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了去年的csol红帽子出的圣诞节帽子。。 是否...

爱零食,更爱健身减肥。爱杂志,更爱油墨味道。爱唱k,更爱Taylor Swift。爱电影,更爱悬疑惊悚。爱走路,更爱无计划旅行。爱摄影,更爱胡乱涂鸦。爱写作,更爱躺着读小说。我不是腹黑,我只是有点小邪恶。我不是腐女,我只是有点小百合。我不是天然呆,更不是村泰来。我是,秋槜梓漓。 记忆,把我藏到 任何人 任何岁月 也无法触及的 距离
( Sun, 12 Jun 2011 21:39:44 +0800 )
Description:
1) 企鹅肉问题: hy;
一个女孩有一天给一个男孩做了一道菜,男孩吃完了,但是觉得味道怪怪的,于是他问那女孩,这是什么肉啊?女孩说,这是企鹅肉,男孩沉思了一会儿......痛哭了起来,自杀了,为什么? hy;
2) 跳火车问题: hy;
一个人坐火车去邻镇看病,看完之后病全好了。回来的路上火车经过一个隧道,这个人就跳车自杀了,为什么? hy;
3) 水草问题: hy;
有个男子跟他女友去河边散步,突然他的女友掉进河里了,那个男子就急忙跳到水里去找,可没找到他的女友,他伤心的离开了这里。过了几年后,他故地重游,这时看到有个老人家在钓鱼,可那老人家钓上来的鱼身上没有水草,他就问那老人家为什么鱼身上没有沾到一点水草,那老人家说:“你不知道啊,这河从没有长过水草。”说到这时那男子突然跳到水里,自杀了,为什么? hy;
4) 葬礼故事的问题: hy;
有母女三人,母亲死了,姐妹俩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遇见了一个很型的男子,并对他一见倾心。但是葬礼后那个男子就不见了,妹妹怎么找也找不到他。后来过了一个月,妹妹把姐姐杀了,为什么? hy;
5) 半根火柴问题: hy;
有一个人在沙漠中,头朝下死了,身边散落着几个行李箱子,而这个人手里紧紧地抓着半个火柴,推理这个人是怎么死的? hy;
6) 满地木屑问题: hy;
马戏团里有两个侏儒,瞎子侏儒比另一个侏儒矮,马戏团只需要一个侏儒,马戏团里的侏儒当然是越矮越好了。两个侏儒决定比谁的个子矮,个子高的就去自杀。可是,在约定比个子的前一天,瞎子侏儒也就是那个矮的侏儒已经在家里自杀死了。在他的家里只发现木头做的家具和满地的木屑。问他为什么自杀? hy;
7} 夜半敲门问题: hy;
一个人住在山顶的小屋里,半夜听见有敲门声音,但是他打开门却没有人,于是去睡了,等了一会儿又有敲门声,去开门,还是没人,如是者几次。第二天,有人在山脚下发现死尸一具,pol.ice来把山顶的那人带走了。为什么? hy; hy;
8.回复的问题 hy;
看了这个日志不转的人,第二天都发生了同样一件事 你知是什么事吗?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hy;
1、男孩和前女友曾被困南极,男孩饿晕了,醒时前女友给了他一碗肉汤,告诉他是企鹅肉,他最终得救了,但他的前女友失踪了…… hy; hy;
2、瞎子复明,过隧道时以为又瞎了,于是崩溃了…… hy; hy;
3、男子曾抓到女友头发,却以为是水草…… hy; hy;
4、再举办一次葬礼…… hy; hy;
5、空中,热气球故障,丢光行李仍超重一些,于是抓阄,抽到半个火柴的…… hy; hy;
6、瞎侏儒的拐杖被另一个侏儒弄短了,于是瞎侏儒以为突然长高了…… hy; hy;
7、山顶的小屋的门前是悬崖,悬崖下的人好不容易才爬上来,一开门,就又被推了下去…… hy; hy;
8、都更靠近死亡…… hy; ( Sun, 12 Jun 2011 21:28:50 +0800 )
Description:
你是我血液中的剧毒,先让我上瘾,又险些毁灭了我。(
Rhett Butler 瑞特
·巴特勒)
大雾弥漫。我找到了温暖的家,你却离开了。(
Scarlett O'Hara 斯佳丽·奥哈拉
——题记
哑口无言。
太残忍了。真的,太残忍了。
前一刻还在为女主角的醒悟而欣喜不已,下一幕就让人什么也说不出来了——没有预想中的甜甜蜜蜜恩恩爱爱,也没有男女主角互道衷肠,更没有皆大欢喜的结局。男主角瑞特在平静的叙述完10多年对女主角斯佳丽的爱之后,撂下一句:“亲爱的,我不在乎了。”随即转身离去。
我无言,她亦无言。
他是瑞特
·巴特勒
他是臭名昭著的巴特勒船长,他是翩翩君子瑞特先生,他是万人唾弃的投机商人,他是爱女情深的好父亲。他柔滑似猫皮,却又性情乖戾似魔鬼。
她是斯佳丽
·奥哈拉
她是十二棵橡树风情万种的斯佳丽,她是亚特兰大不守妇道的斯佳丽;她是塔拉庄园勇敢地担负起生活重担的斯佳丽,她是锯木厂中精明的斯佳丽。她是一个猫一般的女人,
猫一样的目光,猫一样的微笑,猫一样的步伐
猫一样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他们是如此相似的两个人,都是旧时代的叛徒,都是无赖,同样的冷酷无情、贪婪而且不择手段,都自私,都无耻,只图自己舒舒服服,太太平平,哪管他世界都天翻地覆。这不是一场王子与公主的一见钟情,也不是美女配骑士的爱情童话。但 瑞特
巴特勒
,并非王子却拥有王子的英俊容貌,王子的一掷千金,并非骑士却拥有骑士的敢作敢为,骑士的刚强与魅力
。斯佳丽·奥哈拉,不是淑女却带着淑女的血统,不是公主却有着公主的风情万种。他们,叛逆十足。
他们的爱情错位,他们的爱情令双方心力交瘁,他们的爱情曾可以美满、曾可以甜蜜,只可惜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那一句简简单单的“爱是会磨光的”就粉碎了这场叛逆者的爱情,一切无疾而终。
或许瑞特从来没有想过会如此深的爱上一个那么像他的女子,但他爱了。没有人敢否定瑞特不会再爱上其他女子,他对斯佳丽的爱或许会被磨光,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过程足以让他永生难忘,也终会毁灭他对其他女子的热情。
瑞特与斯佳丽的爱情,迷离交错,朦胧似雾,却是真真实实的触手可及,纯洁似雪。他们互相依赖,谁也无法离开谁,只有相互拥抱才能使彼此的人生圆满。两个不愿被旧社会道德制度所束缚的叛逆者,让阿希礼和玫拉尼相形之下显得苍白贫血。
生活在这个时代,做人必须学会抛弃一些你所不需要的东西,比如自尊、名誉、诚实、美德、善良,否则生命之舟上所有堂皇的旗帜都会因为船沉而浸入水中。斯佳丽和瑞特,他们不约而同地、识时务的将它们扔掉,哪怕会被多少人因此而唾弃。但瑞特不在乎,斯佳丽也不在乎。他们敢于向古老南方的神话挑战,乐享社会制度给他们带来的安逸,却决不允许社会道德规范干涉他们的个人行动自由。
曾记瑞特,
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轻佻的笑着对斯佳丽说:
好眼力!你呢,***,也不是
淑女。
一出场,便是惊艳四座。 义卖会,摇身一变成为突破封锁线带来物资的勇士,天知道某人是
商人,
万人赞扬中暗暗冷笑
,然后,出一百五十块金元请居丧的斯佳丽跳舞
,替她重金
撬开了那个压抑而沉闷的社会道德囚笼。 亚特兰大沦陷,送斯佳丽出逃,然后,分道扬镳,他放声大笑,说:
我要去打仗。
”是的,
打一场必输之仗。峰回路转,事情居然如此发展,马革裹尸只寻常,如此气魄,怎会不临人折服
斯佳丽在监狱里骗婚来缓解塔拉现状的时候,他说:
这不是一双太太的手
。这一眼便能洞悉真相的犀利,又岂是人人能都有? 弗兰克死后,他向斯佳丽求婚
我会呆在这儿附近,天天夜晚在你的窗口下一遍弹吉他,一边扯着嗓门唱歌,使你的名声遭受损害,这样你为了挽救你的名声,救只得嫁给我了。
············
瑞特绝不是一个绅士。
斯佳丽在十二棵橡树庄园曾向身边的女伴抱怨:“
他看我的样子,就像我没穿衣服
。”他给人的感觉并非温文尔雅、具有绅士风度。
但他的眼光中有着绅士所没有的强大的影响力和洞察力,
只一眼就给斯佳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完完全全地看穿了斯佳丽,看透了斯佳丽的五脏六腑,看透了斯佳丽的爱,看透了斯佳丽的心。
在书房,他偷听了斯佳丽向阿希礼表白不成功后又摔花瓶又骂人,被斯佳丽责备不是个绅士后反唇相讥她不是个淑女。他们第一次见面就展开了爱情的交锋。
亚特兰大沦陷之夜,瑞特从军了。他曾经说过从军是最愚蠢的行为,但他还是从军了。斯佳丽无法理解,只能眼看着瑞特下马、吻别她后毅然决然的离开。瑞特那
颗为荣誉甘洒热血之心在深藏平日玩世不恭外表下
这一刻他像一个典型的南方男子,一心爱国。
虽然瑞特平日里非常精明、现实,但他骨子里其实还是一个南方人。
我几乎无法理解瑞特的那种锲而不舍的等待,宽容的过分的爱。他爱的人是他的爱人,可是他的爱人爱的不是他。这是怎样一种痛苦的爱,瑞特却都默默忍受了下来。他只将爱的一点一滴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用嬉皮笑脸、讥讽嘲弄来掩盖。他绝不能让斯佳丽明白自己爱着她这一事实,因为斯佳丽对爱她的人太狠心,把人家的爱抓到手就当成鞭子抽人家。
For every girl, meeting a ma like Rhett Butler i the most romantic thing i her life
(对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遇见一个像瑞特·巴特勒一样的男人是她一生中最罗曼蒂克的事情。)
斯佳丽是何等幸运,却又何等愚蠢。盲目的追求阿希礼那如流沙般转瞬即逝的温暖,却将枕边人坚如磐石的爱弃于不顾。都是人类的劣根性在作怪啊,只追求得不到的,却对已经拥有的不屑一顾。
想想阿希礼吧,这个斯佳丽“爱”了多年的男人,脆弱而又脱离实际。他只是斯佳丽的一个幻想而已,仅仅是因为斯佳丽没有在他身上得到虚荣心的满足,斯佳丽就“锲而不舍”的“追求”了他许多年。直到最后斯佳丽终于醒悟了——
斯佳丽,这个美丽、刚强、坚韧、虚荣、贪婪、残忍、自私、却也非常可悲的女人,她终于恍惚意识到——
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
他都没能真正了解
,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
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如果她
阿希礼
决不会爱他;
了解瑞
也绝不会
而那个一直在默默支持她的玫丽,那个被斯佳丽背地里嘲笑脑筋还不如珍珠鸡的玫丽,斯佳丽直到她死去后、失去她后才真正的理解她,真正的爱她,不带一点偏见的爱她。当斯佳丽终于明白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就拥有”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玫丽死了,阿什礼崩溃了,瑞特离开了
······这三个除了父母以外和她最亲密的人,她都无一例外的失去了。而她这辈子又真正了解过谁呢?
