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的情路蜕变:弃爱
一。美酒佳人,恰称人怀抱。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
作者提示
二。他日离分,啼血宫锦花鸾,情痴引患。惜今时苦短,先拟风-流夙愿
那一年的夏天。
一天凌晨3点多钟,夜色下,月明星亮。一辆停在荣城西站的一个公交站台边的大巴车上,簇拥的人群陆续挤下了车。十七、八岁的文秀,扎着羊角辫,身穿带紫色花朵的短袖褂子和黑色的裤子,背着行李包,也从这车上下来了。
啊!终于到目的地了。她兴奋极了,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朝气和活力。因为在家乡没有买到早票,她又急于赶到一直憧憬的荣城,她就买了晚上的班车票,经过了几个城市的烟火,穿越长江,就这样一路到了荣城。
那时的荣城西站还有些寥落,破旧,下了车的人们都行色匆匆在暗黄的路灯下走向了不同的道路方向。有的拦了出租车就一溜烟没影了,也有些行迹不明的人在一边游荡着,贼溜溜的眼睛瞄视着下了车的人们。
由于没有同伴,又是个女孩,本来想等天亮乘公交车的文秀机警的发觉到这里不大安全,就果断的也拦了辆出租车,在车里拿出一个写有地址的纸张要司机给她带到那个指定的地方。
就要见到鲁奇了,这个地址就是老乡鲁奇住的地方。嘿嘿!他肯定想不到她会突然来找他,而且是大半夜的来到荣城吧?坐在出租车的文秀激动的想象着鲁奇的音容笑貌,很快就到了鲁奇所在地,欣然的下了车。还好地址就在街上附近,按门牌号很容易就找到了。
敲响了那道门,鲁奇的嫂子开了门见到了她,立刻眉开眼笑 。鲁奇的哥哥也忙从床上爬了起来,他身上挎着一个黑匣子,后来知道那是传呼机。他哥哥大小也在厂里混了个小头目。他们问长问短的话说个没完,并告之说鲁奇住在厂里的宿舍里是在另一个不远的地方。
天亮时鲁奇来吃早饭了。他是个粗壮中等个,有一张俊脸的男孩,有二十四、五岁。
他见到文秀更是高兴,那种眼神好象是捡了一块宝一样对文秀怜爱有加。文秀指望鲁奇能给她找份工作,鲁奇他哥嫂以为鲁奇和文秀是在谈朋友,要给她也找在厂里干活,她不愿意,那种工作工资低整天在为生计劳作,很难实现人生价值。她文秀出来可不是为了柴米油盐,她有更高远的壮志抱负。鲁奇,也绝对不是个能让她动心的男人,她只是把他当作老乡。
当天,鲁奇哥哥不容分说另外租了一个小房子给文秀住了下来,他把文秀当成了弟媳妇。
面对他们这别有深意的一家子,文秀焦躁不安,她绝不想让自己的一股子闯劲就报销在他们这里,去和鲁奇过平庸的低廉打工生活,那样对她来说就没有了人生意义。鲁奇有空就拉着她的手在附近小巷里逛来走去,一次次表白他的爱意。她就是说明自己只把他哥哥他也不甘心。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她从他们的租住地提起行李包溜了出来。
站在拥挤的公交车上,穿过市中心一座座拔地而起直耸云天的高楼和一家家琳琅满目的商铺,以及商铺边廊道里穿梭行走的人群,她心潮澎湃,这里磅礴大气,富丽堂皇,终究不是自己家乡县城低矮的小楼群可比的呀。
在家乡念书时就听过一些在荣城工作的人回来说,改革开放十几年来,外面大城市已经起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很多人离乡背井到外面打工赚钱,见了大世面,回来把家里都添砖加瓦的布置得比以前宽裕多了。还有些人在外面做生意,从小生意一点一点做起,也都越来越财大气粗,做起了老板,养起了工人,荣耀无比,令人羡慕。他们说起荣城的繁华富有,都是津津乐道,还说这里是不夜城,晚上都是到处亮堂堂的。
小时候的文秀对荣城充满了向往,指望着有一天到荣城闯荡,将来也能给家里添光,使家里富裕起来,使自己能出人头地。
透过车窗玻璃,她最要紧的一件事就是睁大眼睛寻觅招工信息,当看到有一处墙上写的职业介绍所地址和***号码时,她惊喜极了,忙拿出笔记下了地址***,然后向车里的人打听好了地址所在方向,又转乘一次公交车到目的地下了车,在***亭打***过去问好哪条巷道就找了过来,进了这家中介所。
中午,天气愈来愈热,天空没有一丝风,骄阳似火,酷热难当。
在荣城市区的巷道里的这个私人中介所里,头顶上的大吊扇不停的扇着风,长凳上坐着一些来自外乡的在这里找工作的大约都在二十岁左右的男孩女孩。一个中年男人就是这职业中介所的老板,他正坐在桌边在本子上用笔轮流着给这些人做登记。根据每个人的特长什么的给他们找到相应的工作单位。
不时也有一些用工单位或者个人来招工的,有的人来了直接就找到他要用的人然后交了费用登记一下在中介所就可以把人带走了。也有的最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人而后沮丧的掉头离去。
文秀走了进来,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向中介所老板说明了来意。老板打量了她一下,说她这样漂亮的女孩找工作不难找,只要自己要求不要太高。
她不知道在这里究竟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第一次来到外面的城市,对城市的一切都很陌生,都是未知难测。她就是凭着一股子闯劲,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和遐想,才来到了这个城市。
老板翻了本子,先是给她介绍了一些工厂招工信息,她摇了摇头,老板又给她介绍了一个家政招聘信息,她也摇了摇头。。。。。。这些工作,她看不上眼的。于是老板让她先坐下来等等看,说还会有人来招工的,再看有没有称心的工作吧。
她只好和这些男孩女孩坐在了一起,不多长时间,便看到有一些招工的人断断续续进来了,仔细了解用工情况却都不是能让她称心的职业。
时间熬到了晚上,老板分男女房间的把她和安排和另一些女孩子睡在收费很便宜的,所里里间的简易架子床上。
肚子饿想吃晚饭的时候,就跑到馒头店买馒头当饭吃来充饥。
第二天,照旧和别人一样坐在凳子上等待来招工的人,等待适合自己的工作。
身上的钱已经不多了,再不找份工作这样呆下去就有困难的啊!文秀摸了摸口袋心里不踏实了。
想起从家里出来时,母亲给她500元她却只拿了200元。她体谅家里的清苦,舍不得用家里的钱,善意的骗母亲说老乡已经给她找好工作,出去以后很快就会有钱用了。他们哪里会想到自己的女儿现在还在中介所呢,如果他们知道了当初绝不会放心的让她一个女孩子单独跑到外面来。
文秀是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父亲是工人,母亲是农民。她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
高中毕业的她本来已经考上了大学,母亲说家里经济收入不高供她念书有困难,就不让她念下去了。父母认为女孩子念书能到这程度已经很好了。重男轻女的他们重点想培养在念初中的弟弟念书呢。姐姐也早在家务农了。
她恼恨父母断了她的学业,也不愿听父母的话象姐姐一样在留家里做待嫁闺女,于是她就像一只欲展翅高飞的小鸟,离开了暖巢,飞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
曾立誓将来做一个妙手丹青著书传世的女作家,可是她家徒四壁,拿什么来成就她呢?也曾想将来在仕途上有一番功绩名扬四海,可是求学之路已经戛然而止,又拿什么去谋官竞爵?
母亲说过她是心高命不强,一个女人心再高都是枉费心机,逃不过自己的命。她忿忿然不服气,即使仕途不成,也要择路而就,破茧而出,不取功名就求利禄,做个商业精英也可叱咤风云,光耀四射,显赫门楣。
所以她要要出来闯荡,要闯出自己的一条路,要有朝一日“衣锦还乡”来报孝自己饱经风霜的父母亲,改换简陋清寒的门庭。
想起临行前,父母亲默默的送她在车站等车的情景,文秀禁不住鼻子发酸,潸然泪下。父母亲的叮咛使她忍受不了离别的被分割的痛苦,儿行千里母担忧,不只是指做母亲的心情啊!他们说如果在大城里受啥苦就回来,别太委屈自己了。
车子缓缓驶出站,文秀透过车窗看到父母亲追赶出来喊着要她早日归来。车子的车速越来越快,父母亲的身影逐渐变小,模糊,她泪如雨注,拼命的把头探出窗外想看到他们,可是他们的身影终于远远的无法看见了。
路漫漫而其修远,吾得上下而求索兮!
下午,烈日炎炎下,一个打着遮阳伞穿着时髦,脸上化妆很浓,丰满漂亮的女人和一个穿着白衬衣带近视镜的男人风尘仆仆的走了进来。
这对男女手指上都有黄灿灿的金戒指,女的脖子上还有亮晶晶的白金项链,两只耳朵上吊着的也是一对金耳环,一身的富贵气,他们都不到三十岁的样子,他们说自家饭店里要找个女服务员。
两个人的眼睛在女孩们身上扫来扫去,找他们认为满意的对象。
文秀眼睛一亮,赶忙自告奋勇的站了起来,“我愿意去做服务员。”其他有几个女孩也站了起来表示愿意做服务员。
这两人一听,打量了一下文秀,女的立马拍板,“那就要她吧!”
他们随即交了中介费,文秀愉悦的提了包袱跟着他们一道走了出来,没几分钟就走到了马路上。他们拦了辆出租车,三个人一起坐进去奔驰而去。
出租车跑了十几里路终于停了下来,文秀跟着这对男女走进了路边的一个餐馆里,这就是她要工作的地方了。这里没有市中心的繁华景象,萧瑟了很多。这家饭店紧靠大路边,相邻的一排排全是小店铺,店里狭小拥挤,就是这家饭店装潢的还算干净雅致,堂皇宽敞。那女的把她带到后面一个房间,里面有几张简易的木板床,一台电风扇,她让文秀先休息一下,告诉她到4点以后开始干活。
文秀把包袱放好,首先找到外面有***的店铺呼了鲁奇哥哥的传呼机,告诉他们自己已经在饭店工作,叫他们不用担心。然后转回来拧开电风扇开关,躺到了木床上,放宽心的进入了睡眠。
酣睡中,文秀被一阵阵肉香熏醒了。她起床寻着香味走进了厨房,厨房里有个穿白大褂的30多岁的男人正在煮着什么东西,他边忙放调料边擦脸上汗。厨房内热气腾腾,真像个大蒸笼,文秀刚进来汗毛孔就被烘烤的冒起了汗。
看这人穿着白大褂,他肯定是这饭店的厨师。见文秀来了,他望了一眼她,忙招呼她把有些菜洗洗,他已经知道了她是新来的服务员。
不一会,那个女的走进厨房来了。她笑而含威地说:“文秀,我是这店里的老板娘。跟你说一下,你的工作就是,在厨师要炒菜前把菜理好、洗好,客人吃饭时给客人端盘子送饭送菜,等要打烊了就擦桌子、扫地、拖地板、洗碗,这些你知道吗?”
