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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的天堂_1
作者:深圳女蛙 大小:196K 类型:都市 时间:2009-11-19 14:36:26
世界最幸福女人的生活手记:三个人的天堂 作者:深圳女蛙
引子:我突然想写了(1)
我们到深圳10年了,拥有了自己想要的天堂,我们结婚9年了,正享受着自己营造“蜜月”。
我突然决定要写了。尽管几天前,我还是那样愚顽不化,油盐不进,因为不肯写被我那帮朋友恨得咬牙切齿。
那是一个毫无主题、毫无目的的聚会。在狂吃一通,撑得目光呆滞、精神空虚、百无聊赖的时候,他们就像往常一样拿我们家的鸡毛蒜皮开涮,并戏称是餐后甜品。
“你老哥最近有什么搞笑的话?”
“贝贝有什么故事没有?”
“老哥”其实是我的先生,俗称老公,只是我从来不这么叫他。我叫他“老哥”或“哥哥”,已经有十多年了。
开始当着朋友的面这么叫时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后来他们也慢慢习惯了,都是亲人或好友。他们提到我老哥时也通称“你老哥”或“你哥哥”之类,有时带点坏笑。
老哥是个律师,从不见他有多忙,没有特别要紧事的时候就经常和我在家“鬼混”,对于我要求一起喝早茶、共进午餐、看夕阳、喝咖啡之类的事常常会答应。
老哥最明显的兴趣是读书看报,他说:“只要一卷在握,哪怕不翻一页心里都觉得塌实”。经常在朋友面前一秀,满足点虚荣心的就是摄影。老哥在摄影上有着业余的天分,我非常鼓励他玩摄影,无比投入地献身当他的超模,当然,分不清是是为他还是为自己。
不过,老哥对他的爱好有自己的认识:“不爱抽烟不爱喝酒,不爱打牌不爱泡吧,只爱老婆和孩子。”他总是得意地调侃自己:“我的特长是会娶老婆,可惜这特长一辈子只能发挥一次。”
贝贝是我们的女儿,现在6岁多了。
第一次见到她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说她“好白”,包括为她接生的护士。三岁的时候贝贝已经懂得为自己的白骄傲,她一听别人夸她白,就会回答说:“这是我最大的卖点。”
这小女人是个臭美冠军。有一次,看见我穿一套新衣服,站在镜子面前摇来摆去准备出门时,她突然跑进洗手间大哭,一颗颗眼泪从白色的小胖脸上连滚带爬地下来。吓得我们赶紧问她为什么,她哽咽着说:“妈妈的裙子太漂亮了,我没有。”
还有一次在电梯里,别人表扬她:“这小女孩好可爱,白白胖胖的。”她走出电梯十来米后,实在忍不住了,很气愤地说:“谁说我胖,谁自己就是丑八怪!”
贝贝爱画画。她有一天晚上十一点了还没睡着,我问她怎么啦,她说:“今天没画画,睡不着。”我说:“那就起来画一幅吧。”贝贝立即花五分钟画了一幅,然后酣然睡去。
我们家这两位的故事常被朋友们深度挖掘,并广为流传,而我则在长期的“甜品”事业中,逐渐被老哥授予“隐私贩卖者”的光荣称号。
那天在聚会上,我如常报道了贝贝的最新趣闻后,灿灿突然说:“哎,你把这些写下来嘛,写成一本书,绝对畅销。”我大吃一惊,从来没想到自己也能跻身写书者的行列:“啊?写什么?”
“就写你们家,写你们的天堂啊,最好来个绝对纪实。”杨杨突然一抹油嘴,来了兴趣。两年前,四岁的贝贝第一次接触到“天堂”这个词,问老哥什么是天堂,老哥笑着说:“天堂就是我们家,我们家就是天堂。”当时正好杨杨在我们家蹭晚饭,听到老哥的回答后,无限扩张地宣扬了出去,并成功地把这句话打造成老哥的名言。
“得了吧,这年头写苦难、写不幸有人看,有人同情。因为苦难才深刻,不幸才打动人,人生不如意十之###,写这些,读者看起来才有共鸣。要写幸福,怎么看怎么肤浅,绝对空洞,没人看。”我来了个即兴发挥,希望立马说服他们掐了这念头。
“苦难、不幸当然值得同情和尊重,但幸福是每个人的向往,写幸福可以带给读者以阳光和希望。”老金一向思辩,说出的话总是一锤定音般地肯定。
还没等我开口,平时并不怎么来事的燕子居然也帮起腔来了:“每次听你讲你们家那些事,我们都很感动、很开心啊,既然我们喜欢,那别人也应该喜欢。你没发现你们家那些鸡毛蒜皮每次都让我们听得着迷?”
引子:我突然想写了(2)
“唉呀,我又不是名人,名人的日常琐事有人追着看,还没见过普通人也来卖自己的破事的。”我对这个话题嗤之以鼻,一点兴致都没有。
“不对,看名人的故事是因为追星,因为猎奇,想看看人家名人是怎么过日子的,而看普通人的故事,对于普通人才有教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是普通人啊,你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你的那些幸福理论和幸福故事,一直对我们有启发啊。”真奇了怪了,连薇薇这种不掺合的人都极力怂恿起来了。
“可是,我凭什么去说教,我有什么资格说教?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生活大师,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按自己的方式寻找自己的幸福。我的生活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我简直有点急了。
“你不用说教,就如实写下你们的生活就好了,保证读者看了会觉得有意思,会像我们一样哈哈大笑。”Vivian的表情像已经看到读者正人手一本,边看我的书边傻笑。
“拜托你们别整我了行不?像我这种平时写几千字的报道都恨不得哭的人,还写书?”我感觉自己就差喊救命了。
“你好歹也是咱主流大报一主编,干新闻干了10年了,说出这么丢我们报社老脸的话,小心我叫老总把你给炒了。”Je ica是我的同事兼好友,说话绝对不留情面,看大家这么给我面子,我还一副给脸不要脸的模样,恨不得当场把我骂个狗血喷头。
“亲爱的,你只是有点懒,我们又不是没看过你写的东西。”玛亚看大家这么逼我,善解人意地给我打起气来。
“好吧,让我好好想想?”我看这个问题越纠缠越严重了,于是不顾他们看我时那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虚晃一***,收了场。
今天早晨有点邪门,我这种平时一觉睡到八点多,还要强烈依靠闹钟的人,居然在早上五点就自然醒了,更奇怪的是脑袋清醒得一塌糊涂,满足得一塌糊涂。
我伸了个舒服的懒腰后,扭头看着熟睡的老哥。朦胧的晨光里,老哥酣睡如纯真的孩子,表情恬静、安详,我忍不住伸过手去,轻抚他的脸盘。他似乎感觉到了我,下意识地把手臂伸向我的脖子,我就势将头一抬,枕着了他的臂弯,他用头轻轻碰我几下确认后,习惯性地用头抵住我的头,睡去。我一动不动地枕着他,心里突然很感慨:“天啦,我们相爱都十多年了,结婚都九年了,怎么会有越来越爱的感觉呢。”
直挺挺地甜蜜了一会儿之后,我蹑手蹑脚地爬了起来,走向薄雾笼罩的阳台。我趴在栏杆上,听着小鸟欢叫成一片,俯瞰着晨雾中的华侨城,内心无比宁静。看到世界之窗的埃菲尔铁塔,我突然想起刚到深圳时,一直不舍得花100块钱买门票,于是,几年下来每次都只是在外面转悠,然后对老哥说:“外面肯定比里面好看多了。”想想那时的情景,不禁开怀。
一晃,我们到深圳就是10年了,10年前的情景,还那样清晰可见,如今,贝贝都快7岁了,成了我和老哥的好朋友,成了朋友们的开心果。
一想到我那些好友们,那天聚会的情景开始在脑际盘桓,萦绕不去。那天说的每句话,都在我脑海里拼命翻滚,激活着我的神经。
“何不真的写下来?”这一念头从自己脑海中跳出来时,我还是吓了一跳,但突然又兴奋起来。
我们到深圳10年了,拥有了自己想要的天堂,我们结婚9年了,正享受着自己营造“蜜月”。就写我们的深圳10年,就写我们结婚9年,就写我们三个人的天堂——
本书由老哥的摄影作品、贝贝的画和我的文字组成。
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1)
1996年7月,老哥毕业分配到深圳,在一家银行上班,我还在读研究生,在暑假作为随行特使来了深圳。
当我们一人拎一个包,来到他们银行安排的宿舍时,两个人坐在地板上相视傻笑:一间大约8平方米的房内,除了一张1米2的床垫,空无一物。
“我们有2000块钱,可以买很多东西的,我们有钱。”老哥豪气十足地伸出手,夸张地拍了拍他那人造革钱包,里面鼓鼓囊囊地装着从亲戚那借来的20张大百——我们闯荡深圳的全部费用。
傻坐一会儿后,我们掏出纸和笔来列购物清单,写到床上用品时,老哥指指那张床,很诡秘地说:“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我笑着擂了他一拳。
我们去最近的千百意商场(后来没过多久关门了,现在是酒楼),围绕着吃喝拉撒买了一大堆必需品,看到一盏台灯时,我的小资心理不顾当时的经济状况,狂作祟。
那台灯的灯罩和灯座都有印象派油画的感觉,色彩绚烂,还可调节光线,我一看到它,立即想买。我感觉那8平米的家,如果有了这盏台灯,绝对不至于惨白和空洞。但一看标价,要160块,我吓了一跳,心想,简直是敲诈。
我气得走开了,和老哥去选别的生活用品,但奇怪的是,离这盏台灯越远,我就越想买,绕了一圈后,又拉着老哥回到这盏灯前。
老哥说:“这太豪华了吧,妹,我们还不能买电器呢。(因为160块的‘天数’,台灯被尊称为‘电器’)”我当然也知道,但实在想买,站着不动,摇着老哥的手说:“买了吧,哥哥,豪华一把吧。”我后来偷眼看到老哥把这台灯放进购物车时,脸上有一种“豁出去”的表情。
这盏台灯后来成为我们家除人以外最大的亮点,它以调节光线的功能,充分地满足了我们的浪漫需求。有时我们将光线调到最低,体会“一灯如豆”的感觉;再大一点点,就朦胧成一片;更大时,橙红的光线就开始表现浪漫;再明亮的时候,我们就坐在床上温馨地用它看书。
冬天的夜晚,我们经常早早关了日光灯,把放在床头地板上的台灯调试好光线,爬上床。老哥把枕头靠在床头冰冷的墙上,迅速用背压住枕头,坐好,然后笑着把双手张开,伸向我,我立刻像只温柔的猫,乖乖地坐到他怀里,盖上被子,顺势把我们刚脱下来的外套、毛衣压在被子上取暖。
老哥负责捧书和翻书,我什么也不用管,只管把手窝在被子里暖和着。我的背贴着他的胸,他的头放在我的肩上,顺势一歪就能亲到我的脖子,他呼出的热气直吹进我的耳朵,我常常大叫“阅读环境恶劣”。
我表现好的时候,就用手揉搓老哥冰冷的脚丫,我边揉他边躲闪,嘴里发出各种怪笑。有时我干脆在他的脚掌里使劲挠痒痒,弄得他满床打滚,边滚边喊“救命”。
他乱滚一气的时候,经常会碰倒床垫旁的宝贝台灯,这时我们就会突然刹住笑,一起心疼我们家当时唯一的自买“电器”。
每天晚上,我们一打开这盏台灯,心灵就开始享受。
在我们后来的N次搬家行动中,这盏台灯总是成为第一重点保护对象。直到2003年,我的闺密玛亚到了深圳,我们把这盏台灯郑重地送给了她,她一直把这盏台灯放在床上,和她最爱的书一起,陪伴她。
除台灯以外,我们还咬牙买了一张茶几,耗去巨资120块。这张黑色胶木板的茶几有四个轮子,可以自如地移位,还可以装拆。深圳的许多家具都有这个特点,据说是为了搬家,多数深圳人都会搬好几次家。
这张茶几在我们家属于绝对多功能家具。我们用它当餐桌、书桌、写字台、熨衣板,晚上充当衣柜,搬家的时候当小型运输车。作为我们的主力家具,它受到我和老哥的百般呵护,我们用了三年多,一点刮花的痕迹都没有。
后来,我弟弟也来深圳打工,我们把茶几送给了他。几年之后,他赚了点钱准备回老家发展,我们的茶几也衣锦还乡,现在还在我弟弟家中,在我们家乡继续发挥着多功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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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2)
那一次在千百意商场,我们还买了来深圳后的第一套床上用品:一张草席,一床特价线毯,一个双人枕头。双人枕头死贵,要98块,不过很漂亮,而且枕头也实在太重要了,我们又作了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买了。
不过,想到这几样床上用品可以一直用到11月份,我和老哥顿时觉得毕业后来深圳,是一个无比英明伟大的决定,要是去北京,10月份就得添置一套厚厚的床上用品,那得花多少钱呀。
买双人枕头时,我很怕别人看到,觉得买双人枕头就意味着告诉别人这两个人睡在一起了,担心别人说“这两个人,这么小,没结婚就住在一起,不害羞”。但后来听说深圳人不太管别人的私生活,再搬家时,我很大方地把双人枕头直接抱在自己身上。
十年后的今天,这个双人枕头还在我们家。它听了我们太多甜言蜜语,感受了我们太多缠绵的故事,我不会送人,更不会丢掉,只偶尔把它们拿出来晒一晒,让它们和阳光对话一番。
家的感觉是趴在窗户上等你回来
没想到在深圳搬家真的那么快,刚到深圳才一个星期,老哥他们银行就要我们从燕南路搬到深圳教育学院去,说那里的宿舍空出一间房,比这间大。
房间真的大了许多,有十来平米,里面还有一些上一任留下的家具,但也还是“三无”房,没有洗手间、没有厨房、没有阳台。不过我们很高兴,房间大了就可以做饭,做饭就有家的感觉,而且比吃盒饭省钱。
当时我的小老乡刘剑平在彩虹新都做保安,他比我们先来,我们去他那玩的时候,他送我们一个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也不知道前几任使用者是谁的巨型电饭煲。他从床底下搬出那个电饭煲时说:“掉了漆倒没什么,就是不自动跳闸了,饭很容易烧糊”我极领情地说:“没关系,饭熟了不跳闸,可以闻饭的香味,饭香了就拔掉插头,还可以训练我的鼻子。”
我曾经在10岁的时候,操持着巨大的铁锅和铁铲,在煤炉上做我们全家7个人的饭菜。读大学的时候,和死党笨笨,在宿舍用两只脚的电炉煮方便面。读研究生的时候,常和老哥一起用酒精炉做饭。现在居然有了电饭煲,那不是进入电器化时代了?
那个暑假,我雄心勃勃地要考当时公认最难考的证,注册会计师,白天老哥去上班,我就在家准备注册会计师考试。老哥试用期只有1400块一个月,他要坐公共汽车上下班,我们一日三餐要吃饭,还要付房租,这1400块,必须通过科学的精算来决定每一块钱的去留。注册会计师考试有一门课是《财务管理》,我说正好“学以致用”,嘿嘿。
我们的正餐是老哥回家后的晚饭,经过我的专业精算,我们两个人每天的晚饭只能用5块钱。我每天四点多钟去泥岗路的菜市场买菜,做好饭等老哥下班回来。
那个巨型电饭煲顿时发挥了作用,我既用来做菜,又用来做饭,有时先做好菜放旁边盖起来,再做饭,饭好了老哥就回来了。遇到那种应该马上吃的菜就先做饭,把饭打起来再做菜。有时一边做饭,一边在饭上蒸菜。有时把腊肠、豆子一类的东西直接放进饭里一起做,做成菜饭,既当菜又当饭,绝不亚于现在在一流粤菜酒楼吃到的腊味煲仔饭。有时还用它煲汤,汤好以后下进面条、粉丝,超级无敌美味。
后来,当我和朋友们开心地说这一段故事时,一位80年代出生的妹妹大叫一声:“麦噶得,电饭煲还可以做菜?煲汤?”我大笑:“俺们无产阶级‘前辈’的生存智慧,你们新新人类难以想象吧?”虽然跟许多比我更老的无产阶级比,我这点事实在算不了什么,但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当然要倚老卖老一番。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吃的饭都是从电饭煲里盛出来的东北大米、泰国香米,也没看到过爸妈用电饭煲干过别的,当然想不到电饭煲会有那么多妙用。
可是在那个暑假,这只巨型电饭煲是我这大厨唯一的武器。我每天变着法子做饭,每天吃的都不一样,用的晚饭钱都不超过5块。我估算着老哥回家的时间,快好了的时候,就趴在窗口看。老哥一进到院子就往我们家窗户望,望见我就猛挥手,然后一溜小跑回来。我在窗口一见到他,就立即把电饭煲插头拔了,然后盛饭,盛好饭时,老哥就刚好进屋。
老哥在亲我一下之后就开始赞不决口、“吧唧吧唧”地吃饭。他咀嚼和吞咽的声音,如同演奏欢乐颂,让我得意无比。那时他常常因为疼惜,因为感慨,因为感动而说的那些话,也比后来任何时候说的都动情。本人的贤惠,也在那一段时间发挥得淋漓尽致。
而饭后被老哥牵着手在教育学院或银湖散步时的感觉,和多年以后在马尔代夫的夕阳里漫步,或在新疆阿尔泰的白桦林里听鸟叫时的心情一模一样。一样的宁静,一样的快乐,一样的美好。
那个暑假将结束的时候,我很陶醉地对老哥说:“哥哥,你知道家的感觉是什么吗?家的感觉就是趴在窗户上等你回来。”而他老人家却说:“家的感觉就是两个人一起穷,一起快活,所以叫穷快活。”
五块钱的“美味佳肴”(1)
尽管老哥吃着我用5块钱买来的“美味佳肴”大肆表扬说:“你不是用5块钱,你是用研究生的素质、律师的智慧、爱人的心思来买菜的。”但有时候,5块钱以外的这三样东西,也不是那么管用。虽然那是1996年的物价,但用5块钱去菜市场买两个人的晚饭,其实不容易。
我那时每天下午四点步行去最近的泥岗路菜市场,泥岗路当时相当地名副其实,晴天灰尘弥漫,雨天泥泞满踝。下午四点去买菜的人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保姆,一类是老人,还有一类是永远穿着睡衣和拖鞋的女人,最后一类比较多。
我当时刚到深圳,对于这类着装的女人不太理解。我不明白女人优美的身体,为什么拿那样一件一统江山的劣质睡衣来罩住,很饱满的胸部,为什么用那样具有透视感的松垮文胸,穿一件脏乎乎的睡衣到处跑,怎么却像出入无人之境?我总是低着头不敢看她们。
至于菜市场那种氛围,我从来不喜欢。我总是在路上就盘算好,今天吃什么,怎么搭配,一进菜市场,立即找到想要的菜,买了就飞奔走人。但有时我想要的菜并没有,有时有,又不新鲜了。更常见的问题是价格不合适,有时我认为单价太贵,有时他们不愿意卖两块钱的牛肉或三块钱的排骨,我要么只能作罢,要么得换一家试试,要么要想办法说服那些打着赤膊、浑身油污的***者,这些,都让我难办。
还有一次,本来是打算做肉末烧豆腐、红烧茄子的,我买下两块钱的瘦肉后,意外地发现有一家有个猪腰很新鲜,一问,要3块钱,我想,如果改做肉末豆腐加土法蒸腰花,那也不错,但那样的话总额要6块钱,超支了。
我问卖家“两块钱可不可以”,他极不耐烦地摇头。我只好走开去别家看看,走了一圈,发现别的摊档的有的猪腰不如那个新鲜,有的不如那个大,我又回到原来那家,再试着问:“真的不能两块吗?”没想到他勃然大怒:“没有钱你就别买了,3块钱都付不起还想吃腰花。我告诉你,这腰花我不卖了,两块钱?还一块钱呢!”他怒气冲冲又鄙夷不屑地看着我,鼻子拼命地“哼”出一声。
我本来只是再试试,他要不同意,我就三块钱也买了,完全没想到他会那么生气,我瞠目结舌,眼泪瞬间滚了出来,赶紧扭头走了,木木地按之前的方案再买了豆腐和茄子走出菜市场。
回来的时候,深圳的天空彩霞满天,但我的内心酸楚得没有一丝力气,我拖着像灌了铅的两条腿慢慢往回挪着,心里无限悲哀。
快到教育学院的时候,我对自己无力地说:“这就是辛酸,辛酸也是一种感觉,辛酸也是一种体验。人生就在于各种体验,只有幸福、只有快乐,那是不完整的。”
接着我分析了一下当时的情景,我对自己说我并没有错,至于他发怒不卖了,只能说明他的猪腰完全值他自己报出来的价格三块钱,而不是我想要的两块钱,他卖的东西物有所值,发现我居然不知道这一点,还跟他还价,他非常生气,或者那一刻他心情不好,可能正为什么事生气,我撞到了他的气头上,运气不佳。
这么一分析,我渐渐理解了那个卖腰花的人,接受了他的怒火。我甚至想,没准换了我,也烦了,为了一块钱,反反复复地讨价还价,爱买不买。
“不过,我会有钱的。”我长叹一口气后,拼命给自己补充力气:“我读了20年书,是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考过了律师资格,现在还在备考注册会计师资格。我不相信赚不到钱,我们现在是最穷的时候,只会越来越有钱。”
我对自己说完这些之后,开始慢慢恢复体力,说服自己将这件事放下:人生不如意事十###,而我的人生里,如意事十###,我有限的记忆空间,只应该用来储存快乐的事情。对于不快乐的事,应该把它过滤掉。
踏进教育学院的大门时,我用劲甩了甩头发,心想,到家了,哥哥要回来了,我要象往常一样,做好5块钱的美味佳肴,等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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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块钱的“美味佳肴”(2)
我当然不能把这事告诉老哥,让自己的女人受穷,那是男人的死穴。男人自己受穷的时候,要么忍了,要么来一通国骂,或者展开一场愤世嫉俗的发泄,就过去了,但如果让他的女人和孩子辛酸,那会让他感觉痛到骨子里。我不能带给老哥这样的硬伤,我要养他的胃,更要养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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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包围在隔离墙上(1)