瑞特离开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狂热的独自爱了
多年后,却离开的毅然决然。我无法理解,真的无法理解。
多年,就算明白心爱的人心中装的是别人,他依然坚持地等候在原地。在终于等来了那句真心实意的“我爱你。”时,他却在最后说了一句:“爱是会磨光的。亲爱的,我可不在乎啦。”这话说的温柔而又轻松,很难得不是嘲弄也不是讥讽,没有人因此而生气,却让人心痛不已。
瑞特和斯佳丽一样,是精明的,更是愚蠢的。他坚决不肯娶那位因他而毁了名声的姑娘,只因为“
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情,为什么要因为一次意外和一个傻瓜结婚?
”他又是万分愚蠢,明知从头到说“我爱你”之前,斯佳丽心里只有那个他不屑一顾的阿希礼,他依旧与斯佳丽结婚不求任何回报,只求斯佳丽爱他,试图用爱去打动她。然而他在一次又一次心痛时坚持着,却终究后悔了。永恒的爱悄悄流逝,当他听到斯佳丽的那句“我爱你”他期待已久时却只是平静的说“你活该”,而不是“吃斋谢上帝”,无比漠然。
心痛中重新翻阅这本《飘》。《飘》
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的感受。每每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
就特别想骂他们傻
疯狂一夜后斯佳丽本想对瑞特说一句真心的“我爱你”,却因为瑞特在两天两夜不归后,回来时只轻描淡写的一句“喂,你好”让斯佳丽怀疑他夜夜如此放纵,令人恶心,准备好的话也全都咽了回去;而瑞特呢,总害怕那一晚只是梦,如果当时斯佳丽给他一点点暗示,他都会立刻跪下去吻她的脚!
小产生病时,斯佳丽总想喊“瑞特,瑞特在哪里”话到嘴边她就神志清醒了,她要瑞特,而瑞特不要她,便死咬嘴唇坚决不喊出口,她又哪里知道,瑞特就守在她的门口,干等着斯佳丽喊他,一天天的等着,却怎么也没等到,心一天天的凉了下去,终究将所有对斯佳丽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女儿美蓝身上。
美蓝死后,斯佳丽还怪他,两个人都指责对方,这一下将瑞特所有的爱全部随着美蓝而埋葬。斯佳丽自己想孩子,她却没想到瑞特也想孩子,想的比她还厉害
······
后来斯佳丽终于发现自己错怪瑞特了,很想向瑞特道歉,说美蓝的死不应该怪他,却因为瑞特每天眼神涣散,喝得大醉而将所有话都埋在心里,没机会说出口
······
············
翻到最后,
小说的结尾最令人心里
说不出的难受:
一方幡然醒悟
将所有没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
这是个什么样的结局啊?!
暗恨玛格丽特
米切尔的铁石心肠,在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最后
,却以无法化解的悲伤结尾,将所有的希望一点一点浇灭,而斯佳丽却什么也不能做。那句著名的“
Tomorrow i another day
”没让我感到半点振奋与希望。是的,明天是新的一天了,那今天呢,今天就这么算了吗?往事如烟,瑞特无法回头。只因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但还是要祝福斯佳丽
,Tomorrow i a another day ,
能够赢回瑞特,赢回他的心。
( Thu, 26 May 2011 20:57:58 +0800 )
Description: 一个18岁的男子用一切自尊忍住号啕,在温暖的火炉前,叙述家破人亡的故事
  1936年,齐邦媛12岁,张大飞18岁——那年,他们第一次见面。
  “九一八”事变后,大批东北学生流亡关内。1934年,齐邦媛的父亲申请到国民政府教育部的一笔拨款,在北平(今北京)创办了国立东北中山中学。
  这是中国第一所国立中学。
  随着华北局势的紧张,两年后,中山中学迁至首都南京郊外的板桥镇。
  这些青春期的孩子,家乡沦陷,亲人离散,无家可归。每到星期天,许多孩子就被齐邦媛的哥哥(当时也在中山中学读书)带到宁海路的家中吃饭。
  张大飞是其中的一个。
  齐邦媛的母亲在后院腌制了很多酸菜,用黄豆做大酱。那些少年来了,“母亲给他们切一段段的黄瓜,蘸大酱吃,然后又端出酸菜火锅。有人一边吃一边掉眼泪,因为想起家来了。这些人这一生没再回去了。”
  齐邦媛印象中,张大飞很少说话,静静地坐着。“吃饭时,母亲总叫他坐在她旁边,不断地给他夹菜。”
  据说在学校,张大飞也是异常沉默,除了打篮球,不参加任何课外活动。
  1937年的大年初二,张大飞和齐邦媛哥哥回家。那天下了雪,很冷,屋里生了火。在母亲的问起下,张大飞开始说起自己的身世:
  他的父亲,是“满洲国”成立之初的沈阳县***局长,因为接济且放走不少抗日的地下同志,被日本人浇上油漆,活活烧死。一家八口四散而逃,他和弟弟妹妹连夜逃亡营口,投奔姑姑,并进了当地一所教会办的中学。
  在那里,每天早上都有祈祷会,在教会的影响下,他开始信奉基督教。
  在“满洲国”,日本人推行奴化教育。他又一个人逃到北平,考进食宿费用全免的中山中学,这才有了安身之所。
  齐邦媛永远记得那个夜晚——一个18岁的男子用一切自尊忍住号啕,在温暖的火炉前,叙述家破人亡的故事。
  “自此,我深深地记住他的名字——逃到营口后,他把原来父母取的吉祥名字‘张乃昌’改为‘张大飞’。”
  从此,张大飞经常去齐邦媛家。有一次,他带来一本小小的、镶了金边的《圣经》,说那是他惟一的依靠。直到多年之后,齐邦媛才明白,为什么他落寞中,总有一种和平和宁静。
  南京的生活,是短暂的宁静。
  一天中午,齐邦媛和哥哥,还有他的几个同学去爬附近的小山。“下午四点钟开始下山的时候,突然起了风,我比他们下山时走得慢,渐渐一个人落后了。哥哥和那些大男生已跑下山,我仍在半山抱着一块小岩顶,进退两难。山风吹着尖锐的哨音,我在寒风与恐惧中开始哭泣。这时,我看到张大飞在山的隘口回头看我。天已渐渐暗了,他竟然走回头,往山上攀登,把我牵下山。到了隘口,他用学生的棉大衣裹住我三十多公斤的身躯,说:‘别哭,别哭,到了大路就好了。’”
  那一刻,齐邦媛永远记住了他眼中的温情和关怀。
  “数十年间,我在世界各地旅行,每看那些平易近人的小山,总记得他在山风里由隘口回头看我。”
   《圣经》扉页上已有一句话:“祝福你那可爱的前途光明”
  两人的再次见面,已经是1937年10月。
  南京遭到轰炸,齐邦媛和家人乘船撤往汉口。在船上,齐邦媛母亲旧症复发,到汉口下船时已经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
  祸不单行,齐邦媛的妹妹也吐泻不止,医生诊断是急性肠炎。
  两天后,瘦骨嶙峋的妹妹身体变得冰冷……13岁的齐邦媛,见到妹妹被一床白色的毯子包着送出,恐惧而又忧伤地去母亲的病房,正碰上医生对她舅舅说:“准备一下吧,希望不大。”
  “舅舅随后出去,定了一大一小两个棺材,又定了孝服,等回到医院,母亲心跳已弱,他对着母亲喊,你不能死啊,你的孩子都这么小,你不能死啊。”
  齐邦媛就站在病房门口,听着舅舅的呼唤,寒冷、孤单、惊恐,一齐袭上心头。
  这时,她突然看见张大飞从大门进来,跑着过来,齐邦媛刚停的眼泪又倾泻而出,对他说:“妹妹死了,我妈也要死了!”
  “他对我说:‘我已经报名军校,改名叫大飞,十一点钟要去码头集合,临走一定要看看妈妈,你告诉哥哥,我能写信时会立刻写信给你们。’接着。他拿出一个小包放在我手里说:‘你好好保存着吧,这是我要对你说的话。’然后他疾步走出了医院大门。”
  那是一本全新的《圣经》,扉页上有一段话,其中一句让齐邦媛深感温暖——“祝福你那可爱的前途光明”。
  最终,母亲转危为安。
  同年12月,父亲来到武汉,那是齐邦媛第一次看见他流泪,他说:“我们真的国破家亡了。”
  战局异常惨烈,国军节节败退,国土接连沦丧。
  很快,武汉危急,齐邦媛一家又转往湖南的湘乡。两个月后,齐邦媛收到张大飞的信,第一句便问母亲的“身体如何?”他还说起参军的原因:报效国家,为父亲复仇。
  此后,齐邦媛一家辗转桂林、贵州,最后在“陪都”重庆安顿下来。
  齐邦媛和张大飞的通信一直没断,两人几乎无话不谈,诗词、理想、人生……
  在张大飞信中,齐邦媛得知他投军后,以优良成绩入选空军军官学校12期,毕业后参加了重庆上空的保卫战。1941年,他被派往美国受训,第二年回国,加入由十四航空队组成的中美混合大队,这支驻扎在云南、由美国人陈纳德指挥的空军部队,便是让日军闻之胆寒的“飞虎队”。
  “他不多写战争的事,说打完仗后要去当随军牧师,但是仗要先好好打。‘绝不能让日本鬼子打赢。’”
   “如果你真的撞上了月亮,李白都要妒忌你了……”
  张大飞写给齐邦媛的信,都是浅蓝色的航空信纸,装在浅蓝色的信封里。
  信封上,有很多“奇怪”的地名:云南驿、个旧、蒙自……沿着滇缅铁路南下——那些地点,是飞虎队驻防之地。
  在信中,张大飞说,飞行员休假时多去喝酒,他不喝,老是被嘲笑,结果有一次他喝醉了,跳到桌子上大唱“哈利路亚……”从此再没人强迫他喝酒。在这群天之骄子中,张大飞似乎有些古怪:不喜欢及时行乐,也不去跳舞,常常读《圣经》,看书报,给齐邦媛写信。
  1943年4月的重庆。
  19岁的南开中学高三学生齐邦媛正在准备报考大学。一天黄昏,一个小女孩跑来对齐邦媛说,有人在操场等你。
  “我出去,看到他由默林走过来,穿着一件很大的军雨衣。他走了一半突然站住,说,‘邦媛,你怎么一年就长这么大,这么好看了呢。’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赞美我,那种心情是忘不了的。”
  “我跟着他往校门走,走了一半。骤雨落下,他拉着我跑到门口范孙楼,在一块屋檐下站住,把我拢进他掩盖全身戎装的大雨衣里,撑着我靠近他的胸膛。隔着军装和皮带,我听见他心跳如鼓声。只有片刻,他松手叫我快回宿舍,说:‘我必须走了。’雨中,我看到他跑步到了门口,上了车。疾驰而去。”
  多年以后,齐邦媛禁不住喟叹:“今生,我未再见他一面。”
  那年夏天,齐邦媛考入四川乐山的武汉大学。人还没住进宿舍,张大飞的信已经到了。
  大学时光,情愫萌生。同样浅蓝色的航空信纸,内容却多了一分牵挂。一次“落地”(平安归来),张大飞难掩相思,写道:“我无法飞到大佛脚下三江交汇的山城看你,但是,我多么爱你,多么想你!”
