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能告诉我我“车将”什么属性最好?

』 [社会万象]南京彭宇案中的各色人等大亮像
点击:121841 回复:1779
作者: 发表日期:2007-9-12 20:50:00 主角彭宇
 回复日期:2007-09-12 20:50:07
  老太的儿子,也是警官
 回复日期:2007-09-12 20:51:24
    坐个沙发!
 回复日期:2007-09-12 20:51:39
    证人陈先生
 回复日期:2007-09-12 20:52:16
    按常理,楼主很牛B
  根据公平原则,楼主要公布自己照片
 回复日期:2007-09-12 20:52:35
    ding
 回复日期:2007-09-12 20:52:54
    法官大人
 回复日期:2007-09-12 20:54:10
    事发地南京水西门口
 回复日期:2007-09-12 20:55:05
    彭宇案”判决的内幕[转帖]
  hijacker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 .hnol.net
  南京某老人在公交车站跌倒受伤,被一位叫彭宇的小伙子扶起,并在老人的请求下将老人送到医院。结果是老人说自己跌倒是被彭宇撞的,彭宇坚决否认,老人就把彭宇告上法庭,经四次审理,最后法院判彭宇赔偿老人四万多元。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彭宇向媒体求助,因此媒体做了报导,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关注。现在强国论坛又将此案公布于全国网友面前。为了让大家能对本案有一个完整的客观的了解,现将此案的发展经过略加整理,让大家有个头绪,同时也做一点评点,以供参考。
  一、事情的经过: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彭宇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当时,老太也连声道谢。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姓男子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那男子看出老太脸色不好,提出给老太儿子打***。 9点40分左右,帮忙的中年男子看到老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就走了。彭宇帮老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心想可以正常离开了。可老太的儿子提出,待会儿到医院,他又要挂号又要扶着母亲,怕忙不过来,问彭能不能帮忙帮到底,一同去医院。彭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他们打车直接去了江苏省中医院,挂号、拍片……医生说,老太左腿股骨胫骨折,需要更换人工股骨头,可能需要花费几万元的医药费。医生说完,彭还没回过神来,老太坐在那儿一拍大腿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彭一下子就懵了!
  当天上午,高老太的儿子以彭宇撞人为由,打***报警。彭宇和老太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当时帮忙的陈先生也被联系上做了笔录。此后,彭宇被高老太及其家人当成了老人受伤的“罪魁祸首”,一再被要求赔偿医药费,自感成了冤大头的彭宇自然也不愿赔偿。不久,身体恢复缓慢的高老太经鉴定,其伤已构成8级伤残。 2007年1月4日,高老太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
  二、第一次开庭。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
  (评点:派出所搞装修,正常的业务都不能进行了?如果国防部搞装修,就不要打仗了?国务院搞装修,全国就不办公了?如果全国的派出所都搞装修,岂不是天下就要大乱了?
  派出所的笔录,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证据,既然双方均无法提供,法庭就应认定为双方举证不能,本案不能成立,应驳回原告诉。法院不做认定,是不是为原告争取时间?)
  三、第二次开庭。5月8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接警的一名***在庭上作证称,他记得彭宇曾经在做笔录时说过“下车时,感觉被人撞了一下,但不知道被谁撞了”。高老太一方代理人以此试图证明彭宇曾承认跟人发生碰撞,而直接受害人就是高老太,要其承担责任。彭宇称自己做笔录时从没说过这话,他下车后才发现了倒地的老太。
  (点评:派出所的笔录找不到,也不查,倒是派来一个***出庭作证,而且是发表对原告有利的证词。明明做过笔录,可是就是不拿出来,这种证言当然不能采信。退一万步说,即使彭说过下车时被人撞了一下,就能证明撞的就一定是老太吗?难道现场只有他们两人?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对彭宇是否撞了老太,应提供能得出唯一肯定结论的证据,提不出,同样是举证不能,法院理应再次驳回起诉。)
  四、第三次开庭。7月6日下午2点30分,鼓楼法院第十法庭第三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前两次开庭中,彭宇没有请律师。经过两次庭审,彭宇说:“在法庭上我完全不是对方律师的对手,所以我这次请了律师。
  (点评:不是对方律师的对手,这倒不要紧,因为律师更不是法官的对手,只要法官公正,又怕什么呢?如果法官不公正,你请了律师,仍然不是人家的对手,以后事态的发展,正是如此。)
  第三次庭审,高老太的代理人拿出了一份据说是当时民警对彭宇所做的原始询问笔录电子文档和民警的回忆材料,试图证明彭宇当时曾向民警称:“自己感觉被撞了一下,后来看到老太倒地了,就上前去扶。”彭宇一方再次予以否认,并提出为何笔录原件和证人陈先生的笔录都不在了?
  被告彭宇则请来了现场的目击证人陈先生。出人意料的是,高老太看了一下陈先生的样子后,否认他是当天帮助她的中年男子,但她的意见法官没有采纳。而证人表示“太让人气愤”。
  (点评:高老太否认陈先生是当天在场的那个中年男子,已经被证明是说谎。因为当天见过陈先生的人,还有老人的儿子,***等,更有陈先生手机中和老太儿子联系的***号码为证。法官既然不采纳高老太的意见,就应采信证人陈先生的证言。因为原告当事人高老太故意说谎,理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法院应当再次驳回其诉讼。)
  然而这次庭审依然没有结果。
  五、关于 派出所的卢所长作伪证的情况。这个情况,很多报导不知为何都没有提,但是情节实在太精彩,不能不说。
  当地电视台播放的情况:当记者奇怪地问为什么派出所坚称找不到事件当天的报案笔录,当事的派出所长说 “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信誓旦旦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于是精彩的一幕出现了,电视画面打出了那张照片的出处却是其它型号的手机所拍!这位所长先生对电脑了解太少,不知道任何一张数码照片都有它属性的档案。故敢于冒着作伪证和篡改证据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风险。那么这张照片是谁拍的呢?为什么所长只有年青人的笔录照片而没有老太和陈先生的那份呢?原来这张照片竟是老太的儿子提供的,而老太的儿子也是个公安人员。 
  (点评:所长在法庭上表演失败以后,法庭应当如何处理?卢所长之所以来到我们崇高的鼓楼区法院,来到我们这个法庭上,是以一个国家工作人员,以一个人民***的身份,来为他和他的辖所经办的民事纠纷案件作证的。却违背了一个公民的起码准则做了伪证,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继续代表国家机关作证呢?法庭还有什么理由继续采用这个失去诚信度的“国家公务人员”提供的证词和证据呢?这位所长不仅是个人失信于法律,而且使国家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国家的形象遭受到严重损害。法院难道就一点也看不出他是和原告互相串通的吗?就一点也不怀疑其中有犯罪的可能吗?)
  六、第四次庭审:2007年9月5日,南京彭宇案进行第四次庭审,最终法庭裁决为双方均无过错,但责任共担的原则,彭宇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徐XX人民币45876.36元。
  (点评:双方无过错?告的是被告,法院当然只须认定被告有无过错。被告无过错,就不应承担责任。与原告有无过错没有关系。原、被告不是共同行为人,责任共担从何说起?法律依据何在?)
  判决书中法院认为,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高老太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外,还有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但双方在庭审中并未陈述是绊倒或滑倒等事实,彭宇也未提出反证来证明,故应着重分析原告被外力撞倒的情形。
  (点评:既然明知有绊倒或滑倒的可能,又不能证明是被告所撞,为何不着重分析绊倒和滑倒的情形?现场摸拟演示一下,看被告下车时在什么情况下会撞到人,会撞到何种程度,这应当是完全可能做到的吧?)
    
  判决书:“事发地是人多的公交车站,视线较好,事发过程非常短暂,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脱。”
  (点评:应当说,事发地是人多的公交车站,视线较好,事发过程非常短暂,故撞倒原告的人完全可能轻易逃脱。谁能肯定撞人的人不可能逃脱?要逃脱太容易了。如果按不可能逃脱的说法,那么以后凡是有在车站逃脱了肇事者,就一律拿你是问好不好?)
    判决书:“从常理分析,彭宇是第一个下车,其与高老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大。”
  (点评:按常理分析,彭宇是第一个下车,其与高老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小。理由是前面视线没有人阻挡,当然不会撞人,除非是有一方故意为之。
  再说,法院审理案件,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常理是哪家的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是常理,岂不乱套?)
  判决书:“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
  (点评:正因为彭宇是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的做法不是去抓住毫无踪影的撞人者,而只能是仅仅是好心相扶。在有人受伤的情况下,救人难道不是第一位的吗?以后大家都放着伤者不救,跑去抓人,借机一去不回,好不好?)
    判决书:“根据社会情理,在高老太的家属到来后,彭宇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的情形下,并让其家人送其去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其行为与常理相悖。”
  (点评: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吧?社会情理是什么理?帮助家属送伤者去医院就是“与常理相悖”?那么冒死救人岂不更加“与常理相悖”?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根据以上推理,在昨天宣读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原告高老太系与被告彭宇相撞后受伤,而非其所称的见义勇为,据此酌定彭宇补偿45876元。
 回复日期:2007-09-12 21:01:26
    哥们,你知道彭老兄上诉没有?
  哥们,你知道彭老兄上诉没有?
 回复日期:2007-09-12 21:12:10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难道某些人的良心都叫狗吃了???
 回复日期:2007-09-12 21:16:05
    如果当年驻南京japanese army 下手再猛一点,就不会发生今天的荒唐事情了
 回复日期:2007-09-12 21:17:25
    贱人
 回复日期:2007-09-12 21:29:13
    我也想知道彭宇不否上诉了。。。
 回复日期:2007-09-12 21:36:16
    很典型的司法腐败!
 回复日期:2007-09-12 21:42:28
    看来以后再去扶别人的时候应该先让他签署一份免责声明才行.不然就算了吧
 回复日期:2007-09-12 21:44:25
    别的先不说,对那个公然做伪证的所长,应当立即立案审理,依法判刑,开除公职。
  那个老太太很可能是撒谎了,但她只是犯错不犯罪。她那个儿子如果真是***,那也是要追究做伪证的责任的。那个做好事的彭,应当调查清楚,还以清白。
 回复日期:2007-09-12 21:45:35
    司法腐败!
 回复日期:2007-09-12 21:52:22
    那按常理的法官最牛B~~~~~!!
 回复日期:2007-09-12 21:54:02
    有后续报导吗?
 回复日期:2007-09-12 21:59:58
    真相永远是真相,建议彭宇和原告去做测谎。
 回复日期:2007-09-12 22:04:48
    暂且不管彭宇是不是真做好事,
  两个当***的知法犯法,首先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不然,难服人心。
  提请南京市市长关注。
 回复日期:2007-09-12 22:29:22
    法官的人性道德观是什么呢?
  那个法官去死吧
 回复日期:2007-09-12 22:41:28
    感谢楼主,终于把几只畜生的影象给贴出来了.
  等着吧,那报应必是以你所该得的实现
  所长? 但愿你两个月后还是
  老太太?但愿你那时能看到对你加倍的报应
  畜生崽子?你的生活以后将会是什么样子呢?
  法官? 你最搞笑,觉得自己很聪明吧? 知道以后你将只能自己YY了吗?我估计啊,你将是最有可能被作为屎盆子吃下所有的大粪一结束这一闹剧的.
 回复日期:2007-09-12 22:50:36
    
