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年轻大学生网上炒金获利千万 工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强行划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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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表日期:2007-8-20 16:06:00 两名年轻大学生网上炒金获利千万 工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强行划走
10天时间,使用原始资金27000元,两名年轻的男大学生用在工商银行开通的灵通卡进行黄金***交易,共操作买入卖出交易126笔,获利2100多万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巨额资金很快被工商银行划走,而工商银行给出的理由是:二人违反了《黄金***章程》,属于不当得利。此案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并挑战法律空白,因而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8月9日,网络报记者一行两人来到齐鲁大地济南,独家对这起网上黄金交易案探根求源,并进行跟踪报道,期间相关部门的态度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对于大学生宋荣贵和他的同学樊文达来说,2006年7月27日无疑让他们永生难忘。因为在那个黑色的星期四,宋荣贵和同学在工商银行通过网上炒黄金所获得的两千多万元人民币转眼之间就在灵通卡上消失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谁动了他们的奶酪?
动了两个大学生奶酪的不是别人,而是工商银行。7月27日,工行山东分行济南泺源支行在没有通知账户所有人、更未经账户所有人的同意,就自作主张将账户所有人宋荣贵和樊文达共同拥有的灵通卡账户上的资金21951513.51元划归工行。
工行称,自2006年6月29日起,二人就开始通过***委托操作黄金***非正常交易,其在每次委托交易前均通过***银行查询即时正常的黄金价格,然后输入远远低于查询价格的买入价格,即买即卖反复操作,截止7月8日,共操作买入卖出交易126笔,非法获利2100多万元。工行指责宋荣贵二人的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根据《黄金***章程》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取消。
千万资产能否失而复得,两个大学生还没有来得及多想。毕竟,对于还略显年轻的大学生宋荣贵、樊文达来说,工行的突然决定让他们多少有些发懵,因为这事情来得太突然了。
事情还得从2006年5月底的一天说起。
***黄金 获利千万
宋荣贵,男,1979年9月6日出生,大专文化,现在济南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工作。
2006年5月30日,樊文达从江西携款27000元出差到山东济南。
樊文达,是宋荣贵的大学同学,抚顺人,在江西南昌某公司工作。两人在大学时就很要好,毕业后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时常还能见个面小聚一下。
此次到济南出差,樊文达也特意来看看老同学宋荣贵。因为携带现金2万多,而自己的***早已经过期,还没有时间去补办。樊文达就用同学宋荣贵的***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申请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账户为:1602131101015636979,并办理了灵通卡,账号为 9558821602001272697,账户的开立成功,说明二人和工行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
当时网上炒黄金还属于新兴事物,工行也正为此大力宣传工作。樊文达从电视和报纸上不断看到炒黄金的消息,由于以前对股票也有过研究,他认为:网上炒黄金比炒股票风险要低,而且没有印花税,所以比较划得来。加之好奇和对新兴事物的期待心理,他和宋荣贵决定一展身手,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于是,宋荣贵用自己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请开立了个人账户黄金***账户。
据了解,操作黄金***交易有四种方式:即网上银行操作、***委托操作、柜台操作、自助操作四种方式。樊文达一直采用的都是***银行委托的方式。
此后,由樊文达亲自操作,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个人账户黄金***交易系统,采用***银行方式,开始做黄金***交易。最初的几次交易有赚有赔,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两个人炒黄金的热情,所有的事实表明,一切似乎都还正常。
6月底的一天,樊文达要回江西的公司述职,因为炒黄金只能在济南操作,他在走之前就进行了***委托,当时市场黄金价格为每克160元左右,樊文达输入了参考价格145元,并进行了5天的委托期。5天后,樊文达从江西述职归来,他通过***查询,自己的委托竟然成功了。这让樊文达惊喜不已。
自2006年6月29日起,樊文达发现了一个异常现象,这就是从那天起,自己的每笔交易都会赚钱。这事并没有引起樊文达的重视,因为樊文达认为:就和炒股票一样,这段时间可能是有人在控制黄金操作大盘,而自己只是赶的机会比较好而已。于是,樊文达开始输入远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当时黄金市场的即时黄金价格为每克160元,而樊文达竟然最低探到每克142元也能成交,但低于142元就再无法成交。发现这个问题之后,樊文达开始了全盘的即买即卖反复操作,截止7月8日,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
两名大学生用了仅仅十天的时间,使用仅仅27000元人民币就获利两千多万元人民币,这种看似天方夜谭的好事让两个年轻人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从穷学生到千万富翁,两个人的心态还没完全调整过来,毕竟,这好事来得太快了。
“涉嫌违规” 被迫挂失
两千多万元人民币在两个年轻人手里似乎还没有热多久,新的事情又发生了。只不过这次事情的发生让两个年轻人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由于黄金***操作系统的委托有效时间,有24小时、48小时、72小时、96小时、120小时五种方式,樊文达通过***银行输入了自己认为合适的委托交易价格就离开了济南回到了老家沈阳市休假。2006年7月12日,就在这天,工行山东分行济南泺源支行打***找到了在济南的宋荣贵,通知他去银行核对账户。
2006年7月13日上午11点,宋荣贵来到了位于泺源大街的济南工行泺源支行,随即被银行扣留。到中午时分,银行工作人员给宋荣贵买来了包子,并派出多名保安看守,连去卫生间都有人看着。宋荣贵想离开,但门口有人阻拦,不让他走。从没见过这个世面的宋荣贵被吓住了。
同时,银行让宋荣贵联系他的同学樊文达,不料,樊文达去沈阳出差后就关掉了手机(济南卡),一直联系不上。于是,工行就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宋荣贵一个人。据宋荣贵后来回忆,工行先是以侵占国家资产、涉嫌洗钱、扰乱国际黄金市场等罪名威逼他签订一份银行早已准备好的协议,将所有资金转入银行账户。受吓的宋荣贵虽然很慌张,但自己的钱要被银行划走,而且都是一些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理由,这在宋荣贵看来,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宋荣贵说:“他们见直接将资金转入银行账户的办法没有奏效,就让我把灵通卡挂失,并不断恐吓我。我被吓坏了。”宋荣贵想,因为灵通卡在同学樊文达手中,所以他认为自己挂失之后,灵通卡账户中的资金理所当然地就会被冻结。这样一来,无论是自己,还是银行都取不出钱来,所以至少卡里的钱是安全的。加之银行的威逼利诱,于是,宋荣贵被迫在挂失单上签了字,奇怪的是,工行非但没有给他回执单,还要求宋荣贵再次办理一个解挂手续,考虑到解挂后,卡又在同学手里,钱有可能会被取走,宋荣贵拒绝了工行的这一要求。
几个小时的拘禁让宋荣贵胆寒,在挂失单上签了字的他以为自己可以马上回家,但此时此刻,工行仍然不让他走。就在此无奈之时,宋荣贵想起给亲属打***求助,亲属于是带了律师来到工行。
期间,济南工行泺源支行、济南市分行、工总行向济南市公安局经侦队报了案,经侦队一大队的大队长赵延军负责处理此事。据宋荣贵的亲属讲,报案是某位省长签了字,并给了这样的批示:“查清事实,依法办理”,公安局有关人士于是翻遍了诸多的法律条文,但都没有找到宋荣贵违规的法律条款。后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宋荣贵才被允许回了家。此时,已是下午五点,距离上午宋荣贵来工行的时间已过去了六个小时。权利被侵 起诉工行
直到2006年8月3日,宋荣贵才收到了工行寄来的通知书,而通知书上的日期为7月27日,落款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
在此通知书中工行明确写道:“鉴于你于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通过我行***银行办理的126笔个人账户黄金***委托交易违反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章程》,根据该章程的有关规定,我行决定取消上述交易,相应的资金划转我行。”至此,宋荣贵灵通卡上的资金只剩下了余额人民币 21000元和利息8000元,合计近三万元人民币。但直到记者截稿之日,这近三万元人民币仍然被银行冻结,任何人也无法取出。
