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传奇中我的装备都刻印完星辰变装备刻印了。但是忘了灌注星…

正文 作品体系的一点说明
没错啦,看起来会有一点DND体系的感觉,但我不能保证这是一个纯正DND体系的作品,有些时候写到的东西与DND爱好者们认知的不同,请大家不要惊讶——其实作者这个家伙是想起来什么写什么的……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有件急事请大家帮忙出个主意……
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家有一台祖传电脑,品相很好,请专家看过,大约是产在康熙六年。到现在还能正常运转,并且可以全开效果流畅地运行孤岛危机那个游戏。
昨天有一位有力人士来我家拜访并且看到了那台电脑,就表示自己很喜欢收藏古董,并且许诺用一台星云I巨型计算机来换我家的电脑,并且作出经济上的补偿。
就我个人而言,我对这个提议是非常心动的,可是我又不得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那位有力人士口中的星云I巨型计算机能够流畅运行孤岛危机那款游戏吗?或者即便能够运行孤岛危机,它能否全开特效运行植物大战僵尸那样的高端游戏呢?
2,我家的那台祖传电脑,外壳是使用金丝楠木制造的,而主板的材料更是极其罕见的沉香木主板。考虑到该电脑的文物价值,我该向那位有力人士要求多少数量的经济补偿呢?
3,如果以上两点都能够满足,那么最后的担忧就是,星云I巨型计算机能够支持线上斗地主这样的大型多人在线互动游戏吗?
请好心的朋友们帮帮我,谢谢你们!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我决定了……
我呀,以前每天早上八点起床,然后走到单位要用20分钟。
今天早上八点二十起的床,走到单位只用了10分钟。
我觉得为了以后都能节省时间,我每天都要八点二十起床。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陌上花开,可以缓缓归矣
昨天下午跑去接人,说今天补更5000.可惜昨晚没睡好,今天一天都头疼又头晕还恶心。
说到没睡好这事儿,其实是我小时候就有的一个毛病。躺在床上大约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入眠,如果每天睡眠不足八小时就会头疼头晕恶心,并且犯下“忘记拿钱包”、“取完钱忘记退卡”、“接了开水当成冷水喝”诸如此类的事情。
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大脑比较敏感,并且对那些能够熬通宵从事文字工作的人深表钦佩。例如刚才我打“钦佩”这个词,就想了好一会该怎么打,才打出来了……
所以今天没没有更了。不过刚才看到作者短信箱里又来了短信,说我的小说下一周还有推荐,顿时受宠若惊。
从不到四万字签约开始到现在两个星期都一直有推荐,算上下星期的就是连着推荐三周了。我觉得对于我这样一个平均日更新勉强在2000字的作者来说算是挺宽容的了。其实我也挺想每天更个五六千,可是生怕赶着数量就写得不好看了。
其实对于一个小说好看不好看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然而我是想按着自己的感觉来写,把想到的东西都写出来,包括一些大家看了以后可能没感觉,但是我自己很喜欢的小细节。例如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幕:一张小小的蜘蛛网挂在树木的枝叶上,上面沾满了清晨的露水,就觉得很好看,于是就想要写进小说里去。
还有读者对我说,第一人称不好啊,很多人不喜欢的。其实我也是知道的。但是用第一人称写起来挺舒服,就像是在写日记一样,这感觉很好,也是让我坚持写下去的原因之一。
第一次上推荐的时候我的责编对我说:你不是速度型的写手,保证每天2000就好。我现在觉得这事儿挺对的。对于我这么一个把一句话用“然而”好,还是“但是”好都要考虑个五分钟的人来说,也的确速度不了了。我想我的确不是那种天才,可以不假思索地就写出那么多让人看了非常喜欢的东西,而且每天更新六七千。我的话,就得慢慢来,写完一句话看上好几遍。
不过……每天写一万字这种事情倒也不是没有做过,不过写完的东西自己都懒得看,大概喜欢我现在这种风格的你们也不会想看。就像是一个人每天批量生产许多石膏像……可总会在家里放一块大理石,慢慢雕刻自己喜欢的东西。
一不小心又跑题了。算上今天的,明天得更7000多才算是补齐了。可是我觉得我明天肯定写不完7000,因为明天还会有个婚礼。加上后天的,就得总共更新9000多。所以我这么打算了——星期一之前,补足一万吧。我把它们拆分一下,慢慢写。
陌上花开,可以缓缓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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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我十五分钟打了一千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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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要开启九州结界了
大家一定都知道了日本海啸导致核电危机的事情了。今天早上2号堆又发生了爆炸,情况已经比较严重了。因为担心辐射尘会飘移到中国境内,我打算和几个修真界的好朋友一同开启九州结界抵御这次危机。
今天晚上我就要去准备相关的法阵以及材料,然后大约在凌晨两点钟左右开启结界,因此今天没时间更了明天更。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怎么办怎么办啊!!
我已经攒了23张洽洽香瓜子的“再来一袋”了,而且都是在楼下买的。我觉得一次拿23个去换的话会把人家搞破产,可是放在家里它们又在诱惑着我,我表示很苦恼。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法师传奇之我的表白
今天想章,可是遇到一个小情境,不知道怎么过度过去。于是决定晚上躺在床上好好想,写个小段子逗自己开心。今天的明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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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是一个魔法师。同时我也是一个品味高雅的魔法师。
不羁又潇洒的我拥有一辆每一个成功人士都应该拥有的黄金奥拓。每当我驾驶着我的黄金奥拓行驶在宽敞的街道上、车内播放着旋律优雅的《爱情***》时,我就会感受到周围的人们那种钦佩的目光。
而那些开着宝马、奔驰、莱斯莱斯之类的人们则会纷纷羞愧地地下头,为我让开车道。是我,是我那无与伦比的黄金奥拓和爱情***的高贵气息征服了他们。
忽然,路边的一样事物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于是我驾驶着这高贵的座驾停在了街边,自信地打开了车门,迈着矫健的步伐走到了一家流动小店的旁边。那透明又洁净的玻璃上自信地写着四个大字:鸡蛋煎饼。
鸡蛋煎饼——这种零售价高达0.6美刀的食品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承受得起的。只有像我这样的成功人士,才有资格享受它鲜酥滑嫩的口感。当闪耀着迷人光泽的蛋黄被摊在煎饼上时,每一个围观的路人都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但!这还远远没有结束!只见摊主看了看我,又拿起了另外一个鸡蛋!摊在煎饼上!
世界人民,震惊了!!
一个围观群众终于忍不住问:为神马!为神马你要给他两个鸡蛋!这到底是为神马!
只见摊主抬起了手,优雅地赏了他一个大耳光!
那个人捂着脸,眼睛含着泪问:你为神马打我……
摊主指着我,沉声道:难道你没有看见!这个神一样的男子!开着不羁的黄金奥拓!听着优雅的爱情***!这样有品味的成功人士!我怎马能只给他一个鸡蛋!
那个人顿时低下了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而周围的群众都被摊主所感到,纷纷望着我,有节奏地鼓起了掌!
我自信地接过了拿一个鸡蛋饼,加了两个鸡蛋的鸡蛋饼,优雅地咬了一口。周围的人们顿时爆发出更加热烈的掌声。然后我上了车,绝尘而去,深藏功与名。
而人们望着我不羁的背景,喃喃道:他比烟花还寂寞……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出了件大事儿
因为今天有位前辈在市区渡劫,所以乌云密布,淅淅沥沥下了一天雨。
晚上我得去给他护法,明天再更。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能不能给我一首歌的时间
今天要录一首歌,不知道有没有更。下周本书还有推荐位,我表示自己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昨天在上遇见一个高中同学,打了个招呼。结果她一口气就报出了我住在哪里。我觉得惊讶极了,就问她现在是不是在国安局或者FBI高就。结果她告诉我去年夏天的时候在路上遇到我好多次,喊了我,我也没听到。后来觉得认错了人,就不喊了。我觉得这事情好神奇,这说明我二十多年前预装载的人脸识别系统出了问题,是关系人性和党性的大问题。
今天早上起床——如果12点也算早上的话——天本来是晴的,可是现在变成阴天了。所以我觉得还是晴天人的心情比较好。
刚才看到夏达的一句话:“挨过饿,吃过苦,生病靠死扛,不出门是因为躺着抗饿。”顿时觉得感同身受,都有过同样的经历啊。现在想一想,那些都是财富。因为经历这种事情的人,大多会变得很容易满足,再不会觉得什么什么事情有多苦。所以挺满足于自己现在的这种状态,有温暖的被子和稳定的工作,吃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东西储藏在家里过冬,比松鼠幸福。
当然我最大的梦想是拥有一辆兰博基尼。然而我晕车,密封性越好的车就越晕,所以我还得有一个司机。后来我想一想,兰博基尼最初是生产拖拉机的,拖拉机不密封,也有兰博基尼的车标,我还是买兰博基尼的拖拉机比较好。只是不知道现在让不让上路。
韩寒等几个人代表中国作家跟百度文库谈侵权的事情,结果谈崩了,百度表示毫无压力,且上面有人。这说明在咱们国家,你跟人**律,人家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人家耍流氓,人家就跟你**律——没个好儿。
这就要求我们要么做官二代,要么做富二代——还是那种官商勾结的富二代。但我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于是我打算把这个事情留给我的孩子来干。想象一下,若干年后新闻联播里这么报道:党和国家领导人某某某陪同他的父母参观了盛大集团总部指导工作,中午一同在员工食堂就餐,并且——这里一定要重点强调——并且亲自付了钱!
说到付钱这事儿,我想起以前的一个新闻来。说是普京和小布什会面以后中午在路边一个热狗摊上一起吃热狗,还发了一个照片。过了不久之后咱国家也出了个新闻,说是神马神马博物馆里新收藏了一样展品,是某总书记在哪哪参观的时候吃了饭,亲自付了钱,留下一张收据。那个博物馆就把收据收藏了。
可是我想:哎?这有什么好收藏的?宪法有规定国家领导人可以免费吃饭的吗?既然吃饭付钱天经地义,那么我吃了饭付了钱,我的收据你们收藏不收藏?
这是不是说明,领导人吃饭付钱是件天大的事情,因此要好好珍藏,而平时他们吃饭大多数不付钱的?这让小布什和普京情何以堪——还是社会主义好啊。
我这里有好多KFC的***,哪家博物馆需要可以联系我,给我发站内短信。我无偿***的。
很多事情,一到了中国,就变得比较扯淡。
我还是唱歌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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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东日本沦陷
残阳似血,江山如画,春哥满身浴血,颓然倒地……
东日本因为核子辐射而造成的僵尸群的数量已经达到惊人的六百万,随着西部战线的主将春哥的倒下,半个日本已经宣告宣布沦陷。
春哥的倒下宣告了一个纯爷们时代的结束……曾哥还未做好独立撑起半壁江山的准备,阿童木也在早先的福岛战役中身亡,甚至连迪加奥特曼都已化身为巨型僵尸,调头屠戮昔日的同袍——百变小樱,就是倒在了他们的脚下。
这是一个英雄陨落的时代,也是一个诸神黄昏的时代。
东日本海,长城号驱逐舰甲板。
黑猫警长遥望海雾中若隐若现的本州岛,嘴边的胡须上已经挂满了露珠。他没有去理会身边的金刚葫芦娃那关切的眼神,更没有理会蓝猫递过来的披风。因为他在思考,在思考一个关键人物的去向。
孙悟空早在一个星期前就出发了,然而到现在还没有他在日本的消息。与他同一时期出发的春哥已经战死,蝙蝠侠也高位截瘫,而孙悟空……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呢?
“霸气爷们波!!”
曾哥瑟缩在东京一栋废弃的写字楼内,满脸泪痕地回想着他的老师,春哥在战死前那响彻云霄的怒吼。那时候天地都为之色变,僵尸都为之胆寒。然而那个铁铮铮的汉子终究没能在数以万记的僵尸潮中再次站起,他的纯爷们气息已经从人们的感知域中完全消散,再没有一丝生机。
他的身边是忍着神鬼的残骸——他们被僵尸用利爪活活抓死在壳中,连他们的老师都变成了鼠人僵尸。
据说美国变形金刚已经暂时搁置了狂派与博派之争,正横渡大西洋增援日本……然而这些又能改变什么呢?
春哥终究是死掉了啊……
中国,蒙牛大草原。
“村长,我们必须行动了!”喜羊羊眉头紧锁,双目露出坚定的目光。“我已经和施瓦辛格·终结者取得了联系。他们可以提供三千具T型机器人辅助我们的城管部队和拆迁部队……”
“啪!”喜羊羊的脸上顿时多出了一道血红血红的大耳光!
“我们早已承诺过不首先使用城管部队和拆迁部队!你想要出动他们!还是三千人!这会引起世界性的恐慌!”
“何必动用大杀器!”一个不羁的身影忽然出现在草原的青天绿草间。只见他不羁地披着一件不羁的棉袄,不羁地叼着一根不羁的烟,眯起眼睛看了看东方日本的天空,淡淡道:“这一根不羁的烟,我已叼了很多年,它一直在身边。”
“是犀利哥!”喜羊羊和村长惊喜地呼喊道,“没想到春哥阵亡后,我们还能看到这样的铁血纯爷们!”
“Go,go,go!Come-on!an!”一阵狂风吹倒了大草原的绿草,狂暴的气流险些令犀利哥都站立不稳。人们抬头向上看去——是恐龙特急克塞号!是他们派出了直升飞机来接犀利哥了!
“人类有救了!”青青大草原上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亚~咩~碟~~”小巷中一声凄厉的喊叫,东日本最后的本土英雄也在樱桃小丸子阵亡之后倒下了。
是她们,是那代表着爱与正义的美少女战士们。几天前她们还与大力水手把酒言欢,此刻就变成了僵尸军团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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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章的内容从昨天晚上审核到现在,什么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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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东日本沦陷(二)
一个月前,中国,中男海。
“主席,日本方面已经发来信息请求增援,我们必须把握好这个时机,在全世界面前树立一个全新的龙组形象!”
“舒克、贝塔,你们还是太不成熟了。”主席的双眼放出慈祥的目光,慈爱地抚摸着他们的头顶,“修真委员会早就提出了请求,可是一直没被批准,你想一想,这件事情轮得上你么龙组吗?”
“为什么?为什么!”舒克和贝塔发出惊叹,“春哥已经在西部战线战死,曾哥也不知所踪。黑猫警长和葫芦娃虽然在增援的路上,可他们势单力薄!中华之大,已经找不到一个可以使用霸气爷们波的强者了!”
主席深吸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小鬼,莫要着急嘛!日本人倒霉,我们是要开心的!钢铁侠已经迫降在我国进行修理,魔法小樱在临死前将魔法书交给了曾哥——你看,我们的收益还是有的嘛!我们还有凤姐、刚哥、城管部队、拆迁部队没有出动!等我们收集了全世界的超级英雄的秘籍,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扫平他们!”
舒克、贝塔:“主席英明!”
东京,南部战线,残阳如血。
海尔兄弟疲惫地将最后一个冰箱垒在了掩体上,在天线宝宝的搀扶下退了下来。僵尸军团的第三次攻势总算被打退了。然而因为西线主将春哥的战死,僵尸们已经逐渐形成了包围之势。若不是海绵宝宝和小丑鱼牵制了僵尸,令人他们无法从西海岸登录,这里也早已成为丧失肆虐之地。
东京,南部战线,残阳如血。
海尔兄弟疲惫地将最后一个冰箱垒在了掩体上,在天线宝宝的搀扶下退了下来。僵尸军团的第三次攻势总算被打退了。然而因为西线主将春哥的战死,僵尸们已经逐渐形成了包围之势。若不是海绵宝宝和小丑鱼牵制了僵尸,令人他们无法从西海岸登录,这里也早已成为丧失肆虐之地。
忽然,一阵悦耳的声音传来:“舒克舒克舒克舒克,开飞机地舒克~贝塔贝塔贝塔贝塔,开坦克地贝塔!”
众人惊喜地抬眼望去,只见一架小小的直升飞机出现在天际,皮皮鲁拿着扩音器大喊:“同志们辛苦了!祖国的增援即将到来!黑猫警长和葫芦娃以及蓝猫率领的部队正在西海岸集结!~”
“嘛了个巴子的!”海尔兄弟狠狠地将短裤摔在了地上,怒吼道,“他们已经喊了几天了!可是!哪怕是派凤姐过来增援,春哥也不会战死——那个新世纪最后一个纯爷们!”
海绵宝宝点起一根烟,惬意地吐了一个眼圈,悠悠道:“据小道消息,连孙悟空都被僵尸们围困在了福岛,凤姐又能怎么样!恐龙特急克塞号已经载着犀利哥赶去救援孙悟空了,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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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少年、老树、破剑
出门的时候师傅说我是一个用剑的高手,师承“剑派”。
我问师傅:如果出门以后人家问我是哪门哪派,我只说我师承“剑派”,人家会不会因为我口气太大,不喜我?
师傅蹲在门槛上“吧嗒吧嗒”抽了好几口的烟,而后默然不语。若是平常,这时候我就会跑到别处去玩,因为通常这种状况下师傅就不会再说话,而是陷入对某些往事的回忆里。师傅已经很老很老了,老得可以做我的高祖父。
然而这一次是我最后一次同他说话,我想师傅必然是在考虑些重要的事情而不知如何同我开口,于是依旧很恭敬地站着等他说话。
又过了两刻钟,师傅还没言语,而是低下头去。我不敢相信他会在如此悲情的时刻睡去,于是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
这一拍,师傅扑通一声倒下了。
呃,他死了。
第二天我再次离开的时候,我们居住了十六年的那栋茅草屋外多了一座坟,我的身上多了一个包裹。师傅留下一本书,像是一本传奇小说。里面讲了一个大侠行侠仗义、除恶惩奸的故事。故事里的大侠师承“剑派”,善用刺击之术。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十几年里师傅从未在我面前出手,而是不断地让我自己拿着一根木棍刺来刺去并且在我连一只鸡都刺不死的时候要我去江湖闯荡。
因为他从来就不曾是一个剑客,他只是一个生活在一本传奇小说的世界里的老人。
师傅毕竟已经很老了。
我看了看自己腰间挂着的那柄师傅用木头削出来的木剑,揉了揉揉鼻子,不晓得该何去何从。
大战刚刚结束,方圆百里之内都没有人烟。我从未走出过这片天地,我真想出去看一看。
这样想着,我一脚踢上篱笆门,开始朝着夕阳走。
走了三个时辰之后我开始后悔。我只知道方圆百里之内没有人烟,却没有想到方圆好几百里之内依旧没有人烟。
因为干旱而开裂的大路上尘土飞扬,枯黄的干草被秋风吹得哗啦啦作响。我又渴又饿,并且第一次认识到这世界远比我想象得要大。前面是一片矮树林,树上挂着零星的叶子,泛着不健康的黄。似乎有一个人蹲在里面,屁股冲着我。
我没精打采地拖着步子走过去,远远朝着看那树林望了几眼,秋风在身后扬起一道烟尘来。
树林里的人似乎终于听见了动静,有点惊慌地在原地转过身来,弄得枯枝败叶哗哗啦啦地响。然后他看见了我我,赶忙一下子跳了出来,手里擎着一根木棍,大吼:“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我觉得这些句子说起来挺押韵,可是我到底没听懂他说得是什么意思,就肃然正身,在原地一拱手:“劳驾,您说啥?”
那人似乎有些困惑,放下手里的木棒挠了挠头,然后恶声恶气道:“我是说---打劫!把值钱的东西统统交出来!”
噢,原来是这种事情!我叹了口气,将背后的包裹解下来抛过去,然后坐到旁边的枯草地上开始揉自己的脚,并且很同情地说:“你自己找吧---我只有这么多东西了。”
那人胡乱解开包裹,把书丢在一边----然后就只剩下了包裹皮。他看了看包裹,又看了看穿着一身补丁的我,发了会呆,然后又有气无力地闷头钻了回去。
我揉了一会脚,走过去用包裹把书包好、背在身上,然后又围着他藏身的树林转了几圈。
他终于忍不住了,恶声恶气地问我:“你小子在看什么?!”
我道:“我不看你别人也会看你---这矮树林统共三棵树一十六片叶子,你打算怎么藏身呢?”
他蹲在里面怒道:“要你管!反正老子已经劫到三两银子了!”
我鄙夷道:“我不信,这种地方哪会有人来?我看你等了几天都没有等到人了吧!”
他的脸涨成红色,在怀里胡乱摸了几把,又将手掌从树林的缝隙里递出来摊开---掌心里果然有几块白亮亮的银角子。他得意道:“看见了吧!”
我凑过去想要仔细看一看,他却一把缩了回去。我再次鄙夷道:“明明是石子,却充银子来骗我。”
他再次怒气冲冲地将手伸出、摊开----我一把抓起那大手上的银角子,撒腿就跑。
那个人想要跳出树丛追我,可是他的脚被矮树枝绊了一下,跌跌撞撞了好久才找准平衡,而我早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他已经在这里守了好几天,我却是几个时辰之前才吃了最后一顿饭,他怎么可能追的上我。我欣喜于手中的银角子,将它们攥得紧紧,一口气跑出了好几里地才停歇下来,倚在一堵破墙之后大吼地喘息。
这堵破墙之后是另一堵破墙,另一堵破墙之后是遍地残垣。这一大片村落都已经被拆毁废弃,在逐渐暗淡下来的天色中变得沉默。
从前师傅从不让我出门换粮食,也不许我手里拿银子。他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化就有钱。他总是在早上的时候出门,在傍晚的时候归来,用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银子换一些发霉的米面,维持我们好几个月的生计。
我想他大概就是在这里换得的粮食,然而如今这里也被拆毁了。
这时候我的心头忽然升起一点疑惑---以我年轻的身体尚且要用将近一天的时间才走到这里,师傅怎么能朝发夕至呢?
难道师傅真的是传说中从不出手的高手。可是一个高手从不出手,别人怎么知道他是高手呢?
而且我觉得一个高手不应该在一栋茅草屋前带着满头白发悄无声息地死去---他们应当在很多人的围观之下身上插满利箭,脚下有几个或者几十个敌人的尸体,带着满脸的愤怒死去。
就在我沉思的过程当中,夕阳终于跃下地平线,将大地让给黑暗。可其实这大地上什么也没有,除了一片废墟、我、满地枯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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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致潘多拉的一封信
亲爱的潘多拉
见字如面。我已搬到新的城市,暂时安定下来,一切都好。思及从前问你,是否同我一道去,你说你已经习惯了丹丘的气候,恐身体有恙,不肯动身。
然而此处风貌竟与故里无二,我已习惯于每日的消遣与下午茶。你邮寄过来的新鲜手指我已收到,酥脆筋道,只是指甲略脆,口感不大好。我这里有白露特产的蜜渍手指,据说维尼说,全部是取自手模的右手食指尖,用蜂蜜与牙齿酒腌制,风味独特,想来你一定喜欢。
噢,我提到了维尼。维尼已经从深渊界旅行归来,斩获颇丰。她在市南购置了一栋大宅,是一九三七年的旧屋,据说还曾有天使降临。她还是那个善良的小女孩,与我们从前见她时一样单纯。我建议她使用处女的左眼球做大厅天花板的吊顶装饰,她竟不忍奢靡浪费,只取了七十三个人的瞳仁,而慷慨地为她们留下了眼白。
她甚至还打算把那七十三个女孩子圈养在牧场里以供日后佐餐---你可能想象得到她说出这些话来时我有多么惊讶?那样已然被恐惧与痛苦侵蚀了的肉质,怎配得上一个有教养的高尚人士的饮食。
在我的再三劝说下她终于放弃这个念头,于是我代她将她们都处理掉了。我的新邻居似乎很喜欢那些血食,维尼也欣慰于食材没有被浪费,总之皆大欢喜。
白露的人们似乎并不怎么热衷于新鲜的食物酒会,我可怜的管家露坦在我新近的一次宴会上精心备制的食物竟然都丝毫未动,客人们抱怨他们吃不惯这种未经腌制的肉片。噢,天呐,这里的邻居竟然有食腐的习惯。他们怎能体会得到用轻薄的刀片将晶莹的血肉从活食材上割取,然后在舌头酱上蘸食的惬意。
请原谅我连篇累牍的抱怨,你一定已经不耐烦了。我只是有些想念故乡那些奔跑在牧场上的人畜,酒会时食材们热闹的叫喊。
艾塔的博洛尼给我来信,提及他新近继承了一大片庄园和每年可以收入三百个白骨金的牧场。他打算将那里改造成一个供人游玩涉猎的游乐场,免费提供血食与蜜渍手指,请询问我有无合作的意向。你知道我一向对商业并无兴趣,我更热衷于人皮的绘画,仅此一项就已经占用了我太多的时间,因此我婉拒了他。若你有兴趣,可去信给他,我想他定会感到相当程度的愉悦。
上一个月天上界的府报想必你没有看到。深渊之井的喷发竟阻断了联通丹丘与白露的通道,致使邮路也断了。若勇敢的食尸鬼邮差能够将这份信送至你处,你当可看到我在下面为你转发的天上界新闻。
你一定想不到路西华在天上界的东部反叛,并且诱惑了亚当的妻子莉莉丝。我想那颗天界的晨星大概的确是要陨落的,即便有三分之一的圣灵追随着他。毕竟我们都了解耶和华的权能,他断然不会坐视天上界的东部变成下一个丹丘或者白露。
耶和华要我重新装备我的权与能,重归光与焰之天使的荣耀,但潘多拉,我想你一定知晓米迦勒那个名字已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唯一想吃掉的只有你,我的潘多拉。
你忠诚的撒尔坦
黑暗纪迷走月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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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腐烂
正在吃饭的童靴不要看。好……现在开始码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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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杀死在自己的出租屋里了。
从床单上流淌到地上,积成血洼。又慢慢向门口流,然而被水泥的门槛挡住,折向地上的花盆。
不知道花盆里那盆白山茶何时后能变成淡红。
一丝不挂,仅仅是浴后披了条浴巾而已。到如今也散开。
头发凌乱,一丝探进眼睛,然而瞳孔都开始涣散,凝固。
她缩在床脚,抱腿看自己变冷。
洗澡时拉上了窗帘,现在拉不开了。门被死死锁住,负一楼里她一人住,谁会发现。
身体开似乎变冷,她感觉得到。她甚至看到自己的瞳仁变浑浊。
可她什么都能看到。
屋子里供暖很好,温度很高。她一个人度过6个小时,然后发现自己平坦的小腹开始发涨。
肠道和胃里的残留物开始腐发酵了,她想。
我就像一只气球。
是怎么死掉的呢?
她开始回忆。黑,浴室里的黑,水的黑,杯子里的黑。生活都是黑。
回忆十二个小时,只有一团黑。
然后看到自己的皮肤开始出现淡淡的绿色小斑,像是在皮下生长出了可爱的植物。那绿色的小斑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大,中间变深绿……
扩大,扩大,扩到隆起的肚腹...
屋子里开始有腐臭味儿。
她闻得到,却走不掉。
她试图取纸巾堵自己的口鼻,可拿不到。
身体打了个嗝,又一团臭气渗出来。
臭,无法忍受的臭。
她一直把自己的房间弄得很整洁,可此刻都是臭味儿。
但她无能为力。
门外很安静,没有人来找她,于是她出不去。
绿色扩散到全身,然后像秋天的落叶,变成褐色,再变成黑紫色。
皮肤不再白皙。
噢,记起来了,喝了一杯酒。
谁给的酒呢?什么时候?
嘴巴和鼻子开始流血,黑红色。
她不知道为什么已经凝固的血会流出来,可是法医一定知道。
反正身体里百分之七十都是水……这不稀奇。
阿,都是水。
那天晚上也都是水,酒水。
充满了酒水的酒吧,一杯酒。
发黑的皮肤上开始有更黑的条纹,像是血管的纹路。
身体里的**气太多啦,压力使得血液充积在皮下血管。
可是别再打嗝了,好臭。
她开始学会让自己飘起来,飘到山茶花上。
这里卜那么臭。
只是黑。
她不再敢看自己。
身体表面开始有一个有一个的水泡---像是蛤蟆的皮。
里面是淡红的血水和淡绿的脓液。
红和绿。
像那天晚上的鸡尾酒。
一个男人给她一杯鸡尾酒。
酒保在里面加太多烈酒。
水泡开裂开来,屋子里更臭。
表皮开始脱落,露出里面淡红的肉和淡绿的肉。
全身的皮都脱落,脸开始胀,胀破皮,眼球都凸出来。
身体里有那么多气,她想,天阿。
开始吐。
多么奇妙,她想。
明明是尸体,却像有生命一样,会打饱嗝,会吐。
胃里的残余物被**气体顶到喉咙,然后涌出来。
她也想吐,可是吐不掉。
她以前就想吐。
有了孩子当然想吐。
那个男人的孩子。
他不要,她要。
他就请她在十一日喝酒。
于是她死掉。
就那么一杯鸡尾酒,有红色和绿色。
现在的身体上也有红色和绿色,还有一层黏糊糊的液体……
那是身体腐烂,腐烂,烂成了脓液和水。
她已经习惯臭味,能够静静丅坐在茶花上看自己烂。
她看不到生,只能看到死。
这样也好,她想,否则看到那么多蛆虫,好可怕。
敲门声,喊声。
撞门声。
门开了,浓烈的臭气喷涌出去。
可还是能闻到熟悉的味道。是他的味道。
一下子就看到他。面目死黑,身后拖着黑气,像是已经死去。
他大叫,自言自语,且癫狂。
他说酒里只是堕苔药啊。
她想他,于是向他扑过去。
他跌倒,撞上了门。
两个人一起坐在山茶花上,看自己烂。
她想,这才是,生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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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西大陆-----因纳德立共和国
因纳德立共和国是西大陆上最与众不同的国家。它采取了一种不同于大多数王国的政治体制——共和制,号称“公民治国”。
然而这个国家意义上的公民,仅指具有因纳德立户籍的人。如果没有户籍,则不被算在公民的范围之内。这个共和国的最高法律规定了国家权力属于公民,公民是国家的主人。然而随着几百年来国家家族势力的发展,一些世代豪门已经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集团,把持了这个国家的上层权力。
许多因纳德立的公民终其一生都没有见过选票的模样,却一直相信自己生活的环境是民主的。许多公民终其一生都不敢对当政者说一句不满意的话,却相信自己生活的环境是自由的。
这个国家还规定了公民在国内不许佩戴刀剑——因为当政者害怕。这个国家也规定了公民不许发表赞美大陆其他国家的国王制是多么完美的言论——因为当政者害怕。
实际上大多数因纳德立人都知道,这个国家的政权形式已经与王国没有区别的。唯一不同的是,王国的权力由一个家族把持,因纳德立的权力由几个家族把持。
最近因纳德立的首都海因斯又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没有该国户籍的人不得在国内购置房产。
于是一大批亚丁人、欧瑞人、狄恩人等等——那些为商业之国因纳德立的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的人,在这片土地上一夜之间变成了不受欢迎的人、无家可归的人。
而因纳德立的公民呢?实际上也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他们购买的房屋产权只有70年,而死后墓地的使用期限只有20年。
越来越多的因纳德立人说,这个国家是一个临时性的国家。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去爱它。
它害怕人民的刀剑、它害怕老年人述说的往事、它害怕年轻人充满活力的思想、它害怕人民对它不满的言论。只要威胁到他们当政利益的事情,哪怕是一份死难者名单、一本纸印的书,都可以成为国家机密。它们口中喊着自由民主,却将那个多敢于讲话、仅仅是讲话、只能讲话的人送进了监狱。
而我们,为什么要怕它?
一个因纳德立人对我这样说。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少年、老树、破剑(二)
秋风变成刮骨刀的时候,我快要睡着了。我一点都不怕冷,也不怕疼。师傅说我有成为一个高手的先天条件。我不怕痛,也就不那么害怕被刀剑刺伤身体,所以我可以更专心地刺人。
可是师傅还说,即便我不怕疼,有一种疼痛也还是我的弱点。我问师傅那是哪一种疼痛,师傅的脸上就又出现了那种悠然的神色,于是我便跑出去玩了。只是那天吃晚饭的时候,师傅忽然没头没脑地说:那叫“心痛”。
我听不懂。
今天白天是艳阳天,秋高气爽,可是晚上就阴沉起来。天空没有月亮,偶有繁星隐现。我想起师傅给我讲的故事里出现过很多次的一个词:“月黑风高夜,杀人好时节”。
于是我无法再安然入睡,就从破墙之后站了起来,像四处张望---然后让自己大吃一惊。
不知道从哪里出现了很多人,寂静无声地在夜里点燃了几堆小小的柴火,在风里跳跃的火光映得他们的面孔狰狞。这几十人无声地瑟缩在断壁残垣的角落里躲避秋风,小口地吃着用发霉的米面制成的面饼---就像师傅从前给我做的一样。
我想,师傅以前大概的确是在这里买的东西吧!
我有礼貌地一拱手,朗声道:“打搅诸位了,晚上好!”