  但两人宛如生活在两个世界。齐邦媛这边,生活虽然艰苦,却弦歌不歇;而张大飞那边,每天都面临血淋淋的宣誓,每次出任务,都在生死线上徘徊。
  最坏的结果,在胜利前夕到来。
  1945年6月,离日军投降还有两个月。月初,齐邦媛收到了一封哥哥的来信,两页纸。信中说,张大飞在 5月18日豫南会战时掩护友机,殉国于河南信阳上空……
  齐邦媛的家,是张大飞的战时通信地址。张大飞牺牲后,航空队寄来一个很大的包裹,用美军的帆布袋装着,里面是齐邦媛写给张大飞的一百多封信。
  哥哥的信中,还附有一封信,是张大飞写给哥哥的诀别信。
  至今,这封信的字字句句,都烙在齐邦媛心上:
  “你收到此信时,我已经死了。8年前和我一起考上航校的7个人都走了。3天前,最后的好友晚上没有回航,我知道下一个就轮到我了……
  “那天看到她自南开的操场走来,我竟然在惊讶中脱口而出说出心意,我怎么会终于说我爱她呢?这些年中,我一直告诉自己,只能是兄妹之情,否则,我死了会害她,我活着也是害她……以我这必死之身,怎能对她说‘我爱你’呢?
  “秋天驻防桂林时,在礼拜堂认识一位和我同年的中学老师。她到云南来找我,圣诞节和我在驻地结婚。我死之后抚恤金一半给我弟弟,请他在胜利后回家乡奉养母亲。请你委婉劝邦媛忘了我吧,我生前死后只盼望她一生幸福。”
  暑假,齐邦媛回到重庆家中。
  她面对书桌上那个深绿色的军邮袋时,即使母亲也难于分辨她脸上流的是泪还是汗。
  两天后,她才打开那邮包。上面有一封陌生笔迹的信,里面写着:
  “张大飞队长已于五月十八日在河南上空殉职。这一包信,他移防时都随身带着。两个月前他交给我,说有一天他若上去了回不来,请按这个地址寄给你。我在队上担任修护工作,随着他已经两年,他是很体恤人的好长官。我们都很伤心。从他留在待命室的上装口袋里找到一封你的信。也一并寄上。望你节哀。周□□敬上。”
  山河破碎,抗日军兴。即便是最平凡普通的情感,一经烙上战火的印记,也会变得慷慨悲壮。
  如果,它是爱情呢?
  那是张大飞的地勤同事。
  信封里,装了一张折了多次,汗渍斑斑、浅蓝己褪至黄白色的信纸。是齐邦媛在南开高二时写的信,一封纯粹的文艺青年的信:
  “很羡慕你在天空,觉得离上帝比较近。因为在蓝天白云间,没有‘死亡的幽谷’……你说那天夜里回航,从云堆中出来,看到月亮又大又亮就在眼前,飞机似乎要撞上去了。如果你真的撞上了月亮,李白都要妒忌你了……”
   “如同一朵昙花,在最黑暗的夜里绽放,迅速阖上,落地”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八年血战,终得惨胜。
  只有经历过国破家亡的人们,才真正体会这意味着什么。
  那天,重庆陷入狂欢,万人空巷,所有人都跑上街头,互相拥抱,又跳又笑,声嘶力竭地唱:“山川壮丽,国旗飞舞……”盛大的火炬游行燃亮了所有的街道。
  齐邦媛也拿着火把向大街跑去,队伍走到以前的南开中学校门,灯火通明中,她一下想起当年在操场上,张大飞穿着军雨衣向她走来。
  这一瞬间,齐邦媛突然感到万声俱灭,她再也不能忍受拥挤的人群,她一个人穿过校园,找到回家的小径,一边跑一边哭,火把早已熄灭,回家看到满脸惊讶的母亲,她说:“我受不了这样的狂欢!”
  胜利之夜,齐邦媛却在昏天黑地的恸哭中度过。
  那天过后,齐邦媛郑重地把两人所有的来信都包在一起,她想,总有一天她会坚强起来,再好好看看。
  没想到第二年,在一次迁移中,这些信却不慎遗失,这成了齐邦媛心中永远的痛。
  在那年11月,齐邦媛成为一名基督徒——她经过长期思考后,决定以这样严肃的方式,永远地纪念张大飞。
  此后齐邦媛的一生,成了那个时代颠沛流离的缩影。
  国共内战期间,她去了台湾,在大学里任教,嫁人生子。
  岁月流逝,她成了知名的学者。
  再之后……齐邦媛的故事,似乎到这就可以结束了。
  但冥冥之中,似乎真有天意。
  1999年5月,齐邦媛去南京,偶然在地图上看到,南京有一座抗日航空烈士公墓。
  她让出租车师傅带自己过去看看。
  56年后,在这片肃穆的墓园里,她和张大飞再次重逢。只不过,往日那个拥她入怀的英俊青年,如今却成了黑色大理石碑上的一个名字。
  “张大飞,上尉,辽宁营口人,一九一八年生,一九四五年殉职。”
  那天,阳光灿烂,齐邦媛站在石碑旁拍照留念,无限温馨。
  “张大飞的一生,在我心中,如同一朵昙花,在最黑暗的夜里绽放,迅速阖上,落地。那般灿烂洁净,那般无以言说的高贵。” 摘自《读者》2011.5 齐邦媛(1924~),辽宁铁岭人,台湾地区以及国民党政界人士齐世英长女,国立武汉大学外文系毕业,1947年到台湾,1968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研究,1969年出任中兴大学新成立之外文系系主任,1988年从台湾大学外文系教授任内退休,受聘为台大荣誉教授迄今。曾任美国圣玛丽学院、旧金山加州州立大学访问教授,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客座教授。教学、著作,论述严谨;编选、翻译、出版文学评论多种,对引介西方文学到台湾,将台湾代表性文学作品英译推介至西方世界,卓有贡献。
( Thu, 26 May 2011 20:44:00 +0800 )
Description:
三个苹果改变的世界
  苹果力
  这位隶属于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蔷薇目、蔷薇科、苹果亚科、苹果属、真正苹果组、苹果系、苹果种的植物同学,名字叫:苹果。
  它远不止是一种水果,它是寓言、宗教、神话、文化、艺术、科技的载体,两千多年来与人类发展进程一路同行,直到今天。
  人类欲望苹果始,正如微博上
三个苹果
的著名段子所言,它诱惑了夏娃,砸醒了牛顿,现在握在乔布斯手中。苹果亦是最伟大的媒体,以极具亲和力的方式启发和沟通着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物质的关系。
  一个苹果所带来的新世界和新世界观,远不止我们专题中所列的
种。它们印证着
苹果力
”——
集诱惑力、吸引力、创新力、粘合力、传播力于一体的神奇力量,让人类一次次触摸到现实与未知世界的接口,进而激发更多的探索、创新、冒险精神;又让人更加真切地体验未来和发现自我,进而树立起乐观、坚定、挚爱的信仰。
  世界还等着人类去穷尽,无论你手里拿的是苹果四代,还是四袋苹果。
 人类欲望苹果始
  三个苹果救世界,欲望、知识、激情。不仅如此,它们为人类开启了一扇通向未知世界的门,在接过那个苹果的时候,我们都在期待去探索一个未知而充满诱惑的世界。
  文
  人类欲望苹果始。
  从夏娃摘下苹果的那一刻开始,人类从此就和苹果牢牢地绑在了一起。驱动她的只是人类永恒的好奇心和逆反心态,却未想到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这种水果自此被符号化,代表着一代又一代的人类叛离固定模式的努力。
  另一个苹果,则击中了人类最具智慧的头颅。牛顿的故事不论真假,都在人类探索世界的道路上留下了漂亮的一笔。
  接下来是乔布斯的苹果。这个完美主义者和偏执狂,给人们设计了一个全新的感知世界,让一种产品成为一个宗教,一部分人类开始思考新世界的可能性,可大部分人类却从此不需要思考,只需要接受。
  所以才有微博上那个著名的段子:迄今为止,有
个著名的苹果对人类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一个诱惑了夏娃,一个砸醒了牛顿,一个现在握在乔布斯手中。
苹果的世界观
  夏娃的悲剧某种程度上完全是男权主义的结果。
  男人设计了这个世界,男人规定了世界的规则,男人说:那棵树的果实你不能吃。为什么?你不需要知道。
  可惜,女人并不这么想。女人是服从直觉的动物,她只听从自己身体的召唤,智慧之树的果实从欲望开始。其实根本不存在蛇引诱夏娃、夏娃引诱亚当的命题,因为人类的欲望终究会驱使他们去探索未知世界,无论怎样他们都想打开不能打开的盒子。这跟蛇还是女人无关。
牛顿的故事则完全是男性的逻辑能力在驱动
。虽然这个故事有几分附会的色彩
《艾萨克
牛顿爵士生平回忆录》中认为,那颗苹果并没有打中牛顿的头
但大多数人都愿意相信一个在苦苦思索的大科学家被来自自然的力量所点醒,这样传奇式的描述更符合我们的情趣。牛顿从那颗苹果上得到的是,对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律的总结,而以往我们只知道是什么,而不知道为什么。
乔布斯的苹果
据说来自吃毒苹果自杀的图灵,虽然
设计师不止一次声明并非如此,但粉丝更愿意相信这个有着传奇色彩的附会,
这样就和前两个苹果的神话色彩如出一辙了。乔布斯相信,用户是没有能力提供有价值的建议的,所以他给粉丝的建议回电子邮件都是如此简洁:
不。你不需要它。
  乔布斯固执地把这个世界的规则设定为他的规则,因为其他的东西都是多余的,因为
不。你不需要它
。当然,他给我们带来的的确是一个美妙的新世界,人类立刻就陷入这种全新的体验当中。
  所以,夏娃的苹果带我们看到这个新世界,牛顿的苹果带我们了解这个新世界,而乔布斯的苹果则带我们体验这个新世界。有趣的是,
乔布斯的规则依然是男人的规则
你必须要用
。为什么?你不需要知道。
 苹果就是选择权
  白雪公主因吃毒苹果而死去,帕里斯王子把金苹果给了阿佛洛狄特而引发特洛伊战争,赫拉的结婚礼物是金苹果,威廉
退尔发动瑞士人民起义的故事里的重要道具是苹果,纽约是大苹果,我们都爱吃苹果派
人类的文化史总是和苹果纠缠不清。
  不过,苹果只是人类选择的符号,重点是在接过它之后,我们面对的是什么。所有的苹果,都代表着一个未知世界,正如同《黑客帝国》里尼奥面对的两颗胶囊:红色还是蓝色,是回去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现,还是跟我们去看看另一个世界?我们选择苹果,是因为我们对现行的旧有模式感到厌倦,不是说旧模式不好,而是人类原始的好奇心总驱使着我们去看看门后面是什么。
年苹果推出
Macintosh
时,利用《
》这个概念作了著名广告,把
比喻为老大哥。此后,苹果的老大哥概念中还包括微软。乔布斯的苹果,以设计感和体验为我们制造出一种幻觉:眼下,你已经被控制了,选择我,你则可以进入一个新的世界。
购买苹果产品的消费者,不仅仅是因为苹果产品本身的设计出众,更是因为立刻觉得自己拥有了对抗集权的力量和不同于庸众的品位
是的,我已经属于另外一个你们完全无法理解的世界了。
  风水轮流转,
,广告中把苹果比喻为老大哥
白色耳机线控制了全世界,每个人都把自己关在
字头里,而少数清醒的人则悲哀地望着这些面目模糊的人。这也是苹果战略成功之后的必然结果,苹果产品越畅销,苹果理念越普及,它也从小众的骄傲变成了大众的盲从,它就从老大哥的对抗者变成了老大哥。
 用模式控制人
企业的天职也正是如此,为我们制造幻觉,无论是小众的优越感还是大众的认同感。
在苹果公司之前,从迪士尼到麦当劳,从
到微软,它们也是这么做的。它们为我们设计生活,设计看世界的方式,他们用来控制人的不是思想,而是产品。
  迪士尼早在
年代就为儿童建立了
米老鼠俱乐部
,但他们随即发现***比儿童更乐于在
Neverland
里玩耍。随之而来的就是新模式的建立,迪士尼立刻建立起依赖于
衍生品销售、主题乐园和提供梦幻体验三位一体的***娱乐模式,让***在这里找到臆想中
无忧无虑
的童年。
***玩旋转木马是可耻的,但是在迪士尼乐园里玩旋转木马则是光荣的。
  麦当劳则成功地把汽车生活、速度感、工业时代的时髦与食品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它