宋荣贵和樊文达两个人都是刚刚走出校园的年轻人,参加工作时间不长,阅历又不丰富,但平时都遵纪守法。在近十多天的黄金***中,两个人都是按照工行规定的程序,根据语音提示进行黄金***操作。他们二人都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违规的行为,但工行将各种吓人的罪名都扣到了宋荣贵和他的同学身上,这段厄梦般的经历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创伤。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宋荣贵过的都是胆颤心惊的生活。他白天吃不下去饭,晚上睡不着觉,手机、***都不敢打,班也不敢上,总是怀疑工行会派人员***,时刻害怕工行会找他。
害怕之余,宋荣贵和樊文达也一直想不通,2100多万元网上黄金投资收益,为什么会被工行划走。见到记者时,宋荣贵还说:“工行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为了讨回被工行划走的2100多万元,宋荣贵、樊文达以及他们的亲属、朋友和社会上的热心人士踏上了漫漫的维权路。掐指算起来,距离事件的发生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而他们唯一不变的两个要求就是:工行将卡内的钱还给他们,向他们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和资金损失。
2007年4月17日,宋荣贵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把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济南市泺源支行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泺源支行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并向自己支付存款50000元人民币。
接到宋荣贵的起诉状之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也对宋荣贵进行了反诉,并认定宋荣贵是非法获利,其非法获得的利润属于不当得利,不应得到法律保护,要求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撤消宋荣贵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的非正常黄金***交易;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
据了解,由于本案的标的额巨大,涉及金额2100多万元,因而仅诉讼费一项就高达11万元。谁出这项诉讼费,看来双方都下足了工夫。
记者了解到,宋荣贵、樊文达二人也给北京工总行发了函,说工行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工总行法律部也派人员来调查,调查结果为:二人属于不当得利,是非法交易。但这种结论由于证据不足,遭到了律师和相关专家的质疑。工行也多次试图和宋荣贵、樊文达二人私下和解,但都没有达成和解协议。
至于宋荣贵、樊文达二人的行为是否是出于非法目的,是否以非正常交易获取超额利润?记者心中也充满问号,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踏上了开往济南的列车,欲采访当事双方,并探个究竟。
你还会相信工商银行吗
相关部门 态度异常
2007年8月9日的深夜,记者来到了泉城济南。夜幕低沉、华灯初上的济南显得别有一番风采。
因宋荣贵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开通的灵通卡。8月10日9点,记者顾不上休息,选择了采访的第一站地泺源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泺源支行位于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虽然当时下着大雨,但泺源支行门前人流车流不断。在泺源支行,记者见到了泺源支行的负责人吕爱琴行长。吕行长满脸笑容,将记者让到会客厅。记者首先自报家门,并说明采访原因,得知记者是来采访宋荣贵网上炒黄金之事后,吕行长操着一口流利的济南话对记者说: “这个事啊,我听说过,就是前一阵总行派人来告诉我,说有个叫宋荣贵的人在我们行开通了灵通卡炒黄金。至于其他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们支行没什么权力,都是总行在接手处理这件事,你要了解这个情况可以到我们总行去问。”当记者问,如去总行找哪位时,吕行长笑了笑没有搭话。再问吕行长时,她不说话了,又看起来很忙,当记者离开时,吕行长还是满脸堆着笑,把记者送了出去。
40分钟后,记者来到了采访的第二站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即济南市分行。位于经四路310号的济南市分行有主楼和营业厅两座大楼,显得相当气派,尤其是大楼前的一对石狮越发增添了它的庄严和肃穆。
一楼的前台工作人员通过秘书了解到鲍勇副行长正在开会,并让记者在会客厅等候。两个小时过去了,记者再次询问时,得知鲍行长去吃饭了。下午,记者又来到 8楼会议室等候。期间,办公室董主任来了***,问清了记者的来意,听说是询问宋荣贵的事,董主任说:“我不太了解这事,还是问鲍总吧。”过了一会,一位姓高的女秘书又传来消息说:“你们别等了,鲍总和董主任还要开一下午的会,你们改天再约吧。”记者等了近三个半小时,也没有见到鲍总。回到北京后,记者也曾拨打过鲍总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
8月10日下午,济南市公安局经侦队,记者等了一个小时见到了一大队的大队长赵延军。赵大队看上去对我们的来访并不欢迎,他第一句话就说:“这个事太不寻常了,我知道这件事,但是不能和你们说,而且我也没有权利和你们说。”记者表示,只是想了解一下当时泺源支行报案的情况,并顺便看一下当时泺源支行提供的宋荣贵非法操作的相关证据。赵大队说:“证据我们早已还给工行了,因为此案没有立案,还在审理中,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公开审理,我就可以畅所欲言了。不过现在不行,你们要采访我,必须得经市局宣传处同意。”记者当即给市局宣传处打***,宣传处某负责人不置可否,将记者婉言拒绝了。在和记者的闲聊中,赵大队言语中透露出,政法委和省证监会曾过问此事,以后可能由公检法机关联合处理这件事,并称已经知道当事双方都起诉的事实。最后,赵大队说:“这事,在国外可能不算个事,但在国内不行,作为个案,法律上还会有不同解释。我们经侦队对国家国有资产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我们也要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赵大队每说一句话都会深思熟虑好久,似乎深怕哪句话说错了一样。记者看到赵大队实在很“为难”,就按赵大队的要求“撤退”了。
离开济南市公安局经侦队,记者又来到了济南市历下区法院。据了解,宋荣贵炒黄金案一旦开庭,就是在历下区法院,而当庭法官就是马峻。这次记者的经历更为奇怪。在事先***通知记者即将去采访的消息后,记者来到了民事厅第四厅审判长马峻的办公室。办公室的门虚掩着,看来人没有走远,记者敲了门,但没反应。记者只好在门口等,并四处询问。期间,记者依稀听到了里面有一些动静。于是,记者再次敲门,这时办公室再次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一个工作人员没敲门就径直走进了办公室。这时,办公室房门大开,让记者瞠目结舌的事发生了,办公室里竟然坐了整整四个人。一个酷似马峻的男人说:“马峻不在。”并与记者发生激烈言语冲突,声明拒不接受采访。让记者搞不清楚的是,20分钟内,记者多次敲门,办公室内始终没有任何反应,没有人出来开门,也没有人出来去卫生间。当事一方 唇***舌剑
在济南,记者见到了黄金***交易案的当事人宋荣贵,20多岁的宋荣贵看起来还比较幼稚,说话时还有一些害羞。谈起那天在泺源支行被扣留的经历,宋荣贵说:“我觉得我很无辜,当天真是被吓坏了,他们把一大堆罪名都扣给我们,说我们违反了黄金***章程,但我知道,我的同学完全是按照***银行委托的提示一步步操作的,只要其中有一个操作错误,交易就无法完成。”
令宋荣贵至今不解的是:“我们按照***银行委托的提示,操作黄金***交易赚了钱,工行说我们是不当得利,把我们的钱给划走了,如果我们赔了钱,工行还会负责吗?”记者问:“从千万富翁到只剩下本金和利息,是不是觉得落差特别大,像做梦一样?”宋荣贵诚恳地说:“我当时觉得我还是有那么多钱的,但后来知道钱被划走后,感觉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我真没想到那么多,现在我只想要回属于我们的钱。”
记者又***采访了黄金***交易案的另一当事人樊文达。采访时,樊文达正在沈阳出差。对于工行指责他不当得利,樊文达并不认可。他说:“我并不存在不当得利的问题,因为我就是靠一部***机去进行操作,完全按照***委托的提示,我也从来没有进入过工行的计算机系统。”
樊文达气愤地说:“工行当初还说过是系统存在问题,因为没有经过测试,所以存在漏洞,才会让我获利那么多。这也太牵强了,听起来觉得可笑,想一想,系统没有经过测试就开始运行,这在工行可能吗?再说了,软件出现问题应该去找软件开发商去解决问题,我们老百姓可什么都不知道。”
樊文达说,“现在我心理压力很大,据说,银行也动用了不少手段。我是弱势群体,2000多万违规操作,这样的大帽子扣在我头上,如果真成立的话,这都够判刑的了。”“不过,我现在在北京也请了律师,只能一步步取证,去打官司,把属于我的钱要回来。毕竟,我认为我并不存在什么问题。”看来樊文达对打赢这场官司还是充满了信心。
樊文达最后对记者说,他怀疑工行可能进行违规操作,就像两个股票庄家互相***,以便抬高市场价格,当然樊文达也说了,这一切只是他的个人猜测和想法而已。
各方观点 众说纷纭
记者同时也了解到,现在由北京、山东的律师、山东大学法学系的几位教授、山东省社科院法学所的几位专家联合组成律师团,共同支持宋荣贵和樊文达打这场官司。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奇伦说:“由于以前没有这方面的判例,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明文规定能证明宋荣贵和樊文达犯罪,所以这起案件只能是一起民事纠纷和合同纠纷案件。”
孙律师认为:“系统故障有硬件和软件方面的原因,但这些都不存在,因为这是一笔一笔的交易,一笔一笔的成功。它经过了一个受理、审查、确认的一个过程。因为系统如果有故障,应该是很多人出问题,而不应该是一个人出现问题。我委托买,你给我买;我委托卖,你给我卖,我获利了,难道就是不当得利了?那么我如果赔了呢,工行也会负责吗?”