“知道了,老板娘!”文秀边洗菜边恭顺的应声道。这女人的话语使她有了压迫感,使她觉得自己就像小说书里一个伺候人的奴婢,为了生活不得不听命于自己的主人,不得不低首弓腰,忠于职守。
“我这里店不大,所以服务员要干活多一些的,你以前做过服务员吗?”老板娘审视的目光看着文秀瘦小的身材,想从她那里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
“没做过,不过我会慢慢习惯的。”文秀微笑着望了一眼老板娘,语气坦然而坚定。
夜幕降临时,客人们都陆续进来了。
老板娘把客人要点的菜记在小本子上一张一张撕给了厨师,厨师就照着点的菜名一样一样的炒菜,炒好了就叫文秀把菜碟放盘子里端到客人的餐桌上,再把盘子放下来,端出菜碟摆到桌中间去。
就这样一遍又一遍的端着盘子转过来走过去,应接不暇。还好,饭店里的空调开着很阴凉,再忙不觉得热,也不怎么冒汗。
等客人大多吃好走了之后,老板娘叫文秀一起来收拾桌子,把那些狼籍杯盘全放进大盆子一次一次端到厨房间里去,再把桌子擦干净了,然后再开始洗碗。
好多的碗啊!第一次洗这么多的碗,自己家里也只有几个碗,到这里就要洗那么多的碗了。老板娘和她一起收拾好桌子上的碗盘就坐到大厅里喝茶休息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在干活。
厨房里没有空调,不一会就浑身是汗,但是活还得干啊!
额头的汗流下来迷了眼睛,使眼睛有点发痛,用毛巾擦了擦眼睛继续洗碗。手臂越来越酸,她甩了甩手臂,加快了速度,再不洗完这厨房要把自己变成蒸笼里的馒头了。
她把地上的脏碗盘一个个放到撒了很多洗洁精的冒水泡的的大盆里,又用洗碗布把一个个碗盘洗好“噼里啪啦”的堆在地上堆放成一座座碗塔。急急的全部洗干净了之后放到大盆里用水涮洗了几次,把它们全部放到了碗柜里。
最后是扫地,做拖地板的活了,老板娘见她有点笨拙又教了她拖地板的方法。文秀家里那时是黄土地面,没有这样的发亮的瓷砖地板,她没有拖过地板,当然不会了。她学着老板娘的样子倒退着用拖把循序渐进的拖拉着,还要不时的把拖把放到水盆里揣揣干净,真够累啊!等地板拖干净了老板娘才让她休息。
睡觉到半夜,文秀翻个身感到身体酸痛又似乎散了架。这个烂工作可把自己害苦了哦!唉,做了就不能怕吃苦。既然离开了家乡,就得自己学会谋生,学会适应新的环境。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
第二天上午九点时分,文秀到厨房理菜和洗菜,厨师让她吃好早饭再干活,叫她把早餐端到餐桌上。老板娘和老板已经都坐在餐厅了,文秀和厨师一起把早餐都摆上了桌。
当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老板娘突然生气的对文秀大叫起来:“你这个小丫头,怎么连碗都不会洗,看看碗口都被你洗破瓷了。”
文秀吓了一大跳,忙看看自己吃饭的碗,有一点破口的地方,她低下头胆怯而歉意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老板娘忙走到碗柜前,把碗盘挪到桌子上,叫大家一起去把坏碗盘拣出来,文秀和他们一起挑出了七八个坏碗。
“下次要小心了,再把碗洗坏了就辞掉你了,知道吗?”老板娘恶狠狠的吼叫道。她的红嘴唇犹如血盆大口似的差点要吃了文秀,一种盛气凌人的架势。
文秀吓得不敢做声,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此时的她尊严扫地,觉得自己那么卑微和渺小,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老板透过自己的近视眼镜注视着她温和地说了一句:“以后晚上没洗的碗你可以第二天早点起来再把它洗完。”
“嗯,我知道了!老板!”文秀感激的回了一句。老板比老板娘有善心,这让她心里稍微有了一丝宽慰。
她暗暗发誓下次再累也不能为了速度快,想早点完工而在洗碗时搞的“噼里啪啦”了。既然做这一行了,就要努力做的更好!
虽然志不在此,但也得在此过渡一下,日后再伺机打算,另谋他路吧。
一天一天过去了,文秀慢慢的干活越来越麻利。下午休息时,她也可以到街上书店买本书回来躺在床上看看。从书里找点乐趣,用一些励志书籍来催发自己对未来的展望和追求。
厨师休息时都不在店里,他和他老婆有租房子在外面。他在店里是个不大说话的人,也许和他老婆在一起就话多了吧,这是文秀的猜想而已。
老板夫妻俩在店里也明显的摆出高高在上的气势,从不屑于和她多说一句亲切温和的话,要说的就是指挥她怎么干活。文秀唯唯诺诺,连个能说得上话的人都没有,她感到这里的气氛是那么紧张窒闷,却没有一点办法去改变什么。
每到休息睡觉时,她一人睡在那张木板床上就会愈来愈会孤独难眠,只有看看书才能睡着。人,是怕寂寞的动物。在这个没有一点温情的地方,她多想能有人关心她,多想能认识些朋友,来和自己谈谈心,说说话啊!可是这样的工作注定她得默默无闻,任劳任怨。
有时,她躺在床上为了打破死气沉沉的气氛,就哼哼歌给自己听。《知音》是她最喜欢唱的歌,主要是因了这首歌的歌名和歌词有些能唱到自己心里去,知音,朋友,哪里会有呢?灯光下,就和自己的影子作伴吧!
每一天,文秀在老板夫妻的眼皮底下小心谨慎的忙活着,害怕再出点差错。
半个多月过去了,风平浪静,文秀是有条不紊的勤恳的工作着,她等待着发工资的那一天到来,自己可以买些新衣服穿起来。
看着一些衣着时髦的套金戴银的女人在饭店里吃着山珍海味说说笑笑,她很羡慕,觉得自己的衣服那么乡土气,多想能和她们一样洋气,体面,亮丽啊!感受到因为乡土气而被别人横以轻视的眼神,她发誓一定要努力使自己终有一天也成为一个有人瞻目的城市丽人。
可是,好景不长,倒霉的事情发生了。
有一天中午,当客人已经所剩无几,准备自己人的饭菜时,老板娘特地让厨师熬了一罐子大补汤要文秀端到桌子上。文秀托着放罐子的托盘刚走到餐厅后门,一只黑猫挡在了她面前直朝她叫唤,她慌不择路,没来得及避让,慌忙中身体一歪,手一颤,罐子从盘子里滑落,“啪”一声摔地上碎了,汤里的东西全洒在了地上。
“啊!”她惊呼一声,吓的魂都差点丢了。她站在那里望着地面的破瓦罐,面如死灰的一动不动。老板娘夫妻俩听到声响不对劲惊诧的猛然转过头看到了这一切,他们忙窜了过来。
老板娘气的脸色铁青:“啊呀,这下完了!我的这只罐子是我们结婚时我一个好朋友送给我的啊!
是很名贵的啊!唉呀呀,这下惨了啊!你怎么能这么不小心呢?你可知道我这罐子的价值啊?”
“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以后工资不要了,就当抵消你的罐子钱好吗?”文秀惊恐万状而又歉疚的说。
“你那点工资哪能抵的起啊?”老板站在老板娘一起,挑了挑鼻梁上的眼睛,嘲讽的望着她。
“那你们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只要能补偿你们损失我愿意尽量补偿你们。”文秀低着头,好像犯了多大的罪过似的在为自己赎罪。可是倾其所有,也没有那只罐子来的珍贵,卑微的身份保护不了做人的自尊,虽然她做不到卑躬屈膝。
“还不快把地上打扫掉,你准备结工资辞工吧。”老板娘毫不留情,不留余地的话语像一把刀一样,寒气逼人的捅向了文秀。
文秀霎时感到一阵刺痛,眼泪流了出来。自己一人孤身在这里,唯一能给自己保障的工作却如一根细线,被别人握在手里,这根线是说断就断,自己根本没有能力保证它能不断。
线断了,工作没了,剩下的是笼罩心头的一片灰暗,她难以忍受这种命运被人摆布的遭遇,难以忍受自尊被践踏的伤害,默默的拿来扫帚和拖把,把地面清除干净,擦干了泪水。
现实很残酷!但是自己绝不做摇尾乞怜的讨饭狗,走就走吧!那么大的城市,不相信就找不到活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老板娘气呼呼的出了门,走了。
老板招呼文秀一起吃饭,她哪里还能吃得下呢?这里的饭不好吃。
“事情已经这样了,已经无法挽回了,你还是吃点饭,吃完饭我给你结工资。”老板淡漠的说。
“我不吃了,我去收拾一下我的东西准备走了。”
她走进后面的休息间,把自己的东西一样一样装进包袱里。她思量着下一步要去的地方,想来想去她觉得还是到老乡那里去看看,散散心再说,毕竟是家乡人,在一起说着家乡话觉着亲切,可以把在这里所受的压抑全都释放出来。
走到老板面前,老板拿着笔在本子上算她工作的天数结工资给她,她不想接下。
“我给你们造成了损失,这钱我不好意思拿了。你拿点路费给我就可以了。”文秀把行李包袱放到一边,慨然地说。
“那不可以,我们不在乎这点钱。你在外面也不容易,就不用内疚了,你又不是故意的,快把钱接了吧!”老板的语气显摆着他的阔气和对她的体谅。
文秀感激的对老板鞠了一躬:“谢谢老板了!那我就把钱收下了。”
这个时候做老板的只要有点善心,慷慨一些对收入微薄,前路渺茫的打工人,都是那么让人感激涕零。
她接过老板手里的钱,泪眼婆娑:“那我走了,老板!”
老板向她挥手告了别,互相没有谁会有什么留念。
文秀背起包袱,走出了餐厅,迎着当头直翻热浪的大太阳,感受着背上脸上被热光照射的火辣辣的感觉,从容的走到车来车往的大路边。
以后的路还得继续走下去,现在只是个开始,未来还在前方等待着呢,一点小挫折不足以成为绊脚石,路啊!还得靠自己开拓出来。
一辆空座的出租车在文秀的招手下缓缓驶过来,她坐进车里,最后望了一眼这郊区的饭店,脱口而出一首诗。(看下)
身负凌云狂,
屈膝碗盘脏。
卑微多侮责,
甩袖我心扬。
她执着的转过头来,望向前方,那里是来时路,是繁华所在,那里潜藏着无尽的诱惑。是鱼就得往深游,是鸟更要高空飞,她要锲而不舍的追寻自己的梦想。
作者题外话:(我期待大家都喜欢当我是朋友,有什么话都能说出来让我知道,期待大家给小花多支持!喜欢我小说的赶快点开下面的“作品目录”,然后点击【加入收藏】和【投票】。朋友多了路好走!握个手,我们做朋友!嘻嘻!
顺便提醒一句,如果此小说哪天改书名了只有点击【收藏此书】的人才能找到看,靠搜索书名的是找不到改名后的小说的。如果搜索不到喜欢看的小说那就很遗憾了。)
到了市区后,为了省钱,文秀下了出租车,找到一个可以去老乡那里的公交车站台,站在那里翘望着等车。 那饭店所处的地方附近没有到市区的公交车,所以只得打出租车。市区是有公交车可以到老乡那里,乘公交车多便宜啊!可以少花不少钱呢。
上了公交车,经过一条条柏油路,一个个红绿灯,终于来到了目的地。文秀下了车,向一条小街里走去。旧地重游,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
她在路边小店买了些吃的糖果之类的到了老乡哥嫂的住处,走到门前就看到老乡嫂子在门口已经理菜准备到晚上炒着吃了。她的五、六岁的儿子也帮她一起理菜,很可爱的一个小孩子。
“大嫂,我回来看你们来了!”这一声叫出口,文秀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了下来。在这陌生的城市,见到家乡人的感觉真好!
