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有一张最终幻想 唱歌女的,唱歌造型的,有一支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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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麦克有尤恩作品集1)**
[楼主] 作者: 发表时间:2010/06/08 00:13 点击:1100次
西陆强荐: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 (麦克尤恩的处女作与成名作)*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是麦克尤恩的处女作与成名作。 全书由八个短篇组成,分别从八个位于童年、青春期和青年等不同阶段的男性视角出发,以意识和潜意识交接地带的经验为揭示对象,有时荒唐,有时伤感,有时温柔,有时骇人,有时魔幻,却都无限接近真实,接近每个人的内心。 麦克尤恩素来擅长以
冷静细腻的笔触打磨幽暗题材
,赋予其精妙无双的质感。八个故事各如黑晶棱镜之一面,折射出日常生活中平凡人性所可能误陷的种种魔怔与梦魇。平地与深渊,生与死,真实与玄幻,伦常与变态之间的界限恍若蛛丝般轻薄,看后令人或怅然或倒吸凉气,同时又觉得其魔力不可抗拒。 以如此短薄篇幅,麦克尤恩却惊才遽现,征服了文坛。所录每一篇都可谓杰作,令人过目难忘。此书是阅读和了解这位天才作家的最佳切入点。 目 录
立体几何*
家庭制造
夏日里的最后一天*
舞台上的柯克尔
与橱中人的对话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
化装 本帖地址:
http://club.xilu.com/gxq1961/msgview.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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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6/08 00:30
]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第一部分* 然后开始在中国的媒体上零星地看到有关他的报道:伊恩麦克尤恩出版了新书,伊恩麦克尤恩见到了他失散多年的兄弟,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改编成了电影 这几年中国的出版界兴致盎然地推出了伊恩麦克尤恩的著名小说,《水泥花园》、《阿姆斯特丹》、《时间中的孩子》和《赎罪》。可是中国的文学界和读者们以奇怪的沉默迎接了这位文学巨人。我不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也许麦克尤恩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让中国读者了解他。现在麦克尤恩的第一部书《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正式出版,我想他的小说在中国的命运可以趁机轮回了。从头开始,再来一次。
[楼主] [3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6/08 02:22
] 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
作者:余华 (麦克尤恩的这些短篇小说犹如锋利的刀片,阅读的过程就像是抚摸刀刃的过程,而且是用神经和情感去抚摸,然后发现自己的神经和情感上留下了永久的划痕。) 我第一次听到伊恩麦克尤恩的名字是在十多年前,好像在德国,也可能在法国或者意大利,人们在谈论这位生机勃勃的英国作家时,表情和语气里洋溢着尊敬,仿佛是在谈论某位步履蹒跚的经典作家。那时候我三十多岁,麦克尤恩也就是四十多岁,还不到五十。我心想这家伙是谁呀?这个年纪就享受起了祖父级的荣耀。 然后开始在中国的媒体上零星地看到有关他的报道:伊恩麦克尤恩出版了新书,伊恩麦克尤恩见到了他失散多年的兄弟,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改编成了电影 。这几年中国的出版界兴致盎然地推出了伊恩麦克尤恩的著名小说,《水泥花园》、《阿姆斯特丹》、《时间中的孩子》和《赎罪》。可是中国的文学界和读者们以奇怪的沉默迎接了这位文学巨人。我不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也许麦克尤恩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让中国读者了解他。现在麦克尤恩的第一部书《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正式出版,我想他的小说在中国的命运可以趁机轮回了。从头开始,再来一次。 这是一部由八个短篇小说组成的书
,在麦克尤恩27岁的时候首次出版。根据介绍,这部书在英国出版后引起巨大轰动。可以想象当初英国的读者是如何惊愕,时隔三十多年之后,我,一个遥远的中国读者,在阅读了这些故事之后仍然惊愕。麦克尤恩的这些短篇小说犹如锋利的刀片,阅读的过程就像是抚摸刀刃的过程,而且是用神经和情感去抚摸,然后发现自己的神经和情感上留下了永久的划痕。我曾经用一种医学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作家是否杰出:那就是在阅读了这个作家的作品之后,是否留下了阅读后遗症?回想起十多年前第一次听到麦克尤恩名字时的情景,我明白了当初坐在我身边的这些人都是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患者。 我感到这八个独立的故事之间存在着一份关于叙述的内部协议,于是《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一书更像是一首完整的组曲,一首拥有八个乐章的组曲。就像麦克尤恩自己所说的:这些故事的主人公很多都是边缘人、孤独不合群的人、怪人,他们都是和我有相似之处。我想,他们是对我在社会上的孤独感,和对社会的无知感,深刻的无知感的一种戏剧化表达。然后麦克尤恩在《立体几何》凝聚了神奇和智慧,当然也凝聚了生活的烦躁,而且烦躁是那么的生机勃勃;让《家庭制造》粗俗不堪,让这个***的故事拥有了触目惊心的天真;《夏日里的最后一天》可能是这本书中最为温暖的故事,可是
故事结束以后,忧伤的情绪从此细水长流
;《舞台上的柯克尔》的叙述夸张风趣,指桑骂槐。麦克尤恩让一群赤裸的男女在舞台上表演性 交,还有一个人物是导演,导演要求小伙子们在表演前先自己手 淫,导演说:如果给我见到勃起,就滚蛋,这可是一场体面的演出;《蝴蝶》里男孩的犯罪心理和情感过程冷静的令人心碎;《与橱中人对话》看似荒诞,其实讲述的是我们人人皆有的悲哀,如同故事结尾时所表达的一样,我们人人都会在心里突然升起回到一岁的愿望;《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是没有爱情的爱情,没有仪式的仪式,还有随波逐流的时光。麦克尤恩给这些无所事事的时光涂上夕阳的余辉,有些温暖,也有些失落;《伪装》是在品尝畸形成长的人生,可是正常人生的感受在这里俯拾即是。 这就是伊恩麦克尤恩,他的叙述似乎永远行走在边界上,那些分隔了希望和失望、恐怖和安慰、寒冷和温暖、荒诞和逼真、暴力和柔弱、理智和情感等等的边界上,然后他的叙述两者皆有。就像国王拥有幅员辽阔的疆土一样,麦克尤恩的边界叙述让他拥有了广袤的生活感受,他在写下希望的时候也写下了失望,写下恐怖的时候也写下了安慰,写下寒冷的时候也写下了温暖,写下荒诞的时候也写下了逼真,写下暴力的时候也写下了柔弱,写下理智冷静的时候也写下了情感冲动。 麦克尤恩在写作这些故事的时候,正在经历他的年轻时光。22岁从苏塞克斯大学毕业后,去了东安格利亚大学的写作研究生班,开始学写短篇小说。第一个短篇小说发表后,立刻用稿费去阿富汗游玩。多年之后麦克尤恩接受采访,回顾了写作这些短篇小说时所处的境况:我二十出头,正在寻找自己的声音。当时他反感英国文学传统里社会档案式的写作,他想表达一种个人生存的翻版,他说早期的那些小故事都是倒影我自己生存的一种梦境。虽然只有很少的自传性内容,但它们的构造就像梦境一样反映了我的生存。麦克尤恩21岁开始读卡夫卡、弗洛伊德和托马斯曼,并且感到他们似乎打开了某种自由空间。然后我试写各种短篇小说,就像试穿不同的衣服。短篇小说形式成了我的写作百衲衣,这对一个起步阶段的作者来说很有用。麦克尤恩毫不掩饰其他作家对自己的影响,他说你可以花五到六个星期模仿一下菲利普罗斯,如果结果并不是很糟糕,那么你就知道接下来还可以扮扮纳博科夫。而且还努力为自己当时写下的每一个短篇小说寻找源头,比方说,《家庭制造》,是我在读过《北回归线》之后写的一个轻松滑稽的故事。我感谢亨利米勒,并同时用一个滑稽的***故事取笑了他一把。这个故事也借用了一点罗斯的《波特诺的怨诉》。《化装》刚效法了一点安格斯威尔逊的《山莓果酱》。我不记得每篇故事的渊源,但我肯定巡视了别人的领地,夹带回来一点什么,籍此开始创作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我在很多年前的一篇文章里,专门讨论了作家之间的相互影响,我用过这样一个比喻:一个作家的写作影响另一个作家的写作,如同阳光影响了植物的生长,重要的是植物在接受阳光照耀而生长的时候,并不是以阳光的方式在生长,而始终是以植物自己的方式在生长。我意思是说,文学中的影响只会让一个作家越来越像他自己,而不会像其他任何人。 麦克尤恩的写作经历同样证明了这个道理。《立体几何》里关于神奇的叙述与生动的生活场景合二为一,可以让我们联想到纳博科夫的某些段落;《夏日里的最后一天》和《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会让我们联想到托马斯曼的叙述风格,从容不迫,并且深入人心;《与橱中人对话》和《伪装》或许与卡夫卡的那些奇怪的人生故事异曲同工;《舞台上的柯克尔》似乎是与荒诞派话剧杂交而成的;《蝴蝶》里的少年犯罪心理曾经是戈尔丁的拿手好戏,可是到了麦克尤恩笔下也是毫不示弱。 我想每一个读者都可以从自己的阅读经历出发,为麦克尤恩的这些故事找到另外的文学源头,找到麦克尤恩未曾阅读甚至是未曾听闻的文学源头。而且同样可以轻而易举地为卡夫卡、托马斯曼、菲利普罗斯、亨利米勒、安格斯威尔逊、纳博科夫、戈尔丁他们找到文学源头。