孙律师在调查中认为此案中还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就是在***银行止损委托中,系统会提示一句话:“现在您将建立止损委托,如果您输入的汇率优于即时汇率,委托订立将不成功。”
孙律师认为:对这句话通俗的理解是“劣于”就是“低于”,“优于”就是“高于”。而且输入钱数的时候,计算机的程序也正如许多人理解的这样来判断的。低于就成立,委托就能成功,高于就不成立,委托就不能成功。后来出现问题后再去听工行的黄金***提示的时候,语音提示的内容都没有变,但是在进行买入的 “止损委托”交易的时候,再按照“优于”就是“高于”、“劣于”就是“低于”的理解,就无法进行交易,只能重新理解成“劣于”就是“高于”、“优于” 就是“低于”进行交易,交易才能成功。
看来,关于“优于”是否等于“高于”,“劣于”是否等于“低于”的问题,当事人双方有不同的理解。关于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记者随机调查了十个人去测试,十个人都认为“劣于”就是“低于”,“优于”就是“高于”。
孙律师对记者说:“从法律角度讲,法律中有关格式条款和格式合同的规定中,有这样一个司法解释。当你提供的格式合同,例如我各种合同都拟订好了,你来确认和签字。当对格式合同和条款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一般按照通常的理解去理解。当发生歧义理解时,如果有两种以上的理解时,应按照对拟定合同不利的一方去理解。”
山东省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张瑞峰认为:“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弄清工行在整个事件中处于什么地位,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宋荣贵、樊文达与工行签订了黄金***合同,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但工行只是为储户提供了一个平台,只是起到了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宋荣贵和樊文达赚的钱是从市场获得的,不是银行的钱,并不真正属于工行,工行有什么权利把这笔钱划走呢?”张教授气愤地对记者说:“虽然,我们至今没有找到这段时间内其他人炒黄金的线索,但我认为宋荣贵、樊文达绝对不是炒黄金的个别现象。我能想到的是,以后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大家还拿什么去相信工商银行呢?还有人会去用工行在网上炒黄金吗?”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贤强说:“我知道这件事之后,也觉得很无奈,很明显,工行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仗势豪夺,而且我认为这是赤裸裸的豪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和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去解决。”
罗律师认为:近些年来,中国在法律的进程上有些进步,但有些方面还是比较落后的,有些方面还是空白,中国的法律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尤其像这样的案件,以前在法律上没有判例和先例,所以有关部门必须严肃公正地对待。相信这件事情的合理解决必然会对中国的法律进程产生极大的影响。
据悉,此案将于近期在济南开庭,对于此案的最新进展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回复日期:2007-8-20 16:06:38
sha fa
回复日期:2007-8-20 16:09:51
2
回复日期:2007-8-20 16:16:27
太长
回复日期:2007-8-20 16:17:24
有猫腻
回复日期:2007-8-20 16:22:26
这两个小子不厚道,也不教教大家一起发财
那应该是钻了工行电子系统上的漏洞
回复日期:2007-8-20 16:20:39
还没有解决?
回复日期:2007-8-20 16:21:21
系统问题
回复日期:2007-8-20 16:27:17
我日,死工行,
我CTNND,
人家赚了你说划就划走了,
那人家赔了你贴钱给人家吗????
抢不到沙发都没这气人!!
回复日期:2007-8-20 16:27:52
关注中
回复日期:2007-8-20 16:27:56
没见报道过
回复日期:2007-8-20 16:28:01
应该是系统问题。
查过当时的黄金交易价,普遍在160-170元,142元能成交是系统问题,从法律上,这两年轻人叫不当得利。
不过,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工行和当地公安部门,明显违法办案。
回复日期:2007-8-20 16:32:32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银行这样抢钱是合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6:29:19
太长了,看了半天还没清楚怎么赚的 作者:
回复日期:2007-8-20 16:30:58
强烈要求两位同学公布详细的操作流程!!
最好是出书!!!!!
回复日期:2007-8-20 16:35:37
此案一定要关注,你银行有什么权力定人家的“不当得利”罪?你银行又不是法官!凭什么乱定罪,又随意划走客户帐户里的钱?
此案不解决,所有工行储户的钱都将存在危险!
此案不解决,所有工行储户的钱都将存在危险!
回复日期:2007-8-20 16:32:44
对了
这2100万算不算工行的收益呢?
我觉得 应该算GDP!!
国家又增加了2100万的GDP呀!!
回复日期:2007-8-20 16:35:20
晕。不会自己先划到别的帐户上啊,还等工行来划?
回复日期:2007-8-20 16:35:58
怎么炒得?赚这么多
回复日期:2007-8-20 16:39:40
作者:天鸭射区 回复日期:2007-8-20 16:32:32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银行这样抢钱是合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6:43:00
不当得利是应该是应该追究,但是工行没有权利私自划走款项。
而且谁知道这是不是工行内部借这两个炒金学生的帐户,故意调整系统,让他们赚钱然后再借口划走牟利,而蒙蔽了两个学生?
回复日期:2007-8-20 16:43:04
工行的黑洞那么大,需要钱弥补,上万亿的洞,如果你有钱,但是不是官商,就有机会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6:43:11
作者:天鸭射区 回复日期:2007-8-20 16:32:32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银行这样抢钱是合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6:43:18
大家注意到没有!银行非法拘禁了他好几个小时!!!这他吗的都是什么事啊!银行也可以关人???????????????????????????????
回复日期:2007-8-20 16:43:47
工行没有这个权利去扣押公民自由,剥夺公民财产。
不过这两个鸟人也不是好东西。显然是投机取巧
回复日期:2007-8-20 16:44:06
作者:天鸭射区 回复日期:2007-8-20 16:32:32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银行这样抢钱是合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6:40:50
可恶
回复日期:2007-8-20 16:44:24
工行变成执法机构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6:44:30
作者:天鸭射区 回复日期:2007-8-20 16:32:32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银行这样抢钱是合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6:44:44
我发誓:明天把我所有张工行卡的钱取走并消户!
回复日期:2007-8-20 16:44:57
最讨厌工行了
服务质量和效率都差
工资卡是工行的
每个月发了工资马上转到别的银行.
回复日期:2007-8-20 16:46:41
作者:1333333333 回复日期:2007-8-20 16:35:58
怎么炒得?赚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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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低买(142元/克)高卖(160元/克),不停地进行交易就行了。估计系统确实有问题,或者银行内部有猫腻,要不然为什么总能成交?这两小伙子也算比较聪明,发现了这个漏洞。
回复日期:2007-8-20 16:47:17
我感觉 绝对不是系统问题这么简单。也许是内线的操作造成的。说不定一查能查出个大坑来。我看银行就不要舍不得这2000W了闹大了怕怕
回复日期:2007-8-20 16:44:29
建议当事人开班授课,靠,太好挣了
工行真是不厚道,估计看着眼红,人家那个银行一年也挣不到那么多啊,当然眼红了.支持打官司.
回复日期:2007-8-20 16:45:40
到底怎么赚的?哪位能帮忙解释一下吗?
譬如买进的142元/克的黄金,卖家是谁?《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章程》对这些情况又有什么规定?
回复日期:2007-8-20 16:51:11
假如金价降到142以下,银行是不是要赔钱给人家?赚了就说人家不当获利,亏了呢?
回复日期:2007-8-20 16:48:05
作者:江东儿郎 回复日期:2007-8-20 16:45:40
到底怎么赚的?哪位能帮忙解释一下吗?
譬如买进的142元/克的黄金,卖家是谁?《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章程》对这些情况又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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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阿,不是都成交了嘛,查一下买家嘛
有人买为什么不能买啊
回复日期:2007-8-20 16:51:47
作者:中国银行常沉卡 回复日期:2007-8-20 16:28:01
应该是系统问题。
查过当时的黄金交易价,普遍在160-170元,142元能成交是系统问题,从法律上,这两年轻人叫不当得利。
不过,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工行和当地公安部门,明显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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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那谁是受害者?受害者有没有主张权利?这些都没有,就凭人家多赚了钱就说是不当得利??
回复日期:2007-8-20 16:53:18
作者:梦杉 回复日期:2007-8-20 16:44:29
建议当事人开班授课,靠,太好挣了
工行真是不厚道,估计看着眼红,人家那个银行一年也挣不到那么多啊,当然眼红了.支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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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电视直播审理过程!
回复日期:2007-8-20 16:53:30
工行态度真的很BH,要不是网点多鬼才用他的卡.
支持外资银行进入,我马上换卡.
回复日期:2007-8-20 16:54:16
你对党领导下的社会还抱有什么希望么?
想要钱,没门!耗也要耗死你!!
曝光,能耐我何,有政府撑腰我怕个毛。
建议当事人早点扯乎,耗到最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阿!!!