“秀秀回来了啊,快进来坐。”大嫂抬头见是文秀,惊喜的忙站起来招呼道。
文秀把一袋吃的在她的孩子面前晃了晃:“看给你带了什么好吃的,快拿去吃吧!”
小孩忙高兴的接了过去扒起里面的东西来。文秀像是到家了一样把包袱放到了屋里大嫂的房间,然后走到大嫂身边,也坐了下来帮大嫂一起理菜。外面的风一阵阵吹过来,大嫂不觉得热,文秀因为走了路所以略微冒了一点汗。但是她想和大嫂说说话,也就不在乎热不热了。风一吹,也凉快了很多。
大嫂问起了文秀工作的情况,她就一肚子闷气的把饭店里的事情都说了出来,这么一说,心情也舒畅了很多。话匣子终于可以在这里打开了啊,若河水哗哗淌一样,她终于可以畅所欲言了。
“我看你这次回来就别再自己出去找工作了,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你还是和他们兄弟一样找个厂工作吧?”大嫂关切的征询道。
文秀笑不作答,不置可否,厂里的工作她才不会去做呢,知道大嫂是好意,又不好生硬的拒绝,以免再产生一些分歧。这次只想和他们轻松地欢聚一下,散散心之后再作打算。
理好菜,文秀和大嫂到屋子里接着聊了一会,将近傍晚她们俩就开始忙着做饭了。
天要黑的时候,饭菜已经做好了。文秀走进了房间,看起了电视剧节目。电风扇不住的吹着,吹干了身上因走路冒出的没有完全被风吹干的汗水。
一个人推门走了进来:“秀秀,什么风把你吹回来了啊?你回来我真太高兴了!”是鲁奇下班回来了。他身上穿着带些脏兮兮的油渍的工作服,一股汗酸味。
文秀回头看到了他,微笑地点了点头:“你下班了啊?我特地过来看望你们的啊!”
“那谢谢你还记得我们啊!我还以为你在哪里发财把我们忘记了呢。呵呵。”
“你说这话就见外了,我们是家乡人嘛,我怎么可能忘记你们呢?”
正互相调侃着这时大嫂进来叫吃饭了。
桌席上坐着鲁奇的哥哥,还有两个一样穿着工厂工作服的人。头顶上也是个大吊扇在不停旋转着吹着风,吹拂着这外屋里的每个角落。文秀亲切地叫了声,“哥,这两位各是谁啊?”鲁奇哥哥和蔼地望了她一眼,“他们是同事,也是我们家乡人。”
感受着这些亲切热闹的氛围,心里无比的欢欣,文秀高兴的像个蹦跳的小兔子。在饭店里自己憋得象个哑巴似的,现在这里有这么多老乡,可要放开喉咙和他们乐一乐了。
大家都故意把鲁奇推坐在文秀一起。男人们面前都摆有酒杯准备喝酒,文秀也争着说要喝,鲁奇就给她拿来一个杯子倒了酒。她连续和几个男人敬来碰去的大干了几杯白酒。
大嫂善意的劝她少喝点,别喝醉了。她才警戒到怕自己真的酒后失态,那样就让别人轻看自己了呀。适可而止吧!女孩家不能在男人面前太过张狂。大嫂赶忙给她端了碗饭过来,爱护的看着这个***妹。
鲁奇他们酒量都不低,他们还在饶有兴致的喝着,眉飞色舞的谈论着他们厂里的事情。
有时那两个同事还开鲁奇和文秀的玩笑,问什么时候能吃他们的喜酒,鲁奇只是笑着不回答。文秀羞急了,她忙解释说他们只是老乡关系,叫他们别瞎说。他们又跟着给鲁奇鼓劲,要他加油追求文秀,一定要把她追到手。鲁奇憨憨的只是低头喝酒,呵呵笑着。
文秀吃了一碗饭,羞红着脸溜进了鲁奇哥嫂房间,和那个也吃好了饭的孩子一起看电视动画片。
看了没多长时间,鲁奇走了进来:“送你去睡觉吧,就是去以前你住过的那小房子里。”
“好的,那我们走吧。”文秀温和的应允道,然后走出了房间。
那两个人已经走了。文秀和鲁奇向哥嫂打了招呼就一起走到了外面。
一个木板钉出来的破旧木板房,坐落在一座旧楼房的后面。这里的本地人为了赚取房租钱,能利用的地方都设法造出房子来租给别人租住。
月亮的光辉洒满地面,偶有丝丝风儿吹来,带来全身的清凉。鲁奇用鈅匙打开了小屋的门锁,进去拉亮了电灯,文秀跟了进来。很小的空间,放了一张木板铺成的单人床,还有一只旧木台子,两个小矮凳子。
“秀秀,你走了之后都是我住在这里,今晚你住吧!等会我去睡到同事那里的床铺和他们挤一下 。”说话间鲁奇一副醉态,坐到凳子上趴在了台子上,好像酒多了不能再走的样子。
这个小房间有点微热,这里没有电风扇,文秀坐到床上,床上铺的是几员钱就能买到的那种凉席。
“鲁奇,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家乡探家呢?”
“现在厂里没假期,等放假再回去,如果我放假了你愿意和我一起回家吗?”他抬起头盯着她问,眼睛里充满期望。
“现在我还没有赚到什么钱,想家也只能等以后赚到钱再回去。”
“不要紧,等我放假了你要回去我先借些钱给你,好吗?”
“那怎么好意思借你的钱呢?不用了。”文秀明白,他的钱是烫手的山芋,借不得,拿了他的钱他更不会对自己死心了。
鲁奇坐到了她身边,用手楼住她的肩膀亲昵地说:“秀秀,你跟我还客气什么呀,你要愿意嫁给我,我的还不都是你的啊!”
文秀见他这种亲近的动作,戒备的朝旁边挪了挪位推脱道:“现在我还小,不想谈婚论嫁。”
“我们可以先谈着啊,结婚可以等几年,你现在就做我女朋友好吗?”鲁奇也跟着她挪了挪位,手还是搭在她肩膀上。他想自己二十四、五岁了,眼前这个机会绝不能轻易放过啊!
文秀设防的站了起来,坐到凳子上直言坦白道:“鲁奇,我只想把你当哥哥,我没想过和你确定恋爱关系,对不起!”
鲁奇见她没有一点接受自己的意思,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言不发的躺倒在了床上,闭上了眼睛,好象要睡觉的样子。他肯定是心里不舒服了。
文秀知道自己这样说话没留丝毫机会给他,觉得也有些不忍心,但她也怕不把话说清楚他会更进一步对她做出超越礼数的事情。闻着他身上散发的烈性白酒的酒气,和见他这种亲近的动作,她隐隐担忧自己的安全。现在他要是就这么睡着了,起码自己所承受的侵扰要减少了。
但是自己睡哪里呢?她开始犯了愁。鲁奇打起了呼噜,可能是工作吃力和酒精的麻醉作用吧,他已经睡着了。她无可奈何的默默坐在那里好一会,实在熬不下去了。
于是她起身推醒他:“鲁奇,你起来啊,我没地方睡觉了怎么办?你不是说你到同事那里睡觉的吗?”
鲁奇睁开眼睛,停止了呼噜:“哦,现在这么晚了他们宿舍有大门的,已经关了,我进不去了。你就到床上一起挤一下吧。”
文秀觉得很难为情:“那不好吧,孤男寡女的,怎么可以睡一床呢?”
“没事的,我就当你是妹妹,既然你不同意和我谈朋友,我不会勉强你。你睡下来吧,我也不会对你怎么样,你放心好了!”
听他这么一说,幼稚的文秀终于象吃了颗定心丸:“那好,我就睡你脚头吧。”她朝那一头躺了下来。
电灯没有关,她不想关,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房间,她怕黑,黑暗中总会发生不好的事情,书里面都是这么写的。而且第一次和别人孤男寡女的在夜里同躺一床,她的心咚咚的紧张的跳动着。
瞌睡虫来侵袭了,不知过了多久她还是慢慢的睡着了。
在沉睡中,文秀突然觉得有很重的软绵绵的物体压在自己身体上面,警觉的她已觉察这是男人的身体。
一只手自己正在解着自己的褂子纽扣,她猛然睁开眼睛,房间已经黑暗了。听到了近距离粗粗的喘气声,有张脸就贴在她的胸脯上,她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酒味,明白了怎么回事。“鲁奇,你别这样,你别强迫我可以吗?你放手啊!放手!”她恼羞的拼命推动身体上鲁奇的脑袋,使劲拉起他的解她衣服扣子的手,试图摆脱掉他的侵犯。
鲁奇却没有停下来,不肯松手,还用嘴巴贪婪的吻吸她的脖颈。“秀秀,你给我吧,我喜欢你,我想要你!秀秀。。。。。。”他的手急不可耐的要往她衣袖里钻。女孩的气味女孩的身体都在强烈的诱惑着他,只要一碰上更是欲罢不能,欲望飙升,膨胀,激烈的想马上占有,得到她。
他一发而不可收的像头饿狼在抓啃猎物一样恣意的要解了她的衣服纽扣。“啪”的一声响,她恼恨不已,甩出一巴掌,重重打了他的脸,“你敢再放肆,我明天就去告状说你*我,让你坐牢!”他害怕了,猛地抽回了手,停了下来。她忙用手摸索着拉亮了电灯,怒视着这个昏了头的家伙。
接着,他们俩互相都沉默起来,没有说话。小屋里的气氛很凝重,很压抑起来。
鲁奇面色沉沉的望着她,虽然脸上渗出了点点汗珠,但是冲动的激情已经在一点一点褪去。他心情很沮丧,觉得自己难降伏这个女孩。
要是别的女孩子,也许早就吓晕屈服了,但是这个小妮子,却反过来变弱为强,竟会狠命赏你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得人都懵了。这女孩不是个容易得手的简单角色,看她这么愤怒至极的样子如果自己再强逼她还不知道她会怎么对付自己呢。他不得不被她震慑住了。唉!如今他只能在心里怪自己无能了。
但是,挨了文秀这一巴掌和听着文秀狠狠的恐吓之语,作为男人的鲁奇还是觉得很丢面子,觉得文秀很凶狠,使他一时懊恼,不知道该怎么再面对这个凶起来毫不留情的女孩子。
文秀这时也望着鲁奇,心里开始有了另一种担忧和后怕,他被她打了会不会恼羞成怒突然赶自己走呢?这里可是他们租的房子呀,在这里她不敢做事太硬气的。
此时外面黑漆漆的如果走出去遇到坏人怎么办呢?那样的话更可怕啊!不行,千万不能冒然而逃离这里,起码在这里面对的是熟悉的家乡人,事情还有回旋的余地。
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不抵抗不发狠制住他的话那她自己就会毁在他手里。她绝不能就这样随了这个胸无大志的男人,她可不能枉费了自己离家所背负的雄心壮志啊!
现在咋办呢?为了能相安无事的度过这个晚上,看来眼下只能以柔克刚,自己先来打破这种僵局,缓和一下气氛,对他做出一点让步吧!
“对不起!我打了你。你别生气哦,请你原谅我好吗?”文秀定了定神,先开了腔。她声音细柔的致歉,低下了头,接着又话锋一转,“鲁奇,我们都是家乡人,我家离你家也不远,你要这样强迫我,那你以后回家乡怎么向我爸妈交代?我爸妈知道我是来投奔你的,你不能不照顾我反而伤害我啊,你知道吗?”她敏捷的头脑思维使她一闪念找到了可以善意的警示他,使他恢复理智的话题,她用委屈的语气隐含责问的逼视着鲁奇。
鲁奇沉郁的坐在床上,原先激起的浑身欲望已经烟消火灭了,文秀的这一番话使他的心一下子无地自容,使他在道义上感到惭愧起来。
他从衬衣的胸前口袋抽出一包香烟和打火机,点了一根烟,由衷地说:“对不起!秀秀,都是我不好,我太冲动了!我是真心喜欢你,无法控制自己才会这样,应该是我请你原谅我才对!”