为什么?很简单,因为这就是文学。 我喜欢引用这样两个例子,两个都是笑话。第一个是法国人嘲笑比利时人的笑话:有一个卡车司机满载着货物行驶在比利时的土地上,由于货物堆得太高,无法通过一个城门,就在司机发愁的时候,当地的比利时人自作聪明地向司机建议,将卡车的四个轮子取下来,降低高度后就可以经过城门。第二个来自中国古代的笑话:有一个人拿着一根很长的竹竿要过城门,他将竹竿竖起来过不去,横过来也过不去,这人不知所措之时,一位白发白须的老人走过来,称自己虽然不是圣人,也是见多识广,他建议将竹竿从中间锯断,就可以通过城门了。 这两个笑话究竟是谁影响了谁?这样的考证显然是没有意义的,也是没有结果的。我举出这样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各民族的精神历史和现实生活存在着太多的相似性,而文学所要表达的就是这样的相似性。如同殊途同归,伟大的作家都以自己独特的姿态走上了自己独特的文学道路,然后汇集到了爱与恨、生与死、战争与和平等等这些人类共同的主题之上。所以文学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人们彼此陌生,而是为了让人们相互熟悉。我曾经说过,如果文学里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那就是让读者在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作品里,读到属于他们自己的感受,就像在属于别人的镜子里也能看清楚自己的形象一样。 我相信麦克尤恩在阅读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的作品之后,肯定是在别人的镜子里看清楚了自己的形象,然后写下了地道的伊恩麦克尤恩的作品。这家伙二十多岁就找到了自己的声音,读一读《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本书,就可以看到一个天才是如何诞生的。 麦克尤恩在这些初出茅庐的故事里,轻而易举地显示出了独特的才能,他的叙述有时候极其锋利,有时候又是极其温和;有时候极其优雅,有时候又是极其粗俗;有时候极其强壮,有时候又是极其柔弱 这家伙在叙述的时候,要什么有什么,而且恰到好处。与此同时,麦克尤恩又通过自己独特的文学,展示出了普遍的文学,或者说是让古已有之的情感和源远流长的思想在自己的作品中得到继续。什么是文学天才?那就是让读者在阅读自己的作品时,从独特出发,抵达普遍。麦克尤恩就是这样,阅读他作品的时候,可以让读者去感受很多不同作者的作品,然后落叶归根,最终让读者不断的地发现自己。我曾经说过,文学就像是道路一样,两端都是方向。人们的阅读之旅在经过伊恩麦克尤恩之后,来到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的车站;反过来,经过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同样也能抵达伊恩麦克尤恩的车站。这就是为什么伊恩麦克尤恩的叙述会让我们的阅读百感交集。 我的意思是说,当读者们开始为麦克尤恩的作品寻找文学源头的时候,其实也是在为自己的人生感受和现实处境寻找一幅又一幅的自画像。读者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在阅读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唤醒自己过去阅读里所有相似的感受,然后又让自己与此相似的人生感受粉墨登场,如此周而复始的联想和联想之后的激动,就会让儿歌般的单纯阅读变成了交响乐般的丰富阅读。 什么是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这就是。
2008年4月5日
[楼主] [4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6/08 04:39
] 立体几何* 1875年在梅尔顿莫布雷[英国中部莱切斯特郡的历史名镇,以古迹、集市和猪肉馅饼闻名。]举办的异趣珍宝拍卖会上,我的曾祖父在他的朋友M陪同下,拍得了尼科尔斯船长的阳 具,这位船长1873年死于马贩巷监狱。它被盛在一樽十二英寸高的玻璃瓶里,按我曾祖父于当晚的日记中所记述,保存精美。同时被拍卖的还有已故巴里摩尔***的无名部位。被山姆伊斯莱尔斯以五十几尼拍得。我的曾祖父很想将这两件物品作为一对收藏,但被M劝阻。这极佳地诠释了他们的友谊。我的曾祖父是个心血来潮的空想家,而M则是一位懂得适时竞价的实干派。我的曾祖父在世六十九年,其中的四十五年里,在每晚睡觉之前,他坐下来将自己的思想写成日记。这些日记如今就摆在我的桌上,整整四十五卷,以小牛皮装订,而左边,尼科尔斯船长静坐在玻璃樽里。我的曾祖父靠他父亲发明的一种女性胸衣手扣的专利收入生活,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他爱好神聊,数字和理论;也喜爱烟草,上等的波尔图葡萄酒,煨兔肉,以及偶而为之的鸦 片。他喜欢以数学家自居,尽管他既未有过教职,也未曾发表过专著。他从不旅行,到死也没有上过《时代》杂志。1869年他和托比沙德威尔牧师的独生女爱丽丝结婚,牧师是一本名不见经传的英国野生花卉专著的合著者。我深信我的曾祖父是一位杰出的日记作家,一旦我编完他的日记并得以发表,我敢肯定他将重新获得应有的认识。而我在工作结束之后将休一段长假,去一个清冷无树的地方旅行,比如冰岛或者俄国草原。我曾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可能的话,在那结束之际我将试着与妻子梅茜离婚,不过现在已无此必要。 梅茜常常会在睡梦中大喊大叫,我不得不弄醒她。 抱住我,她总是说,是个恶梦。我以前做过一次。我在飞机上,飞过荒漠。可其实并不是真的荒漠。我让飞机开低一点,我看到成千上万的婴儿堆在一起,一直向地平线延伸,他们都光着身子,彼此倾轧。我的燃料眼看就要用完了,我得降落。我想找到一块空地,我飞呀飞呀想找一块空地 好了去睡吧,我打着哈欠说,这只不过是个梦。 不,她叫道,我现在睡不着,现在不行。 好吧,那我得睡了,我对她说,我明天早上还得早起。 她摇摇我的肩膀。先别睡好吗?别让我一个人呆着。 我就睡在你身边,我说,我不会撇下你的。 可这有什么用,别让我一个人醒着 可是我的眼皮已经合上了。 最近我染上了我曾祖父的习惯。在睡觉前我静坐半小时来反思这一天。我没有数学奇思或者性爱理论可供记录。基本上我只是记下梅茜对我说过的话而我又跟她说了些什么。有时,为了绝对私密起见,我将自己锁在盥洗室里,坐在马桶上,膝头铺着写字板。除我之外,盥洗室里偶尔有一两只蜘蛛,它们爬上排水管盯着白色的瓷釉纹丝不动。它们一定在纳闷这是到了哪儿。经过数小时匍匐之后,它们不解地掉转身,也许因为依然无法获得***而倍感失望。就我所知,关于蜘蛛我曾祖父只提及过一次。在1906年5月8日,他写道:俾斯麦是个蜘蛛。 下午梅茜往往会奉上茶水,并跟我讲她的噩梦。通常我都在翻阅旧报纸,汇编索引,分列主题,一卷放下另一卷又拿起。梅茜说她每况愈下。最近她整天呆在屋子里看有关心理与超验的书,几乎夜夜都会做梦。自从那次我们先后手持同一只鞋子埋伏在盥洗室门外打击对方之后,肢体冲突令我对她毫无怜悯。她的问题一部分源自嫉妒。她十分嫉妒我曾祖父那四十五卷日记,以及我编撰它们的决心和热情。她却太闲。梅茜端茶进来的时候,我正好换上另一卷日记。 我说梦给你听好吗?她问道。我乘飞机飞过沙漠一样的地方 过会儿再讲,梅茜,我说,我手头的事正做到一半。她走了以后我盯着书桌前面的墙壁,思忖着M,他定期来与我曾祖父闲谈和晚餐,坚持了五十年之久,突然在1898年的一个晚上莫名地一去不返。尽管M的身份有待确认,但他除了是个实干派之外,也颇具学究气。比如,在1870年8月9日晚上,他们两人论及做 爱姿势,M告诉我曾祖父后 入式是最自然的性 交方式,这是由阴 蒂的位置所决定的,而且其它灵长类也都偏爱此招。我的曾祖父穷其一生性 交不过十次,并且都发生在他和爱丽丝结婚的头一年内。他惊讶地大声追问教会对此所持的观点,M当即指出七世纪神学家提奥多雷认为后 入式性 交与手 淫同罪,应处苦修四十天。当晚稍后,我的曾祖父用数学方法证明了性 交姿势不可能大于素数17。但M对这一结果嗤之以鼻,并告诉我曾祖父他曾见过拉斐尔的弟子罗马诺收藏的一组素描,上面画着二十四种姿势。并且,他说,他还听说过一位F.K.弗伯格先生曾历数了九十种之多。等我想起手边梅茜放下的茶,它早已经凉了。 我们关系恶化过程中的重要一幕发生如下。一天夜里我坐在盥洗室里写下梅茜和我关于塔罗牌的对话,突然间她在外面又拍门又拧把手。 开门,她叫道,我要进去。 我跟她说,你得再等几分钟,我就快好了。 现在就让我进去,她大喊,你又没在用厕所。 等等。我边回答边又继续往下写。此时梅茜开始踹门了。 我月经来了,我得弄一下。我没理会她的叫喊,一直把这一段写完,我个人觉得这特别紧要。假如留待稍后,某些细节将会丧失。这时已听不见梅茜的声音了,我还以为她在卧室。可是当我打开门,却见她手拿一只鞋堵在我面前。她猛地用鞋跟砸向我的头,我稍一偏身但躲闪不及,鞋跟挂到我的耳朵,划了好大一条口子。 这下好了,梅茜一边说着绕过我走进洗手间,现在我们都流血了。说完砰地摔上门。我拾起那只鞋,一声不吭地耐心等在盥洗室门外,另一只手用手绢捂住流血的耳朵。梅茜在里面大约呆了十分钟,她刚一出来就被我不偏不倚击中头顶,没有任何机会侧身。好一会儿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我。 可怜虫。她吐出几个字,然后径直走去厨房包扎伤口,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 昨天晚餐的时候梅茜宣称如果一个人在密室里闭关,只需凭借一副塔罗牌就能获得一切知识。她下午读过些有关的书,牌还铺得满地都是。 他能从牌里算出瓦尔帕莱索[智利中部一港口城市。]的街道图吗?我问。 你傻冒。她答道。 牌能指引他如何开洗衣店,如何煎奄列,如何做血透? 你内心如此狭隘。她嘟哝道,如此狭隘,如此平庸。 他行吗?我不依不饶,那告诉我M是谁,还有为什么 这些无关紧要,她咆哮道,又不是非知不可。 可是这些也是知识。他能算出来吗? 她迟疑了一下,会的,他能。 我笑了,没吱声。 有什么可笑?她说。我耸了耸肩,她气不打一处来。她需要被证伪。你为什么总是问这些无厘头的问题? 我还是耸耸肩。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指所有一切。 梅茜拍着桌子喊道,你混蛋!你为什么老是拿话试我?你为什么从不说些实在的?话已至此,我们彼此都认识到,我们无论谈什么都将导致这样的场面,只得痛苦地缄口。 如果我不厘清围绕在M身上的疑云,日记的整理工作就无法开展下去。