把快餐变成了一种荣耀,成为了进入工业时代的最简洁的方式。
正如几十年后的
年代,
果珍的广告用
“TANG
,果珍,太空时代饮品
作为最大卖点,立刻就抓住了当时对太空充满了好奇与崇拜的电视观众。
  其实,每一个企业都渴望成为老大哥,它们希望从产品入手,发明一种模式,让消费者习惯这种模式,从而再也离不开它。它所贡献的一切,都会被忠实粉丝认为是优点,从而接受。
  无论是政治和经济、商业和产品、
和电子、生活和趣味,模式设计者都在扮演上帝的角色
不要问为什么,只管去喜欢,你所得到的幸福必将大于承受的痛苦。唯一不同的是,上帝没有召回机制,所以企业和商人还算是好人。
  因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模式设计者的上帝视角 你不需要理解,你只需要接受
 人类寻找苹果的过程,就是寻找别人为自己赋予意义的过程。
从宗教到政治,从工业到消费,从现实到虚拟,我们都在寻求别人为自己定制一个生活模式。
  文
  柏拉图的《理想国》里,哲人王掌控这个世界。而现在,商人掌控着这个世界,他们让
我们在符号的掩护下并在否定真相的情况下生活着
  《黑客帝国》里的机器以电子催眠手段构建世界,让
“Matrix
比这个世界还要真实
。虚拟和现实国度里的模式设计者,从不缺乏规划这个世界的手段,他们如同上帝一般决定我们的生活和喜好。
  我们这个时代有哪些
模式规划者
?最初,只是商人制造
崇拜控制我们的物欲,现在以社交网络和苹果为代表的技术力量则似乎要接管我们的数字化生存
所以,
Facebook
的扎克伯格被当做
造物主
Techcrunch
的主笔阿灵顿则称
没有乔布斯的世界将变得黯淡无光
”——
技术将会安排我们的一切吗?不管你是否承认,以往在科幻电影里出现的技术统治时代正隐约可见。
崇拜到技术统治
  我信佛,连卡佛。我信教,苹果教。
  物质丰裕的年代里,拜物教大行其道。你未必每周去读经或者做礼拜,但你必定每天在家里、电梯和公交车上接受广告的洗礼,如波德里亚所言,
橱窗、广告、生产的商号和商标在这里起着主要作用,并强加着一种一致的集体观念,好似一条链子、一个几乎无法分离的整体,它们不再是一串简单的商品,而是一串意义
  广告公司和传媒是拜物教的布道者。
它们负责阐述和传播
,消费者负责接收
,直至最后为这些虚无缥缈的
买单。
因而成为最显眼的图腾
你不一定能发出它们的标准读音,但在广告的教育下,你一定明白它来自哪个国家,代表哪一类商品,象征的是古典还是现代。快速消费品行业和时尚行业最热衷于塑造
,前者需要横向的地毯式轰炸营造品牌幻觉,后者需要纵向的高端价值塑造以榨取高附加值。
  比
崇拜更具技术性的消费操纵手段是什么?各式各样的模式控制。
  宜家必须让你在里面绕几十分钟,因为他们相信你不能拒绝产品的诱惑。
他们把产品的名称设计得拗口难听,是因为想断绝你和家具之间的情感联系
这样你才能弃之如敝履,保证在购买目录上的替代品时毫无心理负担。
Windows
几年升级一次,并不是我们有这个需求,而是硬件厂商和配套软件厂商需要挣钱。没有升级,
“WINTEL”
厂商的报表数据不会那么好看。你可以选择不升级,代价是不兼容和无法使用
——MSN
就是这么干的。
  很多网络游戏你可以永远免费玩,但你必须持续不断地购买道具,你在虚拟
里的能力,和你现实世界中的财务能力是挂钩的,否则你在里面永远都是一个菜鸟。
  你很早以前就知道他们的控制手段,但你就是无法摆脱它。
极客的上帝视角
  没有哪个行业的模式规划者,能比科技行业中的极客更能蛊惑我们。
  乔布斯用
打头的
个产品重新塑造人类的视听和沟通习惯,而扎克伯格几乎仅凭个人之力让
Facebook
年时间内拥有
亿用户。他们不仅塑造了
崇拜,
他们还能用技术的力量让用户产生使用黏性
所以,习惯
的人一般不轻易换手机,天天上
Facebook
的人肯定要随时更新状态,否则就和跟《社交网络》上的那个倒霉蛋一样,因为忘记修改
状态,而被女友大骂一顿。
崇拜的年代里,我们只是被蛊惑消费产品。而到了极客统治的年代里,我们是被蛊惑嵌入到产品中。
不只是你使用技术,技术也在玩你。互联网专家杰伦
兰尼尔预言,人类将最终成为电脑的某种外设插件,其功能在于协助后者更有效地感知外部世界。
  技术控制的背后都站着
一般的模式设计者。不喜欢
的人可以举出一百个缺点,无法拆卸电池、过于费电、
死亡之握
”……
的人,一个理由就够了,因为它是苹果的产品。每个人都知道,苹果背后站着完美主义者乔布斯。
  乔布斯一个人决定软件、硬件、系统设计、应用程序、外围周边、广告方案和产品设计,从不信任用户的商业建议。有两个例子:设计麦金塔电脑机箱的时候,乔布斯故意设计方案,使普通消费者难以拆开,因为他不希望有顾客修改里面的任何东西。在开放系统的问题上,
约翰。斯卡利说:
乔布斯认为如果你开放了系统,人们就会自己动小手脚进行修改,而这些修改是对用户体验的妥协,而他不会交付一种他自己不想提供的用户体验。
  没错,乔布斯如同上帝一般俯视众生,然后告诉用户,只管喜欢我的产品吧,别问为什么。   
数字生存的
美丽新世界
  让技术完美主义者打点一切,我们会获得怎样的幸福感?
  苹果让我们拥有白色的耳机线、流畅的多点触摸、简洁的设计感、贴合人心的用户体验和无穷无尽的应用程序;
Facebook
让我们体验和几亿人交往的权利、数不胜数的社交游戏、通行无阻的
账号;微软让你在一个平台上,做任何想做的事情,游戏、上网、写作和看电影。
  看上去很美好,有什么问题吗?
  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描述的盛世景象能给我们一点启示:人们被打点好一切
不愁吃穿,享受着最舒适的生活,每天下班以后,可以乘坐私人的超音速飞机,去世界各地度假旅行。经济繁荣和享受生活成为整个社会唯一的哲学理念。
看上去很美好,唯一的问题是,每个人是
被幸福
的。被恩赐幸福的同时,需要额外代价
这个世界,没有艺术、诗歌,亦没有莎士比亚。
  和
美丽新世界
一样,苹果、
Facebook
和微软最大的问题在于封闭
不是商业上的封闭,而是运行规则上的封闭。
  在苹果的世界里,你不知道每天有多少程序在应用商店被下架和封杀
苹果是这个
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你无权过问。
  在
Facebook
这个用户超过
亿人的王国里,所有的规则都是扎克伯格制定的,所以我们免费使用这个网站的代价是
被广告
,因为我们的隐私是商品,而扎克伯格对个人隐私的态度,正如
Facebook
员工所言,
个人隐私?扎克伯格根本就不相信这东西的存在!
  微软是个巨大的托拉斯,它建立一整套自己的标准和开放标准对抗,你不服从它的代价是不兼容。
  但我们还是趋之若鹜,因为我们懒得思考,以为他们都是好的
更重要的是,我们觉得它们很
,不使用它,自己就
  在这个数字化生存的时代,你想过自己想要什么吗?
  电影《麻将》里面的人说: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他们就等着别人来告诉他们。
  《美丽新世界》里的
野蛮人
则说:
我不需要舒服。我需要上帝,需要诗,需要真正的危险,需要自由,需要善,需要罪恶。
  你认同的是前者还是后者? 苹果教的三部曲
把传奇变成神话,把神话变成宗教 文/胡尧熙
5年前,明基在三亚的亚龙湾假日酒店包下上百个房间,用于举办公司年会,全国媒体应邀蜂拥而至。在媒体恳谈会上,中国区的营销老总曾文祺拿出一堆样品,不遗余力地推介明基即将发布的各款手机和数码相机。有记者插话:“为什么明基的产品设计得总是不如苹果的产品好看?”全场肃静中,曾文祺回答:“苹果有什么贡献啊?苹果最大的贡献就是建立了一门宗教,它把自己变成宗教了,你还在乎它设计好不好看?”全场继续肃静。
曾文祺爱读历史,《***选集》的很多段落他都能背诵,“读历史有助于观察企业”是曾文祺接受采访时最爱提到的一句话。他对明基在中国大陆的走向判断出现了误差,2008年被调回台湾,但他对苹果的观察被证明是细致而有先见之明的。2006年,曾文祺感慨“苹果创立宗教”时,第一代iPhone尚未发布,让果粉们振奋不已的各种革命式数码体验还只是一个不完善的作业系统,要到下一年才粉墨登场。但现在,美国国内收视最高的有线新闻网福克斯新闻网都在认真讨论“苹果会否申请宗教地位”这样的议题了。 苹果的教义 苹果到底哪点像宗教?宗教提倡关怀,倡导给人慰藉;苹果主打感官体验,推崇物质娱乐。如果苹果真的是宗教,肯定是教义最讨好、最欢乐的宗教,这点连一向以一夫多妻制引以为傲的犹他州摩门教也要自叹弗如。故事就是这么荒诞,全世界创业失败率最高的地方是硅谷,但成长前景最被看好的宗教也出自硅谷。一面是技术和金钱,一面是信仰和理念,格格不入而又彼此渗透,一旦达成平衡,乔布斯就不小心创立了宗教,iPhone4就成了果粉们心目中的至高法器。
宗教总伴随着传说,果粉们强调耶稣降生于肮脏的马槽,而第一台苹果电脑诞生于简陋的车库。场景何其相似,内涵何其神似,神迹何其明显,但硅谷故事说穿了就是车库传奇,大家都是从车库里混出来的,谷歌的搜索引擎出自车库,微软的操作系统发端于车库,YouTube的第一段视频上传于车库,IBM当年也在车库里研究过怎样缩小机箱的体积,更不要说亚马逊,它满世界都有自己的物流基地,自然也有车库。
从斯坦福大学一路走到圣何塞,每个有企业牌照的人都能流畅地说出一段车库轶事,除了沙山路上的风投,高速公路两旁的大小公司都和车库沾亲带故,一点戏剧性没有,连传奇性都被削弱了。果粉们会说,此车库不同于彼车库,谷歌从车库里走出来后就一直顺风顺水,没有经过苦其心志的考验,苹果走出车库后历经各种惊险才有今天的成就,最好的明证就是乔布斯二进宫时,苹果的股价已经跌到惨不忍睹的每股7.25美元,而死对头微软的股价是每股30美元,但现在,苹果的市值轻松飘在2200亿美元之上,是这个星球上最值钱的IT公司。
一间公司要赢得受众认同从来不是难事,松下幸之助说“松下要做最便宜的高档电器”,日本人认同了,时至今日,日本小家电的所有商品中,松下无一例外地占据着50%以上的市场,东芝、索尼、夏普只能分食剩下的份额。佩奇和布林说“不作恶”,因此谷歌被贴上技术道义的标签,收获大批谷饭。但谁能解释清楚,为什么没有松下教、没有谷歌教,也没有微软教,是松下太繁杂,还是谷歌太严肃,又或者是因为微软在移动互联网的版图中还前途难测? 大神乔布斯 是不是苹果的粉丝都会对乔布斯产生兴趣,很像是不是基督徒都知道耶稣。大部分人都能对他进行盘点:他患有癌症、讨厌谷歌、讨厌微软,直白一点,只要有公司在做移动互联网的硬件业务,乔布斯就不喜欢。无所谓,其他人也不喜欢他,除了谷歌和微软,亚马逊的贝佐斯也讨厌他,因为iPad对Kindle是个潜在威胁,美国2010年整个出版业销售市场,Kindle电子书独占1/4的份额,但iPad2出来之后,今年的数据一定会有变化。剩下的人对他既爱又恨,态度暧昧,比如传统媒体与出版商,《纽约时报》对制作iPad版本不太热衷,但发现自己的网站收费后流量狂跌,只好又把iPad版本提上议程。
《神秘河》作者丹尼斯·勒翰去年年底推出了私家侦探帕特里克与安琪系列的最新一部《月光之旅》,在发布会上被记者问到自己最讨厌什么,他照例回答:“飞机、iPad。”但很快,出版社建议他发行iPad版本,他只好默认,把讨厌收回。今年3月,纸质版的《月光之旅》第一版正式宣布在全美售完,但iPad版正在热售,丹尼斯·勒翰一定五味杂陈,哭笑不得。上面这些故事出现在电视上、报纸上,扑面而来。乔布斯回家养病了,你还是可以看到关于他的传说,揣测他还能挺多久。除了父母和配偶外,你上一次如此关心一个陌生人的健康是什么时候?