文秀见他这样说,知道他现在不会犯浑了,暗暗松了口气,善解人意地说:“我知道你的心,我知道你是情难自控,我不会怪你!”
鲁奇一听顿时心里宽慰了许多,他大度的说:“谢谢你不怪我!这样吧,我趴在台子上困一晚,这床给你睡吧!”他从床上下来穿了鞋子,坐到台子边,继续吸了口烟,却没有要困的意思,脸上暗沉沉的,很郁闷的样子。
文秀见他这样反倒不忍心,不好意思让他来趴台子:“不要了,你睡床上,我趴台子上!”
两人你让我,我让你,互相争执着,都无法不管对方的让自己睡床上了。
“今晚,你就是趴台子上,我也不会再睡床上。我就坐在这里。”文秀执拗的坐到凳子上,像是下命令一样白了他一眼故意生起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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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奇争不过她,只得不再作声的到床上睡下了。这下文秀才踏实的趴在了台子上,没办法啊,这个台子只有自己趴着踏实!她认为自己趴台子上那鲁奇因为心里过意不去,就不敢再对自己造次了,这样才能更加有安全感。
而且事情都这样了,她也不敢再接受他对自己好什么,不想让他认为自己欠他什么人情,然后认为理所当然的可以侵犯她。既然自己不爱他,为了防止以后在这里再遭到纠缠不清,摆脱不开的暧昧事情,明天还是离开这里,去寻找自己真正想要的人生之路吧!
趴在台子上,想着想着就睡着了的文秀却被手腕的酸痛麻醒了。脑袋枕在手腕上,久了手腕吃不消,顿了顿不酸了才能继续睡。睡不多久手腕还是会酸痛起来,她还是会被麻痛的醒过来。就这样睡了醒,醒了睡,那种滋味很不好受,无奈身在异乡,处在这样的深夜,对文秀来说,她也只能如此屈就了。
呼呼。。。。。。鲁奇竟睡得很沉,呼噜声不停。他是个很粗率的男人,心思没那么重,有啥事情也许都不会冥思苦想,不会放脑子里多琢磨,所以他的觉很好睡。
天蒙蒙亮时,鲁奇就睡醒起了床。文秀也警觉的醒了,睁开了眼睛抬起了头,她实际上是一夜都在半梦半醒的煎熬中。
“秀秀,我早晨上班时间很早,现在就得走了。你休息一会自己去大嫂那里吃早饭,我中午就回来痴午饭。昨晚的事情你别怪我哦!以后你睡这屋,我不会再来打扰你,我肯定睡到同事那里去,好吗?”鲁奇关心而歉意的道别道,“昨晚是我不好,让你受委屈了,还让你趴台子上困了一夜,真对不起!你现在到床上休息吧!我要去上班了。”
“那你去上班吧!我们是家乡人,我怎么会和你计较呢?我睡一会就去你大嫂那里吃早饭。谢谢你关心哦!”文秀和颜悦色的望着他,大有一笑泯恩仇的气概。
鲁奇的这番话如和风细雨已经把她文秀心里的不快迅速浇灭了。她理解作为成熟男人的鲁奇只是想有一个自己的女人,和他组成一个家。
可是他和文秀是两个走不出共同人生轨迹的人,她的心灵境界不是他所能理解得透的,她的心在更高更远,他那道矮矮的篱笆门锁不住她力图飞跃的翅膀,他不是她的未来,他的肩膀不够承受她的梦想和抱负。
把钥匙留给了文秀之后,鲁奇有点不舍在门口回望了她一眼,疾步远去。
文秀掩上门,如释重负的躺到了床上,伸直了双腿,心里一阵欢呼,妈呀!苦刑终于过去,可以安枕无忧了。满是倦意的她不一会进入了梦乡。
睡到了八点多钟,她很快就醒了,心里有事的她哪里能好睡下去呢。这里已经不方便再呆下去了,她还要再出去找工作呀,目前知道的只是那一家中介所,还是决定去那里看看吧!
锁了门,文秀来到大嫂处,吃了碗米粥加咸菜,告别了大嫂,背上包袱走向了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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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亲亲们好!先祝愿大家生活的快乐如意!福星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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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对大家说,写作实际上不是一件轻松事情,虽然情节可以写的曲折动人,精彩绝伦,绘声绘色。。。。。。但是作者自己却是在孤寂沉默的状态下勾勒和构思,再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的。因为要写作,就的独处一室,都不敢让别人来打断思路;因为写作,往往半夜时分还在点灯打键盘;因为写作,拒绝了一些出去娱乐的机会,一片赤心竟在不言中。
在此,希望此书能让大家陶冶情趣,能成为大家的一点精神食粮,打发一下有些人无聊苦闷的时间,填补一下孤寂人的空虚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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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进了中介所,中介所老板看到她回来了,就问文秀怎么回事,她说活太累,做不来。还把她在饭店里的干的活大概讲述了一遍。老板唏嘘说那样是太辛苦了,说不要紧,他会再帮她找轻松一点的工作。中介所的人还是那么多啊!也有的是换过几次工作了。老板在用工联系薄上一页一页的搜寻着,开始给文秀联系工作。
他的眼睛定格在一个联系信息上,对文秀说:“歌厅里的服务员你要不要做?那工作轻松多了,地点就在市区。”
“可以啊,我愿意做!”文秀听说是歌厅,因为自己也有点喜欢唱歌,所以就来了兴趣,赶忙答应了老板。
于是老板马上打了***出去,通知招服务员的人过来看看,说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过了十几分钟,来了一个身材魁梧的俊朗的三十四,五岁的男人,衣着光鲜,手指上戴着一个粗粗的正面打框刻字的金***的大戒指,他就是来找服务员的人。他仔细打量了一眼文秀,点点头含笑表示满意。
跟着他走到不远处拐角,他的黑色奔驰小轿车停在那里。他走过去拿出一串钥匙开了车门,示意她坐进去,车里的空调很凉快,车子里面看起来很豪华,哇!还有小车可以坐呢,真舒服!文秀如沐春风的随着他离开了中介所。
不一会,就到了一处居民小区,车子缓缓进了大门,在一幢楼的底楼边,小车停下来。他下了车,又拿出那串钥匙开了楼下的不锈钢门,文秀跟他走上了楼梯。到了3楼,他再打开了一间房门,带她走了进去。
里面是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大厅里有一张大桌子,几张椅子。男主人打开了其中一个房间,招手叫文秀进来谈谈。文秀有些拘谨,低着头走进去,没有正面看他,人家是老板,自己还是谦恭些的好。
这里面有一张席梦丝大床,床单,被子都是华贵优质的料子。床头摆着一个柜子,墙上***着空调。他用遥控器打开空调,坐在了床上,他叫文秀也坐床上,她就坐到床角边上,怯生生的看着这个陌生的地方,尽量回避着他的目光。
“我叫贾青,是我开的歌厅,我现在是带你来到住所,这里就是给你住的房间。另一间还有两个服务员在住,她们现在在睡觉。歌厅下午,晚上营业。一般歌厅老板是不会给你们住这么好的地方,有的歌厅还不包住,但是我这里的服务员我都当一家人一样。我有两处房子,这里空着也是空着,就给你们住了。你还得把***复印一张给我,这里服务员都要这样。知道了吗?”
文秀低着头听着贾青爽朗的话语,置身于这个舒适的空间,心里一阵暖流涌过,这次也许是遇到好老板了吧。她欣然的点了点头。
贾青接着说:“吃饭你们自己解决,这个厨房没有厨具。我等会和那两个服务员说一声,叫她们吃饭时叫你,下午她们会带你一起去歌厅上班。你先休息一会吧,我还有事,要先走了。”他说完就站了起来,“这个门钥匙你拿着,大门的钥匙也在一起给你。”他把另一串钥匙扔在柜子上,转身走了出去。
她没有敢仔细看清楚他的模样,他也没有和她多做什么语言上的沟通和交流,就这样匆匆忙忙的很快就离开了。
文秀觉得他纯粹就是一个只可远观的高高在上的带有老板身份的人,自己和他身份悬殊,差距太大,她也没有什么话会对他这样的人多说
轻轻的关上房门,文秀激动的躺到了大床上。哇!这样的床太舒适了,软软的,还有弹性。被子也轻轻,软绵绵的,散发着一种淡淡的香气。
她从小到大在家睡的都是木板床,硬硬的,哪有这种床舒服啊!还有那饭店里的那张木板床,也总算告别了。她闭上眼睛,尽情享受着这里的舒适温馨的感觉。
“啪啪,啪啪。。。。。。”有人敲门了。惊愕的开门一看,只见两个脸上化了妆,穿着时髦的女孩微笑的站在了门口,她们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也都是短头发,腰间还挂着BB机,一看就是经历过些江湖。
有个瘦高一些的女孩搭讪道:“喂,你是新来的吧?以后你和我们就是同事了哦。”说着两个女孩很自然的进了房间,坐到了床上,笑嘻嘻的很友好的样子。
稍矮一点的丰满一些的女孩说:“我来介绍一下吧,我叫张琴,她叫于小莲。你呢?”
文秀见了这两个女孩,心里很高兴,哈哈,这下有伴了呀,不用像在饭店工作时总是孤军奋战了。通过她们善意的眼神,她很快融和在她们的气息当中。
“我叫文秀,以后请你们多多关照了!”