1995年的冬天,老哥在深圳找到了工作,回到我们就读的学校以后,他的主要话题成了深圳与武汉、长沙之比较(去深圳之前,他只呆过这两个城市),我当时印象最深的是,他说:“深圳的公园,那是真正的公园,公家的园子,不收钱的,不要门票。”我听了很吃惊。他还说:“市中心就有个荔枝公园,很大,里面有山有湖,到处都是荔枝树,有四五个门,谁都可以进去的,一天到晚都有人在那吹拉弹唱,很好玩,风景又美。”
我当时听了无限神往,想起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去武汉的中山公园,走路找了两个半小时,脚都走出泡了,结果进去半个小时不到,就出来了,一丁点大,又实在没什么可看的,还要门票。出来后想着还要走很远的路才有车搭,我气得说:“什么情人节,简直是死人节嘛。”后来我们每次回忆这句话都会狂笑不止。
和许多刚到深圳的人一样,1996年的暑假,我到深圳后没几天,就真的去了荔枝公园。尽管有了老哥的一再铺垫,还是显示了我想象力的没见过世面。我们坐在荔枝公园的湖边,望着蔡屋围一带的高楼,心里豪情满怀,觉得深圳真是和我梦想中的一模一样。
老哥满心欢喜地说:“以后你也来深圳工作了,过了试用期,我们两个人就大概有7000块钱一个月,7000块呢,做深圳人好吧?”他说“深圳人”时,比其他的字多用了一倍的力量,这力量让我充满欢愉,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成了深圳人。
那个暑假的晚上,我和老哥经常去罗湖国贸大厦一带逛夜景。但当我们享受完那些高楼大厦外墙的繁华灯光,再回到教育学院我们那10来平米的简易宿舍时,初为深圳人的感觉常常变得复杂。
当时从罗湖回泥岗路的教育学院只有一路公车,是24路。我们坐24路到泥岗立交桥下,教育学院在马路对面,立交桥下本来有地下人行通道,但当时晚上没有灯,地下通道就充当了许多人解决小急的场所,就算白天也几乎没人走,我们过马路都是在地面钻车的空子,然后猛冲。
在当时看来,那马路宽得气人。从立交桥上下来,有比较陡的坡,车速都非常快,路中间有一米左右高的水泥墙隔开,我们过这马路得分好几步。先瞅准车的间隙,然后迅速反应,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隔离墙边,再爬上隔离墙,接着等待时机,以同样搏命的速度过马路的另一半,才算过了马路到达了对面。有时运气不好,要站在隔离墙上等很长时间。
有一次我一个人晚上回家,还坐在公车上就为要一个人过那马路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可能是由于太害怕,下公车后我几次尝试着要冲过去,都只跑了两步又败下阵来,总感觉自己对车速、对距离估计不对,再加上那时我的眼睛没做近视矫正手术,不太看得清楚。
一直犹豫到第五次,我将心一横,终于冲到了隔离墙下,刚一站定,一辆货柜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轰”地一声巨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爬上隔离墙时,我一屁股坐在上面,只剩下悲凉。我强烈地感觉到,总有一天我会被撞死在这里,脑海里一幕幕浮现出各种车祸现场的惨状……当我惊恐地回过神来时,满脸冰凉的泪水,我感觉自己仿佛死了一次。
坐在隔离墙上,我环顾四周。深圳的夜晚真是五彩斑斓,远远近近的灯光层层叠叠,集合成各种图案,把天空映成无边的橙红。长城大厦(那时候从泥岗路完全看得很清楚)真像长城一样长,密密麻麻绵延成一片。我知道那里的人都有了自己的房,每一两个灯光就意味着一个家,每一个家意味着一片令人羡慕的欢笑,他们在上演着各自的欢乐,而我,一个人坐在隔离墙上,只是一个黑影。我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会买房,什么时候会有自己的家,我还不能有这样的梦,它像星星一样遥远。
东去西来的车一排排在我的前后呼啸而过,他们飞去,他们飞来,他们的车灯将我的眼睛刺过去,将我的眼睛刺过来。我被车灯包围了,被深圳夜晚的灯火包围了,我在灯火的中央,但我在深圳的边缘,被包围在隔离墙上。
我被包围在隔离墙上(2)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进入这个城市的中央,什么时候可以成为深圳的主流人群……但我们既然来了,就必须进去,虽然现在什么都没有,但我们有希望,只要不放弃希望,就会有一切……我坐在隔离墙上,用尽全身力气,扮演着优质的打气桶,拼了老命给自己打气。
那天老哥出差了,我在隔离墙上坐了很久,回到教育学院时,什么也没洗,就直接爬到床上睡了。
那个暑假过完后,我要重回学校。我清楚地记得,当我向老哥挥完手走向火车站台时,心里无比轻松。老哥后来在信中说,我是头也没回地走的。
我当时不喜欢深圳,但我知道会自己来,因为我爱老哥,老哥已经在深圳了,我就得来。我这么想时,有些惆怅,有些无奈,也心存希望,感觉很复杂。
但我完全没想到,十年以后,有朋友跟我说起深圳的种种不好,问起我的感觉时,我毫不避讳地说:“现在如果搞一场‘我爱深圳’的演讲比赛,我保证‘噔噔噔’跑上讲坛,不打草稿,‘唰唰唰’拿下个一等奖。”
十年来,我们到过不少城市,每次从外地回来,火车一进入深圳市区,一看到地王大厦、看到和平路旁栋栋亲切的高楼时,每次都有强烈的回到家的感动,总是忍不住大声说:“哎呀,还是深圳好啊。”每次从宝安机场回来,车行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一座座熟悉的广告牌,看到路两旁扑面而来的花草,我的心里,总有着放飞一般的自由和轻松,有一种被深圳拥抱的感觉,那感觉就像扑入了老哥的怀抱。
我常常感慨,也许没有哪一座城市,能这样宽松地包容我们这些赤贫而充满梦想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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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搬家都是坐直升飞机(1)
1998年,我也毕业分配到深圳以后,我们又搬回了燕南路,是建艺大厦前的那栋单身宿舍,那栋宿舍现在还在。这已经是我们的第四次搬家。
我们每一次搬家都有显著的进步,所以每次都兴高采烈。
第一次住的房只有约8平米,一个星期后,搬到了泥岗路的教育学院,也是“三无”房,但有10多平米了,才一个星期就让居住面积大了两倍,老哥形象地说:“简直是坐直升飞机嘛。”我对他这比喻大为赞赏,以后的每次搬家,我们都笑称“坐直升飞机”。
第三次搬的家还是教育学院,但多了一个独立的洗手间,想着可以不用再去公共洗手间洗澡,不用在洗澡的时候,听隔壁的男高音歌唱,不用被动地偷听男生们在隔壁的浪笑,我开心得手舞足蹈。
第四次搬家,虽然还是一间房,但已经有阳台,有洗手间,在阳台上可以设置简易厨房做饭了。这当然是飞跃,这样我和老哥就可以一起做饭了,可以搞厨艺大比拼了。
这次搬家时,我们已经得到“前辈”指引:“买家具不要去商场,很贵的,应该去旧货市场,便宜。”
我们得此真传,开心地去了南园路的旧货市场。几百块钱买了个***:一张一米五的床、绿色的皮沙发,当然是人造革的,还有电视柜——为了迎接香港回归,我们在1997年6月29日买了一台十九寸的彩电——总之,该有的全都有了。
我们一起把墙刷白,在墙上贴上老哥在教育学院住时买的塑料名画。这幅名画花了老哥50块。老哥买来这幅画时,无比得意,说:“这画多美呀,而且不褪色的,脏了用鸡毛掸子扫掉灰就可以了,还可以用水洗,搬家的时候取下来一卷,轻轻松松就带过去了。”
当***家具送来,摆放好以后,我大叫起来:“天啦,真像个家!”后来我们一不做二不休,去华强北的万佳百货买了***一米五的床上用品。这家商场过几年后也没了,当时生意火得很。
配合床和沙发的绿色调,我们选的床上用品也是绿花和绿格子的,非常漂亮。这么一布置,家的氛围变得极其温馨。我环顾着这10来平米的家,无比开怀。
这种感觉就是现在回忆起来,还是一样温暖。尽管现在的家在华侨城,房间是双拼户型,有200多平方米,是温情的英伦风格。
那个周末,我们兴奋得哪儿都没去。老哥不时地擦擦地板胶、摸摸人造革沙发,那小心翼翼的样子,比今天护理我们的意大利真皮沙发认真多了。我在一米五的床上滚来滚去,把新的床上用品一次又一次地贴到脸上,闭上眼睛,无比陶醉地感受那松松软软的质感。
老哥满足地说:“这下,我们算是安定下来了。”
安定下来了的我们,开始居家过着二人世界,努力工作,从容积累。
当时我在一家财经周报社做记者,这份报纸当时在业界很影响力,也是迄今为止老哥唯一自费订阅的报纸,5块钱一份的报纸能让很多热爱它的读者,一连找几个报摊去买。有一次我们在山姆会员店门口做发行推广,一位读者很吃惊地对我们说:“这么好的报纸还需要推广?”他当即订了几份,送给他的朋友们,我们感动得差点当场给他做一期“财源人物”。可惜当时我们都不懂得报纸需要像企业那样来经营,所以在亏损几年后,它被改成了别的报纸。
那时我对工作有着变态的热情,常研读《纽约时报》、《美国在线》、日本《经济新闻》和伦敦《泰晤士报》等,俨然要做个全世界一流的财经记者。而老哥除了做好他们银行的法律顾问工作外,时刻准备着出来做律师,开律师事务所,做合伙人。
我们晚饭后常去上步路的四川大厦一带散步,坐在草地上,看着不远处的园中花园,觉得那几栋楼优雅而含蓄,漂亮极了,特别是华灯初上的时候。我无比羡慕地对老哥说:“有一天,我们会不会也能买那样的房子呢。”老哥很肯定地说:“当然啦,我们是两只勤快的燕子,会不断地衔泥,不断地做窝。总有一天,我们会去那样的地方做窝。”
每次搬家都是坐直升飞机(2)
那时候,我在报社的工资大概3000块钱一个月,交了房租后余下的钱用来安排日常生活,老哥的4500块钱就可以全部存起来。我对老哥开心地说:“两个月就可以成为万元户呢,真是爽!”“是啊,以前觉得万元户那么了不起,没想到现在一不小心就当上了!”老哥赶紧拿出自己的存折,无比得意地凑过来给我看。
后来,当我们手上有10万块钱的时候,我们这两只燕子就开始到处看楼,准备去高楼里筑窝,“密谋”着又一次坐直升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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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差点让我们破产(1)
1999年秋天,当我们把爸妈从机场接到家时,老爸大叹一口气说:“哎,做梦都没想到有今天!”
这确实需要想象力,他们的父辈以及祖先们从来都不曾离开过老家,他们住的房子是从茅屋进化而来的土屋,他们曾经拼了老命,也无法让自己的孩子吃饱。当年他们唯一的愿望就是把九个孩子拉扯大,让他们自己挣到饭吃,并且吃饱。而今天,他们居然坐着飞机,来到了一千多公里以外的海边,看到了六十多层高的房子,他们的儿子在深圳工作了,还自己娶了媳妇。
那天中午在外面吃完饭,我们带爸妈在附近转了转,他们感叹了好几个小时后,总算适应了这个反差太大的事实。晚上回到家,老妈突然说:“只有一间房,怎么睡呢?”
我们得意地带爸妈看了我们的阳台,在他们来的前几天,我们早就准备好了。
阳台有1米2的宽度,我们去旧货市场买了一张1米1的床,正好放了进去,不过,上床只能从床头爬进去。我们把刚到深圳时买的单人床上用品,从简易的塑料衣柜里拿出来,再次派上用场。然后,去东门布艺批发市场,选了一种非常温馨的粉蓝色花布,批发了一大捆,再用铁丝、夹子,在床四面的墙上、窗户上打好钉子、连好铁丝,围成床帘。顿时,我们的床就成了平民版的“公主”床。
我们让爸妈睡1米5的大床,我们就睡阳台上这张小床。老妈对此很过意不去。最近一次来我们家,她老人家还很感慨地回忆说:“那时候你们多可怜,两个人住那么破的阳台,睡那么小的床,让我们睡你们的大床,我每次想起,心里都过不得。”说着抬起布满干裂痕的手去抹泪。我们每次都笑着反问:“难道让你们睡阳台?”事实上,无论那时还是今日,我们都不觉得那很可怜,而是很温馨。
那天晚上,当我们两个人猫着腰先后爬进平民版的公主床时,感觉重新回到了可爱的童年。我们并排躺在床上,看着四周粉蓝粉蓝的床帘,非常得意,觉得那个小小的世界里弥漫着浪漫和梦幻,而我们的小床,就是小人国里王子和公主的婚床。
正那么开心着时,老爸和老妈突然鼾声四起,我们静听了一会他们的鼾声后,两个人同时一把将毯子拉过头顶,在里面大笑不止。
那两个月,我们每个周末都精心研究最能代表深圳的去处。老哥负责用他不太地道了的家乡话解说,我负责后勤。两位老人家一边担心着我们的钱都用完了,一边满心欢喜地享受着他们“做梦都没想到的”一切。
我们白天出去游玩,晚上四个人坐在大床上或沙发上,同看一部小电视机。深圳的深秋有点冷了,我每晚一冲完凉,就窝到老哥身上看电视,坐在对面的老妈则顺势把我的光脚抱在胸前,扯开她宽大的衣服包住我的光脚。
对于我们所花的钱,必须在报价时非常自然地砍掉一个零或两个零,否则他们不但不开心,还会难受。在餐馆吃饭如果花掉两百多,就得根据他们的可接受程度,在报告餐费时像拣了大便宜似地说:“这家真划算,才三十多块钱。”老妈后来批评说:“深圳餐馆的服务什么都好,就是要自己去服务台买单,这一点不如我们县城的餐馆。”我和老哥听了相视一笑。
在买水果上,更是如此。有很多水果,比如车厘子、山竹、布林等,都是当时的湖北老家所没有的。我们在报价上一律都按老家的橘子、香蕉等进行处理,单价都在一块、两块不等。他们常常边吃边说:“深圳真是好,天气好,环境好,工资又高,物价又便宜。”
不过这种报价,后来差点让我们破产。
两个月以后,爸妈要回家了。在考虑带什么礼物给村子里的人们时,爸妈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那些又好吃又便宜的水果。他们决定给村里的七户人家每家一箱车厘子、一箱布林,他们算了一下,每家要花二十块钱,但他们说难得我们这么有出息,应该表示一下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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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差点让我们破产(2)
一听他们的计划,我和老哥在心里吓了一大跳,以眼睛示意,悄悄拿了计算器,藏进我们平民版的公主床里去算。这些要带回去给乡亲的水果,就算去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去批发,最低也需要5000多块。是坦白说出实价,还是咬咬牙买了?我和老哥小声地盘算着。
最后,我们完全按爸妈的意见办了。一是因为他们吃苦一辈子,不容易,难得这一次这么高兴;二是我们发现每个老人家,多少都有点虚荣心,干脆满足一下;三是我们想象着他们跟村里人说着深圳的物价有多便宜,东西有多好时,那个高兴又放心的样子,我们开心。
但后来的事情让我们完全没想到。
过春节时,爸妈打***来说,乡亲们想要我们多买一些水果托运回去,“费用一块钱一斤也好,两块钱一斤也好,照付”。爸妈回去以后,村里人都知道了原来深圳的水果比老家还便宜,又好吃。
这下我们终于傻眼了,如果还照那样报价,如果每年过年过节都这样托运水果回去,我们绝对要破产了。
我们只好老实交代。
据说,爸妈后来对于我们的虚假报价感叹了一个多月,有难受,有痛惜,也有窝心。
爸妈回去以后,我在办公室整理我们一起拍的照片,准备寄回去。同事们没事拿来看,看到我们的合影,说:“你跟你爸妈还挺像的呢。”我说:“是吗,难道我和老哥真那么有夫妻相?”他们非常吃惊地说:“你一天到晚跟我们说爸妈来了怎么怎么,我们还以为是你自己的爸妈呢。”我说:“我的感觉真的一样。”
我跟同事们说起老妈抱着我的光脚丫看电视的情景,他们很感叹地说:“婆媳关系被认为是人类最复杂的人际关系,你们怎么这么简单呢。”
这么多年来,我每次想着我的光脚丫,轻踏着老妈松弛而热乎的肚皮的感觉,想着那柔软的肚皮,曾经孕育着我的老哥以及另外八个兄弟姐妹,想着她那安详宁静的表情,我的心里常有一种母爱大过天的温暖。我想,不管是婆婆还是自己的亲妈妈,只要都有真正来自心底里的爱,那就真的一样。
事实上,爱我婆婆是件很容易的事,她虽然不识字,但很有文化,虽然没读过书,但世事洞明,在她身上,有着中国传统母亲的一切美德。她吃过很多苦,从来忍辱负重,她生了九个孩子,却从来没有坐过月子,在养育九个孩子的近二十年里,她从来没吃饱过,更没有好好上桌吃过一餐饭。
老哥说他小时候半夜醒来上厕所,经常看到老妈用冷水和着剩饭,坐在一堆没完成的农活前,佝偻着背往嘴里猛扒,看样子是饿极了,才想到要吃点晚饭填肚子。我每次想到这个场景,鼻子会发酸,眼睛会湿。同样作为女人,她们那一辈人吃了太多的苦。在那样一个赤贫的年代,要养育那么多儿女,是非常艰难的事。现在好不容易等到儿女们大了,可以接老人家来大城市享点清福的时候,他们又不习惯都市里的生活。我常常很感慨地对他们说:“你们养了这么好的一个儿子,自己没享到什么福,福都让我享了。”
这10多年来,每次我给婆婆钱的时候,她总是推脱着说:“哎,你们结婚我们都没给过一分钱,你还每次给我那么多钱,钱都被我用光了。”
我总是大笑着说:“我们还有很多钱呢,我们在深圳工作一个月,你要辛苦好几年才赚得出来,刨土豆要刨几座山,我们的钱给你们用是最划算的。”
有时,她攥着我给的那把钱,拉着我的手,含着泪说:“你们俩可怜呢,在那么远的地方,没有一个人能帮你们,人生地不熟的,吃了很多苦吧,所以总是这么瘦。”——全世界只有两个人认为我瘦,一个是我婆婆,一个是我妈。
我每次听婆婆说着这话,环顾着他们那几间土砖砌成的房子,和房子里十多年没变过的摆设,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我们给她再多钱她都舍不得用,也说服不了两个老人家离开他们的田地和自己养的鸡,我们在这里享受都市里的繁华,他们在清贫的山区为我们担着心,积攒着土鸡土蛋,随时准备着给哪个孩子。
爸妈差点让我们破产(3)
这么多年,我和婆婆没有很多时间在一块相处,但母女之间的那份彼此怜惜,却经常能感觉得到。老哥对此无比欣慰。
事实上,当我对婆婆好的时候,老哥的感觉比我对他自己好,更开心、更感激。如果说女人对公婆好需要原因的话,这就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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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那里面藏着宝呢(1)
我和老哥师从同一个导师,郭锐教授,他视我们亲如己出。郭老师的大女儿叫郭少宁,我们叫她少宁姐姐。她常被我们尊称为与时俱进的杰出代表,很早就打破铁饭碗,来到深圳闯天下。
1997年,郭老师也来了深圳,到少宁姐姐家过暑假,我们第一时间去看他。在考虑买什么礼物去看郭老师时,我和老哥几乎同时脱口而出:“荔枝!”
那时侯,我们在内地吃不到新鲜荔枝,只能偶尔吃到褐***的荔枝干。对新鲜荔枝的向往,却因为背唐宋诗词,早已有之。
我和老哥一到深圳就买来荔枝吃,当时根本不知道吃荔枝会上火,更不知道在吃完荔枝后要喝点盐水,只觉得好吃。我边吃边说:“怪不得人家贵为皇妃都爱吃。”那晶莹剔透的果肉,一口咬下去,满嘴甜汁,就算吐出来的核,都亮晶晶的,格外可爱。我们一口气吃了五斤,感觉真是过瘾。不过对当时的我们来说,荔枝的价格还是有点贵,要好几块钱一斤,我们吃了一次就没敢再买了。
既然是我们的导师来了,再贵都得买来去看他老人家。
我们拎着一大塑料袋荔枝去看郭老师,荔枝红彤彤的,外表虽然疙疙瘩瘩,但里面白白的果肉太有诱惑力了,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老哥看我馋成那样,笑着从袋子里揪了一颗下来,说:“吃吧,一颗看不出来。”我急忙吃了,接着也学着他的样,从袋子里揪一颗下来,递给他:“吃吧,一颗看不出来。”他也大笑着吃了,吃完后还咋咋嘴。
我们就这样你一颗我一颗,边偷笑边揪着,边吃边扮着鬼脸,时不时调整一下袋子里的荔枝,把被揪掉的蒂埋在下面,掩盖着“犯罪现场”。各揪了好几颗以后,快到了少宁姐姐家了。我一看到她家那栋楼,失望地说:“今天怎么这么快呢。”老哥看到路旁浓密的灌木,突然灵机一动,说:“妹,我们干脆藏一扎到这树里面吧,反正少一扎,看不出来。”我听了大笑,觉得老哥真是聪明绝顶。
后来我们选了一根电线杆做参照物,我望风,老哥藏荔枝,他偷偷猫着腰藏完后,大叫一声:“快跑呀,快去快回。”我说:“不用,谁知道那里面藏着宝呢。”
到了少宁姐姐家,我们跟郭老师聊了一会后,我对郭老师说:“吃荔枝吧。”郭老师似乎对国家时政的兴趣远远胜过好吃的荔枝,他没接话,继续针砭时弊。我本来盘算着,如果他吃,自然也会叫我们吃,那不是大赚了?
