只要老板照顾周到,弄得他满意,随便你怎么要价都可以,很多次,龙标在某家酒店吃得高兴了,随手就甩给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饭钱。 当然,若遇到酒店老板招待不周,或者龙标大少爷不高兴,不但吃完了不给钱还有可能把店给砸了。不过这种事极少发生,就是发生了,也会有人出面,帮助赔偿远超过损失的钱,所以,在凯市,绝大部分人对于这个黑社会老大都有很大的好感。 龙标的确将自己的婚礼办成了凯市最豪华的——虽然他的父亲反对,却也拿他没有办法。龙标自己有钱,从不动他父亲一分钱,还有空没空地孝敬父母十万二十万的。 身居要职的的父亲也不好在这种事情上多说什么,也只好由龙标张罗。 盛大的婚礼包了香格拉大酒店两个最大的餐厅——名人堂和华丽坊。 为了照顾父亲廉洁的名声,名人堂餐厅的饭菜相对比较节俭,一桌酒席只用了一千元——这点钱在三星级大酒店只能算最普通的,能维持住场面,这里宴请的都是凯市的名流,气氛高雅。 华丽坊可就不同了,整整一百桌酒席上,摆满了五粮液、茅台等高档名酒,菜肴都是山珍海味,什么龙虾、鱼翅、扇贝、熊掌、猴头、燕窝等等,这个餐厅宴请的都是黑道人物和龙标生意场上的朋友。 没等新郎新娘出现,这些黑道混混们就开始了乌烟瘴气地喝酒抽烟,划拳斗气,忙得不亦乐乎。 就算是按照正常的利润,香格拉大酒店也会在这个超豪华的婚宴中赚得合不上嘴,更何况酒店经理黄维又将价格提高了十个百分点,末了龙标还甩给了他两万元的辛苦费,是用来奖励当天负责宴席的厨师和服务人员。 可万没有想到,香格拉大酒店在这个超豪华的婚宴中非但没有盈利一分钱,还损失惨重——当新娘出现在华丽坊的时候,黄维赚钱的美梦破灭了。 这一切只能怪那天水鲜红穿得实在太性感了,并且华丽坊的宾客都是年轻人——混混当然都年轻了,上了岁数谁还当混混呀? 其结果,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 水鲜红一进华丽坊,数以百计的年轻混混们先是呆若木鸡,而后是全体做了个统一的动作——捂鼻子。 水鲜红的杀伤力实在太大。 当时那场面,只能用壮观来形容和描述。 数百人的鼻子几乎在同一时刻开始喷鼻血,鲜红的血喷涌而出,捂都捂不住,很快就将地毯上被喷上满满的一层鲜血,鲜红闪亮,艳丽无比。 有一首歌曲唱道:最美不过夕阳红。 夕阳的红是最美的吗? 怕是词作者没有见到无数鼻血汇集时的美丽、壮观景色,否则歌词一定会改写。 许多人因流血过多,休克倒地,不得不进行急救。 立刻,满城的急救车都在凄厉的叫喊声中,冲到了香格拉大酒店门口。 很快,凯市的各大医院人满为患,凯市所有的医生全部动员起来,抢救这些鲜血在燃烧的病人。 当天,剀市最大的新闻就是全体市民排队献血。 那队伍排的,从献血中心横穿了市内所有重要街道,一直排到了郊区,真是壮观无比。 在这些喷鼻血的混混当中,最严重的一位整整抢救了三天三夜。医生不停地给这个没出息的家伙输血,很快,适合他的A型血就用完了,没办法,只好用AB型血来代替,死马当活马医,有血输总比没血输好。AB型血用光了,就用B型血,反正是血,而且边输边被这个家伙从鼻子里糟蹋掉,输什么血都是一样,没给这个没出息的家伙输猪血、牛血、鸡血、鸭血已经是好的了。 在输了整整一吨的鲜血之后,他才终于被医生从死神的手中抢救回来,当这名严重失血的混混康复出院后,血型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ABO型血,并申请了专利。 好热闹的婚礼呀,真是万年难遇的热闹婚礼。 这也别怪我们男人太没有出息、太丢人了了。 那天水鲜红实在穿得太露、太性感了。白得刺眼的双胸竟然有一半露在了外面,并且洁白的婚纱曾半透明状,剩余的胸部若隐若现,并示威似地在里面震来晃去,那些正直血气方刚的青年哪里见过如此阵势,不流鼻血才是怪事。 若非新郎是剀市没人敢招惹的黑老大,说不定当天会发生群体性犯罪事件。 那天,只有我这个见多识广的伟大记者没有给我们男人丢脸。我只是鼻子稍微痒了一下,心跳加快了几分,就没有继续发展。 嘿嘿,教你们一个秘诀,以后出门一定要想着带老婆,尤其是有可能见到绝世美女的场合,在关键的时候搂住老婆,就可以防止失态,更可以防止流鼻血。 关键时刻,老婆能解决一切问题,帮助你抵御诱惑。 这是经验之谈,亲身体验。 相信我,没错。 香格拉大酒店的华丽坊餐厅被数百斤的鼻血浸泡后,价值几十万元的高级地毯就此报废,无法再用,只能丢弃。 那个负责丢弃地毯的可恶司机将地毯丢到了白龙江里,造成了白龙江水严重污染的8.11重大污染事件,在事件发生之初,人们一度恐慌地传说要地震、要有可怕的天灾等等,也不怪人们恐慌,一向清澈的白龙江突然变成了一条翻滚着红红浪花的血江,谁看谁害怕。 直到我这个伟大的记者联想到了大酒店发生的事情,然后进行深入的明查暗访,才将事件弄清,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刊登在了《白龙江晚报》头版头条,并最终让肇事司机被罚了个倾家荡产才了结。 华丽坊餐厅的地面足足清洗了一个月,方清洗干净。但弥漫房屋里面的血腥味却是无法去掉,任你开窗户放新鲜空气进来还是喷洒几百瓶的空气清新剂都是无济于事。血腥味始终是不消散,仿佛刚刚屠宰完几十头生猪般。 如此的气味,哪里能招待客人?有餐厅无法招待客人,这对酒店来说,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黄维真是欲哭无泪呀。 据说,自那天以后,水鲜红从来都是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不敢再穿暴露的服装,否则如此可怕的杀伤力,带来的破坏性太大了,还不得闹得世界大乱呀。 好,闲话少说,我要告诉各位的是,今天我就要起程,去追踪水鲜红和孙兴凯,我要想尽一切办法打入他们的内部,就象当年地下党打入敌人内部一样。 我要跟着他俩一起逃亡天涯海角,并将他俩一路逃亡的故事记录下来。 什么?你觉得不可思议? 别说你了,就连我们的社长方怒舟大人,在听到我的想法后,也是惊讶得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什么?跟着奸夫淫妇一起逃亡? 你脑子没进水长虫吧? 社长大人在摸了摸我的额头,确认我不是在发烧说胡话后,坐在了大摇椅里,思索了半天,终于点头同意了我的想法。 我是金牌第一记者呀,头脑当然是与众不同了,当然要能想出惊世骇俗的东西才行,否则与一般的普通记者有什么区别? 水鲜红和孙兴凯事件的起因、发展要比广为流传的猜测和谣传精彩多了。 社长大人在听完我讲述的故事后,眼冒金光,当场要我保证一定陪伴这对鸳鸯走完逃亡路,将整个事件完全地、仔细地、一个细节不漏地记录下来,做独家的独家报导。 哈哈,凯市多亏有我这个伟大的记者,有能力有信心将这些故事收集、整理,然后广为发布、流传。否则这精彩的故事就要湮没,被你们这些乱制造谣言的家伙添油加醋、乱改春秋地弄来弄去,失去了精彩和真实性。 我不但要当凯市的金牌记者,还要将水鲜红和孙兴凯一路逃亡的故事写成小说,传遍全国,乃至世界。 我要成为最伟大的作家,流芳流芳百世。 现在,追杀令已经演变成一场追杀游戏了,非常的刺激、惊险。曾经把凯市黑道混混逼得不敢嚣张的三门侠之一的孙兴凯,现在成为黑道追杀的对象,满世界地躲避黑道追杀令,真是十年河东使年河西呀。 刺激、太刺激了。 真是让人热血沸腾。 我一定要将其中的故事记录下来,让你们每一个人都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满足你们的好奇心。 得,你也别跟我解释,解释就是掩饰,也别说其它的。 你们这些惟恐天下不乱的家伙,喜欢想热闹、看热闹、听热闹,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我知道你们喜欢看别人的隐私、喜欢看别人逃亡、喜欢看别人恐惧和无助的样子,好打发你们无聊又无聊的时间。 “无聊啊,无聊。” 这不是你们整天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吗? 放心,我会满足你们的愿望。 我会在见到鲜红和孙兴凯后,核实完我得到的故事的真实性,然后将这些已经发生的故事连载在网络上,记录在我的博客里,以后所发展出的故事我也会陆续加上。 别忘记给我鼓励呀,要记得每天都上来点击看,并给我留言呀。 你们的鼓励是我最大的动力。 没有动力我就没有激情。 没有激情我就没有心情。 没有心情我就不能跟着水鲜红和孙兴凯一起逃亡。 不能一起逃亡就没有新鲜的故事连载。 嘿嘿,这不是恐吓,我从来不恐吓别人的。 这是威胁。 知道不?是威胁!!! 千万不要忘记哦! http:// 东北特产:东北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长白山雪蛤、东北黑木耳、松茸、蕨菜、猴头菌、松茸、榛蘑、松籽等。 著名鱼类:鲟鳇鱼、三花(鳌花、鳊花、吉花)五罗(哲罗、法罗、雅罗、同罗、胡罗)、兴凯湖大白鱼、大马哈鱼等。 特色小吃:草帽饼、韭菜合子、粘豆包、朝鲜族冷面、朝鲜族沉藏泡菜、李连贵熏肉大饼等。 ——摘自《走遍天下、吃遍天下》 ****** 网络真是个神奇的世界,似乎是一个虚无之物,只能看,不能摸。但却又是最真实、最具有生命力、最具现代特色的产物。 网络几乎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的一部分,人们已开始对网络有着巨大的依赖性,离开了网络,怕是有很多人就茫然然无法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网络,就象一张无形的大网,早已将无数人笼罩在了其中,无法逃脱。 网络,已经彻底改变了人类社会,改变了人们的种种观念和生活习惯。 