接着,三个女孩像小鸟一样唧唧喳喳的聊了起来。
张琴来自四川,于小莲来自安徽。文秀呢?来自江苏。她们互相说出了自己的家乡。
房间里就像炸开了锅,回荡着莺声燕语,回荡着银铃般的笑声,女孩们都那么那么活力四射,朝气蓬勃。
张琴到自己房间拿来化妆包,热情的要给文秀化妆。文秀摆摆手婉言拒绝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我不爱化妆的。”
“还文绉绉的呢,我们不懂什么芙蓉,你不化妆也很好看。嘿嘿!我马屁拍错了。”张琴把化妆包重又放到包里,她不拘小节的调笑话语把大家都逗笑了。
后来她们俩要带文秀出去逛逛街,要她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文秀随即答应了之后,在她们簇拥下,随她们嘻嘻哈哈的锁了门,一窝蜂似的跑向楼下。
在街市上,店铺林立,人来人往,很是热闹。文秀感受着这里新鲜的一切,觉得身上充满了无穷的精神和对新生活的热爱。
她想起了贾青要她复印***的事情,就让两个女孩带她找到一家门前贴“复印”的店,她把证件给人家复印了一下,拿了一张复印纸走了出来。
然后逛了一大圈,小莲带头找了一家水饺店,三个人一人叫了一碗水饺,吃得满口喷香,脸上都是热汗,一个个在言语打趣间却是笑的合不拢嘴。
三个女孩吃饱之后,走了有半里路,在靠街的一个有楼梯的地方一起走上了楼梯。到了二楼一个开着门的上面写着“夜浪漫卡拉OK”的闪灯字牌下,她们走进了门。
吧台里已经坐着贾青老板,不知他低头在写些什么,她们进来他只当没看见。这里的灯光昏暗微弱,弥漫着一种优雅柔和的氛围。吧台后面是个高柜,放一层层啤酒饮料和吃的茶点之类食品。边上还有个冰柜,大多是啤酒和饮料放在里面。
厅里共有六张桌子,一个长方形桌子配一排沙发座位。每排沙发可以坐五、六个人。旁边还摆放一些小椅子,以备客人过多时可以坐坐。前面两边有两台悬空的小电视一样的,是放歌的显示屏幕。中间还有一台带杆支撑的可以转动的供客人站台上唱的荧光屏幕。
张琴和于小莲做事娴熟的带文秀到换衣间换了一身带短裙的职业套装,然后一起走出来坐到了沙发上。
“文秀,你会不会唱歌啊?”张琴坐在了沙发上问道。
“会,小时候就喜欢唱歌,但是没有在这里唱过。”文秀诚实的答话道。
“以后你想唱歌在这里机会多的是,客人还没来的时候我们自己可以唱着玩的哦。”张琴提醒了一句,她和文秀的心是那么靠近,一点也没有距离感。
于小莲这时朝贾老板喊道:“老板,把音乐打开吧!可以放歌了,客人也很快要来了,我们自己人先来唱两首助兴一下。”
美妙的歌声响了起来,以前文秀只有在录音机里才能听到的歌,现在也听到了而且还能看着屏幕唱歌呢。新鲜事物总是让人产生很多兴趣的,文秀兴奋的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看着,听着。
张琴走到吧台向老板要了两个带线的话筒,坐回沙发上对着话筒说:“给我放一首《曾经心痛》。”
两边的屏幕上出现了港星叶倩文飘若仙姿的模样。张琴对着话筒好象真的很伤心似的唱了起来:“路上行人匆匆过,没有谁能回头看一眼,我只是个流着泪,走在大街上的陌生人。。。 。。。”她唱的都走调了,但是她还是喜欢唱。
她唱完了于小莲又点了首《一场游戏一场梦》唱了起来:“。。。 。。。哦,说什么道别离,又说什么在一起,如今虽然没有你,我还是我自己。。。 。。。”
好家伙!她们都好象失恋了似的,都唱的是伤感的情歌。
她们俩没忘叫文秀也点一首唱唱,说要欣赏一下文秀的歌喉。
文秀沉思了一会,回想到她在饭店工作,孤独时唱的歌曲《知音》,那时一个朋友也没有,回到老乡那里还差点失了身,差点被鲁奇生米做成了熟饭,差点贻误了自己一生一世。到这里工作所幸有了女伴,不会那么孤独了。但是心里真正渴望的是那种可以走进心灵深处,能和自己志趣相投,肝胆相照的朋友。她所以一直很喜欢唱歌星李谷一的这首《知音》:
“山青青,水碧碧,高山流水韵依依,一声声如泣如诉如悲啼。叹的是,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
。。。 。。。
。。。。。。”
一声掌声响起,“啪啪。。。。 。。。”是老板在鼓掌。他朝文秀赞许的点头笑了笑。
“啪啪。。。 。。。”又一阵掌声,进来几个男人跟着拍起了掌。他们在一个桌子边坐了下来。这些人个个手戴一边刻字打框的金戒指,大大咧咧,意气风发的样子。九几年的生意人都崇尚买金饰装点自己,借以张扬自己是“老板”身份的生意人。
自从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至此十几年了,大批的淘金创业者从四面八方涌入了一些商业发达经济强盛的城市,大展拳脚的为自己创造积累着如日中天的事业和源源不断的财富,同时也更大程度的开发和推动了这些城市的富强和开放的步伐。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娱乐业也风生水起,夜夜笙歌的各种各样的生意人,大把的赚钱,也大把的把钱消费在了歌舞温柔乡,繁华酒肉池。都市生活处处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在这些人坐下来之后,张琴和于小莲很是惊喜的忙跑了过来,好像见了老朋友。
“秦老板你们来了啊!今天还要喝酒吗?”张琴朝他们其中的一个人招呼道。
有个长的斯文俊秀穿着汗衫的年轻男子说:“拿五瓶啤酒过来。”
“好的,我马上拿过来。秦老板。”张琴走过去打开冰柜,拿出了五瓶,文秀忙接过两瓶两人一起拿了过来。于小莲则拿来五个玻璃杯。把五瓶酒用开瓶盖的小工具撬开了瓶盖。
“张琴,于小莲,你们再拿两瓶过来陪我们喝一点。今天你们可不能不喝了哦。咦,还来了个新的啊?那搬一箱过来吧,一起坐下喝酒。”秦老板笑盈盈地对她们说。
张琴和于小莲应了一声就抱了一箱啤酒和三个酒杯过来了。文秀看她们俩和这些人喝酒毫不拘束,也就跟着喝了起来。
“这位***怎么称呼啊?我叫秦盛,我敬你一杯!”那个秦老板的眼睛在文秀身上开始定格了,星目流转,大放异彩的向文秀举了举杯中酒。
“她叫文秀,刚来的。”于小莲热情的介绍道
文秀举起杯,看秦盛喝完了杯里的酒,她也一饮而尽。嘿嘿!遇到美男子了,她心里暗自高兴。潘安又如何?此人也特俊秀。
在微弱光线下,他的双眼皮眼睛如两柱电光,却又柔和至极。唇口小巧,脸型瘦削,身材欣长,这种人穿啥衣服都帅气。
少女怀春爱美男,文秀被他电住了,她对他不由自主而心生爱慕。她和秦盛的缘分也就此开始了。
“你刚才唱的《知音》也是我喜欢的歌。你唱的好动听啊!”秦盛的眼睛都会说话似的,放射着道道春情,闪闪发亮。
文秀躲过他的注视,那目光太深邃慑人了,她害羞的低下了头:“秦老板过奖了!”
一看到这个男人使她即刻想起了在家里看过的电视剧《情魔》里的孙约翰,那个举止优雅,目光迷离深邃,行走飘然若风飘逸洒脱,飒爽英姿的男人。一个叫阿茜的清纯女孩在他开的歌厅里唱歌被他喜欢上了,这女孩也爱上了他。
孙约翰和阿茜如痴如醉的相爱,花前月下的缠绵,最后却被阿茜失散多年从美国归来的父亲活生生的拆散了,只因为他在香港是黑社会里的老三。在阿茜被父母禁锢带去美国学习深造以后,他自杀在异国他乡的一个街头。
那时文秀那纯真的少女 之心完全为孙约翰沉迷,为他的死而沉痛落泪。如果她是阿茜,她死也不会离开那样的男人。
不到10岁的的文秀那时候就听会了唱这部电视剧的主题歌《难解的迷幻》:不要沉默无言,不要再徘徊,睁开你的眼睛不要再梦幻,不是所有的爱都能说明白。。。。。。。多少的迷幻,谁能解得开?忧伤的故事说不完;纯真的爱,永远不会老,痴情的浪漫在伸延。(注)
想着孙约翰,心里唱着那首歌,文秀又一次因男主角为爱情自杀的结局而泪流满眶。
眼前的秦盛,和那个孙约翰的形象几多相似,他那俊秀摄魂的英姿,含情脉脉的眼眸,怎么能让文秀不对他沉迷呢。难道是上天知道自己有此情衷,特意安排了这样的男人来到自己面前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得感谢上苍了!
旁边另有一些客人走了进来,张琴和于小莲忙站起来走过去。“张老板,今天怎么没看到你女朋友一起来啊?”于小莲在对那些人中的不知哪一个打招呼。原来她们和有些客人都熟悉了。接着三个人又忙着为那些人拿酒拿话梅,开心果等等东西。
客人陆续进来了,男男女女的逐渐多了起来,几乎满座。带女人来的男人们很多都一手搂着美女在怀,一手端着酒杯豪饮,女人们则娇声发嗲,媚态横生。没带女人来的男人们就盯上了她们这些服务员,要她们过去喝酒或者唱歌助兴。
张琴和于小莲灵活机动的左顾右应,笑脸逢迎的走动于客人之间。文秀擦干眼泪,跟着她们俩一起应付忙绿着。
在情不自禁的眼神回望时,文秀看到那双星眸似乎也被牵引着频频对她凝目,呦,看来还都是心有灵犀之人啊!这种感觉太微妙了!有时喜欢一个人,似乎就在那一瞬间,对上眼,就会把心牵住了。
时间不知不觉到四、五点钟,客人陆续到吧台给贾青付了帐走出了歌厅,有的熟悉的客人走时还客气的和她们道别。秦盛他们也是打个招呼走了,走时他回眸的眼神深深地印射在了文秀的心里,挥之不去。
只要客人走了一桌她们就得马上把桌上酒瓶酒杯用盆子装到后面洗干净再放起来,然后把桌子擦干净。等到客人全走完了,就开始扫地,用拖把把地面拖干净。
忙完了这些大家就可以下班了,一般是贾青和放歌的小陈在后面关灯锁门,她们可以先自离开。张琴和小莲换上了自己款型别致的衣裙,文秀穿的还是她的花褂子,她的衣服都是带点小花,洋溢着天然未凿的乡野芳香。
随着她们一起来到街上吃了顿饭,回到了住所要稍作休息,这样的话到晚上工作时才会精力更加充沛。
再次躺在这张席梦丝大床上,有些劳累的文秀喜欢上了这样的工作,心海里也开始被那个叫秦盛的男人占据了。
作者题外话:(注:此故事来自艾敬和名噪一时的歌手陈汝佳主演的87年版的电视剧《情魔》,艾敬主演阿茜,陈汝佳主演孙约翰,悲哀的是陈汝佳在他视为偶像的梅艳芳出殡日,竟也悲极而去,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世界。相信知道陈汝佳其人看过那部87版的电视剧《情魔》的人们看到此文一定会感慨良深,唏嘘不已吧。
很多人都在缅怀这个外表忧郁而帅气的歌手,还有人在网站给他建立了网上纪念馆。
如今陈汝佳的歌大多在网上无从查找,这首《难解的迷幻》也带着美丽的忧伤失传了。笔者靠的是早年的记忆写下来的歌词,也许有出错的地方。有些人还跪求87版的陈汝佳和艾敬主演的《情魔》,可惜此版本已经残缺不全。笔者为此也感动深深的痛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三个女孩一如既往的在为客人忙碌着,秦盛和几个人再次来到了卡拉OK。他们之中这次多了个新面孔,那是一个长着浓密胡子的男人,有一双豆大的眼珠子,身材细瘦,大约二十四、五岁,和其他人比起来他算很健谈了。
他们又叫文秀她们过来一起喝酒,秦盛爽朗的指着“胡子”对文秀说:他是我们一起做生意的,叫陈新,我们都叫他外号‘胡子’,小张和小于都认识他,我们都经常来这里唱歌。你是新来的,我给你介绍一下。你可以和他喝一杯吗?”文秀看了胡子一眼,他也正凝神看着自己呢,他先举起杯:“文***,我敬你一杯。”文秀说了声“谢谢”仰起脖子喝干了酒。
张琴和另一个光头男子也正你来我去的边喝边聊着,于小莲呢,跑到另一个座位上给别的客人在倒酒和说话。
轮到秦盛唱歌了,他点的是《草原之夜》:美丽的草原多辽阔,草原上只留下我的琴声,想给远方的姑娘写封信,可惜没有邮递员来传情。。。 。。。
哇!他站在前台上放声高歌的样子很“偶像”,台风很好哦!文秀痴痴的注视着秦盛,心里惊慕的不能平静。在昏暗的光线下,秦盛的身姿修长唯美,还有俊秀的脸庞,动听的歌声,那么使人入迷啊!真乃风雅之士也!