等郭老师和老哥聊了一会,我还不死心,又说:“郭老师,吃荔枝吧,我们今天给你买的荔枝很新鲜的。”老哥听出我语气里的着急,突然会意,站起身直接去拿我们放在地上的荔枝。这时少宁姐姐说:“荔枝冻一下更好吃,把这些放冰箱吧,我把冰箱里冻的拿出来吃。”我和老哥大喜过望,抿着嘴相视一笑。
冰过的荔枝好吃多了!冰冰的、甜甜的,肉多汁足,一吃到嘴里就变成一个“爽”字!我和老哥贪婪地吃着,谁也不说话。突然又觉得这样吃太不妥了,互相示意着,僵着手指放下荔枝。
那种感觉是痛苦的,明明可以很爽,又不得不顾及着该死的礼节,克制着自己;明明可爱的荔枝就放在眼前,却只能偷偷地咽着口水。我们痛苦地坐了一会之后,几乎同时提议“走”。
我和老哥都记挂着那一扎藏在树丛里的荔枝,虽然没有冰过,但吃起来可以无所顾及。我们快速地走向那根电线杆。
“荔枝不见了!”我大叫一声。老哥赶紧跑过来,细细地拨开灌木搜了两遍:“真的没看到!”我们突然像两个泄了气的皮球,瞬间耷拉下来。我气得要死,有一种小偷好不容易偷来的东西,却被别的小偷轻而易举盗走的感觉。
老哥犹疑地想了一想,突然一抬头,看着电线杆,大笑:“妹,你搞错一根电线杆啦,我看了的,不是这一根!”。他快步跑向最近的那一根电线,一弯腰就拎出了荔枝!
我们立即坐在草地上吃起来,那种失而复得的开心、那种狂吃的快感,都让我想就势在草地上打几个滚。老哥吃完后,假扮苏东坡,捋着那不存在的长须,无比满足地点着头说:“不妨长做岭南人啊,夫人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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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那里面藏着宝呢(2)
几年以后,我们经常把荔枝一箱一箱搬回家,单位发、朋友送、自己去果场摘,每年都多得吃不完,有的珍稀荔枝还要几十块钱一斤。我们常常吃几颗之后,就不想再吃了。
老哥这时就会说:“藏一扎到树丛里去吧。”
真感谢那时候那么穷,让我们的人生有着不同状态下的享受,真骄傲我们穷得那么有智慧,无论多穷,都有办法宠爱自己,宠爱自己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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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别再拉被子了”(1)
有一个日子曾经让全世界人民兴奋了好几个月——千禧年元旦。千禧年的概念原本来源于基督教教义,但后来从宗教涵义扩展成为全人类的庆典活动,原本隐含的末世意味也被跨世纪的喜悦所取代。
尽管路透社一再报道说,有三万名黑客已锁定2000年前后利用电脑病毒作怪,很多企业正为Y2K千禧虫问题忙得不可开交,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虫子留给专业人士去处理,千年等一回的开心理由,不能放过。
谢雨欣的千禧年贺岁曲老早就传唱开了:“千禧的浪漫,终于盼到,我真幸运。两千年,你好吗?都辛苦了,我给大家拜年了,我们一起许一个美丽的愿望……”
媒体连篇累牍地推出有关千禧年话题的系列报道,有的报纸还别出心裁地开辟“千禧年把爱说出口”专栏。各类千禧年音乐会、千禧年庆典活动的资讯漫天飞舞,拼命激活着人们的神经。
商家拼了老命来抓这千年一遇的商机,各种千禧年纪念品、千禧年优惠、千禧年旅行线路铺天盖地而来,疯子才能保证不遭受他们的“厚爱”。
到了12月中旬,几乎人人见了面都问:“怎么过?”、“怎么迎接千禧年?”
“我们怎么过?”老哥也忍不住了。“笨笨和孟子过来和我们一起过。”“啊?那你赶紧策划呀。”
笨笨是我读大学以来的死党,我俩一起干过的坏事可以写一本30万字的全集,那些只有我俩才创造得出的开心故事,简直要用箩筐来装。那时候她装模作样地帮我考察老哥,不知道蹭掉我们多少饭,做了多少回可恶的电灯泡!
不过这也使得老哥和她的关系简直就像我和她一样,我们称呼她要么是“笨蛋”,要么是“土人”,比较正式点时,就叫她的小名“笨笨”,因为小时候小名叫得好,长大后这家伙聪明得一塌糊涂。研究生毕业后,她在广州工作。
孟子是笨笨的老公,超级可爱,可以信口列举的优点有N条。基于笨笨和老哥的热乎劲,我们俩常常拼命地互道倾慕,以达到交叉平衡的效果。
“早就策划好了,我们去深圳东部,迎接新千年的第一缕曙光!”
那时候我去过的深圳最东头是溪冲,那里有个工人度假村,我曾去住过。笨笨宣布他们要来的当天我就订好了房。
12月31日,所有的人心里都开始倒计时,所有有大钟的广场都准备好了在那历史性的时刻,万人齐喊“五、四、三、二、一”。我们一边准备着此行的用品,一边急切地等着笨笨他们从广州过来。
这两个死家伙直到下午四点才来,我们在火车站一接到他们就直往东部冲。当时老哥才刚学会开车,跟朋友借了辆已经用了十年的小型货车——皮卡,跌跌撞撞地前行。这辆濒临报废的小皮卡是手波,一停到红灯路口,再启动时,总是死火,这时新手老哥就边唱歌边流汗(他一紧张就这样),我则把半个身子探出窗外,冲后面的车队狂扮鬼脸,以分散司机大佬的注意力,让他们喇叭留情。
一路死火地开到溪冲,老哥一拔了车钥匙,跳下车来,冲着轮胎就是一脚:“拖拉机!”我们狂笑不止。
三下五除二换好泳衣后,我们扑向海滩。这可是二十世纪最后的夕阳,最后的大海!我们争分夺秒地畅游着。
晚饭后,把房间里的床罩铺在沙滩上,四个人坐在上面,同盖一床被子,面对满天星斗和茫茫大海,胡吹海侃。海风迎面而来,远远近近放烟花迎新年的几个小孩,急不可耐地预演着璀璨星光,感觉真是爽呆了。
“他们怎么知道我想看烟花呢,帮我们买,帮我们放,我们只用像老佛爷似地坐在这里看?”老哥自作多情地占着便宜。我们原本也想买烟花的,但太贵,放弃了。
“孟子,你牵的是我的手!”我大叫一声,把他们三个吓了一跳,随即一齐大笑起来。孟子本来是要牵笨笨的手的,因为窝在一个被窝里,挨得很近,结果错牵了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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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别再拉被子了”(2)
“老哥,你得牵一下笨笨的手,要不咱家吃大亏了。”一听这话,笨笨立即把双手从被窝里抽出来,孟子条件反射似地一把捧住,老哥则大笑:“你这个坏人!”我盯住他们三个的表情,无比得意。
临近十二点,我们赶紧撤了。回到房间去!中央台有文艺晚会,在世纪之交要转播世纪坛上的钟声,为全国人民祈福。我们要点满一屋子蜡烛,开好香槟,和着世纪的钟声许超级大愿!
我把五斤重的特价香槟拿出来时,笨笨开心得手舞足蹈。我们俩捂住耳朵,眯着眼睛远远地站在门口看他们开香槟,非常担心泡沫和气体把房顶冲个大洞。“你们俩准备好没有?准备好没有?开了啊!”两个坏人拼命制造着紧张气氛。我和笨笨则像小时候第一次放冲天炮一样,吓得弯腰勾背缩成一团,只敢拿眼斜瞅过去。
“啵”,轻轻一声,香槟开了,既没有气冲房顶,也没有泡沫四溢,只有一些小泡沫从瓶口慢涌出来。“怎么回事?”“怎么回事?”都是第一次买香槟,第一次开香槟,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笑着,没有***。
许完愿,喝过香槟,接完许多通千禧年祝福***后,我们急忙排队洗漱准备睡觉,五个小时之后,就要迎接新千年的第一轮太阳,五点半就得起床看日出呢。
干嘛排队洗漱?嘿嘿,因为我们四个睡一个房间!虽然那时我们到深圳已两年多,告别了吃“五块钱的美味佳肴”的光荣年代,但自掏腰包出来度假,还是奢侈第一回,老实说,还订不起两个房。
“一晚上要三百多?拜托,最多订一个房间!刚好有两张床呀,你真是英明。”笨笨大肆表扬着我——“年幼无知”的她当时还不知道最便宜的标准房是两张床。
上床之后,我们心照不宣地开着那盏床头灯,以昭示自己绝不干坏事。
分别躺下后,老哥握着我的手,在手心直捣蛋,我只好拼命咬住牙关,不笑出声来。看笨笨和孟子在那张床上睡得悄没声息,我在老哥耳边说:“他们一点邪念都没有呢?”“你怎么知道?”老哥很不服气。
闹钟一响,我们就手忙脚乱地奔向事先踩好的日出观察点——现在的万科十七英里所在地。当时沿着金海滩花园下去,有很美的山体和巨大的礁石。站在山坡上,可以一览无余地欣赏海上日出。
当被人类赋予极其特殊意义的新千年太阳,在我们的惺忪睡眼中如期升起的时候,我们和众多摄影发烧友对着它狂拍,然后四个人在大礁石上扮演原始人初次见日,猛跳太阳舞,以庆祝新千年的到来。
一直high到十一点半,才退了房坐着呼哧呼哧的“拖拉机”回到市内。
一不小心鬼混到晚上,怎么睡呢?这个问题随着新千年的第一个夜幕悄然而至。我们当时还住在燕南路的单身公寓,只有一张床,爸妈回去后,阳台上那张小床又卖回给旧货市场了。
“这样,我们三个睡床上,横着睡,孟子睡沙发,应该刚好够长,试试看?”笨笨此言一出,我们三个人立即大声叫好,觉得她简直有总设计师的谋略。
一米五的床横着睡不够长,我们就把吃饭用的折叠椅拿来搁脚,为了隔绝笨笨和老哥之间的直接亲密联系,我扮演绝缘体,睡中间,他们两个分别挨着我的左膀和右臂。
并排躺了一会,我刚想翻个身对着老哥,笨笨立即大叫起来:“哎,反过去,对着我!”正要侧身照办,老哥拼命扳住我的肩膀:“不许翻,哪有这样重友轻色的?”
“好啦,好啦,我平躺行了吧。”我拿他们没办法,只好平躺着,手被一人牵一只。
“别吵啦,排排躺,睡觉觉。”孟子喜欢睡觉,一个人独享沙发,恨不得立即钻进梦里。
我们乖乖安静下来,只敢扭扭头、捏捏手,互相扮扮夸张的鬼脸示意。那种感觉就是小时候过家家,或是在幼儿园睡午觉,天真、顽皮而纯净。
睡到半夜,我突然感觉身上的被子被横向拉来扯去,较量在逐渐升级。我没作声,窃笑,嘿嘿,反正我总有被子盖,再说呢,一边是老哥,一边是最好的女友,这案子可不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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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别再拉被子了”(3)
“笨蛋,别再拉被子了!”笨笨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老哥一听,立即投诉:“你简直是恶人先告状,孟子,看你们家笨笨,我都完全没得盖了。”
“啊,我没听见啊,笨笨,他没冻着你吧。”孟子独占一床被子,开心得很,边伸懒腰边护内,把老哥气了个半死。
笨笨和孟子回去以后,我算了一下那三天的花费,将近1000块,老哥说:“是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呢,不过我们四个人玩得多开心呀,这也像迎接千禧年,是历史性的,说明我们已经有能力度假了,里程碑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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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来“恶心吧叽”的
我和老哥最明白爱是多么享受的一件事,于是爱与被爱都让我们像吸食了鸦片一样地上瘾。表达爱,成了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又是最自然、最开心的一件事。
有人说婚姻有“三年之痒”、“七年之痒”,我不知道我们有无多少年之痒,也许就像老哥说的,“我们没有结婚”吧,我们感受到的爱总是足够浓烈、足够醇厚。
事实上,最方便表达爱的,莫过于一个窝里的夫妻了。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最方便的。夫妻之间如果能充分地表达着爱,能充分地享受爱,能有一些爱的习惯,就能创造完美的爱的氛围,创造完美的家庭氛围。
今年2月初的一个上午,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上午,我的第二个侄女(贝贝叫她“二姐”)和贝贝在客厅练钢琴,我在书房写稿。有点累了,我站起来伸伸懒腰,老哥正好过来拿书去看,他一看我得空,就很自然地抱住我,比较紧的那种,一会之后,我们拥吻起来,边听着琴声,边亲嘴。
我突然忍不住笑了,亲吻没法继续,老哥笑着问我怎么啦,我边笑边说:“他们在那边辛苦练琴呢,我们在这偷偷亲嘴。”老哥说:“就是,恶心吧唧的。”他找到书,走了,边走边调皮地飞了一个吻给我,我一把接住,又扔给他,他假装被吻砸中,猛一弯腰,还作出龇牙咧嘴的表情。
这样的空隙,我们经常能找到,有时候他一低头干点啥,我就会顺便从后面抱住他的腰,说点恶心吧唧的话。一不小心,我还会趴到他背上,他就夸张地叫着“哎哟”,或者大叫“癞皮狗,快下来”,而我听到他这样喊,可能会越爬越高。在老哥面前,撒娇耍赖能使我“所向披靡”。
我和老哥时常在在阳台上看风景,无论是看夕阳还是看夜景,老哥一般都会从身后抱住我,说一堆好听的话,给眼前的景色增加点什么。而我,总是回头对他说:“顺便亲我一个嘛,顺便嘛。”
去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们在小区会所打乒乓球,大汗淋漓一场之后,坐在会所旁的棕榈林里休息,老哥从来都有“保持联系”的习惯,就让我坐在他胸前,他半趴在我肩上,我们一前一后坐着,没说话,纯粹休息。
头顶蓝天白云、阳光肆意地灿烂着,风吹到刚刚运动完的我们俩身上,凉爽极了,棕榈林里只有我们俩,非常安静。
我突然很感动,柔情地问老哥:“哥,你爱我不?”老哥忙从恍惚中醒过来,说:“当然爱了,要不跟你这么恶心吧唧地坐在这里,人家都在上班呢!快起来,待会保安把我们抓起来了。”
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我总会问:“你爱我吗?”虽然明明知道***,但还是喜欢问,为了那个令人迷恋的***,我愿意永远犯傻。
老哥永远不厌其烦地回答,有一次我问他总回答这个问题烦不烦,他说:“不烦,回答这个问题,我最拿手了。这是最容易回答的问题,我又知道标准***,所以总得一百分。”
事实上,老哥拥有一张非常甜蜜的嘴,他说出来的情话有时甜蜜,有时缠绵,有时温暖,有时幽默,有时天真,有时搞笑,万变不离其宗的,是爱。他似乎总是“顺便”说着,“顺便”得极其自然。
我有时看着老哥,会想起那句歌词:“一个男人的好,只有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才知道。”
有一次老哥抱着我说:“我们俩总像用双面胶粘住了一样,一直这么黏糊,可为什么总也不腻呢。”我说:“是啊,世界九大奇迹之一。”
除了那些日常的甜言蜜语,和那些随机的“搂搂抱抱”以外,我们还拥有一些十多年来一直坚持着的习惯,这些习惯让我们无比享受,又像早晨起来要刷牙一样自然。正是那种自然,让我们呼吸的空气里都融进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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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眼惺忪时的那一点爱
当我早晨起来,睡眼惺忪地走进洗手间准备洗脸刷牙时,通常会看到漱口杯装满了水,杯子上放着牙刷,牙刷上挤好了牙膏,看到这些,我知道,新的一天开始了。老哥用他的这套小动作唤醒着我,用这点挤好的牙膏表达着他清晨的爱。当然,有时我比老哥先起来,这一套小动作,就由我来做。
这个习惯,我们持续了很多年——用同一支牙刷,用同一支牙膏,先刷牙的人为后刷牙的人挤牙膏。
这是一件小事,这也只是举手之劳。但当我睡眼惺忪时看到那一点牙膏时,老哥就会从牙膏里跳出来,从我朦胧的意识里跳出来,让我感觉到。他出去上班了,但他在此之前曾想到我,为我做过事,在我还没睡醒的时候,他为我做了一件我必须要做的事。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足够温暖。爱的感觉总在那些点滴里,在能被爱人看得到的细节里。
直到2004年,我们搬进华侨城现在住的房子里,我和老哥的洗手间有了两个洗脸池,我们俩很多时候都是同时洗漱,而且我们开始改用###的牙膏,这种牙膏是半流质的,过一会没刷,牙膏就会流进牙刷缝里,没法再帮另一个人预先准备了。
为了补偿这项损失,老哥在那一年我生日的时候,买了一款电动牙刷送给我,还玩了一个小花招。
在我的生日餐会上,当我接过这个用漂亮的包装纸包好的礼物,准备马上拆开时,他在我的耳朵边小声说:“嘿嘿,情趣内衣呢。”吓得我赶紧偷偷收好。
我回家后带着异样的心情拆开来时,发现原来是电动牙刷,很是诧异,老哥说:“来点悬念嘛。”他说:“为了你这懒猫能尽快醒来,为了你一醒来就能感觉到我,我给你买了这牙刷。瞧瞧,我多与时俱进呀,以前只是帮你挤牙膏,现在还帮你刷牙。”
由于在家养成的习惯,我要是和自己的闺密一起出差或者旅行时,也会给她们挤牙膏,这套小动作常常让她们发出不小的惊呼。我这才知道,这套小动作,其实很打动人,睡眼惺忪时所看到的那一点爱,其实很温暖。
表达爱,有时只需要做一点点,一点点就够,有时还只是举手之劳,如果所爱的人能懂,那“一点点”,就意味着很多。
特别是当那“一点点”经过了长时间的坚持以后,就意味着更多。这是爱在累积,爱养成了习惯。
吻别是为了多争取片刻的亲热(1)
十多年来,我和老哥一直有着吻别的习惯,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无论人前还是人后,两个人要分开时,就得表示一下,这对我们来说,很重要。说是吻别,其实也不完全是,有时候是拥抱,有时候只贴贴脸,或者亲亲额头,比较复杂的是我吊住她的脖子耍赖,实在有不太熟的人在场时,也就互相重重地捏一捏手,算做告别。
如果早晨我们俩的时间都比较从容,而我又在他够得着的范围内时,老哥的告别仪式就变成了系统工程,换衣服时偏着头亲一下,拿起包时顺便亲一下,送他出门时,揽住我的腰亲一下头发,穿好鞋子时,紧紧拥抱一下,关门之前再将头凑进门缝里亲一下。有时还边亲边搞笑地说:“走过路过,千万莫错过。”
要是碰到我温柔病发,我就会抱住他的脖子,头在他胸前顶来顶去,不管他怎样哄,也不松手。有一次,这家伙没招了,居然笑着大叫:“朋友,请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把我笑了个半死。
近几年来,告别仪式里增加了贝贝这个主角,就更加没完没了。
有一天晚上,报社要开会,告别仪式耗去我半个小时。那两家伙追着我、堵着我,想方设法设置障碍,不让我去。我大笑:“好啊,我这辈子事业无成,都怪你们!”
终于到达门厅,可以出发了,可是,有人大叫:“排队、排队亲妈妈!”