可是他们看了看我,什么都不说。
远处极西的地头,忽然出现了些许光点,像是火把。
那些原本沉默的人就骚动了起来,开始有轻声细语在他们之间流传---“啊呀,拆迁队终是又来了。”
待到那些火把奔到近前的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些举着火把的人的相貌。他们衣着光鲜,面容慈悲,每个人的手里擎着一支火把和一柄方头大戟,看起来威风凛凛。
领头的是一个少年人,我想他大致是和我一样的年纪。他看了看那些坐在火堆旁沉默不语地看着他的人,皱了皱眉头,开口道:“你们怎么还不走?”
那些人不肯开口,只是看他。那少年又叹一口气说道:“艾可大人有令,方圆千里之内的房子都要清除掉,待他一统了武林要建立自己的宫殿,你们当以大局为重。”
那群人还是不肯说话。那少年的脸上就浮现出一层悲悯之色,像是不忍地转过头去,对身侧的十几人挥了挥手,道:“那也就别再为难他们,都杀了吧。”
这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出声奇道:“咦,你既然说不再为难他们,为什么还要杀死他们?”
那少年注意到了站在矮墙之后的我,抬手阻住了正要抬戟的手下,同样对我奇道:“我要他们走,他们不肯走,房子又被我们拆掉,又无家可归了,杀了他们,他们就此解脱,自然是不再为难他们了。”
我侧头想了想,觉得这少年的道理有些混账,就又道:“那么你们不赶他们不就行了?”
少年更加惊奇,上下打量我一番道:“不赶他们走,我们岂不是不方便?艾可大人的宫殿如何建?”
我叹了一口气,很认真地说:“下午的时候我抢了一个人的银子。他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再没了这些银子,定然活不下去。然而他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又是他先抢我,于是我抢了他,扯平---这你可懂?”
他煞有其事地沉思了一会,点了点头。
我又道:“可这些人是很多人,并没有得罪你们,而艾可大人是一个人,还拆了他们的房子---怎么能为了一个人的事情去伤害这么多无辜的人呢?”
那少年以手支额,又想了一会儿,犹豫道:“但那样一来我就不痛快了。”
我叹气道:“如果现在我因为你站在我面前而觉得不痛快,杀了你,你可愿意?”
那少年睁大眼睛讶异道:“那当然不好,我怎能死?!”
于是我指了指那些人道:“那他们怎能死?”
他终于说不出话来,只是直直地看着我,半晌才喃喃道:“从未有人告诉我这些……”
我很认真地说:“大概因为你没有一个师傅。”
他连忙道:“艾可大人就是我师傅,可他也从未对我讲过这些。”
我想了想,叹气道:“可能也从未有人对他说过这些。”
那少年看了看自己身侧那些一脸平和悲悯的人,点头赞同道:“大概的确是这样---他们都是被割了舌头的,整个文定门上下都是被割了舌头的。艾可大人说不喜欢听到让他不开心的话。”
他又指了指那些瑟缩在墙角的人:“那么想必是他们也怕我们割舌头,也不敢与我说话了。唉……他们不说,这些道理我怎么知道。”
这时候那些村民们听到那少年的话,才连忙跪在地上磕起头来,乞求不要驱赶他们。那少年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我,耸了耸肩道:“好吧,就如你们所愿,我回去向艾可大人说。”
然后他走到我面前欢喜地说:“我喜欢你,你同我一起回城里吧。反正你也无处可去了。附近方圆千里的村庄都被我们拆掉了。你来做我师傅。”
我想,他和我一样大,我怎么能做他师傅。在我的印象里师傅应该是一个有着雪白的头发并且会抽烟的人。并且我觉得这个少年什么都不懂,和他在一起好麻烦。于是就笑着摇了摇头说:“我的师傅告诉我去江湖上闯一闯,可是这里都是草,没有江没有湖,我要去找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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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少年、老树、破剑(三)
告别了那个少年人以后我睡意全无,就向那些瑟缩在废墟里的人买了些烧饼和书包裹在一起,继续走。反正我已经走了一个好几百里,也不在乎多走几个好几百里。那个少年告诉我方圆千里之内都已经被他们拆掉,那我就走出这个千里好了。反正我还年轻,距离像师傅那样老到可以在门外死去的时候还有还多个几十年。
我迎着夜晚的秋风抛着手里的银角子走,一直走到东方的天空开始发白,然后出现霞光。眼前一望无际的***枯草原终于不见,远方开始出现许多枯树林。
我远远地望了望那些枯树林,觉得里面一定会有像我昨天遇到的那个强盗一样的人藏在里面,就选了一条好像还算宽敞的大路走。
大路的尽头有一道挺长但是很矮的土墙,上开了个口子,一边插了一根枯树干。几个穿着土***粗布衣的人站在那里晃来晃去,像是一群无家可归的野狗。
他们远远地看见我,就大声吆喝起来:“那少年!你可是要进城?快过来,过来!”
我想了想,顺从地走了过去,抱拳施礼道:“你们好,里面有人吗?我想找一个地方睡觉。”
他们互相看了看,然后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一个满脸大胡子的肮脏男人斜着眼睛瞅着我手里的银角子,道:“里面当然有睡觉的地方---你想一觉再不醒来都成!”
然后他们又开始莫名其妙地大笑。
我局的这群人很奇怪,就不想搭理他们,向里面走。可是那个肮脏的大胡子男人一把拦住我,又斜着眼睛道:“要进城,先交进城费。”
我奇道:“进城费是个什么东西?”
另一个很瘦却同样肮脏的人不耐烦道:“进城费就是你手里的银子,这城市我们摇钱帮的地盘,进来都要给钱。”
我忽然想起那个强盗来,就说:“咦?昨天有个人说什么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怎么你们也要钱?”
大胡子男人推了我一把,骂骂咧咧道:“呸!你这小兔崽子,拐着弯儿来骂大爷----我们摇钱帮是一家大型官有注册帮派,怎么能和那些个拦路抢劫的强盗一样!我们是官方人士!”
我打量了他们一会儿,觉得他们一点都不像师傅和我说过的衙役、捕快,就喃喃道:“可是你们明明就和那个强盗一样----你们又没给我做过什么,怎么就要我的钱。那如果强盗们也说自己是官方人士---他们不也名正言顺了----”
那瘦子终于不耐烦起来,啐道:“***,老子本来就是强盗----是官有强盗,你管得着么!废话少说,银子拿来!”
我看了看手里的银角子,觉得它们是我这一生里第一次拥有的财富,自然不能白白交给这些人。虽然我很想进城里看一看里面从未见过的景色,找一个铺着干燥温暖的稻草的床铺睡觉,但我还是觉得划不来。
于是我就转身走出了几句,说:“那我就不进城了,我在外面睡觉。”
那些人又开始斜着眼睛看我,并且说:“嘿嘿,那么你就在外面睡---外面不但有狼,还有强盗,到了晚上不冻死你也要被人弄死。”
我不理他们,于是就向那大片的枯树林里面走去。其实树林里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这些树木是高大的梧桐,树下是厚厚的***枯草和落叶,没有地方给强盗藏身,却可以让我睡觉。
我走到一棵有两人合抱的那么粗的大树下,在周围又归拢了些枯草和树叶并且跑到远处解了手,就在头下垫了自己包裹,很快睡着了。
大约是我不停地走了一天一夜的缘故,这一觉我睡得很踏实,只是做了很多梦。我梦见自己站在一座尸首堆成的山上,身上插满了利箭,却一点儿不疼。远处有一个背影很好看的、像是那本传奇小说里写的那样漂亮的女人对着我,慢慢向后退。
她的身后还有一轮很大的斜阳,将天地都染得血红。
我挪动脚想要去追她,可是腿不听使唤,每一次迈步都难受得很,像是下一刻就要瘫软下去。追着追着,那个女人消失了,我发现自己跑到了一条血河里。两边河岸高高,我怎么都攀不上去。师傅面无表情地站在河岸上,大声地问我:“江湖!你找到江湖了没有!你找到我要你找的江湖了没有!”
我困惑地看了看自己身边的血水,知道哪些血都是从被我杀掉的人的身体里流出来的,于是犹豫着小声说:“我也不知道。”
师傅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悠然的神色,于是我想跑到别处去玩。
可是身边都是血,流不完的血,我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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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机甲与第二次东亚战争
一个发生在未来的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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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甲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在人们工业文明的基础上一步步发展起来的。
最初的时候,人类重新使用了冷兵器时代结束之后就被抛弃的“盔甲”。但这种“盔甲”却是一种全新的材料。它的强度比钛合金要高,而重量却只相当于硬化塑料。
穿戴着这种“盔甲”的士兵以及***,可以无视持***匪徒的远距离射击,因此实战能力变得极其强悍。
在第二次东亚战争爆发以后,盟军方面研制出了一种新式武器。卓越地纳米技术使得这种武器可以手持连续发射穿甲弹,而将后坐力减少到人类双手可以接受的程度。
于是这种昂贵的武器淘汰了冲锋***,被大量装配于前线士兵的身上。于是常规的新式盔甲在这种武器面前变得形同虚设,就连装甲车在面对这种武器的时候,也会有巨大的损毁率。
由于这种穿甲冲锋***体积小,易携带,因此只能以单兵的方式进行对抗。所以共和**队选择在机甲上配备威力更为强大的重型穿甲武器,来对敌方的重型兵器进行有效杀伤。
这种重型穿甲***被固定在新式盔甲的右臂前端,确保它巨大的后坐力可以被盔甲的整体结构所缓冲、***。
面对着单兵杀伤力的加强,传统的坦克开始加厚装甲,直至其装甲的重量和体积已经达到了一个无法忍受的程度。
在第二次东亚战争的中期,坦克已经发展为体积比一个看球场还要略大的庞然大物。
但这样的武器在提高了防御能力时,牺牲的是它的机动能力。同时由于它的体积巨大,因而成为了单兵火炮系统绝好的标靶。
因此在第二次东亚战争后的后期,这种巨大的坦克基本已经退出战场,坦克车重新恢复了以前的形态--因为此时,已经有了威力更为巨大的人形兵器出现。
机甲的理念是在战争中期被提出的。
面对体积变大、装甲加厚则要牺牲机动性这一矛盾,共和国的“机甲”试制工作开始提上日程。
机甲的基础早已有之,在许多矿场里,人们就是使用一种用六根操作杆的、具有双腿双手的大家伙来进行挖掘搬运。
只是这种人形机械的动作缓慢,无法适应战场上瞬息万变的情况,因此在这个基础上,共和国的科学家们对其进行了改良。
只是这时候的机甲并非我们后来见到的庞然大物--它依旧只是一件“盔甲”,只是体积更大了些。
第一代机甲名为“东方红”初代机。它们的高度大约有三米,驾驶员站立在机甲之中,靠手两个操作柄与柄下由16个键构成的小键盘进行操作。
这种机甲的机动性较坦克大为提高,但无论从装甲厚度还是火力强度来说,都不可与后者比拟,因此初期仍是被用于特种作战。
这种新型兵器在战场上的出现引起了盟军的恐慌。对共和国科技力量有着一种天然畏惧的盟军指挥部决定捕获一台初代机甲,并进行仿制。
这一目标很快达成--因为初代机内并没有***自毁系统--这是当时的技术以及体积所限。
在第二次东亚战争的中后期,共和国三分之一的国土已经沦陷。这时的机甲研究几乎已经成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得知盟军已经着手研制初代机以后,共和国动员起了几乎全国的力量,开始对二代机甲进行攻坚。
只是这一次的目标却不是用于特种作战,而是用于大兵团正面推进。换言之--二代机甲将取代大多数装甲车的地位。
而在此刻,因为盟军所表现出的强大实力以及侵略性,俄罗斯无法再保持克制的姿态。它开始秘密向共和国提供技术援助。在后来的解密档案中显示,二代机甲的传动系统、脑关系统研制工作中,就有大量的俄方科研人员参与,并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第二次东亚战争结束之前的两个年头里,“东方红”二代机终于研制成功。这种新概念的装甲兵器甫一出现在战争,就给予了敌人巨大的强烈的震撼。
它的高度达到了九米,其装甲强度可以经受完全无视单兵穿甲弹的威胁,其机体上的主炮系统以及双肩、双臂上所装载的“金属风暴”更是成为了所有常规低速武装的噩梦。
但美中不足的是,二代机甲在发射主炮时,仍需全机保持绝对静止状态,以对抗其巨大的冲击力。
但威力巨大的二代机甲并没能改变整场战争的势态。长达十六年的第二次东亚战争已经将盟国与共和国的经济都拖到了崩溃的边缘。
因此在美国以、俄罗斯欧洲联合体的调解下,亚洲九国(日、韩、朝、印、外蒙、印尼、越南、缅甸、老挝)与共和国达成了停战协议。共和国支付了六十万亿欧元的战争赔偿,盟国归还除东北三省、广东省、福建以外的占领区。
(在历史上第二次东亚战争又称第一次科技战争。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由于科技扩张及侵略而引发的大规模战争。)
第二次东亚战争与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第一次东亚战争有这极其相似的经过,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结果。
而值得一提的是,第二次东亚战争距离第三次东亚战争,仅仅间隔了二十三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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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一)
四月的晨光温和而清凉,连空气都温润得沁人心脾。颜诗诗坐在她最喜欢的白色格子窗前抿着嘴唇,开始沙沙地在纸上写字。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
以四月的微光做纸
写许多静谧。
而爬墙虎在隔窗张望
看玫瑰色的空气
写蜜样的相思。
于是在某个芬芳的午后轻轻抄写”
黑亮的铅笔尖儿停在雪白的纸上,然后顿了顿。颜诗诗微张开嘴唇,如释重负似地出了口气,在渐渐亮起来的晨光里写下最后两行字:
是一行行草的诗。”
然后她就轻轻放下笔,看着桌子上大学时代最好朋友的结婚请柬,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诗诗啊,你今天得去出版署跑一趟你的图书CIP。诗诗?”
“嗯……唔?”从来到办公室开始,颜诗诗就陷入了长达一小时的发呆状态。直到小刀儿在她眼前晃了晃手,她才把自己的小脸从书稿堆里露出来。“嗯……好,我知道了。”她没头没脑地答应了一句,然后开始打点东西准备出行。
“你今天的状态不对劲儿啊。”小刀儿围着她转了转,然后又用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受什么打击了?”
“才没有,别捣乱……”颜诗诗笑笑,然后拎起包逃跑似地出了门。
我只是有点儿难受而已,只是有点儿难受而已……她在电梯里喃喃自语,只让自己听到。她要结婚了,也许会和那个男人生活得很幸福呢。可是……我为什么要难过呢?她和我终究是两种人……
她有些失魂落魄地拎着包走在路边,看那些高耸入云的写字楼和冰冷而光亮的玻璃,感到了在这座城市自己从未有过的孤单。
她就这样像一条白日里的孤魂似的在上走,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条安静的小巷子里。这里的行人很少,味道却出奇地好闻。她抬起眼睛漫不经心地瞅了瞅香味儿的来源处,发现是一家花店。
这是一家一整面墙壁都是透明的花店。大块的落地玻璃窗背后,开满了一屋子的花朵,颜色鲜亮得像是要爆炸。她抬头去看招牌,发现那是一块小巧的木牌---就那么不起眼儿钉在门口,上面刻着四个字:小颦花店。
屋子里一个女孩儿百无聊赖地坐在高脚椅上,以手撑额,用一支淡***的铅笔在面前桌子的一张纸上写写画画。
她拥有一头长长的乌黑头发和极其白净的皮肤,因在高脚椅上交叠垂下而显得分外修长的双腿。穿着淡灰色的热裤和乳白的小背心儿,略施粉黛,在花间,像是仙子。
那女孩感受到了隔着一道玻璃墙壁之外光线的变化,微微抬起头来,然后同诗诗的目光对上,随即显露出与她同样的惊讶来。
因为隔了一道玻璃墙壁的两个人,无论发式、衣着还是身材,竟然都出奇地相似。
然而那女孩只是愣了一愣,就又微笑起来,向诗诗招手,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您要买花儿吗?”女孩子微微侧着头看诗诗走在各式的花丛里,好奇地打量着她。
“我……只是看看。”诗诗回过头对她勉强笑笑,仿佛被她的灿烂笑容刺伤了眼睛似的,赶紧转回头来。
我不要买花。她对自己说,什么样的可怜人才会给自己买花呢?
“那么,这只花送给你吧。”诗诗只觉一阵香风拂来,就发现那女孩儿已经捏着一支白雪的百合花儿递到了自己面前。她的心里一跳,就像是被一只小小的手一把抓住了心脏。
“你的心情不太好---那就送你一支百合吧。它代表了事事顺利,心想事成。”她顿了顿,又可爱地吐了下舌头,小巧粉红的舌尖儿甫一探出唇角,便怕凉似的赶紧缩了回去,“何况我们俩还这么像呢!”
那支百合的花瓣上还有晶莹的水珠,点缀在乳白色花瓣里上,颤悠悠地抖着,在阳光里像钻石似的发散着光芒。
“噢……这样。”她看着那朵花发了会呆,然后才接过了那小小的分量,对着面前的女孩儿一笑,“谢谢你,我叫颜诗诗。”
“我叫顾小颦。”
心情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可以因一张小小的请柬而沉郁,也会因一支芬芳的花朵而明媚。
颜诗诗坐在另外一张高脚椅上轻轻地翻着小桌子上的纸张。
那是一些写得满满的稿子,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文风清丽平和,像是春日里的风,干净而明澈。她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的文字了。
“我乱写的……”顾小颦放下端来的红茶,有些不好意思地去收拾那些纸张。
“写得很好啊,让我看看。”颜诗诗笑着伸手去按住她的手。纤细的指尖触到顾小颦光滑而微凉的手背,她愣了愣,又赶紧收了回来。
于是顾小颦吐了吐舌头坐在她对面,托着下巴小口啜饮着玻璃杯的红茶。那透明的微红液体被阳光映照出一片光晕,投射在诗诗的脸上,显出了一片醉酒似的酡红。
“其实我特别羡慕你这样的人,每天都有那么多的故事看,多幸福啊。”顾小颦看着诗诗尖尖的下巴,说道。
“唔?你……认识我?”诗诗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来。
“你是隔壁出版社的呀。我见过你的。”顾小颦的眼睛眯了起来,“有一段时间一个男孩总是在我的店里订花,送给你们社里的一个女孩子,我去送花的时候常常会经过你的办公室,就会看到你。当时觉得好惊讶,我们那么像。”
她歪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颜诗诗,“可是却没有见过有人给你送花,你一直都挺不开心的样子。”
诗诗的心里又轻轻地一跳,像是有只小兽躲在一个角落里小声地叫了一下。但她又垂下眼去,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片浓密的阴影。
她们都是要走的……她想,就像是火花一闪,她们都走,只留下我。这会不会又是一场悲剧?
于是她攥紧了手里的铅笔,没有说话。
“唔……你别介意,我的意思是……”顾小颦有点儿不安,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话触及了某些敏感的区域,“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没有人追,真奇怪。……我老是时不时冒点儿傻气,说错话。”说着她又吐了吐舌头。
诗诗被她可爱的表情逗得轻笑起来,于是从小包里抽出一张名片来:“你的稿子还有复印件么?我想看看,这是我的名片,如果觉得可以的话,我们再联系。”
“你……要给我出书吗?!”顾小颦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杯子停在嘴边儿不动了。
“写得很好啊,是我喜欢的风格。”诗诗站起身来对她翘起嘴角,又拿起放在桌子旁边的那朵百合花,装作坏坏的样子笑了起来,“下一次,可不要随便送单身的女孩子百合花哟,这种花现在的意思和从前可不同啦。”
顾小颦似乎还没有从先前的欢喜中清醒过来,她只是看着诗诗手里那朵洁白的花,有些傻傻地笑着:“其实也没什么呀……”
诗诗心里的那只小兽又轻轻地叫了一声。
于是她向顾小颦笑了笑,转身推开已经被阳光晒得有些温暖的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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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二)
这个清晨没有阳光,于是白色的格子窗就显得有些灰暗。颜诗诗被闹钟惊醒,裹着被子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发呆。
一点都不想动。就想那么软软地躺着,让身体陷在被子里,像是被一个温暖的胸怀拥抱着。
“喵呀……”一个奶声奶气的嗓音在一边响了起来。诗诗裹住被子的动作惊醒了被窝里的小猫,它睁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抻长四只长有粉色肉垫儿的小爪子,不满地伸了个懒腰。
于是诗诗把这个暖暖软软的小东西捉过来放在胸口,用下巴去蹭它柔软光滑的纯白皮毛。小家伙又轻轻地“喵”了一声,用小爪子推开她的手,翘着尾巴轻盈地跳到了地上。
就在这个时候,床头的手机震动起来。
是顾小颦,她今天要来送稿子的复印件。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女孩儿,诗诗的心里就有了些精神。于是她揉着自己蓬乱的头发爬下床去洗漱,嘴巴里甚至还哼着歌儿。
路过书桌的时候又看见了上面那张薄薄的请柬,诗诗把它丢进了垃圾桶里。
临出门的时候她又有点儿不放心地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光洁的额头,细细的眉毛,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挺挺的鼻梁,蜜色的嘴唇儿,以及一头柔顺垂下的黑发。于是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握紧拳头:“诗诗加油!”
嗯……有点邪恶了呢。她在心里想,然后偷笑。
今天诗诗一走进大展的大堂,就发现了保全略微诧异的目光。
其实这栋大厦里,下三层是租给了对面的银行办公用,上十层才是出版社。银行的女孩子总是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出版社的女孩子却都有点儿邋邋遢遢---所以社长大人才会不止一次在开会的时候努力绷着脸强调:上班的时候不许穿拖鞋!
然后诗诗她们就偷偷捂着嘴盯着会议桌下社长的拖鞋笑成一团。
可是今天诗诗穿了一条淡灰色的热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绑带儿高跟凉鞋,将她本来就挺长的腿又衬得分外修长。上衣是淡粉色蕾丝花边的小短衫,露出白雪的脖颈和平直的锁骨来,可爱又性感。
新来的保全似乎第一次见到诗诗这样打扮,目送她一路走到电梯口。于是诗诗躲在电梯里又偷笑了,然后在想……顾小颦看到自己,会怎么样呢?
出了电梯,发现顾小颦竟然已经等在了那里。可是诗诗的办公室没有开门,小颦只好背手握着一沓稿子纸,在电梯间门口走对角线。
她一抬头看见诗诗从门口走出来,一脸惊讶地捂住了嘴:“诗诗你今天好漂亮!”
颜诗诗微笑着调皮地歪了歪头,一把揽过她的胳膊说:“走,去我那屋。”
路上照例遇见了出版科的小刀儿---这位活泼的已婚少妇看着如同姐妹般的颜诗诗和顾小颦,半天没说出话来。然后发生的事情就是,在诗诗看小颦的稿子的时候,会不时有人从门外探过头来看,并且不厌其烦地问:“诗诗啊,这是你妹妹吗?”
于是诗诗就和小颦笑成一团。
小颦的故事写得很好看,但故事写得好看的人有许多,她缺乏的是名气。诗诗和她讨论了许多点子,却都不得要领。明天她得把这个出版选题报表交上去,只是如今这样子,却不知道在整个出版行业都不是很景气的情况下能不能通过。
小颦像是略有歉意地说:“诗诗姐,不然你就别做我的这本书了,我觉得一定卖不出去的……”
“有我颜诗诗呢,怎么可能?”诗诗从稿子堆里抬起头来,眼睛里带上了从前投入工作时候惯有的那种自信与凌厉,顾盼生辉。她用两根手指夹着铅笔晃了晃,又点点小颦小巧的鼻头,一字一顿地说:“要,有,信,心!”
顾小颦看着她神采飞扬的样子,完全不同昨天那个情绪低落的可怜女孩儿。她双颊淡淡的红晕和自信满满的神态,竟让小颦微微愣了一小会儿。
诗诗姐好漂亮。她在心里想。
“小颦,咱们去看电影吧。”有一天诗诗在***里这样对小颦说。说这话的时候她正对着镜子在看自己的两颗耳钉,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她又抬起手来,把左边耳垂上的那个摘掉了,只留了一颗右耳钉。亮晶晶的,像是一颗小星星。
于是她们就手拉手走进电影院里,像一对双胞胎姐妹。小颦的手总是冰凉凉的,诗诗的手是热热的,可是小颦的手心儿里却有湿湿的汗水。
她们手拉手并排坐在一起看《唐山大地震》那个片子,就连吃东西的时候也没有分开。其实这样子有点儿不方便,可是小颦偷偷瞥了瞥诗诗耳垂上的那个亮晶晶的小东西,红了红脸,又转头看银幕去了。
诗诗的手紧了紧,小颦也紧了紧。
她们从电影院里出来又去吃甜筒,一个苹果味儿,一个草莓味儿。
步行街上人来人往,太阳慢慢往西沉。她们两个像是连体人一样一个下午都没有分开过手,就连等出租的时候也是这样。诗诗站在街边看了看小颦微微冒汗的脖颈和她在夕阳的余晖里变成了淡***的头发,轻轻出了一口气,然后笑着说:“小颦,来我家吃晚饭吧,顺便一起改下你的稿子。”
顾小颦愣了愣,然后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好呀,改得晚了我可就不回去啦!”接着她也微微侧过头去,像诗诗刚才一样轻轻出了一口气。
诗诗打开门,然后打开一盏昏***的小灯。小颦进了门到处张望着,像是一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
然后诗诗就把自己的包丢在了沙发上,转身快速却又温柔地贴近了她,将她抵在了墙上。一阵温热的气息迫近,小颦的脸就红了起来。她轻轻靠在背后凉凉的墙面上,感受到了诗诗柔软的发丝与细微的呼吸声,然后闭上眼睛,侧过头去。
“诗诗,你……做什么……”她的声音轻微又柔软,像是下午吃的甜筒里那些滑腻腻的奶油,像是细细的呻吟,又有些诱惑的味道。
“我们这样的坏家伙是瞒不过自己人的,小颦……”诗诗带着坏坏的微笑,在她的耳垂边吐气,轻轻撩拨她的脖颈,“见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了……”
她的手沿着小颦圆润的肩头一路向下,然后收拢到纤细的腰肢上,十根手指滑进薄薄的衣料里,触摸那缎子一样雪白光滑的皮肤。小颦的皮肤也是凉凉的,就像是一块柔软的玉。然后她再一路向上,手指在背后的搭扣上轻轻一捏。于是两个人的心底终于有些什么东西被彻底地解开了。
小颦花瓣似的嘴唇贴了上来,然后将手探进诗诗的衣服里……
“今天是个好天气……”诗诗看着洒在被单上的阳光,悄悄揉了揉有点儿酸痛的手臂。然后她撑起脑袋,让一头长发瀑布似地洒在雪白的枕头上,嘴唇微微翘起,去看旁边的顾小颦可爱的睡姿。
她的嘴巴微微张着,还有发丝搭在嘴角随着她的呼吸一起一伏。于是诗诗又忍不住将另一只手探进被子里,恶作剧般地放在效颦胸口的敏感部位上。小颦在睡梦里轻轻皱了皱眉头嘟囔了一句,伸手捉住了诗诗的手按在那里,然后转过身继续睡了。
诗诗笑了笑,轻轻贴上小颦光洁的背,然后视线落到了窗前那张小书桌上的一张纸上。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
以四月的微光做纸
写许多静谧。
于是她又把脸埋进枕头里,在小颦的后颈上轻轻蹭了蹭。
一整个星期六,她们都待在家里,只披着一件睡袍,相互欢笑,抵死缠绵。年轻的躯体在温暖的阳光下肆意绽放,不怕灼痛灵魂,只畏惧坠落凡尘。
“我们都不要问对方的过去。”星期天早晨小颦离开的时候,诗诗说,“我只想要现在。”
小颦轻轻吻了下诗诗的嘴唇,微笑着离开了。她的嘴唇还是冰凉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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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三)
一整个无聊的下午。诗诗把下巴搁在书稿上,用手把橡皮在桌子上立起来,又推倒,无聊地想着。
旁边的婷婷和小美在兴致勃勃地讨论晚餐做什么菜,话题从毛豆转移到大蒜,然后抱怨各自的老公开始有小肚腩,并且不爱换袜子了。
本来是些琐碎的小事,然而从她们的嘴里说出来,就带上了甜蜜和幸福的滋味。就像果酱蜂蜜面包里的小蜜团,每一点触到舌尖,都会在味蕾上绽放出甜甜的味道。
于是诗诗把自己的上身挺直,脑袋低垂,然后一前一后地晃着椅子拉长声音抱怨道:“哎呀哎呀受不了啦有人秀甜蜜了啊~~~”
婷婷和小美一起转过身来笑骂道:“那你也结婚啊!”
于是诗诗的身子忽然顿住了,很认真地看了看她们两个,然后就埋头在包里翻***。
“你干嘛呢?”小美往隔着桌子往诗诗这边探了探,问。
“找手机。”
“忽然找手机干嘛呢?”
“找人结婚。”
她们两个集体无语,只好说:“诗诗你脑袋又跳线了……”
是啊,诗诗是个跳线脑袋,最近跳得特别厉害。她会在上班的时候发呆,然后忽然莫名其妙地笑出声来。还会一个人盯着手机抿着嘴笑,小美和婷婷悄悄从背后凑过去看,结果发现她对着那个长得很像她的妹妹的照片在笑……
于是她们见怪不怪地看着时钟走到五点,赶紧收拾桌子风风火火地冲出办公室去,一副十足的甜蜜小妇人相。
而这时候诗诗正很用心地在编辑短信息,用键盘敲出:“我们结婚好吗?”这样的字句,然后按下发送。
手机很快“滴答滴答”地响起来。她点开新的信息,发现是一个笑脸:“^^,诗诗乖啊,我在订货会上。”嗯,顾小颦还在云南的花卉市场上。她还得要一个星期才回来呢。
可是诗诗没有再回话,而是把原来的信息又重发了一遍,然后补充说:“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婚礼。”
这一次等了很久很久,直到时钟的分针从五点整走到五点十五分,才等来了新的信息:“你是谁?”
嗯?发错了吗?她赶紧翻出已发信息,然而屏幕上的黑色字体清晰地写着“顾小颦-已发送”的字样。手机又“滴答”起来,挤进一条新的信息:“,我发错了,你等我啊~我很快就回来啦。”
诗诗赶紧补回了一条:“刚才你在干嘛呢?”
可这条信息却被退了回来,屏幕上显示的是“发送不成功”。她的心里微微一跳,犹豫了一会,拨了顾小颦的号码。然而***那头传来的声音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小颦你在干嘛呢……”诗诗把手机握在手里贴在胸口上,靠着椅背喃喃自语。
今天是个下雨天,虽然仍旧是夏末,但因为厚厚的云层的关系,到了六点钟的时候天已经开始黑了。走廊里有点儿空,灯光凄凄惨惨地白。诗诗按着心里默念的顺序,关了窗户,关了饮水机,关了空调,关了灯,然后关上门上了锁,又推一推,确认无误以后才遏制着自己再去推推门看看有没有关好的念头,向电梯那里走。
从前她有很厉害的强迫症,锁了门以后会一次又一次地跑上楼再看看究竟有没有锁牢。后来很辛苦地矫正过来了,却总会有“再试一试”的冲动。于是她一边使劲儿握着手,一边急匆匆地往电梯口走,好让自己快些摆脱那种感觉,却不小心差点儿撞上一个人。
赶紧抬头一看:是大领导,社长呢。
此刻这个年过五旬的小老头穿着短袖的运动装,脖子上搭着白毛巾,光光的脑门儿上冒着腾腾的热气,显然是刚刚在楼下和人打了乒乓球,才回来。
“才走啊。”这小老头笑嘻嘻地用毛巾抹了把脸,按下电梯的按钮。
“是啊!我要努力工作给社里创造效益造福社会嘛!”诗诗眯着眼睛笑得像只小狐狸,甜甜地说,“所以我又赶出来一个选题,昨天都交到您桌子上了。”
“那个……言情小说?”小老头不笑了,用毛巾抹着头顶,“那个啊,你暂时得放一放,最近这类书不是我们的重点,现在生产进度排得太紧了。”
诗诗想说点什么,小老头却又笑了起来:“小诗啊,听说你没有男朋友是不是?”
诗诗赶紧又想说点什么,小老头又继续说:“我有个侄子,也是单身呢。哪天有空你们见个面,吃个饭?咱单位年纪差不多的就剩你还没有男朋友了,我这个做领导的也得在生活上关心你们嘛。去见见,那孩子人真挺不错,还知道疼人……”
诗诗在心里“唉”了一声,不再说话了。大领导说得起劲儿呢,哪敢说:不行啊我不爱去!