在餐桌间来来去去了十五年,为我曾祖父的理论提供了一大堆素材之后,M从日记里唐突地消失了。12月6日星期二,我曾祖父还邀请M星期六来共进晚餐,尽管M来了,可曾祖父在那天的日记里只是简单地写道,M来晚餐。以往他们席间的谈话无不花费很长篇幅记录。星期一,12月5日,M也曾来赴晚餐,那天的谈话内容涉及几何,而此后这一星期的日记全都围绕着这个主题。看不出两人有过丝毫龃龉,相反,我曾祖父离不开M。M为他提供素材,M深谙今世风尚,他对伦敦了如指掌,多次到过欧洲大陆,熟知社会主义和达尔文学说,在自由恋爱运动圈里也有朋友,又与詹姆斯辛顿[詹姆斯辛顿(1822 1875),英国外科医生和作家,著有《疼痛的秘密》等书。]相熟。从某种意义上说,M真正活在这个世界上,而我那一生只离开过梅尔顿莫布雷一次赴诺丁汉的曾祖父则不算。从年轻时***始,我的曾祖父就嗜好坐在炉火边演绎推理,他所需要的正是M提供的素材。例如,1884年6月的一个晚上,刚从伦敦返回的M向我曾祖父叙述了城里的街道如何被马粪玷污而难行。恰好那个星期我的曾祖父正在阅读马尔萨斯的著作《人口原理》,当晚他在日记里兴奋地表示他将写一本小册子发表,题目就叫关于马粪。这本小册子从未发表,估计也从未写成,但在那晚之后的两个星期里,日记内容却有详尽的注释。在关于马粪中,他假设马匹数量呈几何增长,在仔细考量了道路规划之后他预言:1935年时,首都将无法通行。他所指的无法通行是以主要街道马粪平均厚度一英尺(干缩后)计。他描述了在自己的马厩外所做的确定马粪干缩率的实验,并获得了数学表达式。当然这些都是纯理论的。他的结论是建立在此后五十年所有马粪都不被铲除的前提之下。后来劝他放下这个课题的很可能也就是M。 一天早晨,在经历了充满梅茜梦魇的漫漫黑夜之后,我们并排躺在床上,我说, 你究竟想要什么呢?你为什么不回去上班?漫无目的的散步,这些心理分析,呆在家里,一躺一上午,塔罗牌,恶梦 你想要什么? 她说,我想矫直我的头脑。这句话她以前说过很多遍。 我说,你要知道,你的头脑,你的内心,不是酒店的厨房,可以把里面的东西像旧罐头一样扔掉。它更像是一条河流,每时每刻都在流动和变化。你无法矫直一条河流。 别又重头来一遍了,她说,我没打算矫直一条河流,我只想矫直我的头脑。 你总得做点什么,我跟她说,总不能啥也不做。为什么不回去上班?过去你工作的时候从不做恶梦的,那时也没有这么不开心过。 我得抽身一步,她说,任何的意义我都毫无把握。 时髦,我说,都是时髦。时髦的隐喻,时髦的阅读,时髦的病恹。你关心荣格什么,比如说?一个月里你读了十二页。 别说下去了,她恳求道,你知道这不会有任何结果的。 但我继续往下说。 其实你什么也不曾有过,我对她说,你成事不足。过去是个乖孩子,老天没赐给你一个不幸的童年。你那慈悲的佛经、过气的玄学、焚香疗法、普罗星相,没有一样是你自己的,你不过是在无病呻吟。你沉湎其中,沉湎于超然直觉力的泥潭里。除了你自己的失落,你根本不具备去直觉其它事物的敏感和激情。为什么你要把别人装神弄鬼的一套塞进自己的脑子里,搞得恶梦连绵?我跳下床,掀开窗帘,开始穿戴。 你好像是在小说研讨会上发言。梅茜说,为什么你总是想把我的生活弄得更糟?自怜开始在她内心泛起,又被她强压下去。她接着说,你说话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就像一张纸,被揉成一团。 也许我们是在小说研讨会上。我冷冷地说。梅茜在床上坐起来看着自己的腿。突然间她的语气变了。她拍了拍身边的枕头温柔地说, 过来。坐到这儿来。我想抱抱你,我想你抱我 可是我叹了一口气,兀自走向厨房。
[楼主] [5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6/08 05:53
] *我到厨房给自己煮了点咖啡,端进书房。半夜忽睡忽醒之间我似乎有一丝感觉M的失踪也许能从那些有关几何的记述中找出线索。过去对此我总是草草翻过,因为数学实在提不起我的兴趣。1898年12月5日星期一,M和我曾祖父讨论了vesciapiscis[vesciapiscis:拉丁文,意思是鱼的度量。根据欧几里得第一定律,两个等半径圆形通过彼此的圆心相交,在中间形成的一个鱼形几何面。这一鱼形在宗教和建筑上都具有重要意义。],这显然属于欧几里德第一定律的范畴,曾对许多古代宗教建筑的平面设计产生过深远的影响。我把谈话记录仔细地读了一遍,竭力去理解其中的几何部分。然后翻过一页,我发现就在当晚,在雪茄燃起,咖啡奉上之后,M对我曾祖父讲了一段长篇轶事。我正要开始读,梅茜走了进来, 那你自己呢?她说,似乎我们之间的斗嘴并没过去一个小时,你就知道书。在旧纸堆上爬来爬去,像苍蝇叮在一坨屎上。 我当然很气愤,但还是笑笑,和颜悦色地说,爬来爬去?嗯,至少我还在动弹。 你以后别再跟我说话了。她说,你像弹球机一样耍我,要我好看。 早上好,哈姆雷特。我回答道,坐在椅子里耐心地等她的下一句。但她什么也没说,轻轻把书房门带上,走了。 1870年9月,M开始对我曾祖父说, 我获得了一些重要文件的所有权,它们不但全盘否定了当今立体几何学的基石,甚至背离了我们物理学定律的基本准则,让人不得不重新审视在自然界框架下自我的位置。这些论著的价值超过了马克思和达尔文著作的总和。它们出自一位数学家 苏格兰人大卫亨特之手,而将这些文件托付给我的则是另一位年轻的美国数学家,他的名字叫古德曼。我与古德曼的父亲因为其有关月经周期理论的著作的关系,通信有年。难以置信的是,这一理论在本国依然被普遍认为荒诞不经。我在维也纳遇见小古德曼,他正和亨特以及来自各个国家的数学家一起参加一次国际性的数学学术会议。我见到他时,古德曼面色惨淡,神情低落,准备次日返回美国,尽管会议进程还不到一半。他把文件转交给我的时候交待我如果有朝一日得知大卫亨特的下落就请交还给他。而后,在我一再劝服和坚持之下,他告诉了我在会议期间所目睹的一切。会议每天上午九点半开始,宣读一篇论文,紧接着作例行讨论。十一点钟供应茶点,数学家们会从他们围坐的那张光泽可鉴的长桌边站起身,在轩敞雅致的会议室里踱步,三三两两地与同行们作非正式的交流。会议将进行两个星期,按照惯例,首先由最杰出的数学家宣读论文,然后才轮到那些略逊一筹者,依此类推,以递降为序贯穿两个星期,如此这般难免会在这群聪明过人的绅士们中间偶尔激起强烈的妒忌。亨特虽然是位出色的数学家,但是年纪尚轻,一出他自己所在的爱丁堡大学便无人知晓。他申请宣讲一篇(按他自己所描述)立体几何领域非常重要的论文,可是鉴于他在数学殿堂人微言轻,他被安排在会议结束前的倒数第二天上场,而届时大多数重量级的人物都已返回了各自尊敬的国度。因此在第三天上午,正当侍从们奉上茶点,亨特突然站起来,向纷纷离座的同行们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身材高大不修边幅,虽然年轻,却自有一种气质,让嗡鸣的交谈声变为寂静一片。 先生们,亨特说,我得请求您原谅这种唐突的举动,不过我有极其重要结论要告诉大家。我发现了无表面的平面。在轻蔑的嘲讽和茫然的讪笑之中,亨特从桌上拿起一大张白纸。他用小刀沿表面切开大约三英寸长,切口略微偏向纸面中心。他把纸举起来以便大家都看得清,接着在做了一连串快速复杂的折叠之后,他似乎从切口处拉出一个角,随之,纸消失了。 请看,先生们,亨特向众人举起空空如也的双手,无表面的平面。 梅茜走进我的房间,刚洗过澡,散发出淡淡的香皂气味。她走到我身后,把手搭在我的肩上。 在读什么呢?她说。 日记里的一些零碎,我以前没看过。她开始温柔地揉捏我的颈底。假如还是在我们结婚的头一年,我会感到慰抚。可现在已经是第六年,它生成的是一阵紧抽,传遍整条脊梁。梅茜在表达某种欲望。为了抑制她我用右手握住她的左手,只当她是表示关心,她倾身过来,吻我的耳垂,呼吸中混有吐司和牙膏的味道。梅茜搂住我的肩膀想拉我起来。 去卧室,她喃喃地说,我们差不多有两星期没***了。 我知道,我回答她,你看 我这么多事要忙。我对梅茜或其他任何女人都毫无欲念,我唯一的愿望就是继续钻研我曾祖父的日记。梅茜把手从我肩膀上抽走,站在我身旁。她的静默中忽然充满了恶意,我不由地像蹲在起跑线上的选手一样全身绷紧。她伸手操起盛有尼科尔斯船长的玻璃樽,随着她双手高举,里面的阳 具梦幻般地从一头飘到另一头。 让你自鸣得意。梅茜砺声喝道,把玻璃樽砸向我桌子前面的墙壁。我本能地用手捂住脸抵挡玻璃四溅。等睁开眼,我听见自己说,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那是我曾祖父的。在碎玻璃和福尔马林蒸腾的臭气之间,尼科尔斯船长垂头丧气地横卧在一卷日记的封皮上,疲软灰暗,丑态毕露,由异趣珍宝变作了一具可怖的猥 亵物。 真可怕。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又说了一遍。 我要去走走了。梅茜答道,这一次她狠狠地摔门而去。 许久,我呆坐在椅子里没有动弹。梅茜摧毁了一件对我极具价值的物品。在他生前曾经矗立在他的书房,而今一直矗立在我的书房,把我的生命和他连结在一起。我从腿上捡起几块玻璃碎片,盯着桌子上那段160年前另一个人的身体。盯着它,我想到那些曾经拥塞其中不计其数的小精虫。我想象它曾去过的地方,开普敦、波士顿、耶路撒冷,被裹在尼科尔斯船长黢黑腥臭的皮裤里周游世界,偶尔在挤挤搡搡的公共场所掏出来撒尿,才见到眩目的阳光。我还想象它触摸过的一切,所有分子,在海上寂寞相思的长夜里尼科尔斯船长摸索的双手,那些年轻的姑娘以及色衰的娼 妓们湿滑的阴 道,她们的分子一定保存至今,从切普赛街飘到莱切斯特郡[两处地名分别是伦敦的一条街道和英国中部一郡。]的一粒细小尘埃。天知道它原本能还在玻璃瓶里驻留多长时间。我动手收拾残局。我从厨房取来一只垃圾桶,尽量把玻璃都扫起来,把福尔马林拖掉。然后由一头拿起尼科尔斯船长,准备把他铺平在一张报纸上。当包 皮在我手指里开始挪移的时候我直反胃,最后闭上眼,总算成功,小心翼翼地用报纸把他包起来,拎去花园,埋葬在天竺葵之下。在处理这一切的过程中,我努力不让自己对梅茜的怨恨充斥我的内心。我想着M故事的下文。回到座位上,我轻轻拭去几滴浸润到墨迹的福尔马林,继续往下读。 几乎有一分钟时间屋里的空气凝固了,随着每一秒钟的流逝,气氛愈加令人窒息。首先开口的是剑桥大学的斯坦利罗斯博士,他的名望多建立于其著作《立体几何原理》,因此遭受亨特所谓无表面平面的重创。 胆大妄为。先生。你竟敢用这种一钱不值的杂耍伎俩来玷污这次庄严的会议。在他身后响起一阵叽叽喳喳附和的鼓噪声。他接着说,你应当感到惭愧,年轻人,十分惭愧。这时,整个房间仿佛火山喷发,除了小古德曼和端着点心傻站在一旁的侍应们,全场都指向亨特,对他报以愚蠢而不知所云的斥责、谩骂和恐吓。一些人愤怒地拍台,另一些则挥舞老拳。一位孱弱的德国绅士突发中风跌倒在地,不得不被人扶上座椅。与此同时,亨特坚定地站在原处,外表不动声色,头微微偏向一侧,手轻轻抚在那张光泽可鉴的长桌上。那一钱不值的杂耍伎俩招至的甚嚣尘上恰恰证明了潜在不安有多深刻,亨特一定充分意识到了。他举起手,众人一下子又回复寂静,他说, 先生们,你们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现在我将再证明一次,这也是终极证明。语毕,他坐下脱去鞋,再起立脱去外衣,并请求一名志愿者帮助,这时古德曼站了出来。亨特大步穿过人群来到靠墙摆放的一张沙发前,他坐上去的时候嘱托一脸迷惑的古德曼请他回英格兰的时候带上自己的论文,并一直保存到他回来取为止。当数学家们都围拢过来以后,亨特身体向前屈,两只手则伸到背后互相扣紧,双臂呈环状形成一个古怪的姿势。他让古德曼握住他的手臂以保持这种姿势,自己侧躺下奋力做了几个拉伸动作,直到将自己的一只脚伸入臂环。他让辅助的古德曼帮他把身体转到另一侧,然后重复同一套动作,成功地把另一只脚也伸到手臂之间,与此同时他弯曲上身使得头从与脚相反的方向进入臂环。在古德曼的帮助下,他开始让头和腿在臂环中对穿。这时在场所有可敬的学者们,宛若同一个人一般齐声迸发出不可思议的惊呼。亨特在开始消失!他的头和腿在臂环中对穿渐渐柔顺,两端仿佛被看不见的力量牵引,眼看他就要完全消失 终于,他不见了,消逝殆尽,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楼主] [6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6/08 07:08
