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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昆德拉作品系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最负盛名的传世之作,原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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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米兰·昆德拉作品系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最负盛名的传世之作,原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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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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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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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6 12:56:46
这本书,是我17岁生日我自己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我现在已经17岁了`首先感谢当当网`能在我生日前见到这本书`17岁以为这生命已经走了一段距离`许多象我这么大的孩子`都不怎么懂得该看什么书`包括我`也许有人看见我买这本书`会说我是因为看到标题这是一本最负盛名的书`也许有人会说我这么大的孩子根本不能看懂书的内容`体会到这本书的意义`但对与17岁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我相信`象这样一本好书,也许我现在看不懂,将来我一定能体会到这本书的真正意义`这是一本好书`单从字面标题就可以知道,它所告诉我们的是与生命,成长有关的东东,我现在觉得我还没有资格去评论这本书`因为我还没有看完,就算我看完了,我也不会去评论它如何如何`我只能说,它教会了我什么什么,我相信一本真正的好书,不是看的人多就说明它好,而是不管过了多少年,只要有人说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有人能说是不是米兰.昆德拉写的`这样才能说明它活在每个人的心中 `才能说明它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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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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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13:47:17
挑选这个版本,是因为作者曾经说过法语作品可以等同于其捷克语作品。以往的译本是根据英文译本转译过来的,原译本未看过,所以没有发言权。但是这个译本读下来,并没有因为拙劣的翻译致使晦涩难懂的感觉。书的质量一般,但是价格也不高,加上作品好也就忽略不计了。看了这本书有两个感受:一、似乎有阅读《百年孤独》一样的感受,同样的信手拈来,同样的精粹绝伦;二、作者的才情非常高,看得出作者是一位非常博学的人。因而似乎简单的人物关系可以被他描写的如此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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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
特级评论员
经验值: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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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 沙发
2008-06-21 18:37:30
我不会再疑神疑鬼的觉得这本书暗示了我的生活,我所做过的,是所有处在那同样状况中不得解脱之人都会去寻求的方式,只是程度问题。这样看来,除了对书里的各种概念进行推理分析,这本书对我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兴味。 关于“非如此不可”。末尾是问号还是叹号,预示着偶然性和必然性这样两种本质。作为托拉斯产生的动机,我们实际上可以看到,在他轻飘飘的生活的根源处,存在着的是超级辨证的态度,即透过偶然性表现的必然性。问题是,托马斯的本质是什么?轻还是重?“非如此不可?”这是一道选择题,充满了偶然性,它摆在托马斯面前,而托马斯选定一个***,结果就是“非如此不可!”我们来看看托马斯都做了什么。 1,很多情妇,不谈爱情,保持自由。(说是为了追求千万女人之千万分之一的不同之处 说白了是求鲜的本能 但这并不能让这一行为变得美好些) 2,却爱上了泰瑞莎(同情也好,同感也好,这完全是偶然,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冲动,从此就被这词束缚住) 3,娶了泰瑞莎(很难理解,大概跟上面那恼人的爱情有关 这也许也只是一瞬间的冲动 与他无害) 4,为泰瑞莎的痛苦而痛苦(他是善良的 她是无罪的 他痛苦是应该的 但却不能停止向别的女人求欢) 5,写了关于俄狄浦斯王的政治评论(这也许是必然性与偶然性在他生命中不断交织纠缠的结点,人生是一次性的,因此是无奈的,但我们不能因此获得赦免) 6,拒绝在申明上签字。(“轻”的表现之一。不做某种姿态,也许是托马斯最关键的一个性格特质,但这种“不做”会不会有时候也成为一种“做”呢?这样说,他就媚俗了,萨宾那不会同意的。我姑且不要这么吹毛求疵) 7,去日内瓦。又回布拉格。(还是因为泰瑞莎,由此,能不能启发点什么。托马斯,果然够轻飘吗?他为泰瑞莎做的一切,难道都只是由于“同情”吗?只是因为可以体会到那种痛苦,故而无法忍受?难道没有看出来吗?他的生命之重,已经渐渐被泰瑞莎诱导出来了) 8,又一次拒绝签字,放弃医生职业。(一个沉重的决定,一个“轻”的证明,同时,也是对泰瑞莎的保护,这个,叫举轻若重) 9,放弃城市生活,放弃对女人的追寻。(最后的标志,他的生命由轻到重彻底完成,他妥协了,回归大地) 以上,托马斯的生命由正转负,或由负转正。 ------------ 他是在生活中,找到了真实的自我,还是在生活中,归于了某种变化?我更倾向于认为,他命运如此安排,是一种必然,回归大地。他只是个平凡的男人,一般人,只不过放大了些许特征。所以我开始怀疑,托马斯,其实只是一个工具,作者拿来衔接轻与重的桥梁。 轻,则是萨宾那。重,则是泰瑞莎。这是生活的两级。也是男人的两级。 非如此不可,居然只是一个华丽的过渡,呵呵。 泰瑞莎,令我心疼的人儿,我仿佛在她身上看见了自己,也看见了很多其他的人,我们卑微而激烈的活着,也许就是为证明,重是生命之极,是生命的常态。这告诉我们,生活原本就是痛苦的,因为它如此沉重。 泰瑞莎的主旋律(我实在不甚理解动机一词)是灵魂的解脱,显示自己于独特……这是最一般人的心态了,同托马斯求鲜一样,她寻求的是存在感,也是弱者的体现。 萨宾那的主旋律是背叛。她是客观的,因此用背叛一词并不准确,因为她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个理想化的虚拟人物,活在表面上。这个表面,是生活,因此活在表面上的意思是,她活在生活之上。她也许是个怀疑主义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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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评论员
经验值: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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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2 09:09:20
可能是我太肤浅了,昨天晚上用了四个小时把这本书看完了,没有看懂,书中的故事,我用一句概括:就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妻子及许多女人的故事,作者想表达的东西我没有看明白,是不是我这个人太浅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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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高级评论员
经验值: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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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4 20:34:26
人们常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活着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感到沉重?是因为相信生命可以永恒轮回吗?认为今日的选择或者是现在所做的事会对以后抑或将来甚至是来世都会有着深刻地影响和必然的联系,所以,当你面对眼前的事情并且作出选择的时候,才会患得患失,忧虑重重,使每一次的选择变得沉重,以至于使生命也变得沉重。真的是以为这个缘故吗?其实世间并不存在永恒轮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走。 只有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活。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是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是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去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是难以承受住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托马思医生和他的情人萨宾娜,在他们的身上,灵与肉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爱,同情,理想,责任,抱负等等,这些成分使精神得到满足,使灵魂得到慰藉,但却使生命变得沉重,牵挂、忧虑等等这些便随之而来。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今日的事明日将不复存在,我们不必认真地对待它,然而也正因为这唯一的一次,我们又不得不每走一步都小心谨慎,因要是走错了也无法回头。矛盾的人生,人生的矛盾,使我们常常茫然不知生命到底是何物,也正因为这种茫然,让我们承受了比沉重更痛楚的苦。到头来不得不说,一个不值得认真对待的人生,要比一个责任重大,充满痛苦抉择的人生更加令人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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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
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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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3 21:21:18
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昆德拉写的最好的书了,我先看了根据书改编的电影《布拉格之恋》后才产生买书的想法。看了书后更加喜欢了,总之我很喜欢这个故事,独自看时总会有些感动的,毕竟每个人对爱情都会有自己的幻想,如果是我,我会喜欢当特雷砂,喜欢被拖马斯比喻为放在篮子里随河水漂流的婴儿。。。另外书的翻译也很不错,直接从法语翻的,更贴近原著的思想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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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中级评论员
经验值: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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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 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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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7 15:04:38
托马斯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在苏联占领捷克期间,他因偶然写了一篇文章,命运连遭挫折。他生性自由,不愿被现成的、理所当然的“规矩”所约束,比如,他会不顾儿子的期待而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字等。他喜欢在各种女性之间“游荡”,一生有许多女性穿梭其间。但有两位女性占据着他生命的重要位置:特蕾莎和萨宾娜。 萨宾娜是一位艺术家,有着独立的人格,她与托马斯相似,也喜欢独来独往,不愿受束缚,甚至在一些生活细节上都很相像:***后喜欢独自睡觉,否则会辗转难眠。小说描写萨宾娜的典型情节是,她总在***前戴着一顶男式礼帽,这是她祖父留下的帽子。这是一个意象,她在暗示着(向托马斯,也向读者),在你众多女性朋友中我是特殊的一个。“祖父的帽子”,寓意着她有自己的来历和传承,与任何人不同。 而特蕾莎是柔弱的,她像藤蔓一样攀附在托马斯身上。她只身从小镇来到布拉格寻找托马斯前,已在街头露宿了一夜,当她第二天又冷又饿地敲响托马斯的家门后几乎晕倒在托马斯的怀中,发着高烧,喃喃呓语,托马斯不假思索地就“收留”了她,这种极轻易地违背自己习惯的行为,令他自己也感到诧异。从此,他们的命运不再分开。即便在苏黎世,特蕾莎出于嫉妒(因为萨宾娜也在那里)只身返回布拉格时,托马斯也不顾政治环境的险恶追踪而至。为什么?他是一位不愿被女性羁绊的人,即便面对他爱着的萨宾娜也从没有如此过。 我们知道,托马斯是一位医生,救援是他的责任,当特蕾莎晕厥在他怀中时,他不能将她推之门外,这是职业训练的结果。他承担下这一责任后心里也明白,从此将永远收留她。为了自我宽慰,他把这种收留行为看成是命运。他说,他与特蕾莎走到一起是连续“六次偶然的结果”。试想一下,六次偶然,哪会有偶然,完全是一种必然。无怪乎,每当命运的紧要关头,托马斯总会想起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中的乐句:“非如此不可”。这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毫无疑问,同情在其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在小说中,昆德拉专门讨论过“同情”,称它“能够与他人共甘苦,同时与他人分享其他任何感情:快乐、忧愁、幸福、痛苦”。 然而,他对萨宾娜的感情成分中却没有同情。他们彼此独立,又彼此吸引与相爱,但他们最终会彼此远离,这是因为(请注意,我要说出一个残酷的事实):爱,就会挑剔,就会苛求,爱是脆弱的,不愿看到对方的不足,只能远离,永远在内心保留一份完美的想象。因此,同情(包括爱怜与悲悯)在两性关系中总要比爱维持更久的关系。 特蕾莎和萨宾娜,借用小说的比喻,一个是顺水飘来的盛着婴儿的篮子,一个是越飘越远的帆船;借用布莱克的比喻,一个是“天真之歌”,一个是“经验之歌”;借用歌德的比喻,一个是“学习时代”,一个是“漫游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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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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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 18:08:16
在睡睡醒醒的蒙沌状态下,终于看完了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本来很想写一篇书评,最终放弃,一是太多的人写过这本书的评论,不想画蛇添足;二是我看过一遍之后,确实没太看懂,能力所不能及。整本书的故事情节似乎脱离了本身的情节之外,所有的文字无不充斥着哲学思考:轻与重、灵与肉,忠诚与背叛,偶然与必然……让人思维辗转得无比疲倦却又不由自主、备受折磨地读下去。 书中的一些文字给我一些触动,摘取片段和读字的你分享: “如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秒得无限重复,我们就会象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 ——写得真好。 一个建立在轮回不存在之上的世界,所有的生命意义就在于每一秒的“不重复”,就算此情此景,心境也是不同。因此生命才有“只过一次”的乐趣。 当然,承受这些“不重复”需要莫大的勇气,我总相信:人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今天发生了什么而害怕,更多的是面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明天而产生恐惧,所以,更多人选择在一成不变的生活中“钉死在永恒”上。 只是,每一秒和下一秒没有什么不同,每一天和所有的日子也没有什么不同。 我很害怕这样可以预见的生活,就像当初在国有企业工作一样,两年的岁月浓缩下来就只剩下上班下班,上下班的路上、以及喝茶看书的片断。也就像现在这样一样,生活在朝九晚五的职场生涯,忙碌却又重复。 于是三十岁,选择突围,重新出发。 一个永不轮回的世界,所有的道德都会沉沦,百年之后,或者更久,人们连所有的善都将忘记,所有的不耻都被原谅。那么,这样的一点点生活的改变又算得了什么? 我安慰自己。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对生活意义越发迷茫的我,突然释然。 生命就意味着承受,年龄越大,需要承载的负担就越重,所有的成就感来源对生活博杀的真实感,来源于对越压越重负担的举重若轻。 能解决的问题越多,能承受的负担越重,那么自己的价值越能体现。我想起资深电视策划人王利芬女士的一句话:“我深刻的感觉到,做过事情的人和没有做过事情的人,是多么的不一样”。 一次次考验自己的承受底线,也许能一次次带来沉甸甸的惊喜和思考。我想到给我深刻影响的老板,她前几年投资炼油厂,作为福建省第一个私人的石油项目,从筹建开始便遇到无数想也想不到的困难和阻力:政策的空白、专家的反对、第一次投产的失败、以及无数政府部门的通关……我总记得在一次聊天中,她倔强的表情:“我就象唐僧取经一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就不相信取不到真经”,说这话的时候,正是经历福建五十年一遇的大台风,她不得不下令凿沉两条运油船,以免船不受控制冲到下游带来危险。 不得不肃然起敬,一个面对不能承受之重的困难依然能够说出“挑战,其乐无穷”的女人,我想当她回首往事的时候内心该有多么的骄傲? 我原来总不明白佛家讲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意思,不明白为什么将尘世比作苦海,并且无边无际。确实,小时候懵懂,还体会不到压力,年龄越大,所承载的负担越重,欲望似乎永无止境,令我们苦不堪言。但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这个目标追逐的过程,不能从中体会到“负担”所带来的生命真实和一路上的快乐,那么生活将变成“不能承受之重”的苦海,那只能在佛理中寻求心灵的超度了。 真心希望所有人,尤其自己,能在最沉重的负担来临时激发自己最强盛的生命力。感受生活“痛并快乐”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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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人认为此评论没用。
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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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7 16:29:10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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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4人认为此评论没用。
宁德市
中级评论员
经验值: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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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0 19:58:57
小说中,最让人费解的难题是,“轻”到底指的是什么?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这如何不引起人们的怀疑和费解呢?如果,你因为急于要找到问题的***而加快阅读的速度,那么,你就永远也别指望得到***。这也算是我阅读该书的一点点经验吧。据说珍珠对于人的身体有很多功效,但吞珠的一个前提是:把它研成粉末。对该书的解读,也必须如此。 在追问关于“轻”让人不能承受的问题时,我忽然想起一个故事。故事大意如此:国王让他手下的大臣们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办法居然是让大臣们把一根鸡毛扔过高墙。几乎所有的大臣们都失败了。只有一位大臣很聪明,他抓住身边的一只鸡,一把扔过高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把整只鸡都扔过高墙,何况一根鸡毛?他赢了。依靠他的智慧。 轻便,轻捷,轻柔,轻盈,轻巧,轻快等等,当然会让人感觉到愉快。但如果是轻薄,轻浮,轻狂,轻蔑,轻率,轻佻等等,又当如何?科学揭示,保持宇宙平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万有引力,于此,我们所能够感受到的最直接的经验就是地球带给我们的重力,它使我们不至于脱离开地球而进入可怕的游离状态。宇航员所面临的最大的难题就是失重。 “轻”之让人不能承受,***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这个故事帮我们揭示出“轻”的一层含义,即个体的游离,游离于它所依附的整体之外。这种游离导致归属感的缺失,让人无法承受。P61有一段关于特丽莎的心理描写:“在一个陌生的国家里生活就意味着在离地面很高的空中踩钢丝,没有他自己国土之网来支撑他:家庭,朋友,同事。还有从小就熟悉的语言可帮助他轻易地说他想说的话。”正是这种游离于母体之外的不安定感(生命像一根鸡毛那样轻飘飘),使特丽莎坚决地离开瑞士,与她深爱的托马斯不辞而别,回到她正处于灾难中的祖国。在布拉格,只有在某种心理需要时,她才依靠托马斯。而在瑞士,由于失根,她事事都得依靠托马斯,那她就不得不一辈子重复深夜里的恶梦。 或许,我刚才的论述仅仅是打了一个擦边球,它绝不是昆德拉要与我们讨论的“轻”的重要含义。它只是我解读该小说时所收获的一个副产品。让我们回到小说的开头。 “好可怕哟。”渡边淳一以这样一句话作为《失乐园》的开头,以吸引读者介入小说的核心部分。而昆德拉呢?“尼采常常与哲学家们纠缠一个神秘的‘永劫回归’观。”他一上来就要与读者探讨让人头痛的哲学问题。存心要给人一个下马威吗?不怕把他的读者们吓跑吗?没有比这更好的开头吗?没有。这样的开头必是经过昆德拉深思熟虑的。读者们要跑那是没有领会昆德拉的匠心。昆德拉苦心孤诣地要一下子就把读者引入到小说的核心部分,即引入到“轻与重”的讨论当中。在这里,他要为我们撬开一个解读该小说的缝隙,透过一丝微光,让我们看到昆德拉受难的灵魂。 昆德拉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希特勒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P1)这里,给我们揭示出 “轻”的第一层含义:就是个体生命的被轻视,个体意志的被忽略不计。诚如木心先生所说,政治教条的首功是:强定善恶,立即使两者绝对化,抹掉中间层次。在极权主义政治的旗帜下,厉虐性无处不在。个体的生命和个体的意志,都没有存在的理由与空间。“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怕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对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的生命,如此漠视,这样的“轻(视)”谁能承受? 所以,小说体现的不止于昆德拉对祖国命运的担忧,更是对人类历史上饱尝磨难的个人的同情。对,在小说的第一章,反复萦绕于托马斯脑际的就是这个词:同情。他不断地想象特丽莎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就是一种发自于内心的最深切的同情。“同情”这个词,让有些读者误以为,托马斯对特丽莎的情感不是爱情,而是对可怜人的一种恩赐。仔细读一读P15-16关于同情一词的解释,就会明白,同情是“一种最强烈的感情想象力和心灵感应力,在感情的等级上,它至高无上”。 轻的又一个含义是“遗忘”。 请注意昆德拉在谈到法国大革命时说的这句话:“正因为他们涉及的那些事不复回归,于是革命那血的年代只不过变成了文字、理论和研讨而已,变得比鸿毛还轻,吓不了谁。”(P1)这是作者在小说的开头第一次直接提到“轻”这个字眼儿。随后,谈到“对希特勒的仇恨终于淡薄消解,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都可笑地被允许了。”(P2)这部分文字,提示我们“轻”的又一个含义是“遗忘”。有一句话,“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具有着“遗忘(背叛)”意味的“轻”,当然让生命无法承受。“人们只能凭借回想的依稀微光来辨识一切,包括断头台。”“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着托马斯,似乎只有凭借回想的折光,我才能看清他这个人。”昆德拉不仅自己回想,而且,还要带着他的读者们一起回想,让人们记住,记住历史,记住历史上的人们曾经怎样孜孜吃吃(矻矻)苟且营生地活过。 托马斯在面临“轻与重”的选择时茫然无措,“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既不能把它同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其完美之后再来度过。”昆德拉让人们和他一起回想并记住托马斯,其目的在于,让后来的人们在面临“轻与重”、“灵与肉”的选择时,不再像托马斯那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以至他经历过的一个个美妙的瞬间由此而丧失全部意义——历史的重要性之一就在于向人们提供经验。 “只发生一次的事,就是压根儿没有发生过的事(因为遗忘) 。捷克人的历史不会重演了,欧洲的历史也不会重演了。捷克人和欧洲的历史的两张草图,来自命中注定无法有经验的人类的笔下。历史和个人的生命一样,轻得不能承受,轻若鸿毛,轻如尘埃,卷入太空,它是明天不复。 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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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高级评论员
经验值: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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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 受益匪浅
阅读场所:
2008-12-25 11:02:18