在网络上,可以任意选择自己喜欢的电影或电视观看,可以任意选择自己喜欢听的歌曲听。 在网络上,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交易、可以查询各种各样的资料。 在网络上,可以第一时间知道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发生的新闻事件、可以预知明天的天气。 在网络上,还可以炒作自己,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兴许,一不留神,就能成为名人——前提是你必须要有足够的勇气。 在网络上,还可打发无聊的时间,与从未谋面的天南海北的人一起完各种游戏或者聊天。 在网络上,还有可能会遭遇一场艳遇,漂亮的MM或者帅哥从虚空中突然降临。 这不,正在网络上与远在上海的一位围棋爱好者在下围棋的慕容兴凯的QQ上显示出有信息来的提示。 慕容兴凯飞快地扫了一眼信息,并移动鼠标,随手点击了一下。 是请求加好朋友的信息。 慕容兴凯也没有在意和多想,就点了同意,而后继续下围棋。 现在正处在最紧要的关头。 对方黑棋的一条大龙正被围追,慕容兴凯正施展浑身解术,想尽一切办法对黑棋围歼。 只要成功围歼这条大龙,白棋就可以完胜对手,取得中盘胜利。 绞杀大龙是业余棋手的喜爱,在业余棋手看来,若一盘棋中没有几次激烈的绞杀,那就称不上下棋了。 追杀对方的棋是一种最刺激、最过瘾的事情。 慕容兴凯现在就是持白棋追杀对方的黑棋,整个人正处于亢奋之中。 此刻,黑棋正想尽一切的办法逃亡,只要摆脱掉白棋的追杀,与自己的其它处棋连接起来或者成功做出两个眼位,那么,胜利将属于黑棋。 慕容兴凯的白棋在追杀黑棋中,并没有围多大的空。也就是说,白棋的目数不够,相差许多,并且因将目标都集中在了追杀中,白棋的很多地方连接都十分薄弱,若黑棋成功躲避开追杀,就将会对白棋展开猛烈的反击,那个时候,白棋将没有任何还击的余地。 慕容兴凯的思绪在飞快地旋转,思索着对策,思索着对方可能的落子点和自己最佳的应对之策。 黑与白。最简单的两种颜色。 纵横十九道。最简单的线条。 却拥有着最为玄妙的世界,拥有着无穷的变化与乐趣。 QQ再次闪烁起来,显示出一个女孩子的头像,表示一位MM要和自己聊天。 在这关键的时刻,谁要和自己聊天? 慕容兴凯随手点了一下。 “你好,在忙什么?”对方问道。 慕容兴凯看了一眼对方的名字——绝代佳人。 一个陌生的名字。 一个从未有过任何沟通交流过的名字。 “也许是刚才加的吧。”慕容兴凯想到。 敢于说自己是绝代佳人,难道和乱世佳人的主角郝思嘉一样漂亮吗? “我在下围棋。”慕容兴凯回复了一句。 虽然没有空闲聊天,但对陌生的女孩子,还是要表现礼貌一些。 慕容兴凯回复完后,开始继续下围棋。 “好厉害呀,真佩服你。”女孩子很快就来了信息。 “佩服我?”慕容兴凯有些惊讶和疑惑。 “是呀,下围棋的可都是有修养、有素质的文明人呀。”绝代佳人道。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何况是自称是绝代佳人的女孩子,慕容兴凯感觉有点飘忽了,不过还是冷静地回了话:“过奖,我只是无聊,和朋友玩玩而已。” “谦虚,在敷衍我。” “是真的。” “能把你的生日时辰告诉我吗?” “????”刚聊几句就要生日时辰做什么?慕容兴凯发了一连串的问号。 “让我算算你是不是在骗我,现在网络上什么人都有,据说上网的男人大部分是色狼,想在网上吊女孩子,欺骗女孩子的感情,骗钱骗色。我想在网上结交好人,不能上当,尤其是我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更不能上当。” 晕。 “网上的男人大部分是色狼?想在网上吊女孩子??”慕容兴凯在心里嘀咕道:“好象我的QQ上从来都没有加过陌生人,上面都是同学、同事和朋友,你是第一个,而且是你先加的我。” “我好象没有勾引女孩子的习惯。”慕容兴凯回复道。 “真的吗?” “那是当然。” “那就快把你的生日时辰给我,让我算算你说的话到底对不对。” “你会算命?” “你好笨呀,网络上有大把的算命方法,只要输入你的生日时辰,就可以将你的一生都算出来。” “算命网站?你也信?都是骗人的。” “是真的,很准的,怎么,不想告诉我你的生日时辰?” “好,我告诉你。” 慕容兴凯将自己的生日时辰告诉了绝代佳人,接着开始下围棋。 经过绝代佳人的这么一搅和,慕容兴凯的思路完全乱了,没有办法集中精神。看到时间不够了,已经开始读秒,连忙随手走了一招并没有思索好的棋,在点完的瞬间,慕容兴凯发现自己走错。 一着错,满盘皆输。 黑棋立刻抓住这一明显的漏洞,突破包围。 慕容兴凯感觉自己精心构筑的包围大网如花园口决堤般崩溃,黄河之水从天而降,堵都堵不过来。 黄河之水天上来,谁能堵住九天之外的大水? 慕容兴凯长叹了一声,投子认输。 “算出来了。”绝代佳人给郁闷中的慕容兴凯发来一个灿烂笑容的自定义表情。 “哦?!”慕容兴凯回复道:“这么快?” “在网络上算嘛,当然很快了。”绝代佳人道。 “网络上的所谓算命、风水、星座等等的东西,都是骗无知小孩子的。”慕容兴凯边在心里说着,边敲出几个字:“都算出什么了?” “算出你的家境上中等,为人善良,正直,好打抱不平。” “基本正确。”慕容兴凯回复道。 “你比较英俊,属于帅哥类型,很强壮。你比较喜欢文学,比如诗歌什么的,平时应该还写一点。” “差不多。哦?!你不是我的哪个朋友,弄了个马甲来逗我玩吧?” “哪里?!乱说。呵呵,上面还说你今年还有桃花灾。” “什么叫桃花灾?”慕容兴凯很疑惑。 “笨,这个都不懂,就是有艳遇的意思,艳遇还特别多,多到成灾。” “还有这种好事?!”慕容兴凯乐了:“不用多,如果能有一个女孩子爱上我就可以了。” “呵呵,会的,一定会的,这个算命非常的准。” “那我就来看看到底会不会应验。” “好了,我有事,先下了,下次再聊。你既然是正直的好人,我就可以放心和你交往了,晚安。”绝代佳人发了一个再见的漂亮而夸张的自定义表情,下了线。 郁闷。 好好的一盘棋给搅和输了,接着就跑了,真是岂有此理。 慕容兴凯已经失去了再下一盘围棋的兴趣,关掉电脑,躺在床上,拿起泰戈尔的《飞鸟集》看了起来。 慕容兴凯的爱好之一就是品味诗歌,一有空就拿起诗集看,当然,他从不看当代中国所谓的诗人写的所谓的大作。 中国当代的诗歌已经完蛋了、彻底完蛋了。 早几年还有舒婷、北岛等一些人写的诗歌还能让慕容兴凯喜欢和欣赏,可现在,中国的诗已经被那些自以为才华超越李白,但实际智商却比幼儿园小朋友还要低一点的家伙们完全地、彻底地、毫不留情地给糟蹋完了。 这些可恶的家伙不是弄些连孔乙己都钻究不透的东西,就是把自己上小学时写的“大作“拿出来进行所谓的“震惊世界”。 还是远远地离开那些自大的所谓诗人,以免坏了胃口,伤了身体。 不过大家都是中国人,也不能离得太远,免得伤了这些伟大人物的心。 那就躲……躲孙悟空一个跟头的距离就可以了。 无奈中的慕容兴凯现在只好看波德莱尔、惠特曼、叶芝、雪莱、济慈、华兹华斯等国外作家的作品。 中国的诗嘛,也只好看建安七子、唐宋八大家、三曹、边塞诗人等人的大作。还好,我们的老祖宗都是实实在在做事情的人,留下了优秀的作品,否则,象慕容兴凯这样喜爱诗歌的人看不到中国人写的诗,怕是早就郁闷死了。 看了会诗,慕容兴凯就进入了梦香。 慕容兴凯是一家广告公司的经理。 一直以来,慕容兴凯都觉得自己坐这个位置实在太不舒服,不适合自己——和自己一起毕业的同学还都在最基层奋斗呢,而自己,原本是应聘一个普通职位,却被老板慧眼识中,当上了经理。 唉,那哪里是什么慧眼呀,根本就是看中了自己的名气。 慕容兴凯的性格比较内向,思考的时间远比说话的时间多得多,这种性格原本并不是适合做经理的。但老板却在看完慕容兴凯的简历后,立刻就任命他为经理。 当上了经理的慕容兴凯每次遇到手下员工签单不顺利的时候就亲自出马,只要他递上自己的名片,和对方寒暄几句,所有的问题就会轻易解决掉。 在凯市,你可以不认识市长——市长是何方神圣不重要,除非是你的亲戚,否则你是无光可借。 你也可以不认识黑帮老大——除非你想在黑道混,否则还是远离为妙。 但你绝对不能不认识慕容兴凯,这个不善言辞的青年是凯市混混的克星,能结识慕容兴凯,就等于给自己戴上了一个预防黑道是非的免疫屏障。 能交到慕容兴凯这个朋友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慕容兴凯能亲自上门来,怎么能拒之门外?赶紧合作才是正理,说不定今后遇到什么麻烦要求到慕容兴凯这个凯市白道赫赫有名的人物。 如此一来,慕容兴凯虽然自认不适合当经理,但公司上上下下都把他当做力挽狂澜的人物,经理这个位置,非他莫属,无法推脱掉。 因工作关系,慕容兴凯经常上网,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QQ也就经常挂在上面,。 绝代佳人在第一次与慕容兴凯聊天后,几乎每天都上来和慕容兴凯聊上几句,然后就下。 每次,绝代佳人都只是说并不多的话,问候几句,聊几句山南海北的话后,然后溜之大吉。 绝代佳人给人一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 这个绝代佳人,究竟是什么人物? 交流了一段时间后,慕容兴凯可以肯定的是绝代佳人绝对不是自己所认识的朋友换个马甲来戏弄自己。 但慕容兴凯却感觉绝代佳人似乎透着种种神秘,自己竟然无法确切地了解她究竟是什么人,做什么的,而对方却对自己的很多事情都十分了解。 这个绝代佳人,究竟是什么人物?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过了两个月,慕容兴凯与绝代佳人谈得越来越投机,慕容兴凯与绝代佳人几乎达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当然,这个无话不谈指的是慕容兴凯,绝代佳人始终都躲避在神秘面纱背后。 