] *M的故事让我曾祖父难以遏制兴奋。在他当晚的日记里记录了他如何企图成功地说服我的客人派人去取那些论文,尽管时值凌晨两点。不过M则更对整件事抱怀疑态度。他对我曾祖父说,美国人,经常沉迷于怪诞的妄言之中。不过他答应第二天带那些论文来。根据次日的记载,M因为有约在身没和我曾祖父一起吃晚饭,但他下午带着论文来过一下。他临走时告诉我曾祖父这些论文他翻阅过好几次,其中并无可汲取的真义。他并没有意识到他是多么低估了我那作为业余数学家的曾祖父。一杯雪梨酒后两人在起居室的炉火前约定这个周末星期六再度共进晚餐。在接下来的三天里,我曾祖父一头埋在亨特的推演里废寝忘食。日记里别无旁骛,纸面划满了涂鸦、符号和图解。看起来亨特必需发展一套新的符号,实质上是一种新的语言,才能表达他的观点。到第二天结束,我的曾祖父实现了第一次突破。在涂画了一页数学式后他在角落里写道,维度是知觉的函数。翻开翌日的日记我读到这样的字眼,它在我手里消失了。他已经重建了无表面的平面。在我眼前展开的是一步一步地指导如何折叠那张纸。再翻过一页,我顿时明白了M失踪之谜。毫无疑问在我曾祖父的怂恿下,那晚他大约是以怀疑论者的姿态参与了一场科学实验。此处我曾祖父勾勒了一组图示,乍眼看去似是瑜珈姿势。显然,它们正是亨特消失表演的秘密。 我颤抖着手理出一块台面,挑了一张干净的打印纸铺在面前,又从盥洗室取来一把剃须刀片,接着翻箱倒柜找到一副陈旧的圆规,而后削尖铅笔套进去;最后我找遍整个屋子总算找到一把精确的钢尺,那是当初我曾用来嵌窗格的,这下终于准备就绪。首先我得把纸裁成一定的尺寸,亨特从桌面上随手拿起的那张纸显然是事先精心准备的。每一条边的长度必须符合特殊的比例。我用圆规确定了纸张的中点,从中点画一条与一边平行的直线,向右延伸至纸边。然后我需要画一个矩形,矩形的大小与纸的边长特异关联。矩形的中点对直线作黄金分割。在矩形上方画一条交叉弧线,其半径也是特定比例的;在矩形下方作同样的弧线。两条弧线的交点连接就得到切割线。然后我开始确定折叠线。每一条线的长度,倾斜的角度,与其它线条的交点,似乎都透射出一种数字间神秘的内在和谐。我在取弧度,画直线,做折叠的时候,感觉自己正懵懂地驾驭着一种至高无上摄人魂魄的知识体系,一种绝对的数学。当我完成最后一次折叠,纸张的形状变为以切割线为中轴由三个同心圆围绕构成的一朵几何花。这种造型独有一种宁静和完美,一种孤傲与夺目,当我注视着它,不由地出神,内心变得澄净和安详。我使劲摇了摇头,把目光移开。现在该把纸花内折,拉过切割线了。这是个很精巧的动作,我的手又一次开始颤抖,唯有注视着花朵中心才能安定我的情绪,我动手的时候感觉后脑一阵麻木。我往前又拉了一点,一瞬间那纸映得更白了,好像就要消失。我说好像是因为一开始我不敢肯定我是感觉它依然在手里却看不见了,或是还能看到却已无手感,亦或说是我意识到它已消失而它作为物质的性质仍在。麻木感传遍大脑到肩膀,我的感官似乎无力把握眼前的一切。维度是知觉的函数,我心里念叨。我展开双手,手中空无一物,可是即使当我再次伸开手,没看到任何东西,我也不敢肯定那纸花已经完全消失。印象挥之不去,视觉残留不止是印在视网膜上,而且印在了心里。正在这时,我身后门开了,只听梅茜说, 你在干吗? 我仿佛从梦中惊回现实,回到房间里那淡淡的福尔马林气味中。尼科尔斯船长的毁灭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但那气味唤醒了我的怨恨,就像麻木感一样贯穿全身。梅茜身上裹着一件厚外套加一条羊毛围巾,懒洋洋地站在门口。她似乎很遥远,当我看着她的时候,
心中的怨恨同婚姻的疲惫感交织在一起。
我心想,为什么她要打碎玻璃瓶?因为她想***?因为她想要一根阳具?因为她嫉妒我的工作而想要砸烂与我曾祖父的联系? 你为什么要那样做?我不自觉地大声质问。梅茜用鼻子哼了一声。她打开门时看到我伏在桌上盯着自己的双手。 你坐在那儿一下午,就在想这个?她哧哧地笑。那好,它怎么样了?你不会舔它了吧? 我把它埋了,我说,在天竺葵下面。 她稍微走进房间,用认真的语气说道,对不起,真的。我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你能原谅我吗?我迟疑了片刻,我的疲惫感忽然催生了一个***,我说, quot;当然,我原谅你。那只不过是一条腌制的鸡 巴而已。我们都笑了。梅茜走到我身边吻我,我也报以回吻,用舌头撬开她的双唇。 亲吻已毕,她说,你饿吗?要不要我做点晚餐? 那太好了。我说。梅茜亲了一下我的额头,走出房间,而我折回书房,暗下决心晚上要尽可能对梅茜好。 过后我们坐在厨房享用梅茜做的晚餐,葡萄酒让我们不禁微醺。我俩抽了一支大麻,这是很久以来头一次我俩一起抽。梅茜告诉我她会在林业委员会谋个差事,明年夏天去苏格兰植树。而我则跟她讲M与我曾祖父有关后入式的议论,还有我曾祖父的理论 ***不可能超过素数17种姿势。我们都笑了,梅茜捏了捏我的手,情 欲的气氛荡漾在我俩之间,弥漫于厨房温热的浊气中。接着我们披上外衣出去散步。就要月圆。我们沿着屋前的大路走了一段,然后拐到一条小街,路边密密麻麻地布满了附带迷你前院的房子。我们没有走太远,可我们的胳膊一直相互缠绕,梅茜跟我说她轻飘飘的有多高兴。我们走过一个小公园,公园已经锁了,我们站在大门外抬头望着树杈上的月亮。回到家以后,梅茜笃悠悠地洗了个热水澡,而我则在书房再次浏览一遍,巩固了几处细节。我们的卧室是一间温暖而舒适的房间,以卧室计可算是奢华。床是7英尺乘8英尺,这是在我们结婚的第一年我亲手做的。梅茜做了床单,染成厚重浓烈的深蓝色,还绣了枕头套。房间里唯一的灯光透过一顶老式手工羊皮灯罩映出来,那是梅茜从一个上门叫卖的人手里买的。我们并排埋在盖被和垫毯中间,沐浴过后梅茜身体舒展,慵懒而性感,而我则用肘撑着身体。梅茜睡意朦胧地说, 下午我沿着河边散步。眼下树很美,橡树、榆树 过了人行桥大概一英里有两颗山毛榉,你该看看去 呵哦,这样很舒服。我让她趴在床上,她一边说话我一边抚摩她的背。黑莓结得一路上都是,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大,还有接骨木。今年秋天我要自己酿些葡萄酒 我倚过身亲吻她的后颈,把她的两条手臂带到背后。她乐于顺服我如此摆布。河水格外静,她说,倒映着树,而树叶又飘落到水面。冬季来临之前我要和你一起去河边,去看落叶。那个小天地是我发现的,没有其他人去 我用一只手保持梅茜手臂的姿势,另一只手帮她把腿伸进臂环。 我在那儿坐了半小时,像树一样一动不动。我看到一头水老鼠顺着对岸狂奔,几只形态各异的鸭子在河面飞起又落下。我听见河里有扑通扑通的声音,可是不知道是从哪儿发出来的。我还见到两只橘***的蝴蝶,它们几乎飞到我手上了。当我把梅茜的腿放到位,她说,第十八种姿势。我们都忍俊不禁。我们明天就去吧,去河边。梅茜说时我正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头轻轻往手臂里放。小心,小心,会疼的。她突然叫起来,手脚开始挣扎。可是已经太迟,她的头和腿都已经伸入手臂环中,在我的推动之下,准备相互对穿。怎么回事?梅茜大声喊道。此刻她的肢体展现出惊人的美丽和人体结构的高贵,正如纸花,它的对称具有一种令人神魂颠倒的魔力。我又一次感到神情恍惚,头皮发麻。当我拉着她的腿穿过臂环的时候,梅茜的人就像袜子一样翻卷起来。噢,上帝,她发出悲号,怎么回事?她的声音似乎十分遥远。而后她不见了 还没有消失:她的声音非常细微,怎么回事?深蓝色的床单上只剩下她追问的回声。
[楼主] [7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6/21 21:30
] 夏日里的最后一天(1)*
作者:麦克尤恩 那年我十二岁,第一次听到她笑时,我正趴在阳光下的后院草坪上,肚皮贴地,几乎全裸。我不知道是谁,也没动,只是闭上眼。那是一个女孩的笑,一个年轻女人的,短促而紧绷,像是在为没什么好笑的事情讪笑。我把半个脸埋到草丛里,那草地我一个小时前刚割过,可以嗅到下面荫凉的泥土气味。河沿吹来微风,半下午的太阳叮着后背,那笑声轻拍过来,仿佛一个物件,落在心里竟成别样滋味。笑声停了,只听见微风翻动我的漫画书,艾丽斯在楼上什么地方哭泣,一种夏天的滞重感在园子里弥漫。然后我便听到他们穿过草地走向我,我飞快地坐起来,起猛了有点头晕,眼前的一切失去了颜色。那是个胖女人,或者说胖女孩,和哥哥一道向我走过来。她那么胖,胳膊都没法从肩膀上顺当地挂下来,脖子上堆着游泳圈。两个人都朝我看,在说我。等他们走到近前,我站起来。她一边和我握手,一边继续打量我,发出一种温顺的马儿那样的轻嘶声。那就是我刚才听到的,她的笑声。她粉红的手温热潮湿,像块海绵,每个手指根那儿都有小肉涡。哥哥介绍说她叫珍妮,会住进我们的阁楼上的卧室。她长了好大一张脸,圆满如一轮红月,又戴着厚厚的眼镜,显得眼睛硕大如高尔夫球。她松开我的手时,我想不到该说什么。可我哥不停嘴,他告诉她我们要种些什么蔬菜,栽些什么花。他带她在可以透过树林看见那条河的地方停了停,然后领她回屋。我哥岁数恰好是我的两倍,他对这种场面很在行,说呀说的。 珍妮住进了阁楼。那儿我上去过几次,去旧箱子里找东西,或者从小窗子里眺望那条河。那些箱子里其实没什么东西,只是一些碎布头和衣服裁剪样。也许其中一些的确是我妈妈留下来的。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叠没有画的画框。有回我上去那里,因为外面在下雨,而楼下皮特在和别人吵架。我帮何塞把那里打扫了一下,以作卧室。何塞过去是凯特的男朋友,去年春天他把东西从凯特房间里都搬出来,住进了我房间隔壁的空房间。