我比较喜欢将书名翻译成“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是一篇哲理小说,小说中有个“我”的作者在里面思考,而当我们看过此书后,也会问个问题,什么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轻是指什么? 富有哲理的小说,每个人从不同角度思考都会得到自己的***,而我,希望通过一把“自由”的钥匙来解读一下。 萨特用他的存在主义给我们指出,人生来就是要受自由之苦的。人可以逃避一切,但不能逃避自由。自由是人的责任,人不得不承担这个责任。而承担它的体现就是为自己作选择。即使一个人什么选择也不做,他也是选择了不选择。而选择就意味着必须对自己的选择承担全部责任 在这里,我们将“轻”理解成是自由,那“重”就是责任。我们来看看,轻与重,灵与肉之间,这四个主要人物是做了怎样的选择―― 托马斯:一个花花公子。在和妻子生活了十年后,有儿子,选择了离婚。终于给了自己自由之身,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和各种女人自由来往,给自己的灵与肉以自由的空间。直到特蕾莎的到来。在他看来,特蕾莎就是那个从河里漂来的婴儿,她拖了一个重重的行李箱就来到了他的身边,让他感觉到了对她的责任,于是他就开始在两个极端穿行,在轻与重、灵与肉之间生活着。最终,他选择了和特蕾莎一起生活,选择了一个乡里,选择了重,选择了灵,他的碑文是: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这是他儿子给他刻上的,虽然在一起的时间不多,沟通的不多,但他的儿子是理解他的。 特蕾莎:一个漂亮的女人。她本来是一个乖女儿,但她有个不同寻常的母亲。她母亲年轻时很漂亮,有九个(类)求婚者向她求婚,但因为有了孩子而匆匆结婚,做了错误的决定,也就有了后面不如意的生活。她母亲将此不如意的因归结为是她。她从小在家照顾弟妹,尽管学习一直不错,尽管喜欢读书,但是却不得早早地工作。终于有一天,6个偶然让她碰上了他,他拿着一本书吸引了她,到第二次的时候她选择离开了那个家,义无反顾地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来和托马斯一起生活。尽管她知道托马斯的事,但她却无法改变他的生活方式,而且最终受他影响,是他将她推向一个工程师。在生命的最后,她终于和托马斯生活在乡下,她觉得是她将托马斯拖向了最低处,但他不这样认为,在乡下,特蕾莎和托马斯一起死于一场车祸。相爱的人至死也在一起。 萨比娜:一个漂亮的女画家。基本上是特蕾莎的对立面。她是自由的,她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不需要他们承诺什么,也不干涉他们的生活方式。但她也同样面临选择,面对爱她的弗兰茨,她并不爱他,她觉得他很幼稚,尽管他很强壮。她其实是爱托马斯的,但她选择了轻,选择了自我的自由,别人的自由,最后,自己一个人孤独而死。 弗兰茨:一个迷茫的人。他选择的第一个女人是她的妻子,但他将自己母亲的身影透射到她身上,直到多年以后他发现妻子变了,已经完全没有母亲的身影,于是选择离开了她。他选择了一个自由的女人做情人(萨比娜),但她有一天离开了他,到最后他也没有找到。后来,他选择了一个年轻的女学生在一起,但最后,却死在妻子身边。他的碑文是: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文中的四个主要人物,作者通过他们不同的视角来阐述故事的发展,并在轻与重,灵与肉之间进行着他们的选择。 生活也是一样,我们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是自由的,但我们必须明确到,我们生来就注定是受自由之苦的,如此想想,坦然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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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
高级评论员
经验值:2600
个人评分:
心情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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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上 书桌旁
2009-03-28 10:07:38
托马斯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在苏联占领捷克期间,他因偶然写了一篇文章,命运连遭挫折。他生性自由,不愿被现成的、理所当然的“规矩”所约束,比如,他会不顾儿子的期待而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字等。他喜欢在各种女性之间“游荡”,一生有许多女性穿梭其间。但有两位女性占据着他生命的重要位置:特蕾莎和萨宾娜。 萨宾娜是一位艺术家,有着独立的人格,她与托马斯相似,也喜欢独来独往,不愿受束缚,甚至在一些生活细节上都很相像:***后喜欢独自睡觉,否则会辗转难眠。小说描写萨宾娜的典型情节是,她总在***前戴着一顶男式礼帽,这是她祖父留下的帽子。这是一个意象,她在暗示着(向托马斯,也向读者),在你众多女性朋友中我是特殊的一个。“祖父的帽子”,寓意着她有自己的来历和传承,与任何人不同。 而特蕾莎是柔弱的,她像藤蔓一样攀附在托马斯身上。她只身从小镇来到布拉格寻找托马斯前,已在街头露宿了一夜,当她第二天又冷又饿地敲响托马斯的家门后几乎晕倒在托马斯的怀中,发着高烧,喃喃呓语,托马斯不假思索地就“收留”了她,这种极轻易地违背自己习惯的行为,令他自己也感到诧异。从此,他们的命运不再分开。即便在苏黎世,特蕾莎出于嫉妒(因为萨宾娜也在那里)只身返回布拉格时,托马斯也不顾政治环境的险恶追踪而至。为什么?他是一位不愿被女性羁绊的人,即便面对他爱着的萨宾娜也从没有如此过。 我们知道,托马斯是一位医生,救援是他的责任,当特蕾莎晕厥在他怀中时,他不能将她推之门外,这是职业训练的结果。他承担下这一责任后心里也明白,从此将永远收留她。为了自我宽慰,他把这种收留行为看成是命运。他说,他与特蕾莎走到一起是连续“六次偶然的结果”。试想一下,六次偶然,哪会有偶然,完全是一种必然。无怪乎,每当命运的紧要关头,托马斯总会想起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中的乐句:“非如此不可”。这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毫无疑问,同情在其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在小说中,昆德拉专门讨论过“同情”,称它“能够与他人共甘苦,同时与他人分享其他任何感情:快乐、忧愁、幸福、痛苦”。 然而,他对萨宾娜的感情成分中却没有同情。他们彼此独立,又彼此吸引与相爱,但他们最终会彼此远离,这是因为(请注意,我要说出一个残酷的事实):爱,就会挑剔,就会苛求,爱是脆弱的,不愿看到对方的不足,只能远离,永远在内心保留一份完美的想象。因此,同情(包括爱怜与悲悯)在两性关系中总要比爱维持更久的关系。 特蕾莎和萨宾娜,借用小说的比喻,一个是顺水飘来的盛着婴儿的篮子,一个是越飘越远的帆船;借用布莱克的比喻,一个是“天真之歌”,一个是“经验之歌”;借用歌德的比喻,一个是“学习时代”,一个是“漫游时代”。
2009-03-28 09:51:20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的才华得到集中体现的一部作品。昆德拉从一两个关键词以及基本情境出发构成了小说的人物情节。他以一个哲人的睿智将人类的生存情景提升到形而上的高度加以考虑、审查和描述;由此成功地把握了政治与性爱两个敏感领域,并初步形成了“幽默”与“复调”的小说风格。? 昆德拉更关注人物的基本境遇——“哲学是在没有人物、没有境遇的条件下进行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开始就将托马斯的问题摆在那里:在没有永劫回归的世界里,生命存在之轻。小说首先提出问题为托马斯设定规定情境,即轻与重的存在编码;于是哲学思考本身有了小说性,问题本身则是小说家在作品中显现的哲学思考。 昆德拉问题研究的重要特征是拒绝得出结论,他认为是塞万提斯让人知道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一大堆相对的问题。昆德拉在书中提出轻、重、灵、肉、记忆、虚弱、晕眩、牧歌、天堂等一系列的生存暗码,并与人物一一对应,支撑起各自的生存状态,展现了心灵与肉体的两重性。而每个关键词都是人物不同可能性的侧面。可能性是与一次性抗争的最积极的方式,因而此书可视为对自以为是的“绝对”的瓦解。而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
2008-11-29 23:16:06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米兰·昆德拉于中国,是个并不陌生的陌生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为了告别的聚会》这些让多数国内读者如雷贯耳、又有一些似懂非懂的语言就出自于这位捷克著名作家之笔。但是,直至上海译文出版社获得昆德拉13部作品的独家授权前,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都是经删改或译自英译本的“非法出版物”,读者始终难以一窥其真貌。 这本书不仅是米兰·昆德拉作品在中国第一次正式出版,而且改编剧本《雅克和他的主人》之前更从未被译成中文。米兰·昆德拉对作品的翻译一向慎重,他严格要求翻译其作品的人要以他直接撰写的或亲手校订的法文本为准。这位由旅居而定居而入籍法国的捷克作家早已经视法语为他的第二母语。上海译文版的“昆德拉”全部从法文重新翻译,都源自法国著名的伽里玛出版社。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的才华得到集中体现的一部作品。昆德拉从一两个关键词以及基本情境出发构成了小说的人物情节。他以一个哲人的睿智将人类的生存情景提升到形而上的高度加以考虑、审查和描述;由此成功地把握了政治与性爱两个敏感领域,并初步形成了“幽默”与“复调”的小说风格。? 昆德拉更关注人物的基本境遇——“哲学是在没有人物、没有境遇的条件下进行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开始就将托马斯的问题摆在那里:在没有永劫回归的世界里,生命存在之轻。小说首先提出问题为托马斯设定规定情境,即轻与重的存在编码;于是哲学思考本身有了小说性,问题本身则是小说家在作品中显现的哲学思考。 昆德拉问题研究的重要特征是拒绝得出结论,他认为是塞万提斯让人知道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一大堆相对的问题。昆德拉在书中提出轻、重、灵、肉、记忆、虚弱、晕眩、牧歌、天堂等一系列的生存暗码,并与人物一一对应,支撑起各自的生存状态,展现了心灵与肉体的两重性。而每个关键词都是人物不同可能性的侧面。可能性是与一次性抗争的最积极的方式,因而此书可视为对自以为是的“绝对”的瓦解。而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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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4 01:36:08
正在读这本书,之前读过昆德拉谈小说艺术,算是一点准备吧.该书的评价很高,是一部好书,但我觉得与中国的小说传统,小说观念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当代发表的小说,也读过一些,基本不是这一路,可见我们的创作和我们的读者还没有正视更没有接受昆德拉的观点与方式.当然,别人的东西不见得非要接受,不过,从我们现在的小说现状看,我们的小说是成问题的,不开辟一些新路不行. 此书的形式颇宏大,实际却是放大了微观世界来探索人,就是他说的探索未知的存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人,好人还是坏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相同的,互相区别的就是那百分之一,他就是为这百分之一写作.这一点对我们应该有所启发.我们的小说也有通过断面和微观来反映生活的.和他一对比,我觉得还是浅陋了,这和我们总也摆脱不了意识形态,受制于意识形态有关. 读此书,甚至有一点我们的小说不是小说的感觉.但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除了相通,也必然有不会改变的差别,这是不能否认的,我们不必灰心,通过阅读昆德拉,至少能帮我们开点眼界,扩大思路,套一句陈词滥调,小说原来可以这样写. 不知是巧合还是冥冥中有定数,同时买了时间简史,一读,竟觉得两书有异曲同工之妙.两位都是大家,一个从小处入手,用谁都能懂的方法谈时空,一个从微观的人生细部看存在的世界------昆德拉从前人的基础上发挥了人的定义,人和世界一起存在着,人并不独立于世界,人就是世界构成的一部分,而人最缺少认识,最不能认识的就是人自己. 在我的印象中,昆德拉被介绍到中国,时间并不长,也就是十多二十年吧,可见,我们与世界在文化上也是很封闭,很隔绝的,大多数人这么晚才接触到这些东西,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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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1 00:18:33
在闲来无事的时候捧一本书,只是一看开头就必须继续把它看完,无论是精读或是囫囵吞枣,貌似患了阅读强迫症。 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时候,没有为什么看,就是因为想看就拿起来看了,但我很后悔这本书是我随意拣起来就看的。 在我一步步走向成熟的时候,我希望能看到一些更让我成熟的东西,只是当遇到太有哲理让我无比感悟的书,我又感沉重得透不过气来,对我来说,这是种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重。 本来还是无比悠闲的拣起书,一瞬间醒悟过来,已经被生命的短促、精神折磨、战争、疾病…所包围。 我脚下无比稳固的大地,我的大地顷刻间倒塌,突然间我葬生于大海,我窒息,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突然间增长的洞察力仍旧无法让你去思考那些轻与重,灵与肉,牧歌,媚俗以及永世轮回。 只能再一次失重,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是的。对上帝来说,人如此缺乏理解力。 昨天你还为了什么事情而沾沾自喜,今天那东西看来怎么都不值得一提。 捧一本生活中的圣经,如果你挖掘,一些东西汩汩地涌出。 你思考或不思考,当作是本性,当作是机缘巧合,还是其它。 我开始寻找,疯狂的寻找,寻找什么?我想,也许是一种信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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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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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1 15:29:32
拿到书的时候还诧异了一下 因为比想象中要厚 很有物超所值的感觉 也买过几次书了 但是还是从来没碰到过说什么书有点旧或是封面破了的问题 觉得很高兴 #183 #183 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啊 哈哈虽然还没开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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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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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 书桌旁
2008-10-22 22:45:30
因为喜欢茱莉亚 比诺什,看过这本书的电影版:《布拉格之恋》。 电影已看过多年,只记得托马斯深邃的眼睛和特蕾莎脆弱倔强的眼神,对托马斯来说,特蕾莎是一种宿命,不管自己过怎样的生活,都无法忘记她;对特蕾莎来说,托马斯是一种必然,就算再多次的心伤,也仍然选择原谅。 爱情带来的并不只是幸福,有时候也是一种负担,托马斯无法摆脱与特蕾莎相爱,却也无法控制自己从其他女人身上寻求温暖,特蕾莎无法摆脱与托马斯相爱,却也无法停止每个寂静黑暗的夜晚折磨自己的连连恶梦。 只是,他们无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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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09:58:52
这本书已经有更多的评论了,我不想多说什么。只是想接受这个现实上帝与屎同在。看完之后我不想说什么,只想细细的再品味第二遍。生命的重我们可以承受,正式那轻让我们无法承受。每个人的人生只有一次,所以人生没有对错,也没有对比,只是一张一直再画的草图,我们永远无法在话一张正稿,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愿我们的人生最后都能看到沙列宁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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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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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2 13:22:30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da chwerste Gewicht)的缘故吧。 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的灿烂轻盈之中得以展现。 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是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这是一本哲理性的小说,因情节而产生故事,因故事而产生人物,因人物而引发思考。它是具有探索性、揭示性和启发性的。每每读到某些颇有韵味的句子,会让人不禁产生一种绝对认同,不管这种认同是否理性,还是盲目的。这样的小说没有一般故事那样感人,那样悲壮,但它还是会具备这样的条件,字里行间散发出一种动人的芬芳,文章背后又隐藏着何等惊世骇俗。“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可能我们无法看清这些文字说蕴含的真理,但我们不会错失任何一个瞬间,一次灵光闪现的机会。我们可能会产生误解,但也许真的是因为当一切明白以后,我们变得难以承受。 媚俗(kitsch,德语词),“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一出现这个词,我们好像困惑了,因为我们太多的行为举止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在媚俗被当作谎言的情况下,媚俗必定处于非媚俗的境地。媚俗一旦失去其专横的权力,它就像人类的任何一个弱点一样令人心动。因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媚俗。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如果无论做什么事,说什么话,都离不开这个词,我们会不会自然地生发沮丧感,觉得这样的生活太乏味,人生太狭隘。由此走向媚俗的对立面——反常。“没有比同情心更严重的了。”恻隐之心在许多人看来,是作为一个君子的必备,我们总是夸大自己的苦难,觉得亲身体验的痛苦能够上天入地,在昆德拉的反常里,自身的痛苦不及同别人一起感受的痛苦沉重。“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越深重。”“人在美感的引导下,把偶然的事件变成一个主题,然后记录在生命的乐章中。”我们总是质疑太多的偶然巧合,以至于一事件的可行性。相反我们更应关注由这些偶然巧合所显现出的生命之美。当我们国家的领土被侵占,当我们在国际社会上受到不公正待遇,我们总是站出来反抗,激烈的言辞,示威的游行,可我们又是否想过,那样的张牙舞爪、齐声呐喊体现的是另类更为本质、更为普遍的恶。没有人承认自己是一个说谎者,相比之下我们更愿意相信自己活在真实里。可是,“一旦有旁人见证我们的行为,不管我们乐意不乐意,都得适应旁观我们的目光,我们所做的一切便无一是真了。有公众在场,考虑公众,就是活在谎言中。”弗兰茨的善良、正直、英雄,让萨比娜心里愈清楚,愈想去践踏他的聪明、善良,践踏他那脆弱的强健。我们评价一个人的善心、道德,评判标准总是看他为人处世是否周到,其实很多时候这里面存在利害关系,更能体现的是圆滑。真正的测试是看他与那些受其支配的东西如动物之间的关系如何。而人类夫妻的创造,本来就是让男女之爱从根本上就不及人与动物之间可能产生的爱,这种爱无私无所求。肉体的船员和灵魂的甲板,当特雷莎和托马斯死在车下,弗兰茨被莫名的重压死,萨比娜想死于轻之征兆,肉体和灵魂孰轻孰重?灵魂是飘逸的,肉体是笨拙的,但重负恰恰是灵魂,肉体轻于鸿毛。 综上所述,一副两难摆在面前,是媚俗,抑或反常,还是两者兼容。这其中又包含这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最后一个乐章的两个动机——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Der chwer gefa te Entschlu )。“E mu ein(非如此不可)!”I front of you resented o many choices, ut i fact there i o choice. We have to accept every time. Simple a earance, complicated character, thi i huma eing. I don’t know whether that complicatio i good or ot. 不能承受,有时面临的是一种两难境地,不论怎么做,以何种方式,都会出现障碍,问题没有最终***。举一例,“一六一八年,波希米亚贵族鼓起勇气,决定捍卫自己的宗教自由。出于对坐在维也纳御座上的皇帝的激愤,他们把皇帝的两个代表阁下从赫拉得兹城堡的窗户扔了出去。三十年战争由此而开始,它几乎令整个捷克民族毁灭。较之勇气,捷克人是否需要更多的谨慎?***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 三百二十年过去了,到一九三八年,即慕尼黑会议之后,整个世界决定将捷克人的国家牺牲给希特勒。他们是否该奋起反抗,和数量是他们八倍的敌人孤身奋战?与一六一八年的所作所为相反,较之勇气,他们表现出更多的谨慎。他们的投降标志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开始,结果是彻底丧失了作为一个民族的自由,几十年甚至几百年。较之谨慎,他们是否更需要勇气?到底该怎么做?”“Einmal ist keinmal. 一次不算数。”“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这样的未知像空气一般不可捉摸,轻若一个大气压,不能承受的是由轻到重,当出现可能的结果。 由重到轻,当我们回过身来重新审视,如同萨比娜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我们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它是一种虚空,做了那么多对于行为的意义全然不知,想了那么多对于追求的终极朦胧未懂。另一个星球,另一个世界,另一番天地,真的非如此不可?别样亦可(E ko te auch ander ein)。推开那“e mu ein!”看看在“e mu ein!”之外到底还有什么,即看一看当一个人抛弃了所有他一直以为是使命的东西时,生命中还能剩下些什么。追求反常的轮回,每一段都存有幸福的痕迹,只要不是原点。 当我们体验过失重状态,开始习惯于太空环境,生命之轻亦非不可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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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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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5 20:24:14
曾幻想会有一种力量抹去一段不欲回首的记忆。&am hy 也曾想过,生命如果可以轮回,那令我不快或有些失落的记忆会扭转现实本身,让我现在不再有什么遗憾或是别的念想。总是在顺利的完成一件事时,会忍不住责怪自己为何对此事还有一定的疏忽?又为何没能始终如一种状态的完成这件事?另一种情形。如果当下很浮躁,致使一件事被延搁或没有做成,轻易的放弃会让我有一种卸下重担般的轻松,然而这种轻松转而会让自己“心有余悸”,在未来的某一刻会像现在这样“幻想”,幻想重新来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am hy 是否真的应该放弃什么,让自己得以清静?不过知道自己总是多虑的,现在的我抱憾着过去没有去做什么已经让我预料到明天的我,后天的我,也一样会如此。或者是埋怨自己未能达到一种状态,或者是抱怨自己为何没能坚持完成一件已经放弃了的事。可能是因为现在的境遇不够完美,才幻想着另一种选择,但谁又能给我保证另一种选择会让人满意呢?又可能是现在我做的所认为有意义的事,恰恰是一种对过去的补救,这种补救过后,如果我觉得真的有意义,那么会让我更加忧伤,忧伤自己当初是由于什么原因才会让自己放弃一件自己可能毫不理解的事情。是浮躁?浮躁只不过是懦弱和懒惰的表现而已。&am hy 不想以一种“怪异”的方式陈述什么,或许世界原本没有那么复杂,不想等到另一种真相告白于天下的时候,看到的是自己大费周折的徒劳。因为可能一切都不高深,可能一切只具有表面的意义。一切生活都是现实的,现实的不允许谁有其他的解释。那么那循于思考的假设,那对生活另类的解释,那隐于其后的“现实”又是否具有意义呢?我是否不应当剖析,是否应该把重只当作重,把轻只看做轻呢?&am hy 伊甸园的亚当和卡列宁的相像,让我们洞悉了另一个真相,那一直被我们奉若神明的恰巧是我们所轻视的,甚至是我们所鄙夷的。这就预告着,如果你鄙夷一切“尘滓”,去找寻那牧歌式的天堂,就会成为昆德拉所讲的媚俗者,这些媚俗者扬明煽动一种虚无,就像《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所说:“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是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天堂的唯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他们大无畏的捍卫这条道路,并因此而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但若干年以后,事情变的无比清晰明了,原来天堂并不存在,而那些积极分子成了杀人凶手。”那些政治媚俗者永远不会明白他所追求的伊甸园就是他所构建的社会秩序之前的社会,是一种最原始的,令大家所轻视的一种形态。追求天堂者恰恰又是破坏天堂者本身。&am hy 这样的媚俗者是否等同于“俄狄浦斯”呢?如果所有人都被一种不是信仰的信仰所蛊惑,那么他们无罪吗?他们是无辜的吗?如果这样,那么被这种追寻乌托邦社会所破坏的个体生命又将怎样申明自己是更加无辜的呢?“俄狄浦斯”最后的命运或许真的是命运……&am hy 这就让我更加思虑,我现在的“背叛什么”是否具有意义,如果经过无数次的“背叛”,我们就会放弃所有“天赋”的使命,那么我们作为活生生的生命还具有怎样的一番意义呢?&am hy 对生命的终极认同应该变为对生命存在的终极认同,生命存在本身且人的秉性存在就预示着要依照人的秉性去探寻一些问题。如果抛却了个体生命、凌驾社会团体去审视或者验证“所认为的天堂”是否存在,那将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只能构成另一类破坏。&am hy 所以,对于生活也就简单些,所谓的天堂并不存在,那另人向往的完美也定然不存在。在思维的清晰下能够补救些便补救些,这样的积极永远胜过那无谓的幻想“我当初为何?我当初何以?”,而应该知道,我现今如何?我应该肩负人之为人的使命,去承受生命赋予我的重量。&am hy 因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那么就让生命简单些,让自己追寻自己内在的潜质,也就无欲摆脱任何重量。因为只有这重量才让我得以存在。&am hy 让我勇敢的像一个人一样走下去。&am hy 让我以自己这卑微的生命去诠释生命存在的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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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
高级评论员
经验值:1800
2009-09-24 20:53:17
生命的沉重与轻盈在生活中显现 难得有这样的好作品,我和一位朋友相约一起看完此出,她对托马斯的疑问,也是很多的人的疑问,为什么他不能对他爱的人忠心而依呢?我谈谈我的感受:托马斯周旋在很多的女人中间,有很多的性友谊并存, 他不喜欢对爱的占有,喜欢对爱的分享,同时他又不喜欢短暂的欢娱,喜欢天长地久的相守;他会为得到一个人真心的爱而幸福万分,同时,他又会因为她的爱而疲惫难安,因为,这样的爱以占有为最终目的,这是他开始感觉厌恶和无力. 情与性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人们往往在自身自信心不足,感到卑微无力的时候,需要得到他人的证实,婚姻\爱情和性的一致性和专一性是最可靠也是最安全的保证,只有身在其中才是幸福的.说到根子上,是因为人们很难将自己的生命与生活加以区分,大部分的人将生命看的太轻,将生活看的太重,这样的比较现实,少数的人将生命看的太重,将生活看的太轻,这样的比较理想主义,这不书写的好的地方,就是从不同人物的内......