这一天,绝代佳人突然提出了要见见慕容兴凯。 “我想见识一下你的摸样,看看你究竟长得什么样。” 见网友? 慕容兴凯被突如其来的约会请求弄得有些失去方寸。 性格内向,自然是相对比较保守类型的人,慕容兴凯就是这种类型的人。 虽然经常听说很多在网上聊很好的人会见面,即所谓的见网友,但慕容兴凯却从来没有这方面的经历。 可既然是女孩子主动邀请,总不能拒绝吧。 “到哪里相见?”慕容兴凯犹豫了好半天,才问。 “就到中心广场旁的情人咖啡厅吧。” “好,你长得什么样子?是不是要弄个接头暗号之类的,便于联系,以免弄错。” “呵呵,这可不用。到时候你见到一位你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出现在你眼前,那就是我。” “哦?!这么有自信呀?那如果你见到一位长得最帅的帅哥,那就是我。” “哈哈,你也很有自信呀。” “那是,我对自己的相貌还是很自负的。” “呵呵,好。” 此刻,慕容兴凯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将告别平静生活,卷入一场巨大的风波之中。 人的一生有着很多的不确定,有着很多重大的转折事件发生。这些重大事件的发生,往往是从一件看似并不起眼的小事引发出来的。 一件小事。 有谁会对身边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过多的关注呢? ****** 各位朋友,你们只需要轻轻的点一下鼠标,票票收藏就搞定了,这对俺是天大的帮助啊,给点安慰奖成不? 时间:春季。 确切时间:下午十四点二十。 地点:凯市中心广场。 准确地点:情人咖啡厅第十三号座位。 人物:慕容兴凯。 二十五岁的慕容兴凯长得高高大大的,高一米七九,健壮魁梧,戴着一副宽边金丝边眼镜,透过眼镜,可以看到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闪动着智慧与自信的光芒,浓浓的剑眉将圆圆的脸庞勾勒得棱角分明,他的身上散发着着浓浓的书生气。 在轻松优雅的乐曲声中,慕容兴凯靠在椅子里,慢慢地品味着咖啡,享受着轻松与惬意。 慕容兴凯喜欢喝不加糖的咖啡,他认为这样能品尝到美妙的原味,他不希望糖或者牛奶等乱把七遭的东西把咖啡的原滋原味破坏掉。 清香的咖啡是产自云南的,在通常的情况下,只有国产货,慕容兴凯就不会去消费进口货,这与节俭、身上有多少钱无关。 慕容兴凯的理念是:以自己最大的能力,让自己的同胞们能多一些收入,改善生活,虽然这种个人行为也许微不足道,但可积少成多。在全国,有这种思想的人也许有不少,这样一来,就能对国货产生很大的影响。 慕容兴凯是那种有着强烈爱国心的青年,他能被众多人尊重,与这些点滴汇集起来的优秀品质分不开的。 “会网友。”慕容兴凯把玩着手中的咖啡杯,在心里笑了一声。 慕容兴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出来会什么网友,在此前,只要听到同事或朋友说自己要去会网友,便会很不理解——网络是虚拟的世界,怎么能将虚拟的世界搬到现实中?那些见网友后失望、上当、后悔的人,完全没有弄清楚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关系。 虚和实是完全对立的两个世界。 慕容兴凯又喝了口咖啡,转头眺望窗外的景色。 广场上,人来人往,如忙碌的蚂蚁。 蚂蚁。 若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些忙忙碌碌、东奔西跑的人们不正也是一群蚂蚁吗? 此时,正是东北地区最惬意的时光。 寒冷的冬季刚刚远逝,春天的脚步悄然响起。萧瑟了整整半年的树木、花草已开始吐露新芽,嫩嫩的、绿绿的,吸引了无数渴望者的双眼。 虽然风中还有丝丝冬季残余的冰冷气息,但人们还是脱下了厚重的冬衣,穿上了薄薄的羊绒衫、牛仔服,享受春日温暖的阳光抚慰。 许多时尚的女孩发扬着与天斗、与季节斗的大无谓的革命精神,穿着短裙甚至超短裙,亭亭玉立在凛凛的春风中,给男人们的心里带来阵阵火热风暴,也让年迈怕冷的老人们下意思地裹紧了身上的厚衣。 春天,总是给人们带来美好的希望。人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而快乐的光芒,在享受着美妙的日子。 许久,慕容兴凯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中,看了看时间。 约见的时间到了,没有见到所谓的绝代佳人出现。 慕容兴凯看了看四周,没有哪个是独自一个人的美丽少女,极目所见,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在品着咖啡,说悄悄话。 这是凯市最豪华、昂贵的咖啡厅,没有一定的消费能力的人是无法来此享受的。在这里享受的大都是中年人——当然,他们身边的,却是年轻、艳丽的少女。 “不会放我的鸽子吧。”慕容兴凯在心里说道:“怎么选择了这个见面的地点?……唉,把她的***号码要来就好了。” 慕容兴凯没有约见网友的经历,忘记了最为关键的一条。 有***,就不会这样傻等,不知道对方是否会真的来。 传说网络无美女,大都是恐龙,这个自称是绝代佳人的MM不会也是个让人不敢在晚上欣赏的恐龙级人物吧? “等我把这杯咖啡喝完,若不见她的踪影,我就走。”慕容兴凯有点后悔来到这里了。 网友有什么好见的,平时的朋友也不少,那些朋友都来不及招呼,却跑到这里来和陌生的网友见面,若说出去的话,可就丢人了。 突然,慕容兴凯象是感觉到了什么,转头向咖啡厅门口望去。 一个女子,迈着柔柔的脚步,出现在咖啡厅门口。 女子大约二十三、四岁左右的样子,身材高挑,近一米七,穿着一件白色风衣,眼睛上戴着一副很夸张的大墨镜,遮盖住了几乎半边的脸,虽然如此,慕容兴凯也能明显感觉到,在这个墨镜下面,有一张美艳至极的面容。 慕容兴凯的第一感觉就是自己约会的人到了。 女子几乎是在扫视咖啡厅一眼后的第一时间里,看到了慕容兴凯,并且确信慕容兴凯就是自己的约会人,径直迈着令人心颤的步子来到慕容兴凯面前。 慕容兴凯放下咖啡,站起身来打招呼:“你好,是绝代佳人吧?” 女子点点头:“你是西门吧?很高兴认识你。” 慕容兴凯的网络名叫西门,这也是他的西门侠绰号的简称。 慕容兴凯很绅士地帮助绝代佳人将座椅拉出,请她坐下。 “谢谢。”绝代佳人坐下的同时,摘下墨镜。 在瞬间,慕容兴凯有种窒息的感觉。 绝代佳人的名字的确名副其实,长得实在太美了,润滑如玉脂般的肌肤上透着隐隐的粉红色,带着笑意的眼睛流动着夺人魂魄的光芒,长长的睫毛将眼睛映衬得更加迷人、令人心颤,高挺的鼻梁恰到好处地在脸庞上留下优美的曲线。 慕容兴凯是名业余诗人,平时没事的时候,喜欢写一些诗歌、散文之类的文章。 现在,他却感到自己语言与文字的匮乏,无论用什么样的修饰语句,都难将绝代佳人的美勾勒出来。 慕容兴凯不由得在心里叹息了一声。 绝代佳人轻轻一笑:“你不会在心里想,今天约见的绝代佳人也许会是恐龙MM吧?” 慕容兴凯感觉到有些手足无措:“没……没有。” 绝代佳人扑哧笑了一声,她的笑如清泉般悦耳。 造物主怎么会制造出如此完美的人?慕容兴凯在心里再次叹息了一声。 “我叫慕容兴凯,你的真实名字是什么?”慕容兴凯定了下心神。 绝代佳人轻垂眼帘:“人的名字不过是个符号而已,为什么一定要问名字呢?” 慕容兴凯道:“总不能一直叫你绝代佳人吧。” “可以呀,我非常喜欢这个名字。”绝代佳人淡淡一笑,脸上露出一个漂亮的酒窝:“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名字,叫我小红也可以。” 慕容兴凯点点头:“好,我就叫你小红,这个名字比较现实些,绝代佳人这个名字有点太虚无飘渺了。” “给我来一杯星巴克”绝代佳人对来到近前的服务员说道。 服务员点头离去,很快为绝代佳人端上了一杯星巴克咖啡。 绝代佳人道了声谢后,端起杯子,轻啜一口。 她的一举一动,都象是在合着清幽的音乐声在舞蹈,优美漂亮。 “这个世界上竟然有如此完美的人。”慕容兴凯又一次在心里发出感叹。 喝咖啡是一种幽雅的享受,和美丽至极的女孩子喝咖啡更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你的手好健壮。”绝代佳人放下咖啡杯,拉住了慕容兴凯的宽大的手。 一瞬间,慕容兴凯感觉天地在晃动。 地震了吗? 慕容兴凯定了一下心神。 不是地震,而是心震。 这个绝代佳人,简直就非凡间所有,应该是传说中的仙子。 “这是从小练功夫的结果。”慕容兴凯说道。 “什么?!你会功夫?”绝代佳人瞪大了惊讶的眼睛。 “只会一点点。”慕容兴凯道:“我是跟我的一个朋友断断续续学的,他的功夫非常高,我只达到他的几分之一。” “你一次能打败几个人?” “两、三个不成问题。”慕容兴凯道。 “哇,好厉害,太棒了,以后若是谁想欺负我,我就找你好了。”绝代佳人象个小孩子似的拍着手。 “可以的。”慕容兴凯微微一笑:“不用找到我,只要你提起我的名字就可以了。” “啊?你在凯市还很有名气呀?”绝代佳人眨了眨眼。 “一点点。”慕容兴凯道:“不多,是沾了别人的光。” “这一定是谦虚的话。”绝代佳人轻摇了下头。 *** 金牌第一记者注: 这些年我所采访的因为网络聊天而上当、受骗、受伤和出轨、家庭破裂的新闻举不胜举。 到现在为止,我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很多女孩子在短时间内就轻信网络骗子的花言巧语。 “我们在网络上交流了整整三个月了,他真是很好的人……” “我和他谈了整整三天三夜,他是我遇到的第一知己……” 汗、大汗、狂汗、暴汗、成吉思汗。 