于是电梯在一楼停下的时候,诗诗赶紧又说:“我那个选题您再看下嘛,刘芳姐的也是言情,上周都报上去了……”
小老头摆了摆手:“行,我再看看。那星期天你可得去,我把你***留着了。”
“嗳。”诗诗只觉得头痛,赶紧也摆摆手跑开了。社长是她爷爷的学生,两家人知根知底儿—可是谁知道他从哪冒出来一个侄子啊!
“可是小颦你在干嘛呢……为了你的书我连色相都出卖了。”她在楼外“蓬”地撑开了伞,在雨帘里激起一蓬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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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沁纸花青
当时我手里拿着一只小狼毫,蘸饱了花青色,在生宣纸上画远山,可是没想好怎么落笔。于是一滴花青色的颜料就滴在纸上了,一会儿就把纸浸透了。
这个名字就这么来了。
国画颜料的名字大多很美——花青、钛白、藤黄、赭石、银朱、胭脂、曙红、朱砂……
其中用的最多的颜色是藤***,藤***很好看,可是是有剧毒的。有个和我一起画过画的人想不开,吃了一罐藤黄,就死掉了。于是到现在我都不大用藤黄来画画……如果需要用花青和藤黄调绿色的时候,我宁愿用颜色不正的石青色加胭脂来调。
可是花青色是可以解藤黄的毒的。藤黄是植物颜料,花青也是植物颜料。藤黄提取自海藤,花青提取自蓼蓝。用一种植物的体液杀死一个人,用另一种植物的体液救活一个人。把这两种剧毒和解毒的东西调和在一起,就是代表生机的绿色。
而胭脂色,胭脂是用苏木或者茜草的花汁提炼出来的。曙红稍显浮躁,朱砂稍显艳丽。胭脂居于两者之间,媚而不妖,艳而不俗。用淡淡的花青勾勒铺开远山,用胭脂与其上点缀四月的漫山樱花……植物的叶子和花朵的精粹,仍可以在纸上绽开。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教我画画的老师我的那只小狼毫,名字叫“花枝俏”。
可惜它终于有一天裂开,再回不去了。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法师手札的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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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呀,是个好姑娘给我做的封面啊,可是这个和原来那个我都喜欢怎么办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娱乐属性】西门吹雪西大陆游记(一)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一直失眠到现在了——因为我被这个段子里的西门大神给萌翻了,我必须要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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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西门大神在路上走,走到一个叫古鲁丁村庄的地方,就看到前面一片大平原上好多人在打架阿。
他再走近一看,是人类的军队在和兽人的军队打。因为人数太多,所以占据了整片平原。
西门大神要从这里经过,又懒得绕路,于是就闲庭信步地走进了战场里。看到有兽人跑过来,就一剑斩一人,滴血不沾身。
后来等他走过了这片战场,双方都被他吓到了,于是全部停了手。兽人大首领好愤怒的,就问他:挖槽,你在做神马啊?!
西门大神说:啊咧?关我吊事,我是路过的。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一不小心过生日了
今天晚上20点,一不小心二十叉周岁了。
母亲大人辛苦了。
昨天晚上上一个头像灰了很久的女孩子出现了,真是惊讶。那个姑娘是我在大二的时候认识的,没有见过面,没有说过话,甚至连***号码都彼此不知道,可是竟然相谈如同老友一般。
那时候我还年少轻狂,以至于某天晚上在寝室里谁不着,在上搜索地址,添加台湾的人。
实际上地址有很多都是乱填的,我运气好,加到一个货真价实的台妹。
我开口就问人家:你对台湾统一有什么看法?
她对我说:不要问这么犀利的问题,我们说点儿无关政治的。
就这么认识了。说起来到现在,已经有七八年了。她从台湾到广州读大学,后来又转战马来西亚,然后又回去台湾,又到大陆……几年的时间去往各地,唯一的联系方式也时断时续,有的时候大半年了无音讯,再说话的时候还是像第一次一样——像是刚刚告别,又重逢了。
她的感情磕磕绊绊,总向我抱怨没有真命天子来娶她。男朋友有时候还会喜欢别人,离离散散挑挑拣拣,总是不能满意。
这次再见她,她已经在台湾安定下来,试着用4000新台币的薪水搞定一栋自建的木头房子——就像童话里那样。
然而她那个纠结的男朋友还在广州,不知道敌不得过海峡的距离。
她总是那么开心,即便最难过的时候说话都是像在笑谈,甚至还约定今年夏天的时候来看故宫,就住在我隔壁空的那间卧室里。
然而我的确知道她有多伤心,也知道这些年她过得有多么不如意。她说她是菟丝子,一定要依靠着一个人才能活,然而那个人总不给她安全感。
我常常在想有那么奇妙的一个人,此刻正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每到一处安定下来就会告诉我那里的风土人情,而后又飘忽不见……这个就大概就是君子相交淡如水吧……
其实人这一辈子有这样一个朋友很好,他们总会带你去另一个世界,知道那里的悲悲喜喜。
为了庆祝生日,今天无更了……
同样为了庆祝生日,我还给自己投了两张推荐票。
但愿妈妈长命百岁,但愿她早点幸福。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少年、老树、破剑(四)
我满头大汗地醒了过来,发现天已经黑了。我从清晨睡到晚上,觉得身体又恢复了力气---除了那个梦让我有些难过。
这片树林其实离那个被矮墙围起来的土城并不远,因此城里面的灯光可以映亮邻近的地方,让我能够在树林里模模糊糊地看到不远处的树下坐着一个人。
我怕那人是蹲着的强盗,就坐起了身来。可是我一起来,那个人似乎也被吓了一跳,赶忙抬头向我这里张望,然后躲到了树后。
我觉得胆子这样小的人一定不是强盗。如果是昨天那个大汉,一定不会躲起来,而会跳到我面前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于是我站起身来抱拳郎声道:“这位壮士你好,我并无恶意,你出来吧!”
我说了一遍,那人没有反应。于是我想了想,就不再理他,而是用腰间的那柄木剑在地上清理出了一个大圈子---圈子里都是土,将里面的枯草树叶和外面的枯草树叶隔绝开来。
然后我又把周围地上的枯树枝捡到一起堆在枯草上,用打火石打出了一点火星,将它们点着了。
那几个野狗一样的男人说这里有狼,我想大概是真的。师傅说狼饿了会吃人---现在我都饿了,狼一定也饿了,说不定它们正在赶来准备吃我。师傅还说狼怕火,我觉得师傅是不会错的。尽管他只是一个喜欢把传奇里的故事当成自己的故事的老头。
火燃起来,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温暖。我觉得挺舒服,就从包裹里拿出两个烧饼来,用树枝串好了架在火上慢慢烤。
虽然烧饼是用那种发了霉的面做的,然而被火一聊,依然会升腾出香气来。枯草里有几只死掉的干瘪小甲虫,被火一烧啪啪地响,我忽然觉得不进城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了。
这时候不远处树后的那个人终于露出一张脸来,让我吃了一惊。火光让我看清楚了那人的脸---那好像是个女人。
长到这么大我就只见过一个女人---还是我六岁的时候,师傅从外面捡回的一个据说是因为战乱而奄奄一息的年轻女人,大约和我现在一般的年纪。只是那时候她得了很重的病,只用了一个月就死掉了。死前她一直在看那本传奇小说,还在第一页上盖了一个红色的印章。
后来我和师傅把她埋在了茅草屋边,现在师傅也在她旁边。我想到我死掉的那一天,我也要把自己埋在师傅旁边。这样我们就又是三个人了。
树后的女人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脸很干净,也不丑。但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样才叫丑,只是觉得她看起来也蛮舒服,和那个十年前死掉的女人差不多的模样。
她闻到了烤烧饼的香气,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来。我没和女人打过交道,就只看着她不说话。
那个女孩子看了看我,像是终于忍受不住诱惑,就用很好听的声音怯怯地说:“大爷,您晚上要人陪吗?我只要一个饼就好。”
我愣了愣,没有弄明白要人陪和要一个饼之间有什么联系,就没有说话。
她见我不说话,就又说:“我这里还有水,您是不是没有水---我很干净的,真的……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我觉得她的话越多我就越听不懂,于是打断她说:“你要吃就过来吧,不过让我喝一口你的水。”
我的话音刚落,那个女孩子就踉踉跄跄地跑过来,然后没有站稳,一下子扑倒在火堆旁边。我这时候才发现她都几乎没有穿衣服,只是披了一条破麻袋,露出两条细长的腿来。上面有一些青紫色的淤痕,还有树枝石块刮擦的小伤口。
我奇怪于她作为一个女孩子比我还不怕冷,就递了一个串着树枝的烧饼给她,然后拿起那个她掉在地上水袋,打开塞子喝了一口。这水在羊皮水袋里不知道放了多久,有一股温暖的腐臭味。所幸我一向不怕疼、不怕冷、不怕渴,因此只喝了一口就又塞了起来---而里面大概就只有三口水那么多了。
这个女孩真是奇怪---在我打开塞子喝了一口水的功夫里,她竟然就吃光了那一个烧饼,并且偏腿坐在了火堆旁发抖,看着我的另一个烧饼。我想了想,就又把那个也递了过去。于是她又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一点也不怕烫。
她还一边吃一边用眼角偷看我。我被她看得有点儿不自在,就拿起木剑走去一边像平日里一样练起刺击之术来。
平端着木剑刺出去,再收回来,越快越好---师傅就是这么和我说的。然而这法子并不管用。有一次师傅买了一只活鸡要我杀了吃掉,我就用木剑去刺它。可是那鸡那么矮那么小,我弯着身子去刺,就总也刺不准,后来还是师傅一把抓住它,拧掉了它的头。
我觉得这不怪我---因为师傅也只是从那本传奇小说里看来的那个大侠的招式而已。说不定他自己都从来没试过。
我用力地挥了一会木剑,直到身体发热,背后开始流出汗来才停了下来,并且脱下了上衣。这时候树林里开始起风,夜晚的秋风吹得我身上发凉,舒服得很。再转头去看那个女孩子,她竟然手里抓着一小块烧饼,就那么靠在地上睡着了,嘴角还有面渣。
我不禁佩服她能够这么快入睡且睡得这样香甜,想了想,将自己的上衣盖在她的身上。她的眼睛和细细的手指动了动,好像醒了,又好像没醒。等我转过身走开的时候,她才如释重负似地又安静了。
然后一整个夜晚,我就坐在篝火旁边看着她睡,间或向火堆里加些柴草。她的脸蛋儿很白,胳膊细细,手腕细细,手指细细,腰肢细细,双腿细细,像是一个奇怪的小人儿,又像是一个瓷娃娃,一碰就碎了。我想女孩子真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让人看了以后就舍不得欺负,想轻轻地碰一碰,又怕碰坏,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到了下半夜,她的呼吸变得急促且粗重起来,额头和脸蛋上浮现起一层红晕----这和当年的那个女人很像,师傅捡她回来的时候她就是这个样子。师傅说当时正是南庆和北齐之间的大战,天下纷乱,就是想找大夫也找不到的,于是她就死掉了。
我忽然很担心这个第一次见到的女孩子---而且是我长大以后见过的唯一一个女孩子。虽然她吃了我两个烧饼且没有付钱,但之前她说过要陪我一晚上,也的确是在陪我了。我觉得这种感觉挺不错的。
我拨弄了一下怀里的银角子---原本我有两块大些的,三块小些的,一块半个小手指甲那么大的。我用那个最小的换了二十个烧饼,剩下的还可以换两百多个烧饼。每天给她两个烧饼的话,我就可以让她陪我三个多月,我觉得很划得来。
可是她现在似乎在生病---如果等不到三个月就死掉了,该怎么办呢。我决定天亮的时候带她去城里找大夫---那几个人还不让我进城的话我就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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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再更正文,把第一卷结束。且容我好好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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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我呀是一个魔法师
我是一个魔法师。我在海边的悬崖上用木头建造了一个两层的小小法师塔,门前有草地和木头凉棚。
沿着我所在的悬崖另一面的斜坡走下去——那斜坡的绿草地上上必定长年盛开着白色的小花朵——是一条算不上繁华也算不上偏僻的路。大约每隔两三天,就会有从远方的奇岩城走来的旅人经过。他们之间有吟游诗人,为我带来远方的故事;有游走的小贩,为我带来我缺少的骨粉、煤炭。有的时候运气好,甚至还能买到秘苏里合金或者月长石。
当然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的旅人。他们穿着亚麻粗布的外套,神色警惕而匆忙,防备着可能从草地里忽然跳出来的魔法生物,或者喜欢成群打劫人类的小哥布林,或者卡布兽人。
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晚风就开始刮起来。我穿着黑色的法师长袍,面容隐藏在兜帽的阴影之下,坐在草地上等着有某一个人从路的尽头走过,然后逐渐清晰。
大多数的时候我都很无聊,魔法实验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闲暇时光,而托付熟悉的小贩代替我出售的上一批魔法小玩意还没有结款,于是我会无事可做。
如果等不到人,我会回到悬崖上我的法师塔里,在门口燃起幽绿色的风灯。这种魔法灯光可以吓跑大多数心怀不轨的人或物,确保我不被任何不受欢迎的客人打扰。
我在我宽敞的厨房里点燃火焰,在平底锅里放一块牛油,等它化开,就加一个鸡蛋,加一片薄牛肉把煎熟。然后我会洒几粒盐,而现在盐也越来越难买得到了。
我的晚餐就是这样的鸡蛋煎牛肉和一块粗糙的黑面包,还有一杯清水。平底锅里的油很难用清水洗得干净,而我又不舍得浪费更多的水去洗锅,于是大多数时候就用干草擦干净,然后涮一涮。
蜡烛也是很贵的,于是我一般只点一根,然后端着烛台看门窗有没有锁好。再读一个小时左右的书,在晚上19点的时候睡着。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很亮了。于是我又开始觉得无所事事,并且习惯性地走去悬崖下的路边看看有没有新的人走过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不好,人们吃得也不是很饱,所以人口很少。
我是一个魔法师,可是我的能力也很有限。我有一本自己的魔法书,我每天最多只能记忆三个魔法,一个是彩虹喷射,一个是泥泞术,一个是真实之眼。其他的魔法,强迫自己去看的话,就会头痛欲裂。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我这里很少有人经过,是因为在我所在的古鲁丁海岸附近有这样一个传言——
在海岸边的悬崖上,住着一个脾气很坏的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喜欢将人变成蜥蜴,并且把他们风干了之后挂在屋檐下。
我想我今年大约有二十几岁——因为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意识、能够清晰地记得过往的事情的时候大约只有三四岁的模样。这件事情挺奇怪——就好像我的灵魂忽然灌注进了我现在的这具身体里,然后一切从原点开始。
然而奇怪的事情并不仅止于此,从那以后我的记忆里就时常浮现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那些片段给我奇异的熟悉感,令我时常觉得自己的思想被它们撕扯分裂为另外一个人,而后带给我一种难以言表的空虚——就像是灵魂里少了另一半甚至更多的东西。
这些零碎的记忆与空虚感终于在某一天驱使着我离开了自己的法师塔,想要做一次长途旅行。我总觉得前方会有些什么东西等待着我,我想那大概就叫做命运。
这个想法在我的上一批的幸运戒指货款到手以后被我付诸实践,然而我从没有独自旅行的经历,于是为我代售物品的小贩赠送给我一件牛皮的披风和一个亚麻布袋子,说是披风可以防雨,可以保暖,而袋子可以装我的衣服和零碎的小东西。
在那个年代,披风和袋子的确是旅人出门必备的两样东西。我要带的东西很少,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一本魔法书,一柄柳木手杖,两条自制的黑面包,两条腌好的防风鱼干,一个木头杯子,一条绒麻毛巾,一些诸如蝙蝠耳朵、三叶草、老马的眼泪、月长石粉末、秘苏里合金之类的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我在一个晴天出了门,想要先去古鲁丁看一下。我所在的海岸叫做古鲁丁海岸,附近有两个人类聚集的村落,一个是古鲁丁村庄,另一个是古鲁丁城镇。
古鲁丁村庄的附近有一个卡布兽人的兵营,所以那里的贸易挺发达,却又不会像古鲁丁城镇那样太过发达,让人觉得自己是个乡巴佬,于是我的第一站就是那里。
每一个魔法师都有自己的真名,这个真名是刚刚出生以后,父母给起的那个名字。可是一旦他成为了魔法师,那个名字就不能再让人知道。否则你的魔法对于另外一个魔法师就是完全失效,甚至成为他的奴隶。于是我现在用的名字是艾尔·穆恩,意思是,空灵之月。
这里靠近海边,路上并不尘土飞扬,甚至还因为旁边大片的小百花,沾染了一些清新的香气。我把袋子背在背上,拄着我那柄长到眉稍的黄褐色柳木魔杖,离开了我小小的法师塔。
知道我要出行的人只有那个和我熟悉的小贩,因此我在我的门后设置了一个魔法陷阱,名字叫死亡一指。如果有人未经我的允许就推开我的门,存在我右手食指上的死亡射线就会从门后的陷阱里跳出来,让那人死掉。当然,如果他运气好的话,他还会有0.1%的机会豁免这个魔法的伤害。
我不知道当我再次回去的时候,门前是一具枯骨还是一层灰尘。
走了一个上午之后,我有点后悔了。因为我见到的景致除了起伏的绿地和点缀其上的小白花之外,几乎还是相同的景色。而我向后望去,发现前后的风景都差不多。我终于明白在这个年代,旅行并不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路上香甜的气息可比不上我屋子里舒服的藤摇椅和鸡蛋煎牛肉。
我叹了一口气,在一个大树下坐下来,把背上的口袋解下放在身边,又从里面取出用牛皮纸包着的黑面包和腌鱼。
我吃掉了半个面包,一个腌鱼的四分之一,然后就因为口渴再也吃不下去了。
远处的草丛里有几个墨绿色皮肤的小哥布林在探头探脑,看样子是拿不准要不要扑上来抢我手里的黑面包。
大多数普通人类都不把小哥布林当成是智慧生物,只把他们看做是和牛羊一类的东西。其实这些家伙也有挺高的智慧,他们的身高大约有70厘米,会制造石器,会点火,还会给自己做很简陋的兽皮衣服穿。
他们是群体活动的生物,可是也很胆小。我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他们丢过去,他们马上呀呀地叫着跑开了。可是这几个小哥布林很不走运,跑开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浮土上,于是他们周围一下子炸了窝。
那堆浮土是树林妖精的巢穴,树林妖精大小像马蜂,外形是半透明的小人背上长着两对透明的翅膀。他们的脾气很坏,从被踩塌的土堆里钻出来之后就开始无声地嚎叫——他们嚎叫的频率很高,高到人类听不见,可是哥布林还是能听见。
那几个绿皮小矮子发慌了到处乱跑,可是一群树林妖精都追了上去,用胳膊手和膝盖上锋利的骨刺去戳他们。
我坐在大树底下,身上是从树荫里漏下来的斑驳阳光,看着那些生物狼狈地跳来跳去,忽然觉得这次旅行似乎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坏。
两拨小东西打了好一会还是难解难分,后来其中的一个哥布林要往我这边跑,大概是想要把我这个人类也扯进这件事情里去,好给他们缓解缓解压力。我不得不赞叹这一个小家伙在哥布林群落里罕见的聪明才智,但是作为高等生物的自尊使得我不允许自己被卷进这么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里——
于是我从袍子里抬起我的右手,伸出一根食指对准了他。他愣了一下,墨绿色的脸上似乎露出了思索的表情。但很遗憾的是,他还是没有弄清楚我身上的黑色绣银线长袍代表了什么,于是继续向我这里跑过来。
我在他距离我十几米远却依然没有止步的意思的时候,低声念了一段三个词组的咒文,然后我的食指指甲就变得透明,接着变成流光溢彩的七种颜色。那七种颜色汇聚在我的指尖,变成了一道手指粗细的七彩光柱,喷射了出去,正好打中那个哥布林的身体。
于是他在那一瞬间就变成了七彩的粉末,然后在微风中化为无数美丽而致命的光点,***到阳光里了。
这个魔法叫做彩虹喷射,是塑能系的法术,是我唯一的一个可以主动进攻的法子,我一天只能使用一次。
其他的小哥布林和树林妖精都看到了那一条彩虹,然后发出更大声的尖叫,扭头跑开了。
周围的树林一下子就清净了下来,然后我翻开口袋里的那本书,打算再把彩虹喷射这个法术记忆一下。一个法术一般只能保持48个小时,刚才的彩虹喷射还是我前天晚上睡觉之前记下的,现在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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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第一章的说明】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大陆——西大陆“艾瑞法斯特”、东大陆“彻尔尼兹”。西大陆以白色人种为主,东大陆以***人种为主。文中除了描写西大陆的故事之后,在后期还将会扩展到两个大陆、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之间的碰撞。
因此如果在后文中发现了某些熟悉的事情或者身影,请不要惊讶。成神、争霸之类的小说已经出现得太多,我想给你们一本稍微与众不同的东西。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第二章 一个尼安德特人
据说很多高级的**师因为要记忆的法术太多,有时候在出门前常常要花费半天的时间来记忆法术,而因为某些法术失效的时间又很快,于是他们不得不边在旅途中行走边边翻书记忆。因此极少一部分亲眼见过法师的普通人类就会产生“魔法师都是很喜欢读书的研究分子”这样的错误结论。
其实刚刚记忆一个不熟悉的法术的时候会连续几天产生头晕、困乏、恶心的不适感觉,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魔法师比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碰到这些书本。
在树林里坐着似乎比在家门口坐着更无聊,我想着那个小贩给我的“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可”的忠告,又起身往前走。
前面的树林渐渐茂盛起来,树下开着大片的铃兰、鸢尾花、野生百合。一些矮小的灌木丛中还有鲜红色的多汁浆果,但我没有因为口渴就去招惹它们。因为在这样生机勃勃的树林里,这些浆果还如此繁盛,那么它们一定是有毒的。
树林里的空气很好,温度也不那么热了。我放下兜帽,把衣领拉开了一些,让热气从领口散发出来。
后来我知道,即便我已经足够小心,我还是犯了一个错误。虽然我身上的汗味儿很淡,淡到没有一个人类能闻得到,但是对于很多其他生物来说,那已经是足够浓烈的味道了。不少生物都喜欢吃人,实际上它们什么都吃,只是普通的旅人比矫健的羚羊或者鹿要更容易捕食。
我脚下的这条路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即便人口的流动并不频繁,但漫长的时间已经足以使得路面上寸草不生,变成了黑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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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8 10:08
第三卷 湘西尸王 第五十六章 拜访解读谜文暗示的专家
我指着笔记本对Shirley杨说:“如今事实俱在,也不用把陈教授找来与他当面对质,只要把这本工作记录拿到他面前,谅他也不敢不说实话,还能有什么隐情?”
Shirley杨况:“孙教授在事业上始终都不顺利,他暗中研究卦镜卦符,多半是无奈之举,恐怕只是不想让旁人插手他的研究成果。另外博物馆展出的古物皆为仿制品,此事你我当初虽然并不知道,可孙教授应该早就知情,他趁深夜无人,潜入博物馆看看赝品,似乎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铜人铜鬼两枚真正的古符,都已被文物部门收入仓库了,我想即便是孙教授这种身份的学者,在没有正式授权的情况下,也很难接触到那些国宝,想用四符一镜探寻地仙村的构想终究不能实现,他迟早会将手中的铜镜铜符完壁归赵。”
我苦笑着摇头道:“你专把人往好处想,我看却未必。从孙教授这本工作记录里可以看出来,他暗中调查地仙村古墓的时间已不短了,对此倾注的精力和心血都不是常人所及,甚至说着了魔也不为过,所以他绝不会半途而废。”
Shirley杨奇道:“依你看来,孙教授还会到湖南博物馆的珍宝库里窃取国宝不成?我虽然不知道中国珍宝库的严密程度,但料来也不会比银行的金库防卫薄弱。孙教授快六十岁的人了,又没什么势力和背景,怎敢去犯此弥天大罪?”
我对Shirley杨说:“他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去偷窃馆藏文物,却也没有飞檐走壁的手段。但他手中毕竟已有了鱼龙两枚青铜古符,还有一面归墟卦镜,我看他在笔记本中所绘的镜背图案纹路,皆是先天古卦图形,中间有日月纹分为两仪,合着周天三百六十五刻的河图之数,其中千变万化,有神鬼难测之机。”
我曾从南海龙户古猜口中,知道了先天古卦之数,现在流传下来的易经八卦,也有阴阳两极,始于震,终于艮,然而古卦并非单以“乾坎艮震”为符,与归墟卦镜合为一套的鱼、龙、人、鬼,都是周天十六卦的卦符,将卦符分别装在周天卦盘上,可以生出无穷之机,机数合而生象。
鱼、龙、人、鬼可能是古卦中表示空间、生命的符号,是古时候占卜、山川地脉的神秘暗示,全部的卦符应该有一十六枚,至少有四个机数,才可生成一个特定的卦象,神机越多,呈现出的卦象也就越准确。
只有鱼、龙两枚卦符,其实也能够推演出—个简单的卦象,只不过卦象中的暗示更加隐晦。对先天卦数有所了解的人,大多明白此理。孙教授研究龙骨天书多年,自然晓得其中奥秘,他凑齐了两符一镜,只要找出使用古符在卦镜上推演卦象的办法,就随时可能动身入川寻找那座古墓博物馆。
但以我这些年来接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以及结识张赢川、古猜等了解一些周天古卦奥秘的人,深知此事绝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十六数老卦穷通宇宙之变、洞悉造化之谜,正如清代摸金大师张三爷所言“谁解其中秘,洪荒或有仙”,根本就不是凡夫俗子可以参悟的玄机,即便把所谓的“天机”摆在眼前,看上一辈子也未必能够领悟其中的深意。据我所知,周天老卦中分别包含“卦图、卦数、卦符、卦辞”四项,如今绘有卦图的古镜,以及卦符都有了下落;我在南海发现的归墟遗民古猜,又知道古代流传下的卦数古诀,唯独只差最重要的卦词,没有卦辞就谈不上解读卦象。
历史上发现周天卦图、卦数、卦符、卦辞最完整的,当数清朝末年,有摸金校尉从西周古墓中挖出来一次,也许是怕泄露天机招灾惹祸,不久后便将这些古物毁了。
按孙教授笔记中的信息,明代盗墓贼观山太保,也曾穴开一处古冢,并将其中陪葬的周天古卦藏在地仙村里,所以才会有明末流寇入川后盗发古墓,意图寻找丹鼎龙骨、金书玉禄的传说。
我根据孙教授笔记中的记录,推测他完全不了解周天老卦,但他自恃多少知道些古代盗墓贼的土方子,可能只会根据后天八卦的机数卦辞,以及常年研究龙骨秘文的经验,用他手里的铜镜铜符去找地仙村,只怕越找离目标越远,弄不好还得把身家性命搭进去。
Shirley杨听罢我的分析,也不禁忧心起来:“倘若真是如此,咱们应该尽快找到孙教授,劝他趁早回头才是。”
我说:“孙教授脾气很倔,做事极其执著,他研究龙骨天书多年,看样子不显山不露水,其实野心实在是不小,不肯默默无闻地当一辈子专家。想想也是这么个理儿,现在满世界的专家多如牛毛,挂个虚名又有什么稀罕了?他这次大概是铁了心扬名立万,要通过破解周天老卦的千古之谜,做一番轰动效应出来,搏个远乡异域尽皆知闻的高名,传之不朽。别说是你和我了,我看就算是陈教授出面也劝不住他。”
Shirley杨道:“听你这么说,肯定早已有了打算,是不是想趁机做些什么?你出起馊主意来,也算得上是半个专家。”
我说:“我可没动歪脑筋,只不过那地仙村里藏有丹鼎秘器,似乎正是咱们想找的那种古墓。孙教授研究多年的详细记录,到头来让咱们捡了个现成的便宜。我的意思是咱们何不去四川走上一回?用分金定穴跟观山指迷较量一番,做回府中求玄的勾当,盗了墓中丹鼎出来,也好救多铃的性命。”
Shirley杨说:“此事怕不易做,观山太保是明代盗墓巨魁,而且凭孙教授的笔记,根本不知道地仙村的位置所在。从古到今,哪有以村庄为墓的做法?我想地仙村会不会和武陵捕鱼人发现的桃花源一样,是一处与世隔绝的神秘村落?在民间传说中提到的妖术和银屏铁壁机关又是什么?”
我抬眼看了看窗外,不知不觉间天已亮了,便对Shirley杨说:“这都是后话,眼下暂且不管地仙村是住活人的还是埋死人的,咱们今天必须赶紧回北京,去孙教授家里掏他。那面古镜,即便不是秦王照骨镜,也是一件稀世珍宝,怎能任其落在孙教授手中,他要是带着古镜进山寻找古墓,说不定此镜就要跟他一道失踪了。”
说完我带上工作记录本,也顾不上吃早饭,就和Shirley杨匆匆赶早班长途车回到北京。
我进家后,先把还没起床的胖子从背窝里揪出来。胖子正睡得迷迷糊糊,抱怨道:“老胡你太缺德了,你不知道春困秋乏夏打盹儿睡不醒的冬三月,这十冬腊月的还不让人睡个安稳觉?太不人道了,当年法西斯都没给犹太人下这损招……”
我说你赶紧起来吧,咱又有活儿了,我带你吃满汉全席去。胖子一听这话,立刻精神了:“我刚做梦正吃一半呢,既然都这情况了,咱麻利儿地赶紧接着吃去吧,谁请客啊?乔二爷?”
我趁胖子穿衣服的时候,问他跟乔二爷的生意做得怎么样了。那乔二爷在琉璃厂是个有声望的资深人士,其实多半是煽起来的浮名,没有几分真本事,年轻时挖了座元代的虚墓疑冢,竟以为自己找了块移尸地风水宝穴,不过只要他肯出钱,我还是愿意同他做生意的。
胖子说:“二爷人不错啊,挺给胖爷面子,关键咱在潘家园也是一号人物了……”说着话胡乱穿上衣服,披了一件大衣,就跟我出了门。
这时Shirley杨已经打***向陈教授问到了地址,我对她说:“昨天一夜没睡,你赶紧回去歇着,找孙教授谈心的事,有我和胖子就足够了。我们一定以说服教育为主,向他晓以大义,让他务必认清形势,老老实实地归还国宝。”
但Shirley杨不放心,执意要一同去拜访孙教授,她最多一言不发也就是了,却要盯着我们别做出格的事情。
我没办法只好同意,路上又把此事的经过对胖子简略说了一遍,让他不可冒失莽撞,别跟当初抄家似的进去就砸,一切看我眼色行事。
胖子咬牙切齿:“老胡你瞧我这暴脾气的,胖爷在南海折戟沉沙,差点儿就喂了鱼,忙活这么半天,合着铜镜最后落到这条老狐狸手里了。绝不能便宜了他,一会儿他要是肯坦白交代,主动请咱们去正阳居撮一顿满汉全席还则罢了,否则你们俩还真得拦着点我,拦不住就等着给姓孙的老小子收尸吧。”
孙学武教授住在校区的一座筒子楼里,所谓“筒子楼”,就是每层楼有若干单元,厕所和厨房以及上下水,都在每层楼道的尽头,是共用的公共设施。楼道里都被煤烟熏黑了,堆满了各家的杂物,环境和大杂院差不多,居住条件不算太好。
文革结束后落实政策,许多知识分子和老干部都重新参加工作,也补发了工资,可孙学武虽然蹲过牛棚下过劳改农场,可他有些问题还没交代清楚,据说他为了自保,出卖嫁祸过某些人,他却一口咬定没做过那种事。现在暂时工作恢复了,待遇却还迟迟没有落实,仍和一些资历较浅还没分房的教职员工混住在筒子楼内。
我们到他家门口的时候,门上了锁,可能是他还没从天津回来。我打定了主意要守株待兔,让胖子去外边买了几套煎饼回来,坐在楼道里边吃边等。到中午的时候,就听楼道里有个四川口音的人说:“孙教授你回来喽,你来看看我中午买的带鱼,这是啥子嘛?还没得我屋里头的裤腰带宽。亏得你们北京那么大呦,连条像样的带鱼都买不到。”
又听到另一个有几分熟悉的声音答道:“噢,老宋啊,改善生活了,晚上吃红烧带鱼?我看看,这不算窄嘛,有得吃就别抱怨了。”
我们三人听得清楚,知道是孙教授回来了。果然从漆黑的楼道里走过来一个老头,头发谢顶比较严重,仅剩的一撮头发,一面倒地梳在额顶,正是专业研究古代谜文天书的专家孙学武。他显然不知道在天津博物馆遇到的人是我,见我们在门前等他,只是有些诧异,问道:“潘家园的胡八一,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你小子找我肯定没好事。”他似乎不愿意让邻居们看到他和我们谈话,不等我答话,便掏出钥匙开了房门,将我们让到屋里。
我也不跟他客气,带着Shirley杨和胖子大摇大摆地进去,四F里一打量,满屋子除了书就是书,没什么过多的生活用品,甚至连坐的地方也没几处,我只好坐在书堆上。
孙教授关好了房门,转身告诉我们:“没热水,喝自来水自己去倒。屋里古籍图书很多,不可以吸烟,有话快说,说完快走。”
胖子一听如此怠慢,忍不住就要发飙。我按住他对孙教授说:“我们没别的意思,就是顺路来看看您。以前在陕西古蓝县,还承蒙您指点过一场。来得太匆忙,没带什么礼物,就给您买了套煎饼,俩鸡蛋的,略表寸心,不成敬意。”
孙教授莫名其妙:“煎饼?”随即一摆手,说道:“别套近乎,我可不会指点你们这伙人去盗墓。有什么话就快说吧,我工作很忙,没时间应酬你们这伙文物贩子。”
我茫然不解:“教授您是不是对我有误解啊?跟您没接触过几回,怎么每次见了我,都说我是倒腾文物的?您是拿哪只眼睛看见我有文物了?一而再、再而三地这么说,未免太伤害我们业余考古爱好者的感情了。”
孙教授脸若冰霜,对我说道:“我也偶尔去潘家园古玩市场逛逛,如今满耳朵里全是胡爷你的大名,谁不知道胡爷手里全是明器中的硬货?念在咱们相识一场,我也不瞒你,你的事我早就已经掌握了,之所以不给你点破了,是想给你个坦白从宽的机会,你非让我替你说出来,回头广大人民群众就算想宽大你,都找不着借口了,只好从严处理了。”
我不屑一顾地说:“您老可真是忧国忧民,都把您自己家当衙门口了?可千万别对我宽大,宽大了我容易找不着北。我这人从小就处处对自己严格要求,能从严的咱绝不从宽。我是在潘家园做些小本生意,可这有错吗?不就是因为我业余时间爱好考古,而且***公平不拿假货骗人,才让同行们称道几句吗?难道这也不行?”