我们把那些箱子和画框搬进车库,把木地板染成黑色,放上小毯,又从我房间里把那张加床分出来,搬上楼。有了这些,再加上一桌一椅,一个小橱柜,斜屋顶下只够两个人站立的空间。而珍妮的全部行李就是一个箱子加一个旅行包。我帮她把它们提上楼,她在后面跟着,气喘得越来越粗,不得不在第三层楼梯的中途停下来歇上一下。我哥哥皮特从后面跟上来,我们挤了进去,就好像我们都要住到那里,并且是第一次过来看似的。我指给她看窗户,从那儿她能望见河。珍妮坐着,巨大的胳膊肘铺在桌上。她听着皮特的故事,不时用一条白色大手绢轻轻搽她那潮湿的红脸蛋。我坐在她后面的床上,看到她的背那么宽硕,而椅子下面两条粉红的肥腿,逐渐收细,终于挤进了末端的小鞋。她浑身都是粉红的。她的汗味充满了房间,闻起来像外面新割过的草。我忽然想到,不能吸进太多这样的气味,要不我也会变胖。我们起身离开,好让她打开并安放行李。她为每件事情说谢谢,我走出门时,她又发出小小的嘶鸣,她那紧绷的笑声。我在门道里下意识地回头,看到她正望着我,睁着那双被放大得跟高尔夫球似的眼睛。 你不太说话的,是吗?她说。这似乎让说些什么变得更难。于是我朝她笑了笑,接着下楼去了。 到了楼下,轮到我帮凯特做晚饭。凯特长得高而苗条,形容忧郁。正好是珍妮的反面。我以后要是找女朋友,就找凯特那样的。她很淡很白,即便在现在这样的夏天。她的发色有点怪。有次我听山姆说那是一种棕色信封的颜色。山姆是皮特的朋友,也住这里,何塞搬出凯特卧室时,他想把他的东西搬进去。但凯特比较傲,她不喜欢山姆,因为他太闹。如果山姆搬进凯特的房间,他肯定总要把凯特的女儿艾丽斯吵醒。凯特和何塞同在一个房里时,我总是观察着,看他们是否会看一眼对方。他们从来不。去年四月一个下午,我去凯特的房间借东西,看到他们一起睡在床上。何塞的父母来自西班牙,他的皮肤很黑。凯特仰卧着,摊开一条胳膊,何塞就枕在那条胳膊上,偎依着她。他们没穿睡衣,被子只盖到半腰。他们一个那么白,另一个那么黑。我在床尾站了很久,看着他们。似乎那是一个秘密,我发现的。凯特睁眼看到我,很轻声地叫我出去。我很奇怪他们曾经那样躺在一起,现在却互相看都不看一眼。我以后要是睡在一个女孩的胳膊上,是不会让这种情形出现的。凯特不喜欢做饭。她要花很多时间去确认艾丽斯没有把小刀塞进嘴里,没有把开水壶从炉子上扒拉下来。凯特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门,或者几小时几小时地煲***粥,我要是个女孩,也会更情愿做这些。她如果回来晚,我哥哥皮特就得把艾丽斯哄上床。凯特跟艾丽斯说话时总是神色忧伤。当她告诉她怎么做时,总是说得很轻,似乎她并不是真的想和艾丽斯说话来着。她对我说话时也一样,好像我们根本不是真的在谈话。她在厨房看到我的背,就把我带到楼下的浴室里,用一块毛巾搽了些炉甘石水在我身上。我能从镜子里看见她,她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说话时从牙缝里发出声音,半嘘声半叹息的。当她想要我背上另外一个部分对着光时,就推推或拉拉我的胳膊。她飞快地,悄悄地问我楼上的女孩长什么样,我说她很胖,笑起来很滑稽后,她又不置一词。我帮凯特把蔬菜切开,摆好了桌子。然后便走到河边去看我的小船。我用父母去世时得到的一些钱买了它。等我走到码头时,太阳已经下山了,河面成了暗黑色,漂着一片片碎红,有点像过去阁楼上的碎布头。今晚的河水流速缓慢,空气温暖爽滑。因为背被太阳晒疼了,没法摇浆,我没有解开小船,而是爬进去,坐在里面感受它在河中静静的起伏,看那些碎红布沉入黑色的水中,想自己是不是吸了太多珍妮的气味。 我回来时他们正准备开吃。珍妮坐在皮特旁边,我进来时她没从盘子上抬起头,甚至我在她的另一边坐下时也没有。在我身边她那么庞大,还那样俯在盘子上,让人感到她好像并不想这样存在,我有点为她感到难过,想和她说说话。可又不知说什么好。实际上吃这顿饭时没什么人有话要说,大家都只是把刀叉在盘子里推前移后,不时有人嘟囔一声递个东西。我们平常吃饭并不是这样,总会说些什么。但现在珍妮在,她比我们任何人都要安静,都要大个,还埋头在盘子里。山姆清了清嗓子,朝桌子一端的珍妮看去。其他人都抬起头,等着,除了珍妮。山姆又清了下嗓子说,珍妮,你以前住哪里? 因为还没有人在讲话,这话显得硬生生地,好像山姆是在办公室为她填表一样。而珍妮呢,仍旧看着她的盘子,说,曼彻斯特。然后看着山姆,一个公寓里。然后发出小小的嘶鸣样的笑,很可能是因为我们都在听她看她。然后山姆说着啊,我知道了之类的话,又想下面该说点什么时,她却又低到盘子里去了。楼上艾丽斯开始哭闹,凯特上去把她抱下来,让她坐在她膝上。她停下不哭后,就开始轮流指着我们每个人,呃,呃,呃地喊着。我们埋头吃饭一言不发时,她围着桌子指了一圈,好像是在责备我们为什么不想点话题。凯特叫她安静,带着她和艾丽斯在一起时的惯常的忧伤神色。有时我想她这个样子可能是因为艾丽斯没有爸爸。她看上去一点不像凯特,头发非常淡,耳朵大得和头不相称。一两年前艾丽斯很小的时候,我以为何塞是她爸爸。但他的头发是黑色的,而且从来不怎么关心艾丽斯。当大家都吃完头道菜,我帮着凯特收拾盘碟时,珍妮把艾丽斯揽到了膝盖上。艾丽斯还在喊呀叫的,对着屋里的东西指指点点。可她一到珍妮的膝盖上,就变得非常安静,可能因为这是她见过的最大的膝盖吧。凯特和我把水果和茶端进来,大家开始剥橘子和香蕉皮,吃园子里树上摘下来的苹果,倒茶,递着牛奶和糖,并开始说笑,像往常一样,像没什么事情让他们欲言又止一样。珍妮把膝盖上的艾丽斯逗得很开心,一会儿像奔马一样抖动膝盖,一会儿手像鸟一样朝艾丽斯的肚子俯冲,一会儿秀给她看各种手指戏法,艾丽斯一直叫着还要。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这么大声笑。珍妮顺着桌子瞥了一眼凯特,她一直在看她们玩,表情像在看电视。珍妮把艾丽斯送到她妈妈身边,似乎忽然觉得抱歉,为把艾丽斯放膝盖上这么久,还玩得这么开心。回到桌子那头的艾丽斯还在喊:还要,还要,还要。五分钟后她妈妈抱她上床时,她还在喊。 因为哥哥吩咐了,第二天清早,我把咖啡端进珍妮的房间。我进去时她已经起来了,坐在桌前往信封上贴邮票。她看上去没有昨晚那么大。她让窗子大开着,房间里充满了早晨的空气。她好像起来很久了。从她的窗子里,可以看到在树木间蜿蜒的河水,阳光下轻盈而安详。我想到外面去,在早饭前看看我的船。可珍妮想聊聊。她让我坐在她床上,讲讲我自己。她没有问我什么问题,而我也不能确定该怎么向别人谈起自己,所以只是坐在那里,看她一边往信封上写地址,一边啜着咖啡。我倒不介意,在珍妮的房间里还行。她在墙上挂了两幅画。一幅是装在相框里的照片,动物园里拍的一个猴子,倒挂在一个树枝上仰行,肚子上还攀了个小猴崽。你可以看出那是一个动物园,因为底下还有管理员的帽子和半边脸。另外一幅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彩图,上面两个小孩手拉手沿海岸跑,正值日落时分,整个画面呈深红色,连小孩都是。很棒的画。她处理完信封,便问我在哪里上学。我告诉她假期过后就要去一所新学校,雷丁的综合学校,但我从来没去过那里,没多少可讲。她见我又看出窗外。 你要去河边吗? 是的,我要去看看我的船。 我能和你一起去吗?你愿意带我去看看那条河吗?我在门边等她,看她把粉红色圆滚滚的脚塞进扁平的小鞋子里,又用一把背面有镜子的梳子刷了刷很短的头发。我们穿过草坪出了园子尽头的窄门,踏上小路,两边是高大的蕨草。半路上我停下来听一只金翼啄木鸟,她告诉我她听不懂小鸟的歌声。大多数成年人从来不会跟你说他们不懂什么。因此在小路那头连着码头开阔处的地方,我们在一棵像树底下站住,让她听一只乌鸫。我知道那里有一只,而且总是在早晨这个时候唱歌。我们刚走到那里,它就停了。我们只好静静地等它重新开始。站在几乎半枯的树干旁,我听见别的树上的鸟叫声,河水从前面不远处码头下流过。但我们的鸟却休息了。沉默的等待似乎让珍妮有点不安,她捏紧鼻子,免得发出那嘶鸣的笑声。我很想让她听那乌鸫叫,于是把手放到她的胳膊上,看我这么做,她笑笑把手从鼻子上移开。几秒钟后,乌鸫开始了它婉转悠长的鸣唱。它这么久都是在等我们安定下来啊。我们走到码头上,我给她看系在尽头的我的船。那是一条划艇,外面绿,里面红,像只水果。这个夏天我每天都来,划它,给它上漆,把它擦干净,有时只是来看它。有一次我逆流划了七里远,然后用那天剩余的时间顺流漂回来。我们坐在码头的边缘看小船、河水和对岸的树。然后珍妮面朝下游说, quot;伦敦就在那个方向。伦敦是一个我不想让河水知道的很要紧的秘密。它流过我们家时并不知道伦敦。因此我只是点头,什么都不说。珍妮问我她能不能坐下小船。一开始我有点犯愁,因为她太重了。当然我不能这么对她说。我斜着身拉紧缆绳让她爬进去。她进去时把周围弄出好一阵古里隆冬的动静。船看上去并没有比平常下沉更多,我也就上去了。我们看着河面。在这个新的水平面上,你能看出这河是多么古老和强大。我们坐着聊了很久。我先告诉她我父母两年前如何在一次车祸中丧生,而我哥哥又怎么想到把房子变成集体公寓;起初他计划让这里住上二十个人,但现在我想他打算把人数控制在八个左右。然后珍妮告诉我她以前在曼彻斯特一所大学校里当老师,孩子们总是笑话她,因为她胖。她似乎并不介意谈到这个。她讲了那时一些好玩的事情。当她告诉我有次孩子们把她锁在一个书橱里时,我们都大笑起来,笑得船都开始左右摇晃,在河水里推起了一些小波浪。这次珍妮笑得很放松,有节奏,不是以前那样生生的嘶笑。回来的路上她凭着歌声认出了两只乌鸫,穿过草地时她又指出了另外一只。我只是点头。其实那只是一只欧鸫,但我太饿了,懒得告诉她其中的区别。
[楼主] [8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6/21 22:11
] 夏日里的最后一天(2)*