想要真正了解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 “也许要用一生的时间。”经历过世事沧桑的智者一定会如此回答。 可这些被骗的少女却完全相信认识才几个月、几个星期甚至几个小时的陌生人,并且完全信任对方,毫不设防。 唉!!若非我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兜囊也不太羞涩,并且还是大名鼎鼎的金牌第一记者的话,我一定要当名网络骗子,专职的网络骗子,去骗财骗色,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一定会骗取大把女孩子的芳心,让他们心甘情愿地为我付出一切。 网络骗子。 多轻松多诱人的金领工作呀。 只需要说些体贴、关心、动听的话就可以了,多容易的事情,不过就是复制、粘贴的动作而已,在QQ上,我一分钟可以弄上几千句发出去。 做名网络骗子多容易,多幸福。 虽然关于网络事件的新闻没少报导,但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慕容兴凯和水仙的事件轰动——我还未进行采访、报导,就已经满城风雨了。 慕容兴凯和水仙的故事已不是一个整版篇幅所能叙述完的,只能用超长的篇幅——小说,长篇小说的形式,才能将其中的精彩叙述出来。 往年故事少,今年故事多。 ****** 李白斗酒诗百篇,有酒,迷迷糊糊就能写出最好的文章出来。 我不需要酒,只要把我砸晕,就能达到同样效果。 快砸吧。 http:// 古代最早移居东北的中原人可以追述的商纣时期,据说黄帝的后代及其家人一部分逃到了东北,黑龙江至今还有黄帝的后代,唐代以后大批来自中原和南方的道士因为受佛教的冲击而来到东北。 现在的东北人口将近一亿,大都是汉人,为近代移民,解放前大多是从山东、河北、河南、安徽等地闯关东过来,解放后有大批来自四川、湖南、湖北等地人来到东北发展。 ——摘自《走遍天下、吃遍天下》 ****** 几天来,慕容兴凯感觉自己象是在梦游,完全不能集中精神做事情。 自从与绝代佳人见面后,慕容兴凯的心里就有着一种无法遏制的思念。 无论在一个人静坐的时候,还是与同事们在一起的时候,绝代佳人的那张美丽得令人窒息的面容总是在眼前晃动,绝代佳人的一颦一笑,总是不停地出现在脑海中。 绝代佳人的音容已占据了慕容兴凯的全部思维。 奇怪的是,绝代佳人似乎消失了,连续多日,慕容兴凯都没有在网上看到她。 又一次忘记要绝代佳人的***号码了。 慕容兴凯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责怪自己,为什么做事情一向谨慎并且细致的自己总是将这一关键的东西遗忘掉? 这些日子,慕容兴凯几乎是从未刚亮,就守侯在电脑前,期盼绝代佳人的出现,一直到午夜时分,才叹着气将电脑关掉。 连续数日,都没有绝代佳人的信息,绝代佳人一直都未能上线。 “她究竟在做什么?过去天天都在线,虽然时间很短暂,但却是能看到影子,现在却连影子都没有了,似乎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一样。” 连续多日的等候,慕容兴凯每天都是靠吃方便面维持,住在办公室内。 一向整洁的他,每天只是在洗手间胡乱洗了把脸,就开始在电脑前等待绝代佳人的出现。 难道我恋爱了? “要是秦不悔和孟任侠在就好了。”此刻,慕容兴凯最想念的就是秦不悔和孟任侠,虽然慕容兴凯的朋友众多,但却只有秦不悔和孟任侠是无话不谈的挚友。 秦不悔、孟任侠和慕容兴凯在凯市被人们称为“三门侠”,是凯市白道响当当的人物。 “三门侠”名称的由来是因为秦不悔家住北门、孟任侠家住东门、慕容兴凯家住西门,并且三人爱打抱不的原因而起的。 三个人在学生时代,就与社会上的混混作对。三人中,秦不悔的拳脚功夫最好,后来号称是凯市的拳王,孟任侠的拳脚功夫也非同一般,慕容兴凯虽然比起秦不悔和孟任侠有很大的差距,但对付一般的三两个人是轻松的。 可惜的是,秦不悔和孟任侠在一年前因情感等原因,先后离开了凯市,音信皆无,慕容兴凯现在落了个孤单一人。 一直以来,慕容兴凯都无法理解秦不悔和孟任侠为什么会因为一个情字,而放弃了属于自己的一切。 秦不悔之所以能号称凯市的拳王,与他有着非同常人的素质非常有关,秦不悔有着与年龄完全不相符的冷静,几乎是在任何情况之中,都能保持住自己的理智不受外界的左右。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也会因为感情而做出超出理智的事情,将省城的一名专业拳击手打成残废,被迫离开凯市。 而孟任侠则为了去寻找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离开凯市的。 爱情真的有这么大的魔力吗? 现在,慕容兴凯终于明白了秦不悔和孟任侠的心态,明白了爱情对一个人所产生的巨大作用。 爱情,能令人发狂,能将一个人燃烧,能让一个人变成另外一个人。 慕容兴凯闭眼休息一会,几天来,他将精力都放在等候上,根本没有真正好好休息过。现在,实在太累了,太需要休息了。 在朦胧中,慕容兴凯不知道休息了多久,突然,象是耳边传来了一声召唤声,慕容兴凯睁开眼睛,四下望了望,中午时分,所有员工都在午休,静悄悄的,没有人在喊自己。 慕容兴凯揉了下眼睛,晃动了一下鼠标,电脑屏幕由黑变亮,屏幕右下方的QQ正在闪烁,是一个女孩子在发信息。 慕容兴凯的心脏几乎都要跳出来了, 难道是绝代佳人了? 慕容兴凯连忙点击,果然是绝代佳人了。 慕容兴凯心里一阵狂喜。 绝代佳人了终于出现了,这些天的苦苦等待终于有了结果。 “在做什么呢?”绝代佳人了问。 “没做什么,”慕容兴凯问:“最近在忙什么?怎么没看到你上网?” “最近有点忙。”绝代佳人了回复道:“就一直没有上来。” “原来如此,真高兴再次见到你。”终于又见到绝代佳人了,慕容兴凯松了口气。 “今天是我的生日。”绝代佳人了说道。 “啊?真的?!祝你生日快乐,永远美丽、漂亮。”慕容兴凯发送了几个祝贺的自定义表情。 “谢谢,能得到朋友的祝福,真的是太幸福了。”绝代佳人发来一个感谢的表情。 “今天你收到了多少生日鲜花?”慕容兴凯问。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不会吧?你这么漂亮的人,追求者一定很多,怎么会没有人送鲜花?” “我家是东胜镇的,来凯市时间不长,哪里有什么追求者?” “原来如此,那我送你生日鲜花吧。” “真的?!太好了。” “晚上我下班的时候去扎一束康乃馨,你喜欢什么颜色?桃红色、大红色还是被称为兰贵人的花边的那种颜色?” “送康乃馨?!那不是送给母亲的花吗?” “是的,但是康乃馨代表健康、长寿,所以也是生日花常用的。” “我不喜欢康乃馨,我喜欢百合和玫瑰,百合喜欢白色的,玫瑰喜欢粉红色的。” “白色的百合花最好的是西伯利亚百合,粉色玫瑰凯市有很多种,我比较喜欢的是黛安娜,不知道你是否也喜欢” “你懂得好多呀。” “恰好喜欢而已。” “好,我要九朵西伯利亚百合和九朵粉玫瑰。” “九朵西伯利亚百合和九朵粉玫瑰在一起再加上漫天星,显得略过于素雅,我再配些紫色的勿忘我点缀其中,就可以将良种鲜花映衬得美丽漂亮,喜欢勿忘我吗?” “你对鲜花实在太有研究了。” “过奖,一点小爱好而已。” “那我晚上的时候等你的鲜花。” “我到哪里找你?” “恩,就到我家吧。” “你家在什么方位?” “在白龙江畔的沿江路。” “哦?住在新城区的方位还是老城区方位?” “新城区。” “那可是有钱人生活的地方。” “呵呵,我是这里的贫民。” “告诉我你的***,到时候***联系。” “好的。” 慕容兴凯和绝代佳人相互留了***。 绝代佳人下了线。 慕容兴凯看着绝代佳人的QQ头像由鲜艳的色彩变成离线的黑色,心里突然感觉空荡荡的。 看来,自己真的是喜欢上了绝代佳人。 慕容兴凯连忙找出刮胡刀,跑进洗手间将连续多日没有修理的下巴弄干净,整理了一下衣服,低头看了看脚上灰突突的皮鞋。 这原本是每天都鲜亮照人的皮鞋,这几天竟然成了这个样子。慕容兴凯连忙跑到楼下,到擦鞋店去擦皮鞋。 还要修理一下头发,熨一下衣服。 慕容兴凯又恢复了自己的洁净本色。 http:// 傍晚时分,慕容兴凯怀抱着一大束鲜花,来到了约会地点,等候绝代佳人。 等待是一种最折磨人的事情。 尤其是等待自己渴望一见的人。 慕容兴凯感到自己的心脏在异常搏动。 鲜花,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在着绿色尚未完全苏醒的世界,鲜花的出现自然会引起人们的关注目光。 几乎是每一个路过的人,都向慕容兴凯手中的鲜花投上惊奇的目光。 群星闪烁,华灯初亮时,绝代佳人终于出现了。 绝代佳人身上穿着一件粉色薄毛衣,下身穿的是淡兰色的牛仔裤,踏着优美的节奏,款款而来。 夜灯照在她的那张白润的脸庞上,令她显得更加妩媚。 在这一刻,慕容兴凯的呼吸几乎停顿下来。 “生日快乐。”慕容兴凯终于没有忘记自己来的目的。 “谢谢。哇,这么漂亮的鲜花,太美了。”绝代佳人接过鲜花,眼里闪动出兴奋的光芒,“我太高兴了。”她悦耳的声音在夜色中飘荡。 “你若喜欢,今后我会经常给你买。”慕容兴凯微笑着说道。 “好,一定的呦。”绝代佳人道。 凯市沿江路的新城区是富人区,临江而建的都是高档别墅,在这里居住的人,都是凯市有着非同寻常身份的人,是凯市风云人物。 绝代佳人红的家就是位于江边的一栋三层别墅内。 绝代佳人的家庭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实力和背景,竟然能住在这里? 慕容兴凯有些茫然了。 这片两年前才建起的别墅区,慕容兴凯从未来过。 进了别墅,绝代佳人将慕容兴凯领到了二楼的一个房间内。 房间内布置得简约而奢华,一张红木雕琢成的双人大床摆放在屋子的右侧,床旁边是一个花梨木梳妆台,梳妆台的把手和装缀竟然是镀金的。 落地窗正对着汹涌奔腾的白龙江,粉红色的丝绸落地窗帘挂在两旁。 