胖子听到这也来脾气了:“老胡你甭跟他废话,倒腾几件小玩意儿算什么?低级趣味无罪。你就把咱们倒斗的事跟他说说,说出来吓不死他。”
孙教授闻言忙说:“你看看,你的同伙都已经承认了吧,你还嘴硬?”我欲擒故纵,笑道:“胖子要不说我还真忘了,不就是倒斗吗?根本不值一提,您要真想听,我就给您念叨念叨。当年我亲手在房山县挖出来一口大棺材,那座古墓可有年头了,不是金代的就是辽代的,我当时一点都没犹豫,三下五除二就把它砸开了,一看里面东西还真不少,就把棺材里的尸体先拿麻绳揪到外头,发现那死尸身子底下,竟然还有两只拳头一般大的金蟾,都是纯金的。”
孙教授没想到我会这么说,显然吃惊不小:“你小子这胆子也太大了,在北京也敢盗墓?赶紧老实交代,后来怎么样了?墓中的文物走私到哪去了?”
我一耸肩膀,叹道:“后来睁眼一看,原来是南柯一梦,梦醒了就没后来了,此梦做得真有点意犹未尽……”
孙教授被我气得脸色更难看了,站起身来就要送客,我忙说:“且慢,您先容我把话说完。就因为我做了个盗墓的梦,又觉得意犹未尽,所以才特地跑去天津参观文物展览过过干瘾,想不到还在自然博物馆里遇到一位熟人,这回可不是做梦了。”
孙教授被我的话一下子戳中软肋,已是隐隐感到不妙,盛气凌人的态度没了一多半,颓然坐回椅中,试探着问道:“你……你说什么?什么……什么熟人?”
我收起笑容,正色说道:“我是在半夜里由工作人员带着,走后门进的博物馆,不料撞见了馆中有贼,还在现场捡到了一本工作记录。封面是***城楼的红色塑料皮,里面的内容,我一字不漏地看了整晚,越看越觉得眼熟,原来其中提到的那面铜镜,正是我们这三个人,还有一伙南洋采青头的疍民,舍着命从海眼里捞回的,为此不仅搭上了一条人命,还有一个同伴至今仍是生死难料。现在这面卦镜被人私吞了,此人就算破解了周天卦象的秘密,他头顶的学术光环,也是拿南海蛋民的鲜血染红的。我赶上十年动乱,没正经上过几年学,知道的事理也不如您这当教授的多,我到这来就是想问问你,这笔账我们该怎么算?”
孙学武听到最后面色如灰,知道事到如今已是瞒不住了,甚至可能会搞到身败名裂的地步。他半晌无言以对,最后实在扛不住了,嘴也软了,不敢再兜圈子,央求道:“请你把……把笔记还……还给我吧,你们想要我……做什么?只要是我力所能及,我都答应。”
我神色略有缓和,对孙教授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还是好同志。现在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了吧?就给你个将功折罪的机会,我要你带着我们,去四川找到地仙村古墓,然后还要把古镜卦符原样不动地交还给陈教授。”
胖子补充道:“为了让你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胖爷**碎了心,使尽了力,这些天最起码瘦了十斤,所以你还要请我们去正阳居吃满汉全席,并且挖出错误思想的根源,对照当前的大好形势,写成书面检查,当众宣读,表示改正错误的决心。你知道胖爷我让你这老小子气死多少脑细胞?”
孙教授此刻已是外强中干,又是做贼心虚,在被揭穿了老底之后,再没了那脸严肃的表情和义正词严的官腔,低着头从床底下找出几个鞋盒子,把铜镜和两枚铜符取了出来,递到我面前。
我把青铜龙符接在手中,心中止不......住思潮翻涌,想不到隔了十几年,竟然再次阴错阳差地见到此物。龙符依旧,世事却是无常,当年一同大串联的革命战友丁思甜,此时已和我们人鬼殊途,一想到她和老羊皮都去见马克思了,我心中便犹如打翻了五味瓶,再看身旁的胖子,也早在看到那枚龙符的一瞬间泪流满面了。
这时就听孙教授说:“写检查、正阳居……没问题,可地仙村找不到……不论是谁都找不到。鱼、龙、人、鬼这四枚无目古符中藏着谜一般的暗示,我绞尽脑汁也参悟不透。解不开无眼铜符的暗示,卦镜卦符就没有任何实际用途。”
我用衣袖在眼睛上抹了一把,略微定了定神,问孙教授道:“铜符的眼部中空,应该是用来推演卦象所用。自古照烛卜卦的方式,多称龟卜,占验古术实则分为龟、镜两种,烛光透过铜孔,光线漏到镜背卦图之中,就是所谓的照烛演镜之法。这在你的笔记中也有描述,你当我看不懂吗?”
孙教授赶紧解释说:“方法就是这么个方法,要测龙脉风水,需用人油蜡烛,只有两枚铜符亦可演出卦象,但真是如此简单也就好了。镜背卦图上有周天三百六十五个铜匦,每一匦皆分阴阳以设两仪,设四方以呈四象,其中都有特定的隐意,要是想不出鱼龙人鬼的铜符为何没有眼睛,咱们又谈何使用它推演卦象?我本以为湖南出土的那尊丹炉上会有线索,可在昨天夜里亲眼看过之后,仍然是毫无所获,面对这千古之谜,我算是彻底死心了。因为卦镜与地仙古墓之间的关系,就像是循环往复的因果圆周——没有卦镜找不出隐秘难寻的地仙古墓,没有这座古墓中所藏的周天卦象卦辞,又无法使用卦镜。所以你们也别指望能找地仙村古墓了。其实地仙村本身更是扑朔迷离,如同是一个存在于天方夜谭中的传说,而且最关键的是——你们已经没有时间了。”
鬼吹灯Ⅱ之怒晴湘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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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一章 地仙村古墓
话说古墓中所藏珍异宝货,多有“未名之物”。也就是没有记载不知来历的古时秘器重宝,本不该是人间所见地,一旦流入民间,教凡夫俗子见了,怎能不动贪念?即便不肯倒卖了取利,也必是想借此机会,搏此浮空的虚名出来。可见“名利”二字,实是害人不浅。
我下南洋从海眼里打捞出的青铜古镜,正是一面世间罕有的“周天卦镜”,本以为会由陈教授将古镜上交国家收藏。却没想到,最后竟被一心要“暗中做出番大成就”的孙教授骗了去,倘若不是被我在博物馆中捡到工作记录本,至今还教他蒙在鼓里。
我和Shinley杨、胖子三人,当即拿着笔记本上门兴师问罪,孙教授被我抓到了把柄。苦求我们千万别把他“私下里藏了文物在家暗中研究”之事检举揭发出去,这事非同小可,他本来就得罪过不少人,万一被上级领导或者哪个同事知道了,绝对是身败名裂地弥天罪过。
我虽然恼他私藏青铜古镜,却并不真想撕破了脸让他下不来台,所以点到为止,告诉孙教授说,既然你已经有了悔意,现在只要按我说的去做,咱们地政策就是既往不咎,以后我们就当不知道这事。
我和胖子提出的条件,一是让孙学武写检查。现在虽然不流行“跟斗私字一闪念(迷茫中...)”了,可把所犯错误落实到书面上,还是有必要的,万一这老头将来不认账了,拿出按了手印白纸黑字的检查书来,就能把它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内容完全按我地意思,我念一句他写一句,名为“检查”,实为“口供”。
随后还要将古镜古符完璧归赵,都还给陈教授,不管怎么说,献宝的功劳也轮不到孙教授,但此事乃是后话,眼下我们得先借此物一用,得让孙教授带我们去找藏有“丹鼎天书”的“地仙村古墓”。
那位精通“观山指迷”妖术的明代地仙,虽然把自己的坟墓藏的极深,但以盗墓古法“问”字诀,使用海气凝聚不散的青铜卦镜,却有几分机会可以占验出“地仙村”地风水脉络,然后我们这伙“摸金校尉”便能进去倒斗,取了千年尸丹回来,至于“地仙村古墓”中有无野史上记载的“尸丹”,暂时还不能确定,但我既然知道了这个消息,为了救多铃的命,就不能视而不见。
孙教授听闻这个要求,当即连连摇头,说此事比登天还难,“人油蜡烛、青铜卦镜”如今都在眼前,那支人油蜡烛,正是打捞队从海眼里带回来的,不过不是真正的人油人脂提炼而成,而是使用南海黑鳞鲛人的油脂制成,可以长明不灭,风吹不熄,凑合着完全能用。
一龙一鱼的青铜卦符也有了,两枚古符可以推演出半幅卦象,但并不知道两枚古符有何玄机,解不开无眼铜符的暗示,根本没办法使用,另外最关键地是没有时间了,古镜保存不了多久了。
Shinley杨自从到了孙教授家,始终一言不发,此刻听得奇怪,不禁问道:“何处此言?为什么要说古镜没有时间了?”
我也拍了拍孙教授的肩膀,警告地说:“别看您是九爷,可我们对于稽古之道也不是棒槌,您要是信口开河,可别怪我们不给九爷留面子了。”
孙教授说:“什么九爷不九爷的,这话就不要提了吧,我当初受过刺激,听这话心里难受啊,而且事到如今,我还能瞒你们什么?你们自己看看,这面用归墟龙火铸造的青铜古镜,保存不了几个月了。”说着话,便翻过镜面让我们去看。
那古镜背面的火漆都已被拆掉了,古纹斑斓地镜背就在面前,我和Shinley杨、胖子这三人先入为主,潜意识里还将此镜视为“秦王照骨镜”,看到镜背,就下意识地想要躲开,免得被此镜照透了身体,沾染上南海僵人的隐晦尸气。
但见到镜背却并无异状,才想到这是面青铜卦镜,与千年镇尸的“秦王照骨镜”无关,凑过去仔细一看,才明白孙教授言下之意。
原来归墟古镜最特殊之处,乃是阴火淬炼。南海海眼中的海气,XX(两个字,气字下面是个因字,气字下面是个昷字*当初应该去学文科...各位将就看吧--!*)于铜质之内,万年不散,使得铜色犹如老翠,但此镜流落世间几千年,它在沉入海底前地最后一位“收藏者”,或者说是“文物贩子”。根本不懂如何妥善存放这件稀世古物,可能是担心铜镜中的海气消散,竟用火漆封了镜背,不料是弄巧成拙。火漆与归墟青铜产生了化学反应,镜背的铜性几乎被腐蚀尽了,现在青铜古镜中的生气,所剩仅如游丝,铜色都已经变了,大概过不了多久,卦镜便会彻底失去铜性,沦为一件寻常的青铜器。
我知孙教授不是扯谎,只是见寻找“地仙古墓”地设想落空,不免有些失望,正想再问问有没有别的途径,这时胖子却说:“一早起来到现在,只吃了两份煎饼,要是过了饭点儿。肚子就该提意见了,孙老九甭说别地废话了,赶紧带上钱,咱们兵法正阳居开吃去也。”
孙教授哪敢不从,好在刚发了工资和奖金。加上补贴和上课的外快,全部原封没动地带上,把我们带到赫赫有名的“正阳居”,这个国营饭店专做满汉大菜,我和胖子慕名已久,心想这都是孙教授欠我们的,不吃白不吃,自然毫不客气,但一问才知道,原来想吃满汉全席还得提前预定,只好点了若干道大菜,摆了满满一大桌子。
孙教授脸上硬挤着笑,也不知他是心疼钱包,还是担心“东窗事发”,总之表情非常不自然,他先给胖子满上一杯酒,陪笑道:“请……请……”
胖子十分满意,举起酒杯来,“滋儿”地一声,一口嘬干了杯中茅台,咧着嘴笑道:“孙教授啊,甭看您是九爷,认识字儿比胖爷多,可胖爷我一看就知道你是不会喝酒的主儿,瞧见没?刚我喝的这个叫虎泯,长见识了吧?赶紧给胖爷再满上,让胖爷再给你表演个最拿手的鲸吞。”
我估计孙教授此时把胖子“鲸吞”了的心都有,但他受人限制,只好忍气吞声地给胖子又是斟酒又是夹菜,我看在眼里,忍不住有些好笑,心想这才算出了气,思量着也要耍他一耍,却见一旁的Shinley杨秀眉微蹙地望着我,眼神中有些埋怨之意,显然认为我和胖子地举动有些过头了,这位孙教授虽算不上德高望重,但毕竟也是一位有身份的学者,已经道歉赔罪过了,怎么好如此对待他?
我并不以此为意,心想“孙教授这厮如此可恶,要不这么折腾折腾他,以后他未必能吸取教训,不把他批倒批臭已经算是便宜他了”,可我也不忍让Shinley杨觉得为难,只好闷头吃喝,不和胖子一起寻开心了。
这时孙教授又给Shinley杨倒了杯酒,叹道:“一念之差,我是一念之差啊,请杨***回去之后,千万别跟老陈提这件事,否则我这辈子再没脸去见他了……”
Shinley杨安慰他道:“您放心吧,我发誓只字不提,也不让老胡他们说,古镜就由您亲手还给陈教授好了。”
孙教授就盼着她这句话,犹如接来了一纸九重大赦,喜道:“如此最好,如此最好……”
我听到此处,抬头看见孙教授双眼闪烁,除了劫后余生般的欣喜光芒之外,还藏有一丝很微妙的神色,虽是稍纵即逝,却逃不过我的眼睛,我心念一闪,当即就把筷子放下,插口道:“不行,青铜古镜和调查大明观山太保的笔记本,以及那份检讨书,都得先放我这存着,我要先研究研究还有没有别的途径找到地仙古墓,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由不得别人。”
孙教授脸上地笑容僵住了,看了看我,有看了看Shinley杨,看他表情,好像在问:“你们两位,一个说还,一个说不还,到底谁说了算?”
我不再理睬孙教授,转头和胖子干了一杯,侃些个饭桌子上的段子,Shinley杨见状,只好无奈地对孙教授耸了耸肩,说了声:“sorry。”
孙教授这才知道Shinley杨原来是做不了主的,便又来给我敬酒,央求道:“胡同志啊,你不看僧面看佛面呀,当初你们在陕西,找我打听了许多紧要之事,我当时可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呐,好歹也算帮过你们一场,就让我亲自把铜镜还给老陈吧。”
我也很诚恳地告诉孙教授:“孙九爷,要不是你在陕西帮过我,这回绝对请饶不了你,你私自窝藏我们打捞回来的国宝,知不知道这是拿人命换来的东西?此事我可以不追究了,但我不是开玩笑,我确实计划要拿这些东西入川寻找地仙村古墓,在此之前,无论如何都不能重新交到你手里,不过你要是不放心,也可以选择同我合作,只要你肯出力,帮我找到这座古墓博物馆,里面收藏地周天卦图,你尽管拿去研究,到时候反动学术权威的头衔非你莫属。”
孙教授听罢沉默半响,抓起酒瓶来“咕咚咚”灌了几口,不多时,酒意上头,已涨紫了脸膛,他盯着我压低了声音说:“胡八一,你小子这是逼着我带你们去盗墓啊!”
我笑道:“孙九爷您终于开窍了,不过您还看不出来吗?我们可都是老实孩子,只是想去实地考察一下地仙古墓的传说是真是假,另外你偷着研究民间的盗墓手段,难道就没有非分之想?”
孙教授苦着脸说:“地仙村是明代盗墓者观山太保所造,藏在深山里面,我研究民间盗墓秘术,动机和你们一样,只是想找到方法证实它的存在,可没想过要去盗墓。”
我心想“酒后吐真言”,趁着孙教授喝多了,我得赶紧问他一个实底,就问他“观山太保、封王坟、地仙村、丹鼎异器、机关埋伏”这些传说,都是否可信?
孙教授说,当年流寇入川,几十万人也没将它挖出来,现在根本就没人相信“地仙村”的存在了,费劲心血收集了许多资料,越来越多证据都显示,四川确实有“地仙墓”,墓中藏纳了许多各代古墓的棺明器,但此事却得不到其他人的认可,某位权威人士指责说——这类民间传说极不可信,是源于“缺乏知识、迷信、痴心妄想”儿产生的原始奇思怪论、简直是难以形容的幼稚想象,谁相信谁就是彻头彻尾的神经病。
我们听这话说的可真够损的,想不到孙教授竟被扣了这么多帽子,不禁也替他叫这撞天的屈,世上之事,向来是“说无易、说有难”,是一种很普遍的从众心理,坚持守旧心理和唯科学元素论,必然会缺乏面对新事物新观念的勇气,我心生同情,就劝他再喝几杯,世事岂能尽如人意,好在还能一醉解千愁。
不料孙教授量浅,刚才灌了几口白酒,酒入愁肠,整个人已然是七荤八素,胖子知道半拖半架着,带他出去呕吐,我望着他脚步踉跄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对Shinley杨说:“孙教授也是个怀才不遇时的,他这多半辈子恐怕都是活得郁郁不快……”
Shinley杨忽然想起一事,帮我倒了杯酒,问道:“对了,你们为什么称孙教授为九爷?他排行老九吗?”
我说那到不是,他排行老几我不知道,其实“九爷”是种戏虐的称呼,因为以前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时候,我们管知识分子叫做“臭老九”,这是从“官、吏、僧、道、医、工、猎、民、儒、丐”的排名而来,因为儒排第九,又因为有位伟人,曾经当众引用《智取威虎山》中的台词说“老九不能走”,他的意思是不能把知识分子都赶走,所以当时才推广普及了“老九”这种说法,不过这些观念早已被时代淘汰了,我和胖子刚才称孙教授为“九爷”,不过是同他开个玩笑而已。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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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08-3-18 10:08
第四卷 第二章 潜逃者
说话间,“孙九爷”已经吐完了,又被胖子架回来重新坐下,他已醉如烂泥,连神智都有些恍惚,坐在席间迷迷糊糊的,也不知他脑中在想什么,竟似鬼使神差般莫名其妙地嘟囔起来:“好个大王,有身无首;娘子不来,群山不开;烧柴起锅,煮了肝肺;凿井伐盐,问鬼讨钱;鸟道纵横,百步九回;欲访地仙,先找乌……”
(注:老九不能走——《智取威虎山》中的土匪头子座山雕,手下有八大金钢,打入土匪内部卧底的杨子荣,被排在了第九的位置上,故称“老九”,座山雕挽留杨子荣的时候,曾经大呼“老九不能走”。)
我听“孙九爷”口中所言半文半俗,像是古诗,又像是顺口溜,而且内容离奇,一时间难解其意,直听到“欲访地仙”四字,心中方才醒悟:“多半是寻找地仙古墓入口的暗示!”
这时胖子在旁说道:“这孙老九,不会喝就别喝,你能有胖爷这酒量吗?你瞧喝多了就开始念三字经了,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赶紧把胖子的嘴按上,支起耳朵去听孙教授酒醉后的“胡言乱语”,可他说完“欲访地仙,先找乌……”就再没了下文,伏在桌上昏睡不醒,口中再也不说什么了。
我心痒难忍,恨不得把孙教授的嘴掰开,让他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再说一遍,关键是那句:“想找地仙墓封王坟要先找到黑什么?”开头的几句我没仔细听,现在想想,好像是“什么好娘子给大王煮下水?”
Shirley杨有过耳不忘的本事,她说:“不是什么好娘子煮下水,孙教授刚才说的应该是——好个大王,有身无首;娘子不来,群山不开;烧柴起锅,煮了肝肺;凿井伐盐。问鬼讨钱;鸟道纵横,百步九回;欲访地仙,先找乌……”
我赶紧把这几句话记到笔记本上,看来孙九爷还有些关于地仙古墓的资料藏在肚子里,他情绪激动多喝二两,这才无意间吐露出来,他这几句不囫囵的话中究竟有什么哑谜?我们根本无法理解。
Shirley杨说:“好个大王……有身无首……?想来王字无头,正是个土字。会不会是个藏字谜?暗示着地仙古墓中的秘密?娘子不来,群山不开,这句又是藏的什么字?应该不是字谜,后面几句都拆不出字来。”
我此时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有身无首的大王?谁是无头之王?开山娘子又是谁?这第一句都想不明白,后面的暗示自然没有头绪。”
胖子说:“待胖爷去找杯凉水来,把孙九爷喷醒了,再严加烤问,如果不肯说实话,咱就得给他上手段了,什么辣椒水、老虎橙之类的狠招。都往他身上招呼。大刑伺候。”
我摇头说:“咱们这不是渣滓洞白公馆,孙教授也不是被捕的革命者,怎么能对他用刑?我看今天就别折腾他了。一会儿咱们吃完饭,就把他带回家,等他清醒了再问不迟,量他也不敢有所隐瞒。”
随后我们三人满腹疑问地吃了饭,由Shirley杨付了钱,带着孙教授回到我住的地方,在院门口,孙教授迷迷糊糊地问我:“嗯?这是哪里?别让我去农场,我不是右派,不是叛徒。我没杀过人……”
我安慰他道:“放心放心,不会武装押送你去劳改农场,您看这是到我家了,这地方叫右安门啊,被打成右派也不要紧,不管是哪国的右派,只要住到这右安门……一发的安稳了。”我心中却疑惑更深,心想:“孙教授杀过人?他杀了谁?他脾气虽然不好,却不像是能杀人的主儿。杀人不是宰鸡,那可不是谁都有胆子下手的。”
胖子不耐烦等孙教授酒醒,到家后便去潘家园练摊儿了,下午的时候,我和Shirley杨见孙教授清醒了,就给他倒了杯热茶,我把房门关上,搬了把椅子坐到他面前,单刀直入地说:“九爷,实不相瞒,您刚才喝高了,把当年杀人和当叛徒的事都说出来了,可是以我的眼光来看,说您爱慕虚名不假,但要说您是杀人犯,打死我也不肯信,我估计您一定是被冤枉了,不妨把这些事的来龙去脉,给我们讲讲。”
我又拍着胸口向***保证,这件事只要是我能帮上忙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肯定想方设法还您一个清白,万一力所不及,今天听您说的话,我和Shirley杨都烂在肚子里,再不会向外人吐露只言片语。
孙教授自知酒后失言,但看我和Shirley杨神色诚恳,只好把他在文革时期遭遇的经历说了出来,想不到竟然也与那“地仙古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孙教授想找“地仙古墓”,其中八成的原因是与他当年在劳改农场的经历有关。
文革的时候,孙学武受到冲击,由于人缘不好,遭到诬陷,刚开始被人指控有生活作风问题,后来不知哪个小人出首,给他扣了顶革命叛徒的帽子,公审大会的时候哪由得他自己辨解?眼看被五花大绑拉到刑场要就地正法了,幸好他的老同学陈久仁,也就是陈教授挺身作证,证明孙学武觉悟很低,根本就没参加过革命,所以谈不上是叛徒,这才让他躲过了一劫。
后来孙学武和陈久仁这对难兄难弟,都被下放到陕西的果园沟,进行劳动改造,果园沟其实根本没果园,而是一处开石头的采石场,陈久仁一介文士,抡大锤凿石头的活哪受得了?没出半个月身体就垮了,幸亏家里托了关系,开了个胃里长瘤的医院证明,把他接回北京治病,这才没死到农场里。
但孙学武就没人管了,他孤家寡人,老婆早就死了,没儿没女,又没路子。只得在农场里一天接一天地苦熬,好在他身体素质比较好,解放前干过农活,从事如此沉重的体力劳动,短时间内还能顶得住,但是精神压力太大了,前途渺茫,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而且这些劳改人员,还要互相检举揭发,你不揭发别人,别人也得想方设法来揭发你,那日子简直就不是人过的。孙学武在农场里认识了一个人,这人在抗美援朝时候还是个团长,姓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原因被送来下放劳动,由于跟孙学武总搭伴劳动,有些同命相连。俩人彼此之间还算比较谈得来。有一天封团长偷着跟孙学武说:“老孙,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我实在是熬不住了。想了好几天,如今想好了,打算跑,我看你也快不行了,你干脆跟我一起跑吧。”
孙学武大吃一惊,问封团长道:“跑?你不要脑袋了?再说这农场虽然戒备不严,但这毕竟是在大巴山脉人烟稀少的深山里,就算跑出去了,之后呢?之后又往哪躲?被抓回来还能有好吗?”
封团长似乎很有信,他说:“过了山就算入川了。我老家就在四川,与其困在这等死,我还不如冒险穿过大山,只要回到老家,那就是鱼入大海,鸟上青天了。
原来这位封团长,祖上是明代的地方豪族,曾做过“观山太保”,也就是盗墓的。“观山太保”在四川很早以前的一座古墓里,挖出了龙骨天书,参悟玄机后,得了大道,就此成仙,他在所盗古墓的地宫中,造了一座地仙村,作为百年后藏真之所,据说谁找到这座地仙村,拜过地仙观山太保,谁就能长生不死,从此不吃不喝,连人间烟火都不沾了。
可这地仙古墓,藏得太深,无迹可寻,从明亡至今,都没有任何人能找到,不过当年地仙给封家后人留下几句暗语“好个大王,有身无首;娘子不来,群山不开;烧柴起锅,煮了肝肺;凿井伐盐,问鬼讨钱;鸟道纵横,百步九回;欲访地仙,先找乌羊……”
在这个古谜中,藏有地仙村入口的重要秘密,除了封家人,从不肯说与外人知道,当时封团长只对孙教授说了一小半,劝他跟自己一同跑回四川,躲入地仙墓中避难,别看封团长当过兵打过仗,可他对于祖宗传下来的这些虚无缥缈之事,格外迷信,正因为这个原因,才被下放到此,如今受不住凿山采石的这份罪了,就想潜逃回老家,能不能长生不死还难说,但总算有一个投奔的去处,反正如今里外都是个死,万一封王坟中真有天书,那就跟着祖宗成仙去喽。
孙教授当时听了,就觉得这位封团长肯定是脑子有问题,可能不堪重负,精神崩溃了,怎么什么都敢说?这年头就冲刚才那番话,***毙你十回都不嫌多。
于是孙教授表明了态度,坚决不肯跟他同去,说:“要去你自己去吧,你放心我绝不会背后告密。”
封团长冷笑道:“常言说得好,莫将心腹事,吐口对人言,我既然跟老孙你说了潜逃计划,就算你不揭发,恐怕我逃了之后,你也脱不开干系,这么着吧,我就帮你一把。”
孙教授大惊:“你想怎样?”话音未落,后脑勺就吃了一镐把,当即昏了过去,等醒来后早已不见了封团长的踪影。
封团长失踪之事,在劳改农场中闹得沸沸扬扬,搜山的人找遍了方圆百里,连封团长的一根头发都没找到,他也不可能插上翅膀飞了,这时有人揭发说最后看见孙教授和他在一起,孙教授当时就被提审,可孙教授也知道这事绝对不能说,否则必然越究越深,就算想说实话也没法说,难道照实说封团长去地仙古墓求仙去了?谁能信?只好一口咬定可能是跑了,其他的一概推说不知道,后脑勺有伤为证,自己也是受害者。
此事虽不了了之了,但人言可畏,有人就开始怀疑,大概是孙教授和封团长有私仇,暗中把封团长杀害了,不知道把尸体埋到什么地方了,这种说法虽然没被官方认可,但在私底下广为传播,人人都把他看成杀人犯,直到粉碎了四人帮,他这件事还是解释不清。
孙教授也不清楚封团长有没有逃回四川,而且封团长的问题后来被平反了,就算他当初在深山中躲藏起来,如今也可以挺直腰杆出来了,可还是不见他露面,这个人就如同人间蒸发了,这么多年来,始终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所以有关他“早已被敌特孙教授害死,藏尸荒山”的谣言就更令人深信不疑了,只不过暂时没有证据,谁都拿孙教授没办法。
封团长失踪的谜团,在日后就成了孙教授的一块心病,后来在工作中接触到有关“地仙村古墓”的种种传说和记载,便格外留心,一是想从中找到周天古卦,使自己的研究成果能有所突破,另外也是想找找那位失踪了十年的封团长,洗刷当初蒙受的不白之冤。
可孙教授也知道,封团长出逃之后,很可能已经在山里喂了野兽,或者掉进哪处山涧里摔死了,逃到四川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找到“地仙古墓”,也未必能从墓中找到此人,不过孙教授隐隐有种唯心的预感“封团长这个人,很不一般,搞不好他真能找到古墓入口,而且现在还活在世上”。
我听罢孙九爷的讲述,脑中一转,已有了些主意:“地仙村的谜语咱们一时半会儿解不开,而且青铜卦镜最多只能再使用一两次,不到关键时刻,还不能轻易用它占验地脉风水,但我看这位封团长,却是寻找古墓的重要线索,关于明代地仙的传说,大多扑朔迷离,向来只说是在四川,却没个大致的区域,甚至不知是巴地还是蜀地,又是川东还川西?不得要领,万难寻找。但是只要能打听出封团长老家是哪个县哪个镇的,咱们就亲自过去顺藤摸瓜见机行事,想找出墓道入口,料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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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08-3-18 10:09
第四卷 第三章 云深不知处
孙教授一时还下不了决心,但是他答应我们先设法打听封团长的老家在哪,可隔了十多年,好多地方早已物是人非,果园沟农场也早就不存在,连封团长的部队番号都不知道,想打听到确切的消息并不容易,此事需要经过一些特殊渠道,就算立刻去办,也不是一两天就能有结果的。
我只好先把青铜古镜妥善收藏起来,耐下性子苦等,而从香港传来消息,多玲的病情正在一天天加重,已经有多处尸斑开始出现高度腐烂的迹象,我极是心焦,和Shirley杨、胖子三人摩拳擦掌,只等孙教授的消息,便要入川搜山剔泽,不料孙九爷却如石沉大海,始终没有消息。
从Shirley杨见不能再耽误了,便托明叔将她送到美国治疗,费了好一番周折,才将她体内的尸毒稳定住,西方有位学者,研究南洋巫术多年,他认为“降头”,是很古老的巫术,也可以说是一种“深度催眠术”,通过特殊的媒介,使活人接受暗示,相信自己已经死亡,身体便会逐渐开始腐烂。
姑且不说他的观点是否正确,当代科学虽然发达,西方科学却只研究物理运动,忽视人的精神与意识层面,缺少对“直觉、灵感、超感观知觉”等非正常状态心理学的研究,对于南洋降头这种违背物理常识的邪术,使用深度催眠治疗也完全无能为力。
所以我们只能求助于最古老的方式,把多玲安置在医疗设施先进的医院中,并请移居美国的泰裔降头师,为她拔降,另一方面广泛搜集“地仙古墓”的消息,我琢磨着也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又调查是否有其他古冢内藏有真丹,可古尸体内结出“丹鼎”,实是罕见难寻。打听来打听去,皆无着落。
光阴似箭,日月如棱,冬去春来,又是小半年的光景,迟迟等不到孙九爷的调查结果,转眼到了夏天,正好是陈教授作寿。我也带着Shirley杨、胖子、大金牙、古猜、明叔一干等人,回国为他拜寿,顺便探探孙九爷那边的进展如何。
当天陈教授家中高朋满座,免不了迎来送往的一番热闹,我估计孙九爷和陈教授是老交情,按礼数应该过来,可等到寿宴开上来,也一直没见他出现。
陈教授德高望,亲戚朋友众多,光是他教过的学生就来了一批又一批。虽是热闹,场面却显得有些混乱,陈教授家的房子虽大,也招不开这许多人。
我和胖子、大金牙这一伙人。与那些学院派的人完全不熟,而且我们几人去美国闯荡了几个月,自认为见过了世面,都不是俗人了,更不愿意去理会那些国内的知识分子,也无心去结识他们,乐得自己清静,围在最里面的一张桌子喝酒,着三不着两的胡侃。
胖子最近自我感觉格外良好,不时笑话那些客人的穿戴土里土气。这都什么年头了?还穿大岛冒儿西服?洋不洋土不土的,真给中国人跌份。
明叔说:“有没有搞错啊肥仔,人家穿起来,最起码显得文质彬彬嘛,你以前穿衣服的品味还不如他们,其实现在你的……”
胖子闻听此言,差点把酒瓶子直接拍到明叔头上,大金牙赶紧劝道:“别看明叔你是香港人,可眼光就是不行。香港让满清割让给英国之前,不就是海边打鱼的渔村吗,渔民穿什么咱又不是没见过,再说您老祖上不也是内地的散盗吗?可胖爷是什么人啊,人是高干的底子,将门出身,甭管穿什么,那一身派头真是谁都比不了,单穿条库头儿,都显得倍儿深沉。”
胖子骂道:“老金你他妈夸我呢还是损我呢?穿大裤杈子还深沉得起来吗?”