2009-09-24 20:49:11
衡量一个人的年轻与否,不是看生理年龄,是看一个人的心理年龄。衡量一个事物、一段生活、一份生活、一个生命的轻与重,看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 我闲暇时间,会去大学里散步,看到那些20左右的人,充满了生命活力,感觉自己确实是老了,但仔细一想,并非如此,他们确是一种年轻,因为,他们多数的生命不曾沉重过。 反之,年过40,几曾不惑的众人中,谁又能摆脱岁月的沉重,使生活轻盈起来呢,他们不是生活在过去的回忆与遗憾中,就是生活在未来的忧虑与迷茫中,无论年龄如何,也是一种衰老。 重视与轻视,只是一种生活方式,根本取决于这个人生命的质量。生命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这对谁都是一样,只要拥有一颗开放的心灵,对世界的万千存在持一种开放和包容,善于、勇于尝试新鲜事物,融入生活,体会当下,就能将生命看重,将生活写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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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C) 当当网 2004-2011, All Rights Reserved您当前的位置: > 十六刺系列----传世青轩[上部 上]
时间:2008-11-15 01:52:48 来源:录入 作者:传世青轩
说是破案,小生的推理能力太差,写得实在是不好。 其实之所以会写这样的一个系列,是因为小生要送生日文之类的贺文,懒得每次都要想,就开了这么一个短篇系列。这个系列中每一篇都有很少的联系,单独看并不影响内容。 十六次刺杀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怎样的真相? 至于每篇内容嘛......内详! 小生只能说,这是目前小生所有文中最耗费脑细胞的文...... 内容标签:惊悚悬疑 主角:展昭,白玉堂 十六刺系列--美人刺 --送月亮天使的生日礼 流水淙淙,琴音渺渺。 少女的手指轻轻的划过琴弦,一下,又一下,弹出的琴音足以羞煞教坊的第一琴师。 少女的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纹,如同轻烟,朦胧又飘渺。 少女不是绝美的,却另有一种清秀的,我见犹怜的气质,这种气质足以激起天下所有男人的保护欲。 然而此时,少女的眉头却又是紧锁着,像是正在被什么困惑着一般。 铮的一声,琴弦忽断,少女执起断弦,怔怔然看了半晌。 为什么是我? 她状似自言自语的说着,目光不由自主的望向了一旁桌上的的那只小小的青花瓷瓶。 拳忽然收紧,断弦刺破了手指而不自知...... □□□&curre □自&curre 由&curre 自&curre 在□&curre □□□ 开封府里今天所有的事都一如既往,包大人忙着阅览各种卷宗,公孙先生在一旁协助,展昭则带着四大门柱外出巡街,虽然一路上少不了被大街小巷中的姑娘们围观指点,塞个礼品手绢什么的,总体而言还算平静。 但是,四大门柱都发现,今天的展大人有点心不在焉,行路也比平日里稍稍匆忙了些。他们倒是知道是何原因,也就配合着走得快了些,让平日耗时的的巡街前了半个时辰结束。 回到开封府,展昭也不再耽搁,先去了包拯那里交接完今天的工作,便告了个辞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展昭之所以如此匆忙,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昨天夜里,他的卧室中钻入了一只硕大的白老鼠。 一只叫做白玉堂的老鼠! 他实在是有些担心,将白玉堂一个人留在开封府,以那人的性子,会不会将一切都弄得一团乱。 哪知当他回到卧室后,却发现已不见了白玉堂的影子。当下他还道那人已经回去了,虽然不知原因,想必是还有事要处理吧。 老鼠不在,原本吊着的心自然就安了下来。只是,展昭心中还是有些疑问--那只老鼠既然有事,为什么还要跑到开封府溜达一圈?莫不是真的闲得发慌,没事干了不成? 想到这里,又忍不住摇头失笑,那只老鼠来这里做什么与他何干?他不在,自己反正乐得清闲,只希望他不要闯出什么祸事来就好。 晚上,因为劳累了一天,展昭早早的便入了眠。他睡得正香,却听得窗外有声音,他本就浅眠,一下子就被这声音惊醒了。他不动声色的侧耳细听,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毫不加掩饰的轻笑声传入了耳中: 呵呵,好机警的猫儿!别担心,是你白爷爷来了! 这声音展昭一听就知道了来的是哪个:这只硕鼠!就会扰人清梦!却也是熟悉了这人的率性洒脱,知道他既然来了,自己这觉多半是睡不好了,也就不再恋床,起身披了外衣,径自走到窗前,推开窗,果见那人笑吟吟的站在那里对着他微笑: 醒了,懒猫? 不是那闲着没事总来找他麻烦的白玉堂又是哪个?! 展昭无奈的一叹,抬起头对那人云淡风清的一笑: 白兄好兴致啊!深夜里不睡觉,倒是喜欢跑到别人的窗外看星星。 臭猫怎知你白爷爷是来看星星的?! 白玉堂倒是嘻嘻一笑,抬了抬手,手中赫然提了两壶酒:要看星星也得有个伴啊!怎么样?猫儿,出来陪白爷喝杯酒如何? 白兄出言相邀,展某怎敢说个不字? 知道今天别想再睡了,展昭也就不再多言,推开门,走到了院中,就见刚刚还在院中站着的那抹白已熟门熟路的窜上了屋顶,见他出来,便笑着举起了手中的酒壶向他一示意。月光照在那人洁白的衣服上,竟显得分外飘然出尘。 展昭见了,足上微一用力,轻飘飘的纵身上了屋顶。像平时一样在那人旁边坐了,顺手接过那人递来的一只青色酒杯,任由那人替自己满上。 来来!尝尝这酒如何! 酒壶的盖子刚一打开,立刻就沁出了一阵清冽的酒香。展昭不用品尝也知道那必然是好酒,事实上,这只白老鼠每次找来的酒都是少有的好酒。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白兄的酒,哪次不是好酒?!展昭一笑,恭维了他一句,说得倒也是实话,若不是好酒,根本入不了他白玉堂的眼,更别说是拿出来请客了。 低头轻轻尝了一下,感觉着清冽的酒液划过口腔的触感,展昭不由得露出了品味的神情,唇角也随之划开了一抹好看的弧度。 白玉堂看着这样的展昭,忽然眯了眯那双上挑的桃花眼:猫儿,你就这么喝下去,不怕五爷我下毒吗? 白兄说笑了!展昭侧头看了他一眼,白兄若想暗算展某,有的是办法,以你的性子,自是不屑于用下毒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对于白玉堂,展昭从来都是放心的虽然自从认识了他后,这人便有事没事的总来找他的麻烦,似乎和他半点也不对盘。但是每到关键时刻,白玉堂总能放下一切和他并肩作战,从不曾拖他的后腿。很多时候,最理解自己的,也是这个总是站在在自己附近的人。 这就是所谓的知己好友吧! 展昭常常这样想,事实上,从渐渐熟悉了这个人后,对白玉堂,他再也没有怀疑过。 你倒是了解我!白玉堂潇洒的大笑,,顺手又将展昭的酒杯添满,然后替自己也满上,不过,别说些没有的词儿,现在你尝过酒了,给我说个实在些的评语。 实在些的评语?展昭看着白玉堂认真的表情,想了想,又喝了一口酒,道,清冽纯美,不辛不辣,很合五爷你的品位啊! 算你这只猫有眼光! 白玉堂笑眯了一双桃花眼,举起酒壶有给展昭添上了一杯。 和展昭一起喝酒是一种享受,白玉堂很喜欢这种感觉,清清浅浅的,这是真正的君子之交,他喜欢那种如水的淡然。他们在一起可以谈天说地,可以比武论剑,兴起时便较量一番,这些都是在其他人那里所找不到的。 当然,惹得这只猫儿发怒,有的时候也是很有意思的事...... 所以,白玉堂成了展昭屋顶上的常客。 酒过三巡,白玉堂侧目打量着展昭,见他在月下半眯着眼,一手持着酒杯放在唇边,另一只手随意的搭在膝上,看起来竟是少有的随性而轻松,不由得有些发怔,低声吟道: 芙蓉如面柳如眉,风月无边月色浅,昭然情景如画意,美人如玉剑如虹。 展昭听到白玉堂所吟之诗,而且还是对着自己所念,转念一想便知道他所指为何,不由得大窘,反击道: 要说美人,白兄怕是更加配的这首诗吧!美人如玉剑如虹,这个玉'字,不正是指的白兄吗? 白玉堂闻言,不禁一挑眉:好你个猫儿!倒是调侃起五爷来了!说着,他又眯起眼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展昭,一直将展昭盯的全身都不自在起来,才道,美人如玉?不知现在是哪个被人称作温润如玉'的。我说猫儿,你想夸自己就直说,五爷知道,你虽然比五爷差上那么一点点,但也算是个少见的美人,这诗用来形容你倒也不亏! ......展昭白了一眼笑得得意洋洋的某只老鼠,在这口头上,他似乎从来没占过便宜,堂堂南侠自然不会傻到闲着没事总拿着鸡蛋去碰石头,干脆从白玉堂的手中拿过酒壶,替自己倒满,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说到美人,我今天还真遇上了一个!白玉堂想到了白天的遭遇,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又是白兄的哪位红颜知己?展昭斜睨了他一眼,心想这白玉堂果然是***,走到哪里都有那么多红颜知己。 这回你还真猜错了!白玉堂喝了一口酒,回想起白天与见那个女子时的情景,道,我与那位姑娘今天才是第一次见到,说实话,她和我以前遇上的许多女子都不太一样。 哦。 展昭对这类事情从来都不感兴趣,只是见了白玉堂此时的神情,也不禁好奇,会是个什么样的女子让她记得这么清楚。 我和她相遇,说起来也是巧了......白玉堂见展昭似是有了兴趣,也就开始侃侃而谈,将自己与那女子相遇的过程都讲给这展昭听了。 不知不觉,夜渐渐淡去,一直在说话的两人却是浑然不觉...... ...... 两天后,京城发生了一件大案,一个二品大员竟被发现死在了自己的家中,死因是中毒。他死的时候,在他的身边还有一个人,是一个被他收做干女儿的女子。 而后,报案人一口咬定,毒杀那位二品大员的,就是当时再长的那个杜家***。 案子发生在京城,查清案子的任务自然理所当然的落在了开封府的头上。包拯当即便让王朝马汉前去了解案情,顺便带回证人和这件案子的嫌疑人。 白玉堂这两天到是一直没走,一如既往的住在猫窝里,此时见有了案子,也就跟着展昭跑到包拯那里凑热闹。包拯也不避讳他,当着他的面与展昭和公孙策讨论起案情来。 报案的是杜府--也就是被害大员的家--的主母刘氏,据她所说,当时是有下人听到了从老爷的卧室中传出了一声女子的尖叫,那家丁大惊之下跑过去,就见到了老爷七窍流血躺在床上人事不知,而杜家***就在旁边,满脸惊骇之色,很显然,刚才的尖叫声就是那里传世来的。 那么,那刘氏又是如何断定,这位杜家***就是凶手呢? 听公孙策讲到这里,包拯沉声问了出来。 这就是学生觉得蹊跷的地方之一。公孙策看着手中的案卷,微微皱着眉头,据那刘氏所说,在案发之前,杜大人正因为风寒卧病在床,那个杜家***说是要熬些鸡汤去给义父补补身子,所以亲自下厨,熬了鸡汤给杜大人送去,谁知那杜大人喝了鸡汤后,竟当场中毒身亡。 所以那刘氏就认为是义女杀了她的丈夫?包拯明了的点了点头,看来案子的关键还是在于那位杜***了。 就在此时,赵虎进来说,王朝马汉已经将杜***与刘氏带来了。包拯当即便下令将她们带上来,自己则正了正衣冠,眼角的余光见到白玉堂正要离开,心中忽然略过了一个念头,便道: 白义士若是有兴趣,也留下来吧! 白玉堂也不推辞,对这位包青天,他是极为敬服的,虽然无意于官场之事,但是既然有机会去看上一看,他也就不推辞,提起的画影又放回了原位。心想这回一有了新案子,那只劳碌命的猫多半又会有了公务,自己知道的多些,或许还可以帮帮他。 至于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要帮着那只猫,白玉堂并没有细想。 对案子本身,白玉堂原本并不在意,但是,在赵虎带上了嫌疑人和那刘氏的时候,他却是一惊,不由自主的叫了一声: 杜若姑娘,怎么是你?! 那女子,赫然便是他在两天前遇见的那个被他引为知己,甚至与展昭谈论了很久的那个女子! 展昭听白玉堂说了很久关于这个杜若的事情,对这个名字自然也不会陌生。此时听见白玉堂的话,他却是不由自主的一惊--原来这个娇娇怯怯的女子,就是那个琴艺超群的杜若?! 他忍不住细细的观察起那个女子,就像先前白玉堂所说,那是个十分美丽的女子,柔弱而易碎,就像是瓷娃娃一般,偏偏让人打心眼里的想要去保护她,帮助她。 似乎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关系,杜若明显有些紧张,她的手一直在轻轻颤抖着,任是谁见了,都会不由得怜惜起这个女子。 只是--他的目光落在那个女子的手上,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皱。 杜若似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白玉堂,她有些惊讶的抬起头,见到白玉堂后,眼中立刻流露出了不可抑制的欣喜光芒: 五爷? 白玉堂没想到,杜若竟是这个案子的嫌疑人,他皱了皱眉,知道以自己和杜若的交情,此时最好不要说话好些。便示意杜若不要害怕,自己则退到了一边。 然后,包拯和公孙策才开始了正式的问案。杜若在白玉堂先前的安抚下,已经震定了些,包拯的问题她都一一作答,只是,很明显,所有的不利证据都指向了她,连她自己都没机会辩解。 之一 就像刘氏所说,杜若在得知了义父生了病以后,就想要尽些孝道,便熬了鸡汤给他送去。 起先一切还都好好的,她的义父杜起先在见到女儿如此懂事,自是十分高兴,接过女儿所著的鸡汤便喝了下去。哪知刚喝完鸡汤不过几息的功夫,杜起先就忽然露出了满脸的痛苦之色,接着便七窍流血死去了!杜若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哪里见过这等阵仗,当下便吓得尖叫出声,这才引来了家丁。 听完了杜若的叙述,刘氏忽地冷笑,狠狠地瞪向她,道:哼哼!你这是承认了吧!我们夫妇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要杀死我相公?小贱人,你好狠的心! 我没有!义母,我、我没有下毒啊!杜若吓得面色苍白,急急的否认。 不要叫我义母!刘氏恨极,咬牙切齿的道,你害死我相公,你是我的仇人!包大人,你一定要为民妇伸冤啊!我和相公当年看这小贱人可怜,好心收她当义女,哪知竟埋下了祸根!久闻包大人明正典刑,今天丫头自己也承认了那鸡汤是她亲手所熬,您一定要秉公执法啊!、 义母,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杜若惊慌的大声说道,泪水已是紧张的在眼眶中打转儿了,我怎么可能下毒呢?而且,就算是下毒,我也不会傻到自己将毒药端去给义父喝啊!光且,我也没有杀义父的理由,我为什么要下毒? 谁知道你打的是什么心思?! 我真的......不是我啊!包大人,包大人明鉴! ...... 刘氏一口咬定了杜若就是下毒的凶手,而杜若则是拼命的否认,包拯眼见这案子已陷入了僵局,皱了皱眉,忽然出声问道: 杜姑娘,依你所说,这鸡汤是你亲手所熬,并没假手与他人对不对? 是。 那么,你中途没有离开过吗?或者是有没有什么人来过? 这个......杜若微微想了一下,突然抬起头道,我想起来了!大人,小女子中途曾发现盐不够用了,便去叫我的贴身丫鬟去街上买了些来。不过,中途只离开了那么一下,大人的意思,莫非是有人会在这个空隙中去厨房下毒? 是不是如此本府还不能断定,包拯道,但是现在,嫌疑最大的还是杜***你,为了以防万一,在案情明朗之前,要先委屈***你在开封府的牢房里呆上一段时间了! ...... 这个案子看起来就是这么简单,***无非有两种,一种就是这毒的确是杜若下的,另一种则是有人栽赃陷害,想让杜若背上杀死杜起先的罪名。包拯当下让展昭前去命案现场查探一番,白玉堂自是也跟了去。但却反常的一直沉默。展昭看在眼里,却是什么都没说,一直等到检查完了现场的事情,向包拯汇报过后,回到卧室才出声问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白老鼠: 白兄莫不是在担心杜姑娘? 少来!白玉堂毫不客气的坐在展昭卧室的桌旁,替自己倒了一杯茶,别告诉我,你没发现不对劲! 白兄也发现了?展昭挑眉,展某还以为白兄一直在担心你的那问红颜知己呢,原来...... 原来什么? 展昭话说了一半就说不下去了,因为他见到白玉堂忽然靠近了他,在他的耳边问道。展昭一惊,反射性地坐远了一些,却发现自得的反应有些过激了。只是,白玉堂的气息吹在他耳边的感觉,让他总觉得全身不自在。 白兄!,你-- 笨猫,你躲什么?!白玉堂大笑,忽地又向他挤挤眼睛,我说,你张口一个红颜知己,闭口一个红颜知己,该不会......该不会你这猫儿吃醋了吧?!接着又露出了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你早说嘛!杜若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个性还柔顺,会吸引你这只猫的注意力也是很正常的! 你在胡扯什么?!展昭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白玉堂!你别胡搅蛮缠了好不好!你明知道我说的是-- 话音忽然打住,他与白玉堂对视了一眼-- 窗外有人! 两人的声音一停,窗外的人立刻便察觉到了不对劲。他正要逃走,展昭和白玉堂哪里会允许,早已无声无息的出了屋子,一前一后地堵住了他。 阁下既然来了,还想走吗? 白玉堂冷笑一声,见展昭向他使了个眼色,心知其意,抽出画影便向那黑影攻去。黑衣人没想到白玉堂竟连话都不说一句便出手,大惊之下急忙撤剑回防,就此与白玉堂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展昭在一旁看了一会儿,确定那人不会是白玉堂的对手,便向白玉堂一点头,自己则立刻赶向了包拯所在的书房。他担心这是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因此才将那个黑衣人留给白玉堂一个人对付,自己则先行离开。 他与白玉堂互相了解甚深,他一使眼色白玉堂便明白了他的意思。两人之间的默契从来不需要多言。 刚赶到包拯那里,果然就见到张龙四人正与几个黑衣人对打着,而包拯和公孙策则被几个衙役保护在一边。看清场中的形式,展昭一皱眉,想到白日所想,还有包拯先前私下里告诉他的一些推论,心中一动,看向包拯,就见包拯即不可见的向他点了点头,心中已然有了谱儿。 很快白玉堂已经解决了那个黑衣人赶了回来。他本是想要留活口,哪知那人功夫不行,却是个决绝之辈,见自己将要被擒,二话不说竟然咬舌自尽了! 而王朝等人这边也是一样,那些黑衣人见形势不妙,被擒的也都纷纷咬破了藏在口中的毒药,没被擒的则是丢下了一颗雷火弹逃之夭夭了!开封府忙了一晚上,竟然什么任也没抓到,这让众人大为错愕。 当下,包拯吩咐众人散了下去,只留下了公孙策一个人,说是要继续整理公文。 只有白玉堂望着展昭的表情,若有所思。 回到了展昭的卧室,白玉堂顺手关上了门,看着表情一如既往的展昭,嘴角挑起了一抹笑容: 猫大人,现在你是不是能告诉我,包大人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白兄什么意思?展昭故作不解的望向他,眼中却满含着笑意--他就知道这只白老鼠必然会察觉。 别总是来这一套!白玉堂道,明明是你写信让白五爷来此的!现在少给我装傻!快说!究竟出了什么事? 原来五天前,原本在陷空岛闲着没事的白玉堂忽然收到了展昭写来的信,邀请他到开封住上一段时间。 白玉堂了解展昭,他绝不是那种闲着没事便会找他前来叙旧的人,会写这么一封信,想必是一定有事要他帮忙了。所以白玉堂这才从陷空岛赶来开封府,却哪知展昭对信的事只字不提,只是示意他静待。白玉堂虽然不解,但也知道能让展昭这么紧张的必然不是一般的事情,所以就一直忍到现在才问口。 展昭间白玉堂终于问了出来,也就不再隐瞒,靠近了他,如此这般说了些话,然后就见到白玉堂的眉头一扬,唇角露出了一道诡异的笑容。 照你这么说,这件事非得我去不可了? 白兄自然是最佳人选。展昭说着,看着白玉堂那副得意的样子,忍不住又加了一句,你白五爷风流天下,那位姑娘有明显对你倾心,由是你去,自然比展某要好得多。 呵!白玉堂轻笑,还说你不是吃醋?猫儿,我看你真的是被那位杜姑娘迷住了! 白兄莫要说笑!展昭白了他一眼,你明知道,展昭必须保护大人! 好好!不说笑!哎呀!某只猫要炸毛儿咯! 白玉堂!! ...... 第二天,开封府内传出了包拯中毒的消息,所幸当时公孙策就在旁边,救得及时,才没出什么事。但是这样一来问题就多了:到底是什么人竟然会向包拯下手?昨天那些莫名其妙来袭的又是么人?两方有什么关系吗? 这次侥幸公孙策在旁边,包拯没有什么事,但是,下次呢?不找出下毒之人,谁知道他会不会再次向包拯下手?! 于是,开封府理所当然的加强了防御,但是,两天过去了,对方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反而是开封府的事情渐渐多了起来。 首先就是杜家的案子,很明显杜若的嫌疑最大,但是,就像杜若先前所说,若真是她下毒,没道理直接就将毒药端去给她的义父吃,最起码也该是让自己的嫌疑小些。所以说她是凶手,反而不合常理。 然后,又陆陆续续的出了一些麻烦的事,整个开封府都忙得焦头烂额,包拯不得已之下将公孙策和展昭都派了出去,白玉堂则是不知所踪,开封府几乎一下子就空了起来。 入夜,天凉如水,云蔽明月,一道模糊的身影偷偷的来到了包拯的书房。 那道黑影小心翼翼的拿出了一个小小的青花瓷瓶,刚要打开盖子,身后突然想起了一个冷冷的声音: 果然是你啊!杜姑娘! 说话间,不知是谁点亮了烛火,那黑影的手几不可见的一抖,然后霍地转身,正是原本应该呆在牢房里的杜若! 她的目光落在了斜倚在门前的那人的身上,目光立刻便被那道身影所填满,那身白衣在门外映入的月光的照耀下看起来如梦似幻,配上那足以羞煞女子的清冷容颜,竟显得分外孤傲出尘。 白玉堂抱着画影,冷冷的看着她,目光掠过她手中的青花瓷瓶,唇角勾起了一抹笑:你手里拿着的那个应该就是毒药吧!现在证据有了,就在你的手里,杜姑娘,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五爷......朱唇轻启,出乎白玉堂的意料,杜若竟是轻柔的笑了,你果然没让小女子失望,如果杜若没猜错的话,这段时间,你一直都在怀疑我,等着我自投罗网吧! 杜若惊讶也只是一瞬间,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看着白玉堂露出了一个淡然的微笑。 白玉堂微微眯起了眼,道:杜姑娘何尝不是一直都在做戏?此时的你,可是和公堂之上胆小怯懦的官家***差了很多! 柔弱只是表象而已。杜若不知想到了什么,笑得有点黯然,很多时候,人们很容易被表象所迷惑,反而忽略了隐藏在柔弱下的钢刺,这就是我所谓的绵里藏针。可惜,我的这层表象虽然欺骗了很多人,却瞒不过五爷你的这双利眼。 她看着他,语带赞誉。 然而他却摇了摇头,微微一笑,道:你错了,其实从一开始,你就没有骗过任何一个人,包大人,公孙先生,我,当然还有那只猫--你知道吗?一开始,最不愿意相信你会是刺客的人,就是我。 多谢五爷抬爱了!可惜......杜若嫣然一笑。 没什么抬爱之说,白玉堂举起左手,站直了身体,我先前只是觉得,能弹出那般纯净的琴声的人,应该不会是大奸大恶之辈。事实也证明,杜姑娘你果然不是一个合格的刺客啊! 杜若微微睁大了眼,眼中闪过了一丝惊讶,随即又是苦笑,既然如此,五爷又是怎么猜到,杜若是要来下毒的? 很简单。我不是傻子,白玉堂不着痕迹的向前走了几步,道,从一开始你用的方法本来是很高明的,谁会想到你会用那么直白的杀人方式让自己染上嫌疑呢?这正是用了逆位思考的方式。你亲手下毒,又亲手将毒端到了杜起先的手中,亲眼看着他喝了下去,这样你的嫌疑虽然是最大的,但也是最容易让人生疑的。只要开封府一日找不到证据,就一直解除不了你的嫌疑,或者是定你的罪。这样你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呆在开封府的牢房里,作为一个刺客,牢房门上的那柄普通的锁头根本困不住你,所以你便有了足够的地利去下毒。 白玉堂说着,看了一眼杜若手中的青花瓷瓶,而杜若也顺着他的目光低下头,目光闪烁,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只听白玉堂继续说道:但是你后面的表现就有些反常了,首先就是在见到包大人的时候,你既然表现的像一个紧张的普通女子一般,在后面就未免镇定的太快了些!