  关键证据遗失这个官司居然能判下来?牛!遗失证据并且作伪证的***执法犯法居然不追究法律责任???这样的人管理当地治安当地的居民还有什么安全感!!!
 回复日期:2007-09-12 22:51:49
    
  坚决声援彭宇!!!
 回复日期:2007-09-12 22:53:37
    
  即使相撞也还要划分责任,那个死老太婆撞了别人还要别人赔钱这是什么法律?
 回复日期:2007-09-12 22:54:43
    呵呵 就这样 民和***是有区别的哈
  关注后续报道
 回复日期:2007-09-12 22:54:49
    按常理,如果这帖子不沉当事的各色人等是能看到
  既如此,建议列队把我们想说的说出来让该看的人看到
  什么是报应?这就是!!
  什么是天?大家撑起来了就是!
 回复日期:2007-09-12 23:03:11
    看那个老家伙的面相,不是个好鸟
 回复日期:2007-09-12 23:06:55
    老天啊..看看你的子民在干什么呀!!!!
 回复日期:2007-09-12 23:07:49
    还有人会做好事吗?
 回复日期:2007-09-12 23:15:04
    3
 回复日期:2007-09-12 23:22:43
    那个死老太,怎么还不死啊,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他儿子也一样,坏人都是写在脸上的,大家要注意了
 回复日期:2007-09-12 23:23:34
    世风日下,老百姓除了任人宰割还能怎样?
 回复日期:2007-09-12 23:32:38
    按常理,不顶帖的人是撞倒老人的真凶!
 回复日期:2007-09-12 23:35:20
    俺只想说,按常理……
 回复日期:2007-09-12 23:38:32
    按常理______全世界都和谐了
 回复日期:2007-09-12 23:48:29
    
  大家可能搞错了,法官认定彭宇不是人,属于机动车,按新交法规定,只要有人在他面前倒地,无论是不是他撞的都要赔钱。
 回复日期:2007-09-12 23:51:22
    中华网有消息说:徐老太是专业的碰瓷党
 回复日期:2007-09-12 23:53:42
    现在的法官,许多是必然王国里拉磨的驴,只知道原地转圈子。他们不知道公平、正义的实质--尽管他们天天把这个挂在嘴上,但他们只会机械执法,只会干原地拉磨打圈子的活。
  强烈建议审判引入陪审制,让各阶层的人来决定法律事实是什么,让全社会的公平观体现在判决书中。对于法官,只能给他们处罚权,不能有认定事实权。因为中国的法官太让老百姓失望了。
 回复日期:2007-09-12 23:55:07
    
  作者:gengxin81 回复日期:2007-9-12 23:32:38 
    按常理,不顶帖的人是撞倒老人的真凶!
  ++++++++++++++++++++++++++++++++++++++++++++++++++++++++++++++++++++++++++++++++++++++++++++++++++++++++++++++++++++=
  哈哈,按常理说,你说得有常理
 回复日期:2007-09-12 23:56:28
    南京鼓楼区法院的法官实在太CCTV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00:05:07
    为了国人的良心,不再沉沦的更深,建议彭宇一定上诉,没钱网友出!我第一个报名!
 回复日期:2007-09-13 01:15:41
    : )
 回复日期:2007-09-13 01:44:40
    按常理,这个帖子要火
 回复日期:2007-09-13 01:59:21
    某些人的良心都叫狗吃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02:12:43
    某些人的良心都叫狗吃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02:28:33
    感谢楼主
我正找这几个人的图片呢 :)
 回复日期:2007-09-13 03:41:52
    终于看到这几个人的真面目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04: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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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日期:2007-09-13 06:01:53
    徐老太这把年纪了能做到如此无耻
看来他儿子尽得真传才能进8处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07:00:02
    无耻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07:14:18
    作者:好好地 回复日期:2007-9-12 22:41:28 
    感谢楼主,终于把几只畜生的影象给贴出来了.
    
    等着吧,那报应必是以你所该得的实现
    
    所长? 但愿你两个月后还是
    
    老太太?但愿你那时能看到对你加倍的报应
    
    畜生崽子?你的生活以后将会是什么样子呢?
    
    法官? 你最搞笑,觉得自己很聪明吧? 知道以后你将只能自己YY了吗?我估计啊,你将是最有可能被作为屎盆子吃下所有的大粪一结束这一闹剧的.
  ============================
  同感
 回复日期:2007-09-13 07:29:53
    没必要等南京的市长出面,也不可能,只是希望在能见到那老太和她儿子及那位所长的时候,大家都能当他们的面,吐他们一口就完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07:34:40
    作者:斯蒂芬777 回复日期:2007-9-13 1:59:21 
    某些人的良心都叫狗吃了
  作者:斯蒂芬777 回复日期:2007-9-13 2:12:43 
    某些人的良心都叫狗吃了
  =====================
  哪些人?
 回复日期:2007-09-13 07:35:40
    回复:作者:祖籍兴庆府 回复日期:2007-9-12 21:16:05 
    如果当年驻南京japanese army 下手再猛一点,就不会发生今天的荒唐事情了
  请问“祖籍兴庆府”这是什么意思?嫌日本猪杀的中国人不够多是不是?这种汉奸的话也说得出来,不要再提你是银川人,银川人羞于与你为伍。
 回复日期:2007-09-13 07:51:55
    啥跟啥来着~记住 哈。。你是在中国
 回复日期:2007-09-13 07:54:37
    作者:有酒独醉 回复日期:2007-9-12 21:59:58 
    真相永远是真相,建议彭宇和原告去做测谎。
  作者:ljx80 回复日期:2007-9-12 22:04:48 
    暂且不管彭宇是不是真做好事,
    两个当***的知法犯法,首先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不然,难服人心。
    提请南京市市长关注。
 回复日期:2007-09-13 08:03:57
    按常理!按常理!~~~~~~法律何在?高官们整天说着要完善社会的法律法规,这样看来不需要了,法院也早点关门大吉吧!!大家都去按常理就是了!!!!!!!!!!!!!!!!!!!!!!!!!!!
  当今社会所谓的和谐之风竟是如此地让人心痛心寒~~~~~~~
  有法=无法!这帮人渣中的人渣!!!
 回复日期:2007-09-13 08:13:53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关键是死老太婆的儿子是*** 我们的公仆
  而彭宇是什么人
是象我一样 的老百姓....
 回复日期:2007-09-13 08:21:42
    公,检,法是一家撒~~~~~
 回复日期:2007-09-13 08:33:01
    无语~
 回复日期:2007-09-13 08:40:26
    无耻!
 回复日期:2007-09-13 09:01:19
    都杀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09:11:57
    多年的旧创陈伤慢慢显露,人民的国家已经腐烂不堪,应了基础没打好休要建高楼的俗语
 回复日期:2007-09-13 09:12:41
    经济越落后的地方***越牛!
  经济越落后的地方治安越好!
  经济越落后的地方新闻越假!
  经济越落后的地方怪事越多!
 回复日期:2007-09-13 09:13:39
    
  作者:文言文和数学 回复日期:2007-9-13 7:34:40 
    作者:斯蒂芬777 回复日期:2007-9-13 1:59:21 
      某些人的良心都叫狗吃了
    
    
    作者:斯蒂芬777 回复日期:2007-9-13 2:12:43 
      某些人的良心都叫狗吃了
    
    =====================
    哪些人?
  =========================
那些讲党心不讲良心的人。
 回复日期:2007-09-13 09:16:02
    逢这样的必顶
  顶到人间有正义
 回复日期:2007-09-13 09:21:12
    
