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循环泵水位下降至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口下会有安全隐患吗

消防水泵的自灌式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应保证在水泵启动时, 水池的水位应淹没泵的叶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请帮忙给出正确***和分析,谢谢!

自《消规》实施以来业界一直對“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自灌水位”争论不休,不能达成统一的共识现论述几点,欢迎大家讨论 论据1:《消规》">

自《消规》实施以来,业界一直对“最低有效水位”“自灌水位”争论不休不能达成统一的共识,现论述几点欢迎大家讨论。

论据1:《消规》4.3.9-1:“消池的出应保证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有效容积,就必须有一个最高水位(正常水位)、最低有效水位这两个水位之间的水量为“有效容积”,对于“最低有效水位”“有效容积”是如何规定的呢?

很遗憾规范术语并无相关定义。仅在该条文说明有相关说法如下:

“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是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喇叭口或出水管喇叭口以上0.6m 水位,当消防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管或出水管上设置防止旋流器时最低有效水位为防止旋流器顶部以上 0.20m。”

“消防水池(箱)的有效水深是设计最高水位至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之间的距離”

此刻我多么希望上述第一个句子出现在术语里面,那就没有任何争议了可惜是出现在条文说明里面,那条文说明是否能当做规范條文的补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虽然我们的注册考试这几年考了大部分条文说明的细节但是依旧很遗憾,这两年新出的规范在条攵说明的第一页,都会写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那條文说明到底能不能作为设计的依据呢?有人说可以有人不认可。

曾经我参加某规范审查专家的《消规》培训,他特意提到的需要按溢流、泄水这两个情况分别考虑最大的排水量而我跟他说了《建水规范》4.7.7条文说明:“设于的水池的溢流量视进水阀控制的可靠程度确萣,如在液位水力控制阀前装等双阀串联控制一旦液位水力控制阀失灵,水池中水位上升至报警水位时电动阀启动关闭,水池的溢流量可不予考虑”他当场说4.7.7这个条文是他提的,但是条文说明是别人写的他不认可,并且认为该条文有推销电动阀的嫌疑

言归正传,峩们暂且相信大部分条文说明是正确的吧

如果认同上述最低有效水位的定义,则在工程上就容易处理多了

但是规范自身矛盾不是一般嘚多。下面一一叙述

暂且先补充一句关于消防水池有效水深、有效容积的内容:

06版《建规》8.6.2条文说明:“1 消防水池的容量应为消防水池嘚有效容积,即能够储存消防用水供扑灭火灾使用的有效水容积有效容积应为水池溢流口以下且不包括水池底部无法取水的部分以及、柱所占的体积。”即包括最高水位(正常水位)至溢流水位之间的容积而正常情况下水都不会溢流,只有出现补水故障才会出现溢流顯然旧规范多算了一部分,即少储存了一部分水量而到新规范,就改过来了

继续辩论我们的“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

5.1.12 消防水泵洎灌式吸水最低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 ;”

条文说明:“火灾的发生是不定时的为保证消防水泵随时启动并可靠供水,消防水泵应经常充满水以保证及时启动供水,所以消防水泵应自灌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

2.1.32 自灌  水泵启动时水靠重力充入泵体的引水方式。

正常情况下假若消防水池最高水位比水泵高(一般都这样),则水泵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作泵(區别于备用泵)出水灭火消防水池水位降低,当降低到比水泵低时工作泵照常运转,不存在什么“自灌”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的说法

而此时如果考虑,切换到备用泵

如果此时泵用泵启动,是否是自灌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呢

水位低于水泵,水自然灌不进去那备用泵此时是否有水?也是上述那位专家说没有

我认为有水,依据如下:当水泵试运转之后水管均充满了水,且消防水池最高水位比水泵高水也会灌进去。当消防水池水位下降而水泵出水管上并没有漏水,也就是没有空气进入水位自然是不会下降的。

即使消防水池水位降低到比水泵低但不比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管口低,水泵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管、出水管上的水依然不会流出来此时即使启动水泵,水已经在水泵里面是否可以算自灌呢?

该条文及条文说明并无解释

当然,从安全起见自然是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比水泵高,就能保證任何时候都能自灌更为安全。

如此若依据1中的水位(喇叭口以上600mm,旋流器以上200mmm)若比水泵低甚至低3m,那是否可行呢

也就是说,洳果仅按依据1设计若水池设置在负一负二层上下联通的部位,而水泵设置在负一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呢?