作者:麦克尤恩 三天后我听见珍妮在唱歌。当时我正在后院用一堆散件组装自行车,从厨房敞开的窗子里传出她的歌声。她在里面做午饭和照看艾丽斯,凯特出去见朋友了。她记不得歌词,歌声欢快中又有点悲伤,她像个呱呱的黑女佣那样对着艾丽斯唱。新的早晨好人儿 拉拉,拉拉拉,拉,新的早晨好人儿拉拉拉,拉拉,拉。新的早晨好人儿带我离开这里。那天下午我划船带她出河,她又唱起另外一首歌,也是同样的调子,这次完全没有歌词。呀啦啦,呀啦,呀咿咿。她伸开双手,转动着被放大的眼睛,好像是专为我唱一首小夜曲。一个星期过后,整栋房子里都是珍妮的歌声,有时她记得一两句歌词,但更多时候只是无字的哼哼。她很多时间都花在厨房,总是在那里唱歌。厨房被她弄得更敞亮:她刮掉了北窗上的画,让更多光线透进来,没有人想得起为什么原先那里会贴张画;她挪出来一张旧桌子,地方一腾出来,大家都马上意识到它曾经多么碍事;一天下午她把整面墙都刷成白色,让空间显得更大些;她重新整理了碗碟,让大家知道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连我都能够到。她把厨房变成了一个你没事来坐坐的地方。珍妮自己做面包,烤蛋糕,而这些东西我们平常都去商店买。她来的第三天我的床铺换上了干净的被单。她把我睡了一个夏天的被单和大部分衣服都拿去洗了。她会用整个下午来做咖喱,那天晚上我吃到了两年来最美味的一餐。当别人告诉她大家觉得这有多么好的时候,珍妮就会紧张,并发出嘶笑。这时我看得出其他人仍受不了她这么笑,他们王顾左右,似乎遇到什么令人生厌的事情,非礼勿视。但她的那种笑声我一点都不在乎,我甚至察觉不到,除非在场的其他人把目光转向别处。 大多数下午我们都一起去河上,我教她划浆,听她讲教书时的故事,讲她在超市工作时,每天都看到有些老人进来偷火腿和黄油。我教她辨认更多的鸟鸣,但她始终只记得住第一种,乌鸫。在她房间里,她给我看她父母和哥哥的照片,说,只有我胖。我也给她看我父母的照片。有一张是他们去世前一个月拍的,照片里他们手拉手走在台阶上,冲着镜头外笑。那是我哥哥在搞怪逗他们,好让我拍下来。照相机是我刚得来的十岁生日礼物,这也是我用它拍的最初几张照片之一。珍妮看了很久,说了些她看上去是个非常好的女人之类的话,忽然间我觉得妈妈只是一个照片中的女人,而它可以是任何女人,第一次我感觉她远离了我,不是在我心里朝外看,而是在我身外,被我、珍妮或者任何拿着这张相片的人注视着。珍妮把它从我手中拿走,和其它一起放进鞋盒里。我们下楼时,她开始讲一个很长的故事:她的一个朋友写了一出戏,戏有一个奇怪而安静的结尾。那朋友希望珍妮在终场时鼓掌,可珍妮不知怎么搞错了,在终场前十五分钟的一段沉默里带头鼓掌,结果戏的最后一部分就这样给丢失了,掌声很热烈,因为没人看懂戏在讲什么。我想,她讲这些,是为了让我别再想妈妈,她做到了。 凯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丁的朋友们聚在一起。一天早晨我在厨房,她打扮得很光鲜地走进来,一身皮装配皮长靴。她坐在我对面等珍妮下来,好告诉她给艾丽斯喂什么,她会什么时候回来。我想起差不多两年前的一个早晨,凯特也是同一身装扮走进厨房。她坐在桌旁,解开衬衣,开始用手指往一个瓶子里挤白得发蓝的乳汁,挤完一个奶头再换另一个,似乎没注意到我坐在那儿。 你这是干嘛啊?我问她。 她说,好让詹内特待会儿喂艾丽斯吃啊。我得出门。詹内特是过去住在这里的一个黑人女孩。看着凯特把自己的奶挤到一个瓶子里,感觉很古怪。那让我觉得我们只是一群穿着衣服,行为奇特的动物,就像茶会上的猴子。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彼此习惯了而已。我很想知道,早上一起来就和我一道坐在厨房里的凯特,是不是也想起了那次的情形。她涂着橘红的唇膏,头发盘到后面,令她越发显瘦。她的唇膏带点荧光,就像一种路标。她时不时看表,皮靴吱纽响。她看上去像个外太空来的漂亮女人。然后珍妮下来了,穿着一件巨大的碎布睡袍,打着哈欠,因为才起床。凯特飞快地悄悄地向她交待着艾丽斯今天的饮食。一说起这些事似乎就令她忧伤。她拿起包跑出厨房,又回过头说了一声Bye。珍妮在桌旁坐下喝着茶,似乎她当真就是守在家里照看阔太太的女儿的胖嬷嬷。你爸爸富有,你妈妈漂亮,啦啊 啦啦啦 啦啦别哭。其他人对待珍妮的态度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当她是一个外来的怪物,不是和他们一样的人。他们对她做的大餐和蛋糕早已习以为常,如今没人再为此有所表示了。有时晚上皮特、凯特、何塞和山姆围坐在一起,用皮特自制的水烟管抽大麻,听音乐,把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这时珍妮就会上楼回自己的房间,这种时候她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我能看得出来他们因此有点心怀不满。虽然她是个女孩,却没有凯特和我哥哥的女朋友莎伦那么美,也不像她们那样穿牛仔裤和印度衬衫,可能是因为她找不到合身的吧。她穿印花的裙子和一些平常的衣服,就像我妈妈或是邮局里的女人们穿的那样。若为什么事情紧张了,她就会发出嘶笑,我能感到他们把她看作某种精神病人,看他们把头扭开的样子我就知道。他们还在想她那么胖。有时她不在场,山姆称她为苗条的吉姆,这总是让大家哄笑。他们并不是对她不友好什么的,他们只是在以某种莫名的方式,把她排斥在外。 有次我们在河上划船,她问我关于大麻的事情。你是怎么看待这个的?她说。我告诉她在十五岁前我哥哥不会让我碰它。我知道她坚决抵制它的,但她没有再说什么。同一天下午我为她拍了一张抱着艾丽斯靠在厨房门上,朝着太阳微微眯眼的照片。她也帮我拍了一张在后院放手骑自行车的照片。就是那辆我自己用散件组装起来的。 说不清从哪天起珍妮成了艾丽斯的妈妈。起初她只是在凯特去会朋友的时候照看她。后来凯特与朋友的会面越来越频繁,几乎每天都去。于是我们三个,珍妮、艾丽斯和我,在河边一起消磨了许多时光。码头边有一方草岸,斜下去连着一片六英尺见宽的小沙滩。我摆弄船的时候,珍妮就坐在草岸上陪艾丽斯玩。我们第一次把艾丽斯放进船里的时候,她像只猪崽那样尖叫。她不信任水。过了好久,她才敢站到小沙滩上,就算她终于站上去了,眼睛也不敢离开水沿,生怕它会爬到自己身上来。看见珍妮从船里向她招手,很安全,她才改变了主意。我们一起划到河对岸。艾丽斯不在乎凯特离开,因为她喜欢珍妮。珍妮断断续续唱着自己会的歌,坐在河边草岸上一直和她说个不停。虽然艾丽斯一个字都听不懂,但她喜欢听到珍妮的声音连绵不断。有时艾丽斯会指着珍妮的嘴说,还要,还要。凯特面对她总是那样沉默和忧郁,她听不到多少直接对她讲的话。一天夜里凯特外出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凯特跑进来的时候,艾丽斯正坐在珍妮的膝头,把早饭洒了一桌子,凯特一把捞起她,抱着一遍一遍地问,不给任何人回答的机会。 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当天下午艾丽斯又回到了珍妮身边,因为凯特又得去一个什么地方。我在厨房外的大厅里听到她跟珍妮说天黑她会回来,几分钟后她出现在车道上,手里提着一个行李箱。过了两天她回来时,只是把头伸进门看了一眼艾丽斯是不是还在那儿,然后便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去了。一天到晚带着艾丽斯并不总是件美差。我们无法把船划太远。二十分钟一过,艾丽斯又怕起水来,想要回到岸上。如果我们要走去哪里,大部分时候都得带着艾丽斯上路。那意味着我没法带珍妮去看河边我的一些秘密领地。一天下来,艾丽斯弄得相当可怜,莫名其妙地哼哼唧唧哭起来,都是因为累了。我厌倦了这么长时间和艾丽斯在一起。白天凯特大多呆在自己屋里。一天下午我给她端杯茶上去,发现她在椅子里睡着了。因为很多时间要带着艾丽斯,我和珍妮不像她刚来那会儿聊得那么多了。倒不是因为艾丽斯会听见,而是珍妮的时间全被她占掉了。她脑子里没有其它事情,真的,似乎除了艾丽斯她根本不想和别人说话。有一天晚饭过后我们都围坐在前厅。大厅里凯特和什么人在***上吵了很久。她挂了,走进来,噗通坐下,抓起一本什么就看。我看得出她很生气,不是真的在读。屋子里沉默了一阵,忽然艾丽斯在楼上哭,喊着要珍妮。珍妮和凯特都立刻抬头,互相对视了片刻。然后凯特起身离开了房间。我们装做继续看书,但实际上都在听凯特上楼的脚步。我们听到她走进艾丽斯的房间,恰好就在这间顶上。艾丽斯越哭越响,非要珍妮上去不可。凯特走下楼,这次很快。她进屋的时候珍妮抬起头,她们又对视了一下。而艾丽斯则一直不停地喊着珍妮。珍妮起身,在门边和凯特挤侧而过,她们都没有说话。其余的人,皮特、山姆、何塞和我,都继续着我们心不在焉的阅读,听珍妮上楼的脚步。号哭停了下来,她在上面呆了很久。她下来时凯特已拿了本杂志坐回了椅子里。珍妮坐下来,没有人抬头,没有人说话。 夏天忽然就过完了。珍妮有天清早来到我房间,把床上的被子,她能找到的衣服都拖走了。我上学前所有的东西都必须清洗。接着她命令我打扫自己的房间,整个夏天积攒在我床底下的那些旧漫画书和杯碟,所有的灰尘和我刷船用的油漆罐罐都被清除了。她又从车库里找来一张小桌子,我帮她搬进我的房间。那将是我用来做功课的书桌。她要带我到村子里请我客,但不告诉我做什么。到那以后我发现原来她是要请我理发。我正想逃,她拉住我的肩膀。 别傻了,她说,你不能这个样子去学校,你会一天也呆不下去的。于是我乖乖地坐在理发师跟前,让他剪去我的整个夏天,珍妮坐在我身后,看到我从镜子里瞪她便大笑。她从我哥哥皮特那里拿了一点钱,带我坐上进城的巴士去买校服。以过去我们在河上相处的经验,现在她突然指挥起我来,感觉有些怪。不过没事,真的,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按她说的做。她领着我走过商业街,在鞋店和衣服店给我买了一件红色运动茄克、一顶帽子、两双黑皮鞋、六双灰袜子、两条灰裤子和五件灰衬衫,一路上她问个不停,你喜欢这些吗?你喜欢这个吗?因为我对任何深浅不一的灰色并没有特别的偏好,所以她认为最好的我便同意。一个小时之内我们便搞完了。那天晚上她把我抽屉里的摇滚收藏清空了来放新衣服,还让我穿上整套行头。他们都在楼下大笑,尤其当我戴上红帽子的时候。山姆说我看上去像一个银河系星际邮差。一连三个晚上,她让我用指甲锉擦膝盖,把皮肤里的龌龊去掉。 接着便到了星期天,返校前一天,我最后一次和珍妮、艾丽斯一起驾船出去。晚上我就要帮着皮特和山姆把我的船拉上小路,穿过草坪,收到车库里过冬。我们决定再修建一个码头,一个更坚固的。那是那个夏天最后一次行船。我在码头上稳住船,珍妮把艾丽斯托进船里,自己也爬了进去。我挥浆划离岸边时,珍妮开始唱起一支歌。耶稣啊你能降临吗,耶稣啊你能降临吗,耶稣啊你能降临吗,拉拉拉拉啊,拉拉。艾丽斯站在珍妮两膝当中看着我划浆。她觉得我使劲前俯后仰的样子很好玩。她以为那是我们在和她玩的一个游戏,把脸一会儿凑近她又移开去。那一天有点奇怪,我们在河上的最后一天。珍妮唱完她的歌以后,许久都没有人说话。只有艾丽斯在冲我笑。河面寂寥,她的笑声飘过,不知所终。太阳发散出黯淡的黄光,似乎在夏日之末也燃尽了自己。岸上的树林里没有风吹,没有鸟鸣,连桨在水里也悄无声息。我逆流而上,阳光斜射在脊背上,但孱弱得难以察觉,苍白得甚至照不出影子。前面岸边有一个老人站在橡树下钓鱼。我们行和他并排处,他抬头瞪着船里的我们,我们也回瞪着岸上的他。他看着我们,面无表情。我们也报之以无动于衷,没有人说嗨。他嘴里衔着一片草叶,我们经过时,他把它松开悄悄吐进了河里。珍妮把手探进缓滞的水中,望着河岸,似乎那只是她脑子里看见的东西。这让我觉得她并非真的想和我一起到河上来。她来,只是因为我们曾经一起划过那么多次船,因为这是今年夏天的最后一次。想到这里我不免有点难过,浆划得更吃力了。我们这样走了半小时,她微笑着看我,我渐渐意识到先前觉得她不想来河上完全是我自己在胡思乱想,因为她开始聊起这个夏天,聊起我们一同做过的所有事情。她把一切说得很有意思,远比实际美妙。我们冗长的漫步,和艾丽斯一起沿河岸划行,我教她如何划浆和辨认不同的鸟鸣,还有那些我们在别人还在沉睡时便起来荡舟河上的饭前时光。