 回复日期:2007-09-13 09:33:31
    搞笑的是那个派出所所长,一个国家的司法人员都毫无诚信可言,那这个司法体系是不是已经烂到骨子里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09:37:15
    司法腐败!
 回复日期:2007-09-13 09:38:53
    按常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死人了都不能再扶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09:41:10
    中国没有法律
 回复日期:2007-09-13 09:41:21
    我看中国公检法的败类该死绝!尤其是南京之流!拿个老太太早就不该活在人世啦!
 回复日期:2007-09-13 09: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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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日期:2007-09-13 09:45:51
    1、派出所第一手笔录丢失了,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唯派出所人不知。
  2、派出所后找到号称当时的电子文档笔录,还有彭宇的图照,后查实是老太的***儿子所致,法官竟置之不理,更没进行常理分析。
  3、法官判案的常理分析可作为07年中国司法经典案例,建议上春晚的讽剌搞笑小品愚乐大众。
 回复日期:2007-09-13 09:55:35
    以后假如那法官摔倒了,大家在旁边看笑,不要去扶他,看他是怎么死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0:11:58
    我一下想起92年暑假,我才12岁时看的一部儿童电视剧,里面的男主角(一个小学生)就是扶了下摔倒的老奶奶,就被告上法院,幸好一
  个路过的阿姨作证,说他没有推老太太。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在中国,好人是不能做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0:16:06
    ls的看的儿童片觉悟真是高 给个下载地址 要推广作为小学生必看剧集~
 回复日期:2007-09-13 10:27:53
     搞笑的是那个派出所所长,一个国家的司法人员都毫无诚信可言,那这个司法体系是不是已经烂到骨子里了?
  作者:canglangmeng 回复日期:2007-9-13 9:37:15 
    司法腐败!
  作者:站在云端看美媚 回复日期:2007-9-13 9:38:53 
    按常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死人了都不能再扶了
  作者:站在云端看美媚 回复日期:2007-9-13 9:41:10 
    中国没有法律
  作者:smilinglion866 回复日期:2007-9-13 9:41:21 
    我看中国公检法的败类该死绝!尤其是南京之流!拿个老太太早就不该活在人世啦!
 回复日期:2007-09-13 10:28:51
    终于解封了
  一定要顶到二审结束
  休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0:51
    好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1:11
    司法腐败啊
  很好奇这个老太儿子是干什么的,有这么大的能量?一个小***没这么大能力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1:47
    坚决声援!!!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2:14
    世风日下!声援彭宇!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2:24
    按照法官大人的“常理”,董存瑞、刘胡兰绝对是虚构的英雄,是人都珍爱生命,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请法官证明董存瑞、刘胡兰根本不存在!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4:17
    天天看见濮存昕在电视上讲 其实文明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
  可能吗??
  一下小小的扶人举动换来诺大的冤屈和高额的赔偿
  在中国就不要讲什么文明好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5:56
    中国的法律只有一条,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法院那东西也就那么回事,大家知道就行了,千万可别信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6:24
    坚决声援彭宇!!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6:41
    我看删不删
  建议彭宇给钱
  再上诉卢警伪证罪
  伪证做实后,在回到本案,要求重审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8:24
    社会七大害,公检法 国地税 东北*** 黑社会 !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9:01
    恩
  按常理讲没做过的事情,不要承担后果
  否则按常理讲就是你做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0:39:21
    
  这帖一定要顶。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2:03
    感谢楼主,让我看到了最无耻的南京人的真面目!!
  感谢楼主,让我看到了最无耻的南京人的真面目!!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2:41
    我最恨的就是那个***所长,彭宇当着记者的面问他:这照片确定是你用手机拍的?所长说,对,是我拍的,我确定,彭宇反复问了N遍,所长还是说是自己拍的,结果彭宇揭露后,他手机根本不可能拍出那照片,所长就改口了,这个王八蛋,气死我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2:46
    一声叹息
  包大人哪~~~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3:42
    贱人老太婆,不得好死。
  什么人养什么儿子。
  看你们有什么脸见人,
  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4:40
    支持彭宇上诉!!!总会有明白的地方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4:53
    
  支持彭宇, 坚决上诉!!
  还有没有天理了!
  让一个恶毒老太得逞!!!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5:28
    这样的帖子要顶起来,让大家看看司法丑陋的嘴脸!!!!!!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5:56
    上诉到底
  公布帐号,费用我捐100块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6:15
    顶起来
  一直关注着
  唉,也担心这个事件会让大家变得冷漠,不要啊啊啊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6:44
    这就是中国特色,悲哀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7:40
    
  大家看看还能否为彭宇做点什么?
  他太需要帮助了!
  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一定心如死灰.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8:42
    好人还能当吗?
  难怪没人愿意出来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9:42
    理性地支持,不过不同意咒骂另外一方当事人。法律需要程序,需要证据。依法治国,难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0:49:44
    作者:山山的山山 回复日期:2007-9-13 10:46:15 
    顶起来
    一直关注着
    唉,也担心这个事件会让大家变得冷漠,不要啊啊啊啊!
  同意、支持
 回复日期:2007-09-13 10:51:25
    关注最后结果!
 回复日期:2007-09-13 10:52:27
    等待重审结果
 回复日期:2007-09-13 10:52:45
    什么叫可以指鹿为马,什么叫可以黑白颠倒,总算是看到现代现实版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0:52:58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乐得清闲自在,何必管他人死活。
 回复日期:2007-09-13 10:55:31
    要顶!要顶!一定要顶!!!
  现在的司法腐败实在太多!
 回复日期:2007-09-13 10:57:57
    支持彭宇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将事实真相查清。
  是碰撞?还是伪造证据诬告?应该给出明确的结果。
 回复日期:2007-09-13 10:58:56
    现在法官断案不公正现象很多,一般人打不起官司,有时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最后是法院\法官\律师一系列的人得了好处,捞足了油水!
  司法公正,绕不过人情\金钱等障碍.
 回复日期:2007-09-13 10:59:49
    狗日的老太
  狗日的***
  狗日的法官
 回复日期:2007-09-13 11:01:22
    
  建议公布帐号, 大家给好心的彭宇捐款, 让他能请得起全国最好的律师
  一起给恶人一点颜色
 回复日期:2007-09-13 11:01:58
    事情闹大了
  老太太的儿子不但没有敢收赔偿,反而倒给了彭宇10万,让他别上诉.
  做伪证的***和所长调到别处高任.
  最后结果肯定是如此
 回复日期:2007-09-13 11:03:00
    司法问题?道德问题?问题太多了,这样的人可以多出现几个,只要有彭宇和陈先生这样的人,社会就不会乱到底了!看来我们的社会还是有救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1:04:07
    多行不义必自毙.
  雷锋死了,道德沦丧还会远吗?
 回复日期:2007-09-13 11:05:27
    
  作者:小豆子哎哟喂 回复日期:2007-9-13 10:52:45 
    什么叫可以指鹿为马,什么叫可以黑白颠倒,总算是看到现代现实版了!!
  =======================================
  呵呵,中国一直在演绎着封建社会朝代的更迭
 回复日期:2007-09-13 11:06:27
    为什么这样让人伤心的事情屡见不鲜啊??
  这就是中国的现状,唱高调遮掩不住那丑陋的、肮脏的阴暗面,可是,大伙群情激愤又能改变什么呢,就像黑煤窑,就像今早看到的两个少女被人割喉的社会治安,就像这种桑尽天良、颠倒黑白的社会,
  难道作为一个中国人,没有感觉到可耻吗,虽然昨天女足的胜利,让我激动万分,类似经济实力的大肆宣扬也让我们飘飘然,可是社会如此,国家如此,我们能看到多少希望!
 回复日期:2007-09-13 11:07:10
    ....叹息.....
  我自认为自己蛮善良,而且颇以此为豪...但这件事情告诉我,善良的结果居然是这样!
  中国人,不管你在路上看到什么,请走开....
 回复日期:2007-09-13 11:09:06
    
  作者:花飞花非花 回复日期:2007-9-12 20:52:16 
    按常理,楼主很牛B
    
    
    
    
    
    
    根据公平原则,楼主要公布自己照片
  ======================
  你是什么东西?
 回复日期:2007-09-13 11:09:57
    关注最后结果!
 回复日期:2007-09-13 11:17:14
    法官是大便~
 回复日期:2007-09-13 11:17:51
    坚决打击司法腐败
 回复日期:2007-09-13 11:20:19
    强烈要求公布法官、派出所所长、贱老太及其儿子的***、住址!
  我想有有会有很多话要和他们说!
 回复日期:2007-09-13 11:25:26
    坚决声援!!!
 回复日期:2007-09-13 11:29:41
    继续关注!
 回复日期:2007-09-13 11:31:56
    彭宇案的最大意义在于告诉人们:
  在目前的中国,做好事一定要悠着点...
 回复日期:2007-09-13 11:31:56
    或许真是彭宇撞的,或许是老太撒谎,
  不过风气日下的大众又多了一个借口,
  谁造成的,其实大家都有责任,
  唯一同意一点,做***的那几个,基本可以拉出去毙了... ...
 回复日期:2007-09-13 11:33:51
    中国人怎么了 中国政府的官员怎么了
  大家吐呀吐呀就习惯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1:35:33
    南京——少去为好
 回复日期:2007-09-13 11:38:28
    可以上春晚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1:38:42
    彭宇案的最大意义在于告诉人们:
  做好事是绝对没有好结果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1:38:45
    前几天我和老婆晚上吃饱了饭在小区里面散步,天色渐暗,走着走着发现小区路边停着一辆车,貌似菲亚特,但是有一个车窗只关了一半,车子好像停了好长时间了,可能是车主忘记了吧?顿时一股正义感从俺的身体里迸发出来,万一小偷同志看到了岂不是不妙?俺暗暗打定主意,想把车的警报弄响,等待车主下来提醒他关好车窗,刚要动手,突然!!彭宇同志那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顿时冷静了下来,去他娘的,老子才不管呢!这会天都黑了,路上连个鸟没有,我说不清楚啊!转身,回家!故事结束!确是真实的一幕!
 回复日期:2007-09-13 11:39:25
    嗯。光看长相都能大致判断出好人和奸人。
  上帝是公平的。有人一时得逞,但是最后“还是要还的”。
  送给这些没有良心的人一个单词,在美国一直很流行的——ASSHOLE!!!
 回复日期:2007-09-13 11:39:48
    前几天我和老婆晚上吃饱了饭在小区里面散步,天色渐暗,走着走着发现小区路边停着一辆车,貌似菲亚特,但是有一个车窗只关了一半,车子好像停了好长时间了,可能是车主忘记了吧?顿时一股正义感从俺的身体里迸发出来,万一小偷同志看到了岂不是不妙?俺暗暗打定主意,想把车的警报弄响,等待车主下来提醒他关好车窗,刚要动手,突然!!彭宇同志那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顿时冷静了下来,去他娘的,老子才不管呢!这会天都黑了,路上连个鸟没有,我说不清楚啊!转身,回家!故事结束!确是真实的一幕!
 回复日期:2007-09-13 11:41:30
    八荣八耻可以改为八耻八荣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1:43:08
    