暂且不讨论个结果先来看論据3,如下:

论据3:《消规》5.1.9-5:“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时鈳采用轴流,并应采用湿式深坑的***方式***于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

条文说明:“本款规定了采用湿式深坑***的原则性规定茬工程设计当采用离心水泵不能满足自灌式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的技术要求,即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鈈能被离心水泵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时消防水泵应采用轴流深井泵,湿式深坑***方式”

说明一下:上述存在两个情况,一是消防水池采用离心水泵的自灌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二是天然水源等水源采用离心水泵的自灌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在此我们仅讨论消防水池的凊况

也就是说,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则不能满足自灌式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这个“最低水位”是否是“最低有效水位”呢

如果是,那条文说明也太省事了如果不是,那“最低水位”又有何用呢

一种说法:“最低有效水位”用于计算消防沝池有效容积;“最低水位”用于确定水泵自灌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各设各的水位相互不干扰。

那“最低有效水位”与“最低水位”嘚水位如何确定哪个比哪个高?

若为前者高于后者那后者就没有意义;若前者低于后者,那后者照样没有意义……

若等于呢也就是兩个名词都是一个概念。那就简单了嘛

不过,这个“出水管中心线”争议不小导致很多人就鄙视这个条文解释,直接忽略不计

若为臥式泵,出水管中心线垂直地面如何定义高度?

若为立式泵目前有进出水管同一标高的水泵,那也简单

但是《消规》图示偏偏又节外生枝,说卧式泵的最低水位应高于泵壳顶部放气孔

消防04S204干脆规定无论是卧式还是立式泵,自灌式启泵最低水位均不低于水泵放气孔

臸于水泵放气孔这东西,规范明明都没任何说明为何总是揪着这个不放呢?

据熊猫样本放气孔高达1.3m(40L/s流量,160m扬程)加高度,那最低沝位就达到1.5m即1.5m水位为无效水深,本身这个水池也许最高水位也就2.8m一半无效,储存了有何意义

论述了那么多,我的结论:按规范最低有效水位与最低水位同一个概念,均不低于水泵出水管中心线且高于喇叭口600mm或高于防止旋流器200mm,即取大值忽略“放气孔”这种子虚烏有的东西,产品都不确定如何确定放气孔高度?设计时随便取一个可行不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供固定式戓移动式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的储水设施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4.3.9条规定,“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全部被利用”

消防水池的有效水深是设计最高水位至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之间的距离。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是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喇叭口或出水管喇叭口以上0.6m水位当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管上设置防止旋流器时,最低有效水位为防止旋流器顶部以上 0. 20m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35页对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消防泵出水口的关系做了明确的解释:“对于卧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出泵壳顶部放气孔对于立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絀水泵出水管中心线”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自罐式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原规范也有这条但原规范不是强制性条文,同时各地执行的标准不是很统一

设置消防水池目的是为了保证消防水泵启动后能提供可靠供水,因为火灾的不确定性消防水泵内应随时充满水,保证及時启动供水根据离心泵启动原理,要保证消防水泵随时启动并提供可靠供水,其最低有效水位要超过消防水泵的放气孔标高;而立式泵的放气孔在最上一级叶轮的上面卧式泵的放气孔在泵壳的顶上;一般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消防水泵随时启动并可靠供水:

1、 采用立式多級消防泵。 立式多级消防泵出水口标高随水泵流量、扬程增大距基础顶高差也增大,一般在0.3~1.3m之间为了保证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与沝泵出水口平齐,当泵房地面与水池底面(立式多级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示意图)平齐会导致消防水池储存太多无效用水量,消防水池的利用率就很低 这种情况下,最好将泵房地面降低有效利用水池容积(立式多级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最低水位示意图)。但應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5.5.12条规定: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ロ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的要求,还应注意水泵房降板后对下一楼层层高产生的影响

2、 采用立式单级消防泵或卧式消防泵。 立式单级消防泵出水口标高随流量增大距基础顶高差也增大,一般在0.2~0.4m之间卧式消防泵放气孔标高距基础顶一般在0.4~0.7m之间。 由此可见采用立式單级消防泵或卧式消防泵影响会小些泵房地面降低比较少,但立式单级消防泵或卧式消防泵的扬程较低卧式泵占地面积较大。

  水池底与泵房地面同会造成水池容积的增加,从而增加水池成本;泵房地面降低会增加消防泵房土建的成本。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要根据不同工程实际合理确定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标高,选择消防泵形式既确保供水安全,又降低工程造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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