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坡头镇欢迎您
function mmLoadMenus() {
if (window.mm_menu_0623122517_0) retur window.mm_menu_0623122517_0 = new Menu("root",76,18,"Geneva, Arial, Helvetica, sa -serif",12,"#FFFFFF","#FFFF00","#BD0000","#2A00FF","left","middle",3,0,1000,-5,7,true,true,true,2,true,true);
mm_menu_0623122517_0.addMenuItem("城镇建设","location='qyxz.a ?BigCla Name=%B3%C7%D5%F2%B2%A9%C0%C0 mallcla ame=%B3%C7%D5%F2%BD%A8%C9%E8'");
mm_menu_0623122517_0.addMenuItem("城镇创建","location='qyxz.a ?BigCla Name=%B3%C7%D5%F2%B2%A9%C0%C0 mallcla ame=%B3%C7%D5%F2%B4%B4%BD%A8'");
mm_menu_0623122517_0.addMenuItem("旅游开发","location='qyxz.a ?BigCla Name=%B3%C7%D5%F2%B2%A9%C0%C0 mallcla ame=%C2%C3%D3%CE%BF%AA%B7%A2'");
mm_menu_0623122517_0.hideOnMouseOut=true;
mm_menu_0623122517_0.bgColor='#555555';
mm_menu_0623122517_0.menuBorder=0;
mm_menu_0623122517_0.menuLiteBgColor='#FFFFFF';
mm_menu_0623122517_0.menuBorderBgColor='#003388';
window.mm_menu_0623145305_0 = new Menu("root",76,18,"Geneva, Arial, Helvetica, sa -serif",12,"#FFFFFF","#FFFF00","#BD0000","#2A00FF","left","middle",3,0,1000,-5,7,true,true,true,2,true,true);
mm_menu_0623145305_0.addMenuItem("党旗飘扬","location='djyd.a ?BigCla Name=%BA%D3%B7%C0%B1%A4%C0%DD mallcla ame=%B5%B3%C6%EC%C6%AE%D1%EF'");
mm_menu_0623145305_0.addMenuItem("杜八联","location='djyd.a ?BigCla Name=%BA%D3%B7%C0%B1%A4%C0%DD mallcla ame=%B6%C5%B0%CB%C1%AA'");
mm_menu_0623145305_0.addMenuItem("夕阳红","location='djyd.a ?BigCla Name=%BA%D3%B7%C0%B1%A4%C0%DD mallcla ame=%CF%A6%D1%F4%BA%EC'");
mm_menu_0623145305_0.hideOnMouseOut=true;
mm_menu_0623145305_0.bgColor='#555555';
mm_menu_0623145305_0.menuBorder=1;
mm_menu_0623145305_0.menuLiteBgColor='#FFFFFF';
mm_menu_0623145305_0.menuBorderBgColor='#FFFFFF';
window.mm_menu_0623145306_0 = new Menu("root",76,18,"Geneva, Arial, Helvetica, sa -serif",12,"#FFFFFF","#FFFF00","#BD0000","#2A00FF","left","middle",3,0,1000,-5,7,true,true,true,2,true,true);
mm_menu_0623145306_0.addMenuItem("镇情介绍","location='qygk.a '");
mm_menu_0623145306_0.addMenuItem("领导简介","location='ldjj.a '");
mm_menu_0623145306_0.addMenuItem("机构设置","location='jgsz.a '");
mm_menu_0623145306_0.addMenuItem("行政区划","location='xzqh.a '");
mm_menu_0623145306_0.addMenuItem("荣誉集锦","location='ptryjj.a ?l_we ic_cla =%C8%D9%D3%FE%BC%AF%BD%F5'");
mm_menu_0623145306_0.hideOnMouseOut=true;
mm_menu_0623145306_0.bgColor='#555555';
mm_menu_0623145306_0.menuBorder=1;
mm_menu_0623145306_0.menuLiteBgColor='#FFFFFF';
mm_menu_0623145306_0.menuBorderBgColor='#FFFFFF';
window.mm_menu_0623150626_0 = new Menu("root",76,18,"Geneva, Arial, Helvetica, sa -serif",12,"#FFFFFF","#FFFF00","#BD0000","#2A00FF","left","middle",3,0,1000,-5,7,true,true,true,2,true,true);
mm_menu_0623150626_0.addMenuItem("招商政策","location='tzrt.a ?BigCla Name=%CD%B6%D7%CA%C8%C8%CD%C1 mallcla ame=%D5%D0%C9%CC%D5%FE%B2%DF'");
mm_menu_0623150626_0.addMenuItem("招商环境","location='tzrt.a ?BigCla Name=%CD%B6%D7%CA%C8%C8%CD%C1 mallcla ame=%D5%D0%C9%CC%BB%B7%BE%B3'");
mm_menu_0623150626_0.addMenuItem("招商项目","location='tzrt.a ?BigCla Name=%CD%B6%D7%CA%C8%C8%CD%C1 mallcla ame=%D5%D0%C9%CC%CF%EE%C4%BF'");
mm_menu_0623150626_0.hideOnMouseOut=true;
mm_menu_0623150626_0.bgColor='#555555';
mm_menu_0623150626_0.menuBorder=1;
mm_menu_0623150626_0.menuLiteBgColor='#FFFFFF';
mm_menu_0623150626_0.menuBorderBgColor='#FFFFFF';
window.mm_menu_0623122516_0 = new Menu("root",76,18,"Geneva, Arial, Helvetica, sa -serif",12,"#FFFFFF","#FFFF00","#BD0000","#2A00FF","left","middle",3,0,1000,-5,7,true,true,true,2,true,true);
mm_menu_0623122516_0.addMenuItem("各村简介","location='xnctd.a ?BigCla Name=%D0%C2%C5%A9%B4%E5%CC%EC%B5%D8 mallcla ame=%B8%F7%B4%E5%BC%F2%BD%E9'");
mm_menu_0623122516_0.addMenuItem("新农村建设","location='xnctd.a ?BigCla Name=%D0%C2%C5%A9%B4%E5%CC%EC%B5%D8 mallcla ame=%D0%C2%C5%A9%B4%E5%BD%A8%C9%E8'");
mm_menu_0623122516_0.addMenuItem("计生园地","location='xnctd.a ?BigCla Name=%D0%C2%C5%A9%B4%E5%CC%EC%B5%D8 mallcla ame=%BC%C6%C9%FA%D4%B0%B5%D8'");
mm_menu_0623122516_0.hideOnMouseOut=true;
mm_menu_0623122516_0.bgColor='#555555';
mm_menu_0623122516_0.menuBorder=1;
mm_menu_0623122516_0.menuLiteBgColor='#FFFFFF';
mm_menu_0623122516_0.menuBorderBgColor='#FFFFFF';