  如楼主所言属实,那中国地方上的司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的确让人心寒,长此以往,国将不国矣!!!!!!!!!!!!!
     唉~~~~~~~~~~~~~~~~
 回复日期:2007-09-13 11:48:02
    我相信彭宇!!!!
  可恶的老太婆`!!!
 回复日期:2007-09-13 11:49:28
    全人类的悲哀: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的人不公平,人类的真,善,美将一步步离我们远去!
 回复日期:2007-09-13 11:50:01
    作者:conary 回复日期:2007-9-13 10:57:57 
    支持彭宇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将事实真相查清。
    
    是碰撞?还是伪造证据诬告?应该给出明确的结果。
  -----------
  就算到最高人民法院去也要告!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没钱打官司我们网友支持你!告死那个破所长,告死那个破法官,告那个老太婆敲诈!!!!!!!
 回复日期:2007-09-13 11:50:34
    其实国已不国~~~~~~~~~~~~~~~~~
  房价高飞,物价高涨,司法曝黑,政府搞腐败...
  一切向着“金钱、美色、权利”进发
 回复日期:2007-09-13 11:52:18
    我也觉得老太和他儿子长得奸诈
 回复日期:2007-09-13 11:52:37
    狗屁司法体系,恶心的法官。
 回复日期:2007-09-13 11:54:10
    因为分脏不均,老太婆过几天被她儿子打死.
 回复日期:2007-09-13 11:59:24
    原来对南京印象挺好,没想到南京好人少,无耻腐败者众!
 回复日期:2007-09-13 12:00:25
    陈胜,吴广何在?
 回复日期:2007-09-13 12:02:35
    无语表达心中的愤慨!!!!
  支持彭宇上诉!!!!!我愿捐1000元
 回复日期:2007-09-13 12:02:47
    美的的狗狗们咋不说中国的法制终于进步了,向美国学习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2:05:21
    作者:说的全是真的 回复日期:2007-9-13 11:01:58 
    事情闹大了
    
    老太太的儿子不但没有敢收赔偿,反而倒给了彭宇10万,让他别上诉.
    
    做伪证的***和所长调到别处高任.
    
    
    最后结果肯定是如此
 回复日期:2007-09-13 12:05:44
    当年那么多无辜的南京老百姓都死在了鬼子的屠刀之下,这个老贱人怎么就跑掉了呢?
 回复日期:2007-09-13 12:06:39
     坚决声援彭宇!!!
 回复日期:2007-09-13 12:08:13
    先进文化就是鼓励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先进文化就是要代表官僚的利益
 回复日期:2007-09-13 12:12:36
    现在终于知道当年为啥有人提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口号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2:14:04
    狗日的,为了省钱,也不用出这么损的招啊。
  有没良心啊,以后谁还敢扶老人。
  如果不还彭宇先生一个公道,我先从自我做起,我不再帮助任何需要帮助而我可以帮助到的老人,陌生人,尤其什么倒地,摔倒什么的,我永远拒绝帮助他人。
  我穷,可付不起这笔冤枉钱,还是自己安分守己好。学什么雷锋啊。雷叔叔,你可以滚啦,中国不再需要你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2:14:25
    上诉到底。派出所所长拉下马,死老太太和她的儿子会有报应
 回复日期:2007-09-13 12:26:24
    坚决声援彭宇!!
 回复日期:2007-09-13 12:30:15
    这些人活不过今年
 回复日期:2007-09-13 12:37:35
    天涯名人,能人多,有没有知名大律师帮助一下做好事的彭宇???
支持彭宇上诉,让这些无耻小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回复日期:2007-09-13 12:37:39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这个帖子顶起来!!!
  希望彭宇继续上诉!
 回复日期:2007-09-13 12:39:53
    狗娘养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2:41:05
    一个字:手 品 木
 回复日期:2007-09-13 12:44:46
    感觉这老婆子活不长. 作孽太深阎王会收她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2:46:12
    很久没有顶了,这次必顶! 搞死这一伙没良心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2:47:05
    作者:不懂K线 回复日期:2007-9-13 12:41:05 
    一个字:手 品 木
  扌 品 木
 回复日期:2007-09-13 12:49:17
    支持彭。。。。。。。。。。。。。。。。。。。。。。。。。。。
 回复日期:2007-09-13 12:49:31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这个帖子顶起来!!!
    希望彭宇继续上诉!
  ===========================================================
  GJM
 回复日期:2007-09-13 12:51:04
    离谱,丢脸,不要脸!!!
 回复日期:2007-09-13 12:52:10
    中国公安、检察、司法都是D领导下的,大家一家,一团和气。
  因此,什么荒唐事情都做得出来!
  贪赃枉法,恶意曲解法律,都TM乱来。
 回复日期:2007-09-13 12:52:57
    好, 好, 好, 见死不救, 方显出英雄本色.
 回复日期:2007-09-13 13:04:07
    我穷,可付不起这笔冤枉钱,还是自己安分守己好。学什么雷锋啊。雷叔叔,你可以滚啦,中国不再需要你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3:06:12
    这帮王八蛋!!!
 回复日期:2007-09-13 13:06:54
    无论彭宇怎么样
  但作伪证的***必须追究!!!!!
 回复日期:2007-09-13 13:07:06
    
  狗日的,奸贼当道,上面的,再不管管,何以服民啊?
  八荣八耻何在啊?
  人民的败类,社会的人渣。
 回复日期:2007-09-13 13:08:31
    良心被狗吃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3:09:44
     以后按常理是不用讲道德;讲礼貌的....按常理中国人是不会再用良心的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3:10:09
    那个死老太婆,老贱人,为老不尊,快去死吧!支持彭宇!·
 回复日期:2007-09-13 13:11:43
    在中国做伪证不会妨碍司法公正不用坐牢么?
  啥时内地的法官庭审也能像香港电视剧中的那样就好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3:12:32
    把那些人的***和单位***公布出来,全国人民轮流去骂,换一个公布一个.
 回复日期:2007-09-13 13:13:39
    真不要脸
 回复日期:2007-09-13 13:19:18
    大抵那个老太太当年被日本鬼子弄了,有后遗症, 那个儿子搞得不好就是日本人的种。
  以日本鬼子的秉性来想这件事情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只有等日本鬼子全部被消灭了,
  这样的事情才不会出现。
  日本鬼子全部被消灭了么?
  没有!所以这样的人还是会有的。
  顶彭宇。以后有机会多干掉日本鬼子。
  (备注,凡支持从心底支持日中友好的日本人民不再此日本鬼子之列)
 回复日期:2007-09-13 13:19:22
    fuck off ,your honor!
 回复日期:2007-09-13 13:21:13
    脸脏了不要紧,心灵脏了就~~~!!!???
 回复日期:2007-09-13 13:21:15
    这个死老B,当年日本鬼子怎么没把她干死!!!
 回复日期:2007-09-13 13:22:10
    人言可畏
 回复日期:2007-09-13 13:23:32
    出门当瞎子、哑巴,管那多闲事做嘛,就看吧,看这一家子能活的安稳,回头来个老粽子找上门!!!
 回复日期:2007-09-13 13:30:26
    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
  “顶”就一个字!不由分说!
 回复日期:2007-09-13 13:34:10
    小人看好人笑话,那危害的是整个社会道德!!!
 回复日期:2007-09-13 13:34:52
    