就当是为国家作了贡献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6:51:13
这俩小伙子甭管怎么着,撞上了威武神勇,举世无敌的济南***了,看你怎么着吧
个人认为,短期内获利如此巨大,多半存在一些说不过去的理由,工行报案调查倒是对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6:51:52
不太明白,不好评价,看热闹先
回复日期:2007-8-20 16:51:57
转一下工行网上的东东: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业务系指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使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个人账户黄金***交易系统,在柜台或通过电子银行(包括网上银行、***银行及自助终端等)手段叙做的黄金(盎司)与美元、黄金(克)与人民币之间的即期***交易。
第二条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业务属实盘***业务。
第二章 个人账户黄金***交易的开办
第三条 客户在申请及使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个人账户黄金***交易服务时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承诺遵守国家关于个人账户黄金***交易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个人账户黄金(盎司)与美元***业务,可指定或新开立一个多币种活期基本户作为资金结算账户。
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个人账户黄金(克)与人民币***业务,可指定或新开立一个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的基本账户作为个人账户黄金***的资金账户,并在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黄金(克)账户。
客户开立账户须按照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人有效***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营业机构进行变更。
第五条 客户的黄金账户只用于黄金***交易的账面收付记录,账面黄金余额不能支取、转账或兑现为实物黄金,且不计付利息。
第六条 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柜台、***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方式办理个人账户黄金***业务。通过***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电子银行手段办理个人账户黄金***业务的客户,须办妥电子银行相关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
第七条 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和电子银行办理个人账户黄金***业务必须遵守本章程;通过电子银行办理个人账户黄金***业务还须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的规定。
第三章 账户及密码的使用与保管
第八条 客户的个人账户黄金***指定账户存折、灵通卡、理财金账户卡或遗失或密码遗忘、泄漏时,须按中国工商银行有关挂失的规定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在挂失生效前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九条 在个人账户黄金***业务的受理过程中,凡需要客户输入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客户本人办理。
第十条 中国工商银行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及账户交易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复日期:2007-8-20 16:51:50
天大的骗局,事先安排好系统漏洞,安排好人去操作,只是被查觉了,所以才会一外地人跑去外地借别人的卡存钱,炒金,事发前离开济南并关机。谁会用别人的卡炒股票或黄金,还每天挣几百万,我这智商都看明白了 作者:
回复日期:2007-8-20 16:55:48
我也是,看半天没懂,就那样动动就能挣到那么多的钱啊.强烈要求当事人出来说说啊,妒忌死我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6:56:00
真神奇哦,难怪中国的商人们一个劲的贿赂政府官员,原来是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安全的。让我想起了养肥了再杀的猪。
回复日期:2007-8-20 16:56:27
作者:中国银行常沉卡 回复日期:2007-8-20 16:28:01
应该是系统问题。
查过当时的黄金交易价,普遍在160-170元,142元能成交是系统问题,从法律上,这两年轻人叫不当得利。
不过,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工行和当地公安部门,明显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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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票价格显示86 你75卖看交易了掉交易不掉?上去 估计就没了。10%的跌停下线。估计他们买的价格就是当天交易价格-10% 那么里面的猫腻就出来了!谁在不停的以跌停的价格卖呢?如果有个股票每双日子跌停每单日子涨停我 天天卖买算不算不正当得利呢? 银行肯定有猫腻绝不是系统问题这么简单 查交易记录估计不只一个帐户有这样的情况 那这问题可就大了去了
本人没证据YY中
回复日期:2007-8-20 16:53:22
多半是假的,炒黄金在那么短的时间不可能获利那么多。
最近各种谣言咋越来越多了呢,难不成是信息战的序幕?
回复日期:2007-8-20 16:53:33
这种操作方式叫埋炸弹,炒国债就经常用这种方式啊,什么不当得利,只是一种操作方式而已
这两个人埋好炸弹,估计是有人建老鼠仓,他们才会成交的,大家看看000024招商地产,8月14日和15日的分时线就知道,深水炸弹埋成功,每天的收益是很可观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6:59:24
我觉得调查是可以啊,但没权利把帐上的钱划走,冻结先,等法院裁决,更没权利扣人,丫的,现在银行的人都这么牛啊.
不过可以理解,在中国没什么不能发生的.不要又弄出个国际笑话让人家耻笑就好
顺便说一下,最近山东新闻很多嘛
回复日期:2007-8-20 16:59:44
这两个大学生走狗屎运了,赚了那么多,也不知道先取一点出来挥豁下,这下被人连锅端了。顺便BS工行,仗人歁人!无法无天,看人赚钱恨红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6:56:28
才发现,居然又是济南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6:56:43
中国这些鸟银行~
回复日期:2007-8-20 17:01:06
再转:
第四章 报价及交易
第十一条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业务包括黄金(盎司)兑美元和黄金(克)兑人民币两个交易品种。黄金(盎司)兑美元***以美元标价,交易单位为“盎司” ;黄金(克)兑人民币***以人民币标价,交易单位为“克”。黄金(盎司)与黄金(克)分属两个账户,两个账户间相互不可转换。
黄金(盎司)兑美元个人账户黄金***业务每笔交易起点为0.1盎司黄金,交易最小计量单位为0.01盎司;黄金(克)兑人民币账户黄金***业务的每笔交易起点为10克黄金,交易的最小计量单位为1克。
第十二条 个人账户黄金***交易时间,以中国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规定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账户黄金***报价,将根据国际市场变化实时更新。客户通过查询汇率屏、电子银行或从其他信息渠道获取的黄金价格均为参考价格。客户柜台实时交易的成交价格,以客户签字确认的受理交易的营业机构出具的《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外汇/账户黄金***业务申请书》为准;柜台委托交易的成交明细以受理交易的营业机构电脑记载的成交记录为准;通过电子银行交易的成交明细以电子银行记载的成交记录为准。电子银行注册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查询成交明细。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黄金***有实时交易和委托交易两种成交方式。实时交易即按照办理交易时中国工商银行即时黄金价格成交。委托交易即由客户指定成交判断条件,一旦中国工商银行即时黄金价格满足客户的成交判断条件,即按照客户委托价格成交。
第十五条 委托交易
(一)委托交易分为获利委托、止损委托和双向委托三种,客户可使用的种类,以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实际提供的委托种类为准。
(二)客户可在账户可用资金或黄金余额内提交委托。如客户提交委托时,其账户内可用资金或黄金余额少于该笔委托所需金额,该笔委托将全额不被接受。
(三)交易委托被接受后,其账户内等同于完成委托交易所需的资金或黄金即被冻结。客户不能对冻结资金办理再次交易、委托、取现、转账等业务,直至委托成交、客户撤销委托或委托自动失效。委托被接受系指客户的委托指令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黄金***系统中形成记录并开始实时判断报价是否满足客户指定的成交判断条件。委托成交系指因报价满足客户指定的成交判断条件而解冻因委托被接受而冻结的资金或黄金并进行交易。
(四)委托有效期最短为24小时,最长为120小时,委托有效期连续计算,不区分中国工商银行交易时间与非交易时间,超出委托有效期而未成交的委托将自动失效。客户可在中国工商银行交易时间内撤销处于有效期但尚未成交的委托。客户撤销委托的方式需与提交委托的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 资金清算在交易成交后实时完成。
第十七条 美元现钞、现汇不能通过个人账户黄金***相互转换。客户以美元现钞买入的账户黄金在卖出后仍为美元现钞;客户以美元现汇买入的账户黄金在卖出后仍为美元现汇。
第十八条 客户应熟悉中国工商银行电子交易方式的操作方法,因客户操作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因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客户不能交易或交易延迟的,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因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成交价格有误、成交金额有误、成交币种账户相关明细项目有误的交易,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交易或按照双方商定的正常价格补做交易。
第二十一条 对于客户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进行的不正当交易以及其他非中国工商银行过错原因造成的非正常交易,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交易并采取措施防止该类交易继续发生。
第二十二条 对于发生非正常交易的相关账户,非正常交易的电脑确认、成交证实书及其他凭证一律无效,客户不得凭以主张权利。
第二十三条 客户超过中国工商银行规定的交易时间下达的交易指令无效。因客户账户黄金***指定账户余额不足而无法执行的交易指令无效。
回复日期:2007-8-20 17:01:17
作者:曹大仙 回复日期:2007-8-20 16:56:27
作者:中国银行常沉卡 回复日期:2007-8-20 16:28:01
应该是系统问题。
查过当时的黄金交易价,普遍在160-170元,142元能成交是系统问题,从法律上,这两年轻人叫不当得利。
不过,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工行和当地公安部门,明显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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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票价格显示86 你75卖看交易了掉交易不掉?上去 估计就没了。10%的跌停下线。估计他们买的价格就是当天交易价格-10% 那么里面的猫腻就出来了!谁在不停的以跌停的价格卖呢?如果有个股票每双日子跌停每单日子涨停我 天天卖买算不算不正当得利呢? 银行肯定有猫腻绝不是系统问题这么简单 查交易记录估计不只一个帐户有这样的情况 那这问题可就大了去了 本人没证据YY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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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有理,支持YY
回复日期:2007-8-20 17:02:27
再转:
第五章 公告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个人账户黄金***交易面临包括政策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通讯系统安全、网络系统安全在内的各种风险。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价格可能发生剧烈波动。客户应充分认识到此项业务所蕴涵的风险。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账户黄金***的客户,均视为愿意承担由于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
第二十五条 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提供的黄金市场评述和分析意见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实际交易依据,对于客户据此交易造成的损失,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关于本章程的生效、履行、变更、终止、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工商银行负责解释、修改并保留与之相关的权利。本章程如有变更和修改,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等适当方式公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2006年4月26日起执行,原《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章程》同时废止。
回复日期:2007-8-20 17:00:04
作者:太阳出来天才黑 回复日期:2007-8-20 16:53:33
这种操作方式叫埋炸弹,炒国债就经常用这种方式啊,什么不当得利,只是一种操作方式而已
这两个人埋好炸弹,估计是有人建老鼠仓,他们才会成交的,大家看看000024招商地产,8月14日和15日的分时线就知道,深水炸弹埋成功,每天的收益是很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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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4招商地产那个太明显了,建议各位兄弟去看看。
回复日期:2007-8-20 17:03:25
不过怎么又是济南 吴XX 怎么这么倒霉 要过段时间吴XX出了什么事就有意思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7:06:45
最近山东是多事之秋啊,莫非ZF也学会炒作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7:04:01
支持外资银行进入
回复日期:2007-8-20 17:08:01
作者:胡是糊 回复日期:2007-8-20 16:51:13
这俩小伙子甭管怎么着,撞上了威武神勇,举世无敌的济南***了,看你怎么着吧
个人认为,短期内获利如此巨大,多半存在一些说不过去的理由,工行报案调查倒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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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对个锤子啊!