苹果公司可能没有传奇性,但乔布斯是个传奇。他创建苹果,然后被逼走人,当股价跌倒7.25美元时,他毅然回归,依靠iPod翻身,凭借iPhone扬眉,故事一多,传奇自然升华成了大神,粉丝就成了教众,苹果教来得出其不意,但好像又合乎情理。加入苹果教有什么好处?
第一,可以膜拜大神乔布斯;
第二,不必担心太多人分享优越感,苹果不是诺基亚,它所有产品标价以人民币计算的话都是4位数,宗教倡导关爱世人,有爱无类,但苹果教是有物质门槛的精英教派,而且比基督教的科学派更让人接受;
第三,苹果的确奉献了不一般的体验。
大神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iPod到iPad,苹果的每一款产品都由乔布斯拍板研发。当手指触控的面板研制成功之时,苹果最早的计划是开发iPad,但乔布斯临时改变策略,转攻iPhone,然后凭借销售大好的神迹就此成神。大神的威望对苹果教而言是好是坏?《连线》的执行主编凯文·凯利说:“一旦乔布斯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开公司,苹果会很快完蛋。如果贝佐斯也离开亚马逊,亚马逊依然会是间伟大的公司。”这话听起来不祥,但他就是这么说了。
邪恶的对手 苹果、谷歌、微软,哪个更邪恶?
微软可以暂时忽略不计,Windows手机还没有成长到具备邪恶资本的时候。从互联网进入普遍应用开始,微软的步骤就慢半拍,错过无数机会之后,眼看着谷歌崛起。近年来微软最成功的案例应该是xBox 360和MSNBC有线新闻网,后者还稍显勉强,至今仍被福克斯新闻网和CNN压在身下。
只剩下苹果和谷歌了,它们曾一起对抗微软,为什么现在撕破了脸皮?果粉们说,乔布斯是上帝,是大神。纽约城市大学的新闻学教授杰夫·贾维斯说:“上帝也不能无视Google的影响力。”你知道它们为什么要打架了。
在2005年,Android还只是一家员工不到30人的小公司,埋头于开发手机软件, CEO施密特向布林极力推荐这家公司,要求收购它。在被收购后的3年内,Android一直默默无闻,但随着苹果越发强势,Google终于决定亲自参战。在Google内部的一份调研报告中,苹果、亚马逊、eBay分别排在Google竞争对手的前三位,推出自主手机,不但可以和苹果抗衡,还能顺势在手机上开发电子商务,压制后两者的威胁。面对这种挑衅,大神当然伤不起。
乔布斯是典型的右脑动物,很多举措来自直觉和突发奇想,而非数据报告,而谷歌的两个老板佩奇和布林则是左脑动物,所有规划来自详细的数据报告。谷歌向左,苹果向右,3G时代的战争看起来会很壮观。
唯一的问题是,谁才是正义的一方,该支持谁?果粉们对此不会有任何疑问,乔布斯能够搞定肝癌,自然也能搞定谷歌,苹果教义上没写,但事实就该是这样。
不是教主乔布斯,不是教皇乔布斯,是大神乔布斯。
书店里有《乔布斯管理日志》,网上有《乔布斯演讲实录》,3月3日至3月7日纽约举办的2011私人艺术藏品展中,以乔布斯做原型的作品也出现在展场内,标价1400美元,比罗伯特·德·尼罗亲自下笔的风景画还贵。大神高高在上,又无处不在,就像6000多元的iPhone4,很贵,但周围不少人都拥有它。历代iPhone的出货量已经累计过亿,iPad1代的出货量接近500万,换而言之,苹果教众的人数只低于世界主流教派,可以秒杀摩门教。 ( Tue, 24 May 2011 22:35:20 +0800 )
Description: 一. 有人说,女性之所以普遍比男性寿命长,是因为她们善于发泄自己的感受。比如哭。 我认为在适当的时候发泄一下,是很好的习惯。 我很久没有痛快地哭过了。 那天我无意中遇到多年前的好友J。真巧。 我们坐下来寒暄,聊聊各自的境况。她很好,我也是。但我其实不太好。我知道她也是。 我们就这么相对的吃着,谁也不再说话。脑子里好像开启了闸门,往事不住地往外涌。堵不住。 抬眼望向J,她自顾地向嘴里扒着饭,也不抬头。但我分明看见一滴液体落到油碟里,溅起,又消散了。 我们都有各自的路,像两条直线,想不同的从方向延伸,许曾相交,但终究是要离去。注定如此,谁都挽留不住。 想起了另一位要好的朋友G。 那年夏天,稚嫩的年纪。你穿着粉嫩的裙子,裙裾飞扬。你和我一起唱着歌。你说,唱这首歌,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 但这永远,又有多远呢?我至今还记得那首歌的歌词,但你呢,你却在那里呢? 那些花儿呢? 它们都老了吧。 我站在平行的线上,静默,远望。你们,却再不回来。 二. 今天周末,固定的清扫日。但我好像又要无果了。 我是个很怀旧的人,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永远不要让一个怀旧的人来收拾东西,他只会找到各种理由,把那些看似破旧的,残败的东西保留。 这些老相片太多了,放下去吧。不用,我会看的。 这些旧衣服都小了,送邻居吧。不用,还能穿的。 这些纸没有用了,扔掉吧。不用,我会收起来的。 非常羡慕有些人把整面墙做成一个相框,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相片。 也非常羡慕会画画的,会写字的,会摄影的人,可以把那些捕风捉影的瞬间收入囊中。 没有什么是可以永恒的,除了死亡。 但回忆和那些可以用来回忆的东西,就构成了近似于永恒的状态。 也许我这种人更适合生在旧时光。比起那些创新的,新颖的东西,我倒对老物件情有独钟。 曾经有过一本日记,不爱写字,于是把一些小物件放进去,什么电影券啦,小涂鸦啦,购物小票啦,甚至也不乏餐巾纸之类。厚厚的一摞。但最终还是没有坚持。现在还在后悔当初要是坚持下来该有多好。 五六岁时有人送给我一条裙子,泡泡袖的,非常宝贝。现在看来不免有些俗气。收拾衣服时偶然翻找出来,早就小了,却依然很宝贝,于是把那条裙子改成了一件上衣。穿上它,就好像把回忆,穿在身上。 老师让我们展示自己的收藏品,我没有什么藏品。回家无意中找到许多磁带,静静地躺在抽屉里,默默无声,却使我有如发现新大陆般的激动。这些磁带大多都是伴着我的出生而出生的,至今也已有十多岁了,甚至更老。 小的时候,妈妈经常放那些小故事给我听。家里有一台老式的收音机,笨重的很,要占到一张桌子的一半,现在换了一个新的,没有那些刺刺拉拉的杂音。至今保留着听磁带的习惯,每当听到收音机传出来的倒带的声音,我就觉得格外亲切。也许这是小时候就养成了的,改变不了。 我面对那些上了年纪的磁带,不敢轻举,不敢妄动,小心翼翼地放回抽屉里,整理好,仿佛是个易碎品。 但这的确也是个易碎品,是我珍惜的,梦幻中的回忆。我没有什么财富,除了这些。需要小心,谨慎。 ( Tue, 24 May 2011 22:19:10 +0800 )
Description: 说在前面的话: 其实这是语文老师让我们写的小说,要赞美或批评,题目自拟,题材不限,于是写出这么一篇故事。 第一次尝试写小说呢,大家多提提建议哈~~ 还有————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我是代表正文的分割线】———————————————————— 一. 小时候,我和爷爷住在一个靠山的小村庄里。据说那山曾经是碧绿葱翠,只可惜现在已经是一座荒山了,不过这荒山倒成了儿童们嬉戏的乐园。 一天晚上玩伴们都散去了,我正要起身离去,一转身,我看到一只狼站在不远处的山石上——虽然它披着羊皮,但我还是认出它了。 “小朋友,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啊?” 它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和善,那尖利的白牙却在黑暗中闪着光,牙尖上还沾了点血珠,贪婪的爪子缓缓伸向我。但我并不怕它。虽然他是一只狼。 我不着痕迹地退了一步,躲开它那发着绿光的眼神。“我要回家了,爸爸还在村口等我呢。” 我指向不远处亮着澄***油灯的一座房子,那里住着村里最好的猎人。狼的爪子马上放了下来,讨好地笑了笑,说:“那么小心点啊,天黑路陡……” 边说边向旁退开了。 我看狼走远了,才向前走了几步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略显惊讶的声音:“刚才狼放了你?!” 声音尖而细,让人不太舒服——那是一只狐狸,看来它一直躲在暗处看着我们。“是啊。” 我淡淡道。 “你是那家的孩子?”“……是啊。” 我看着它手指的那座亮着灯的房子,略微犹豫了一下。 “我们交个朋友吧。” 它谄媚地笑着。我明白它想利用和我的关系保护自己,虽然我并不是那家的孩子,但看起来和它交个朋友似乎并没有什么坏处。“好吧。” 它听了显得极高兴的样子,耳朵都竖了起来。“那有时间一起玩,我在山上等你。” 我不知道它是否真的在等我,总之自那之后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看见它。 二. 我这个人一直都比较后知后觉,很多事大家都知道了,我还不一定知道。比如“闹鬼” 那件事。 人老了一般都会感觉很寂寞,寂寞后就会做一些无聊的事情,弄得别人很不寂寞,比如村里的老人们净说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弄的人们疑神疑鬼。 一天下午,我从那群无聊的老人们的口中得知了那栋“闹鬼的房子”。听说那是某个大户人家死了人之后,把人埋在了院里的树底下,从此便有人听到在宅子里有凄厉的叫声传来,不久那人便死于非命,从此,闹鬼之说便在村子里传开,那栋宅子也成了人们闻之色变的凶宅。 我在回家时,临街赵大爷又在念念有词了:“这几天怎么净丢鸡?咄咄怪事!” 那些无聊的老头就喜欢念叨些家长里短的琐事,让人厌烦。路过山脚,忽然看见狐狸正啃食着什么,狼跟在它的身后,俨然一个保镖模样。狐狸看见我,赶忙将嘴里的东西丢给身后的狼,嘴边还粘着一撮鸡毛。 “你知道那座闹鬼的房子吗?”我问道,狐狸立刻惊惧地瞪大了双眼,两腿打颤地地退了几步。 “你……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很不吉利的呀……闹鬼呢!……” “我知道,但我就是想去瞧瞧。” “什么?!……嗨,本来我也不怎么信这一说,既然你想去,我就陪你去看看。”狼拉了拉身旁的狐狸,壮着胆子说。 天渐渐暗了下来,北风也呼呼地刮了起来,不知走了多久,我们来到一座院子前。院子大门紧闭,漆已经掉了一半,满是灰黄的颜色,上面还有破败的蜘蛛网,看来是有一阵子没有住人了,显得满目疮痍。 夜里静极了,只能听见呜咽似的风声和牙齿打战的声音,钻头看去,狐狸早已躲在了狼的背后,而狼也死死地抓着狐狸的尾巴,就好像抓着一根救命稻草,惊恐万分地望着大门。 