我插口道:“大金牙还真不是胡说八道,胖子你没看过思考者的雕塑吗?那哥们儿不也光着腚吗?全世界你都找不出来比他再深沉的人了,也就你王胖子在澡堂子里打盹儿时的气质,能跟这哥们儿有一比。
明叔抱怨道:“你们这班衰仔,篡改历史的水平比日本仔还要厉害……”
众人正在胡言乱语之际,这时Shirley杨扶着陈教授到我们这桌来叙旧,我们都赶紧站起身来,一看几个月没见,陈教授似乎又添了几条皱纹,我就劝陈教授说:“不行您就歇了吧,革命自有后来人,都这岁数了,也该在家享几天清福了。”
陈教授笑道:“都坐都坐……还不到退下来的时候,我这把老骨头还有余热可以发挥,你们不远万里来看我这糟老头子,太让我高兴了,今天一定要多喝几杯,小胡小胖你们到了美国生活得还习惯吗?”
胖子说:“习惯是习惯,就是替他们着急,这帮大老美啊,他就是傻实在,上次我们去一个中国饭馆吃饭,看一大老黑来吃东西,吃出一鱼丸来,一嚼还挺弹牙,伸着拇指他就喊OK呀,不过他哪懂吃的是什么啊,就找人打听这玩意儿是什么,结果问明白了大老黑就傻了,大惊小怪,他说他做梦也想不到——鱼也有皋丸,都傻到这份儿上了,您说我能不替他们着急吗。”
陈教授被胖子说得一愣,只听胖子又说:“其实住深处想想,也不是他们的错,我这人唯一的优点就是太爱学习,到国外闲着没事喜欢研究当地历史,看看西方新兴资本主义是如何取得成功的,他们怎么能这么有钱呢?不研究不要紧,这一研究吓我一跳,敢情倒退二百年,也都是过去开荒地呀。”胖子说得口滑,又想接着侃他对黑非洲的看法。欢迎访问wap圏子网
我见苗头不对,赶紧制止说:“王胖子你这种言论带有种族歧视倾向,回国了说说不要紧,在美国可千万别提,再说亚非拉美都是同一阵营,你爹年轻时候还要饭呢,你才刚吃饱了几年?怎么能忘本歧视黑非洲的阶级弟兄呢?”我和胖子与大金牙等人,当即就种族问题与西方资本主义兴衰问题,开始了激烈的讨论,光图嘴上侃得痛快,竟把陈教授晾在了一旁,Shirley杨对陈教授说:“您别生气,他们这些人到了一起,永远说不出什么正经话来。”
陈教授宽容地微笑道:“话不能这么说,你看他们讨论的问题,还是……还是……还是很有深度的嘛。”
Shirley杨对我使了个眼色,我自知失礼了,赶紧脱出战团,留下胖子舌战大金牙与明叔,我拽着古猜、和Shirley杨、陈教授一起走到院子里。
陈教授家是独门独院,闹中取静,显得格外清幽,陈教授摸了摸古猜的头,他也替多玲着急,又问我今后如何打算?
我没敢把孙学武的事情对陈教授说,只说眼下已经有了些转机,让他不用为此担。
陈教授对我说:“只要我能帮上忙的,你们尽管开口,刚才一直没来得及问,你今后在美国有什么打算?”
我说这段时间没顾得上仔细想今后的事,将来可能还是做老本行,在美国收购点古玩什么地,上次在南海捞了许多青头,到了美国一沽价,数目大得让人眼晕,不过我在部队里过惯了简朴的生活,现在觉得要这么多钱也没用,家中就算有豪宅广厦,晚上也不过只睡一张床,即便家中有座金山银山,一顿也只不过吃一碗饭。
所以我希望用这笔钱设立一个基金,只要是战争孤儿,不管是世界上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我都愿意资助他们到一个远离战火的国家中生活学习。
陈教授不住点头称赞:“当初没看错人,真是替你感到由衷的高兴,Shirley杨父母都不在了,我就把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看待,今后把她托付给你,老头子我尽可以放心了,再唠叨一句,婚事该抓紧办了,不能再拖了。”
我连声称是,却不耐烦说这些家常里短,正准备把话头绕到孙九爷身上,向陈教授打听一下他最近的动向,就见孙学武提了盒寿桃自门外匆匆进来,陈教授上前拖住他的手:“珊珊来迟,要罚酒三杯。”不由分说,便将他拽进了客厅。
我和Shirley杨对望了一眼,心想正点子总算露头了,刚才孙教授见了我们,脸上神色琢磨不定,也不知事情是否有了眉目,只好等会儿拽住他问个清楚。
直到晚上九点多钟,前来给陈教授贺寿的客人才陆续散去,留下满屋子杯盘狼籍,我让胖子和大金牙等人帮着送客收拾,我则找个空子,把孙学武拽进陈教授的书房。
我迫不及待地问道:“九爷,封团长老家在哪打听到了没有?怎么拖了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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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08-3-18 10:09
第四卷 第四章 小镇里的秘密
  孙教授愁眉不展:“我也急啊,可有资料能查的,只有封团长参军时留在部队的籍贯和地址,后来又好不容易找到了他的档案,却始终查不到他祖籍所在。”
  我这才明白,看来此事果真不易,明末流寇入川,以及清末战乱,导致流民迁移,造成四川、湖南、湖北等地产生了大量移民,所以留在档案中的籍贯地址,并非是封团长好几代以前的祖籍,要不找到他至亲至熟的人,恐怕没人能知道详情。
  我心里凉了半截,又问孙教授:“那么说就没指望找到了?”
  孙教授说:“我多方打探,直到今天中午刚有了些头绪,不过……”说着拿出一本刚刚买到的中国地图册来,翻开来指给我看:“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我仔细看了看他所指的位置,原来是长江三峡一带的巫山,自古都说巫山朝云暮雨,神女峰朦胧缥缈,远古时是巫咸的封地和陵墓所在,故称“巫山”,沿用至今。此地常年云遮雾罩,云雾把山脉走势都遮了,所以摸金校尉的“望”字诀派不上用场,具体位置还要更确切一些才好,我问孙教授:“巫山属中龙支脉,在青乌风水中向来有群龙无首之说,最是让人不可捉摸,此山也在受巫楚文化影响的范围之内,有许多古老的风俗和传说,现在虽已查知封团长的祖藉在巫山县,可这片区域的范围仍然太大了,难道就没调查到具体是在什么镇什么村?您也不要跟我拽文说什么云深不知处,他老家的镇子总要有个地名才是。”
  孙教授颇感为难地说:“我倒是打听着了镇名,叫青溪镇,可这地图很详尽了,巫山县里大大小小每一处都有,却偏偏找不到名为青溪镇的地方,所以才说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我听孙九爷说巫山县的地图中没有“青溪镇”,也觉有些迷惑,是不是消息来源不准确?又或许是历史沿革变迁,古时的地名没有沿用下来?所以新近出版的地图中没有标注,此镇既是明代还存在于世,必然是个古镇,荒废遗弃了也该有墟址可寻才对,不可能连块瓦片都没剩下,仔细查查地方志,说不定能找到线索。
  孙教授点头赞同:“当初我骗老陈请你们去南海打捞古镜的责任在我,我想了许久,决定要跟你们同去,有什么计划?”
  我想了想说:“九爷你总算是想开了,青溪古镇之事,可以到了巫山县再打听,咱们不能再耽误了,明天就出发,人不宜多。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等会儿咱们合计一下。”
  我从书房里出来,看外边的宾客已散得七八了,陈教授喝得大醉。早被人扶回卧室休息了,我把Shirley杨和胖子唤进书房,反锁了门,密谋去巫山“实地考察”的计划。
  陈教授家的书房里,一柜柜的尽是群书,自然有不少地方志一类的文史资料,孙九爷翻箱倒柜的找了几部大砖头一样的书籍,查阅巫山县的历史沿革,却没发现有什么“无头大王”的记载,看来封团长提及的“暗示”。并非如此容易找到***。
  我对孙教授说:“巫山有没有无头之王我不清楚,但据说清朝雍正皇帝遭到刺杀,被吕四娘割了头去,所以雍正下葬的时候,尸身无首,接了一颗金头,这倒是有身无首了,可他是皇帝,要说是王。岂不是给他降级了?再说年代和地理位置也不吻合。”
  孙九爷说:“此乃野史传说,不足为信,巫楚文化时期,也曾有一位无头将军,但他也不是王侯,古代割首之刑十分普遍,乱世之中,有许多王侯将相,甚至皇帝,最后都落得身首分离,要一一细数起来,恐怕永远找不到头绪,所以咱们的目光,还是应该集中在巴蜀之地。”
  众人商量了许久,都想不出巫山附近有哪个“无头之王”,Shirley杨说:“恐怕此王非王,当地的传说还是要到了巫山县之后再打听,才能得到证实,既然明天就出发入川,理应先制定周密的计划才是。”
  孙九爷说:“是不是得想办法开个介绍信什么的?到地方上住宿行走也都方便,要开介绍信至少需要再等一个月。”
  我说用不着开介绍信,不过有介绍信确实方便,干脆我自己写一张,让大金牙找个刻印的师傅,连夜刻个箩卜章盖上就行了。
  孙九爷乍舌不已:“还是你有种,介绍信也敢自己开?”
  胖子嘿嘿一笑,说:“这年头认戳不认人,带套箩卜章有备无患,孙老九你是不知道,潘家园就有不少专门靠刻箩卜章为生的手艺人。”
  Shirley杨却不知介绍信的用处,问我要带什么装备?巫山的自然地理环境如何?
  我对Shirley杨说:“巫山我从来没去过,但我以前在部队上的时候,曾有几个重庆籍的战友,据他们说,巫山是川东门户,县城里坡多台阶多,整体地形概括起来说,是七山一地两分水,无尽长江滚滚流,山中多云多雨,咱们以前留在北京的工具装备都不多了,但我看应该足够用了,这回虽然也是入山,但当地比不得新疆沙漠,炸药***支一律不能携带,除去摸金校尉的工具,只带急救药品、工兵铲、照明通讯器材,以及简易的登山设备就足够了。”
  胖子说:“带了***才如虎添翼,手里没家伙胆子都不壮,我估计那伙什么观山太保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多半是老练的贼精,杀人的强盗,再多带些炸药才有备无患。”
  我告诉他说:“最近这些年,铁道公路上都盘查得极紧,路上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再者来说,所有关于地仙村古墓的传说,多是形容神秘诡异之处。却不曾说它恐怖危险,我看最多不过是有些年久失灵的机括销器,咱是进山考察,又不是去打仗,想来那座藏在巫山里的地仙墓,不过是明代一个大地主坟墓,它主要是藏得隐秘,不可能如同帝陵一般坚固巨大。所以没必要带着大炮去打蚊子,这回主要得依靠咱们摸金的手段。”
  孙九爷插口说:“好你个胡八一,经验如此老道,句句都教你说在点子上了,还敢说你不会盗墓的手艺?不过要想找到地仙村古墓,还非得有你这等人才做得。”
  我说:“在破解古代符号和谜文方面,您孙九爷是元良,可说到搜山寻龙,您却是外行人,不过至于那套什么好个大王。有身无首、要见地仙、先见乌羊的寻仙词,还得指望您想办法破解,到时候咱们双管齐下。不愁做不成此事。”
  我话虽如此说,心中却并未作乐观估计,也许最后不得不面临一无所获的结果,地仙村的传说极是神秘,多为正史所不载,唯一比较可信的一段记载,是来自清代川人所著的一本笔记《巴蜀杂录》,其中提到:明末清初之时,流寇入川,大举盗掘古墓。欲求取地仙墓中丹鼎天书,“丹鼎”是个很特殊的词,是古尸内丹的学名,要不是我实在想不出别的招了,也不会仅凭着只言片语的记载,就动念去四川寻找地仙村古墓,另外明末流寇挖山穴地的传说也并非发生在巫山地区,不过《巴蜀杂录》并非野闻荒谈,书中真实地记载了四川许多的风物佚事。内容还是比较可信的。
  这时胖子想起还有个重要的问题没有讨论,当即站起来说:“刚才老胡说的挺好,但思想工作方面谈的还不够,本司令再给大伙补充几句,面对南海蛋民们声泪俱下的哭诉和求援,都是凭手艺吃饭的,咱们摸金校尉绝不能袖手旁观,听你们说,那观山太保是个通天大盗,他在巫山古墓里藏的金珠宝玉,肯定堆积如山,我看咱们探险队,应该本着不能贪污浪费的原则升棺发材,到时候该归堆儿地归堆儿,该打包的打包……”
  孙教授立即反对:“绝对不行,只把周天卦图的龙骨纹拓下来即可,别的一律不动,我再重申一遍,我不是为了发财。”
  胖子说你这不是自欺欺人吗?争名就比逐利高尚了?我拦住胖子说:“为人处事,各有各的道,强求不得,别的事情我就不管了,反正古尸丹我必须给它抠出来,现在争论什么还为时尚早,等找到巫山古墓再相机行事便了。”
  商议已毕,我们四人便各自整顿收拾,第二天一早动身出发,少不了“有路乘车、遇水登舟”,不把那些“饥餐渴饮、舟车劳顿”之苦放在话下,巫山县正是长江三峡中的巫峡一段,长江的滔滔巨流以气吞山岳之势,辟开崇山峻岭向东而去,这段峡区分为“翟唐峡、巫峡、西陵峡”三段,峡与峡之间有宽谷相连,全长将近两百公里。
  霍唐峡以雄伟险峻著称,西陵峡则是滩多水急,其名由来,也可追述到汉代,就同阮陵、武陵这些地名一样,都是由于埋有古冢或藏有悬棺而得名,但现在早已找不到丘陇陵墓的遗址,更没人能说得清这些以“陵”为名之地,埋葬的都是哪些古人。
  而巫峡则是以“幽深秀丽”为特征,山脉绵延,云腾雾障。巫山县通着盘山公路,可以乘长途客车进县城,山路婉蜒崎岖,偏值当天雾浓,汽车行驶的格外缓慢,周围浓绿染透的密林,以及怪石凸起的山坡,在云雾缭绕中若隐若现,教人难以一睹群峰秀色。
  没走一半路程,司机就把车停了,估计他可能是嫌在雾中开不起来,怕出事故,想等到云雾散开的时候再走,当时的中国汽车还少,有驾驶执照的人更少,所以会开车的司机倍受尊敬,谁要是认识个会开车的司机,在旁人面前就会觉得脸上有光。
  这种风气在山区更重,模样好条件好的姑娘,都愿意嫁给开车的,嫁了司机的既美气又神气,没嫁成的整天眼泪汪汪。司机牛气也大,说一不二,他不想走的时候,绝没乘客敢去催他,要是司机一高兴喝上几两,下午再睡上一觉才肯开车也不是不可能,每天只有这一趟车,想不坐都不行,我们入乡随俗,也只好在路边的一处小镇上吃饭休息,顺便打探青溪镇和无头之王的消息。
  这小得不能再小的镇子依山而建,建筑多是红白两色,大多是解放前就有的老房子,我们在镇口找了个当地的小吃铺整赏午饭,老板是个秃脑壳儿,呆里呆气,按他们当地话来说就是“瓜兮兮的”,见有人来吃饭就咧着嘴笑,也不懂得招呼客人,但你要吃什么他就给你做什么,手艺还算要得。
  我吃了两碗龙抄手,肚子里有了底,一路饱受颠簸的脑壳也清醒了许多,便对Shirley杨和孙九爷使了个眼色,让他们继续吃饭,我去套些“舌漏”出来,当下里起身走过去,给那秃头老板递了根烟,借机搭个话头:“老板儿,脑壳儿好亮呦,看来一定是吉星高兆。”
  秃脑壳老板闻言大喜,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说我们是从北京来此地考查历史古迹的,跟你打听个地方看你晓不晓得。
  秃脑壳老扳点头道:“要得,不知你是要打听啥子地方?”
  我问他知道不知道巫山青溪镇在哪?还有这附近在古代,有没有什么大王被砍掉了脑壳儿的传说?
  秃脑壳老扳摇头道:“没得听说过,哪里有啥子大王被砍掉脑壳儿?解放前老百姓被土匪军阀砍掉脑壳儿的倒是很多,那时候我还是个半大的娃儿,听老人们讲,街口的木桩就是斩首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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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五章 黑匣子
我一听这小吃店的老板儿果然是“瓜包气”,问他还不如不问,便想再问旁人,转头看看四周,一眼瞥见街角一个上着半边门板的老铺子,看门面是卖杂货的。
可奇怪的是,店铺门前用麻绳吊着一个小棺材般的木头匣子,匣身走了许多道大漆,都是漆成黑色,看起来年代久远古旧,漆皮剥落风化,单看那木料成色,便知是紫檀,必定是有些来历的古物,而且形状非比寻常,我越看越奇,想不到在这毫不起眼的偏僻小镇中,竟有此物?被我撞见,也算是我们“摸金校尉”的造
我把目光落在店铺门前悬挂的“黑匣子”上多时,看得准了,心中有了数,料想不会走眼,便对转头去问秃脑壳老板:“再跟您打听个事,街上那间杂货店是国营的还是个体的?”
秃脑壳老板一边在灶上忙活着,一边抬头看了一眼我说的那间铺子,答道:“那个是个体的,老掌柜叫做李树国,是保定府的外来户,打滥仗的老巴子,只晓得冲壳子,根本不懂做生意,没得啥子正经货色,你想买啥子东西,不如沿街走下去,有国营商店噻。”
我一听杂货店老板是保定府人士,那就更不会错了,谢过了秃脑壳,回到Shirley杨等人身边坐下,Shirley杨问我:“怎样?打听到什么消息?”
我说:“这里地人都不知道有没脑壳儿的大王。不过却另有些意外的发现……”说着我用手一指着街角的杂货店,让众人去看店门前悬挂的“黑匣子”。
胖子奇道:“是棺材铺啊,老胡你要给谁买棺材?”
孙九爷说那肯定不是棺材模型,常年在农村乡下走动,没见过民间有这样的棺材铺,再说哪有杂货店卖棺材的,不知道门口挂个木匣子有什么讲究,莫非是吃饱了撑的?
Shirley杨的外祖父,是民国年间有名动一时的“搬山道人,江湖绿林中地门道无不熟知。所以Shirley杨虽是在海外长大,却通晓江湖上的山经暗语,别看身位教授的孙九爷和胖子不明所以,她却已瞧出些许端睨,对我说:“这木头箱子上全是窟窿,象是养蜂人的蜂箱一般,恐怕店中掌柜是蜂窝山里的来头孙九爷听得纳闷:“蜂窝山?养蜜蜂的?不能够啊,你们瞧那些窟窿。大小不一,深浅不同。毫无规则可言,可能都是用刀子戳出来的,可能是当地的某种风俗,你们不要急着武断,咱们有必要尊重当地群众地民间风俗。”
我说:“孙教授您在这方面真不是一般外行,我都懒得跟您抬杠。咱也别光说了,干脆进去买些东西,看看此店里面是不是藏着位蜂窝山的老元良。”
胖子其实也是一窍不通,但仍然不懂装懂,对孙九爷说:“露怯了吧?不懂别瞎说,别以为是个什么专家。就能在一切领域说三道四,专家教授也不是万事通,以后多跟胖爷我学着点吧,进去带你开开眼。”说完紧扒了两口饭,拎起背包。跟我们一同来到那老铺门前。
铺中有一老一少两人,老地七八十岁。头发胡子都花白了,手里握着俩铁球,躺在竹椅上昏昏沉沉地半睡半醒,想来此人就是姓李的老掌柜;另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长得眉清目秀十分水灵,扎了两条辫子垂在胸前,从上到下透着干净利落,一看就是本地的川妹子,不象与那老掌柜有什么血缘关系,可能是店里的售货员,她见我们进了店,立刻忙着招呼,问我想买什么东西?
我左右看了看,店内摆设虽然古旧,但各处打扫的一尘不染,有个老旧地木头柜台,也不知用了多少年头了,磨得油光亮,柜上最显眼的是一大排玻璃罐子,里面装的都是五颜六色的南糖,还有当地一些土产,货架上的各色货物,一律码放得整整齐齐。我知道“蜂窝山”也是七十二行里的手艺人,这种店铺在明面上和暗地里,做地完全是两种生意,不过陌生人直接进来,店主人绝不会跟你做真正的***,我寻思着要先找个由头,正好进山盗墓需要用些杂物,出来的匆忙尚未采办,便对那姑娘说:“妹儿,我们要买蜡烛,还要上好的白纸、线绳、火柴,糖块也来二斤。”
那姑娘听得明白,当下将我要的事物,按数量一件件取出来,我身边地胖子替我补充说:“我说妹妹,蜡烛也要上好的,不是名牌地我们可不要。”
那姑娘以为胖子拿她寻开心,有几分生气地说:“你算坛子作怪?有哪个是买蜡烛还要看牌子的?”
这时老掌柜把眼睁开条缝,搓着手中铁球对那姑娘说:“幺妹儿,这一干人都是外来的贵客,不得无礼。”
我见老掌柜醒了,心想那幺妹儿年纪轻轻,不象是“蜂窝山”里的,而老掌柜虽然老迈,却不昏庸,出言不俗,说不定正是“蜂窝山”中的大行家,当下打个问讯:“老掌柜,我打算跟您这淘换几件行货,不知可有现成的?”
老掌柜不动声色地说:“行货件件都摆在柜上了,客人想要什么尽管问幺妹儿去买。”
我心想老掌柜这是存心跟我装傻啊,有心用暗语切口跟他说出本意,但我只是曾听我祖父胡国华讲过一些,大多是倒斗的切口,对通用的“山经唇典”却不太熟悉,虽会几句,可总也说不囫囵,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说辞,可又不能犯忌直接问。以免被对方视为“外行”,赶紧对Shirley杨使了个眼色,让她出面相谈。
Shirley杨点头会意,上前似有意似无意地对老掌柜说:途径高山抬头看,山上一面金字牌;金字牌后银字牌,排排都是蜂字头。”
老掌柜闻言猛地睁开眼睛,上上下下大量饿一番AHINLEy,似乎不相信这番话能从她口中说出来,还以为听错了,当下东起“山经”来问道:“一面镜子两山照。照出金风吹满面;不知哪路过蜂山,识得金银蜂字牌-Shirley杨想也不想,便脱口回答:“风里鹞子随山转,打马加鞍赶路程;队伍不齐休见怪,礼貌荒疏勿挂怀。”
那老掌柜神色更是诧异,又问:“山上山下?所为何来?”
Shirley杨道:“不上不下,想请蜂匣。”老掌柜捋着胡子微微点首,但可能还是有些不太放心。继续追问:“蜂爷好见,蜂匣难请。不知请去了有哪般作为?”
Shirley杨不肯轻易泄露行踪,只推说道:“茶留名山客,门迎五湖宾,皆是山中人,何必问根苗。”
只见老掌柜一拍大腿,从竹椅上站起身来。赞道:“言之有理,这几十年来,都未曾听过有人说得恁般敞亮,幺妹儿,快把贵客们往里屋请。”
Shirley杨和老掌柜地一番对答,我还能听懂个大概的的意思。胖子和孙九爷则是如坠五里雾中,根本不知是何所云,胖子是左耳听了右耳冒,对此倒也不走脑子,只有孙教授听呆了。怔在当场,等我们都进里屋了。才听他在后边自言自语道:“都是磨菇溜哪路的黑话呀!”
我们随老掌柜和幺妹儿进了里屋,他这铺子后面是二层木楼,都是日常起居生活的地方,但没把我们领到客厅,而是将我们带到了地下室。
地下室就如同一个手工做坊,里边光沙轮子就有四五个,墙边摆着的尽是“袖箭、飞镖、甩手钉、飞虎爪”一类的暗器,各种器械五花八门,见过的没见过的什么都有,有些东西我们连名字都叫不上来,更不知如何使用。
孙教授从后拽住我,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店铺门口挂的木匣子是什么?什么是蜂窝山?怎么说了几句黑话,就把咱们领这来了?
我说九爷,您可真该好好学习了,我估计您自打挂了个教授的虚衔,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吧?人不学习要变修,所以才要活到老学到老嘛,一天不学问题多,两天不学走下坡,三天不学没法活,长此以往如何得了?
孙教授说:“快别开玩笑了,我也不想吃老本,可这些门道我上哪学去?他们这葫芦里究竟卖地什么药?”
我只好给他简单解释了一番,自古以来,多有些犯禁的勾当,所以各行各业都有自己行内的暗语,也就是现在所谓的“行话”,可是隔行如隔山,为了便于广泛勾通,七十二行中产生了一套通用的大切口,叫作“山经”。
“蜂窝山”是专门制作各种“销器儿”的工匠,不过暗器这些东西,是从古代就为明令禁止的,比管制刀具还要危险,从来没人明目张胆地开个铺子销售,都是暗中交易,店铺门前挂个黑木匣子,上面全是窟窿眼儿,那都是试暗器时候射出来的,挂在门前,懂行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铺子里有暗器出售,进去之后用行话一说,便可以交易购买了,要是不懂局的,一是看不出门道,二来即便能出再多地钱,也没人肯卖给你真东西。
我给孙教授讲解了一通,又过去同老掌柜攀谈起来,原来李掌柜祖籍河北保定府,保定府是有名的武术之乡,李掌柜家中代代都是“蜂窝山”里的巧手匠人,专制各种绝巧的器械,七七事变之后,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李掌柜逃难入川,隐姓埋名,化了个假名,开间老铺贩卖杂货,实际仍是想做他的老行当。可是解放后这些手艺和山经都渐渐失传了,在暗器上已经有几十年没开过张发过市,至今仍把木匣子挂在门前,完全是出于“见鞍思马、睹物思人”的怀旧之举,想不到竟然还能有客人识得“蜂”字招牌,好在当年地家伙式都还留着。,我们这队人此次入川,除了工兵铲之外,身边再没带任何利器,就连伞兵刀也没敢带,空着双拳进巫山深处寻找古墓,手中不免有些单薄,可巧在这小镇中见到“蜂”字招牌,自然要买些称手的器械,我们挑了几样,这年头袖箭飞镖早已经没人会使了,只是要找些带刃的利器防身。老掌柜这里有“峨眉刺”,短小锋利,都是精钢打造,而且便于携带,于是每人选了一柄藏在身上,胖子有看中唯一的一把“连珠快”,这东西射程比不得步***,但一匣四十二枚“丧门”,皆为连发快箭,击发出去足可以射透几十步内的盔甲,也只有“蜂窝山”里的能工巧匠,才能制作如此犀利地器械胖子问道:“老掌柜,您这的家伙真是太齐全了,我眼都挑花了,不知哪件是镇山的宝贝?拿出来让我们见识见识也好
老掌柜哈哈一笑,说道:“要说什么镇山之宝,实不敢当,不过却有件极精巧的器械,乃是老朽平生得意之作,常年累月的留在此间生锈,不该是它应有地归宿,只是不知你们对它感不感兴趣。得勒,先瞧瞧再说吧,诸位英雄,请上眼了……”说着话揭开一口躺箱,里面有件东西,用锦缎密密地裹了数层,等他翻开锦缎,我和胖子、Shirley杨同时惊呼一声:“金钢伞
“金钢伞”是摸金校尉的护身器械,当年无苦寺“了尘长老”曾经传下一柄,又由Shirley杨从美国带回来,不过被我们去云墓”地时候,将它失落了,此伞的材料和制作工艺都是秘密,失传已久,想再找人打造一柄都不可能,想不到李掌柜竟然造过这么一件,我有个念头在脑中一闪:“难不成老掌柜也做过摸金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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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六章 五尺道
我忙问根由,原来老掌柜在民国的时候名声在外,黑白两道中,没人不知道保定府的“销器儿李”,多曾有***的客人专程过来,向他定做些希奇古怪之物,许多年前有个打算盘的商人,特意来定做“金钢伞”,并且留下图谱和合金比例的秘方,不过等老掌柜把“金钢伞”造好了,那客商却是“黄鹤一去无影踪”,再没回来取伞,到如今隔了这么多年,料来那人也早已不在人世了。
我把“金钢伞”拿在手中,反复看了又看,手感材质,都与先前那柄一般不二,有此物带在身边,纵然是刀山火海,也敢走个来回,不由得一阵狂喜,当下也不去讨价还价,就按老掌柜开出的价钱,如数付了钱钞。
我见李掌柜也是“老江湖”了,说不定能从他口中探听一些消息,便向他询问“青溪镇”的地点所在?古代有没有一个被砍掉头的大王?
老掌柜说:“看诸位不惜重金购买这些锐利器械,又都是识货的行家,此番到巫山地面来,肯定不是做些小可的举动,而且如此不吝金钱,眉宇间又多有焦虑之色,想必也不是为图财的勾当,要是老朽没看错的话,多半是救急救难之事,同是江湖中人,按理自然该当鼎立相助,可老朽也是客居此地,几十年来老病缠身,平日里极少出门,对当地风物不甚了解。恐怕帮不上忙了。”
我客气道:“老掌柜地心意我们都领受了,在去找别人打听就是。”说罢就想带着众人告辞。
老掌柜道:“且慢,话还没说完,老朽身边只有幺妹儿这一个干孙女,她家是祖籍青溪,何不让她来说给你们知道。”说着招呼幺妹儿过来,让她来讲青溪镇的事情。
幺妹儿不知我们想做什么,奇道:“青溪镇?早都没了十多年喽,路上悬吊吊的,根本去不得。你们还找它做啥子?”
我听老掌柜说幺妹儿祖籍青溪镇,心道:“总算是有了着落。”连忙细问端的,原来在巫山山脉中,有一个很古老的镇子,名为巫镇,此乃官家的地名,当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只是据传该地为巫咸丘冢所在,所以该镇中人避讳“巫”字。皆称本镇为“青溪”,外人多不了解此情。山中有矿脉资源,极是富饶,后曾多遭兵火,而且山里的资源日益枯竭,人口逐渐流失,越来越是荒芜。
六七十年代全国上下“备战备荒”。为了贯彻实施“防空、防毒、防核”的三防工作,在原本的矿坑中改建战备防空洞和仓库,在七一年前后,就把青溪附近居民迁移至周边几个县,但当地矿井众多,地壳破坏较为严重。防空洞修一段塌一段,施工进展很不顺利,不过随着时事变迁,防空洞修了一半便停工荒废,整个古镇随这时光的流逝。早已成了被遗忘地无人地带。
幺妹儿虽是青溪人,却并不姓封。也不知古时有无头之王的传说,青溪百姓举镇迁移之时,她随家搬到此地,父母都在文革中去世,剩她独自一个,被老掌柜收留下来。
幺妹儿十一岁离家,青溪镇得事物多半都还记得,她说青溪有三条路,一是水路,如今正值盛夏,江河水流暴涨,湍急危险,难以成行;道路年久失修,多处出现滑坡,也无法通过;只有一段古栈道还算完好,栈道为秦时修建,宽仅五尺,故名“五尺道”,经古栈道绕山进去,要大费周折。
我当即把地图展开,请幺妹儿指画方位路线,最好能把青溪镇“矿坑、防空洞”的具体位置详细加以说明。
这时老掌柜说:“还看什么地图?就让幺妹儿引着你们去青溪好了,将来有机会,你把她带出山去,让她见些世面,学些真实本领也好。”
我没想到老掌柜肯让幺妹儿为探险队做向导,我虽求之不得,另一方面却惟恐她会出危险,我们进巫山寻找古冢,只为救人而来,我和Shirley杨、胖子这三人是不消说了,孙九爷在文革时也是接受过真正考验的人,而幺妹儿如何吃得住风险?她再有个三长两短,我岂不是“拆了东墙补西墙”?