绝代佳人将鲜花摆放在了窗前的一个景泰蓝花瓶里。 慕容兴凯走到落地窗前,隔着玻璃窗,眺望着白龙江。白龙江此刻已被红色、***、兰色、白色的灯光映照出梦幻般色彩,绚丽多姿。 凯市是位于东北边陲的一个重要的城市,古称连珠山城,因有人在此见到过传说中美丽无比的金色狐狸,又称金狐城。浩浩荡荡的白龙江贯穿凯市市区,将凯市分为东西两部分。 凯市是东北著名的边陲城市,地广物博,这里平原盛产大豆、小麦、玉米、大米等农作物和山区盛产的厥菜、发菜、松子、榛子、蘑菇等山野菜源源不断地被运往中原和南方地区,这里因工业污染少,所有的农产品都被称为是绿色、纯天然的,深受喜爱。 慕容兴凯感叹道:“我从小就生活在白龙江畔,在这里长大,但却从未从这样的角度看过白龙江,太美了,实在太美了。” “如果你喜欢,以后可以经常来这里看。”绝代佳人来到慕容兴凯的背后,依偎在慕容兴凯的肩膀上, 与绝代佳人距离如此近,慕容兴凯全身的肌肉都僵硬住了,一动不敢动。 慕容兴凯转过身,看到绝代佳人的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 世界仿佛凝固住了,时间仿佛静止了。 慕容兴凯只能听到两个心跳,两个急促的呼吸声 慕容兴凯猛然将绝代佳人搂在怀中。 两张嘴,粘在了一起。 世界如此的美好。 人生、幸福的人生。 慕容兴凯太投入了,以至于楼下的一阵轻微的开门声和杂乱的脚步声都未听到。 慕容兴凯已经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周围的一切仿佛都不复存在。 当爱降临,拥抱她。 绝代佳人微闭着眼睛,紧紧与慕容兴凯拥抱着,柔弱无骨的双手,不停地抚摩着慕容兴凯背部的强壮肌肉。 这一刻,永远停留住吧。 慕容兴凯在心里呐喊着。 时光永远停留在这一时刻吧。 慕容兴凯用力拥抱着绝代佳人。 两人紧紧拥抱着。 绝代佳人身上传来淡淡的清香,令慕容兴凯感到一阵阵眩晕。 慕容兴凯感觉自己正在被烈火焚烧,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头颅。 什么是幸福?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什么? 这样的问题也许对很多人来说需要仔细想一想,考虑很久才能回答上来。 而对慕容兴凯来说,最为简单。 幸福,就是此时此刻。 幸福,就是与自己所爱的人紧紧拥抱在一起。 “砰”的一声,门被推开。 一个炸累般的声音响起来。 慕容兴凯的幸福在顷刻间被击得粉碎。 噩梦开始…… *** 金牌第一记者注: 我的情报员给我提供的资料中是这样讲的:慕容兴凯和水仙当时是赤裸裸地躺在床上缠绵,两人当时是被捉奸在床,而当我向慕容兴凯进行咨询的时候,他所讲述的却是完全不同。 据慕容兴凯说,他当时只是和水仙在一起拥抱了一下,还没有来得及做进一步的亲热动作,龙标就闯了进来。 按理说,我应该是完全相信我的情报员的,因为我相信他提供的资料是完全的、百分之百的正确。 狗男女被捉奸在床的可能性不是没有,我的情报员没有必要欺骗我,而慕容兴凯所描述的当时情况也可能是如此,毕竟两个人只是第二次见面,并且慕容兴凯现在已经到了全世界都在追杀他的地步,也没有必要做什么隐瞒来美化自己。 偷奸就是偷奸,敢作敢当,慕容兴凯好象不是那种敢作不敢当的人。 并且也不是那种爱说谎的人。 这两个人的话我都相信。又都不能全信,只好将两个人的话加起来,除以2,弄成了到亲嘴这一程度为止。 想看黄***节的朋友可能会失望,竟然没有看到慕容兴凯和水仙的缠绵细节的描写,唉,没办法,我总得要实事求是一点吧。 其实我真想慕容兴凯和水仙当时发生点事情,真的想从慕容兴凯的嘴里探出一些,哪怕是零星的一点和水仙云山雾绕时的美妙,能和绝世美女共赴巫山,共施云雨,绝对应该是非同寻常的享受。 幸福呀幸福,什么是幸福? 这就是幸福。 唉,可惜。 慕容兴凯这个笨蛋,竟然没有……。 如果慕容兴凯当时真的没有做,那可就太不值得了。 既然慕容兴凯说当时什么都没发生,我也没办法将一些肉体上的缠绵加上去,各位别生气,我真的不能胡编、乱写的,我一向都是写事实报导的,习惯将真实的事情写上去,不会胡编、乱写。 如果为了给你们助兴,我胡编、乱写一通,万一弄不出来,结果把我和我老婆之间的那点事情给写出去,可就麻烦了。我就那点小秘密了,我还要留着自己偷偷享受,偷偷乐呢。 好了,话题扯远了,说点正题。 其实,剀市的很大部分人都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慕容兴凯真的会做出勾引水仙的事情。 要知道,慕容兴凯可是凯市白道的顶梁柱,自从三门侠中的秦不悔和孟任侠先后离开凯市后,慕容兴凯就独撑三门侠这张大旗了,人们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 在剀市,如果有人遭到混混们的欺负、威胁,只要找到慕容兴凯出面,就一切就都OK了。 混混一般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想动用***来平定很多事情往往是无法奏效的。 “拘留?吓唬谁呀?!老子监狱都是常客。” 这些混混往往都是***最头痛的人,没有一个好的办法来让他们本分老实。 这些混混唯一怕的只有比自己还厉害的大混混,或者比自己拳头硬的人。 慕容兴凯的拳头就是比混混硬得多的人。 在剀市,还没有哪个混混敢与慕容兴凯单挑,甚至有两、三个混混也不敢在慕容兴凯面前炸刺。 黑老大龙标都不敢招惹三门侠,那些小混混就更不用说了。 慕容兴凯被追杀后,剀市的三门侠全都不见了踪影,怕是那些混混又开始弄事了。 欺软压硬,打瞎子骂哑巴的事情怕是再也没有人敢管了。 这真是一大损失呀,难以估算的损失。 就如同伟大的我,为了要弄到慕容兴凯和水仙逃亡的第一手资料,将凯市有史以来最大的新闻在第一时间展示给大家,而暂时离开《白龙江晚报》一样,现在晚纸的可读性一定已因为没有我的及时参与下降巨大。 没有我,地球虽然照转,但却转得浑浑噩噩,毫无色彩。 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呀。 *********************** 朋友,慢走,砸一下再走。 http:// 东北地区饮食以一“粘”(粘豆包)二“凉”(高粱米饭)最具特色。 其它主食有:窝窝头、饺子、蜂糕、冷面等,饽饽和萨其玛为代表的满族茶点曾是《满汉菩翅烧烤全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蔬菜则以白菜、黄瓜、番茄、土豆、粉条、菌耳为主。 肉品中爱吃白肉、鱼虾蟹蚌和野味,嗜肥浓、喜腥鲜、口味重油偏咸。制菜喜用豆油与葱蒜或是紧烧、慢熬,用火很足,使其酥烂入味;或是盐渍、生拌,只调不烹,取其酸脆甘香。 居家饮膳重视火锅,“白肉火锅”、“野意火锅”等颇有名气,在清宫曾盛极一时。 ——摘自《走遍天下、吃遍天下》 ****** “啊……”绝代佳人一声惊叫,看着闯进屋里的来人,她惊恐的摸样也是同样迷人。 冲进屋里的是一个身穿一身黑色西装、眼戴黑色墨镜的青年,当他看到拥抱在一起的慕容兴凯和水仙后,脸色骤然巨变。 “慕容兴凯,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家伙,竟然敢勾引我老婆。”来人愤怒地吼道:“来人呀。” 随着来者扭曲的脸发出的怒吼声,杂乱的脚步声响起。 十多名同样穿着黑色西服的混混冲了进来——在凯市,所有的混混都是穿黑色西服,这是黑老大龙标定下的规矩,黑社会嘛,不穿黑色衣服难道还穿白色衣服? “把这两个狗男女给我抓起来。”来者怒吼道。 “是,大哥。” 混混们立刻蜂拥而上,将慕容兴凯和绝代佳人捆绑起来。 以慕容兴凯的拳脚功夫,虽然面对十几名混混,也是有一拼之力的,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轻易就被抓住。 但在突如其来的震惊中,慕容兴凯的大脑却一片空白,失去了反抗的意识。 当慕容兴凯看到一身黑色西装,戴着镶金边的黑色墨镜的人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龙标?龙标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难道这里是龙标的家? 当龙标发出愤怒的吼声时,慕容兴凯更是震惊不已,难以置信。 怎么可能,绝代佳人是凯市黑老大龙标的妻子? 绝代佳人难道就是凯市第一美女水仙? 水仙?!她就是水仙!!! 早就应该想到了。 如此美丽的女子,在整个凯市也找不出第二个出来。 可恨自己竟然没有想到。 龙标。 这个与自己有着多年恩怨的人竟然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而这一次,竟然是自己…… 慕容兴凯与龙标的恩怨早在学生时代就开始了。 龙标在学生时代,就成为第一中学的霸王,经常带着众多的小兄弟们四处打仗,欺负本校以及外校的学生。 直到有一天,龙标带着十几个小兄弟欺负第五中学的同学时,刚好遇到了同是第五中学的慕容兴凯、秦不悔和孟任侠三人,三人合力,将比自己高两届的龙标和他的十几个小兄弟打了个落花流水。 后来,慕容兴凯、秦不悔和孟任侠三人就成了龙标的客星,经常到龙标所在的学校看看龙标是否又欺负同学了,如果有,一顿胖揍是少不了的。 从此,龙标收敛了许多,不再肆无忌惮地欺负同学了。 走入社会后,龙标渐渐将凯市黑社会的混混归弄在了自己的手下——龙标最大的资本是白道混得明白,碍于龙标父亲的面子,凯市的***对龙标的事情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龙标不犯大事就可以任他的性子来——满大街的混混身穿黑色西服招摇就是被放纵的结果。 