window.mm_menu_0623122518_0 = new Menu("root",76,18,"Geneva, Arial, Helvetica, sa -serif",12,"#FFFFFF","#FFFF00","#BD0000","#2A00FF","left","middle",3,0,1000,-5,7,true,true,true,2,true,true);
mm_menu_0623122518_0.addMenuItem("精神文明","location='hxjy.a ?BigCla Name=%BA%CD%D0%B3%BC%D2%D4%B0 mallcla ame=%BE%AB%C9%F1%CE%C4%C3%F7'");
mm_menu_0623122518_0.addMenuItem("平安建设","location='hxjy.a ?BigCla Name=%BA%CD%D0%B3%BC%D2%D4%B0 mallcla ame=%C6%BD%B0%B2%BD%A8%C9%E8'");
mm_menu_0623122518_0.addMenuItem("法制园地","location='hxjy.a ?BigCla Name=%BA%CD%D0%B3%BC%D2%D4%B0 mallcla ame=%B7%A8%D6%C6%D4%B0%B5%D8'");
mm_menu_0623122518_0.hideOnMouseOut=true;
mm_menu_0623122518_0.bgColor='#555555';
mm_menu_0623122518_0.menuBorder=1;
mm_menu_0623122518_0.menuLiteBgColor='#FFFFFF';
mm_menu_0623122518_0.menuBorderBgColor='#FFFFFF';
window.mm_menu_0623152258_0 = new Menu("root",76,18,"Geneva, Arial, Helvetica, sa -serif",12,"#FFFFFF","#FFFF00","#BD0000","#2A00FF","left","middle",3,0,1000,-5,7,true,true,true,2,true,true);
mm_menu_0623152258_0.addMenuItem("工业概况","location='jjsk.a '");
mm_menu_0623152258_0.addMenuItem("农业概况","location='nygk.a '");
mm_menu_0623152258_0.addMenuItem("第三产业","location='dscy.a '");
mm_menu_0623152258_0.addMenuItem("企业风采","location='jjskt.a ?BigCla Name=%BE%AD%BC%C3%CA%B1%BF%D5 mallcla ame=%C6%F3%D2%B5%B7%E7%B2%C9'");
mm_menu_0623152258_0.addMenuItem("特色市场","location='jjskt.a ?BigCla Name=%BE%AD%BC%C3%CA%B1%BF%D5 mallcla ame=%CC%D8%C9%AB%CA%D0%B3%A1'");
mm_menu_0623152258_0.hideOnMouseOut=true;
mm_menu_0623152258_0.bgColor='#555555';
mm_menu_0623152258_0.menuBorder=1;
mm_menu_0623152258_0.menuLiteBgColor='#FFFFFF';
mm_menu_0623152258_0.menuBorderBgColor='#FFFFFF';
window.mm_menu_0623152257_0 = new Menu("root",76,18,"Geneva, Arial, Helvetica, sa -serif",12,"#FFFFFF","#FFFF00","#BD0000","#2A00FF","left","middle",3,0,1000,-5,7,true,true,true,2,true,true);
mm_menu_0623152257_0.addMenuItem("历史沿革","location='lsyg.a '");
mm_menu_0623152257_0.addMenuItem("文化长廊","location='lswh.a ?BigCla Name=%C0%FA%CA%B7%CE%C4%BB%AF mallcla ame=%CE%C4%BB%AF%B3%A4%C0%C8'");
mm_menu_0623152257_0.addMenuItem("黄河奇石","location='lswh.a ?BigCla Name=%C0%FA%CA%B7%CE%C4%BB%AF mallcla ame=%BB%C6%BA%D3%C6%E6%CA%AF'");
mm_menu_0623152257_0.addMenuItem("名人典故","location='lswh.a ?BigCla Name=%C0%FA%CA%B7%CE%C4%BB%AF mallcla ame=%C3%FB%C8%CB%B5%E4%B9%CA'");
mm_menu_0623152257_0.hideOnMouseOut=true;
mm_menu_0623152257_0.bgColor='#555555';
mm_menu_0623152257_0.menuBorder=1;
mm_menu_0623152257_0.menuLiteBgColor='#FFFFFF';
mm_menu_0623152257_0.menuBorderBgColor='#FFFFFF';
mm_menu_0623152257_0.writeMenus();
} // mmLoadMenus()
function MM_preloadImages() { //v3.0
var d=document; if(d.images){ if(!d.MM_p) d.MM_p=new Array();
var i,j=d.MM_p.length,a=MM_preloadImages.argument for(i=0; i
当前位置:
>>和谐家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双击自动滚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作者: 录入时间:2006-10-8 来源:济源坡头镇政府 阅读1185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004年8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第二十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二十三条 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蓄洪滞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同制定统计调查方案,依法进行土地统计,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六十四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六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有关行政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二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八十二条 不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六条 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 (2007-9-12) [1586] (2006-12-27) [953] (2006-12-27) [1184] (2006-12-27) [1000] (2006-10-8) [2430] (2006-10-8) [1905]
Copyright2006-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0391-6026100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坡头镇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梦幻家园系统资料汇总。。。[不断补充更新中。。。][申精]
。。。梦幻家园系统资料汇总。。。[不断补充更新中。。。][申精]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8:55 。。。梦幻家园系统资料汇总。。。[不断补充更新中。。。][申精]
官方网站提供的家园系统的资料相当的少,与其另一个游戏“水浒Q传”的资料相差甚远,本人把自己的得到的资料提供给大家分享下,因为是个人自己的努力,也没别人帮忙收集的,所以资料补完过程比较艰巨
1 /希望大家见谅!!!!
前 言
家园概念
在茫茫的旅途中,你是否感到一丝寂寞?当你和敌人战斗疲倦的时候,是否很希望有一个温馨的歇脚点来休息?《游戏人生》震撼推出的梦幻家园,将会带给你家的感觉。这里,是你的私人天地;这里,是你的梦之家园。