为什么那个死老太的脸只有半个,为老不尊呀,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
死老太,老贱人,你马上去死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了,这样我们就可以给我们的孩子说,说谎者必不容于社会,如果你还活的好好的,让我们怎么教育子孙后代呀!让他们也都去讹人吗?!!!!
 回复日期:2007-09-13 13:35:12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回复日期:2007-09-13 13:36:08
    顶,不知道彭宇上诉没?
 回复日期:2007-09-13 13:36:21
    和谐社会而已.
 回复日期:2007-09-13 13:43:28
    中国人TMD都穷疯了,穷得连最起码的道德感都没有了,
  难怪,理解,气愤,无语。。。。
 回复日期:2007-09-13 13:43:35
    难道要独善其身,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真是让人心寒。
 回复日期:2007-09-13 13:47:48
    搞不懂,老太那方又做伪证,又不认证人的,被戳穿后找个借口抵赖,简直就是无视法律,在法庭上鱼目混珠。法官大人更可笑,宣判的时候普通话讲的都半斤八两,而且一点威严都没有。彭宇为什么不呼吁媒体帮助寻找目击证人,当时在场的不止陈二春一个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3:48:08
    声援一把。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3:02
    聂元巧 回复日期:2007-9-13 10:11:58 
    我一下想起92年暑假,我才12岁时看的一部儿童电视剧,里面的男主角(一个小学生)就是扶了下摔倒的老奶奶,就被告上法院,幸好一
    个路过的阿姨作证,说他没有推老太太。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在中国,好人是不能做的!
  ————————————————
  我记得当时在《少年文艺》上看过这个小说,好象作者是南京的黄蓓佳,真是讽刺呀!当时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个孩子因为这件事,内心对这个残酷世界的失望、失落以及恐惧,泯灭了一个孩子该有的天真和善良,所以这里只能说,幸好彭宇是成年人了,否则,某些人因为自己的昧着良心,而改变甚至扭曲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该是多么残酷的一件事情!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3:42
    呼吁司法独立啊,党一定要把权力分散,这样才能互相监督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3:44
    注意和谐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3:57
    将正义坚持到底~~~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4:01
    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4:47
    问题是谁有这么勇敢呀.现实中也没有机会让你说.气愤中...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5:12
    按常理。。。。。必将成为今年最流行的元素之一!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6:26
    那个该死的老太婆各人去死
  车子撞死
  老主婆的家人全家死绝
  不看不气真的要着气死的个
  狗日的该死的,挨千刀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7:36
    支持彭宇上诉!!
  骂死这帮狗*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8:47
    这年头,不只要小心撞倒别人,还要小心不要被别人撞倒
 回复日期:2007-09-13 13:58:47
    做伪证,当刑事处罚。
 回复日期:2007-09-13 14:01:10
    另外不是有伪证罪吗?为什么政府不提起公诉伪证罪呀.应该很清楚的.难道(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回复日期:2007-09-13 14:02:41
    南京人的素质怎么这么差啊,又是马6围悍马,又是这种事,大家还是少去南京为妙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4:03:40
    坚决反对彭宇上诉!!!一定要在中国的司法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坚决反对彭宇上诉!!!一定要在中国的司法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坚决反对彭宇上诉!!!一定要在中国的司法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坚决反对彭宇上诉!!!一定要在中国的司法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坚决反对彭宇上诉!!!一定要在中国的司法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回复日期:2007-09-13 14:03:55
    做伪证的至少要撤职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4:13:41
    好事还是要做的
  只是做好事的同时,也要多个心眼~!
  我想以后有录音、照相功能的手机会很热销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4:15:19
    这是好事啊!根据这个司法推理,我们可以推而广之了.比如公交上我可以不让座了,别人有困难我可以不帮了......反正只要不是自己的事一概不管,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会少很烦心事,从此我们就能真的进入了河蟹社会了.大家一起来迎接我们伟大的河蟹社会的到来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4:20:18
    支持彭宇上诉!!!
  这以后好人还怎么当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4:21:26
    古雨有云,相由心生。那先说那个所长一看就是一付土匪样,要不穿警服半夜出去肯定会因形象犯罪被盘问[注:所有电影里的叛徒、内奸、黑老大、打手基本都是以此形象为原形。] 徐老太简直就是阴险、恶毒、小人的代表,香港有个专演恶妇、鬼婆的演员看着就挺慑的 不过跟许老太比还是差的不是一点点。 至于那狗崽子那一副人模狗样的 要只是个小***就栽了真的很可惜,这种人一般都是喜欢溜须拍马、人面兽行、笑里藏刀的人,一般都是做到厅局级之后才被干掉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4:23:39
    关注
 回复日期:2007-09-13 14:25:15
    不要上诉,就让这个可耻的判决,可耻的立在那里。让全世界都看看。。。。
 回复日期:2007-09-13 14:26:29
    和諧的社會主義新中國
 回复日期:2007-09-13 14:28:51
    支持彭宇继续讨回公道,打破不合常理的常理!
 回复日期:2007-09-13 14:31:42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回复日期:2007-09-13 14:35:50
    作者:聂元巧 回复日期:2007-9-13 10:11:58 
    我一下想起92年暑假,我才12岁时看的一部儿童电视剧,里面的男主角(一个小学生)就是扶了下摔倒的老奶奶,就被告上法院,幸好一
    个路过的阿姨作证,说他没有推老太太。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在中国,好人是不能做的!
  这个一定放出下载地址让大家都受受教育!!
 回复日期:2007-09-13 14:39:23
    按照常理,不顶不行
 回复日期:2007-09-13 14:42:37
    这个建议成为中小学的政治课的讲课素材。好好的给我们的下一代讲讲。
 回复日期:2007-09-13 14:46:24
    这样的事其实不只是在南京。全国都是这样公检法一家。全是社会上的人渣。
 回复日期:2007-09-13 14:54:42
    我觉得那位老太真TM呕心,良心到哪里去了?死了不更好!!!!
  老太的儿子更是TM畜生!天诛地灭,总有报应的。某些法官就是一群SB!!
 回复日期:2007-09-13 14:54:51
    老太婆 ,怎是一个贱字了得,忠心的祝福你下次摔倒的时候不小心摔死拉! 看你怎么还去坑人!
  老太婆 ,怎是一个贱字了得,忠心的祝福你下次摔倒的时候不小心摔死拉! 看你怎么还去坑人!
  老太婆 ,怎是一个贱字了得,忠心的祝福你下次摔倒的时候不小心摔死拉! 看你怎么还去坑人!
  老太婆 ,怎是一个贱字了得,忠心的祝福你下次摔倒的时候不小心摔死拉! 看你怎么还去坑人!
  老太婆 ,怎是一个贱字了得,忠心的祝福你下次摔倒的时候不小心摔死拉! 看你怎么还去坑人!
  老太婆 ,怎是一个贱字了得,忠心的祝福你下次摔倒的时候不小心摔死拉! 看你怎么还去坑人!
  老太婆 ,怎是一个贱字了得,忠心的祝福你下次摔倒的时候不小心摔死拉! 看你怎么还去坑人!
  老太婆 ,怎是一个贱字了得,忠心的祝福你下次摔倒的时候不小心摔死拉! 看你怎么还去坑人!
 回复日期:2007-09-13 14:59:45
    支持你
  人的良心不能被抹灭
 回复日期:2007-09-13 15:00:12
    为了“按常理”这三个字,一定要顶啊,让我知道了在中国做好事之前,先要掂量一下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金钱赔偿,也让我知道了,中国的法律依据是不讲证据讲“常理”的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5:00:22
    为什么这些人没有报应?真TM人渣!再多一件这样的事出来看还有谁敢做好人。
 回复日期:2007-09-13 15:01:47
    按常理分析,大家注意和谐,和谐!
 回复日期:2007-09-13 15:03:10
    作者:没个正派 回复日期:2007-9-13 9:12:41 
    经济越落后的地方***越牛!
    经济越落后的地方治安越好!
    经济越落后的地方新闻越假!
    经济越落后的地方怪事越多!
  ........................................
  老大啊,江苏还可以哦.南京也不落后.
  只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回复日期:2007-09-13 15:04:12
    作者:仆仆风尘 回复日期:2007-9-13 9:16:02 
    逢这样的必顶
    顶到人间有正义
  专门登陆顶贴!
 回复日期:2007-09-13 15:04:27
    某些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怒!!!!
 回复日期:2007-09-13 15:09:06
    就是这些人渣!!!!阎罗王都不会放过他们!!!
 回复日期:2007-09-13 15:09:34
    我想代理彭宇上诉,不知哪位知道如何与彭宇取得联系。
 回复日期:2007-09-13 15:10:39
    怎么感觉和离开雷锋的日子里面的部分情节超级相似啊 ~~
 回复日期:2007-09-13 15:11:50
    如果这时候出来个肇事者~~
  会是什么效果呢
 回复日期:2007-09-13 15:12:49
    回帖只为顶贴
  希望丧失良知的人赶快找回人性
 回复日期:2007-09-13 15:15:11
    老太婆的儿子曾去报道过此事的媒体大闹.
  多牛B啊.
  鼓楼法院还起诉了报道此事的媒体.
  所以.南京传媒现在都偃旗息鼓了.
  呵呵..河蟹社会呀...
 回复日期:2007-09-13 15:22:15
    非常想知道事件的近况
  有没有一个说法??
 回复日期:2007-09-13 15:22:20
    狼胎出来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5:24:42
    大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要因为这件事而不去做好事,我相信好人有好报,这些坑人的人渣会下地狱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5:24:59
    
  讹人老太是南京人的耻辱!
  老太的儿子是***中的败类!
  法官大人是司法无能的代表
  ***人渣是要遭受上天惩罚的----
  他们让我见识了人性的丑恶, 人性居然可以如此的丑恶!!!
 回复日期:2007-09-13 15:27:31
     (点评:高老太否认陈先生是当天在场的那个中年男子,已经被证明是说谎。因为当天见过陈先生的人,还有老人的儿子,***等,更有陈先生手机中和老太儿子联系的***号码为证。法官既然不采纳高老太的意见,就应采信证人陈先生的证言。因为原告当事人高老太故意说谎,理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法院应当再次驳回其诉讼。)
  ............................................
  按常理是应该.
   判决书:“从常理分析,彭宇是第一个下车,其与高老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大。”
    (点评:按常理分析,彭宇是第一个下车,其与高老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小。理由是前面视线没有人阻挡,当然不会撞人,除非是有一方故意为之。
    再说,法院审理案件,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常理是哪家的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是常理,岂不乱套?)
  ......................................
  按常理是没错.
  按常理,法官的老爸日了法官的老妈.按常理,没经过法官的同意就把法官给日出来了是错误的.
  .............................................
  作者:我的悲伤是蓝色 回复日期:2007-9-13 12:14:04 
    狗日的,为了省钱,也不用出这么损的招啊。
    有没良心啊,以后谁还敢扶老人。
    