我正要谢绝,却听老掌柜道:“我家这幺妹儿为人伶俐,胆子又大,跟我学艺多年,尽得销器儿传授,又是山里长大的孩子,翻山过岭不在话下,肯定能帮到你们些许。”
幺妹儿不肯答应,她对老掌柜说:“要不得,你一把年纪了,我去了谁个来照顾干爷吃饭喝茶?”
老掌柜道:“傻孩子,干爷今年八十多岁了,还有几天好活?你花儿一般的好时候,怎好留在山里虚度日月,难道你将来愿意嫁给那个掂大勺的秃脑壳吗?干爷我虽然年纪老了,眼光却还在,看他们这一干鹞子哥精神气质最是有仁有义,都是要做大事的人物,你只管跟
他们去闯世界好了,发大财,赚大钱,到时候要是干爷还没死,你再来接干爷跟你出去享福。”
老掌柜执意让幺妹儿引着我们进山,又托付我将来带她到城里做事,我和Shirley杨稍作商量,觉得有个当地人引路再好不过,不让他在前面冒险便是,于是就应了下来,权且认做我地师妹,其实我也搞不清楚这辈份儿是从哪论出来的。这时孙教授从外屋进来说:“刚我出去看了一下,车子好象要开了,咱们得抓紧时间上路。”
山里地司机都是不肯等人的,我们只好裹了些要用地杂货。匆匆作别的“蜂窝山”老掌柜,五个人各拎背包紧赶慢赶地出了杂货铺,跳上已经发动的汽车,车身在不断颠簸摇晃中,一路驶出了山中小镇。
我坐在后排座位上,看了看手中的“金钢伞”,心道真是好一场奇遇,但愿借此兆头,顺顺当当地找到“地仙古墓”,念及此处。我当即就问幺妹儿,在青溪附近是否有啥子“地仙”的传说?
幺妹儿说:“老家一带有封王坟里埋着地仙的说法,不过老百姓都说地仙是妖仙,那坟墓就是妖仙坟,因为地仙会妖法,最会迷人心窍,他说进了古墓就能长生不老,骗了许多人去给他活活陪葬。不过这都是早年间的传说,现在谁也不晓得妖仙坟之事是真是假了。但青溪镇确实有姓封的。”
我想再多打听一些事情,却见幺妹儿有些舍不得老掌柜,依依不舍地望着车窗外边,便安慰她说:“我比你现在小好几岁的时候,就已经离开家,高喊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地口号。千里万里的出去锻炼了,这胖子就是当年跟我一块去的。”
胖子听我提起当年的峥嵘岁月,也来劲了:“那时候真是恰同学年少,满脑子都是造反有理的勾当,敢笑黄巢不丈夫啊,妹妹你二十出头了。还跟老掌柜撒娇?可胖爷当年才十八岁,就独自一个人在晚上到山里看青,碰上鬼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没咒念,只好硬着头皮死撑……”
幺妹儿毕竟是年轻心性。极是好奇,听胖子说遇到过鬼,便忍不住向我们打听是怎么一回事?
我有心要试试幺妹儿胆量,如果她连听个鬼故事都胆颤,我还不如快把她送回去,便对她说:“这事我听过,是我参军之后,胖子在东北山区地遭遇,说出来真让人头皮子发麻,反正咱坐在车上也是闲着,就让胖子给你们讲讲。”
Shirley杨和孙教授也觉得好奇,都在旁静静听着,只是嗓子,抡圆了开侃:
地点在大哈溂子公社团山营子生产小队的屯子外边,时间是一九七零年手打独家首发,也是夏天地一个夜晚,山里地仲夏之夜应该很凉爽,可那天晚上也不知怎么了,可能是要有大雷雨,闷热得出奇,天上一颗星星也没有。
就在那天,王胖子和另一个知青被指派到山上“看场”,就是守着开在半山坡上的几亩地,那里种地都是苞米,山里的野猪最喜欢啃这玩意儿,它啃的多,糟蹋的更多,苞米地被它一滚就是一条胡同,所以到晚上得有人守着,听见动静就出来敲脸盆驱赶野猪。
当晚另外那个知青临时有事,王胖子只好一个人上山看场,他白天套了只兔子,出门时又从屯子里顺了一水壶土烧,他乐得自己吃喝,就在田间地头收拾了兔子,嘴里哼哼着样板戏“红灯记”选段,等把野兔从里到外烤透了,啃一口兔子肉,喝一口土烧,心情飘飘然,觉得山里的小日子还挺滋润,只可惜最近没野猪出来闹事,找不到借口放两***过过瘾。
正得意间,轰隆隆一声雷响,黄豆大的雨点就掉下来了,胖子赶紧夹着酒壶拎着啃了一半地兔子逃回草棚躲雨,不料棚子里到处漏雨,根本没法呆,他一琢磨,苞米地那头有间磨房,荒废好多年了,何不到那边避避?
这间极为简陋的磨房从解放前就有了,却已经有好多年没人进去过,不知是什么原因,王胖子哪管那许多,抬脚揣开木门,里面黑灯瞎火,满是塌灰,但总好过在外边被浇成落汤鸡,他把剩下的土烧全灌进肚子,四仰八叉倒在木箱子上就睡,不多时便已鼾声如雷。
胖子这一觉睡得很香,也不知睡到了什么时候,半截被雷声惊醒,隐约觉得这天怎么始终不亮?翻了个身又要接着睡。这时就听耳朵边有个女人在哭,王胖子是横胆的人,又且没什么心肺,只顾着想睡,谁知耳畔的哭声越来越近,感觉都快钻进脑袋里了,他迷迷糊糊地骂道:“哭他妈什么哭!”
被他这一骂,那女人地悲哭之声顿时没了。胖子却根本没去想是怎么回事,仍是接着闷头大睡,过了一会儿,就听耳边有个女人说:“你别压我地鞋,别压我的鞋,你压我的鞋我就要你的命……”
这句话清清楚楚,胖子半睡半醒间仍是听得格外真切,禁不住全身上下起了一片毛栗子出来,腾地坐起身来,饶是他胆大包天。也已出了一身冷汗,再看磨房中哪有什么女人,门外艳阳高照,天色大亮了。
胖子心觉有异,骂了几句,起身一看,原来在身下木板上,端端正正的摆放着一双女式棉鞋。鞋头还竹了两朵骄艳欲滴地红牡丹,胖子抹了抹头上的冷汗。心中发起狠来,自言自语道:“这家伙,来真格地了。”抄起两只鞋来扔在地上,狠狠踩了几脚,随后扬长而去。
回屯子后他对人们吹起此事,大伙都说十几年前。有个小媳妇在那间磨房里上吊了,临死时穿着一双新棉鞋,当时连鞋都一起埋坟里了,苞米地边上的磨房也没人再去,怎么可能在昨天夜里被胖子见到那双鞋?岂不撞鬼了?有好事地人,又跑去磨房看了。也没见有什么鞋子,都说是胖子偷喝土烧喝晕了头。
胖子也稀里糊涂地没当正经事,隔了这么多年,也没见有鬼魂前来索命,不过到今天回想起来。夜宿深山,压着女鬼的鞋子睡了一夜。也确实觉得有些耸人毛骨,天知道那天晚上是撞到哪门子邪了。
这段经历却是胖子插队时遇到的真实之事,不过此时他在汽车上侃将出来,自是存心卖弄,不肯原事原说,不免要添油加醋,增加了许多耸人听闻的骇人桥段。
但是幺妹儿胆子大,根本唬不住她,只是觉得有几分刺激新奇,并不理会有多么可怕,还取笑胖子瓜包气,扯耙子讲个吓人的故事都讲不生动。
我暗中点头:“这丫头,果然有个能做些艰险之事的胆量。”正想打听地仙古墓附近的风物传说,便借机说幺妹儿胆量真是不凡,在老家是不是总听鬼故事?不妨也给我们讲些来听。
幺妹儿说青溪镇历史很古老,开了几百年巫盐矿,巫盐是一种特殊的地质盐,可以加工成食用盐,古时盐税极重,私采地盐是要掉脑壳儿地,民间大多都是偷着挖掘开采,以此谋取暴利,所以青溪一带的大小矿井不下千百处,到清代前后就差不多开采尽了,山中再也找不到新地盐脉,加上后来大举修筑防空洞,使得山里遍地都是窟窿。
“天然的、人工的、半人工的”各种洞穴山窟纵横交错,相互累积叠压,有的地方深可数十里,外来之人寸步难行,挖地深了难免会见到许多希奇古怪的东西,所以各种各样地传说都有,她曾经常到矿洞矿坑里去玩,反正那时候不太懂事,也不觉得恐怖。
我听得这些情形,不禁暗地里叫苦,眼见这最后一点指望,都要抛进东洋大海里去了,青溪的各种工程,把大山都快挖透了,却始终没人发现“地仙古墓”,不知“观山太保”究竟使了什么遮天的手段?也可能“封王坟”只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传说,根本就不存在于世上。
不过幺妹儿说的话中,提到了“穴地采盐”之事,巫盐已是灭绝的资源了,如今不复得见,我以前做工兵地时候,都不曾听说过山里还可以挖出盐来,但此事却有些符合地仙古谜中的“凿井伐盐,问鬼讨钱”之语。
想到这些,我便以“好个大王,有身无首;娘子不来,群山不开;烧柴起锅,煮了肝肺;凿井伐盐,问鬼讨钱;鸟道纵横,百步九回;欲访地仙,先找乌羊……”之语相询,问幺妹儿是否知道这些话中藏着什么秘密?
幺妹儿也茫然不解,她从没听说过封家秘传下这段的寻仙暗示,不知话里打的是啥子哑谜,但要说到“凿井伐盐,问鬼讨钱”,必定是指“青溪”古镇,再不会错的,旧时称采巫盐矿地矿坑为“盐井”,只是本乡本土的叫法,外地人大多不曾听说。
“巫盐地井”皆为地方豪族占据,穷人只得做“苦力、窑奴”,巫盐矿内常有沼气,地底又有随时涌出地下水,矿工窑奴们下井作业,每每要担许多风险,常有大批窑奴屈死在井下,故此当地民彦才说“凿井伐盐、问鬼讨钱”。
我见终于有了一些头绪,可只此一段,仍是难解全意,估计要想洞悉“地仙村”地谜团,仍是要先破解第一句“好个大王,有身无首”,按部就班的逐步推测,青溪镇旧时居民早已分散各地,想再多找几个人打探都不可能,那些古老的传说,也肯定要比明代的坟墓更加久远,如今的人未必能还能知道,我脑中思绪杂乱,正没理会处,只见车窗外云开雾散之处,远远地显出一座苍郁挺拔的山峰,瑰丽奇俏,清幽朦胧,不觉看得入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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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08-3-18 10:10
第四卷 第七章 被从地图上抹掉的区域
孙教授在旁也赞叹道:“这就是望霞峰,传说当年天下 正文 作品体系的一点说明
没错啦,看起来会有一点DND体系的感觉,但我不能保证这是一个纯正DND体系的作品,有些时候写到的东西与DND爱好者们认知的不同,请大家不要惊讶——其实作者这个家伙是想起来什么写什么的……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有件急事请大家帮忙出个主意……
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家有一台祖传电脑,品相很好,请专家看过,大约是产在康熙六年。到现在还能正常运转,并且可以全开效果流畅地运行孤岛危机那个游戏。
昨天有一位有力人士来我家拜访并且看到了那台电脑,就表示自己很喜欢收藏古董,并且许诺用一台星云I巨型计算机来换我家的电脑,并且作出经济上的补偿。
就我个人而言,我对这个提议是非常心动的,可是我又不得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那位有力人士口中的星云I巨型计算机能够流畅运行孤岛危机那款游戏吗?或者即便能够运行孤岛危机,它能否全开特效运行植物大战僵尸那样的高端游戏呢?
2,我家的那台祖传电脑,外壳是使用金丝楠木制造的,而主板的材料更是极其罕见的沉香木主板。考虑到该电脑的文物价值,我该向那位有力人士要求多少数量的经济补偿呢?
3,如果以上两点都能够满足,那么最后的担忧就是,星云I巨型计算机能够支持线上斗地主这样的大型多人在线互动游戏吗?
请好心的朋友们帮帮我,谢谢你们!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我决定了……
我呀,以前每天早上八点起床,然后走到单位要用20分钟。
今天早上八点二十起的床,走到单位只用了10分钟。
我觉得为了以后都能节省时间,我每天都要八点二十起床。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陌上花开,可以缓缓归矣
昨天下午跑去接人,说今天补更5000.可惜昨晚没睡好,今天一天都头疼又头晕还恶心。
说到没睡好这事儿,其实是我小时候就有的一个毛病。躺在床上大约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入眠,如果每天睡眠不足八小时就会头疼头晕恶心,并且犯下“忘记拿钱包”、“取完钱忘记退卡”、“接了开水当成冷水喝”诸如此类的事情。
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大脑比较敏感,并且对那些能够熬通宵从事文字工作的人深表钦佩。例如刚才我打“钦佩”这个词,就想了好一会该怎么打,才打出来了……
所以今天没没有更了。不过刚才看到作者短信箱里又来了短信,说我的小说下一周还有推荐,顿时受宠若惊。
从不到四万字签约开始到现在两个星期都一直有推荐,算上下星期的就是连着推荐三周了。我觉得对于我这样一个平均日更新勉强在2000字的作者来说算是挺宽容的了。其实我也挺想每天更个五六千,可是生怕赶着数量就写得不好看了。
其实对于一个小说好看不好看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然而我是想按着自己的感觉来写,把想到的东西都写出来,包括一些大家看了以后可能没感觉,但是我自己很喜欢的小细节。例如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幕:一张小小的蜘蛛网挂在树木的枝叶上,上面沾满了清晨的露水,就觉得很好看,于是就想要写进小说里去。
还有读者对我说,第一人称不好啊,很多人不喜欢的。其实我也是知道的。但是用第一人称写起来挺舒服,就像是在写日记一样,这感觉很好,也是让我坚持写下去的原因之一。
第一次上推荐的时候我的责编对我说:你不是速度型的写手,保证每天2000就好。我现在觉得这事儿挺对的。对于我这么一个把一句话用“然而”好,还是“但是”好都要考虑个五分钟的人来说,也的确速度不了了。我想我的确不是那种天才,可以不假思索地就写出那么多让人看了非常喜欢的东西,而且每天更新六七千。我的话,就得慢慢来,写完一句话看上好几遍。
不过……每天写一万字这种事情倒也不是没有做过,不过写完的东西自己都懒得看,大概喜欢我现在这种风格的你们也不会想看。就像是一个人每天批量生产许多石膏像……可总会在家里放一块大理石,慢慢雕刻自己喜欢的东西。
一不小心又跑题了。算上今天的,明天得更7000多才算是补齐了。可是我觉得我明天肯定写不完7000,因为明天还会有个婚礼。加上后天的,就得总共更新9000多。所以我这么打算了——星期一之前,补足一万吧。我把它们拆分一下,慢慢写。
陌上花开,可以缓缓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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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我十五分钟打了一千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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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要开启九州结界了
大家一定都知道了日本海啸导致核电危机的事情了。今天早上2号堆又发生了爆炸,情况已经比较严重了。因为担心辐射尘会飘移到中国境内,我打算和几个修真界的好朋友一同开启九州结界抵御这次危机。
今天晚上我就要去准备相关的法阵以及材料,然后大约在凌晨两点钟左右开启结界,因此今天没时间更了明天更。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怎么办怎么办啊!!
我已经攒了23张洽洽香瓜子的“再来一袋”了,而且都是在楼下买的。我觉得一次拿23个去换的话会把人家搞破产,可是放在家里它们又在诱惑着我,我表示很苦恼。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法师传奇之我的表白
今天想章,可是遇到一个小情境,不知道怎么过度过去。于是决定晚上躺在床上好好想,写个小段子逗自己开心。今天的明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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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是一个魔法师。同时我也是一个品味高雅的魔法师。
不羁又潇洒的我拥有一辆每一个成功人士都应该拥有的黄金奥拓。每当我驾驶着我的黄金奥拓行驶在宽敞的街道上、车内播放着旋律优雅的《爱情***》时,我就会感受到周围的人们那种钦佩的目光。
而那些开着宝马、奔驰、莱斯莱斯之类的人们则会纷纷羞愧地地下头,为我让开车道。是我,是我那无与伦比的黄金奥拓和爱情***的高贵气息征服了他们。
忽然,路边的一样事物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于是我驾驶着这高贵的座驾停在了街边,自信地打开了车门,迈着矫健的步伐走到了一家流动小店的旁边。那透明又洁净的玻璃上自信地写着四个大字:鸡蛋煎饼。
鸡蛋煎饼——这种零售价高达0.6美刀的食品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承受得起的。只有像我这样的成功人士,才有资格享受它鲜酥滑嫩的口感。当闪耀着迷人光泽的蛋黄被摊在煎饼上时,每一个围观的路人都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但!这还远远没有结束!只见摊主看了看我,又拿起了另外一个鸡蛋!摊在煎饼上!
世界人民,震惊了!!
一个围观群众终于忍不住问:为神马!为神马你要给他两个鸡蛋!这到底是为神马!
只见摊主抬起了手,优雅地赏了他一个大耳光!
那个人捂着脸,眼睛含着泪问:你为神马打我……
摊主指着我,沉声道:难道你没有看见!这个神一样的男子!开着不羁的黄金奥拓!听着优雅的爱情***!这样有品味的成功人士!我怎马能只给他一个鸡蛋!
那个人顿时低下了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而周围的群众都被摊主所感到,纷纷望着我,有节奏地鼓起了掌!
我自信地接过了拿一个鸡蛋饼,加了两个鸡蛋的鸡蛋饼,优雅地咬了一口。周围的人们顿时爆发出更加热烈的掌声。然后我上了车,绝尘而去,深藏功与名。
而人们望着我不羁的背景,喃喃道:他比烟花还寂寞……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出了件大事儿
因为今天有位前辈在市区渡劫,所以乌云密布,淅淅沥沥下了一天雨。
晚上我得去给他护法,明天再更。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能不能给我一首歌的时间
今天要录一首歌,不知道有没有更。下周本书还有推荐位,我表示自己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昨天在上遇见一个高中同学,打了个招呼。结果她一口气就报出了我住在哪里。我觉得惊讶极了,就问她现在是不是在国安局或者FBI高就。结果她告诉我去年夏天的时候在路上遇到我好多次,喊了我,我也没听到。后来觉得认错了人,就不喊了。我觉得这事情好神奇,这说明我二十多年前预装载的人脸识别系统出了问题,是关系人性和党性的大问题。
今天早上起床——如果12点也算早上的话——天本来是晴的,可是现在变成阴天了。所以我觉得还是晴天人的心情比较好。
刚才看到夏达的一句话:“挨过饿,吃过苦,生病靠死扛,不出门是因为躺着抗饿。”顿时觉得感同身受,都有过同样的经历啊。现在想一想,那些都是财富。因为经历这种事情的人,大多会变得很容易满足,再不会觉得什么什么事情有多苦。所以挺满足于自己现在的这种状态,有温暖的被子和稳定的工作,吃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东西储藏在家里过冬,比松鼠幸福。
当然我最大的梦想是拥有一辆兰博基尼。然而我晕车,密封性越好的车就越晕,所以我还得有一个司机。后来我想一想,兰博基尼最初是生产拖拉机的,拖拉机不密封,也有兰博基尼的车标,我还是买兰博基尼的拖拉机比较好。只是不知道现在让不让上路。
韩寒等几个人代表中国作家跟百度文库谈侵权的事情,结果谈崩了,百度表示毫无压力,且上面有人。这说明在咱们国家,你跟人**律,人家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人家耍流氓,人家就跟你**律——没个好儿。
这就要求我们要么做官二代,要么做富二代——还是那种官商勾结的富二代。但我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于是我打算把这个事情留给我的孩子来干。想象一下,若干年后新闻联播里这么报道:党和国家领导人某某某陪同他的父母参观了盛大集团总部指导工作,中午一同在员工食堂就餐,并且——这里一定要重点强调——并且亲自付了钱!
说到付钱这事儿,我想起以前的一个新闻来。说是普京和小布什会面以后中午在路边一个热狗摊上一起吃热狗,还发了一个照片。过了不久之后咱国家也出了个新闻,说是神马神马博物馆里新收藏了一样展品,是某总书记在哪哪参观的时候吃了饭,亲自付了钱,留下一张收据。那个博物馆就把收据收藏了。
可是我想:哎?这有什么好收藏的?宪法有规定国家领导人可以免费吃饭的吗?既然吃饭付钱天经地义,那么我吃了饭付了钱,我的收据你们收藏不收藏?
这是不是说明,领导人吃饭付钱是件天大的事情,因此要好好珍藏,而平时他们吃饭大多数不付钱的?这让小布什和普京情何以堪——还是社会主义好啊。
我这里有好多KFC的***,哪家博物馆需要可以联系我,给我发站内短信。我无偿***的。
很多事情,一到了中国,就变得比较扯淡。
我还是唱歌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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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东日本沦陷
残阳似血,江山如画,春哥满身浴血,颓然倒地……
东日本因为核子辐射而造成的僵尸群的数量已经达到惊人的六百万,随着西部战线的主将春哥的倒下,半个日本已经宣告宣布沦陷。
春哥的倒下宣告了一个纯爷们时代的结束……曾哥还未做好独立撑起半壁江山的准备,阿童木也在早先的福岛战役中身亡,甚至连迪加奥特曼都已化身为巨型僵尸,调头屠戮昔日的同袍——百变小樱,就是倒在了他们的脚下。
这是一个英雄陨落的时代,也是一个诸神黄昏的时代。
东日本海,长城号驱逐舰甲板。
黑猫警长遥望海雾中若隐若现的本州岛,嘴边的胡须上已经挂满了露珠。他没有去理会身边的金刚葫芦娃那关切的眼神,更没有理会蓝猫递过来的披风。因为他在思考,在思考一个关键人物的去向。
孙悟空早在一个星期前就出发了,然而到现在还没有他在日本的消息。与他同一时期出发的春哥已经战死,蝙蝠侠也高位截瘫,而孙悟空……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呢?
“霸气爷们波!!”
曾哥瑟缩在东京一栋废弃的写字楼内,满脸泪痕地回想着他的老师,春哥在战死前那响彻云霄的怒吼。那时候天地都为之色变,僵尸都为之胆寒。然而那个铁铮铮的汉子终究没能在数以万记的僵尸潮中再次站起,他的纯爷们气息已经从人们的感知域中完全消散,再没有一丝生机。
他的身边是忍着神鬼的残骸——他们被僵尸用利爪活活抓死在壳中,连他们的老师都变成了鼠人僵尸。
据说美国变形金刚已经暂时搁置了狂派与博派之争,正横渡大西洋增援日本……然而这些又能改变什么呢?
春哥终究是死掉了啊……
中国,蒙牛大草原。
“村长,我们必须行动了!”喜羊羊眉头紧锁,双目露出坚定的目光。“我已经和施瓦辛格·终结者取得了联系。他们可以提供三千具T型机器人辅助我们的城管部队和拆迁部队……”
“啪!”喜羊羊的脸上顿时多出了一道血红血红的大耳光!
“我们早已承诺过不首先使用城管部队和拆迁部队!你想要出动他们!还是三千人!这会引起世界性的恐慌!”
“何必动用大杀器!”一个不羁的身影忽然出现在草原的青天绿草间。只见他不羁地披着一件不羁的棉袄,不羁地叼着一根不羁的烟,眯起眼睛看了看东方日本的天空,淡淡道:“这一根不羁的烟,我已叼了很多年,它一直在身边。”
“是犀利哥!”喜羊羊和村长惊喜地呼喊道,“没想到春哥阵亡后,我们还能看到这样的铁血纯爷们!”
“Go,go,go!Come-on!an!”一阵狂风吹倒了大草原的绿草,狂暴的气流险些令犀利哥都站立不稳。人们抬头向上看去——是恐龙特急克塞号!是他们派出了直升飞机来接犀利哥了!
“人类有救了!”青青大草原上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亚~咩~碟~~”小巷中一声凄厉的喊叫,东日本最后的本土英雄也在樱桃小丸子阵亡之后倒下了。
是她们,是那代表着爱与正义的美少女战士们。几天前她们还与大力水手把酒言欢,此刻就变成了僵尸军团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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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章的内容从昨天晚上审核到现在,什么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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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东日本沦陷(二)
一个月前,中国,中男海。
“主席,日本方面已经发来信息请求增援,我们必须把握好这个时机,在全世界面前树立一个全新的龙组形象!”
“舒克、贝塔,你们还是太不成熟了。”主席的双眼放出慈祥的目光,慈爱地抚摸着他们的头顶,“修真委员会早就提出了请求,可是一直没被批准,你想一想,这件事情轮得上你么龙组吗?”
“为什么?为什么!”舒克和贝塔发出惊叹,“春哥已经在西部战线战死,曾哥也不知所踪。黑猫警长和葫芦娃虽然在增援的路上,可他们势单力薄!中华之大,已经找不到一个可以使用霸气爷们波的强者了!”
主席深吸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小鬼,莫要着急嘛!日本人倒霉,我们是要开心的!钢铁侠已经迫降在我国进行修理,魔法小樱在临死前将魔法书交给了曾哥——你看,我们的收益还是有的嘛!我们还有凤姐、刚哥、城管部队、拆迁部队没有出动!等我们收集了全世界的超级英雄的秘籍,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扫平他们!”
舒克、贝塔:“主席英明!”
东京,南部战线,残阳如血。
海尔兄弟疲惫地将最后一个冰箱垒在了掩体上,在天线宝宝的搀扶下退了下来。僵尸军团的第三次攻势总算被打退了。然而因为西线主将春哥的战死,僵尸们已经逐渐形成了包围之势。若不是海绵宝宝和小丑鱼牵制了僵尸,令人他们无法从西海岸登录,这里也早已成为丧失肆虐之地。
东京,南部战线,残阳如血。
海尔兄弟疲惫地将最后一个冰箱垒在了掩体上,在天线宝宝的搀扶下退了下来。僵尸军团的第三次攻势总算被打退了。然而因为西线主将春哥的战死,僵尸们已经逐渐形成了包围之势。若不是海绵宝宝和小丑鱼牵制了僵尸,令人他们无法从西海岸登录,这里也早已成为丧失肆虐之地。
忽然,一阵悦耳的声音传来:“舒克舒克舒克舒克,开飞机地舒克~贝塔贝塔贝塔贝塔,开坦克地贝塔!”
众人惊喜地抬眼望去,只见一架小小的直升飞机出现在天际,皮皮鲁拿着扩音器大喊:“同志们辛苦了!祖国的增援即将到来!黑猫警长和葫芦娃以及蓝猫率领的部队正在西海岸集结!~”
“嘛了个巴子的!”海尔兄弟狠狠地将短裤摔在了地上,怒吼道,“他们已经喊了几天了!可是!哪怕是派凤姐过来增援,春哥也不会战死——那个新世纪最后一个纯爷们!”
海绵宝宝点起一根烟,惬意地吐了一个眼圈,悠悠道:“据小道消息,连孙悟空都被僵尸们围困在了福岛,凤姐又能怎么样!恐龙特急克塞号已经载着犀利哥赶去救援孙悟空了,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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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少年、老树、破剑
出门的时候师傅说我是一个用剑的高手,师承“剑派”。
我问师傅:如果出门以后人家问我是哪门哪派,我只说我师承“剑派”,人家会不会因为我口气太大,不喜我?
师傅蹲在门槛上“吧嗒吧嗒”抽了好几口的烟,而后默然不语。若是平常,这时候我就会跑到别处去玩,因为通常这种状况下师傅就不会再说话,而是陷入对某些往事的回忆里。师傅已经很老很老了,老得可以做我的高祖父。
然而这一次是我最后一次同他说话,我想师傅必然是在考虑些重要的事情而不知如何同我开口,于是依旧很恭敬地站着等他说话。
又过了两刻钟,师傅还没言语,而是低下头去。我不敢相信他会在如此悲情的时刻睡去,于是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
这一拍,师傅扑通一声倒下了。
呃,他死了。
第二天我再次离开的时候,我们居住了十六年的那栋茅草屋外多了一座坟,我的身上多了一个包裹。师傅留下一本书,像是一本传奇小说。里面讲了一个大侠行侠仗义、除恶惩奸的故事。故事里的大侠师承“剑派”,善用刺击之术。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十几年里师傅从未在我面前出手,而是不断地让我自己拿着一根木棍刺来刺去并且在我连一只鸡都刺不死的时候要我去江湖闯荡。
因为他从来就不曾是一个剑客,他只是一个生活在一本传奇小说的世界里的老人。
师傅毕竟已经很老了。
我看了看自己腰间挂着的那柄师傅用木头削出来的木剑,揉了揉揉鼻子,不晓得该何去何从。
大战刚刚结束,方圆百里之内都没有人烟。我从未走出过这片天地,我真想出去看一看。
这样想着,我一脚踢上篱笆门,开始朝着夕阳走。
走了三个时辰之后我开始后悔。我只知道方圆百里之内没有人烟,却没有想到方圆好几百里之内依旧没有人烟。
因为干旱而开裂的大路上尘土飞扬,枯黄的干草被秋风吹得哗啦啦作响。我又渴又饿,并且第一次认识到这世界远比我想象得要大。前面是一片矮树林,树上挂着零星的叶子,泛着不健康的黄。似乎有一个人蹲在里面,屁股冲着我。
我没精打采地拖着步子走过去,远远朝着看那树林望了几眼,秋风在身后扬起一道烟尘来。
树林里的人似乎终于听见了动静,有点惊慌地在原地转过身来,弄得枯枝败叶哗哗啦啦地响。然后他看见了我我,赶忙一下子跳了出来,手里擎着一根木棍,大吼:“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我觉得这些句子说起来挺押韵,可是我到底没听懂他说得是什么意思,就肃然正身,在原地一拱手:“劳驾,您说啥?”
那人似乎有些困惑,放下手里的木棒挠了挠头,然后恶声恶气道:“我是说---打劫!把值钱的东西统统交出来!”
噢,原来是这种事情!我叹了口气,将背后的包裹解下来抛过去,然后坐到旁边的枯草地上开始揉自己的脚,并且很同情地说:“你自己找吧---我只有这么多东西了。”
那人胡乱解开包裹,把书丢在一边----然后就只剩下了包裹皮。他看了看包裹,又看了看穿着一身补丁的我,发了会呆,然后又有气无力地闷头钻了回去。
我揉了一会脚,走过去用包裹把书包好、背在身上,然后又围着他藏身的树林转了几圈。
他终于忍不住了,恶声恶气地问我:“你小子在看什么?!”
我道:“我不看你别人也会看你---这矮树林统共三棵树一十六片叶子,你打算怎么藏身呢?”
他蹲在里面怒道:“要你管!反正老子已经劫到三两银子了!”
我鄙夷道:“我不信,这种地方哪会有人来?我看你等了几天都没有等到人了吧!”
他的脸涨成红色,在怀里胡乱摸了几把,又将手掌从树林的缝隙里递出来摊开---掌心里果然有几块白亮亮的银角子。他得意道:“看见了吧!”
我凑过去想要仔细看一看,他却一把缩了回去。我再次鄙夷道:“明明是石子,却充银子来骗我。”
他再次怒气冲冲地将手伸出、摊开----我一把抓起那大手上的银角子,撒腿就跑。
那个人想要跳出树丛追我,可是他的脚被矮树枝绊了一下,跌跌撞撞了好久才找准平衡,而我早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他已经在这里守了好几天,我却是几个时辰之前才吃了最后一顿饭,他怎么可能追的上我。我欣喜于手中的银角子,将它们攥得紧紧,一口气跑出了好几里地才停歇下来,倚在一堵破墙之后大吼地喘息。
这堵破墙之后是另一堵破墙,另一堵破墙之后是遍地残垣。这一大片村落都已经被拆毁废弃,在逐渐暗淡下来的天色中变得沉默。
从前师傅从不让我出门换粮食,也不许我手里拿银子。他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化就有钱。他总是在早上的时候出门,在傍晚的时候归来,用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银子换一些发霉的米面,维持我们好几个月的生计。
我想他大概就是在这里换得的粮食,然而如今这里也被拆毁了。
这时候我的心头忽然升起一点疑惑---以我年轻的身体尚且要用将近一天的时间才走到这里,师傅怎么能朝发夕至呢?
难道师傅真的是传说中从不出手的高手。可是一个高手从不出手,别人怎么知道他是高手呢?