还表现出了与先前的柔弱毫不相称的理智与坚强--你说你在熬制鸡汤的过程中离开了一下这一段话时,说得太过顺遂了一些,就好像是在说预先背好的台词一般。其次,就是你的手。 手?杜若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忽然笑了,是了!我的手太粗糙,不像是富家***的手对不对? 没错!白玉堂慢慢地走近了几步, 能发现这一点,足见你是个心思细密的女子,但是,像你这般缜密的人,为什么又可以露出那么多的破绽来呢?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白玉堂停了一停,看着杜若,心中却还是有些怜惜,忍不住又补上了一句:杜姑娘,其实这些也还罢了,你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小看了开封府,小看了包大人。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五爷很好奇? 杜若忽然笑了,笑的从未有过的妩媚,她伸手拨了一下自己的发髻,抬起头,目光迷离的落在了白玉堂的脸上:你说的没错,若是我愿意,这个计划原本是可以进行的更缜密一些的--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没敢小看过开封府,这些破绽,其实是我刻意留下来的。 杜若语出惊人,白玉堂怎么也没料到她会这么说,不由得一愣。 五爷啊!杜若只恨与你相识的太晚,难怪白五爷你风流天下,红颜知己无数,你就是有那个本事让天下女子倾心......杜若--终究也只是个平凡女子而已,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当刺客的...... 幽幽的语调,到后来已是淡到几不可闻的程度。 你说什么?听到刺客这两个字时,白玉堂的眉头一挑,这个细节立刻就被杜若捕捉到了,她嫣然一笑,道: 果然,你们已经有所察觉了!是你们的话,或许可以阻止他...... 她的话说到后来,已是细若游丝,白玉堂皱眉,正要上前,却见杜若猛地举起了手中的瓷瓶,凑到唇边一倒,剧烈的毒性迅速的发挥了作用,转眼间她的嘴角就沁出了鲜血。 这下变起仓促,白玉堂眼睁睁的见到杜若就这样服下了毒药,大惊之下连忙上前,却只来得及听到杜若的最后一句话: 小心......十六刺...... 她说着,目光尽力的向窗外望了一眼,唇形轻轻划出了几个弧度,便永远的闭上了眼。白玉堂伸手覆上了她的颈,那里已经没有了生命的痕迹--好霸道的毒药! 无......面?白玉堂喃喃道,忽然有所警觉,放下杜若,转身冲到了门外,视线敏捷的捕捉到了一道正在远遁的身影。当下,他紧握画影,想也不想的追了过去,这人能在他未察觉的情况下潜到窗子下偷听,必然不会是泛泛之辈。 只可惜,那人的轻功极为了得,白玉堂追了一会儿,终究还是追丢了那人的身影。 再回到了开封府,白玉堂与正匆匆外出的展昭撞了个正着,他见到展昭焦急的样子,忍不住出言调侃道: 猫儿,这么急的赶着要去哪里?莫不是被人偷了鱼不成? 展昭哪有心情和他开玩笑,皱着眉头反问道:白兄,杜姑娘呢? 她...... ...... 这个案子,开始的仓促,结束的更是仓促,包拯在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后,也只是唏嘘不已。处理完杜家的案子,表面上的开封府似乎有恢复了原样,但是,他们都知道,其实这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而且,杜若自杀后,白玉堂为了追一个人跑了出去,再次回来时,她的尸首就失踪了。 十六刺,这就是展昭将白玉堂从陷空岛找出来的原因。 半个月前,包拯因为一个案子意外得知了一个消息,那就是襄阳王秘密培养了一个刺客队伍,这些刺客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其中有个被称作十六刺的组织最近接下的任务,就是刺杀包拯。 这个十六刺不同于一般的刺客,展昭知道,到目前为止,他们出手还没有失手过,所以不敢大意,才特地找来了白玉堂帮忙。 可是,没想到遇上的第一个刺客,表现的竟然这般不敬业,不但砸了任务,还透露了十六刺的事情给白玉堂知道。因此才让这个案件结束的这般仓促加糊涂。 但是,无论是展昭还是白玉堂,在见识了杜若的决绝后,都不会轻易小觑了这个杀手组织。不会是每个人都像杜若这般无心做杀手的,很有可能下一个对手就会很难对付。 ' 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插曲,那就是-- 白玉堂!麻烦你回客房去睡行不行?展某的卧室这么小。可容不下你这尊大神! 不用那么小气吧,猫儿! 白玉堂懒懒的躺在展昭的床上,双手放在脑后权当枕头,看起来轻松而写意,五爷就看上你这猫窝了,是你请我来的,客人要住哪里,你这个做主人的应该都尽量满足才是!哪有像你这样将客人往外赶的? 你--展昭气急,这只老鼠什么时候像过客人了? 别生气!白玉堂面向展昭,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等到解决了哪些不长眼的刺客,五爷自会走的!现在嘛,你就先委屈个几晚上吧!否则万一半夜那些刺客来了,你这猫儿一个不小心受了什么伤,又没有像五爷这般英明伟大的人在你旁边,翘了辫子可就划不来了! ...... 争执的结果,依旧是猫大人棋差一着,被某只白老鼠不由分说的占了猫窝。 、 只是。双方都知道,白玉堂之所以如此,其实还是担心展昭...... 另外还有一件事,白玉堂想了半天,还是决定暂时先不告诉展昭,那就是...... (十六刺之美人刺 完) 注:本文小生实在大脑极度混沌之下完成的,而且差一点又写成了长篇。只是一来小生的时间不够用,这篇文是送给月亮天使的生日礼,实在是没时间让小生写成长篇了,而来小生最近染上了重感冒,加上连着两个晚上没睡,大脑已经木然一片了,前面还好,后面写了些什么小生自己都不知道,结尾结的过于匆忙,所以本文写得实在是太差,还望大家原谅! 但是小生在此保证,下一篇一定不会写得这么匆忙了,大家就先将就着看吧!因为是系列文,若有谜题,在之后会渐渐的解答出来。文真的很差,但是看在小生现在十分不舒服得分上,还望大家原谅则个! --传世青轩 丁亥年十二月十六日申时 十六刺系列之二--无面刺 --还债文 白玉堂会注意到那个人,是因为那个人实在是太特殊了。 不是因为长相,那个人长得相当平凡,平凡到丢到人群里立刻就找不到了;也不是因为气质,那个人根本没什么王八之气或是书卷气江湖气之类的气质,就是一个小人物那样,每日为了生计而奔忙;更不是因为穿着,那个人穿的是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粗布服装,这种服装他堂堂陷空岛五员外从来不屑于上身。 他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应。 莫名的,他在那个人身上感觉到了危险。 白玉堂对自己的直觉从来就没怀疑过,因为这种直觉,他在闯荡江湖的时候避过了很多危险。他知道自己的这种感觉玄妙但却从来没出过错,所以他注意到了那个人。 直到那个人从他的视线中消失,白玉堂确定了他们不会是同路,这才勉强放下了心,他本来是想要跟踪那人去摸摸那人的底的,但是现在,他的手中还有更重要的事, 伸手摸了摸怀中的书信,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的脸上此时的笑容看起来有多么诡异: 开封府的那只三脚猫,会突然写这么一封信来,想必是一定出了什么连他都无法解决的事了!而且竟然瞒着所有人,只有他和包大人、公孙先生知道这件事,此时却偏偏通知了我--也罢!反正五爷最近心情好,又没什么事,去帮帮他吧!嗯!多日不见,倒是有点想念他这个酒友了...... 自言自语地说着,他伸手从怀中摸出了一锭碎银,随意的扔在了桌上,便起身出门牵了自己的白马向开封的方向赶去。 哎!客官!多了!钱给多了!身后,收酒钱的小二拿着碎银高声大叫。 那是打赏给你的! 白玉堂头也不回地说。 嗬!这年头,果然阔气的客人到处有啊! 那小二摇头叹了一句,想起刚刚那位客官那一身华丽的行头。只道那人不是个江湖豪客就是个富家公子,心想有钱不拿白不拿,便一边咧着嘴笑着一边将多余的银钱小心翼翼的塞入了怀中。 □□□&curre □自&curre 由&curre 自&curre 在□&curre □□□ 无论南方北方,七月的时候温度都是很高的,这个时候往往也是一年中最繁华的日子的开始。城中到处都飞扬着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还有打闹声,叫骂声,各种声音不绝于耳。作为北宋的国都,京城的繁华更是远胜一般城市,同样的,吵闹声也是更胜一般的城市。 对于这些,经常走南闯北的白五爷自是见得多了,倒也练就了过耳便忘的境界,不过,依他清冷孤傲的性子,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从来便没什么耐心,这会儿为了眼不见心不烦,便直接去了常去的潘家酒楼,一则找个地方安安静静的喝会儿酒,二则也顺便买两坛好酒去带给那只猫儿尝尝。 喝酒有时候需要一个人细品,但是更多时候,他却更愿意找个知心的酒友,一边喝酒一边谈天论地。 而展昭,就是那个能被他白玉堂引为知己的人。 想当年自己大闹东京,甚至为了一个名号而去盗取三宝,引得那人前去陷空岛,原是想捉住他好生嘲弄一番,哪知人虽然捉住了,嘲弄的心却是丝毫不剩,反而因之交下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虽然他嘴上从来不承认,心里对于展昭的为人,他还是十分佩服的。 那个人,清濯如水,温文如玉,与他白玉堂飞扬跳脱、狂放不羁的个性原是相差了许多的,但是他们在一起时,却是莫名的投契,虽然少不了小打小闹,你争我夺,可那份知心却是极为难得的。就冲着这种知心感,白玉堂就明白,这个朋友,他交的不冤! 低头轻轻嗅了一下杯中的陈年女儿红,白玉堂一口将之喝了下去,然后起身,结账。 既然到了开封了,就先去那只猫的地盘上打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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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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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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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6 12:56:46
这本书,是我17岁生日我自己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我现在已经17岁了`首先感谢当当网`能在我生日前见到这本书`17岁以为这生命已经走了一段距离`许多象我这么大的孩子`都不怎么懂得该看什么书`包括我`也许有人看见我买这本书`会说我是因为看到标题这是一本最负盛名的书`也许有人会说我这么大的孩子根本不能看懂书的内容`体会到这本书的意义`但对与17岁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我相信`象这样一本好书,也许我现在看不懂,将来我一定能体会到这本书的真正意义`这是一本好书`单从字面标题就可以知道,它所告诉我们的是与生命,成长有关的东东,我现在觉得我还没有资格去评论这本书`因为我还没有看完,就算我看完了,我也不会去评论它如何如何`我只能说,它教会了我什么什么,我相信一本真正的好书,不是看的人多就说明它好,而是不管过了多少年,只要有人说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有人能说是不是米兰.昆德拉写的`这样才能说明它活在每个人的心中 `才能说明它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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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40人认为此评论没用。
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100
个人评分:
2007-12-20 13:47:17
挑选这个版本,是因为作者曾经说过法语作品可以等同于其捷克语作品。以往的译本是根据英文译本转译过来的,原译本未看过,所以没有发言权。但是这个译本读下来,并没有因为拙劣的翻译致使晦涩难懂的感觉。书的质量一般,但是价格也不高,加上作品好也就忽略不计了。看了这本书有两个感受:一、似乎有阅读《百年孤独》一样的感受,同样的信手拈来,同样的精粹绝伦;二、作者的才情非常高,看得出作者是一位非常博学的人。因而似乎简单的人物关系可以被他描写的如此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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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
特级评论员
经验值: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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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 沙发
2008-06-21 18:37:30
我不会再疑神疑鬼的觉得这本书暗示了我的生活,我所做过的,是所有处在那同样状况中不得解脱之人都会去寻求的方式,只是程度问题。这样看来,除了对书里的各种概念进行推理分析,这本书对我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兴味。 关于“非如此不可”。末尾是问号还是叹号,预示着偶然性和必然性这样两种本质。作为托拉斯产生的动机,我们实际上可以看到,在他轻飘飘的生活的根源处,存在着的是超级辨证的态度,即透过偶然性表现的必然性。问题是,托马斯的本质是什么?轻还是重?“非如此不可?”这是一道选择题,充满了偶然性,它摆在托马斯面前,而托马斯选定一个***,结果就是“非如此不可!”我们来看看托马斯都做了什么。 1,很多情妇,不谈爱情,保持自由。(说是为了追求千万女人之千万分之一的不同之处 说白了是求鲜的本能 但这并不能让这一行为变得美好些) 2,却爱上了泰瑞莎(同情也好,同感也好,这完全是偶然,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冲动,从此就被这词束缚住) 3,娶了泰瑞莎(很难理解,大概跟上面那恼人的爱情有关 这也许也只是一瞬间的冲动 与他无害) 4,为泰瑞莎的痛苦而痛苦(他是善良的 她是无罪的 他痛苦是应该的 但却不能停止向别的女人求欢) 5,写了关于俄狄浦斯王的政治评论(这也许是必然性与偶然性在他生命中不断交织纠缠的结点,人生是一次性的,因此是无奈的,但我们不能因此获得赦免) 6,拒绝在申明上签字。(“轻”的表现之一。不做某种姿态,也许是托马斯最关键的一个性格特质,但这种“不做”会不会有时候也成为一种“做”呢?这样说,他就媚俗了,萨宾那不会同意的。我姑且不要这么吹毛求疵) 7,去日内瓦。又回布拉格。(还是因为泰瑞莎,由此,能不能启发点什么。托马斯,果然够轻飘吗?他为泰瑞莎做的一切,难道都只是由于“同情”吗?只是因为可以体会到那种痛苦,故而无法忍受?难道没有看出来吗?他的生命之重,已经渐渐被泰瑞莎诱导出来了) 8,又一次拒绝签字,放弃医生职业。(一个沉重的决定,一个“轻”的证明,同时,也是对泰瑞莎的保护,这个,叫举轻若重) 9,放弃城市生活,放弃对女人的追寻。(最后的标志,他的生命由轻到重彻底完成,他妥协了,回归大地) 以上,托马斯的生命由正转负,或由负转正。 ------------ 他是在生活中,找到了真实的自我,还是在生活中,归于了某种变化?我更倾向于认为,他命运如此安排,是一种必然,回归大地。他只是个平凡的男人,一般人,只不过放大了些许特征。所以我开始怀疑,托马斯,其实只是一个工具,作者拿来衔接轻与重的桥梁。 轻,则是萨宾那。重,则是泰瑞莎。这是生活的两级。也是男人的两级。 非如此不可,居然只是一个华丽的过渡,呵呵。 泰瑞莎,令我心疼的人儿,我仿佛在她身上看见了自己,也看见了很多其他的人,我们卑微而激烈的活着,也许就是为证明,重是生命之极,是生命的常态。这告诉我们,生活原本就是痛苦的,因为它如此沉重。 泰瑞莎的主旋律(我实在不甚理解动机一词)是灵魂的解脱,显示自己于独特……这是最一般人的心态了,同托马斯求鲜一样,她寻求的是存在感,也是弱者的体现。 萨宾那的主旋律是背叛。她是客观的,因此用背叛一词并不准确,因为她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个理想化的虚拟人物,活在表面上。这个表面,是生活,因此活在表面上的意思是,她活在生活之上。她也许是个怀疑主义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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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评论员
经验值: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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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2 09:09:20
可能是我太肤浅了,昨天晚上用了四个小时把这本书看完了,没有看懂,书中的故事,我用一句概括:就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妻子及许多女人的故事,作者想表达的东西我没有看明白,是不是我这个人太浅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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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4人认为此评论没用。
宁波市
高级评论员
经验值: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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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4 20:34:26
人们常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活着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感到沉重?是因为相信生命可以永恒轮回吗?认为今日的选择或者是现在所做的事会对以后抑或将来甚至是来世都会有着深刻地影响和必然的联系,所以,当你面对眼前的事情并且作出选择的时候,才会患得患失,忧虑重重,使每一次的选择变得沉重,以至于使生命也变得沉重。真的是以为这个缘故吗?其实世间并不存在永恒轮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走。 只有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活。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是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是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去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是难以承受住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托马思医生和他的情人萨宾娜,在他们的身上,灵与肉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爱,同情,理想,责任,抱负等等,这些成分使精神得到满足,使灵魂得到慰藉,但却使生命变得沉重,牵挂、忧虑等等这些便随之而来。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今日的事明日将不复存在,我们不必认真地对待它,然而也正因为这唯一的一次,我们又不得不每走一步都小心谨慎,因要是走错了也无法回头。矛盾的人生,人生的矛盾,使我们常常茫然不知生命到底是何物,也正因为这种茫然,让我们承受了比沉重更痛楚的苦。到头来不得不说,一个不值得认真对待的人生,要比一个责任重大,充满痛苦抉择的人生更加令人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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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人认为此评论没用。
武汉市
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140
个人评分:
心情指数:
2007-10-03 21:21:18
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昆德拉写的最好的书了,我先看了根据书改编的电影《布拉格之恋》后才产生买书的想法。看了书后更加喜欢了,总之我很喜欢这个故事,独自看时总会有些感动的,毕竟每个人对爱情都会有自己的幻想,如果是我,我会喜欢当特雷砂,喜欢被拖马斯比喻为放在篮子里随河水漂流的婴儿。。。另外书的翻译也很不错,直接从法语翻的,更贴近原著的思想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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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中级评论员
经验值: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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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 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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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7 15:04:38