文秀想到了孙约翰也曾唱过: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那姿态,已经无法找出最好的词汇来形容他们的优柔风雅和凄美。孙约翰和秦盛简直简直如出一辙啊!她在心里发痴狂呼,啊!我的王子,我为你痴迷!
胡子在一边不住的找文秀说话,喝酒,他对她颇感兴趣。可文秀的注意力不在他身上,她只好很礼貌的搪塞说酒量不佳,说还要工作等之类推辞的话,只是应付的喝了一点,她的眼睛却不由的随着秦盛而游离。
光头点了一首《选择》要张琴和他合唱,两个人站在前台唱得真象情侣一样依偎入情:风起的日子笑看落花,雪舞的时节举杯向月,这样的心情这样的路,我们一起走过。。。 。。。
然后胡子也殷切的请文秀一起唱歌,她推脱不过,只好勉强的和他唱起了《东方之珠》:小河弯弯向南流,流到香江去看一看。。。 。。。
夜越来越深,别的客人都*了,秦盛他们还在兴致勃勃的点歌唱着。胡子说要请文秀下班了一起去吃夜宵,光头也凑过来解释说张琴都经常跟他们去吃夜宵,他跟着胡子一起央着文秀跟他们出去。张琴会意的笑着叫文秀一起去,于小莲更急,她坐在一边直嚷着说肚子真饿了,催大家快点动身。
大家蠢蠢欲动的盼到下了班时间,秦盛他们在路口等到她们三人出来了之后,拦了几部出租车大家分开坐了进去,一路旋风般的来到了一个带夜宵的饭店,一起走了进去。
胡子自作多情的拉着文秀挨在他身边,和大家找了个桌子落了座。
男人们叫女人点菜,张琴和于小莲都点了自己爱吃的菜。轮到文秀时,她点了个“清蒸鲈鱼”。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
这道菜以前她在饭店只能端给客人吃,自己根本吃不到。现在自己也成了客人,嘻嘻!这次非得尝尝这鲈鱼的美味不可。这道菜上桌时,文秀夹了一块尝了尝,哇!真的是肉味鲜美,滑嫩可口啊!终于有这口福了,吃得心里都是美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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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坐在文秀身边,目光注视最多的就是文秀,他喝了一口酒直言不讳的说:“小文,你知道吗?今天认识你我特别高兴!我想要你做我女朋友,你愿意吗?”他的双眼闪烁着光芒,似乎要把文秀融化在他的目光里。
文秀略微惊讶了一下,迎着他的目光反问他道:“你没有女朋友吗?你在荣城是做什么的啊?”她对胡子的恳求根本不为所动,她根本不屑于做胡子的女朋友,只是对胡子还只是刚认识,不大了解,所以她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我和秦盛我们几个都是在荣城做钢材生意,我以前一直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所以没有女朋友。但是我遇到你了之后,情不自禁就喜欢上了你。”胡子陈新郑重其事的回答,他的表情一直是对着文秀保持一种痴望状态。
“不会吧?你喜欢我?是真心的吗?”文秀故意装作一副不相信的样子疑问道。
实际她早就从胡子的一系列表现中看出了他对自己的钟情。她避开他的视线,夹了一口菜在嘴里咀嚼着,他的目光电不了她,她可以轻松的无所谓的面对他。
坐在正对面的秦盛朝她看了看,有看了看胡子,好象闷闷不乐,那眼神又似乎传递着嫉妒,似乎不愿意看到他们挨的这么近,聊的这么投机。
胡子拉起了文秀*的小手虔诚的亲了一口:“文秀,我一看到你就知道你涉世不深,很单纯。看你的衣着穿的这样朴素,我知道你肯定到城市里时间不长,还没有改变多少原来的质朴气息。不象张琴她们身上有一股江湖味。”说到张琴他声音放低了一点。
“答应我做我女朋友好吗?我会对你很好!跟着我我不会让你打工受苦,我养得起你!”他这时候的声音更是饱含期待,一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样子。
文秀听胡子在赞赏自己,见他如此深情,心里有所安慰。她不由自主的抬眼望了望秦盛,她多希望这话是秦盛对她说的啊,可却不是。
她暗自恼恨,这个臭秦盛,怎么就不能象胡子一样求爱呢?真是榆木脑袋!可再一想,说不定人家根本不是很喜欢自己,说不定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或者爱人。说不定都是自己一厢情愿,自作多情。
罢了,盛胜不善于表白那他和自己只能没戏了。现在胡子话已出口,就等着自己的答复,既然胡子对自己有心那犯不着非要留情份给那个冷了场的秦盛,而放弃眼前这个勇敢追求自己的男孩子。
她定了定神开始对胡子有了点兴趣,她转望胡子:“你是哪里人啊?”这个问题是要问的,怎么说也要了解一下对方情况吧。
“我们都是安徽的,都是老乡。”胡子笑呵呵的回答。
文秀嘴上在问,表面上很镇静,心里却忍不住还在思想挣扎着。胡子事实是个不错的男人,可是她心里想的是秦盛啊!她多想此时秦盛能站出来和胡子争着表白,那样她马上就可以选择秦盛,让她郁闷的是秦盛只是漠然的坐在那里闷不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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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真是急煞人了!这个秦盛咋就没有反应呢?文秀心里在焦躁着,总不能让她反过来去主动告诉大家,她喜欢的是秦盛吧?总不能让她主动去对秦盛说,“我喜欢你,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不,她做不到这样。
因为文秀明白自己,她在内心深处实际上是个特自尊矜持的如公主一样的女孩,矜持到就是在感情上喜欢谁也做不到主动去追求对方,怕受拒绝而伤了自己脆弱的自尊,除非她喜欢的人主动来追求她,她才欣然接受。
她处于矛盾之中,她不忍心拒绝胡子,也不知道怎么看待秦盛。只觉得自己夹在秦盛和胡子之间,感受到的是一边冷漠一边热情。
秦盛的冷漠如同冰块寒人心,胡子的热情如同太阳暖人心,按理说她应该靠向热的这一边,就是靠向胡子这一边。嗯,宁要太阳不要冰块!
退一步想想吧,胡子的外表虽然比不上秦盛俊美但也不算赖,而且他和秦胜都是做生意的人,都还算是有事业的男人。只要选择这两个男人其中一个做男朋友,以后都可以让自己扩宽眼界,让自己多长见识,更方便让自己找到更好的发展方向。
要选择男朋友,一定不能忽略了事业上的追求,两者兼备,才能不负年少轻狂志向。这就是文秀整理出的清晰思路和见解。
这么一想之后,她基本上可以做出决定答复胡子了。既然秦盛没表态,那她也不想傻乎乎的在他这棵树上吊死了,哼,不管他了。再说了,如果这次拒绝了胡子说不定以后是过了这个村就没了那个店了。好事不常有啊!
“小文,你怎么了?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答应做我女朋友好吗?”胡子在一旁凝视着文秀,见她有些迟疑,他憋了一会没说话,忍不住又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我愿意做你女朋友!”文秀幽怨的望了望秦盛,轻声的答复了胡子。她心里赌气着,哼!以后你是你,我是我,我不会再理你!
“那太好了!哈哈,我有女朋友啦!来,我们合干一杯。”胡子陈新得意忘情的欢呼道。他开心和文秀碰了碰杯子,喜滋滋的斜着眼睛边瞄着文秀边一饮而尽。
“啪啪。。。 。。。”大家都鼓掌赞成的让掌声响了起来,不知他们怎么都注意到这一切。
张琴笑嘻嘻的举杯向胡子和文秀敬酒,她说:“小文,祝你们恩恩爱爱!这是我男朋友,你应该看出来了吧?”她指了指身边的光头,顺带介绍了一下。光头会意的忙跟着举起了酒杯。
文秀和胡子忙把酒倒满杯子,一起回敬了张琴和光头。四个人都一干而尽。
于小莲这时可又急了,她直喊:“哇,小文才来没多久都有男朋友了,我却还是孤家寡人,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其他几个男人都逗趣的要做她男朋友,她故作生气的说,“你们就会逗我穷开心”。引的大家一阵哄堂大笑。只见嘻嘻闹闹,场面喜气一片。
没说话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秦盛。他若有所思,情绪有些低落,脸色阴晦,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这个男人,有些古怪。
散席之后,胡子叫了一辆出租车拉文秀坐了进去,他理所当然的要送她回住所。光头自然要送张琴了,于小莲不避嫌的跟着张琴坐进了一个车。其他几个光棍男人就自顾自打道回府。
车子到了住所楼下,张琴没让胡子和光头进楼,她解释说她们老板不让带外人进这里的房间。两个男人也很知趣,就没有下车,转而调转车头挥手告了别。
第二天上午胡子陈新呼了张琴BB机,叫文秀出去玩。他把她带到市中心买了个BB机送给了她,说以后方便和她多联系。
他们在市中心手拉手的到处转悠,看到小吃小玩意只要文秀开了口陈新立马就掏口袋,文秀别提有多开心了,陈新真是个会讨女孩子喜欢的男孩。
这以后陈新几乎每天都要呼一遍文秀,她也就乐颠颠的常下楼到***亭回***给他,然后在***里听陈新对她说一些绵绵情话。但不知怎么的她听了就是没有心花怒放的感觉,从来没有激动的心跳,心里时不时想的还是秦盛。
陈新每次和她见了面就会带她出去玩,去饭店吃饭,以前端给别人吃的美味佳肴跟陈新在一起都可以撑开肚皮尽量吃个够。他还带她到时装店给她买衣服,身上已经换了几身很时髦的很贵美的衣裙。
站在时装店里的试衣镜前,过去衣着简朴的小姑娘变成了风姿袅娜,含苞怒放,仪态万千,如沐春风的美人花。本身的文化素养又使她气质优雅,不俗,不妖,因她选择的款式都是高雅,别致,领口高束,在她一颦一笑间依稀显露出了古韵仕女之美。
一旁欣赏的胡子陈新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好像他是鉴宝专家,把一块璞玉开凿成了晶莹剔透的美玉一样很有成就感。
这些方面文秀也很感激陈新,她再不用羡慕别的女人的靓丽穿着,她而今也是一个可以让别人赏心悦目的时尚丽人了,再不会走到那些趾高气扬的女人面前就低头走路了。
这都是陈新包装了她,他在她的心里的份量越来越重,少女的心灵就是那么容易感动,她深感有此男友,足也!文秀决定对于那个秦盛,不再去多想,她要一心一意的珍惜胡子。
可是说不想的人,他偏偏不合时宜的找到她,打破了她和陈新的安乐时光,搅得她的心海再度泛起波澜。
那一天上午,文秀起床刷牙时发现牙膏没了,就匆匆跑下楼到商店里买牙膏。当她买好了牙膏,一转身却看见秦盛从几步远的地方目光注视着她走了过来。
一身白色衣服的秦盛玉树临风,风度翩翩,三七分的头发梳理有致,乌亮黑润,年轻的脸庞细腻的肌肤,美目生辉,顾盼传情。得体的衣服穿在他瘦长的身材上宽松洒脱,随着走动的步伐飘逸灵秀。这样的男子足可以引来女子多少爱慕的眼神。
“小文!小文!你等等,我正在找你,我有话要对你说!”他招着手急促的叫唤着,大步流星的已经走到了文秀面前。
文秀站在店门口,顿时心中暗喜,心仪的男子出现了,他身上具有那种无形的吸引力总能牵住女人的心。
她定了定神,故作镇静问道:“秦老板,你找我什么事情啊?”