你猜怎么着,那队是循环往复的!一个家伙亲完,赶紧排到后面,等后面那个家伙亲完,之前的那个家伙又上来了,他们两边笑边叫着:“到我了,到我了!”循环往复N遍,把我擦的面霜亲得颗粒无剩……
去年,我调到报社总编室后,要上夜班,有时早晨起得晚。老哥很苦恼地对我说:“你上夜班,给我出了个难题呢。”我连忙问:“什么难题?”他很认真地说:“就是早晨亲你啊。我如果亲你呢,怕你本来没醒来的,结果又被我亲醒来了。如果不亲你呢,又怕你其实已经醒来了,结果因为我没亲你,难过得再也睡不着了。”我一听,才知道原来是这么一个两难的问题,很感动地撒着娇说:“对哦,这可是个问题。”
那天,我送老哥出门时,特意紧紧地抱住他,头在他胸口顶来顶去,这家伙轻拍着我的背说:“朋友,请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
为了这个两难的问题,老哥常俯身在我枕头边,犹豫、彷徨好一会。有时,他只蜻蜓点水般轻轻亲一下我的脸,掖掖被子,走了;有时用手圈住我的头,脸贴住我的脸,一动不动好一会;有时,盯着看我一会之后,只用手轻轻捏一下我的鼻子。有时,我会来个突然袭击,猛地抱住老哥的头,然后他就笑着说:“你这个骗子”;还有一次,他在床前犹豫了一会后,意外地发现我的一截小腿露在被子外面,就很欣喜地用手轻抚了一遍我的小腿,算是解决了这个难题。我起床以后发信息给他:“老哥,怎么我的小腿一条嫩滑一条粗糙呢?”他回复:“那你明天把另一条腿露在外面吧。”
有时我急急忙忙要出门了,老哥会跑过来说:“就这样走了吗,就这样走了吗?”于是我们又来一下告别仪式。有时候他着急出门,眼看着差点走出家门了,我故意猛清嗓子,发出抗议的声音,他赶紧抱抱我,我们又争取到片刻的亲热。
那是八年前,老哥还在银行上班,每天早上8点要打考勤卡,迟到一次罚款100块,哪怕只是迟到一分钟。那时候100块对于我们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因为老哥还在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也就1400块。
我们当时租住在教育学院宿的一间单身公寓。有一天早晨,不知道怎么搞的,闹钟没响。老哥醒来时,大叫一声:“完了,要迟到了。”然后他用了三五分钟解决了穿衣、洗脸、刷牙、吃早餐等一连串事情,急匆匆下楼去了。
第一次,老哥没有和我道别。我有一点点失落,但也很理解他的紧急。我翻了个身,继续睡。
过了一会儿,老哥又“咚咚咚”地上楼来了,急速地打开门,鞋也没脱就冲了进来,我忙从床上一骨碌爬起:“忘了拿什么吗?”他扑到床上一把抱住我说:“忘了亲你了。”亲完后,他仿佛办了一件大事,满足地叹了口气,重新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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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别是为了多争取片刻的亲热(2)
我后来在床上发了好一会儿愣,迷迷糊糊地甜蜜了很久。
后来我问老哥为什么要迟到了,还要从一楼重新跑上七楼来亲我,他非常认真地说:“我是要来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你对我来说都是最重要的。”这句话,到今天,老哥还经常说着:“没有什么人、什么事,比你更重要。”就像我无比确认,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样。
不用说,那天的罚款没有逃掉,但老哥用这100块,换来我了对这个细节一生的铭记。任何时候,我一想到或者说到这个细节,我的内心都充满幸福。这个细节后来成为我这个幸福的收藏家的一个经典。
对于我们来说,吻别时的那一点点表示,意味着很多。那是爱人要从身边走开,然后钻进彼此心里的一个小小的仪式。而多争取到的片刻亲热,就像是24小时以外,额外向上帝争取到的一点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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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下意识地牵手
我和老哥喜欢散步,多少年来,一直这样。特别是现在住到华侨城以后,我们按路程长短,把散步分为“散大步”、“散中步”和“散小步”。散大步是从侨城东,经燕晗山、天鹅湖、纯水岸、绕到欢乐谷、生态广场,再回到侨城东,全程大约需要三个小时。散中步是经燕晗山到生态广场,再原路返回,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散小步则只是在小区里转转,随心所欲。
我们有时全家人一起散步,路程长的时候,贝贝会举着她自己设计的“家旗”做领队,谁走在最后,她就对谁说:“老年朋友,请跟上。”我们为了不当“老年朋友”,只好争先恐后地往前赶。
有时就我和老哥两个人一起散步。
我们散步的时候,老哥总习惯牵着手。我们边走边说着什么,或者什么也不说,但手总在牵着。我有时故意试探性地把手从他的大手里抽走,他就会边走边下意识地地找我的手牵。我常常边听他说着什么,边跟他的手玩捉迷藏的小游戏,老哥从来都不知道。
夏天散步的时候,很容易手心出汗,我们就订下规矩:只许牵我的一个食指。
10多年来,我们一直这样,夏天牵一个手指,其他时候,十指相扣。
有时,我和老哥两个人开车出门,我坐在右副座上,聊着聊着,会忽然发现老哥的手什么时候牵着了我的手,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直在单手驾驶。老哥这个学法律的人特别维护规则的价值,他如果是在“有知有觉”的状态下,是绝不会干这种违反交通规则的事的,就像他开车时,我要喂他吃东西,他基本上都会无情地拒绝,实在开长途车饿了,他也会边吃边重申“下次不能这样”。所以当我们“觉悟”到这一点的时候,常常大笑着将手收回来,然后互相取笑对方“恶心吧唧的”。
说不出这样牵手能表达多少爱,也说不出不牵手有什么不好,但我们下意识地这样牵着。这种无意识的亲近,其实是因为心理上的需要,爱的需要,表达的习惯。
“保持联系”是梦幻的追求
老哥爱牵手其实是因为他总喜欢“保持联系”,和我保持一种物理上的联系。
我们一起在家看碟的时候,他会用一只手或一只脚搭在我的身上“保持联系”;我在厨房洗碗的时候,他给我收碗“保持联系”;我收拾衣服的时候,他在旁边说着话“保持联系”;我在家收拾屋子,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时,他就一间房一间房地跟着,我取笑他是“跟屁虫”,他就大声替自己解嘲说:“保持联系嘛,保持联系嘛”。
哪怕是睡觉的时候,老哥也要“保持联系”。没睡着时,我当然也愿意,枕着他的手臂、半趴在他身上、相拥着,或者牵着手,都可以。但真要睡了,我就喜欢无牵无绊地,无拘无束地睡。我会翻过身去,保持“自由人”的状态。老哥这时常会抗议:“那怎么保持联系呢,怎么联系嘛。”
当我们都睡熟时,老哥为了“保持联系”,常会在无意识状态下,或者半迷糊状态下,将他的头靠过来,靠过来,直到碰到我的头,他轻轻地碰几下确认,然后就很安心地抵住我的头,继续熟睡。
有时,我们睡着睡着离得较远,老哥的头找不到我的头时,他的手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摸索,直到摸到我的手、碰到我,他才会安静下来,“联系”着,继续睡去。有时候他会迷迷糊糊把手伸到我的脖子底下来,我就半迷糊着抬一下头,枕着他的手臂睡去。还有的时候,他睡成了床的对角线,头、手都“感觉”不到我的时候,就会像小朋友初学数学,手不够用时,把脚用上,他用脚找我,脚有长度的优势,最容易找到我,当然一般也只是找到我的脚,然后就搭上来。
当老哥迷糊着用各种小动作“联系”我时,我有时是醒着的,就会让他“轻而易举”地“联系”上,或者把手伸过去,抱住他的头。让他的大头安静地枕着我的臂弯,他的呼吸均匀,表情安详,当他半迷糊着有点感觉时,就用头一下一下地来碰我的头,嘴里咕咕哝哝地叫着我,说着“爱你”之类的话。这时,一种被需要的幸福感,就会温暖我的全身,我抱着这时的老哥,就像抱着我的孩子,一个很乖的孩子,一个离不开妈妈的孩子。
还有的时候,我醒来时,发现老哥把我挤在了床的边沿。当我怨怪他时,他会撒着娇说:“我肯定是找不到你嘛,谁叫你让我‘联系’不到呢。”
事实上,老哥对他的诸多小动作,基本都不知道,当我早晨说起他的表现时,他会很奇怪地说:“是吗,真的吗?”就像我跟他学说他在半迷糊状态下,呢呢喃喃说的那些情话一样,他总是赖皮地说:“不可能,我不可能对你那么好,不可能那么喜欢你。”
我当然知道,这种物理上的需要,其实是因为心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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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1)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是把爱溶解在美丽里,把爱溶解在温柔里。
在浪漫的氛围里,爱的细胞会跳舞,快乐会飞起来,幸福会被放大,温馨成为爱的代言人。
其实,浪漫并不需要激情,也与钱没有关系,更不是时间的问题。浪漫只需要一点气质,一点心情,一点形式。
我们家的书房里,有一个半透明的白色纱盒,纱盒里珍藏着我1995年元旦时收到的一张卡片。卡片看上去朦胧、浪漫,那么精美,但它没有花去老哥一分钱。
卡片是老哥自制的。卡片的中央,是一幅从1994年某期《读者》封二剪下来的摄影作品,老哥把它贴在一张白纸上,再用另外一个本来就装卡片的薄塑料袋,把它套起来。它像别的卡片一般大小,但对我来说将是一辈子的珍藏。我后来用一个本来装化装品的纱盒把这张卡片装了起来,立在书房最醒目的位置。
这幅黑白的摄影作品是两棵树,一棵较大,一棵稍小,不是很粗壮,但很有力量,他们缠绕在一起,缠绕得温柔、和谐,充满着爱。它们紧紧相吸,全身心地投入,那么密合,那么甜美,那么像我和老哥。
老哥在卡片旁边写了一行字:“献给我们的一辈子”,有落款,还有写卡片的时间,是1994年12月30日。
这就是我的新年礼物,这就是我收到的最好礼物之一,我一看到这个礼物就明白了老哥的用心,就明白了我们这辈子要如何去爱。这个礼物还带给我们另外一份欢乐——“扮演那两棵树”。十多年来,我和老哥经常开心地扮演那两棵缠绕着的树,只是怎么也不像。
我还有一个新年礼物更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多花一分钱。
2005年的12月31日晚上,我们在家吃过晚饭,等贝贝睡了后,开车去了蛇口,准备在那里的海上世界广场迎新。据说那天有大型广场表演,会放焰火,酒吧、餐厅还通宵营业。
那晚的广场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各种霓虹灯、彩灯都亮了,人们手上要么拿着荧光棒、荧光动物,要么拿着气球、鲜花,脸上洋溢着开心和期待,节日气氛很浓。
我和老哥很受感染,飞快地融了进去。别人玩什么,我们玩什么,别人吃冰淇淋,我也吵着要脆皮,别人表演,我们拼命鼓掌。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老哥拉着我神秘地说:“走,我有礼物给你。”
我跟着他进了车里,他点着了火,却并不开走,还要求我跟他一起去车的后座。我很奇怪,他笑着说:“等一下。”然后眼睛紧张地盯着车的前方,我被他弄得摸不着头脑,只盯着他的表情,觉得很诡秘。
过了一会,新年的钟声敲响了,迎新焰火腾空而起,老哥一看到,立即打开车里的CD,是王力宏的那首《爱的就是你》,我最喜欢的曲子。
我听了一愣,马上想起我们看表演的时候,老哥说他去趟洗手间,原来是来调这曲子了,怪不得车也移了位,换了个能看到焰火的停车位。
他对着我的耳朵动情地说:“新年快乐。”我无比感动,静静地偎在他怀里,无限感慨地听着:
在爱的幸福国度
你就是我唯一
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每一次我们靠近
你让我忘了困惑
忘了所有烦心
我把你紧紧拥入怀里
捧你在我手心
谁叫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在爱的纯净世界
你就是我唯一
永远永远不要怀疑
我把你当作我的空气
如此形影不离
我大声说我爱的就是你
你就是我唯一
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
老哥按了repeat键,我们连续听了五遍,紧紧相拥,一言不发,车里浓情弥漫。
那种感觉真是神奇,那样的浪漫真是动人。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2)
其实,浪漫有时只是当别人都在干某件事的时候,你别出心裁地干了另外一件事。比如,早晨当大家还在睡懒觉的时候,你和爱人踏着晨雾去爬山,去听鸟叫。
不久前的一天,我们一觉睡到大天亮,突然感觉很满足,似乎不用再睡了。老哥说:“我想起来去听鸟叫。”于是我们去爬燕晗山,我们舒展着四肢,偶尔来几个跳跃动作,气喘吁吁地来点小跑步。听小鸟一路欢叫,看杜鹃一路盛开。
晨雾笼着一个个银发苍苍的老人,他们有的倒退着向我们走来,有的在树下打着太极拳,有的跳着扇子舞,有的边说笑边踢着毽子。我们很高兴地发现,我和老哥是整座山上最年轻的一对“老人”。
早餐的浪漫,有时只是意味着换个地方,换点装早餐的餐具。同样的早餐,在床上用托盘装着吃,或者坐在阳台上吃,味道和平时大不一样,因为浪漫作了佐料,爱成了主食。
有时,我和老哥会在我们家开满勒杜鹃的阳台上吃早餐。我在阳台的木地板上,铺上软软的线毯,毯子上放两个小抱枕,我和老哥对坐在抱枕上,中间放着一个大托盘,托盘里用漂亮的手掌形的红色碟子,装着两只用橄榄油煎好的鸡蛋,方形的小花碟里放上一分为二的火龙果,两杯牛奶,四片面包,还有一份老哥喜欢的报纸。
我和老哥就着灿烂的阳光和盛开的花,在阳台上,边看报,边吃早餐,边愉悦地说点什么。
有时候,老哥也会来点小创意,端着装满早餐的托盘来敲门:“ROOMSERVICE,ROOMSERVICE(客房服务)”。我一听,翻身爬起,大笑着说:“先生,我没叫餐呀?”
如果是在周末,或者并无要紧事,早餐之后,我们会喝喝茶,听听音乐,看点画报,或者翻翻自己喜欢的杂志,让心情放松,放得很松很松。
浪漫午餐的花样就更多了。
和自己的爱人共进午餐,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有时,我和老哥只是一起吃个快餐,但两个人就可以多吃几样菜,你夹点菜到我碗里,我夹点菜到你碗里,温馨就来了;有时会约好去湘菜馆狂吃一顿,辣得热汗直流,相视大笑的样子,很好玩;有时,阳光正是我们所喜爱的那种,那就会共进阳光午餐;也有奢侈的时候,当海浪亲吻礁石时,当波光在太阳下跳舞时,当海风清爽地吹过来时,我和老哥轻轻碰着杯,那种情景,是醉人的浪漫,人生至少应该有一次吧。
老哥常和我共进午餐,他说:“我最喜欢跟你吃饭了,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压力,可以什么都不说,也可以什么都说。”
浪漫的方式很多,怎样浪漫并不重要,给点心情宠爱自己和爱人,这就是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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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有爱人就好
午后,如果想“偷得浮生半日闲”,如果又被阳光诱惑,想邀爱人晒晒太阳,或者喝杯咖啡,看看夕阳,快乐会放大N倍。事实上,你虽然偷走了半日,可时间并不会减少,任何人都不会有损失。地球离你半日,还很圆。
有一个下午,我感觉一天的工作差不多了,就去离报社较近的别克·乔治咖啡厅喝咖啡,喝着喝着,抬头一看,老哥进来了。我一喜,待他坐定,马上打***问他在哪里,他说:“正想打***邀你来别克·乔治喝咖啡呢,你怎么刚好打过来了?”我说:“那我过来了啊。”不到半分钟,我神奇地坐到了老哥的对面,把他吓了一大跳。
有时我不太想喝别人煮的咖啡,就央老哥回家煮咖啡:“没有一家有你煮的好,不如回家咱们自己煮。”老哥得了表扬,又省了钱,当然同意。
于是,在某个下午,我们会从各自办公室直奔家里,用虹吸壶煮上两杯蓝山咖啡。作为特别助理的我,会恰如其分地放上了老哥喜欢的蓝调做背景音乐。
还有的时候,老哥并***上要办的事,就会来点小策划:“我们去西丽果场看夕阳吧,有湖,有山,有荔枝林,有玫瑰园,正好边散步边看夕阳。”这样的邀请,当然是诱惑。
于是,在西丽果场的荔林里,在清澈见底的湖边,我和老哥手牵着手,漫步。在那个长满水草的草滩边,面水,看夕阳,直到红彤彤的太阳全部落入湖底。
当夕阳无边无际地笼罩过来,湖水在眼前依次燃烧出各种颜色时,什么也不要管,不要管天边的云层有多变幻,身边的荔林有多迷离,远远近近的小鸟、蟋蟀是否要回家,这一刻,有爱人就好,什么也不要管。
晚上,哪怕是在家吃着最平凡的晚饭,没准也能来点趣味和浪漫。
有时,我们的晚餐是我和老哥合作的“家宴”,洗菜、切菜、做菜、准备佐料,这是一套流水线,如果两个人一起分工合作,可以让流水线又快又好地完成“家宴”工程。那种“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温馨,是最平凡的温暖,又是最难得的和谐,如果再各自吹捧一下,那成就感又得成倍计算了。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在家搞点小型擂台赛,老哥、我、贝贝大姐(我的大侄女)、二姐四个选手的晚餐挑战赛,或一人一个菜的拿手招牌菜大赛,都能把厨房变成紧张的竞技场。最后,评委们为了照顾自己撑得过圆的肚子,通常会忘了比赛结论,或者对比赛结论敷衍塞责一番之后,另择吉日举行决赛。
而贝贝,作为最具有一锤定音资格的评委,总是摸着滚圆得像西瓜的肚子宣布:“今天是我最撑的一天。”作为本次大赛的结束语。
浪漫,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美。它可以在一天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可以在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它不需要太多,却给我们很多。当我们感受到了那一刻,当我们记住了那一刻,那时候的爱,就丰满了自己的心,那时候的细节,就感动了灵魂,那时候的精彩就打扮了人生。
那一刻,有爱人就好,那一刻,我们制造了天堂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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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他?
我和老哥认识于一个浪漫的偶遇,不过显然没有浪漫到一见钟情。
一面之缘后,在缘分的驱使下,我们开始了一周一个回合的通信。那时候,老哥在武汉,我在长沙,我们都在读书。那时候,没有任何比通信更先进的表达方式。不像现在,手机和电脑完全颠覆了等待的滋味。随时可以打***、发信息、发E-mail、直接在网上聊天,还带视频,想见的人总是触手可及。
我们只能算好彼此寄信的时间,一收一个准地从收发室拿到自己的信,然后编上号,马上写回信。我们借助传统的邮递员,而不是现在的数码符号,来表达着彼此。对善于书面表达的人来说,妙笔确实可以生花,而且写字可以涂涂改改,甚至撕掉重来,直到满意为止,所以,信上所表现的那个人,托想象力的福,可能要比实际的好得多。
所以,几个月以后,一个晓雾朦胧的早晨,当老哥通宵坐火车穿越我的梦,来到我们宿舍外面时,原来设想一眼就认出他的情景,成了真正的想象。我站在宿舍楼门口,往站着好几个男生的“望爱坡”上看了好一会,才依稀辨认出老哥来。
他站在那群男生中间,带着平常的眼镜,穿着平常的衬衣,平常的身影,平常的笑容。认出他的那一瞬间,我不禁在心里大叫一声:天啦,他怎么那么平常!
我曾经想要高大威猛的男生,他能在我跌倒的时候,一把抱起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医院,他能抱着我一口气转三百六十圈,他能让我骑在脖子上跳劲舞,他爱运动,体格完美,他懂艺术,有丰厚的涵养……我回忆着曾经的种种假设,心情复杂地带着老哥在校园里转着,七上八下地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那两天,我只是略带欢欣地尽着地主之谊,带着老哥在岳麓山、湘江一带流连,常常惆怅地偷眼看着他,心想,这位让我已经投入了不少心情,却显然并非我所愿的男生,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清楚地记得,那次送老哥去火车站时,离发车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在离长沙火车站最近的晓园公园候车。那天下着雨,我们坐在一个圆形的亭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老哥那时候话不多,也不主动找话,更不会问我什么。
他只是等着我来发问。当时酷爱疯玩的我问他:“会跳舞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踢足球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溜冰吗”他也笑着说:“不会”。我连续问了他五六样,他都笑着说:“不会。”我大叫一声:“天啦,你怎么连牛都不会吹。”
在当时的我看来,那是多没面子的事,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居然什么都说“不会”,甚至都不会换一种方式回答。显然,老哥根本不会玩,更不懂什么是浪漫,我当时这么想。
不过很奇怪的是,老哥完全不以为然。他波澜不惊地笑着,实话实说地答着,好像那说“不会”的人是我。他仿佛没看到我惊讶的表情,一点都没有顾及我的反应,也完全没有要迎合我的意思。他浅浅地笑着,一副很自在的样子,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模样。
我一时无语,穿过雨帘,望着晓园里迷迷蒙蒙的一切。心想,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喜欢他?
这个看起来青涩涩的男生,这个当时看来像白水一样无味的老哥,在回到武汉之后,继续着他一周一个回合的信,继续把才情洋溢在信纸上。
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不慌不忙地,一点一点地写着他的信,后来居然让我像喝白水一样,渐渐地习惯了有他,也渐渐形成依恋。
1994年的暑假,老哥邀我去武汉玩。我没有买到座位票,在火车上站了好几个小时,到他们宿舍一冲完凉,就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合衣睡在老哥的床上,他睡在隔壁空旷的宿舍里。他看我醒来了,就说:“你昨天太累了,在椅子上睡着了,我把你抱到床上去的,衣服也没脱,不知道睡得舒不舒服。”
老哥见我有点犹疑的样子,补充说:“我就看了你一小会儿,我抱你过去的时候,感觉你就像一个玩累了的***妹,真的,一点邪念都没有。”我听后不好意思地笑了,觉得自己不免太“小人之心”。
老哥后来欢快地做着“地主”,他带我去东湖,去磨山植物园。就像一个老哥领着***在游玩,他不急于表现什么,也不使出浑身解数赢得我的好感,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早就是他的了。甚至对于我的提议,他也会否定。
那天,老哥带我去参观著名的黄鹤楼,我们坐巴士在长江大桥边下,我第一次看到了长江。虽然没有滚滚的江滔,水也就像黄河水一样黄,但那毕竟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江,是地理、历史、文学书里无数次写到的母亲河,我背过的有关长江的诗词,少说也有上百首吧。我有点激动,提议说:“我们一起走长江大桥好不好,走过去,再走过来,然后再上黄鹤楼。”
我以为这是个很有纪念意义、很浪漫的提议,没想到老哥说:“不好,桥上车来车往,全是尾气,再说天气太热了,你会很难受的,可能走到一半,你就想往回走。”
我听了非常吃惊,我曾经有过很多古怪得多的提议,跟我一起玩的男生都会全盘接受,不会有任何折扣,没想到这个家伙,会拒绝我。我靠在桥栏杆上,看着浑浑噩噩往前涌动的江水,有点生气,有点乱。
老哥不动声色地站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看着长江水,我用眼睛的余光望着他。他戴着一副有点老土的近视眼镜,穿着暗花的枣红色衬衣,一条土灰色的休闲裤。看不出他有多优秀,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魅力。而且,他已经牵过我的手,还亲了我。虽然才见面的时候,不知道会牵手,牵过手后,不知道会亲吻。既然都吻过了,那不是把自己的人生都交出去了吗?我心乱如麻。
“难道,从此就要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了吗?”我简直要喊出来,看着长江水,突然惊慌,突然茫然。
那一刻,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1)
现在回忆认识老哥之初,我感觉自己像个精明而保守的买家,只有发现老哥值得爱时,才把“量化”后的爱,小心谨慎地掏出去那么一点点。
所以,和许多一开始就进入疯狂状态的人不一样,我最初对老哥的爱,一直怀有某种忐忑不安。虽然明知道爱,可并不知道爱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直到后来,我决定考经济法的研究生,蓄精养锐已久的老哥,终于像一个农夫,分到了他的第一块土地,他开始施展手脚,准备耕作,准备收获。
我本科学的专业是中文,要跨专业考经济法的研究生,众所周知,文学的感性思维与法律的理性思维正好是两个极端。老哥只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把我从这个极端,领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使我成为我们学校第一个公费考上经济法研究生的中文系学生。据说,当他查到我的分数,确认我是全校应届毕业生的第一名时,一个人在宿舍里狂笑了好几分钟。
在那个大半年的时间里,当时在读研究生的老哥,在我身上身兼多任,作为我的法学启蒙老师,他使出浑身解数,教了一个最难缠的学生。
他给我买来几十本我必须要看的法律书,圈出了许多重点章节。那些书对当时的我来说,就像一个刚学会拼音的小孩,突然要看一本厚厚的书,而这本书满是文字,没有任何拼音。老哥只好一点点为我注音,他在法律专业上的功底,也从此崭露头角。
对于一个看惯了风花雪月文字的人来说,要去读懂枯燥的法律书,无异于要钢琴家去求解高等数学难题。老哥只好将我要学的法学教材,用文学的语言进行讲解,将法律的三段论思维模式,从古希腊神话的精髓开始演绎,经过艺术的长途跋涉,拐弯抹角地进入我的大脑。他曾经不爱多话的嘴巴,在文学与法学之间驰骋着,一旦寻找到我能听懂的话,就喜出望外地表达出来。
我迷恋形式和氛围,背《诗经》喜欢在晓雾弥漫的
我想,若不是记忆中那永远都存在的痕迹,就不会在我光鲜外表的后面还隐藏着阴暗的悲哀……
我渴望天堂,却深陷地狱。
习惯的低头走路,比起满大街与我显得那么格格不入的西方面孔来说,我更愿意一边走一边看着我的鞋,虽然白色的鞋面已经发灰。闲逛是我不知道该干什么的时候唯一的乐趣,我脑中一片空白,走到哪里是哪里……只是,这个‘哪里’每次都会是同一个地方——我曾经居住过的,一片深褐色年老失修的破旧楼区。
站在窄小的过道中,我一阵茫然,为什么这里留给我的没有一点儿好的回忆,而我却一次又一次的回到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天空再蓝,我心中的那片天空也一直灰暗,空气再新鲜,也影响不了我忧郁的心情。
“嘿!看啊,那不是Tony嘛?”