托马斯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在苏联占领捷克期间,他因偶然写了一篇文章,命运连遭挫折。他生性自由,不愿被现成的、理所当然的“规矩”所约束,比如,他会不顾儿子的期待而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字等。他喜欢在各种女性之间“游荡”,一生有许多女性穿梭其间。但有两位女性占据着他生命的重要位置:特蕾莎和萨宾娜。 萨宾娜是一位艺术家,有着独立的人格,她与托马斯相似,也喜欢独来独往,不愿受束缚,甚至在一些生活细节上都很相像:***后喜欢独自睡觉,否则会辗转难眠。小说描写萨宾娜的典型情节是,她总在***前戴着一顶男式礼帽,这是她祖父留下的帽子。这是一个意象,她在暗示着(向托马斯,也向读者),在你众多女性朋友中我是特殊的一个。“祖父的帽子”,寓意着她有自己的来历和传承,与任何人不同。 而特蕾莎是柔弱的,她像藤蔓一样攀附在托马斯身上。她只身从小镇来到布拉格寻找托马斯前,已在街头露宿了一夜,当她第二天又冷又饿地敲响托马斯的家门后几乎晕倒在托马斯的怀中,发着高烧,喃喃呓语,托马斯不假思索地就“收留”了她,这种极轻易地违背自己习惯的行为,令他自己也感到诧异。从此,他们的命运不再分开。即便在苏黎世,特蕾莎出于嫉妒(因为萨宾娜也在那里)只身返回布拉格时,托马斯也不顾政治环境的险恶追踪而至。为什么?他是一位不愿被女性羁绊的人,即便面对他爱着的萨宾娜也从没有如此过。 我们知道,托马斯是一位医生,救援是他的责任,当特蕾莎晕厥在他怀中时,他不能将她推之门外,这是职业训练的结果。他承担下这一责任后心里也明白,从此将永远收留她。为了自我宽慰,他把这种收留行为看成是命运。他说,他与特蕾莎走到一起是连续“六次偶然的结果”。试想一下,六次偶然,哪会有偶然,完全是一种必然。无怪乎,每当命运的紧要关头,托马斯总会想起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中的乐句:“非如此不可”。这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毫无疑问,同情在其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在小说中,昆德拉专门讨论过“同情”,称它“能够与他人共甘苦,同时与他人分享其他任何感情:快乐、忧愁、幸福、痛苦”。 然而,他对萨宾娜的感情成分中却没有同情。他们彼此独立,又彼此吸引与相爱,但他们最终会彼此远离,这是因为(请注意,我要说出一个残酷的事实):爱,就会挑剔,就会苛求,爱是脆弱的,不愿看到对方的不足,只能远离,永远在内心保留一份完美的想象。因此,同情(包括爱怜与悲悯)在两性关系中总要比爱维持更久的关系。 特蕾莎和萨宾娜,借用小说的比喻,一个是顺水飘来的盛着婴儿的篮子,一个是越飘越远的帆船;借用布莱克的比喻,一个是“天真之歌”,一个是“经验之歌”;借用歌德的比喻,一个是“学习时代”,一个是“漫游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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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460
个人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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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 18:08:16
在睡睡醒醒的蒙沌状态下,终于看完了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本来很想写一篇书评,最终放弃,一是太多的人写过这本书的评论,不想画蛇添足;二是我看过一遍之后,确实没太看懂,能力所不能及。整本书的故事情节似乎脱离了本身的情节之外,所有的文字无不充斥着哲学思考:轻与重、灵与肉,忠诚与背叛,偶然与必然……让人思维辗转得无比疲倦却又不由自主、备受折磨地读下去。 书中的一些文字给我一些触动,摘取片段和读字的你分享: “如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秒得无限重复,我们就会象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 ——写得真好。 一个建立在轮回不存在之上的世界,所有的生命意义就在于每一秒的“不重复”,就算此情此景,心境也是不同。因此生命才有“只过一次”的乐趣。 当然,承受这些“不重复”需要莫大的勇气,我总相信:人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今天发生了什么而害怕,更多的是面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明天而产生恐惧,所以,更多人选择在一成不变的生活中“钉死在永恒”上。 只是,每一秒和下一秒没有什么不同,每一天和所有的日子也没有什么不同。 我很害怕这样可以预见的生活,就像当初在国有企业工作一样,两年的岁月浓缩下来就只剩下上班下班,上下班的路上、以及喝茶看书的片断。也就像现在这样一样,生活在朝九晚五的职场生涯,忙碌却又重复。 于是三十岁,选择突围,重新出发。 一个永不轮回的世界,所有的道德都会沉沦,百年之后,或者更久,人们连所有的善都将忘记,所有的不耻都被原谅。那么,这样的一点点生活的改变又算得了什么? 我安慰自己。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对生活意义越发迷茫的我,突然释然。 生命就意味着承受,年龄越大,需要承载的负担就越重,所有的成就感来源对生活博杀的真实感,来源于对越压越重负担的举重若轻。 能解决的问题越多,能承受的负担越重,那么自己的价值越能体现。我想起资深电视策划人王利芬女士的一句话:“我深刻的感觉到,做过事情的人和没有做过事情的人,是多么的不一样”。 一次次考验自己的承受底线,也许能一次次带来沉甸甸的惊喜和思考。我想到给我深刻影响的老板,她前几年投资炼油厂,作为福建省第一个私人的石油项目,从筹建开始便遇到无数想也想不到的困难和阻力:政策的空白、专家的反对、第一次投产的失败、以及无数政府部门的通关……我总记得在一次聊天中,她倔强的表情:“我就象唐僧取经一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就不相信取不到真经”,说这话的时候,正是经历福建五十年一遇的大台风,她不得不下令凿沉两条运油船,以免船不受控制冲到下游带来危险。 不得不肃然起敬,一个面对不能承受之重的困难依然能够说出“挑战,其乐无穷”的女人,我想当她回首往事的时候内心该有多么的骄傲? 我原来总不明白佛家讲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意思,不明白为什么将尘世比作苦海,并且无边无际。确实,小时候懵懂,还体会不到压力,年龄越大,所承载的负担越重,欲望似乎永无止境,令我们苦不堪言。但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这个目标追逐的过程,不能从中体会到“负担”所带来的生命真实和一路上的快乐,那么生活将变成“不能承受之重”的苦海,那只能在佛理中寻求心灵的超度了。 真心希望所有人,尤其自己,能在最沉重的负担来临时激发自己最强盛的生命力。感受生活“痛并快乐”的真谛。
人认为此评论有用。
有1人认为此评论没用。
初级评论员
经验值:100
个人评分:
心情指数:
阅读场所:
2007-10-17 16:29:10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人认为此评论有用。
有4人认为此评论没用。
宁德市
中级评论员
经验值:360
个人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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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0 19:58:57
小说中,最让人费解的难题是,“轻”到底指的是什么?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这如何不引起人们的怀疑和费解呢?如果,你因为急于要找到问题的***而加快阅读的速度,那么,你就永远也别指望得到***。这也算是我阅读该书的一点点经验吧。据说珍珠对于人的身体有很多功效,但吞珠的一个前提是:把它研成粉末。对该书的解读,也必须如此。 在追问关于“轻”让人不能承受的问题时,我忽然想起一个故事。故事大意如此:国王让他手下的大臣们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办法居然是让大臣们把一根鸡毛扔过高墙。几乎所有的大臣们都失败了。只有一位大臣很聪明,他抓住身边的一只鸡,一把扔过高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把整只鸡都扔过高墙,何况一根鸡毛?他赢了。依靠他的智慧。 轻便,轻捷,轻柔,轻盈,轻巧,轻快等等,当然会让人感觉到愉快。但如果是轻薄,轻浮,轻狂,轻蔑,轻率,轻佻等等,又当如何?科学揭示,保持宇宙平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万有引力,于此,我们所能够感受到的最直接的经验就是地球带给我们的重力,它使我们不至于脱离开地球而进入可怕的游离状态。宇航员所面临的最大的难题就是失重。 “轻”之让人不能承受,***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这个故事帮我们揭示出“轻”的一层含义,即个体的游离,游离于它所依附的整体之外。这种游离导致归属感的缺失,让人无法承受。P61有一段关于特丽莎的心理描写:“在一个陌生的国家里生活就意味着在离地面很高的空中踩钢丝,没有他自己国土之网来支撑他:家庭,朋友,同事。还有从小就熟悉的语言可帮助他轻易地说他想说的话。”正是这种游离于母体之外的不安定感(生命像一根鸡毛那样轻飘飘),使特丽莎坚决地离开瑞士,与她深爱的托马斯不辞而别,回到她正处于灾难中的祖国。在布拉格,只有在某种心理需要时,她才依靠托马斯。而在瑞士,由于失根,她事事都得依靠托马斯,那她就不得不一辈子重复深夜里的恶梦。 或许,我刚才的论述仅仅是打了一个擦边球,它绝不是昆德拉要与我们讨论的“轻”的重要含义。它只是我解读该小说时所收获的一个副产品。让我们回到小说的开头。 “好可怕哟。”渡边淳一以这样一句话作为《失乐园》的开头,以吸引读者介入小说的核心部分。而昆德拉呢?“尼采常常与哲学家们纠缠一个神秘的‘永劫回归’观。”他一上来就要与读者探讨让人头痛的哲学问题。存心要给人一个下马威吗?不怕把他的读者们吓跑吗?没有比这更好的开头吗?没有。这样的开头必是经过昆德拉深思熟虑的。读者们要跑那是没有领会昆德拉的匠心。昆德拉苦心孤诣地要一下子就把读者引入到小说的核心部分,即引入到“轻与重”的讨论当中。在这里,他要为我们撬开一个解读该小说的缝隙,透过一丝微光,让我们看到昆德拉受难的灵魂。 昆德拉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希特勒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P1)这里,给我们揭示出 “轻”的第一层含义:就是个体生命的被轻视,个体意志的被忽略不计。诚如木心先生所说,政治教条的首功是:强定善恶,立即使两者绝对化,抹掉中间层次。在极权主义政治的旗帜下,厉虐性无处不在。个体的生命和个体的意志,都没有存在的理由与空间。“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怕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对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的生命,如此漠视,这样的“轻(视)”谁能承受? 所以,小说体现的不止于昆德拉对祖国命运的担忧,更是对人类历史上饱尝磨难的个人的同情。对,在小说的第一章,反复萦绕于托马斯脑际的就是这个词:同情。他不断地想象特丽莎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就是一种发自于内心的最深切的同情。“同情”这个词,让有些读者误以为,托马斯对特丽莎的情感不是爱情,而是对可怜人的一种恩赐。仔细读一读P15-16关于同情一词的解释,就会明白,同情是“一种最强烈的感情想象力和心灵感应力,在感情的等级上,它至高无上”。 轻的又一个含义是“遗忘”。 请注意昆德拉在谈到法国大革命时说的这句话:“正因为他们涉及的那些事不复回归,于是革命那血的年代只不过变成了文字、理论和研讨而已,变得比鸿毛还轻,吓不了谁。”(P1)这是作者在小说的开头第一次直接提到“轻”这个字眼儿。随后,谈到“对希特勒的仇恨终于淡薄消解,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都可笑地被允许了。”(P2)这部分文字,提示我们“轻”的又一个含义是“遗忘”。有一句话,“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具有着“遗忘(背叛)”意味的“轻”,当然让生命无法承受。“人们只能凭借回想的依稀微光来辨识一切,包括断头台。”“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着托马斯,似乎只有凭借回想的折光,我才能看清他这个人。”昆德拉不仅自己回想,而且,还要带着他的读者们一起回想,让人们记住,记住历史,记住历史上的人们曾经怎样孜孜吃吃(矻矻)苟且营生地活过。 托马斯在面临“轻与重”的选择时茫然无措,“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既不能把它同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其完美之后再来度过。”昆德拉让人们和他一起回想并记住托马斯,其目的在于,让后来的人们在面临“轻与重”、“灵与肉”的选择时,不再像托马斯那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以至他经历过的一个个美妙的瞬间由此而丧失全部意义——历史的重要性之一就在于向人们提供经验。 “只发生一次的事,就是压根儿没有发生过的事(因为遗忘) 。捷克人的历史不会重演了,欧洲的历史也不会重演了。捷克人和欧洲的历史的两张草图,来自命中注定无法有经验的人类的笔下。历史和个人的生命一样,轻得不能承受,轻若鸿毛,轻如尘埃,卷入太空,它是明天不复。 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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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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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5 11:02:18
我比较喜欢将书名翻译成“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是一篇哲理小说,小说中有个“我”的作者在里面思考,而当我们看过此书后,也会问个问题,什么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轻是指什么? 富有哲理的小说,每个人从不同角度思考都会得到自己的***,而我,希望通过一把“自由”的钥匙来解读一下。 萨特用他的存在主义给我们指出,人生来就是要受自由之苦的。人可以逃避一切,但不能逃避自由。自由是人的责任,人不得不承担这个责任。而承担它的体现就是为自己作选择。即使一个人什么选择也不做,他也是选择了不选择。而选择就意味着必须对自己的选择承担全部责任 在这里,我们将“轻”理解成是自由,那“重”就是责任。我们来看看,轻与重,灵与肉之间,这四个主要人物是做了怎样的选择―― 托马斯:一个花花公子。在和妻子生活了十年后,有儿子,选择了离婚。终于给了自己自由之身,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和各种女人自由来往,给自己的灵与肉以自由的空间。直到特蕾莎的到来。在他看来,特蕾莎就是那个从河里漂来的婴儿,她拖了一个重重的行李箱就来到了他的身边,让他感觉到了对她的责任,于是他就开始在两个极端穿行,在轻与重、灵与肉之间生活着。最终,他选择了和特蕾莎一起生活,选择了一个乡里,选择了重,选择了灵,他的碑文是: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这是他儿子给他刻上的,虽然在一起的时间不多,沟通的不多,但他的儿子是理解他的。 特蕾莎:一个漂亮的女人。她本来是一个乖女儿,但她有个不同寻常的母亲。她母亲年轻时很漂亮,有九个(类)求婚者向她求婚,但因为有了孩子而匆匆结婚,做了错误的决定,也就有了后面不如意的生活。她母亲将此不如意的因归结为是她。她从小在家照顾弟妹,尽管学习一直不错,尽管喜欢读书,但是却不得早早地工作。终于有一天,6个偶然让她碰上了他,他拿着一本书吸引了她,到第二次的时候她选择离开了那个家,义无反顾地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来和托马斯一起生活。尽管她知道托马斯的事,但她却无法改变他的生活方式,而且最终受他影响,是他将她推向一个工程师。在生命的最后,她终于和托马斯生活在乡下,她觉得是她将托马斯拖向了最低处,但他不这样认为,在乡下,特蕾莎和托马斯一起死于一场车祸。相爱的人至死也在一起。 萨比娜:一个漂亮的女画家。基本上是特蕾莎的对立面。她是自由的,她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不需要他们承诺什么,也不干涉他们的生活方式。但她也同样面临选择,面对爱她的弗兰茨,她并不爱他,她觉得他很幼稚,尽管他很强壮。她其实是爱托马斯的,但她选择了轻,选择了自我的自由,别人的自由,最后,自己一个人孤独而死。 弗兰茨:一个迷茫的人。他选择的第一个女人是她的妻子,但他将自己母亲的身影透射到她身上,直到多年以后他发现妻子变了,已经完全没有母亲的身影,于是选择离开了她。他选择了一个自由的女人做情人(萨比娜),但她有一天离开了他,到最后他也没有找到。后来,他选择了一个年轻的女学生在一起,但最后,却死在妻子身边。他的碑文是: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文中的四个主要人物,作者通过他们不同的视角来阐述故事的发展,并在轻与重,灵与肉之间进行着他们的选择。 生活也是一样,我们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是自由的,但我们必须明确到,我们生来就注定是受自由之苦的,如此想想,坦然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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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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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上 书桌旁
2009-03-28 10:07:38
托马斯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在苏联占领捷克期间,他因偶然写了一篇文章,命运连遭挫折。他生性自由,不愿被现成的、理所当然的“规矩”所约束,比如,他会不顾儿子的期待而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字等。他喜欢在各种女性之间“游荡”,一生有许多女性穿梭其间。但有两位女性占据着他生命的重要位置:特蕾莎和萨宾娜。 萨宾娜是一位艺术家,有着独立的人格,她与托马斯相似,也喜欢独来独往,不愿受束缚,甚至在一些生活细节上都很相像:***后喜欢独自睡觉,否则会辗转难眠。小说描写萨宾娜的典型情节是,她总在***前戴着一顶男式礼帽,这是她祖父留下的帽子。这是一个意象,她在暗示着(向托马斯,也向读者),在你众多女性朋友中我是特殊的一个。“祖父的帽子”,寓意着她有自己的来历和传承,与任何人不同。 而特蕾莎是柔弱的,她像藤蔓一样攀附在托马斯身上。她只身从小镇来到布拉格寻找托马斯前,已在街头露宿了一夜,当她第二天又冷又饿地敲响托马斯的家门后几乎晕倒在托马斯的怀中,发着高烧,喃喃呓语,托马斯不假思索地就“收留”了她,这种极轻易地违背自己习惯的行为,令他自己也感到诧异。从此,他们的命运不再分开。即便在苏黎世,特蕾莎出于嫉妒(因为萨宾娜也在那里)只身返回布拉格时,托马斯也不顾政治环境的险恶追踪而至。为什么?他是一位不愿被女性羁绊的人,即便面对他爱着的萨宾娜也从没有如此过。 我们知道,托马斯是一位医生,救援是他的责任,当特蕾莎晕厥在他怀中时,他不能将她推之门外,这是职业训练的结果。他承担下这一责任后心里也明白,从此将永远收留她。为了自我宽慰,他把这种收留行为看成是命运。他说,他与特蕾莎走到一起是连续“六次偶然的结果”。试想一下,六次偶然,哪会有偶然,完全是一种必然。无怪乎,每当命运的紧要关头,托马斯总会想起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中的乐句:“非如此不可”。这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毫无疑问,同情在其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在小说中,昆德拉专门讨论过“同情”,称它“能够与他人共甘苦,同时与他人分享其他任何感情:快乐、忧愁、幸福、痛苦”。 然而,他对萨宾娜的感情成分中却没有同情。他们彼此独立,又彼此吸引与相爱,但他们最终会彼此远离,这是因为(请注意,我要说出一个残酷的事实):爱,就会挑剔,就会苛求,爱是脆弱的,不愿看到对方的不足,只能远离,永远在内心保留一份完美的想象。因此,同情(包括爱怜与悲悯)在两性关系中总要比爱维持更久的关系。 特蕾莎和萨宾娜,借用小说的比喻,一个是顺水飘来的盛着婴儿的篮子,一个是越飘越远的帆船;借用布莱克的比喻,一个是“天真之歌”,一个是“经验之歌”;借用歌德的比喻,一个是“学习时代”,一个是“漫游时代”。
2009-03-28 09:51:20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的才华得到集中体现的一部作品。昆德拉从一两个关键词以及基本情境出发构成了小说的人物情节。他以一个哲人的睿智将人类的生存情景提升到形而上的高度加以考虑、审查和描述;由此成功地把握了政治与性爱两个敏感领域,并初步形成了“幽默”与“复调”的小说风格。? 昆德拉更关注人物的基本境遇——“哲学是在没有人物、没有境遇的条件下进行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开始就将托马斯的问题摆在那里:在没有永劫回归的世界里,生命存在之轻。小说首先提出问题为托马斯设定规定情境,即轻与重的存在编码;于是哲学思考本身有了小说性,问题本身则是小说家在作品中显现的哲学思考。 昆德拉问题研究的重要特征是拒绝得出结论,他认为是塞万提斯让人知道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一大堆相对的问题。昆德拉在书中提出轻、重、灵、肉、记忆、虚弱、晕眩、牧歌、天堂等一系列的生存暗码,并与人物一一对应,支撑起各自的生存状态,展现了心灵与肉体的两重性。而每个关键词都是人物不同可能性的侧面。可能性是与一次性抗争的最积极的方式,因而此书可视为对自以为是的“绝对”的瓦解。而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