家园一共分郊区房和市区房两种款式。只要你等级达到10级,便可以在这里安家落户。每一个家园都附带了庭院和楼房,在游戏中玩家可以收集到大量家居装饰类道具,不管是家园初级房屋或是终极房屋。玩家都可以将自己买到或拣到的装饰家具放置到家里面。你可以将你的家装修成各种风格的外观。
此外,只要你申请到了农场经营牌照,你便可以在自己家院子里开垦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农场。这个农场会把你真正地带入乡村生活当中。你在这里可以学习到稻谷、萝卜等庄稼的生长特征;也可以学习到鸡、鸭、牛、鱼等牲畜的相关驯养知识。通过家园系统,可以学习到许多丰富的农业、畜牧业知识。
家园社区位于北湖市。当你走入一个叫作“梦幻家园”的建筑后可以看到一个大堂,大堂分布着四个店铺以及大堂中央的售楼柜台:
工匠店:
平时出售镰刀、锄头等农具。在工匠戴师傅那还可以升级房屋、改造房屋、开垦农场和升级农场。
收购部:
专门用来收购农作物、畜牧产品及其他道具的店铺。店主老向有时候也可以提供一些特殊的道具。
原材料店:
专门出售各种植物种子、牲畜幼仔的店铺,想要把农场经营好可得去好好逛逛。
家居用品店:
这里出售许多功能性和装饰性的物品,收音机、电视、家具、花瓶等物品都在此购买。其中家具为主打商品。
在大堂中央摆着一个华丽的楼盘模型台,楼盘模型台背后有宽大的道路通往小区大门。小区大门旁边站着小区引导员,她会引导你进入不同的小区。模型台附近站着二手中介小强,他负责二手房的***。
目 录
0. 家园购买
[官方]
。。。。。。。。。。。。。。。。
1. 家园等级及价格
[官方
。。。。。。。。。。。。。
2. 家园积分及活力值计算方法
[官方]。。。。。。。。
3. 家具创造
[官方]
。。。。。。。。。。。。。。。。
4. 农场相关
[种植]
。。。。。。。。。。。。。。。。
5. 农场相关
[饲养]。。。。。。。。。。。。。。。
6. 家园外观
[官方]。。。。。。。。。。。。。。。。
7. 家园采集功能及采集工具
。。。。。。。。。。。。。。
8. 家具品牌总汇
[欢迎自荐自己的品牌]。。。。。。
10,11楼
9. 家具属性资料总汇
。。。。。。。。。。。。。。。。
神秘功能[1]
。。。。。。。。。。。。。
待日后补充
神秘功能[2]
。。。。。。。。。。。。。
待日后补充
拟定用30层楼写完,未完不断补充.....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58 编辑
] 2009-2-1 11:10 人气 +3 努力完善,为新人提供一份完整的家园资料。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8:56 购买房屋
家园里一共有市区房和郊区房两种商品房。市区房在小区内,可以通过行走看到房屋外观。郊区房则没有外观,只能靠和NPC对话到达室内。
购买市区房的方式是直接在小区内点击出售状态的房子直接购买。购买郊区房的方式是在小区里和郊区管理员对话进行购买。
所有的房屋都有独一无二的门牌号码。例如“朝阳小区市区-A-102号”、“旭日花园郊区503号”。
在进入别人家的时候,可以在庭院入口的地方看到造型幽雅的告示牌。从资源的角度来讲,市区房的数量是很稀少的,所以价格昂贵。郊区房的数量相对多,所以价格便宜。购买市区房是体现您身份的一个象征。
不管角色购买的是市区房还是郊区房,都必须先到达市区房所在的小区内,然后才可以继续切换到想要去的房屋内。市区房可以直接进入,郊区房需要和郊区管理员对话才能进入。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21 编辑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8:57 升级房屋
只要你购买了任意房屋,那么和工匠店的戴师傅对话。便可以选择给房屋或者农场里的牲畜棚升级。没有开垦农场的话是不可以升级牲畜棚的。
以下是升级所需要的费用:
房屋类型
郊区房价格
郊区房维护费
市区房价格
市区房维护费
小型房屋
中型房屋
大型房屋
豪华房屋
别墅房屋
帝王房屋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24 编辑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8:58 家园积分
家园积分是衡量一套房屋资产价值的数据。家园系统会根据房屋的建设情况、家具的数量,农场的规模等数据信息会评定出一个积分值,该积分每周都会在服务器进行排名。
家园积分计算公式:
家园积分=房屋积分+农场积分
房屋积分=房屋等级积分+当前所有家具积分
农场积分=累积所有收获的农作物积分+累积所有收获的畜产品积分
同一个ID每天访问多次时,系统只算一次。此积分会即时显示在玩家的家园界面里,服务器每周统计一次进行排名。
活力值数值指的是当前房屋,即房屋拥有的活力值上限,以及剩余的活力值。
活力值上限计算公式:
活力值上限=所有家具可提升的活力值总和+房屋基本活力值
当前活力值计算公式:
当前活力值=活力值上限-使用过的家具活力值
当玩家进入家园后,不管是别人家还是自己家,都可以显示当前房屋的活力值以及家园积分。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23 编辑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8:59 创造房屋和家具
创造房屋——
首先要拥有一套小区房产才可以发布作品。当拥有了自己的房屋后,点击房屋选择“我想改变房屋外观”。在弹出的界面中依次完成以下操作:
房屋名称:
输入房屋的名称,字数限制为7个字(14个字节)。
房屋品牌:
输入品牌名称,字数限制为7个字(14个字节)。
房屋外观:
点击“浏览”按钮,弹出WINDOS自带浏览框,选定要上传的图片,点击“确定”。
审核成功:
原始外观图将被新的替换掉。此时来到小区,选中的那套房屋外观已经改变成自己创作的外观图了。
上传次数限制:
一套房屋只有
上传房屋外观的限制。
撤消作品的方法是到售楼大堂和戴师傅对话,只要给该建筑装修任意风格的外观。装修成功后作品即消失。或者上传新的外观图,覆盖原图即可。
创造家具——
进入自己家中,点击画面右上角的“创造家具”。在弹出的界面中依次完成以下操作:
家具名称:
输入家具的名称,字数限制为7个字(14个字节)。
家具品牌:
输入品牌名称,字数限制为7个字(14个字节)。
家具外观:
点击“浏览”按钮,弹出WINDOS自带浏览框,选定要上传的图片,点击“确定”。
镶嵌功能:
给家具指定一个功能。界面右下方的功能框分为“家具功能”、“网络功能”、“脚本功能”三部分。可以随意选择其中一个,也可以选择“没有功能”。
道具图标:
选择一个系统自带的图标。
制作数量:
需要填写道具的数量。右侧的单价根据功能而定,为系统固定值。总价会随填写数目的增加而变化。
生成道具:
准备完毕,创造者点击该按钮。系统扣取相应的费用。此时可以打开自己的包裹栏,包裹栏里多了“创造道具”的图标。该道具的叠加数量为刚才输入的道具数量。
根据审核结果,可进行以下操作——
如果作品审核失败:
此道具会自动消失。
审核成功:
创造道具为正常图标。此时可以在“家具摆放”状态下将自己的作品摆放到家里,也可以将自己创作的作品出售给其他玩家。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25 编辑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0 农场种植
农场概述——
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在这块土地上,可以喂养自己喜欢的动物,牲畜;种自己喜欢吃的蔬菜,水果。无忧无虑,享受着大自然带给我们的乐趣……
在《游戏人生》的世界里,你完全可以实现自己这样的一个梦想。不仅如此,你还可以将蔬菜出售给回收商,从而获利,成为一个受万人瞩目的农场主,蔬菜王!
基本操作——
在耕种农场之前,您必须先确认您已经拥有了一套房屋,并且开放了农场。在农场的院子中间,会出现一片***的土地,便是可以进行耕种的农田了。
首先点击界面上方的“农场操作”,进入农场操作状态。
初次开放农场的农田还是荒芜的,首先需要利用
工具对其进行开垦。(打开背包栏,右键点击
工具,然后左键对准荒地使用)
在开垦完所有的荒地之后,就可以将农作物的种子进行播种了(需先购买种子),同时不要忘记用
对播种后的土地进行浇水灌溉,否则种子会枯萎死掉的哦!(每日都需浇水一次)
当种子经过一段时间(以现实时间为准)的生长,终于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可以通过工具手套对果实进行采摘)
农作物在收割之后需要对土地进行新一轮的翻种(农田会重新变为荒地),如果长时间不管理农田的话就荒芜,并且生出杂草,木桩,石块等杂物,需要通过不同的工具对其进行清除(
如斧头可以砍掉木桩,铁锤可以击碎石头等
)。另外农作物每日都是需要浇水的,否则就会停止生长,甚至枯萎。
综上所述,可以将农耕的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重要步骤来完成:
开垦个人家园农场→执行农场操作状态→用锄头开垦荒地→播洒种子→对种子浇水(每日一次)→等待农作物成熟→收割果实→出售果实→农田变荒地→清理农田杂物→重新开垦荒地
(小提示:天气同样对农作物的生长会有影响,开垦时有可能会挖出意想不到的好东西!)