如果没记错,说话的应该是Bob,那个一身肥肉,显得无比蠢笨的红发家伙,他也的确没有大脑,只配跟在Mark屁股后面当个小跟班,我最厌恶的就是他那小到不能再小的眼睛在笑起来的时候,怎么都找不到了!既然遇上了,我只好转身,听脚步声就知道不只他一个,果然——他身旁还有两个人,站在他们中间的是Mark,他的头发是暗金色的,被剪得很碎,他很高,但是却异常的瘦,我一度怀疑他在吸毒,但那也只是怀疑。因为他的声音很特别,所以在看到他的时候就会想起他的英语带着很容易辨认的腔调。
剩下的那个人我以前没见过,大概是新跟着Mark的人,比Bob要矮些,鼻子上的雀斑还清晰可见。Mark·Freeman——20岁不到,却是这个不算小的街区里比较有影响力的人,这跟他爸爸是个小官有很大关系,所以和他差不多大,或者比他小的人都愿意跟着他。
Bob见我不说话,习惯性的眯起小眼靠了过来,到了我的面前侧头把口香糖一吐才说:“还以为一辈子都见不到我们成为少爷的Tony了呢!”
听听吧,一开口就带着刺儿,实在懒得搭理这种人,我不再看他准备离开这里,可路过Mark时,他却一手拦住了我,问我:“为什么回来?”
让我说什么?我自己都不清楚……我了解Mark,如果我不回答就想离开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好低着头等着他的下一步决定。
“怎么不爱说话了?”Bob哼了一声,继续说:“我就知道你是个小贱人,只会到处勾引别人,连——。”
“闭嘴!滚——”还没等他说完,Mark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虽然他很瘦,可我知道他的力道有多大,因为Bob的脸马上红肿了起来,他显然吓到了,踉跄了一下就跑开了。
“Alex,你也走吧。”
于是那个我没见过的,叫做Alex的男孩也离开了。
“为什么还要回来?”Mark的声音再次响起。
也许面对他,我还是愿意开口说话的,但我不想回答他的这个问题。
“我想,我该回去了。”
Mark算是个美男子,尤其一双蛊惑人的墨绿色眼睛,可此时我却也从这双眼睛中看到了他的怒火,是啊……他从来都是一个冷淡如冰一样的男子。
“你还在怪我?”
我摇头,“事情已经过去好久了。”
“只是回不到从前了是吗?”
其实他一直明白,只不过不愿意相信而已。我不用回答什么,他也知道***了。
“你走吧。”
我和他擦身而过,远远的听见他说:“我有一天变成魔鬼,也是因为你……”
我叫Tony An,出生和生长的城市是坐落于美国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的洛杉矶。我的妈妈是纯粹的韩国女人,爸爸是韩美的混血,我隔代遗传拥有一头美丽的金发和碧蓝的双眼,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儿西方人的特征。
他们的婚姻是失败的,仅仅是建立在爱情上的结合,或许因为太年轻并不清楚他们想的是什么,之后事实证明,也就注定了日后的分裂,只是还包括了对于我来说,跟随一辈子的伤痕。
当我该回到学校,升入高三的时候,一直在一家餐厅工作的妈妈才遇到了她真正的幸福,没过多久就嫁给了那个气质很棒的美国男人,他叫Kevin·Baker,妻子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他很喜欢笑,连带着周围的人也会不由自主的想笑,因为就连我的妈妈也变得爱笑起来,看着他们在一起微笑的样子,我从心底里感到高兴。
Kevin有个小公司,还有几家祖辈留下来的餐厅,他一直没有时间打理却又舍不得卖掉,好在妈妈很愿意接管,本来她也是干这个的,只不过从给别人打工的身份转变为自己当老板娘了。
我和妈妈离开了原来的家,搬进Kevin靠近海边的小别墅里,在那里我的房间比原来的大了许多,还拥有了许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也从原来的Ke edy高中转到了新家附近的Cerritos高中就读。
有一个新的环境对于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我如鱼得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心态开始了我的高三生涯。
像往常一样,我来到学校,可周围的人都向我投来异样的眼光,甚至小声的议论纷纷,那些带着很浓的社会气息的学生还朝我吹口哨,我不知所措,只好低着头朝自己教室的方向走去,还没到楼门口就被人拉到了角落,我定睛一看原来是Andy,因为他也是韩国人的缘故,所以在学校里算是很好的朋友。
“Andy?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他们都那样看我?”看他的表情我大概也猜到他知道是什么原因。
“Tony……”他的眼神那么复杂,就连他好看的眉毛也皱了起来,半天除了叫了我的名字什么都没说出来。
我感觉我的心跳也加快了,拉着他问:“不管怎么样,都告诉我啊!”
终于,他像是下定决心的说:“你以前发生过的事,学校里的人都知道了……”
这一句话仿佛把我拽入了万丈深渊,我惟恐逃避不掉的过去,还是在我要开始新生活的圈子里被揭发了出来。
“我……我真没想到,但我知道你是受害者,别太在意别人的眼光!你是我的朋友,我还不了解你吗?你不可能是他们说的那种人!!我相信你!”
Andy的话就在耳边,可我却觉得那么遥远,我想要逃开却动不了,到底怎么了,我的世界又不属于我了吗?
“Tony,Tony——”
只听到有人叫喊着我的名字,我眼前一黑,没有了知觉。
我就知道,即便有些事不是我的错,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怎么也抹杀不掉。
醒来发现我躺在自己的床上,看来我是被送回了家。窗外的月色很美,只是有些孤单,我很累,不只是身体上的……连动也不愿意动一下,在这寂静的深夜,我又想起了过去——
我妈妈是个美丽的女人,很年轻的时候就嫁给了我爸爸,也许也正是因为太年轻才会觉得爱情胜过一切,义无返顾的和她的父母断绝了关系,跟着爸爸来到了美国。我的亲生爸爸除了一张吸引人的脸几乎一无是处,可想而知他们的日子好过不到哪儿去。
妈妈不太愿意提及过去的事,而我也不想知道,总之我没出生前,他们是如何在困境下生活的我不清楚,也许他们的爱还没到尽头吧?
我出生后……我想,他们只有一开始是满怀欣喜的,然后继续带着烦恼过日子,因为又多了一张嘴吃饭。从我懂事起,爸爸就开始酗酒了,不是在外面喝醉了回来,就是在家里自己喝到不醒人事。他不像许多人喝多了会大吵大闹,只是迷迷糊糊的扯着妈妈的衣服,那时候妈妈总是闪躲几下,最后满脸愁容的把爸爸扶进他们的房间,我们住的小楼非常陈旧,隔音极为不好,于是里面发出的奇怪声音我总听的见,当时不明白,但渐渐的我开始懂得他们在做什么了……也由于这个,我开始对男女之间的事感到恐惧,我也越来越害怕听到那样的声音,我认为,在那种半强迫的情况下,妈妈不会得到快乐。
酒精已经麻痹了爸爸的神经,妈妈对此无可奈何,她一个女人和家里断绝关系怎么有脸再回去,我知道她是认命了。
从我家附近的Laguna小学毕业后,就近去了Walker中学,初二学期结束,放假在家,那天,我怎么也不会忘记……妈妈去上班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中午爸爸从外面回来了,一身的酒气,看见他手里的酒我识趣的让出桌子给他继续喝,自己坐到沙发上随便找本书看。可他今天似乎不太一样,我能感觉到他一边喝酒还一直看着我,我装做随意的看过他几眼,虽然不明白他眼睛里闪现的光是什么意思,但足以令我感到害怕。
当我放下书想要离开的时候,他却扑了过来,我被他沉重的身体压在了沙发上,当时吓的叫了一声,接下来就感觉自己被浓浓的酒味包围,熏得我头晕目眩。他开始解我的衣服,解不开就用撕的,很快我的上身被扒光了,阵阵凉意让我清醒过来,我用力挣扎,却发现和他相比,我是多么的弱小!
当他脱掉我的裤子的时候,我很清楚的知道他想要干什么了……这个男人——我的爸爸,他到底知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他到底知不知道被他压在身下的人是他的儿子!我后来总是在想,是因为他长期酗酒对我做出了那种事,还是他根本就是个变态,早就想那样对我了?我不知道,却也不愿意再深究,那样的经历……如果可以,我情愿一辈子也想不起来,可是却又深深的刻在脑海里,想忘都忘不掉。
后来,由于我的尖叫声让周围的邻居赶了过来,但之后发生了什么我一直模模糊糊记不起来,因为惊吓过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去看心理医生,而我爸爸则被***抓了起来,经过审理进了监狱。发生了这件事,对妈妈的刺激很大,她哭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没完了,因为她知道我变了,永远都不会是原来的我了。
这事闹的不算大却也不算小,妈妈再三考虑后决定让我转学,在离家比较远的地方有个小小的Korean Town,那里的中学有很正规的韩国语课程,她也觉得我有必要加强韩国语的学习,最重要的是,那个中学是封闭式教学,她想让我暂时远离这里的一切。
也是因为我,妈妈不得不变得更坚强,当我中学毕业后,在监狱里的爸爸终于同意和妈妈离婚,他——和我们再也没有关系了。
但其实困绕我的不完全是那段回忆,因为发生了这种事之后,我所住的那个街区的人几乎都知道了,就算是转到了离家很远的学校也总是战战兢兢,后来尽量选择了不算很近的Ke edy高中就读。我过得小心翼翼,那些见到我时所投来的目光以及我只能看见口型却听不到的话令我害怕极了……
现在,我又见到了那样的场面,我所担心会发生的事,我的过去——只会让我痛苦的过去,学校里的人都知道了。没有比这个让我更无地自容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一辈子都躲不开了么!
眼泪划过我的脸,无声哭泣……而我本来就伤痕累累,小心呵护的世界破碎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我都不会再去那个学校了!Kevin和妈妈没有勉强我,而是让我去见了我以前的心理医生。
Dr.Charles·Ford是个让人看起来很安心的人,也因为他曾经帮助了我很多,再次见到他我不感到陌生,只有亲切。
他推了推黑框眼镜说:“好久不见了Tony。”
我笑了笑靠着躺椅说:“您好……”
听着Charles的话,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我已经无药可救了吗?
他似乎发现了我的顾虑,依然微笑着告诉我:“其实你心里已经有想法了吧?那么,我相信你的决定,去做吧。”
“恩……谢谢您。”我想,这个想法是对于我来说是唯一一条路了。
他点头,拖着下巴说:“相信你自己,有些事不是想忘就忘,也不是逃避就可以解决的。”
看来我病的不轻……
是的,我有忧郁症,Charles是当年警方给我介绍的心理医生,我想要是没有他我可能真的会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来。
他说情绪起伏太大,是我病症的根源。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可还是感觉到我并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也许这是鼓励病人的一种方法。
回到家里,Kevin和妈妈都在,正好我要告诉他们我的决定。
“我想回韩国,我要离开洛杉矶、离开美国!”我尽可能的躲避一切,但没有如愿以偿,这个范围还是太小,那么,是不是逃到世界的另一头才够远?
妈妈有些震惊,我知道她舍不得我,可我觉得在这里,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处了,何况,韩国对于我来说才是真正的祖国。
“这就是你的决定?”
“这不是突发其想,而是我想了很久才决定的。”
“你…你……”
“我会回来看你们的。”我微笑,有些时候我是非常固执的,话说到这里,任何人都该明白我的决心了,没有人可以阻止。
Kevin搂着妈妈对我说:“需要我们帮什么吗?”
“反正我不打算在美国上大学了,也就没必要参加考试,但我想去韩国上大学也是需要***的。”
“我明白了,我会和你们校长谈这个问题的。”
“谢谢。”其实有Kevin在,我真的不担心,他对妈妈和我的关怀无微不至,就算没有我在,相信妈妈也会被他照顾的很好。
很快的,Kevin就去找了校长,必然是说了一些关于我的情况,不然也没那么容易拿到***。我也查了查韩国大学的入学要求,并且选择汉城的东国大学就读。韩国大学是每年的3月初开学,在这之前我准备好了一切相关资料,再之后就是等待,等待离开这里。
当我以为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要离开的时候才发现,不管怎么样,我还是会留恋,毕竟我在洛杉矶生活了19年。
把行李放在Kevin的车上,我们一起去了机场,路上,妈妈一直拉着我的手却什么话也没说,眼睛也一直看着我,我想说些什么可话到了嘴边依然没说出来。
入关的时候,Kevin叮嘱了我很多,最后妈妈摸了摸我的头,温柔的说:“你一定要过的好好的。”
“我会的,妈妈。”我会尽量的。
我甚至有些决然的转身就走,妈妈没有哭,她的孩子将要离开她的身边她没哭,因为我知道,如果她哭了我也会流泪,而妈妈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我的眼泪。其实,我又何尝愿意看到妈妈的泪,那么只有我迅速离开,让这个可能不存在。
经过安检后,我漫不经心的随便走了走,看看时间差不多就上了飞机。
当飞机起飞,平稳的飞行时,我才真真正正的感觉到我要离开了……有一首歌的一句歌词突然浮现于脑海——
离开这个城市
就会忘记这个城市的悲伤
其实不无道理,离开洛杉矶,离开美国,也许真的会帮我忘记曾经的悲伤,就算只是暂时的……也好啊。
我从上了飞机就开始昏昏沉沉,大概是我已经几天没睡过安稳觉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美航的空姐面带微笑的开始分发餐点,我坐在靠窗的位置,边上是一个黑发的同我差不多年龄的人,我猜他是韩国人,可惜他一直都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帽檐压的很低似乎在睡觉。空姐叫了醒他,把餐盘递给他,他一个转手就给了我,我一愣,说了声‘Thanks’就接了过来放在自己的餐桌上。吃东西的时候,他才把帽子摘下来,我偷偷的打量他,已经不确定他是不是韩国人了,因为他长的和我印象中的韩国人不太像,头发很黑,像墨一样,从侧面看觉得他是个漂亮的男人,但他的五官却很英气……
恍惚间,吃完了东西,实际上我是非常不喜欢飞机上提供的食物,但我会有些晕机,必须要吃一些。空姐开始询问谁需要咖啡,我把小杯子抬了起来,又是身旁的人当作传递,当我刚从他手里接过满满的咖啡时,飞机突然晃动了一下,周围还伴随着女人的惊叫,同时我也倒抽了口气,咖啡洒在了我的手上……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有只伸出来迅速的把咖啡杯放在了小桌子上,空姐马上询问我有没有事,我皱着眉对她摇了摇头,可她和身边的他都发现其实我只是在逞强,空姐说了‘对不起’马上离开,估计是去拿药,身边的人拿纸帮我把手擦干,还吹了吹我被烫红的地方,说:“你没事吧?”
我有些惊讶于他居然就对我说了韩语,在他还不确定我是否能听懂之前!然后确定,他真的是个韩国人,但目前我手上的疼痛让我无暇顾及这些小事,还是摇摇头,手真的很疼,我咬紧牙关,实在说不出一个字。
很快,空姐把治疗烫伤的药膏拿了过来,他接过自然而然的打开盖子帮我小心的涂抹,空姐以为我们认识,就走开了。
药膏涂在皮肤上,一阵冰凉,已经没有了刚才火烧的感觉,我的注意力一直在他身上,他是双眼皮,眼睛不太有神,可能是近视……鼻子很挺,下巴并不尖,有些方正,仔细看,他这张脸真的很出色。
正想着,他已经合上药膏的盖子,嘴角上扬到一个优美的弧度,等我回神才开口说:“没有那么疼了吧?”
看他和我差不多大,声音却显得有些老成,挺浑厚的……我抽回自己的手,礼貌的回他一个微笑说:“谢谢你。”
我不太喜欢别人对我有肢体上的接触,何况是个陌生人!我这个人就是奇怪,对任何人的第一印象只有两种,一个是没有感觉,另一个就是讨厌。我不觉得他讨厌,但也的确没感觉,就算我承认他长的十分出色,可我对他还是不会例外。
他的笑容僵硬了几秒,想必已经察觉到我语气上的冷淡,然后正了正身子,直视前方。我心中却又开始过意不去,他分明是好意的。一直以来,我总是在对别人发完脾气后,开始检讨自己,觉得我不该那样……
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用余光注意他,发现他的左手轻轻移到大腿上,按了按,我稍微侧头细看,深色的裤子上有一小部分似乎湿了,颜色都比其他地方更深,我突然想起,刚才的咖啡也洒在了他的裤子上,心中的内疚更深了……虽然隔着裤子,也一定会疼吧……就这么坐着,不知道如何开口,竟然睡着了,等醒来,空姐正在发入境卡片,喇叭里分别用英语和韩语告诉每位乘客,还有两个小时就要抵达韩国仁川空港了。
身边的他拿着入境卡,却没有要填的意思,时不时的看一眼很忙碌的空姐,我偷偷一笑,把笔拿出来伸到他面前。
他一愣,没有接,却看向我。他眼里流露的应该是惊讶吧,我笑,说:“用吧。”这次可是发自内心的微笑。
他这才接过,开始填写,在姓名一栏里写下了‘安七炫’三个字,原来他叫安七炫,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安七炫写着写着,突然说:“我考上了大学,所以父母资助我去美国玩了一圈,这才回来。”
我虽然一直在学习韩国语,但真的没什么自信,迟疑了一下才缓缓开口:“我是侨胞,这次是回来念大学的。”
“那你来过韩国吗?”
“没有……第一次。”
“你的韩语说的不错,不过是韩国人就不该忘了本国的语言。”他露齿一笑。
我点头,“没错。”
“对了,你要在哪个学校上学?”安七炫似乎来了兴趣,眼睛都开始闪闪发亮。
“东国大学。”
安七炫瞪大了眼睛,“我也是!”
这回换我惊讶了,没想到这么巧,我们都是新生,还在同一所大学里!
“真是太有缘分了!”
我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接着他夹起入境卡晃了晃说:“我叫安七炫,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跟他说我叫Tony An?不!那是我在美国时的名字,既然离开了那里,我就该用我韩国的名字了,我抿了抿嘴,说:“我叫安胜浩。”
“你也姓安?!”
“是的。”对啊,他也姓安。
看着他兴奋的样子,我也连带着心情舒畅起来。
“你知道吗?你一上飞机我就注意到你了。”
“为什么?”我还真没发觉。
安七炫盯着我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你跟天使一样,好像会发光……”
我心中讽刺的暗笑,天使?那是生活在天堂里的,而我不属于那里,从那件事发生以后,我就觉得我活在自己的地狱里,没有天堂!
“你才更像是天使吧?”他笑起来很纯真,他才该是天使。
“不会啊……你的头发那么美,散发着自然的光彩。”安七炫忍不住用手摸着我的头发,然后又说:“你眼睛的颜色也很透彻,和我心中的天使一个样子!”
我忍住想要大笑的冲动,谁知道我这所谓的‘天使’都经历过什么啊?!我曾多次暗示自己,那些不算什么,不要多想!可是,回忆里发生的一幕幕是我心中抹不掉的阴影,我没有办法,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可以代替。如果神……还眷顾我,希望他不要放弃我,我可以等待,在以后的某一天可以让我活的不那么累,可以让我活的真实些。
“你是混血吗?”对于我的出神,他似乎很有耐心,至少我看不出他对于我的心不在焉表现出烦感。
“算是吧……”有些人就算不是直接的,也会间接的问到我不愿意回答的问题上来,连锁反应就会出现,我也不自觉的想到以前……回忆对于我来说是种煎熬!不过,虽然我总会因为某些事想起过去,但却并不是完整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曾经,在Dr.Charles面前,我很详细的对他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还没讲之前我就开始坐立不安,而整个过程我更是不敢看他的眼睛,断断续续的,甚至有些杂乱无章的讲完!我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颤抖的太厉害,强忍住就快要流出的眼泪。可是Charles却说让我放轻松,随着自己的意识去做,我听了他的话,泪一下就掉了出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可是这么做却让我觉得轻松了许多,也是因为那样我才有勇气讲完,到最后我竟然筋疲力尽的昏睡了过去。而我不得不说,如此强烈的压抑自己的感情,那是会把人逼疯的,那段时间的我,似乎就在崩溃的边缘徘徊着……我感谢Charles,可他却无法让我坦然面对这一切。
安七炫大概发觉我不太愿意说这些,于是转移话题,“韩国这些年变化太大了,你决定回来上大学是对的,毕竟是自己的国家嘛!”
他开始话多起来,我们就这么聊开了,毕竟坐那么长时间的飞机真的太无聊。
很快的,飞机降落,我和安七炫一边聊一边往外走,我对他已经有了好感,通过和他聊天发现他是个很善良的人,我想我们会成为朋友!
我毕竟是孤身一人来到韩国,Kevin怎么都不放心,拜托一个在韩国比较熟悉的朋友来机场接我,并会带我去找房子,想来也会有人来接安七炫吧,我叫住他:“安七炫!”
“叫我七炫就成了,我也叫你胜浩。”
“那好,七炫!”