无论那2个人是不是不当得利,你工行有什么权利私自把储户的钱划走?这个问题不解决,工行那么多储户的存款还安全吗?
工行又有什么权利限制公民自由6个小时?
你说这些东西它不懂吗?不太可能,按照在中国多年生活的经验,这里面肯定有问题,银行的高管好好查查,出大问题的可能性是比较大滴!
回复日期:2007-8-20 17:09:17
我怎么觉得文中主人公好象陕西宝马彩票案那一位呢? 作者:
回复日期:2007-8-20 17:12:06
国内抄做***金银币都是违法的,黄金因为可以一定性的影响兑换率,所以超过一定数量短期内的故意抄做,在我国也是违法.
另外此新闻编造的痕迹很大.
回复日期:2007-8-20 17:18:49
狠呀,明明白白的抢钱.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回复日期:2007-8-20 17:16:01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银行这样抢钱是合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7:21:49
神奇的土地,神奇的银行,靠
回复日期:2007-8-20 17:23:00
各位还记得前不久海尔认沽权证出现的0.001元集合竞价成功的那单事情么。(可以搜索“820元一天翻成56万!漏洞规则成就了发财梦”)
呵呵,系统总是会有漏洞的,只要你肯钻研,就有可能得到丰厚的回报。
回复日期:2007-8-20 17:24:26
作者:mai713 回复日期:2007-8-20 17:23:00
各位还记得前不久海尔认沽权证出现的0.001元集合竞价成功的那单事情么。(可以搜索“820元一天翻成56万!漏洞规则成就了发财梦”)
呵呵,系统总是会有漏洞的,只要你肯钻研,就有可能得到丰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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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然后说你“不当得利”,拘禁你半天,恐吓你,再把你的钱抢走……
回复日期:2007-8-20 17:27:02
摘自《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章程》
第十八条 客户应熟悉中国工商银行电子交易方式的操作方法,因客户操作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因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客户不能交易或交易延迟的,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因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成交价格有误、成交金额有误、成交币种账户相关明细项目有误的交易,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交易或按照双方商定的正常价格补做交易。
第二十一条 对于客户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进行的不正当交易以及其他非中国工商银行过错原因造成的非正常交易,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交易并采取措施防止该类交易继续发生。
第二十二条 对于发生非正常交易的相关账户,非正常交易的电脑确认、成交证实书及其他凭证一律无效,客户不得凭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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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几条,银行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你操作错了亏损是活该,银行系统有问题让你赚了,对不起,你赚的钱“一律无效”!
回复日期:2007-8-20 17:27:48
談一些自己的看法。
第一,本案中雙方在金融市場中交易,由於價格是變動的,因此只要交易者按照規定的交易程序進行交易,沒有刻意利用已知的系統漏洞進行操作,即使利用了公佈的交易程序上的疏漏,只要沒有惡意,也不構成犯罪。
第二,所謂不當得利,應該至少具有以下特徵:一是一方獲得財產利益,一方有損失;二是二者具有因果關係,三是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依據。如果說,交易人的掛單價格在當天是按照交易流程正常成交,即是在當天的交易價格範圍内成交的,就應該算是正常獲利,不屬於不當得利。如果工行的交易系統有當時不為人所知的漏洞,並且損害了別人的利益,那麽,交易者的構成不當得利,應該返還不當得利部分。當然,前提是本案中交易者明顯不具有控制市場價格的能力,不符合操縱市場行爲的要件。
第三,不當得利的確定,尤其是凍結、划扣存款,應該由人民法院進行,工商銀行無權單方決定。程序上是違法的。
以上只是一點個人看法,請法律界的大蝦指教。
:系統現在只支持繁體,大家湊合看吧。
回复日期:2007-8-20 17:25:51
作者:太阳出来天才黑 回复日期:2007-8-20 16:53:33
这种操作方式叫埋炸弹,炒国债就经常用这种方式啊,什么不当得利,只是一种操作方式而已
这两个人埋好炸弹,估计是有人建老鼠仓,他们才会成交的,大家看看000024招商地产,8月14日和15日的分时线就知道,深水炸弹埋成功,每天的收益是很可观的,
某股票价格显示86 你75卖看交易了掉交易不掉?上去 估计就没了。10%的跌停下线。估计他们买的价格就是当天交易价格-10% 那么里面的猫腻就出来了!谁在不停的以跌停的价格卖呢?如果有个股票每双日子跌停每单日子涨停我 天天卖买算不算不正当得利呢? 银行肯定有猫腻绝不是系统问题这么简单 查交易记录估计不只一个帐户有这样的情况 那这问题可就大了去了 本人没证据YY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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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人在偷钱!让这2小子得了便宜了哈哈!!!看下其他的帐号就知道是谁在操纵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7:30:19
至於工商銀行那個格式條款,我認爲它豁免自己應付的責任的部分應該是無效的。
回复日期:2007-8-20 17:31:25
当时黄金市场的即时黄金价格为每克160元,而樊文达竟然最低探到每克142元也能成交,但低于142元就再无法成交。发现这个问题之后,樊文达开始了全盘的即买即卖反复操作,截止7月8日,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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怯怯地问:如果逆向操作亏了2千万,工行会不会退回“不当亏损”呢?
回复日期:2007-8-20 17:32:31
呵呵,有传统媒体上的来源吗?我想看看
回复日期:2007-8-20 17:29:25
作者:seraph911 回复日期:2007-8-20 17:30:19
至於工商銀行那個格式條款,我認爲它豁免自己應付的責任的部分應該是無效的。
````````````````````````
应属霸王条款.
回复日期:2007-8-20 17:30:21
考虑下是不是要把钱取出来,大家有大钱就不要放工行了,免的他们一眼红给划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7:32:45
银行~~~~~~~~~~~惹不起的,唯一能做的是有点钱就快点撤,谁知道银行又会以什么借口划钱还是不认帐呢,执法权,哼!!!
回复日期:2007-8-20 17:40:41
作者:seraph911 回复日期:2007-8-20 17:27:48
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第一,本案中双方在金融市场中交易,由于价格是变动的,因此只要交易者按照规定的交易程序进行交易,没有刻意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进行操作,即使利用了公布的交易程序上的疏漏,只要没有恶意,也不构成犯罪。
第二,所谓不当得利,应该至少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一方获得财产利益,一方有损失;二是二者具有因果关系,三是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说,交易人的挂单价格在当天是按照交易流程正常成交,即是在当天的交易价格范围内成交的,就应该算是正常获利,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工行的交易系统有当时不为人所知的漏洞,并且损害了别人的利益,那么,交易者的构成不当得利,应该返还不当得利部分。当然,前提是本案中交易者明显不具有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不符合操纵市场行为的要件。
第三,不当得利的确定,尤其是冻结、划扣存款,应该由人民法院进行,工商银行无权单方决定。程序上是违法的。
以上只是一点个人看法,请法律界的大虾指教。
==========
帮你转一下字体。
上面的说法应该是比较到位了,无论是非法拘禁还是非法划走帐户上的钱,或者无端给储户定罪为“不当得利”罪,都是违法的。
银行应当这样做:
首先,立即退还2千万,划回原帐户。(也许根据某种程序可以冻结该帐户,但私自划走,绝对是违法的)
然后,再由“不当得利”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日期:2007-8-20 17:49:58
本来对山东蛮有好感的,现在令我很是失望 作者:
回复日期:2007-8-20 17:54:47
新闻写的不明不白,猫腻太多!
回复日期:2007-8-20 17:58:55
就算是不当得利,谁赋予银行的权利划走存在你那里的钱?你只不过是一个托管机构,顶多只能冻结!如果这样都行的话,储户的利益谁来保障?你随心所欲就能转走别人账户里的钱?简直太可笑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7:59:54
恩 LS说那彩票宝马案的兄弟和偶想的差不多
回复日期:2007-8-20 17:59:58
怎么和衙内一样,公然强抢“民财”
银行什么时候有资格执法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8:00:24
记号
回复日期:2007-8-20 18:03:47
不当得利不是银行说了算,也不是当事了说了算。
银行就凭着自己的“认为”,可以把客户的钱随便转走?