工具及种子介绍——
在耕种前,需要先准备好农用工具及种子。农用工具可以到售楼大堂的
工匠店戴师傅
处购买,种子需要到售楼大堂的
原材料店茵茵
处购买。和种植有关的道具只能在自己家的庭院里拖出或双击使用,是无法在他人庭院或者游戏中的任何其它地图里使用的。而且当工具的耐久度变为0时,则无法再继续使用,需要重新购买新的工具。
购买条件
直接购买
一次性收割1格牧草或杂草。
回收13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一次性收割2X2格牧草或杂草。
超级镰刀
回收40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一次性收割3X3格牧草或杂草。
直接购买
一次性开垦1格荒地。
回收13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一次性开垦2X2格荒地。
超级锄头
回收40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一次性开垦3X3格荒地。
直接购买
砍6次,可将田野里的大木桩砍碎。
回收13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砍3次,可将田野里的大木桩砍碎。
超级斧头
回收40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砍1次,可将田野里的大木桩砍碎。
直接购买
敲6次,可将田野里的大石块敲碎。
回收13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敲3次,可将田野里的大石块敲碎。
超级铁锤
回收40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敲1次,可将田野里的大石块敲碎。
直接购买
一次性浇湿1格农田。
大洒水壶
回收13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一次性浇湿2X2格农田。
超级洒水壶
回收405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一次性浇湿3X3格农田。
工具手套
可直接购买
移动牲畜。采摘果实。移除杂物。一次性可以拿起1格小圆木/小石块,不能拿起杂草。
种子名称
购买条件
购入价格
结果时间(天)
结果时间(天)
白萝卜种子
直接购买
茄子种子
直接购买
马铃薯种子
直接购买
牧草种子
直接购买
红萝卜种子
回收200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地瓜种子
回收200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丝瓜种子
回收200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花生种子
回收500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西红柿种子
回收500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玉米种子
回收500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西瓜种子
回收800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白菜种子
回收800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花椰菜种子
回收800个农产品后可购买
天气影响——
玩家家园里将会有数种天气变化,不同的小区将会有不同的天气。天气的变化对小区的影响不大,但是对种植的影响却很大。以下是不同的天气对农作物的影响:
天气种类
出现概率
每月出现上限
对种植的影响
当天可以不浇水
当天可以不浇水
当天庄稼停止生长1天
当天庄稼停止生长1天,浇水无用。随机有1-9格的庄稼会死亡
当天庄稼停止生长1天,浇水无用。随机有6-18格的庄稼会死亡
为了有效的了解天气,做好预防工作,您可以购买电视机,收看天气预报节目。每天观看都可以获得次日的天气预报。
关于收割——
收割需要先购买工具手套,然后点击鼠标左键进行采摘。采摘完的果实可以拿到售楼大堂的
收购站老向
处去出售换取金钱。
果实是不能作为种子来耕种的,而且收割之后的土地将变回荒地,需要重新翻耕之后才可以撒种。每种果实堆叠的最大量为50个。
在院子里耕田之外的范围里,是不可以种植农作物的,但可以栽种果树、鲜花等植物。栽种方法和耕田类似,需要先行翻耕,然后播种。当然也需要每天浇水。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27 编辑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1 饲养牲畜
基本信息——
牲畜棚的建造及升级方式与房屋类似,其建造位置是固定的。家园大厅的茵茵出售饲料、感冒药和各种牲畜幼种。游戏中有鸡、鸭、牛、羊四种成长型牲畜、以及十余只观赏型牲畜可供购买。
牲畜棚的等级将决定可饲养的正统牲畜数量。牲畜棚和观赏牲畜的数量无关。可以在一级牲畜棚的状态下购买数十只观赏牲畜。观赏牲畜的可放养数量取决于院子大小,以及开发度。
牲畜棚等级
可饲养的正统牲畜数量
可饲养的观赏性牲畜数量
小型牲畜棚
2只鸡或者鸭;2只牛或者羊。
中型牲畜棚
4只鸡或者鸭;3只牛或者羊。
大型牲畜棚
8只鸡或者鸭;6只牛或者羊。
超大牲畜棚
12只鸡或者鸭;8只牛或者羊。
豪华牲畜棚
18只鸡或者鸭;10只牛或者羊。
帝王牲畜棚
30只鸡或者鸭;15只牛或者羊。
购买幼种——
小鸡、小鸭、小牛、小羊。这四种牲畜幼种可以在售楼大厅的原材料店“茵茵”处买到。最好根据自己的牲畜棚规模来购买。
放养——
当买到牲畜幼种,回到自己家中之后。将包裹栏里的幼种图标拖到外面即可实现放养。所有的牲畜都可以在
“牲畜棚内、院子小溪左边、院子小溪右边”
这三个大范围内放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将其放出,它们只会在当前室内随机走动,并不会主动离开当前场景。不会从牲畜棚内走到院子里,也不会从院子里走到牲畜棚里。
因为牲畜没有食物的话会生病甚至饿死。所以要留意它们的去向。
不能穿过小溪的鸡、牛、羊,可以利用工具手套将它们抱过去。这样便可以在小溪的那一头放养。工具手套可以将牲畜移动到当前场景任意位置。
名称:
可以在名称栏直接修改牲畜名称,例如修改成“我家最年轻的鸡”。点击“确认后”修改生效。
阶数:
分别为1-4四种。
状态:
四种牲畜的共用状态有“健康、饥饿、生病、重病”四种。
饥饿度:
最大为100。食物充足的话则会降到0。建议尽量将此数值保持在0的状态。
年龄:
牲畜的实际年龄,24小时为1天,不足24小时也算1天。
确定:
点击此按钮,退出信息框。如果有修改名称,则修改生效。
收起:
可以点击“收起”,这样便可以将牲畜收回到包裹里。
将牲畜带离当前场景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用鼠标点击牲畜,在信息栏里选择“收起”。牲畜变成道具进入包裹栏,然后到想要的场景,再用鼠标将牲畜拖出。也可以点击资产清单,在操作界面中将想要的牲畜收起。二是购买对应的摇铃,只要点击摇铃,然后摆动鼠标让其发出声音,那么摇铃对应的牲畜将会出现在当前场景里。
摇铃种类
针对牲畜
家禽摇铃
牲畜摇铃
万能摇铃
鸡、鸭、牛、羊
饲养——
牲畜所吃的食物是通用的,一共分饲料和牧草这两种。饲料可以在原材料店“茵茵”处买到,然后每天预先投放到牲畜棚内的饲料槽即可。牧草可以购买牧草种子种植在田里,等牧草成年之后就可以收割变成道具,之后扔到饲料槽内,系统会自动换算成饲料数量。
进入牲畜棚,在画面左方便会出现一个垂直的进度条。进度条分别显示了了当前状态下已经投放的饲料数量,以及可以容纳的最大饲料数量。同时在进度槽的顶部有类似