我轻蔑的看了它们一眼,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试着推了推,大门竟然是虚掩的,我首先进了院子,看见了院子中央那棵大树,那棵引得众人惊惧不已的大树,倒是和道上长的树无甚区别。 狐狸和狼也战战兢兢地挪了进来。突然狐狸那尖细的嗓子大叫起来:“快看那个人!”狼也随之粗犷地吼叫起来:“那、那个人不是……有鬼啊!!!” 它们一边叫着一边逃命似地冲了出去。我回头看去,哪里有什么人,连半个人影也没有,只有一支即将燃尽的蜡烛,在风中忽暗忽明。 有鬼的怕是它们心里。 三. 后来又有一段时间没有再看到它们。 在这一段时间里,村里传来一个消息,西头的王猎户把那只杀人的狼杀死了,把狼头挂在村口示众。我又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告诉我的小豆子把王猎户杀死大狼的样子描述的神乎其神。 我又在一天傍晚在山头遇见了狐狸,它身旁的狼却不知踪影,哦,原来它在村口示众呢。 狐狸见了我热情地招了招手,便一本正经地说:“既然大家都说是狼了,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干咳了两声,接着说:“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我看见吴家儿子手里提着一捆腊肉,便想上前去要,但你知道到,人家是肯定不给的,我便让狼去抢来……但谁知……唉……狼那个傻瓜,竟把人给咬死了,就在这座山头。” 怪不得那天晚上我看见狼的尖牙上有血珠呢。 “但人是狼杀的,我可只吃了腊肉,和我半点关系没有……唉……可惜呀可惜……”狐狸摇了摇头,显得极为惋惜。 “还有一件事,大家都不知道。其实狼自从去过那凶宅便发疯了——凶宅到底是凶宅,大家说的真没错。” 狐狸边说边点头,“有一天狼疯的厉害,一头撞到那棵倒霉催的树上死掉了,只不过让那个猎人运气好碰巧捡到了而已……哦对了,那猎人好像是你爸爸吧,我见过他。呵呵,那可真是英俊潇洒,勇武无敌……” 这时,我看着狐狸过分灿烂的笑容,感觉十分作呕……
( Sat, 14 May 2011 05:07:38 +0800 )
Description: ( Sat, 7 May 2011 16:36:19 +0800 )
Description: Owl City主唱
Adam Young
Taylor Swift
  就在今年的情人节期间,流行电子乐队Owl City的主创人物亚当-扬
(Adam Young)
发布了一首翻唱自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的《Enchanted》献给泰勒,并且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开向泰勒表达爱意。看来泰勒-斯威夫特自己的“Love Story”在情人节似乎要收获一个幸福甜蜜的结局了。
  美国著名乡村歌手
泰勒-斯威夫特
,她曾经在歌曲中诉说过自己陷入困境的感情经历,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她在最新的浪漫情歌《Enchanted》中描述那次她和Owl City的亚当-扬的一见钟情。
  “这是关于一个我在纽约见到的男孩的事,我之前曾和他用电邮联系但是从未见过面,”她在去年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接着和他见面,我被一种压倒性的感觉包围了。我真的希望他当时心里没有别的人。”
  泰勒-斯威夫特还补充说,她是故意使用“大吃一惊“这个词的,因为这个词是那个男孩一次在电邮中那么写过,甚至为了排除任何关于神秘男子身份的不必要的怀疑,她的专辑中的歌词册里还出现了大写的A-D-A-M。
  周六,亚当-扬终于公开回应了斯威夫特那首情意绵绵的歌曲,他在Owl City的网站上承认,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有一种“火花飞扬”的心动感觉。
  “我该会是第一个承认自己比较害羞的男孩吧,因为音乐才是我可以拿得出手的最真实生动的方式。我决定为你录一些东西——就作为对你新专辑里那首令我激动万分的歌曲的回应吧。”他写道,“你就像是一个从梦幻般的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公主,最重要的,我只想让你知道,我也对你着了迷。”
  亚当-扬录制的《Enchanted》,带着Owl City所特有的那种鲜亮而奇异的味道,包括一些歌词的调整,在结束句里他唱道:“我从未爱上过其他什么人/也没有人在等待我/因为你就是我所有的梦想成真/我只希望你知道/泰勒我是如此地爱你。”
  这些歌词可以被看作是直接回答着斯威夫特的原歌词:“请不要与其他人相爱/请不要有人在等着你。”(文/THUR)
( Sun, 1 May 2011 23:14:05 +0800 )
Description: 第一乐章. 备战 刚刚考完试,感觉依旧良好。 这次期中是全区统考,还有地理和生物的毕业考,总共考八科,压力很大的。所有的娱乐活动都停了,聚会也都推掉了。大家都在倒数着过日子,像鸵鸟一样埋在成摞的卷子和大大小小的练习册里。不见天日。 复习的时间只有一周多一点,还要背平时早就忘在脑后的那些副科,紧张得很。于是大家都像一块干燥的海绵一样还在往外使劲挤水,课间不再和同学聊天,上课也要比平时勤奋三倍的还多。 越到后来越紧张,如果有几个***的话,一定能拍摄到我脑袋里连环性的小爆炸。 到最后,甚至连吃饭也不忘把复习资料放在旁边看。每天能睡足六小时已是奢侈,每天都顶着熊猫眼一副精神不振的模样强撑。 那次,姐姐问我:“眼睛怎么了?是不是戴眼镜了?” 我笑笑:“熬夜熬的。” 姐姐惊讶的说:“你们现在就开始熬夜了啊?!” 是啊,真累。但又有什么办法呢?熬过这几天就好了。 第二乐章. 幸运 三天。不长。对我来说,却是度日如年。 那三天考试,真是身心具受煎熬。第一科就考生物,紧接着就是地理。毕业考呢!连一点点多余的复习时间都没有,就这么一上午一通考下来。 还记得前一天晚上,我和蓝的通话。 ……“蓝,你知道吗?我听说考试时,用最喜欢的笔把自己的名字和幸运数字写在手心里,如果考完试没有掉,就说明你会非常幸运地得到一个好成绩。” “是么?”怀疑的声音。 “嗨,反正也是迷信的东西,不信也就罢了。” 我摆摆手,笑道。 ……然后,沉默了好一阵。 我深吸一口气。“那么,明天考试,加油吧。” “嗯。加油。” ……我们都没有再多说什么,在这种时候,所有的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考完后,蓝举着手对我说:“梓,你看!名字没有掉呐。我一定能得一个好成绩!”手心里是用蓝色笔写的名字和幸运数字。我注意到,那是圆珠笔。蓝只会用圆珠笔。 蓝经常在手上写字,记得蓝曾经对我说过:“用圆珠笔写在手上的字是永远不会掉的。” 我原来对蓝说的那些只是迷信之词,她又怎么会不知道呢?而我,又是鲜少给同学打***的,却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绝无仅有的给蓝通了***。 也许,我们都只是在迷茫和不安中找寻些许的依靠吧。 第三乐章. 迷信 迷信什么的东西,你信则灵,不信则什么都不是。我本是不信的,但现在,我不得不归类于前者。 一些人之间流传着这么一条极不靠谱的准则,并以一传十十传百的速度,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考试前一定不能洗澡,尤其不能洗头。而原因,也幼稚的可笑:会把所有知识都洗掉的。很显然,这是迷信。我听后只是笑笑,置之不理。 七天的复习,我为了省出每一滴时间,一直没有洗澡。于是,在考完生物地理的那天晚上,我终于放下所有压力,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第二天考物理,前面做的都顺风顺水,但到了后面,我被一道实验题和紧接着的计算题难住了。 啊?!用弹簧测力计怎么测压强啊?这个数据好像不太对呀?我在位子上坐立难安,真痛恨没有在考试前碰巧看到一模一样的考卷并碰巧把它做了一遍。 物理是没救了,下午考政治、历史,开卷,我很高兴。老师说:“现在把东西都收拾掉,只留下要用的文具。” 我掏掏铅笔盒,呀!胶条去哪了?再掏掏,还是没有,我神经里立马有一根弦“啪” 地断掉了。 政治、历史都是书写量非常大的,难免会出几个错误,总是划来划去影响卷面,我只好向后面同学借。“麻烦借一下胶条。” 我小声道。那同学却像是吓了一跳,“呀” 地小叫了一声,连同我的半条魂也给顺道叫出来了。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叫,她腼腆地说:“当时我正答得投入,你突然一回头,我还以为你要……唉,万一老师来了……” 我先声明一下:我是绝对不信迷信的,但事实证明,考试前真的不可以洗头。 第四乐章. 尾声 考试结束的后一天,是该揭晓成绩的日子。大家军心涣散。 有比中了万元彩票还兴奋的,有比考得水深火热时还紧张的,还有面无表情不知所想其实魂早就飞到家里打游戏的。 总之,就是没有一个来上学的。 上午是连续的自修课,老师一走,同学们马上就炸开了锅。 “啊哈!终于可以知道成绩了,老娘都等了大半辈子了!” 文大叫着。记得最后一科的考试结束铃打响后,班里爆发出山呼海啸揭房顶的欢呼声,她是嚷的最大声的一个。 “啊!要揭成绩了……不要啊……” 好友凉无限哀怨地说着,她一向是那种考试中容易杯具的一类人,不是她不聪明,而是……记得一次月考,凉是数学全班倒数第一,唯一一个70分。凉悲痛不已地找到老师,发现老师在算分时少算了整整15分。 同样是那次月考,凉的物理只得了50分,还没及格!于是又被叫去训话,发现老师判卷时***对串了一行,于是后面全都判错了……唉,我只能说小凉生不逢时啊…… “梓,你英语是全班第一呐!作文还是满分呐!!全年级第一应该也有希望呐!!!” 哎呀,伦这个聒噪的家伙,不至于这么激动吧,诶诶……我哪有那么优秀啊,不过……这几句话,真的很受用呐。 同学们还在大吵大嚷地议论着,成功,抑或是失败。而这些都和我无关,我……现在只想趁老师不在的这几小时里————好好地补眠一下。 希望————是个美梦。 【献给那些期中激动人心的日子,以及那些激励我的人】 ( Sat, 16 Apr 2011 19:59:03 +0800 )