秦盛走近了她,像找到失物的失主似的喜悦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文秀!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你不要和胡子再继续下去了,跟我在一起吧!”他仓促急切的想把自己的想法一吐为快,说着还拉起了文秀的一只手,好像文秀本该就是一件属于他的珍品,他现在要拿回这件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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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喜欢我?那你怎么不早说呢?”文秀被他这句话噎住了,顿了顿才心生抱怨的问道。这四个字虽然让她如吃蜜饯般的感到甜蜜,但是现在的她已经是胡子的女朋友了,已经不可能为了这四个字而对秦盛情意绵绵了。
他怎么能说出这种硬卡卡的话呢?他明知道她已经是胡子的女朋友还说出这样的话,他将胡子陈新置于何地呢?他以前没把握住她,现在却要来和胡子争夺她,她的心陡然为胡子而难过。胡子对自己那么好,她哪里还能忍心抛弃他呢?
如果秦盛早说出来这四个字,那她会幸福的心里绽开了花,和他相依相伴在一起。可是现在晚了,他现在说这句话已经晚了。
“我,我本来一直以为你和我之间可以不受到别人干扰的发展下去,哪想到胡子盯上了你,而且很快就有意追求你呢?胡子这么做让我措手不及啊!现在很后悔,只想找机会挽回我们的缘分。”秦盛追悔莫及的心痛着。
“我知道你原先喜欢的人是我,从你的眼神里我早就明白了。可你为什么轻易就答应做胡子的女朋友呢?难道是我想错了,你也许对我并不是很喜欢,是吗?”他转而又责备起了文秀。
“我承认,我真正喜欢的人是你,可是我拿不准你是不是也真正喜欢我。我毕竟是女孩子,我不可能主动对你说我喜欢你,你也不说的话那我怎么能知道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呢?还好胡子对我也不错,虽然他外表比你逊色一些,但是他很率直勇敢,喜欢我了他就可以直说。而你呢?你起先没有任何表白,你让我看不透,我为什么要守着一份虚渺的情感而拒绝一个真正在向我表白心迹的让我感觉也不差的男人呢?”文秀直言相告的说道。
“唉!都是我的错!当一份美好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却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夺走了我的爱,这是我的愚钝。”秦盛松开了文秀被他拉着的小手,蹬在了一边,低下头独自伤神,自责,唉声叹气着。
“文秀,你唱的《知音》那首歌有一句: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让我深有同感,我真的很渴望身边有一个像你一样的红颜知己。你唱得太好听了,我第一次遇到能把这歌唱这么好听这么入木三分的女孩就是你,你的歌你的清纯高雅的倩影总是萦绕在我心头难以拂去。你不知道你在我心里已经烙印深深了,尽管我的表白晚了一步,但我这次还是要把闷在心里的话全告诉你,让你看到我真心。”
他此时已经不知道怎么说才能挽回文秀对他的真心,只是想尽可能的通过交谈来让文秀对他多产生一些共鸣感而对他能有所依恋。
“秦盛!谢谢你对我有一份真感情!我心里不会忘记你,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你过奖了!我既然已经做了胡子的女朋友,就应该对得起他,不能背叛了他。请你谅解我吧!
“文秀,你要是真正喜欢的人是我,那你就不要再考虑到胡子,我已经来表白了,你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吧!”秦盛表现的近乎乞求了。
“你不能这么自私啊,胡子对我你们好,我怎么能说扔就扔了他呢?我狠不下心做出这种事情。”文秀断然呵斥并坦白说道。
“爱情就是自私的!你不懂吗?你总说他好,你们是不是发生那种关系了?不然为什么把他看那么重?”秦盛不依不饶,咄咄逼人的盯住她的眼睛,好像要从她眼睛里看到了什么东西似的审视着她。
“他不是那种轻浮的男人,我也不是轻浮的女人,我们进展没那么快!”她放大了嗓音朝他辩护道。他的这番话使她倏地感觉受辱,她受不了他的这种眼神,好像把她当成了偷腥的贼,他要对她进行惩罚一样。
“哦,我是随便问问,你别多想哦。”秦盛见她怒目相对,知道自己话说的过了,惹恼了她,忙歉意的改了温和的语气避重就轻的劝道。“文秀,我还有事要忙,准备走了,我把我BB机号码写给你吧!你以后要是想到我,或者有什么事找我的话都可以呼我。”说完秦盛到商店借了笔写下自己的BB机号码在一张纸上递给了文秀。
他感觉再谈下去火药味都太大了,这样会伤害彼此更多,还是先退出眼下这不愉快的气氛,以后再找机会接近她吧,所以他想到留下传呼机号码给她。
文秀没有接过来,她犹豫着,取决难下。在胡子和秦盛之间,她现在只能遵守妇道,既然是胡子的女朋友如果还在和秦盛牵扯不清,那就是有悖道德的事情了啊,可是心里又不想拒绝秦盛写的号码纸条。
秦盛见她在低头沉默不语,就不由分说把纸条硬塞在了她的衣服口袋里。
夏天的太阳很热辣,象蒸笼,他们俩的脸上都冒了汗,衣服也被汗粘了。文秀感觉脸上被太阳晒的火辣辣,但是她忍着,沉默着。秦盛也开始沉默了。他们就这样站在那里,各自沉默了好一阵。
“小文,你放心,你别多想了,我留个BB机号码给你不为别的,希望我们以后还可以当朋友相处吧!”秦盛爱怜的掠了一下文秀额前的碎发,首先打破了这种压抑的沉寂。
对于文秀和胡子这样的既定关系,他无奈的知难而退了。他唯一奢望的就是能和文秀还能以朋友相待。
“那可以,我们就做朋友吧!”文秀瞬间像得到解脱似的点了点头忙表示同意。
秦盛从裤子口袋里掏出纸巾,亲切的擦了擦她脸上的汗水,又擦掉了自己脸上的汗水,然后向她身上细看了一下说:“嘿嘿!你穿的这连衣裙很漂亮,粉红的,象一朵娇艳的花!把你衬托的也更加漂亮了!”
她真的像在太阳底下吐露芬芳的的红莲花,鲜丽自然,夺目溢彩,清香袭人,点缀了这一片空间。秦盛仔细端详着眼前的玉人靓丽的模样,为自己未能得之而暗暗的惋惜。
“这衣裙是胡子给我买的!”文秀下意识的用小手捏了捏裙摆,望了望自己的衣裙。。
“你要做我女朋友我也会给你买衣服的啊,还会给你买BB机!”
“哦,传呼机啊,我也有的,也是胡子给我买了!”
“哦,那你传呼机号码留给我好吗?我都把号码给你了,你不给就不够意思了哦!”
“好的,我写给你!”文秀到商店借了笔和纸张,把传呼机号码写给了秦盛。她不好再拒绝了,既然是互相做朋友,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谁能不交朋友呢。那互相留个号码也很正常了。
“那好,我先走了。如果你和胡子相处不愉快了,你可以找我,知道吗?”他摸了摸她的头,依旧满是爱怜的样子叮嘱了一声,笑笑转头离去。
“知道了!”她点了点头,有点为他这些话而感动了,眼眶湿润了。
不要走,不要走啊!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文秀突然心里在叫喊起来。她顿时情绪一落千丈,心里被抽空了什么似的,好想去拽住他,叫他不要走,很不想失去他。
可是她定定的站着,却是纹丝不动。在爱与不爱之间,为了谨守道德和良知的防线约束,她感觉到了选择和放弃都是这么的煎熬着自己的心灵,两个男人搅得她感受到了被两种力量撕拉的痛苦,但是她只能是无可奈何。
回到了住所,张琴在大厅门口拦住文秀,神秘兮兮的悄悄在她耳边说:“贾老板来了,他正和小莲在房间里谈事情呢。”
正因为秦盛而失魂似的文秀对张琴说的事情没有丝毫兴趣,她打开了自己住的房间,张琴也跟着进来坐到了床上,她搂住文秀的肩膀探问:“贾老板没找过你吧?”
文秀关上房门,坐下来摇了摇头狐疑的接话道:“没有啊,他要找我干嘛?怎么了啊?”
张琴郑重其事的提醒道:“你要小心提防他,他是***狼!小莲已经被他占有了。他曾经还想接近我呢,我说我有男朋友了他才打消了对我的邪念。”
文秀大吃一惊:“啊?怎么有这样的事情啊?不会吧?”她有些不相信贾青是那样的人,她从贾青身上看不出一点色迷迷的样子,他给她的感觉是很绅士,气质大度,很爽朗的一个人。
“你哪知道呀,本来我和小莲是一人住一个房间,后来他说还要再招两个服务员,要留一间给新来的服务员,你来了之后他叫我和小莲同住一间。现在也许他又要打主意在新来的服务员身上了,你自己要小心点哦!”张琴咋呼呼又诡秘加谨慎小声的揭露着这种无耻的行径,同时也关切的警示着文秀。
“哦!他要找我我也说我有男朋友了,你知道我的男朋友是胡子陈新啊!”文秀脱口而出,也学张琴用男朋友来做挡箭牌,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
张琴叹了口气:“唉!这社会有钱的男人没有几个不会沾点腥,你看那些到歌厅里来的卿卿我我的男人和女人,大多都是情人关系,这事情实际上司空见惯了。也许是我们思想还没开窍,还没想通吧!
文秀点了点头,这些日子她耳濡目染的这些事情已经潜移默化了她们的思想,她们就是觉得这些男女是如何的有悖道德伦理那也是社会风气所趋,不可逆转了。
“那小莲自己愿意和他发生那样的关系吗?”文秀开始对这种事情感兴趣了。
她试图多了解事情的真相,她不愿相信贾青是这种人,同时她也想了解一下于小莲。她想如果小莲喜欢贾青的话还情有可原,如果不喜欢是被逼的那就要帮帮她摆脱贾青的纠缠。她可看不惯以强欺弱的事情,她是有侠义心肠的女孩子。女孩子们在一起那么友爱那么亲切,该仗义的地方文秀绝不会做袖手旁观的人。
“小莲啊!贾青能和她好在一起她不知多开心呢,她倒认为那是她的福气,认为那是她烧高香都求不来的好事呢。你就别担心她了!”张琴嘲讽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那贾老板应该有老婆吧?他这个岁数不可能还是单身一个人。他老婆会不会知道他外边有了女人呢?”文秀进一步追问,她迫切的想知道事情内幕。
“他老婆出国了,后来在国外有了新欢就和他离了婚,他一直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张琴毕竟在歌厅工作时间久了,对贾青的个人情况有所了解。
“那他只要能真心对小莲就可以,以后也有可能能组合成一个家庭啊!你也别把贾青想太坏了啊!他们既然都是单身,也不用过份的非议和谴责他们的关系嘛。”文秀松了口气,为小莲和贾青的关系能有良性发展而感到宽心了许多。她竭力在张琴面前为他们开脱,劝张琴也能理解他们的关系。
“他能有什么真心?我看他就是玩弄女孩子的人!你想想他能喜欢小莲什么呢?小莲一没文化,二没美貌,三没身份地位,只是一个为他打工的服务员,鬼才相信他对小莲会有真心呢!他就是一个单身的缺少女人温存就把魔爪伸向打工妹的淫棍!因为在他歌厅里的打工妹让他觉得接近起来比较方便下手,所以小莲才会被他沾上了,你懂了吗?”张琴义愤填膺的对贾青大肆批判,揭示着他的丑陋嘴脸。
文秀没想到自己的劝说却更激起了她的愤慨。
“他要是对小莲真心,就应该让小莲继续住单独一间房,不会让她和我住了。你呀你!你出来时间短,把人性想的太美好了。我是看的多,知道的多了。”张琴仿佛世事洞明似的边说边摇了摇头。
文秀哑口无言了,心里的却郁闷的很。张琴的这番话说的太犀利,太张狂,她所说的这些事情都是文秀不能想象得到不会相信的事情,她认为张琴的话太偏激了。她不能接受张琴把贾青抹得一塌黑,可是她一时想不出什么有说服力的话语来和她争出个是非黑白。
“这种有钱人,我们不能把他当好人,也别妄想能攀高枝嫁给这种人。还是现实一点的好!我现在和光头在一起已经很幸福,我知足了。”张琴喋喋不休的像自言自语又像在教诲文秀。
“那你能肯定光头就是好人,就会真心对你吗?文秀出其不意的反问道。
她反感张琴的这种带有阶级地位偏见的话语,好人和坏人不是以贫和福来区分的,她这样的想法属于一种仇富心理。张琴看待别人的亲密关系为苟且之事,对她自己和光头的关系倒认为是天经地义了。这让文秀的逆反心理被挑动起来,她就要反驳一下张琴。
“那当然啦!光头对我是真心的。我感觉得到他的真心。”说到光头张琴立刻浮现出幸福的表情,脸上泛起了潮红,娇嫩迷人。
“啪啪。。。 。。。”有人在敲门,文秀闻声开了门。是于小莲穿着睡衣笑嘻嘻的站在门口,只见她好像被雨水浇灌后的鲜花,满面泛光。
张琴忙把她拉了进来:“臭丫头!看你美的,好象吃了蜜,别对他太傻了哦。他走了吗?”