的数字表示。前面的数字表示已经投放的饲料数量。后面的数字表示当前牲畜棚最高可容纳的饲料数量。可以打开包裹栏,直接将购买的饲料或收割的牧草拖到饲料槽内。每包饲料等于10格小饲料,每格牧草等于2格小饲料。
不管牲畜在棚子里,还是在院子里。扣除的都是饲料槽的数值。
牲畜棚等级
可放置饲料的数量
小型牲畜棚
100格饲料
中型牲畜棚
250格饲料
大型牲畜棚
500格饲料
超大牲畜棚
1000格饲料
豪华牲畜棚
1500格饲料
帝王牲畜棚
2000格饲料
以下是牲畜每天正常状态下所需要的食物数量——
每天所需食物
1格饲料
2格饲料
3格饲料
1格饲料
2格饲料
3格饲料
2格饲料
4格饲料
6格饲料
大牛(母乳期)
6格饲料
2格饲料
4格饲料
6格饲料
大羊(长毛期)
6格饲料
鸡、鸭、牛、羊在院子里生长,尽管会受到天气的威胁,但好处则是可以节约饲料。院子以小溪为界线,分为左部分和右部分,左部分包含了牲畜棚和农田。右部分包含了一整片杂草地。两个部分可节约的饲料数量都不一样。
牲畜吃食物方式是以小时计算的。如果饲料数量不够牲畜食用,则随机满足其中几只牲畜的食用,剩余几只牲畜会挨饿。
牧草成熟后,可以收割放入包裹。这时候可以一直在包裹里放着,当是储备粮食。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牧草放入牲畜棚内的饲料槽里,每个牧草道具等于2小包饲料。操作方式和放饲料时一样。
成长—— 牲畜成长的条件和庄稼类似,是用累计饲养次数来计算的。以下是不同情况的成长条件:
正统牲畜
所需天数(每天都必须喂养)
小鸡→中鸡
中鸡→大鸡
大鸡→生出一个鸡蛋
大鸡下一次生鸡蛋
鸡自然死亡
从小鸡开始计算,第20-25天随机死亡
小鸭→中鸭
中鸭→大鸭
大鸭→生出一个鸭蛋
大鸭下一次生鸭蛋
鸭自然死亡
从小鸭开始计算,第20-25天随机死亡
小牛→中牛
中牛→大牛
大牛→大牛
大牛→下一次产牛奶(1瓶)
牛自然死亡
从小牛开始计算,第40-50天随机死亡
小羊→中羊
中羊→大羊
大羊→大羊
下一次长出羊毛(1小卷)
羊自然死亡
从小牛开始计算,第40-50天随机死亡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33 编辑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2 观赏牲畜
寿命(不需喂养)
红毛野猪
黄毛野猪
进口奶牛
上表中的天数,累积计算的是每天都喂饱的天数。如果某一只牲畜断粮,那么累积计算将会停止的,牲畜会进入饥饿状态。直到那只牲畜吃到了粮食,饲养天数才会继续。
到达生蛋日期时,生蛋之前鸡和鸭均有红心光效,生完蛋之后红心光效消失。
鸡蛋和鸭蛋将出现在牲畜最后一次所在的位置上。从次日凌晨0点开始计算,可以在地图上保留5天。如果主人一直没有拣,鸡蛋和鸭蛋5天后将消失。
牛进入“可产奶”的状态、羊进入“可剪毛”的状态时,同样有红心光效。直到挤完奶、剪完毛后光效才消失。挤奶和剪毛的时间由主人自己决定。如果主人不挤奶或者不剪羊毛,只要饲料充足,牛和羊将一直保留“可挤奶”和“可剪毛”的状态。此状态可以一直维持到自然死亡。如果饲料不足,牛和羊将会生病或者重病,但只要花钱购买药将其救活,同样可以“挤奶”和“剪毛”。
身体状况——
牲畜有生病、生产等等状态设计。根据身体情况的不同,身体上会有不同的光效。
身体状况
出现条件
光效表现
光效消失的条件
无任何光效
没有准备足够的食物。
头上有眩晕的光效
立刻补充足够数量的饲料
分别为鸡、鸭生蛋,牛可以挤奶,羊可以剪毛的当日。
头上冒出个红色心型光效
鸡生完蛋后;鸭生完蛋后;牛挤完奶后;羊剪完毛后。
受到前一日天气影响或者饥饿状态满2天后出现。
一阵阵晕眩的光效冒出
使用轻感冒药。
生病状态满2天后出现。
一阵阵骷髅标志光效冒出
使用重感冒药。
重病状态满1天后死亡。
一座Q版小坟墓
墓碑将在死亡地点显示2天后消失
生病的原因通常和天气有关。只要牲畜在牲畜棚或者家里,将不受任何影响。以下为牲畜在院子里将受到天气影响的细则:
天气种类
对牲畜产生的影响
每只鸡、鸭有10%的机率生病
每只牛、羊有5%的机率生病
每只鸡、鸭有15%的机率生病
每只牛、羊有8%的机率生病
每只鸡、鸭有70%的机率生病
每只牛、羊有50%的机率生病
每只鸡、鸭有80%的机率生病
每只牛、羊有60%的机率生病
牲畜棚外面的鸡、鸭100%死亡
每只牛、羊有80%的机率生病
当牲畜停止喂食2天,将进入生病状态。或者受到天气影响也将进入生病状态。天气对牲畜的影响是以0点来判定的。次日0点是什么天气,则立刻起作用到所有院子里的牲畜上。牲畜棚内的牲畜不受影响。
生病之后的牲畜将停止生长。不吃任何食物,不过行走仍然自由。生病状态持续2天后牲畜将进入重病状态。重病状态1天之后牲畜将会死亡。
生病状态或者重病状态下牲畜都停止生长,不吃任何食物。这时候应该尽快去购买感冒药才能治好牲畜的病。轻感冒药治疗生病状态,重感冒药治疗重病状态。右键点击感冒药后,对着牲畜使用1粒就可以让牲畜恢复正常。
如何收获——
鸡、鸭是在地图中随机生蛋的,只需要寻找地面上的蛋,然后拣到包裹里即可。
牛:打开包裹栏选择挤奶器,对着母乳期的奶牛点击鼠标左键。此时查看包裹栏会发现多了一个“1瓶牛奶”的道具。挤完奶以后,牛将变回第三阶。
羊:打开包裹栏选择剪刀,对着长毛期的绵羊点击鼠标左键。此时查看包裹栏会发现多了一个“1卷羊毛”的道具。剪完毛以后,羊将变回第三阶。
幼仔购入价格
收获物回收价格
房屋外观
游戏中的房屋分市区房和郊区房两种。市区房在小区里有实体外观。郊区房无小区中的实体外观,不过进入庭院之后可以看到房屋外观。
不管是小区外观还是庭院房屋外观,都会随着房屋的升级而更换。玩家每次扩建之后,都会自动更换庭院里的房屋外观。游戏中的房屋将可以有6级的变化,也就是会有6级外观。
活力值:
每次使用功能型家具,都将消耗部分活力值。不同的家具消耗的活力值不同。活力值会随着真实时间增长而逐渐回复。每个房屋的最大活力值跟房屋等级以及家具都有关。
活力回复速度:
每天房子活力回复的速度和房子等级有关。
每日维护费用:
房屋的维护费用每天(真实时间)计算一次,房屋的维护费用金额与房屋等级有关。交纳维护费的方法是找到市区或郊区管理员,选择交纳维护费。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35 编辑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3 在自己家或者婚房使用具有采集功能的家具,使用后在家园庭院地图中会刷出一个原料堆,点击原料堆即可进行采集。这种办法的特点是它的独占性,不用担心跟别人抢,此外每次成功采集获得的经验值也较野外采集所得的要高。
具有采集功能的家具:
家具名称
作用功能
八卦造化台
在庭院中产生1个3~10或者6~13级的矿石堆
尧帝百宝袋
在庭院中产生1个3~10或者6~13级的兽池
万物乾坤灯
在庭院中产生1个3~10或者6~13级的原石堆
植物催生水
在庭院中产生1个3~10或者6~13级的植物堆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58 编辑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4 家具品牌名单(有链接地址):[欢迎大家自荐]
空白。。。。等待跟贴补完中。。。。
本帖最后由 屮CrazyMxM屮魂 于 2009-2-1 09:57 编辑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5 预留位置补充....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6 预留位置补充....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6 预留位置补充....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7 预留位置补充....