龙标走进社会后发展迅速,很快成为凯市的黑老大。 成为黑老大的龙标与成长为三门侠的慕容兴凯等三人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若以硬碰硬,龙标手下的几百号人肯定能将三门侠摆平,但三门侠又不是傻子,在那里等着龙标聚集好人来追杀自己,因此,虽然龙标和三门侠积怨甚深,但却一直未能爆发大的冲突。 直到有一天,龙标带领着三十多名弟兄在中心广场巧遇秦不悔,结果,二话不说,就开始了激烈的打斗。 秦不悔的拳脚功夫虽然号称凯市第一,是凯市的拳王,但猛虎架不住群狼,在与手持棍棒、砍刀的三十多混混激战了整整一个小时后,秦不悔身受重伤,好在慕容兴凯和孟任侠闻讯赶到,才将龙标一伙赶跑。 秦不悔是那种从来不向任何人低头的人,从不服输,更不会轻易吃亏,尤其是吃混混的亏。在床上躺了几天后,就和慕容兴凯、孟任侠一起,满世界找龙标的手下报仇。 三门侠对付混混们的手段非常有效和麻利,秦不悔负责攻击,慕容兴凯负责缠住被攻击的混混,让混混无法逃跑或反抗,孟任侠则拿着齐眉棍将所有想上来帮忙的混混挡在远处。 在不用担心自己遭到攻击和反抗,可以心无旁碍地攻击对手的时候,秦不悔的铁拳轻易就能将对手的胳膊或肋骨打断。 被盯上的混混几乎是在一个照面就倒在秦不悔的铁拳头之下,解决一名混混几乎到了不用数“一、二、三”的地步。 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凯市的各大医院就住进了一百多名混混,将这些医生们累得找不到北,这一非同寻常的事情自然引起公安人员的注意,怀疑是黑帮火拼,于是对这些混混进行询问,可他们得到的都是一致的***:自己不小心摔断的——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能弄到条子(***)手上去解决,道上的事情要在道上解决,弄到条子手上是犯大忌的。黑道就是黑道,脑袋掉了也不能把事情弄到条子那里去丢人。(黑道语录) 同一天里这么多混混自己摔断胳膊和肋骨,鬼才相信。 公安人员迅速进行拉网式调查,终于发现了满世界修理混混的三门侠,当下,警员们全部撤离开。黑老大龙标的家庭背景使得这些警员们头痛不已,秦不悔的家庭背景同样也是令人难以招架的,何况这是白道英雄打击黑道混混的好事情,没必要管他们,三门侠出手都很有分寸的,最多是骨折,不会有大的伤,让三门侠教训教训这些敢于穿黑色衣服四处招摇的混混是件再好不过的事情了,省得这些混混欺压良善,无事招摇。 愤怒中的龙标纠集了一百多名混混,进行报复,面对超过自己数十倍,手拿砍刀、铁棍的混混们,三门侠根本没有半点惧怕,勇猛地冲上去。 这些混混虽然是亡命之徒,好勇斗狠,各个都人高马大,一身蛮力,但却只会拿着砍刀乱劈乱砍,毫无章法、套路,根本奈何不了三门侠,近不了三人的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又一个的兄弟被秦不悔一击之下,断了胳膊或肋骨,倒在地上大声唱唉呦歌。 在将十几个混混放倒在地上后,三门侠从容而退,撤离走。 当龙标等人以为三门侠已经离开,正暗自庆幸,将受伤的弟兄一个接一个送往医院的时候,三门侠突然再次出现,一番冲杀,又放倒十多个混混,而后撤离。 如此几番之后,龙标手下的混混只剩下三十多人没有受伤,见势不妙,龙标连忙带领兄弟们逃之夭夭。 结果,那段时间凯市所有的混混都不敢上街,整个凯市都看不到有人穿黑色衣服上街。 最后被逼迫得没办法,龙标只好与三门侠讲和,从那以后,凯市的混混更加老实了,轻易不敢欺压弱者。 这次冲突,因是三门侠与龙标的最大的一次冲突,被人们称之:龙门大战。 不是冤家不聚头。 又一次遇到了龙标。 而这一次,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 http:// “咚。” 龙标的拳头狠狠地打在了慕容兴凯的脸上。 慕容兴凯的嘴角逸出血来。 “你这个王八蛋,竟然敢勾引老子的媳妇。”愤怒中的龙标拳头雨点般地落在慕容兴凯的头上、身上。 慕容兴凯从龙标进屋、自己被捆绑到现在,大脑几乎一直处于空白状态。 自己怎么糊里糊涂地爱上了龙标的老婆,并且在与水仙相拥抱的时候,刚好被龙标撞见。 既然能被凯市的人称之为侠,并且自己一向也是以侠士自居,在平时,自然非常爱惜自己的名誉, 无论何时,慕容兴凯都不会做出有违道德、正义的事情出来。 可现在,竟然落了个勾引他人老婆的罪名。 这是任何人都不会原谅的事情。 “香蕉你个麻辣(金牌第一记者注:震惊世界、精彩绝伦、举世无双、朗朗上口、荡气回肠、千年承载、万古流芳的国骂。),这么多年了,老子这是第一次动手大三门侠,哈哈,要是能将秦不悔和孟任侠两一起打就好了。”龙标狞笑道:“慕容兴凯,你这个王八蛋,今天老子一定要打死你。” 龙标喘息了片刻,拳头再次打在慕容兴凯的头上、身上。 虽然慕容兴凯的身体强壮,并且练习过抗击打的功夫,但在龙标狂风暴雨般的拳头的打击下,也挺不住,木桩一样倒在了地上。 “起来,别装熊,你们三门侠不是自称英雄吗?怎么今天装起狗熊来了?”龙标抓住慕容兴凯的头发,恶狠狠地说道:“据说,你的名字是振兴凯市、光耀凯市的意思。哼,什么光耀、振兴,完全是给我们凯市抹黑、丢脸,是侮辱。” 龙标又是一拳,打在了慕容兴凯的肚子上,痛得慕容兴凯弯下了腰:“还自称是什么西门侠?!老子看你是西门庆。” “竟然号称自己是白道人物,是凯市的楷模,我呸。”龙标抓狂地道:“老子是黑社会,是拿着棍棒、刀***和别人斗,但老子是明着跟人斗,明着做事。做了就是做了,光明正大。而你这种人,偷偷摸摸,嘴上是一套,行动上是另一套,沽名钓誉、假仁假义、伪君子!!老子是小人,但是真小人。你呢?整个一个伪君子。” “老子要杀里你,杀了你。”龙标疯狂地叫喊着。“从老子十三岁的时候,你就开始欺负老子,到现在,整整十一年了。十一年!就你们三门侠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在凯市,老子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谁敢说个不字?老子拿着刀子在街道上砍人,公安局在旁边都不敢管,只有你,只有你们三门侠敢来管老子。现在老子终于明白了,原来你们欺负老子的目的就是为了抢老子的媳妇。” “老子要杀里你,杀了你两个狗男女。”龙标疯狂地叫喊着。 “大哥,把他俩装到笼子里,丢到白龙江里去吧。”一个混混说道。 “不,老子绝对不能让他死得这么轻松,老子要好好折磨这个号称侠的人。老子要让他在最痛苦中完蛋。”龙标转身问自己的兄弟:“兄弟们,什么样子的死法最痛苦?给点意见。选用了,奖励一万。” 有奖励?! 混混们立刻来了精神。 “老大,用火烧。” “呸,香蕉你个麻辣,这是什么好主意。” “老大,我说的是用小火慢慢的烧,慢慢地烤,把他慢慢地烤熟,让他身上的油慢慢地滴落下来,从脚一直烤到头,并且不停地刷香料,让他看到自己慢慢变成一只烤全猪,这样是最痛苦的。” “这样不好。”一个混混说道:“还是用最伟大的剐刑,我们伟大的老祖宗不是说嘛:千刀万剐。用钝钝的刀,将他身上的肉一点一点地割下来,让他看到自己变成一副人体标本,这才是最痛苦的死法。” “不对,还是用刑,用酷刑。我们伟大的老祖宗所发明了很多酷刑,我知道三种剥皮、凌迟和梳洗,我们都可以拿这个家伙来试验一下,看是不是很残酷。这些酷刑我只是听说过,从没有见识过,不知道施展起来会是什么样子,估计观看起来一定很过瘾。” “凌迟我知道。”一个混混说道:“就是要割一千刀,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剥皮,我也在书上看过,就是从人的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然后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可梳洗是什么酷刑?我怎么没听说过?怎么听起来好象是女子梳妆打扮。” “孤陋寡闻,梳洗是一种残酷、残酷加残酷的刑罚,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好,好主意,你们这帮家伙够坏、够狠,不愧是我们黑道杰出人物,老子喜欢。”龙标点头道:“先用刑,然后小火慢慢烤,最后再一刀一刀地剐。你们三人,每人奖励一万。” “谢谢老大。” “老大就是老大,高,实在的高,我们只是将古人用过的法子想出来,老大立刻综合汇聚成新的。更有效更残忍的新法子。” “少他妈的拍马屁,快给老子准备东西去,老子要尽快开始动手。” “是,老大。” 几名混混离开房屋,出去寻找刑具去了。 “怎么对付你呢?我的小美人?”龙标走到水仙的面前,伸手托起水仙的下巴。 “我们什么都没做。”水仙呜咽道。 “哼,什么都没做?难道老子刚才看错了?”龙标恶狠狠地说道。 “我们的确什么都没有做。”水仙的眼里流出一串晶莹的泪珠:“饶了我吧,我今后再也不敢了。” “今后?!”龙标冷哼了一声:“你还有今后吗?” 龙标用手轻轻地抚摩着水仙胸前的白嫩肌肤:“嘿嘿,好嫩的皮肤呀,老子最喜欢你的皮肤了,这么好的皮肤浪费,白白丢弃实在太可惜,不如剥下来,做人皮灯罩,这样老子可以天天抚摩你。” “饶了我吧。”水仙的眼睛里满是恐惧。 “龙标,有能耐都对我使,别欺负弱小女子。”慕容兴凯喊道。 “你现在有什么资格来说我?”龙标喝道:“你现在是老子手里的臭虫,老子想怎么弄死你,就怎么弄。” “我们真的什么都没做。”水仙无力地辩解道。 “妈的,春天是动物发情的时期。你们说自己什么都没做,鬼才相信。”龙标恨恨地说道。 “军师来了。”一名混混进屋,小声在龙标耳旁说道。 龙标皱了下眉头,吩咐道:“把他俩的嘴堵上,捆好,看好,不要让他俩弄出动静。” “是,老大。” “若出了差错,小心我剥了你们的皮。”龙标说完,带着几个兄弟离开。 *** 金牌第一记者注: 据我的情报员说,他跟随龙标闯荡江湖多年,从未见到龙标发如此大的火。当年被三门侠逼迫得连门都不敢出的时候,龙标也没有发过如此大的火。 龙标当时的脸色变得和菜青虫一样绿,头发也成墨绿色的,愤怒的眼睛瞪得比鸡蛋还大,那摸样,就象是要将所有的人都吃掉一般。 这也难怪,堂堂的凯市黑社会老大,应该是霸占别人的老婆才对,可现在给弄拧了,被白道的家伙,而且是号称什么侠的家伙,把老婆给抢走了,今后这还怎么混呀? 今后还如何统治、管理手下的几百兄弟? 这脸面丢大了。 头可断、血可流,颜面不能丢。(黑道语录) 这可不是一般丢脸面的呀。 这可是要了老命的丢脸呀。 为了讨回颜面,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龙标一定不会顾及一切的…… http:// 由于清代山东人“闯关东”的较多,加上紧邻俄罗斯,与南北朝鲜交往频繁,亦受日本食风影响,东北部分食馔略带“洋味”,如:“罗宋大菜”、“南韩烧烤”、“东洋料理”等。 民族菜中,朝鲜族的“三生”(生拌、生渍、生烤)、牛肉菜、狗肉菜、海鱼菜和泡腌菜;满族的阿玛尊肉、白肉血肠、白菜包、芥末墩和苏叶饽饽;清真菜的《全羊席》和国民面;蒙古族的“白食”和“红食”;鄂伦春族的《狍子宴》和老考太粘粥;赫哲族的《鳇鱼全席》和“稠李子饼”;鄂温克族的“烤犴肉”和“驯鹿奶”;达斡尔族的“手把肉”和“稷子米饭”,均有浓郁民族风情,是民族美食廊之中的精品,令人齿颊留芳。 ——摘自《走遍天下、吃遍天下》 ****** 龙标在几名弟兄的簇拥下,走下楼梯。 只见一名中年男子正坐在一楼客厅的沙发里,男子非常的魁梧,不怒自威的怒眉下,是一双似乎能看透人内心世界的眼睛,看到龙标下来,他微微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 “姜叔来了。”龙标非常恭敬地上前给来者点上烟。 此人正是凯市赫赫有名的人物,刑警队长姜晓。 说起姜晓与龙标的结识,还有一小段故事。 十多年前,龙标带领着小兄弟们与另外一帮小混混为了争谁是老大,在白龙江边大打出手,结果被姜晓撞到,将十几个小家伙带到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以后,龙标就开始大闹起来。 “你们所长是谁?想不想干了?知道本少爷是谁不?竟敢把本少爷抓到这里来?把你们所长叫来,要不把我向叔,向正清叫来。” 向正清乃是当时的公安局局长,看来这个孩子与局长有一定的关系,不然也不会直呼局长的大名。 面对这狂妄的小家伙,姜晓没办法,只好将所长刘忠搬来。 当刘忠所长来到门口的时候,听到里面有个少年带领一群小兄弟在唱歌:“打架不好,打架不好,蹲监狱,蹲监狱。一顿一个窝窝头,一顿一个窝窝头,带眼的……” 谁这么张狂? 竟然敢到派出所来撒野。 刘忠怒气冲冲地推开门,准备狠狠地教训一下这个张狂的小家伙——不论你有什么样的背景,不管你老爸是谁,都先教训一顿再说。 刘忠所长可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在公安系统是有名的铁面无私。 可当看到少年的摸样时,刘忠脸上的汗立刻下来了。 这个大闹派出所,张狂至极的小家伙竟然是刚刚调到省里任职的原凯市公安局局长龙新国的小公子。 龙新国在凯市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为人清正廉洁,在公安系统内有着崇高的声望。而龙新国的父亲则是走过两万五长征的老革命,建国后曾在首都工作过多年。退休之后,老人家回归故里,在家乡养老。老人家的级别比凯市市长要高出好几级,遇到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市长还要跑到老人家的面前来请教一番。 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红得发紫的家庭,竟然出了这样一个惹麻烦的小家伙,带领着小兄弟们组织什么帮派,争什么老大,还大闹派出所。 刘忠所长在心里长叹了口气。 出于对原顶头上司的尊重,也不能将龙少爷呀。 老上级是自己最敬重的人,总不能为了一点小事情把老上级的公子教训一顿吧,再说,自己还经常去老上级家,聆听老革命的教诲呢,僧面不看也要看佛面呀。 “这里原来是刘叔叔的地盘呀,你手下的兄弟怎么一点不开事?我连向正清叔叔的名头都打出来了,却不放我走。”龙标看到经常在自己家里聆听爷爷教诲的刘忠所长,立刻来了精神:“以后你挑小弟可得注意了,这种小弟可要不得,小心哪天挑了你这个当老大的。” 汗。 这也是一个初中生说的话? 这都哪跟哪呀? 得,先放了小少爷,到时候跟老上级、老爷子沟通吧。 龙标被放了出来,边走边和小兄弟扯着嗓子喊唱:“什么东西祸害庄稼呀,蚂蚱!……为什么不抓住他呀?……因为他呀长了四条腿呀,一蹦一跳就跑了……” 派出所所有的***都跑出来,疑惑地看着这群已有混混雏形的小家伙们张狂地离开,不明白一向严厉的所长为什么如此纵容这些未来的小混混。 从那以后,姜晓竟成为龙标的好朋友。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姜晓从一名普通的***,成长为凯市有赫赫名的刑警队长,而龙标也成长为凯市黑社会的老大。 虽然两人所走的路完全不同,但两人的关系,在这些年里变得越来越紧密,在很多时候,龙标对姜晓都是言听计从,私下里,龙标的手下称姜晓为师爷。 龙标始终都尊称姜晓为叔,而姜晓则叫他小龙——这是只有龙标家里人才能叫的小名。 “小龙,怎么了?好象气氛有些不对?”姜晓看了看龙标身后的几名穿着黑色西装的混混皱起眉头。 “没什么,心情有点不好而已。”龙标搪塞道。 “哦?”姜晓的眼睛里闪动一阵光芒。 “姜叔,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龙标坐在姜晓身旁。 “什么风?!你小子到底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还是贵人多忘事?不是你请我来的吗?”姜晓瞪了龙标一眼。 “呀,你瞧我着记性。”龙标拍着脑袋,自责地说:“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 “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姜晓问。 “当然是请您老人家吃饭喽。” “我不老,才刚四十岁。”姜晓哼了一声:“饭有什么好吃的,难道你不知道我最不愿意应酬的吗?” “和我在一起吃饭怎么也会是应酬?”龙标张大了嘴。 “和你吃饭是算不上应酬。”姜晓道:“可问题是在凯市的哪一家大酒店碰不到你我认识的人?” “嘿嘿,太出名也不是件好事。”龙标笑道:“没关系,只要我们躲在包厢里不出去,就不会被熟人撞到。” “咚。”楼上传来一声撞击声。 姜晓抬头望了楼上一眼,龙标和众混混们也不由得抬头往了一眼二楼。 又是几声闷响,随后就没有了声音。 “没事,是我的弟兄在给我收拾东西。”龙标的脸上露出很不自然的表情,干笑了一声。 姜晓看了看龙标,眼睛闪动了一下,没有说什么。 “姜叔,我们去吃海鲜怎么样?我好几天没吃澳洲龙虾还有那个象拔蚌了,那可是我的最爱。” 姜晓想了一下,点点头:“好。” “快去厨房,把酒柜里的那瓶路易十三那来。”龙标一听姜晓答应了,连忙命令一个身材有些瘦小,但看起来非常灵活的小混混。 小混混答应了一声,飞快地跑进厨房,很快,他就抱着一个瓶身篆有法国路易十三皇室徽章——欧洲百合花,奢华无比的路易十三,跑到姜晓的身后,贪婪地看了一眼手中华贵的水晶瓶,讨好地道:“叔,今天我给你斟酒,在旁边伺候您老人家,到时候,赏我一口喝,让我也开开洋荤,一小口就行。” “香蕉你个麻辣,给我滚,滚远点。”龙标瞪了小混混一眼:“给你五粮液喝就不错了,还想哼洋酒,哼,今天罚你喝小烧。” “嘿嘿,大哥,我错了我错了。”小混混连忙告饶。 “还知道错,赶紧给我滚出去把车开出来。” “是,老大。”小混混抱着酒跑到外面去,很快,就传来车子发动的声音。 “哈哈,我好久没有吃海南鲍了,今天就开开荤。”姜晓大笑着站起身来,眼睛里闪动着令人琢磨不透的光芒。 http:// 得月楼海鲜坊。 姜晓和龙标一行数人进了一间大包厢,坐下。 “姜叔,想吃什么尽管点。”龙标接过服务员递给的菜单,放在了姜晓的面前。 “我说过了,海南鲍就可以了,其它的让弟兄们点吧。” “姜叔总是和我客气。”龙标把菜单丢到桌子上:“得,就让弟兄们点吧。” 混混们一听,高兴地抢过菜单,边吧嗒吧嗒地流着口水,边将最昂贵的海鲜大菜名念出来。 龙标请客吃大餐,那还不是想吃什么吃什么呀,吃完了每人最少还要打十个八个包回去给家人和朋友再吃一顿。 凯市所有的酒店老板最喜欢的客人就是龙标,尤其是龙标请重要人物的时候,那家伙,一桌能要上平常十桌八桌的菜量,光打包的饭盒就要准备上百个——龙标手下兄弟每次都要带着几乎没有动过筷的菜满载而归才行。 一个月只要龙标光顾一次,那酒店就完全可以不用做其他人的生意了。 财神。 龙标就是凯市酒店老板们心目中的财神。 热气腾腾的海鲜很快就摆满了桌子。 小混混打开路易十三,为姜晓和龙标斟上,其它混混的酒杯则由服务员斟上四十五度的五粮液。 “好长时间没和姜叔喝酒了。”龙标端起杯:“我敬姜叔一杯。” “以私人的身份,大约有十几天没有见到你们了,我很想你们。”姜晓端起杯,微微一笑:“从工作的身份来说,有将近一年没有在我的地盘见到你们的影子,非常高兴,来,为你们今后不再我的地盘出现而干杯。” “哈哈,姜叔真会开玩笑。” “姜叔,有您在,我们绝对不会闹事,给您添麻烦的。” “对,姜叔,我们现在有大把的钞票赚,哪还会去惹事。” “姜叔……” 混混们举起酒杯,在一片喧杂声中,将杯中酒倒进肚子里。 龙标和姜晓碰了下杯子:“姜叔的话这么多年我一直都牢记在心的,我能有今天,全是姜叔给的,我不会让姜叔您为难的……我先干为敬。” 