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义是走过 经过。 金文1上边是骨头的形状 骨去肉后成“” (读guǎ); 下边是表示脚趾的 “” ,金文2左旁是彳 (读chì)与 “” 均為行走、 行动符, “”是剐去肉的骨头 在这里用作声符; 古玺文多一 “”字,属古文字中常见的饰笔但为小篆的定型提供了参数。小篆規范了 笔画成为“从辵,咼声”的形声字《侯马盟书》与金文近似,可见同时代 文字的特色今简化字写作“”
图为 “象形字书画” 慥形
?【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集韻》補買切音擺。《玉篇》別也
又《集韻》部買切,罷上聲《博雅》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