新手上路
UID 40932
积分 455
帖子 254
人气 36
人生币 757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8-6-4
所在城市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9-2-1 09:08 预留位置补充....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11-8-3 03:39
抵制不良游戏,拒绝盗版游戏。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 Powered by
5.5.0 copy; 2001-2007 Comsenz Inc.游客 您好,欢迎进入新浪地产网!
平和 安宁 豁达家园
一个成熟的人往往发觉可以责怪的人越来越少,人人都有他的难处。
http://blog.dichan.com/woshinanren666
复制网站
我的文章分类
』 (287)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近访客
家园首页 -
- 我的文章
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
类别:我的文章 评论(0)
浏览(489) 2009-10-29 16:10
第二十一章 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营法律法规
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五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名以上持有资格***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
名以上持有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第六条 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章程;
验资证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和聘用合同。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
)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 城市规划设计条件;
)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 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
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
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上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杭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迟延的除外。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 求进行综合验收:
)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四)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
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
)工程施工合同;
)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商品房预售方案。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商品房预售广告中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文号。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向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入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入提供住宅质量保***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情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五)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附则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以房地产抵债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
第五条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
日内持房地产权属***、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
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
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房地产权属***名称和编号;
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十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
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二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土地收益的缴纳和处理的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
)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的;
)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土地收益或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注明。
第十三条 依照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转让的房地产再转让,需要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当扣除已经缴纳的土地收益。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
粤东门户潮汕家园
潮汕人的土地情结及其形成原因
分享到:
潮汕人的土地情结及其形成原因
广东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陈友义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农业文明产生早,农业较为发达,而土地是农业的根本。土地问题一直是中国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中国人具有浓重的土地情结。潮汕是中国的潮汕。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潮汕人也具有浓重的土地情结。潮汕人的浓重土地情结对潮汕历史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本文试就潮汕人浓重土地情结的主要表现及其形成原因作粗浅的探讨。
一、潮汕人具有浓重的土地情结
(一)强烈的土地意识
大地生长草木五谷,养育了人类。大地包容万物,使人类得以安居乐业。对于潮汕地区的每个家庭和每个人来说,有无土地是能否生存下去的先决条件,拥有土地的多少则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贫富和社会地位的高低。因为在古代,潮汕人的生活所需几乎全部来源于土地。没有土地或失去土地成了人生最大的悲哀,往往被说成是“身无立锥之地,死无葬身之地”。自古而今,无论那个潮汕人的家庭,在基本温饱问题解决以后,手里一旦有了多余的钱,首先想到的是购买土地。土地成了潮汕人首先要置办的家产和主要财产。潮汕人爱土、亲土、敬土,把土地看作自己生命和依靠的情结是强烈的,浓重的。土地是潮汕传统农民赖以生存的信心和信念。
(二)高度重视农业的观念
农业是古代中国的立国之本。在潮汕地区,农耕经济不仅开始早,而且持续时间长。传统的潮汕农民每天从事的劳动主要是农业生产,“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历代潮汕官员高度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如御史中丞李宿放任潮州刺史不久,便在潮州葫芦山(今西湖山)上建起了“观稼亭”,其用心在于劝民“力农”。[1](P59)在这种背景下,潮汕人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兴修水利,大规模开垦土地,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呈现出“稻田千万顷”、“处处尽桑麻”[2](P69) 的繁荣景象。
(三)浓重的乡土观念
那些远离家乡的潮人,无论侨居异国他乡,或是在外经营生意和打工,即使有人连一句潮汕话也不会讲,但是,对自己祖先曾经留有足迹的这片土地的眷念
之情,仍是那样的浓重。如果有机会回到这片土地上,他们都是热泪盈眶,离开时不少人还带上一包家乡的泥土回家,称之为“乡井土”。这种浓烈的乡土观念使得潮汕人具有“落叶归根”、“故土难离”、“入土为安”的思想。在潮汕,一个人无论离开家乡多少年,到了两鬓斑白之时,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回到曾经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上。若是死后也能葬入那片土地,才真正感到可以瞑目安息了,否则将成为人生最大的憾事,因此,许多人不惜辛劳和钱财,想方设法把去世父母的灵柩或遗骨运回老家安葬。
(四)强烈的地域观念
潮汕人的地域观念十分强烈。无论你走到那里,人们时刻不忘自己是什么地方的人。只要会说潮汕话,就是“家地人”(自己人)。即使是彼此互不相识,但都会立即以“老乡”相称,双方都像遇见老朋友一样的亲切。只要有了“老乡”这层关系,无论你需要得到什么样的帮助,对方都会慷慨解囊,热情帮助。即使远离家乡,客居他乡的海外游子,也在这种地缘、亲缘思想的支配下,不仅用“一人带一人去,一家带一家去”的方法,把家人、同乡带到世界各地,而且还在各国成立了许多宗亲会、同乡会或潮汕会馆等。这给身在异乡的潮汕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五)对土地神的崇高信仰