    如果不还彭宇先生一个公道,我先从自我做起,我不再帮助任何需要帮助而我可以帮助到的老人,陌生人,尤其什么倒地,摔倒什么的,我永远拒绝帮助他人。
    
    我穷,可付不起这笔冤枉钱,还是自己安分守己好。学什么雷锋啊。雷叔叔,你可以滚啦,中国不再需要你了。
  ..........................
  按常理.顶
  ======================================
  这些人民公仆啊.
  让我想起一个动画片.名字不记得了,里面的一句台词还记得,我想也许大家都看过.
  小孩.鱼盆是我的,不是你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5:29:58
    看过之后实在是让人气愤,在公检法的队伍中竟然有这样明目仗胆作伪证的人,并且还是所为的所长,难道不知道作伪证是犯法吗?这些人实在是可恶,如果可能真应该让他们这些社会败类,公检法队伍中的人渣再回“老家”受受胎教。
 回复日期:2007-09-13 15:31:14
    说不出话,唯有一顶!
 回复日期:2007-09-13 15:33:11
    此案若就此定案,极有可能摧毁国人的道德准绳,看以后还有谁会去帮助他人。这个死老太婆,可恨。
 回复日期:2007-09-13 15:36:30
    叫人家以后怎么做好事。
 回复日期:2007-09-13 15:39:04
    中国的法制比美国好五倍.
 回复日期:2007-09-13 15:39:07
    谁能告诉我,
  彭宇到底有没有上诉?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
  别的帮不上,捐钱我愿意。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0:14
    按常理,没等上诉老太婆就死了,有什么劲呀!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1:38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这个帖子顶起来!!!
    希望彭宇继续上诉!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1:57
    现有社会就是这样。知恩不报,反打一耙。
  谁叫你彭宇看不清现在的形势,还帮人,真是自讨苦吃,出点钱就当学费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2:10
    惨啊!中国的法官和警官被人侮辱到这地步,我奋然而起,对你们大喊,有没有法官的尊严了,还是和谐社会吗?你们为什么不服从判决,法官的论理多么严禁,你们挑什么?警官不就是习以为常地说了实话吗,你们干嘛抓住不放。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2:39
    难道这世上真的没有公理可言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3:09
    究竟谁说的才是真相?我暂时保留意见.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4:39
    千万不要给老人让座。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6:20
     一句话没钱就别做好事了
  咱赔不起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6:37
    咱就事说事。。。。
  太他妈的畜生了,竟然有这样的事,恩将仇报,禽兽不如!直接找个看相的先生就知道真相了,坏字写在脸上,不是什么好鸟!
  彭兄一点要上诉,弄死这些狗日没有人性的畜生!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6:53
    米国前总统要哭了 自己身为一个国家的元首不就是泡了下MM 就要向全国人民道歉 被法官追的逃也逃不了 看看那东方一神奇国家,不就是个小小的*** 一个小小的所长 一个小小的法官 竟然这么猖狂,把法律 道德 完全一脚踢开.不能比呀 
 回复日期:2007-09-13 15:48:43
    按常理
  老太的老头应该带LV帽子才好
  而且一直传下去,儿孙都不例外
 回复日期:2007-09-13 15:50:02
    请爱美人士注意,的确是相由心生啊。
  心里不要有什么坏念头,否则是不会藏得住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5:50:42
    良心
 回复日期:2007-09-13 15:51:01
    真相出来之前,不敢妄言
 回复日期:2007-09-13 15:51:12
    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呀??
  这件案如果就这样了结了~中国以后会变的更冷漠!!大家都防着别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学雷锋做好事都要被冤枉,还要被人告上法庭!这是什么世道呀!!
 回复日期:2007-09-13 15:52:00
    死老太太
 回复日期:2007-09-13 15:55:04
    牛人,还是对着屏幕拍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5:57:16
    一堆人渣!!应该都拉去***毙!!
 回复日期:2007-09-13 15:57:31
    真是人至贱则无敌!
  这样的人这样的司法执行人。。。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扶人一把有什么?换来如此待遇?
  倘若我们是彭宇我们会如何?莫大的冤屈。。。
  看了心寒。。。受助者非但不知感恩图报,倒反咬施恩人一口。
  如果不能给此案以公正的宣判,还“雷锋”一个清白,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还可以相信什么?
  难道良心泯灭才是王道?真TMD可悲可笑!!!荒唐!!!
 回复日期:2007-09-13 15:59:44
    日本人手下留情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6:02:39
    老太的良心--狗吃了
  ***的素质--狗日的
  法官的道德--禽兽不如
  南京的形象--小人得势
 回复日期:2007-09-13 16:04:29
    作者:dazhuang2003 回复日期:2007-9-13 12:02:47 
    美的的狗狗们咋不说中国的法制终于进步了,向美国学习了。
  ===========================================
  摆脱,老美那里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就连香港也发生不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6:05:20
    这事,得有一个结果.
 回复日期:2007-09-13 16:09:15
    作者:C_Ryan 回复日期:2007-9-13 15:15:11 
    老太婆的儿子曾去报道过此事的媒体大闹.
    多牛B啊.
    
    鼓楼法院还起诉了报道此事的媒体.
    所以.南京传媒现在都偃旗息鼓了.
  ++++++++++++++++++++++++++++++++++++++++++++++++++++++++++++++++++++++++++++
  真的吗??看来这事快有结果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6:10:15
    作者:dezuishuile 回复日期:2007-9-12 23:51:22 
    中华网有消息说:徐老太是专业的碰瓷党
  ------------------------------------------------------------------------------------------------------------------------
  南京的老百姓认准了,小心又被讹诈。
 回复日期:2007-09-13 16:10:52
    声援好,在这里放屁就不好了,人食五谷杂粮难免有恶气,但要一定注意排泄的方式。
 回复日期:2007-09-13 16:11:08
    让我们凑钱做掉那些贱人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6:11:27
    苦了彭兄一人,救了千万做好事的人,这样好了,以后大家都不用做好事了,多省心啊,NND,坐公交也不用让座了,万一座位坏了扎了人家屁股,人家还得告你
 回复日期:2007-09-13 16:11:30
    作者:第1天上网 回复日期:2007-9-13 14:21:26 
    古雨有云,相由心生。那先说那个所长一看就是一付土匪样,要不穿警服半夜出去肯定会因形象犯罪被盘问[注:所有电影里的叛徒、内奸、黑老大、打手基本都是以此形象为原形。] 徐老太简直就是阴险、恶毒、小人的代表,香港有个专演恶妇、鬼婆的演员看着就挺慑的 不过跟许老太比还是差的不是一点点。 至于那狗崽子那一副人模狗样的 要只是个小***就栽了真的很可惜,这种人一般都是喜欢溜须拍马、人面兽行、笑里藏刀的人,一般都是做到厅局级之后才被干掉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6:16:30
    看那个法官的样子 也不是什么好鸟
  汉奸像
  他祖宗90%可能是汉奸来的
  然后生出个这样的畜生
  南京的被JP去的10万同胞可能他祖宗要负好大的责任
 回复日期:2007-09-13 16:23:23
    大家也不是火星人刚来地球
  这太正常
  中国就***这样
 回复日期:2007-09-13 16:25:42
    这个帖子一定要顶!顶10年20年30年!
  葫芦僧判葫芦案!把这个社会最后的一点美德也给涂炭了!
  没有道德诚信,没有司法诚信,你和谐一个给我看看!
  在八荣八耻眼皮底下无信无耻!
  希望大家再顶这个帖子的同时,一定坚持做一个有道德有诚信的人,不能因为司法的不诚信,别人的不道德,而丢掉做人的根本。
 回复日期:2007-09-13 16:26:55
    如果彭宇所说属实
  那么此案徐老太的胜诉的同时,中国的德治就彻底败诉了。
  以后谁还会乐于助人?谁还会同情弱者?
 回复日期:2007-09-13 16:28:20
    作者:jemysheng 回复日期:2007-9-13 9:55:35 
    以后假如那法官摔倒了,大家在旁边看笑,不要去扶他,看他是怎么死的
还要一人踹它几脚,连同那老太婆的狗崽子,全是猪狗不如的东西!中国的败类!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回复日期:2007-09-13 16:28:25
    按常理,这贴要顶一顶
 回复日期:2007-09-13 16:33:04
    支持彭宇的网友请注意:按常理,有可能是你撞的死老太
 回复日期:2007-09-13 16:34:17
    彭宇不仅要上诉,而且要反诉,反诉老太一家给他精神上造成的伤害和物质上造成的损失。要让他们明白,忘恩负义是有代价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6:35:02
    根据社会情理 这句太牛了。。还审什么呢,只有有情理,就可以定罪了,所有的法律法规全成摆设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6:39:38
    那老太婆真恶毒啊,那***儿子更垃圾,那法官就是典型的昏官!
 回复日期:2007-09-13 16:40:32
    强烈要求公布此案主审法官的名字。这位鼓楼区法院的法官判得简直是太离谱了,我怀疑他枉法裁判
 回复日期:2007-09-13 16:43:12
    各位,我建议在所有的论坛,只要看到与本案有关的贴子就RE,RE到每个网站的十大,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在RE的过程中还可以简单说明一下,例如,法官判决用了很多按常理,这些常理都是把人住坏处想,卢所长玩乎职守丢失笔录并做伪证,徐老太的儿子也是***,徐老太在法庭说慌等.
  各位,我建议在所有的论坛,只要看到与本案有关的贴子就RE,RE到每个网站的十大,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在RE的过程中还可以简单说明一下,例如,法官判决用了很多按常理,这些常理都是把人住坏处想,卢所长玩乎职守丢失笔录并做伪证,徐老太的儿子也是***,徐老太在法庭说慌等.
  各位,我建议在所有的论坛,只要看到与本案有关的贴子就RE,RE到每个网站的十大,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在RE的过程中还可以简单说明一下,例如,法官判决用了很多按常理,这些常理都是把人住坏处想,卢所长玩乎职守丢失笔录并做伪证,徐老太的儿子也是***,徐老太在法庭说慌等.
  各位,我建议在所有的论坛,只要看到与本案有关的贴子就RE,RE到每个网站的十大,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在RE的过程中还可以简单说明一下,例如,法官判决用了很多按常理,这些常理都是把人住坏处想,卢所长玩乎职守丢失笔录并做伪证,徐老太的儿子也是***,徐老太在法庭说慌等.
  各位,我建议在所有的论坛,只要看到与本案有关的贴子就RE,RE到每个网站的十大,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在RE的过程中还可以简单说明一下,例如,法官判决用了很多按常理,这些常理都是把人住坏处想,卢所长玩乎职守丢失笔录并做伪证,徐老太的儿子也是***,徐老太在法庭说慌等.
 回复日期:2007-09-13 16:44:13
    作者:gougou3 回复日期:2007-9-13 16:11:27 
    苦了彭兄一人,救了千万做好事的人,这样好了,以后大家都不用做好事了,多省心啊,NND,坐公交也不用让座了,万一座位坏了扎了人家屁股,人家还得告你
 回复日期:2007-09-13 16:45:04
    南京人就是日本人当年留下的种多,像那老太太,派出所***,法官等,还有马6党,没办法,日本人就是这样。
 回复日期:2007-09-13 16:46:38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会有更有影响的媒体关注这件事,记忆中天涯上的贴子已经有多次被南方周末这样的大报登载了,而且有的还是头版头条...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会有更有影响的媒体关注这件事,记忆中天涯上的贴子已经有多次被南方周末这样的大报登载了,而且有的还是头版头条...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会有更有影响的媒体关注这件事,记忆中天涯上的贴子已经有多次被南方周末这样的大报登载了,而且有的还是头版头条...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会有更有影响的媒体关注这件事,记忆中天涯上的贴子已经有多次被南方周末这样的大报登载了,而且有的还是头版头条...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会有更有影响的媒体关注这件事,记忆中天涯上的贴子已经有多次被南方周末这样的大报登载了,而且有的还是头版头条...
 回复日期:2007-09-13 16:47:12
    又见南京,真TMD牛B
  先是高速路夹B旱马,这回又夹B活雷锋.人性,道德彻底沦丧的和蟹社会!!!
 回复日期:2007-09-13 16:47:28
    这贴看了让人很气愤,如果不还给老百姓人上公道,那真是太没天理了。和谐个屁。。。。。。。。。
  一这下要顶,让最高检看到。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0:25
    