她也带动了我,回忆起我们做过的种种,比如有一次我们以为看见了一只太平鸟,而另一次我们在某个晚上守在灌木丛后面等待一只獾出洞。很快我们就真的兴奋起来,对着沉闷的空气大喊大笑,为一个如此美妙的夏天,为我们明年计划要做的事情。 这时珍妮说,明天你要戴上红帽子去上学咯。她装出严肃并带有责备的语气,一个手指在空中点动,那个样子让这句话变成我听过的最好笑的话。而这个想法也是的,整个夏天干了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最后却要戴上一个红帽子去上学。我们哈哈大笑,似乎停不下来。我不得不放下双浆。我们的格格声和喘啸声越来越响,因为寂静的空气没有送走声音,它还留在船上绕着我们。我们一看到对方的眼睛就笑得更起劲更大声了,最后肚子都笑疼了,我拼命想打住。艾丽斯开始大哭,因为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让我们又笑起来。珍妮把身体侵向船外,这样就看不到我。可她的笑声变得越来越紧绷和干哑,细小而急促的嘶声像一个个小石子从她喉咙里蹦出来。她粉红的巨脸和粉红的巨手晃动着,挣扎着,刚喘上一口的气,又随着一个个小石子跑掉了。珍妮回转身。她的嘴在笑,但眼神看上去惊恐而干涩,膝盖一软倒了下去,手捂着笑疼了的肚子,把艾丽斯也撞倒了。船翘了起来,因为珍妮跌倒在船的一侧,她又那么大,我的船又那么小。船很快就翻了个,快得就像照相机的快门喀嚓一下,忽然间我就到了暗绿色的河底,手背抵到了冰冷的软泥,脸边有水草拂动。我能听到像块块石子入水般的笑声,就在耳边。但当我浮上水面时,感到身边没有人。河面黑黢黢的,我一定是在下面沉了很久。有东西碰着了我的头,我意识到自己被压在翻覆的船里。我又潜下去从另一边浮起,过了好长时间才喘过气来。我绕船游着,一遍遍呼喊珍妮和艾丽斯。我还把嘴埋在水里叫她们的名字。没有人回答。没有东西打破水面。河面上只有我。于是我悬在船边,等待他们冒上来。我等了很久,随船漂流,脑子里仍然回荡着笑声。我望着河水和西沉的太阳打在上面的片片***光斑。有时一个大寒战穿透我的腿和背,但大多数时候我是平静的,挂在绿色的船壳上,脑子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只是望着河水,等着水面被冲开,黄斑散碎。我漂过那个老人钓鱼的地方,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他现在已经走了,原先站的地方只一个有纸袋。我是那么疲惫,闭上了眼,感觉好像是躺在家里的床上,是冬天,妈妈来我房里道晚安。她关掉灯,而我把船溜进了河里。然后我又记起来了,又开始呼喊珍妮和艾丽斯,又望着河水,然后我的眼睛开始合上,我妈妈又来我房里道晚安并关掉灯而我又沉入水中。很长时间我忘了呼喊珍妮和艾丽斯,我只是挂在船沿,漂流而下。我现在看到岸上有个地方,我很久以前认识的。那里有一小片沙滩和一方草岸,草岸边有一个码头。黄斑已沉入水中,我推开小船,任它一路漂去伦敦,而我在黑色的水中慢慢朝码头游去。
[楼主] [9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7/02 02:22
] 长大就发生在那一刻*
作者:张悦然 (少年时代,对于迥异的两个人,却似乎是相通的。有一种属于青春期的特殊语言,飞掠过国籍和岁月的围墙,散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所以,麦克尤恩打动了我,毫不费力。) 这是一篇迟迟没有动笔的书评。因为我一直希望把它写得别致而又生机勃勃,才能与这本伊恩二十七岁的处女作相配。 书中的八篇小说,在几个月中,我反复读了好几遍。重读,并不仅仅因为喜爱,而是不能确信抓住了小说中想要表达的东西。它们非常隐约,细微,像春天里和着花粉的尘埃,我感到鼻子耸动,阵阵发酸。这是少年时代的气味,并不陌生,因为它还没有离开我太久。少年时代,对于迥异的两个人,却似乎是相通的。有一种属于青春期的特殊语言,飞掠过国籍和岁月的围墙,散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所以,麦克尤恩打动了我,毫不费力。可是,就像永远也无法捕捉那个少女时代的我,究竟想说和想要的是什么一样,我始终不能保证,自己明白了《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中的男孩们的心绪。我必须一再诵读,这些收信人不明的情书。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个短篇小说的主角,是一只疯狂老鼠,以及一对冷冰冰的小情侣,还有一个配角不能忽略,就是那个精力旺盛的表弟。小说里写的,是一段非常奇怪的初恋,既不热烈,也不欢快,如果不是老鼠和表弟连番捣乱,它也许会沉闷得让所有读者睡过去。难道这就是我们最初的爱情吗?可是,也许我们应该更坦诚一点,把初恋的果实,剖开来看一看。将美好、纯洁、热烈等一层层的叶片和果皮剥去,我们得到一枚非常娇嫩的白色果核。它是那么敏感而脆弱,哪怕没有风,不被触碰,只是裸露在空气里,也会迅速萎黄变质。所以墙角一只老鼠发出的声音,也足以惊扰到这份感情。老鼠作为一个强大的敌人,最终被消灭。然而他们的情感,也穿出了最初的青涩时期,进入一个崭新而成熟的阶段。在老鼠的葬礼上,同时埋葬的,还有那颗幼嫩的情感胚芽。结尾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年轻女人,他们将并肩面对前路未卜的生活。男孩对于长大,是有一些恐惧的。小说中有一段,是讲男孩去西瑟尔上班的地方接她,忽然感到她淹没在一群妇女当中,再也找不到。那些妇女穿着油腻的制服,抽着烟,匆匆忙忙地赶回家做饭。在男孩看来,她们代表着一种庸俗不堪的***生活。可是不管怎么抗拒,他还是长大了。青春正在远逝,这是多么悲伤的事。 在另一篇叫做《化装》的小说中,男孩的年龄还要更小一些。可是他却非常早熟。他正极力摆脱姨母给他套上的女人衣服,希望自己可以像一个年轻男子那样,走向自己心仪的姑娘,向她表白心迹。他战战兢兢地一步步走近他的女孩琳达。他们传递小纸条,他被邀请去她家玩,他们并排躺在一张床上 亨利对化装舞会充满了期待,因为他确信这将会使他和琳达的关系变得更亲密。他特意为自己买了一个面具,他以为戴上这个面具,他就不再是亨利,也可以就此逃离敏娜的监视。可是所有的人都能认出他,因为他是个孩子,完全不能混入***之间的游戏。他也根本不懂得游戏的法则,化装的真谛。***的化装,惟妙惟肖,他们因此可以钻进别人的身份里,纵情狂欢。而亨利的化装,是一个三十先令的简陋面具,一个滑稽的怪物。他被关在了***世界的门外。而***世界,是一条涨满欲望的大河,泛着腥恶的气味。小说的末尾,亨利有些喝醉了,看到的琳达正像从前的他那样,被敏娜污辱和伤害。这个琳达究竟是现实中的,还是他幻想出来的,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亨利在昏沉沉的酒意中,看清了***的世界。 让我们来看看书中其他的男孩们都在做什么。《家庭制造》中,十四岁的男孩在过家家的祥和气氛中,获得了首次性经验,从此跻身人类社会的高级人群当中;《夏日的最后一天》中,男孩在夏天的最后一次行船中,与可爱的胖姑娘珍妮永诀;《蝴蝶》中,蝴蝶是一个漂亮的谎言,在它迷幻的翅膀之下,男孩终于卸掉了阻塞在身体里的欲望,简则像一只小船,承载着那些粘稠的东西,驶向运河深处;《与橱中人的对话》里,那个一直被当作大婴儿养了十七年的男孩,躲进橱柜里,处理那点尴尬的欲望,他对自由不感兴趣,只是想着如何回到温暖而硕大的子宫;《立体几何》中的主人公则恰恰相反,他多么渴望自由,自由地在立体几何里游弋,现在他只是小试了一下身手,就成功地把妻子铲除掉了 几乎每一篇小说,都是一条明晰的界线,它锋利地辟出两个对立的世界,少年与***,暧昧与清晰,天真与世故,孱弱与茁壮。我们看到一个个男孩助跑,加速,纵身跨过了那条界线,然后,他们没入缓缓移动的人群,消失不见。我们的视野里,是一帧凝固了的风景,像麦克尤恩不断提起的那样:一个夏日将尽的傍晚,河水在脚下流过,小船载着被肢解的童年记忆,漫无目的地驶向远方。天空中的余晖支离破碎,宛如被刺破的童贞。在这个隆重的仪式上,没有人哭,没有人笑,到处是一片静悄悄。仁慈的时间停下脚步,多给我们几分钟用来默哀,随后,它又马不停蹄地上路了。 [楼主] [10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7/06 00:20
] 余华、张悦然:麦克尤恩的青春无限梦(1)*
  (新浪读书讯)2010年4月16日19:00,以解析青春无限梦《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为主题的单向街新书沙龙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院蓝色港湾11号楼举行。著名作家余华老师,社科院外文所学者陆建德以及青年作家张悦然出席活动,并与广大读者交流了读书感想。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是英国大作家伊恩麦克尤恩的处女作与成名作,全书由八个短篇组成,分别从八个位于童年、青春期和青年等不同阶段的男性视角出发,以意识和潜意识交接地带的经验为揭示对象,
有时荒唐,有时伤感,有时温柔,有时骇人,有时魔幻,却都无限接近真实,接近每个人的内心。
近期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以下是访谈实录:
  周丽华:大家晚上好,我们的活动现在就开始了。非常感谢大家在周末的晚上来到单向街,参加这个读书沙龙。
把读书或和读书有关的活动当成夜生活内容的人,
在我们编辑的眼中,就是一群最可爱的人。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这本书,《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是英国大作家伊恩麦克尤恩的处女作与成名作,刚刚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我是它的策划人。这本书由八个短篇组成,都是从男性视角出发,运用了一些很优美又很令人惊叹的技巧,完整而深刻地描绘了,或者说托印了多种青春情绪。这本书的出版,在当年的英国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也令27岁麦克一举成名,短时间内成为年轻一代的文学代言人。有媒体甚至认为,这是一本为英国小说开辟了新方向的珍罕之书。而对麦克尤恩本人,这本书也在他文学生涯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可能已经有人知道,这本书在中国的出版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经历了一些曲折,延迟了两三年才来到大家的眼前。现在回顾这个漫长的过程,曾经的焦灼、无奈和挫败感都不值一提。牢骚无法改变现实,但坚持已经获得胜利。而因为这期间许多人的热情和努力,这本书的中文本,比之原版,在艺术成就和文学价值之外,又增添了一重价值,令我由起初的惊艳,转为对它的热爱。一本书可以分出一群人,做这本书的过程,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很多喜爱这本书的人。他们是我坚持的理由,像灯塔一样照亮我的视线,这其中就包括我们今天请来的三位嘉宾。著名作家余华老师,著名学者社科院外文所的陆建德老师,和我们的美女,著名青年作家张悦然。