如果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那属于 盗窃。
如果当事人知情而不同意那属于
神奇太神奇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8:00:46
中国鸟银行~
回复日期:2007-8-20 18:02:23
银行都有执法权力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8:05:56
就是违法银行也不能逼别人签字啊?还非法扣留?
懂法律的说说看
回复日期:2007-8-20 18:09:20
银行算个什么东西~
回复日期:2007-8-20 18:14:48
2000多W就把工行的信誉出卖了,这笔生意亏大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8:16:37
即便确系违规操作,所得确系不当得利,钱款也应收归国库,而不是工行!
回复日期:2007-8-20 18:22:25
啊……啊……啊……啊……
回复日期:2007-8-20 18:39:20
他妈那个**的,工商银行当自己是执法机关啊还是执法部门?你们他妈的是给爷爷们服务的呀!!!!生存权?我今天下午把我们这里的工行给骂了十分钟,就是因为他们态度恶劣,还好,后来他们来了俩叫作经理的东东,给他们的爷爷赔礼!!!TMD,是谁没教养呢,我真不相信是我,是他们的营业员蛮横啊,还好没涉及我的生存权,不然也许是孤单的我会死去,但下次呢??是该我们维护自己生存权利的时候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8:42:31
潜力贴
回复日期:2007-8-20 18:42:56
再正常不过了!!
打官司?
你知道工行是谁的银行??
济南法院是谁的法院??
除非闹大了让它下不了台,否则你就认了吧,瞎折腾啥?
回复日期:2007-8-20 18:51:39
这个是真的吗???
深度怀疑中
回复日期:2007-8-20 18:57:21
真的吗?济南的工行也这么厉害.直接成执法机关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9:04:45
厉害
回复日期:2007-8-20 19:04:36
瓦,不是吧,不管怎么样银行没有权利把钱划走,如果有问题也应该是银行自己的问题,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而不是直接抢。
回复日期:2007-8-20 19:12:34
是工行内部有蛀虫建立漏洞洗钱,不巧被这两个家伙瞎猫碰上死老鼠罢了
当然是不当得利,不过银行有没有权利直接将钱划走这个就要查一下法律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9:09:58
我日,死工行,
我CTNND,
人家赚了你说划就划走了,
那人家赔了你贴钱给人家吗????
回复日期:2007-8-20 19:11:29
好多钱啊,高手
回复日期:2007-8-20 19:13:57
怎么回事,没看懂。“交易违反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章程》”
违反了那条章程有没有明白人明确说一下。
回复日期:2007-8-20 19:18:00
作者:匿名人士253811 回复日期:2007-8-20 19:12:34
是工行内部有蛀虫建立漏洞洗钱,不巧被这两个家伙瞎猫碰上死老鼠罢了
当然是不当得利,不过银行有没有权利直接将钱划走这个就要查一下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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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系统有漏洞应该是所有交易全作废才对,如果这两人没有参与漏洞的建立,就不应针对他们两人。
回复日期:2007-8-20 19:24:04
工商银行有什么权利把别人的钱拿走,你又不是执法部门。
怕,钱不能放这个银行了。
回复日期:2007-8-20 19:34:08
要是银行内部也有人这么干的话,吃亏的是谁啊?
回复日期:2007-8-20 19:36:22
肯定不是交易系统有漏洞,这种类似的交易系统到现在这么多年,已经很成熟了,不可能有这么低级的漏洞的,只有让银监会来查了,不当得利,银行不是利益相关人,没有诉讼的资格,只有通知交易的另一方来起诉,不过,这里面可能有黑洞,交易方不一定敢来
回复日期:2007-8-20 19:42:57
留个记号,强烈关注~~~~
回复日期:2007-8-20 19:47:42
一班SB,
这两个人一看就是找到了系统里的漏洞,几天赚了2100万
还有人替他们喊冤?
回复日期:2007-8-20 19:51:29
狗日的工行,说不定那天咱们大伙存的钱都叫非法所存,给强行划走,狗日的工行,看好我的口形,工行的五毛们,你们就是操!
回复日期:2007-8-20 19:52:07
为了法律
顶一下啊
回复日期:2007-8-20 20:03:22
作者:为劳动人民服务 回复日期:2007-8-20 17:18:49
狠呀,明明白白的抢钱.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回复日期:2007-8-20 20:07:16
作者:最后的英雄 回复日期:2007-8-20 19:47:42
一班SB,
这两个人一看就是找到了系统里的漏洞,几天赚了2100万
还有人替他们喊冤?
======================
CTM,你有本事也去找出漏洞来啊?
谁弄出来的漏洞谁负责,总之不归这两人负责。
回复日期:2007-8-20 20:08:55
两万赚几千万?大家别干其他的了,都炒黄金去吧,别把我们当SB忽悠啊
回复日期:2007-8-20 20:09:32
BS工行,还有这件事情深刻教训我们,把钱放在一个银行里是很不理智的行为。再者有这么多钱了,都2千多万了,可以收手了和转走了?
看来是要见好就收,这下好了,白激动了十来天,听了声钱响就没了。
另:根据我国惯例,二人最多能收点息钱,可能有个几百元,再减去官司费用若干,今年算是白干了!唉,福兮祸兮!
回复日期:2007-8-20 20:12:28
操。。。。
回复日期:2007-8-20 20:16:48
漏洞太多了,简单做下分析,下面以江西人和济南人来命名涉案的两个大学生,不涉及地域问题,仅仅为了方便区分,别见怪。
两人是同在一地的朋友么?不是,济南只不过是江西人出差的地方,于工作于生活都和江西人无大关联,并且,两人只是大学时代同学,按照年龄来看,已经毕业了6-7年。
帐号是共用的么?新闻里,包括济南人自己,都承认帐号是共用的,但是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来证明这一点,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看,帐号属于济南人一人所有。
是合资么?不是,全部资金都是来自江西的那个。
是合作经营么?不是,全部操作,包括所谓的奇怪现象,都是江西的那个独自经手。
从事情的经过来看,济南人仅仅是外借了自己的***明,开了个银行帐户和黄金交易资质而已。其他一切事情,都与其无关。那么问题来了,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以他人的身份开设了帐号,那么这个帐号上的资金流动,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就是属于他人的。也就是说,如果江西人拿不出任何证明这个帐号上的钱属于两人共有这类的证协议之类的材料,那么赚了再多的钱,这些钱从法律上说,都是属于济南人的,济南人只要一口吃下来,江西人连毛都捞不着。那么,为什么江西人出全资,并且全部自己动手,这样个人的金融行为非要用他人的帐号,并且跑到外地去操作呢?于情于理,都无法解释的通。即使如果济南人也参与了***操作,也无法解释江西人跑到济南去,独资,用他人帐号炒黄金的行为。
那么江西人为什么会这样做?
对于江西人来说
从法律角度上看,如果该帐号出了任何问题,而两人之间没有任何书面的可做证供的协议的话,所有的责任都将由帐号所有人承担,而另一人完全可以推脱。即使另一人承认他也参与了黄金交易的操作,这个口供也不能作为证据,司法机关也不敢把这样的口供作为证据,因为要翻供实在太简单了,谁都怕这样的事情发生,除非银行方面也能出据该人参与交易的录音(目前好象已经不能作为证物)或书面的物证,否则无论怎样,责任必定由帐号所有者承担。所以说,这样的方式,对于实际操作者来说,是很安全的。而且尤其是在异地,安全系数大大增加。
从济南人的个性来看,其是相当老实,脑子也并不很灵活的,一个毕业多年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人,居然能忍受银行保安的扣留几个小时,包括强迫签定协议这样的事情而直到最后才考虑找家属叫律师,实在是大大的良民。而且从新闻的内容上看,济南人从来没对江西人有一点怀疑,还一直为江西人及其帐号等利益考虑,所以此人一是可能接受了江西人给的某些口头协议或许诺,二是可能实在讲义气的很,绝对信赖江西人,无论怎么说,济南人是一个对于江西人来说很可靠的人(我这里是根据事后的描述进行推理,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事先都早已确认),也就是说,如果该帐号有了收益,济南人不会私自吞掉,即使是上千万的资金。
江西人如果已经知晓可能的内幕,要进行操作捞钱,如此安全的情况是他的最好选择,那么这一切就是顺理成章了。
对济南人来说
从法律角度上看,这是正常的金融操作,手续,过程,委托单位,都是非常过硬并且合法的,不会涉及法律问题。
从经济角度上看,虽然用的是自己的帐号,但是这种黄金交易操作最坏的结果是帐号金额归于零,而不可能成为负数,也就是说,就算亏本,最坏的情况也就是亏了27000元,不会倒欠银行,更何况这钱自己一分钱都没出,这是无本万利,空手套白狼的事情,就算将来赚了钱,朋友反悔不给分红,也没什么损失,绝对安全。
从个人角度来说,帮了朋友,还可能有利可图,绝大部分人都会做的。
所以济南人这么做,也是合情合理。
这么一来,双方一拍即合,也因此有了这个故事。
但是问题还是出现了,因为实在是时间太短,金额太大。
银行有猫腻,这事有很大可能性,本来就是自己暗箱操作,可能是洗黑钱,可能是高层瓜分国家资产,但是被江西人撞上了(或者说其有内幕消息),结果本该属于自己的钱给江西人挖了两千多万,并且怕事情闹大,捅了篓子牵出一大帮人,因此采取极端措施。
银行没有猫腻,虽然可能性比较小,但是也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况,起因是系统有漏洞,那么银行追查,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银行用的措施,方式方法都是违法的,是错误的。这样激化矛盾,把事情闹大的手段,只有头脑发热的才会做,是狗急跳墙?还是手足无措?