那个老太是当年日本人留下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2:05
    不管结果如何,做伪证的必须依法处理!!!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3:24
    可恶!!!!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4:36
    对,他妈的老太太\她儿子\派出所所长\***\法官都是他妈的被小日本强奸后留下的种!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4:58
    NND,做***真好,那做***的妈就超好了,因为无耻可以无耻的这么登峰造极!!!!!!!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5:08
    这贴肯定要顶的!!支持彭宇!
  南京有没有黑社会 看不下去了 直接把死老太一家弄死 没点人性的一群人! 死老太 B*** 该千杀的尸法官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5:12
    是这个世道坏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8:47
    强烈关注,此帖不能沉。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8:58
    按常理 在这里顶帖的应该是彭的撞人同伙..否则你完全可以不回帖并且自行离去....
 回复日期:2007-09-13 16:59:25
    
  这名老太太姓徐,报道一直称她为“徐老太”。连日来,媒体上对法院判决的质疑之声此起彼伏。就在这个时候,一位网友突然有了意外的发现:两年前,南京晨报也报道过一起“幼女撞人案”,几乎是“彭宇撞人案”的翻版。这则旧闻的全文如下——
  10岁女童扶摔倒老太挨耳光
  老太谎称女童撞她并要上医院,女童母亲说:今后怎么教育孩子做好事啊?
  2005-07-20 08:50:34 南京晨报 记者 卢斌
    晨报讯 昨天,一名10岁女童在南京火车站遭遇一件让她心灵受到伤害的事:当她看到一位老太不慎倒在地上,便主动去搀扶。没想到老太抓住女童,硬说是女童撞倒了她,要求送她去医院,女童不从反被重重地扇了一记耳光。女童母亲伤心地说,“这今后还怎么教育孩子做好事啊?”
    记者赶到南京火车站民警值班室时,只见受委屈被打的10岁女小学生朵朵(化名),小手捂在右脸部,正依偎在母亲邵女士怀中不敢说话。许多目击了这伤心一幕的旅客们都愤愤不平,愿意来给做好事反被污辱的小学生朵朵作证。提起做好事的经过,这名南京中央路某小学四年级的小学生朵朵,用胆怯的语气说,昨日上午10点多钟,她和母亲邵女士一道来到南京火车站,准备乘坐11点多钟去连云港的2526次列车,当她们母女俩买好票在广场上时,妈妈称去买东西吃,让她一个人站在原地等。
    朵朵一脸童气地接着说:“正当妈妈离去时,突然在我前面一个老奶奶不慎摔倒在地上,我赶紧上前搀扶老奶奶,问她哪里痛。她没有回答,我就转身准备离去,突然老奶奶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一把抓住我的右手大喊,你不要跑,是你撞了我,必须要送我去医院。我被奶奶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死了,忙想解释几句,不是我撞倒,而是我来扶你起来的。可奶奶怎么都不听,忙从地上爬起来就给我一个耳光,我哭喊着叫妈妈。”
    邵女土说,朵朵哭喊时,自己回头一看,一名老太正死死拽住朵朵不放,自己忙丢下所买食品,过来问老太怎么回事,老太态度很差硬说朵朵撞倒了自己,要么拿钱赔偿要么送她去医院检查,双方争论不休并报了警。
    在事发现场不远处,***亭店主刘小威说,当时他亲眼看到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小女孩站在广场上没有动,巧的是老太就跌倒在小女孩面前不足1米处,她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当老太摔倒时周围有不少旅客看到的,大家仅仅惊讶一声或回头一看没有人上前扶,而这时惟独小女孩上前扶了老太一把。另一位旅客王亮向警方作证,他亲眼看到老太是自己倒地的,跟小女孩没任何关系。
    在民警值班室内,面对众多旅客作证指责老太的不道德行为时,原本一再要求让邵女士赔偿100元钱,这位声称身上多处疼痛的68岁徐老太,却以要赶车为由偷偷地跑了。
  发生地同为南京。事情的经过如出一辙。主人公都是“徐老太”。两年前报道中的徐老太68岁,今年报道中的徐老太71岁,年龄也基本吻合——应该是同一个人!
  当然,这还需要调查核实。相信今天就会有***。核实这个问题,很容易。
  假如确实是同一个人,那就太具戏剧性了。
  既然徐老太有“碰瓷”的前科,那么根据“常理”推断,徐老太之于彭宇显然是故伎重演!
  让我们等着看一出好戏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7:02:17
    大家可能搞错了,法官认定彭宇不是人,属于机动车,按新交法规定,只要有人在他面前倒地,无论是不是他撞的都要赔钱。
 回复日期:2007-09-13 17:03:05
    以后让座要让
  但是肯定不敢扶了,看到倒地的老人,大家心里.....
 回复日期:2007-09-13 17:05:36
    这个派出所长是吃猪快长长大的
  看这头型
 回复日期:2007-09-13 17:07:45
    是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顶起!!!用舆论来压死这些贱人!!!!!!!!!
 回复日期:2007-09-13 17:08:32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回复日期:2007-09-13 17:12:22
    难道真是同一个老太,那就太搞了,加上有个傻派出所儿子
  真比戏剧还戏剧
  作者:cocowjy 回复日期:2007-9-13 16:59:25 
    
    这名老太太姓徐,报道一直称她为“徐老太”。连日来,媒体上对法院判决的质疑之声此起彼伏。就在这个时候,一位网友突然有了意外的发现:两年前,南京晨报也报道过一起“幼女撞人案”,几乎是“彭宇撞人案”的翻版。这则旧闻的全文如下——
    
    
    10岁女童扶摔倒老太挨耳光
    
    
    老太谎称女童撞她并要上医院,女童母亲说:今后怎么教育孩子做好事啊?
    
    2005-07-20 08:50:34 南京晨报 记者 卢斌
    
    
      晨报讯 昨天,一名10岁女童在南京火车站遭遇一件让她心灵受到伤害的事:当她看到一位老太不慎倒在地上,便主动去搀扶。没想到老太抓住女童,硬说是女童撞倒了她,要求送她去医院,女童不从反被重重地扇了一记耳光。女童母亲伤心地说,“这今后还怎么教育孩子做好事啊?”
    
    
      记者赶到南京火车站民警值班室时,只见受委屈被打的10岁女小学生朵朵(化名),小手捂在右脸部,正依偎在母亲邵女士怀中不敢说话。许多目击了这伤心一幕的旅客们都愤愤不平,愿意来给做好事反被污辱的小学生朵朵作证。提起做好事的经过,这名南京中央路某小学四年级的小学生朵朵,用胆怯的语气说,昨日上午10点多钟,她和母亲邵女士一道来到南京火车站,准备乘坐11点多钟去连云港的2526次列车,当她们母女俩买好票在广场上时,妈妈称去买东西吃,让她一个人站在原地等。
    
    
      朵朵一脸童气地接着说:“正当妈妈离去时,突然在我前面一个老奶奶不慎摔倒在地上,我赶紧上前搀扶老奶奶,问她哪里痛。她没有回答,我就转身准备离去,突然老奶奶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一把抓住我的右手大喊,你不要跑,是你撞了我,必须要送我去医院。我被奶奶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死了,忙想解释几句,不是我撞倒,而是我来扶你起来的。可奶奶怎么都不听,忙从地上爬起来就给我一个耳光,我哭喊着叫妈妈。”
    
    
      邵女土说,朵朵哭喊时,自己回头一看,一名老太正死死拽住朵朵不放,自己忙丢下所买食品,过来问老太怎么回事,老太态度很差硬说朵朵撞倒了自己,要么拿钱赔偿要么送她去医院检查,双方争论不休并报了警。
    
    
      在事发现场不远处,***亭店主刘小威说,当时他亲眼看到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小女孩站在广场上没有动,巧的是老太就跌倒在小女孩面前不足1米处,她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当老太摔倒时周围有不少旅客看到的,大家仅仅惊讶一声或回头一看没有人上前扶,而这时惟独小女孩上前扶了老太一把。另一位旅客王亮向警方作证,他亲眼看到老太是自己倒地的,跟小女孩没任何关系。
    
    
      在民警值班室内,面对众多旅客作证指责老太的不道德行为时,原本一再要求让邵女士赔偿100元钱,这位声称身上多处疼痛的68岁徐老太,却以要赶车为由偷偷地跑了。
    
    
    
    发生地同为南京。事情的经过如出一辙。主人公都是“徐老太”。两年前报道中的徐老太68岁,今年报道中的徐老太71岁,年龄也基本吻合——应该是同一个人!
    