而且我觉得一个高手不应该在一栋茅草屋前带着满头白发悄无声息地死去---他们应当在很多人的围观之下身上插满利箭,脚下有几个或者几十个敌人的尸体,带着满脸的愤怒死去。
就在我沉思的过程当中,夕阳终于跃下地平线,将大地让给黑暗。可其实这大地上什么也没有,除了一片废墟、我、满地枯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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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致潘多拉的一封信
亲爱的潘多拉
见字如面。我已搬到新的城市,暂时安定下来,一切都好。思及从前问你,是否同我一道去,你说你已经习惯了丹丘的气候,恐身体有恙,不肯动身。
然而此处风貌竟与故里无二,我已习惯于每日的消遣与下午茶。你邮寄过来的新鲜手指我已收到,酥脆筋道,只是指甲略脆,口感不大好。我这里有白露特产的蜜渍手指,据说维尼说,全部是取自手模的右手食指尖,用蜂蜜与牙齿酒腌制,风味独特,想来你一定喜欢。
噢,我提到了维尼。维尼已经从深渊界旅行归来,斩获颇丰。她在市南购置了一栋大宅,是一九三七年的旧屋,据说还曾有天使降临。她还是那个善良的小女孩,与我们从前见她时一样单纯。我建议她使用处女的左眼球做大厅天花板的吊顶装饰,她竟不忍奢靡浪费,只取了七十三个人的瞳仁,而慷慨地为她们留下了眼白。
她甚至还打算把那七十三个女孩子圈养在牧场里以供日后佐餐---你可能想象得到她说出这些话来时我有多么惊讶?那样已然被恐惧与痛苦侵蚀了的肉质,怎配得上一个有教养的高尚人士的饮食。
在我的再三劝说下她终于放弃这个念头,于是我代她将她们都处理掉了。我的新邻居似乎很喜欢那些血食,维尼也欣慰于食材没有被浪费,总之皆大欢喜。
白露的人们似乎并不怎么热衷于新鲜的食物酒会,我可怜的管家露坦在我新近的一次宴会上精心备制的食物竟然都丝毫未动,客人们抱怨他们吃不惯这种未经腌制的肉片。噢,天呐,这里的邻居竟然有食腐的习惯。他们怎能体会得到用轻薄的刀片将晶莹的血肉从活食材上割取,然后在舌头酱上蘸食的惬意。
请原谅我连篇累牍的抱怨,你一定已经不耐烦了。我只是有些想念故乡那些奔跑在牧场上的人畜,酒会时食材们热闹的叫喊。
艾塔的博洛尼给我来信,提及他新近继承了一大片庄园和每年可以收入三百个白骨金的牧场。他打算将那里改造成一个供人游玩涉猎的游乐场,免费提供血食与蜜渍手指,请询问我有无合作的意向。你知道我一向对商业并无兴趣,我更热衷于人皮的绘画,仅此一项就已经占用了我太多的时间,因此我婉拒了他。若你有兴趣,可去信给他,我想他定会感到相当程度的愉悦。
上一个月天上界的府报想必你没有看到。深渊之井的喷发竟阻断了联通丹丘与白露的通道,致使邮路也断了。若勇敢的食尸鬼邮差能够将这份信送至你处,你当可看到我在下面为你转发的天上界新闻。
你一定想不到路西华在天上界的东部反叛,并且诱惑了亚当的妻子莉莉丝。我想那颗天界的晨星大概的确是要陨落的,即便有三分之一的圣灵追随着他。毕竟我们都了解耶和华的权能,他断然不会坐视天上界的东部变成下一个丹丘或者白露。
耶和华要我重新装备我的权与能,重归光与焰之天使的荣耀,但潘多拉,我想你一定知晓米迦勒那个名字已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唯一想吃掉的只有你,我的潘多拉。
你忠诚的撒尔坦
黑暗纪迷走月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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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腐烂
正在吃饭的童靴不要看。好……现在开始码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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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杀死在自己的出租屋里了。
从床单上流淌到地上,积成血洼。又慢慢向门口流,然而被水泥的门槛挡住,折向地上的花盆。
不知道花盆里那盆白山茶何时后能变成淡红。
一丝不挂,仅仅是浴后披了条浴巾而已。到如今也散开。
头发凌乱,一丝探进眼睛,然而瞳孔都开始涣散,凝固。
她缩在床脚,抱腿看自己变冷。
洗澡时拉上了窗帘,现在拉不开了。门被死死锁住,负一楼里她一人住,谁会发现。
身体开似乎变冷,她感觉得到。她甚至看到自己的瞳仁变浑浊。
可她什么都能看到。
屋子里供暖很好,温度很高。她一个人度过6个小时,然后发现自己平坦的小腹开始发涨。
肠道和胃里的残留物开始腐发酵了,她想。
我就像一只气球。
是怎么死掉的呢?
她开始回忆。黑,浴室里的黑,水的黑,杯子里的黑。生活都是黑。
回忆十二个小时,只有一团黑。
然后看到自己的皮肤开始出现淡淡的绿色小斑,像是在皮下生长出了可爱的植物。那绿色的小斑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大,中间变深绿……
扩大,扩大,扩到隆起的肚腹...
屋子里开始有腐臭味儿。
她闻得到,却走不掉。
她试图取纸巾堵自己的口鼻,可拿不到。
身体打了个嗝,又一团臭气渗出来。
臭,无法忍受的臭。
她一直把自己的房间弄得很整洁,可此刻都是臭味儿。
但她无能为力。
门外很安静,没有人来找她,于是她出不去。
绿色扩散到全身,然后像秋天的落叶,变成褐色,再变成黑紫色。
皮肤不再白皙。
噢,记起来了,喝了一杯酒。
谁给的酒呢?什么时候?
嘴巴和鼻子开始流血,黑红色。
她不知道为什么已经凝固的血会流出来,可是法医一定知道。
反正身体里百分之七十都是水……这不稀奇。
阿,都是水。
那天晚上也都是水,酒水。
充满了酒水的酒吧,一杯酒。
发黑的皮肤上开始有更黑的条纹,像是血管的纹路。
身体里的**气太多啦,压力使得血液充积在皮下血管。
可是别再打嗝了,好臭。
她开始学会让自己飘起来,飘到山茶花上。
这里卜那么臭。
只是黑。
她不再敢看自己。
身体表面开始有一个有一个的水泡---像是蛤蟆的皮。
里面是淡红的血水和淡绿的脓液。
红和绿。
像那天晚上的鸡尾酒。
一个男人给她一杯鸡尾酒。
酒保在里面加太多烈酒。
水泡开裂开来,屋子里更臭。
表皮开始脱落,露出里面淡红的肉和淡绿的肉。
全身的皮都脱落,脸开始胀,胀破皮,眼球都凸出来。
身体里有那么多气,她想,天阿。
开始吐。
多么奇妙,她想。
明明是尸体,却像有生命一样,会打饱嗝,会吐。
胃里的残余物被**气体顶到喉咙,然后涌出来。
她也想吐,可是吐不掉。
她以前就想吐。
有了孩子当然想吐。
那个男人的孩子。
他不要,她要。
他就请她在十一日喝酒。
于是她死掉。
就那么一杯鸡尾酒,有红色和绿色。
现在的身体上也有红色和绿色,还有一层黏糊糊的液体……
那是身体腐烂,腐烂,烂成了脓液和水。
她已经习惯臭味,能够静静丅坐在茶花上看自己烂。
她看不到生,只能看到死。
这样也好,她想,否则看到那么多蛆虫,好可怕。
敲门声,喊声。
撞门声。
门开了,浓烈的臭气喷涌出去。
可还是能闻到熟悉的味道。是他的味道。
一下子就看到他。面目死黑,身后拖着黑气,像是已经死去。
他大叫,自言自语,且癫狂。
他说酒里只是堕苔药啊。
她想他,于是向他扑过去。
他跌倒,撞上了门。
两个人一起坐在山茶花上,看自己烂。
她想,这才是,生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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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西大陆-----因纳德立共和国
因纳德立共和国是西大陆上最与众不同的国家。它采取了一种不同于大多数王国的政治体制——共和制,号称“公民治国”。
然而这个国家意义上的公民,仅指具有因纳德立户籍的人。如果没有户籍,则不被算在公民的范围之内。这个共和国的最高法律规定了国家权力属于公民,公民是国家的主人。然而随着几百年来国家家族势力的发展,一些世代豪门已经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集团,把持了这个国家的上层权力。
许多因纳德立的公民终其一生都没有见过选票的模样,却一直相信自己生活的环境是民主的。许多公民终其一生都不敢对当政者说一句不满意的话,却相信自己生活的环境是自由的。
这个国家还规定了公民在国内不许佩戴刀剑——因为当政者害怕。这个国家也规定了公民不许发表赞美大陆其他国家的国王制是多么完美的言论——因为当政者害怕。
实际上大多数因纳德立人都知道,这个国家的政权形式已经与王国没有区别的。唯一不同的是,王国的权力由一个家族把持,因纳德立的权力由几个家族把持。
最近因纳德立的首都海因斯又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没有该国户籍的人不得在国内购置房产。
于是一大批亚丁人、欧瑞人、狄恩人等等——那些为商业之国因纳德立的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的人,在这片土地上一夜之间变成了不受欢迎的人、无家可归的人。
而因纳德立的公民呢?实际上也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他们购买的房屋产权只有70年,而死后墓地的使用期限只有20年。
越来越多的因纳德立人说,这个国家是一个临时性的国家。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去爱它。
它害怕人民的刀剑、它害怕老年人述说的往事、它害怕年轻人充满活力的思想、它害怕人民对它不满的言论。只要威胁到他们当政利益的事情,哪怕是一份死难者名单、一本纸印的书,都可以成为国家机密。它们口中喊着自由民主,却将那个多敢于讲话、仅仅是讲话、只能讲话的人送进了监狱。
而我们,为什么要怕它?
一个因纳德立人对我这样说。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少年、老树、破剑(二)
秋风变成刮骨刀的时候,我快要睡着了。我一点都不怕冷,也不怕疼。师傅说我有成为一个高手的先天条件。我不怕痛,也就不那么害怕被刀剑刺伤身体,所以我可以更专心地刺人。
可是师傅还说,即便我不怕疼,有一种疼痛也还是我的弱点。我问师傅那是哪一种疼痛,师傅的脸上就又出现了那种悠然的神色,于是我便跑出去玩了。只是那天吃晚饭的时候,师傅忽然没头没脑地说:那叫“心痛”。
我听不懂。
今天白天是艳阳天,秋高气爽,可是晚上就阴沉起来。天空没有月亮,偶有繁星隐现。我想起师傅给我讲的故事里出现过很多次的一个词:“月黑风高夜,杀人好时节”。
于是我无法再安然入睡,就从破墙之后站了起来,像四处张望---然后让自己大吃一惊。
不知道从哪里出现了很多人,寂静无声地在夜里点燃了几堆小小的柴火,在风里跳跃的火光映得他们的面孔狰狞。这几十人无声地瑟缩在断壁残垣的角落里躲避秋风,小口地吃着用发霉的米面制成的面饼---就像师傅从前给我做的一样。
我想,师傅以前大概的确是在这里买的东西吧!
我有礼貌地一拱手,朗声道:“打搅诸位了,晚上好!”
可是他们看了看我,什么都不说。
远处极西的地头,忽然出现了些许光点,像是火把。
那些原本沉默的人就骚动了起来,开始有轻声细语在他们之间流传---“啊呀,拆迁队终是又来了。”
待到那些火把奔到近前的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些举着火把的人的相貌。他们衣着光鲜,面容慈悲,每个人的手里擎着一支火把和一柄方头大戟,看起来威风凛凛。
领头的是一个少年人,我想他大致是和我一样的年纪。他看了看那些坐在火堆旁沉默不语地看着他的人,皱了皱眉头,开口道:“你们怎么还不走?”
那些人不肯开口,只是看他。那少年又叹一口气说道:“艾可大人有令,方圆千里之内的房子都要清除掉,待他一统了武林要建立自己的宫殿,你们当以大局为重。”
那群人还是不肯说话。那少年的脸上就浮现出一层悲悯之色,像是不忍地转过头去,对身侧的十几人挥了挥手,道:“那也就别再为难他们,都杀了吧。”
这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出声奇道:“咦,你既然说不再为难他们,为什么还要杀死他们?”
那少年注意到了站在矮墙之后的我,抬手阻住了正要抬戟的手下,同样对我奇道:“我要他们走,他们不肯走,房子又被我们拆掉,又无家可归了,杀了他们,他们就此解脱,自然是不再为难他们了。”
我侧头想了想,觉得这少年的道理有些混账,就又道:“那么你们不赶他们不就行了?”
少年更加惊奇,上下打量我一番道:“不赶他们走,我们岂不是不方便?艾可大人的宫殿如何建?”
我叹了一口气,很认真地说:“下午的时候我抢了一个人的银子。他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再没了这些银子,定然活不下去。然而他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又是他先抢我,于是我抢了他,扯平---这你可懂?”
他煞有其事地沉思了一会,点了点头。
我又道:“可这些人是很多人,并没有得罪你们,而艾可大人是一个人,还拆了他们的房子---怎么能为了一个人的事情去伤害这么多无辜的人呢?”
那少年以手支额,又想了一会儿,犹豫道:“但那样一来我就不痛快了。”
我叹气道:“如果现在我因为你站在我面前而觉得不痛快,杀了你,你可愿意?”
那少年睁大眼睛讶异道:“那当然不好,我怎能死?!”
于是我指了指那些人道:“那他们怎能死?”
他终于说不出话来,只是直直地看着我,半晌才喃喃道:“从未有人告诉我这些……”
我很认真地说:“大概因为你没有一个师傅。”
他连忙道:“艾可大人就是我师傅,可他也从未对我讲过这些。”
我想了想,叹气道:“可能也从未有人对他说过这些。”
那少年看了看自己身侧那些一脸平和悲悯的人,点头赞同道:“大概的确是这样---他们都是被割了舌头的,整个文定门上下都是被割了舌头的。艾可大人说不喜欢听到让他不开心的话。”
他又指了指那些瑟缩在墙角的人:“那么想必是他们也怕我们割舌头,也不敢与我说话了。唉……他们不说,这些道理我怎么知道。”
这时候那些村民们听到那少年的话,才连忙跪在地上磕起头来,乞求不要驱赶他们。那少年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我,耸了耸肩道:“好吧,就如你们所愿,我回去向艾可大人说。”
然后他走到我面前欢喜地说:“我喜欢你,你同我一起回城里吧。反正你也无处可去了。附近方圆千里的村庄都被我们拆掉了。你来做我师傅。”
我想,他和我一样大,我怎么能做他师傅。在我的印象里师傅应该是一个有着雪白的头发并且会抽烟的人。并且我觉得这个少年什么都不懂,和他在一起好麻烦。于是就笑着摇了摇头说:“我的师傅告诉我去江湖上闯一闯,可是这里都是草,没有江没有湖,我要去找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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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少年、老树、破剑(三)
告别了那个少年人以后我睡意全无,就向那些瑟缩在废墟里的人买了些烧饼和书包裹在一起,继续走。反正我已经走了一个好几百里,也不在乎多走几个好几百里。那个少年告诉我方圆千里之内都已经被他们拆掉,那我就走出这个千里好了。反正我还年轻,距离像师傅那样老到可以在门外死去的时候还有还多个几十年。
我迎着夜晚的秋风抛着手里的银角子走,一直走到东方的天空开始发白,然后出现霞光。眼前一望无际的***枯草原终于不见,远方开始出现许多枯树林。
我远远地望了望那些枯树林,觉得里面一定会有像我昨天遇到的那个强盗一样的人藏在里面,就选了一条好像还算宽敞的大路走。
大路的尽头有一道挺长但是很矮的土墙,上开了个口子,一边插了一根枯树干。几个穿着土***粗布衣的人站在那里晃来晃去,像是一群无家可归的野狗。
他们远远地看见我,就大声吆喝起来:“那少年!你可是要进城?快过来,过来!”
我想了想,顺从地走了过去,抱拳施礼道:“你们好,里面有人吗?我想找一个地方睡觉。”
他们互相看了看,然后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一个满脸大胡子的肮脏男人斜着眼睛瞅着我手里的银角子,道:“里面当然有睡觉的地方---你想一觉再不醒来都成!”
然后他们又开始莫名其妙地大笑。
我局的这群人很奇怪,就不想搭理他们,向里面走。可是那个肮脏的大胡子男人一把拦住我,又斜着眼睛道:“要进城,先交进城费。”
我奇道:“进城费是个什么东西?”
另一个很瘦却同样肮脏的人不耐烦道:“进城费就是你手里的银子,这城市我们摇钱帮的地盘,进来都要给钱。”
我忽然想起那个强盗来,就说:“咦?昨天有个人说什么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怎么你们也要钱?”
大胡子男人推了我一把,骂骂咧咧道:“呸!你这小兔崽子,拐着弯儿来骂大爷----我们摇钱帮是一家大型官有注册帮派,怎么能和那些个拦路抢劫的强盗一样!我们是官方人士!”
我打量了他们一会儿,觉得他们一点都不像师傅和我说过的衙役、捕快,就喃喃道:“可是你们明明就和那个强盗一样----你们又没给我做过什么,怎么就要我的钱。那如果强盗们也说自己是官方人士---他们不也名正言顺了----”
那瘦子终于不耐烦起来,啐道:“***,老子本来就是强盗----是官有强盗,你管得着么!废话少说,银子拿来!”
我看了看手里的银角子,觉得它们是我这一生里第一次拥有的财富,自然不能白白交给这些人。虽然我很想进城里看一看里面从未见过的景色,找一个铺着干燥温暖的稻草的床铺睡觉,但我还是觉得划不来。
于是我就转身走出了几句,说:“那我就不进城了,我在外面睡觉。”
那些人又开始斜着眼睛看我,并且说:“嘿嘿,那么你就在外面睡---外面不但有狼,还有强盗,到了晚上不冻死你也要被人弄死。”
我不理他们,于是就向那大片的枯树林里面走去。其实树林里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这些树木是高大的梧桐,树下是厚厚的***枯草和落叶,没有地方给强盗藏身,却可以让我睡觉。
我走到一棵有两人合抱的那么粗的大树下,在周围又归拢了些枯草和树叶并且跑到远处解了手,就在头下垫了自己包裹,很快睡着了。
大约是我不停地走了一天一夜的缘故,这一觉我睡得很踏实,只是做了很多梦。我梦见自己站在一座尸首堆成的山上,身上插满了利箭,却一点儿不疼。远处有一个背影很好看的、像是那本传奇小说里写的那样漂亮的女人对着我,慢慢向后退。
她的身后还有一轮很大的斜阳,将天地都染得血红。
我挪动脚想要去追她,可是腿不听使唤,每一次迈步都难受得很,像是下一刻就要瘫软下去。追着追着,那个女人消失了,我发现自己跑到了一条血河里。两边河岸高高,我怎么都攀不上去。师傅面无表情地站在河岸上,大声地问我:“江湖!你找到江湖了没有!你找到我要你找的江湖了没有!”
我困惑地看了看自己身边的血水,知道哪些血都是从被我杀掉的人的身体里流出来的,于是犹豫着小声说:“我也不知道。”
师傅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悠然的神色,于是我想跑到别处去玩。
可是身边都是血,流不完的血,我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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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机甲与第二次东亚战争
一个发生在未来的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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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甲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在人们工业文明的基础上一步步发展起来的。
最初的时候,人类重新使用了冷兵器时代结束之后就被抛弃的“盔甲”。但这种“盔甲”却是一种全新的材料。它的强度比钛合金要高,而重量却只相当于硬化塑料。
穿戴着这种“盔甲”的士兵以及***,可以无视持***匪徒的远距离射击,因此实战能力变得极其强悍。
在第二次东亚战争爆发以后,盟军方面研制出了一种新式武器。卓越地纳米技术使得这种武器可以手持连续发射穿甲弹,而将后坐力减少到人类双手可以接受的程度。
于是这种昂贵的武器淘汰了冲锋***,被大量装配于前线士兵的身上。于是常规的新式盔甲在这种武器面前变得形同虚设,就连装甲车在面对这种武器的时候,也会有巨大的损毁率。
由于这种穿甲冲锋***体积小,易携带,因此只能以单兵的方式进行对抗。所以共和**队选择在机甲上配备威力更为强大的重型穿甲武器,来对敌方的重型兵器进行有效杀伤。
这种重型穿甲***被固定在新式盔甲的右臂前端,确保它巨大的后坐力可以被盔甲的整体结构所缓冲、***。
面对着单兵杀伤力的加强,传统的坦克开始加厚装甲,直至其装甲的重量和体积已经达到了一个无法忍受的程度。
在第二次东亚战争的中期,坦克已经发展为体积比一个看球场还要略大的庞然大物。
但这样的武器在提高了防御能力时,牺牲的是它的机动能力。同时由于它的体积巨大,因而成为了单兵火炮系统绝好的标靶。
因此在第二次东亚战争后的后期,这种巨大的坦克基本已经退出战场,坦克车重新恢复了以前的形态--因为此时,已经有了威力更为巨大的人形兵器出现。
机甲的理念是在战争中期被提出的。
面对体积变大、装甲加厚则要牺牲机动性这一矛盾,共和国的“机甲”试制工作开始提上日程。
机甲的基础早已有之,在许多矿场里,人们就是使用一种用六根操作杆的、具有双腿双手的大家伙来进行挖掘搬运。
只是这种人形机械的动作缓慢,无法适应战场上瞬息万变的情况,因此在这个基础上,共和国的科学家们对其进行了改良。
只是这时候的机甲并非我们后来见到的庞然大物--它依旧只是一件“盔甲”,只是体积更大了些。
第一代机甲名为“东方红”初代机。它们的高度大约有三米,驾驶员站立在机甲之中,靠手两个操作柄与柄下由16个键构成的小键盘进行操作。
这种机甲的机动性较坦克大为提高,但无论从装甲厚度还是火力强度来说,都不可与后者比拟,因此初期仍是被用于特种作战。
这种新型兵器在战场上的出现引起了盟军的恐慌。对共和国科技力量有着一种天然畏惧的盟军指挥部决定捕获一台初代机甲,并进行仿制。
这一目标很快达成--因为初代机内并没有***自毁系统--这是当时的技术以及体积所限。
在第二次东亚战争的中后期,共和国三分之一的国土已经沦陷。这时的机甲研究几乎已经成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得知盟军已经着手研制初代机以后,共和国动员起了几乎全国的力量,开始对二代机甲进行攻坚。
只是这一次的目标却不是用于特种作战,而是用于大兵团正面推进。换言之--二代机甲将取代大多数装甲车的地位。
而在此刻,因为盟军所表现出的强大实力以及侵略性,俄罗斯无法再保持克制的姿态。它开始秘密向共和国提供技术援助。在后来的解密档案中显示,二代机甲的传动系统、脑关系统研制工作中,就有大量的俄方科研人员参与,并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第二次东亚战争结束之前的两个年头里,“东方红”二代机终于研制成功。这种新概念的装甲兵器甫一出现在战争,就给予了敌人巨大的强烈的震撼。
它的高度达到了九米,其装甲强度可以经受完全无视单兵穿甲弹的威胁,其机体上的主炮系统以及双肩、双臂上所装载的“金属风暴”更是成为了所有常规低速武装的噩梦。
但美中不足的是,二代机甲在发射主炮时,仍需全机保持绝对静止状态,以对抗其巨大的冲击力。
但威力巨大的二代机甲并没能改变整场战争的势态。长达十六年的第二次东亚战争已经将盟国与共和国的经济都拖到了崩溃的边缘。
因此在美国以、俄罗斯欧洲联合体的调解下,亚洲九国(日、韩、朝、印、外蒙、印尼、越南、缅甸、老挝)与共和国达成了停战协议。共和国支付了六十万亿欧元的战争赔偿,盟国归还除东北三省、广东省、福建以外的占领区。
(在历史上第二次东亚战争又称第一次科技战争。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由于科技扩张及侵略而引发的大规模战争。)
第二次东亚战争与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第一次东亚战争有这极其相似的经过,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结果。
而值得一提的是,第二次东亚战争距离第三次东亚战争,仅仅间隔了二十三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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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一)
四月的晨光温和而清凉,连空气都温润得沁人心脾。颜诗诗坐在她最喜欢的白色格子窗前抿着嘴唇,开始沙沙地在纸上写字。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
以四月的微光做纸
写许多静谧。
而爬墙虎在隔窗张望
看玫瑰色的空气
写蜜样的相思。
于是在某个芬芳的午后轻轻抄写”
黑亮的铅笔尖儿停在雪白的纸上,然后顿了顿。颜诗诗微张开嘴唇,如释重负似地出了口气,在渐渐亮起来的晨光里写下最后两行字:
是一行行草的诗。”
然后她就轻轻放下笔,看着桌子上大学时代最好朋友的结婚请柬,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诗诗啊,你今天得去出版署跑一趟你的图书CIP。诗诗?”
“嗯……唔?”从来到办公室开始,颜诗诗就陷入了长达一小时的发呆状态。直到小刀儿在她眼前晃了晃手,她才把自己的小脸从书稿堆里露出来。“嗯……好,我知道了。”她没头没脑地答应了一句,然后开始打点东西准备出行。
“你今天的状态不对劲儿啊。”小刀儿围着她转了转,然后又用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受什么打击了?”
“才没有,别捣乱……”颜诗诗笑笑,然后拎起包逃跑似地出了门。
我只是有点儿难受而已,只是有点儿难受而已……她在电梯里喃喃自语,只让自己听到。她要结婚了,也许会和那个男人生活得很幸福呢。可是……我为什么要难过呢?她和我终究是两种人……
她有些失魂落魄地拎着包走在路边,看那些高耸入云的写字楼和冰冷而光亮的玻璃,感到了在这座城市自己从未有过的孤单。
她就这样像一条白日里的孤魂似的在上走,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条安静的小巷子里。这里的行人很少,味道却出奇地好闻。她抬起眼睛漫不经心地瞅了瞅香味儿的来源处,发现是一家花店。
这是一家一整面墙壁都是透明的花店。大块的落地玻璃窗背后,开满了一屋子的花朵,颜色鲜亮得像是要爆炸。她抬头去看招牌,发现那是一块小巧的木牌---就那么不起眼儿钉在门口,上面刻着四个字:小颦花店。
屋子里一个女孩儿百无聊赖地坐在高脚椅上,以手撑额,用一支淡***的铅笔在面前桌子的一张纸上写写画画。
她拥有一头长长的乌黑头发和极其白净的皮肤,因在高脚椅上交叠垂下而显得分外修长的双腿。穿着淡灰色的热裤和乳白的小背心儿,略施粉黛,在花间,像是仙子。
那女孩感受到了隔着一道玻璃墙壁之外光线的变化,微微抬起头来,然后同诗诗的目光对上,随即显露出与她同样的惊讶来。
因为隔了一道玻璃墙壁的两个人,无论发式、衣着还是身材,竟然都出奇地相似。
然而那女孩只是愣了一愣,就又微笑起来,向诗诗招手,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您要买花儿吗?”女孩子微微侧着头看诗诗走在各式的花丛里,好奇地打量着她。
“我……只是看看。”诗诗回过头对她勉强笑笑,仿佛被她的灿烂笑容刺伤了眼睛似的,赶紧转回头来。
我不要买花。她对自己说,什么样的可怜人才会给自己买花呢?
“那么,这只花送给你吧。”诗诗只觉一阵香风拂来,就发现那女孩儿已经捏着一支白雪的百合花儿递到了自己面前。她的心里一跳,就像是被一只小小的手一把抓住了心脏。
“你的心情不太好---那就送你一支百合吧。它代表了事事顺利,心想事成。”她顿了顿,又可爱地吐了下舌头,小巧粉红的舌尖儿甫一探出唇角,便怕凉似的赶紧缩了回去,“何况我们俩还这么像呢!”
那支百合的花瓣上还有晶莹的水珠,点缀在乳白色花瓣里上,颤悠悠地抖着,在阳光里像钻石似的发散着光芒。
“噢……这样。”她看着那朵花发了会呆,然后才接过了那小小的分量,对着面前的女孩儿一笑,“谢谢你,我叫颜诗诗。”
“我叫顾小颦。”
心情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可以因一张小小的请柬而沉郁,也会因一支芬芳的花朵而明媚。
颜诗诗坐在另外一张高脚椅上轻轻地翻着小桌子上的纸张。
那是一些写得满满的稿子,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文风清丽平和,像是春日里的风,干净而明澈。她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的文字了。
“我乱写的……”顾小颦放下端来的红茶,有些不好意思地去收拾那些纸张。
“写得很好啊,让我看看。”颜诗诗笑着伸手去按住她的手。纤细的指尖触到顾小颦光滑而微凉的手背,她愣了愣,又赶紧收了回来。
于是顾小颦吐了吐舌头坐在她对面,托着下巴小口啜饮着玻璃杯的红茶。那透明的微红液体被阳光映照出一片光晕,投射在诗诗的脸上,显出了一片醉酒似的酡红。
“其实我特别羡慕你这样的人,每天都有那么多的故事看,多幸福啊。”顾小颦看着诗诗尖尖的下巴,说道。
“唔?你……认识我?”诗诗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来。
“你是隔壁出版社的呀。我见过你的。”顾小颦的眼睛眯了起来,“有一段时间一个男孩总是在我的店里订花,送给你们社里的一个女孩子,我去送花的时候常常会经过你的办公室,就会看到你。当时觉得好惊讶,我们那么像。”
她歪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颜诗诗,“可是却没有见过有人给你送花,你一直都挺不开心的样子。”
诗诗的心里又轻轻地一跳,像是有只小兽躲在一个角落里小声地叫了一下。但她又垂下眼去,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片浓密的阴影。
她们都是要走的……她想,就像是火花一闪,她们都走,只留下我。这会不会又是一场悲剧?
于是她攥紧了手里的铅笔,没有说话。
“唔……你别介意,我的意思是……”顾小颦有点儿不安,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话触及了某些敏感的区域,“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没有人追,真奇怪。……我老是时不时冒点儿傻气,说错话。”说着她又吐了吐舌头。
诗诗被她可爱的表情逗得轻笑起来,于是从小包里抽出一张名片来:“你的稿子还有复印件么?我想看看,这是我的名片,如果觉得可以的话,我们再联系。”
“你……要给我出书吗?!”顾小颦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杯子停在嘴边儿不动了。
“写得很好啊,是我喜欢的风格。”诗诗站起身来对她翘起嘴角,又拿起放在桌子旁边的那朵百合花,装作坏坏的样子笑了起来,“下一次,可不要随便送单身的女孩子百合花哟,这种花现在的意思和从前可不同啦。”
顾小颦似乎还没有从先前的欢喜中清醒过来,她只是看着诗诗手里那朵洁白的花,有些傻傻地笑着:“其实也没什么呀……”
诗诗心里的那只小兽又轻轻地叫了一声。
于是她向顾小颦笑了笑,转身推开已经被阳光晒得有些温暖的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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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二)
这个清晨没有阳光,于是白色的格子窗就显得有些灰暗。颜诗诗被闹钟惊醒,裹着被子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发呆。
一点都不想动。就想那么软软地躺着,让身体陷在被子里,像是被一个温暖的胸怀拥抱着。
“喵呀……”一个奶声奶气的嗓音在一边响了起来。诗诗裹住被子的动作惊醒了被窝里的小猫,它睁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抻长四只长有粉色肉垫儿的小爪子,不满地伸了个懒腰。
于是诗诗把这个暖暖软软的小东西捉过来放在胸口,用下巴去蹭它柔软光滑的纯白皮毛。小家伙又轻轻地“喵”了一声,用小爪子推开她的手,翘着尾巴轻盈地跳到了地上。
就在这个时候,床头的手机震动起来。
是顾小颦,她今天要来送稿子的复印件。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女孩儿,诗诗的心里就有了些精神。于是她揉着自己蓬乱的头发爬下床去洗漱,嘴巴里甚至还哼着歌儿。
路过书桌的时候又看见了上面那张薄薄的请柬,诗诗把它丢进了垃圾桶里。
临出门的时候她又有点儿不放心地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光洁的额头,细细的眉毛,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挺挺的鼻梁,蜜色的嘴唇儿,以及一头柔顺垂下的黑发。于是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握紧拳头:“诗诗加油!”
嗯……有点邪恶了呢。她在心里想,然后偷笑。
今天诗诗一走进大展的大堂,就发现了保全略微诧异的目光。
其实这栋大厦里,下三层是租给了对面的银行办公用,上十层才是出版社。银行的女孩子总是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出版社的女孩子却都有点儿邋邋遢遢---所以社长大人才会不止一次在开会的时候努力绷着脸强调:上班的时候不许穿拖鞋!
然后诗诗她们就偷偷捂着嘴盯着会议桌下社长的拖鞋笑成一团。
可是今天诗诗穿了一条淡灰色的热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绑带儿高跟凉鞋,将她本来就挺长的腿又衬得分外修长。上衣是淡粉色蕾丝花边的小短衫,露出白雪的脖颈和平直的锁骨来,可爱又性感。
新来的保全似乎第一次见到诗诗这样打扮,目送她一路走到电梯口。于是诗诗躲在电梯里又偷笑了,然后在想……顾小颦看到自己,会怎么样呢?