龙标一口气将杯中酒喝尽。 “路易十三是世界上最好的干邑,拥有丰富而余味悠长的超然口感,里面有多达十几种浓郁的芳香,口感柔顺轻滑。琥珀般晶莹剔透的色泽,入口后齿颊留香,让人回味无穷,可令人的感官、心灵全面得到释放,人生的真谛在自此得以升华!”姜晓看着杯中的酒,叹了口气:“可惜,我们这种喝法,真是糟蹋了如此的好酒,如此牛饮,什么都体味不到了。”说完,也将酒一口喝尽。 “喝酒嘛,就要喝出我们北方人的豪爽出来。”龙标傲然道:“不来个横扫千军、气吞山河,哪里能体现出我们北方人的性格?来,再干一杯。” 龙标端起小混混刚斟满的酒,和姜晓碰下酒杯,再次一饮而尽。 “好酒量。”小混混边称赞着,边将姜晓和龙标的酒杯斟满。 姜晓扫了众混混一眼,目光停留在一名混混的手上,这名混混的手掌竟然比一般人宽大许多,并满是老茧。 姜晓皱了一下眉头。 这个混混陌生得很,凯市的混混姜晓大都认识的,可眼前这个混混却从未见过。 “姜叔,这是我新兄弟叫夏青。”龙标连忙为姜晓介绍:“他家虽是凯市的,但这几年一直在南方生活,刚刚回来不久。” “哦。”姜晓点了点头:“小龙,看来你现在的实力增加了不少呀。” 龙标笑了笑:“姜叔过奖了,我不过是新来了个兄弟而已。” 姜晓冷笑了一声:“好象没这么简单吧。” 龙标尴尬地一笑:“什么都瞒不过姜叔的法眼。” 姜晓刚想说话,突然,一阵急促的手机的声响起。 姜晓连忙从腰间取出手机,放在了耳旁:“哎,是我,什么事?……什么?!!……” 姜晓的脸色微变,收起手机,对龙标说道:“我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刻赶紧回局里去,非常抱歉。” “唉。”龙标叹了口气:“姜叔的事情总是太多,好象很少能和你痛痛快快地喝上一次酒。” 姜晓叹气道:“没办法,工作就只如此。” “是呀,凯市的治安都是靠姜叔来保证呢。”龙标说道。 “只要你的兄弟不闹事,我就会轻松许多的。”姜晓道。 “姜叔放心,我兄弟绝对不会闹事的,这么些年,在我的领导下,有多少事情劳您操心了?” “只要你们能老老实实挣钱,不惹事就好。”姜晓扫了一眼狂吃的混混们道:“打架、欺负人有什么意思,身上有钱了,想做什么都可以,天天吃海鲜都行,你们说是不是。” “对对,姜叔说得对,我们还是玩命挣钱,以后能天天吃海鲜,喝五粮液,嘿嘿,还会有漂亮的MM喜欢。”混混们边大嚼点点头回应。 姜晓站起身:“好,你们慢慢吃,我先走了。” 混混们边将澳龙须、基虾头、青蟹壳往嘴里塞,边起身和姜晓告辞。 送走姜晓,龙标坐进回椅子中,手里不停地把玩着酒杯,看着杯子里晃动着的琥珀色的液体,眼睛闪动出思索的光芒。 *** 金牌第一记者注: 黑道老大龙标与刑警队长姜晓是关系密切的朋友,这是凯市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凯市的混混之所以比较老实,很少四处招摇、欺负弱小,与姜晓有着很大的关系。 从龙标走进社会那一天开始,姜晓就指点龙标从事正当的生意——收购粮食,卖给南方来的商贩。 因为在学校的时候,姜晓就经常关照龙标。龙标经常打架、斗殴,几乎每一次,都是依靠姜晓的帮助,才没有受到大的惩罚。这令龙标一直心存感激,所以就按照姜晓所说的去做了,拿着姜晓帮助从银行贷来的二十万元钱,龙标开始了人生第一次淘金。 龙标的运气实在的好,第一次收购的是大豆,当时,真正做大豆生意的本地商人还在等大连那边的价格下来才开始进行收购——价格不出来,是没有人敢进行收购的,否则若今年的大豆价格比去年低很多,却上去就按照去年的价格进行收购的话,不赔个底朝天才是怪事。 龙标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管三七二十一,按照去年的大豆价格开始在周边农村全力收购。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数百吨的大豆堆满了临时租用的场地,当姜晓看到龙标如此冒失后,差点气晕过去——这么不动脑子地做生意,不得把自己给赔进去? 这龙标第一次做生意,不但动用了姜晓贷来的钱,还让手下弟兄用各种方法筹集了近一百万巨款,而且在收购大豆的时候,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关系和脑筋,很大一部分大豆是在答应比去年贵三分前的条件下,赊帐拉回来的。 这哪里是做生意?明明是赌博、赌命呢。 如果今年大豆价格暴跌,怕是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没关系,如果赔钱,老子把身上的零件卖了还钱。”龙标一脸的不在乎。 老天似乎格外照顾这个出入江湖的莽撞小子。 那年大豆的价格出来得很晚,一直到了十二月底才出来。 当价格一出来后,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一事实——大豆收购价格每斤比去年涨了整整两角钱! 大豆,金灿灿的大豆简直成了黄金的化身。 一斤就多赢利两角钱,十斤就是两元,一吨就是四千元,乖乖,龙标手上可是压了近千吨的大豆呀,只挣这个差价就赚得睡觉都合不上嘴。 当外地的大收购商带着价格和现金,蜂拥来到凯市的时候,只有龙标手上有存货,并且还在源源不断地往凯市拉,而那些多年从事大豆生意的凯市商贩们还在等待以往的交易版本——南方客商来后,将现金存入银行,凯市这些商贩们开始组织人手、车辆,进行大豆的收购,最后车皮交货。 可这一年,一切都变了。 生意要的是时间。 抢得第一时间,才能真正挣到钱。 龙标立刻以一名初入生意场的初哥,成为众多南方客商们追捧的对象。 那年冬季,龙标掏得了人生第一桶金,成为凯市最年轻的百万富翁。 第二年开始,龙标不但做大豆生意,各种粮食、山野菜的生意都开始插手。 当然,黑社会就是黑社会,从事粮食、山野菜收购生意的龙标依靠自己众多的弟兄,不可避免地与其他的粮食商贩起了冲突。 不过还好,这一冲突没有造成多大的伤害,并且只是和有限的几个人发生冲突。 在姜晓的调解下,凯市这些奋斗多年的老商贩们成了初哥龙标的下一级供应商,负责供应龙标各种大豆、粮食、山野菜等农产品,而龙标则负责将这些农产品与南方商贩交易,这样来做到双赢,也避免了流血冲突。 龙标就是这样成长为凯市第一富翁的 酸菜猪肉炖粉条。 东北人爱吃炖菜,吃起来名堂也多,什么大鹅炖土豆、小鸡炖蘑菇、猪肉酸菜炖粉条子,还都能顾名思义,也无一不是寒风里腊月天吃的乡土菜。 东北高棵大白菜腌渍的酸菜切成的火柴梗子粗细的丝,帮白叶绿,久煮不糜。本地的土豆粉则易熟耐煮,出锅黄白鲜亮用筷子挑起简直是春柳倒挂。用杀猪时煮肉和骨头的老汤,放入爆炒过的五花***火炖出的猪肉酸菜粉条子,可口的香气绕屋脊! 东北人对饮食的要求是丰盛、大方,以多为敬,以名为好。喜欢迎宾宴客,豪爽、直朴、热诚、潇洒。性情如长白红松般刚直,襟怀如松辽平原般坦荡。 东北菜有山八珍、河八珍、泽八珍、林八珍等。 ——摘自网络《走遍天下、吃遍天下》 ****** “敢偷我们老大的老婆,香蕉你个麻辣,你一定会死得很惨。”一名混混点着慕容兴凯的头说道。 “这回让你知道什么是错。”另一名混混接口道:“这么多年,你们三门侠一直压制我们,今天,终于能把三门侠彻底消灭,凯市从此不再有人压制我们,我们剀市混混终于有出头之日了。” “可不是,全世界的黑道人物都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砍谁就砍谁,想剁谁就剁谁,可以在大街上拿着***追杀看不顺眼的人,惟独我们凯市的混混,一直被你们三门侠压制,连架都不敢打,更别说砍人剁人了……哼,现在好了,三门侠没了,天下就是我们的了。” “苍天有眼呀,终于让我们盼到了解放。” “哼,我们的解放,就是你受刑的时刻,等一会就要看看你们三门侠到底有多厉害,骨头有多硬……敢泡我们老大的老婆,真是活腻歪了。” 两个混混不停地说着,似乎要将心中的多年不满全部发泄出来。 “啪。”的一声,一个石头丢在地上,两名混混忙转头朝地上看去。 窗户在这一刻猛然打开,一名用手帕蒙面的黑衣人悄无声息地跃进屋,飞快地接近一名混混身边,举起右手掌,狠狠地击在了混混的脖子上,混混连呼喊都没有来得及,就倒在地上。 另一名混混觉察到了什么,猛地转过头,看到一个黑影冲到自己的面前,惊恐地张开嘴,刚想喊,就感到眼前金星乱晃,无力地瘫倒在了地上。 从黑影进屋,到两个混混被打倒在地,整个过程不超过五秒钟。 慕容兴凯虽然象粽子一样被捆绑着,并且嘴里还塞了一块布,但眼睛却没有被蒙住,所以,从一开始就清楚地目睹了黑衣人蒙面人的一系列的动作。 干净、利落。 难道是秦不悔回来了? 在凯市,只有秦不悔能有如此厉害的拳脚,就算比秦不悔差一线的孟任侠也不可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放倒两名混混。 可这绝对不是秦不悔。 慕容兴凯立刻否认了这一想法。 秦不悔的身材没有这么魁梧,并且秦不悔的眼神也没有这个人的犀利。 慕容兴凯的心里震撼不已。 此人比号称凯市拳王的秦不悔竟然一点都不差,可自己却从未听说过凯市有这一号人物,在凯市,别的有名人物慕容兴凯可能不会知道,但在拳脚方面出众的人,却是如数家珍,毕竟三门侠是依靠拳脚功夫闯出名堂的。 这个人究竟是谁?为什么要蒙面?难道是怕被人认出来? “你就是慕容兴凯?”黑衣人蒙面人盯着慕容兴凯问。 慕容兴凯点点头,没有说话——也没有办法说话,他的嘴被塞上了一团布。 “早就听说过你。”黑衣人拿出慕容兴凯嘴里的布,边将他身上的绳子解开,边叹气道:“怎么会这样……你可是凯市的小英雄呀。卿本佳人……唉……” “卿本佳人啊,奈何做贼。”这句话似乎当人赠送给第一汉奸汪精卫的,可现在…… 慕容兴凯几乎要流出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