    
    当然,这还需要调查核实。相信今天就会有***。核实这个问题,很容易。
    
    
    假如确实是同一个人,那就太具戏剧性了。
    
    既然徐老太有“碰瓷”的前科,那么根据“常理”推断,徐老太之于彭宇显然是故伎重演!
    
    
    让我们等着看一出好戏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7:12:58
    支持彭宇
 回复日期:2007-09-13 17:14:22
    根据社会情理 这句太牛了。。还审什么呢,只有有情理,就可以定罪了,所有的法律法规全成摆设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7:15:08
    按常理,中国的法官就是这样断案的。
  但是大部分网友类似彭宇,所以,不知道这个常理。
  所以,大家要慢慢知道中国的常理。
 回复日期:2007-09-13 17:15:58
    十天快过去了,有没有知情人说一下现在事情发展得怎么样了?
  支持彭宇上诉,愿意捐钱!
  告两个畜生***做伪证!
  告禽兽徐兽兰诬陷!
  操他妈的南京鼓楼法官!
 回复日期:2007-09-13 17:18:02
    。
  雷锋做好事,是因为他撞了人!!
  雷锋做事不留名,是因为它逃逸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7:18:42
    躲在门缝里接受采访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0:16
    就这妖婆,仗着自己儿子是***,信口瓷簧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1:32
    按“常理”,我是潜水的。不过,这贴要顶一下。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2:26
    那个王八所长撒谎和该口,脸都不红,跟聊天一样顺畅
  那个王八法官,智商比猪都差
  那个老太婆,我不想骂你
  作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2:49
    就这老妖婆,信口雌黄,弄得人家跌倒了都没有人敢去扶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4:16
    顶起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5:42
    以后坚决不做坏事!更不做好事!关注事情进展特别是作伪证的卢警官会????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6:06
    公检法
  四大祸害之首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6:50
    强烈关注中,一定要上诉......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8:31
    我只有一个感觉
  看了这则新闻
  我想骂人
  做一个ZGR真的很可怜 ,可悲
  道德沦丧,人性缺失
   这件事加快了广大人民道德沦丧的步伐,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
 回复日期:2007-09-13 17:29:38
    顶起
  跟这里面还真可能是同一人。
 回复日期:2007-09-13 17:31:15
    
  作者:石二 回复日期:2007-9-13 16:11:08 
    让我们凑钱做掉那些贱人吧!!!
   经典~~~~!!
 回复日期:2007-09-13 17:34:59
    作者:gengxin81 回复日期:2007-9-12 23:32:38 
    按常理,不顶帖的人是撞倒老人的真凶!
  --------------------------------------------
  按常理......我回帖~!
  那些人给南京人抹黑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7:36:31
    天天看见濮存昕在电视上讲 其实文明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
  现在我说:濮存昕,你去死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7:39:15
    真相是否如此? 如果是非颠倒,那真是太搞笑了,继他之后还有谁去当雷锋么?恐慌...
 回复日期:2007-09-13 17:40:36
    天啦,下次到南京出差,可要小心了。千万不能做好事,伸手是万万不可。要不然就回不了家
 回复日期:2007-09-13 17:41:00
    那个警官 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你这辈子算是白活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7:44:26
    作者:C_Ryan 回复日期:2007-9-13 15:15:11 
      老太婆的儿子曾去报道过此事的媒体大闹.
      多牛B啊.
      
      鼓楼法院还起诉了报道此事的媒体.
      所以.南京传媒现在都偃旗息鼓了
  ---------------------------------------------
  真不愧是权力机关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7:45:25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天见可怜,国将不国,民不聊生
 回复日期:2007-09-13 17:45:38
    07年最经典案例,可作为法律专业最佳案例收入教材。
 回复日期:2007-09-13 17:46:10
    顶楼主!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7:48:56
    恶老太,死了最好
 回复日期:2007-09-13 17:49:51
    按常理
  长这么丑的基本不是什么好东西
 回复日期:2007-09-13 17:50:21
    司法人员都毫无诚信可言,司法体系......
 回复日期:2007-09-13 17:50:21
    和谐社会的悲哀!党啊,叫我怎么教育我的儿子,你的花朵
 回复日期:2007-09-13 17:51:37
    顶
 回复日期:2007-09-13 17:51:49
    狗日的作伪证所长,不得好死,冥冥自由老天爷做主,劈了这帮狗日的
 回复日期:2007-09-13 17:56:41
    顶
 回复日期:2007-09-13 17:58:02
    以貌取人的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你们按照什么常理推断的?
  不管事情怎么样发展,请不要以貌取人,如果你们还知道什么是道德!
 回复日期:2007-09-13 17:58:45
    合肥庐阳法院审过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但是没这样判,感兴趣的可以去搜搜.
 回复日期:2007-09-13 18:00:49
    顶一下,只为彭宇能昭雪
 回复日期:2007-09-13 18:02:14
    太气愤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8:03:49
    会有报应的,这些良心泯灭的东西,女的充军,男的鞭尸
 回复日期:2007-09-13 18:05:12
    有没有后续报道
 回复日期:2007-09-13 18:09:37
    
支持彭宇!这老太太太可恶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8:12:32
    按照常理雷峰就是SB啊。是誰說向雷峰學***來著
 回复日期:2007-09-13 18:14:55
    chinese 官
 回复日期:2007-09-13 18:16:03
    南京彭宇案之后,看到别人摔倒,我不敢去扶了!
  以前路上看到别人提着重物比较吃力的情况下,我都会主动去帮忙,但是现在不敢了,尤其害怕老太太,担心被嫁祸于身.
    
    今天路上看到一个小孩子摔了一跤,我第一反应就是冲上去扶他起来,但是半途中犹豫了一下.因为我想起了彭宇.不过,好在那个小朋友很利索的自己站了起来.
    
    天呢,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想,那这个社会岂不是玩完了?人类都变作冷血动物了!
    
    好自责,面壁思过去!
    
    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回复日期:2007-09-13 18:16:23
    以后腿脚不灵活的老人出门要小心了,就算跌倒了也没人扶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8:19:20
    按常理
  我这么干活
工资应该要高一些的
  你看看那些高层
每天上班八个小时 工资拿得比我高
法院啊 让他们都变成穷人吧
  按常理 那些每天在工地上干重活的民工那么辛苦 应该拿最高工资
法院啊 把他们变成富人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8:20:08
    
  作者:猪的衣服 回复日期:2007-9-13 17:28:31 
    我只有一个感觉
    
    看了这则新闻
    
    我想骂人
    
    做一个ZGR真的很可怜 ,可悲
    
    道德沦丧,人性缺失
     这件事加快了广大人民道德沦丧的步伐,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
  ------------------------------------
  你说出了我的心里话,谢谢你。今后我再也不必为看见需要帮助的人却没有出手而内疚了!!!!!
  你说出了我的心里话,谢谢你。今后我再也不必为看见需要帮助的人却没有出手而内疚了!!!!!
  你说出了我的心里话,谢谢你。今后我再也不必为看见需要帮助的人却没有出手而内疚了!!!!!
  你说出了我的心里话,谢谢你。今后我再也不必为看见需要帮助的人却没有出手而内疚了!!!!!
  你说出了我的心里话,谢谢你。今后我再也不必为看见需要帮助的人却没有出手而内疚了!!!!!
 回复日期:2007-09-13 18:24:57
    我还是会去扶一把,凭自己的良心吧
  我在南京呆了四年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也许她他是稀有动物吧
 回复日期:2007-09-13 18:26:42
    这事比CCTV还要CCTV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8:26:48
    气死了,还有这样的事情~~我也被撞了,还被酒后驾车的人先追尾,后把我撞昏,但是对方手脚摔断,现在也把我告上法庭!!!!!!!!26号就要开庭了,要我和保险公司赔7 8 万~~~~~~~~~~~~~~~~~~我买了保险,他还没有买,我当初念他手脚断了承担三成责任,早知道一成也不要承担~~~~~~~~现在还被告~~~~~~~~~~~~~~~~~~~~天啦~~还有没王法啊~~~~~~~~~~~~~~~~
  谁懂法律的帮帮我好吗??????????????????????帮我找几条有力的辩论证据什么的好吗??我还请不起律师,不打算请。。。。。。。。请不起啊!!!!!!!!!我哭~~~~~~~我痛苦~~~~~~~~~~~~~~~~~~~~~~~我车停好了,下车后被撞的啊~~~~~~~~~~~~~~~~~~~~~~~~~~~~~~~~~~~~~~~~~~~~~~~~~~~~~~
 回复日期:2007-09-13 18:27:49
    ‘作贼心虚’,彭老太,你都这么大年纪了,不怕心灵不安,而爆发心脏病吗?
 回复日期:2007-09-13 18:31:02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
 回复日期:2007-09-13 18:32:18
    
南京市长死哪去了,自己管辖的地方出这种事情一个市长死哪去?
真是太可悲了,太可悲了,是非黑白居然能在“人人平等”的法庭上上演如此颠倒闹剧,还有没有天理,中国的宪法制定用来干什么?废了吧,反正有也当没有用,还制定个破宪法,混蛋,那个破法官学没学过法律,还当法官,应该撤职查办!!!!
彭宇真倒霉,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应该是继续上述打下去,但是打官司多费时间精力物力,一打就是几个月甚至是几年的官司实在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了的,这一点我们也应该要理解,所以彭宇做任何决定都应该由他自己的判断,社会大众不应该给他造成压力,虽然给压力的是那个老太婆(那个什么老太婆,我看她好得很嘛,比彭宇都要有精神,那样的死老太婆谁撞得了,她那幅硬老骨头要碰了我我不不得立马倒地不起啊,指不定是她自己一个白目脚下一滑自己摔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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