综上所述,此江西人是坏蛋,此济南人是笨蛋,此银行是混蛋。
再总结一点:无论如何,身份不可借于他人,不管是什么人。太多的国人对于身份所具有的法律的意义的理解实在少的可怜。
再PS,以上是痴人说梦,胡言乱语,高人莫怪。
回复日期:2007-8-20 20:15:13
NND,我去年炒金时最低跌到142元.当时亏了一千多块.因为没钱建仓.心中烦闷.........没想到呀.居然有人可以一直以142的价格买..........幸福呀....
回复日期:2007-8-20 20:18:38
太可怕了。未经法律审判随意剥夺别人的私产。
回复日期:2007-8-20 20:15:23
CAO!!!!!!!!!!!!!
回复日期:2007-8-20 20:21:13
忘记说一点,***过期是个很难理解的借口。
***的有效期是多少?我的是二十年。
和79年生的济南人大学同学,此江西人应该是几岁?
对他来说,***可能丢失,作废等情况发生,但是过期这个事情的可能性有多少?
回复日期:2007-8-20 20:25:19
我觉得当事人跑到香港去告应该好点
工行是香港上市公司
香港司法相对独立很多
回复日期:2007-8-20 20:30:19
不能分辨真假
我很笨么?
回复日期:2007-8-20 20:30:49
有人洗钱?
回复日期:2007-8-20 20:36:55
顶
回复日期:2007-8-20 20:41:53
to:作者:alexzhaocn
分析的丝丝入里,受教了。
回复日期:2007-8-20 20:44:39
十七大代表已阅..
回复日期:2007-8-20 20:45:17
作者:天鸭射区 回复日期:2007-8-20 16:32:32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银行这样抢钱是合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0 20:52:09
这是哪个报纸的记者写的???是真的吗???
79年出生毕业也该好几年了吧,怎么还叫年轻大学生???
回复日期:2007-8-20 21:04:16
退一万步,就算是不当得利,法院没说话,工行就划走钱,合法么
回复日期:2007-8-20 21:09:23
作者:没刀王五 回复日期:2007-8-20 18:03:47
不当得利不是银行说了算,也不是当事了说了算。
银行就凭着自己的“认为”,可以把客户的钱随便转走?
如果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那属于 盗窃。
如果当事人知情而不同意那属于 抢劫。
神奇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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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是猪脑袋吧.黄金这两年的价格你自己去看看.人家原始资金才27000.黄金比股票涨的还慢.而且他们只炒了10天时间就赚这么多。10天时间内,黄金价格就算天天翻番也赚不了这么.何况一天根本不能翻番.那这样还不叫不当得利叫什么.
回复日期:2007-8-20 21:16:13
meiyou kan dong
回复日期:2007-8-20 21:15:14
为什么有人天天用超低价卖出,这是在操作公家盘的操盘手低价把货准备卖给自己的私家仓,损公肥私,被他们两个人误打误撞的抢了胡。
如果是这种,还敢用这么强硬的手段,说明不是操盘手自己在小打小闹,有很厚的后台,而且他们的规模还不小,只有一小部分被他们两个有限的资金截到,所以才每天继续在低价卖出,直到10多天后一对帐,发现有卖出量和买入量有个大缺口,才发觉他们两个在太岁头上做土。
还有一种可能是在帮人洗钱,低价卖给某人,某人高价卖出后,把差额利润还给出货者,让他把帐平了,出货的人拿到手续费,买货的拿得相关单据把投入的本金洗白,这做操作把盘中是不能操作,因为给别人看到就给抢走,只能放到没太多人注意的集合竞价里操作,结果给他们两个用稍高的价格抢走了一部分的货,开始两个学生才几万块,抢走的货不多,属于洗钱双方还能容忍的意外风险,后来他们的本金膨胀到二千万,还在截货那就婶可忍叔不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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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M
回复日期:2007-8-20 21:16:33
虽然不懂,但是得顶!
回复日期:2007-8-20 21:17:05
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隐瞒了,其实我就是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侠义的化身,改变社会风气,风靡万千少女,刺激电影市场,提高年轻人内涵,超级无敌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沉鱼落雁,神出鬼没的传说中人气大王,我的名叫老衲,英文名叫Lao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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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2007-8-20 21:21:45
怎么操作的,肯定有漏洞,
回复日期:2007-8-20 21:20:36
这个肯定是系统出现了漏洞 他们正好发现 然后反复操作 应该算是不当得利~
黄金的波动幅度不大~ 何况国内目前开放的纸黄金业务没有杠杆效应,根本不可能这么个赚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0 21:28:42
从这事,我们可以看到济南是一块神奇的土地!
回复日期:2007-8-20 21:31:59
http://bank.jrj.com.cn/news/2007-08-16/000002560044.html
回复日期:2007-8-20 21:41:12
其他不说什么了,
最牛的就是这工行直接把自己当执法机关了。
自己审判不说,还自己执法了。我看接下去要自己立法了。TMD钱过10万就不要放在国有银行里了。哥们们~
有大钱存在国家银行的,奉劝你赶紧抽走。
回复日期:2007-8-20 21:46:55
你跟银行干,赶快收拾好回老家去
回复日期:2007-8-20 21:47:13
从银行的态度来看,确实是有黑幕,拼命要私了,哈哈……
这案最好到北京去告,这一锄头,让山东翻天都不一定。
那个啥,不是有人说D要自我进化,翻天么,做来看看,看看这些日子济南这些事。
回复日期:2007-8-20 21:44:26
很有问题
没准能挖出几个蛀虫来
回复日期:2007-8-20 21:46:26
在美国的话,找几个牛逼的律师是一定可以打赢的,甚至可以获得额外补偿.
在中国难说.系统缺陷,就好象彩票公司印了两个一等奖的票,那么两个人都应该可以领奖金.损失应该由彩票公司承担.
回复日期:2007-8-20 21:49:56
有黑幕啊
回复日期:2007-8-20 21:51:54
赤裸裸的抢劫啊~~~
支持打官司,全国人民支持你,就是这些钱拿不回来,捐给山区孩子也比给中国鸟银行强啊
回复日期:2007-8-20 21:52:43
为什么有人天天用超低价卖出,这是在操作公家盘的操盘手低价把货准备卖给自己的私家仓,损公肥私,被他们两个人误打误撞的抢了胡。
如果是这种,还敢用这么强硬的手段,说明不是操盘手自己在小打小闹,有很厚的后台,而且他们的规模还不小,只有一小部分被他们两个有限的资金截到,所以才每天继续在低价卖出,直到10多天后一对帐,发现有卖出量和买入量有个大缺口,才发觉他们两个在太岁头上做土。
还有一种可能是在帮人洗钱,低价卖给某人,某人高价卖出后,把差额利润还给出货者,让他把帐平了,出货的人拿到手续费,买货的拿得相关单据把投入的本金洗白,这做操作把盘中是不能操作,因为给别人看到就给抢走,只能放到没太多人注意的集合竞价里操作,结果给他们两个用稍高的价格抢走了一部分的货,开始两个学生才几万块,抢走的货不多,属于洗钱双方还能容忍的意外风险,后来他们的本金膨胀到二千万,还在截货那就婶可忍叔不可忍了
===========================================================
正解~!
回复日期:2007-8-20 21:53:00
这两个小子不厚道,也不教教大家一起发财
那应该是钻了工行电子系统上的漏洞
回复日期:2007-8-20 22:06:30
这都有?
回复日期:2007-8-20 22:10:46
中国特色!!!!!
回复日期:2007-8-20 22:11:14
工行也有权力扣压人吗?
回复日期:2007-8-20 22:11:18
工行有什么资格拿走别人的钱?你又不是执法机构!
回复日期:2007-8-20 22:12:54
工行真过份,钱存你银行,你就可以任意支配吗?你要明白,你只是一个银行而已,不是法院,你有什么权利任意划割财产。
回复日期:2007-8-20 22:22:22
纸黄金是你和工行玩!
所以两 个年轻人应该利用系统漏洞
142元向工行买来,再160元市价卖给工行!
那工行不是亏死,弄下去真个工行都是他们了!
回复日期:2007-8-20 22:22:56
赤裸裸的抢劫呀
还有天理吗?????