Description: 昨天心血来潮买了碗炒肝尝尝,竟然出奇的好吃,于是查了一下,要求老妈学来做。 简介 北京特色风味小吃。具有汤汁油亮酱红,肝香肠肥,味浓不腻,稀而不澥的特色。 炒肝历史悠久,是由宋代民间食品“熬肝”和“炒肺”发展而来,清朝同治年间,会仙居以不勾芡方法制售,当时京城曾流传“炒肝不勾芡----熬心熬肺”的歇后语。吃炒肝时应就着小包子沿碗周围抿食。清代炒肝的制售者有铺面和肩挑两种。 会仙居的炒肝儿出名后,北京四九城的小饭馆、小吃店都相继添了炒肝儿,市面上也出现了以炒肝儿为说词的俏皮话,如责骂人时说:“你这人怎么跟炒肝儿似的,没心没肺。”讽刺互相残害的人与事则说:"猪八戒吃炒肝,自残骨肉。” 北京天兴居制作的炒肝,1997年12月被中国烹饪协会授予首届全国中华名小吃称号。 营养价值 猪肝含有丰富的铁、磷,它是造血不可缺少的原料,猪肝中富含蛋白质、卵磷脂和微量元素,有利于儿童的智力发育和身体发育。猪肝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索A,常吃猪肝,可逐渐消除眼科病症。据近代医学研究发现,猪肝具有多种抗癌物质,如维生素c、硒等,而且肝脏还具有较强的抑癌能力和抗疲劳的特殊物质肝脏是贮存养料的***,同时又是解毒***,不断发挥其解毒作用,经肝脏代谢后,有毒物质和解毒产物可以随胆汁的分泌而排出,体外,所以,正常的肝脏本身是无毒的,可以放心食用。 猪肝可分类:黄沙肝、油肝、猪母肝、血肝。
  黄沙肝:肝身柔软带微黄。
  油肝:(绵肝)肝身特柔软,带光泽。
  猪母肝:肝身粗糙较硬,多带网纹根颜色带微蓝。
  血肝:身充血常有血水渗出,颜色带微蓝,有腥枯。补肝明目,养血。用于血虚萎黄、夜盲、目赤、浮肿、脚气等症。 材料准备 肥肠、猪肝、料酒、花椒、大料、桂皮、小茴香、葱、姜、淀粉、老抽、生抽、盐、糖、鸡精 做法 1、将肥肠处理干净,放入锅中,加料酒、花椒、大料、桂皮、小茴香、葱、姜,煮30分钟,捞出晾凉,切小段。 2、将猪肝切薄片,用清水反复冲洗至无血污,放入刚才煮肥肠的锅中煮熟,捞出。 3、锅中倒入开水,放入肥肠段、炒肝片。 4、一小碗干淀粉加少许水搅成糊状,加老抽上色、生抽、盐、糖、鸡精调味(可加少许干黄酱调汁),倒入锅中,调成糊状,多撒些蒜末出锅即可。   
注意事项
  1、肝是体内最大的毒物中转站和解毒***,所以买回的鲜肝不要急于烹调,应把肝放在自来水龙头下冲洗10分钟,然后放在水中浸泡30分钟;
  2、烹调时间不能太短,至少应该在急火中炒5分钟以上,使肝完全变成灰褐色,看不到血丝才好;
  3、治疗贫血配菠菜最好;
  4、猪肝常有一种特殊的异味,烹制前,首先要用水将肝血洗净,然后剥去薄皮,放入盘中,加放适量牛乳浸泡,几分钟后,猪肝异味即可清除;
  5、猪肝要现切现做,新鲜的猪肝切后放置时间一长胆汁会流出,不仅损失养分,而且炒熟后有许多颗粒凝结在猪肝上,影响外观和质量,所以猪肝切片后应迅速使用调料和湿淀粉拌匀,并尽早下锅。 6、猪肝切厚片,这样比较有弹性,切得太薄一煮就缩反而会变硬。
  7、氽烫猪肝时,要多翻动,用手按猪肝片中间,若没有软软的感觉就表示好了,立刻冲冷水可快速降温,保持嫩度。 宜食
:适宜气血虚弱,面色萎黄,缺铁性贫血者食用;适宜肝血不足所致的视物模糊不清,夜盲.眼干燥症,小儿麻疹病后角膜软化症,内外翳障等眼病者食用;适宜癌症患者及放疗、化疗后食用;适合贫血的人、常在电脑前工作、爱喝酒的人食用。
  《千金·食治》:“主明目。”
:患有高血压、冠心,因为肝中胆固醇含量较高。有病而变色或有结节的猪肝忌食。相据前人经验,猪肝忌与野鸡肉、麻雀肉和鱼肉一同食用。
  《随息居饮食谱》:“猪肝明目,治诸血病,余病均忌,平人匆食。”《饮食须知》:“不可合雉肉、雀肉及同鱼脍食,生痈疽。” 附录:北京小吃 蒸煮类 炸烙烤类 粘货类 流食类 肉食类 ( Fri, 15 Apr 2011 20:51:23 +0800 )
Description: 进食西餐,必要的礼仪是十分重要的。但有许多的礼仪让我们无所适从,还要时而担心各个动作是否形象到了自己的美好形象,以至于闹出笑话。入座、餐具的摆设、刀叉的使用方法,正确的食肉方式等等都能表现我们的修养和气质,本文将介绍西餐的十大要点和技巧,让你轻松搞定西餐。
一、入座
  进入西餐厅后,由服务生带领入坐,不可冒然入位。男士或服务生可帮女士拉开椅子协助入座,一般由椅子左侧入座。座位的安排于离出口最远的位置为上位。
二、餐具的摆设
(1).摆在中央的称为摆饰盘或称展示盘Show Plate,餐巾置于装饰盘的上面或左侧。
(2).盘子右边旁摆刀、汤匙,左边摆叉子。可依用餐顺序、前菜、汤、料理、鱼料理、肉料理、视你所需而由外侧至内使用。
(3).玻璃杯摆右上角,最大的是装水用的高脚杯,次大的是红葡萄酒所用的,而细长的玻璃杯是白葡萄酒所用,视情况也会摆上香槟或雪莉酒所用的玻璃杯。
(4).面包盘和奶油刀置于左手边,装饰盘对面则放咖啡或吃点心所用的小汤匙和刀叉。
摆放之餐具说明
(1).餐巾Napkin
(2).魚叉Fish Fork
(3).主菜叉Di er or Main Course Fork
(4).沙拉叉Salad Fork
(5).汤杯及汤底盘Soup Bowl &am Plate
(6).主菜盘Di er Plate
(7).主菜刀Di er Knife
(8).鱼刀Fish Knife
(9).汤匙Soup Spoon
(10).面包及奶油盘Bread &am Butter Plate
(11).奶油刀Butter Knife
(12).点心匙及点心叉De ert Spoon and Cake Fork
(13).水杯Sterling Water Goblet
(14).红酒杯Red Wine Goblet
(15).白酒杯White Wine Gobl
三、刀叉的使用方法
(1).西餐进餐时一般以右手拿刀,左手拿叉。如果用左手拿叉不方便,也可以使用右手。
(2).用餐中,有事而离席时,宜把刀叉摆成八字型挂放在餐盘上。用餐结束后,则是平行的斜放在盘上一侧。
四、.喝汤的礼仪Soup
(1).西餐的汤分为清汤及浓汤,较正式的餐厅再供应清汤时使用椭圆形汤匙及汤杯,供应浓汤时使用圆形汤匙及宽口汤盘。
(2).拿汤匙的姿势是由内经外侧舀食。
(3).西餐喝汤时,不能发出声音。用汤时,不可用嘴将汤吹凉。可轻轻摇动汤使其稍凉。
(4).食用完毕后把汤匙放在靠自己身前的底盘上,或是放在盘中。将汤匙的柄放在右边,而汤匙凹陷的部份向上;汤杯与汤盘都是如此。
五、食用面包的礼仪Bread
(1).面包的位置于主菜的左侧。食用时可用左手拿面包,再用右手把面包撕成小块,然后用左手拿着小面包,用右手涂抹奶油。把面包撕成小块后再涂奶。
(2).在意大利餐厅中,有时会以橄榄油取代奶油,可将面包用手撕一小块沾加了调味料及香料的橄榄油吃。面包切忌用刀子切割。
六、食用沙拉Salad
(1).色拉盘放在主菜盘的左边。
(2).美国人通常将色拉供应于主菜前,而欧洲人如法国法国人,通常将色拉放于主菜后供应。
(3).色拉用叉子吃,如菜叶太大,可用刀在色拉盘中切割,然后再用叉子吃。
七、食用鱼、虾、海鲜
1.食用半只龙虾时,应左手持叉,将虾尾叉起,右手持刀,插进尾端,压住虾壳,用叉将虾肉拖出再切食。龙虾脚可用手指撕去虾壳食之。
2.吃鱼片以吃一片切一片为原则,可用右手持叉进食,或用鱼刀。
3.食用带头尾及骨头的全鱼时,宜先将头、尾切除,再去鳍,将切下的头尾鳍放在盘子一边,再吃鱼肉。
4.去除鱼骨,要用刀叉,不能用手。若口中有鱼骨或其它骨刺,则可用手自合拢的唇间取出放在盘子上。
5.全鱼吃完鱼的上层,切勿翻身,应用刀叉剥除龙骨再吃下层鱼肉。
6.附带的柠檬片,宜用刀叉挤汁。
*食用虾、蟹时,待应都会端上一碗洗手水。 八、食用肉类
(1).认识牛排的熟度。
*犹带血的是rare。
*半生的是medium rare。
*七分熟的是medium。
*熟透的是welldone。
牛肉可依自己喜好熟度点餐,但猪肉及鸡肉均为全熟供应。
(2).切牛排应由外侧向内。一次未切下,再切一次,不能像拉锯子方式切,亦不要拉扯,勿发出声响,肉的大小以一口为宜。
(3).嚼食肉时,两唇合拢,不要出声。嚼肉食勿说话或以刀叉比画。
(4).吃肉时宜切一块吃一块,勿将肉全部一次切小块,会导致肉汁流失,及温度下降。
(5).烤鸡或炸鸡,在正式场合用刀叉吃。
九、食用水果Fruit甜点De ert (1).蛋糕及派、饼,用叉取食,较硬者用刀切割后,用叉取食。
(2).冰淇淋、布丁等,用匙取食。硬饼干小块的,用手取食。
(3).粒状水果如葡萄,可用手抓来吃。如需吐籽,应吐于掌中再放在碟里。
(4).多汁的水果如西瓜、柚子等,应用匙取食。
(5).西餐在吃完水果时,常上洗手钵(finger bowl),所盛的水,供洗手用。只用来洗手指。勿将整个手伸进去。
十、喝咖啡及茶的礼仪 咖啡及茶中单宁酸可帮助消化。喝咖啡时,用食指和拇指端起来喝,不须端起咖啡底盘,勿以咖啡匙舀起咖啡,尝是否够甜。 ( Tue, 5 Apr 2011 16:01:21 +0800 )
Description: 一大早,我们就精神抖擞,整装待发。哈哈,这一站我们要去位于秘鲁首都利马市东南约260公里的Paracas地区的一个叫做鸟岛(Islas Ballestas直译成中文就是弓箭岛)的自然保护区!!! 开车的那个司机……唉,让我们无语啊……高速路,开40迈,还特紧张,前方1公里以内有车就不敢超,这得猴年马月才能到啊!于是老爸干脆自己开,把他晾一边了,唉,这可怜的司机啊……为了赶时间,老爸把车速提到了190迈。 一路上我们一直在讲故事,时间倒也过得快,一转眼,就到达了Paracas,我们要在这里登船去鸟岛。刚一下车,我就眯紧了眼,那太阳可真毒啊。幸好老爸早告诉我们这里紫外线极强,我穿了长衣长裤,要不然还不得晒掉一层皮呐。 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一下车就风风火火地直奔码头。那里早已是人满为患了。一般10点以后就没有船了,看来我们是来晚了。但在失望之余,我发现码头旁有当地人在逗弄几只大鸟,然后在表演之后收取小费。呵,这鸟真大啊。工作人员把鱼肉抛起来,那些大鸟就飞起来争抢,张开袋子般的大嘴接住,可爱得很,我淡定不能了~~~老爸告诉我,这鸟叫鸬鹚。 好长的嘴啊~~ 绝世好图!!老爸出品!!! 既然已经晚了,那我们岂不是要无果而归了?幸好老爸认识那里的一个工作人员,她赶紧带我们到了另外一个码头。当时船已经开了,硬是把船叫了回来接我们,囧啊~~【冒烟】这也是认识人的好处啊。 船开的很快,我坐在后排,因为船开快之后船头会翘起来,很晃,为了便于摄影,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但坐后面也不容易,马达溅起的水花弄了我一身,还要保护我的相机,不容易呐。 我们的小船 因为海边雾气含盐量很大,所以山上有很多盐,整座山都笼罩着一层白,漂亮极了。 山坡上有一个70多米高、40多米宽的巨型图案,像烛台又像仙人掌。由于没有文字记载,无从考证其形成年代及作用。据分析是古印加人的杰作,和离此不远的纳斯卡地画一样神秘。 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图案已经有两百年以上的历史了。时代变迁,风吹雨打,图案依旧,令人叫绝。要知道,那可是在沙地上画的啊,而且这里每年都有太平洋季风(Paracas就是太平洋季风的意思,这里因季风强烈而得名)。 秘鲁人有地画情结,即便是现在,秘鲁人也喜欢在光秃秃的山体上雕刻图案和文字,这也是秘鲁独特的一景。 船继续前行,没过一会儿,我就闻到一股腥咸的味道。抬头望去,天空中尽是盘旋飞舞的鸟儿,黑压压的一片,铺天盖地的。有些突然像炸弹一样垂直扎入水中捕鱼。 我注意到山上都是黑色的,和刚刚的“白山”很不一样。船渐渐行近了,我才发现——原来那些都是鸟吖!! 整座山都覆盖着鸟儿。