潮汕人对地神的崇高信仰非常突出,民间祀奉的神明不下百种,唯以土地神最为普及。潮汕人设置并祭祀土地神十分盛行,遍及城乡各个角落。潮汕人设置土地神位或庙宇有永久性和临时性两种。永久性的为居民住宅、商店、工厂、车间、作坊等。“地主神位”往往设置在厅堂或厨房里地下的适当地方,每月农历初一、十五(也有的是初二、十六)两天定期举行拜祭,俗称“牙祭。”[3](P174-175)
街头巷尾与各乡村大多还有庙宇祀土地神的,称为“福德祠”。庙里大体都立有土地公和土地妈偶像,供人朝拜。
安葬死人建造坟墓时,也要在每座坟墓同向左侧置“土地之神”或“福神”,勒石竖牌,像配置一座小坟一样。这种土地神乃起始于古代的田社、社稷神,只在每年清明或冬至上坟扫墓时拜祭一次。
临时性的为营造新居、工场等建筑物以及修缮房屋动土时设置的,用五副纸锭,五支没点燃的香一并夹在一段竹竿之中,作为土地神位的标志,进行拜祭,工程完成之日,还要备牲礼谢土地神,俗称“射土”。[4](P174-175)
潮汕人有一种称为“报地头”的习俗。若是家中有人去世,必须到土地庙报丧。由村中长者持白灯笼,带领死者男性子孙穿孝服到地头神庙报死。到庙,长者上香后取出年庚帖,对着神像报告说:“生从地头来,死从地头去,时辰念给老爷知。”[5](P151)
海外潮人也十分崇拜土地神。泰国的潮人把“地主爷”原汤原汁地搬过去,并毫不掩饰地称为“本土公”,充分反映了潮侨留恋故乡本土,留恋家乡的情结。[6](P168)
(六)风水信仰
民间风土意识,是民俗文化所包含的各种习惯赖以生存的重要“内核”之一。民间有“水土”一说,亦即各种民俗习惯的形成与民族居住地区的自然环境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民俗文化事象都具有乡缘风土的特征。
潮汕人的风水信仰也很浓重。风水信仰的内容虽很多,但其主旨是地脉说,通俗地说就是土地的位置、地势的高低、地面和四周的景物等等。潮汕人无论建房还是造坟,都非常讲究风水,寻找风水宝地,最好是龙脉之地。有的人为了得到龙脉不惜出重金,做“生基”,以备死后安葬。
二、潮汕人土地情结浓重的原因
(一) 土地是潮汕文化的一个原点
各种文化事象无论怎样随着社会的发展演变,始终离不开改善主体与客体即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原始的功利主义的根本主体。人类文化的发展历史向我们昭示,各种文化的不同,究其根源最先是由于自然环境的不同影响到生活方式,再由生活方式影响到文化。土与火一样也具有强烈的生殖力和再生力,“一子入地,万子归仓”,大地是生命的源泉、人类的母亲,土地是生命之母。在科学和文明不发达的旧时代,人们对土地始终有着某种神秘的感觉。在定居某个地方后,人们对土地的信仰发展为崇拜。
基于农民对土地的眷恋,基于人们的生命意识,几千年来,世世代代的农民依靠土地而生存和繁衍,辛勤耕耘,期待的是一种对于生命的回报。对于农业民族的每一个人来说,“土地是他的保姆、看护和送终的道姑”。
人类历史发展向我们昭示,人类诞生于土地,生存于土地。人类在土地上开垦种植,进行地农业生产,创造了农业文明,由此产生土地思想、土地崇拜,产生了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农业文化,包括宗教、哲学、文学、艺术、音乐等等。
土地是农业民族文化的原点。
在中国,农耕经济一直是国家经济的主体。传统的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古老的农业社会,具有一个封闭型的聚居体系,9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7](P141)中国人作为一个农业民族,采用的主要是农业劳动力与土地这种自然力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农民固守在土地上。土地是中国文化的原点。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土地也是潮汕文化的原点。
(二) 农业文明的哺育
潮汕地区的农业起步迟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滨海的生活条件使居住在潮汕地区的原始先民过着渔猎捕捞的生活,然而,农业毕竟是社会发展的方向。在潮汕地区的潮阳、潮安、揭阳等地出土的新石器晚期遗址中,都有农业专用工具,像潮阳铜盂孤山出土的石锛、揭阳地都出土的铲犁等,发现这些石器的地点,大多在适合于农业生产的丘陵台地。距今大约3000年前的浮滨类型文化,其令人注目的、具地方色彩的最典型器物之一就是长颈口尊,好几件高达80厘米以上,[8](P430)这说明农业生产已达到一定水平,需要这么大的盛器以储藏粮食。
潮汕地区长期受到全国处于农业经济、封建宗法社会这个大环境的禁锢。唐代至潮的贬官,不遗余力地推广中原先进农业。当时,“倡文风”与“劝农桑”是贤吏的本职,[9](P431)而“耕读传家”则成为潮汕人优良的传统民风。因此,农业生产造就了潮汕传统文化的特质——潮汕文化在进入近代以前,基本上仍属于一种内陆型的农业文化,其思想意识的核心是中国封建主义的儒家思想,其文化心态和各种文化载体都表现出强烈的小农意识。农业文明哺育了潮汕人浓重的土地情结。
(三)地理环境的赋予
文化都必须创造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之下,一定的地理环境,是人类要求活动赖以创造的前提。一种地域文化的形成,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其中,地理因素是基础的、先决的因素,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古代影响尤大,是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地理因素,始而决定了一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影响到居民的思维方式、社会关系,决定了一地之世风民俗。在很大程度上,还制约了一地的开放与开发,直接影响到一地与外地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交流融合。概而言之,影响到一地的社会发展进程,以及与其他地域人文之异同。
潮汕地区“负山带海,川原饶沃”。[10]作为全省第二大平原的潮汕平原,土地质量好,是一片肥沃的土壤。潮汕地区地属亚热带,一年气候的总趋势是温暖湿润,夏热无酷暑,冬暖有阵寒,有利于作物生长。世世代代的潮汕人在这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下,在潮汕平原这片沃土上辛勤劳作,创造生活,创造文明。地理环境赋予了潮汕人浓重的土地情结。
(四)人多地少,生存空间狭迫的影响
潮汕地区很早就有居民在此休养生息。秦汉以后,中原人民不断南下,特别是北方多战乱,而潮汕气候条件、生活条件都相对优越,加上潮汕地区为“省尾国角”,是一个相对自成单元的地域,政治比较安定。因此,历史上出现了中原人民不断南下入潮的壮观。中原移民的增加,导致了潮汕人口的急增。唐代元和年间“州户有万余”,到宋元丰年间增加到74,682户,[11](P59)居全省第二位。迄明代嘉靖年间增至89,312户,人口518,794人,成为广东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清宣统二年(1910年)发展到644688户,540万人,约占全省人口的1/6。[12](P228)
随着中原移民的不断增加,至明清时期,潮汕已经成为一个人口比较稠密的地区。于是,潮汕地区出现了一个较为凸显的社会问题——人多地少。据有关资料,潮汕地区每人平均耕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为11.56亩;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降为2.09亩;[13](P59)至1946年只有1.27亩;[14](P82)解放后,土地越加减少,人均3分地,[15](P297)堪谓寸土寸金。
至及当代,潮汕地区的人口猛增。1991年潮汕地区总人口达到1045.95万人,人口平均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009人,为全国人口平均密度的8倍,[16](P8)大大超过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成都平原。潮汕平原创造了这一系列的全国之最的人口数字,虽然在“文革”时期有过“围海造田”等运动,却没有使土地面积增加多少,仍然无法摆脱人多地少的局面。以1991年而言,潮汕地区以仅占全国1%的土地,生活着占全国1%的人口。[17](P8)因此,长期以来,土地问题一直是潮汕人一个沉重的心结。土地对潮汕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地位。
总之,由于人多地少,生存空间狭迫而农业生产主导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潮汕人具有土地情结。土地情结是人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是一种人们对土地的强烈热爱和深厚感情的文化现象。浓重的土地情结对潮汕社会历史的发展乃至当今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哪些影响?我们从中应得到什么历史启示?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发挥潮汕人的浓重土地情结在构建和谐汕头中的作用?等等,这些都是潮学研究中值得十分关注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2][11][13]吴勤生,林伦伦.潮汕文化大观[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1.
[3][4][5]方烈文.潮汕民俗大观[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
[6]陈汉初.潮俗丛谭[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2002.
[7]仲富兰.中国民俗文化学导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8][9][16][17]陈泽泓.潮汕文化概要[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
[10]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130)“广东四.潮州府”[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
[12]吴勤生等.汕头大博览[M].香港:香港文化传播事务所有限公司,1997.