出了电梯,发现顾小颦竟然已经等在了那里。可是诗诗的办公室没有开门,小颦只好背手握着一沓稿子纸,在电梯间门口走对角线。
她一抬头看见诗诗从门口走出来,一脸惊讶地捂住了嘴:“诗诗你今天好漂亮!”
颜诗诗微笑着调皮地歪了歪头,一把揽过她的胳膊说:“走,去我那屋。”
路上照例遇见了出版科的小刀儿---这位活泼的已婚少妇看着如同姐妹般的颜诗诗和顾小颦,半天没说出话来。然后发生的事情就是,在诗诗看小颦的稿子的时候,会不时有人从门外探过头来看,并且不厌其烦地问:“诗诗啊,这是你妹妹吗?”
于是诗诗就和小颦笑成一团。
小颦的故事写得很好看,但故事写得好看的人有许多,她缺乏的是名气。诗诗和她讨论了许多点子,却都不得要领。明天她得把这个出版选题报表交上去,只是如今这样子,却不知道在整个出版行业都不是很景气的情况下能不能通过。
小颦像是略有歉意地说:“诗诗姐,不然你就别做我的这本书了,我觉得一定卖不出去的……”
“有我颜诗诗呢,怎么可能?”诗诗从稿子堆里抬起头来,眼睛里带上了从前投入工作时候惯有的那种自信与凌厉,顾盼生辉。她用两根手指夹着铅笔晃了晃,又点点小颦小巧的鼻头,一字一顿地说:“要,有,信,心!”
顾小颦看着她神采飞扬的样子,完全不同昨天那个情绪低落的可怜女孩儿。她双颊淡淡的红晕和自信满满的神态,竟让小颦微微愣了一小会儿。
诗诗姐好漂亮。她在心里想。
“小颦,咱们去看电影吧。”有一天诗诗在***里这样对小颦说。说这话的时候她正对着镜子在看自己的两颗耳钉,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她又抬起手来,把左边耳垂上的那个摘掉了,只留了一颗右耳钉。亮晶晶的,像是一颗小星星。
于是她们就手拉手走进电影院里,像一对双胞胎姐妹。小颦的手总是冰凉凉的,诗诗的手是热热的,可是小颦的手心儿里却有湿湿的汗水。
她们手拉手并排坐在一起看《唐山大地震》那个片子,就连吃东西的时候也没有分开。其实这样子有点儿不方便,可是小颦偷偷瞥了瞥诗诗耳垂上的那个亮晶晶的小东西,红了红脸,又转头看银幕去了。
诗诗的手紧了紧,小颦也紧了紧。
她们从电影院里出来又去吃甜筒,一个苹果味儿,一个草莓味儿。
步行街上人来人往,太阳慢慢往西沉。她们两个像是连体人一样一个下午都没有分开过手,就连等出租的时候也是这样。诗诗站在街边看了看小颦微微冒汗的脖颈和她在夕阳的余晖里变成了淡***的头发,轻轻出了一口气,然后笑着说:“小颦,来我家吃晚饭吧,顺便一起改下你的稿子。”
顾小颦愣了愣,然后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好呀,改得晚了我可就不回去啦!”接着她也微微侧过头去,像诗诗刚才一样轻轻出了一口气。
诗诗打开门,然后打开一盏昏***的小灯。小颦进了门到处张望着,像是一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
然后诗诗就把自己的包丢在了沙发上,转身快速却又温柔地贴近了她,将她抵在了墙上。一阵温热的气息迫近,小颦的脸就红了起来。她轻轻靠在背后凉凉的墙面上,感受到了诗诗柔软的发丝与细微的呼吸声,然后闭上眼睛,侧过头去。
“诗诗,你……做什么……”她的声音轻微又柔软,像是下午吃的甜筒里那些滑腻腻的奶油,像是细细的呻吟,又有些诱惑的味道。
“我们这样的坏家伙是瞒不过自己人的,小颦……”诗诗带着坏坏的微笑,在她的耳垂边吐气,轻轻撩拨她的脖颈,“见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了……”
她的手沿着小颦圆润的肩头一路向下,然后收拢到纤细的腰肢上,十根手指滑进薄薄的衣料里,触摸那缎子一样雪白光滑的皮肤。小颦的皮肤也是凉凉的,就像是一块柔软的玉。然后她再一路向上,手指在背后的搭扣上轻轻一捏。于是两个人的心底终于有些什么东西被彻底地解开了。
小颦花瓣似的嘴唇贴了上来,然后将手探进诗诗的衣服里……
“今天是个好天气……”诗诗看着洒在被单上的阳光,悄悄揉了揉有点儿酸痛的手臂。然后她撑起脑袋,让一头长发瀑布似地洒在雪白的枕头上,嘴唇微微翘起,去看旁边的顾小颦可爱的睡姿。
她的嘴巴微微张着,还有发丝搭在嘴角随着她的呼吸一起一伏。于是诗诗又忍不住将另一只手探进被子里,恶作剧般地放在效颦胸口的敏感部位上。小颦在睡梦里轻轻皱了皱眉头嘟囔了一句,伸手捉住了诗诗的手按在那里,然后转过身继续睡了。
诗诗笑了笑,轻轻贴上小颦光洁的背,然后视线落到了窗前那张小书桌上的一张纸上。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
以四月的微光做纸
写许多静谧。
于是她又把脸埋进枕头里,在小颦的后颈上轻轻蹭了蹭。
一整个星期六,她们都待在家里,只披着一件睡袍,相互欢笑,抵死缠绵。年轻的躯体在温暖的阳光下肆意绽放,不怕灼痛灵魂,只畏惧坠落凡尘。
“我们都不要问对方的过去。”星期天早晨小颦离开的时候,诗诗说,“我只想要现在。”
小颦轻轻吻了下诗诗的嘴唇,微笑着离开了。她的嘴唇还是冰凉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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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三)
一整个无聊的下午。诗诗把下巴搁在书稿上,用手把橡皮在桌子上立起来,又推倒,无聊地想着。
旁边的婷婷和小美在兴致勃勃地讨论晚餐做什么菜,话题从毛豆转移到大蒜,然后抱怨各自的老公开始有小肚腩,并且不爱换袜子了。
本来是些琐碎的小事,然而从她们的嘴里说出来,就带上了甜蜜和幸福的滋味。就像果酱蜂蜜面包里的小蜜团,每一点触到舌尖,都会在味蕾上绽放出甜甜的味道。
于是诗诗把自己的上身挺直,脑袋低垂,然后一前一后地晃着椅子拉长声音抱怨道:“哎呀哎呀受不了啦有人秀甜蜜了啊~~~”
婷婷和小美一起转过身来笑骂道:“那你也结婚啊!”
于是诗诗的身子忽然顿住了,很认真地看了看她们两个,然后就埋头在包里翻***。
“你干嘛呢?”小美往隔着桌子往诗诗这边探了探,问。
“找手机。”
“忽然找手机干嘛呢?”
“找人结婚。”
她们两个集体无语,只好说:“诗诗你脑袋又跳线了……”
是啊,诗诗是个跳线脑袋,最近跳得特别厉害。她会在上班的时候发呆,然后忽然莫名其妙地笑出声来。还会一个人盯着手机抿着嘴笑,小美和婷婷悄悄从背后凑过去看,结果发现她对着那个长得很像她的妹妹的照片在笑……
于是她们见怪不怪地看着时钟走到五点,赶紧收拾桌子风风火火地冲出办公室去,一副十足的甜蜜小妇人相。
而这时候诗诗正很用心地在编辑短信息,用键盘敲出:“我们结婚好吗?”这样的字句,然后按下发送。
手机很快“滴答滴答”地响起来。她点开新的信息,发现是一个笑脸:“^^,诗诗乖啊,我在订货会上。”嗯,顾小颦还在云南的花卉市场上。她还得要一个星期才回来呢。
可是诗诗没有再回话,而是把原来的信息又重发了一遍,然后补充说:“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婚礼。”
这一次等了很久很久,直到时钟的分针从五点整走到五点十五分,才等来了新的信息:“你是谁?”
嗯?发错了吗?她赶紧翻出已发信息,然而屏幕上的黑色字体清晰地写着“顾小颦-已发送”的字样。手机又“滴答”起来,挤进一条新的信息:“,我发错了,你等我啊~我很快就回来啦。”
诗诗赶紧补回了一条:“刚才你在干嘛呢?”
可这条信息却被退了回来,屏幕上显示的是“发送不成功”。她的心里微微一跳,犹豫了一会,拨了顾小颦的号码。然而***那头传来的声音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小颦你在干嘛呢……”诗诗把手机握在手里贴在胸口上,靠着椅背喃喃自语。
今天是个下雨天,虽然仍旧是夏末,但因为厚厚的云层的关系,到了六点钟的时候天已经开始黑了。走廊里有点儿空,灯光凄凄惨惨地白。诗诗按着心里默念的顺序,关了窗户,关了饮水机,关了空调,关了灯,然后关上门上了锁,又推一推,确认无误以后才遏制着自己再去推推门看看有没有关好的念头,向电梯那里走。
从前她有很厉害的强迫症,锁了门以后会一次又一次地跑上楼再看看究竟有没有锁牢。后来很辛苦地矫正过来了,却总会有“再试一试”的冲动。于是她一边使劲儿握着手,一边急匆匆地往电梯口走,好让自己快些摆脱那种感觉,却不小心差点儿撞上一个人。
赶紧抬头一看:是大领导,社长呢。
此刻这个年过五旬的小老头穿着短袖的运动装,脖子上搭着白毛巾,光光的脑门儿上冒着腾腾的热气,显然是刚刚在楼下和人打了乒乓球,才回来。
“才走啊。”这小老头笑嘻嘻地用毛巾抹了把脸,按下电梯的按钮。
“是啊!我要努力工作给社里创造效益造福社会嘛!”诗诗眯着眼睛笑得像只小狐狸,甜甜地说,“所以我又赶出来一个选题,昨天都交到您桌子上了。”
“那个……言情小说?”小老头不笑了,用毛巾抹着头顶,“那个啊,你暂时得放一放,最近这类书不是我们的重点,现在生产进度排得太紧了。”
诗诗想说点什么,小老头却又笑了起来:“小诗啊,听说你没有男朋友是不是?”
诗诗赶紧又想说点什么,小老头又继续说:“我有个侄子,也是单身呢。哪天有空你们见个面,吃个饭?咱单位年纪差不多的就剩你还没有男朋友了,我这个做领导的也得在生活上关心你们嘛。去见见,那孩子人真挺不错,还知道疼人……”
诗诗在心里“唉”了一声,不再说话了。大领导说得起劲儿呢,哪敢说:不行啊我不爱去!
于是电梯在一楼停下的时候,诗诗赶紧又说:“我那个选题您再看下嘛,刘芳姐的也是言情,上周都报上去了……”
小老头摆了摆手:“行,我再看看。那星期天你可得去,我把你***留着了。”
“嗳。”诗诗只觉得头痛,赶紧也摆摆手跑开了。社长是她爷爷的学生,两家人知根知底儿—可是谁知道他从哪冒出来一个侄子啊!
“可是小颦你在干嘛呢……为了你的书我连色相都出卖了。”她在楼外“蓬”地撑开了伞,在雨帘里激起一蓬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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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沁纸花青
当时我手里拿着一只小狼毫,蘸饱了花青色,在生宣纸上画远山,可是没想好怎么落笔。于是一滴花青色的颜料就滴在纸上了,一会儿就把纸浸透了。
这个名字就这么来了。
国画颜料的名字大多很美——花青、钛白、藤黄、赭石、银朱、胭脂、曙红、朱砂……
其中用的最多的颜色是藤***,藤***很好看,可是是有剧毒的。有个和我一起画过画的人想不开,吃了一罐藤黄,就死掉了。于是到现在我都不大用藤黄来画画……如果需要用花青和藤黄调绿色的时候,我宁愿用颜色不正的石青色加胭脂来调。
可是花青色是可以解藤黄的毒的。藤黄是植物颜料,花青也是植物颜料。藤黄提取自海藤,花青提取自蓼蓝。用一种植物的体液杀死一个人,用另一种植物的体液救活一个人。把这两种剧毒和解毒的东西调和在一起,就是代表生机的绿色。
而胭脂色,胭脂是用苏木或者茜草的花汁提炼出来的。曙红稍显浮躁,朱砂稍显艳丽。胭脂居于两者之间,媚而不妖,艳而不俗。用淡淡的花青勾勒铺开远山,用胭脂与其上点缀四月的漫山樱花……植物的叶子和花朵的精粹,仍可以在纸上绽开。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教我画画的老师我的那只小狼毫,名字叫“花枝俏”。
可惜它终于有一天裂开,再回不去了。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法师手札的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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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呀,是个好姑娘给我做的封面啊,可是这个和原来那个我都喜欢怎么办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娱乐属性】西门吹雪西大陆游记(一)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一直失眠到现在了——因为我被这个段子里的西门大神给萌翻了,我必须要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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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西门大神在路上走,走到一个叫古鲁丁村庄的地方,就看到前面一片大平原上好多人在打架阿。
他再走近一看,是人类的军队在和兽人的军队打。因为人数太多,所以占据了整片平原。
西门大神要从这里经过,又懒得绕路,于是就闲庭信步地走进了战场里。看到有兽人跑过来,就一剑斩一人,滴血不沾身。
后来等他走过了这片战场,双方都被他吓到了,于是全部停了手。兽人大首领好愤怒的,就问他:挖槽,你在做神马啊?!
西门大神说:啊咧?关我吊事,我是路过的。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一不小心过生日了
今天晚上20点,一不小心二十叉周岁了。
母亲大人辛苦了。
昨天晚上上一个头像灰了很久的女孩子出现了,真是惊讶。那个姑娘是我在大二的时候认识的,没有见过面,没有说过话,甚至连***号码都彼此不知道,可是竟然相谈如同老友一般。
那时候我还年少轻狂,以至于某天晚上在寝室里谁不着,在上搜索地址,添加台湾的人。
实际上地址有很多都是乱填的,我运气好,加到一个货真价实的台妹。
我开口就问人家:你对台湾统一有什么看法?
她对我说:不要问这么犀利的问题,我们说点儿无关政治的。
就这么认识了。说起来到现在,已经有七八年了。她从台湾到广州读大学,后来又转战马来西亚,然后又回去台湾,又到大陆……几年的时间去往各地,唯一的联系方式也时断时续,有的时候大半年了无音讯,再说话的时候还是像第一次一样——像是刚刚告别,又重逢了。
她的感情磕磕绊绊,总向我抱怨没有真命天子来娶她。男朋友有时候还会喜欢别人,离离散散挑挑拣拣,总是不能满意。
这次再见她,她已经在台湾安定下来,试着用4000新台币的薪水搞定一栋自建的木头房子——就像童话里那样。
然而她那个纠结的男朋友还在广州,不知道敌不得过海峡的距离。
她总是那么开心,即便最难过的时候说话都是像在笑谈,甚至还约定今年夏天的时候来看故宫,就住在我隔壁空的那间卧室里。
然而我的确知道她有多伤心,也知道这些年她过得有多么不如意。她说她是菟丝子,一定要依靠着一个人才能活,然而那个人总不给她安全感。
我常常在想有那么奇妙的一个人,此刻正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每到一处安定下来就会告诉我那里的风土人情,而后又飘忽不见……这个就大概就是君子相交淡如水吧……
其实人这一辈子有这样一个朋友很好,他们总会带你去另一个世界,知道那里的悲悲喜喜。
为了庆祝生日,今天无更了……
同样为了庆祝生日,我还给自己投了两张推荐票。
但愿妈妈长命百岁,但愿她早点幸福。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少年、老树、破剑(四)
我满头大汗地醒了过来,发现天已经黑了。我从清晨睡到晚上,觉得身体又恢复了力气---除了那个梦让我有些难过。
这片树林其实离那个被矮墙围起来的土城并不远,因此城里面的灯光可以映亮邻近的地方,让我能够在树林里模模糊糊地看到不远处的树下坐着一个人。
我怕那人是蹲着的强盗,就坐起了身来。可是我一起来,那个人似乎也被吓了一跳,赶忙抬头向我这里张望,然后躲到了树后。
我觉得胆子这样小的人一定不是强盗。如果是昨天那个大汉,一定不会躲起来,而会跳到我面前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于是我站起身来抱拳郎声道:“这位壮士你好,我并无恶意,你出来吧!”
我说了一遍,那人没有反应。于是我想了想,就不再理他,而是用腰间的那柄木剑在地上清理出了一个大圈子---圈子里都是土,将里面的枯草树叶和外面的枯草树叶隔绝开来。
然后我又把周围地上的枯树枝捡到一起堆在枯草上,用打火石打出了一点火星,将它们点着了。
那几个野狗一样的男人说这里有狼,我想大概是真的。师傅说狼饿了会吃人---现在我都饿了,狼一定也饿了,说不定它们正在赶来准备吃我。师傅还说狼怕火,我觉得师傅是不会错的。尽管他只是一个喜欢把传奇里的故事当成自己的故事的老头。
火燃起来,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温暖。我觉得挺舒服,就从包裹里拿出两个烧饼来,用树枝串好了架在火上慢慢烤。
虽然烧饼是用那种发了霉的面做的,然而被火一聊,依然会升腾出香气来。枯草里有几只死掉的干瘪小甲虫,被火一烧啪啪地响,我忽然觉得不进城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了。
这时候不远处树后的那个人终于露出一张脸来,让我吃了一惊。火光让我看清楚了那人的脸---那好像是个女人。
长到这么大我就只见过一个女人---还是我六岁的时候,师傅从外面捡回的一个据说是因为战乱而奄奄一息的年轻女人,大约和我现在一般的年纪。只是那时候她得了很重的病,只用了一个月就死掉了。死前她一直在看那本传奇小说,还在第一页上盖了一个红色的印章。
后来我和师傅把她埋在了茅草屋边,现在师傅也在她旁边。我想到我死掉的那一天,我也要把自己埋在师傅旁边。这样我们就又是三个人了。
树后的女人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脸很干净,也不丑。但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样才叫丑,只是觉得她看起来也蛮舒服,和那个十年前死掉的女人差不多的模样。
她闻到了烤烧饼的香气,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来。我没和女人打过交道,就只看着她不说话。
那个女孩子看了看我,像是终于忍受不住诱惑,就用很好听的声音怯怯地说:“大爷,您晚上要人陪吗?我只要一个饼就好。”
我愣了愣,没有弄明白要人陪和要一个饼之间有什么联系,就没有说话。
她见我不说话,就又说:“我这里还有水,您是不是没有水---我很干净的,真的……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我觉得她的话越多我就越听不懂,于是打断她说:“你要吃就过来吧,不过让我喝一口你的水。”
我的话音刚落,那个女孩子就踉踉跄跄地跑过来,然后没有站稳,一下子扑倒在火堆旁边。我这时候才发现她都几乎没有穿衣服,只是披了一条破麻袋,露出两条细长的腿来。上面有一些青紫色的淤痕,还有树枝石块刮擦的小伤口。
我奇怪于她作为一个女孩子比我还不怕冷,就递了一个串着树枝的烧饼给她,然后拿起那个她掉在地上水袋,打开塞子喝了一口。这水在羊皮水袋里不知道放了多久,有一股温暖的腐臭味。所幸我一向不怕疼、不怕冷、不怕渴,因此只喝了一口就又塞了起来---而里面大概就只有三口水那么多了。
这个女孩真是奇怪---在我打开塞子喝了一口水的功夫里,她竟然就吃光了那一个烧饼,并且偏腿坐在了火堆旁发抖,看着我的另一个烧饼。我想了想,就又把那个也递了过去。于是她又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一点也不怕烫。
她还一边吃一边用眼角偷看我。我被她看得有点儿不自在,就拿起木剑走去一边像平日里一样练起刺击之术来。
平端着木剑刺出去,再收回来,越快越好---师傅就是这么和我说的。然而这法子并不管用。有一次师傅买了一只活鸡要我杀了吃掉,我就用木剑去刺它。可是那鸡那么矮那么小,我弯着身子去刺,就总也刺不准,后来还是师傅一把抓住它,拧掉了它的头。
我觉得这不怪我---因为师傅也只是从那本传奇小说里看来的那个大侠的招式而已。说不定他自己都从来没试过。
我用力地挥了一会木剑,直到身体发热,背后开始流出汗来才停了下来,并且脱下了上衣。这时候树林里开始起风,夜晚的秋风吹得我身上发凉,舒服得很。再转头去看那个女孩子,她竟然手里抓着一小块烧饼,就那么靠在地上睡着了,嘴角还有面渣。
我不禁佩服她能够这么快入睡且睡得这样香甜,想了想,将自己的上衣盖在她的身上。她的眼睛和细细的手指动了动,好像醒了,又好像没醒。等我转过身走开的时候,她才如释重负似地又安静了。
然后一整个夜晚,我就坐在篝火旁边看着她睡,间或向火堆里加些柴草。她的脸蛋儿很白,胳膊细细,手腕细细,手指细细,腰肢细细,双腿细细,像是一个奇怪的小人儿,又像是一个瓷娃娃,一碰就碎了。我想女孩子真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让人看了以后就舍不得欺负,想轻轻地碰一碰,又怕碰坏,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到了下半夜,她的呼吸变得急促且粗重起来,额头和脸蛋上浮现起一层红晕----这和当年的那个女人很像,师傅捡她回来的时候她就是这个样子。师傅说当时正是南庆和北齐之间的大战,天下纷乱,就是想找大夫也找不到的,于是她就死掉了。
我忽然很担心这个第一次见到的女孩子---而且是我长大以后见过的唯一一个女孩子。虽然她吃了我两个烧饼且没有付钱,但之前她说过要陪我一晚上,也的确是在陪我了。我觉得这种感觉挺不错的。
我拨弄了一下怀里的银角子---原本我有两块大些的,三块小些的,一块半个小手指甲那么大的。我用那个最小的换了二十个烧饼,剩下的还可以换两百多个烧饼。每天给她两个烧饼的话,我就可以让她陪我三个多月,我觉得很划得来。
可是她现在似乎在生病---如果等不到三个月就死掉了,该怎么办呢。我决定天亮的时候带她去城里找大夫---那几个人还不让我进城的话我就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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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再更正文,把第一卷结束。且容我好好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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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我呀是一个魔法师
我是一个魔法师。我在海边的悬崖上用木头建造了一个两层的小小法师塔,门前有草地和木头凉棚。
沿着我所在的悬崖另一面的斜坡走下去——那斜坡的绿草地上上必定长年盛开着白色的小花朵——是一条算不上繁华也算不上偏僻的路。大约每隔两三天,就会有从远方的奇岩城走来的旅人经过。他们之间有吟游诗人,为我带来远方的故事;有游走的小贩,为我带来我缺少的骨粉、煤炭。有的时候运气好,甚至还能买到秘苏里合金或者月长石。
当然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的旅人。他们穿着亚麻粗布的外套,神色警惕而匆忙,防备着可能从草地里忽然跳出来的魔法生物,或者喜欢成群打劫人类的小哥布林,或者卡布兽人。
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晚风就开始刮起来。我穿着黑色的法师长袍,面容隐藏在兜帽的阴影之下,坐在草地上等着有某一个人从路的尽头走过,然后逐渐清晰。
大多数的时候我都很无聊,魔法实验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闲暇时光,而托付熟悉的小贩代替我出售的上一批魔法小玩意还没有结款,于是我会无事可做。
如果等不到人,我会回到悬崖上我的法师塔里,在门口燃起幽绿色的风灯。这种魔法灯光可以吓跑大多数心怀不轨的人或物,确保我不被任何不受欢迎的客人打扰。
我在我宽敞的厨房里点燃火焰,在平底锅里放一块牛油,等它化开,就加一个鸡蛋,加一片薄牛肉把煎熟。然后我会洒几粒盐,而现在盐也越来越难买得到了。
我的晚餐就是这样的鸡蛋煎牛肉和一块粗糙的黑面包,还有一杯清水。平底锅里的油很难用清水洗得干净,而我又不舍得浪费更多的水去洗锅,于是大多数时候就用干草擦干净,然后涮一涮。
蜡烛也是很贵的,于是我一般只点一根,然后端着烛台看门窗有没有锁好。再读一个小时左右的书,在晚上19点的时候睡着。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很亮了。于是我又开始觉得无所事事,并且习惯性地走去悬崖下的路边看看有没有新的人走过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不好,人们吃得也不是很饱,所以人口很少。
我是一个魔法师,可是我的能力也很有限。我有一本自己的魔法书,我每天最多只能记忆三个魔法,一个是彩虹喷射,一个是泥泞术,一个是真实之眼。其他的魔法,强迫自己去看的话,就会头痛欲裂。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我这里很少有人经过,是因为在我所在的古鲁丁海岸附近有这样一个传言——
在海岸边的悬崖上,住着一个脾气很坏的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喜欢将人变成蜥蜴,并且把他们风干了之后挂在屋檐下。
我想我今年大约有二十几岁——因为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意识、能够清晰地记得过往的事情的时候大约只有三四岁的模样。这件事情挺奇怪——就好像我的灵魂忽然灌注进了我现在的这具身体里,然后一切从原点开始。
然而奇怪的事情并不仅止于此,从那以后我的记忆里就时常浮现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那些片段给我奇异的熟悉感,令我时常觉得自己的思想被它们撕扯分裂为另外一个人,而后带给我一种难以言表的空虚——就像是灵魂里少了另一半甚至更多的东西。
这些零碎的记忆与空虚感终于在某一天驱使着我离开了自己的法师塔,想要做一次长途旅行。我总觉得前方会有些什么东西等待着我,我想那大概就叫做命运。
这个想法在我的上一批的幸运戒指货款到手以后被我付诸实践,然而我从没有独自旅行的经历,于是为我代售物品的小贩赠送给我一件牛皮的披风和一个亚麻布袋子,说是披风可以防雨,可以保暖,而袋子可以装我的衣服和零碎的小东西。
在那个年代,披风和袋子的确是旅人出门必备的两样东西。我要带的东西很少,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一本魔法书,一柄柳木手杖,两条自制的黑面包,两条腌好的防风鱼干,一个木头杯子,一条绒麻毛巾,一些诸如蝙蝠耳朵、三叶草、老马的眼泪、月长石粉末、秘苏里合金之类的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我在一个晴天出了门,想要先去古鲁丁看一下。我所在的海岸叫做古鲁丁海岸,附近有两个人类聚集的村落,一个是古鲁丁村庄,另一个是古鲁丁城镇。
古鲁丁村庄的附近有一个卡布兽人的兵营,所以那里的贸易挺发达,却又不会像古鲁丁城镇那样太过发达,让人觉得自己是个乡巴佬,于是我的第一站就是那里。
每一个魔法师都有自己的真名,这个真名是刚刚出生以后,父母给起的那个名字。可是一旦他成为了魔法师,那个名字就不能再让人知道。否则你的魔法对于另外一个魔法师就是完全失效,甚至成为他的奴隶。于是我现在用的名字是艾尔·穆恩,意思是,空灵之月。
这里靠近海边,路上并不尘土飞扬,甚至还因为旁边大片的小百花,沾染了一些清新的香气。我把袋子背在背上,拄着我那柄长到眉稍的黄褐色柳木魔杖,离开了我小小的法师塔。
知道我要出行的人只有那个和我熟悉的小贩,因此我在我的门后设置了一个魔法陷阱,名字叫死亡一指。如果有人未经我的允许就推开我的门,存在我右手食指上的死亡射线就会从门后的陷阱里跳出来,让那人死掉。当然,如果他运气好的话,他还会有0.1%的机会豁免这个魔法的伤害。
我不知道当我再次回去的时候,门前是一具枯骨还是一层灰尘。
走了一个上午之后,我有点后悔了。因为我见到的景致除了起伏的绿地和点缀其上的小白花之外,几乎还是相同的景色。而我向后望去,发现前后的风景都差不多。我终于明白在这个年代,旅行并不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路上香甜的气息可比不上我屋子里舒服的藤摇椅和鸡蛋煎牛肉。
我叹了一口气,在一个大树下坐下来,把背上的口袋解下放在身边,又从里面取出用牛皮纸包着的黑面包和腌鱼。
我吃掉了半个面包,一个腌鱼的四分之一,然后就因为口渴再也吃不下去了。
远处的草丛里有几个墨绿色皮肤的小哥布林在探头探脑,看样子是拿不准要不要扑上来抢我手里的黑面包。
大多数普通人类都不把小哥布林当成是智慧生物,只把他们看做是和牛羊一类的东西。其实这些家伙也有挺高的智慧,他们的身高大约有70厘米,会制造石器,会点火,还会给自己做很简陋的兽皮衣服穿。
他们是群体活动的生物,可是也很胆小。我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他们丢过去,他们马上呀呀地叫着跑开了。可是这几个小哥布林很不走运,跑开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浮土上,于是他们周围一下子炸了窝。
那堆浮土是树林妖精的巢穴,树林妖精大小像马蜂,外形是半透明的小人背上长着两对透明的翅膀。他们的脾气很坏,从被踩塌的土堆里钻出来之后就开始无声地嚎叫——他们嚎叫的频率很高,高到人类听不见,可是哥布林还是能听见。
那几个绿皮小矮子发慌了到处乱跑,可是一群树林妖精都追了上去,用胳膊手和膝盖上锋利的骨刺去戳他们。
我坐在大树底下,身上是从树荫里漏下来的斑驳阳光,看着那些生物狼狈地跳来跳去,忽然觉得这次旅行似乎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坏。
两拨小东西打了好一会还是难解难分,后来其中的一个哥布林要往我这边跑,大概是想要把我这个人类也扯进这件事情里去,好给他们缓解缓解压力。我不得不赞叹这一个小家伙在哥布林群落里罕见的聪明才智,但是作为高等生物的自尊使得我不允许自己被卷进这么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里——
于是我从袍子里抬起我的右手,伸出一根食指对准了他。他愣了一下,墨绿色的脸上似乎露出了思索的表情。但很遗憾的是,他还是没有弄清楚我身上的黑色绣银线长袍代表了什么,于是继续向我这里跑过来。
我在他距离我十几米远却依然没有止步的意思的时候,低声念了一段三个词组的咒文,然后我的食指指甲就变得透明,接着变成流光溢彩的七种颜色。那七种颜色汇聚在我的指尖,变成了一道手指粗细的七彩光柱,喷射了出去,正好打中那个哥布林的身体。
于是他在那一瞬间就变成了七彩的粉末,然后在微风中化为无数美丽而致命的光点,***到阳光里了。
这个魔法叫做彩虹喷射,是塑能系的法术,是我唯一的一个可以主动进攻的法子,我一天只能使用一次。
其他的小哥布林和树林妖精都看到了那一条彩虹,然后发出更大声的尖叫,扭头跑开了。
周围的树林一下子就清净了下来,然后我翻开口袋里的那本书,打算再把彩虹喷射这个法术记忆一下。一个法术一般只能保持48个小时,刚才的彩虹喷射还是我前天晚上睡觉之前记下的,现在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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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第一章的说明】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大陆——西大陆“艾瑞法斯特”、东大陆“彻尔尼兹”。西大陆以白色人种为主,东大陆以***人种为主。文中除了描写西大陆的故事之后,在后期还将会扩展到两个大陆、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之间的碰撞。
因此如果在后文中发现了某些熟悉的事情或者身影,请不要惊讶。成神、争霸之类的小说已经出现得太多,我想给你们一本稍微与众不同的东西。读小说-有速度,更安全!-www.doxiaoshuo.com
正文 第二章 一个尼安德特人
据说很多高级的**师因为要记忆的法术太多,有时候在出门前常常要花费半天的时间来记忆法术,而因为某些法术失效的时间又很快,于是他们不得不边在旅途中行走边边翻书记忆。因此极少一部分亲眼见过法师的普通人类就会产生“魔法师都是很喜欢读书的研究分子”这样的错误结论。
其实刚刚记忆一个不熟悉的法术的时候会连续几天产生头晕、困乏、恶心的不适感觉,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魔法师比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碰到这些书本。
在树林里坐着似乎比在家门口坐着更无聊,我想着那个小贩给我的“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可”的忠告,又起身往前走。
前面的树林渐渐茂盛起来,树下开着大片的铃兰、鸢尾花、野生百合。一些矮小的灌木丛中还有鲜红色的多汁浆果,但我没有因为口渴就去招惹它们。因为在这样生机勃勃的树林里,这些浆果还如此繁盛,那么它们一定是有毒的。
树林里的空气很好,温度也不那么热了。我放下兜帽,把衣领拉开了一些,让热气从领口散发出来。
后来我知道,即便我已经足够小心,我还是犯了一个错误。虽然我身上的汗味儿很淡,淡到没有一个人类能闻得到,但是对于很多其他生物来说,那已经是足够浓烈的味道了。不少生物都喜欢吃人,实际上它们什么都吃,只是普通的旅人比矫健的羚羊或者鹿要更容易捕食。
我脚下的这条路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即便人口的流动并不频繁,但漫长的时间已经足以使得路面上寸草不生,变成了黑灰色。
我一边呼吸着带有微微甜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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