看到可爱的秘鲁企鹅了吗?就是白肚皮的那几只,可爱极了。
成群的鸬鹚。 大鹏展翅,吼吼~~ 鸟儿在悬崖峭壁间穿梭。 这就是刚才在码头边看见的大鸟鸬鹚。 鸟儿像瞭望者一般立在礁石上。 看!这里竟然还有企鹅!太惊喜了,这么热的地方竟然还有企鹅。这种企鹅和南极的那种可不同,身体是灰色的,很矮小,连鸬鹚都比它高。企鹅好奇地看着我们,仿佛在观察新来的客人。这就是有名的秘鲁企鹅。 一块类似鸟嘴的礁石。 知道这黑压压的一片是什么吗?海豹! 山洞下面是一个海豹聚居地,很远就能听见它们的叫声。 几只海豹找了块礁石,躺在上面悠闲地晒太阳。
这只可不是晒太阳的,他背上有伤。老爸说海豹为了争地盘打架,输了的就要远离族群,也就相当于流放了。 几只调皮的小海豹一点也不怕生,在我们的船旁嬉戏游泳,可爱极了。 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咦,明明是黑鸟嘛。 远处的墙上写着岛名,上面房子里住着动物保护人员。 知道这是什么吗?这其实是收集鸟粪装船用的。 单程40公里、两个半小时的旅途说短不短,因为回程时我和老爸都累得睡死在了座位上了;说长也不长,不然我怎么会感到意犹未尽呢。但不管怎样,旅途是结束了,我们向鸟岛挥别,向那些可爱的鸟儿挥别。 我们还会相见吗? 未完待续
Lading…… ( Sat, 26 Mar 2011 16:37:48 +0800 )
Description: 骑完马后,我们驱车前往漂流。 我们找到一家出租皮艇的店,迫不及待地和当地的教练载着皮筏向漂流地挺进,嘎嘎~~~ 到了河边的广场,教练给我们穿上救生衣和安全帽,并给我们一人一直桨,教授一些漂流必须的知识。因为漂流难免要把衣服弄湿,我们都穿的很少,老爸甚至还颇有献身精神地只穿了一条游泳裤,赤膊上阵!要知道那太阳可毒得很,我们都为老爸的一身皮祈祷= = 我们把皮艇推下水,依次上了船,然后按教练说过的把脚紧紧卡在皮艇的缝隙里,以免发生危险。我坐在最后一排,因为教练在船尾,越靠后越安全。相对较为清闲的我来说,第一排掌舵的老爸和叔叔就艰苦的多了,因为他们要不停地用力划水,以控制航向和前进速度。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随着教练一声令下,我们的小艇——出——发——了—— 刚开始还较为平缓,但越往前越不易,我们的小艇在湍急的河水中挣扎,巨大的浪花一下拍到我们身上,弄得我们浑身湿透,但真的很爽诶~比游乐园里那些所谓的“漂流”好玩多了~~~渐渐的,我们掌握了划桨的方法,也更加得心应手起来,小船虽然被波浪推的摇摇晃晃,但我们都打起一千分的精神,有惊无险。 正在我们沾沾自喜时,突然,我们发现前方有一个岔口,岔口中间是一片碎石堆。左边的人想从左边走,右边的人想从右边走,于是大家都奋力向着自己的方向划桨,丝毫没有顾及整体的方向和教练的喊声。结果划着划着,我们离那片碎石堆越来越近,我们都惊恐万分。 我看着锋利的碎石堆,想,这下可完了,要是撞上了,把皮艇给扎漏了,那可真么办?弃船游泳?!我又看了看汹涌的好像长着血盆大口的河水,我那点三脚猫功夫估计还没蹬两下就沉下去了吧,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还不一定有人发现……我们赶紧划桨,但还是无济于事,我们被卡在了那片碎石堆中,任凭我们怎么努力都挪不动丝毫,我们顿时慌了神,乱作一团。 教练到底是身经百战的能手,他让我们镇定,然后跳下船去,把皮艇推出去。当皮艇重新启动时,我们都松了一口气,那叫一个欢呼雀跃。 锵锵锵!我们是打不倒的小强!!继续进发!!! 在经过一系列惊险之后,皮艇渐渐平稳。这时,教练让我把身子往后仰【虽然语言不通,但我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突然,教练眼里划过一道精光,一抬手把我摁到了水里,“啊——”冰凉的河水灌到了我的衣服里,这下我整个人成了个落汤鸡。老爸听到我的惨叫,紧张地回过头来,着急地问我怎么了,后来才知道老爸以为我掉下船去了呢,哈哈~~【后来这段被我们当做津津乐道的谈资】 惊险刺激的旅程再长也不觉够,不一会儿,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哪有老爸说的“一下午”啊?也就一小时多,我们都大呼意犹未尽,真想再来一次~~~ 下了皮艇,我们已是浑身湿透,幸好我们早有准备,赶紧换了一身衣服。已经是下午2点了,我们还没吃午饭,虽然没有饿到前胸贴后背,但漂流也已经耗了我们的全部体力,于是我们驱车来到当地最好的“飞行员饭店”。
晒美食呐~~我亲耐的海鲜炒饭~~
老妈正在和烤牛肉奋战
老爸的炸海鲜!那炸木薯简直美味翻了~~~ ——————***揭晓时间!!!—————— 上期的问题,想必亲们都有自己的***吧【详见《Canete河漂流记【上】》】 那辆小车其实是放酒瓶的,大家猜出来了吗? 未完待续
Lading…… ( Sat, 19 Mar 2011 20:38:37 +0800 )
Description: 我们一干人清早起来,乘车前往利马往南200公里的Lunahuana,干什么啊?漂流去~~~ 司机下了高速,貌似也不知咋米走了,左拐右拐拐进了一个貌似农村的山沟里,还正好碰上村民赶集市,到处都是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鸡飞狗跳的,开都开不动。好不容易突出重围,再往前走连路都没了,我们心里真有种深深的挫败感T-T 好不容易出了小村子,左拐右拐右拐进另外一个山沟沟,不会又走错了吧。过了一会儿,在山崖的峭壁上,出现了LUNAHUANA大大的标志,又看到下面的Canete河。没错,终于到了,我们都兴奋之极,恨不得高歌一首,再扭上一段~~~ 在车上俯视那条细细的静悄悄的“小河”,我十分怀疑。“这真能漂流么?不会漂半道卡中间吧?”“咋米可能?!”老爸惊呼,“我来过一次,那水可不是一般的急,还有好多岩石。这河分为三段,越往上越危险,幸好我们是从中段漂的,要是再往上点……能不能回来就不好说了……”诶~真吓人,但这河怎么看也不太急呀。 下了车,我就听到轰隆隆的声音,震得我耳朵都聋了,探头一看,原来是那条“小河”发出的。这哪是什么“小河”呀,河面至少得有十米宽,波涛翻滚,拍击在突出的尖锐的石块上,简直震耳欲聋,这要是掉到河里,那就……对了,老爸还说要从山顶漂到山脚,得用上一下午,这类都累死了呀!我顿时有一种赴死的决心。大家都从吊桥走到河对岸了,唯有我站在桥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老爸看我还没过桥,喊道:“过来啊——”看那桥晃晃悠悠的,这绳子好像也不太结实,再看看下面们湍急的大河【绝不是“小河”了!】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但别人都过去了,我自己一人站着也不是个事啊,于是我一咬牙一跺脚,大步向前走去,正在这时,我脚下的木板突然裂开了,我反应不及一下子掉进了翻腾的河里,大家都惊恐万分。而原本善于游泳的我,什么泳姿都忘到姥姥家去了,只能手脚并用地挣扎,嘴里喊着:“救……救命!!!”突然,一个大浪把我拍到水里…… 全文结束 啊哈哈,笑死个我了~~~~我只是想模仿某位不太厚道的元兄哈~~~要是我真的掉河里了,还能坐在这里给大家讲故事吗,估计还在医院里全身绷带地躺着呢吧~~~啊哈哈,笑死个神了~~~~ 言归正传,我顺利的过了桥啦啦啦~~~ 我正以一种极不正常的心态看着我顺利过桥的照片,噗哈哈【你笑个毛】 河水真的很急呢
山顶都隐在了云雾中,颇有种如处仙境的意境 过了桥,我看到一些人聚在一起看着什么,我不禁也过去一探究竟。看到之后,我忍不住激动地叫了起来:“是马诶!可以骑么?”十几匹毛色鲜亮的马正在河边吃草,十分悠闲,我淡定不能了~~ 老爸走过去和马主交谈,一人一匹马,从山脚到山上转一圈大概一个小时,价格很便宜,我们都跃跃欲试。上了马,几个当地人牵着马向山上进发,谁知刚迈了一步,就只听老妈大喊:“不行不行,我要下来!快把我放下来!我恐高!!”啊?恐高?!这点高度都能恐高?!唉,没办法,在老妈的坚持要求下,我们只好连拖带抱地把浑身瘫软的她放了下来。老妈既然骑不了马,那就当一回牵马的,我们开动啦!!
我坐的是一匹通体雪白的小白马,颇有点唐僧取经的感觉。当我把这个想法和大家说了之后,大家异口同声地唱到:“你挑着担~~我牵着马~~”哈哈~~ 马主牵着一队人马向山上进发,山路十分不平,小马一颠一颠摇摇晃晃的,我的缰绳被抓在马主的手里,我只好紧紧抓住马鞍,整个身子恨不得都贴到马背上了。但没过多久就适应了,还能尝试着让马快一点走,看着山间的美景,吹着风,略有些炙热的阳光洒在身上,嗯哼,惬意得很,我边走边哼起了小曲~~
老爸在马背上昂首阔步英姿飒爽呐~~
山间的树上,结着一串串可爱的小果,嗯,肯定好吃~~ 时间倒也过得快,就这么一路颠着,就到达了山顶。呵呵,留个纪念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很快我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走到一段很陡的路时,我都为我这匹小马担心了,瞧这小胳膊小腿的,能撑得住吗?这回我可是真的整个身子都贴到马背上了,连动都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就把我掉下去了,逗得某位无良之人笑的那叫一个花枝乱颤呐...我颜面尽失啊!【捂脸】 到了出发地,我从马背上下来,突然感觉连路都不会走了,只好向马儿道别后,一瘸一拐地向车子走去。 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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