2008-11-29 23:16:06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米兰·昆德拉于中国,是个并不陌生的陌生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为了告别的聚会》这些让多数国内读者如雷贯耳、又有一些似懂非懂的语言就出自于这位捷克著名作家之笔。但是,直至上海译文出版社获得昆德拉13部作品的独家授权前,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都是经删改或译自英译本的“非法出版物”,读者始终难以一窥其真貌。 这本书不仅是米兰·昆德拉作品在中国第一次正式出版,而且改编剧本《雅克和他的主人》之前更从未被译成中文。米兰·昆德拉对作品的翻译一向慎重,他严格要求翻译其作品的人要以他直接撰写的或亲手校订的法文本为准。这位由旅居而定居而入籍法国的捷克作家早已经视法语为他的第二母语。上海译文版的“昆德拉”全部从法文重新翻译,都源自法国著名的伽里玛出版社。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的才华得到集中体现的一部作品。昆德拉从一两个关键词以及基本情境出发构成了小说的人物情节。他以一个哲人的睿智将人类的生存情景提升到形而上的高度加以考虑、审查和描述;由此成功地把握了政治与性爱两个敏感领域,并初步形成了“幽默”与“复调”的小说风格。? 昆德拉更关注人物的基本境遇——“哲学是在没有人物、没有境遇的条件下进行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开始就将托马斯的问题摆在那里:在没有永劫回归的世界里,生命存在之轻。小说首先提出问题为托马斯设定规定情境,即轻与重的存在编码;于是哲学思考本身有了小说性,问题本身则是小说家在作品中显现的哲学思考。 昆德拉问题研究的重要特征是拒绝得出结论,他认为是塞万提斯让人知道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一大堆相对的问题。昆德拉在书中提出轻、重、灵、肉、记忆、虚弱、晕眩、牧歌、天堂等一系列的生存暗码,并与人物一一对应,支撑起各自的生存状态,展现了心灵与肉体的两重性。而每个关键词都是人物不同可能性的侧面。可能性是与一次性抗争的最积极的方式,因而此书可视为对自以为是的“绝对”的瓦解。而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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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4 01:36:08
正在读这本书,之前读过昆德拉谈小说艺术,算是一点准备吧.该书的评价很高,是一部好书,但我觉得与中国的小说传统,小说观念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当代发表的小说,也读过一些,基本不是这一路,可见我们的创作和我们的读者还没有正视更没有接受昆德拉的观点与方式.当然,别人的东西不见得非要接受,不过,从我们现在的小说现状看,我们的小说是成问题的,不开辟一些新路不行. 此书的形式颇宏大,实际却是放大了微观世界来探索人,就是他说的探索未知的存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人,好人还是坏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相同的,互相区别的就是那百分之一,他就是为这百分之一写作.这一点对我们应该有所启发.我们的小说也有通过断面和微观来反映生活的.和他一对比,我觉得还是浅陋了,这和我们总也摆脱不了意识形态,受制于意识形态有关. 读此书,甚至有一点我们的小说不是小说的感觉.但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除了相通,也必然有不会改变的差别,这是不能否认的,我们不必灰心,通过阅读昆德拉,至少能帮我们开点眼界,扩大思路,套一句陈词滥调,小说原来可以这样写. 不知是巧合还是冥冥中有定数,同时买了时间简史,一读,竟觉得两书有异曲同工之妙.两位都是大家,一个从小处入手,用谁都能懂的方法谈时空,一个从微观的人生细部看存在的世界------昆德拉从前人的基础上发挥了人的定义,人和世界一起存在着,人并不独立于世界,人就是世界构成的一部分,而人最缺少认识,最不能认识的就是人自己. 在我的印象中,昆德拉被介绍到中国,时间并不长,也就是十多二十年吧,可见,我们与世界在文化上也是很封闭,很隔绝的,大多数人这么晚才接触到这些东西,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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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1 00:18:33
在闲来无事的时候捧一本书,只是一看开头就必须继续把它看完,无论是精读或是囫囵吞枣,貌似患了阅读强迫症。 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时候,没有为什么看,就是因为想看就拿起来看了,但我很后悔这本书是我随意拣起来就看的。 在我一步步走向成熟的时候,我希望能看到一些更让我成熟的东西,只是当遇到太有哲理让我无比感悟的书,我又感沉重得透不过气来,对我来说,这是种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重。 本来还是无比悠闲的拣起书,一瞬间醒悟过来,已经被生命的短促、精神折磨、战争、疾病…所包围。 我脚下无比稳固的大地,我的大地顷刻间倒塌,突然间我葬生于大海,我窒息,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突然间增长的洞察力仍旧无法让你去思考那些轻与重,灵与肉,牧歌,媚俗以及永世轮回。 只能再一次失重,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是的。对上帝来说,人如此缺乏理解力。 昨天你还为了什么事情而沾沾自喜,今天那东西看来怎么都不值得一提。 捧一本生活中的圣经,如果你挖掘,一些东西汩汩地涌出。 你思考或不思考,当作是本性,当作是机缘巧合,还是其它。 我开始寻找,疯狂的寻找,寻找什么?我想,也许是一种信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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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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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1 15:29:32
拿到书的时候还诧异了一下 因为比想象中要厚 很有物超所值的感觉 也买过几次书了 但是还是从来没碰到过说什么书有点旧或是封面破了的问题 觉得很高兴 #183 #183 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啊 哈哈虽然还没开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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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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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 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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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 书桌旁
2008-10-22 22:45:30
因为喜欢茱莉亚 比诺什,看过这本书的电影版:《布拉格之恋》。 电影已看过多年,只记得托马斯深邃的眼睛和特蕾莎脆弱倔强的眼神,对托马斯来说,特蕾莎是一种宿命,不管自己过怎样的生活,都无法忘记她;对特蕾莎来说,托马斯是一种必然,就算再多次的心伤,也仍然选择原谅。 爱情带来的并不只是幸福,有时候也是一种负担,托马斯无法摆脱与特蕾莎相爱,却也无法控制自己从其他女人身上寻求温暖,特蕾莎无法摆脱与托马斯相爱,却也无法停止每个寂静黑暗的夜晚折磨自己的连连恶梦。 只是,他们无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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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值: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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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09:58:52
这本书已经有更多的评论了,我不想多说什么。只是想接受这个现实上帝与屎同在。看完之后我不想说什么,只想细细的再品味第二遍。生命的重我们可以承受,正式那轻让我们无法承受。每个人的人生只有一次,所以人生没有对错,也没有对比,只是一张一直再画的草图,我们永远无法在话一张正稿,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愿我们的人生最后都能看到沙列宁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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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中级评论员
经验值: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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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2 13:22:30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da chwerste Gewicht)的缘故吧。 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的灿烂轻盈之中得以展现。 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是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这是一本哲理性的小说,因情节而产生故事,因故事而产生人物,因人物而引发思考。它是具有探索性、揭示性和启发性的。每每读到某些颇有韵味的句子,会让人不禁产生一种绝对认同,不管这种认同是否理性,还是盲目的。这样的小说没有一般故事那样感人,那样悲壮,但它还是会具备这样的条件,字里行间散发出一种动人的芬芳,文章背后又隐藏着何等惊世骇俗。“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可能我们无法看清这些文字说蕴含的真理,但我们不会错失任何一个瞬间,一次灵光闪现的机会。我们可能会产生误解,但也许真的是因为当一切明白以后,我们变得难以承受。 媚俗(kitsch,德语词),“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一出现这个词,我们好像困惑了,因为我们太多的行为举止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在媚俗被当作谎言的情况下,媚俗必定处于非媚俗的境地。媚俗一旦失去其专横的权力,它就像人类的任何一个弱点一样令人心动。因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媚俗。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如果无论做什么事,说什么话,都离不开这个词,我们会不会自然地生发沮丧感,觉得这样的生活太乏味,人生太狭隘。由此走向媚俗的对立面——反常。“没有比同情心更严重的了。”恻隐之心在许多人看来,是作为一个君子的必备,我们总是夸大自己的苦难,觉得亲身体验的痛苦能够上天入地,在昆德拉的反常里,自身的痛苦不及同别人一起感受的痛苦沉重。“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越深重。”“人在美感的引导下,把偶然的事件变成一个主题,然后记录在生命的乐章中。”我们总是质疑太多的偶然巧合,以至于一事件的可行性。相反我们更应关注由这些偶然巧合所显现出的生命之美。当我们国家的领土被侵占,当我们在国际社会上受到不公正待遇,我们总是站出来反抗,激烈的言辞,示威的游行,可我们又是否想过,那样的张牙舞爪、齐声呐喊体现的是另类更为本质、更为普遍的恶。没有人承认自己是一个说谎者,相比之下我们更愿意相信自己活在真实里。可是,“一旦有旁人见证我们的行为,不管我们乐意不乐意,都得适应旁观我们的目光,我们所做的一切便无一是真了。有公众在场,考虑公众,就是活在谎言中。”弗兰茨的善良、正直、英雄,让萨比娜心里愈清楚,愈想去践踏他的聪明、善良,践踏他那脆弱的强健。我们评价一个人的善心、道德,评判标准总是看他为人处世是否周到,其实很多时候这里面存在利害关系,更能体现的是圆滑。真正的测试是看他与那些受其支配的东西如动物之间的关系如何。而人类夫妻的创造,本来就是让男女之爱从根本上就不及人与动物之间可能产生的爱,这种爱无私无所求。肉体的船员和灵魂的甲板,当特雷莎和托马斯死在车下,弗兰茨被莫名的重压死,萨比娜想死于轻之征兆,肉体和灵魂孰轻孰重?灵魂是飘逸的,肉体是笨拙的,但重负恰恰是灵魂,肉体轻于鸿毛。 综上所述,一副两难摆在面前,是媚俗,抑或反常,还是两者兼容。这其中又包含这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最后一个乐章的两个动机——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Der chwer gefa te Entschlu )。“E mu ein(非如此不可)!”I front of you resented o many choices, ut i fact there i o choice. We have to accept every time. Simple a earance, complicated character, thi i huma eing. I don’t know whether that complicatio i good or ot. 不能承受,有时面临的是一种两难境地,不论怎么做,以何种方式,都会出现障碍,问题没有最终***。举一例,“一六一八年,波希米亚贵族鼓起勇气,决定捍卫自己的宗教自由。出于对坐在维也纳御座上的皇帝的激愤,他们把皇帝的两个代表阁下从赫拉得兹城堡的窗户扔了出去。三十年战争由此而开始,它几乎令整个捷克民族毁灭。较之勇气,捷克人是否需要更多的谨慎?***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 三百二十年过去了,到一九三八年,即慕尼黑会议之后,整个世界决定将捷克人的国家牺牲给希特勒。他们是否该奋起反抗,和数量是他们八倍的敌人孤身奋战?与一六一八年的所作所为相反,较之勇气,他们表现出更多的谨慎。他们的投降标志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开始,结果是彻底丧失了作为一个民族的自由,几十年甚至几百年。较之谨慎,他们是否更需要勇气?到底该怎么做?”“Einmal ist keinmal. 一次不算数。”“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这样的未知像空气一般不可捉摸,轻若一个大气压,不能承受的是由轻到重,当出现可能的结果。 由重到轻,当我们回过身来重新审视,如同萨比娜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我们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它是一种虚空,做了那么多对于行为的意义全然不知,想了那么多对于追求的终极朦胧未懂。另一个星球,另一个世界,另一番天地,真的非如此不可?别样亦可(E ko te auch ander ein)。推开那“e mu ein!”看看在“e mu ein!”之外到底还有什么,即看一看当一个人抛弃了所有他一直以为是使命的东西时,生命中还能剩下些什么。追求反常的轮回,每一段都存有幸福的痕迹,只要不是原点。 当我们体验过失重状态,开始习惯于太空环境,生命之轻亦非不可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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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评论员
经验值:320
2009-09-25 20:24:14
曾幻想会有一种力量抹去一段不欲回首的记忆。&am hy 也曾想过,生命如果可以轮回,那令我不快或有些失落的记忆会扭转现实本身,让我现在不再有什么遗憾或是别的念想。总是在顺利的完成一件事时,会忍不住责怪自己为何对此事还有一定的疏忽?又为何没能始终如一种状态的完成这件事?另一种情形。如果当下很浮躁,致使一件事被延搁或没有做成,轻易的放弃会让我有一种卸下重担般的轻松,然而这种轻松转而会让自己“心有余悸”,在未来的某一刻会像现在这样“幻想”,幻想重新来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am hy 是否真的应该放弃什么,让自己得以清静?不过知道自己总是多虑的,现在的我抱憾着过去没有去做什么已经让我预料到明天的我,后天的我,也一样会如此。或者是埋怨自己未能达到一种状态,或者是抱怨自己为何没能坚持完成一件已经放弃了的事。可能是因为现在的境遇不够完美,才幻想着另一种选择,但谁又能给我保证另一种选择会让人满意呢?又可能是现在我做的所认为有意义的事,恰恰是一种对过去的补救,这种补救过后,如果我觉得真的有意义,那么会让我更加忧伤,忧伤自己当初是由于什么原因才会让自己放弃一件自己可能毫不理解的事情。是浮躁?浮躁只不过是懦弱和懒惰的表现而已。&am hy 不想以一种“怪异”的方式陈述什么,或许世界原本没有那么复杂,不想等到另一种真相告白于天下的时候,看到的是自己大费周折的徒劳。因为可能一切都不高深,可能一切只具有表面的意义。一切生活都是现实的,现实的不允许谁有其他的解释。那么那循于思考的假设,那对生活另类的解释,那隐于其后的“现实”又是否具有意义呢?我是否不应当剖析,是否应该把重只当作重,把轻只看做轻呢?&am hy 伊甸园的亚当和卡列宁的相像,让我们洞悉了另一个真相,那一直被我们奉若神明的恰巧是我们所轻视的,甚至是我们所鄙夷的。这就预告着,如果你鄙夷一切“尘滓”,去找寻那牧歌式的天堂,就会成为昆德拉所讲的媚俗者,这些媚俗者扬明煽动一种虚无,就像《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所说:“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是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天堂的唯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他们大无畏的捍卫这条道路,并因此而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但若干年以后,事情变的无比清晰明了,原来天堂并不存在,而那些积极分子成了杀人凶手。”那些政治媚俗者永远不会明白他所追求的伊甸园就是他所构建的社会秩序之前的社会,是一种最原始的,令大家所轻视的一种形态。追求天堂者恰恰又是破坏天堂者本身。&am hy 这样的媚俗者是否等同于“俄狄浦斯”呢?如果所有人都被一种不是信仰的信仰所蛊惑,那么他们无罪吗?他们是无辜的吗?如果这样,那么被这种追寻乌托邦社会所破坏的个体生命又将怎样申明自己是更加无辜的呢?“俄狄浦斯”最后的命运或许真的是命运……&am hy 这就让我更加思虑,我现在的“背叛什么”是否具有意义,如果经过无数次的“背叛”,我们就会放弃所有“天赋”的使命,那么我们作为活生生的生命还具有怎样的一番意义呢?&am hy 对生命的终极认同应该变为对生命存在的终极认同,生命存在本身且人的秉性存在就预示着要依照人的秉性去探寻一些问题。如果抛却了个体生命、凌驾社会团体去审视或者验证“所认为的天堂”是否存在,那将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只能构成另一类破坏。&am hy 所以,对于生活也就简单些,所谓的天堂并不存在,那另人向往的完美也定然不存在。在思维的清晰下能够补救些便补救些,这样的积极永远胜过那无谓的幻想“我当初为何?我当初何以?”,而应该知道,我现今如何?我应该肩负人之为人的使命,去承受生命赋予我的重量。&am hy 因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那么就让生命简单些,让自己追寻自己内在的潜质,也就无欲摆脱任何重量。因为只有这重量才让我得以存在。&am hy 让我勇敢的像一个人一样走下去。&am hy 让我以自己这卑微的生命去诠释生命存在的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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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
高级评论员
经验值:1800
2009-09-24 20:53:17
生命的沉重与轻盈在生活中显现 难得有这样的好作品,我和一位朋友相约一起看完此出,她对托马斯的疑问,也是很多的人的疑问,为什么他不能对他爱的人忠心而依呢?我谈谈我的感受:托马斯周旋在很多的女人中间,有很多的性友谊并存, 他不喜欢对爱的占有,喜欢对爱的分享,同时他又不喜欢短暂的欢娱,喜欢天长地久的相守;他会为得到一个人真心的爱而幸福万分,同时,他又会因为她的爱而疲惫难安,因为,这样的爱以占有为最终目的,这是他开始感觉厌恶和无力. 情与性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人们往往在自身自信心不足,感到卑微无力的时候,需要得到他人的证实,婚姻\爱情和性的一致性和专一性是最可靠也是最安全的保证,只有身在其中才是幸福的.说到根子上,是因为人们很难将自己的生命与生活加以区分,大部分的人将生命看的太轻,将生活看的太重,这样的比较现实,少数的人将生命看的太重,将生活看的太轻,这样的比较理想主义,这不书写的好的地方,就是从不同人物的内......