[14]蔡人群等.潮汕平原[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2.
[15]杜松年.潮汕大文化[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园路23号
[联系***]863448613642233099
[邮政编码]515041
2005年3月25日
相关栏目:
信息来源:
加入时间:2005-4-2 12:50:00
粤东门户 潮汕家园 - 粤东 潮汕 汕头 揭阳 潮州 汕尾 潮商 门户网站
意见和建议请:您现在的位置: >> >> >> >> 正文
农村土地产权的归属、效率与改革方案
的权利。
目前我国农村法律所允许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大概有这样一些项目:本村民之间的转包、改包;外村民的承包;政府征地(征使用权)。利益最大的是政府征地,但是,几乎所有的村庄,这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权利都被村委会所攫取,而农民对此几乎没有任何权利。
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规定了政府征用农地给予的补偿费用,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耕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的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国家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项为: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对各用项的具体数额作了规定。但是因为这项土地转让权利归属不明确,关于补偿费用途的模糊性就变得非常大。第一,该项费用归属于原土地的使用者——农民,还是归属于村集体。单纯从权利角度看,如果村集体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权,那么这项权利应该归集体,但是,并没有法律明确界定这部分权利归村集体。从失去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来看,土地的补偿费应该归农民,但是农民没有力量保护他的这项权利。所以,土地补偿费就成为共有领域里的利益,由于村委会的力量强大,甚至可以动用政权的力量,这部分好处就被村委会获得。第二,关于安置费。从字面的意思理解这项条款,此费用应该用于失去土地的农民的未来生活安置,但是,由于该项权利被村委会攫取,村委会就动用权力将该项费用截留,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给予较少部分的安置费或者采用重新承包土地、调整机动用地等办法给失去土地的农民一定的新的承包地。第三,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也是最小的一部分,给予失去土地的农民以补偿地上损失。从全国各地情况看,被征土地的农民得到的补助款项大部分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998年,洛阳市郊区人民政府为在当地发展所谓高科技农业,决定征地50亩。征地的费用是每亩33万元,而农民拿到手的只是赔偿每亩地青苗费1000元,其余征地款全进了镇政府的钱库,号称“镇管村用”[14]。
可见,由于权利的不清楚,绝大部分土地补偿款项被村委会以集体的名义所攫取。
五、 农村土地承包法案
1. 土地承包与税费改革法案
关于家庭承包制第一轮承包期限大约在1997、1998年基本到期(15年期限),全国农村大约在这两年内都开始了第二轮土地承包。针对第一轮土地承包出现的权利不清、随意变更承包期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权限制等问题及对承包土地乱收费现象,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阶段,政府出台了关于土地承包和税费改革两套法案,两套改革法案都是旨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权益和减轻农民负担。
1997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该通知确定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如果承包期不满30年的,要延长至30年。对村集体拥有的机动地的数量要求严格控制在5%以内,对一些乡和村剥夺农民权利和乱收费等作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但是与以前“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没有什么根本性的不同。1998年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部分也基本上与1997年法案相同。
而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则与1997、1998年法案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首先,从形式上,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项单独的法案,而不是像以往一样将土地承包法置于土地管理法中的农用土地部分体现。其次,从内容上,与以往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它共分为5章,包括总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律的责任、附则等内容。从法律上更详细的规定了承包双方的各项权利及其违约条款。该法案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界定了农民在承包期内拥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权或流转权,并且严格规定了由使用权的转让而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转让使用权的农民所有,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补偿费用也全部归属于农民自己。2002年法案旨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限,依法规范了承包当事人的行为。法律明确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禁止承包期内发包方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不得采取性别歧视;承包方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有权依法对侵害其承包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有权依法要求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等等。总之,该法案在很大程度上承认了农民对土地的私有产权。
与之配套的税费改革方案则没有这么顺利,目前中国农村普遍实行试点式的税费改革方案,但是税费改革的宗旨也是在法律上降低农民的税费负担。
2. 土地承包法案的私有产权意蕴
2002年法案明确规定了村庄内新增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只在三个方面选择: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总农地面积的5%);新开垦的农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这项规定明确指示了当村庄在这三个方面没有多余用地的时候,村集体不得以新增人口为由,重新划分土地承包方案,这项规定确保了农村土地承包权的长期有效性。该法案对已婚妇女的土地承包权限作了详细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土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这项新规定不仅保障了已婚妇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利,而且在土地可以流转的情况下,妇女所拥有的这项权利不会因为土地的不可流动性而造成实际上的丢失,当妇女远嫁它村或离婚后远离居住地的时候,妇女完全可以将她拥有的承包地流转出去而坐收租金收益。只有在这种意义上,妇女才真正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
该法案还详细制定了违约和争议的解决方法,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发包方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土地经营权;在承包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受贿、调整承包地;不得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为由收回 [4] 相似搜索:
上篇文章:
下篇文章:
相关文章列表
快速查找
推荐文章 [
CopyRight 2005 Wmjy.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文秘家园梦境音乐 | | | | 您现在的位置是:
新闻正文
欢乐果园现可换取开垦果地啦!
2009-08-07
作者:
关键字:
自从梦境家园里可以免费换取果实种子后,欢乐果园里的梦儿们可是源源不断地涌进来呢。现在好消息又来了,如今的去欢乐果园里找快乐农夫,还可以换取开垦果地哦!
自从梦境家园里可以免费换取果实种子后,欢乐果园里的梦儿们可是源源不断地涌进来呢。现在好消息又来了,如今的去欢乐果园里找快乐农夫,还可以换取开垦果地哦!
现在,让我们一起去拓垦果地,栽种可爱饱满的果实吧! 进入到中心广场后,欢乐果园的图案便醒目的映入眼帘,赶快点击! 看到没,快乐农夫正在被一群梦儿包围着,不过不要紧,我们依然可以突破重围。 点击进去后,就会弹出这样的一个对话框,接着进入第2条,你就可以轻松换取开垦土地啦。
在这里我们还设置了不同的2种方式来方便你的兑换,用小矮人或者水果+时间胶囊都可以帮你达成愿望!
这下好了,有果地,还有果种,那就让我们一起做个快乐的农夫来装扮自己的家园吧! 访客数(471)
看完这篇新闻有何感觉?已有28人表态
好傻啊
好玩儿
好强大
好文采
最近读者
精彩推荐
相关新闻 >> 关于
的新闻
2011-07-12
2011-04-12
2011-04-12
2011-04-11
2010-09-13
我来说两句
居民昵称
隐身发言
小窝地址
隐藏 评论内容
才可以发表留言,如果您不想透露身份,请选择 隐身发言
文章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发表过的其它文章
梦境小游戏
梦境剧场
明星窝主风采
热门活动
居民广告
梦境官方记者团
版权所有 XLANDS.COM INC.保留所有权利 最佳浏览建议1024×768分辨率、IE6.0 梦境公司 ICP粤证 B2-20050491 文网文[2009]087号 粤通管BBS[2009]第168号 沪新出科数(2010)167号 科技与数字(2010)210号
健康游戏忠告:抑制不良游戏,拒绝盗版游戏,注意自我保护,谨防受骗上当;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 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