  他们三位今天来到这里推荐这本书,都不是随意为之的事情。他们与这本书都有着很深的渊源。在这本书出版流程开始的三年里,余华老师和张悦然离这本书最近的人,这本书所以能出版,所以能在这里有和大家交流的机会,很大程度上要感谢他们。余华老师早在八十年代出访海外时,就闻听麦克尤恩,并对他保持了长期关注。两年前他就为这本书写了四千字的长序,如今又为了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这本书,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直到今天来这里参加活动。张悦然也撰写了序言,并且在编辑的过程中,逐篇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比如,这本书其中有个短篇叫伪装,后来她仔细研读过后,建议改为化装,并提供了非常详细的分析。而陆建德老师,早年留学英国,是剑桥的文学博士,他是国内最早关注并研究这个英国作家的外国文学学者,早在90年代初,外文所的世界文学期刊就集中介绍了mc。而我在出版这本书的过程中,也从他的论著中得到很多启发和指引性信息。
  他们三个都是各自领域里的杰出人物。我之前与余华老师和陆建德老师都不认识或者不熟悉,但他们却这样鼎力支持。这个时代也许会令人感觉芜杂和荒谬,冷漠和疏离,但现在因为一本薄薄的小书,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美好的愿望和努力,汇聚到了一起,作为它的编者,我非常感动,感动于好书的力量,感动于它让我发现,人们对于文学的热爱依旧真诚。
  今天的活动分为两个部分,前面一个到一个半小时是嘉宾发言,后面半小时是提问互动时间。那么下面,就从余华老师开始,我们来听听这本书书里书外的故事。
  陆建德:麦克尤恩的作品,已经是非常不一样,他的不一样很多在形式上,比如说小说创作,麦克尤恩他也有一点不一样,我觉得他在题材上,他是特别愿意尝试新的领域,而且我想作为六七十年代长大的那一辈作家,他们多少都沾有一点六十年代当时学生运动的气息,很愿意挑战,所以他有很多题材,比如说这部书的,都是对我们的一种冲击,他取的视角,但是他涉及的题材,我们看起来好像是
应该是属于禁区的范围,但是我们读下来,觉得这个范围离我们这么近
,而且看起来有一些人物,他可能行为是不端的,但是他们很可能在我们中间,大家都有可能做出这些事情。所以他一方面使我们大大地拉近了,如果我们把有些行为叫做犯罪的话,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另一方面他也让我们认识到,人的心理世界如此奇妙,有很多小事情我们会觉得非常正常,但是非常正常的,稍微一缺,然后在一条小路上走下去,很可能就到码头的一个桥边,很可能这样的行为就导致了一个女孩子的死亡,就这一点我觉得他这种敏感性,作为我一个读者来讲,我觉得是很有震撼力的,但是麦克尤恩我觉得他这部作品里面,他的八个短篇小说里面有禁忌的,有恋童、***,还有一些我们看起来是很荒诞、很怪异,然后被迫又很恐怖的事情,但是里面也有很多阳光的温暖,我觉得在那个年龄写很不容易,他到晚年的时候,我说他现在,他的文采可能跟当时不一样,现在我们要看《赎罪》的话,我们会看到一些伦理的内容,它牵扯到我应该怎么待人,我如果待人不好,我应该怎样补救,最终他把补救的道路看作作家的道路,跟自己在搏斗,自己在追寻真相,有没有为自己隐瞒这个真相,怎么样面对真相,在这方面他探索非常多。
  但是在这部作品里面,这是在七十年代中期发表的,我觉得他里面刚才说到了一些跟犯罪相关,跟怪异的行为那么或者是***,还有一些比如这部作品里面,夏日的最后一天,我觉得这里面写出了一些很单纯的好人,但是这些好人他好的特别的方面是什么,他丝毫不意识到自己是好人,这个我觉得是很有趣的现象,如果一个人有意为之来做好人,或者把做的事情记在日记上,我们觉得他做的事情就打折扣,因为贼不是凭着本性去做的,凭着本性去做的人有一天天生的善良。然后这个小孩子跟年轻的女老师之间,慢慢地关系发生一种变化,最终就是很不幸的一个小船的翻身,导致了那个女教师的死亡,但是小孩子这时候也便成了***的仪式,他也在长大,他父母已经没有了,但是他想到已经死去的女教师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会发现,女教师的形象跟他自己母亲的形象重叠在一起,实际上慢慢视为母亲,这个故事在短篇小说里面,我觉得是很独特的,给我们一片温馨的阳光。其他还有几篇都是可圈可点,我自己觉得,有很多话可以说的有一篇是《化妆》,其实我们就牵扯到比如说人生在世界上,是不是面对一个舞台,有很多人说人生就是舞台,那么也有人说,我们在演戏的时候不是本真的自我,本真的自我是我一个人在房间里读书的时候,跟我在社交的场合是不一样的,他这里很多探讨,一个本真的自我,跟带着一个面具的自我,这个之间是什么关系,他这个短篇小说里面讲的是一个女演员,这个女演员她已经开始身体不好了,不能再继续演下去了,然后剧团给她一个
希望她离开这个地方,她就离开了这个舞台的生涯,她离开舞台生涯之后,我们看到她又开始了新的演戏,这个演戏是跟她的外甥,她希望他们继续在生活里演戏,我们看到一方面她很脆弱,她希望通过服装,加引号的演戏来操纵一个小孩子的生活,然后最后我们又看到,她奇异的性的趋向,这里面都有很多话好说,我希望我们就这些话题展开讨论,我开一个头,其实这里好几篇我都没有提到,你看到你也有喜欢的,你介绍一下。
  余华:大概在两年前(周丽华)给我发一个短信,说有一个麦克尤恩的书,你肯定喜欢,我说我当然知道麦克尤恩了,我就问他是不是麦克尤恩,他说是,我说可以,他就把稿子给我寄过来了,因为我们以前读过麦克尤恩其他的书,当时就很喜欢,对于这个作家我非常了解,因为他在英国的处境跟村上春树在日本的处境,有很多人不喜欢他,因为他太受读者欢迎了,他经常进入布克奖最后的名单。我记得《赎罪》进入布克奖的名单的时候,最后没有获奖,我估计他已经习惯了,对他来说不获奖根本无所谓,因为不是那么重要的奖了,像他那么有地位的作家。但是(评奖)的主席说他没有获奖只有三个理由,全部都是嫉妒,应该这么说,为什么我觉得这个作家的作品确实非常有意思,总是从一个,用刚才我们吃饭的时候,他说的那一句话,
他说他总是从平常的地方出发,然后写出一些不平常的东西来,
这是一个角度,它的作品有很多角度,另外一点就是如果从一个作家的写作的角度来看他的小说的话,我觉得他总是从很小的地方出发,写出一个很大的东西了,虽然你看他的故事好像并不大,但是感觉到从人家不经意的地方出发,最后写出来的
人类的普遍性
,他所有的小说,你会发现这是一种普遍性,但是他出发点往往是特殊性,他属于这样的一个作家,所以他是极其有功力的作家,当然这一点有很多人都写了文章,书里边都有,可以去读。我说说这个作家,他的地位。他在世界范围里受读者欢迎的话,跟村上春树可以比一下,就是大家都很尊重的作家里边,不是写像吸血鬼这样的作家,他还算是比较严肃的作家里边,他在世界范围里所受到的欢迎是跟村上春树应该差不多,你去任何书店你都能够看到他的全部的书,我们以美国为例,哪怕那个书店不是那么大,都会有春上和麦克尤恩的全集,这是非常厉害的,一直在那卖。但是他在中国不是那么受欢迎,我想可能还需要时间,就是认识他的时间。那么像有些作家在中国非常受欢迎,但是在别的国家不受欢迎,他的书是很小众的。  所以我就想到,当然麦克尤恩现在跟英国文学界也没有关系,在没有这的时候会依赖于文学界,基本都是这样的关系。春上也有很有意思的故事,2008年我去日本为《兄弟》做宣传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们《挪威的森林》,日本几个大的文化的基金会正在搞一个很隆重的活动,就是《挪威的森林》出版25周年,现在日本人人都觉得这是我们的精典作品,而且我遇到了一个基金会的负责人,说没有一本书有这么大的影响。你再看看村上春树之后又写了一本书,就是他这本书卖到10万的时候,日本人都很赞扬,但是卖到100万的时候,大家就很憎恶她了,她和麦克尤恩是一样的。
[楼主] [11楼] 作者: 发表时间: 2010/07/06 00:46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沙龙活动记录(2)* 张悦然:其实我觉得在陆老师和(余华)老师说过之后我也没有什么想说的,我从自己的体会出发,第一我觉得这书确实很好看,刚才(余华)老师说希望这本书会像村上春树这样受欢迎,我认为是有难度的,但是我认为这本书是最有可能性,或者是最容易让大家喜欢上它的,因为这本书,尤其是我看到今天来了很多年轻人,现在读书的主体主要是年轻人,因为这本书是他最早的作品,而且有很多共同的青少年的回忆,我觉得是他最清澈的,就是清澈的作品,所以我觉得这本书还是会有很多很多人喜欢,这一点我相信,因为我把它推荐给很多人看,没有人告诉我他们不喜欢。另外我觉得我的一个体会是,我觉得这一点可能之后还要向陆老师请教,等一下的时候,如果我说得不对的话,我很希望能和你们讨论,我觉得这本书是在他所有作品里面最不英国的一本书,因为我自己写作也有一个体会,这本书里面的要说,(余华)老师也提过,他当时也模仿过很多大作家,包括向之前的作家致敬,这样等等的方式,所以这本书里面,其实我自己的体会就是在最早的阅读和写作当中,人总是会看向很远的地方,会忽视身边的东西,因为心总是会向着远方,远方是陌生的,然后你总是会很希望去远方、了解远方,所以在阅读和在写作当中的时候,也会向远方看齐的,在这本书里面我就能够感觉到,最年轻的时候的他心是向着远方的,但是越往后,我自己的感觉,读他之后的一些作品,这也是我觉得不会有特别多人会喜欢他之后的小说,就是他很干涩,总之是一种我觉得不太愉快、一种摩擦的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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