2009-09-24 20:49:11
衡量一个人的年轻与否,不是看生理年龄,是看一个人的心理年龄。衡量一个事物、一段生活、一份生活、一个生命的轻与重,看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 我闲暇时间,会去大学里散步,看到那些20左右的人,充满了生命活力,感觉自己确实是老了,但仔细一想,并非如此,他们确是一种年轻,因为,他们多数的生命不曾沉重过。 反之,年过40,几曾不惑的众人中,谁又能摆脱岁月的沉重,使生活轻盈起来呢,他们不是生活在过去的回忆与遗憾中,就是生活在未来的忧虑与迷茫中,无论年龄如何,也是一种衰老。 重视与轻视,只是一种生活方式,根本取决于这个人生命的质量。生命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这对谁都是一样,只要拥有一颗开放的心灵,对世界的万千存在持一种开放和包容,善于、勇于尝试新鲜事物,融入生活,体会当下,就能将生命看重,将生活写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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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瞳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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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C) 当当网 2004-2011, All Rights Reserved您当前的位置: > 十六刺系列----传世青轩[上部 上]
时间:2008-11-15 01:52:48 来源:录入 作者:传世青轩
说是破案,小生的推理能力太差,写得实在是不好。 其实之所以会写这样的一个系列,是因为小生要送生日文之类的贺文,懒得每次都要想,就开了这么一个短篇系列。这个系列中每一篇都有很少的联系,单独看并不影响内容。 十六次刺杀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怎样的真相? 至于每篇内容嘛......内详! 小生只能说,这是目前小生所有文中最耗费脑细胞的文...... 内容标签:惊悚悬疑 主角:展昭,白玉堂 十六刺系列--美人刺 --送月亮天使的生日礼 流水淙淙,琴音渺渺。 少女的手指轻轻的划过琴弦,一下,又一下,弹出的琴音足以羞煞教坊的第一琴师。 少女的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纹,如同轻烟,朦胧又飘渺。 少女不是绝美的,却另有一种清秀的,我见犹怜的气质,这种气质足以激起天下所有男人的保护欲。 然而此时,少女的眉头却又是紧锁着,像是正在被什么困惑着一般。 铮的一声,琴弦忽断,少女执起断弦,怔怔然看了半晌。 为什么是我? 她状似自言自语的说着,目光不由自主的望向了一旁桌上的的那只小小的青花瓷瓶。 拳忽然收紧,断弦刺破了手指而不自知...... □□□&curre □自&curre 由&curre 自&curre 在□&curre □□□ 开封府里今天所有的事都一如既往,包大人忙着阅览各种卷宗,公孙先生在一旁协助,展昭则带着四大门柱外出巡街,虽然一路上少不了被大街小巷中的姑娘们围观指点,塞个礼品手绢什么的,总体而言还算平静。 但是,四大门柱都发现,今天的展大人有点心不在焉,行路也比平日里稍稍匆忙了些。他们倒是知道是何原因,也就配合着走得快了些,让平日耗时的的巡街前了半个时辰结束。 回到开封府,展昭也不再耽搁,先去了包拯那里交接完今天的工作,便告了个辞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展昭之所以如此匆忙,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昨天夜里,他的卧室中钻入了一只硕大的白老鼠。 一只叫做白玉堂的老鼠! 他实在是有些担心,将白玉堂一个人留在开封府,以那人的性子,会不会将一切都弄得一团乱。 哪知当他回到卧室后,却发现已不见了白玉堂的影子。当下他还道那人已经回去了,虽然不知原因,想必是还有事要处理吧。 老鼠不在,原本吊着的心自然就安了下来。只是,展昭心中还是有些疑问--那只老鼠既然有事,为什么还要跑到开封府溜达一圈?莫不是真的闲得发慌,没事干了不成? 想到这里,又忍不住摇头失笑,那只老鼠来这里做什么与他何干?他不在,自己反正乐得清闲,只希望他不要闯出什么祸事来就好。 晚上,因为劳累了一天,展昭早早的便入了眠。他睡得正香,却听得窗外有声音,他本就浅眠,一下子就被这声音惊醒了。他不动声色的侧耳细听,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毫不加掩饰的轻笑声传入了耳中: 呵呵,好机警的猫儿!别担心,是你白爷爷来了! 这声音展昭一听就知道了来的是哪个:这只硕鼠!就会扰人清梦!却也是熟悉了这人的率性洒脱,知道他既然来了,自己这觉多半是睡不好了,也就不再恋床,起身披了外衣,径自走到窗前,推开窗,果见那人笑吟吟的站在那里对着他微笑: 醒了,懒猫? 不是那闲着没事总来找他麻烦的白玉堂又是哪个?! 展昭无奈的一叹,抬起头对那人云淡风清的一笑: 白兄好兴致啊!深夜里不睡觉,倒是喜欢跑到别人的窗外看星星。 臭猫怎知你白爷爷是来看星星的?! 白玉堂倒是嘻嘻一笑,抬了抬手,手中赫然提了两壶酒:要看星星也得有个伴啊!怎么样?猫儿,出来陪白爷喝杯酒如何? 白兄出言相邀,展某怎敢说个不字? 知道今天别想再睡了,展昭也就不再多言,推开门,走到了院中,就见刚刚还在院中站着的那抹白已熟门熟路的窜上了屋顶,见他出来,便笑着举起了手中的酒壶向他一示意。月光照在那人洁白的衣服上,竟显得分外飘然出尘。 展昭见了,足上微一用力,轻飘飘的纵身上了屋顶。像平时一样在那人旁边坐了,顺手接过那人递来的一只青色酒杯,任由那人替自己满上。 来来!尝尝这酒如何! 酒壶的盖子刚一打开,立刻就沁出了一阵清冽的酒香。展昭不用品尝也知道那必然是好酒,事实上,这只白老鼠每次找来的酒都是少有的好酒。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白兄的酒,哪次不是好酒?!展昭一笑,恭维了他一句,说得倒也是实话,若不是好酒,根本入不了他白玉堂的眼,更别说是拿出来请客了。 低头轻轻尝了一下,感觉着清冽的酒液划过口腔的触感,展昭不由得露出了品味的神情,唇角也随之划开了一抹好看的弧度。 白玉堂看着这样的展昭,忽然眯了眯那双上挑的桃花眼:猫儿,你就这么喝下去,不怕五爷我下毒吗? 白兄说笑了!展昭侧头看了他一眼,白兄若想暗算展某,有的是办法,以你的性子,自是不屑于用下毒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对于白玉堂,展昭从来都是放心的虽然自从认识了他后,这人便有事没事的总来找他的麻烦,似乎和他半点也不对盘。但是每到关键时刻,白玉堂总能放下一切和他并肩作战,从不曾拖他的后腿。很多时候,最理解自己的,也是这个总是站在在自己附近的人。 这就是所谓的知己好友吧! 展昭常常这样想,事实上,从渐渐熟悉了这个人后,对白玉堂,他再也没有怀疑过。 你倒是了解我!白玉堂潇洒的大笑,,顺手又将展昭的酒杯添满,然后替自己也满上,不过,别说些没有的词儿,现在你尝过酒了,给我说个实在些的评语。 实在些的评语?展昭看着白玉堂认真的表情,想了想,又喝了一口酒,道,清冽纯美,不辛不辣,很合五爷你的品位啊! 算你这只猫有眼光! 白玉堂笑眯了一双桃花眼,举起酒壶有给展昭添上了一杯。 和展昭一起喝酒是一种享受,白玉堂很喜欢这种感觉,清清浅浅的,这是真正的君子之交,他喜欢那种如水的淡然。他们在一起可以谈天说地,可以比武论剑,兴起时便较量一番,这些都是在其他人那里所找不到的。 当然,惹得这只猫儿发怒,有的时候也是很有意思的事...... 所以,白玉堂成了展昭屋顶上的常客。 酒过三巡,白玉堂侧目打量着展昭,见他在月下半眯着眼,一手持着酒杯放在唇边,另一只手随意的搭在膝上,看起来竟是少有的随性而轻松,不由得有些发怔,低声吟道: 芙蓉如面柳如眉,风月无边月色浅,昭然情景如画意,美人如玉剑如虹。 展昭听到白玉堂所吟之诗,而且还是对着自己所念,转念一想便知道他所指为何,不由得大窘,反击道: 要说美人,白兄怕是更加配的这首诗吧!美人如玉剑如虹,这个玉'字,不正是指的白兄吗? 白玉堂闻言,不禁一挑眉:好你个猫儿!倒是调侃起五爷来了!说着,他又眯起眼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展昭,一直将展昭盯的全身都不自在起来,才道,美人如玉?不知现在是哪个被人称作温润如玉'的。我说猫儿,你想夸自己就直说,五爷知道,你虽然比五爷差上那么一点点,但也算是个少见的美人,这诗用来形容你倒也不亏! ......展昭白了一眼笑得得意洋洋的某只老鼠,在这口头上,他似乎从来没占过便宜,堂堂南侠自然不会傻到闲着没事总拿着鸡蛋去碰石头,干脆从白玉堂的手中拿过酒壶,替自己倒满,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说到美人,我今天还真遇上了一个!白玉堂想到了白天的遭遇,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又是白兄的哪位红颜知己?展昭斜睨了他一眼,心想这白玉堂果然是***,走到哪里都有那么多红颜知己。 这回你还真猜错了!白玉堂喝了一口酒,回想起白天与见那个女子时的情景,道,我与那位姑娘今天才是第一次见到,说实话,她和我以前遇上的许多女子都不太一样。 哦。 展昭对这类事情从来都不感兴趣,只是见了白玉堂此时的神情,也不禁好奇,会是个什么样的女子让她记得这么清楚。 我和她相遇,说起来也是巧了......白玉堂见展昭似是有了兴趣,也就开始侃侃而谈,将自己与那女子相遇的过程都讲给这展昭听了。 不知不觉,夜渐渐淡去,一直在说话的两人却是浑然不觉...... ...... 两天后,京城发生了一件大案,一个二品大员竟被发现死在了自己的家中,死因是中毒。他死的时候,在他的身边还有一个人,是一个被他收做干女儿的女子。 而后,报案人一口咬定,毒杀那位二品大员的,就是当时再长的那个杜家***。 案子发生在京城,查清案子的任务自然理所当然的落在了开封府的头上。包拯当即便让王朝马汉前去了解案情,顺便带回证人和这件案子的嫌疑人。 白玉堂这两天到是一直没走,一如既往的住在猫窝里,此时见有了案子,也就跟着展昭跑到包拯那里凑热闹。包拯也不避讳他,当着他的面与展昭和公孙策讨论起案情来。 报案的是杜府--也就是被害大员的家--的主母刘氏,据她所说,当时是有下人听到了从老爷的卧室中传出了一声女子的尖叫,那家丁大惊之下跑过去,就见到了老爷七窍流血躺在床上人事不知,而杜家***就在旁边,满脸惊骇之色,很显然,刚才的尖叫声就是那里传世来的。 那么,那刘氏又是如何断定,这位杜家***就是凶手呢? 听公孙策讲到这里,包拯沉声问了出来。 这就是学生觉得蹊跷的地方之一。公孙策看着手中的案卷,微微皱着眉头,据那刘氏所说,在案发之前,杜大人正因为风寒卧病在床,那个杜家***说是要熬些鸡汤去给义父补补身子,所以亲自下厨,熬了鸡汤给杜大人送去,谁知那杜大人喝了鸡汤后,竟当场中毒身亡。 所以那刘氏就认为是义女杀了她的丈夫?包拯明了的点了点头,看来案子的关键还是在于那位杜***了。 就在此时,赵虎进来说,王朝马汉已经将杜***与刘氏带来了。包拯当即便下令将她们带上来,自己则正了正衣冠,眼角的余光见到白玉堂正要离开,心中忽然略过了一个念头,便道: 白义士若是有兴趣,也留下来吧! 白玉堂也不推辞,对这位包青天,他是极为敬服的,虽然无意于官场之事,但是既然有机会去看上一看,他也就不推辞,提起的画影又放回了原位。心想这回一有了新案子,那只劳碌命的猫多半又会有了公务,自己知道的多些,或许还可以帮帮他。 至于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要帮着那只猫,白玉堂并没有细想。 对案子本身,白玉堂原本并不在意,但是,在赵虎带上了嫌疑人和那刘氏的时候,他却是一惊,不由自主的叫了一声: 杜若姑娘,怎么是你?! 那女子,赫然便是他在两天前遇见的那个被他引为知己,甚至与展昭谈论了很久的那个女子! 展昭听白玉堂说了很久关于这个杜若的事情,对这个名字自然也不会陌生。此时听见白玉堂的话,他却是不由自主的一惊--原来这个娇娇怯怯的女子,就是那个琴艺超群的杜若?! 他忍不住细细的观察起那个女子,就像先前白玉堂所说,那是个十分美丽的女子,柔弱而易碎,就像是瓷娃娃一般,偏偏让人打心眼里的想要去保护她,帮助她。 似乎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关系,杜若明显有些紧张,她的手一直在轻轻颤抖着,任是谁见了,都会不由得怜惜起这个女子。 只是--他的目光落在那个女子的手上,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皱。 杜若似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白玉堂,她有些惊讶的抬起头,见到白玉堂后,眼中立刻流露出了不可抑制的欣喜光芒: 五爷? 白玉堂没想到,杜若竟是这个案子的嫌疑人,他皱了皱眉,知道以自己和杜若的交情,此时最好不要说话好些。便示意杜若不要害怕,自己则退到了一边。 然后,包拯和公孙策才开始了正式的问案。杜若在白玉堂先前的安抚下,已经震定了些,包拯的问题她都一一作答,只是,很明显,所有的不利证据都指向了她,连她自己都没机会辩解。 之一 就像刘氏所说,杜若在得知了义父生了病以后,就想要尽些孝道,便熬了鸡汤给他送去。 起先一切还都好好的,她的义父杜起先在见到女儿如此懂事,自是十分高兴,接过女儿所著的鸡汤便喝了下去。哪知刚喝完鸡汤不过几息的功夫,杜起先就忽然露出了满脸的痛苦之色,接着便七窍流血死去了!杜若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哪里见过这等阵仗,当下便吓得尖叫出声,这才引来了家丁。 听完了杜若的叙述,刘氏忽地冷笑,狠狠地瞪向她,道:哼哼!你这是承认了吧!我们夫妇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要杀死我相公?小贱人,你好狠的心! 我没有!义母,我、我没有下毒啊!杜若吓得面色苍白,急急的否认。 不要叫我义母!刘氏恨极,咬牙切齿的道,你害死我相公,你是我的仇人!包大人,你一定要为民妇伸冤啊!我和相公当年看这小贱人可怜,好心收她当义女,哪知竟埋下了祸根!久闻包大人明正典刑,今天丫头自己也承认了那鸡汤是她亲手所熬,您一定要秉公执法啊!、 义母,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杜若惊慌的大声说道,泪水已是紧张的在眼眶中打转儿了,我怎么可能下毒呢?而且,就算是下毒,我也不会傻到自己将毒药端去给义父喝啊!光且,我也没有杀义父的理由,我为什么要下毒? 谁知道你打的是什么心思?! 我真的......不是我啊!包大人,包大人明鉴! ...... 刘氏一口咬定了杜若就是下毒的凶手,而杜若则是拼命的否认,包拯眼见这案子已陷入了僵局,皱了皱眉,忽然出声问道: 杜姑娘,依你所说,这鸡汤是你亲手所熬,并没假手与他人对不对? 是。 那么,你中途没有离开过吗?或者是有没有什么人来过? 这个......杜若微微想了一下,突然抬起头道,我想起来了!大人,小女子中途曾发现盐不够用了,便去叫我的贴身丫鬟去街上买了些来。不过,中途只离开了那么一下,大人的意思,莫非是有人会在这个空隙中去厨房下毒? 是不是如此本府还不能断定,包拯道,但是现在,嫌疑最大的还是杜***你,为了以防万一,在案情明朗之前,要先委屈***你在开封府的牢房里呆上一段时间了! ...... 这个案子看起来就是这么简单,***无非有两种,一种就是这毒的确是杜若下的,另一种则是有人栽赃陷害,想让杜若背上杀死杜起先的罪名。包拯当下让展昭前去命案现场查探一番,白玉堂自是也跟了去。但却反常的一直沉默。展昭看在眼里,却是什么都没说,一直等到检查完了现场的事情,向包拯汇报过后,回到卧室才出声问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白老鼠: 白兄莫不是在担心杜姑娘? 少来!白玉堂毫不客气的坐在展昭卧室的桌旁,替自己倒了一杯茶,别告诉我,你没发现不对劲! 白兄也发现了?展昭挑眉,展某还以为白兄一直在担心你的那问红颜知己呢,原来...... 原来什么? 展昭话说了一半就说不下去了,因为他见到白玉堂忽然靠近了他,在他的耳边问道。展昭一惊,反射性地坐远了一些,却发现自得的反应有些过激了。只是,白玉堂的气息吹在他耳边的感觉,让他总觉得全身不自在。 白兄!,你-- 笨猫,你躲什么?!白玉堂大笑,忽地又向他挤挤眼睛,我说,你张口一个红颜知己,闭口一个红颜知己,该不会......该不会你这猫儿吃醋了吧?!接着又露出了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你早说嘛!杜若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个性还柔顺,会吸引你这只猫的注意力也是很正常的! 你在胡扯什么?!展昭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白玉堂!