他笑,“什么事啊?”
“你总得把你的——”我想跟他要联系方式,可还没说完,就看见有个中年男子叫着‘七炫’朝这边跑过来。
安七炫回过身看到他,叫道:“爸,你来接我了?”
他爸爸的脸上带着焦急,说:“你快跟我去医院,今天一早你奶奶突然病倒了!!”
我站在他身边,发现他的脸色变了,一下抓住他爸爸说:“怎么会这样?我走之前奶奶还好好的!!”
“别多说了,你快跟我走!”他爸爸拉着七炫就走,“我就怕晚了,你……唉!”
安七炫已经意识到他奶奶的病情很严重,走到门口才想起还有我,回过头一脸焦急,他似乎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我朝他挥手,再见了。
后来我也找到了Kevin的朋友,在他的帮助下我在学校附近租到了一套比较满意的房子。这里离学校很近,也是看过的几套房子里整体感觉最好的,因为有两间卧室,所以我打算过段时间找个室友一起合住。
等我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就下楼到附近的小家具店添置家具,虽然洗衣机、冰箱房东已经提供了,可我还要自己买床、书桌、电视等东西,全部下来也花了不少钱,尽管在别人的眼中我和妈妈有了可以给我们幸福生活的人,但也许是因为以前的苦日子给我的感触太深刻,我花着这些钱依然不会心安理得。
忙到深夜,终于把我的房间布置的差不多了,觉得有些累就去洗澡,可洗完吹干头发躺在床上,却又睡不着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安七炫了,他也算是他在韩国认识的第一个人。不过,我相信有缘自然就会再见到的。
过了几天,东国大学正式开学,开学典礼非常隆重,结束后在一个助教的指引下到学校的书店买了上课需要用的书,三月初的汉城还是很冷的,我打算哪也不去就回家,刚走出校门口,就看见安七炫站在那里,像是在等人。我突然想到,他也是东国大学的新生呢!
“七炫!”我走到他面前,“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了,你在等谁?”
他的表情不是惊讶,而是惊喜,难道他等的是我?
“我在等你啊,你说过你是东国的新入生,那我等在门口总能遇见你了吧!”他搓搓手,白气从嘴里呼了出来,“那天走的太急,实在没时间留下联络办法。”
我摇摇头,“那不能怪你呀,是因为你家里有急事嘛!”
“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吧,外面冷,你的鼻子都冻红了。”
是啊,我猜我的耳朵也冻红了,同意的点点头,说:“不过我不太熟悉,你来带路吧。”
“没问题,跟我来。”
我随他走了大概十分钟,到了一家叫做‘Rosemary’的小店里,他告诉我这里只要点了热饮就会送一小块蛋糕。
店里真的有迷迭香的味道,等我们把大衣脱掉放在一旁没一会儿,咖啡和蛋糕就送了上来,我迫不及待的尝了尝,咖啡还好,我很喜欢的cheese蛋糕味道却不太正,可谁让它是免费的呢?
店里放着很舒缓的音乐,是首韩国歌曲,我接触不多所以不了解,但听了几句觉得非常好听。环境比较特别,每张桌子都是深蓝色的,沙发却是很喜兴的大红色。
“这里还好吧?”
“恩,不错。而且音乐我很喜欢……”
“你喜欢这首歌吗?我也很喜欢!”他用小勺搅了搅咖啡说:“歌名叫做《Love is pain》。”
“Love is pain?”我回味着它的意思。
“对了,你住在哪里?”
我想,我在下飞机之前就已经把他当作朋友了,所以我不介意和他多说些关于我的事。
“就在学校附近,离这里很近的。”
“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和我说,别客气!”他扬眉一笑,很是精神。
我点点头,“那我就先谢谢你了,暂时还没什么事,等有了我一定请你帮忙!”
他多看了我一会儿才开口,“在飞机还以为你是个很冷漠的人,可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样呢!”
“现在的我是什么样?”
他想了想说:“笑着的你,很可爱……”
不自觉的摸摸自己,似乎到了韩国之后,我才开始做我自己,经他无意的话,我才发觉自己变得爱笑了。
“不过我觉得你就该是这样的人。”
“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是什么样的人。”我活的漫无目的,也没有追求。
我实在不愿意谈论这些,于是说:“对了,你奶奶的病情如何了?”
他的笑容顷刻间不见了,“不太好,医生说大概没多少日子了……”
“…………”我沉默,不太会安慰别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合适。
他见我不说话,就耸耸肩说:“别担心,我没事……”
“七炫,如果有时间带我到处走走吧。”
“恩,这个周末好了。”
“Ok!”
“对了!”他看着我问:“你的手也没事了吧?”
他不说我还真忘了,抬起手给他看了看说:“恩,已经好了。”他仔细看了看,我又发现了他一个优点,那就是细心!看来他的优点还挺多。
又聊了一会儿,他说要去医院看他奶奶,因为我还没来得及买手机,就先跟他要了他的手机号码,之后我就回家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翻开在楼下书店买的小说,谁知越看越上瘾,等肚子叫了才发现外面都黑了,我放好书,到厨房煮了袋拉面吃。
电视里放的是韩国的娱乐节目,一群像是明星的人分成两组开始做游戏,我的兴趣不高,看了一会儿就关掉了。
卫生间的灯不太亮,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人……到底,有多久没有仔细的看过我自己了,真的记不起来。镜子里的人是一头灿烂的金发,服帖的在脸的两旁,左边的眉毛像是被刮了一道,很多人都说这样非常个性,其实他们不知道,这是一道疤,就在那个时候因为挣扎而受的伤,也许永远都会留下来了。
眼睛似乎不一样大小,眼眸是蓝色的,像是清澈见底的湖水……这是妈妈曾经说的,我只有在此刻才确定她形容的很贴切。鼻子不大,看起来很小巧……我的上嘴唇很薄,显得下嘴唇比较丰润,不笑的时候像是受了委屈。但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耳朵,比一般人要大,但我就是没来由的喜欢……我有多久没仔细看过自己了?
伸出手,我摸着镜子像是在摸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露出了一个微笑。
很好,很好……现在,镜子里的人是Tony An。
也是开始新生活的安胜浩!
也许是以前频繁转学的经历造就了我对陌生环境超强的适应能力,我很快的就融入了新的生活。
今天最后一节课要五点半才结束,教授又多讲了几句,直到6点才抱着书往外走,谁知道刚走几步就被人从后面轻拍了一下,我茫然转头,看到的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请问你们有事吗?”原来在美国并不知道韩国人的礼仪要求很多,我来了几天注意观察,还算没出过大的纰漏。
那两个人朝我微微鞠躬,然后男的开口说:“你好,我是美术社团的社长宋仁哲,今年大三。”
“学长好!”虽然还是有些不习惯,但不得不朝他鞠躬。
他眯起眼睛,一脸微笑,“是这样的,我之前就注意到你了,非常想请你做我们美术社的模特!
模特?我脑中一片空白。
没等我说话,他边上的女生就抢着说:“我也是美术社的一员,大二的徐英秀。我们都觉得你给我们做模特是最佳人选,你就答应吧!”
“可是……”为什么要答应?却又不知道如何拒绝。
宋仁哲马上说:“你放心,不会耽误你太久,而且尽量照顾你的时间。因为我们社团也是小有名气,所以社团经费很多,自然会给你报酬。”
唉,他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似乎容不得我拒绝,何况既然有钱拿为什么不做呢?这几天也想好要打工的,没想到还没等我去找,就有工作找上我了。
“那么……你们说的模特就只要保持一个姿势就好了吧?”
“当然!”
“那好吧,我答应了。”
“太好了!!”徐英秀高兴的跳了起来。
之后,我就被他们热情的拉着去了美术社团,他们对我好奇的很,问了很多问题,可还没等我回答下一个问题就脱口而出了,我笑,问题并不是关键吧。
真如宋仁哲所说,学校大概给了他们许多经费,这个美术社团设备齐全,还有专门的休息室,路上他们也跟我商量了报酬的事,觉得合理也就不再计较。
因为今天是社团活动的日子,几乎所有成员都在,我一进去大家都停下笔看着我,反倒令我不好意思起来,宋仁哲之前和他们提过我,只不过又正式的介绍我给他们认识,但这几十个人我一下子可记不住,决定慢慢来。
和他们商量后,我以后每周要去美术社团两次,每次一个小时。
就这么定好,和他们告别后,我走出校门已经快9点了。我还没有买手机,只是在昨天上午通讯公司来家里***网线的时候要求安一部***,他们办事效率很快,不一会儿就安好了,我很快的给家里打了个***,却忘记了时差,只聊了几句,也许今天妈妈会再打***过来。
为了赶回去,我决定抄近路。那是我无意间发现的,从那里走直接到楼门口,唯一不好的是天黑的话一路上都没有路灯,大概是因为太狭窄的缘故,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刚走的时候还好,可走到一半就有些害怕了,我硬着头皮,快步的走,突然觉得被什么绊了一下,踉跄几步才稳住身子,真是吓我一跳!
是什么东西绊到我了?我拍着胸口回头,借着微弱的月光看到有个人靠坐在墙边,腿伸的很长,大概就是被他的脚绊到了……看那个人不像是地痞流氓的样子,我才安心的走过去,推了推他说:“喂!你没事吧?”
他闭着的双眼一下睁开,看了看我,笑了一声,才缓缓开口说:“死不了……”
“那你别躺地上啊,现在才3月!”我试着扶他起来,却摸到什么东西湿乎乎的,我一闻,竟然是血!
“吓到了?”他的声音很轻,说:“你可以不要管我!”
“你可不可以用点儿力,不然我一个人可扶不了你!”
他愣了一下,一个用力在我的搀扶下站了起来,我马上感觉到他的高度,他也非常瘦,整个人都摇摇晃晃。
“你受伤了,必须要包扎一下!”
“为什么?”
“我愿意啊。”看他浑身没有几两肉,在月光下纤细的手腕,我总不能跟他说我觉得他很可怜,不忍心?!这样的回答,他肯定会觉得我是同情心泛滥,他也不会接受的。
他不再说话,所以只好我说:“先去我家吧。”
“你就那么放心让一个受了伤的陌生人去你家?”
“难道你是强盗吗?”我也不是没有戒备心的,可是他穿的衣服和手腕上的表都不是便宜货,而且从他说话的口气也不像是个坏人。
“我不是,但我要怀疑你是不是别有居心了……”虽是这么说,可他还是很听话的跟着我走。
“我能有什么居心?”
“既然我不是强盗,那么很可能你是!”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他的幽默真冷。
很快到了我的家,打开灯让他坐到沙发上,我看到的是张苍白的脸,嘴唇也发白,估计是失血的缘故。可还是不影响他的好看,他全身上下都是黑色,修整过的眉毛并不粗,细长的眼睛一直没有抬起来。
“你看够没有?”他终于抬起头来,我觉得他的眼里透着一丝悲伤。
“哦!等我一下。”我找到医药箱,帮他把袖子拉高,一道大概10厘米长的伤露了出来,此时还在渗着血,我把沾了酒精的小棉球轻轻的给他消毒,为了减轻他的疼痛,我就找了个话题,说:“我叫安胜浩,你呢?”
他咬了咬牙,吐出三个字,“李在元。”
“你的手可真漂亮。”这到是真的,他的手指纤长。
“没错啊。”他还动了动手指。
真不谦虚!我低头开始用纱布给他包扎。
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喂!你一个人住啊?”
“对呀!还有,不要叫我喂,我又不是没告诉你我的名字。”
“何必在意这些呢,是不是胜浩?”
他叫的还挺顺口,还好我无所谓,“是啊,在元!”
他仰头一笑,“有趣!”
我帮他包好,拍拍手说:“你去和别人打架吗?”
“对呀,不小心被人用碎玻璃划的。”他说的面无表情,像是在聊天一样平静。
不禁有些惊讶,他看起来比我小,却可以如此轻描淡写……
“怎么?”他斜眼看我,“这对于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麻木了……”
我实在不明白,可通过这句话,我猜他也经历过什么吧?
他笑笑,从衣兜里掏出烟,慢慢点上,修长的手夹着烟的姿势漂亮极了……浅灰色的气体从他嘴里吐出,飘在我们之间然后逐渐消失……他的眼睛并不太黑,却异常的亮,我心里说不上来的难受。
“恩……我有点儿饿了,不如一起吃面吧?”
“不用了,吃了也是白吃。”
我站起来,“怎么是白吃呢,很快的,等一下。”
我用最快的速度煮了两包拉面,端了锅放在桌子上,又拿了两个碗和两双筷子,“在元,过来啊!”
“谢谢。”
“吃吧!”我帮他盛了一碗放在他面前。
他低着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拿起筷子慢慢的吃了起来,我这才开始吃,看他那么瘦,哪儿都没有肉,不知道为什么……
“多吃点儿!”我把剩下的面都给他了。
他看了我一眼,继续吃,我才觉得好受一些。等他吃完,我准备收拾东西,可他突然捂住胸口,问我:“卫生间在哪里?”
我下意识的指着一个门,他一下就冲了进去,然后传来呕吐声,我吓得把碗一扔,跑了过去,拍着他的背,可是他吐完了所有的东西还在不停的干呕……好不容易他停了下来,我扶着他坐到沙发上,倒了杯水给他,他的胸口一阵起伏,脸色更苍白了,朝我淡然一笑,说:“对不起……”
“什么……对不起什么啊?”我脑中一片混乱。
“对不起,浪费了你的东西……”
我傻傻的看着他,突然觉得视线模糊了,眨了眨眼睛眼泪就流了出来,我拽着他的衣服问:“在元,你怎么了?!怎么会那样!!”
他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说:“医生说,我得了厌食症。”
“厌食症?”我知道的不多,但因为厌食症死去的人并不少……他怎么会得了这个病?!
“我吃的东西几乎都会被吐出来……所以我都不怎么吃。”
“那……你刚才为什么……”为什么还吃了……
“不忍心拒绝你的好意啊。”
“在元…………”我紧紧的咬住下唇,在元……
他虚弱的一笑,安慰的拍拍我说:“你这里不介意多个室友吧?”
我用力摇头,他继续说:“那我们一起来租这个房子好了,我累了……”
他说他累了,我不知道有没有更深层的意义,只是那三个字听起来那么沉重……
“我的房间在哪里?”他摇晃着站起来。
“我扶你去!”我赶紧抹了把脸上的眼泪走过去,把他领进空出来的房间,才想起来里面只有一张简易的小床,我马上说:“你去我房间睡吧!”
“没关系。”看我还要开口,他又说:“不然我还是走好了。”
我妥协的叹了口气,等他躺好才关上门离开。那晚我想了好多,哭着睡去……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来,一直坐在客厅直到在元出来,我说:“在元,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
“我要带你去看病!我不能……不能看你这样下去!!”
“不用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我不能袖手旁观。”我握紧拳头说:“在元,你把我当什么?”
他毫不犹豫的说:“朋友。”
“既然把我当朋友,那么请你跟我去医院!我不是用任何其他身份要求你,我是用一个朋友的身份请求你……”
他闭紧嘴,半天才说:“走吧。”
我真的没想到他会就这么简单的答应,拉着他就往外走,坐地铁到了最近的医院。
“医生说你得了厌食症,你没治对吗?”趁着等待的空挡,我打算了解些情况。
“恩……”
“不治怎么好啊!”
这时,护士走出来叫号,我推了推他,他站起来跟着护士走了,看着他瘦高的背影,那么单薄,那么单薄……
我有些焦急的等待,今天可是翘掉所有的课来陪在元看病的,一定要可以治好啊!我闭上眼睛默默为他祈祷。
“胜浩……”
“出来了?医生怎么说……”我还真有些紧张。
他笑了,真心的笑了,“他说我的厌食症并不严重,只要配合治疗,再定期的去看心理医生,很快会没事的!”
“太好了!”我终于松了口气。
“可惜……”他皱了皱眉毛。
“怎么了?”难道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他晃了晃手中的纸说:“可惜医生给我开了好多药!”
我愣了愣,恍然大悟,“你敢耍我!!”
他装不下去,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当晚,在我的监督下他吃了药,医生说过几天可以让他吃东西看看情况,我就没敢让他吃饭,只给他喝了一些汤。
“胜浩,谢谢你……”
“朋友间说谢谢就太见外了。”
“我爸不喜欢我,我妈走了以后他就娶了云姨,她对我非常好,所以我还有些安慰。”他看了看我说:“愿意听我说说吗?”
我点头,他接着说:“我12岁的时候,云姨生了一个孩子……她高兴极了,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那个孩子,再也顾及不到我,虽然我很失望但也无话可说,那之后她就再也不会多看我一眼。可我心中还有小小的幻想,有一天爸爸和云姨会注意到我,我就那么活着……后来云姨的孩子刚生下来没多久就得病死了,爸爸只是回家看了看就又匆匆离开,云姨彻底崩溃了,开始变得神经质,她终于注意到我了……只是往日的温柔再也不复存在,她一开始只是骂,过了几个月她会恶狠狠的打我,披头散发的样子很可怕!云姨疯了……我总是带着伤入睡,渐渐的我终于明白,云姨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了。于是我打算逃跑,却被她发现把我关进了地下室,整整三天!那种恐怖、饥饿的感觉我永远不会忘……最后是被爸爸把我找了出来,送进了医院,可是心上的伤口很难好起来。当我回到家,云姨已经被关进了疯人院……我再也不会报有希望了,因为心中只有失望!我只有靠自己了,那之后我放纵自己,抽烟、喝酒、打架、骑车,去年年底我吃了东西就会想吐,到了医院,医生说我是厌食症,我听完就逃了…………”
“我总是装的让人无法接近,总以为自己真的什么都不在乎,所以想如果哪天死就死了,这个世界没有我牵挂的人,也没有牵挂我的人了。”
我摇头,“以前也许是,但现在有我关心你!”
他抿了抿嘴,用手擦掉已经流出来的眼泪,点点头说:“所以我说谢谢你……你是我的朋友,第一个!你让我看到了阳光……”
眼睛一阵酸涩,一个人的背后可以隐藏了这样的过去……就算我并不是外表看起来那么光鲜,我也要帮助他。
“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害怕……所以我不再去医院,我怕我会好不了。”
“你会好的。”
“我知道。”
在元,还是很坚强的……比起我来。让我们一起加油吧,走出过去的阴影!听他讲了他的过去,对我是种不小的触动。我可以不是天使,因为我没有天使的命……我有不堪回首的过去,可我该向前看……也许我还在地狱里徘徊,可我会有走出去的一天。我也要有幸福,希望我的未来属于天堂……我要寻找我的幸福、我的天堂。
“在元,你就休息几天,下星期一定要回去上学了。”
“好!”听他答应,我才拿着书出门。在元比我小,却很聪明,跳了一级和我一样都是今年念大一。可是自从去年参加完毕业考试,直到大学开学他就再也没去过学校。这之前他大概是觉得去上课也没用了,但现在不一样了。
在元的大学不在汉城,而在京畿道,不过汉城并不大,坐地铁就可以直接到京畿大学了。
说实在的,我其实也很惊讶,把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带回了家里,还和他一起同住算不算惊世骇俗?抛开别的不说,因为我不是一个轻易可以相信别人的人,可在元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么一点点相似的悲伤使我无条件的选择相信他。也许在外人面前,我和普通人一样,可我看其他人却深刻的知道自己和他们不同。与在元,却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一直快乐长大的人们,永远也不能体会童年拥有阴影的人那种被过去束缚的无力感。
上完课,在门口遇见了七炫,看样子又是在等我。
我走过去,还没等我开口,他就说:“不是说好你买了手机就给我打过来的吗?”
“啊!我忘了……”
他一脸无奈,“是忘了打***,还是忘了买手机?”
“我还没买手机呢。”
“你到底在忙什么啊?真是!”
之后,在他的带领下我买了手机。
“明天就是星期六了,我们不是说好出去玩么,你不会也给忘了吧?”
还真给忘了,不过明天不行,我想陪在元去医院,尽管他说了无数次他自己可以去没问题,我还是决定要跟着他!在某种意义上,我觉得他是朋友也是弟弟一样的人,总是不放心他。
“在想什么呢?”
“明天不行,后天吧?”
“为什么不行?”
“我要陪在元出去。”
他脸上露出迷茫,“在元是谁啊?”
“我的室友!”我笑眯眯的告诉他:“我的房子有两个卧室,本来想见到你的时候让你帮我找个同住的人,不过现在不用了!”
“那……就后天好了。”
“恩。前几天美术社的人找我做模特呢!”
“你答应了?”
“对啊,有钱可以拿,为什么不答应?何况,我本来也想打工啊。”
“打什么工?”
我想了想说:“有没有不用天天都去,钱又多的那种啊?”呵呵,开玩笑的。
谁知他却说:“有啊!”
“真的吗?”
“当然了,就是家教。每个星期2到3次,每次两个小时左右,很挣钱的。”
“哇!这么好?”
他看了看我说:“你从美国回来的,英语一定不错,要不要我帮你找找?”
“好啊!”
“那我给你问问,等有消息马上通知你。”
“七炫,你对我太好了!谢谢你!”