工行呀,偶问候你家所有女成员呀
太不可思议了
回复日期:2007-8-20 22:36:47
为什么有人天天用超低价卖出,这是在操作公家盘的操盘手低价把货准备卖给自己的私家仓,损公肥私,被他们两个人误打误撞的抢了胡。
如果是这种,还敢用这么强硬的手段,说明不是操盘手自己在小打小闹,有很厚的后台,而且他们的规模还不小,只有一小部分被他们两个有限的资金截到,所以才每天继续在低价卖出,直到10多天后一对帐,发现有卖出量和买入量有个大缺口,才发觉他们两个在太岁头上做土。
还有一种可能是在帮人洗钱,低价卖给某人,某人高价卖出后,把差额利润还给出货者,让他把帐平了,出货的人拿到手续费,买货的拿得相关单据把投入的本金洗白,这做操作把盘中是不能操作,因为给别人看到就给抢走,只能放到没太多人注意的集合竞价里操作,结果给他们两个用稍高的价格抢走了一部分的货,开始两个学生才几万块,抢走的货不多,属于洗钱双方还能容忍的意外风险,后来他们的本金膨胀到二千万,还在截货那就婶可忍叔不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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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情况大概应该是这个样子!!!
回复日期:2007-8-20 22:40:43
简单看了一下,大概可以猜得出来,工行的系统有这样一个漏洞:
客户进行止损委托挂单时,系统仅仅提示客户不能优于当前报价,但没有技术性限制,相反,还会根据止损规则,自动将客户挂单成交.
这个漏洞既然已经发现了,应该很快会被修补,大家没什么机会了.
黄金交易都是采用做市商机制,银行同时报***价,不是竞价模式,不存在什么老鼠仓的问题,就是银行系统漏洞.
以前有家银行的外汇交易系统也有类似问题,当时他们交易不设最低金额.结果有个人每次用一美分买英镑,可以得到半分英镑,四舍五入后就是0.01英镑,然后再把英镑换成美元,就是2美分.一来一往赚了一倍.后来打公司,也是判那人不当得利.
如果客户频繁通过这种方式做交易并获利,的确是构成不当得利.当然,银行应该采取的方式是冻结这笔资金,然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如果判银行胜,才能把钱划走.
山东工行的处理方式的确很卤莽,和当地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有关.
回复日期:2007-8-20 22:53:08
某D的土匪本色而以拉 、、、
回复日期:2007-8-20 22:57:50
∪ ∪
\ ● ● /
-≡◢████◣≡-
-≡██████≡-
/◥████◤\
回复日期:2007-8-20 23:03:04
楼上所有怀疑这新闻是假的不用怀疑了,这新闻是。
网上炒金涉嫌违规 获利千万划归工行
http://www.jrj.com 2007年08月16日 17:01
中国民营经济周刊网络报
是这家报纸登的
回复日期:2007-8-20 23:04:21
怪不得工商银行的股票大涨
回复日期:2007-8-20 23:08:06
在中国,最多的政府机构就是***局。
因为凡是政府机关都可以行使***局的职权,比如羁押和没收
如果你们认为这社会是法制社会,那么请先治的银行绑架罪和抢劫罪。
回复日期:2007-8-20 23:10:09
咋又是山东捏???
回复日期:2007-8-20 23:11:57
太长了,我不喜欢长篇小说!
回复日期:2007-8-20 23:21:52
这不是A GCD的钱,国家机器介入很奇怪嘛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贱工行
回复日期:2007-8-20 23:24:06
不当得利是应该是应该追究,但是工行没有权利私自划走款项。
难怪工行的股票目前在银行中是倒数第二。
回复日期:2007-8-20 23:29:28
作者:油批八号 回复日期:2007-8-20 23:10:09
咋又是山东捏???
回复日期:2007-8-20 23:40:29
感觉这篇文章很假...
回复日期:2007-8-20 23:46:00
这事...小心没人往你行里存钱..等死吧
回复日期:2007-8-20 23:50:12
真的嘛
要是真的搞死它,MD
反了天拉
回复日期:2007-8-20 23:54:34
太他妈黑了!
回复日期:2007-8-20 23:58:23
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按以往经验,
回复日期:2007-8-20 23:59:54
我记得有过这种事情,储户发现自己帐户上平白多了几千万,然后自己赶紧提走了,这个就是不当得利,那么本案这种情况类似吗?
回复日期:2007-8-20 23:57:51
作者:新日子里 回复日期:2007-8-20 21:09:23
作者:没刀王五 回复日期:2007-8-20 18:03:47
不当得利不是银行说了算,也不是当事了说了算。
银行就凭着自己的“认为”,可以把客户的钱随便转走?
如果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那属于 盗窃。
如果当事人知情而不同意那属于 抢劫。
神奇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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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是猪脑袋吧.黄金这两年的价格你自己去看看.人家原始资金才27000.黄金比股票涨的还慢.而且他们只炒了10天时间就赚这么多。10天时间内,黄金价格就算天天翻番也赚不了这么.何况一天根本不能翻番.那这样还不叫不当得利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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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谁去追究比尔。盖茨的不当得利?
回复日期:2007-8-21 0:02:32
没看明白,我智商不低呀~~
回复日期:2007-8-20 23:59:52
老实说,看不懂.好像技术含量太高了... ...
回复日期:2007-8-21 0:03:17
人至贱则无敌,党至贱则和谐
回复日期:2007-8-21 0:05:41
作者:天鸭射区 回复日期:2007-8-20 16:32:32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银行这样抢钱是合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1 0:12:39
我也觉得这文章是假的。
回复日期:2007-8-21 0:14:53
作者:百川书蟾 回复日期:2007-8-20 21:15:14
为什么有人天天用超低价卖出,这是在操作公家盘的操盘手低价把货准备卖给自己的私家仓,损公肥私,被他们两个人误打误撞的抢了胡。
如果是这种,还敢用这么强硬的手段,说明不是操盘手自己在小打小闹,有很厚的后台,而且他们的规模还不小,只有一小部分被他们两个有限的资金截到,所以才每天继续在低价卖出,直到10多天后一对帐,发现有卖出量和买入量有个大缺口,才发觉他们两个在太岁头上做土。
还有一种可能是在帮人洗钱,低价卖给某人,某人高价卖出后,把差额利润还给出货者,让他把帐平了,出货的人拿到手续费,买货的拿得相关单据把投入的本金洗白,这做操作把盘中是不能操作,因为给别人看到就给抢走,只能放到没太多人注意的集合竞价里操作,结果给他们两个用稍高的价格抢走了一部分的货,开始两个学生才几万块,抢走的货不多,属于洗钱双方还能容忍的意外风险,后来他们的本金膨胀到二千万,还在截货那就婶可忍叔不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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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签定明确!应该是这样!
回复日期:2007-8-21 0:25:01
怀疑1:工行为某个或某些集团洗钱,只是这两小子瞎猫撞上死耗子,无意间撞破了人家的好事,结果,如果这两千万不被划走的话,工行就得有多少人玩完。
怀疑2:开发系统的这些人故意设置漏洞,而且工行的当权人全都知道,目的就是利用这个漏洞在黄金市场里面疯狂抢钱,结果过早被人撞破,所以恼羞成怒。
注意一点:那个马峻的态度,百分百受了工行的贿,要求相关部门严查这匹害群之“马”。
回复日期:2007-8-21 0:27:25
天涯的网友都没有智商的吗?两万七炒黄金炒到两千多万?鸡毛个系统漏洞,你以为就你一个人炒黄金啊?如果有漏洞,还等到现在才漏啊?
建议工行对此贴报案,并保持对楼主的追究权利。
回复日期:2007-8-21 0:26:11
工行是中国最恶心的银行.
回复日期:2007-8-21 0:48:14
国内4大银行,如果有要倒的,绝对第一个是工行
回复日期:2007-8-21 1:05:11
太贪了,泡泡破了。。。
回复日期:2007-8-21 1:11:27
作者:给我来份蛋炒饭 回复日期:2007-8-21 0:27:25
天涯的网友都没有智商的吗?两万七炒黄金炒到两千多万?鸡毛个系统漏洞,你以为就你一个人炒黄金啊?如果有漏洞,还等到现在才漏啊?
建议工行对此贴报案,并保持对楼主的追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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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看清楚?他用的是***委托,达不到条件是不能委托成功的,他唯一能决定的就是什么价买进什么价卖出(这个价位还不是受他控制的)。
你呀还是去吃你的“蛋”炒饭吧
回复日期:2007-8-21 1:14:25
作者:ro i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贱工行
作者:ro i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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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 i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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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 i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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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 i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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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 i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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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 i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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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 i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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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 i 回复日期:2007-8-20 2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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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2007-8-21 1:18:02
看了此帖的出一个结论就是赶紧把自己工行的钱取走.
回复日期:2007-8-21 1:31:12
作者:看贴基本不回 回复日期:2007-8-20 17:16:01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银行这样抢钱是合法的.
回复日期:2007-8-21 1:34:07
中国的这些银行早就失去公信力了,没有什么财产放这些银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