你别胡搅蛮缠了好不好!你明知道我说的是-- 话音忽然打住,他与白玉堂对视了一眼-- 窗外有人! 两人的声音一停,窗外的人立刻便察觉到了不对劲。他正要逃走,展昭和白玉堂哪里会允许,早已无声无息的出了屋子,一前一后地堵住了他。 阁下既然来了,还想走吗? 白玉堂冷笑一声,见展昭向他使了个眼色,心知其意,抽出画影便向那黑影攻去。黑衣人没想到白玉堂竟连话都不说一句便出手,大惊之下急忙撤剑回防,就此与白玉堂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展昭在一旁看了一会儿,确定那人不会是白玉堂的对手,便向白玉堂一点头,自己则立刻赶向了包拯所在的书房。他担心这是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因此才将那个黑衣人留给白玉堂一个人对付,自己则先行离开。 他与白玉堂互相了解甚深,他一使眼色白玉堂便明白了他的意思。两人之间的默契从来不需要多言。 刚赶到包拯那里,果然就见到张龙四人正与几个黑衣人对打着,而包拯和公孙策则被几个衙役保护在一边。看清场中的形式,展昭一皱眉,想到白日所想,还有包拯先前私下里告诉他的一些推论,心中一动,看向包拯,就见包拯即不可见的向他点了点头,心中已然有了谱儿。 很快白玉堂已经解决了那个黑衣人赶了回来。他本是想要留活口,哪知那人功夫不行,却是个决绝之辈,见自己将要被擒,二话不说竟然咬舌自尽了! 而王朝等人这边也是一样,那些黑衣人见形势不妙,被擒的也都纷纷咬破了藏在口中的毒药,没被擒的则是丢下了一颗雷火弹逃之夭夭了!开封府忙了一晚上,竟然什么任也没抓到,这让众人大为错愕。 当下,包拯吩咐众人散了下去,只留下了公孙策一个人,说是要继续整理公文。 只有白玉堂望着展昭的表情,若有所思。 回到了展昭的卧室,白玉堂顺手关上了门,看着表情一如既往的展昭,嘴角挑起了一抹笑容: 猫大人,现在你是不是能告诉我,包大人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白兄什么意思?展昭故作不解的望向他,眼中却满含着笑意--他就知道这只白老鼠必然会察觉。 别总是来这一套!白玉堂道,明明是你写信让白五爷来此的!现在少给我装傻!快说!究竟出了什么事? 原来五天前,原本在陷空岛闲着没事的白玉堂忽然收到了展昭写来的信,邀请他到开封住上一段时间。 白玉堂了解展昭,他绝不是那种闲着没事便会找他前来叙旧的人,会写这么一封信,想必是一定有事要他帮忙了。所以白玉堂这才从陷空岛赶来开封府,却哪知展昭对信的事只字不提,只是示意他静待。白玉堂虽然不解,但也知道能让展昭这么紧张的必然不是一般的事情,所以就一直忍到现在才问口。 展昭间白玉堂终于问了出来,也就不再隐瞒,靠近了他,如此这般说了些话,然后就见到白玉堂的眉头一扬,唇角露出了一道诡异的笑容。 照你这么说,这件事非得我去不可了? 白兄自然是最佳人选。展昭说着,看着白玉堂那副得意的样子,忍不住又加了一句,你白五爷风流天下,那位姑娘有明显对你倾心,由是你去,自然比展某要好得多。 呵!白玉堂轻笑,还说你不是吃醋?猫儿,我看你真的是被那位杜姑娘迷住了! 白兄莫要说笑!展昭白了他一眼,你明知道,展昭必须保护大人! 好好!不说笑!哎呀!某只猫要炸毛儿咯! 白玉堂!! ...... 第二天,开封府内传出了包拯中毒的消息,所幸当时公孙策就在旁边,救得及时,才没出什么事。但是这样一来问题就多了:到底是什么人竟然会向包拯下手?昨天那些莫名其妙来袭的又是么人?两方有什么关系吗? 这次侥幸公孙策在旁边,包拯没有什么事,但是,下次呢?不找出下毒之人,谁知道他会不会再次向包拯下手?! 于是,开封府理所当然的加强了防御,但是,两天过去了,对方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反而是开封府的事情渐渐多了起来。 首先就是杜家的案子,很明显杜若的嫌疑最大,但是,就像杜若先前所说,若真是她下毒,没道理直接就将毒药端去给她的义父吃,最起码也该是让自己的嫌疑小些。所以说她是凶手,反而不合常理。 然后,又陆陆续续的出了一些麻烦的事,整个开封府都忙得焦头烂额,包拯不得已之下将公孙策和展昭都派了出去,白玉堂则是不知所踪,开封府几乎一下子就空了起来。 入夜,天凉如水,云蔽明月,一道模糊的身影偷偷的来到了包拯的书房。 那道黑影小心翼翼的拿出了一个小小的青花瓷瓶,刚要打开盖子,身后突然想起了一个冷冷的声音: 果然是你啊!杜姑娘! 说话间,不知是谁点亮了烛火,那黑影的手几不可见的一抖,然后霍地转身,正是原本应该呆在牢房里的杜若! 她的目光落在了斜倚在门前的那人的身上,目光立刻便被那道身影所填满,那身白衣在门外映入的月光的照耀下看起来如梦似幻,配上那足以羞煞女子的清冷容颜,竟显得分外孤傲出尘。 白玉堂抱着画影,冷冷的看着她,目光掠过她手中的青花瓷瓶,唇角勾起了一抹笑:你手里拿着的那个应该就是毒药吧!现在证据有了,就在你的手里,杜姑娘,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五爷......朱唇轻启,出乎白玉堂的意料,杜若竟是轻柔的笑了,你果然没让小女子失望,如果杜若没猜错的话,这段时间,你一直都在怀疑我,等着我自投罗网吧! 杜若惊讶也只是一瞬间,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看着白玉堂露出了一个淡然的微笑。 白玉堂微微眯起了眼,道:杜姑娘何尝不是一直都在做戏?此时的你,可是和公堂之上胆小怯懦的官家***差了很多! 柔弱只是表象而已。杜若不知想到了什么,笑得有点黯然,很多时候,人们很容易被表象所迷惑,反而忽略了隐藏在柔弱下的钢刺,这就是我所谓的绵里藏针。可惜,我的这层表象虽然欺骗了很多人,却瞒不过五爷你的这双利眼。 她看着他,语带赞誉。 然而他却摇了摇头,微微一笑,道:你错了,其实从一开始,你就没有骗过任何一个人,包大人,公孙先生,我,当然还有那只猫--你知道吗?一开始,最不愿意相信你会是刺客的人,就是我。 多谢五爷抬爱了!可惜......杜若嫣然一笑。 没什么抬爱之说,白玉堂举起左手,站直了身体,我先前只是觉得,能弹出那般纯净的琴声的人,应该不会是大奸大恶之辈。事实也证明,杜姑娘你果然不是一个合格的刺客啊! 杜若微微睁大了眼,眼中闪过了一丝惊讶,随即又是苦笑,既然如此,五爷又是怎么猜到,杜若是要来下毒的? 很简单。我不是傻子,白玉堂不着痕迹的向前走了几步,道,从一开始你用的方法本来是很高明的,谁会想到你会用那么直白的杀人方式让自己染上嫌疑呢?这正是用了逆位思考的方式。你亲手下毒,又亲手将毒端到了杜起先的手中,亲眼看着他喝了下去,这样你的嫌疑虽然是最大的,但也是最容易让人生疑的。只要开封府一日找不到证据,就一直解除不了你的嫌疑,或者是定你的罪。这样你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呆在开封府的牢房里,作为一个刺客,牢房门上的那柄普通的锁头根本困不住你,所以你便有了足够的地利去下毒。 白玉堂说着,看了一眼杜若手中的青花瓷瓶,而杜若也顺着他的目光低下头,目光闪烁,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只听白玉堂继续说道:但是你后面的表现就有些反常了,首先就是在见到包大人的时候,你既然表现的像一个紧张的普通女子一般,在后面就未免镇定的太快了些!还表现出了与先前的柔弱毫不相称的理智与坚强--你说你在熬制鸡汤的过程中离开了一下这一段话时,说得太过顺遂了一些,就好像是在说预先背好的台词一般。其次,就是你的手。 手?杜若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忽然笑了,是了!我的手太粗糙,不像是富家***的手对不对? 没错!白玉堂慢慢地走近了几步, 能发现这一点,足见你是个心思细密的女子,但是,像你这般缜密的人,为什么又可以露出那么多的破绽来呢?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白玉堂停了一停,看着杜若,心中却还是有些怜惜,忍不住又补上了一句:杜姑娘,其实这些也还罢了,你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小看了开封府,小看了包大人。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五爷很好奇? 杜若忽然笑了,笑的从未有过的妩媚,她伸手拨了一下自己的发髻,抬起头,目光迷离的落在了白玉堂的脸上:你说的没错,若是我愿意,这个计划原本是可以进行的更缜密一些的--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没敢小看过开封府,这些破绽,其实是我刻意留下来的。 杜若语出惊人,白玉堂怎么也没料到她会这么说,不由得一愣。 五爷啊!杜若只恨与你相识的太晚,难怪白五爷你风流天下,红颜知己无数,你就是有那个本事让天下女子倾心......杜若--终究也只是个平凡女子而已,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当刺客的...... 幽幽的语调,到后来已是淡到几不可闻的程度。 你说什么?听到刺客这两个字时,白玉堂的眉头一挑,这个细节立刻就被杜若捕捉到了,她嫣然一笑,道: 果然,你们已经有所察觉了!是你们的话,或许可以阻止他...... 她的话说到后来,已是细若游丝,白玉堂皱眉,正要上前,却见杜若猛地举起了手中的瓷瓶,凑到唇边一倒,剧烈的毒性迅速的发挥了作用,转眼间她的嘴角就沁出了鲜血。 这下变起仓促,白玉堂眼睁睁的见到杜若就这样服下了毒药,大惊之下连忙上前,却只来得及听到杜若的最后一句话: 小心......十六刺...... 她说着,目光尽力的向窗外望了一眼,唇形轻轻划出了几个弧度,便永远的闭上了眼。白玉堂伸手覆上了她的颈,那里已经没有了生命的痕迹--好霸道的毒药! 无......面?白玉堂喃喃道,忽然有所警觉,放下杜若,转身冲到了门外,视线敏捷的捕捉到了一道正在远遁的身影。当下,他紧握画影,想也不想的追了过去,这人能在他未察觉的情况下潜到窗子下偷听,必然不会是泛泛之辈。 只可惜,那人的轻功极为了得,白玉堂追了一会儿,终究还是追丢了那人的身影。 再回到了开封府,白玉堂与正匆匆外出的展昭撞了个正着,他见到展昭焦急的样子,忍不住出言调侃道: 猫儿,这么急的赶着要去哪里?莫不是被人偷了鱼不成? 展昭哪有心情和他开玩笑,皱着眉头反问道:白兄,杜姑娘呢? 她...... ...... 这个案子,开始的仓促,结束的更是仓促,包拯在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后,也只是唏嘘不已。处理完杜家的案子,表面上的开封府似乎有恢复了原样,但是,他们都知道,其实这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而且,杜若自杀后,白玉堂为了追一个人跑了出去,再次回来时,她的尸首就失踪了。 十六刺,这就是展昭将白玉堂从陷空岛找出来的原因。 半个月前,包拯因为一个案子意外得知了一个消息,那就是襄阳王秘密培养了一个刺客队伍,这些刺客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其中有个被称作十六刺的组织最近接下的任务,就是刺杀包拯。 这个十六刺不同于一般的刺客,展昭知道,到目前为止,他们出手还没有失手过,所以不敢大意,才特地找来了白玉堂帮忙。 可是,没想到遇上的第一个刺客,表现的竟然这般不敬业,不但砸了任务,还透露了十六刺的事情给白玉堂知道。因此才让这个案件结束的这般仓促加糊涂。 但是,无论是展昭还是白玉堂,在见识了杜若的决绝后,都不会轻易小觑了这个杀手组织。不会是每个人都像杜若这般无心做杀手的,很有可能下一个对手就会很难对付。 ' 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插曲,那就是-- 白玉堂!麻烦你回客房去睡行不行?展某的卧室这么小。可容不下你这尊大神! 不用那么小气吧,猫儿! 白玉堂懒懒的躺在展昭的床上,双手放在脑后权当枕头,看起来轻松而写意,五爷就看上你这猫窝了,是你请我来的,客人要住哪里,你这个做主人的应该都尽量满足才是!哪有像你这样将客人往外赶的? 你--展昭气急,这只老鼠什么时候像过客人了? 别生气!白玉堂面向展昭,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等到解决了哪些不长眼的刺客,五爷自会走的!现在嘛,你就先委屈个几晚上吧!否则万一半夜那些刺客来了,你这猫儿一个不小心受了什么伤,又没有像五爷这般英明伟大的人在你旁边,翘了辫子可就划不来了! ...... 争执的结果,依旧是猫大人棋差一着,被某只白老鼠不由分说的占了猫窝。 、 只是。双方都知道,白玉堂之所以如此,其实还是担心展昭...... 另外还有一件事,白玉堂想了半天,还是决定暂时先不告诉展昭,那就是...... (十六刺之美人刺 完) 注:本文小生实在大脑极度混沌之下完成的,而且差一点又写成了长篇。只是一来小生的时间不够用,这篇文是送给月亮天使的生日礼,实在是没时间让小生写成长篇了,而来小生最近染上了重感冒,加上连着两个晚上没睡,大脑已经木然一片了,前面还好,后面写了些什么小生自己都不知道,结尾结的过于匆忙,所以本文写得实在是太差,还望大家原谅! 但是小生在此保证,下一篇一定不会写得这么匆忙了,大家就先将就着看吧!因为是系列文,若有谜题,在之后会渐渐的解答出来。文真的很差,但是看在小生现在十分不舒服得分上,还望大家原谅则个! --传世青轩 丁亥年十二月十六日申时 十六刺系列之二--无面刺 --还债文 白玉堂会注意到那个人,是因为那个人实在是太特殊了。 不是因为长相,那个人长得相当平凡,平凡到丢到人群里立刻就找不到了;也不是因为气质,那个人根本没什么王八之气或是书卷气江湖气之类的气质,就是一个小人物那样,每日为了生计而奔忙;更不是因为穿着,那个人穿的是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粗布服装,这种服装他堂堂陷空岛五员外从来不屑于上身。 他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应。 莫名的,他在那个人身上感觉到了危险。 白玉堂对自己的直觉从来就没怀疑过,因为这种直觉,他在闯荡江湖的时候避过了很多危险。他知道自己的这种感觉玄妙但却从来没出过错,所以他注意到了那个人。 直到那个人从他的视线中消失,白玉堂确定了他们不会是同路,这才勉强放下了心,他本来是想要跟踪那人去摸摸那人的底的,但是现在,他的手中还有更重要的事, 伸手摸了摸怀中的书信,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的脸上此时的笑容看起来有多么诡异: 开封府的那只三脚猫,会突然写这么一封信来,想必是一定出了什么连他都无法解决的事了!而且竟然瞒着所有人,只有他和包大人、公孙先生知道这件事,此时却偏偏通知了我--也罢!反正五爷最近心情好,又没什么事,去帮帮他吧!嗯!多日不见,倒是有点想念他这个酒友了...... 自言自语地说着,他伸手从怀中摸出了一锭碎银,随意的扔在了桌上,便起身出门牵了自己的白马向开封的方向赶去。 哎!客官!多了!钱给多了!身后,收酒钱的小二拿着碎银高声大叫。 那是打赏给你的! 白玉堂头也不回地说。 嗬!这年头,果然阔气的客人到处有啊! 那小二摇头叹了一句,想起刚刚那位客官那一身华丽的行头。只道那人不是个江湖豪客就是个富家公子,心想有钱不拿白不拿,便一边咧着嘴笑着一边将多余的银钱小心翼翼的塞入了怀中。 □□□&curre □自&curre 由&curre 自&curre 在□&curre □□□ 无论南方北方,七月的时候温度都是很高的,这个时候往往也是一年中最繁华的日子的开始。城中到处都飞扬着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还有打闹声,叫骂声,各种声音不绝于耳。作为北宋的国都,京城的繁华更是远胜一般城市,同样的,吵闹声也是更胜一般的城市。 对于这些,经常走南闯北的白五爷自是见得多了,倒也练就了过耳便忘的境界,不过,依他清冷孤傲的性子,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从来便没什么耐心,这会儿为了眼不见心不烦,便直接去了常去的潘家酒楼,一则找个地方安安静静的喝会儿酒,二则也顺便买两坛好酒去带给那只猫儿尝尝。 喝酒有时候需要一个人细品,但是更多时候,他却更愿意找个知心的酒友,一边喝酒一边谈天论地。 而展昭,就是那个能被他白玉堂引为知己的人。 想当年自己大闹东京,甚至为了一个名号而去盗取三宝,引得那人前去陷空岛,原是想捉住他好生嘲弄一番,哪知人虽然捉住了,嘲弄的心却是丝毫不剩,反而因之交下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虽然他嘴上从来不承认,心里对于展昭的为人,他还是十分佩服的。 那个人,清濯如水,温文如玉,与他白玉堂飞扬跳脱、狂放不羁的个性原是相差了许多的,但是他们在一起时,却是莫名的投契,虽然少不了小打小闹,你争我夺,可那份知心却是极为难得的。就冲着这种知心感,白玉堂就明白,这个朋友,他交的不冤! 低头轻轻嗅了一下杯中的陈年女儿红,白玉堂一口将之喝了下去,然后起身,结账。 既然到了开封了,就先去那只猫的地盘上打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