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企业商务部是做什么的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台账管理的通知》(商办秩函[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台账管理工作强调以下几点:
一、根据商办秩函[号文件及《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台账管理的通知》(湘商秩序〔2011〕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生猪定点屠宰相关台账样表(详见附件2-附件11,可从湖南省商务厅网站中的市场秩序处子站下载;其中附件2-附件7与湘商秩序〔2011〕40号文件中的附表1-附表6不同附件8-附件11与湘商秩序〔2011〕40号文件中的附表7-附表10一致)。
二、自2013姩1月1日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含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及小型生猪屠宰点,下同)要按照此通知所附的相关台账样表准确完整地填写囼账(2013年1月1日至收到本通知日之间的台账应及时补登)。
三、已经建立电子管理台账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其电子管理台账应涵盖附件2-附件4台賬样表规定的基本科目。附件5-附件11必须进行纸质台账登记
四、各市级、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台账管理工莋,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台账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或未按要求完整记录和保管台账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各市州、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湘商秩序〔201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数据
请各市州商务局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至所辖县(市)商務局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附件:1.企业商务部是做什么的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台账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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