他只是笑笑,没说话。
星期六,我和在元又去了医院,这回我跟着他一起去见了医生。详细的又问了一下在元的情况,听了半天好多医学专业用语。我根本不懂,索性打断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医生想要继续说下去的长篇大论,直接问:“金医生,请您告诉我根治厌食症的方法。”
金医生一愣,推推老花镜,清了清嗓子说:“首先要补充营养!”手一指在元说:“你看看他,这么高的个子瘦成什么样了?严重的营养不良患者可有生命危险。神经性厌食症病人在严重营养不良状态下,死亡率可高达10%。因而必须紧急抢救治疗。如果患者拒绝治疗,应采用劝说及强迫方式使其住院,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真是严重脱离主题!在元似乎没有那么严重,何必提什么死亡率吓人?再说,他也没拒绝治疗啊……看了眼在元,他撇撇嘴,抬头望天。
“这时的治疗为纠正水电解质的平衡,补充血钾、钠、氯,并进行监测。血浆蛋白低下时,静脉补充水解蛋白、鲜血浆等。贫血应补充铁,服叶酸,补足维生素等。”老医生似乎没注意到我们的表情,继续讲那些我们听了也没什么用的话。
“由于患者长期不进食,胃肠功能极度衰弱,因此进食应从软食、少量多餐开始逐渐增加,不能急于求成;适当给予助消化药:胃酶合剂,多酶片,乳酶生等,或针灸治疗,也可用小量胰岛素促进食欲及消化功能恢复。病人的体重增加1—1.5kg/周为宜。”
终于说到重点了!我仔细听着,把主要内容都记了下来。
老医生似乎发现在元的心不在焉,而我却全神贯注,于是身子朝我偏离,继续嘱咐:“还要配合心理治疗。”
我微微一怔,然后微笑,老医生很满意我的表现,好像我是患者似的,他接着说:“心理治疗要找有经验的专科心理医生。这个你们不用担心,我会推荐几个心理医生给你们的。”
“那就麻烦您了。”
“心理治疗包括疏导病人的心理压力,对环境、对自己有客观认识,找到适应社会的角度及处理和应付各种生活事件的能力。另外,对健康体魄的概念,标准体重的意义,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客观的估价。了解食物、营养学方面的知识。对于家庭关系紧张的患者,必要时可请家人做家庭心理治疗。行为矫正是心理治疗的另一类型,主要是促进病人体重恢复,可采用限制病人的活动范围及活动量,随着体重的增加,逐步奖励性地给予活动自由,不过这种方式一般要在医院中当病人体重极低时采用。”
老医生说完,开始翻开一个病历夹子说:“我给开的药物是属于精神科药物。”
“这是为什么?”说完瞪了眼在元,到底是谁得了厌食症啊!摆出一副无聊的样子。
“临床中经常使用的为抗忧郁的药。病因学中认为该病可能与忧郁症有关,因此采用氯丙咪酸、阿密替林、多虑平等。安定类药物也是常用来调整病人焦虑情绪的药物。”
我以前吃过的那些药大概也是属于精神科的药物吧?
“你说我有忧郁症?!”在元这才有点儿反应,拍了下桌面。
“不然你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把吃了的东西吐出来?我不知道你以前发生过什么事,那些你可以和你的心理医生说,总之呢,你是属于轻微忧郁症那类,但症状还是属于厌食症的。你一定要好好配合治疗方案!”
“知道了……”
忧郁症吗?那真是很可怕的心理疾病,Charles说过,继癌症、AIDS后,忧郁症已经成为世纪三大疾病之一。我有时情绪低落其实是生活中极普遍的经验,偶而的寂寞、沮丧或情绪不佳,都是生活压力的一种反应,而我被爸爸侵犯未遂是个引线,因此事展现出来的是人情淡漠,流言蜚语,我的精神负荷就在这样的神经紧绷下变得不堪一击。
“胜浩你怎么了?”
“没什么啊……”
“看你突然不高兴了,会不会是吓到了?医生说了不严重。”
我苦笑,怎么会被吓到呢……
“我没事啦!”
“那就好,我要回家把需要的东西搬过来,所以你自己回去吧。”
“可以,你路上小心。”
“恩,晚上就回去。”
等他走了,我又苦着脸,习惯的慢慢溜达……走了好一会儿到了一个小教堂的前面,高高的大门并没有关,我走了进去,里面是感觉很温暖的金***的光,高高的穹顶,两边的墙壁上挂着绘有圣经故事的油画,以及彩色的玻璃窗,正中央的圣台上是耶稣的像,庄严而神圣……周围还摆了白色的花和做工精致的烛台,通往圣台的阶梯上铺的是红色的地毯。我微微屈膝后坐进了倒数几排的椅子上,双手交插相握,闭上了眼睛。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
我想,神一定也觉得天堂是好的,才把地狱天堂分开了。
教堂里很安静,后面很轻微的声音我都可以听见。稍稍侧身,从左侧往后看,有一个人站在门边,似乎有一层光的金发,前面的头发几乎要挡住了他的眼睛,可我依然看到他的双眼闪动了一下。他的眼睛不大,眼眸却是我见过的所有人当中最黑的一个。他静静的站在那里,一直看着我……我顿时觉得脸上一热,把头转了回去,心中难以平静,他的五官很秀气,但整体组合起来却是很男人的,尤其他没有表情的样子给人一种难以名状的压迫感,可还是被他吸引了,我见到的是一个极为好看的男人。
当我再次鼓足勇气回过头去,他已经不在了……心里涌上的感觉叫‘失望’。我甚至怀疑,他是真的吗?还是,他只是我的幻想?
心情更加低落,我站起来离开了教堂。
当回到我家的楼下,就看见一辆黑色车身的摩托车由远而近的开到我身边停了下来,我正奇怪呢,那人已经摘下了安全帽,“怎么才到家?”
居然是在元!我说:“没事干就自己走了走。你没跟我说你会骑这玩意儿啊!”我不禁用手摸了摸车身。
“骑着玩儿,速度很快,刺激!”
“行了,要拿的东西都带回来了吧?”
在元指指身后,“不多,就这些!帮我拿上去。”
是不多,就两个小箱子,我解开绳子拿了其中的一个,不算太沉,“你把车锁好,我们一起上去。”
在元动作很快的把车停在了一个角落,上完锁抱起另外的箱子和我上了楼。
“想吃什么?”我自己就会很懒,不过补充营养光吃面是绝对不行的。
“你看着办吧,反正我也不能吃太多。”
“对啊,要慢慢来!不如吃泡菜汤?”
在元靠在厨房门口,挑了挑眉毛说:“我最喜欢吃这个了,你会做?”
我摇摇头,从冰箱里拿出一个真空的袋子说:“暂时还不会做,但我会学的。今天……就先吃从超市里买来的吧,是现成的,热热就可以吃了!”
“我也会啊!”在元很不赏脸的走了。
我们坐在餐桌前,开始吃饭。他随便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我担心的问:“会不会想吐啊?”
“不会啊,只是超市里卖的泡菜汤太难吃了!”
死小孩!有东西吃还挑!看来明天真该去学学怎么做饭了……
“在元,吃药去!”见他点头,我又说:“你打算什么时候去看心理医生啊?”
“你又要陪我啊?”
“是啊,我也想去看看。”
“为什么?”
“…………”这要我怎么开口,不是不想以诚相待,真的是不好说啊。
在元拿着药坐到我身边,认真的说:“我知道你一定经历过什么,当你想说的时候自然就会对我说!”
“恩。”在元和我都属于早熟型的,这和童年发生的事有些关系吧,他还真是善解人意呢!
“你看!”他从衣服里掏出项链,手中拿着一个银色的金属片给我看,那个长方形的金属片上印着的是他的头像!“很漂亮吧?”
“恩!”
他把项链摘了下来,放在我手里说:“你带着吧!”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啊!我会保护你的。”说完他就笑了。
“谢谢!”我马上就把项链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当你有一天遇到了可以保护你的人,我的使命就完成了,再把项链还给我。”
遇到可以保护我的人?我一下想到了在教堂里看到的那个人……天!我怎么会想到他!
“你这话说的奇怪呀?”突然反应过来,在元的话不对劲。
“反正让你去保护别人,不如找个人来保护你。”
“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不再说话,只呵呵傻笑。
晚上七炫给我打了***,约好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天虽然不太暖和,但好在阳光明媚,七炫带我去了南山塔,其实塔是一般高度,因为是建在山上所以才可以看到整个汉城。我们坐电梯到了顶层,往望远镜里塞了几个硬币,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远方了,平时没感觉出来,从这里一看,汉城显得很拥挤,大概是首都人口比较密集的原因吧。之后我们又去了那里的鬼屋,走在铺了软海绵的地上,还是很刺激好玩的。
我们有些累了,就到下一层的餐厅里吃饭、休息。
“七炫,我们一会儿还去哪儿?”看看时间还早,我还不想回家。
他想了想说,“不然我们骑车去吧。”
“哪里有车啊?”
“在附近有个专门可以租车的地方。”
“真的啊?我好久都没骑过车了。”
“那吃完就去吧!”
“恩恩,我们快点儿吃!”
吃完,我们走了五分钟,就看见租车的地方了,挑了两辆车我们就一边骑一边聊天。这一天过的真是开心极了!
直到晚上,七炫坚持要送我回家,我都说自己不小了也没办法。
“我要上去了。”我指了指楼上,说:“你也快回去吧。”
可这时候,他却显得有些紧张,欲言又止。
“七炫,你是不是有话要和我说啊?”
“恩……”
我等了一会儿,不见下文,“我累了,不然改天再说好了。”
他皱着眉头,轻点了一下,我冲他摆摆手,转身刚要迈步,他的声音就响了起来,“胜浩!”
“说吧……”我回过身。
“我喜欢你!”
他的声音清楚明亮,我知道没听错,可还是不敢相信……
“我是说真的!从我在飞机上见到你就对你有好感了。”他走近我,抓着我的双肩说:“虽然我们都是男人,但这并不影响我喜欢你的心情。”
“七炫……”我真是完全混乱了。
“对不起,我突然的告白一定让你很困惑,那我问你,你不讨厌我吧?”
我摇头,当然不讨厌他,否则就不会和他出去玩。
“你和我在一起快乐吗?”
见我点头,他又问:“那你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吧?”
“有啊。”
七炫啊,我何止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你?我是真的很喜欢你,来到韩国后,我珍惜着每一个走进我新生活的人,但我很清楚,我仅仅只是‘喜欢’你而已,再无别的感情。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在教堂里遇见的那个人……可是他在哪里啊?为什么只那么短的时间他就走掉了……算了,不过是擦肩而过,茫茫人海,可能再无相见之缘。
“胜浩!既然你喜欢我,那我们交往吧!”他很高兴,我看的出来。
“七炫……”
“答应我好吗?我们试试,我会努力让你更喜欢我的!”他说的极为诚恳,目光炯炯,满脸自信。
“可是——”
“给我个机会好吗?”
他的表情很认真,说的话也让我非常感动,只是该不该答应他呢?
“胜浩,你真的忍心拒绝我吗?”他的眼睛闪了闪,声音都没了平时的生气。
现在这社会,不一定两情相悦,即便是像爸爸妈妈当年那样因爱结合,到头来还是以失败的婚姻告终。而找一个自己爱的人,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人!何况,我很喜欢七炫。我这几年孤独惯了,很是渴望爱,也许平时还不自知,可当爱摆在了我的面前,我才知道已等候多时。就算这爱是禁忌,我也愿意向它靠拢……(因为和佑赫的爱也是禁忌)
“胜浩,你在想什么?回答我啊!”
我抬起头,叹了一小口气,说:“好吧。”
他反而有些不敢置信,瞪大了眼睛,最后把我拉进怀里。
我本该高兴不是么?可为什么会觉得有一丝绝望?七炫是个好人,我相信他会对我好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
使劲闭上眼睛,脑中竟然出现了那个站在教堂门口的消瘦身影。原来,我已经把那一瞥记得如此深刻……
我有些失魂落魄的回到家里,在元一下就看出我的反常,问:“不是出去玩了么,怎么这样就回来了?”
“你看出来了?”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在元把他拉到沙发上,自己也坐好,翘起腿说:“跟我说说吧。”
“我跟你说我是和七炫一起出去的吧?”
“是那个在飞机上认识的安七炫吗?”
“对,就在刚才他跟我说他喜欢我……”
在元没有太大的反应,“你答应了?”
“恩……但为什么我却反而觉得沉重了?”
“太简单了,你不喜欢他!”
“不对,我喜欢他的……”
“可你不爱他。”
没错,我是不爱他。
“在元,我是不是做错了?”
“这种事……有什么对错啊。”在元拿出一根烟点上,说:“我有时候一个人抽烟,不只是因为想抽烟,而是——没有亲人的关心,没有朋友的陪伴,太寂寞也太空虚了。”
“在元……”
“别多想了,既然你已经答应他就和他好好在一起吧。”
“突然想起,你送我项链那天说的话,七炫如果是可以保护我的人,那我是不是该把这个项链还给你了?”我已经拿出项链。
他摇头,“其实能不能保护你不是重点,他能让你觉得幸福才是我在乎的。”
保护,只是一个精神支柱。幸福,我是幸福的吧……我一直想要的就是有个人爱我、关心我,现在这个人出现了,我会幸福的。
从这个星期起,在元正式回学校去上课了。他也决定今天上完课去看心理医生,我们约好他来学校接我一起去。
我一边看表一边张望,这几天他虽然吃的很少,可都没有太明显的反应,我也放心好多,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就可以不用吃药了。今天临上课前,还接到妈妈的***,知道她和Kevin过的很好,身体健康,我也跟她详细汇报了在这边的情况,挂***前她还说让我回韩国是正确的,就算是听声音也比以前有朝气,妈妈开心我心情大好,正想着,在元骑车呼啸而来,在我面前停好,扔了个安全帽给我说:“等多久了?”
“就一会儿,快走吧!”我戴上帽子坐到了他的后面,紧抓着他的衣服说:“你别骑太快啊,安全第一!”下一秒,车子就飞了出去。
我们很快跟那个心理医生的助理说了预约时间,没一会儿就被带了进去,那个医生很年轻,大大的眼睛非常有神。
他笑笑,站起来说:“你们好,我是文熙俊。”
“你好,我是陪着他来的。”
在元打量了文熙俊后说:“你可真够年轻的!”
文熙俊不在意的笑笑,说:“每个人都这么说。”
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很好的心理医生,尽管像在元说的,他可真够年轻的!
“文医生,在元他以后是不是可以少吃些药了?”毕竟是药三分毒。
“这个要看他的情况了。”
“如果患者配合心理医生的话,我想很快就会出现效果,药物的治疗也会相对减少甚至不再需要吃药。在元这些日子的状况很好,他也一定会配合您的。”
文熙俊看向我,眼里闪着睿智的光,“你是李在元的朋友?”
“对不起,忘了介绍,我叫安胜浩。”
“你似乎对心理治疗的过程很熟悉啊?”
听到这话,我浑身都僵住了,“还可以……”
他低笑出声,说:“今天只是和李在元见见面,随便聊聊,下周才正式开始治疗,每周的周二和周五下午3点来这里,如何?”
在元大概是在想上课的时间,随后点头说:“没问题。”
我站起来说:“那么,不耽误文医生了,我们还有事……”
“那好,慢走。”他也站了起来。
在元对他说了声‘再见’就率先往外走,我跟着他刚要走出门的时候,就被文熙俊叫住了,我回头看他。
“如果你有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我很愿意帮助你。”
“谢谢……”他果然是个厉害的心理医生,只几句话就能察觉出我看过很长时间的心理医生,既然是这样,他也能猜出我的心结可不好解啊……
“我看那个文熙俊有两下子啊!”
“啊?”
“你又开始心不在焉了。”
“只是没听见。”有些强词夺理了……
“我们回去吗?”
我看了看表说:“我一会儿约了七炫,他非要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
“那我先送你过去吧?”
“成。”
也就开了五分钟就到了一个酒吧门口,这里曾和七炫来过两次所以并不陌生,我把安全帽交给在元后说:“你开车小心,回去吃完饭记得吃药。”
“知道啦!”
我笑笑,估计他早就不耐烦了,我拍拍他戴着安全帽的头说:“还看什么啊,回去吧!”
他看着我的身后说:“那就是安七炫?”
我回头,看见七炫正站在酒吧门口看着我们,我朝他招招手,对在元说:“对啦,就是他,你真聪明。”
“行了,我走了。”
“不过去打个招呼吗?”
“改天好了,拜拜!”
“恩,我可能回去晚些。”
他点点头,一阵风吹过,已经开出去好远了。
“胜浩,那个人是谁?”七炫已经走到了我的身边。
“是在元啊,我跟你说过和我住在一起的人。”
他有些不敢相信的说:“真没想到他是这样的……”
我低头不想让他看见脸上的笑容已经变得有些僵硬,七炫是个从小就幸福,一路平坦的人,他自然不理解他那个圈子外面的人,而我也不能因此而埋怨他。有些事,不能理解就是不能理解,也不会再有机会去理解。
对在元,我是不能理解他的内心的,因为我不是他,换做是我,变到他受伤害的年纪去经历他所经历过的一切,我也还是我,那种心里感受,每个人都不会相同,我和在元,相同的地方只因为小时候都有不好的回忆,他如今长大,某些东西成为定局,比如他爱抽烟、骑机车,喜欢与众不同等等,别人……包括七炫看来,那是不良少年干的事,他们看到的往往是表面,却从不曾去想原因。即使在元装作不在乎,我也不想别人觉得在元怎样,他是个很好的人,只是没人知道,也可以说……没人愿意知道。
我对他总是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有人对他存有不公正的想法就好像对我抱有同样的观念,许多时候我心中的苦涩和无奈,在元明白,其他人不明白!
“胜浩,和他住在一起没关系吗?”七炫满脸真诚,我和他讲过是怎么认识在元的,知道他是真的担心,可——如果我不是表现的和普通人一样,第一眼……你还会觉得我是天堂里的天使吗?
“没关系,因为他是我的朋友。”这样的解释,够吗?再说下去,我的好心情也会消失。
他听了我的话,闪烁的眼神瞬间消失,点头说:“那我就放心了。”
“恩,你朋友都到了吧?”
“所以我才出来接你啊,走,快进去吧!”他拉起我的手走进了酒吧,我当初觉得他忠厚、老实,可这一刻发现那并不代表傻,从一句毫无波澜的话就察觉出我的不高兴,他非常敏感,而且马上就让有些尴尬的气氛不见了,他到底是个心思细腻的人。
酒吧里特有的橘***灯光,情调恰倒好处,这里不是没有包间,只不过我觉得还是在外面舒服,要的就是那种痛快的感觉。我跟着七炫朝着一处围了半面玻璃的桌子走去,还没到那里就听见有人叫了七炫说:“快过来啊!”
七炫对我说:“那是我朋友,一会儿介绍给你认识。”
“好啊。”我笑完,也走到那桌子前了。
人不多,就三个人,我微笑着偷偷打量,各个都长相不俗。
七炫拉我坐下,对他们说:“他就是胜浩了。”
其中一个笑的灿烂,露出一口白牙的人对我说:“我们几个常听七炫提起你,虽然说这是第一次见面可一点儿也不觉得陌生那!”
“七炫他老是提起我?”
“可不是!想不了解都难!”说完眼睛笑的都眯成缝了。
七炫落落大方,对我说:“他叫金东万,边上的是Eric,也是美国回来的。”我看过去,是个浓眉大眼的帅哥,他不似金东万那般活分,只笑了一下,但就这一笑也是非常好看的。
“剩下这个小鬼是我最好朋友的亲戚,我们都当他是弟弟,迷天,叫人!”七炫说完,坐最边上,看起来像高中生的就对我说:“胜浩哥,你好!我叫张迷天,今年上高三了。”
“你好。”我觉得迷天这名字取的不错……
七炫东张西望了半天说:“佑赫呢?”
金东万接嘴,说:“刚接了个***出去了,说马上回来。”
这叫‘佑赫’的人,七炫跟我也提过几次,从小两家就都认识,高中时又成了同班同学,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
“我回来了。”
我一听便觉得这声音低沉悦耳,抬起头来一看,顿时呆住,这人不就是那日在教堂里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吗?我不会记错,那一眼已经足够把他认出!我只是没想到,居然还会有机会再见到他,而他还是七炫那么好的朋友……心中百感交集。
“佑赫,这就是胜浩!”七炫热情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我忍不住再看他,他已经坐在了我的对面,看见我时眼里也闪过一丝惊讶,他说:“我们见过?”
这话虽是问句,但只有我知道那是肯定句……还没等我有所回答,旁边的迷天就吵吵着说:“啊!哥你见过胜浩哥呀?”
七炫更是好奇,问我:“真是巧了,你们在哪儿遇见的?”
“是在一个教堂里……”我不自然的说。
东万叫了一声说:“佑赫!我怎么不知道你还去教堂呢?”
“是啊,胜浩是教徒,佑赫你不信这个呀!”
就连Eric也开口说:“佑赫不是什么都不信么?”
看他们这样,我也极为好奇,按说起来我们没可能会在教堂里碰见的啊……
张佑赫却只轻轻的说:“没什么,我只是进去看看。”
他说的这般轻松,不知是真是假,但都是一种缘分。
接下来,大家又要了些酒,开始喝起来,我盛情难却也不得不喝了好几杯,以前还不十分了解,现在亲自融入有朋友的生活当中,这种喝酒聊天的事一定不会少!虽说我酒量不太好,但这热闹的气氛我不想破坏,高兴的和他们畅饮。
只是其间,我却觉得张佑赫兴致不高,除了碰杯都是在默默的喝酒,就连看起来不善言语的Eric也话多起来,还是张佑赫就是这样的人呢?每当我看向他时,都发现他的目光似乎一直没离开过我,心开始加速跳动……我甚至不知所措,当初的惊鸿一瞥已经让我不能忘怀,现在他又闯入了我的生活,叫我如何是好?
我脑中一片混乱,酒也喝了不少,摸摸脸都烫烫的,于是起身跟他们说了声就去了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由自主的垮下了脸,终于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了,我竟喜欢上七炫最好的朋友!多讽刺啊……
突然门被推开,我从镜子里看到是张佑赫进来了,一时间有些慌乱不知说什么,他也从镜子里看着我,说:“不舒服吗?”
“啊……我,我还好……”我紧张的用水拍了拍自己变得更热的脸。
他走了几步,靠在墙上说:“我这个人,什么都不信。”
我不明白他怎么会突然和我说这个,“是么……”
“恩,那天……我看见你走进那个教堂,突然也想进去看看。”见到我瞪大了眼睛,他才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微笑,继续说:“我第一次去,那种气氛很特别,所以当你回过头来看我的时候,我很震惊……那一刻我真觉得自己见到了天使。”
“别说了!!”我打断他。
他抿起嘴,说:“七炫总是在我耳边说胜浩多么好,多么可爱,像天使一样……我就在想,他说的天使是不是我见过的那个?这世上哪儿那么多天使……”
“这世上根本没天使,即便是有……也不会是我!!”够了,够了!我不想再听他说下去,这男人要么不说话,说了便不是废话,句句有所指!
他往门边一挪,挡住了我要出去的身子,问:“你……真的答应七炫了?”