小莲也坐到了床上:“走了。我已经都和他这样了,你叫我还能怎么样呢?”她话虽这样说,但脸上分明是很开心的样子。
通过一番交谈,三个女孩之间互相都有了进一步了解。小莲家里很贫穷,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有个弟弟在上学,她很需要这个工作来接济家里。张琴的家庭经济还可以,父亲是做生意的,是她自己需要独立,喜欢自由,要自己找工作。小莲和文秀相似之处就是都有个弟弟,不过文秀家里供得起弟弟念书,不需要文秀背这样的经济包袱。
“你怎么不找个男朋友呢?那样会好多了,会有人照顾你啊!”文秀关切的望着小莲说。小莲是三个人里最值得同情的女孩子。
“我没有你们长得漂亮呀,没人喜欢我!”小莲自贬地回答。她随即情绪暗淡下来,低下了头。事实,她在三个人之中不是怎么漂亮,相貌平平。她很自卑的认为问题都是出在她的外表上了。
“她呀!以前谈过一个,早就分手了。那男的真不是个东西,移情别恋了。”张琴快嘴快舌的又开始愤慨了。
小莲哭了,轻轻的抽泣起来,张琴这么一说使她更觉得受伤,旧情如利刃一样再次割开了她的伤痕,她的心开始痛了起来。
“小莲,别伤心了,忘记过去,珍惜未来吧!如果贾青对你很真心,你就好好爱他,珍惜一下他吧!”文秀受小莲的哭声感染,也不由得眼眶湿润了,她好心的劝慰着小莲。
一提到贾青,小莲抹了抹眼泪,瞬间释怀了许多,她面带感激的说起了他对她的好:“他对我不错,会给钱让我寄回家,还为我买衣服什么的,我当然珍惜他了!要是以后能嫁给他就更好了。”她的眼眸里流露着期待,同时她对贾青的爱慕之情也都明显的暴露在了脸上。
文秀见她这种甜蜜的样子,也为她而高兴,在心里默默的为她祈愿幸福。再想想张琴对贾青的那一番评价,文秀此时更认为是张琴是言过其实了。
小莲的话肯定了文秀对贾青的好感,贾青应该是一个有仁爱之心的男人,绝不是那种无耻小人。文秀为自己证实了的事情的真相而使内心感到莫名的慰藉。
但是脑子里还有一件让她困惑不解的事情,那就是贾青为什么单独腾出一个房间出来让自己单独住呢?这也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才行。
哦,也许,也许还要招聘一个服务员进来和自己同住吧。有这个可能。文秀这么一想,这个心结顿时解了,心里也舒畅了很多。
张琴向小莲和文秀翻了翻白眼,仿佛在看一对愚蠢的无知的傻瓜,懒得再和傻瓜多费口舌了。
小莲已经仰躺在了床上,开始余味无穷的回想起了贾青刚才给她的温热缠绵,红扑扑的小脸饱含着笑意。张琴此时也自顾自的躺到了床上,背朝着小莲的她肯定在想她的那个光头了,她甜蜜的回味着她的恋情,脸上满满的荡漾着幸福的笑容。
有了爱的女人原来都是这么可爱啊!文秀凝视着这两个女孩子感慨不已。
唉!她叹了口气,在一边苦闷起来。她们都在想心上人,可是她该想谁呢?对胡子陈新她没有强烈的想念,对秦盛她根本不敢多想,怕想多了会使自己道德沦丧,做出不义于胡子背叛他的事情。
杜绝私心杂念的最好办法就是转移行为所向,她很想从她们面前溜走,不要再看到她们那因爱而甜蜜的笑容。
哎呀!到现在还没刷牙呢,好了有事干了,不用胡说思乱想了。文秀望了一眼这两个不说话的女孩,忙溜到卫生间刷牙去了。
“大家准备一下啦!该出去吃午饭了,下午还要上班!”张琴像个计时器一样叫了一声,首先打开了寂静的气氛,霍的起床站了起来。
“好的,知道了!”文秀刷好了牙,跟着应了一声。
于是大家忙整理了一下房间,洗漱完毕之后,蹦蹦跳跳的一起走下了楼。
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胡子陈新了,很是纳闷的文秀呼了他BB机,他只是在***里说回老家有事情去。秦盛也有段时间不来唱歌了,也是很难见到他的人影。
文秀总觉得事有蹊跷,他们都是怎么回事呢?焦虑不安的她空闲时开始思念起了胡子,也思念起了秦盛,很渴望见到他们两个人。
终于有一天晚上,秦盛几个人来了。
文秀看到了他心中油然而生一股畅意,但是依然没有看到的人是胡子陈新。这使得文秀的内心一角不免怅然若失,等他们坐下来没一会文秀就迫切的寻问秦盛:“胡子回老家还没来吗?”
秦盛带有醋意地告诉她:“你这么在意他呀?他回家定亲去了,家里给他定了门亲事,你不知道吗?”
“你说的是真的假的?别骗我好吗?我不相信!”文秀被这个消息轰炸的脑袋都发晕了,她站立着拉扯着秦盛的肩膀摇晃着,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我骗你干嘛?你不问我我还不想告诉你呢?就是怕你伤心。”秦盛看她为胡子这样失态,心里也不是滋味,但是他能体谅文秀的心情。
文秀愤然的端起一杯酒,猛然喝了,又要再倒酒喝,秦盛抓住她的手怜惜的劝阻:“不能这样喝,这样要喝醉的!”“你别管我了,我就想喝嘛!”她夺过酒杯倒了啤酒又喝了下去。
光头呵呵笑着说:“我们一起的好男人又不是他一个,你喜欢哪个人跟我说,我帮你凑合,怎么样?”
文秀侧目望了望除秦盛以外的三个男人,却大跌眼镜,根本对他们产生不了一点感觉。
这时张琴也走过来夺过了她的酒杯:“我知道你很伤心,等下了班你想喝我陪你一醉解千愁。但是现在是上班时间,你要喝醉了不做工作,惹老板不高兴了他就会解雇你,你清醒点吧!文秀!”
这句话把文秀震慑住了,她放下了酒杯。小莲悄悄也在她耳边提醒她不要闹情绪,老板看到了就麻烦了。她立刻紧张的瞟了瞟坐在吧台里的老板,他还是低着头在那里。文秀还真怕惹他不高兴,使她没了工作。
唉!刚才是有些失态了。可是胡子给她带来的伤害和打击让她心情怎么能一下子平静下来呢?他对她一直都很好的,怎么说变卦就变卦呢?难道他对她并没有用真心吗?
虽然不是真正喜欢胡子,但是她忘不了胡子对她的好,更接受不了胡子对她的背叛。她能做到对他一心一意的忠贞,能拒绝秦盛而忠于他,为什么他却有了异心?为什么他如此反常,如此让人难堪?文秀觉得胡子对不起她,她恨起了胡子。
她不敢再想下去了,不敢在工作上再出现什么错误。
秦盛静静的凝望着她,似乎有很多话欲言又止。她看到了他那会说话的眼睛在柔情似水的传递着对她的关切,使她慢慢的安静了下来,使她感受到了能化解掉怨愤的另一种情愫。
秦盛开始唱起了悦耳动听的歌曲,文秀站在角落里沐浴在他情意绵绵的歌声里,心神荡漾。
光头点了歌还是和张琴合唱,他们夫唱妇随,其乐融融。小莲是一边陪客人喝酒一边忙活。
夜深下班时,张琴悄悄的跟着光头走了。
文秀看着她的背影,没好意思叫住她,秦盛走过来拉住了她说:“文秀,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你不是想喝酒吗?我请你喝酒,走吧!”
心情凄苦的文秀见秦盛能在这种时候来安慰自己,就像苦咖啡里加了糖一样,她顺从的跟他来到街上,找到了一家饭店,一起走了进去。
一间小小的雅室,里面只有一张桌子,面对面的配着两张雕花椅。
文秀点了几个菜,要了几瓶啤酒。
柔和的灯光下,这对俊男俏女互相凝视着对方。
她看到他的目光炽热如炬,将要燃化她的心房,无声中空气里充满了浓烈的灼人气息。
他看到她美目流转,娇羞难抑,忧郁含愁,樱唇欲启还闭,粉脸晕红,不施粉黛却清异纯雅。长发披肩,漆黑如墨,加上一身粉红衣裙,说不尽无穷美意,若红莲近放,若夭桃肆艳,却总给人一种不比凡类,可观而不可亵渎之敬。
秦盛端起酒杯深情的说:“小文,今晚你想喝多少酒我陪你喝个够!现在胡子和你已经不可能了,你可以考虑做我女朋友了吗?”
“嗯,我就是不甘心就这么被他甩了,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他!现在他先背叛我了那我正好也解脱了,谢谢你对我还是一往情深,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看我的笑话还来关心我!有你陪在身边我好受多了。”
“不用谢!我对你有情自然不会轻易放手,你心情能好起来我很高兴!看来,你还是和我有缘啊!来,我们干一杯!”秦盛举起了杯子。
“好!干杯!”文秀也举起杯子,和他的杯子碰了一下,互相一饮而尽。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文秀这颗坚守道德和良知的心此时也没有了束缚,不用再为胡子尽忠收心了。重拾起她和秦盛的不了缘,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充满了两个人的内心。
他们尽情的喝着酒,这酒不再是伤心酒,而成了喜庆酒。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是最快乐和甜蜜的事情,两颗心都在激动的跳跃着,两张脸都是笑意灿烂,眼睛和眼睛也是灵动生辉,交汇传情。
美酒甘醇,喝起来醉了也是美!他们开怀畅饮,话语绵绵,不知不觉桌上摆满了空酒瓶。
“我看到张琴跟光头走了,他们也是去吃夜宵的吗?”文秀不经意的问了一下。
秦盛笑了笑故意透露道:“嗯,他们不关是去吃夜宵,现在肯定已经开房间去了。”
文秀的粉脸更加绯红起来,她低下了头。对于没有经历过男女之事的少女来说,听到这种话题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