我第一次如此坦然的望进他深黑的眼里,“是的。”
等我说完,他的眉头皱起,眼神变的冰冷,我忍住要伸手帮他抚平忧愁的想法冲了出去,
心都要空了……我深吸了口气,用力眨了眨眼睛才回到七炫身边。没错,我答应了七炫,我的心已经背叛了他,绝不能再对不起他了……
“胜浩,怎么脸色这么不好?”七炫关心的问我,罪恶感压的我喘不过来气。
我只得艰难的笑着说:“大概是因为太高兴喝多了,我平时几乎都不沾酒的……”
“怪我,怪我!只顾自己高兴忘了你了!”
“别这么说啊……我也因此很快乐呢!”
七炫想了想说:“等佑赫回来我跟大家说一声,就先走吧,今天玩的也差不多了。”
“好……”我也的确有些坚持不住,头晕晕的。
刚说完,张佑赫就走了回来,显得很阴沉,七炫和我跟他们说了再见就匆匆离去。
被冷风一吹,我好了许多,七炫把我送到楼下,双手都放在我的肩上说:“累了吧?快回去休息……”
我点头,想离开,可他的手并没有放下的意思,我动弹不得,迷惑的看他,只见他的脸慢慢向我靠近,就在他要吻上我的时候,我一下推开了他!这让我想起了那段不好的回忆,也是因此我不喜欢别人随便碰我,七炫的拥抱我会感受到温暖,可再深一步,我现在知道……我还不能接受!
“胜浩?”
“对不起……我还不能习惯…………”我只能说对不起。
他无奈一笑,说:“我理解,是我太心急了……不过,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会等到你愿意的。”
“再见……”
我转身上楼,没有勇气去看他明亮的眼睛。
回到家,在元都睡了,本想和他谈谈,可转念一想,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况且他现在生活的很规矩,我也不能让让他分心来管我的事情。
躺在床上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张佑赫出现在我眼前的那一刻带给我的冲击我简直无法形容,而从他的表情和那些话看来,我甚至觉得他也是喜欢我的,不可否认心里是甜蜜的,但很快就被忧愁所代替,因为这恋情……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连续几天,都没见到七炫,我反而乐得轻松,所以当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竟然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他似乎没察觉我的不自然,说:“这几天有些忙,今天特地找你,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你不是想打工吗?我帮你找到一个。”
“真的?”
“当然了,你的事我一直记在心上。”
“…………”
“我觉得家教最适合你,不耽误学习时间,而且人你也认识,要真是陌生人我还不放心呢!”
“我也认识?”我认识的人不过那么几个。
“就是迷天啊!那天在酒吧的小鬼。”
“张佑赫的弟弟?”
“就是他!他现在上高三,前几天我无意提到你想打工的事,佑赫说迷天高中毕业后就会去美国留学,这之前要先把英语学好,也正在找人辅导呢,我听完就接了下来,反正你也是美国回来的,对双方都有好处,你说是吧?”
“是张佑赫说的啊……”
“是啊,不然我哪儿想的到迷天呀!你没问题吧?”
“没有……”
“太好了,其实我也觉得你没问题,就先答应下来了。”
“谢谢你啊,七炫!”
他认真的看着我说:“我们之间还用说这个吗?太客气了!”
“好的。”
“我们说好从下星期开始,日子你挑,我会把他家地址发给你,具体的事你们当面谈,我还有课先走了!”说完他抱着书就跑了。
我看他没有烦恼的样子也笑了出来,当初答应他,不就是因为觉得他会对我好么?那我更该珍惜……
我听七炫说,张迷天放学就会回家,所以哪天去找他都没关系,我上完今天的最后一节课,看看时间他估计也到家了,于是拿着抄好的地址上路了。
张迷天的住处离我家也不算远,我刚来汉城不久,只能选择乘坐方便、快捷而又指示清楚的地铁,不然,要不是路面上的公车错综复杂,我是怎么也不会去坐在地下飞奔的交通工具,总觉得压抑。
我按了门铃,很快的门就打开了,可看见来人,我连话都忘了说,直直的看着张佑赫。
“怎么七炫没告诉你吗?”他往后退了几步示意我进来。
可我根本没注意到这些,茫然的看着他说:“他告诉我什么?”
他伸手拉住我的手腕拽了进去,关好门又拉着我到了客厅,说:“他没说迷天在汉城没有家,所以住在我这里让我照顾他。”
“没有……”七炫要是说了,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只是我真的没想到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再见到张佑赫。
“坐啊。”他指指沙发,我只好坐下,看看周围说:“迷天不在吗?我听七炫说他放学就会回家的……”
“他去超市买东西去了。”看了我一眼问:“喝什么?”
“恩……我——”我刚要说他就转过身朝着冰箱走去,自顾自的打断我说:“就喝桃汁吧。”
“……好。”这人还真是霸道!
看他拿着两个饮料过来,塞我手里一个,就坐在我面前的茶几上,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我低下头打开饮料喝了一口,一般好喝,我更喜欢葡萄口味的,一个没注意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不好喝!”
“不好喝吗?”
“恩……”
他从我手里拿走那罐桃汁,仰头喝了一口,别有深意的说:“很甜啊!”
“你、你为什么要喝我的?”
“我的给你!”他把他还没打开的饮料给了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啊,看他坏笑的样子就知道他是故意的!
他俯下身子靠近我,那深邃的眼睛看着我,我竟无法动弹,他张开嘴,“胜浩……”
我甚至觉得就快要接触到他的唇时,门外传来开锁声,他马上停住,然后站起身说:“迷天回来了。”
我的心一下下的跳动着,听的那么清晰……他是想要吻我吗?
“胜浩哥你都来啦?”张迷天走到我面前,把手中的塑料袋放在茶几上。
“恩,来了一会儿了。”
“那去我房间吧,我们来讨论一下。”
“好。”我跟着他进了他的房间。
张迷天从外面搬了把椅子给我坐,然后找出一本英语书说:“我们就学这个吧。”
我拿起来看了看,说:“这不是你上课用的吧?”
“对呀!不过我们下次才开始学吧?”
“这样好吗?”
“没问题啦,我哥说家教的钱他来出。”
“那好吧,不过下次一定要好好学了。”我摸摸他的头。
他不好意思的说:“别把我当小孩……”
“知道了。”
“胜浩哥,你是从小就在美国长大,还是移民过去的?”
“我啊……我一出生就在美国了。”
“是不是去了都要有英文名啊?那你叫什么?”
“不一定啊,我叫Tony。”
他想了想说:“虽然叫Tony的人很多,不过……要是给你取别的名字,一时间还真想不到有哪个名字比Tony更适合你呢!”
“这算夸我吗?那谢谢了!”
他呵呵的笑,突然说:“我还没英文名字呢,不如帮我取一个!”
我看着这个阳光男孩,脱口而出:“Heaven……”
“这名字我喜欢!那我以后就叫Heaven啦!”
Heaven……The abode of God, the angels, and the souls of those who are granted salvation.
我现在每周有四天下了课还要去做别的,一个是美术社的模特,另一个就是给张迷天补习英语。但这样最好,我只要一静下来就会胡思乱想,越想越沉闷。生活过的充实,我每天很有精神,而且在元马上就可以停止吃药了,食量也在慢慢增加。
“胜浩!”
“在元?”我正打算去张迷天那里,刚下楼就听见他叫我。
“去家教吗?”
“是啊,才回来呀?”
“学校有点儿事耽误了,我送你去吧!”
“好吧!”我也没客气,直接戴上安全帽就坐了上去,他开的速度够快,几分钟就到了,刚要上楼就被拉住了,“胜浩,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没告诉我啊?”
“…………”我还以为掩饰的很好呢,没想到他还是看出了端倪。
他把自己的安全帽也摘了下来,说:“那天我回家,看见你拿着一罐饮料发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饮料肯定不会让你这样,那肯定是有人让你烦恼了。”
还没等我回答,他又开口,说:“你看我这朋友当的多尽职,你有什么别藏在心里,文熙俊说了,有什么事不能闷在心里。既然你父母不在身边,就让我这个朋友替你分担吧。”
我心里顿时觉得温暖起来,“那天想和你说来着,可看你睡了我还能把你叫起来?后来也就忘了,的确是有些事……晚上回家再和你谈吧!”
“我现在可和文熙俊学了不少开导人的话,尽管来找我!”
他是不了解我以前的情况,可一番话说的让我感动极了,我上前搂住他说:“哎哟……在元,你对我真是太多了!我该怎么报答你啊?”
“那我希望你做饭的时候不要拿超市买来的半成品糊弄我!”
“就那么一次,你就记到现在!!”我推开他假装生气。
“胜浩哥!”我一看,是张迷天和张佑赫……
“是你们啊……”
张迷天走过来看看在元又看看他的车说:“你是胜浩哥的朋友吗?”
“对呀,他是我的朋友也是室友。”我解释,看见张佑赫也走了过来。
在元转了转安全帽对张迷天说:“我们可不只是朋友那么简单!”
是啊,是啊!不只是朋友,是非常好的好朋友!在元什么时候喜欢开玩笑了?果然看了心理医生之后开朗了许多,我估计文医生也是个幽默的人。
张迷天不懂,我刚要解释,张佑赫就对在元伸出手说:“张佑赫。”
在元愣了一下,随即伸出手和他相握,“我是李在元。”
我觉得他们暗中较量着什么,气氛有些尴尬,于是说:“在元,你快回家吧。”
在元低头一笑,收回自己的手,又朝我勾了勾手指,我不自在的看了眼张佑赫就靠了过去,在元贴近我的耳边说:“听完我的话,你可要保持冷静哦!”
“快说!”我被张佑赫的目光盯的快着火了,在别人面前说悄悄话真的很没礼貌。
“张佑赫是不是喜欢你?”他说完朝他们挥挥手,戴上安全帽潇洒的离开了。
我知道张佑赫可能是喜欢我的,但并不确定,听在元这么说,我的心一紧……他真的喜欢我吗?他不能……
“胜浩哥,进去吧!”张迷天拉拉我的袖子,我才发现张佑赫已经不见了。
我到了他家,也没看见他的人,大概是回房间了,我也不敢多问,就和张迷天开始学习。可我一直不能安心,有些烦躁……好在张迷天一直都在作题,没有注意到。
“胜浩哥,我写完了,你看一下吧。”
“好……”我开始认真帮他检查错误,越看越觉得奇怪……张迷天几乎没有错误,而这本书上的习题对于他来说算是难的了,那就说明他的英语非常好。
“迷天,你告诉我是你自己要求学英语的吗?”我放下书,看着他。
“不算是吧……”
“告诉我怎么回事。”
他抓抓头,说:“其实具体我也不清楚,那天七炫哥来家里无意中提到你想要打工的事,正在帮你找,我哥就马上说,迷天正想学英语将来要去美国呢。七炫哥就很高兴的帮你答应下来了。”
我算是听明白了,按张迷天的程度根本不需要补习,那么张佑赫他到底什么意思?直到我离开,还在想这个问题。
这时,天已经黑了,我不着急,慢慢往地铁站方向走着,突然后面有脚步声,回头一看居然是张佑赫跑了过来,在我面前停下,说:“我送你。”
我连忙摇头,“不用了!”
“如果我一定要送你呢?”
这话说的太霸道,我忍不住轻皱眉毛,“张佑赫……”
“叫我佑赫。”
我不再说话,反正我也拗不过他……
“迷天还听话吧?”我们走了一会儿,他突然开口问我。
“他很乖……”本来想问他为什么要为迷天请家教,可还是决定算了。
又是一阵无言,等到了地铁站口,他拉住我问:“你和那个李在元是什么关系?”
“朋友啊……”
他冷哼了一声,说:“你最好别做出对不起七炫的事!”
我震惊的看着他,他以为我和在元是什么?
“我和在元只是朋友,我们没有……”
他听完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盯着我看,突然眼神一凛,伸手抓住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在了衣服外面的金属片,声音又冷了几分说:“那这算什么,定情信物?”
我从他手里抢回金属片,塞进衣服里说:“这与你无关,总之我和在元只是朋友,不管你怎么想!我和他的友谊,你这种人大概永远也不会理解的!”说到最后,声音都变了,我连忙转身下楼梯,迅速擦掉已经流出来的眼泪,他怎么可以这么说我!
我一路恍惚的回到家里,在元似乎等候多时,见我神色不对,关心的问:“不舒服吗?”
“我没事啊……”
“还说没事呢,脸色这么难看!”他等我坐到他身边,才说:“是因为张佑赫吗?”
我吃惊的看着他,他为什么会知道……
他说:“不如你先把整件讲一遍。”
我点点头,本来也没打算瞒着他,于是从头讲了一遍。
他听完沉吟了一会儿说:“你其实很痛苦吧?不过……还记得我今天在他家门口说的那句话吗?”
怎么会不记得……我苦笑着说:“你问我张佑赫是不是喜欢我……其实一开始我也这么想,可他刚才居然怀疑我们有什么,还警告我别对不起七炫!我听完好伤心,就算是对不起七炫,也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他啊!我回来的路上就想,他也许不是喜欢我,而是喜欢七炫……”虽然知道与张佑赫不可能,可猜想他喜欢的人是七炫才是我伤心的原因……我喜欢他,我爱他啊……
“怎么可能?你想太多了!”
“怎么不可能?他们那么多年的朋友,没人比他们更好呢!”
在元耸耸肩,“按我对你的了解,你既然已经答应安七炫和他在一起,就算喜欢的是张佑赫也不会去和安七炫说清楚,何况他们还是那么好的朋友,你一定不愿意见到他们关系破裂,而且……”
我垂下眼睛,接过话说:“而且不管张佑赫喜欢的是谁,七炫喜欢的都是我……”
“这事好复杂……可我还是觉得张佑赫喜欢你,他今天看我的眼神特别不友善,就好像我抢了他的东西似的!”
“别说了,也许时间可以让我忘记他……”
“安七炫能不能让你幸福,目前我们谁也不知道。”
“我好乱……”
“别想了,去休息吧!”
我躺在床上,用被子裹紧自己……我也好想可以安心的睡觉,什么都不去想,可是我这个人越是不愿去想就越在意!我根本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张佑赫的脸一直在我的脑子里出现,只要一想到他喜欢的人可能是七炫,我的心就像被堵住一样难受……
我知道我这种情况应该去看心理医生,可我不愿意再去接受治疗,我害怕听到医生告诉我说我的忧郁症又严重了,我很害怕……我记得Charles说过,忧郁症也被称为‘心的感冒’,是很一种很常见的疾病,与‘精神病’不能相提并论。可是,别人并不清楚‘忧郁症’和‘精神病’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我不要别人把我当成‘精神病’!!
在洛杉矶的那个破旧街区里,发生了那件事之后,谣言满天飞,传到最后竟然说是我勾引了我爸爸!当我被送去看了心理医生之后,又有人说我得了‘精神病’,一时间沸沸扬扬,流言蜚语没有止境……我会去看心理医生,是因为惊吓过度,几次之后有了很大的好转,真正让我崩溃的其实是那些谣传和背后的指指点点,因此我也开始在意别人如何看我,可越是这样我的心就越沉重,情绪根本不稳定,总会郁闷、悲哀、缺乏兴趣,还总是焦躁不安,于是我去看心理医生不再是‘疏导’而是‘治疗’,那些症状足以证明我得了忧郁症。当我离开了那个环境,病情才有所好转,所以那件事在学校传开后,我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再次离开,只有逃到更远的地方去,我才不会被病魔困饶,永远也不会忘记那种痛苦的感觉,我只觉得周围一片灰色,无助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不是没想过要自杀,我多想摆脱这人间地狱!可我看到妈妈为了我要看病和吃药的开销忙碌的没日没夜,从来都是乌黑的头发也出现了白丝,终究还是不忍心离开她,也许我并不是一无所有,我还有她……
人言可畏,很早以前我就已经体会的淋漓尽致了。
人言可畏……人言可畏啊!
想到此,早已泪流满面。
我怕自己会闲下来,一有时间就学习,生怕胡思乱想。每个星期我还是会给美术社当模特,也还是会去迷天的家给他补习,只是再也没见过张佑赫,到了他家迷天都说他有事出去了,我自然不会多问,还真怕再见到时,不知如何面对他……只是几个星期不见,对他只剩下思念,前几天和七炫的朋友去喝酒,也没见他出现,我更确定他是在躲我,反而失落……
今天又是家教的日子,给我开门居然是张佑赫!他憔悴了许多,没有了往日的风采,眼睛也暗淡无光……
他轻轻的说,“你来早了,迷天有活动会晚回来。”
“那我等一会儿好了。”
“随便……”他刚说完就咳嗽起来,感觉很严重。
“你病了?”怪不得人都瘦了,估计因为换季的缘故染上了流感。
“恩。”
“吃药了吗?”
“我没有吃药的习惯。”
我刚坐下去又站了起来说:“药在哪里?生病怎么能不吃药呢。”
“不用。”他毫不领情,可我看他脸色苍白的样子还是耐心的问:“告诉我药放在哪里?”
“你可不可以不要多管闲事啊!!”因为生病,他的声音变得暗哑,可表情一点儿都不缓和,很凶。
都快被他气死了,他到底在坚持什么啊!我不再理他,到处找了找,因为来过好几次大概也熟悉了,很快就在一个抽屉里找到药箱,里面有很多药,我看了半天说明才找到一种,拿出两颗,又倒好水给张佑赫,“都给你准备好了,吃吧!”
他看着我,不说话,也没有接过去的打算,我叹了口气,决定好人做到底,把水杯硬塞到他手里,抓住他的另一只手,把药放在他的手掌心里,可他还是无动于衷,我忍不住用手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一摸不要紧,热的烫手,“你在发烧啊!”
“药我会吃。”他说完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就坐在沙发上,没一会儿迷天也回来了,就开始帮他补习,等学习完比平时晚了许多,我让他赶紧去睡觉,临走前,听到张佑赫的房间里不时传来剧烈的咳嗽声,声声入心,我还是不放心,轻轻的敲了敲他的门,走了进去,他半靠在床上,看见是我,说:“你怎么还没走?”
“我不放心你……”
“我……我不需要…”还没说完又咳嗽起来,我赶紧跑过去拍着他的背,咳嗽完他深沉的看着我说:“我不需要你的关心!”
我委屈极了,还是说:“你是七炫的朋友啊,我怎么能——”
“够了!!”我还没说完,就被他的吼声打断,他随手抓过床边的玻璃杯扔到了墙上,粉碎……“你走!!”
我吓的说不出话来,这时迷天穿着睡衣冲了进来,问:“怎么了?好大的声音啊……”
“没事,没事!你哥不小心把玻璃杯弄碎了,你明天还早起呢,快去睡吧!”
“哦,那我去睡了。”他说完看了看我们,关门出去了。
“你也快躺下吧。”我走过去,伸过去的手却被他一下挥开,“滚!!!”
我一下愣住了,僵在那里,没想到他那么讨厌我!
“你还站着干什么?快走!!”
我蹲下身子去拣那些破碎的玻璃,怕他起来扎到脚,可是伤心的眼泪还是一滴一滴的掉在地板上,“我…收拾完这个就走……”说完紧咬住下唇,怕自己哭出声来。
“谁让你去碰这些的?!伤到手怎么办?”他从床上下来,把我拽了起来。
张佑赫,你好过分!
我推开他刚跑到门边就被他从后面抓住,“别走……”
被他强行转过去,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的泪,于是低下头,可是再也忍不住的哽咽出声……
张佑赫,你到底要我怎样?
下巴被抬了起来,他的眼里全是心疼,难道是我看错了吗?还没等我有所反应,下一秒就已经被他紧紧的抱在怀里,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转变好大!可是,他的怀抱好温暖,我也伸出双手搂住他,贪婪的闻着他身上只属于他的味道,放肆的哭了起来……不要对我那么凶,对我温柔些…………
“胜浩,对不起……”他的声音就在耳边,透着痛苦。
“为什么?”我大概明白他的意思,只是我想听他亲口说出来。
他稍稍推开我,捧住我的脸,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还不明白吗?”
那一刻,一种叫做‘幸福’的感受侵袭着我的全身,忍不住微微的颤抖,他喜欢的是我,他喜欢的是我啊!他的吻我也不会觉得排斥……
“你怎么这么爱哭啊?”他笑着,轻轻的帮我擦着眼泪。
“还不是因为你!”我忍不住对他撒娇,其实,我很早就不会撒娇了……而且,我也并不爱哭,只是遇见了他就全变了。
“头好晕……”
我看他闭了闭眼睛,赶紧用手背试探他的温度,还是很烫,焦急的让他在床上坐好,说:“我觉得你的病好严重……”
“现在就算病的再重,也值得……”他深情的看我,拉着我的手不放。
“我们去医院看看好了。”
“我没关系的。”
“为什么?你都病几天了吧?一点儿精神都没有还说不去医院!”
他摇摇头,说:“因为有心事,这病怎么也不见好转,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这样,是因为你……”
“那你快躺下来睡一觉,看看明天早上还烧不烧,要是再不见退烧,你一定要去医院!”
“留下来,好吗?”
“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我给他盖好被子,说:“家里有冰枕吗?”
“没有。”
“恩……那等我一下,马上回来。”我走出他的房间,找了个干净的小毛巾用水弄湿再拧干,又来到他身边敷在他的额头上,希望这个方法可以让他降温。
我握住他的手说:“睡吧,我就在这里。”
他点点头,很快的就睡去了,我拖起下巴看着这张怎么也不会觉得腻的脸,真想时间就这么停止……之后,我也不敢睡,等毛巾热了我就重新弄凉再给他敷好,终于到了后半夜他不再烧了,我才终于放心。
等我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大概是睡着了被佑赫抱上来的吧?
“醒了?”他走进来,还是有些憔悴,可是精神好多了。
我坐起来,“不烧了吧?”
“已经没事了。”
“真的吗?”我不信,下床走近他,用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是正常温度了,我放下手才发现他的眼睛一直看着我,眼里全是笑,顿时觉得自己也开始发烧了,脸烫极了。
“我…我要去上课!先走了……”不好意思的推开他,可他很快的拦住我说:“今天别去了!”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